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共运史与社会主义研究辑刊-论高校内部的道德治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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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富峰[2]

    摘要:道德治理强调人是目的,注重民主和协商,着力凝聚多元主体道德价值共识,能够有效化解治理风险,较好适合高校组织运行和治理。对高校教育教学目的进行道德审查、对教育教学内容进行道德反思、对教育教学功能进行道德定位、对教育教学方法进行道德校正、促进高校整体德性的形成是高校内部道德治理的主要内容。高校内部道德治理应注意发挥多元主体的积极性、重德更理事、提升专业化水平、突出学术道德建设等。

    我国高等教育在迅速完成大众化转型后,正进入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时期。高校在此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诸如行政化、功利化、市场化、学术浮躁和腐败、建筑豪华而大学精神萎缩等不良现象。上述问题本质上往往体现为伦理上的困难,目前已成为制约高校实现内涵发展、提升质量的障碍。因此,适应现代社会管理方式的转变而兴起的道德治理,理应成为高校实现内部治理的一种重要方式。

    一、高校组织的特点与道德治理

    大学作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组织,其内部纵横交织着诸多矛盾,其中最核心的是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矛盾。大学起源于欧洲中世纪,本来是由教师和学生组成的学术行会组织,自由传授知识,没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基本由学生实行自我管理。随着组织规模的扩大和社会地位的上升,才有了专门的管理服务人员,再加上教会和政府权力的渗入,大学的内部组织日益复杂,现在已成为一个庞杂的社会组织。因此有效的行政管理是实现高校正常运行的必然要求。与此同时,大学的功能和责任不断增加,由最初的人才培养,到科学研究,再到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与创新。虽然如此,大学的本质并没有改变,即实现高深知识的传承与创新。因为无论是科学研究中的知识创新、服务社会中的知识应用、文化传承与创新中的知识传递,都是为人才培养服务的,其核心都是为了知识的传授和创新。作为一项极其复杂的劳动,高深知识的传授和创新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需要自由、独立和中立作为其保障条件。行政管理产生行政权力,学术运行产生学术权力,二者并行于大学组织之中,均有其合法性。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时常有行政权力对学术权力的僭越。目前我国高校管理中这种情况尤其严重。那么,大学如何才能实现以高深知识的创新和传授为组织目标,其制度运行又如何能保证知识创新和传授活动的自由和独立?道德治理能够适合高校组织运行特点,协调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冲突,实现高校内部的有效治理。

    道德治理强调人是目的,突出以人为本。基于对人性本质的假设,社会管理模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在“政治人”假设中注重的是权力的作用,在“经济人”假设中强调的是物质利益的诱导,“文化人”是对知识经济时代人性本质的一个基本假设,在管理中则要求实现人文管理:“‘人文管理’主张以人为本,把一切对象加以‘人化’,注意满足人的情感要求,突出情感的逻辑。”[3]在知识经济时代,高校已从社会和经济的边缘走向社会发展的中心,聚集着大批知识分子从事高深知识的传授与创新,他们是现代社会中文化人的代表性群体,更需要实行人文管理。高深知识的传授与创新作为一项十分复杂的高端智力劳动,不仅需要高校教师的内在主动性和积极性,更需要一种自由和安静的环境。这需要耐得住寂寞,拒绝浮躁和浮华;权力的压制和物质利益的诱导不利于知识的传授与创新。道德的根本目的在于人的全面发展与提升,把人作为最高目的,如康德所言:“你需要这样行为,做到无论是你自己或别的什么人,你始终把人当作目的,而不是把他当作工具。”[4]道德治理要求把一切对象加以人化,始终把人当作目的,将目的寓于手段之中,这符合人文管理的内在要求,突出了对高校教师的尊重,给予高校教师的劳动以最大独立和自由,符合高深知识传授和创新的逻辑。而如今,行政的过度干预、物质利益的过度诱惑是许多高校管理中的常态,以致遭到教师的抵制和社会的批评,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把人当作了实现特殊目的的工具,没有真正实现以人为本。

    道德治理通过社会舆论实现软调控,注重民主和协商。高校作为知识分子聚集的特殊社会组织,需要更为柔性化的管理。高校的管理有两种模式并行:一是行政管理,目的是为知识的传授和创新提供充分的保障,一般采用科层制,注重管理的效率;二是学术管理,目的是实现高深知识的传播与增值,在管理中虽然也有组织和职务,但主要依靠专家的学术人格和学术能力来实现,注重管理的效益。这两种管理模式同在并不平行,时常交叉和相互作用,这就要努力避免用行政管理的理念和手段服务于学术管理,同时也要避免将学术管理的思维渗透于行政管理。对于前一点,大家都认识到了其危害性;对于后一点,也要引起我们的警惕。“在大学工作,最大的好处就是有主意,最大的难处是主意太多。难怪有人说,在大学中唯一经常过剩的产品就是‘主意’。”[5]如何达到两个方面的同时“避免”?正确的方式是通过自觉的、广泛的、多层次的协商,围绕促进学校的教学和学术发展进步聚集正能量,实现两种管理模式的融合。“道德调节与政治、法律等其他社会调控力量和方式有着显著不同。它属于社会‘软调控’范畴,具有经常性和广泛性、多层次性和递进性、正面性和自觉性等特点。”[6]道德调控不仅为两种管理模式提供共同的价值追求,即尊重教师的独立、自由和创造,促进知识的传授和创新,还为两种管理模式提供了相互作用的途径,即民主和协商,有效避免两种模式的冲突。同时,道德调控的经常性和广泛性也使高校管理中包容性、及时性得以强化,促使一些问题在社会舆论层面得以化解和解决。

    道德治理着力凝聚多元主体的道德价值共识,形成正确的道德价值导向。高校的主体是教师和学生,其根本任务是高深知识的传授和创新,这一过程是行政管理者难以参与和过问的,行政管理者更多的是为知识传授和创新的顺利实现提供保障条件,所以高校的治理要求民主、平等和协商,与政府和企事业治理有着重要区别。在高校管理中,不仅有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交织,还有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其他多种利益诉求,多元利益主体的存在迫切需要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的价值取向,才能达成一致的目标追求,凝聚人心。道德哲学作为处理人与人最一般关系的学说,其根据就是使人人都成其为人,要求充分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在此基础上结合组织的目标,通过平等协商,形成价值共识,成为特定组织的道德价值导向,并通过组织内外的舆论作用,渗透到组织管理的方方面面,影响整体的组织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高校中的道德价值导向以发挥其四大职能为核心,不仅为高校制定和实施各项制度措施及各利益主体的行为提供价值定位,还对实施过程起到监督作用,对实施结果进行道德评价。高校对道德价值导向的宣传,有利于高校办校理念和政策制度的实施和落实。因此,突出道德治理的作用,对高校出台的各项政策制度进行道德设计和道德审查极为必要。

    道德治理致力于提升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化解治理风险。制度靠人来执行,再完备的制度,如果缺乏执行者的自觉和积极性,也只能大打折扣。因此,职业道德建设在各行各业的管理中都备受重视。高校相对其他行业而言,其重要性更为突出。对于高校的管理者而言,承担着为师生的教学、科研和学习提供服务保障的任务,好好服务就成为对其的根本职业道德要求,要做到服务到位而不能越位并不容易。20世纪三四十年代,清华大学原校长梅贻琦曾说:“校长是给教授搬椅子的。”而山东大学原校长徐显明则说:“如果只有一把椅子,校长不能坐,处长也不能坐,只要老师来了,这把椅子只能是给老师坐,校长和处长要站起来,把椅子让出来。”[7]高校教师承担着追求真理、创新知识、传播真理的根本职责,教书育人本是其天职。但也有不少有点作为的学者官气、商人气、明星气十足,频繁出入于各种社交场合、国际论坛,或做演讲嘉宾或做评委,发言被加工成论文高规格发表,唯独丧失了对做真学问精神的修炼。[8]行政管理人员做到诚心诚意将椅子让给老师不容易,教师做到为人师表、精心教书育人更不容易。所以,强化高校的职业道德建设,就成为实现高校道德治理的重要方式。通过道德治理,强化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其自觉自律意识,使其各安其位,各尽其责,从而有效解决制度执行中的形式主义和不到位情况,有效调和两种权力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化解治理风险。

    二、高校内部道德治理的主要内容

    在高校内部的道德治理中,核心问题有二:一是正确分析高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事实如何与高校行为应该如何的关系,确立高校所追求的最高价值,以此作为高校一切活动的最终目的。目前,是为社会的高等教育还是为高等教育的社会?是功利的高等教育还是促进人全面发展的高等教育?学生在高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是主体还是客体、是目的还是手段?等等。高校在这些问题上摇摆不定,对于上述问题的模糊认识从根本上制约着高校对自身发展方向的价值判定。二是高校应从高深知识的传授与创新这一特殊性出发,确立其内部各要素之间的道德关系,而后思考如何使自身所承担的各种关系符合道德规定,并将道德规定落实到具体的教育教学活动中。

    因此,高校道德治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总结制约高校发展的道德难题,分析形成的原因,确定高校教育教学活动的事实如何与应该如何之间的关系,确立高等教育最高价值,探索高校道德关系的形成、制定与实现,使高校的发展更加符合道德要求,真正肩负起立德树人的重任。围绕以上任务,高校内部道德治理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对高校教育教学目的进行道德审查。不断进步的科学技术为人掌握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信心和动力,但社会的开放性、虚拟性、多元性、消费性也使人的身心经常处于焦虑状态,导致出现情感退化、道德冷漠、物质主义至上等现象;同时人的自主意识不断增强,平等民主精神迅速增长。为此,高校需要从道德的视角提出育人根本预期,确立高等教育最高价值,并以此作为调整高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对高校教育教学内容进行道德反思。现代社会发展的弊病已引起人们的广泛批评。物质至上、精神萎缩绝不是真正文明,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需要真善美的支撑。高校不仅是现代社会发展的核心推动力,也是社会正确发展方向的引领者。为此,需要对高校的教育教学内容进行道德反思,反思这些内容是否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和能否创造出新价值,是否有利于引导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

    对高校教育教学功能进行道德定位。高等教育在现代社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日益凸显,而人们对高校的教育教学功能的定位却经常出现偏差。例如,社会的某些利益集团把高等教育看作实现自身利益的工具,某些个人把高校看作是获得较高社会地位、获取物质利益和荣誉的阶梯等。这些因素时刻影响着高校的内部运行及其功能的发挥。高校如何更好地发挥其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与创新上的作用,需要对其教育教学功能进行道德定位,以此作为进行内部治理的基础。

    对高校教育教学方法进行道德校正。高校师生关系在某些方面陷入误区的重要原因是忽视了高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特殊性,高等教育的对象是充满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具有无限发展潜质的高级人才,与其他职业活动的对象存在一定区别。因此,需要在此基础上提出关于高校师生关系的新要求,注重精神交融和人格平等,确立合理的教育教学方法,才能做到教师不仅好好教还能教好,学生不仅好好学还能学好,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对高校内部制度进行道德设计。内部制度的公正、公平程度反映了一个组织的文明状态。作为引领社会发展方向的高校能否形成一套公正、公平的制度体系,不仅影响到自身运行中的和谐与效率,还是其能否以公正、公平的道德价值引领社会发展方向的关键性因素。为此,高校应正确理解高等教育的目的和功能,以公正与公平为着力点,设计内部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培育良好的道德舆论环境,克服运行中的道德困境,提升内部治理的效益。

    促进高校整体德性的形成。高校的“产品”是各级各类高级人才,其所培养人才的质量如何,需要在学生参加工作后较长时间才能显现出来。这种评价的滞后性会使一些高校的管理者和教师缺乏危机意识,容易产生懈怠心理,放松职业道德修养,缺乏承担相关道德责任的意识、能力,进而制约高校整体德性的形成。因此,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等如何积极进行职业道德修养,诸要素如何有效整合才能保证高校获得良好社会声誉也是道德治理的重要内容。在此基础上,高校还要根据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的新特点、新要求提出促进和保证高校德性形成的有效思路、方式和方法,推进制约高校德性形成的各个层面的治理,树立高校良好社会道德形象。

    三、高校内部道德治理应注意的问题

    高校内部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纵横交织,由此衍生出一系列矛盾和冲突。由于矛盾和冲突涉及诸多价值观层面的沟通和协调,高校的内部治理尤其依赖于道德治理,道德治理在高校发展中占据更加重要地位。由于高校运行的特殊性,高校内部道德治理应特别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高校内部的道德治理应发挥多元主体的积极性。道德治理的主体问题是回答谁在治理的问题。高校由教师、学生、行政管理人员等组成,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学生是主体、教师是主导、行政管理人员提供服务等。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和任务,其利益追求、道德价值标准也不尽一致,呈现出多层次性,甚至还有可能存在某种道德隔阂。所以,在道德治理过程中,如何发挥各主体的积极性就成为制约治理成效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对教师而言,就是要给予最充分的尊重。“对教授的管理,与其说是‘管’,不如说是‘理’。‘理’就是要看得起他们、尊重他们,以礼相待,以情感人,以理服人。”[9]对学生而言,也是如此,大学生思维活跃,主动性、创造性强,具有无限发展潜力,更值得重视,是办学的根本。高校的治理主要依靠行政管理人员来执行,行政管理人员如何摆正自己的位置就显得十分重要,不仅自己要主导学校治理,还要在治理中把教师和学生当成真正的主体。“搬椅子”理论就成为破解这一问题的一个捷径,其核心就是行政管理人员真心真意为教师为学生服务,只有这样,才能使各种道德诉求相互借鉴和相互吸收,求同存异,在一些观念上彼此融合,消除差异,使各利益主体顺利进入学校公共道德空间,增加道德共识,达成道德价值观上的一致,形成有利于教书育人和知识创新的浓厚道德舆论氛围。

    高校内部的道德治理应重德更理事。道德治理能够实现以人为中心的公共利益最大化与组织的和谐,是手段和目的的有机统一。高校道德治理的目的不仅在于社会良好道德形象的树立,更在于把为人类的文明和进步培育人才与创新知识这一善的追求贯彻到具体的办学理念、制度和所有人员的行动中。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要求实现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其根本要求与道德治理的目的相一致,并且道德治理是实现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需要注意的是,在高校道德治理中,要注重事务的治理和理顺。因为高校聚集着大批知识精英,对民主和平等有着强烈追求,对社会变化反应较为敏感,经常存在各种道德争论,在道德治理中容易陷入仅就道德而进行道德建设的误区,务虚而不务实。高校内部的道德治理固然要破解大学失德难题,解决其过分功利、世俗化而失去人们的尊重问题;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有把失德的原因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把道德建设寓于学校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之中,通过协调其中的道德关系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不断提升办学质量,才能真正树立自身良好社会道德形象。如高校内部的执行力提升问题,不仅在于对所担当工作任务的道德价值观上的认同和干事创业浓厚道德舆论氛围的形成,更要在此基础上鼓励大家发扬实干精神,踏踏实实完成本职工作,否则就会陷入空谈,道德治理也会凌虚蹈空,失去其应有的现实基础。

    高校内部的道德治理应提升专业化水平。高校以高深知识的传授和创新为组织核心,行政管理为此提供保障。但高深知识的传授与创新往往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相应地,高校的道德治理就要提升其专业化水平。这就意味着在高校的道德治理中,不仅要发展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等群体共同的道德知识,也需要在道德理论和道德实践中结合各自专业化的知识,找到适应各自职责的道德治理方法。就高校教师而言,其所从事的专业研究,一般人很难做出恰如其分的分析和评价,这就要求其具有更高的专业自觉和道德自律。“学术伦理标准从治学的对象即高深的学问中取得其特性,由于高深的学问处于社会公众的视野之外,公众很难评判学者是否诚恳地对待公众的利益,因此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应具有更高的自律性。”[10]因此,教师应与自己的学科专业相结合,突出自身的学科专业特点,以更高的自律性强化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就学生而言,要与自身的专业相结合,从课程中汲取道德滋养,形成具有专业特色的道德追求和行为模式。就行政管理人员而言,应在加强对各学科、各专业理解的同时,注重管理学知识的学习,强化管理道德修养,将管理道德与各学科、各专业的特殊要求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增强行政管理人员服务的针对性,最大程度地提升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加深彼此的理解和沟通,与教师和学生的道德需求相适应,增强道德治理的有效性。

    高校内部的道德治理应突出学术道德建设。一些高校教师学术精神的萎靡和学术道德的丧失已成为社会对高校批评的焦点,因此,高校的道德治理应该特别突出学术道德建设。当然,学术道德建设不仅包括教师,还包括研究生和本科生。高深知识的传授和创新是高校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显著特点,需要较高的学术道德作为保证。学术研究是在一定社会中进行的,需要处理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包括如何对待名利、荣誉、地位等。一般而言,笃爱学术职业、勇于创新、实事求是、团结协作、提倡学术批评是处理好这些关系必须需要遵守的道德要求。教师只有树立了高尚的学术道德,拥有正确的研究目的和崇高的学术追求,才能潜心于学术研究,有效避免功利化,杜绝学术浮躁和学术腐败,保证自身独立的学者人格,促进自身学术的不断进步,培养出德才兼备的学生。高校教师和学生的学术精神和学术道德是一所高校德性的核心组成部分,标志着一所高校的道德高度,需要通过道德治理不断加以强化。

    (此文载于《山东高等教育》2014年第12期)

    注释:

    [1]本文系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伦理问题及对策研究”(13CJYJ01)研究成果。

    [2]黄富峰,聊城大学党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发展规划处处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3]黎红雷:《人类管理之道》,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278页。

    [4][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苗力田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43页。

    [5]任彦申:《从清华园到未名湖》,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9页。

    [6]唐凯麟:《伦理学教程》,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66页。

    [7]吉祥:《山东大学大部制改革:看似结束了,其实刚开始》,载《齐鲁晚报》,2013年1月14日。

    [8]熊丙奇:《教育熊视:中国教育民间观察》,东方出版中心2008年版,第194页。

    [9]任彦申:《从清华园到未名湖》,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71页。

    [10][美]约翰·S.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王承绪、郑继伟、张维平译,浙江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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