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中国道路中国说-文化的维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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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科学

    尊重科学是现代理性的光辉。

    尊重科学的人是有自信的人,尊重科学的组织是有生命力的组织,尊重科学的社会是有希望的社会。

    ——尊重科学体现在抗击非典疫情上:

    非典疫情发生后,胡锦涛在天津检查工作时明确提出:“夺取防治非典型肺炎斗争的最终胜利,关键是要发挥科学技术的重要作用,制定和实施科学的防治策略。”

    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抗击非典斗争提出总体要求:沉着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有效防治,加强合作、完善机制;提出切断非典传播途径的科学策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月20日,当一种快速诊断非典的试剂问世第二天,胡锦涛就来到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和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对科研人员表示感谢。

    4月24日,温家宝在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成立会上要求,要扎扎实实做好十个方面的重要工作。其中:“做好防治工作,准确统计并及时公布疫情,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防治效果”;“做好卫生检疫工作;组织科技攻关,尽快找到科学有效的防治方法”被列为前两项,也是最为重要的两项工作。

    5月4日,温家宝在视察清华大学和中国农业大学时说,要发扬伟大的“五四”精神,依靠科学和民主战胜本世纪中华民族遭遇的第一场大灾害。在这里,温家宝再一次举起了“科学”的大旗。

    ——尊重科学体现在抗洪救灾上:

    有分析表明:2003年淮河抗洪全线超过1991年,在总来水量200多亿立方米、比1991年超10%的严峻环境下,仅动用9个行蓄洪区,比1991年少启用8个,削减洪峰20多亿立方米。土地绝收面积是1991年的1/2,较大险情仅为1991年数量的25%,因灾死亡人数比1991年减少95%。安徽省沿淮灾区安全转移群众115万多人,是1991年的1/4左右,房屋倒塌不到1991年的1/10。对此,国内外一致评价是:科学防洪的胜利。国家防总副总指挥、水利部长汪恕诚的说法是:“政府的有效管理和防汛的科学调控在此次淮河防汛过程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我们所有的防汛措施都走在洪水前边。”

    为此,《人民日报》特发表了一篇题为《从“严防死守”到“科学调度”》署名文章。联系起7月5日,胡锦涛专门就防洪所做的“确保人的生命安全始终是我们的首要任务”的指示,一些报刊更是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将其上升到了执政理念的层面。

    有一个媒体针对胡锦涛在广东考察曾提及经常从网上看到有益的建议,温家宝看望基层群众时也提到经常从网上了解民意这样的说法,做出了自己的评论:“表明新领导层重视新技术对施政的正面作用,也表现了新一代领袖的与时俱进。”

    (四)法治

    依法治国是党的十五大确立的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将其载入了宪法修正案,党的十六大又进一步明确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施行2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同志以总书记的身份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对于全党、全社会无疑有强烈的警示作用。

    新一届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的第一次集体学习的主题又是宪法。在学习中,胡锦涛还特别强调,要坚持依法执政,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我们党是执政党,应该在贯彻实施宪法上为全社会作出表率。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要做遵守宪法的模范,严格依法办事,带动全社会严格贯彻实施宪法。

    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受政治局委托,向全会作工作报告。这不仅仅是贯彻十六大精神的一种新做法,更是我们党的政治生活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标志。

    一位中央纪委的领导干部讲,在中央纪委召开的会议上,作为党的总书记的胡锦涛同志表示,要自觉接受全党同志的监督。正是因为新一届中央领导人有这样明确的态度,中纪委制定了酝酿很久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已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可望于年内正式公布实施。

    新一届的政府也是如此。

    温家宝在2003年3月21日,主持召开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要求本届政府履行职责,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新一届政府制订了新的《国务院工作规则》,突出强调了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三个方面,专门写了三章,作了具体的规定。这就是大家所说的温文尔雅新总理的“约法三章”。

    与此相应,新政府还提出了一系列的“严禁”与“不准”,更是细致入微:

    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执行中央廉政规定,不搞特殊化;政府工作人员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公务活动中,严禁收受礼品和有价证券,严禁插手工程承包,严禁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国务院组成人员到基层考察、调研,要简化接待,轻车简从;国务院及各部门工作人员不准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准接受地方的送礼和宴请;国务院领导同志不为部门和地方的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

    新政府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在“非典”肆虐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迅速出台。5月15日温家宝在国务院召开的贯彻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座谈会上强调:“要高度重视法律手段的重要作用……”

    孙志刚案发生后,国务院听取社会各方意见与建议,于2003年6月18日召开常务会议,废止了1982年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2003年6月20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正式公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更值得一提的是,2003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以151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后又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也是世界上第一部专门的行政许可法。11月6日下午,国务院第二次学习讲座专门学习这部法律。温家宝总理在主持学习讲座时要求:所有政府工作人员都要学会善于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新政府通过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将政府的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从根源上和制度上杜绝“暗箱操作”和钱权交易,清除在行政审批中存在的腐败现象,从制度上防止了公权力对公民个人生活的干预,减少了行政许可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分量。“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温家宝总理的这三句话,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现代公共服务型法治政府的轮廓正呼之欲出。

    当然,试图仅仅用这八个字来全面概括日新中国2003的政治新文化是远远不够的。但是,通过这八个字,我们不仅能看到2003年的付出与收获,更能看到2003年后的希望——我们正在走向一个更加繁荣、更加民主、更加文明的社会。

    四、核心价值观:与时代同步的精神家园

    “体系”是理论完备性的一种标志,但体系也只能是在理论领域的表述。理论要想进入实践领域就必须要有实践的形态。当代中国要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必须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导引下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一些理论梳理,并且尝试提炼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对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很有意义的。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功能定位是原则与灵魂,而不是具体内涵

    有的同志认为,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的十七大报告讲了四个方面内容,“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很系统、很全面、很丰富。但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内容,又似乎什么也没有说。马克思主义指导体现在价值观层面上究竟是什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体现在价值观上又是什么?爱国主义的民族精神,改革开放的时代精神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我们承认这一描述是事实,但我们也要认识到这正是价值体系与价值观的区别所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功能主要在于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灵魂、原则与依据。这四方面内容并不直接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内涵,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要符合这四条要求。这四方面内容的阐述让我们明确了在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必须坚持的几个原则。

    第一,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定要能体现出社会主义的本质,表达出社会主义的精髓。社会主义社会作为人类社会的一个发展形态,必然要有与封建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等其他社会形态不同的内容。比如说,资本主义社会是建立在个体主义的哲学基础上的,出发点是孤立的个人,个体性特征的价值观贯穿始终;而社会主义社会则是建立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语)的基础上,更多地把个体作为一个整体中的有机组成,在这样的价值思维下实现个体的发展,具有鲜明的集体主义趋向。这些不同中最关键的、最根本的、最核心的东西,我们可以视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它提升为价值层面的内容,体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

    第二,着眼于中国发展主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大背景下展开,当然要有中国特色,有中国意识,要反映中国社会发展的主题,要能解决中国社会发展面临的问题,促进中国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反映中华文化的传承。文化的发展是不能割断,也割不断的。一个社会、一个民族的文化积淀是这个社会、这个民族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这个民族、这个社会能自立于其他民族、其他社会之间的“基因身份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植于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当然要烙上中华文化的精神印记,从中华传统文化的宝藏中汲取精华。

    第四,具有广泛的实践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精英价值观,而是大众价值观;不是价值乌托邦,而是生存意义的支撑,是全体人民的价值导引。因而要有广泛的认同性与实践性。不能被社会大众实践的价值观不能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脱离中国社会发展实际的价值观即使理论上行得通,实际中也做不到,勉强而为只会名存实亡。

    (二)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下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正因为价值观与价值体系的功能定位不同,进入实践领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定应该是简单、清晰、明了的,最好是“语录”,几句话、几个词。“语录”恰是理论生命力最强盛的标志,最有作为的标志,最发挥作用的标志。

    基于这样的判断,我们认为,有四个价值范畴应该能、也确实能进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视野:和谐,公正、仁爱、共享。

    ——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状态。

    和谐,这一范畴来自于中国传统文化,但其价值内蕴具有鲜明的现代色彩,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和谐,“和而不同”,包含了两个层面的内容,首先是承认“不同”,充分肯定、尊重、保障社会主体的多样性、差异性、独立性,包含了“自由”“平等”所应有的内容;但这不同又没有导致根本性的冲突与斗争,而是“和谐相处”,是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在更高层面上达到一种融洽、协调、有序的状态。因此,我们可以讲,“和谐”,是对自由与平等的超越,既包含了自由与平等的精神,又避免了抽象谈自由与平等而可能导致的社会失序。

    ——公正,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指向。

    建立在集体主义基石上的社会主义价值观,承认并倡导共同的标准、共同的价值。这一标准是超越所有社会主体自发利益而又普照所有社会主体根本利益的价值评判,这就是公平正义,简称公正。公,一个社会大家庭的理想状态;正,一个社会大家庭的共同信念。而且,公正作为核心价值观,既有厚重的理想导引性,又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可以在全社会引起共鸣。

    ——仁爱,社会主义社会的伦理诉求。

    爱是人类社会的最高情感,也是人类社会最可宝贵的情感。没有爱的社会是不可忍受的,任何社会都应该把爱作为核心的价值观。但是爱不是抽象的情感,爱中凝结着历史与文化的传承,因而不同社会形态中的爱的形式与爱的内涵是不一样的。资本主义个体主义基石的价值观决定了它的爱是“博爱”,而社会主义社会,更加注重个体与社会及社会中相关群体的关系,是一种“关系之爱”。爱有差等,向上爱父向下爱子,同样是爱,形式内涵截然不同。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仁爱”进行创造性转换,用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是合适的。更何况“仁者爱人”,社会主义的“仁爱”还是建立在以人为本基础上的爱。

    ——共享,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追求。

    胡锦涛同志指出,“人民群众既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者,又是其成果的享有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无论物质成果,还是精神成果,都应该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所共享,都应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更进一步看,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主人对国家改革发展成果共享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也是社会主义的逻辑必然。所有制形态上的“公有”体现在分配形态上必然是“共享”。而且,“共享”作为核心价值,在当代中国有着鲜明的针对性,也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不要混淆核心价值与工具结果的关系

    有的同志会问,为什么不把现在大家关注的一些热点,比如,“民主、法治、权利、富强”等等内容也列入核心价值观。难道它们不重要吗?我们承认,它们很重要,甚至很有现实针对性,是当代中国社会迫切需要加强的内容,但它们是价值观的实践展开,是反映奋斗目标、发展主题、政治文明建设任务等要求的工具性范畴,是次生内容,我们完全可以从核心价值观中把他们推导出来。一个以“和谐、公正、仁爱、共享”为核心价值的社会必然是民主充分、法治昌盛、权利神圣、国富民强的社会。因为,核心价值观应处于价值的层面,是价值性的,不是工具性的;是导向性的,不是结果性的;是逻辑上的在先,不是具体行为上的在先。

    有的同志还会说,它们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已经约定俗成为一种价值了,而且更加活跃,这又该怎么理解。我们的回答是,就算它们事实上已经具有了一种价值的属性,也只能是另一层面的价值,是处于核心价值之下的价值。就好比是几何学中公理与定理的关系,虽然都是规律的反映,但公理就是公理,定理就是定理。核心价值是隐藏在背后的,在一个社会的集体记忆、文化积淀和社会公民的灵魂深处潜移默化发生作用;民主法治这些政治文明的成果却是表现出来的,以社会的变革、行为的优化、福利的改善在社会生活中体现着它们的生机勃勃。可再枝繁叶茂依然是树根在提供营养;再怎么活跃,公理还是公理,定理还是定理。把它们列入核心价值观,会发生价值观层次紊乱问题。而且从价值观发展的历史实践看,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中它们也是属于资本主义社会价值观的实践层面展开,在社会主义社会同样如此。

    当然,在这里我们一定要强调一句话:不把它们列入核心价值观,绝对不等于它们不重要,也绝对不能因此忽视它们的重要性,反而要更加的彰显它们的意义与功能。在今日的中国社会切实践行民主、崇尚法治、尊重权利、国富民强是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键,没有对它们的切实践行也就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正被实践。我们还用几何学来打比方。在几何学中公理固然是在先的,可在解答具体几何问题的时候我们用得最多的还是定理。

    (四)对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面临的挑战要有足够清醒

    在今天的中国社会,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至少面临着来自内外两个方面的挑战。

    第一,从中国社会内部看,中国社会发展阶段的不确定性导致价值观塑造的复杂性。

    价值观不是空穴来风,不是纸上谈兵。价值观来源于社会形态的深层结构与运行关系。有什么样的社会就会有什么样的价值观,有什么样的社会才会有什么样的价值观。

    我们回顾价值观塑造的历史,就会发现有个规律。

    一个社会价值观的形成一般在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新社会形成前夕,这时由于大家共有一种理想,因而可以提出一种激发、鼓舞、理想色彩比较浓厚的价值观。这一阶段的价值观更多的是一种应然的价值观,应该如何如何。像资本主义“自由、平等、博爱”的价值观就是在法国大革命期间提出的。

    另一个阶段就是一个社会已经完全成熟定型后,可以提出与这一定型社会完全吻合的价值观。像中国的忠孝价值观(忠于君主,重视家庭)就是一个成熟的农业封建帝国所需要的价值观,它适应并维护了那个社会。

    当代中国从社会发展阶段上来看,恰好不属于这两个时间段。而更像是一个过渡阶段。在过渡阶段,我们有很多问题没有阐述清楚,我们的社会状态处于不断变化过程中。像马克思主义指导的核心是什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又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形态?关于这些问题我们仍然在不断探索中。这种探索,这种不确定从客观上导致了价值观困惑这一现象。

    因此,这一阶段中国社会的价值观,既不是价值反叛,也不是价值虚无,而是价值迷茫。而这一点更加危险。价值反叛不可怕,只要有明确的反对内容,就肯定会有潜台词的拥护内容,内容就在它的对立面或者至少离之不远;价值虚无问题也不大,不承认一切价值本身也就是一种价值的选择。而价值迷茫则不然,既希望有明确的价值规范,又不知道价值规范在哪里。纵使头脑中有些价值观的希冀(或者说叫理论上的主流价值观),但因为这些希望的价值观不会真正在实践中行得通而不敢当真。面对在社会实践中大行其道的价值观(庸俗价值观)却又有些不甘心、不接受。

    这种困境就表明,我们要搞清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问题,必须首先搞清楚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的明确内涵及其社会性质等问题。但这一工作尚任重道远。

    第二,从外部与资本主义社会的竞争看,西方资本主义价值观形成了对社会主义价值观的直接而强有力的挑战。

    西方资本主义的核心价值是简明、清晰的。资本主义价值观的深层理念是“自由、平等、博爱”,价值观的实践展开是“民主、法治、权利”。至少从形式上就给我们以直接的挑战。不管我们是否公开承认,当我们准备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就客观上把我们推向唯一的境地:必须面对资本主义价值观这一对手。

    更严峻的是,资本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其理论形态上的抽象性和资本主义社会在当今世界事实上的主导地位,使得西方价值观有成为普适价值的冲动,西方社会在推波助澜,我们社会也有些同志随波逐流。

    其实,对于把西方价值观当做普适价值,我们的态度必须很明确。一方面,中国与西方社会是不同的,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乃至不同的地位实力,导致这两者之间的差别是深刻的,这是客观的事实,一目了然;另一方面,中国与西方毕竟同为人类社会不会没有共同的东西、共同的要求。但中西方社会之间的共同究竟是什么,尚需要进一步认识。简单地把在西方社会大行其道的东西当作“普世价值”强加于中国社会,既是一种无知的独断,也是一种臆想的狂妄。

    在这样的情形下,我们关起门来说凡是资本主义拥护的就是我们反对的,恐怕是不行的。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社会主义社会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超越,价值观当然也应该是对资本主义社会价值观的超越。这种超越里,既包括反对,也包括汲取,用哲学的话讲,就是扬弃。但是,这种超越,这种扬弃从理论上认识到变为在实践中做得到,仍然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需要我们努力去探索。

    五、为什么我们身上要流淌着道德的血液

    2009年2月1日,温家宝总理在接受英国《金融时报》专访时,明确讲到“我很喜欢阅读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在英国剑桥大学发表演讲时,更是借用该书内容,提出了“道德是世界上最伟大的,道德的光芒甚至比阳光还要灿烂”,“企业家身上要流淌着道德的血液”等等发人深思的论断。

    一位21世纪的大国政治家对一位18世纪经济学者的思想如此契合,如此推崇,一定有着强烈的现实指向性。在应对金融危机的背景下,重读《道德情操论》,对于我们用道德的情操来化解金融的危机与经济的衰退,用道德的光芒来消除人性中过了头的私欲与无节制的贪婪无疑是很有现实意义的。

    (一)人的本性中还有同情心,道德同样是一只看不见的手

    身处市场经济环境中的社会大众对《道德情操论》可能陌生,但是对亚当·斯密应该不会陌生,对他所写的《国富论》应该不会陌生,尤其对“看不见的手”和“经济人”的提法更不应该陌生:

    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哪种利益。他只是盘算他自己的安全,他自己的利益。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

    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

    这就是《国富论》中关于“看不见的手”和“经济人”的经典论述。据说这已经成为了一些信奉市场经济的人的圭臬,而不容旁人些许质疑。

    但是《道德情操论》开篇的第一句话却是:“无论人们会认为某人怎样自私,这个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着这样一些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虽然他除了看到别人幸福而感到高兴以外,一无所得”。

    而且在《道德情操论》中,那只看不见的手也神奇地从“市场”变为了“道德”:

    “尽管他们(富人)的天性是自私的和贪婪的,虽然他们只图自己方便,虽然他们雇用千百人来为自己劳动的唯一目的是满足自己无聊而又贪得无厌的欲望,但是他们还是同穷人一样分享他们所作一切改良的成果。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们对生活必需品作出几乎同土地在平均分配给全体居民的情况下所能作出的一样的分配,从而不知不觉地增进了社会利益,并为不断增多的人口提供生活资料。”

    人性的自私在《国富论》里被刻画得入木三分,人性的光辉在《道德情操论》里又被描绘得如此温暖,而且“一只看不见的手”竟然能一角分担二任不避冲突。

    是亚当·斯密忘了他曾经说过的话吗?是由于两书之间的写作时间过久而顾此失彼吗?恰恰相反。亚当·斯密是交替写作并出版《道德情操论》与《国富论》的。《道德情操论》从1759年到1789年先后修订六版,《国富论》从1764年到1786年先后修订四版。而且亚当·斯密还特意在《道德情操论》序言中强调两部书之间的互补关系。

    那么为什么两书的立论要故意针锋相对呢?是因为亚当·斯密清醒地意识到,虽然只承认道德至上,只强调人性生来就是利他的,是一种廉价的许诺与不管用的鸦片,当我们真需要道德的时候,会发现处处都是虚伪的幻象;但只看到市场,并认为人就只是自私一种生存状态,则是一幅没希望的图景,我们自私半天或许只能得到一种空虚与失落。

    所以,虽然对于正是人的自私促进了社会的发展进步这一点,亚当·斯密是坚定不疑的;但仅仅建立在人的自私基础上的社会究竟能走多远,亚当·斯密又是不自信的。更何况生活在这样一个冷冰冰的社会中也绝非人之所愿。在两难抉择中,亚当·斯密只能求助于人性的复杂与模糊,把自私与道德同时放进了人性中。这样,同时有两只看不见的手也就理所当然了。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对自己的做法给出了辩解:“这种自相矛盾似乎扎根于不变的人性原则之中”。

    当然,我们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如此,亚当·斯密的道德论说到底还是建立在自私的基础上。亚当·斯密从不讳言:“自爱是一种从来不会在某种程度上或某一方面成为美德的节操。它一妨害众人的利益,就成为一种罪恶。”

    但话锋一转,亚当·斯密又讲道:“当它(自爱)除了使个人关心自己的幸福之外并没有别的什么后果时,它只是一种无害的品质,虽然它不应该得到称赞,但也不应该受到责备。人们所做的那些仁慈行为,虽然具有根源于自私自利的强烈动机,但因此而更具美德。”对于这一点,亚当·斯密的看法是,比起当时的一些哲学体系片面专断宣称道德的至上性,“自爱的道德”更真实、更具有现实的基础,也更符合道德的本来意义。

    (二)在社会中生活的人需要道德,责任感与自制是最基本的

    那么,自私的人为什么会接受道德,并主动践履道德呢?亚当·斯密用人的存在的社会性解决了这一质疑。如果没有道德的维系,社会中的人与人之间相互损伤和伤害就是不可避免的,就会在相互之间产生愤恨和敌意,这时社会纽带就被扯断。

    亚当·斯密认为,人只能存在于社会之中。既然在社会中生活,就不可能离开与他人的交往,就不可能不与他人发生关系。但在与他人发生关系的时候,个人决不应当把自己看得比其他任何人更为重要,以致为了私利而伤害或损害他人。即使自己为此所获得的利益比他人受到的伤害或损害大得多,也是不应该的。因为,虽然对他自己来说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一个整体世界,但对其他人来说不过是沧海一粟;虽然对他来说,自己的幸福可能比世界上所有其他人的幸福重要,但对其他任何一个人来说并不比别人的幸福重要。因此,虽然每个人心里确实必然宁爱自己而不爱别人,但是他不敢在人们面前采取这种态度,公开承认自己是按这一原则行事的。他会发觉,其他人决不会赞成他的这种偏爱,无论这对他来说如何自然,对别人来说总是显得过分和放肆。

    于是,亚当·斯密特别强调,要想在社会中有良好的关系,就要用别人的眼光来看待自己。太看重自己而过分轻视别人,会把自己变成同胞们蔑视和愤慨的对象,进而成为那种轻视和愤慨必然会带来的惩罚的对象。所以,我们应当用自己自然地用来看待别人的眼光,而不用自己自然地会用来看待自己的眼光,来看待自己。当他以自己所意识到的别人看待自己的眼光来看待自己时,他就会明白对他们来说自己只是芸芸众生之中的一员,没有哪一方面比别人高明。当能做到这一点的时候,道德就出现了。亚当·斯密给出了他理想中的道德形象:“具有最完美德行因而我们自然极为热爱和最为尊重的人,是这样的人,他既能最充分地控制自己自私的原始感情,又能最敏锐地感受他人富于同情心的原始感情。那个把温和、仁慈和文雅等各种美德同伟大、庄重和大方等各种美德结合起来的人,肯定是我们最为热爱和最为钦佩的自然而又合宜的对象。”

    有了人的存在的社会性作基础,亚当·斯密就开始讨论各种道德类型了。

    比如,责任感。亚当·斯密认为:“对一般行为准则的尊重,被恰当地称作责任感。这是人类生活中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并且是唯一的一条大部分人能用来指导他们行为的准则。”“没有对于一般准则的这种神圣的尊重,就没有其行为非常值得信赖的人。正是这种尊重构成了有节操的正直的人和卑劣者之间最本质的区别。前者在各种情况下坚定果断地执行他所信奉的准则,并且在一生中保持稳定的行为趋向。后者的行为随同心情、意愿或兴趣偶尔占主导地位而变幻无常和捉摸不定。”

    又比如,自制。亚当·斯密认为:“自制不仅其本身是一种重要的美德,而且,所有其他美德的主要光辉似乎也源自自制。”很有意思的是,亚当·斯密认为,不同社会阶层的人在践履道德的过程中会表现出不同的状态。

    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讲道:在中下阶层中,取得美德的道路和取得财富的道路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极其相近的。在所有中下阶层的职业里,真正的、扎实的能力加上谨慎的、正直的、坚定而有节制的行为,大多数会取得成功。而且,中下阶层的人们,其地位从来不会重要得超越法律。法律通常必然能吓住他们,使他们至少对更为重要的公正法则表示某种尊重。这种人的成功也几乎总是依赖邻人和同他们地位相等的人的支持和好评;他们的行为如果不那么端正,就很少能有所获。可是处于上层的人士,由于他们有让人惊叹的成功、让人羡慕的财富、让人仰视的地位,使得他们通往美德的道路和通往财富的道路往往截然相反,容易藐视法律、抛弃美德。所以当人们关心道德实现状况的时候,要对所谓上层人士予以高度的警觉。

    审视今日的世界,当华尔街的高管们出于个人的私欲而无节制进行所谓的金融创新,以至于酿成大祸的时候;当一些知名企业生产毒奶粉藐视消费者,找借口压低劳动者薪金的时候,当一些上流人物、成功人士为了自己的欲望为所欲为的时候,亚当·斯密所强调的责任感与自制就有特别的意义了,对所谓上流人士道德不信任的评判更如黄钟大吕。

    (三)正义是一种特殊的美德,以强制的力量实现在所不惜

    在讨论各类型美德的时候,亚当·斯密对“正义”给予了特别的关注。他认为正义是一种特殊的美德。之所以特殊,是因为正义犹如支撑整个大厦的主要支柱。如果这根柱子松动的话,那么人类社会这个雄伟而巨大的建筑必然会在顷刻之间土崩瓦解。温家宝总理把这一意蕴引申为:“如果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成果不能真正分流到大众手中,那么它在道义上将是不得人心的,而且是有风险的,因为它注定要威胁社会稳定。”更加凸现了正义之于社会的巨大刚性。

    正因为正义如此重要,所以“对它的尊奉并不取决于我们自己的意愿,它可以用压力强迫人们遵守,谁违背它就会招致愤恨,从而受到惩罚。”为了正义的实现,我们不能仅仅停留于劝告与恳求这种情感层面的手段,甚至可以最高用到暴力级别的手段。因为,违反正义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种罪行。

    正义作为美德,在亚当·斯密那里是有着极其明确的内容规定性,它“非常确切地规定它要求作出的每一种外在的行为”。不允许有任何例外和修改,也不可以假托某种理由声称这种违反不会造成任何伤害而去改变某些规定。我们现代社会中经常有人用奇谈怪论为他们背离公平正义的行为辩护。像什么“经济危机时劳动合同法要缓行”,“为了解决就业问题可以先工作不要工资”,“一定的贫富差距是不可避免的,甚至还是有好处的,还可以继续拉大”等等。对此,亚当·斯密的回答是:“一个人常常在开始用这种方式行骗,但是在他打算行骗时,就变成了一个坏蛋。一旦他想背离那些不可违背的戒律要求他非常坚定和积极地坚持的东西,他就不再是可以信赖的人,他就会滑向某种或深或浅的罪恶之渊。”

    亚当·斯密打了个比方。如果我欠某人十镑钱,无论在约定归还之日还是在他需要这笔钱之时,正义都要求我如数归还。我应当做什么,我应当做多少,我应当在什么时候和什么地方做,所有确定的行为的本质和细节,都已确切地规定和明确。这种忠实地遵循正义准则不是笨拙呆板,没有什么迂腐可言。

    为了进一步证明正义作为美德的特殊性,亚当·斯密用“仁慈”来做对比。在亚当·斯密的伦理体系中,仁慈有着很高的地位,一度把它也上升到人性的高度。但面对“正义”,亚当·斯密却指出:“与其说仁慈是社会存在的基础,还不如说正义是这种基础。虽然没有仁慈之心,社会就会存在于一种不很令人愉快的状态之中,但是不义行为的盛行却肯定会彻底毁掉它。”

    当然,要想让正义在社会切实践履,除了个体不折不扣地遵循之外,通过制度安排,营造一种良好的社会环境与舆论氛围,形成一种嫉恶如仇的群体意识是很有必要的。亚当·斯密很重视习惯与风气对正义赖以出现并伸张的影响。他认为:“当习惯和风气同我们关于正确和错误的天然原则相一致时,它们使得我们的情感更为敏锐,并增强了我们对一切近乎邪恶的东西的厌恶。那些不幸在强暴、放荡、虚伪和非正义之中长大的人,虽然没有完全丧失对这种行为的不合宜性的感觉,但是,完全丧失了对这种可怕的暴行、或者它应当受到报复和惩罚的感觉。”

    我们今天的社会,利益群体分化,价值观念多样化,是与非、正义与邪恶的界限越来越淡漠了,一些社会成员已经久入鲍市而不知其臭了。

    我们呼唤正义,是因为正义离我们逐渐远去;我们珍惜正义,是因为正义在现在是如此稀缺。我们在谴责那些人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想一想,我们的社会为迎接公平正义已经做了些什么,还应该再做些什么。

    结语    在愿景与现实间坚毅前行

    社会就是在“不得不新”与“不得不旧”之间蹒跚前行,急不得,缓不得。务实地、小步子地、渐进地往前走,只要我们目标明确,必将水滴石穿。

    民主政治说到底只能“让民做主”,最多可以去做一点“助民做主”的事情,绝对不能“替民做主”。

    你今天不依法来给我们办好事,那么你明天就有可能不依法来给我们办坏事,这个我们心里面没底啊。

    韬光养晦不等于同流合污,否则就是饮鸩止渴;坚守信念不等于孤芳自赏,过头只能自怨自艾。

    一个社会的政治文明发育状况,不仅对该社会的整体发展状态有深刻的影响,对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的生存与发展更是有着根本性的影响。因而,我们对当代中国政治文明的发展给予了高度的关注。

    但一进入实践层面,很多的人就会发现,我们倡导的政治文明的理论图景与存在于社会中的真实状态之间有着比较大的差距。是我们的愿景不切实际,还是我们的社会不可救药?答案都是否定的。这其实是政治文明发展自身规律所导致的必然现象。科学认识这一规律,不仅有助于我们对政治文明发展充满信心,也有助于我们更加自觉地用自己的行动去推进政治文明的进步。

    一、顺应社会发展趋势,当代中国“不得不新”

    关于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我们有两大愿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些愿景的提出并不是心血来潮的想当然,也不是书斋里的空洞设计,而是来源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大趋势。

    (一)阶层分化奠定了民主的基石

    民主恐怕是政改最为重要的目标了,很多的时候民主与政改就是合二为一的。虽然不同的群体对民主的理解各不相同,甚至有些时候可谓大相径庭,但是并不妨碍大家都在自己的意义上使用民主而探讨得热热闹闹。但中国社会的民主真是在大家的探讨中进步的吗?

    答案可能并不尽然。

    中国社会这些年来、甚至在更长时间段上,从来没有间断过对民主的追求,社会公众是如此,执政者同样如此。我们要在政治家的讲话中发现一篇没有出现“民主”一词的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但中国社会的民主进程并不像我们所期望的那样快、那样好、那样到位。是中国社会不够真诚吗?

    答案同样是否定的。

    民主的出现、扩展、壮大是有条件的,是需要社会基础的。当社会基础不具备的时候,民主就只能停留于话语中。民主的社会基础就是社会阶层的分化与阶层意识的凸显。

    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是所谓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也就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而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所以中国社会群体其实就两大阶级。除了这两大阶级,在政治上不承认有其他的社会群体存在。而在计划经济的背景下,这两大阶级的利益基本上是同一的,出台一个政策有利于两大阶级就是有利于全社会。执政党只要把这两大阶级的利益保护好、实现好,就赢得了全社会的支持。所以,“清一色”的社会,团结是主旋律、统一是主基调。单一的社会结构让民主无用武之地,也就无立足之处了。

    有人对中国共产党过去“替民做主”而又很得民众拥护的现象很不理解,认为中国的老百姓没有“个性”。其实在那样的社会结构背景下,“替民做主”与“让民做主”的结果并没有多大的差别,就算有差别也只是毫厘之差。

    但是进入现代社会,这一差别就呈现千里之别了。

    中国社会这些年来,社会结构不断变化,新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不断涌现。不同的阶层和利益群体有着不同的获取其利益的途径与方式,这些途径与方式固不必然是对立与冲突的,也不全然是一致和互补的。很多的时候某一群体的某种利益的实现是以其他群体的另一种利益的丧失为前提的。这个时候指望让一个主体代表大家,让一个大家长来安排利益分配在理论上讲不通,在实践中也不可能做到。就算真诚地、没有杂念地想去“替民做主”,也已经没有这样的能力、没这样的气候去“替民做主”,只能“让民做主”了。

    于是,不同的阶层与群体都把自己的利益诉求提出来,相互协商、相互交易,你来我往、讨价还价,在尊重少数的基础上接受大多数的选择。民主就这样开始出现、滋长了。甚至就算我们还要有个大家长,但这个大家长在这样的社会结构背景下也不得不花大量的时间、做大量的工作去找各个阶层集思广益。而这集思广益的协商过程也就是民主在发挥作用的过程。

    所以,今日中国社会民主进程的快与慢、深与浅,其实是与中国社会的阶层分化态势相同步、相呼应。社会分化越深刻,民主发展越充分。

    (二)科技进步让权力不再能独断

    权力不受制约是最受中国社会抨击的问题,也是政改必须首先面对的拦路虎。

    权力之所以不受制约是因为拥有权力者不愿意被制约,权力之所以能不被制约是因为没有能与权力相抗衡的现实力量。

    于是,拥有权力者通过权力为自己获得额外的、不正当、不应该的利益。权力在暗箱里操作,权力在潜规则中获利,成为感觉很好的一件事情。适逢当下的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制度的空白、秩序的混乱,更是让权力的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有了肥沃的土壤。

    但是近些年来我们也渐渐发现在一些权力无所顾忌的同时,也有一种态势在潜滋暗长,就是一些握有权力的人开始哀叹“官越来越不好当了”,开始抱怨“权越来越不好使了”,一些过分的权力独断行为开始有所收敛。

    是握有权力者良心发现主动限权、自我约束吗?我们希望如此,但真相恐怕并非如此。

    那么真相究竟是什么?是现代科技进步的结晶互联网络所导致的不得不。

    在过去的时代背景下,权力独断谋私,甚至做了违规越理犯法的事情,也很容易掩盖起来,就算偶被泄露也不可能大面积扩散,知道的人不多,拖上一段时间也就不了了之了。

    但是进入信息时代,有了互联网络之后,这样的美梦就做不成了。

    在网络中,空间彻底消失了,边界不复存在了,地位、身份、层级不再具有实际意义,无论咫尺还是天涯,无论是有权的官还是无权的民,都可以无障碍地出现在同一个平台中。信息可以方便地获取,信息也能迅疾地传播。互联网络上一个帖子,在刹那之间将信息送达成千上万乃至上亿的人。

    前段时间,一个地方法院院长运用手中的权力在法院内部为自己身体有障碍的孩子谋了份铁饭碗的工作。这在过去的社会可能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情了,但在互联网络普及的背景下,弄巧成拙,不仅孩子的工作没戏,自己的职位都险些丢失。

    这样开放的技术状态直接导致相应开放的社会状态,公开、透明日渐成为了当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特征,也成了权力运行的最基本要求。任何权力的行使都不得不在公开、透明的情况下进行,而结果又不得不直接接受社会大众的评判与检验。

    更重要的是,互联网络不仅仅有信息传播的功能,还有很强大的组织动员功能。而这一点对于权力的滥用是更为致命的。

    在过去的时代,尽管中国社会从宪法到各种专门法,对社会大众的政治参与和制约权力都给予了充分的鼓励与保障,但大众从理论上可以制约到现实中真正能制约之间还有相当的距离,这一距离主要不是来自于政治的约束与限制,而是来自于手段的不足与缺乏。某一社会个体即使有很好的想法、有极其迫切的要求,但其诉求与想法如何表达出来为社会、为大众、为政治组织所知道、所了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即使想方设法表达出来了,由于传播手段的制约,也很有可能只是为少数人、小范围所了解,很难在较大范围内产生较大影响。但在以网络普及为主要标志的信息时代,这一情形有了根本性的转变。任何人、任何群体、任何组织,只要他愿意,都可以通过网络来表达他的要求、传播他的理念、贡献他的意见,并且通过网络寻找志同道合的赞同者与支持者,形成跨区域甚至跨国界的看似虚拟但又能实实在在在政治发展中起作用的组织与团体,对现实政治生活中的权力行为产生影响。

    面对公众零散的批评,权力可以不屑一顾,阳奉阴违;但面对互联网络强大的传播与组织功能,权力还敢为所欲为、再搞小动作吗?

    (三)社会转型使得法治成为必须

    我们现在常说,中国三十多年来的发展走过了国际社会上百年甚至几百年的历程。把几百年的变化压缩在几十年内,这样的社会状态怎能不是惊天动地、翻天覆地、改天换地。

    社会状态变化了,治理社会的方式当然也要变化。

    过去一些西方人士习惯地说传统的中国社会是一个人治的社会,法治意识缺失。做出这个判断的时候不免有些高傲的鄙夷或者是善意的惋惜:在没有法治的社会中生活的中国人多么可怜啊。但让西方人很不理解的是,这种状况在传统的中国社会并没有感到有多么的不适,也没有表现为多么的不文明。

    传统的中国社会以农业为主要产业形态,又处于严格的计划经济运行模式之下,一切事情都是有计划有安排井井有条,可谓超稳定社会;传统的中国社会严格的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人口基本上不流动也不鼓励流动,绝大多数人生活自给自足,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传统的中国社会在农村是大家族集聚而居,在城市是大杂院街坊邻里,工人是黑发进厂白发退休,一个螺丝钉数十年不挪窝,人与人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典型的熟人社会。

    在这样的社会状态下,老祖宗就是权威,人情就是道理,脸面就是契约。西方社会用法律解决的问题中国社会用情理全能搞定。而且这样的结果不仅大家接受、服气,还有一种法律绝不会有的脉脉情意在里面,让人觉得温暖。

    但现在,社会状态变化了。

    ——市场经济改变了社会群体生活的轨迹,也改变了行为的模式。市场竞争如白云苍狗变幻莫测,市场交易各怀心腹事,朝三暮四;越来越庞大的社会系统、越来越复杂的人际关系网络、越来越微妙的利益格局,说不定哪个环节在哪个时候就会出问题。社会越来越不确定了,昔日的旧船票已经登不上今日的客船了。

    ——接近2亿的庞大流动人口在中国大地上四处谋生,对门的房客今天可能还是妙龄美女,明天就换成了风流帅哥;在一块工作同事的名字还没有叫全,就已经跳槽了;整天与自己交往最多,影响最大、利害最紧要的不是有血缘关系、有感情的亲朋好友,而往往是萍水相逢的一面之交。社会越来越陌生了,你的老祖宗跟我有什么关系?

    ——远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小孩穿的是中国做的耐克运动鞋,中国球迷喝的是德国黑啤酒,吹的是南非呜呜祖拉;过去夫妻间离婚是一件需要悄悄进行不好意思见人的事情,在今日的社会可以为了财产大闹公堂,甚至不惜抛头露面上电视台做节目以寻求支持。社会越来越开放,不仅拆了屋顶连墙壁也没有了。

    新的社会状态需要新的运行模式,新的社会状态也产生新的运行模式。

    不确定的社会什么最确定?法治。法治可以让社会群体在不确定中找到确定,可以对没有做过的事情做出稳定的预期。

    陌生的社会什么最权威?还是法治。法治可以让互不熟悉的人之间产生信任与合作。通过法律中介,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变成了人与合同、人与契约的合作。

    开放的社会什么最靠得住?仍然是法治。不同的国度文化不同、不同的人群价值不同,但一个法治之同可以把所有这些不同聚合起来。

    既然这样的社会状态已经是中国社会的大势所趋,法治在中国社会当然也会越发凸显。

    当然,法治在中国社会刚刚起步,难免矫枉过正,难免遭遇“搭便车”。比如,今天中国社会的老百姓好打官司了,动不动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说我到法院去告你,“好讼”苗头见长;又比如,一些部门热衷于立法,想方设法把专门法变成“部门法”,纯属为部门利益看家护院。但我们从乐观的方面看,当他们意识到需要用法律来为自己辩护、不再无所顾忌的时候,不正表明他们已经潜意识地认可了法律的权威,这不正是法治取得的胜利吗,虽然只是第一步。

    所以,当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开始对簿公堂,当越来越多的问题被立法的时候,我们还用得着对中国社会法治的前途担忧吗?

    (四)新期待不断拓展权利的清单

    也许天赋人权不假。但人的权利绝不仅仅是上天既定的,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丰富、不断充实、不断实现。

    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有不同的权利内容,在过去时代属于乌托邦的内容在今日社会可能已经成为了权利的底线。

    在30多年前的中国,吃饱肚子是中国社会需要下大力气去给群众保障的重要权利。但在今日的中国社会,群众对权利的期望已经不再仅仅是物质的温饱。因为,这一权利中国社会已经完成,而且完成得很漂亮,中国已经摆脱贫困、跨越温饱,向全面小康社会迈进。

    今天的中国老百姓更关心的是经济小康之后的政治小康、文化小康,要求社会主义民主大进步,要求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要过上“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的生活,要生活在“更加公正、更加和谐”的社会中。中国共产党在十七大上把这称之为“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其实,这新期待就是对权利的呼唤。社会民众每一个新期待的提出,都意味着中国社会的权利清单又加长了一页。

    而且这权利清单列出来了,就必须兑现。不兑现老百姓就会跟你要,和气要不来就跟你吵闹,吵闹还不够就折腾点动静。所以,对于各种群体性的事件,地方官员很头痛,但我们以为这是好事,这是新期待对权利的呼唤。至于说引发一些混乱与不稳定,也不是什么坏事。母亲分娩还要疼痛呢。可是大家都知道,疼痛过后就是新生命的诞生。

    所以,社会一旦有需求,就会比千万个政治家,比上百次大革命更能把社会推向进步,更能把政治体制改革推向纵深。

    当中国社会实现了民众的每一个新期待,也就意味着保障了民众的每一项新权利,中国社会就又向文明进步迈出了一步。

    反过来,当中国社会每前进一步,又会激发出民众新的期待,又会提出新的权利要求。

    中国社会就在这样的循环往复中,一步一步走向政治文明。

    从以上四个方面的分析,我们就可以看出,这种社会大趋势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中国共产党人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旗帜鲜明地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旗高高举起。

    二、承认现实路径依赖,今日中国“不得不旧”

    有如此强大的社会发展大趋势,又有着中国共产党的大力倡导,我们的政治文明愿景理当走向现实了。但在现实的社会运行中却未能完全如此,或者说至少不是立竿见影。为什么呢?这就是政治文明发展中的路径依赖现象。

    (一)发展的路径依赖现象

    社会发展一旦步入某种轨道,就会惯性地沿着某一轨道走下去。对于今日中国政治文明发展来说,这种路径依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利益的刚性。

    任何社会状态,不论这一社会状态多么不合理、不进步,都会产生一批受益者与获利者。他们在原有的社会状态中可以轻松获取超额的利润。如果社会状态发生变化了,他们不仅不可能再获取超额利润,甚至由于能力的制约,连社会平均利润都不可能获得。出于维护既有利益,当然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与借口来阻碍社会的变革,尤其当这些群体对社会变革还确实有相当发言权的时候,这种状况尤为明显。

    更有甚者,他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也注意及时吸纳社会上一些有影响、有作为的个体与群体,通过利益均沾来扩大自己的小圈子,以进一步增加维护既有利益的力量。当社会上的一些个体与群体或出于对社会发展趋势的悲观,或出于对进步力量的不自信时,往往难以抵御眼前利益的诱惑而同流合污。现在,我们社会上有一些知识精英之所以老说一些为社会大众所反感、与社会发展规律不符合的“无稽之谈”、“荒唐谬论”,不仅不以为耻,反而沾沾自喜,就因为他们已经被一些利益群体所吸纳了。

    ——本领的恐慌。

    政治文明的进步绝不仅仅是几个新名词的出现,而是一种社会状态的变革。适应并参与这一变革仅仅靠华丽的口号是不够的,需要的是全新的本领准备与素质要求。但我们社会中的很多人并没有做好这一准备。

    没有参与民主、主导民主的本领而害怕民主;没有适应法治、运用法治的能力而拒斥法治。这就是由于本领恐慌而延缓了社会的应有变革。

    ——成本的悖论。

    从道理上讲,进步的政治文明对整个社会是收益大于成本,落后的政治文明对整个社会是成本大于收益。按照减低成本,增大效益这一普适原则,落后的政治文明理当让位于进步的政治文明。但由于成本的一些特性,使得在现实社会政治运行中,落后的政治文明仍然有着比较大的生存空间。

    比如,由于收益与成本很难一一对应,而且成本可以后置,往往使我们对成本判断过低,本来得不偿失的事情,我们仍然会去干;面对我们行政中的不规范所引发群众的不理解、上访、告状,不是去反思我们的做法、改正我们的做法,而是想方设法先压住群众、捂住盖子,得过且过。又比如,由于成本是可以转移的,成本的承担者和收益的分享者并不一致,往往使我们对巨大的隐忧估计不足,我们不是想方设法去降低成本,而是想方设法地去转移成本,以拖延时日。一些党员干部明知道不作为、乱作为,是会败坏形象,失去民心的。但对那些党员干部来说,可以把这一成本转嫁给执政党,败坏的只是党的形象,自己却能捞到好处,何乐而不为?

    这三个方面的原因,形成了滞阻政治文明进步的“小气候”。我们别小看这“小气候”,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它确实能抵御并化解大趋势的压力,进而遏制住大趋势的滚滚车轮。

    (二)中国发展在两难中彷徨

    近一段时间来,一直凯歌突进30余年的中国发展好像越来越步履蹒跚了,一向雄心勃勃的中国社会各层次的领导者、发展者们开始越来越频繁地使用一个词了:“两难”。

    大国崛起,民族复兴、社会转型,不可能没有困难。但“困难”并不必然就是“两难”。“困难”者,戮力同心可攻而克之;“两难”则意味左右不是无可适从。

    可是,当越来越多的现象表明中国社会确实存在“两难”,或者更准确地说,当越来越多的人认为中国社会存在“两难”的时候,我们实在有必要对这“两难”做一深入的剖析了。

    从中国社会发展的现象来看,好像是存在一系列的“两难”:

    ——调结构与保增长是“两难”,不调结构中国经济发展没有前途,不保增长中国经济连当下都没有了;节能减排与全面工业化是“两难”,不节能减排我们资源耗尽了,青山绿水也没有了,可不推进工业化就没有现代文明与民族强盛,等等,这是经济政策上的“两难”。

    ——强控制与拓权利是“两难”,转型变动中的社会没有强有力的管制就没有基本的秩序,可是不给权利以基本的空间又怎是一个迈向文明进步的社会?做蛋糕与分蛋糕是“两难”,不把蛋糕做大拿什么去分,可是对于分不到蛋糕的群体来说,蛋糕做不做大又有什么意义?等等,这是政治变革中的“两难”。

    ——主流宣传与世俗接纳是“两难”,一个社会不旗帜鲜明宣扬自己的主流价值观肯定不行,可是主旋律抵不过“超男快女非诚勿扰”,面对社会民众世俗性的多样选择一味去限制也肯定行不通;一个社会不能没有共同的理想,可是一个大家谁都不明白、不在意的理想就算有也等于没有,等等。这是文化发展中的“两难”。

    甚至我们根本用不着故作学理状地去费劲列举,现在社会上流行的一些段子把“两难”讲得更加形象、更加到位:“科学发展”就是“科学不发展,发展不科学”;“安全生产”则是“安全不生产,生产不安全”;“和谐稳定”更是“和谐就不稳定,稳定不能和谐”。严肃的政治话语被如此不严肃地解读,可见“两难”真是无孔不入。

    那么,这些所谓的“两难”,是真正的“两难”吗?答案很可能是否定的。可问题是,这些“两难”被我们那些发展的主政者们真心诚意地视为“两难”,实实在在地当做“两难”。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些“两难”是一种“洞穴假象”。

    所谓“洞穴假象”是指社会群体由于其立场、位势、能力等等因素不知不觉中形成一种符合其自身利益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模式,在这种思维与行为的驱使下形成了他们眼中的“世界观”。这种“世界观”对他们来说是真实的,他们并不自觉其中的偏颇与荒谬;在这种“世界观”的导引下,他们的诸种行为在他们看来都是真诚的,他们意识不到当中的虚伪与可笑。因为他们处在了他们自己的“洞穴”中。

    而且,当这种“洞穴假象”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以后,就会形成相应的制度结构与社会意识,让后来者与新进者无可逃避地锁定在既有的路径上,甚至还能形成一种甄别机制将不愿意接受这些游戏规则的群体排斥在外,让你徒唤奈何。正所谓“凡进来的都是自己人,自己人不会不知趣”。

    在这样的情境下,既有的体制、既有的格局、既有的路径、既有的观念,甚至包括既有的毛病都是天经地义的,任何“走出洞穴”的质疑、哪怕是善意的建议都会面临很正规的责难。你怎么能心怀叵测来“拆台”?你怎么能不讲情面去“破局”?

    于是乎,大家都在真诚与努力中不断地左边补一下台,右边再消一下火。如此这般,中国发展怎能不步履蹒跚?

    (三)阶层分化中的疏离与隔膜

    在“两难”中彷徨是没有前途的,但要跨越“两难”,首先要走出“洞穴假象”。

    我们刚才讲“洞穴假象”主要针对的是中国社会主政发展的各方人士,其实“洞穴假象”遍布整个中国社会的每一个群体。不要因为我们旁观、我们批评,我们就比别人高明到哪里。我们的“洞穴”不见得比别人的敞亮。

    “洞穴”表面看是阶层意识的觉醒与捍卫,背后是社会阶层的疏远与隔膜。

    中国社会这些年来,在阶层分化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走的也比较远,但在阶层和谐方面关注的不够,考虑的不多。可问题是在中国社会一个阶层与群体能完全不考虑别的阶层独自存在下去并过得自得其乐吗?

    人不能选择创造历史的环境,只能在既定的、甚至是十分确定的条件下开始自己的工作。当我们承认自己是一个中国人的时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承认自己是13亿这个群体中的一分子,不管这个群体有多么的不尽如人意;当我们宣称要推进中国发展的时候,就意味着必须为中国960万平方公里上每一寸土地今天、明天、后天的发展负责,不管这是一个多么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离开了这两条,社会公众就有理由怀疑你又进入了自己的“洞穴假象”;离开了这两条,就只是你的发展、是你区域的发展,而不是大家的发展、不是中国的发展。

    所以为了中国,也为了中国社会的每一个人,我们需要共同走出各自的“洞穴”,来到阳光下,来到大地上,形成我们共同的意识,“中国意识”。

    没有同一个中国,哪来同一个世界?没有同一种生活,何能同一种梦想?

    当我们从“中国意识”出发,就会发现根本不会、也根本不应该有什么“两难”:

    ——中国发展在时间上是一个有机连贯的整体,不能被裁成你的任期、我的任期,我走之后哪管洪水滔天。饮鸩止渴式的增长,除了对当下发展主导者有好处外,对社会、对民众没有任何益处,一时的宽松导致无尽的滞胀,泡沫破灭后买单的还是社会与民众,这种不能实现整个中国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增长”不要也罢;不惜血本维稳,不择手段遏制上访,除了给当政的人士一时的清静与安稳外还能有什么?气还在锅里,火还在地下,这种不能实现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的“稳定”没有也无妨。

    ——中国发展在主体上是13亿中国人全部,不能被三六九等分成先富起来的、不需要考虑的、可以被牺牲的等等。职业分工的不同不能成为权利不平等的借口。现在中国的一些大城市、发达地区琢磨着实现产业升级,要把劳动密集产业转移到它们的疆域之外,姑且不问它们能否成功,更严肃的问题是,它们能把低端劳动者赶出城市,中国社会能把密集的劳动大军转移到中国之外吗?

    让中国3亿人过上美国人的生活,中国现在已经做到了,甚至这些人过得比美国人还要好;但是要让中国13亿人过上美国人的生活,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可是没有13亿人最终的共同小康,部分群体先富起来不仅没有任何价值反而遭人厌恶。

    为了整个中国和全体中国人,没有什么神圣不可打破的东西,没有什么绝对不可逾越的禁区。所谓“两难”不过是截杆疗伤,箭头还在身体里,不敢不愿断臂求生,生命迟早不保;基于“中国意识”勇于破局,敢于拆台,凤凰浴火重生则是一个崭新而又有活力的中国。

    三、学会在“旧”中生存,坚持为“新”去奋斗

    当既看清楚中国社会“不得不新”的大趋势,又了解了中国社会“不得不旧”的小气候时,我们就会对中国社会政治文明的发展进程有了清醒而又理性的判断。就目前来看,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三个判断:

    第一个判断,政治文明发展必然是一条渐进发展之路。

    社会就是在“不得不新”与“不得不旧”之间蹒跚前行,急不得,缓不得。急,一夜之间推倒重来,情绪上是痛快了,但可能吗?别说少数已获大利的群体会死命反对,就是普通群众也不会理解;缓,过于世故地得过且过混日子,这样的社会是没有希望也没有前途的。在这样的背景下,务实的政治家要学会在旧中生存,坚持为新去奋斗。在旧中生存就需要韬光养晦,但韬光养晦不等于同流合污,否则就是饮鸩止渴;为新去奋斗一定要有崇高的信仰与坚定的信念,但是坚守信念不等于孤芳自赏,只有赢得社会大众的理解与认同,才会有真正的力量。在这样一种心态下,务实地、小步子地、渐进地往前走,只要我们目标明确,必将水滴石穿。

    第二个判断,危机对于社会政治文明进步有正面价值。

    我们很多同志害怕危机,不愿意面对危机。其实,我们要重新估价危机对社会进步的意义与价值。在某种意义上,危机可以暴露矛盾,减低“小气候”的不合理欲望,使得政治文明的进步有了外在的压力,迫使从根本上来解决问题。

    危机尽头正是新世界的开始。回顾历史,中国社会很多的政治文明进步是靠一些危机性事件推进的。2003年的非典危机开启了中国政治运行公开透明的序幕,孙志刚事件又促使废止了延续数十年的收容管理条例。

    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同样让我们看到了中国社会政治与经济生活中深层问题,矛盾暴露出来了,也让我们知道了什么才是今天的中国社会最为重要、最为宝贵的东西,迫使我们从根本上来解决问题。比如说,我们意识到内需与就业对于经济发展的战略地位。扩大内需,解决了发展目的的问题,让中国经济迷途知返,走回了正路,也让中国社会政治走向了公平正义之路;全力抓就业,保就业,我们的政府总算知道自己最该干的是什么了,解决了发展的理念的问题。这些做法虽然可能表现为是解决经济领域的问题,其结果却是客观上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推进了社会政治文明的进步。

    第三个判断,用信仰凝聚中国发展走向文明进步的共识。

    我们希冀凤凰的浴火重生,可是浴火既可能重生,也会灰飞烟灭。中国这只凤凰要真能浴火重生有赖于我们刚才所说的“中国意识”的确立、认同与被实践。

    但于“异”中求“同”实在不是一件当然的事情。博弈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如果没有超然的主体存在,在一个相互对立的博弈中,双方各自理性选择后的结果只能是损人不利己的“负和”。

    政治权力不被约束要出问题,资本的力量、知识的手段不被约束同样也会出现问题、甚至深层的问题。中国社会这些年来财富群体出现的速度之快、规模之大、档次之高让国际社会瞠目结舌,尤其是在非殖民的、而且还是社会主义制度背景下,更是让人不可思议。这里面固然有社会变革释放的巨大活力,有国际贸易提供的广阔空间,但对中下层社会民众权利的挤压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中国社会普通民众为中国改革与发展做出的贡献、支付的成本、分担的代价也许没有纳入我们的统计报表,但不能不进入我们社会良心的账本,更不会不进入未来中国发展雷区的备忘录。但我们的一些政治精英、经济精英、文化精英们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总认为中国社会对自己的贡献认识不充分,回报不够多。反正是市场经济,只要能用市场手段(不管是真的是市场手段还是狐假虎威的官商结合),能多拿一点绝不谦让。“穷人就应该买不起房”,“城市不是谁想进来就能进来的”,当他们说这样话的时候,等于毫不隐讳地让自己站在了社会大众的对立面。

    但问题是,普通的社会大众能甘于如此吗?

    有人说,只要实行民主,一切万事大吉。是这样吗?

    民主绝不仅仅是在会议大厅中的口水战,也不只是谈判桌上的讨价还价。底层民众没有知识、没有技能,也没有兴趣去参与这样的仪式,这不是他们的比较优势。

    如果说知识是社会精英的力量,那么暴力就是社会底层的武器。底层民众认为没有得到他们应该得到的东西,有什么理由不让他们行使暴力?

    所以在一个社会分层明显,社会差距比较大,尤其是底层社会群体绝对数量巨大的社会中实现民主、践行民主,必须去了解暴力、必须去赎买暴力,让暴力不必要爆发、让暴力不值得去爆发。

    3亿人是美国人口的全部,但它只是中国人口的一个零头;中产阶级是美国社会的主体,但在中国社会还只是一个概念。所以,中国13亿多人人手一票的民主如果真正实行,其结果一定不是我们现在一些整天在喊民主的人所期望的结果。

    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维护自己的利益,表达自己的要求,天经地义、无可厚非,这也是民主的精义所在。

    但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兼顾他者的利益、尊重他者的要求,不能漠视、无可逃避,这更是民主的命脉所在。

    那么如何才能在已经渐现敌意的社会状态中凝聚“中国意识”呢?

    依靠信仰。

    我是一个中国共产党人,我从不回避自己的信仰。我们不把自己的信仰强加于别人,但我们有责任也有权利宣扬自己的信仰。

    为社会精英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但要制约其无度的要求;为社会大众保障基本权利,但要化解其非理性的行为。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由此而凝聚中国意识,形成国家共识。在当今中国社会能担当此任者,唯有执政党本身。

    固然执政党的一些行为在现代中国发展中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他的一些成员甚至还有很多不应该之举,与中国社会实现更好发展的愿望和中国民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相比较,还有相当的差距。但务实理性地讲,在当下的中国,无视中国共产党的存在而搞什么社会变革不是空谈就是幼稚。

    更何况中国共产党30多年来的所作所为已经证明他能为社会精英所接受,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信仰又使得社会大众可期待。只要中国共产党把自己在党章中宣示的“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的要求体现在执政的实践中,怎么能得不到社会的认同与信服。“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一个社会有7800多万没有自己的利益,甘为社会为他人奉献的群体,有什么样的隔阂不能弥合,有什么样的力量不能征服,有什么样的奇迹不会发生?

    虽然,这只是理论图景,但只要有这样的逻辑可能,我们就值得去追求。绝不要低估共产党人捍卫其信仰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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