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第五工作队保安语调查组在1956年下半年度对保安语进行了调查。
保安语调查组的成员中包括保安族干部两人,蒙族和汉族干部各一人。
调查组除选择了甘肃省临夏县的大墩村和青海省同仁县的下庄村为调查重点外,还选择了甘肃省临夏县的干河滩村为调查副点。在两个调查重点上各进行了为时约两个月的工作,根据第五工作队统一印发的词汇和语法大纲,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在调查副点上进行了为时半个月的工作,记录了1000个左右的基本词汇,并且搜集了一些有关保安族历史情况的材料。此外,在三个调查点共记录了将近40篇短篇材料。
根据调查所得材料,保安语调查组自1956年12月中旬起在甘肃省临夏市进行了将近一个月的总结。总结期间,调查人员对所掌握的材料进行了初步的分析和概括,写成了《保安语调查报告》、《大墩保安语调查总结》和《喀尔喀蒙语、大墩保安语、干河滩保安语、下庄保安语简单比较》等三份材料。
其中《大墩保安语调查总结》和《喀尔喀蒙语、大墩保安语、干河滩保安语、下庄保安语简单比较》已经分别订成单本呈交语言研究所。
《保安语调查总结》也就是这一份材料,是选择了足以完整地代表保安语特点的下庄保安语的语言材料编印出来的,本材料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保安语调查点一般社会情况简介》,其中分别就大墩和下庄这两个调查重点的一般社会情况作了简单的介绍。第二部分是《语音》,其中对下庄保安语的音位、语音结构和语音变化现象作了说明。第三部分是《语法》,其中分别就词法和句法作了全面的叙述。第四部分是《词汇》,其中简单地列举了下庄保安语的词源,同音词和同义词。
我国操保安语的人民主要分布在甘肃、青海两省。甘肃省境内的主要聚居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的保安民族乡(包括大墩村、干河滩村、梅坡村、石家崖村、高赵家村、李家村、魏嘴村、周刘家村、幸福湾)、刘集乡(包括肖家村、和平村)、尕集乡(斜套村)和四堡子乡(尕周家村)。青海省境内的主要聚居在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的下庄、格色尔(即尔撒尔)、郭玛日、娘托克(即年都乎)四个村子里。居住在甘肃省境内的保安族,人口总数为4900余人,‘其中不懂保安语的占总人口25%。居住在青海省境内的自称藏族的,人口总数为3100余人,全部用保安语作为日常交际工具。
甘肃省的保安族人在100年以前原也居住在青海省同仁县的保安三庄,所谓保安三庄就是格色儿(尕撒儿)、下庄和妥加(保安城)。其中操汉语的妥加人全部信仰伊斯兰教,操保安语的格色尔(尕撒尔)和下庄居民中信仰伊斯兰教的和信仰喇嘛教的各占一半。下庄信仰伊斯兰教的叫做德朗玛姬(汉义:四个头人),信仰喇嘛教的叫做伊松索瓦(汉义:九个姓)。由于利用水渠灌溉田地等问题,伊松索瓦和德朗玛姬之间相互发生冲突。战了两年多时间,德朗玛姬的居民便和妥加的居民一起迁往甘肃。格色尔(尕撒尔)信奉伊斯兰教的居民见周围已经没有和自己信仰同一宗教的人了,便也随德朗玛姬和妥加迁到甘肃。保安三庄信奉伊斯兰教的人民迁到甘肃临夏县后定居下来,自称是保安人。如今保安族的民族名称便是由保安三庄这个地名来的。
50年前,甘肃、青海两省操保安语的人们相互之间还是仇人,报仇、烧杀之事常有发生。后来经双方头人协商,才决定重归于好,此后便没有发生过冲突。现在他们已经成了民族大家庭中和睦同居的好弟兄了。
甘肃、青海两省的保安语是统一的语言,但是由于操这种语言的人们的居住环境不同,在甘肃省境内的受汉语影响较大,借入了大量汉词;在青海省境内的受藏语影响较大,借入了大量藏词。因此,两省的保安语在语音和词汇上产生了一些差别,但是这种差别还不足以使两省操保安语的人们无法用各自的语言相互交际。
这一次我们保安语调查组选择了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保安民族乡大墩村和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下庄村为调查重点。我组在这两个调查点各进行了为时两个月的工作,现在把这两处的一般社会情况简单介绍于下。
(一)大墩村一般社会情况
大墩村位于甘肃省和青海省交界之处,东接梅坡、干河滩两村,原系积石州旧址,南靠积石山,西扼积石峡,北临黄河和青海民和县相望,形势险要,历来有“积石锁钥”之称。
大墩村在大墩坡的坡顶,地势较高,气候干燥。村中水源缺乏,虽有黄河从旁边流过,但因村北坡度陡峭,无法将黄河之水利用于灌溉。
大墩村耕地面积1200余亩,居民全部务农,共有住户130大户,人口总数是684人,其中保安族118户,602人;回族13户,65人;撒拉族2户,9人;东乡族3户,8人。1956年11月转入高级社后村中农户已经全部入社。
大墩村主要农作物是小麦、大麦、土豆、青禾、豌豆、胡麻。副业在解放前主要是到山里去伐木或到四川、西康等地去经商,解放后主要是砍柴、烧炭和到夏河、同仁等地去当铁匠。
当地居民在风俗习惯方面除了繁重的体力劳动,如背水、背柴、背土、打碾几乎全由妇女操作外,其他和回族的风俗习惯大致一样。全部信仰伊斯一教。平日用以交际的语言是保安语,大部分人且兼通汉语,除了干部、学生之外,没有懂汉文的。由于宗教的关系,还有一部分人能念阿拉伯文,但不懂其中的意义。
大墩村保安族中有县级干部一人(占保安族全部县级干部总数的50%),科、部长级干部3人(占保安族全部科、部长级干部总数的75%),区级干部5人(占保安族全部区级干部总数的100%),乡级干部2人(占保安族全部乡级干部总数的50%),其他干部15人(占保安族全部其他干部总数的50%弱)。
大墩村有初级小学一所,学生总数120余人,其中有50%是保安族学生(占保安族小学生总数的20%强)。
在农业高度合作化的今天,当地人民迫切地要求学习文化,同时也要求为自己的语言创造一种适用的文字。
(二)下庄村一般社会情况
下庄村位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县城——隆务寺北三十年里,归同仁县第二区乌苏克尔乡所辖。
下庄村东接保安镇,南接尕四东,西隔保安河和格色尔(尕撒儿)相望,北接玛怕。其中尕四东和玛怕两村住的是操藏语的藏民,保安镇住的是汉民,格色尔(尕撒尔)住的是操保安语的藏民。
下庄村四面环山。所在地区的地势高达海拔3000公尺以上,故气候干燥,终年尘土飞扬,水源缺乏,冬季严寒。交通也极其不便,从黄南自治州到化隆的公路虽已筑成,公路线从下庄通过,但尚未通班车。
下庄村共有住户103户:其中9户加入了农业社,人口总数为549人,其中包括农民324人(男104人、女220人),干部12人(男6人、女6人),喇嘛140人,学生30人(村中有一所藏民小学),儿童和婴儿共43人。他们均操保安语,大部分兼通藏语,喇嘛、干部、学生且略懂藏文。村中没有懂汉文的人,他们自称藏族,但是当地政府对他们的民族名称尚未肯定,下庄村的公众领袖曾向我组表示过要求确定他们的民族成分的愿望。
下庄耕地面积700亩,主要农作物是小麦、青禾、土豆等,居民中在农闲时也有出门到拉卜楞等牧区去经商的。当地人民居住的是土房,穿的和藏族一样,所不同的是下庄的妇女都穿大红色的长裤。当地人民吃的主要是杂面和土豆,交通工具主要是牲畜。他们信仰的是喇嘛教,每家都供有佛像,早晚供祭灶神,每年农历十月二十四日到二十七日有守斋的习俗。
我们这次到下庄进行工作,当地人民都兴奋地说:“从前谁也看不起我们的语言,如今在共产党领导下,我们的语言真正地受到重视了。”在我们临别下庄时,下庄的洪布(藏族部落的世袭领袖)和老人(藏族部落中有威信的公众领袖)们代表全村向我们表示,要求为他们的语言创造一种适用的文字。
对于保安语的调查还是初次,加以限于调查人员的水平,本报告中的某些分析和结论很可能不够深入和准确,尚祈不吝批评指正。
保安语调查组
1956年冬于临夏
二、保安族历史概述
(一)民族来源的传说
保安民族来源的传说颇多,较可靠的有两种。
1.据今天居住在甘肃省的保安族老年人说:保安民族的根子是早年居住在甘肃省东乡杨妥家一带的信仰伊斯兰教的蒙古人。也有的说:是早年由新疆迁来的信仰伊斯兰教的蒙古人。据我们了解:清史中有关于清初曾有部分信仰伊斯兰教的蒙古人由新疆迁至青海的记载。1956年,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调查队实地调查了保安族语言后,确定保安族语言是属于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其中有41.5%的词汇与蒙古语相同。
2.另一种说法认为,保安族是来自青海省同仁县曾与土族长期共居的信仰伊斯兰教的居民。据说,这些居民原先是甘肃省大河家一带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民。约在300年前,他们经常到青海省同仁县藏族聚居的牧区进行小规模的商业活动,其中有一些回民渐渐地定居在这一带。他们多聚居在下庄和尕撒尔,与这两个村的信仰喇嘛教的土族为邻共居。约在明朝中叶,这些土族人从青海省官厅三川一带迁居至同仁县四寨子(即保安、下庄;尕撒尔、郭木日;吴屯、年都乎)一带地方。据说,在此以前郭木日、吴屯、年都乎一带就居住过不少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民。他们从何处迁来,尚待调查。
那时,下庄和尕撒尔回民人数的逐渐增多,是和附近统管四寨子的保安城兴建和发展有很大关系。传说,明洪武四年(1371),在今保安城西的土山上建立了保安堡。堡内的兵丁,称为士兵,最先是在当地招募,后改为由内地招募,其目的是“守边防番”。士兵们所居住的这座土山,汉语叫“铁城山”,藏语称这座土山上的士兵为“妥加”,意为“居住在高山上的汉族人”或“居住在高处的中原人”。后来这些士兵迁到山下平地居住,渐渐地同各地迁来的人形成今天的保安城。
据说,保安城建立于明万历己未年(1619年)。保安城的四面城墙,是由附近四寨子的居民,每一寨负责修筑一面城墙而筑成的。是年,设“防御保安堡都指挥”。清雍正年问,始设营制,日“陕西河州镇属保安营”。保安营的士兵,大都是陆续从内地各省招募来的汉民和回民,其中有不少来自甘肃河州、大河家、临洮、辛甸、四川保宁府、青海西宁府,甚至河北北京等地。这些来自各地的士兵,姓氏繁杂,如今我们还可从他们早年赠送的匾文中看出。当年“吃粮干事”的汉民及其家属多居住在保安城内,而住在城内“吃粮当兵”的回民(藏民称他们为“妥乎家”,意为说汉语、穿汉衣的回民)及其家属多住在下庄或尕撒尔一带,从事农业生产。他们的家属说的话是与周围土族一样的语言,叫“下庄土语”。他们往往娶周围土族的妇女为妻。后来,从大河家等地迁至此地的回民愈来愈多,下庄逐渐增至五百户,形成下庄的四方头;藏语叫“德朗马家”(意为四个马姓家族),与下庄土族的九方头(藏语叫“叶松色娃”,意为九个家族)相并称。在尕撒尔早年有“回回八十家”之称,即约有百户的回民。
为查证这一传说,我们进行了实地调查。其情况是:早年在下庄和尕撒尔居住的信仰伊斯兰教的居民的旧址,如今皆作了耕地,耕地四周皆较完整地存在着早年信仰伊斯兰教的居民住过的土墙。在下庄、尕撒尔一带有面积颇大、数量颇多的信仰伊斯兰教的居民的古墓。在尕撒尔回民居住的地下,曾发现过一块用阿文撰写的伊斯兰教经文石块。这些都证明早年在下庄、尕撒尔一带确实长期居住过为数较多的信仰伊斯兰教的居民。但是,这些信仰伊斯兰教的居民是否来源于祖居大河家地区的回族,尚难定论,还需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
(二)保安族迁移到甘肃临夏
清朝的统治阶级一贯执行着反动的“分而治之”政策,他们不仅经常欺压、勒索各族人民,而且多次地利用水渠灌溉和宗教信仰等问题,制造矛盾和冲突,挑拨民族间的不和。清同治年间,因水渠灌溉问题,制造了土、藏、汉族与居住在保安城内和下庄一带的保安族人民之间的纠纷,保安族人民被迫迁移到甘肃省大河家地区。当时居住在尕撒尔的保安族人民,虽未和周围的土、藏族发生纠纷和冲突,也自动随之前往。而居住在郭木日、吴屯、年都乎一带的信仰伊斯兰教的居民,在当地隆务寺宗教势力的强制下,皆改信了喇嘛教。
与迁移原因有关的另一种说法是:早年,甘肃临夏的封建地主马占鳌(回族),为了扩张自己的封建势力,曾与清朝官吏勾结起来,在青海同仁县一带,屡次制造各民族的纠纷,企图使信仰伊斯兰教的居民返回临夏,成为他控制下的佃农。
尽管反动的统治阶级竭力在这一带制造民族纠纷,挑拨民族关系,以达到“分而治之”的目的。但是,各族人民的友好关系是破坏不了的。早年下庄的保安族人民一直和周围藏民部落郎加相处十分融洽。当下庄保安族人民被迫迁移时,郎加六个庄的藏民全部出动,为其引路并护送至大河家。保安族人民为感激郎加藏民的恩情,将靠近郎加山上的土地赠送给他们。以后,双方仍经常来往,很为亲密。每当郎加藏民来甘肃大河家保安三庄时,保安族人民必定宰牛羊,以丰盛的宴席款待。
下庄的保安族人民,是经过多乃曼日山先到郎加的。由于郎加地少人多,保安族人民只住了一年,又全部迁至循化县的街子一带居住。由于当地土地仍不足,生活很困难,才先后来到甘肃大河家。当年在保安城内“吃粮当兵”的保安族人民迁居到今大河家梅坡村。下庄的保安族人民一部分居住在大河家干河滩;一部分先到临夏癿藏,后感当地不适应,又迁至甘肃临夏的尕集和高赵李家村。
居住在尕撒尔的保安族人民在迁移时,尕撒尔的土族和附近的藏民部落皓仑格那卡,皆护送他们。传说,双方在分离时都留恋不舍,很多人流下了眼泪,其中有些人一直护送他们至大河家大墩村。
保安族人民迁到甘肃后,并没有摆脱封建制度的剥削。他们在马占鳌及其后代“八大家”回族地主的统治下,过着非人的生活。
(三)迁移前保安族的生活概况
约在百年前,保安族居住在今青海省同仁县的“保安三庄”——保安(妥加)、下庄和尕撒尔,约有五百余户,信仰伊斯兰教。
当年的下庄和尕撒尔,是保安族和土族杂居的村庄。尕撒尔位于下庄和什哈隆河的西边,与附近的藏民部落皓仑格那卡相接近;下庄在保安城以西,西与尕撒尔隔什哈隆河相望,南与藏民村庄格斯通为邻,北接藏民部落麻巴。
据老人们传说:保安族在迁来甘肃之前,主要从事农业。现今在下庄、尕撒尔一带还有保安族祖先早年务农遗留下来的梯田痕迹。当年的田地多是沿隆务河两岸的川地,旱地多沿山脚,较少。农作物主要有青稞、大麦、小麦等。此外,还有豌豆、洋芋、菜籽。庄每年收成一次。青稞和麦子一亩需籽种四升(每升10斤,即40斤)。好年成时,一亩地能收200斤左右。豌豆一般用来作为牲口的饲料或卖给附近的藏民。
农具自制的很少,多从外地购进。如犁铧往往从河州、循化购买;铁铣由民和购买;镢头多由大河家一带的铁匠制作。二牛抬杠的木杠、木犁,要比解放前甘肃大河家保安族使用的二牛抬杠更为笨重,杠更长,犁的深度一般是3—5寸。
男女在劳动中的分工是:农业中的一切主要劳动,皆由妇女承担。如挖肥土、背粪上地、下种、拔草、灌水、砍柴等。男子在农业中,仅承担犁地扶杠、碾场、运输等。此外,到附近一带做小生意或到牧区经商。从事小手工业也是男子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一项。
在土地的耕作技术方面:山区旱地有“轮歇制”,即今年种这山,让那山休息;明年种那山,让这山休息。川地无“轮歇制”。
那时,每家还兼养一些山羊、牛、驴、骡,但养马的很少。
农业生产关系方面:早年自耕农多,租种别人土地的也有,但不多。农业上的租佃关系多是“伙种”,即租种者除去负担籽种外,其土地上的全部收获物,与土地所有者进行“对半分”。这种情况,周围的藏民是没有的。
早年也有很多家境贫寒靠卖力气度日的长工。他们的工资每年一般是一口袋青稞炒面(约80斤),有时也能得到些衣服和靴子。早年长工对东家的人身依附关系不是很紧密的,东家不能任意毒打长工。长工在东家劳动的期限不定,如东家对待长工不好,长工可以自由离开,另谋生路。“丫鬟”的处境与长工不同,她们没有人身自由,从小进入或卖入东家,无条件地为东家终生劳动。房客无权使用主人的一块土地。一般的房客,稍稍具有一点私人生活方面的财产。
当时,保安下庄一带富户放债的人较多,放出100元,年利为25元,借者若还不清,则利上加利,以利作本,本再生利。将自己的土地作抵押来借债的情况,当时也不少。当土地因此失去之后,有钱也赎不回来了。这种剥削关系周围的藏族是没有的。在尕沙日、郭木日一带,也有一些放账吃利的人,利息是借十两银子年利二两;借粮食(多是青稞)五升,九个月后还六升,利息是一升;借胡麻油五碗,九个月后还六碗,利息是一碗。还不清债的,时间长了,折成长工劳动日,为债主扛长工。此外,借了债到时还不清本利的,债主往往没收借债人的土地和房子,甚至债主勒令借款人为其劳动,也有因此为债主劳动一辈子的人。
在手工业方面,早年保安城内有各行各业的手工业匠人或作坊,有制作土枪、弓箭,有铁匠、金银匠、木匠、鞋匠、补碗匠等。工具大都由河州、循化购买。四寨子一带有制作妇女头上装饰品如银盾、耳环、簪子等金银匠和手艺极为出色的寺院画匠。当时的铁匠多是由甘肃大河家一带来的人,他们来此没有土地,就以制铁铣为业,手艺皆很高超,成品颇受附近土、藏族的欢迎。
当地的手工业者的家属务农的很多,然一般手工业者的收入要比农业收入为多,且有保证。例如一个银匠一年平均能挣700—800元。当地画匠往往与附近喇嘛寺院订有合同,画壁画、塑佛像。一个师傅经常带上两三个徒弟去各地寺院作画、塑像。有时,附近牧区的藏族也邀请他们去作画、塑像。手工业者的地位是受社会人士尊敬的。
手工业中的学徒勤学苦练,三年以上可以满师,独立开业,师傅不加阻挠。手艺好的徒弟,是师傅的主要助手,其一年工资最高的是80元,一般是30—50元。保安城内徒弟基本上是住在自己家中,天天去师傅家学习手艺,有时也吃师傅的饭,三年后满师,可以单独开业。
在商业方面,做小本生意、“跑短脚”(即去附近一带经商)是男子的主要社会经济活动。当时的商业,基本上是属于封建经济内部日常用品的小规模的商品交换,以弥补农业经济生活的不足。因此,商业活动的内容和规模有较大的局限性,它对于社会经济或生产的作用,不是很显著的。
早年四寨子一带的居民多从甘肃河州、循化、保安城、隆务寺诸集镇买来一些黄烟、盐、糖、辣子、蒜、布、针线、壶、碗等日用品,也有当地木刻印的藏文佛经,用牛、骡、驴(很少用马)驮到藏民居住的牧区去行商,他们多换回一些青稞炒面、酥油、羊皮、羊毛等畜产品。资本一般是200—300元。由于资本很小,商业活动中很少有亏本或破产的,当时也有一些资金较大的商人,他们多为了吃利放账而经商。大多数的穷苦人民是为了生活,为了还债而行商,他们的资金更小。
当年这一带的政权机构大致是这样的:明朝洪武四年(1371)建立保安堡,明朝万历己未年(1619)修筑保安城,并设“防御保安堡都指挥司”。清朝雍正年间,设立营制,叫“陕西河州镇属保安营”,有都司一名、把总二名、经制二名、额外二名,士卒称马步守兵,约计五百名。当时的都司表面上是这一带最高的统治者,然实际统治权握在隆务寺喇嘛教的头人“夏日仓”、“郎错”(藏民担任)等手中。保安人民早年除向寺院缴纳二至四升的地税“响卡”外,还要向保安城内清朝统治政府缴纳银两款“卡里”和牲口的草料,这些税款,由保安人民的头人负责向衙门缴纳,保安城衙门汇总后再上缴至循化厅。
甘肃省少数民族历史调查组临夏市一分组集体编写
1958年8月
三、青海省同仁县保安地区的
历史调查材料
(一)保安族的历史起源
保安城传说,明朝万历年间从山西来了约五百汉民,目的是“守边防番”。这些士兵原居住在今保安城西的土山上,筑堡坐镇。这座土山汉语叫“铁城山”。藏语称住在这座山上的人为“妥加”,意为“居住在高处的汉人”或“居住在高处的中原人”。当时使用的武器多是弓箭。后来这些士兵移到山下平地居住,渐渐地人多了,就形成今天的保安城。
据保安城的汉族老人王子元的记忆:保安城建立于明万历己未年(即1619年,距今约340年),是由四寨子的居民修建的,每一寨居民负责修筑城墙一面,计四面。是年,设官制“防御保安堡都指挥”。清雍正年间,始设营制,日“陕西河州镇属保安营”;官曰:都司一员、把总二员、经制二员、额外二员、士卒日马步守兵,计五百名。城北设有一个练弓箭、跑马练兵场。当年保安城统管着附近的四寨子,即四屯。有“四寨子是保安城的百姓”之说法。
当年城内“吃粮当兵”的人首先是从内地各省来的汉人。后来从甘肃河州、临洮、辛甸、青海西宁、河北、北京等地陆续迁来了汉民和回民,姓氏颇繁。他们来此主要是为了“吃粮当兵”。从久居在保安城内的汉族王泰和张永功的家谱中可见:王泰祖上迁至保安城的第一辈人王良隆,原籍“甘肃河州东乡红山根”人,早年因家道艰辛,迁此“吃粮当兵”。从王良隆至王泰之孙,已七辈人。又,汉族张永功祖上迁此第一辈人张复广,原系“甘肃西宁府属巴暖荣张家寺张家庄”人,自清朝顺治年间(即约1644—1661年之间)迁至保安“吃粮当兵”。从张复广至张永功之孙张存德,已达七辈人。(以上见“履善堂王氏家谱序”和“张氏门中历代宗谱”,编号保一002)保安城内外还有一些古文物。
据说,当年汉族居住在城内,都是些“吃粮干事”的人,务农的极少。现在城内各种古老的建筑物如汉族的城隍庙、匾文(多是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等年间的,以上见文物编号保—002)、贞节牌坊等,皆证明汉族在此居住已很久。
当年,从甘肃大河家、四川保宁府来了不少回民,其家属多聚居在下庄一带务农,说的是当地的“土语”。其家中的青壮男子,在城内“吃粮当兵”。据说,当时回民的射箭技术很高。城内的回民,不说土语,说汉语,穿的是汉族的衣履,藏语称他们为“锁乎家”,意为“说汉语、穿汉服的回民”。后来,从各地迁此的回民越来越多,在城内“吃粮当兵”的回族人逐渐多于汉族人。城内早年还有回族的清真寺。
下庄(撒尔塔)久居在下庄的八十一岁的土族色楞姆才郎谈到下庄过去的历史时说:“传说很早以前,四寨子这一带的两面山上全是古老的森林,两山之间的川地上,长满了带刺的野生植物。那时没有一点水地。这一带最早的居民是藏族,他们住的全是帐篷。这些藏民以放牧为主,另外也在这一带种一些庄稼。他们在每年二、三月开春时,来此撒下些种子,就不管了,直到当年八、九月间来此收割庄稼。所以那时谈不上什么农业技术。当时常有一些人从甘肃临夏大河家来此经商。”
他谈到下庄和四寨子“土族”的来历时说:“后来,不知那一年,从青海官厅三川巴来了一个名叫‘村巴’的经商老汉,他见此地很好,适宜居住,于是就把他的家属全部搬来,住在今天的下庄。不久,其兄‘本加’也随之搬至此地,居住在尕四通,其弟‘夏卖’搬至这一带的赫拉巴通住下。本加、村巴、夏卖三兄弟来此定居后,就为周围的藏族务庄稼,同时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开发了这一带的土地,三兄弟划分了土地范围和水源。之后,青海官厅三川巴不断来人探望他们,皆感觉此地好,纷纷迁居于此。在下庄,渐渐形成‘九房头’,即九个姓氏的‘色娃’(可能是九个家族)。其中有八个‘色娃’居住在下庄一带,有一个‘色娃’居住在西哈隆。”
“当时我们的祖先‘村巴’是居住在下庄一带,所以我们是土族‘村巴’的后裔。‘村巴’三兄弟的古墓如今还有,我们常去磕头。尕撒尔、郭木日一带的土族,虽然也是以后从青海官厅三川巴来的,但是他们不是‘村巴’三兄弟的后裔。”
“当时还没有保安城,管理这一带地方的名叫‘古歇尔’、‘大歇尔’。这不是藏族的名字,可能是蒙古人的名字。但是‘古歇尔’和‘大歇尔’到底是藏民或蒙古人,我们不知。”
据我们了解:关于这一带的土族是早年从青海官厅一带迁来的传说,在下庄和尕撒尔的老年人和中年人的记忆中皆有。色楞姆才郎朴实地叙述了早年下庄一带的历史和土族迁于此地的情况,没有一处与喇嘛教中鬼神开天辟地、造人等说法相联系。故色楞姆才郎说法的真实程度是较大的。
又,“土族来此地年时很早”的说法,在久居保安城内的汉族老人王子元的谈话中,得到了同样的反映。他说:“土族迁居在这里的年时很早。当时,保安城尚未建筑哩。”
色楞姆才郎谈到下庄回族居住的历史时说:“与我们青海官厅三川巴只隔一条黄河的大河家人,在我们(土族)定居此地之后,才逐渐由大河家迁居到这一带的。他们初次来是行商。他们都是回民,藏语叫他们为‘锁乎家’。所以聚居在下庄的回民,又叫‘下庄锁乎家’,聚居在尕撒尔的回民,又叫‘尕撒尔锁乎家’。早年聚居在下庄的回民与土族只隔一条巷道。后来,从大河家一带迁来的回民逐渐增多,居住在下庄的回民约有五百家,形成了‘四方头’马家。藏语叫‘德朗马家’,意为‘四个马姓家族’。早年这一带回民中,以居住在下庄的最多,下庄有他们作礼拜的清真寺。据说,早年下庄的回民中有两家大户叫‘王家卓玛’和‘王大保’,其弟兄几个势力颇大。下庄回族的‘四方头’与土族的‘九方头’相互并称。藏语的‘德朗马家’与‘叶松色娃’的称呼,即由此而来。”
“居住在下庄和尕撒尔的回民,都是说的当地土语。下庄和尕撒尔的回民往往娶当地土族姑娘为妻,婚姻形式是回民男子,被土族女子所‘招’,即‘招女婿’,但回民妇女嫁给土族男子的极少。”色楞姆才郎谈到这里声明说:“上面这些情况,是确实可靠的。”
据我们了解:早年这一带的回民从甘肃河州、大河家和四川保宁府迁来的确切年代,暂无法探知。但据王子元老人说:“从清朝雍正年间的匾文上,可以看出那时这里已有回民居住了。”据我们现场观察:早年在下庄的回民居住旧址与尕撒尔的回民居住旧址相似,如今皆作耕地。早年回民住地四周的土墙如今仍较完整地存在着,耕地上未发现百年以上的古树,多是近几十年的树木。此外,在下庄的东部和南部有面积颇大的回民古坟。这些都证明:早年下庄一带,确实居住过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当时居住的人数很多,居住的年代也很久。
(二)迁徙的原因
1.保安城内的几个汉族老人说:“由于长久以来这里的回族与周围的土族、藏族、汉族相处关系不融洽,土、藏、汉趁同治年问兵乱之机,将这一带的回民撵走了(按:主要是指下庄的回民,尕撒尔回民是自动迁走的)。居住在郭木日、吴屯、年都乎一带的回民,对信仰伊斯兰教不甚坚定,后来他们皆背弃了伊斯兰教而信仰了喇嘛教。”
2.居住在下庄一带的土族老人说:“早年回民在此,人多势众,每年土地灌水时,定要先让‘德郎马家’灌溉,然后才准土族灌溉。为此事双方常常打架、扔石头、抢走铁铣,甚至殴打致命”。“当年下庄回民不准下庄土族修建庙宇‘斯曼’,双方为此事曾去循化县府打官司。”“早年下庄的回民曾在夜间将下庄土族的庙宇内的一女佛爷的眼睛挖去,破坏了经塔,并将庙宇内的佛经歙到附近万卡那山背后烧焚(为了取得经纸上的金子)。”“由于以上诸因,下庄的土族投靠了附近藏族马巴部落,而下庄的回民却投靠了附近藏族郎加部落。下庄的土族与下庄的回族双方发生冲突,斗争了三年。此后,下庄的回民在藏族部落郎加的护送下,返回原居住地甘肃省的大河家。居住在尕撒尔的回民虽未和周围的土族、藏族发生过冲突,但他们感到下庄回民全部搬走了,自己很孤单,也随之自动迁往大河家。”
据王子元老人说:“我年青的时候,到过甘肃大河家的大墩。我看见大墩的妇女服装和尕撒尔妇女的服装是一样的。”
调查中,老年人都说“回民”而不提保安族。我们分析其原因是回族与保安族都信仰伊斯兰教,在习俗上又有一些共同点。因此,把回族和保安族混为一体,统称“回族”、“回民”。
(三)对族源迁徙原因说法的反映
1.族源
关于初稿(即《保安族简史简志合编》(一稿)下同)中第一种说法:“认为保安族的根子是四川省保宁府的回民。由于祖先们弓箭技术高,来到保安营做教练,其家属住在下庄、尕撒尔、吴屯、年都乎等庄子。”老年人反映,关于这种传说没有听见过。他们认为,很有这个可能。因为早年到保安城来“吃粮当兵”的回民很多,其中就包括有“四川保宁府来的回民”(王子元语),但是四川保宁府来的回民只是当年保安城、下庄一带回民的一部分,不能认为他们是如今保安族的惟一祖先。
关于初稿中第二种说法:“保安民族的祖先原是甘肃省临夏县杨妥加一带人。明朝初年,有四人去青海省保安城经营商业,娶了当地藏族女子为妻,以后子孙繁衍,便形成了今天的保安民族。”老年人说,关于这种传说也没有听见过。他们认为,早年从河州一带来此经商,并在此安家立业的人很多,但不能因此而认为这些人就是保安民族的祖先。
关于初稿中第三种说法:“保安民族原为留在东乡妥家沟信仰伊斯兰教的蒙古族的后代,现在青海上务庄还有蒙古人。”老年人皆认为,根本就没有听见过这种说法。关于蒙古人的一些传说,他们也从未听过。
关于初稿中第四种说法:“保安民族祖先原是山西、甘肃河州(临夏)、岷州、临洮、青海西宁等地的汉人和回民。明末清初,祖先们来到了青海保安营当了兵,家属住在保安城附近的下庄、尕撒尔等庄子(这主要指今居住梅坡村不会说保安语的保安人)。”老年人皆同意这种说法。但这是指早年居住在保安城内“吃粮当兵”的回族,其家庭居住在下庄一带。
关于初稿中第五种说法:“有些保安族青年人,从本民族的服装、舞蹈和一些生活习俗和藏族相似上,推测自己的祖先是藏族”。老人们对这种说法不同意。他们认为,和藏族在生活习俗上相似的民族很多,如土族(在一定程度上比保安民族更接近藏族)等,不能这样认为自己的祖先就是藏族。
2.迁徙原因
关于初稿中第一种说法:“清同治年间,因保安族人民想响应西北回民起义,反抗清朝的反动统治,又想乘机赶走汉族和藏族。因此,藏族部落马巴,联络了汉族和土族,一起把保安人赶到甘肃。”老年人认为,这种说法是有的,但不是藏族部落马巴联络了汉族和土族,而是下庄的土族与保安人发生直接的矛盾和冲突,土族投靠了藏族部落马巴,又联络了周围的汉族,把保安人撵到了甘肃的。
关于初稿中第二种说法:“保安族下庄村和藏族格斯通村,因水渠灌溉而发生冲突。于是引起下庄村的保安人与格斯通、马巴等藏族部落长期打仗,结果保安人打败了,被赶出青海”老年人认为,早年下庄的回族与周围的土族在用水问题上经常发生矛盾、经常打架的情况很普遍,解放后才彻底得到解决。老年人指出:“因用水起纠纷的问题上,多是下庄回族与下庄土族双方的问题,牵涉到藏族的很少。”
关于初稿中第三种说法:“有一位格斯通村的藏族青年与一位下庄的保安族青年在一起磨面做饭时,因藏族青年在保安族青年做饭的锅内放了一块猪肉,引起了双方的冲突,藏族青年被打死。格斯通为了报仇,联络了马巴、物什格尔等部落攻打下庄保安族人,下庄力单退到保安城内。”老年人对这种说法皆认为不可能。早年下庄回民势力颇大,根本不会有人敢拿猪肉使他们为难。假如早年有人无意地将猪肉碰到回民的衣袖上,回民就立即将衣袖撕扯下来不要。老年人认为,根本问题在于下庄土族与下庄回族起矛盾和冲突。至于马巴部落联络了自己部落统管下的村子格斯通、物什格尔围攻保安城的事是有的。
(四)附:下庄、尕沙日的回民与附近藏民部落郎加的关系
下庄、尕沙日的保安回民在未迁徙至甘肃大河家以前,就和周围的藏民部落郎加关系很好。郎加藏族在修经堂庙宇时曾向回回化布施,回回也给了不少的布施钱。当下庄回民与下庄土族发生战争时,下庄和尕沙日的回民要迁走,藏族马巴部落不给他们让路,因为马巴部落是站在土族一边的。而站在回回一边的郎加部落却给回回修了一条路,回民才走成。回民迁往大河家时,先经过多乃曼日山(记音)至郎加,郎加六庄的人(即日公马、日雄马、牙日、沙哨马、家毛堂、麻日)全部出动送行。回回很感激,曾将靠近郎加山上的土地赠送给郎加。目前这块土地,郎加人称“加用木”(记音),意思是回民送给的。至大河家的保安人皆感激郎加的护送,从此双方往来十分亲密友好。(此段为马克文调查并整理)
调查时间:1959年1月30日至2月2日
地点:青海保安城、下庄、郎加
访问对象:王子元、王泰、张永功、色楞姆才郎等17人
调查人:马克文、蔡湘
四、青海省同仁县年都乎地区的历史调查材料
(一)早年民族杂居简况
年都乎传说早年在年都乎住有七八个来自各地的民族,有汉、回、撒拉等,也有从北京来的人,这儿叫“苏乎撒家”,因此年都乎早年是一个民族杂居的村庄。藏语叫“年都乎色娃乃芒”或“年都乎色娃甲保”,意为七八个民族的村庄。据说,早年年都乎没有居住过藏民。
在年都乎以南约五里多地的同仁县,传说早年有藏民居住,但很少。同仁县以南是牧区。隆务寺一带的藏民称呼当年四寨子(年都乎、吴屯、果杨、尕撒尔、保安城、下庄)的居民为“甲尔干仓”(记音),意为“说汉话的人”。四寨子的居民称呼他们是“物什干仓”(记音),意为“住在上游的人”。
又传说,当年四寨子的居民,是由清朝驻年都乎的大官(藏话叫“土把总红保”,汉译“王热不当”)将他们从“内地”迁来的。一位老奶奶说:“我们的根子是中原人。现在我们头发梳式、服饰都和藏民不一样,这些装饰是从内地带来的。”在年都乎东北方约一里的年都乎那卡村,有一位还俗喇嘛,叫阿克错巴。他说:“传说年都乎有一部分居民是从甘肃兰州一带来的。”又说:“早年的四寨子是回汉杂居的地方,四寨子周围有藏民居住。”
关于早年在年都乎居住过回民的传说是很普遍的。现在年都乎城堡内第二食堂后面,曾经是回民聚居的地方。据说,城堡外也住有二三十家回民。此外,沿着城堡北边的路旁有一块小型白石头(见文物:年—001号),传说是当年住在城堡内“回回阿訇”家中的。在城东还有一块早年回民作礼拜叩首的白石(这次未见)。藏民称住在年都乎的回民为“马季墨赫”(记音),“马季”是姓,“墨赫”是队伍的意思。即马家的队伍。
吴屯分上庄和下庄。藏民称呼吴屯为“三个松”(记音),即吴屯位于山根,像骑在老虎的背上。
上庄:1.甲仓马。
2.何家,传说原住的是藏民,说藏语。
下庄:1.铁匠城,早年居住过回、汉族,其中梁、穆、马、康四姓延至今日。
2.李家城,传说原是由甘肃河州三川逃难来的汉民,也有说是来自江苏的汉民。
3.侯家城,根子是藏民,说藏语。
4.大城,又叫“保安城”,传说根子是由四川省来的汉民。保安是自己保护自己的意思。
在男女服饰上,传说早年有其特点。吴屯人虽穿类似藏民的大领长衫,但不习惯系腰带,如系上腰带反被庄里人笑话。据说一九四。年后,才逐渐系腰带。妇女冬天穿大红棉裤,镶蓝边或黑边;夏天穿蓝色单裤,着花鞋,鞋帮高长。妇女不梳辫子,头发向后直倒下来,平平地梳上,上放银盾、珊瑚等装饰品。早年,年都乎和吴屯的男女皆不穿皮袄,而穿毛线织成的衣裳,男的是白色的褐衫(毛织的衣服),女的是青色的褐衫。以上这些皆与附近藏民不一样。
上务才郎谈了这一带喇嘛教的沿革,他着重谈了同仁县隆务寺夏日仓的发展情况。他说:青海省同仁县隆务寺的夏日仓,到如今已传十二世。其第一世至第三世,原在今甘肃省夏河念经。第四世去西藏“深造”,返回后住在青海省同仁县隆务寺,开始积极发展其宗教势力。至第五世时,其势力与日俱增。
从夏日仓第五世开始,即在四寨子一带大修“嘛呢房”和寺院,同时勒令四寨子的回民放弃伊斯兰教而改信喇嘛教。他们在群众中散布说:凡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民一旦经过“嘛呢房”的门前,就等于背弃了自己的宗教而改信喇嘛教了。有些“嘛呢房”如今尚可见到。如年都乎城堡东南的城门就有早年修下的“嘛呢房”,这是一个必经的要道口。
尕撒尔我们先后访问的五位老人皆说早年的尕撒尔是土、回两族杂居的村子。村子的南半部是土族居住的老地方。土族来源说法不一,一说是青海贵德来的,一说是青海要街三川来的。当年把土族称作“土族八十家”(与村北“回回八十家”相对称),但据老年人说,当时土族没有八十家,只有六十家。
三吉塔尔老人(土族)说:“我们的祖先既非回,也非藏。我们是从青海省要街三川(?)来的,根子是那里的人。早年我们的妇女是穿裙子的,与青海省互助、民和两县的土族妇女的裙子很相似。尕撒尔有一位妇女叫“难莫家勒”,她出嫁到郭木日时就是穿的这种裙子。早年这里的土族妇女皆大脚。
尕撒尔村的北半部,如今多是耕地和果园。据老年人说:这是当年“回回八十家”居住过的地方。“回回八十家”又称为“马家八十家”,共分“马家仓”、“窝尔仓”、“王家仓”三部分。
我们到当年“回回八十家”居住过的旧址作现场观察时,获得这样的印象:早年“回回八十家”居住过的旧址,现多作耕地和果园,有一小部分尚荒芜着。从果树的成长状况看,这些果树多是近几十年栽种的,没有发现百年以上的古树。这证明,这些果树是“回回八十家”迁走后栽种的。此外,在耕地、果园和荒地的四周有非常显著的古旧土墙,据说这是早年“回回八十家”居住过地方。在“回回八十家”居住旧址的西部,地势稍高,是早年回民的清真寺。遗物有一石墩(见文物:尕—002号)。据说还有三个石墩移至村内他处。在这片清真寺的遗址上,有很多砖瓦残砾,从这些残片上的花纹观之,系回民的建筑物。在清真寺西北边地势较高的“乞黑不都”(土语)山根下,有许多回民的祖坟,面积很大,地势由北向南倾斜。从古坟的数目(初步估计约数百个以上)和迹象看来,居住在这里的回民,年已很久。解放前,甘肃临夏大墩的保安族经常来此上坟。此外,一个珍贵的发现是尕撒尔大队队长马成奎同志在一九五八年十月深翻地时,在“回回八十家”居住的旧址,挖出一小块上面用黑墨写的阿文经的椭圆石(见文物:尕—001号)。以上情况充分地证实:约百年以前,尕撒尔确实居住过回民。
早年这里的回回妇女,皆将辫子盘在头上,放一簪,带盖头。
回民男子的衣袄皆不如藏民那样长,有些像便服,脚上穿的和如今甘肃临夏大河家人穿的土制牛皮鞋(称“罗梯”)一样。
郭木日七十九岁的仁琴加说:“当年郭木日城堡有一半居民是回回,皆姓马,藏语叫‘马家仓’。我就是回回‘马家仓’的根子。”七十三岁的夏马说:“我们的根子不是藏族。先人们说过:我们的骨头是回回的骨头,我们的根子是回回。”
七十二岁的康伯说:“早年尕撒尔、郭木日原是一个村,两地的回民是在一起的。由于夏日仓在这一带扩大喇嘛教的势力,年都乎、吴屯、郭木日的回民,对伊斯兰教信仰不甚坚定,因此叛了教,而随了喇嘛教。尕撒尔、下庄的回民对斯兰教信仰坚定,不愿随喇嘛教,所以就迁走了。”
八十四岁的桥洞说:“早年郭木日城堡除回回居住外,据说还有一半居民是今青海贵德迁来的(康伯说是从附近的藏民部落马巴来的)。这些被称为土族的居民来此时住在郭木日附近的山上,无田地,也无水。后来郭木日居民(何人不知)分给了他们一些土地和一股流水。”
夏马和康伯解说了“叶松色娃”。“叶松色娃”是藏语,即九个家族的合称,实际上是十个家族。他们分别居住于当年的四寨子。这十个家族是(皆记音):
1.马家仓
2.王家仓
3.勒干仓
4.家娃仓
“四个回回色娃”,即四个马姓头人,藏语叫“德朗马吉”。
5.斯文仓(据说由青海贵德来的土民)
6.曾古仓(马巴来的藏民)
7.勒蒙仓(根子是藏民,后分成①皓论那卡;②郭木日。)
8.跃德楞
9.叶松仓:即九个兄弟之意。
10.上勒仓
(二)迁徙原因
年都乎老人鲜巴说:“早年的年都乎居住着七八种人。约百年前,隆务寺的夏日仓、郎错下了一道命令:要这七八种人向周围的藏民学习,即统一他们的生活习俗、宗教信仰。居住在年都乎、吴屯、郭木日的回民,由于一向信奉伊斯兰教不甚坚定,因而背弃了伊斯兰教而改信了喇嘛教。居住在尕撒尔、下庄的回民,一向信奉伊斯兰教,遵守教规甚为坚定,所以他们不从,迁到他处。”
尕撒尔老人三吉塔尔说:“当时马巴是这一带藏民的十二部落之一,势力较大,统管八个村庄,总的‘红保’(头人)是‘鉴姆千户’(记音)。当年这一带,以下庄居住的回民最多。由于下庄的回民日益增多,附近的藏民部落马巴,深怕下庄一带的回民侵占他们的土地。所以,马巴曾与受自己管辖的村庄物什格尔一同去年都乎,向土把总(清朝驻此地管辖四寨子的官)告状。土把总自己处理不了这件事,于是在马巴头人鉴姆千户的同意下,联络了马巴管辖的附近村庄物什格尔、尕四通,向保安和下庄进行围攻。”
“藏民部落郎加是站在下庄回民背后的。下庄回民斗不过马巴,就在郎加的护送下撤走了。临走时,他们说:‘我们还是回到我们原来居住的地方去吧!’”
“什哈伦河以西的尕撒尔‘回回八十家’虽未曾和周围的藏民发生冲突,但他们见下庄回民纷纷迁走,自己怕孤立,就自动地迁到甘肃临夏大河家的大墩。临走之际,尕撒尔的土族皆留恋不舍,纷纷送行。土族仁琴色楞的奶奶曾经一直将尕撒尔的回民送到甘肃临夏大河家大墩村,皓伦那卡的藏民也都去送行,据说双方惜别时,有很多人流下了眼泪。”
“解放前,大墩的保安人常来尕撒尔上祖墓。由于大墩的保安族受不了甘肃临夏大河家回族八大家的压迫和统治,曾经全体要返回尕撒尔。尕撒尔的土族也十分迎他们来,并同意将原先,‘回回八十家’的土地全部让给他们。”
(三)对民族起源与迁徙原因说法的反映
关于蒙古人是保安族的祖先这一说法,一些人不同意。他们连蒙古人来此的传说都没有听见过。
关于迁徙原因的三种说法,只有郭木日村73岁的老人夏马说:“他听说过关于有一个部落的人曾在下庄回族的面锅中放了一块猪肉的事。”他认为打仗、迁徙的原因较复杂,放猪肉是一原因,用水起冲突、宗教信仰不同等皆是原因。因用水起冲突是当地常有的事,直到解放以后才基本解决。
(四)关于四寨子建政的一些传说
传说:年都乎在清朝时驻有军队,至今尚有营盘的痕迹。因年都乎是当年管理四寨子的地方行政机构所在地。所以,这里的古文物不少。据说,官员是由内地来的“王热不当”(汉语),又称“土把总”(藏语)。早年的年都乎的城堡就是由土把总负责修建的(这个城堡如今尚完整地存在着,虽然有不少地方重新修建过,但与当年城堡相差不大。据我们初步测量:城高是10米70;宽是1米50左右)。当时,“王热不当”只筑了城堡的三面,由于第四面靠崖没筑,他将这笔钱用来在年都乎修造了一座喇嘛教寺院。也有人说,他将这笔钱贪污了,后被其上司王爷福(北京来的大官)知道后,遣人暗杀了。据说,他被暗杀后,埋在青海省孟达以西的大马儿坡山顶上。
如今在年都乎喇嘛教寺院的经堂的壁画上,有这位土把总(即王热不当)的画像和藏文的文字。楼上的墙壁上有土把总的上司王爷福的画像。“王热不当”当年戴过的官帽,我们已获得。然其衣褂、官印已找不到了。
早年四寨子的百姓每年要向保安城送钱、粮、草。各寨汇总于保安城后再送往循化县。
这们这次所见的二十多件文物中,年代最早的是一块大型的明代碑文,其次是一口清乾隆十三年的小报钟(距今211年)。年代最近的是民国九年(即1920年)循化县知事朱金声赠给四寨子“良民”的几块匾。
调查时间:1959年1月22日至1月29日
地点:年都乎、吴屯、尕撒尔、郭木日
访问对象:阿克错巴、鲜巴、上务才郎、山吉太尔、仁琴加、康伯、乔车、夏马等22人
调查人:马克文、蔡湘
五、对保安族族源问题的意见
关于保安族族源问题,我们根据现有材料和有些人听到的传说,曾经讨论了一次,取得了一致的看法,这些看法当然很肤浅,仅作参考。
(一)从何处迁到保安问题。
根据大河家干河滩老人马依不拉说:“保安族原是居住在今东乡自治县妥家沟的信仰伊斯兰教的蒙古人。”和马培清等所听到老年人的传说大致相符,由这些传说来看,保安族由东乡自治县妥家沟、杨妥家地方迁往原甘肃省循化县(今青海同仁县)保安城是很有可能的:
1.保安族和东乡族是同一语系的同一语族——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有41.5%的语汇和蒙古语相同,它和东乡族可以直接通话,同时,也都信仰伊斯兰教,其先很有可能和东乡人居住在一起,后由妥家沟、杨妥家迁往保安。
2.由保安族的风俗习惯来看,如摔跤、好枪马、拧指头等也和蒙古语族的风俗习惯相似。
3.其人喜好枪马,勇敢善战,是多少年来的优良传统。过去他们“吃粮当兵”,迁移到大河家以后仍是吃粮当兵,一直到解放前夕还为马占鳌子孙当兵,也和蒙古语族的人大致相似。因此,关于他和东乡族有很大关系,并由东乡地方迁往保安的说法比较可靠。但不等于就是东乡族。因此,我们的结论是:保安族是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的一个民族,由“吃粮当兵”去到保安地方,在漫长的年代里与汉回和其他民族共同生活在一起,政治经济上互相支持,文化上互相交流,以这些人为主,逐渐地融合了汉回和其他民族,形成了今日的保安民族。这才合乎民族发展的规律。我们的意见可以把它肯定下来。假使不是以保安族为主的话,保安族便为其他民族所同化,它的民族特点不可能保存到现在。至于何年何月迁移的,文献不足,尚待考证。
(二)关于信教迟早问题。
我们同意韩哲生同志的意见,认为在迁移到保安以前就信仰伊斯兰教了。因为有了这种坚定不移的信仰,才不被周围其他民族所融合,反而融合了其他民族。
(三)关于由青海迁到大河家问题。
据马培清、马丕烈从小听到的老年人的传说,保安族是同治二三年间,因为循化地方已发生民族斗争,马占鳌以同教关系,为了壮大自己的声势,派队伍由保安地方接到大河家共同起义的。当时保安族的头目有马生旺,其人在马占鳌部当什长(以后升迁了)。这种说法,有具体人,具体地方,具体年月,直到现在保安族仍聚居在那里。这点可以肯定下来。
其他传说还很多,如干河滩老人马连科的“四人去青海同仁经商”说,“四川保宁府迁去的回民”说,“从陕西、河州、临夏去青海当兵”说,还有循化志的一些记载,经讨论均认为似不合乎一个民族的客观发展规律。
蒋薄轩、马培清、孟炼百马丕烈、贺凤梧、冯国瑞
1959年6月24日
六、甘肃临夏大河家地区高赵李家村
社会经济调查
(一)农业
高赵李家村距大河家有十华里,地形较大河家高一些,气候较大河家冷一些,庄稼的种植也较大河家迟一些(迟十天)。该地土质有黑土、黄土、沙土,其中以黑土的肥沃程度为高,耕地以水地较多。
解放前,土地大部分被地主占有,百分之八十的农民都是地主的佃户。农民由于地少人多,又受地主的重重剥削,每年收获之粮食都不够吃,如缺口粮四个月,便算是最好的光景。因此,该地的农民和干河滩等地的农民一样,除经营农业外,还要外出经商或搞其他手工业、副业等,以弥补生活的不足。故农业上的主要劳动都落在健壮而勤劳的妇女身上。农民们虽终年劳动,但吃的是杂粮(豆子、青稞等),麦子等细粮都被地主剥削去了。
1.生产力:
农具:有犁(铁铧)、镰刀、铘头、斧头、锄头、铲子、耱子(木条编成,用以平地)、碌碡、扫帚、连枷、铁铣等。
农业上的主要劳动力是妇女。她们担任驮土、积肥、施肥、撒种、锄草、收割、打场等工作。男子则是犁地、扶杠子、灌水、送肥、收割等。
牛是主要的耕畜。驴多被用来驮柴、土、粪等,也有用来犁地的。骡子较少,只有地主们才用来犁地,因为骡子犁地的速度比牛要快一倍(牛一天能犁地一亩,骡子能犁地二亩,驴只能犁地五分)。
2.主要农作物及其垧产量(附蔬菜):
解放前主要种大白麦、青稞、大麦、豌豆、洋芋、大豆、糜谷(粟糜)等。蔬菜有白菜、大头菜、青菜、萝卜、葱、辣子、黄瓜、韭菜、菜瓜(南瓜)、刀豆、小豆、胡萝卜,其中最多的是白菜、大头菜、菜瓜、金瓜、青菜、大小辣子等。
大自麦的垧产量:好年景是4.5斗(每斗约50斤);平常年景是3.7斗;坏年景是3斗或2.8斗。
豌豆的垧产量:好年景是4.5斗;平常年景是3.8斗;坏年景是2.5斗。
3.耕作过程:
该地也分为春水田和冬水田。冬水田是在立冬前灌水,如在立冬后灌水则田会冻坏,影响翌年庄稼成长,立冬前灌了水,翌年就不灌水了。春水田是在庄稼下种后,到春分后灌水。
犁地是二牛抬杠,一般是犁六寸深。到九月时把犁好之地用磨子磨平,到“九九”后开始下种。先种大白麦,其次种大麦、豌豆、大豆等。如是天旱之年,则在坡地上种糜谷(粟糜),因糜谷耐旱,以保证有收成。大麦等下种后到四月初出苗,由妇女拔草,雨水多的年份要拔三次草,如雨水不多只拔二次草。到了七月开始收割。把庄稼种下后,一般要灌水三次。
4.施肥情况:
大麦、豆子等,在下种时施一次肥料,春水田一亩施三至四大堆肥(约80驮)。因为羊粪质量好,只放七十驮,其他厩肥质量不如羊粪,要施八十驮。
肥料之来源:厩肥、烧生灰、人粪肥等。
种麦子拌油与种洋芋拌生灰是先人传下的,皆不知从何时开始。此二种方法能使庄稼茁壮成长。
5.一垧地从犁地到收获所投入的劳动日
6.病虫害:
软虫:主要危害洋芋、麦子、豆子、青稞等农作物。软虫藏在地下4—5寸深,当农作物长到五六寸时,即吃根部,使庄稼死去。一亩地约有80—100条软虫。惟一的防治方法是,拔草时用铲子掘土杀之。
黄金病:主要是危害麦子。得此病后,麦子生长颜色不正常,虽也结穗,但穗子小而不实,磨不出面粉。
黑穗:主要是麦子。此病使麦穗无实粒。防治方法是在田间选种,或把打场留下之种籽晒干。
铁勒虫:豆子在四月中旬长到五六寸长时,很可能被铁勒虫危害。此虫甚至能把豆子完全吃光。雨水多的年份,则无此虫。
(二)副业
1.养羊:地主养20——30只羊,中农养8—10只,贫农有的养一只或两家合养一只。到初冬把羊出卖后,换回冬衣。羊毛和羊皮在解放前价值很低,甚至无人买。
2.养鸡:鸡和鸡蛋可以经常出卖,换回妇女用的针线和日常零星用品等。
(三)解放前的阶级关系
1.各阶级占有耕畜情况:
高赵李家共有110户,其中地主4户,富农8户,其余为中农及贫雇农。共有各类耕畜354头,其中地富占有143头,占总数的40%强。并大牲畜多为地富占有。
骡马共有82头,其中地富占有51头,占总数的63%;中农占有31头。
耕牛:共有144头,其中地富占有62头;中农占有60头;贫农占有22头。
驴:共有128头,其中地富占有30头;中农占有58头;贫农占有40头。
2.租佃关系:
(1)贫农租种地主土地的几种情况:
(甲)无一分土地者。(乙)自己有点地,但人口多,必须租地耕种者。(丙)自己原是自耕农,因天灾人祸,失去土地,而转向地主租地者。这种情况在该地较普遍。
(2)租地的手续:
向地主租种土地时,先要带上礼物去见地主(礼物有羊、鸡、糖、茶等),地主答应租给土地后,叫管家(又叫师爷)具体办理。这时,租地者又要备礼物送管家。当地主允许租给土地后,地主与佃户之间要写字据,规定租地年限(一般是五年。如在五年中地租交齐,还可继续租种,但须换约)、租额以及佃户每年要为地主无偿劳动十五日等。
(3)实物地租:
一般中等地的产量是一垧3斗或4斗。地租名义上是一斗半,但地主收租时用的是大斗,故地租实际要交二斗。除地租外,一垧地还要半斗种籽,因而农民所余甚少。
(4)劳役地租:
当地主与佃农发生租佃关系时,其字据上便规定佃户在一年中须有一人为地主无偿劳动15日。还有少数佃户有2/3的时间为地主劳动,地主不给报酬(工资),每日三顿饭只给几个杂面馍充饥而已。当庄稼三忙时,首先要为地主劳动,种庄稼必须先把地主的土地种好后,才能耕种自己的土地。除成年男女为地主作农活外,家中之女儿还为地主作家务劳动,如地主家中之“丫鬟”一样。例如韩德俊(保安族),男,现年40岁,成份是佃农,从他父母时起,租地主马廷虎之地4垧,地租每垧二斗。每年庄稼三忙时,他的母亲和二个姐姐都为地主作农业劳动,从下种到收割都是先把地主的土地作好后,才能种收自己的土地。他们当时很穷,生活无着,母亲为地主劳动所得之口粮(几个杂面馍),自己只吃一半,余下一半拿回家中抚养孩子。家中炕上无被子和毡子。他母亲一年四季只有一件破羊皮袄穿在身上。
(5)地主对农民的压迫:
实物地租既已沉重,又加上劳役地租,更使佃农难以负担。当年景不好、佃户交不齐地租时,便以劳动力来交付。佃户见地主时,要让路,双手奉迎,鞠躬行礼。佃户称地主为“大人”、“老爷”。地主则叫佃户“尕娃”。当地主坐时,佃户是不敢坐的,只有垂手而立。佃户如违背地主的意志,地主可以随意抽回土地。如交不齐地租,地主可以任意摁绑吊打佃户。如韩俊德,曾因一次未交足地租而被地主痛打。地主可以私设公堂,对佃户任意施加刑罚。当时地主对佃户的刑法有二十多种,其中较普遍的是:揭背花、压杠子、顶石头、鸭儿浮水、打手心等。
佃户在一年四季过节时,要给地主送礼(礼物有鸡——一年送一二只;糖、茶叶——一次各一斤)。到了秋天交地租时,地主之管家骑上大骡子,后面跟着几个随从,牵着牲口,威风凛凛地来到佃户家。此时佃户须以油香(即油饼)、鸡、糖、茶等厚加款待,同时还要送一些钱给管家。如对管家等招待不周,则管家在量斗时要捣鬼。当地租交不足时,管家给3—5天的期限,如期满仍不能交足地租,就要受到处罚。有些情况下,佃户每日从田间回来时,须先看看自己家门口有无牲口足迹,即知管家来要地租。于是,先到外面去找些好吃的东西拿回来,一面献上食物,一面则假装笑脸向管家赔罪。有的佃户则不敢进门,而跑到山上去躲避,待管家走后,才敢回家。
(6)农民的破产:
农民,特别是佃农,除受地主残酷剥削外,还要负担兵款、马款等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如一九三七年,每一户人家平均要出六十元。同时,农民还要受高利贷的盘剥,利息30%—100%。再加上天灾人祸,更使农民痛苦不堪。而地主却趁此机会大肆兼并土地,使大批农民失去土地,流离失所。如一九三七年,高赵李家村共有110户人家,其中有六户全家逃亡;有50多户卖掉土地。
农民破产后,多去甘南、青海同仁县等地作小生意(有的全家一齐去)。此外,有的到甘南去作铁匠活,有的到山上去伐木(当伐木工人),有的出外为地主拉长工,有的全家行乞,也有的先把庄稼种下,后出外行乞,到秋收时回来,有的出外投靠亲友,有的到凉州、甘州去找生活出路,最后的一条出路当兵卖命。
3.地主增加地租的情况
佃农租种地主土地之初,地主的土地是贫瘠的,此时地租较轻。当佃农投入大量劳动,使土地肥沃、粮食增产时,地主即增加地租。如韩德良在34岁时,租了地主一块地,当时地租是一垧一斗。后来粮食增产了,地主即加为一垧二斗,三年后又加为一垧三斗。
4.高赵李家的兵款负担:
当地人民是不愿当兵的,因而多出钱雇石塬乡的汉民代为当兵。当时一个兵价300—600银元,由于没有这笔巨款,便要出卖土地房屋。
5.土地典当情况:
当农民遇到天灾人祸,或受兵款、马款等苛捐杂税的逼迫无力应付时,便典当土地。
如一九三八年,天大旱,高赵家村60户人家就有32户典当了土地,占总户数的50%强。
典当土地也要写字据(契约),规定典当的价值。一般以三年为期,如到期不能赎回,则土地归他人所有。
农民间(主要是自耕农之间)也有土地典当关系,多是亲戚朋友之间,没有利息。如期不能赎回,就增加些典当款,另行换约。
6.牲畜典当情况:
穷人家中无粮食时,即以牲畜典当。一头牲畜(4只羊合一头牲畜)典当一升粮食,无利息,而牲畜则为典当主人所使用。
7.关于牧工:
穷人为地主、富农放牧牲畜,是无工资的,只管吃饭,另外可得点旧衣服。
该地区山少,放牧牲畜的不多,但地富对牧工的剥削仍是很残酷的。如一穷人为富农马某放羊五年,无工资。在五年中仅得一件小皮袄。到离开马家时,这一件小皮袄还被马家脱去。
8.土地价格:
以一垧中等旱地为标准:
1918年价格是马钱20串(3串合一吊)。
1927年价格是20两银子。
1935年价格是50银元。
1949年价格是70—80银元。
一垧最好之水地在1946年价格是200银元。
9.房客问题:
房客是自己既无土地,又无房屋,而是无依无靠的无产者,可说是“贫无立锥之地”。由地主负责其吃、住问题,而自己则全年为地主无偿劳动。
(1)房客之来源:(甲)外地之破产农民流落到此地来者;(乙)当地之孤儿孤女而无土地房屋者。
(2)高赵李家共有房客4家。
(3)房客之几种情况:(甲)吃、住由地主负责,终年为地主劳动;(乙)租种地主少许之土地而又终年为地主劳动。这种房客还有私有财产,与地方主是租佃关系,又是房客关系。至于第一种房客不但无私有财产,连锅灶也没有;(丙)有的房客既住甲地主之房屋,为甲地主劳动,又租种乙地主之土地,为乙地主劳动。
(4)房客所受之残酷剥削与人身依附问题:
房客须终年为地主劳动,除每日几个杂面馍和一年一件破衣服外,其余什么也得不到。只要是地主之房客,除自身为地方劳动外,儿女也要为地主劳动。
房客也和佃农一样,称房主(地主)为“大人”、“老爷”,见到房主时要行礼,双手奉迎,地主(房主)坐时,房客不敢坐,要垂手侍立。地主(房主)称房客为“尕娃”,有权吊打房客,甚至打死人不受法律制裁(无人告状)。地主可以包办房客的婚姻,奸污房客的妇女。
10.借贷关系:
(1)高利贷之种类:
甲、驴打滚:借钱多以一年为期,利息100%。
乙、鸡上架:当日借10元,当晚须还11元,如当晚不还,翌日即还20元。
丙、狗赶兔:当日借10元(但债主只给8元扣2元利息),到翌日必须还10元。其利息之增大,如狗赶兔一样的快。
丁、集集还:借钱以一集期为限(三日),如过期不还,则本利相加。
(2)借贷之期限:
一般高利贷的借款期限,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议定。有三月、五月、半年、春借秋还、当月借当月还、年初借年终还等期限。
(3)利息之种类:
有10%、20%、30%,最大的是100%。
(4)高赵李家村放高利贷的有7户,都是地主富农。此外,商业上获利的中农、清真寺、阿訇、有财产之鳏寡老人等,也放高利贷。
(5)借贷之抵押品:
一般借贷都以房屋、土地、货物作为抵押品,其抵押品之价值都超过借款的六七倍,过期不还,则抵押品便为债权人所有。如一贫农向某地主借100银元,其抵押品是1/3水磨,价值600银元。
无土地房屋但有劳动力者,也可以借款,以后用劳动力来偿还。
一般的借贷者,都要讨保,还有连环保。保人须是有财产者。有的自己无财产作为抵押品,便向亲戚借货物或土地、房屋作为抵押品。
(6)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发生的借贷关系:
甲、借高利贷经商:借的多是货物,包括牲畜、枪支、鸦片烟、布匹、麝香、刀子、盐、茶等。债主以最高之价格折给债务人。债务人之抵押品多是土地、房屋,其值比所借之货要低数倍,如借100元,其抵押品之价值则是30—40元不等。
乙、借高利贷经营手工业:铁匠要到藏区作铁活,便向债主借钱,其利息是30%。
丙、借粮食:春季青黄不接,粮价高,所借粮食按当时粮价折成钱。秋收后,粮价低了,而债主仍按春季之粮价收钱。因此,债务人要多交很多粮食,甚至一倍。
丁、为应付苛捐杂税和兵款马款而借高利贷:当时兵款马款,多落在一般中贫农身上。一个兵价是800一1000元(1948、1949年),被派兵人家只好借高利贷雇人当兵,以土地、房屋作为抵押(也有出卖财产而雇人当兵的),如过期无力偿还,土地、房屋则为债权人所有。
11.人民之重重负担:
(1)公粮(农业税):
甲、地亩款:1亩地交1钱银。
乙、地粮:(又名大粮)1亩地交12斤。
丙、柴草款:1年纳1次,高赵李家共须交100元。
(2)苛捐杂税:
甲、兵款马款:1937年抗日战争时,兵款马款频繁(当时1个兵价是300—600元)。那时高赵李家有80户人家,其中有6户因此逃亡;卖过土地的有50多户。1949年5—8月,高赵李家村被派兵15个,当时1个兵价是600—1000元。
乙、杂税:①杂费款:当时高赵李家、干河滩、刘王家为一保,共218户,每月固定要出杂费款30元,此费交刘集乡公所作为招待马步芳军队人员之用。②招待费:村上招待乡公所人员之用,每年1家要出2元。③扎绳费:被捕之人,开始绑时,如不给2—1元,则被绑得紧,甚至致死。④放绳钱。
12.地主及乡公所对人民的刑法:
(1)揭背花:鞭子打下即出血。
(2)砸骨骼。
(3)压杠子。
(4)拉圈子:把衣服脱光,凶手们手持皮带围打。
(5)鸭子浮水。
(6)以鞋底打嘴、打手掌。
(7)压石头。
(8)顶石砂。
(9)拔断筋。
(10)扣碗子。
(11)上烙铁。
(12)割耳鼻。
调查时间:1958年10月25日至27日
地点:保安民族乡高赵李家村
访问对象:韩德俊、马撒丁等
调查人:颜芙、李世泽、黄元吉、张复
七、甘肃临夏大河家地区干河滩村冶铁生产的调查
解放前,干河滩村从事铁制手工业活动的阶层和人数:
铁制手工业在保安族人民中已有较长的历史。在技术方面和产品质量方面都达到较高的水平,特别是保安刀更以精致、锋利闻名全国。但解放前保安族的手工匠人却处在社会生活的最底层,常年在饥饿线上挣扎。
从事手工业生产的铁匠,大多数是贫雇农。他们因为家庭贫寒,或因失去了土地房屋,生活没有着落,才学这行手艺,借以维持生活。
例如马依不拉,从小父亲就死了,家中6口人只有4亩地,以后又卖去两亩,当他22岁时,因家贫无法生活,便学了铁匠。
干河滩打刀技术最好的匠人马汗勒费,因1931年马步芳抓兵,他家雇了1个兵,但不久雇的兵逃跑了,逼迫其子顶替,为此事弄得马汗勒费全家不安,产业卖完,被迫学了铁匠。
马汗勒费的外甥冶陕加宝也是因抓兵弄得倾家荡产,才学了铁匠。
据马依不拉说:“他24岁时(1915年),干河滩有5户铁匠。30岁时(1921年),有6户铁匠。40岁时(1931年),有十五六户铁匠。1949年有三十一二户铁匠,共有13个炉子。”另据冶陕加宝说:“解放前,干河滩有14户铁匠,共15人。”
关于保安族冶铁手工业历史的传说:
在保安城居住时,保安人不会打刀。打刀的技术,是从迁居到青海循化的查家等地后开始学会的。
传说,在接近甘肃的塔撒坡地方有一个黑火匠,是修理火枪的。同时他还会打斧头和枪炮的叉子(这里产的土炮叫塔撒炮)。
有一个保安人名叫赫赫阿爷的,到塔撒坡后学会了打叉子的技术。后来经过他努力钻研,又学会了打刀子。不过开始仅能打一般的刀子,没有专门的名称。后来他在甘南的拉卜楞、阿木去乎地方又学会了打波日季(“季”藏语,意思是刀子)。他把这种刀子的样品带回来后,刀子的式样逐渐增多了。
冶铁手工业产品的种类、原料来源和销售情况:
种类:刀子、铲子、斧头、镰刀、门扣子、菜刀、剪刀、镢头等。
原料及来源:主要是铁,其次是牛角、铜(主要用铜元和红铜、黄铜)、木料、铁丝、绷纱等。
铁由商人从兰州、临夏等地贩来,都是一些碎铁,质量不好。
燃料主要是木炭(本地不产煤),都是匠人到山中自己去烧的。早去晚归,1天烧的炭可使用10天。
销售情况:刀的销路广(青海、甘肃的藏区,远至新疆),销售快,价格高,但费工,1天最多能打1把。农具成本高,销路窄,但省工。
据马依不拉说:“我做铁匠时,铁的价格是1两银子买两斤,能打五六把刀子。10把刀子的成本是2.5银元,卖价3银元。商人到藏区贩卖,1把值一两二钱银子。”
据冶陕加宝说,一斤铁的价格是八角至一元,最高达一元二角,而商人在兰州买一斤铁只需两角。
一般情况是:一斤半铁打两把镰刀,每把1元。2斤铁打1把斧头,每把2元。1把刀成本三角,卖五角,商人在藏区一把卖一元五角。
农具销路窄的原因:镰刀在此地基本上没有销路,因为农民都用手拔麦子,不用镰刀。铲子等农具一件可使用几年,不必经常添置。一把斧头甚至可使用一辈子。
刀子的销路虽广,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过去藏区羊毛价格低,藏民虽爱刀子,但因经济困难,买不起。
冶铁手工业的生产规模、生产能力及生产技术:
从事手工业生产的,大多是贫苦农民,他们的目的,多是为了补充生活的不足。他们和农业生产紧紧地联系着,在农忙季节还要参加农业劳动。也有的本人打铁,家庭其他成员全做农活。生产规模不大,多是一个匠人一个炉子,或三两人共用一个炉子,一般只把它作为副业。由于市场狭窄,社会需求不大,因此生产的规模也很难扩大。手工匠人没有固定的资本,收入仅够生活费,即使有少量的积存,也不是用来扩大再生产,而是购置土地、房屋、牲畜。近几十年来,由于藏区刀子的销售量有所增加等原因,从事铁业的手工匠人也较前有所增加。
关于生产能力,据冶陕加宝说:“小刀一人两天可打一把,镰刀一人一天可打一把,斧头一天可打两把,铲子可打三把,镢头可打一把。但由于匠人的技术不同,他们之间生产效率差别很大。例如马依不拉,最初从早到晚加紧干只能打一把刀子,以后一个下午就可打成一把刀子。”
由于生产的规模小,从事手工业的人又兼营农业,他们不可能用更多的精力去注意改进技术,提高产量,因而几十年来,技术没有明显的提高,工具也没有改进,仍然是用最简单的工具在小炉旁操作。如果市场需要量大,他们就用增加劳动时间来提高产量。
手工业在整个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
一般手工业者都有一亩或数亩不等的土地,所以一半时间经营农业,一半时间经营手工业,农业收入不够全年食用,以手工业收入作补充。
例如马依不拉,在1945—1946年全家有7口人,有土地10.5亩。一年收粮食总共1400斤,除去公粮2斗(160斤麦子),种籽4斗,学粮5升(40斤)外,还剩850斤,尚缺八个月口粮,必须买进二石三、四斗粮食(一斗粮的价格是2.50—3元)。当时马依不拉和两个儿子,每年正月到夏河去干活,五月农忙时回来,一年打铁收入是80元,用50元买粮食,还剩30元,作为衣服、日用品等费用。
也有的工匠土地很少,主要靠手工业收入维持生活。如马汗勒费只有半亩地,家庭生活99%依靠打刀。冶陕加宝也有60%的生活费依靠打铁。
生产工具:
冶铁手工业的生产工具,有砧子、锤子(大锤、小锤)、钳子、钢锉、炉子、风箱、钻子等。
生产过程中人们的相互关系:
①师徒关系
师徒关系一般与家务关系、亲戚关系相联系。例如冶陕加宝的师傅是他的舅们。马撒撒向叔父学的打铁技术。马承祥哥哥的师傅是自己的堂兄。
有的师徒关系是一种邻居关系。保安族人有句俗话:“工人爱穷人。”邻居的穷孩子在他炉旁学点技术,他也很乐意。例如马依不拉、马汗勒费都是这样学成铁匠的。
当时正式招徒工的情况不多。徒弟在学徒期间,必须帮助师傅做农活及其他家务琐事。徒弟出师后,没有得到师傅的许可不能自己安炉子打铁,否由炉子要被拆毁。例如马承祥的哥哥在堂兄家学徒三年,要求出来单独做活,师傅要他同伙干,以三七分成,他要四六分成,因意见不统一,他不敢在家里安炉子,而跑到夏河去打铁。回来后,仍只能在别人的炉子上做活。
②生产者之间的关系
工匠人中有少数人对技术是保守的,技术好的匠人绝不把技术传授给外人。在农忙时有变工互助的情况,但有时会发生争执。有的匠人三两人共用一个炉子,但经营制造是各管各的。
③销售者与购买者之间的关系
贩刀商人须先把钱或铁交给匠人作为订货,匠人把定钱拿去购买原料,制成成品再交给商人。多数匠人在商人订货后才开始打刀子,没有订货即不生产。例如马依不拉,每年一、二、三月打刀子。三月后商人已把刀子带往藏区,不再订货,他也就停止打刀,改作农活。
马步芳军队的差使也是相当颇繁的。如马依不拉曾在保安城干了两年活,因受不了马步芳的拉差,而停业回家。
解放前夕,马家军阀把大河家所有的匠人都拉到青海(干河滩的十六个匠人由马依不拉负责带去),在马步芳的铁工厂里干了六个月的活,工资一文没给。
解放前匠人是被人看不起的,被称为“讨吃的匠人”。
调查时间:1958年10月16日至18日
地点:保安民族乡干河滩村
访问对象:冶陕加宝、马尔撒、马承祥
调查人:张复、李世泽、陈宁生
八、甘肃临夏大河家地区高赵李家村冶铁手工业的调查
(一)手工业者的户数
解放前,高赵李家村共有110户,其中有铁匠44户(共60人),占总户数的40%。绝大多数都是1户1个铁匠,也有1户2个铁匠的,最多的1户有4个铁匠。
(二)冶铁手工业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
解放前,高赵李家村的土地多为地主富农占有,农民地少人多,生活困难,再加上地主之残酷剥削及反动政府的种种苛捐杂税,因而农民被压得喘不过气来。为了谋求生活出路,男子多从事副业生产,而冶铁手工业便是主要项目之一。如马海力禄家,解放前有10口人,租种七亩地,收成的20公石粮食交租后只剩下7.5石,仅够全家吃3个月,其余9个月的粮食则全靠兄弟两人干铁活来提供。此地冶铁手工业的产品,80%是刀子,打刀子成本低,利润大,一把刀子成本是2—3角,市场价格是6角(如卖与商人是一把4角,在藏区是一把1.50元一2元),且打刀的技术不很复杂,故从业者很多。再者,1929年本地曾发生兵灾,很多房屋被毁,生活更加困难,所以铁匠更加增多。
(三)冶铁手工业者工作的情况及外出千活的原因
解放前44户铁匠中,有12户完全脱离了农业生产,其余的都是半年耕种,半年打铁。
在44户铁匠中,经常有一半的人到甘南藏区、青海藏区去做铁活。其原因是:①到藏区自产自销,不受商人的中间剥削。②藏区刀子销售快,利润高(在藏区虽然在打刀时多加钢,成本高一倍,但一把刀子的价格是1元到2元。③在藏区除卖刀子外,还可销售斧子、剪子、牲畜铁掌、马鞍包铁等。④从藏区回来时还可以运回鸦片烟及其他本地所需商品,特别是鸦片烟,可得厚利。
到藏区的铁匠有以下几种情况:
资本较多者,一般是300—400元,最多的有600元,都是借来的。如马海力禄等4人,向地主各借400元作为到藏区干铁活的资本,一年交4石粮食的利息,共交了3年。
资本较少者,他们单独经营,有的数人共同使用一套生产工具。这些人的资本一般在100元以下。
(四)师徒关系
解放前44户铁匠中,正式招学徒的有8户。这些招学徒的铁匠都是本钱较多,有足够的原料,且技术较好者。总的说,互助互学和父子相传,历来是技术传授的主要形式。
招学徒的情况,可以分为两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从1901年到1947年):学徒的家长须先托人向师傅提出要求,经师傅许可后,学徒拿上礼物或钱(10—50元)到师傅家,当即立字据(有的不写),规定学习期限。写字据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徒弟学到半途而又到别家去学。学徒到师傅家的第一年,师傅是不教打铁技术的,而令其为自己做农活及家庭杂活。到第二年,师傅开始教打铁技术。学徒期满后,要宰羊请师傅,并送给师傅一件新衣,以示感谢。徒弟如要自己开炉打铁(独立经营),须再请师傅。不然,师傅可打徒弟,因为师傅认为徒弟不经允许而开炉有伤面子。
学徒在师傅家学习期间,其衣食由师傅负担。师傅对学徒可以打骂。有的甚至故意刁难,叫徒弟去磨砖,并说:“能把砖磨平,铁活也就能做了。”如马拉麻曾以十元钱送师傅马老三当学徒,到第二年因受不了师傅家中的繁重劳动而走了。
在学徒中又有二种不同的情况:
1.家庭较富裕,送给师傅的钱较多,其生活由自己家中负担者,一开始即专门学打铁技术,时间多是二年。但这样的学徒为数很少。
2.贫苦学徒,要先为师傅作一年长工,到第两年才学冶铁技术。
第二个时期(1948年到解放后):铁匠增多,学打铁较容易了。到1948年,李家村几乎已全是铁匠,绝大多数是父子相传,有的自己家虽不是铁匠,而到邻居铁匠炉子旁去见习,帮忙作一些零活,便慢慢地学会打铁。
(五)手工业中的雇佣关系和手工业者之间的关系
资本较多的手工业者到藏区作铁活时,多雇一二个技术不很好的贫苦铁匠,一般是作八个月的工,管吃,工资40—50元不等。解放前,此地有三户到藏区去的铁匠雇过工人(其中有二户各雇二人,一户雇一人)。主雇之间虽吃的同样的饭,但雇工被处于支配地位。
手工业者中有少数人对技术是保守技术秘密的。父亲把技术传给儿子时,即嘱咐后人不要外传。如是至亲和好友,其技术才可以学到。在商人向手工业者订货时,他们之间也有竞争。如商人向甲订货时,乙可以用较低的价格把甲的订货争过来。但他们之间也互相帮助,如互相借用生铁,互相借贷(无利息),互相实行变工互助等。
有的手工业者本钱较多,把制成的刀子积存到四五百把时,便自己到藏区去卖。同时又在藏区作铁活,然后买鸦片烟回来,因而发了财。这样的手工业者,在高赵李家有11户。
一般铁匠所制之刀子的卖价是6角、1元、1.5元,而技术很好的铁匠的刀子,一把可卖3—4元。这样的手工业者,在高赵李家有4户。他们并向其他的手工业者订货,然后到藏区去卖,从而赚钱很多。如马五十一铁匠,原有七亩地,后因打刀子赚了钱,买了23亩地,牲畜由2头增为10头,买了一所房子。
(六)生产能力
1.生产工具:
风箱一口,砧子一个,小铁锤二把,大铁锤一把,钳子二把,钻子一把,锉子三四把,虎头钳子一把(少数人有),其他小型工具,总价是25元。
一个铁匠一天能打七八个铲子,一天半能打一把刀子(技术较差的二天才能打一把)。
2.原料:
铁、木炭、牛角、铜等,是从集镇上买的。
(七)手工业者受商人的剥削情况
一般手工业者多接受商人的订货。商人订货时先交货币,到限期收刀子,订价很低,一把刀子往往低于当地市价一角到二角。工匠所用之铁,每斤价8角,而商人从兰州买来时,每斤只1.5角到3角。
(八)产品种类及市场销售情况
刀子是主要产品,占产品总数的80%—90%。此外还制作枪架子、镰刀、斧头、剪子、铲子等。农具是铁匠自行在本地销售,而刀子则多是接受商人订货,也有的铁匠是自行卖给商人。无论是接受商人的订货或是自己卖给商人,最后都是销售于甘南藏区和青海藏区。
(九)我们的看法
本地手工业的特点是:资本少,生产时间短,获利大,故能立刻解决家中生活问题。其次,手工业者之间的互助互学表现了民族与阶级的感情。
调查时间:1958年10月25日至27日
地点:保安民族乡高赵李家村
访问对象:马海力禄等
调查人:颜英、李世泽、黄元吉、张复
九、保安族的商业活动情况调查
(一)商业活动的特点
在保安族人民的经济生活中,商业活动占有重要的地位。有钱人做大生意,贫苦群众做小买卖,商业几乎与农业一样成为人们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穷人依靠它补充生活的不足,富人依靠它发财,因此在人们的头脑中长期存在着重商轻农的思想。
保安族人民经商的特点是行商,他们的足迹遍布西北各地。
(二)商业活动的范围
1.第一类商人(又称藏客)的情况
(1)他们与封建势力的关系:
他们多是地主富农,是地方上有势力的人,不是与马步芳有关系,就是与八大家有联系。可以从这些人手中借到资本、白银、鸦片烟。八大家还可以人股,回来后分红利。这些人与藏区的头人也有联系。
(2)活动范围和商品种类:
此类商人活动范围很广,主要来往于西藏、印度、青海、兰州、北京、天津、上海、成都等地。
贩运货物有珍珠、古玩、铜器、刀子、枪支、珊瑚、水獭皮、布匹、药材、茶叶、藏红花、鸦片烟、绸缎、皮毛货、氆氇、印度烟、日用品等。
(3)商业活动收入的使用情况:
赚的钱主要是投资于土地、房屋和放高利贷。例如在抗日战争时期,因为内地布匹很缺,大批藏客都从贩卖布匹中大发国难之财。据马木核麦说,1937—1938年期间地价很高。一垧地最高卖130元,赚了钱的商人和地富们争着购买土地,他自己就是在1934年后购置了大量土地和房屋。
(4)藏客马木核麦的经商简史(根据其口述):
马木核麦,现年51岁,24岁时(1931年)开始走藏区。那时全家有28口人,30亩土地。
他第一次跑藏区,是与哥哥同行,向舅父(当时任保安商会会长,名叫瑚瑚)借了价值900余元的货,用骡马十一二匹,驮了一些红枣,从五月离家(这里骑牲畜出远门必须在五月十九日或二十九日。因为五月以前草还没长出来,牲畜没吃的),到八月底九月初抵西藏(从甘肃到西藏需三个月,其中有一个月的休息)。到西藏后先把银元换成黑银[一块换四两一四两五黑银(铜板)],再把黑银换成印度币(四两五换一块印度币,一个印度币是三钱五银子)。换好后,经喜马拉雅山到达印度,买上水獭皮、珊瑚、布匹、藏红花、化学手镯、礼帽等货物,于同年腊月返回西藏。一部分货物在西藏出售后,赚钱不多,只得一二分利。在西藏又买些氆氇、牦牛等,于第二年五月从西藏返回家。经青海藏区时,再销售一部分货物,如水獭皮、珊瑚、藏红花等,换些银元、牲畜,到十月抵家(因牦牛走得慢,所以回来需五六个月)。回来后再把氆氇、红花、阿味脑沙(药材)、藏枣等货物在甘肃一带售完。前后共计17个月。
他说,每年跑藏区的商人先要到一个指定的地方集中。一般情况是,一个帐篷住四五人——十五六人,一次集中有四五十人到五六十人,最多达四五百人,七八十个帐篷,四五百到一千头牲畜。经青海时,要给马步芳交税,一头牲畜要交税三到五元,好牲畜税达七八元。每人都有一支枪,作为自卫的武器。
他共跑过四次藏区,每次都带一些枪支(三四支不等)、子弹。带去的资本也不一样,最多一次带去二千多银元、三支枪(一支枪在本地值300余元,到藏区值400余元,子弹一般本地值3.5角,藏区值5角)。
跑藏区的本钱有时是向别人借的。他曾向梅坡的马均义借了2000元,利息35%—40%,也向马廷虎借过。商业利润最低为200%,最高为250%。他最少的一次赚了2000元。赚的钱主要用来购置土地、房屋。他先共买了50余亩地(3000余元),同时还买了三院房子,修了一院房子。
他说,为了讨好地方军阀,藏客须在马步芳身上花些钱,他曾向马步芳送过两次礼。一次由马明骥司令引见,他们四人送给马步芳二三百元。第四次跑西藏回来时,送了40对印度铁箱。
藏客和马步芳之间的关系也存在着许多矛盾。藏客要发财必须投靠马步芳,而马步芳也想从他们身上捞一把。例如,有一次马步芳抢了藏民3000多头牦牛(约在1942年),驮了羊毛和80,000多银元。迫使藏客替他运到西藏,不给任何代价。
2.第二类商人(松潘客)的情况
第二类商人一般是中农,也有些是小地主、富农,跑的是甘青的藏区,如拉卜楞、保安、贵德等地。另外,有许多人专门跑四川的松潘(称松潘客)。贩卖的商品,一般为枪支、子弹、面粉、珊瑚、刀子、铜器等,换回羊毛、牲畜、皮子、鸦片烟之类货物。他们每年跑三次到五次不等,三五人至十人、二十人结成一伙。
商业利润主要投入土地、房屋和高利贷。这类商人的资本,一般是二三百元,最多超不过1000元。有的是本人的,也有借钱经商的。放债的称“放买卖”,跑生意的叫“领东”。“放买卖”把货物交给“领东”,折合成银元,回来后“领东”要付50%一100%的利润。这类生意有的可以赚到钱,但也有不少人因本小以及统治阶级从中榨取而亏本破产。一般的说,破产的多是中农。
3.第三类商人的情况
这类商人主要是些贫雇农和下中农。他们从官厅、刘家集、河州,最远不过兰州、永靖、循化等地买一些枣、核桃、辣子、蔬菜、面粉、针线用品、铜器、铁器(铲子、斧头、镢头、镰刀、铁铣)到附近藏区(保安、夏河、洮州、拉卜楞等地)去卖,或换些羊毛、皮子、酥油、炒面、山羊等货物,回来销售。他们自己没有本钱,多向商人、地主、富农借贷,利息一般是30%—40%。跑不好,本钱还不齐,还要利上加利。他们常因亏本而倾家荡产。
4.其他情况
(1)每年在春秋季节专门贩卖羊毛(大河家集镇上有光盛府、永盛府、马汉成等坐商专门收羊毛)。这种买卖是临时性的,价格变化很大,容易赚钱,也容易亏本。
(2)贩面驮辣子。循化出辣子,缺粮食。庄稼人把刚打下的粮食驮到循化去卖,然后驮回辣子,在本地及河州出售。
(3)从青海放木筏子到兰州。有的伐木工人,替别人放,有的与撒拉族人合伙放。
(4)背柴到集镇上去卖,换回洋芋、杂粮糊口。
(5)流动性的小摊贩,提着一些果子、糖、凉面、豆子之类的东西到集市上去卖。
(6)劳动力较强的贫雇农,上山砍树烧炭,然后拿到集镇上去销售。
(三)大河家地区市场的情况
主要的集镇是大河家集(双日集)和刘家集(单日集)。大河家集的,房屋是清真寺和地主的,刘家集的房屋主要是地主的。大商人多是临夏八坊的回族和当地的撒拉族,他们主要经销布匹、棉花、茶叶、食盐、油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其余的一些商人卖些针线、花线、花帽子、杂货、扫帚、糖果、农具等。
此外,集上还有几家铁匠、鞋匠、饭店、理发店等。有一家斗行,卖粮食一定要在斗行,价格由斗行确定,贫农常常吃亏。
市场上商品的价格,由地富掌握。所有的商品税由乡公所收。管理集镇的是地主的狗腿子,小商小贩常受他们的欺压与剥削。
集上设有银元市场、鸦片烟市场、牲畜市场、柴草市场等。有牙子作经纪人。
市场上以银元作为通用货币,因这里的生意主要依靠藏区,而纸币在藏区吃不开。
调查时间:1958年10月16日至18日
地点:保安民族乡干河滩村
访问对象:马木核麦、马牙固、马六十三
调查人:李世泽、张复、陈宁生
十、保安族人民和各族人民的友谊
保安族人民和周围的各兄弟民族,尤其是汉族人民,朝夕相处共居,建立了亲密的友谊。解放前,反动统治阶级对各族劳动人民的友好往来和团结是刻骨仇视的。为了自身的利益,他们想方设法地制造各民族之间与民族内部的矛盾与纠纷。回族“八大家”就曾多次挑起关门、尹家山的撒拉族、郭家的汉族和大墩、梅坡的保安族之间的纠纷事件。关门、尹家山的撒拉族、回族和汉族多是马晓山、马廷瑚的房客,这两个大地主以“保护”其房客的利益为名,不准大墩、郭家的牲畜跑到关门、尹家山区域内放牧。否则,每来一头牲畜要三块银元。他们还经常阻止当地各族人民的友好往来。
尽管反动地主、军阀百般地挑拨和破坏,但是保安族和汉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友好往来和团结互助不仅没被切断,反而愈加亲密。1949年,当一些反动地主、军阀猖狂地抢杀这一带的汉族时,大墩的马化林、马占清、马二力、马得功、马永祥、马三保等保安族青年,拿着枪日夜守护着汉族村庄郭家。汉族郭殿成回忆说:“由于他们的保护,解放前夕最乱时,我们郭家没伤亡一个人,没丢一只鸡、一头猪。”
郭家汉族何尕宝曾当过回族“八大家”地主马廷瑚的房客,1949年解放前夕,马廷瑚遣人企图陷害何尕宝,何尕宝躲入大墩山中,不久被大墩村保安族青年马双喜、哈里布看见,领至家中,给吃给喝,并给路费,使其远逃避难。何尕宝如今回忆起来,仍带着激动的心情说:“那次要不是靠他们搭救,我早已亡命了!”
大墩村马七十阿爷谈到解放前与郭家村汉族的关系时说:尽管历年来地主、坏分子进行挑拨,但我们大墩和郭家总是亲如一家人。民国十八年,国民军来了,要抢杀回族和保安族人民。我们全家躲在尹家山汉族张顺来家中,把牲畜也赶去了,结果我们连一只羊都没有损失。后来国民军走了,回族地主阶级大嚷要报回族的仇,挑唆坏人抢杀汉民。张顺来一家人躲到我家后园的地窖里,他们的邻居躲在附近山林中。我和媳妇经常爬山越岭,给他们打暗号,送水送馍。旧社会我们糊涂团结(团结很好之意)。现在张顺来快70岁了,我们见面时,他总是笑着向我们伸出手来说:“来,我们拉个手!旧社会我们是老相好,新社会我们是老同志!”
梅坡村一位保安族老人说:“梅坡在解放前约有100多户保安族,附近周刘家村有15户汉族。民国十八年时,国民军来了,十五户汉族保住了我们的生命和财产。1949年,由于地主、坏分子挑起回汉矛盾,周刘家村汉族十分害怕。我们对他们说:‘你们不要害怕,你们放心,我们保安族的人多,夜晚轮流放哨守夜,保证你们丝毫不受损伤。’结果,没有一户汉族遭抢,没有一位妇女受糟蹋。旧社会我们保、汉人民就是这样,一家保一家,一家护一家,团结得很好。”
梅坡村保安族发有良说:“我们梅坡有保安族50户,和附近麻池的汉族18户经常友好往来,非常亲密。反动的地主造谣说我们这几十户保安族反教了,随‘郎嘎’了(即随汉族),大肉也吃开了,烟酒也吃上了。阿訇吊打了我们,罚了我3条毡、15斤清油。可是,我们保、汉人民的关系不但没有被破坏,反而更加亲密了。每当我们保安族人民欢度尔德节(开斋节)时,麻池的汉族总是带着鸡蛋、挂面、果子、核桃等礼品前来祝贺。我们也泡了香香的茯茶,请他们喝,炒了肉菜请他们吃,临走时每人带上几个油香(油饼)。每逢汉族过春节时,我们保安族人民总是带着茶、糖、瓜子、枣、果子等礼物前去拜年。遇有喜事,双方也经常‘搭红’、送钱、送礼。大墩与郭家的关系和我们与麻池的关系完全一样。总之,我们与汉族相互之间的友好往来,十分密切。因此,梅坡有3户,高赵李家有3户,大墩有4户保安族与周围的汉族人民结成生死之交的干亲。”
丁黑劳说:“解放前麻池住有14户汉族,只有我们一户保安族,30年来我们之间没有吵过一次嘴。30年来,我们都是为地主扛长工,年年翻不起身,年年穷困。每当困难时,我们之间总是互相帮助,借钱、借口粮、借籽种等,不收任何利息。”
郭家村有一个麻子阿爷(汉族)是个老庄稼人,由于他生产经验丰富,庄稼上下苦多,他的粮食总是比别人长得好,打得多。每年青黄不接时,大墩的保安族劳动人民都向麻子阿爷借口粮、籽种、钱等,麻子阿爷总是热情地给予帮助,不收任何利息。有的保安族人民借的麦子还不起,秋后还一些杂粮、糜子也可以。大墩村的大多数保安族人民都得到过他的帮助,他们的关系,十分亲密。每年收割庄稼时,麻子阿爷家中劳力不足,大墩村的保安族青年们常常去帮助他收割庄稼、碾场,而麻子阿爷总是拿最好的面食招待他们。
在农业生产上,汉族人民给保安族人民的帮助也是很大的。大约百年前,保安族由青海省同仁县迁到甘肃临夏大河家地区时,不熟悉这一带的土壤、雨量、自然气候,再加上他们长期居住在牧区,以往着重商业,对农业生产比较生疏。因此,他们来到此地后,遇到不少困难。这里的汉族地主嘲笑他们是“山药蛋”(意为什么都不懂的傻瓜)。但是有着丰富农业经验的汉族劳动人民,却热情地帮助他们,赠送给他们大批的土、房屋、家具、口粮、籽种、农具等,使保安族人民能够在这里安居下来。
大墩村的老人马青山说:“在种庄稼上,郭家村的汉族劳动人民对我们大墩村的保安族帮助很大,我们总是向他们学习。每年开春之后,郭家种啥,我们种啥;郭家什么时候种,我们什么时候种;郭家怎么种,我们怎么种。”当年大墩的保安族人民和郭家汉族还互相变工,大墩的牛、骡、驴、马牲畜较郭家多,大墩就把成批的牲畜派去郭家帮助犁地;郭家有经验的农民也年年去大墩,具体地帮助他们进行农业生产。
郭家村有一口天然的井泉,每年八月,井泉涨水,如果水涨的不多,说明来年雨水不多,应该多种些耐旱的秋田作物。如果水涨的太多,漫得遍地皆是,说明来年雨水过多,地里的庄稼要早种早收,防止收获季节庄稼被雨水浸泡。故每年八月皆有不少的保安族、回族等人民前来探望打听,以便了解来年的雨水情况,进行耕作。
在汉族人民的帮助下,保安族人民还学习了倒茬种地的经验。例如,去年种豆子或杂合(大麦、豆子)的地,今年种麦子最适宜;当年种麦子的地,今年种豆子或杂合最好。夏田作物地里种洋芋最好,老麦、佛手麦不可种在秋田里。开花田(指种荞麦、豆子等的地)种大麦、小麦最适宜,如果第二年和第三年种麦子、第四年再种豆子,就会结得更好。糜子地里种豆子也很好。有这样的农谚:“糜茬里的豆,一镰割不透。”此外,种地要看时令,清明前后种胡麻为适宜。谷雨时节种大谷、小谷最适宜。以前每年开春下种时,保安族人民习惯“九九”完了才种,可是汉族在七、八“九”里就下种,“九”尽了,庄稼也种完了。这样早种早收,可使庄稼在成熟季节少受自然灾害的袭击。现在保安族人民接受了这条经验,提早了播种时间。
保安族人民在来大河家以前,只有青稞、麦子、荞麦、豆子、胡麻等品种,后经汉族人民的传授,又增加了白麦、蓝麦、佛手麦、老麦、大燕麦、糜子、大黄糜、黑糜、黑谷、白谷等许多品种。原先保安族人民没有种菜和吃菜的习惯,现在已种有白菜、青菜、莲花菜、韭菜、菠菜、萝卜、葱、蒜、辣子等。
原先保安族人民不重视选种,往往在地边或场上随便选一些粮食作籽种,没有晒干就堆起来,因此每年总有一些籽种霉烂,庄稼总有不少黑穗(即空穗),严重影响产量。后来,在汉族农民的帮助下,保安族人民重视了选种,并学会了拌种技术,如麦种用清油混上些房沿上的尘土拌,洋芋种用炕洞里的灰拌,大麦种拌上牛、羊粪等,这对苗全苗壮很有好处。
在犁地上,保安族人民原先是每年一次,学习汉族人民的经验后,现在已是三犁三耱(当地有“庄稼三犁三糖哩,买卖要照本做哩”的农谚)。第一次犁耱地是在庄稼收割后立即进行,犁过后让太阳晒上五六天,最为理想,如果地刚犁过,下了雨,还须补犁;第二次犁耱地是在第一次犁耱地的十天后;一个月后再耱第三次。庄田经三犁三耱后,产量可显著提高。
在锄草上保安族原先使用的是较笨重的铲子,锄草时要弯腰,很费力。同时由于锄草刨土是向后的,很容易压坏幼苗。汉族人民的铲子小巧灵活,适宜坐在地上锄草,这样又快又省力。同时由于是向前锄的,可以避免刨出的土压坏禾苗。现在保安族人民也采用了这种方法。
过去保安族人民施肥不掺土,直接薄薄地乱撒在田里。后来,他们学会了汉族的办法,天天热换牲畜厩房和粪坑的土,将这些粪土堆起来让太阳照晒发酵。快到春耕时,把粪土砸细,均匀地撒在田地上。
保安族原先使用的农具是二牛抬杠,杠很长,并为直形的,转弯不便,地边的四角犁不到。后来改用汉族使用的短小灵活的杠犁,地边四角都能犁到。保安族原先没有耱子,犁过地只用铘头随便将地拨平。到大河家后,他们也使用耱子耱地。连枷也是来到大河家后才使用的。原先保安族打场脱粒时,是使用一种长长的皮条,既费力又危险。现在使用连枷,既顺手又省力。保安族原先用的木锨把子很短,用起来弯腰且费力,现在已改用汉族的长把木锨。在青海省同仁县时,保安族人民用来碾场的碌碡较小,现在已改用汉族的12个齿棱的大碌碡。
过去保安族农民总是要等到地里的庄稼黄透熟透才收割,而且时间也抓得不紧。这样,若遇雷雨或冰雹,庄稼损失很大。现在接受了汉族农民的“田黄一时,龙口里夺舌”,“黄田不能等,随黄随收”的经验,也采用了早收快收的办法。
以前保安族农民皆是刚割完庄稼就碾场。后来,他们学习了汉族的碾场方法:庄稼收割后,先整齐地堆起来,让太阳晒几天后再碾,这样可使粮食的颗粒更加饱满(一般地阳历8月13日到9月13日雨水不多,正是碾场的好时期)。
在汉族人民的帮助下,保安族人民的农业生产技术得到很快提高,现在他们所种的庄稼和汉族人民相比,已毫无逊色。同时在保安族人民当中也出现了不少种庄稼的能手,如大墩的马黑姐老奶奶和干梅的冶哈里曼老奶奶等人,生产经验都很丰富。
调查时间:1958年11一12月
地点:保安民族乡高赵李家、大墩、梅坡
访问对象:马七十、发有良、丁里劳、马青山等
调查人整理:蔡家骐
十一、保安族的生活习俗
婚姻:解放前,保安族的婚姻大多是包办买卖婚姻。保安族和汉族不通婚,和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撒拉族通婚。但不同教派间通婚的不多(本民族内部也是这样)。除了宗教的限制外,还有阶级的限制。本民族地富阶级的女儿一般不与本民族贫困的男子通婚。
解放前,保安族流行早婚,一般男子17岁,女子15岁即认为到了结婚年龄。彩礼的名目甚多,花费很大。一般从订婚到结婚的花费有:“定茶”、“拿手茶”(干礼)。这些礼有的是银元,有的是衣料,一般需要;300元,富人更多。
结婚仪式和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基本一样,但也有自己的特点。如结婚之日,新郎领上本村一二十个青年骑马到女方家迎娶新娘,女方男女青年在村口以黑墨涂陪送新郎人的脸,把新郎迎入村后,进行赛马。婚后三天,男女双方要互请对方亲友赴宴席。
解放前,保安族家庭一般是一夫一妻制,地富上层分子有一夫多妻的。另外,还有“招女婿”。地富和贫苦农民在“招女婿”上有不同的目的,贫苦人民“招女婿”是为了能扶老携幼,地富阶级“招女婿”是为了剥削。地富有的不是以自己的女儿“招女婿”,而是用“丫鬟”来招女婿,实际上招一个给他无偿劳动的长工。
解放前由于宗教和封建的统治,离婚只能男方离女方,女方不能提出离婚(招女婿除外)。离婚后妇女可以再嫁,但要受到很多的限制。第一,女离要向原夫“退财礼”(离婚时,在离婚字据上写有女方另嫁时,要给原夫若干“退财礼”);第二,是宗教限制,规定再嫁前,妇女要坐满120天的“安得期”。
丧葬:解放前,保安族的丧葬习俗和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丧葬相同,进行土葬,葬前要举行宗教仪式。
家庭:家庭内父母、丈夫的权力很大,妻子的地位很低。父母是家内最高权力的支配者,任何人都得服从,故有“天是一大天,父母是一小天”的说法。
丈夫的权力很大,如果夫妻吵架,丈夫若说三次“我不要你”,妻子就得离开夫家。
舅父的权力也是很大的,他对外甥的婚姻大事有权决定。他们认为“阿舅是骨头的主”。
其他生活习俗:解放前保安族在服装上还保留着藏民的服装式样,如冬季穿的是翻领皮袄、狐皮帽子;春天是“勒拉”,喜穿褐衫,左腰挂上一把小刀子。另外,也有的和回汉人民穿一样的衣服。
解放前,贫苦的保安族人民住的是平顶土屋,四面是土墙;地富人家住的是流水“瓦房”,在东北角上还修一座卧角楼。
调查时间:1958年12月
地点:大河家地区
调查整理:马克文
十二、保安族的解放
(一)1949年7月解放
7月,兰州、河州先后解放,积石山乡一带的地富阶级纷纷紧张起来,他们在群众中大肆造谣说:“共产党来了是要杀尽回回的,一个也不留!‘呼达’,回民的末日到了!”“老乡们、教民们,快逃命呀!那一个山的峡口深,就到那一个峡里去。”受其蒙骗的群众,纷纷逃至当地的崔家峡和大墩峡。当时正逢夏雨,山洪猛下,被水淹死、冲走的人无数。这样混乱的情况先后持续了有5天多。
解放军到达积石山乡后,马上展开了宣传活动,说明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和人民解放军的革命纪律。并且以帮助群众劳动、买卖公平、态度和蔼等实际行动,启发群众的阶级觉悟。经过宣传教育,饱受压迫的保安族人民很快地明白了真象,看穿了反动分子的骗局,逃入山里的群众,也纷纷下山返家,他们唱道:
天上无雨地下旱,
过不了日子另打算。
三更半夜里盼天明,
共产党来了救穷人。
(二)党领导下的各行政村分农会的建立
1.农会建立时的社会情况:
解放前的积石山乡是一个民族、阶级、宗教关系非常复杂的地区。解放后,统治阶级并不甘心他们的失败和灭亡,反革命破坏活动十分猖獗。因此,要使广大劳动人民翻身作主,就必须把群众组织起来,坚决打击一切反革命势力,彻底摧毁地富的阶级统治。
2.各分农会的建立:
当时,解放军有一营人驻在四堡子,作为武工队,广泛开展活动。首先在各村成立治安小组,把贫雇农积极分子组织起来,并以他们为骨干,进行建立农会的准备工作。
在党的教育下,广大群众的阶级觉悟得到了迅速提高,1950年6月大墩首先建立了12个人的分农会(包括关门、郭家、长林义、阴家山、岭、麻池、麻池沟等7个自然村)。接着梅坡、周刘家、高赵李家村的农会,也相继成立。干河滩因贫雇农人数只占全村总人数的30%—40%,1950年10月先成立农会小组,1951年7月才正式成立分农会。当时参加农会的主要是,历史清白、思想进步、积极靠拢农会组织、经常反映地富阶级情况的贫雇农和下中农。各分农会的组织机构中,有分农会主任、治安委员、生产委员、宣传委员、团结委员和建设委员等。
3.社会各阶层对农会的态度:
(1)贫雇农阶层:在旧社会受压迫、剥削最深的广大贫雇农,皆积极拥护和参加农会,主动协助农会开展各项工作。但也有个别贫雇农,由于对农会缺乏足够的认识,暂时还抱着观望态度。但到1951年下半年土改运动开始前夕,绝大多数贫雇农都参加了农会组织。
(2)中农阶层:农会刚成立时,中农阶层参加农会的人数很少。如高赵李家分农会初成立时,39名会员中只有9人是中农。大部分中农,初期抱着观望的态度。到土改运动时,除极少数外,大部分中农阶层都被发动起来,成为农会的会员。
(3)地富阶级:地富阶级对劳动人民的农会一贯抱着敌视态度。在个别村庄,如高赵李家村,还没有建立分农会时,地富绅士们却高嚷着要建立农会。他们的目的,是想趁群众对农会的性质还没有认清以前,就建立农会,以便篡夺农会的领导权。当农会在党的领导下建立起来,他们的阴谋失败后,地主阶级又采取新的破坏手段,一方面利用宗教门宦使自己的狗腿子混入村行政组织,打人农会,并且欺骗收买贫雇农,利用他们窃取机密和农会的武器,制造农会的分裂,企图从内部来瓦解农会;另方面在群众中大肆进行反革命宣传。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农会逮捕了一批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不久,连他们的狗腿子也从各行政村和分农会中清除出去了。
(三)农会领导下的几项重要工作
1.两次疙瘩粮的评议和征收工作:
1949年8月,解放军追剿青海马步芳的残余部队路经积石山乡时,向地富阶级征收了一次公粮——疙瘩粮。地富阶级反对按土地多少征收的原则,主张按户平摊。当时,各村还没有建立农会,由治安小组进行疙瘩粮的评议和征收工作。治安小组有意识地对贫苦农民少评或不评,对地富大户有意识地多评。数字公布以后,地富绅士们借口没有他们的人参加评议,拒不缴纳。他们在群众评议和缴纳疙瘩粮的大会上,公然叫嚣:“我们自己的人评定我们十担、八担,我们甘心情愿。穷鬼们评议的粮食,哪怕是半升,我们决不缴!”并且挥动着他们随身携带的长短枪,喊叫着:“死几个人关系不大,疙瘩粮决不缴!”广大群众团结在治安小组的周围,向地主分子进行了坚决的斗争。有些地富在群众的压力下,不得不让步,承认缴纳疙瘩粮。
1950年下半年,各村分农会先后建立。同年年底进行了第二次公粮——疙瘩粮的评议和征收工作。地富绅士们仍然不服从,并在其中玩花样。他们雇了一个走狗,打人村行政组织,骗得行政村主任职务。此人一方面为地富们喊冤:“地富们的粮食评得太多了,不公平!”一方面盗窃了当地人民支援解放军解放青海省用的公粮收据,到临夏市人民政府“证明”本村十户地富已缴纳了疙瘩粮。这件事很快就被群众揭发。
2.拔去鸦片烟,补种粮食:
地富阶级对新社会充满了刻骨的仇恨,他们不仅疯狂地攻击农会,还拉拢一些落后的群众破坏农业生产,企图造成粮食供应的困难。
1950年,地富阶级在群众中造谣说:“共产党准许下面的人(长江、黄河下游一带的居民)种植鸦片烟,我们这里也应该种。”一时这一带受骗的群众皆不种庄稼,而种上了鸦片烟。政府知此情况后,立即发动群众,拔除鸦片烟,补种糜子和谷子等粮食,并对带头煽动种烟的坏分子作了应有的处罚。
3.清查和缴收枪支运动:
解放初期,这里的地富阶级所以如此猖狂,主要原因之一是,他们手中拥有相当数量的枪支弹药等武器。为了在政治上打垮地富阶级,农会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了发动群众,清查和缴收枪支的工作。
运动初期,地富们造谣说:“我们村有的人,要把回民手中的枪支弹药统统交给解放军,将来回汉矛盾起来,我们回民就手无寸铁了。”但是在群众觉悟日益提高的情况下,反动分子的欺骗越来越不起作用。党通过农会首先向干部和积极分子说明这一运动的重大意义和对贫雇农阶级的切身利益。随后,各分农会召开各村的群众大会、老人会、青年会、妇女会,深入发动群众,彻底粉碎谣言。会后积极分子进行个别串联,对地富家中所雇的长工、短工、丫鬟等作了充分的动员,使他们密切监视、侦察和及时反映地富的枪支情况。通过这些工作,农会很快地掌握了不少地富家武器存放情况。
随后,农会即召集地富和其家属会议,充分讲明党的方针、政策。会后再进行个别动员,要他们自动缴出武器,走上光明自新的道路。通过这些工作,有一些地富缴出了武器,但大部分地富仍抗拒不交。这时,各分农会便召开全村群众检举大会,根据掌握的材料,群众在大会上纷纷指名揭发,使得原先抗拒不交的地富,不得不在团结一致的群众压力下,缴出武器。这一运动,大墩村作得较彻底,在不长的时间里,共收50支长短枪。梅坡、于河滩、大河家也先后收了40多支枪。
清查和缴收地富们枪支的运动,使社会治安得到了基本的稳定,使农会的威望更加提高。一些曾对农会抱观望态度的贫雇农和下中农,看到农会力量的强大,打消了顾虑,纷纷要求加入农会。他们唱道:
一根铁丝软塌塌,
拧成绳子拉不断;
农会人多力量大,
地主富农咱不怕。
从此,农会的队伍扩大了,群众更多了,这就为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十三、保安族地区的土地改革运动情况
(一)土地改革准备阶段
1.扩大农会队伍,争取和团结广大的农民阶级:
1951年5月,大墩、梅坡、大河家各行政村的分农会,已经联合发展成为公开的乡农会。乡农会有主任3人、委员7人(其中有妇女3人),农会组织团结了保安、回、汉等民族的劳动农民。
5月,土改工作组在大河家地区,进行土改前的宣传动员工作。同时,召集了乡农会和分农会的领导人与积极分子会议,讲解了土改的重大意义和党的阶级政策。
7月,中农阶层占多数的干河滩村也成立了分农会,随即加入了乡农会。这时全乡农会会员已达1016人。
2.土地丈量工作:
6月,工作组对全乡土地进行普查。广大的贫雇农阶层,大力支持了这一工作,并把地富们寄在租种户名下暗中收租的黑地检举出来。
在丈量土地的过程中,地主们多方破坏,或拉拢行贿农会干部,或派人打入土地丈量工作组,进行舞弊。
(二)土地改革的第一阶段
1.8月,由中央、州、县干部组成的土地改革工作团,在州委书记率领下来到保安乡。当天,从刘家集到四堡子,沿途都站满了扛着红旗,敲锣打鼓前来迎接土改团的农会会员和广大群众。他们高喊:“实行土地改革,消灭封建剥削制度!”“打倒地主!”“打倒恶霸!”“各民族团结起来,拔掉千年的穷根,栽上万年的富根!”“我们要彻底翻身作主人!”“中国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的口号。
土改团来到四堡子后,当天召开了全区农会会员和群众大会。会上土改团详细讲解了土改和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道理以及“坚决地依靠贫雇农,牢固地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政策方针。号召“把各族的广大农民组织到农会里来,为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而斗争!”并特别强调了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指出:“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幸福。”
2.全面深入地发动各阶层群众:
(1)整顿与扩大农会组织以及召开各乡农民代表大会:
当时有个别分农会掌握在所谓上层“老人”和不可靠的中农手里,他们立场很不坚定。干河滩、梅坡等村,地主与农民的纠纷,往往由宗教门宦私下“解决”。此外,有些农会干部在发展会员时有“平均主义”现象,规定每户只能参加一人。对于一些妇女、青年人,甚至个别的贫雇农,采取了“关门主义”。
党针对这些情况,在农会内部对“什么人可以入会”的问题进行了讨论,重点批判了一些不正确的思想。
对于思想作风有缺点而没有政治问题的干部与会员,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帮助其改正错误。对于成分不纯、丧失立场、政治不清白的阶级异己分子,则坚决予以清洗。
11月24—25日,党召开了乡农民代表大会,改选了乡农会的领导班子,使整个乡农会的组织更加纯洁。在乡农代会上,强调了党的领导与民族团结,决定发动全体农会会员,积极学习党的划分阶级成分的政策文件,修订爱国公约,积极参加土改运动;决定继续扩大和发展农会组织,提高革命警惕性,加强民兵巡夜放哨,严防地富阶级的破坏活动等。最后,代表们纷纷向党保证:站稳立场,不走地富阶级路线,与地富剥削阶级作坚决的斗争。
会后,党组织各农会会员与干部,集中学习了土改文件,并进行了广泛而深入地发动群众的工作。
(2)深入发动群众和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在发动群众时,一方面将农民的痛苦与地主阶级的罪恶联系起来,利用对比的方法教育群众;另一方面向群众宣传党的民族平等、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通过具体事例,揭发封建统治阶级制造民族矛盾、仇杀的罪恶勾当,挖出民族不团结的历史根源,并在此基础上向群众进行民族团结的教育。
其主要办法是:
①访贫问苦和个别串连:
在进行这一工作时,干部和会员们首先从帮助贫雇农发展生产,关心他们的生活人手,和他们做知心朋友。从拉家常、谈心事说起,慢慢由切身利益谈到过去的痛苦。通过吐苦水挖苦根的方式,使他们认识到地主阶级的压迫、剥削是不合理的。最后,进一步讲解党的方针、政策,指出农民解放的道路。
在访贫问苦时,还注意发现贫雇农中过去受地主压迫、剥削最深最重的典型,通过他们再向广大农民阶级进行串连、发动。
②召开小型诉苦会:
先农会内部后农会外部,采取典型诉苦的办法,互相教育启发,提高阶级觉悟。
③召开贫雇农、中农小型座谈会:
对少数顾虑多、胆小怕事的群众,召开小型座谈会,耐心、细致地向他们进行阶级教育和思想动员工作。坚决给他们撑腰,使他们相信党,相信自己的力量。
④家庭会议与街头文艺宣传:
召开家庭会议,动员封建意识较浓厚的公婆、丈夫,让他们鼓励自己的女儿、媳妇积极参加运动。
组织妇女们参加识字班、参加夜校,进行土改政策的学习。
此外,还利用秧歌队和标语、漫画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活动。
⑤召开阿訇座谈会:
召开教主、阿訇、学董、乡老座谈会,着重宣传党的民族平等、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保留清真寺的土地和财产,以消除他们的顾虑。
⑥召开地富会:
对地富阶级,着重讲明党的政策,警告他们在运动中只准规规矩矩,遵守法令,不准乱说乱动,破坏土改,否则依法制裁。
3.各阶层的反映:
(1)通过党的教育,广大贫雇农的阶级觉悟迅速提高,他们迫切要求土改,要求翻身。他们唱道:
土地改革到了每个村,
哎嗨哟,到了每个村;
咱们大家翻了身,翻了身!
唱起个歌儿大街上走,
再不是愁眉可怜的人。
三五成群的青年小伙子,经常在地主家的门口大声唱道:
你有钱,你有地,
庄稼不会自长的!
没有咱们劳苦人,
光靠田地吃个屁!
你家吃肉穿绸缎,
都是我们的血和汗!
你的财产那里来,
今天给我们讲出来!
(2)在党的教育下,大部分中农阶层被发动起来,加入了农会。但是还有少数人顾虑较多,他们害怕“打乱平分”,因此有人偷卖耕牛和埋藏家具。此外,还有一些中农,在运动中表现十分消极。
(3)富农阶层:对党的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总是不够放心,怕提高成份,划成地主。还有一些地主气焰嚣张,抗拒土改。
(三)土地改革的第二阶段——阶级成份的划分和确定
农会全体干部和会员经过学习,掌握了党的划分阶级成份的政策和标准后,在农会内部,首先针对本村大户,进行算细账,定成划定成份的工作。同时,大力发动群众,调查各地富户的年剥削量和各种苛榨压迫的事实。
在确定全村阶级成份时,召开全村男女群众大会,通过自报,群众民主评议,再经土改团与农会研究,作出最后决定。
在评定地富阶级成份时,贫苦群众向地主展开了激烈的、面对面的斗争。被斗的地主低头站在群众面前。
大墩村的长工马迎才在群众诉苦大会上,吐出了他15年的苦水。他说:“15年前,我母亲病死在窑洞里,没钱埋葬。我阿大(爸爸)被迫用15元的身价,将我卖给地主家做长工。15年中,那一种苦活我都干过,那一种毒打我都受过,一年累死一年,穿的是东家女人的破旧的长衫子,吃的是杂面黑馍和稀散饭。……有一年,在我妻子生尕娃的第二天,地主就硬逼她上山砍柴。由于她日夜干活,根本没有时间照顾自己的尕娃,我的这个尕娃就活活地在炕上被炕火烤死了……。”说到这里,他泣不成声。全场响起愤怒的口号:“各族人民团结起来,坚决、彻底打倒地主阶级!”“劳动人民一定要翻身作主!”“毛主席万岁!”
诉苦斗争大会上,对那些罪大恶极的恶霸地主,根据群众的要求,予以逮捕法办。
(四)土地改革的第三阶段——吩配胜利果实
地主阶级的成份确定以后,各农会马上成立了地主财产的没收组、搬运组、保管组、监督组等。农会的民兵在地主家宅一带日夜放哨,严防其转移财产和其他破坏活动。尽管如此,但仍有一部分地主埋藏和转移财产,直到土改复查期间,才陆续查出,分给劳动人民。
分配果实的时候,按照贫苦程度,首先满足贫雇农的要求,适当地照顾中农的利益,对于军烈属与鳏寡孤独也给以应有的照顾和关怀。分配工作公平合理,结合生产,有利生产,使整个农民阶级更为团结。
大墩村最贫苦的长工马迎才,全家3口人分得了5.4亩头等地、12间房屋、一头骡子、300斤粮食和农具、衣物、家具等。
干河滩的贫雇农,没收了五户地主的土地和财产。分配时,平均每人分得1.25亩地、树木40株、籽种和粮食1000—200斤和值100元人民币的家具。没有房屋的分到了房屋,没有牲畜的分得了牲畜。例如雇农马海毕布,过去受地富的压迫和剥削最深,苦了半辈子没有一间房屋、一分土地。这次他分得了4.5亩头等地、一座地主的庄院(大小共计10间房屋)、一条驴、200斤白面和各种农具、家具。当他和自己的两个尕娃领了这些果实回来时,见人就笑着说:“我们再也不愁吃、不愁穿、不愁住了!”他的尕娃逢人就说:“这些都是毛主席阿爷给我们的。”
高赵李家没收了4户地主的土地和财产,共计土地279.4亩,房屋80多间,场5个,牲畜20头,树木3000株,水磨七盘,粮食30石(24000斤),农具32件。92户贫雇农中,分得土地的有89户(其它3户按人口算,原有土地已自足),平均每人分得1.3亩;中农也有3户分得了土地。贫雇农每人分得粮食30斤。此外,分到房屋的有15户。
当时对于清真寺的土地和财产,采取保留的政策。对于清真寺征收的地租,在与学董、乡老协商的基础上,适当降低,从而减轻劳动人民的负担。
土改的胜利,使得贫苦农民喜气洋洋,他们深深感到在中国共产党、毛主席领导下翻身作主人的幸福。唱道:
领导革命的毛泽东,
他就是人民的救星;
土地改革挖穷根,
为的是人民的翻身。
在分配土改果实时,党以“天下农民是一家”的思想教育各族农民,强调各民族团结互让,组织各族农民互相慰问,以增强民族间的友谊。
大墩、梅坡、干河滩3个行政村,在分配土改果实时,充分照顾周围的其他民族。如麻池、石垣乡的汉族,解放前深受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十户九贫。这次分配果实时,首先将毡、衣服、家具、牲口照顾了他们。当他们的代表接受这些贵重的礼物时,都感动地流下眼泪说:“我们汉族永远忘不了你们的情谊。”会上回汉代表们一同高唱:
土地改革把身翻,
地主恶霸都推翻;
回汉团结如兄弟,
一心跟着共产党。
1952年冬到1953年春,进行了土改复查工作,处理和解决了土改中遗留的问题,确定了地权,颁发了土地证,并把土改中地主隐藏和转移的财产,重新分配给劳动人民。
(五)土地改革的伟大成果
土地改革彻底打垮了地主阶级,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农业生产有了迅速的增长。
从1948年至1952年,全乡粮食总产量由1313680斤增长到1690321斤,增长了20%;耕畜由415头增加到850头,增长了一倍;房屋由7477间,增加到7897间。此外,在党的互助合作政策的指导下,已有166户参加了农业临时互助组,占总户数的17%。临时互助组的土地有6735.07亩,占总耕地面积的60%,这就为逐步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条件。翻身农民十分喜悦地唱起歌儿:
农民翻身笑哈哈,
扛起锄头背起耙;
精耕细作为自家,
劳动生产把家发。
一根红旗山上插,
上面写着两句话:
“永远跟着共产党,
咱们人民坐天下。”
十四、保安族地区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情况调查
(一)土改后的阶级分化情况
土地改革解放了生产力,使粮食增产,农民收入增多,农民不再愁吃愁穿了。例如:解放前高赵李家村只有20多户人家粮食够吃(地富和一部分中农),其余都是缺粮户;土改后绝大部分人家的粮食都够吃了。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贫雇农上升到中农的水平。如高赵李家村贫雇农中上升为中农的有36户。大墩的20名社干,从土改后到1956年初由雇农上升为下中农的2户,保持贫农的8户,由贫农上升为下中农的2户,保持中农的2户,由中农上升为上中农的4户。
由于土改后仍是个体经济,力量单薄,如遇天灾人祸,仍要出卖土地。便如,高赵李家村贫雇农出卖土地的有13户(出卖土地17.9亩);贫农典当土地的有2户(买进土地的中农3户,土地5.1亩;地主1户,土地1.2亩;其余是贫雇农)。干河滩有4户贫农出卖了土地(有2户地富、3户中农和1户贫农买进土地)。
地主阶级在土改后仍利用宗教特权威胁群众。因此,有些贫雇农在宗教特权的压迫下,继续向地主交租,或把分得的果实送还给地主。
1953年保安族地区遭受旱灾,收成不好,出卖土地者日渐增多。到1954年5月,全民族乡出卖房屋者5户(中农1户,贫农1户,雇农3户);典当土地者7户(12.1亩);出卖土地者6户(8.4亩);买进或典入土地者是4户富农和7户富裕中农。这一年有165人的生活,由国家供给。
(二)互助组的形成及其发展过程
1952年土改后农村已成立了一些临时互助组,有22个大组、200个小组。临时互助组大部分不实行计工,组内没有统一的经营管理制度,因此不容易巩固,时聚时散。1953年遭受旱灾后,许多组都自动散伙。这时,政府主动扶助一部分互助组,使其巩固下来。高赵李家村的李家村临时互助组,是在政府的扶助下发展起来的。当时政府贷给他们七寸步犁一架,又让他们为供销部加工油籽。在两个月内,互助组内每一户(共11户贫农,1户中农)收入60元。他们的粮食亩产量也比一般单干户多80斤。因此,农民逐步体会到组织起来的优越性,纷纷要求参加互助组,到1954年组织起来的农户已占总农户的39.1%,并且逐渐向常年互助组发展。1954年高赵李家村有4个常年互助组;干河滩有3个常年互助组;梅坡有4个常年互助组;大墩有两个常年互助组。各组均由7—15户组成。1954年常年互助组的亩产量比一般单干户高30—40斤。常年互助组产量提高的主要原因是:①劳动力、畜力实行了变工互助,解决了有人力无畜力或有畜力无人力的困难,保证了庄稼按农时下种、拔草、浇水和收割。②政策扶持,贷给农具和耕畜,从而提高了劳动生产率。③在农业技术指导站的指导下,改进了耕作方法。有的常年互助组在组织生产上做到了合理调配人力,使生产率有显著的提高。如大墩村马迎春、马成奎两个组合并后。马迎春在2亩7分地里收了1450斤麦子。有的常年互助组实行工牌制度,实行工分评比,工分按农活轻重评定,人多地少出力多,人少地多出工多。组员们很满意,认为公平合理。同时,组员们增加了收入。如大墩村马占清家只有一个劳动力,单干时虽年年雇人帮助,但草仍无法拔尽,每亩产量为120多斤。加入常年互助组后,他的7.3亩地共收粮食28130斤,每亩产量平均增加380斤。
(三)农业合作化运动及其成就
初级社的建立:
1955年11月保安乡向农民群众传达了毛主席关于开展合作化运动的决议后,广大群众以无比的热情迎接合作化运动,特别是贫农和下中农积极性更高,纷纷向党表示决心,要求建社,有的地方几乎是整村报名参加。如大墩村91%的农户要求加入合作社。魏咀村90%的农民要求加入合作社。在互助组的基础上,全乡各村几乎都建起初级合作社。
建社时采取了“边生产、边建社”的方针,并通过进行总路线、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提高了群众的觉悟。群众说:“社会主义是天堂,农业社是天梯。”“走社会主义道路越快越好。”贫农和下中农坚决要求走社会主义道路,参加合作社;中农也愿意加入合作社;一部分地富迫于形势也表示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宗教界人士也说:“走合作化道路就是进天堂”。
合作社对该社社员的生产资料,采取如下方式进行处理:
①将土地折价入股,按比例分配。其比例是,劳力占定产的70%,土地占30%。高李村是40%作为土地报酬。为了照顾社员种蔬菜,以耕地的5%作为自留地。
②耕畜:采取“私有私养公用”的办法,报酬是每个劳动日给草12斤、料5斤(大墩是草10斤、料6斤),到年终结账时付清。
③农具:大型农具由社统一购置,统一使用,坏了公修;小型农具则自带,自用,坏了自修。
④果树:社员的零星果树入社后,仍由社员个人经营。
合作社的生产服从国家计划,并按国家的规定交纳农业税和交售统购粮。
在产品的分配上,劳动报酬采取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超产者归劳动者个人所有。
农业社全年的支出有以下几项:
①在总收入中扣除当年生产中的各项费用和下年度的生产费用。
②留出5%的公积金。1%的公益金。
③支付社员土地和耕畜的报酬。
④支付租种土地的地租,扣除公粮。
⑤按农副业生产和社务工作的全部劳动日分配社员的劳动报酬。
⑥由社员个人负责交纳农业税,交售国家统购粮。
农业社的优越性:
合作社可以合理地利用耕地,种植多种作物。如干河滩农业社1956年计划规定,小麦播种面积应占总耕地的45%,洋芋占17%,油籽占3%。此外种植大麦、小豆、玉米、墨糜等九种作物。这是单干户、互助组都不可能做到的。
合作社在改进耕作技术,加强农田管理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如小麦采用了耧播、整犁、整撒种、整撒粪等方法,保证了肥料不浪费、小麦产量高。种洋芋采用梅花点播法和药剂拌种。在田间管理方面,增加施肥量。如大墩农业社施肥量1956年比1955年增加了100%(由35驮增加到70驮)。过去锄草一次,合作化后普遍锄草三次。
农业社可以促进水利的发展。如干河滩社在1956上修水渠一条(1500公尺),扩大灌溉面积73.5亩,同时还整修渠道一条。梅坡农业社也修了一条水渠,可灌溉120亩土地。
合作社能使小块土地连成片,扩大耕地面积。如梅坡社1956年因铲除连接地埂180条和小路3条,从而扩大耕地20亩。干河滩农业社在1956年春铲除连接地埂50条,扩大耕地5亩。
各农业社在建社后,都增添了许多新式农具。如干河滩农业社1956年新增双轮双铧犁3部,七寸步犁3部,山地步犁5部,耙耧3部。梅坡农业社在1956年增添双轮双铧犁3部,七寸步犁5部,山地步犁5部,马拉播种机一架,耙耧两个。高李农业社由政府贷给马一匹,双轮双铧犁一部,七寸步犁一部。
合作社使劳动力得到合理使用。由于地少人多,农业社设副业队。按每个社员的专长组成小组,有计划地进行副业生产。如1956年干河滩农业社成立了铁匠、木炭、鞋匠、编筐等5个副业组。全年收入达1422000元,而1956年的农业总收入是4931138元。
为保证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农业社注意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如大墩村采用了红旗竞赛、订爱国公约等方法,队与队、社员与社员之间进行评比。其条件是“七好”、“五快”、“六保证”。
“七好”是:
①财务生产计划管理好。
②队内社内民族团结好。
③对贫困社员生活关心好。
④学习先进生产经验创造新的生产技术好。
⑤邻人互相帮助好。
⑥公共财产爱护好。
⑦治安保卫好。
“五快”是:
春播快,收割快,扶犁快,复种快,锄草快。
“六保证”是:
①遵守劳动纪律。
②服从领导。
③个人劳动好。
④思想好。
⑤团结互助好。
⑥个人学习好。
初级社由于生产管理更合理,因而产量有所提高。例如,大墩社1956年小麦亩产量比1955年增加10斤,大麦增加65斤。由于产量的提高,因而社员的生活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大墩村有90%以上的社员都增加了收入。许多过去需要国家救济的缺粮户上升为余粮户。例如高赵家社员马奴日(贫农)有5口人,有土地7.5亩,在未入社前,年年口粮不够。1956年入社后,收入达到3800斤(洋芋还未计算,未入社前为2500斤),除全年够吃外,还有余粮200斤。
初级社成立后,初步纠正了重商轻农的倾向。例如大墩社马黑曼,以前常出外伐木、做生意,收入很少,年年不够吃。入社后,1956年大丰收,他分得了麦子1900斤,豆子350斤,杂谷700斤,洋芋5350斤,7口人可以吃两年。他高兴地说:“我彻底翻身了。”
1956年农业合作化高潮:
初级社的成就,使农民亲眼看到了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如社员马国英说:“我在解放前一直吃不饱肚子,穿不上衣服;解放后经过土改分得了土地,生活慢慢地改善了,尤其是入社后,收入更加增加了,尕娃们再也不说肚子饿了。”社员马国忠说:“不组织起来我的生活那能改善呢?”等等。群众社会主义觉悟的提高,为转入高级社打下了思想基础。1956年9月保安民族乡也开展了转社、并社活动。转高级社时,有90%的农户都写了申请书,要求转社。社员马尕木蕯(贫农)在要求转社时说:“在组织起来以前,我家没有牲畜,土地不能按时犁种,产量很低,每亩只能收入160斤,全家只有600斤粮食,经常不够吃,年年都欠债。参加初级社后,统一经营,劳力畜力不缺了,土地能够按时耕种,每亩产量由160斤提高到380斤,不但够吃,而且出卖余粮400斤。这完全是组织起来的好处,高级社比初级社更好,我要求第一个入社”
广大社员热烈拥护“土地取消报酬,牲畜折价归社”的措施。社员唱道:
一对尕牛杠抬上,
尕牛归给者社了;
我便宜不占亏不吃,
工分上要吃个饭哩。
贫农马永福家中仅有的两只绵羊折价归了社。梅坡社李占云说:“不是合作化我的吃穿那里够呢?”他把家中的5只羊全部折价归了社。(注:按规定5头以下不折价入社)。
但也有少数农民(约占10%左右),因有较多的耕畜、农具,故对转社有顾虑,抱着观望的态度。
在转高级社的过程中,把地富和反革命分子也纳入社内,表现好的是正式社员,次的是后补社员,再次的是监督生产对象。
到1957年初,全乡原有的18个初级社合并成四个高级社(即大墩、干梅、团结、高李),共有1198户,有耕地13366.5亩。
高级社内设立社管理委员会,有社长一人,副社长4人,委员若干人。成立检察委员会,由9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两人。在社管理委员会下,设立若干股,如治安保卫、定额管理、附属企业、财务、文化、福利、饲养管理、技术改革等。每股设股长1人,副股长1人。生产以队为单位,每队由20—30户组成。每队设队长1人,副队长1—2人。
高级社对生产资料的处理:
自留地由5%降到3%。
原来由初级社租种的公田以及其它职业者(包括清真寺)的土地,仍由合作社租种。
②牲畜:社员私有的大家畜,如马、骡、牛等,一律折价归社。
社员私有的羊群,折价归社所有。5只以下者不归社。但如果社员自愿亦可折价归社。
为了照顾少数民族社员过节、念经和各族社员的婚丧等事,合作社按实际情况,适当地留给用羊。
③农具:原来各社购置的大型农具,归高级社所有。所欠银行贷款,由高级社偿还。
社员私有的中型农具,采取自用或公用的办法。小型农具则由社员自用自修。
④树木:社员私有的成片林木和影响农作物生长的树木以及果园,一律折价归社。
⑤社员私有的大型副业用具折价归社。
高级社成立后,干梅高级社充分利用崔家峡,扩大了灌溉面积。原来6个社共有新式农具30多架,现在已增加到120多架。同时,合作社的手工业组密切配合生产打制铁铣,制造送粪车等。高级社与供销社、信用社建立了密切的联系,签订了各种合同。
由于土地报酬的取消,社员的劳动报酬有所增加。初级社时,工分低,一天只能得3—4工分,最强的劳动力一年仅得100个工分,妇女只有65个工分。但高级社中一个强劳力一年可得250—300工分。
1957年6月,高级社实行了“三包(包工、包产、包财务)一奖”制度,划定固定耕作区,订出单位面积投入劳动力的数量和单位面积的产量计划,把权力下放到各生产队,加强队的计划性和队长的责任感。对超产队给予奖励,减产队扣其工分。实行“三包一奖”制后,各队开展了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把生产推向了高潮。
(四)关于寺产问题
根据党的民族政策的规定,在合作化运动中,对清真寺占有的土地未动,而是由社租种。如干梅社,租人土地395.25亩,每年交租12844斤(一年以380斤算,可供33人吃一年)。
(五)农业合作化根本改变了保安族地区贫困和落后的面貌
由于合作社采用了新的耕作技术,广泛使用新式农具,合理组织生产,产量大大增加。1957年获得了农业大丰收,社员生活显著提高,如高李社每人平均分得粮食545斤。团结社每人平均分得粮食500多斤。干梅、大墩社每人平均分得粮食450斤。又如高李社,原有贫农109户,上升到下中农的占42.2%,上升到上中农的占36.8%,下中农上升到富裕中农的占44.3%。
十五、解放后大河家地区小学教育状况调查
大墩小学
(1)为发展教育事业,政府历年拨款数:
1953年130元新制课桌15套
1955年180元新制课桌10套
1957年150元新制课桌41套
(2)学生人数:
1952年建校32名
1953年44名
1954年44名
1955年66名
1956年98名
1957年98名
1958年284名
1959年284名
(3)目前有老师6名
(4)历届毕业生人数:
1956年初小毕业生(四年级)7名,占本年级学生总数的100%。
1957年初小毕业生16名,占本年级学生总数的88.33%。
1958年初小毕业生20名,占本年级学生总数的100%。
上述毕业生全部升入高小,其中4名入西北民族学院预科学习。
(5)学生中团员和少先队队员的发展情况:
①少先队:
1956年建队60人
1957年60人
1958年80人
1959年3月150人
②共青团员:
1959年建立团支部,元月至3月计11人,占适龄青年学生总数的13%。
干梅完全小学
(1)政府历年拨款数:
1953年720元
1956年600元
1958年550元
(2)学生人数:
1950年35人
1951年84人
1952年84人
1953年106人
1954年100人
1955年125人
1956年136人
1957年246人
1958年至1959年3月380人
(3)现有老师10人。
(4)历届毕业生人数:
1953年初小毕业生(四年级)4名,占毕业班人数的100%。
1954年初小毕业生19名,占毕业班人数的86%。
1955年初小毕业生11名,占毕业班人数的100%。
1956年初小毕业生12名,占毕业班人数的100%。
1957年初小毕业生19名,占毕业班人数的95%。
(5)学生中团员和少先队队员发展情况:
1956年团员2名
少先队55名
1957年团员13名
少先队105名
1958年团员13名
少先队154名
1959年3月团员23名,占适龄青年学生的12.7%。
少先队员154名,占适龄学生的77%。
高赵家民办初小
(1)历年学生人数:
1956年建校45人
1957年85人
1958年163人
1959年3月185人
(2)现有老师3人(党员1人,团员1人)。
(3)学生中团员和少先队队员的人数:
到1959年3月有队员45人;
团员3人(老师1人,学生2人);
党员1人(老师)。
保安族历史纪年
唐—北宋
874—997年唐乾符元年一宋至道三年
萨曼王朝时期,信仰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波斯人进人中亚经商贸易。随之,伊斯兰教逐渐深入这一地区,葱岭西回鹘和喀什噶尔一带的葛逻禄人改信伊斯兰教。
998—1217年成平元年—嘉定十年
塞尔柱突厥人从中亚草原南下到达锡尔河一带,接受了伊斯兰教,并经过扩张,建立了塞尔柱帝国。期间,塞尔柱突厥人融合了阿姆河、锡尔河流域的粟特、花剌子模、巴克特立亚、安息等土著民族及阿拉伯人、波斯人,逐渐形成一个新的民族——撒尔塔族,花剌子模为其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1218年嘉定十一年成吉思汗十三年
是年在中国北方拥有庞大军事势力的成吉思汗派往西域进行贸易的商队,在花剌子模被守将攻杀,引起蒙古军队发动第一次西征。由此开始了中亚西亚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族色目人东迁中国的历史。
1219年嘉定十二年成吉思汗十四年
是年成吉思汗亲率蒙古军队进行第一次西征。他们越阿剌山岭出征花剌子模,主要目的是征服撒尔塔人。在攻打花剌子模的过程中,蒙古军队消耗很大,兵源不足,每攻陷一城,则强征当地壮丁,编为签军,并派蒙古将官统领监督作战。同时,大量征集工匠、技艺人在蒙古军队服役或送往后方。蒙古军队攻陷花剌子模国讹答刺、毡的、费尔客忒、忽毡、不花刺、撒马尔罕、玉龙、杰赤等著名的城市后,曾有八万工匠被送往东方。这些人被称为“色目人”。
1225年宝庆一年成吉思汗二十年
是年成吉思汗征撒尔塔兀勒百姓凡七年后,携带大量战利品率领蒙古人和强征入军的撒尔塔组成的庞大军团回师中国北方,再次进攻西夏。
1226年宝庆二年成吉思汗二十一年
是年成吉思汗率领八万军队攻打西夏,夏主父遵琐死,蒙古军队占领西夏甘、肃(今甘肃张掖、酒泉)等州。
1227年宝庆三年成吉思汗二十二年
一月成吉思汗留兵攻西夏王城,自率师渡黄河攻积石州。
二月蒙古军破临洮府。
三月蒙古军破洮州(今临潭一带)、河州(临夏一带)、西宁。当时,吐蕃在这些地方拥有强大势力,蒙古人占领这些地方后,分别派遣军队驻守。蒙古人留在这一带的军队中,有很多探马赤军,他们中大量的是从中亚签发来的包括撒尔塔人在内的信仰伊斯兰斯的各种色目人,大部分是士兵和工匠。同仁(今青海省黄南州府所在,当时归河州管辖)保安堡是其中一个主要的蒙古驻军之地,由签军撒尔塔人屯守,他们的营地主要在保安城和下庄,下庄长时间被称作撒尔塔。
1247年淳祜七年贵由汗二年
是年西藏首领萨班同蒙古太子阔端举行凉州会谈,西藏正式归入元朝版图,蒙古军在西藏地区的往来随之频繁起来,同仁保安成为兵家过往的交通要道。
1251年淳祐十年蒙哥汗元年
是年蒙哥汗即位后,为了进一步控制西北,曾命忽必烈派兵进驻熙(今临洮)、河(今临夏)。
1253年宝祜元年蒙哥汗三年
是年忽必烈奉命征大理,从临洮、河州入川南进,土默特达尔吾部在作格浪(包括同仁)设驿站、马场。
1254年宝祜二年蒙哥汗四年
是年蒙古人在藏族地区普遍设置驿站、哨所、军站,派驻军队,同仁始设保安营。
1271年咸淳七年至元八年
是年蒙古军在占领区域内,建立社的制度,五十家为一社,设社长一人,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保安地区社组织只管农户,色目人组成的探马赤军担负防守责任。
1273年咸淳九年至元十年是年蒙古命各地蒙古、探马赤军“随处入社,与编民等”;而入社后的蒙古、色目人仍属元代军户,但他们可以娶妻生子,成家立业,开始转化为具有军人身份的农户,可以在当地长期定居下来。根据这个规定,保安探马赤军中的色目人士兵和工匠就近“编户入社”,其中一部分为“营务人”,一部分成为当地最早的穆斯林农耕居民。他们长期在蒙古军营生活,使用蒙古语。
1279年至元十六年
二月宋元海军在厓山与蒙古军队决战,宋军大败,陆秀夫负幼帝禺投海死,宋亡。元禁汉人持兵器,出征所持器械,还即交于官库。同仁保安,亦由蒙古色目执掌防卫。
1322年至治二年
是年元政府诏令免蒙古、色目屯戍户银税。
1325年泰定二年
是年以乞刺失思八班藏卜为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兼管朵思麻等官军达鲁花赤。
1337年至元三年
是年元政府诏令省、院、台、部、宣慰司、廉访司及部府幕官之长,均用蒙古、色目人。禁汉人、南人执兵器;有马者缴官,禁止汉人习学蒙古、色目文字。
1367年至正二十七年
是年朱元璋以徐达为大将军,常遇春为副将军,北上灭元。
明
1368年洪武元年
正月元亡明立。朱元璋即皇帝位。
十二月诏征贤才,蒙古、色目人有才能者,亦加录用。
1370年洪武三年
是年明“征虏”大将军徐达在甘肃定西击败元河南王扩廓帖木儿,命副将军邓愈于五月攻占河州,元吐蕃等处宣慰使何锁南普和镇西武靖王卜纳剌降明,邓愈即率兵占领积石关、循化、同仁等地,保安一带蒙古、色目人归顺明朝,仍操持兵务。
1371年洪武四年
正月设河州卫。
十一月将元置必里万户府改为必里万户所,辖治今黄南地区,同仁其中。
是年保安城的西山(即铁城山)上建立保安堡,派兵驻守。当时在同仁,落户立业的蒙古人、色目人很多,为了巩固明统治,明政府启用蒙藏、色目人上层协同管理治安,保安地方设置保安站、堡(操守所),保安堡的营伍人多数为蒙古人,色目人,一部分是从河州等地征调的屯田戍边的军士。
1372年洪武五年
是年洮州、河州等地设茶马司,以茶马互市。这项措施促进了保安一带的商业。
保安城部分色目人从操守所游离出来从事手工铁制业。
1375年洪武八年
正月元贵德州吐蕃宣慰司改置为归德守御千户所,直隶陕西行都司,辖今同仁、尖扎等地区。
1397年洪武三十年
是年因私茶出境,市马日少,明廷下诏河州、临洮设出入吐蕃之关口,巡禁私茶出境。——改秦州茶马司为西宁茶马司,迁其治所于西宁。同仁一带加强私茶管制,保安堡亦承担巡禁之责,守堡人数并有增加。
1574年万历二年
是年扩建保安堡。扩建后的保安城墙684丈,东西城墙各124丈,南北城墙各118丈,高2.5丈,厚2丈,收顶1丈,东西设有城门,东门设一瓮城,由四寨子各筑城墙一面。
1588年明万历十六年年
是年蒙古火落赤部渡河而南,进入捏贡川(今青海同仁县及甘肃夏河县一带)。
1619年万历四十七年
是年同仁保安城,置都指挥,隶属河州卫,管理保安十二族。设保安营,戍守保安城,警卫铁城山。保安营的营伍人居保安城下庄(撒尔塔)、尕撒尔一带,一部操兵务,一部从事农耕、畜牧或工匠、经商。由于相同的信仰(伊斯兰教)、相同的语言(保安语),他们自称为“保安人”,周围的藏民和汉民也称他们为保安人。各坊头的头人成为保安人的上层,由他们联系着保安城、下庄(撒尔塔)、尕撒尔这三个地方的保安人,他们逐渐形成一个独立的群体。
清
1644年清顺治元年
是年清军入关,明亡清立。清袭明制,同仁保安仍属河州卫辖治。
1645年顺治二年
是年清廷令洮州、河州、西宁仍依明制召商茶以易藏马,酌量价值,两得其平,保安城为茶马交易点。
1725年雍正三年
是年河州边外地保安、起台(今循化)两堡划归河州同知管辖。
1728年雍正六年
十二月保安守御所官兵与循化撒拉人联系发动事变,未成,士兵解散。
1729年雍正七年
是年保安守御所从河州等地招兵200名守防。
1730年雍正八年
是年保安四屯屯民按亩起科征粮。
1732年雍正十年
是年保安守御所改设为保安营,属河州镇,营内设都司一、把总二、经制外委把总二、额外外委二、兵500名、马50匹,巡防地9处。
1762年乾隆二十七年
是年移河州同知于循化,设循化厅,隶兰州府。保安堡属循化厅管辖。
1765年乾隆三十年
是年保安增设营制,改属循化厅,改都指挥为都司,陆续招募河州一带回汉兵丁驻防,其中大部融为保安人。
1781年乾隆四十六年
是年属河州管辖的循化厅(今青海循化县)伊斯兰教新教(哲赫忍耶)与老教(花寺门宦)发生教争。伊斯兰教新教开始传入同仁。
1859年咸丰九年
是年循化地区发生动乱,在其影响下,清廷通过支持喇嘛教上层加强保安地区的统治。隆务寺寺主夏日仓和襄佐下命令,要求与藏族不同习俗的人要入乡随俗,遵从藏族习惯。一些汉族人和土族人改信喇嘛教,信奉伊斯兰教的保安城、下庄(撒尔塔)、尕撒尔的保安人不服从隆务寺命令,致保安人与当地藏、土族间产生矛盾。
1861年咸丰十一年
7月青海循化撒拉人马尕三率众起义,与撒拉人有来往的保安人受到压力。此时,保安城的保安人与尕四东的土族人因水渠问题发生械斗。保安头人舍力布、力保山尕、夷拉西、尕拉孜等商定迁走时,尕四东土族人联络藏族玛巴部落、尕寨东部落、五坊头部落包围了保安城,藏族郎加部落的红布安吉哇、阿克华里旦、阿克力等率众接应保安城北城水洞逃脱的部分保安人,并与下庄出逃的保安人一起护送翻过多曼尔山,通过郎加部落地界,至尕楞口以东,进入循化,被当地撒拉族人安置在城西上四工一带务农。
1863年同治二年
是年居住在隆务河两岸的尕撒尔的保安人在保安城和下庄(撒尔塔)的保安人迁走后,感到孤单。在征得大河家回族上层人士的同意的情况下,头人马牙拉、马三高、马六十等率领尕撒尔的保安人在土族哈仓那卡部落的护送下,舍弃家园,沿黄河迁至大河家,在大墩居住下来。
1864年同治三年
正月河州回族、东乡族、撒拉族联合反清围攻河州城,随后波及循化一带,为避动乱,循化的保安人在先居大河家的保安人联络下,沿黄河南岸东行,过积石关,全部迁到相对安定的积石关大河家地区,住到与大墩相邻的梅坡、干河滩一带。原保安城的妥加人住梅坡,下庄(撒尔塔)的住干河滩,下庄尕马家的到癿藏的甘藏沟、麻巴、旧城落脚,不久又被当地头人安置于柳沟的尕集、斜套和刘集的高赵李家居住。大墩、梅坡、干河滩沿习称为“保安三庄”。
3月河州回族、东乡族和撒拉族等反清军推大河家中心寺阿訇马占鳌(回族)为统帅,在马占鳌指挥下攻克河州城。保安人参加临夏各族人民反清斗争。
1866年同治五年
是年河州大旱,斗麦千钱,人相食,饿莩载道,西乡亦然,保安人部分外流。
1882年光绪八年
是年兰州府、河州总镇、西宁循化厅联合在积石关立《积石关禁伐林木告示碑》,以解决循化撒拉人与大河家保安人在积石山砍伐柴木中发生的纠纷。
1893年光绪十九年
是年陕甘总督左宗棠饬兰州巡抚在积石关立《革除关弊告示碑》,纠正以往过关收费的弊端,以此保护保安人的往来生产与经商。
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
是年撒拉人反清人积石关门,保安人进行劝阻,保护当地汉民免遭无辜杀戮。
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
是年董福祥、马安良等以“勾结撒拉造反”为名,在保安地区无故镇压保安群众,石原村等汉民群起具结保证,以理力争保安人与撒拉事件无关,保护了保安人。
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
是年保安人参加马福禄统领的甘肃军队抗击“八国联军”战斗,在北京正阳门之战中,保安族将士马尕豆、马邦吾等10人为国捐身区。
1911年宣统三年
7月马安良出资建成大河家清真大寺,保安人多在该寺礼拜。
中华民国
1912年民国元年
1月1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成立。
1915年民国四年
是年积石山县刘集高赵家村保安人马伊海牙(道号阿赞美坚赞美)始创高赵家门宦,属伊斯兰教嗄得忍耶学派,信徒主要有保安人、撒拉人。
1919年民国八年
是年高赵家村的马伊海牙同30多户保安人因受当地恶势力压迫,举家迁青海贵德的苜蓿沟居住,1922年(民国十一年)迁返原籍,住干河滩、高赵家、李家、梅坡等村。
1928年民国十七年
4月30日国民党26师师长、凉州镇守使马廷劾派军队包围保安人村庄高赵家和干河滩,拘捕高赵家门宦创始人马伊海牙等15人,逼其放弃高赵家门宦,因拒绝不从,马伊海牙等4人被害,马伊海牙时年42岁。马伊海牙的好友和传教助手王阿布都继任高赵家门宦的第二任传教人。
5月6日马仲英在导河(今临夏)起事。马仲英率部先后于5月10日、6月27日、8月11日三围河州城(今临夏市)均未破。马仲英三围河州失败后退往西乡。国民党军刘郁芬先后派回绅喇世俊、军长马鸿宾等数次与马仲英谈判,斡旋40余日无结果,遂派吉鸿昌、安树德等部进剿,攻占大河家。
6月保安族商队“藏客”马三十六、马全成、马胡录等10多人第一次经西藏去印度经商。
7月在保安人聚居的梅坡村建干梅小学。
1929年民国十八年
10月20日高赵家门宦第二代传人王阿不都被马步芳派兵杀害于循化,时年32岁。后由其姑母马桃花继任高赵家门宦第三代传人,在她掌教期间,该门宦有较大发展。
1930年民国十九年
3月高赵李家村的保安人进行反抗“八大家”地主霸占水渠的斗争,取得胜利。
1934年民国二十三年
是年国民党政府在大河家保安三庄推行保甲制度,保安人进一步受到压迫。
1936年民国二十五年
6月国民党甘肃省政府在临夏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任马铭骥(保安人,大河家干河滩村)为临夏保安副司令(专员兼保安司令为马为良)。
1940年民国二十九年
是年建高李小学。
1943年民国三十二年
9月大墩村的保安人不畏强暴进行了反抗“八大家”强占林地的斗争。
1944年民国三十三年
6月刘集高李村保安人马世恭入贵州黄埔军校分校第19期炮科学习,时值日本入侵贵州,他在国民党爱国将领率领下参加贵州独山县抗击日本侵略军的战斗。
1947年民国三十六年
是年干河滩村保安农民进行反抗“八大家”地主破坏水渠的斗争。
1949年民国三十八年
2月大河家保安三庄人民为抗缴兵、马税款,同国民党马步芳军队进行斗争。
3月高赵家门宦第三代传教人马桃花亡故,马伊海牙之子马海子尔的妻子马尕以舍继任高赵家门宦第四代传教人。
5月马步芳代理西北军政长官,疯狂进行扩军抓壮丁,大河家保安人中多人被抓去当兵。
8月23日马全钦派其弟马介钦等7人为信使及随从赴临夏,在“东公馆”晋见王震司令员,递交了马全钦给王震将军的亲笔信,信的大意是欢迎解放军解放大河家。王震司令员对马全钦的深明大义给予很高的评价。
8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62军进驻大河家,保安人聚居区得到解放,保安人民敲锣打鼓,烧水送茶,拉着披红的羊,以万分兴奋的心情迎接了解放大西北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军尊重保安人民的风俗习惯,帮百姓干活,秋毫无犯。解放军王震兵团集结大河家时,大墩村保安族青年马正云,干河滩村保安族青年马如麒、马福元、马如麟、马云山等帮助解放军收面粉、寻船只、扎羊皮筏、作向导,支援解放军过黄河,挺进青海。9月20日马正云被吸收参加革命工作,分配临夏县工商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根据统计,此时全省保安族人口为4356人。
10月10日大河家地区的保安族人民推选出本民族的15名代表,参加了和平区(大河家地区)的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会上成立了区人民政府。保安三庄和回、汉、撒拉族杂居的大河家、四堡子等村,联合成立了大河家乡人民政府。有40余名保安族积极分子,分别担任行政村正副主任和村长。
11月14日毛泽东致电彭德怀及西北局,指出:“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行的。”西北局指示临夏地区大量吸收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据此,党和政府选拔了一批保安族青年加以重点培养,并吸收一些保安族上层人士参加政权建设。
11月18日保安族代表参加临夏县第一届各族各界代表会议,讨论贯彻民族政策,减租减息,剿匪肃特,恢复生产,兴办教育等事项。
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区、县、省三级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规定:“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的区域选择。”
12月20日保安三庄进行群众集会,认真讨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问题。
1950年
1月9日临夏分区培养吸收百余名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工作,其中保安族6名。
4月25日大河家、吹麻滩、居集、癿藏等地的2.7万多群众集会听取赴朝慰问团的报告。会后,各族人民掀起捐献飞机、大炮的高潮,捐献12370.04万元(含临夏县,旧人民币)折合飞机一架,并被命名为“临夏县各族各界团结号”。
5月10日甘藏沟保安族民兵中队长马六十三为抢救群众,在与土匪作战中壮烈牺牲,时年26岁。中共临夏县委根据马六十三生前的遗愿,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临夏县人民政府决定,追认他为革命烈士。
6月大墩建立了包括关门、郭家、长林驿、阴家山岭、麻池、麻池沟等7个自然村的农会组织,接着梅坡、周刘家、高赵李家村、干河滩等保安人聚居的保安三庄成立了农会组织。
1951年
4月临夏州委选送马正云人中央民族学院军政干部训练班学习。
5月临夏县土改工作组在大河家保安三庄进行土改前的宣传动员工作。
6月30日临夏专署第一届民族事务委员会组成,马如良(保安族,大河家大墩村人)被推举为委员。
8月初中央、州、县干部组成的土地改革工作团,到达大河家保安三庄,在召开的农会会员和群众大会上详细讲解了土改和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政策和道理,以及“坚决地依靠贫雇农,牢固地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政策方针。土改中组织起积极分子为骨干的贫雇农协会,吸收中农参加,依靠他们开展划成份,没收和分配土地财物等。土改中,按中央西北局指示,严格执行民族宗教政策,对清真寺、拱北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处理做出照顾优待规定,因而获得民族宗教上层的拥护,到翌年4月土改顺利完成。保安三庄2299名无地或少地的贫苦农民分得了1700多亩土地及其他生产、生活资料,其中贫雇农381户,由原来的1369亩土地,增长为2699亩,另外还废除了近10万元的高利贷债务。
8月6日西北军政委员会民政部批准,成立临夏县保安族自治区。
8月20日西北民族学院举行开学典礼。开学典礼上,中共中央西北局统战部长兼西北民族学院院长汪锋作重要讲话,副院长张宣主持开学典礼。干河滩村的马如麒、马福元、马如麟、马克武、马克文、马国正、马福禄、马如海、马延福、马世英、马福祥、韩文秀;高李村的马文斌、马国祥、马学义、马世华、马毓麟、马效贤、马国民、马玉兰(女)、马世铭;大墩、梅坡村的马英魁、马云山、陕进忠、丁福海、马俊、马如祥;肖家村的马成俊、马成魁以及阳哇村马成福等30多名保安族青年分别招进预科、短期培训班,专科、本科及文化班学习。
1952年
3月25日政务院正式批复保安族为一个单一的民族,命名为“保安族”。从此,保安族成为祖国大家庭一个正式成员。
3月2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和保安族人民的愿望,成立了保安族自治乡,全乡由大墩、梅坡、干河滩、崖头、高赵李家等5个行政村、18个自然村组成,共858户人,其中保安族644户。是日,在梅坡村召开了保安族自治乡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65名代表中,保安族代表52名,占代表总数的80%;选出的乡政府11名委员中保安族9名,选举马如良为乡政府主席,周尚文为副主席。
4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批准,设立临夏县大河家回保撒土自治区。
4月在群众集资和国家帮助下,大河家、大墩、梅坡、干河滩等村建立了供销社和信用社,帮助保安族农民解决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
6月7日循化民兵武装封锁积石山林牧区,不让关内群众进山,关内群众也在积石关布置岗哨阻止孟达群众售粮柴,形成对立局面。
7月10日临夏、循化互派领导干部在关门村会晤、协商,达成积石关省界间山林归属协议。此协议经西北农林局批准,临夏大河家与循化孟达的历史纠纷得以解决。
7月建立大墩小学。
8月刘集和大河家两乡修通了自高赵李家到韩陕家15公里长的刘集河渠,制定了水规,增修韩陕家渠、关门渠、梅坡渠,扩大有效灌溉面积1000亩。
9月30日马正云随中央民族学院军政干部培训班毕业班全体学员在中南海怀仁堂受到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彭真等中央领导人接见。马正云毕业后分配到临夏专员公署民政科工作,不久提为副科长(副县级)(科长贾树德)。
1953年
3月党中央发布《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保安三庄开始互助合作运动。
4月保安族自治乡完成土地改革复查工作,纠正了工作中的偏差和失误。复查证明,土地改革使保安族地区的农业生产有了迅速的增长。保安族乡粮食总产量由1948年的1313180斤增至1952年的1690321斤,增长20%;共开垦荒地700余亩,耕地面积扩大到10600多亩,粮食亩产166斤;牲畜由415头增加到850头,增长一倍;房屋由7477间,增加到7897间,植树21500株。
6月保安族自治乡干河滩村保安腰刀名匠冶善家宝继承保安腰刀的传统工艺,创制“鱼刀”,使保安腰刀增添了新产品,在保安三庄有“制作鱼刀善家宝最好”之誉。
7月1日甘肃省第一次人口普查,全省已识别少数民族成分有17个,共963161人,占全省总人口11349434人的8.48%。其中,保安族4949人。
1954年
2月保安族地区成立了13个常年互助组,组织起来的农户占保安族乡总户数的39.1%,其中赵高李家村4个,干河滩3个,梅坡村4个,大墩村2个,各组均由7至15户组成。
4月2日成立了大河家回族保安族撒拉族土族联合自治区,这是一个多民族联合的自治机构,下辖包括保安族自治乡在内的10个乡,30个行政村,90个自然村,共有保安、回、撒拉、土等9个民族的24649人。
7月临夏县县级单位中,保安族干部17人,各区区长中保安族干部2人。
8月中共临夏州委任马正云为临夏县副县长。
10月政府投资7500余元,修建了长达2.4公里的保安三庄渠,使2700余亩土地得到灌溉。
12月马福元任甘肃省民政厅副科长(副县级)。
1955年
3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大河家回保撒土自治区,保留大河家保安族自治乡,改名为大河家保安族乡。
5月1日马如麒参加由汉、回、藏、蒙古、哈萨克、裕固、东乡、保安等8个民族的青年组成的甘肃省各族青年参观团,赴京参观。
5月6日临夏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韩集召开,选举马正云为副县长(县长马彦良)。
10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保安三庄开始由互助组转合作社。到1956年初,建立了18个初级合作社,保安族乡实现合作化。
1956年
6月9日马全德(保安族,大河家乡大墩村人)当选出席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
6月23日甘肃省委第54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建立临夏回族自治州的方案》。临夏专区共有当地少数民族干部3092人,占干部总数40%,其中保安族干部46名。
7月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第五工作队保安语调查组,选择临夏县大河家乡大墩村、干河滩村和青海省同仁县的下庄村作为重点,进行两个月保安语的调查,调查后提出调查报告。马克文、马如麟参加了调查工作。
9月11日省上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民族乡若干问题的指示》,通知保安族自治乡改为保安民族乡。
9月20日保安民族乡开展了转社并社、活动。到1957年初,全乡原有的18个初级社并成大墩、干梅、团结、高李4个高级社,有农户1198户,耕地133665亩。
9月临夏县水利建设中保安三庄增加了10多条支渠,使灌溉面积扩大到51300余亩。
10月1日马正云、马如麒分别参加全国少数民族国庆观礼团和甘肃省少数民族参观团(团长水梓、副团长马培清)参加北京国庆观礼活动,在中南海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
10月5日临夏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马正云当选为副县长(县长马培基)。
11月13日召开临夏回族自治州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临夏回族自治州成立,大会作出《决议》,保留临夏县大河家回保撒土联合自治区及保安族民族乡。
11月23日政协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上韩振纲(保安族大河家乡大墩村人)当选为政协副主席(主席葛曼)。
1957年
4月15日韩家集至大河家公路正式通车。
8月临夏县韩家集至大河家电话线路架通,全长60多公里。
1958年
1月大河家黄河渡口架设钢丝绳渡船竣工通航,结束了“野船”摆渡的历史,改善了保安族人民聚居地交通状状况。
3月成立大河家人民公社。大河家保安族乡名目随之不存。
5月2日临夏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马正云当选为副县长(县长马培基)。
6月据省上有关部门统计,全省保安族干部60余名,其中,地级干部1名,县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5名;省人民代表1人,州人民代表7人,县人民代表10人;州人委委员1人,县人委委员2人;省政协委员1人,州政协委员2人,县政协委员5人。
7月临夏县人民政府先后拨款近万元,建成了大墩渠等水利工程。
9月20日临夏县个别地方发生武装叛乱,是日吹麻滩叛匪陈如山带领12人,去放哨民兵驻地石家村伪装查哨之名,企图抢夺枪支,先打死了放哨民兵马化龙,并抢走三八步枪一支。当时民兵队长韩福祥(保安族,柳沟乡袁家村人)闻讯持枪赶到门前,与匪徒展开激烈搏斗,身负重伤11处,最后以惊人的毅力将陈如山刺来的刀,用嘴紧紧咬住,陈见势不妙,弃刀逃跑。为表彰韩福祥对敌斗争的勇敢精神,1958年10月8日临夏县政法党组给他记一等功;1960年4月,韩福祥出席全国治安模范、民兵英雄大会,国家军事委员会授予“少数民族民兵英雄”称号,奖给半自动步枪1支,并光荣地接受了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9月甘肃省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在兰州成立。该调查组分赴回、藏、东乡、土、保安、裕固、撒拉、蒙古和哈萨克等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社会历史调查和编写民族简史、简志丛书的工作。保安族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由甘肃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临夏第一分组承担。调查组由中央有关部门、省民委、兰州大学的干部教师组成。保安族干部马克文、马如麟参加保安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
12月20日国务院决定撤销永靖临夏两县,将两县辖区划归临夏市,保安族地区随之划归临夏市管辖。
1959年
2月23日临夏文艺大汇演在东乡县锁南镇举行,参加演出的有回、汉、东乡、保安、撒拉5个民族的239名业余演员。
8月25日根据中央统战部部长汪锋口头指示,大河家人民公社改名为大河家保安族人民公社。
10月22日临夏州第一届代表大会召开,选举出席甘肃省第三届党代表大会代表,马全德当选为代表。
12月全区整修和扩大了保安三庄大小渠道,增加了灌溉面积。
1960年
12月马福元担任中共甘肃省委信访室秘书组副组长(正县级)。
1961年
11月根据中央和西北局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恢复了大河家清真寺。
12月15日恢复永靖、临夏两县建制,保安族地区重归临夏县管辖。
1962年
7月建干河滩小学。
12月国家给保安族群众发放生产生活补助费7万元。
1963年
3月18日政协临夏州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韩振纲当选为州政协副主席。
1964年
4月17日中共临夏州第二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马全德当选为出席中共甘肃省第四届代表大会代表。
7月1日进行第二次人口普查。全省有少数民族955396人,占全省总人口12630569人的7.56%,其中保安族5055人。
7月11日全省少数民族群众业余文艺观摩汇报演出在兰州举行。保安族演出节目花儿演唱:《保安族人民心向党》、《千朵牡丹一条根》、《毛主席说下的金子话》、《团结渠边歌声欢》、《幸福日子万年长》和舞蹈《快快收割》受到好评,并被推荐参加本年度全国少数民族群众业余艺术观摩演出。
11月马全德被选为出席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出席会议。
1965年
8月26日临夏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韩集召开,马福元当选为副县长(县长马培基)。
1966年
7月清同治年间建成,民国19年(1930年)修复的全木结构,工艺高超的大河家清真大寺被拆除。后由国家拨款补助重建。
9月30日马如麟在中央政法学校学习时参加少数民族国庆观礼。
1968年
2月甘肃省革命委会批准成立临夏县革命委员会,马福元任副主任(主任彭耀忠)。
1969年
8月保安三庄广泛开展农业学大寨,进行大规模的农业平田整地。
1971年
10月马金芳(女,保安族,大河家乡干河滩村人)任青海民和县委常委,担任此职至1980年。
1973年
6月10日马如麒任临夏回族自治州民政局局长。
11月13日大河家公社大墩大队第三生产队饲养员在饲养院内扔烟头火灾,烧毁房屋12间,饲草1.75万公斤。
1974年
7月王飞跃(保安族,大河家梅坡村人)出席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78年
2月马克苏米(女,保安族,大河家乡干河滩村人)出席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
12月25日中共临夏县第六次代表大会在临夏市城关镇召开,马福元被选为县委副书记(书记陈廷笏)。
12月31日中共和政县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马如麒为县委副书记(书记边世荣)。
1979年
1月3日和政县第八次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选举马如麒为县革委会主任。
2月22日临夏回族自治州通过文化考核,选拔回、保安、东乡、撒拉等4个民族的新干部90名,其中保安族20名。
3月14日中共临夏州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马如麒当选为中共临夏州第四届委员会候补委员。
3月23日政协临夏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韩振纲当选为副主席(主席贾书德)。
5月1日马如麟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五一”观礼团,在北京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
8月1日省革委会发出通知,重申回、东乡、保安、撒拉、哈萨克等民族尔德节放假和食品照顾供应的具体规定。
8月积石山县保安族歌手马黑娃(大河家大墩村人)出席全国少数民族民间歌手诗人座谈会。他在会上演唱的保安花儿《四化的大路哈要走哩》声音洪亮厚实,受到赞誉。
10月1日马如麒参加全国少数民族国庆观礼团,参加了北京的国庆活动,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
11月14日经州革命委员会批准,县革命委员会批复,成立临夏县保安族中学,校址设在原魁锋中学内,省上拨款22万元扩建,并决定刘集中学高中并入保安族中学。
1980年
1月20日据统计,全省有少数民族干部12558人,其中保安族有78人。
2月1日省政府李屺阳副省长同省教委、省民委有关负责人赴大河家地区考察民族教育。
2月4日临夏回族自治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马如麒当选为州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主任贾树德)。
2月11日州委决定马如麒为州人大党组副书记(书记贾书德)。
2月23日甘肃省伊斯兰教第二次代表会议上韩振刚被选为甘肃省伊斯兰教协会第二届委员会副主任(主任马重雍)。
2月马如麟担任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院长丁文祥)。
3月11日中共临夏州委转发省委通知,马如麒任州委副书记(书记马祖灵)。
3月保安族聚居的大河家地区全面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5月保安族民间歌手马木洒(刘集乡石家洼村人)赴北京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他演唱的保安花儿《冰冻三尺口子开》、《三大麻钱一骨朵蒜》、《人前头争一口气哩》等三首花儿音域辽阔,吐字清晰,格调清新健康,感情真挚纯朴,受到专家的高度评价和广大听众的热情欢迎。
6月14日国务院批准设立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下辖原临夏县癿藏区的癿藏、小关、中咀岭、居集、郭干、铺川、银川7个公社;吹麻滩区的吹麻滩、寨子沟、安集、胡林家、关家川、柳沟、石塬、刘集、大河家9个公社,共136个大队,1297个生产队,2.96万户16.44万人。
7月13日省委发出为成立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进行筹建工作的指示。
7月20日州上为加强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的筹建,决定选拔保安等民族的90名男女青年到州民族学校学习,毕业后全部分配自治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部门工作。
8月1日成立中国共产党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筹备委员会核心小组,辖16个人民公社党委,隶属中共临夏州委,组长马福元,副组长马如麟。
成立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筹备委员会,隶属临夏州人民政府,马福元任主任,马如麟、马正云任副主任。
8月11日中共临夏州委发出《关于建立州委政法小组的通知》,决定成立临夏州委政法小组,马如麒任组长。
9月1日甘肃省第一所保安族中学正式成立并开学上课,全校学生280人,其中保安、东乡、撒拉、回、土等少数民族学生占80%以上,19名教职工中少数民族15名。
10月15日中共临夏州委根据省委组字[1980]26号文件批复成立中共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工作委员会,马福元任工委书记,马如麟任副书记,中共积石山县筹委会核心小组停止其职能。
11月为了进一步了解保安族在青海的历史、生产、生活以及迁徙状况,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筹备委员会副主任马正云带领马少青(保安族,大河家乡大墩村人,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丁生智(保安族,大河家乡梅坡人,县人大办公室主任),以及保安族马世昌、马骥、马福全、马福禄等前往青海省同仁县进行调查研究,收集有关资料。
12月10日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第六次委员扩大会议上,马正云被增补为第六届省民委委员。
12月开始对全县包括保安族在内少数民族学生实行免学费、免书费的“双免”照顾。
1981年
5月20日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在吹麻滩召开,自治县筹委会副主任马如麟作筹备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选举马正云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主任妥文胜),选举马如麟为县长。
7月5日中共甘肃省委顾问杨植霖为庆祝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成立,题诗一首:“积石山前载酒行,高歌自治庆新生;花儿喜唱真平等,友爱相亲万古风。”
7月18日根据州政府批复,将大河家公社划分为大河家、四堡子两个公社,郭干公社划分为郭干、徐扈家两个公社。
9月30日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成立庆祝大会在吹麻滩中学操场隆重举行,三万各族人民载歌载舞欢庆自治县的成立。参加庆祝大会的有全国人大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代表沈遐熙,甘肃省代表团团长吴鸿宾,副团长黄正清、郑重远、沙里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所长牙含章。全国人大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甘肃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政协、省军区发贺信贺电,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省委统战部、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西北民族学院赠送锦旗。自治县成立大会由马福元主持,马如麟报告筹备经过。
10月1日为庆贺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成立,由《积石山》编辑组编辑的专刊《积石山》出版。
10月国家拨款5万元资助修复大河家清真大寺。
12月22日甘肃省民族学宗教学学会在兰州召开,讨论了保安族史。
1982年
6月中共临夏州委任马少青为中共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任此职至1983年3月。
6月广西、福建、湖北等21个省、市、自治区的商业供销部门负责人前往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看样、订销保安腰刀。
7月1日进行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国保安族人口9027人,甘肃省保安族人口8322人,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保安族人口8017人。
9月4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委《关于恢复禁猪少数民族古尔邦节放假等有关规定的报告》,规定尔德节和古尔邦节各放假一天,古尔邦节的肉、油副食供应同于尔德节。
9月积石山县刘集中学教师马成龙(保安族,大河家乡大墩村人)评为全国少数民族优秀教师。
10月8日县政府投资1.5万元,在大河家公社干河滩大队建立经济林基地。
12月上年11月开工民办公助兴建的“保安三庄”公路竣工通车,途经刘集肖家大庄、崔家、“保安三庄”(干河滩、梅坡、大墩)到大河家,全长13.73公里,州交通局投资10.07万元,省公路局投资0.9273元。
1983年
3月马少青当选为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并调任共青团甘肃省委副书记。
4月马如麒担任中国朝觐团副秘书长赴麦加朝觐,随团受沙特国王法赫特接见。
5月1日县政府决定,征用大河家公社干河滩大队第四生产队土地2.7亩,扩建干河滩小学。
6月1日省委书记李子奇、省长贾志杰来自治县视察工作,察看了大河家黄河渡口,并表示同意修建大河家黄河大桥。
6月3日政协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马世恭为副主席(主席马学良)。
6月10日县政协副主席马世恭出席北京黄埔军校同学会首次代表大会,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6月10日绽秀义(保安族,大河家梅坡人)创作的小说《麻巴拉过节》获甘肃省少数民族文学二等奖。
6月20日中共临夏州委发出《关于省委决定的临夏州领导班子名单的通知》,丁生才(保安族,大河家乡梅坡人)为州委常委,马如麒为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振纲为州政协副主席。
6月26日甘肃省民族问题丛书编委会会议在兰州举行。会议根据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编委会部署和我省具体情况,对《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概况》的编写和出版作出安排。
7月20日日本大清野公司和平观光团赴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参观了解保安腰刀的制作工艺及保安民族风情。
7月马世峰(保安族,刘集乡高李村人)担任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8月甘肃省青年联合会主席马少青当选为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六届委员会委员。
9月1日大河家乡大墩小学民办教师马福成(保安族,大河家乡梅坡村人)获甘肃省优秀班主任奖。翌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班主任,同年录用为公派教师。
9月12日中共临夏州委发出《关于州委部门领导班子配备通知》,丁生才任州委农村工作部部长。
9月19日马克文任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政法处副处长。
9月马子英(保安族,刘集乡高李村人)担任临夏州供销社副主任。
10月19日中共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第一届代表大会上选举马福元为县委书记,马如麟为副书记。
11月27日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二届一次人代会在吹麻滩召开,会议选举马正云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主任牛占祥);选举马如麟为县长。
12月全县完成人民公社改乡、生产大队改村民委员会、生产队改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村体制改革,大河家公社改为大河家乡,大墩、梅坡、于河滩改为村。
1984年
2月20日甘肃省第一次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兰州举行,团省委副书记马少青、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柳沟乡袁家村农民马麻乃(保安族)受到大会表彰。
2月马少青当选政协甘肃省第五届委员会委员。
3月甘肃省第四届青年联合会代表大会在兰州举行,会议选举马少青为省第四届青联主席。
5月高赵家门宦第四代掌教马尕以舍病逝,其子马耀武(保安族,刘集乡高李村人)主持教务。
8月20日甘肃省伊斯兰教第三次代表大会上,韩振纲被选举担任甘肃省伊斯兰教协会第三届委员会副主任(主任马重雍)。
8月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一,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保安族简史》,由《保安族简史》编写组编写,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大河家电力提灌工程建成。该工程为三级提水,扬程130米,总装机容量390千瓦,512程总投资11.6万元,有效和保灌面积0.135万亩。
9月甘肃省电影、广播部门在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拍摄保安族文化民俗纪录片。
12月12日中共甘肃省委甘任【1984】48号文件通知:马如麟任中共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县委书记,免去马福元中共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县委书记职务,省委提名马福元为州政协副主席。
12月据有关部门统计,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全县518名少数民族干部中,保安族干部91名,占全县少数民族干部的17.5%。
1985年
3月14日应日本外务省邀请,以胡锦涛为总团团长,马少青为分团团长的中国青年代表团到日本进行为期15天的访问。
4月30日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吹麻滩镇召开,会议选举马世仁(保安族,刘集乡高李村人)为县长。
11月10日共青团积石山县委书记马丽云(女,保安族,大河家乡干河滩村人)参加全国青联组织的由刘延东担任团长的中国青年友好访问团访问日本,在访问期间日本首相中曾根在东京会见代表团全体成员。
11月21日省政府投资开办大河家干梅小学四、五年级寄宿班。
1986年
2月儿童读物《祖国大家庭丛书》介绍保安族的《美丽的大河家》一书,由法兰、克英编著,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
4月20日甘肃省高校招生对少数民族和老区的考生实行照顾,具体办法是:对聚居在民族自治州、县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散居在全省各地的东乡、裕固、保安族考生报考用汉语授课的高等学校可降低两个分数段录取;对聚居在甘南藏族自治州及肃南、肃北、阿克塞、天祝、积石山、东乡等牧区、林区和山区县的藏、蒙古、哈萨克、土、撒拉、东乡、裕固、保安族考生可降低三个分数段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30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降低一个分数段录取;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族考生(从小学至高中毕业在当地就读八年以上的)可降低一个分数段择优录取。
7月3日甘肃省第二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评奖活动颁奖大会在兰州举行,马少青的小说《保安腰刀与蛋皮核桃》获甘肃民族文学创作二等奖;绽秀义的散文《柳叶绿了的时候》获甘肃民族文学创作二等奖。
7月29日中共积石山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编修《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志》,决定成立以县长马世仁任主任,董守信、牛占祥、杨春昌、安志旺、马如麒、马维良、鲁家宝任副主任的县志编纂委员会,并设立县志编辑部,任命丁生智为总编,马效周、谭得胜为副总编。
7月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被国务院列为重点扶持的贫困县。
8月青海师大教育学院副教授马世铭(保安族,刘集乡高李村人)与人合编的《新编中国革命史教程》一书出版。
9月20日省委书记李子奇、省政协副主席葛士英,在州委书记单得真、县委书记马如麟、县长马世仁陪同下,视察了大河家乡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1987年
2月2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将积石山县列为贫困县,给予特殊照顾。
3月2日政协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马世恭为县政协副主席(主席鲁克悌)。
3月3日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马正云为县人大副主任(主任牛占祥),马世仁为县长。
3月26日中共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马如麟担任县委书记,马世仁为县委常委。
6月23日政协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马如麒、马福元当选为政协临夏州六届委员会副主席(主席袁云)。
6月2,4日临夏回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马如麟当选为临夏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主任马玉海)。
8月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一、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裕固族东乡族保安族社会历史调查》一书由甘肃省编辑组编辑,甘肃民族出版社出版。
9月5日中共临夏州委任丁生才为中共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委副书记。
9月由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一、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概况》由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编写组编写,由甘肃民族出版社出版。
10月中国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丛书、民间故事集《保安族东乡族裕固族民问故事选》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该书由西北民族学院副教授郝苏民编辑,其中选收马少青、马瑞(保安族,大河家乡大墩村人)等整理的保安族民间故事11篇。
12月9日全国第二届少数民族声乐比赛中,保安族歌手马红莲获优秀奖。
12月《民族画报》刊载丁生智撰文并摄影的民族自治地方简介专栏文章和图片《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
1988年
1月20日团省委副书记马少青当选甘肃省第七届人大代表、第七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3月1日甘肃省第五届青年联合会代表大会在兰州举行,会议选举马少青为省第五届青联主席。
3月10日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通知,丁生才任中共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委书记。
3月临夏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如麟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3月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研究员马世忠先后参加中科院和新疆自治区的重大项目《荒漠绿洲农业生态系统结构功能与提高生产力途径》、《农田生态系统优化模式》、《塔里木河流域航空遥感调查资源的研究》、《渭干河灌区中低产土整治与综合开发》、《饲草饲料开发与发展农区养畜技术示范》、《种植耐盐植物提高盐碱土生产力》的研究中,因科研成果突出,被聘为中国科学院生态与地理研究所农业生态学高级工程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名优特产农产品开发中心教授,中国土壤学会会员。
4月25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作为先进集体受到表彰。
5月4日共青团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马少青出席会议,当选为团中央委员。
5月7日全国政协副主席杨静仁看望参加共青团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甘肃省代表团,副团长马少青汇报工作中,杨静仁询问积石山保安族的生产生活情况。
5月9日原甘肃省委书记现中共中央组织部长宋平看望出席共青团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甘肃代表,宋平同志向马少青询问保安族青年干部的成长情况。
6月4日马法土麦(保安族,刘集乡团结村人),出席全国第六次妇女代表大会。
8月15日马克文任甘肃省民委政治处正县级调研员。
8月16日黄河上游大河家多民族经济开发小区建立,小区区域为大河家、四堡子、刘集三个乡,130平方公里面积,总人口31453人。
9月9日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同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结成友谊县,双方将在农、牧、工商、运输、建筑等多方面进行合作。
9月29日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工作座谈会在兰州召开,省扶贫办、省民委、省乡镇企业局、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政策研究室、团省委、省财政厅等单位的主要领导同志参加会议,献计献策,会议由县委书记丁生才主持,县长马世仁汇报了自治县经济开发的设想。
10月15日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为提高保安族女孩入学率,在大河家梅坡小学办起女童班。
10月20日甘肃省伊斯兰教第四次代表大会上,韩振纲被选举担任甘肃省伊斯兰教协会第四届委员会副会长(名誉会长马重雍,会长马学海)。
11月9日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研究制订《黄河上游大河家多民族经济开发小区建设优惠政策》,吸引客商投资建设。
11月14日大河家黄河大桥竣工通车典礼隆重举行,古老的临津渡口终于天堑变通途,从此结束了甘、青两岸靠摆渡过河的历史。大桥于1985年11月28日开工建设,主桥跨度90米,全长161.22米,宽9米,为预应力混凝土“丁”型钢构桥。中央和省上投资450万元,省交通规划设计公路工程公司施工,为全省“七五”期间重点工程,县境内规模最大的桥梁,施工中成功地采用挂篮悬臂浇铸工艺,为全国首例。
11月28日中共甘肃省委、省人民政府召开的第二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兰州举行,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团省委副书记马少青、国营202厂职工医院儿科医师马延智(保安族)、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邮电局局长马占良(保安族,癿藏村人)受到表彰。
12月5日甘肃省青联五届一次全委会在兰州举行,会议选举马少青担任第五届省青联主席。
12月据统计,甘肃省全省共有保安族干部161人,其中地级干部5人,县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35人,专业技术人员47人。
1989年
2月由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甘肃省民族研究所编辑,王梓杞任主编的《甘肃少数民族》一书由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以《保安族》一章对保安族作了全面介绍。
3月马文义(保安族,刘集乡高赵家村人)任西北民族学院物理系副教授。
5月马少青著的民族知识丛书《保安族》由民族出版社出版,该书全面系统地介绍了保安族的历史现状。
11月陕成义(保安族,大河家乡梅坡村人)担任中共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
12月27日中共甘肃省委、省人民政府召开的全省高寒阴湿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兰州举行,会议确定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为全省扶贫攻坚的重点县。
12月马世仁调任临夏县县长。
1990年
2月5日中共临夏县第九次代表大会上,马世仁被选举担任县委副书记(书记侯成福)。
2月13日中共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在吹麻滩召开,大会选举丁生才为县委书记,陕成义为副书记。
临夏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马世仁担任县长。
2月18日政协积石山县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马世恭被选举担任县政协副主席(主席鲁家宝)。
2月23日积石山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马维翰(保安族,大河家乡高李村人)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主任马明文)、选举马文成(保安族大河家乡高李村人)为副县长(县长马福彦)。
4月27日甘肃省民委正县级调研员马克文因病去世,省民委按民族习惯殡葬,并召开追悼会,进行悼念。
7月1日进行第四次人口普查,握普查统计,全国保安族人口为12212人,甘肃省为11069人,占全国保安族人口的90.6%,占甘肃省总人口的0.05%,占甘肃省少数民族人口的0.6%,其中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的保安族人口10565人,分布情况:大河家乡4743人,刘集乡3218人,柳沟乡614人,四堡子乡508人,小关乡508人,吹麻滩乡507人,癿藏乡128人,石塬乡124人,关家川乡69人,胡林家乡49人,寨子沟乡38人,中咀岭乡25人,铺川乡13人,居集乡10人,徐扈家乡7人,郭干乡4人;散居在甘肃省各地州市保安族人口504人,其中临夏州320人,甘南州95人,兰州市51人,其余各地38人。从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到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保安族人口年均递增率为21.99%。
8月19日马少青在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上,当选第七届全国青联委员、常委。
马少明(保安族,大河家乡大墩人)当选七届全国青联委员。
9月16日中国作家协会、国家民委联合举办的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获奖作品颁奖会上,我省有6名少数民族作者的作品分别获奖,其中马少青的短篇小说《艾布的房子》获本届少数民族文学特别奖。
9月20日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保安族特有的民族工艺品——保安腰刀被定为十一届亚运会展销商品。
12月28日兰州少数民族文学会首届作品颁奖大会在省青年宫举举,马少青和郭正清合作创作的保安族历史歌舞剧《桑摩尔》获优秀作品奖。
12月30日据有关部门统计,全省少数民族干部23941人,保安族干部178名。
1991年
5月4日国家民委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祖国大家庭》节目中,甘肃省选送的《保安族》在中央台播出,加深了全国人民对保安民族的了解。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通过批准了《甘肃省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6月4日甘肃省少数民族作家协会成立大会在兰州举行,大会选举马少青为副会长(会长杨应忠)。
7月8日省计委主持论证会,通过大河家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这个电站的建成将极大促进保安族聚居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9月1日为了帮助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发展经济,省政府与兰州军区协商,由军民共同开发干河滩,省上下达治滩经费99万元。
9月12日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召开群众大会,热烈庆祝《甘肃省积石山县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颁布实施。
9月30日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数万名各族群众在吹麻滩体育场隆重集会,庆祝自治县成立10周年。全国人大民委、国家民委、省委、省政府发来贺电、贺词。甘肃省副省长穆永吉、省军区副政委杜华率领省代表团,中共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喇敏智率领州代表团参加庆祝大会。大会上,穆永吉代表省委、省顾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和省代表团,国家民委政法司副司长杨一星代表全国人大民委、国家民委,喇敏智代表州委、州政府分别致词祝贺。庆祝大会由县委书记丁生才主持,县长马福彦报告自治县10年发展成就。
10月1日参加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县庆活动的甘肃省副省长穆永吉、省军区副政委杜华、国家民委政治司副司长杨一星、中共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喇敏智及省州代表团全体团员赴大河家视察干河滩治理工程,并慰问参加治滩的解放军和各族群众。
11月9日马少青创作的散文《祖父》获甘肃省第二届敦煌青年文学奖。
1992年
1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县委书记丁生才参加了会议。
1月24日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在省州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筹资230万元,埋设管道57.5公里,建起一批人畜饮水工程,从而解决了4万多人和1.6万头大牲畜的饮水问题。
2月18日第三届中国艺术节在云南昆明举行,保安族代表队在开幕式上演出歌舞《红牡丹》,在剧场演出《浪尖上的保安人》,受到赞誉。
3月6日甘肃省第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马邦才(保安族,刘集乡高李村人)被选为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
7月马文义任西北民院物理系主任。
10月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兰州宁卧庄礼堂举行。大会表彰148个先进集体、266名先进个人,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72商行政管理局、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滩镇、省侨办副主任马少青、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邮电局局长马占良、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刀具厂厂长马吉(保安族,大河家乡干河滩人)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大会表彰。
12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省八届人大代表共536名,少数民族代表100名,保安族2名。
12月23日政协甘肃省第六届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政协甘肃省第七届委员会界别单位、委员名额,少数民族委员88名,保安族2名。
1993年
2月中共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在吹麻滩召开,大会选举马文成、陕成义为副书记(书记王占麟)。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决定任命马文成为代理县长。
3月20日政协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召开第四届委员会议,会议选举马世恭为县政协副主席(主席鲁逢贤)。
3月23日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吹麻滩召开,大会选举马维翰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文成为县长。
3月马文义担任政协甘肃省第七届委员会委员。
6月28日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先进个人特邀代表马丽云参加了会议,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李瑞环、朱镕基等同志在中南海会见了全体代表。
8月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编,杨应忠主编、王尚乾、马世峰、马国良、郭长乐、郭正清副主编的《甘肃少数民族地方》由甘肃民族出版社出版。该书以“保安族”和“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为题列专章全面系统地介绍了保安族和积石山县的发展状况。
马少青创作小说《艾布的房子》获甘肃省首届敦煌文艺奖。
12月13日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第六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马耀武被选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委员。
1994年
9月20日马子英调任临夏州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9月29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模范个人代表马克斌(保安族,大河家乡干河滩村党支部书记)受到大会表彰,并在国庆之夜登上天安门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
10月22日甘肃省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兰州举行,153个先进集体,272名先进个人受到大会表彰。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民政局、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大河家中心卫生院、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县长马文成受大会表彰。
11月省民族研究所副研究员马克勋著《保安族文学》由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
1995年
7月由马少青撰写解说词的大型民俗电视片《中国保安族》在香港卫视中文台播出,向国外宣传保安民族,产生重大影响。
1996年
2月25日应沙特阿拉伯王国的邀请,省侨办副主任马少青参加甘肃省副省长杨怀孝为团长的甘肃省代表团访问沙特阿拉伯王国。访问期间,沙特阿拉伯王国国王法赫特的弟弟萨达姆亲王在首都利雅得会见代表团部分成员。
3月原临夏州人大副主任、州政协副主席马如麒担任临夏王尚书墓园筹建委员会名誉会长,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民族团结,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5月9日原临夏州政协副主席马如麒被评为临夏州政协开展“五个一”活动先进个人。
10月6日韩振纲去世,享年83岁。他长期担任甘肃省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政协临夏州委员会副主席,为民族团结和宗教和顺作出了重要贡献。
1997年
3月4日临夏回族自治州政协换届选举中,马世仁当选为州政协副主席。
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保安族代表1名。
12月13日马香梅(女,保安族,大河家乡梅坡村人)被选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12月20日政协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鲁逢贤为县政协主席。
12月26日中共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在吹麻滩召开,选举陕成义、马文科(保安族,刘集乡崖头村人)为副书记(书记年仲华)。
12月29日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在吹麻滩召开,选举马忠伟(保安族,刘集乡高李村人)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主任韩积德);选举陕成义为县长,马丽云为副县长。
1998年
1月9日中共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委副书记马文科当选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当选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2月28日马香梅出席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月马文义担任政协甘肃省第八届委员会常委,政协全国第九届委员会委员。
9月甘肃省藏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马秉勋(保安族,夏河人)专著《嘉木样呼图克图世系》由甘肃民族出版社出版。
10月14日国家民委、甘肃省人民政府联合表彰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发展民族经济文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大河家乡人民政府、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县长陕成义分别荣获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称号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11月20日马少青调任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省宗教局副局长。
11月22日马世峰任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局巡视员。
12月马湘贤调任中共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县委书记。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志》由甘肃文化出版社出版。出版时的编委会名誉主任年仲华、主任陕成义、总编董克义。
1999年
5月31日日本东方语研究会广岛大学教育部佐藤畅志用日文翻译的《保安族民间故事》作为《东方语言文化丛书》第一卷在日本出版,其中收有保安族民间故事13篇。
6月保安族学者马世忠主编的《中国西部现代农牧业技术与发展》一书由新疆科技卫生出版社出版。
9月1日省民委副主任、省宗教局副局长马少青带领少数民族古籍工作调研组赴东乡族自治县和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调研,分别同两县领导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了编辑出版《东乡族文化形态与古籍文存》和《保安族文化形态与古籍文存》等两本书的计划。
9月17日马少青文学集《积石山的路》作为《甘肃省少数民族文学丛书》之一,由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
9月29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郭干小学代课教师马继梅(女,保安族,大河家乡梅坡村人)参加大会,并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是月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文史资料和学习委员会和政协临夏州委员会、政协积石山县委员会联合编辑的《中国保安族》由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马世仁和马文成、陕成义分别担任编委会副主任和编委。
10月中共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马文科参加省人大组织的甘肃省考察团赴日本考察劳动力市场及法制状况。
11月16日甘肃省伊斯兰教协会第六次代表大会在兰州召开,会议选举马耀武担任甘肃省伊斯兰教协会第六届委员会副会长。
12月6日马世峰被聘任为省参事室参事。
12月31日中共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在积石山隆重举行集会,热烈庆祝大河家黄河水电站建成发电。该水电站为中型无坝引水式电站,从1993年7月动工修建,历时6年,总投资7416万元,年发电量45953千瓦时,除满足全县工农业生产用电和群众用电外还可供应相邻地区。这座电站的建成,无论对于积石山县,还是对大河家地区保安族的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省民委副主任、省宗教局副局长马少青、原临夏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如麟、原州政协副主席马如麒,原州政协副主席马福元等参加庆祝活动。
12月《甘青特有民族文化形态研究》一书由民族出版社出版,该书由西北民族学院教授郝苏民担任主编,其中《保安族文化形态》一章由马少青撰写。
2000年
7月2日国家民委、云南省政府在云南举行的首届中国民族服装服饰博览会上展出保安族服装服饰17套,并由保安族代表队表演了保安族歌舞《保安腰刀》和保安族服装的表演节目,展现了保安族文化,受到大会很高的评价。
7月7日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在新建的尕虎林积石民族村举行首届保安族艺术节,展现了民族风采,推动了旅游业发展。
9月马秉勋所著《拉卜楞寺活佛世系》一书由甘肃民族出版社出版。
(马少青郭正清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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