伊斯兰教生活禁忌百问-禁止以绰号互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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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斯兰教对人的名字也有具体的要求。在蒙昧时期,给男孩和女孩命名的方式比较混乱,经常以“阿卜杜·某某”(即某某人的仆人)等命名,如,阿卜杜·奈便耶(先知之仆)、阿卜杜·麦西哈(耶稣之仆)、阿卜杜·侯赛因(侯赛因之仆)等。伊斯兰教认为,这种命名是违背伊斯兰教精神的,因为所有人都是真主的仆人,而所有人又都是平等的。

    名字也是信仰的载体和表现,正确的命名能体现伊斯兰教的精神,并能同蒙昧时期的错误做法划清界限。因此,伊斯兰教诞生后,在命名的问题上,规范了蒙昧时期的做法,禁止将儿女命名为某人的仆人。但是,“阿卜杜拉”(真主的仆人)、“阿卜杜·拉赫曼”(至仁主人的仆人)、“阿卜杜·凯利姆”(慷慨主人的仆人)等,则是穆斯林应该选择的美名。

    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伊斯兰教禁止穆斯林以绰号互称。其原因有三:一是绰号往往来源于个人的体征、脾气、爱好、性格等因素;二是绰号往往来源于身体的残疾或疾病;三是互相起绰号是蒙昧时期阿拉伯人的陋习。而这些绰号,往往都是令人反感或不满的称号,倘若用来称呼,不是出于嘲笑、丑化,就是为了诽谤,有可能引发对方的反感和憎恶,会危及教胞之情,与伊斯兰教的文化礼仪和崇高旨趣是相违背的。针对这个问题,据《布哈里圣训实录》记载,先知穆罕默德曾说:“信士与信士之间的关系犹如一座完整的建筑,绰号不利于各个不同部分的互相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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