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阿门的春天-送你一段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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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葬了兰兰之后,我和朋友们默默往回走。下黄土岗的时候,我回头最后看了一眼,蓝天白云下,只能远远看见插在兰兰坟上的那块细小的木碑了。

    等明年一定给她换个石碑。我想。

    朋友帮忙一场,不能亏待人家。在赛里木酒家包了一桌丰盛酒宴,大伙围坐一圈,默默吃喝,默默吸烟,有人被烟和酒呛得像刚生出来的孩子,脸上丰富的表情让人看上去真的严肃不起来。

    只有芳芳一直盯着我。

    她的眼睛又大又圆,难看得要死,上面还长了好多黑睫毛。好多年以后,我才想到,那黑黑得眼睛像宁静定的湖水。我最怕这种女孩的眼睛,说不清楚是为什么,因为这种女孩的眼睛总是让人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爱欲感,然后这种所谓的爱欲感又被一种强大的忏悔感所替代。啥事也没干,就有忏悔的想法,可见我的心里不干净。心里不干净是因为产生了一阵涟漪,仿佛处在两股河水的交叉点上,一股混浊,一股清澈。所以我经常处在两种矛盾中间。

    看来只有喝酒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

    酒宴在悲哀和茫然中散去了。大家喝了好多闷酒,很有可能产生了好多跟闷酒有关的话题,因为说不出来,所以脸都憋得跟茄子似的。

    走出赛里木酒家,我和芳芳在小树林里站了一回,因为不知道接下来要干什么,所以就跟木桩子似的傻站着。后来我们去存车处取自行车,我们的事看来也走到了尽头,事情为什么会这样,故事刚刚开始,好像结尾已经出来了。今天是星期天,这座边陲小城在这一天变得有点繁华,人多了起来,今天是个集,周围乡镇的老乡牵着畜牲往一个中心点上云集。我和芳芳在街心花园的岔路口分手了,她往东我往西。余光里我看见她眼里的泪花,如果我稍稍煽情一点的话,估计就会山洪爆发。但是我装作没看见,女人的眼泪是个可怕的东西,最好躲远点别去碰它。否则你就要倒楣,因为我不想找残废。

    芳芳是机关的打字员,工作舒适安静,人长得漂亮,有点傲气,是小伙子心中的月亮。可他们只能干瞪眼,芳芳看都不看他们,她爱的是我。我们相爱了四年,这年头相爱四年的人,要不孩子都好几岁了,要不早就分手好几次了。而像我们这样干耗着啥也不做的恋人,实在不多。真是个奇迹。因为在那个年代,个体户是被看不起的,而且本人长得又比较平实,要是放在一群人里面立马就不见影子了。当时,我干的营生既不体面又不赚钱。我这人天生不是聚财的命,当个小白脸还可以,让人看上去很容易产生大器晚成的想法。但是做生意就不行,干了好几年除了两手空空之外,好像还欠了一屁股债。

    可我喜欢这营生,真的。

    我来到古丽米娜阿邦(阿邦:维吾尔语妈妈的意思)家。那孩子就放在她家。小东西正在皱着眉头睡觉,有点愁眉苦脸的样子,像一个饥饿的小老头。不过睡得很香,脸上所有的皱纹也开始平实了,渐渐有了红润。因为古丽米娜妈妈是个哺育孩子的高手,她有十个儿女,在她一手拉扯下个个长的健壮美丽。可怜的孩子,还不足月,兰兰就死掉了。从降临这个世界起她就没有享受一分钟母爱。

    “她刚喝了牛奶。”古丽米娜妈妈说。我们是邻居,老人长得十分慈祥,灰白的头发盘起一条细长的辫子,这时候我不知为什么想起了自己的母亲。

    “看在胡达(胡达:维吾尔语为老天爷的意思)的面子上,把这个小东西送给我当孙女吧,你看她长得像病猫一样,你养不活她的……。”因为缺了几颗牙齿,老人说话像风箱一样,维语和汉语乌里嘛七的混合在一起,听起来蛮好听的,可是往往你根本就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因为我们是邻居,所以基本上知道她在说什么。

    “不行。不行。这是我的孩子,给你不行。”我摇头抱起熟睡的孩子离开了古丽米娜大妈的家。老人愤怒了,一直追出大门口,她扶着墙,挥舞着干瘪的小拳头恶狠狠骂着什么。骂得我哈哈大笑起来。

    我的家和古丽米娜大妈家只有一墙之隔,我的院子不大,只有两间土房子,院子中间有一棵老榆树。这是租来的房子,兰兰没死的时候,我们就住在这里。

    回到家,把孩子安顿好,就木木地躺在床上吸烟。屋子里空荡荡的,死一般寂静。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空虚开始缠绕我。兰兰死了还不到两天,就突然感到了生活里因为缺少她的那种空虚。满脑子都是兰兰的影子,挥都挥不去,有时候竟然看到血一样的东西在翻滚,远远看上去像沙漠,走到近处才发现原来是秋日的麦田。看来要想忘掉兰兰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尽管我想忘掉她。总觉得兰兰的鬼魂在纠缠我。兰兰活着的时候我给她画过一张肖像,许多人都看不懂这幅画,他们看不懂那上面涂满乱七八糟的颜色意味着什么。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可以读懂这幅画的含意,这个人就是我。但是当我把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在这幅画上面的时候,我竟然看到麦浪在风中翻滚的情景,还有鲜红的树叶在蓝色天空里飞翔的速度。

    提起兰兰,必然会想起她那个不合法的丈夫公鸡。

    去年冬天我认识了一个人,谁也不知道这个人叫什么名字,人们都叫他“公鸡,”虽然觉得这个名字很滑稽,但也跟着叫了。

    那天,朋友领他来见我时,惊得我差点没叫出声来。这哪里像个人呐!简直就是从破烂堆里拾来的废品。当时他戴着一顶又脏又臭的破军用棉帽,很大,套在可怜的小脑袋上几乎把眼睛都遮住了。他约莫40来岁,长得又廋又矮,流着鼻涕,一出一进让我想起小时候一段美好时光。他用乌黑的手随便擦一擦就把那些东西抹在衣服上了。这套动作完成的流畅和谐,看不出一点瑕疵。

    他站在那里,真的很像一只精疲力竭的“公鸡。”

    我们的谈话很快就进入正题,因为我已经快被那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味熏死了。公鸡告诉我,他在银行里有9000千块钱,是定期的取不出来。要不是急需一笔钱的话,他才不会把货跳楼价抛给我呢。我听了眼睛一亮,9000块钱在当时也是个大数字呀。我觉得自己找到兴奋点了,吆嗬,人常说越有钱越财迷,别看公鸡这个球样子,说不定还真是个财神呢。我看了朋友一眼,心想等这笔买卖做成了,非给他摆上一桌不可。

    可是,公鸡话锋一转,要先交钱后取货。看来这家伙不简单,贼着呢。

    “不行。不行。先拉货后给钱,这是规矩。”我也不是傻子,才不会上当呢。但是公鸡还是咬着先给钱后拉货不松口,于是谈判进行不下去了。最后我们商定第二轮谈判在公鸡家举行。

    那个叫公鸡家伙傲然地走了。沙发上留了一坨又脏又臭的油灰和地上的雪水泥巴,还有烟屁股,地上的痰,那痰黄绿相间,还有一点点血丝。别提有多恶心了。

    第二天,那个朋友带我来到公鸡家,他的家就在州供电公司旁边。远远望去,他的家表砖红瓦很是气派。“唉,这家伙毕竟有钱啊,就算是猪圈,也比别人盖的强。”在很早的时候,我已经有了仇富的想法了。

    可是一进门,情况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我的视觉开始模糊不清起来,一下子什么也看不见了。我只好硬着头皮往里走,哪知脑门上“嘭”地一下撞在什么东西上,碰得我两眼出现好多电焊一样的火花。我揉着额头发狠地骂道:“奶奶个熊,这是什么鬼地方!”

    朋友连忙向我陪不是,他觉得很对不住我,一个劲的向我解释。这里是过道,那里是厕所,这里是菜窖,那里是伙房,前面是猪圈,后面是几麻袋包谷,是他们全家的口粮。猪圈里面养了一群猪崽子,老母猪不在家出去玩了。当心别把小猪踩死了。朋友牵着我拐七拐八地走了好长一节子路,妈的,这哪里是人家,简直和小时候钻防空洞差球不多。整个过程充满臊臭臊臭的糜烂味儿,感觉又回到了非灵掌类的生活里了。

    突然,朋友用纯正的甘肃话高喊一声“到咧!”只见眼前出现一道亮光,一股奇特的臭味儿迎面拂来,这臭味儿仿佛有触角,专往生人身上粘。哇,好臭!我敢打赌,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才来公鸡家的话,如果天底下最正宗的臭味是人的大便的话,那么我宁可以厕所里呆上一天!

    长这么大我还是头一次开了眼。这屋子被油烟熏得煤一般黑。黑面板,黑碗厨,黑板凳和两件一碰就要散架的家俱。满地的麦草,柴火棍破布条统统都落了一层厚厚的黑灰。真不知把屁股放在哪里才好。唉,还是站着吧。

    “你好,公鸡。”我说。

    “凑合。”公鸡正忙着往炉子里塞包谷杆子,“你坐下。”

    “不了。我开车来的坐累了。”我点了一支烟说。

    接下来无话可说。这家伙一点也不热情。

    蓦然,我发现有两只呆滞的眼睛在黑暗中盯着我,刚开始我只注意到她的眼白,后来才慢慢看清了她的轮廓。这才想起来朋友路上对我说,公鸡有个如花似玉的傻老婆。

    据我的朋友讲,公鸡老婆作姑娘时,经常窥探后母偷野汉子的艳史,有一次在牛棚里被后母逮了个正着,后来这丫头就傻掉了。有的说是被后母有板凳砸傻了,有的说是被吓傻的。这个故事是否真实,无从考证。

    这个女人约莫二十来岁,浓眉大眼,眼皮双得没法再双啦,这眼睛是我见过的女人里面最美的。除了眼睛,其他地方也长得十分到位,总之,这种美不太好形容,要洗干净了才知道。她披散着长发,半坐在床上,盯着我。这时我看见黑暗中的眸子忽然有了痴迷的目光,她嘿嘿地傻笑起来,两个灰色的酒窝显现出来。我的眼睛现在已经适应了黑暗的光线,我发现那女的胸怀是敞开的,两个奶子脏得像两堆煤灰,那两颗乳头上,谁知道他妈的沾了地什么东西,就像好多芝麻粒沾在糖果上似的。她的腿上盖着条黑乎乎的棉絮,上面烂了好几个洞。两条伸出棉絮的小腿比棉絮还黑,脚趾甲又黑又长和她男人的手一模一样。我的肚子里像滚过一阵闷雷,仿佛觉得有一条腹蛇蠕动着向咽喉窜来。我赶紧闭上眼睛,但又忍不住把眼睛眯开一条缝悄悄打量着她,因为她实在太美。这说明造特主给予生命的时候还是比较精细地把她雕凿了一番,但是却极不负责任的把她扔在一个贫穷的家庭里。

    据我那位朋友说,这个女人原先有一个儿子,一岁的时候被她活活掐死了。真想像不出她竟能干出这等丧失人性的事来。我的心一阵阵发冷。

    公鸡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一旁呆呆地盯着我看,那目光虔诚极了,像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和跟我谈生意时简直判若两人。他的眼睛浑浊发红,眼泪在窝里打转转,仿佛只要一碰眼皮,泪水就要汹涌出来似的。但是我宁可相信他的眼睛要么有病,要么就是被烟熏的。

    像他这种人怎么会有眼泪呢?

    唉,人人有本难念的经,想不到公鸡这家伙也怪可怜的。

    奶茶烧好了。公鸡舀了满满一大碗恭恭敬敬的给我递过来。

    “谢谢谢谢,我不渴,不喝……。”我吓得向后退着用手把那只大铁碗挡了回去。但公鸡却表现的非常顽强,他一个劲地劝我。无奈,我只好请朋友代劳。那个不中用的家伙竟然连连推辞,好像碗里放了耗子药似的。公鸡见状可不高兴了,他把脸一沉:“他不喝去球!萨朗兄弟一定要喝,你头回上我家来,不喝就是看不起我公鸡!”

    我现在被他逼进了死角。这碗奶茶像一副刑具,让人见了恐怖不已。憋住气,闭上眼睛,什么也不想,喝了一小口。什么味儿,我不敢想。

    “味道行不行?要不要加点盐?”公鸡十分认真地问我。

    “不错,不错!”我不住的点头,心里却不知是啥滋味,只觉得眼里像蒙上了一层雾,湿乎乎的。

    我们很快谈到那笔生意,公鸡这家伙还是坚持先给钱后交货。我一下子火啦,真想扑上去把这家伙狠狠揍一顿。我呼啦一下站起来拔腿就走,说实话,再在这臭屋子里呆下去非熏死不可。

    “哎呀哎呀,萨朗兄弟,有话好说哟!兄弟我的好兄弟!”我那朋友追上来死死拽住我,好话说尽,我们又回到那个自臭哄哄的环境里。公鸡见我动真格的了,也就不再坚持什么了。最后,我们商定,看货给钱。

    入夜,我开着我的三轮车,拉着公鸡和那个朋友上路了。

    天贼冷。风像刀子一样打在脸上。脚冻得像猫咬。手也僵了,只能勉强握住车把。车子很快驶出市区,渐渐向东面一条荒僻的小路拐去。这时,公鸡非让我关掉车灯摸黑走瞎路。

    我真傻,当时也没想到这批货的来路。一心想看了货后明天搞辆大卡车来拉。财迷心窍了。

    大约走了一个小时,我们在一个破围墙前停下来,公鸡跳下车,往衣袖上擦了把鼻涕。他说:“兄弟,你看,就在院里。这回你该信我了吧?”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果然有一堆废铁在院子里,上面还覆盖着厚厚一层雪。我一阵激动,连忙跳进墙内,喔,少说也有几十吨哩!我心里兴奋得直跳蹦子,这堆废铁少说也能赚上几千块呢。

    “你这家伙真他妈的够朋友!”我兴奋地捶了公鸡一拳,“这货我全要了。”

    公鸡体讪笑着一个劲朝我点头:“都给你都给你,……我们快些离开这里吧,这球天会冻死人的。”

    我那个拉皮条的朋友也催我快走人。他的声音有些发颤。

    “不,公鸡,你去把门弄开,今晚我先拉上一车!”我对公鸡说。我那三轮车至少可拉半吨货呢。

    “别。千万别。好兄弟,明天再说吧,此地不可久留啊。”公鸡听了我的话两条腿突然哆嗦起来,连话说的声音都走调了。

    就在这时,不远处一片灯火,四周炸响了喊声。

    “抓贼娃子喽!”

    “别让贼娃子跑掉喽!”

    只见十几只黑影手持电筒向我们奔来。一瞬间,我什么都明白了,就像做了场恶梦。这两个混蛋把我给耍了。

    一时间我顾不得这两个该死的骗子了,也不知道是如何从院子里逃出来的。幸好墙外有一个大下坡,我推着三轮车来了个飞速下滑,慌乱中把档也挂上了,发动机一下子突突响了起来。我开着车一口气跑了好几公里,最后在一片小树林里把车停下。这才发现自己早已浑身湿透,像抽了筋一样,一下子从车上掉了下来。

    远处传来公鸡的惨叫声。

    我爬在雪地里,把脸深深埋在雪里。心里懊悔不已。我想起了公鸡,这家伙现在一定被人打得屁滚尿流吧?还有我那个朋友,没想到他竟敢与人合伙骗老子,这个被黄鼠狼吃掉良心的家伙,当年他老爹的葬礼还是我出的钱,现在的人真的坏了良心。这些盲流真的该打,好好的打,打断一条腿也不为过的。想着他们此时挨打的情景,我忍不住嘿嘿地笑了起来。

    突然,身后传来唏嘘声。这声音惊惊颤颤的像一只不足月的小狗狗。发出这声音的竟然是我那位朋友!原来这家伙和我跑的一样快,他是如何扒上车来的,我一点也弄不明白,现在想起来当时车推起来是挺沉的。当时我心里那个气呀,我扑上去把这个家伙拖下车一顿乱掏,我记得好像还咬了他几口。朋友任我踢打,也不还手。他跪在我面前,抱着脑袋只是一个劲地哭泣。

    我打够了,气出完了,一阵轻松。掏出烟,给他分了一支,吸烟。

    过了一会儿,我那们朋友也从痛苦中慢慢平静下来了。

    “兄弟,你还记得公鸡我老婆嘛?”他说。

    问这干吗?我怎么会忘记呢!我的眼前仿佛又出现了那个呆傻的女人,她那双美丽痴迷的眼睛盯着我,里面一点内容也没有,像一个平静的湖水,清澈而深远。

    我的心不由得颤栗起来。

    “其实,那女人根本就不是公鸡的老婆。”我的朋友喘了口粗气,用手抹了一下鼻子,动作和他的朋友一模一样。

    我惊的说不出话来。无语。

    “她是流浪的女人。谁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从什么地方来的。两年前的一个冬天,这个傻女人怀里抱着一个不满百天的男娃娃,在雪地时差点冻死。是公鸡把他们娘俩带回家的。公鸡为了给那个傻女人治病,花光了所有的钱。其实他在银行里根本就没有什么9000块钱,是我们合起伙来骗你的,公鸡听说乌鲁木齐有家医院可以治好那女人的病,所以,我们……”

    “你们就来合伙骗我?”我恶狠狠地踢了他一脚,“妈的,你怎么不早说!”

    我很痛苦,全身的热气早已消退,衣服上结了薄薄一层冰,比一根树桩子还硬。公鸡呀,你真是个坏松,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来骗我呢?

    我觉得双眼渐渐变得模糊起来了。大家都干了一件没屁眼儿的事,至于那个公鸡一下子在我心中变的高大起来了,我跳上车,把车灯开得雪亮,在那个寒风刺骨的雪夜里,发动机像一把利剑,以平时十倍的马力穿透着黑夜。在出事的地点,我们找到了公鸡,他已被人打的迷迷糊糊的关在一个小仓库里。

    我们救出了公鸡。当然是用合法的手段。

    公鸡在州医院住了一个星期,伤势稍有好转就出院了。没进家门,他先来找我。一进门,公鸡就扑在地上,硬是邦邦地给我嗑了几个响头。嗑得我心里七上八下的,像干了什么坏事似地冲过去把他拉起来连连赔着不是。公鸡又是做揖又是感谢,鼻涕眼泪洒了一地。这套把戏我见多了,每次别人越是这样心里就越是伤心。因为在自觉与不自觉充当上帝的时候,就会感到有很多只手伸进了我的口袋。

    我们的话题自然离不开那个傻女人,不知为什么,这几天那个女人的影子总是出现在我的心里,因为她给我的印象实在太深了,想忘都忘不掉,仿佛为公鸡所付出的一切都是为了她似的。

    公鸡就早盼着我问起那女人的情况,话匣子一打开,像是憋了一百年的话题跟着横飞的唾沫星子朝我飞奔而来。砸得我满脸是坑。他告诉我,他住院这几天,兰兰(就是那傻女人)疯病犯了十八次,跳了一回井,在房顶上用了一天时间往一棵树上爬,像男人一样撒尿,学发情的猫叫,在一只臭袜子上吻个没完没了。幸好每次行动都被公鸡的哥哥及时制止或者采取了有效的保护,才没发生危险。

    我听着听着竟然激动起来,她的遭遇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她多像我一个当童养媳被逼疯的姨妈。妈妈每次说起她姐姐的时候总是不停地掉眼泪。但那毕竟是旧社会呀,现在是新社会,还有像兰兰这样的女人,真的让来越来越想不明白了。

    那个叫兰兰的女人,她有着女人的躯体却没有女人的感觉和灵魂,她有着让人着迷的面容却不能享受因为美丽而产生的欢愉,形体上像个畜生一样被人圈养着,而且圈养她的环境和圈着她的人如此肮脏猥琐,世道不公呢。

    几天后的一个早晨,我用三轮车把公鸡和兰兰送到长途车站。天麻麻亮,车站里挤满刚刚睡醒的人们,他们中间有好多人看上去还没从梦里醒来,拿着车票像只没眼睛的苍蝇,嗡嗡叫着四处乱跑。公鸡和兰兰里外一身新,当然都是我给置办的。兰兰一经收拾打扮越发的漂亮,她那纯朴的傻样子反而在众女人中显得是那样的不一样。我敢打赌,在我们这个城市里,要想找到一个纯美圣洁的女人,真的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怪不得那些拿着车票装无头苍蝇的男人们,实际上都在围着兰兰瞎转呢。

    至于公鸡,那就差得太远了,不打扮感觉还像个人,一打扮真的不太好分辨是属于哪类物种。他和兰兰走在一起,从半个门牙里面往外吹着口哨,含混不清的音符里充满着玉米糊糊和咸菜疙瘩的气味,他像个小孩子似的在雪地里故意摔跤,滚了一身的雪,张开肩膀学鸟飞的样子,兴奋的哈哈大笑。他要带兰兰去一个遥远的大城市了,那个城市让他充满希望。

    我越看心里越不是味儿,除了可怜公鸡之外,更多的是同情兰兰。真是一朵鲜花插在臭狗屎上了,要是真的能治好兰兰的病,她要是不离开公鸡,我就一头撞死。让我吃惊的的是还不止这些,我觉得兰兰的肚子看上去有些不对头,微微隆起着里面好像藏着什么秘密。

    噢,老天爷,这个千刀万剐的公鸡!

    开往乌鲁木齐的班车抛下一股子白烟,带着我的忧郁和希望,转眼就没了。恍惚跟做梦似的,这几天发生的事,我都来不及细想,天哪,瞧瞧我都干了些什么?这真是一件荒唐透顶的事啊。

    半个月过去了。我白天外出做生意,演绎着美好人生中最为辉煌的一段时光。一般的情况下,我大部分时间手里总是拿着一只铜锣,敲着喊着收废铜烂铁,后来因为嗓子出了点毛病就改为用喇叭。闲了却也常常想起公鸡和兰兰,不知道他们现在怎样了,这件事一直纠结着我。总之,这段时间吃不好,睡不香,干什么都没劲。

    芳芳一直没来找我。自从我们上次不愉快的分别之后,一直没见面,很有一点冷战的味道。我们是同学,她爸爸是当官的,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就直接工作了,我老爸是工人,所以我现在还在流浪。就这么简单。其实我对我们的感情并不抱太大的希望,我们是两种生活里的人,我活得有多累呀。这些她都不知道,她只知道关心自己。唉,女人,我怎么会爱上她呢?

    这一天,我突然收到一封信。瞧那皱巴巴的信皮和歪七八扭的字就知道是公鸡写的。拆信的时候我的手不知为什么有点发抖,难道这就是我日夜等待的东西吗?看着看着就从沙发上蹦了起来。他妈的他算什么东西?狮子开大口,又问我要3000!把我当什么了?地方老财?还是百万富翁?其实在别人眼里,我也不过是个要饭的而已。走的时候给了他3000块,这回又要3000块,我一天才赚几个大毛?真是比蝎子还毒。

    公鸡在信里强调要钱的事十万火急,为了注明这件事的重要性还特地在3000块下面划了好几个粗杠。但他并没说这笔钱的用途。妈的,他真的把老子当摇钱树了。我气得把公鸡的来信撕得粉碎。像一只病羊,在屋子里疯转。见什么顶什么。好么萨朗,你可真的成了天字号第一大萨朗(萨朗在维吾尔语里是傻瓜的意思),你可真会做好事,现在你完蛋啦,掉进冰窟窿里了,唯一的出路就是上吊自杀。因为公鸡就像一个吸血鬼一样,他会利用兰兰吸干我身上最后一滴血。芳芳要是知道你干的这些傻事,非把你生吃了不可。

    但是,难道你就忍心看着那个疯女人永远疯下去吗?难道你希望她再把肚子里的小生命活活掐死吗?生活对她太不公平太残酷,相比之下,钱又算是什么东西呢?我知道此刻,我的钱就是那女人第二次生命的金钥匙。

    而且,她那么年轻,那么漂亮。说实话,这件事现在想想,当初我为公鸡所做的一切,如果要说有什么目的的话,真的有点色欲的成份在里面。因为你没有亲历这一切,当我第一次在公鸡家见到那个疯女人的时候,真的被当时的画面震撼了,那是我平生所见过的最美的女人,最美的女人制造了世界上最美丽的画面。和疾病,和贫穷,和死亡,和一切你能想到的以及想不到的事情,都没关系。她就那么安静地呆在黑暗里。

    一个月过去了。一直不见公鸡的消息。西部的冬天异常寒冷,每天开着那辆没有挡风罩的三轮车四处奔跑,白天的大部分时间全身都是没有知觉的,木木的像根冰棒。为了钱,我走街串巷,嗓子都喊出了血。晚上拖着一天的劳累,疲惫不堪地回到家,一点食欲都没有。我那好心的邻居,古丽米娜大妈有时候给我送来一碗热乎乎的抓饭或者拉面,感动的我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我从小失去了母亲,母爱对我来说是件十分遥远的事。

    “你的爸爸今天来找你了。”古丽米娜大妈说。

    “他来干什么?”我冷冷地问。我们父子关系以前还可以,但自从他娶了后妈,我们的关系就不太好了。基本上可以说不怎么来往了。

    “他说,只要你不干这丢人现眼的买卖,我就同意你回家。”

    “哼!”

    古丽米娜大妈走了以后,我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生活是一团理不清的麻,又像一张巨大的网,陷进去永远别想着出来的事。闭着眼睛,长长叹息一声,憋闷的思绪似乎舒坦了不少。这些年不知咋搞的,生活越来越孤独,弄得众叛亲离的好像除了芳芳一个朋友也没有了。到底哪儿出了毛病?唉,我快成孤家寡人啦。

    一阵寒意袭来,赶紧下地劈柴生火,这新疆的冬天啊,带皮的东西都可以冻死,何况我这没皮没毛的人呢。

    我常常想起兰兰,每次想起这个饱经生活折磨的傻女人,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我没本事赶走生活强加给兰兰的种种罪孽,又无法送给她幸福,一个人在生活中的作用是多么微小啊。我开始对自己的信念产生怀疑和动摇,经常无缘无故地咒骂自己的无能,好像兰兰的不幸是我造成似的。也就在这个时候,我开始默默地为一个女人画起了肖像,这个女人就是兰兰。

    公鸡终于来信了!我激动极了,拆信的时候竟然把它捂在胸口好长时间。过了好长时间才平静下来,才发现信已经被我弄得湿乎乎的。然而,我万万没有想到这信竟然是公鸡的绝笔!看了这信没法使我不为公鸡大哭一场。原来,他把兰兰在一家医院安顿好之后,竟跟人合伙做起生意来了。诸君想想,就凭他傻不拉唧的穷酸相人家能不骗他吗?结果可想而知,他一分钱没赚上反而欠了别人一屁股债,在乌鲁木齐被别人逼得像贼娃子一样东躲西藏。公鸡信上还说“这是唯一的办法了”、“兰兰就交给你了,”还有好多类似这样的话,句句都被泪水浸湿了。

    看完信,我一头栽到床上无声地痛哭起来。事到如今,我该怎么办?怎么办啊!

    第二天,我昏昏沉沉地来到赛里木酒家。芳芳已先我一步,正坐在角落里拿着小镜子欣赏自己的芳容呢。她今天穿着一件红色羽绒服,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紧绷在大腿上,现在的女孩子爱美真是没的说,连棉裤也不穿,新疆的天气冷死人,老了浑身都是病。我提醒过她好多次,这是新疆不是南方,可她理也不理。

    我要了一杯热牛奶,给她要了一杯咖啡,坐在芳芳对面,默默欣赏着她,芳芳长得也很漂亮,是一种都市美。

    咳。芳芳,那天分手以后,我后悔了好长时间,我知道都是我的错,可就是不敢找你认个错。可是我知道,从我们相识想爱到现在,你一直是支持我的。

    哼。

    芳芳,我真的爱你。

    哼,你从来就没真正爱过我。

    可是每次我到你家,你爸爸看都不看我一眼。

    别这样说他,上次他给你找了一个那么好的工作,可你就是不去,说是要靠自己的力量。他也没说什么,可是看你现在都混成什么样子了?能不让老人揪心吗?芳芳说着说着竟然哭了起来。

    我心里也很难过。我知道她已经20多岁了,这个年龄的女孩子已经开始谈婚论嫁的了。为了我,她在如花的日子里只能一年一年等待着秋叶随风的轮回。

    我想换个话题,就跟她谈起了公鸡的事。

    “公鸡死了?”我说。

    “哪个公鸡?不就是一只鸡嘛。有啥?”她说。不耐烦的把头扭向一边。

    “是我的一个朋友,叫公鸡。他死了。”我说着点了一支烟。

    “这跟我有啥关系?我又不认识他。”

    我开始给芳芳说起了公鸡的事。实际上我大部分话题是在说兰兰,给芳芳说兰兰的时候,我竟然忘记了芳芳的存在。

    芳芳听着听着就开始哽咽起来。泪水溢出眼睛,顺着美丽的曲线巴哒巴哒往下落。

    芳芳一边抹眼泪,一边说:“这些年你做的傻事还嫌不够吗?你总是同情别人帮助别人,可又有谁来关心过你呢?你忘了你刚开始做生意那回儿,要不是我给你的300块钱,能有你的今天!你不去好好找个单位上班。愿意过自己喜欢的生活。你喜欢自由。喜欢到处流浪。这些我都不管。可是你也不能太过分了!”

    “世界需要爱。”我说。

    “那你就去爱好了,你这样下去是没有好下场的,不信走着瞧。看起来我们还是分手的好。和你这种人在一起没有安全感。”

    唉,你应该了解我的为人。

    得了!咱们还是分手吧,跟一个没有正当职业的人相爱,除了整天为你提心吊胆之外,还要忍受别人的嘲笑。这种日子我真的过够了!

    好哇,说来说去你还是瞧不起我的职业,好,好得很。散就散,有什么了不起!

    “萨朗,你应该为我想想,我都25岁了,你还让我等多久?做人别太自私了,见好就收吧。该体验的生活你已经体验到了,艺术家也不是你这种当法呀。要是艺术家都像你这样,我觉得你那个朋友比你更像艺术家呢。”芳芳哭丧着脸说。但是她一提到公鸡,却不知为什么大笑起来。像吃了笑药一样,一直笑到几乎要抽疯才停下来。

    “我现在这个样子不是挺好的嘛。老人家说艺术是生活的唯一源泉。”我亲了她一下说。

    “得了吧,”她十分生硬地把我推开,“老人家已经死了N年了,他说你是早上的太阳你就癫疯。还是老老实实找个单位上班吧,这是正道。”

    唉,芳芳,我亲爱的,你的观点我都同意。像我这样的人根本就不配和你结婚。不过我们依然是好朋友,就算好朋友求好朋友一件事,你总该不会拒绝吧?我说着拿出一张存折递给她,我这几年就存了这么点钱,带在身上不放心。到时候我给你打电话,要多少你就给我寄多少。

    “你真的要去乌鲁木齐?”芳芳犹豫地接过存折问。

    “好事做到底,我不能丢下他们不管。”说这番话的时候,我突然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崇高感。

    芳芳走了。我知道她很伤心,那扇玻璃门吞掉了一团红颜色,也吞掉了我的爱。可是我能有什么办法呢?我是一个失败的男人,一心一意想美梦成真,期待着有一天鲜花和掌声。于是我开始了我的奋斗,有一段时间我拼命写小说,天天跑到邮局打探消息,人家都快把我烦死了。邮局的人一见我来纷纷藏到柜台下面不出来。有一阵子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的女人走了。另一个女人还在一个遥远的城市等待着我。一桌子美味冰冷地摆在灯光下,我含着热泪,刚开始什么也吃不下,后来几杯酒下肚心情渐渐好了起来。

    我在乌鲁木齐处理完公鸡的后事(其实根本谈不上什么后事,尸体早已被有关部门处理了,他们说是被家人领走了,但我觉得他们是在骗我。我只看到几张公鸡卧轨自杀的现场照片,别提多惨了。)就直接来到兰兰住的那家精神病医院。

    要不是亲眼所见,我真的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与兰兰分别不过两个月,她变得我都认不出来了。白白的肤色透着娇嫩的红晕,她就像四月里的小草,努力向着蓝色天空伸展着绿色的枝叶儿,充满春天的气息。看上去就和天使一样美丽动人。只是她的肚子比两个月前更明显了,这都是公鸡干的好事,他们根本就不是合法夫妻,公鸡这样做明显有悖伦理道德。应该受到……,我是不是心理变态呀?

    兰兰根本就不认识我。她也不知道公鸡已经死了,我们见面后,我立刻就进入了公鸡先前的角色了。她认不认识我并不重要,关键是她的病情已经明显有了好转。医生告诉我,兰兰的病其实并不严重,她只是受到某种惊吓和刺激而引起了神经系紊乱和对先前事物的遗忘,只要再观察治疗一个时期她的大脑一定会接近正常人的水平。听了医生的话我非常兴奋,对医生的感激之情找不到表达方式,想学公鸡给他磕头,又觉得自己是个有文化的人。那时候还不太流行请客吃饭送东西,但是我还是给医生送了不少。

    其实,我来乌鲁木齐还有一个重要的事情要做,一定要找到把公鸡逼上绝路的人。不管怎么说,公鸡现在也算是我的朋友了,我要为他报仇。我利用闲暇时间找遍了所有的线索,问遍所有见过公鸡的人,从医生护士开始入手,后来范围扩大到医院周边的小摊贩和商店老板。半个月跑下来一点收获都没有,公鸡之死越来越像个迷团。由神秘的一个阴谋到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一个理由,所有的疑点都集中起来,那就是公鸡根本就没有跟人合伙做什么生意!首先,在兰兰住院帐单上,我给他的钱,和他自己花掉的钱都记录在那上面。其次,兰兰的主治医生也对我说,公鸡自从兰兰住院到自杀,几乎没离开医院半步。

    一个可怕的念头强烈冲击着我的心。我突然想起那天送公鸡和兰兰去乌鲁木齐看病时的情景,原来公鸡竭力装出轻松开心的样子竟然是为了掩饰内心深处巨大的恐惧!一方面,他希望兰兰在他的生活里永远疯下去,另一方面,他真的没有办法摆脱良心的折磨。他希望给兰兰治病,又怕她治好病离他而去。一人丑陋矮小的男人,一个在贫困和疾病的生活中苦苦挣扎的男人,他和一个漂亮的女人住在一起,要不是这个女人是一个疯女人,他公鸡几辈子也修不来这福份。这几年他就是在这样一个痛苦矛盾的环境里煎熬。在乌鲁木齐,当他看到兰兰的病情日渐好转的时候,他知道自己就要失去赖以生存的支柱了,他的精神世界彻底崩溃了。他受不了这沉重的打击,终于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朝火车嘶鸣的方向走去。

    这是一个多么荒唐的推理啊,然而,我只能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

    公鸡,我的好老哥,你完全可以不这样做呀,你完全有理由让傻兰兰永远伴随你那孤寂的生活……可是你最终还是把兰兰还给了春天,可是你想过没有,因为你的过错,给我制造了多大的麻烦?

    为了公鸡,我发誓要把兰兰的病治好。我日夜伴随在兰兰的身边,我知道这种时候感情是多么重要,它远远超出了任何药物治疗所能达到的效果。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悄悄在飞逝,突然有一天,我感到了春天的到来,草地和树枝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绿意。空气中传播着潮湿的暖流,小鸟在我头顶上飞过时带着无限的欢快,雪在融化,我听到远方的亲人的呼息声。在这样一个美好的季节里,兰兰的病在以惊人的速度向着大家预期的目的发展,她已经有了接近正常人的意识和感情,而且让我们惊喜的是她的记忆也开始慢慢复苏了。

    我和兰兰现在已成为亲密无间的好朋友了。也就在这时候,她知道了一个名字叫公鸡的男人。是这个男人在几年前把一个流浪的傻女人背回家,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正是这个陌生的男人日夜守护在她的身边,他倾注了自己一生的爱,那个男人的名字叫公鸡,一个为她付出生命的好男人。这故事有点像神话,刚开始兰兰还有些不信,可后来当他知道这一切都是真实存在的时候,竟然晕了过去。

    我陪兰兰在乌鲁木齐住院的时候,和芳芳通过几次长途电话,每次通话不久,我都会收到一笔钱。每当我到邮局取钱的时候,心里就会激起一种难以铭状的感情。虽然芳芳是那么不情愿做这些事,但她毕竟还是做了。她虽然不再是我的女朋友,但我知道她爱我就像爱她自己一样,我是她生命的一部分。在这个充满世俗的世界上,我还能要求她能为我做什么呢?爱我,是不可能的。不爱,她又做不到。而我,对我们的未来真的没有太大的把握。

    自从公鸡领着兰兰闯进我的生活以后,我那甜蜜的梦破灭了。我永远失去了芳芳。因为她是不允许我们中间出现另外一个女人,哪怕是一个疯女人。这个可恶的公鸡,我的命运里为什么偏偏会遇上他?我为什么要卷进这场让人读不懂的悲剧里呢?我开始恨公鸡,心想要是他不自杀我也要杀了他的。还有那个傻女人,芳芳跟我散伙一定也有她的功劳,虽然她没有和芳芳竞争的条件和优势,但作为弱者,她已大获全胜了。是的,把她放在身边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她无形中成了我和芳芳感情交流的障碍和毁灭我们爱情的刽子手。我真是傻到家啦,居然有一次冒出要娶兰兰为妻的念头,虽然这个该死的念头很快就被我扼杀在摇篮里了。可是此念一出,就像一匹脱缰的黑马,你是没有办法让它再回到主人身边了。

    我在乌鲁木齐呆不下去了。芳芳在电话里说,你马上就要破产了,存折里没几个钱了。回来吧,大家都不是有钱人。为了你的那个疯女人,我已经搭上2个月的工资了。电话那头,芳芳的语气有些不大对劲,恍恍惚惚的。春天是一个容易让人犯病的季节,传说中人吃了马肉在这个季节是犯病的高发期,芳芳是不是吃了马肉不得而知,反正她爹是个当官的,过年朋友们送的马肉吃也吃不完。

    从邮局回来,天已经黑了。不知为什么今天我感到特累,腿像灌了铅似的。病房里暖融融的,按照政府的规定,这个城市现在已经停止了供暖。只有医院除外。兰兰披衣坐在床上,两眼凝视着灯光。她并没有在意我的出现,只是看了我一眼,目光有些淡漠。我从来没见过兰兰有过这样的表情,这是一种让人容易产生思想的表情,一个有了思想的女人,男人开始费神。让我为之害怕的是,我突然感觉眼前这个美丽的女人,远不如第一次见到时的美。那时候她是一幅画,是一幅完整的艺术作品。而眼前这个美丽的女人只是一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女人,甚至她还不如一个傻女人。

    事情出乎我的意料,当我乱七八糟地想着一些破事的时候,兰兰突然开口说话了。她说:“我清醒的时候就回忆过去。回忆过去的时候就觉得被人糟蹋过上百次上千次。我不是好女人,从来就不是!”

    春天在一个瞎子的眼里永远充满美丽的幻觉,所以春天是美好的,所以瞎子也是幸运的。一个疯女人如果一直疯下去,那么她也是幸运的。现在公鸡看来是明智的,他选择了解脱,是因为不堪忍受生命之重。而我却被无形的枷锁牢牢地捆绑住了。这一切都来的太快,当一缕彩霞刚刚在天边挂起的时候,它预示着今天要给大地带来蓝色心情。然而,却被突然而至的乌云瞬间遮住了。兰兰突然开始放声大笑,听上去让人产生了恐怖和无助,无处躲藏。在一种非人类的兽性的吼叫声中,又开始重新演绎起人类史上逆来顺受的悲剧了。

    兰兰继续狂笑不止。娇小的身子在笑声中猛烈地抖动不已。有时候笑声嘎然而止,她恶狠狠地盯着我,仿佛我是她今生来世的仇敌。霎时间我看到的是一张十分狰狞的脸,那两只美丽的大眼睛散发着绿色的光,犹如黑暗中母狼的眼睛。她嚎叫着扑上来,我被她重重撞倒在地上,然后被她掐了个半死。

    “救命!救命!”我尖声叫道。

    幸好医护人员及时赶到,把半死不活的我从兰兰的撕扯中拉了出来,我被她挖得像个血人。这一切来的像闪电一样迅猛,我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结束了。

    第二天,兰兰恢复了理智。当她知道在我身上发生的事情以后,难过极了。她跪在我脚下,像只小狗儿一样祈求我宽恕她。我的内心冷到了极点,完了,一切都完了。我和公鸡为她付出的惨重代价彻底失败了!她依然是个傻女人傻女人傻女人!

    那几天,我不知该对兰兰说些什么,做些什么,懵懵懂懂中总是痴呆呆地盯着她看。这个可怜的女人,我该拿她怎么办呢?我现在已经没有钱给她继续治病了,回去以后可能要不了多长时间,我的家很有可能和公鸡家一模一样了。而我,出不了半年样子极有可能成为公鸡的翻版。我盯着眼前这个可怜的女人,我多想知道她的一切,我感到失败的是,兰兰永远回不到从前的画面了,她永远不是一幅美丽的图画,而是我生活中沉重的负担。我要像一只蚂蚁一样永远围在她的身边,而且极有可能围在她和她的孩子身边,像公鸡一样为她们操劳一生。兰兰犯病的时候就被医院的人绑在床上,他们不停地给她注入大剂量镇静药,让她总是处在半昏迷状态。而她清醒的时候,却一句话也没有。只是不停地哭,她哭得那么伤心,哭得让身边的人也跟着她一起掉眼泪。

    总之,自从兰兰那天晚上犯病以后,不到几十天,她就回到了从前。除了只会说“嘿嘿嘿我要撒尿”之外,什么也不会说什么也不会做了。第一个失去信心的是医生,医院不想继续收留一个他们治不好的病人,这样会影响他们医院的声誉。

    他们免费把我和兰兰送回了故乡。

    “哇啊嗷哇啊嗷……!”一阵清脆的哭声搅乱了我的回忆。我跳下床,接着是每个生过小孩的父母都能体会的忙乱。我没生过小孩,再说这孩子也不是我的,但是她命中注定要成为我的孩子。

    等孩子不哭的时候,开彻底黑了下来。这时,远处传来汽车喇叭狗和毛驴的叫声。据说毛驴子一个小时叫一次,没表的人根据它的叫声来调整时间。我一个小时给孩子喂一次牛奶,就是根据毛驴子的叫声来确定时间的。我满头大汗地抱着这团热乎乎的肉蛋蛋,吭吭呀呀轻声叫唤着类似歌谣一样的东西,希望她快点睡去。可这个小东西就是不睡,那双双乌黑的小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看个不够。仿佛要把我深深嵌入她的记忆里。嗨,小布点别这样盯着我看,我又不是你爸爸。你看这是什么?是只小铃铛,是我专门给你买的,瞧,它有多漂亮呀。我把铃铛摇得叮当响,可那小东西只对它瞟了一眼又集中精力盯我。好吧,你要看就让你看个够吧,我是你爸,我要把你养大成人。再不要你像你妈一样四处流浪受尽人间耻辱,到头来只会说“嘿嘿嘿我要撒尿”之类的鬼话。为了你的美好未来,我要拼命干活拼命赚钱。

    这时,门“吱咛”一声被推开了。一个女孩走了进来。是芳芳。她手中提着一个包裹。

    “我,我向同事要了些小孩子的衣服。给你送来。”她结结巴巴的解释道。

    我没理她。

    芳芳见我抱孩子的狼狈相儿,笑了起来。她放下包裹,把孩子接了过去。你还别说,女人天生就是养孩子的料,她抱孩子的动作十分娴熟。那小东西你说怪不怪,刚入怀小嘴立刻就在芳芳的胸脯上像个小猪一样乱拱。姨呀呀哎哟哟,真是把人笑个半死。你说她有多聪明,谁也没有告诉她这个秘密,哈哈哈!

    “你再笑!我不管啦!”芳芳羞得如花。

    “哇!”不知是受了惊吓,还是吃不上奶,小东西大哭起来。

    我赶忙跑去弄热牛奶,芳芳接过奶瓶急忙把奶嘴塞进那孩子的嘴里,可她愣是不吃。依然哇哇大哭个没完没了。

    “不行你就给她嚼一嚼嘛,反正她又没牙。”我建议道。对孩子来说,芳芳的乳房仅仅是一个骗局,但是对她却很重要。

    “怎么可以!你疯了?”

    “那怎么办?都怪你,勤不着懒不着没事抱孩子干吗?”我的火一下子蹿上来了。最近我有点像吃枪药似的,见谁都想咬上两口。

    芳芳气得说不出话来。

    “哇!”孩子哭得更揪心。

    “好吧。你转过去。”芳芳终于屈服了孩子的哭声。

    好的好的。我眉开眼笑连忙倒退三步,转身面朝墙。

    “不许偷看。”她说。

    “好。”我说。

    “偷看是小狗。”她又说。

    “好。偷看是小狗。”我说。

    “把眼睛闭上。”

    “我说你有完没完呀?”

    过了一会儿,我听见解扣子的声音,她穿的是裙子,里三层外三层的,解起来真够麻烦的。

    又过了一会儿,孩子不怎么哭了,吭吭吭发出像小猪一样的声音,她可能在寻找奶头呢。然后传来芳芳的叫声。

    “啊哟,好痛呀。”她喊道。

    “怎么啦?”我急忙问。

    “别转过来—!”她尖声叫道。

    “喊什么喊我又没看!”我说。

    “咯咯咯。”芳芳开始笑起来,接着笑个没完没了。

    真是个神经病!我心里想。最近大家都有点发疯。

    “痒死人了。”她上气不接下气的说。

    我点了一支烟。想像着一些美好的东西。真好玩,这一切多么美好呀,生活也有快乐的时候。不管你多么苦恼,快乐总是有的,它藏在你的内心深处,在你十分无助的时候悄然而至。我的眼睛有些潮湿。

    不知什么时候,芳芳已经轻轻把孩子放在床上了,那孩子已经甜甜睡去了。

    “她吃饱啦?”我问芳芳。她开始满世界追着我打,叫你胡说叫你胡说,我边跑边告饶。后来我们就紧紧拥抱在一起了。长时间的对接,像飞船一样缓慢。再然后我们相拥着来到孩子的身边,充满爱意地欣赏着一个美丽的小生命在襁褓里悄然成长。芳芳理了一下长长的秀发,红红的脸蛋子上透着潮湿的光泽。

    “这孩子怪漂亮的。”她说。

    “那当然,她妈妈是个美人。”我说。

    “她叫什么名字?”

    “兰兰。”

    我一下子愣住了,我当时想都没想就把孩子的名字叫成兰兰了。在这之前我给这孩子想了好多名字,却没一个是叫兰兰的。不知道芳芳注意到这一点了没有,也许这是一个永远无人知晓的秘密。从乌鲁木齐回来后,芳芳从没来过我这里,原因很简单,兰兰住在这里。这是我一生中最痛苦的岁月。兰兰一犯病就把屋子一顿狂轰乱砸,直到把我的房子砸得空空荡荡这止。她几乎没有清醒的时候,像个恶魔似地日夜折磨着我。就剩下一堆发热的骨头和两只晃来晃去的眼睛,还以表明我是一个活物。甚至,在她生了孩子之后也不肯放过我,她没有哺乳能力,一见到孩子就不顾一切地扑上去要把她掐死。吓得我把孩子藏在古丽米娜大妈家里。那些日子,要是没有这位好心的维吾尔族大妈,真不知会出现什么样的恶果。

    兰兰是在一个吉祥的日子死在自己的屋子里的,当时我不在她身边。她是追随着公鸡听从了天使的召唤,像一只天鹅似的从我们的身边飞走了。此刻,她的灵魂一定像洁白的云追随着浩瀚的蓝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兰兰的死,的确是一件好事。

    这时,睡梦中的孩子咧嘴笑了一下,脸上瞬间闪过一对小酒窝。她在甜美的梦中呼吸着幸福的童话,把一个美好的传说献给那些渴望得到幸福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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