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妇道格拉斯把哈克的钱用六分的年利放了出去。撒切尔法官在波莉姨妈的要求下,也同样把汤姆的钱放了出去。如今两个孩子都有了收入,那数目简直是惊人的——一年中,平时每天一块钱,星期日是半块。正好相当于牧师的收入——不,这个数目是答应付给牧师的数额——通常牧师实际上赚不了这么多。在生活简朴的当时,一块两角五分就够一个学生一个星期的吃、住和上学的费用——还包括穿衣服和洗浴。
撒切尔法官对汤姆评价甚高。他说一个平常的孩子是不可能把他的女儿从洞里救出来的。当蓓姬极其神秘地告诉父亲,汤姆在学校里怎样替她挨打的时候,法官分明是受了感动。蓓姬告诉她父亲,汤姆怎样为了使鞭子不抽在她的身上,而是抽在他的身上而撒下了弥天大谎,并请求父亲不要责备汤姆。法官慷慨激昂地说,那谎言是高尚的、大度的、了不起的——值得大书特书,可以和华盛顿幼年时承认砍樱桃树的诚实和勇气相媲美!在说这话的时候,蓓姬的父亲在地板上来回地踱步、顿足,蓓姬觉得她父亲似乎从来没有这么高大、这么杰出过。她马上跑出去告诉了汤姆。
撒切尔法官希望汤姆将来有一天成为一名出色的律师或是伟大的军人。他说他打算设法让汤姆进国立军事学院,然后再去全国最好的法学院接受培训,以便将来胜任这两种职业中的一种,或者两者兼任。
哈克的财富和寡妇道格拉斯的监护使得哈克有机会进入社交界——不,是这两样东西把他拖进去,把他扔进去的——但是他几乎无法忍受这样的折磨。寡妇的仆人们把他打扮得干净、体面,发型整齐,夜里把他安置在没有一点儿亲切感的被单里,被单上没有一点儿污渍,使他可以贴在胸口当作好朋友。吃饭时他得用刀叉;他得用餐巾、杯子和盘子;他得学习,得去教堂;说话必须文雅,以至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都是枯燥无味的;无论他走到哪里,文明的栅栏和镣铐总是囚禁着他,让他倍感束缚,无所适从。
哈克勇敢地忍受了三周的痛苦,然后有一天,他突然失踪了。寡妇心急如焚地找了他四十八个小时。大家都很关注这件事,他们上上下下地寻找,去河里打捞尸体。第三天清晨,汤姆信心十足地来到废弃了的屠宰场后面,在一大堆破旧的空啤酒桶里找到了这个逃难者。哈克以前曾经睡过这里,这时,他刚把偷来的零碎食物当作早饭吃了,正舒心地躺着抽烟呢。他的头发乱蓬蓬的,没有梳理过,身上穿着从前自由快乐时穿过的、使他别具一格的破烂衣服。汤姆把他赶了出来,告诉他他给别人带来的麻烦,劝他回家。哈克脸上悠然自得的神情顿时消失了,换上了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他说:
“别提了,汤姆。我试过了,没有用的,没有用的,汤姆。那不适合我,我习惯不了。寡妇对我很好,也很友善,但我受不了那套规矩。她让我每天早上同一个时间起床;让我洗脸梳头,得好半天;她不让我睡在木棚里面;我得穿那些该死的衣服,都快把我给憋死了。汤姆。不知怎么回事,那些衣服好像不透气似的,而且那么讲究,使我坐不能坐,躺不能躺,也不能去哪儿打打滚儿。我不钻别人家地窖的门已经有——哦,好像好多年了似的。我得去教堂,那简直是活受罪——我恨死那些没劲的布道了!在那儿连个苍蝇都不许拍,也不能嚼东西。星期日还得穿鞋。寡妇吃饭要摇铃儿;上床睡觉要摇铃儿;早晨起床也要摇铃儿——全都一板一眼,让人怎么受得了。”
“哎,哈克,人人都是这样啊。”
“汤姆,那也没用。我不是别人,我受不了。这么绑着真是太可怕了,食物又来得太容易了——这样吃起来都没意思。要去钓鱼得先去问问寡妇;去游泳也得先问一声——做什么事都得先问一声。哦,说话还得说得斯斯文文,这太难受了——每天我都得上阁楼,痛快地骂一会儿,好让我的嘴巴有点味儿,否则我会死掉的,汤姆。寡妇不让我抽烟。在别人面前不许我打哈欠,不许喊叫,不许伸懒腰,不许抓痒痒——(说到这里,哈克特别生气也特别痛恨)——而且,我的天哪,寡妇天天祈祷!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女人!我不能不逃哇,汤姆——我只能逃走。另外,学校就要开学了,我还得去上学——哦,我受不了上学。汤姆,说实话,汤姆,发财真不是什么好事。它只让我发愁,发愁,受罪,受罪,使得你一天到晚都在想,还是死了的好。现在这身衣服多合身,这桶多舒服,我再也不想离开它们了。汤姆,要不是那笔钱,我永远都不会有这么多麻烦。你把我那份一起拿去吧,偶尔给我一角钱就行了——不用常给,因为不管是什么东西,我要是不费力气就得到的话,我就不会在乎——你替我向寡妇告别吧。”
“喂,哈克,你知道我不能那么做。那是不公平的。另外,如果你习惯了,你就会喜欢这样的活法了。”
“喜欢!是的——要是让我在火炉上多坐一刻,我就会喜欢坐在上面了。不,汤姆,我不想当有钱人,我也不想住在那个该死的闷人的屋子里。我喜欢树木,河流,大酒桶,而且我会守着它们的。真可恶!咱们刚刚弄到枪,还有了石洞,一切都准备好了只等大干一场了,偏偏出现这档子倒霉的事,把一切都搞砸了。”
汤姆看到机会来啦:
“你看,哈克,有钱并不会妨碍我去做强盗。”
“真的吗?噢,太棒啦,你当真想这么干吗,汤姆?”
“千真万确。可是,哈克,你知道,你要是不弄得体体面面的,我们是不会让你入伙的。”
哈克的兴致消失了。
“不能叫我入伙吗,汤姆?你不是让我当海盗了吗?”
“是的,可那是不同的。当强盗比当海盗更威风——一般来说是这样的。在很多国家,强盗是非常高贵的——是公爵什么的。”
“汤姆,你不是一直跟我挺好的吗?你不会把我给扔出去的,对吧,汤姆?你不会那么做的,对吗,汤姆?”
“哈克,我不会那么做,我也不想那么做——可是人们会怎么说?噢,他们会说,‘哼,汤姆·索亚强盗帮!里面都是些相当低级的人物!’他们指的就是你,哈克。你不愿意那样吧,我也不愿意。”
哈克有好一阵子没作声,心里在进行激烈的斗争。终于,他开口说道:
“好吧,如果你同意我入你们一伙,我就先回寡妇那儿待一个月,看看我能不能受得了。”
“好的,哈克,一言为定!跟我走,老伙计,我去求寡妇对你放松点儿,哈克。”
“你会吗,汤姆——现在就去求她好吗?那太好了。她要是能在那些最让人受不了的事上放松一点儿,我以后就偷偷地抽点烟,骂骂人,熬得过去最好;熬不过去,就听天由命吧。你什么时候开始拉帮当强盗啊?”
“噢,马上。没准今晚就把那帮小子招来,举行入帮仪式。”
“举行什么?”
“举行入帮仪式。”
“那是什么东西?”
“就是发誓互相帮助,即使碎尸万段也决不泄密,要是谁伤害了咱们的同伙,就杀掉他全家。”
“太好玩了——汤姆,我跟你说,这真是太好玩了。”
“哼,那还用说。盟誓还得在半夜进行,找一个最荒凉、最阴森可怕的地方进行——最好是一所闹鬼的房子,可惜鬼屋都被拆毁了。”
“不管怎样,半夜很好,汤姆。”
“是啊,确实如此。还有,你得站在棺材上发誓,用血签名。”
“现在有点像那么回事了!哎呀,这比当海盗好玩几万倍。汤姆,我一定死心塌地地跟着寡妇。要是我当了一名顶呱呱的强盗,人人都谈论着我,那时候寡妇一定会很得意,因为是她把我从泥坑里救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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