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策的软弱会使垄断集团利益的刚性得寸进尺,形成路径依赖,把不正当变成正当,把越轨视为了当然,把权宜之计变为了政策乃至法律。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信用乃至政权信用是可以经济化的,也就是说,是可以“变现”的,这构成了“干部经济”存在的巨大经济基础。
忽略基尼系数的“平均”固然能反映很多问题,也同样能掩盖很多问题。
大国前行不可能一帆风顺。对于中国社会来说,来自国际环境的挑战固然要从容应对,来自国内的发展雷区更不能小视。
比如,“福利腐败”,看起来是很小的一件事,背后隐含的是大问题;又比如,“经济畸形”,看起来一些数据红红火火,但一条腿长一条腿短是肯定要摔跟头的;还比如,劳动与资本严重失衡,长此以往抽象的学术争论将导致重大的社会动荡。
所有这些雷区,如果不能有效化解,从容跨越,不仅持续的发展不再可能,甚至连已有的发展成果都将毁于一旦。
古语有道:“磨刀不误砍柴工。”今日的中国,排雷不误前行路。用公平正义、科学理性把中国社会的一些雷区隐患清除干净,即使适当放慢匆匆发展的步伐也是值得的,甚至是必须的。
一、“福利腐败”不能小视
近些年来,中国社会出现了一个新的词汇,“福利腐败”。这一词汇描述的是一种社会现象。这就是:一些垄断性行业将自己掌握的行业资源无偿或者廉价地向本行业的职工和家属提供,在福利的名义下形成行业腐败现象。例如交通职工免费乘车、电信职工免费打电话、电力职工免费用电,燃气职工取暖做饭不花钱,银行职工买房贷款利息超低甚至全免,教育行业的职工孩子上学不缴或者少缴择校费等等。
而围绕这一现象,也把中国大众分为了两个群体:绝大多数的社会民众义愤填膺,激情昂扬地声讨,而身处“福利腐败”之中的群体则虚与委蛇,王顾左右而言他。
多少经验告诉我们,对于一社会现象如果不能抓住其要害与本质,指出其赖以存在基础与根据的虚幻性,进而指出其或明或暗、或隐或显的社会乃至政治性的危害,或许在社会大众激情消退后,这一现象将依然如故、甚至变本加厉。所以,我们有必要从经济和社会政治层面上对“福利腐败”作一分析与考量,为消除福利腐败提供理论的准备。
(一)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福利腐败”是腐败不是福利,要害在于垄断,而且是行政垄断
存在福利腐败现象的企业对于社会大众的追问与质疑,往往以“企业福利”为名辩解;我们一些同志也认为提供福利是企业运行的正常现象,这些行业可能在提供企业福利方面是多了一些,过了一些,但并不一定非要小题大做上升到腐败的层面。那种辩解是荒谬的,而这种认识则是有害的。
我们承认,企业福利作为一种非工资性的、非货币性的报酬,是企业保障员工权益,调动激励员工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普遍使用的一种形式。不论是我国的企业还是国外的企业,不论是什么所有制和形式的企业,都有着各自的福利安排,当然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比如说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企业最为普遍的福利就是给工人发毛巾、肥皂、洗衣粉等日用品,或者是水果、禽蛋等副食品。这些福利之所以为大家欢迎,或者说之所以是合理的,或者是由于市场短缺,比如说鸡鸭鱼肉等紧俏副食品职工个人在市场上不容易买到,企业通过自己的渠道或者关系买到后发给职工;或者是集中购买,可以降低成本,比如说日用品大宗批发总要比零星购买要便宜得多。企业花点钱,营造一个大家庭的感觉,确实可以有效地增强职工的凝聚力与归属感。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福利是企业的基本责任,也是企业发展的手段。
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这种福利的费用支出,是来源于它的利润留存。利润留存有多大的空间,企业福利才有多大的可能。企业是不敢事先把这项福利支出轻易打入成本的。因为如果随意计入成本,势必要影响企业及其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当企业因其成本过高导致其产品竞争力下降,无法在市场竞争中站得住脚的时候,别说额外福利,就是工资也难保,甚至企业自身都难以存在。这也就是工资与福利的最大区别。工资是固定的,刚性的、事先计入成本的,而福利则是可变的、灵活的、视企业阶段性效益好坏而可取舍的。所以,合理、科学的企业福利是提高企业盈利效率、促进企业发展的手段而不是相反。
可是福利腐败与之“叶徒相似,其实不同。”目前存在“福利腐败”现象的这些企业往往都在亏损甚至是严重亏损。比如,电力行业在全线亏损,石油行业在油价连续上涨的情况下还收不抵支仍然要国家财政补贴上百亿,邮政行业更是多年亏损,银行业每年都要国家核销相当数目的呆坏账以维持运转。
为什么这些企业可以一方面亏损、持续亏损、巨额亏损,另一方面不断地涨工资、不断地搞福利、甚至搞超过工资收入的福利呢?因为这些福利是不需要考虑成本压力的。这些企业不必为自己的亏损埋单,也不必为这些福利埋单,他们的亏损和职工福利最终都由政府和全体消费者承担。之所以能有这样的底气与作为,就是因为他们是垄断行业。
尤其需要我们注意的是,这些企业的这种垄断甚至都不是出于技术进步与创新而形成的技术垄断,或者说是作为市场竞争过程与竞争结果统一、具有市场势力的经济垄断。至少这两种形式的垄断在一定意义上还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或支持技术创新、或提高市场效率,多少实现了一定程度的社会福利改进。
中国社会目前存在“福利腐败”的这些企业的垄断往往是行政垄断,仅仅是因为行政许可给了这些企业而不是别的其他企业来做这件事情。在行政垄断的保护下,这些企业无偿获得了国家拥有的特殊资源(如航线、频谱、频道、路权等)和特许资源(如专卖权、各种指标等),乃至国家信用(如银行信用实质就是国家信用等)。按照理论设计和理想状态,这些企业获得垄断权后所产生的垄断利润将归国家所有或者说是全体国民所有。但事实却非如此,在现实中,这些垄断利润大多被转化成了垄断企业和主管部门的利益,进而转化为企业和部门中的个人的收益。
这种福利腐败,从经济学上看是很不经济的。它没有起到节约资源与成本的目的,这些企业没有一个不是任意增大投资和经营成本,大量兴办超过其他行业的福利设施和第三产业的。放眼看去,办公大楼最豪华、办公设施最奢侈、楼堂馆所最高档的肯定就是这些企业;它也没有起到提高效率的目的,我国垄断行业养了国外同类、同规模企业十倍、数十倍的人员,经营效率只有国外同行的十几分之一甚至几十分之一;它更没有起到增进社会效益,改善国民福利的意图,这些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价格上升的幅度大大快于社会平均价格指数,大大增加了国民经济中其他部门的运营成本,降低了其他部门的市场竞争力。如果说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还有企业敢不把他的客户当回事的话,肯定也只能就是这些能够福利腐败的企业。至于说变相偷逃国家税赋,侵吞国有资产、损害政府形象等关联结果更是福利腐败之所以是腐败不是福利的直接“罪证”。
(二)从政治学的角度看,“福利腐败”会培育和强化不健康的群体意识,乃至于形成分利集团
这些企业宣称他们的福利有助于增进企业员工对本企业的向心力与凝聚力。此话不假。但此向心力非彼向心力,此凝聚力也非彼凝聚力。这种行为潜移默化培育出的不是我们一般意义上的那种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意识,而是一种不健康的群体意识。分享福利腐败的群体很清楚福利腐败及其背后超出社会平均收入很多的畸高收入是缺少起码的经济合理性和政治合理性的,如果内部不能团结起来,咬紧牙关、一致对外,这不应当、不合理的“福利腐败”和高收入将很难维持。因而这些群体的群体认同意识和组织化意识是相当高的。这样,所有能分一杯羹的群体都会有意无意地为能永远保持这杯羹而走到一起,共同的利益产生共同的意识,共同的意识又会形成共同的行动。这就成为了在政治上极为有害的分利集团。
我们一些同志往往认为这些分利集团只不过是想在社会财富这块蛋糕上多切走一块,给他们一些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种认识是相当有害的。对于这些分利集团的行为,把它比喻为分蛋糕是很不确切的,其实他们的这种行为好比是一群土匪闯进瓷器店里争抢瓷器,不仅他们确实多抢了一些,而且他们的行为还同时打破了更多本来其他社会群体可以分到手的瓷器。这种分利集团为其本身争取利益最大化,是不会关心和考虑他们的行为对整个社会造成的损失。美国学者奥尔森对分利集团有较为系统的阐述:“如果社会中的典型组织只代表其中一小部分人的利益,则该组织必然不肯增加全社会的利益而作出自我牺牲;更为可能的是它将为其成员在社会总利益中争取更大的份额。其尤甚者,即使社会利益重新分配所导致的损失超过该集团有此种重新分配所得利益的许多倍,仍会发生上述情况。”[1]前些年,我国南方一些地区出现“油荒”,我们把这一现象与其后不久油价的上涨的事实联系起来,不能不使人感到其中或明或暗的动机不纯与居心不良。固然不能把账全算到该行业垄断企业的头上,但他们很难拿出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
我们并不是对利益群体乃至利益集团有政治上的偏见。其实,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的进步,出现不同的利益群体而且不同利益群体为了各自群体的利益与其他群体进行博弈、磨合,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甚至还是一件好事情。但支持这一判断的前提是各个利益群体的权益必须是平等的,而且争取各自群体利益必须是在民主、规范的程序下进行。可是这些垄断企业的群体却不是自然分化出来的,而是依靠行政权力滋生的,依靠其超额利益维系的。而且他们所拥有的特许权和对特殊资源的控制,使得其拥有了远超其他群体权利的力量。他们实现其利益不是靠与其他社会群体的平等协商,而是自作主张,强加于人。尽管一些垄断行业也采取所谓的听证会来实现其涨价与收费的目的,但我们注意到很多的听证会往往成为了一个过场,甚至还成为了其借口与挡箭牌。用社会民众的话说,这些听证会不是去讨论涨不涨价、收不收费的问题,而是涨多少价、收多少费的问题。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这些行业的群体绝对不会承认他们是分利集团的,甚至他们还会否认这一集团的存在。因为他们往往会借助政治资源并以国家的名义来为其行为辩护,甚至把自己打扮成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民众福利的维护者,乃至于大公无私的奉献者。为达此目的,他们甚至会用各种办法,采取各种形式与政府中的某些部门和某些官员形成联盟。他们会说这是为了国家经济安全,为了提升综合竞争力,甚至是为了社会主义。对此,我们必须保持理论上的足够清醒和政治上的足够警惕。因为垄断集团利益的刚性与社会政府对策的软弱会使其得寸进尺,形成路径依赖,把不正当变成正当,把越轨视为了当然,把权宜之计变为了政策乃至法律。长此以往将严重损害政府形象,形成政治腐败,进而逐渐侵蚀政治的公正,动摇政治的基础。
(三)从社会学的角度看,“福利腐败”损害了正常的社会分层,会放大社会群体的冲突与对立情绪
社会发展出现社会分层是一件客观的事情,阶层的分化并不必然导致社会的冲突,甚至在一定意义上还有助于社会系统的有效运转。但这有一个前提是社会阶层必须是自然分化的。从社会学上看,经济差异是社会分层的基础,而经济差异主要体现为收入的差异。从一般意义上讲,社会群体的收入差异主要体现为在职业结构体系中的地位差异,也就是说其蕴含劳动价值的差异,而其劳动价值主要取决于劳动者的受教育程度高低和劳动技能的高低。或者换句话说,一个人的劳动稀缺性越大,不可替代性越强,他的收入就相对越高;反之如果他的劳动稀缺性很小,很容易被替代,他的收入势必不可能很高。所以,一个人的阶层归属与其所处的职业结构体系中的地位有着直接的、强烈的相关性,而与其所处的行业没有直接的、强烈的相关性。在农业领域的人也可能有很高的收入,而金融行业也有辛苦的打工者。社会阶层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分化出来的。
但是“福利腐败”及其背后的行业高收入却打破了这种自然的阶层分化,出现了阶层的非正常错位。我们知道,现在一些所谓福利收入已经超过工资收入,还有的企业的福利已经高于全国城镇职工年均收入的好几倍。由于这些企业的高福利与高收入,使得该企业一个办事员的收入可能远远超过其他行业同类办事员的几倍、十几倍甚至几十倍。而这持续的收入差距会使一个人有可能超越它本来的阶层与群体进入了较高的阶层与群体。本来社会上对于不同阶层、或者说不同群体有一个大致约定俗成的认知,高收入群体是因为人家的劳动价值高,劳动难度大,劳动稀缺性高,我的劳动难度不大、劳动价值不高,劳动替代性大,当然只能获取相对低的收入。福利腐败及其背后的高收入动摇了这一对于社会稳定具有至关重要意义的信念,增加了社会稳定的不确定性。
更有甚者的是,社会学理论研究表明,很多直接的社会冲突与对立的发生往往不是、或者说主要不是由于不同阶层或者说不同群体之间的巨大收入差距,而是发生在同一群体内部收入差距的不适当变化上。也就是说,个体对于自己所在群体的其他个体的变化比对其他群体中的个体的变化要更为敏感,也更为激进。福利腐败及其背后的高收入使得该类企业的员工与社会上其他行业同类劳动者之间形成了巨大反差,其直接表现就是他的消费水平、他的生活方式、乃至于娱乐休闲方式都与自己本来的群体发生巨大差别,这极易引发普通民众的心理不平衡。都是看大门的,都是司机,本来大家都是光着膀子在小摊上喝啤酒的人,都要为明天支付孩子上学的学费而发愁的小哥们。突然之间你告诉我们,你成为了在星巴克喝咖啡的成功人士,你孩子上学那点学费是小菜一碟,根本不在话下。昔日那些小哥们会有什么样的想法?尤其是在当今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大背景下,昔日大家都是国家职工,都是国家的主人公,事变时移,就仅仅因为你在垄断行业,我在一般竞争行业,你轻松悠闲,旱涝保收,收入丰厚,我下岗分流、转岗未能就业,艰难度日。天壤之别,这公平吗?这种心态的不平衡所导致的冲突与对立会比不同阶层之间的冲突与对立还要大得多,甚至更容易爆发。
需要指出的是,对福利腐败现象进行这样的分析,甚至上升到了经济、政治、社会的层面,并不是小题大做,也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因为,首先福利腐败并不仅仅是一个孤立的现象,在其背后有着盘根错节的利益冲突和社会政治隐患,福利腐败仅仅是露出水面的冰山一角,大头是隐藏在水面下的,其问题的严重性是看不见并不等于不存在。其次,当代中国正处在矛盾凸现期,倘使不能未雨绸缪,防微杜渐,任何细小的问题都有可能引发大的社会不稳定或者成为重大变故的导火索。
那么消除福利腐败的对策是什么呢?根本的办法就是打破行业垄断,引入市场竞争者,让成本过高的企业面临被市场淘汰的压力。只有这样,企业才会有控制成本的主动性,也才会有消除“福利腐败”的动力。但是目前在行政垄断不可能马上消除的前提下,强有力的行政监管与政治约束是关键的。我们不要因为是企业问题就一味强调市场手段,回避行政的手段。因为造成福利腐败是根源是行政而不是市场,所以行政产生的问题只能靠行政的手段去解决,而且重点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政治问责和政治纪律约束。如果那些垄断企业的管理者们发现为了福利腐败这些对他们来说是蝇头小利的经济利益而有可能丧失其政治生命与前途时,他们还会去搞福利腐败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因为他们很清楚当没有了政治上的护身符也就没有了他们目前与未来的经济收益。
二、“经济畸形”需要纠偏
经济发展不可能“齐步走”“一刀切”,适度的发展不平衡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有益的。但是如果纵容这种不平衡,甚至认为理所当然,就会导致“经济畸形”。畸形的经济会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误导对经济形势的正确判断。
(一)“干部经济”的不经济
一段时间以来媒体上频频使用“干部经济”一词,初次听到让人确实有些不理解。我们知道,从经济的运行形态来看,有“计划经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等等。那么“干部经济”又是一种什么样的经济形态呢?后来报道看多了,才明白原来“干部经济”并不是一种经济形态而是一种经济现象。
比如,2004年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撤销陶乐县建制。这一撤销,在当地引发了一系列值得人深思的现象:
——汽车维修业务锐减。一家汽车维修部的老板说:原来一天能修十来部车,现在一天也就一辆,有时候连一辆也没有。原陶乐县总共有近200辆汽车,其中公车就占了80%。
——烟酒等非食物性消费锐减。据商店的售货员说:原先的酒是整箱整箱往外搬,现在货架上的酒好多天不见动,日营业额比以前少了一半多。
——餐饮消费锐减。一个酒楼的老板说:陶乐餐饮业过去以党政机关公款消费为主,一些小规模的散客也主要是党政机关干部。撤县以后,有钱人都被分流了。
买东西的是干部,吃饭的是干部,陶乐近两年发展起来的房地产,购买者绝大多数也是党政干部。一个区域的经济繁荣不是依靠工业、农业和商业贸易的发展来支撑,而是依靠公款消费、干部消费来推动,这种现象就是典型的“干部经济”。那么这一经济现象的后果是什么呢?直接来看就是地方政府严重负债。陶乐2003年财政收入刚刚达到500多万元,而截至2004年1月底,原陶乐县各单位账面共形成各类债务9142.9万元,所欠数额竟相当于该县15年还要多的财政收入。再就是人人都愿意成为干部,吃财政饭。陶乐撤县时,约有2300多人吃财政饭,而全县的总人口仅为3.2万,近10个人养1名干部。更进一步来看,就是政府行政之外的社会主体极端不活跃,其他市场主体的活力被严重压抑,区域经济呈现萎缩态势。
很显然,“干部经济”现象的意义应该是负面的。至少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干部经济”是不经济的。
首先,“干部经济”助长了公款消费和铺张浪费之风,增加了行政成本,损害了社会群众的利益。这些年来地方财政本来就不宽松,尤其是一些欠发达地区,财政的蛋糕只有那么大,行政成本切去一大块,必然相应挤占教育、养老、治安等社会保障方面的资金,影响公共财政的使用与老百姓切身需要的满足。机构臃肿的地方政府光是“人吃车喂”就把财政变成了“吃饭财政”甚至是“讨饭财政”,在这种情况下何谈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
其次,“干部经济”浪费了本已紧张的土地、资金等各种经济资源,如许多地方政府出于创造政绩和树立形象的需要,大规模启动效率很低的投资项目,有许多项目建成之日即是亏损之时,不仅造成了大量的银行呆账坏账和地方债务,而且降低了经济增长的素质和质量。有的项目甚至连决策的干部本人也不看好,但为了保证在任期间经济的活跃和经济活动所能带来的公开的利税和不公开的灰色资金支配权,便无限制地铺摊子、上项目,扩大投资规模。这种行为扭曲了市场信号,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对正常的经济活动损害极大。
再次,党员干部也好,政府官员也罢,从理论上和我们的政治要求来说是应该为人民服务的,应该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应该是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应该是群众先富我们后富,而不是当普通群众尚处在低水平生活状况的时候,我们却已经进入了高消费与乱消费,而且这消费花的还不是自己的钱。这种状况长此以往势必败坏了党与群众、党员干部与群众的血肉联系,败坏了党与政府的形象。从经济角度来讲,增加了党与政府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成本,降低了党与政府路线、方针、政策的实际效益,最终严重损害党执政和政府行政的权威和合法性。
但从经济学上来看,任何一个经济现象的出现必有其符合经济原理的原因,也就是说任何经济现象都肯定有其经济性的根源。那么“干部经济”的经济性又在什么地方呢?
第一,公款消费和职务消费是刚性的。一个地区经济再落后,其政府行政支出和职务消费都是有一定规模的,是可以得到保证的。尤其是在公务消费预算软约束的情况下,各种不合理、不合规的消费都可以名正言顺地在这一名义下支出。对于市场来说,它不管你这需求是否合理、是否合法,关键在于这需求是真实的消费需求,是有支付力的需求,用经济学话语来说,是市场青睐的“有效需求”。尤其是在区域经济不发达,社会其他群体消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干部确实成为了市场难得的“优质客户”,“干部经济”确实可以支撑起相当的经济规模。
第二,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信用乃至政权信用是可以经济化的,也就是说是可以“变现”的,这构成了“干部经济”存在的巨大经济基础。尽管政府与干部手中没有钱,尽管他们可能已经负了巨额的债务,但在和平环境下,政府的信用近乎无限,信不过什么,难道还信不过政府,在这样的理念预期下,企业、银行当然巴不得与政府合作。地方政府不仅可以利用手中权力,向建筑商、向供应商等企业欠款,向饭店、宾馆赊账等,而且还可以运用政府信用向银行贷款,虽然这是不可公开的秘密,但确实是实际存在的事实。这段时间来审计署公布的审计通报再一次证实了这一现象。
认识到了“干部经济”存在的经济之因与不经济之害,我们也就找到了解决之法。杜绝“干部经济”现象,宣传教育固然是必要的,但规范公务消费、限制公款消费,压缩执政与行政成本更是当务之急,这才是釜底抽薪;同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淡化政府直接进行经济建设的色彩,更加注重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义务,这才是治本之策。
(二)消费热中的冷思考
2004年的国庆黄金周消费依然很热,不论是交通、旅游还是商业服务部门都赚了个钵满盆溢,高兴地宣称同比增长了多少多少。比如,北京铁路分局宣布,尽管黄金周运输旅客比2002年同期略有减少,但软卧售票增加了近10倍。还比如,北京市商业部门称,全市各大百货商场通过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商品如国际一线服装及化妆品牌等带动市场销售增长了30%以上。再比如,北京市旅游部门称,2010年北京接待的400多万游客中,本市游客近三分之二,自驾车旅游成为许多市民出游的主要方式,郊县旅游收入很是可观。又比如,香港旅游业方面人士称,由于内地赴港人员中大多数不是第一次到香港,所以消费需求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数据让大家很乐观地认为,我国的消费结构在提升,整体消费总量的绝对值在上升,消费能力很强劲。我们不否定这种结论的客观性与良好愿望,毕竟消费热比消费冷要好。这段时间以来我们不是一直担心社会消费趋冷嘛。
但也正是这些数据,还能让我们读出另外一些东西来。这就是,第一,来北京旅游的人数少了,日常基本性的商品消费少了;第二,在消费者中,新面孔似乎不多了,回头客、老顾客成为了主力军。进一步讲,就是实际消费人数的绝对值在下降,有消费力的消费群体在相对固定化。说的再直白一点,就是新增花钱的人少了,但已经花钱的人的花钱能量更大了。
是中国大多数的普通老百姓不愿意消费吗?.答案绝对应该是否定的。从调查资料可以看出,老百姓消费意愿并不算低。据测算,城市居民的消费倾向为78.3%,农村居民为74.1%。而且事实上,作为首都的北京对于大多数的中国民众有着强烈的吸引感和向往感,从过去十多年的统计看,很多人的第一次旅游往往选择北京。但目前北京这些大城市,往往忽视他们的需求,越是节日,各类消费价格就越昂贵,这无疑削弱了他们的旅游热情、阻挡了他们旅游的步伐。
是中国普通老百姓没有钱吗?这个问题不好绝对回答。表面看,相对于过去的年代,老百姓手中确实是有点钱了,但相对于当下和未来的刚性支出相比,这点钱又实在不能算是钱,真是不敢花、也不经花。这就是为什么尽管当下中国银行的利率已经是负利率,但老百姓的储蓄势头依然不减。
我们知道人的消费结构的变化与提升是一个从生存性消费到发展性消费再到享受性消费依次推进的自然过程。如果生存性消费没有得到满足,肯定不会去进行发展性消费,发展性消费达不到一定水平,享受性消费也不可能正常出现。中国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发展,从数据上看已经总体上进入了小康社会,人均GDP超过了3000美元,从理论上讲生存性消费应该得到了保证,开始进入了发展性的消费阶段。但由于社会收入分配差距的迅速扩大,对于绝大多数的中国民众来说,生存性消费刚刚满足,发展性消费尚难企及,更不用说享受性消费了。因为忽略基尼系数的“平均”固然能反映很多问题,也同样能掩盖很多问题。
所以,在这样的社会发展背景下,在消费群体没有增加,甚至反而缩小的情况下,社会消费总量不降反升这并不见得是什么好事情。黄金周反映的消费固然应该是生存性消费之上的消费,但绝对不应该成为奢华性消费。其实不仅仅是坐软卧,买名牌、自驾车这些事情,近些年来,中国人在消费方面的能力连西方发达国家都惊讶。比如世界上最贵的汽车在中国有很高的保有量,世界上最贵的酒在中国能当可乐喝,瑞士名表一次能买几块甚至十几块。从统计上看,这些超强、超高、超水平、超阶段的消费都算进了中国人的消费总量中,都对提升中国人的消费结构做出了数字上的贡献,但真正享受的又有多少人?在这种“同比提升”的背后反映的并不是一种健康、正常的社会消费。
更进一步看,这些年来,中国社会的房价为什么会越来越高,不完全是普通老百姓的刚性需求拉升,而是一些富裕群体把房子当成投资品而导致的拔苗助长。我们一些有钱人实在有钱了,怎么办,买房子吧。一买买出了一个好看的房地产增长速度,买出了一个繁荣的市场,可是同时也埋下了“蚁族”与“蜗居”的雷区。
我们姑且不考虑这种畸形消费带来社会及政治上的负面的影响,即使就经济结果来看,这种畸形的消费也不能真正维持一个社会的正常消费运行。这也就是为什么2003年,我国最终消费率仅为55.4%,居民消费率仅为43.2%,最终消费率与居民消费率双双创出了25年里的最低水平。我们本来以为这一数据已经低得不能再低了,可是,到2007年中国最终消费率竟然降至36%,三年时间又下降了19.4个百分点。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种现象爆发于当下,但这种现象背后的原因可能要上溯到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发展模式中去。这些年来,居民收入增速远低于财政收入增速,两者之间反差巨大。按照不变价计算,1996—2003年GDP年均增长8.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9%,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4%,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明显低于经济增长。而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在十多年间迅速攀升了0.3之多,从原来是世界上收入最平均的国家之一成为世界上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更值得重视的是导致贫富差距如此之大的原因并不仅仅是甚至不主要是经济政策,而是不规范、不合法的一些“灰色”“黑色”收入所致,其中官员的腐败也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
看出了问题的症结所在,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转变发展模式,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让群众感到“有钱可来”,这是基础也是前提。比如,下大力气解决就业问题,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刺激低收入阶层消费需求的增长;对“贫困线”以下的低收入群体增强扶持力度;在农业方面,一定要保证扶持农业的政策连续几年不变,确保农民收入连续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较快增长,通过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培育农民扩大消费的预期。
其次、尽快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管理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提高群众在未来生活方方面面的安全感,增强群众即期消费行为。
最后,一定要注意对收入分配差距的科学调节,通过法律和政策双管齐下解决社会贫富差距的过分悬殊问题,建立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分配结构。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从1992年的68.6%下降到2007年的52.3%,下降了近16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政府和企业的可支配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呈上升趋势。特别是企业可支配收入,从1992年占GDP的11.1%上升到2007年的22.9%,提高了近12个百分点;政府可支配收入从1992年占GDP的19.1%,上升到22.8%,上升了近4个百分点。这也就是这些年来我们的政府老能有大手笔的原因。用赵本山的话讲,我们的政府不差钱。可是政府不差钱了,老百姓就可能会差钱。同时严厉打击不规范、不合法的财富积累与收入增长的现象,包括追查一些公务人员过渡奢华性消费背后的资金来源等等,做到有破有立,标本兼治。
(三)总体小康难说真正小康
目前,中国社会已经总体实现小康。但在看到成绩并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目前的小康仍然是初级阶段的小康,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
——现在的小康是部分小康不是全部小康。
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之所以做出我国总体实现小康的判断,是基于我国人均GDP超过800美元这一指标而言的。确实伴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增加,到2009年底,人均GDP已经接近4000美元。相应人民群众的整体财富也得到了很大的抬升,收入水平也不断增加。所以我们使用“人均”这一概念进行小康社会的描述是有充分事实基础的。但必须注意到,平均数固然可以说明很多问题,平均数也可能会掩盖很多问题。在我国目前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背景下,片面地使用平均数会产生一些误导。比如,我国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153元,但处于平均数以下的农民却占了一半多。再比如,由于收入分配的马太效应导致在分享社会公共服务方面也出现了类似的现象,收入越高的群体分享的公共服务越多,收入越低的群体分享的公共服务越少。据统计,在医疗资源方面,一些不到10%的特殊群体占据了超过80%的医疗资源;在道路交通方面,富裕群体有车族占据了67%的道路交通资源,可是所占人数比例不超过18%。所以当我们说总体小康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是大部分的“总体”还是小部分的“总体。
——判断小康进程要防止数字误区。
进入小康社会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就是恩格尔系数,即家庭用于食物支出占全部支出的比重。一个社会的恩格尔系数如果降至50%以下,则标志着这一社会已进入小康社会。我国在2002年时,农村恩格尔系数为46.2%,城镇为37.7%,均已低于50%。经过五年的发展,恩格尔系数下降得更是快速,2006年,农村为43.0%,城镇为35.8%。如果我们单从数字来看,确实是好现象。但结合我国目前群众实际生活水平,我们必须深入问一声,恩格尔系数是自然下降还是不得不下降。所谓自然下降,就是指随着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即使饮食水平不断提高,但用于食物的支出在全部支出中的比例越来越少;而不得不下降则是指由于家庭还有其他支出是相当刚性,以至于饮食水平只能停留于较低水平,节约出来的钱用于其他支出。现在很多人面对日益攀升的住房价格、教育费用、医疗费用、未来不能确定的养老费用等等,只能克制自己的饮食水平。这种情形导致的恩格尔系数下降,实在不是可以让我们乐观和轻松的,这样算出来的小康也不是真实的小康,而是数字误区。事实上,我国城镇恩格尔系数在2009年还有上升态势,达到36.5%。这又反过来说明,人的肚皮还真是不能欺骗。
——经济小康是基础但不是全部。
在我国小康目标的各类指标中,经济指标的实现率比较高,而其他指标的实现率就相对差一些。这就表明我们目前的小康主要还是经济小康。固然经济小康是其他一切小康的基础,但基础毕竟不是全部。
邓小平曾讲过一句话,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在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前,人民群众可能对公平正义等社会问题的感受不明显和强烈。可是随着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精神文化、健康安全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对于政治参与方面的要求也相应增长,不再仅仅满足于经济小康,对于文化小康、社会小康,甚至政治小康都提出了很具体的要求。
小康社会不仅包括物质生活,还包括工作条件、健康状况、社会关系、政治环境与自然环境等等。甚至更进一步,还要包括社会个体的主观感受,像幸福感、满足感、成就感、归属感、认同感、掌控感、自由感等。我们必须看到,建设小康社会的目的是什么?是努力趋向人的全面发展而不是相反。小康社会是为了人而不是人为了小康社会。也就要求必须对为了实现小康我们应该和能够、准备和预计承担、接受什么样的代价有科学的认识。没有休息、没有闲暇的生活,可能增加一些物质条件,但不是真正的小康。
——社会小康是个体小康的前提。
小康社会的建成固然要以提高社会个体的财富为主要目标,但社会环境的相应跟进也是必不可少。否则,个体财富中要拿出很大一块支付本不应该支付的社会成本,会无形中将好不容易提高的社会个体的财富消化掉。像目前城市中家庭购买汽车的比例越来越高。这似乎是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品升级的标志。但当我们分析居民买车意图时,很大一部分是用于上下班用车。为什么上下班要自己开车呢,主要不是出于享受意愿,而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不健全,使得居民不得不自己解决公共交通问题。这就是明显的社会成本个体化。另外城市住房价格的快速攀升,也是居民额外承担社会成本的一个方面。2006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支出比2002年增长了44.9%,这一数据里占很大的比重不是居民住房面积的扩大而是单位面积成本的增加。这就提醒我们,在实现小康的过程中,社会公共服务一定要跟得上。没有相应的公共服务水平,没有相应的社会建设,个体的小康水平是要大打折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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