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他在菲林先生的关照下生活——因为菲林先生是他母亲唯一可以有什么话都说一说的人,也是唯一既不把她当罪人另眼相看、也不把她当新潮派对待的人。在为数不多却亲密无间的谈话中,她要求他教育她的儿子。“我教他学拉丁文,”他答应道。“别的东西,这样的孩子都记得住。”不管因为什么,拉丁文学习失败了:脱粒机的声音响起来,谁还能专心研读维吉尔的诗歌呢?再说,你知道,柴火垛在减少,老鼠每次遭厄运都跑得碰头撞脑的吗?但是,他喜欢菲林先生,菲林先生去世他哭得很伤心。埃里奥特太太,一个和蔼可亲的女人,不久也去世了。
这两次亡故的次序,有些要命的东西。菲林先生在他的遗嘱里没有为这个孩子写上什么条款:他的妻子答应把这事儿办了。然后,埃里奥特先生死了,而新的家庭还没组成,埃里奥特太太又突然去世了。她也没有给斯蒂芬留下钱财:她没有东西可留。命运把他交到了菲林太太的掌握之中。“事情走到哪步算哪步吧,”她想。“我来照顾这个可爱的小男孩儿,那个丑陋的小男孩子[1]可以和希尔特家一起生活。我死后——喔,各种材料都会在我死后为人所知的,到时候它们就对上号了。我喜欢它们各自独立的主意。这样很有意思。”
他当时十二岁。上学有过几次短暂的间隔,他一直生活在威尔特郡,直到他被赶出来。生活具有两个泾渭分明的方面——客厅和另一种生活。在客厅里,人们谈天论地,一边聊天一边哈哈大笑。因为头脑聪明,他们便对动物不闻不问:人活一辈子,从来不屑见识一只刺猬。在另一种生活里,人们交谈,却各笑各的,或者连说话也各说各的。总的说来,除了笨蛋和猎场看守人,这种生活更可取。他知道他的处境。他从旁观察孩子,后来观察大人,根据情况采取行动。他的处境没有法律——警察管不着的地带。没有什么束缚他,束缚他的是他自己的话,因此他说话字斟句酌,出语吝啬。
一个人内心充满欲望,是不可能浪漫起来的,这样一个男孩子让菲林太太大失所望。他的父母只有过一次短暂的拥抱,在这个世界的卫道士的权力和死神的权力之间,只找到了短暂的间隔。他是诗歌和反叛的孩子,诗歌应该在他的血管里奔流。然而,他生活得离他喜爱的东西太近,看上去好像没有诗意。远离那些东西,他也许会让菲林太太感到满意,而且把手伸得长长的,一副享乐主义者的渴望神情。事实上,他只能骑在菲林太太的马匹上,在她的田地里走来走去,晒晒阳光,干干活儿,没有显而易见的理由非要怎样不可。菲林太太不相信慈爱,也就没有尝试用慈爱来塑造他;他这方面呢,巴不得摔摔打打,成为一个本色男人。他的父母赐予他杰出的天赋——一副好身架,四肢发达,脸盘儿不难看——他的习惯和这些天赋也相得益彰。他们还赐予他晴朗的精神——一种在那短短十七天里便创造出来的精神。然而,他们没有把他们苦苦等待六年的那种精神赐予他,为了一个人而爱,永远不是他可以理解的最伟大的东西。
“哲学”延缓了他们之间的争吵。出于对他个人的出身的漫不经心,他对我们那些永恒的难题,倒是有一定兴趣。这种兴趣一直没有变成一种激情:兴趣随着他身体成长而产生,却又很快和肉体合二为一了。或者,如他自己讲的:“我必须先安顿,再开始。”他很快安顿下来,成了一个唯物主义者。后来,他把那些六便士再版小册子都撕毁了,便再也没有博得菲林太太的喜欢。
就在他把自己安顿下来之际,他开始嗜酒了。他找不到什么理由反对喝酒。那种本能在他骨子里,喝酒又不会伤害谁。这方面,如同别的方面,他的行动一是一二是二,很快便不再吆三喝四闹酒疯,变得默然处之了。有些人喝醉了装疯卖傻,翻过围栏往家里爬,第二天早上说些悔过的话,他对这些人不屑一顾,极尽挖苦讽刺。事实上,可以想见,他一点也不令人讨厌;因此,他一直没有收敛他的性格,也没有压抑他的意志。不像阿格尼丝夸大其词的那样,他喝醉的时候并不多。真正的争吵,是从别的方面引发的。
活出模样的人,年轻的时候放荡不羁。然而,到了一定时刻,他们远离他们粗俗不堪的同伴,向往更高雅的事情。这种时刻一直没有在斯蒂芬身上发生。生来就有一种霸气,他听任身上的蛮力指挥自己,一直和儿时结识的人在一起打打闹闹。他们毫无节制地把他们的青年期延长下去。“他们不会安定下来,”威尔布拉厄姆先生对妻子说。“他们贪得无厌,就想要东西。这都是工会惹出的祸根儿。我要把最坏的几个打发走了。”随后,斯蒂芬赶紧来找菲林太太,央她从中帮忙。“这不公道。某某是个好人。他干活儿了。对工作热心吗?不。他为什么应该热心呢?不过把心操到就行了。但是对足球非常热心。”菲林太太笑起来,为某某向威尔布拉厄姆先生说情。威尔布拉厄姆先生听了火气不打一处来。“农场没有规矩怎么经营下去呢?如果斯蒂芬先生乱干涉,规矩还能建立起来吗?斯蒂芬先生就喜欢以势压人。他所交往的人都是一个德性,假装和大家平起平坐,实际上他用尽心思,高高在上。当然,身为绅士,这是自然而然的。但是,作为一个绅士,整天和穷人混在一起,学习他们的活儿,把许多错误的观念灌输进他们的脑子里,又把他们流行的种种不满说给菲林太太听。可那些不满在过去都算是坏毛病啊。”菲林太太于是把斯蒂芬训斥了一顿。斯蒂芬听了大发脾气,对菲林太太老大不敬,还把威尔布拉厄姆先生也侮辱了一番。
菲林先生的规矩形同虚设的日子似乎又要回来了。斯蒂芬具有实践经验,对打架也跃跃欲试,这些可是菲林太太的丈夫从来不具备的。斯蒂芬把种种不满开列了一张清单,有些很荒唐,有些是鸡零狗碎。阅览室里没有报纸啦,你应该在汤普森家门上钉一个门牌啦,没有平整的板球场啦,分配不公、干活过时啦,威尔布拉厄姆太太的磨刀童没有得到工钱啦,等等。“难道你一点脑子都没有吗?”菲林太太冰冷地问。“你想不到我对这农场有多烦恼。”她一门心思修改书的校样,重写前言里的记忆片断。一气之下,她给阿格尼丝写了信。阿格尼丝回信作答,表示体谅,菲林太太一贯精明过人,却落入了那个更年轻的女人的掌控之中。她们开始议论他,把他当作一个不上进的坏孩子;后来他贪恋上了酒,这下看起来就罪加一等了。现在菲林太太所需要的是一种个人的不满,阿格尼丝正好投其所好。尽管耿耿于怀,她还是决心给他个出路,想到了我们那些遥远的殖民地不失为两全其美的去处。然而,他不领情,爆发了一种少见的情绪:他宁愿饿死,也不离开英格兰。“为什么?”她问道。“你在谈恋爱吗?”他抓起来一团白垩——他们这时来到了棚架旁边——没有作答。教区牧师嗫嚅说:“这不像出国受洋罪——日不落帝国嘛——血浓于水——”星期六,一团白垩打破了菲林太太客厅的窗户。
这样,斯蒂芬离开了威尔特郡,半是恶棍,半是殉道者。别给他打上社会主义者的绰号。他和社会不会发生争吵,也不是特别相信人民,因为他们穷困潦倒。他只是主张这样的信条:“这里是我,那里是你。”因此,阶级区别对他来说是区区小事,生活没有一板一眼的计划,生活只是一场个人的战斗或者个人的休战。出于同样的原因,列祖列宗也是微不足道的,一个人不会因为同一个女人做了两个人的母亲就对另一人更亲切。然而,带着这个消息似乎值得去一趟索斯顿。也许,去一趟什么结果都没有;也许,去一趟会有友好的交往;也许,他找着找着,就能找到一个家。
他们冤枉了他,他便灰溜溜地离开了。他压根儿没有想到推卸责备,也从来没有想到向仍然坐在侧厢花园思考的安塞尔吐吐苦水。他只知道,受过教育的人都很不可一世,一副清洁的肝脏千万不能再走进邓伍德大厦。那里的空气好像污浊不堪。他向水沟里唾了一口。他躺在索尔兹伯里的来复枪射击场里,不就是昨天的事儿吗?几分苦闷泛上心头,他心下琢磨,还不如现在再回到那个射击场呢。“我应该先写信,”他寻思。“这里我的钱用完了。我无法走动。看起来,埃里奥特家实际上掠夺了我。”这是他对埃里奥特一家耿耿于怀的唯一牢骚。他们怀疑他,侮辱他,如同在路旁他碰见的一个流浪汉的咒骂。他们都是些肮脏的人,和他不是一路人。他把这出复杂的悲剧总结为“上当受骗”。
里基正在被人架往楼上去,安塞尔(如果他知道的话)正在大街上碰头撞脑地找他,而他却躺在一个铁路拱桥下,盘算他的各种打算。他一定要报答那些送给他先令和衣服的朋友。他想起了弗里,他搅乱了他的星期天——可怜的弗里,他现在应该在他们中间,在他的姑娘面前显摆呢。“我敢说,他以后会感到羞愧,无颜去见她,然后呢,她会选中另一个男人。”他也饿得够呛了。那个可恶的东西埃里奥特太太这会儿也许早用过午餐了。把裤子背带系紧,撕掉那些弄湿的旧文件,他踏上了挣钱的路途。他看上去好像一个劣迹斑斑的年轻歹徒:他的衣服脏兮兮的,身上失去了早晨的朝气。扶了墙壁,愁眉苦脸,有时自言自语,他拖着步子狼狈不堪地向北走去;难怪有些姑娘看见他惊叫起来,也难怪主妇们下午急匆匆赶往教堂,见了他会转移目光。他从一个近郊住宅区流窜到另一个,终于闯进了比他本人还野蛮的人群中,他们买了他的烟叶,卖给他食物。居住区又“连成了片”,一家人都不坐在自己的家门口,却坐在厚厚的平纹细布帘子后边。也许又“走投无路”,陷入更加公开的绝望之中了。他流浪到了夜间,来到了一条滚滚流动的河边,水势浩大,俨然一股洋洋大水。这条大河汇集了中部英格兰的水域——从辛德海德流过来的,从奇尔顿斯流过来的,还有从大平原威尔特郡北边流过来的。在这里,各路流水蜂拥而至,沟满河平,这才向大海奔泻。但是,他所熟悉的水域不知去向。那些水域一路向南流去,汇入森林和美丽的田野守护的埃文河,永远湍急,永远清澈,把基督教堂的尖顶映照得清清楚楚,与怀特岛的一道道防御城墙相依相随。他想了一会儿这些水域,这才跨过眼前这条幽暗的大河,走进了现代世界的心脏。
这里,他找到了活儿干。他不会绅士的那些派头,却也没有因此受到妨碍,因为赶上季度的第一天,他设法在一家有家具的收容所干上了活儿。他把人们从郊区挪到伦敦,从伦敦挪到郊区,从一个郊区住宅挪到另一个郊区住宅。他的伙伴们火急火燎,牢骚满腹。他特别反感那个工头,一个不折不扣的骗子,不让人赌咒发誓,却对更加掉份儿的事情津津乐道——那就是伦敦佬的耍贫嘴。伦敦的知识界那么轻浮,那么浅薄,好比一条永远流不到海洋里的河流,如同伦敦人的体格一样让他反感,人人矫健灵活却没长性,很少能够传到第三代。如果他对父亲了解的话,他觉得就是这种情况;因为在埃里奥特先生和祖先之间,鸿沟是社会的,不是精神方面的:他们都力图表现得很精明,虚度年华。托尼·菲林有一次把事情说得很明白:“伦敦人这玩意儿是不存在的。所谓伦敦人,不过是走在断子绝孙的道路上的乡下人。”
十天的头上,他几乎没有节省下什么东西。有一次,他路过保存着他一百镑钱的银行,不过取出这笔钱对他来说还是不方便。然后,受本分驱使,他流浪到了离索斯顿不远的一个郊区住宅区。天擦黑时分,一个赶着轻便马车的男人要他牵了一会儿马,错给了他一个沙弗林的小费。斯蒂芬在后边大声呼叫;可是那个男人身边有个女人,心想潇洒一把算了;他本意是给斯蒂芬一个先令,给不起这样一大笔小费,可这时也只好大声回应说:他的沙弗林和别人的一样值钱,如果斯蒂芬认为不值钱,那他爱干什么随便,爱去哪里也随便。多亏了这个男人。斯蒂芬把沙弗林换成邮政汇票,寄给了卡德夫的那些人。这笔钱虽然不能还清他们,但是到底还上一些,他感觉他的灵魂安生多了。
他的口袋里还有几个先令。这些钱够他前往威尔特郡的费用,那是个有吃有喝的郡;但是,到了那里他能干什么呢?谁会雇用他呢?今天的路程看样子不值得。“明天,也许不错,”他寻思,决意把这点钱换一种花法,轻松一把。他花了两便士坐了一回电车。从电车顶层,他看见太阳在下落——一个大圆盘,镶了一圈暗红色的边儿。同一个太阳也在索尔兹伯里下落,却亮堂堂得耀眼。一层金闪闪的薄霭,索尔兹伯里的教堂尖顶随时会刺进去,如同一枚紫色的银针;然后,雾气从埃文河以及别的河流袅袅升起。灯,或明或暗,然而一个个村庄已经沉潜在客观外界的纯度之中。除了这些村庄,索尔兹伯里教堂是唯一一座哥特式新贵。一代又一代,人们来到索尔兹伯里采购东西或者做礼拜,在这里找到了他们生活的危机;但是,在索尔兹伯里教堂修建起来之前,一代又一代,人们都依恋于土地,羊群、狗和人不停地把土地更新,在巨石阵前寻找他们生活的危机。这些人的血脉流淌在斯蒂芬的身上;他们为他赢得的那种活力如今仍然没有受到损害;在那些草原丘陵间,他们和顽强的女人结婚成家,创造出了他称为“他自己”的东西;他们中的最后一位,曾经从像这样的街道和房子里挽救了一个女人。太阳下落之际,他从电车上走下来,微笑中带着期盼。对面有一个酒店,一个男孩儿身穿脏兮兮的制服,已经把酒店前的大灯点燃。他的嘴唇张开了,不由得走了进去。
两个小时后,里基和赫伯特走在环形路上,一块砖头砰一声打在书房的窗户上。赫伯特向花园窥探,一个为非作歹的家伙从他身边溜进了房子,把过厅糟蹋一番,踉踉跄跄向楼上走去,歪倒在扶手上,硬挺着身子挣扎一会儿,从楼梯上翻了下来。赫伯特忙喊警察。里基正走到了楼梯平台上,一把抓住了那个人的膝盖,救了他的性命。
“怎么回事儿?”阿格尼丝赶出门来叫道。
“是斯蒂芬回来了,”里基回答道。“喂,斯蒂芬,醒醒。”
注释
[1] 指里基,因他是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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