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狗-无章节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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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吴这人终究是经历过世面的,命忒大,到底是没能死成。刀子进入老吴的肚子,扎到了肠子处,但肠子都好好的,一点点也没有扎破。别的内脏也没有什么事情,就是血流出来得多了些。老万毕竟真的没有杀过什么,手法和力气都不到火候。要是平常日子练习过,以当时的情况来看,只怕两个老吴都要死掉了。老吴没死,老万也就用不着给他抵命了。可是即使用不着抵命,但毕竟老万还是有杀人的嫌疑,就被公安机关弄了过去。

    给老万冒充闺女万丽的那个女孩子,却无论如何也不肯让老万就这么去坐牢的,她一次又一次地往公安局里跑,一次又一次地去给老万作证,说老吴不是老万杀的,是老吴自己活得没有意思了,不耐烦了,就取了刀子,噗地一下捅进了自己的肚子里面。公安局里的人听着,她这么说,不听着,她也还是这么说。反正就是说,一遍一遍地这么说。

    老吴活过来后,也说是自己活得不耐烦了,说自己是想日弄人家的宝贝闺女,遭了报应。

    但老万的口供显然要更加复杂化一些。他从自己在东南乡当乡长时接到一封人民来信说起,说到施展计谋,弄了康庄的村长老黑家的黑狗,美美地吃了整整一天的狗肉,喝得酒瓶子扔了一地,说到进城后跟哥们吹嘘狗肉如何如何大补,再说到他们杀的那条可怜巴巴的黑狗。还有市长家里贴出来的寻狗启事,还有老吴以此来讹他,不是讹他的钱财,而是想日弄他的亲生闺女万丽。他一个当父亲的万万不情愿把自己的闺女送给这样的人日弄,就昧着良心,去找了一个在发廊打工的女孩。哪知女孩的一声爹叫得他热泪横流,他就把女孩当作自己的亲闺女了。这样刀子才进了老吴的肚子。至于究竟刀子是怎样进了老吴的肚子的,他自己也记不起来了。

    老万记不起来了,那个冒名万丽的女孩子却说她是牢牢地记着的。不光牢牢地记着。还眼睁睁看见了,就是老吴自己取了刀子一捅,噗地一下捅进了自己的肚子。

    录口供的警察把他们三个人的口供对照了一通,感觉似乎事情的真相,应该是老吴自己捅了自己一刀。至于老吴为什么要这样做,老吴说是报应。可报应属于迷信范畴,不能采信。那么,大约忽略过去也是可以的。串起来看看,老万说他不知道刀子是怎样进了老吴的肚子的,而老吴自己说是自己捅的。第三人,冒充万丽实际上名叫李小妹的女孩。口口声声发誓说自己就是看见老吴自己捅的,那么,最后统一了过来,结果就是老吴自己捅了自己一刀。如此结案,老万的罪过就减轻了许多,甚至可以说算不上是罪过了。

    况且现任的公安局长还曾经是老万的上级,老万在东南乡时弄的那条狗,他也跟着吃了整整一天的狗肉。吃得至今难以忘怀,所以也不想过于难为这个没有多大能耐,同时也没有多高水平的原搭档,就网开了一面。

    因此,在拘留了一个月之后,老万被释放了出来。

    但不管怎么说,老万是不适合再继续担任文化局的副局长一职了。职务撤销了,党内给了一个严重警告的处分,行政级别没有改变。而且文化局这样的分管文化事业的窗口单位。也不适合他继续呆下去了。就把他调到登城环卫局,做了个一般的干部。

    因为出了这样的事情,老万在登城一时间是相当地出名了。大伙只要一提起文化局,就马上会想起老万来。有时候看到大街上跑来跑去的狗,有人也会想起老万来。大伙就会热烈地议论一通,觉得像老万这样热衷于吃狗,而且吃出了如此轰轰烈烈的故事来的人,真是难得的了。

    还有一点,似乎应该说明一下,老万他们当初杀的那条狗,其实根本就不是市长家的。就在老吴讹老万,要把他闺女睡了的前一天,市长家的狗就找到了。是一个收养了小黑的(市长家的狗的名字)人家看到了寻狗启事后送回去的。而他们宰杀的那条狗,只不过是有一些像小黑罢了。如果把狗皮对照着寻狗启事上面的照片仔细观看,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比如小黑的前面两个蹄子上都长着一绺白色的毛,而他们杀的那条狗,则是纯粹的黑色的。还有,小黑的体重也要轻一些。当然了,在当时,已经被鬼迷了心窍的老万,哪里会注意到那些细节啊?而据老吴后来自己说,他当时就知道他们杀的不是市长家的狗。他之所以这样做,就是想要讹老万一回。开始是钱财,等后来看见老万的女儿,才决定要人不要钱了。

    老吴当时的想法是,反正你们当官的肯定都他娘的日弄过别人家的闺女。我日弄一回你闺女,你哪里敢说半个不字啊!

    老万到了环卫局后,恳求局长招收一个人进来。局长原先也是老万的一个哥们,也是我们常在一起喝酒的伙伴。他同意了老万的请求,把那个名叫李小妹的女孩子招了进来。局长主要是觉得这个女孩子相当地仗义,有一股子天不怕的劲头。虽说走了一段弯路,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再说了,年轻人犯了错误,上帝也会原谅的嘛。老万呢,干脆认她做了自己的闺女。

    以后我们闲着没事,凑一起喝酒,大伙就会第一个想起老万来。尽管老万现在什么职务也没有了,尽管又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尽管老万弄了一条狗,却没舍得把大伙召集回家,美美地吃上一回,但我们一样地原谅了他,甚至觉得老万在关键时刻是很讲义气的。因为假如换一个人。既然你已经付了钱。买通了人家冒充你的闺女,来替自己排忧解难,恐怕人家叫你十声爹,你也不一定就会改变主意。而老万竟然就能够做到了。这说明老万的本质比我们一点儿也不差。这样的人,一般地是不会出卖朋友的。

    起码老万让我们放心。

    想起老万。我们当然就通知他参加我们的喝酒活动了。只是现在的老万,叫了也不一定来。有时候受到强迫,他才骑着他那辆旧自行车,哗啦哗啦地过来。过来了就坐在一边笑。是憨憨的那种笑,没有丝毫的滑头味道。只要老万在座,我们肯定不会提起诸如黑狗啊、文化局啊、看大门的啊这一类字眼的。我们担心弄不好老万过于地敏感了。担心这会触及到他的伤口。因为没有人愿意扒着伤口让别人瞅。

    但有时候我们不提,老万自己却提。老吴受伤一事。老万花了不少钱进去。他当乡长那些年,据我们所知,捞到的好处也并不多。就算是有点好处,这一弄也弄得差不多了。但这对老万的情绪似乎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影响。老万经常会乐呵呵地说起他在东南乡当乡长时吃狗的事情,说得眉飞色舞。甚至连那个相好的事情也说出来了。

    后来不知怎么,这话传到了康庄的村长兼支书老黑的耳朵里,有一天老黑就专程来找过老万。老万听说康庄的老黑找他,顿时吓得屁滚尿流,慌忙躲进环卫局的厕所里不敢出来。老黑也是个相当仗义的主儿,直接就冲进了厕所,把老万一把给拽了出来。凶神恶煞地说:“你狗日的当初用计吃了老子的狗。难道就不怕有朝一日老子打上门来兴师问罪啊?”

    老万连忙讨饶。老黑也不恼火,扯了老万找饭店喝酒去。喝过了老万要结账,老黑一巴掌打在他往兜里插的手上:“你哥哥的都走麦城了,还冒充什么大眼驴啊?瞧不起咱们农民兄弟咋的?”

    老万就不敢结账了。

    老万在环卫局里清闲得很,没有具体的工作可做,想上班就过来溜一圈,不想上班了就不来。没有人管他。当然也不是完全没人管他。他的干闺女李小妹就时常管着他,要他做这个干那个的。老万哩,总是乐呵呵地做。老万说他这个闺女是天生的亲哩,比万丽对他还要亲哩。

    有时候老万还会提起老吴来,就是曾经在文化局看过大门的那个流氓无赖社会渣滓。但老万提起老吴的时候,似乎并不多么地恨他,而是说老吴这人啊……后面想说什么,别人就不知道了。

    听说老吴又换了一家单位去看大门了。也有人说他从此不看大门了。这个说法不一。不过有人说曾经看到过老万和老吴一起在一家狗肉店里面喝酒来着。说老吴把身上的汗衫往上掀卷着,露出一个清晰的刀疤来。拿这个来逼迫老万喝酒。老万哩。开始怎么劝也不喝,可是只要一看见那个刀疤,立马就老老实实地端起杯子,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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