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见闻录-赖沃德[1]早年的经历——对主人公自述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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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住地和选择我是肯塔基人,但根据出身我又是弗吉尼亚(注:肯塔基和弗吉尼亚是美国的两个州。)人。最初使我离开这片“古老领土”并移居到肯塔基的,竟是一只驴子!你瞪眼了,不过请耐心点,我随即会让你知道是怎么回事。我父亲属于弗吉尼亚的一个古老家族,他住在里士满(注:美国弗吉尼亚州首府。)。我母亲去世后他做了鳏夫,家务事让一个守旧的女管家操持,这样的女管家惯于在弗吉尼亚的有钱人家做事。她是个显要的人物,几乎并不比我父亲逊色,好象认为所有东西都是她的。事实上,她在经济上考虑得相当周到,开支非常小心谨慎,以致有时让我父亲恼怒了,他总是发誓说她那么小气,让他丢脸。她老戴着那枚标志在家政上可靠和权威的旧徽章,腰带上挂着一大串叮当响的钥匙。每顿餐的饭菜都由她安排,并且一盘盘菜全都要照她原始的匀称概念进行放置。晚上她履行自己的职责,既恭敬又自豪地摆出茶点,确实是个榜样。她伟大的愿望就是每样东西都要摆得整整齐齐,由她操持的家庭应该被当作家务管理优秀出色的楷模。假如出了什么差错,可怜的老芭芭拉便会往心里去,坐在自己房间里哭泣,直到《圣经》中的几章使她精神上减轻了不安,一切才又平静下来。实际上,遇到麻烦时她经常求助《圣经》。她随意把它打开,无论是其中的《哀歌》、《雅歌》还是《申命记》里对部落的粗略的记述,一章就是一章,像止痛的香膏一样抚慰着她的心灵。这就是我们仁慈的老管家芭芭拉,她注定要在无意中对我的命运产生最重要的影响。

    在我年少的时候——那时我还是个所谓的“令人失望的男孩”——附近有一位绅士,他极力提倡各种试验与改良;此刻他想到,引进一种骡子(注:公驴和母马杂交的无繁殖能力的后代。)会对公众大有好处,因此引入了3只公驴在邻近放养。而在那一带地方,人们除了纯种马什么也不关心!唉,先生!他们会考虑到自己的母马有了不恰当的婚配后,有失脸面,而他们所有的马群也都不光彩。整个这事成了街谈巷议和镇上的丑闻。那个要让四足动物进行合并(注:此处指生物种的混合过程。)的可敬的人,发现自己陷入让人扫兴的困境:于是他及时终止,把从事合并的学说彻底放弃,将自己的公驴也给放了,让它们在城镇的公地上自个找生路。它们常在那儿跑来跑去,过着一种闲散开心、无所事事的生活,成为当地最快乐的动物。

    碰巧我上学的路经过这片公地。我初次看见一只那样的动物时,它发出的叫声把我吓了一大跳。然而我很快不再惊恐了,我看见它有些像马;弗吉尼亚人对于各种马所具有的任何东西的喜爱占了上风,我决心要骑它。我因此去向一家杂货店求助,弄到一根用来系红糖的绳子,把它做成某种笼头。然后我召集起一些同学,我们把杰克(注:原文为Jack,首字母大写。小写即为公驴。)少爷在公地上赶来赶去,直至将它围到“蛇形栅栏”的一角。在费了一些力后,我们把马笼头套在它的嘴上,我骑了上去。它的后蹄猛地蹬一下,我从它头上翻下去,随即它跑掉了。不过我转眼站起身,追赶过去并抓住它,再次骑到它身上。在一次次跌倒之后,我不久学会了如何像驴皮一样紧紧贴在它背上,这样它就再也把我摔不开了。从那时起,杰克少爷和它的同伴们便开始四处奔跑,因为我们在课余时间和假日的下午都要骑它们。你可以肯定,男生们的这些驽马(注:累垮了的、劣性的或无用的马。)是决不会让脚下的草长起来的。它们很快变得十分精明,一看见某个男生撒腿就跑,我们追它们的时间通常比骑的时间长得多。

    星期天到了,我计划骑一匹这类长耳马作一次远游。我知道星期天上午会很需要这些驴,所以头天晚上先弄到一匹,把它牵回家,准备次日一早出发。可是晚上把它放在哪里呢?我不能把它放在马厩里。我们那个又老又黑的马夫乔治在那片领地里,就像芭芭拉在屋内一样独断专行,他会认为让一匹驴到马厩里去,马和他本人都不光彩。我想起了烟熏室,所有弗吉尼亚人的房子都附带有这样一间外屋,用来烟熏火腿和其他肉类。所以我找到钥匙,把杰克少爷关进去,锁好门,再将钥匙放回原处;之后我便上床睡觉,打算第2天在家人还没醒时早早把我的囚犯放出来。然而我因捉那匹驴弄得太劳累了,很快酣睡起来,天亮了也没能醒。

    女管家芭芭拉夫人却不是这样。她像往常一样,用她自己的话说,“没等鸡叫她已起床了,”开始忙碌着准备早餐。她首先去的地方是烟熏室。她刚一打开门,杰克少爷——它被关得厌烦了,很高兴就要从黑暗中出去——就大叫一声并冲出屋子。老芭芭拉倒了下去,那只动物从她身上踩过,冲向公地。可怜的芭芭拉!她从未见过驴,曾在《圣经》里读到这魔鬼就像咆哮的狮子一样四处乱跑,见到什么都要吞吃;她因此理所当然认为这就是别西卜(注:《圣经》中的鬼王。也喻指魔鬼。)。不久厨房里传来叫嚷声,仆人们冲到出事地点。老芭芭拉躺在那儿,一阵阵痉挛着。她刚恢复平静就又想到那个魔鬼,于是又痉挛起来,因为这个慈善的人非常迷信。

    倒霉的是在那些对叫嚷声引起注意的人当中,有一人就是我那个身材矮小、烦躁可恶、脾气乖戾的舅舅。他是个心神不安的人,早晨难以安安静静躺在床上,而必定会起得很早,为家务事操心。他毕竟只算半个舅舅,因为他娶了我父亲的妹妹(注:即姑父。)。不过凭借这种门第不相称的亲戚关系,他行使着大权,对所有的事情都要干涉,成了家中的害人虫。这个爱管闲事、好打听窥探的小个子男人不久查出此事的真情,千方百计发现了我是罪魁祸首,是我把驴锁在烟熏室里的。他不再继续调查,因为他是一个坏脾气的人,在他们这种人看来总是错在令人失望的男孩身上。他离开老芭芭拉,让她在想象中与魔鬼搏斗,自己朝我睡的房间走来;我仍然睡得很香,简直没梦想到闯下的祸,以及将要向我袭来的风暴。

    随即我被狠狠打醒了,万分惊异地一下起身,问为啥这样打我,得到的回答只是我谋杀了女管家。在我迷惑不解时舅舅继续打我,我抓起一根火棍自卫。就年龄看我是个壮实的男孩,而舅舅却是小个子男人,在肯塔基我们甚至不会称之为“个人”,只不过是“无用的家伙”。我因此很快得以让他谈一谈,了解到他们加罪于我的原委。我承认把驴子关进烟熏室的事,但并不承认谋杀了女管家。不久我发现老芭芭拉仍然活着,但继续由医生照看了几天。只要她一发脾气,舅舅就会找到我又打一顿。我向父亲求助,可他根本不帮我。我被视为“令人失望的男孩”,易于做出各种各样的坏事。所以不管怎么求助,他们都对我怀有偏见。

    我感到这一切刺痛了我的心。我挨了打,蒙受屈辱,申诉时又受到轻蔑。我没有了通常的好精神和好心情,由于对每个人都气愤,所以觉得每个人也都对我气愤。我受到种种约束和限制,突然产生了某种放荡不羁、四处游移的自由精神——我相信这精神根深蒂固存在于我身上,就像它存在于山鹑身上一样。“我要离开家,”我心想,“出去自谋生路。”当时人们狂热地向肯塔基迁移,而这在弗吉尼亚是十分普遍的,也许这刺激了我的想法。我曾听说那片地方有富于浪漫传奇的美景,有各种丰富的猎物;穿行于它那美好森林里、以狩猎为生的猎人们,过着奇妙的独立生活。我因此同样渴望去那儿,就像住在海港的男孩们渴望投身于充满神奇与冒险的海洋。

    过了一段时间老芭芭拉身心都已好转,人们向她说明了发生的事情。她渐渐相信自己遇见到的不是魔鬼。听说我由于她的缘故受到怎样粗暴的待遇时,这位好心的老人难过不已,她极力在我父亲面前替我说好话。父亲自己也注意到我举止上的变化,心想或许惩罚得过了头。所以他和我谈了谈,设法安慰我,可是太迟了。我坦率地告诉他自己的屈辱,以及我要离开家的决心。

    “你打算去哪里呢?”

    “肯塔基。”

    “肯塔基!唉,你在那儿谁也不认识。”

    “没关系:我可以很快结识一些人。”

    “你到那里后做啥?”

    “打猎!”

    父亲轻轻吹了一声长长的口哨,带着半严肃半诙谐的表情盯住我的脸。我才是个年龄不大的少年,谈说要独自去肯塔基当猎人,这似乎无疑是男孩子无用的废话。他简直没意识到我性格中具有的坚定意志,他那怀疑的微笑只是使我更下定了决心。我向他保证我说的话是当真的,我一定会在春天出发去肯塔基。

    时间一月又一月过去。父亲时时略为提及我俩之间说过的话,无疑是要试探我。我总是向他表示出同样严肃坚定的决心。他逐渐越来越直接地和我谈起这个问题,极力真诚而好意地劝阻我。我唯一的回答是:“我已下定了决心。”

    因此,一旦春天充分展现在眼前时,有一天我便在书房里找到父亲,告诉他我要出发去肯塔基了,是来向他告别的。他没有反对,因为他已经把劝告阻止的话都说尽了,大概以为最好让我任性一下,相信遇到一点挫折我不久就会回家。我向父亲要旅费。他走到一口箱子旁,取出一只长长的绿色丝织钱包,里面装得满满的;他把它放到桌上。这时我要求得到一匹马和一个佣人。

    “一匹马!”父亲嘲笑地说。“哎呀,你走不到一英里它就会飞奔起来,摔断你的脖子。至于佣人,你自己都照顾不好,远更不用说他了。(注:应指在吃穿问题上。)”

    “那我如何到那儿去呢?”

    “唉,我想你已经是个男人啦,可以步行去。”

    他开玩笑说着,没想到我会拿他的话当真。我在胆量方面极大地伤了自尊心,所以我把那袋钱装进衣兜,回到自己房间,用手帕系好三四件衬衫,在胸口里放了一把匕首,腰上别了两支手枪,觉得就像个全副武装的游侠骑士,为了冒险准备着去漫游世界。

    我姐姐(我只有一个)抱着我哭起来,恳求我留下。我非常紧张不安,但努力使自己恢复正常,并振作起来。我不愿让自己哭。最后我挣脱姐姐,走到门口。

    “你什么时候回来?”她问。

    “老天在上,在我成为一名肯塔基的议员以前决不回来。”我大声说。“我决意让人看到,我并不是家里最差劲的。”

    这便是我最初离开家时的情形。你会认为我是怎样一个幼稚的人,对于我要投身的世界了解得多么少。

    在进入宾夕法尼亚州之前,我不记得有任何重要的事发生。我在一家客栈停留了一下,以便吃点东西。正当我在里屋吃着时,无意中我听到酒吧间里有两个男人在猜测我是谁,干什么的。其中一个最后断定我是个逃跑的学徒,应该阻止,另一个表示同意。吃完东西后我付了钱,从后门走了出去,以免被那两个监视我的人挡住。然而我又不屑像个罪犯似的溜掉,于是又绕到了前门。一个男人走到前门口。他头上的帽子斜戴着,那自命不凡的样子激怒了我。

    “你要去哪里,年轻人?”他问。

    “这关你什么事!”我回答,相当粗暴。

    “对,不过有关的!你是从家里跑出来的,得说清楚才行。”

    他走上前来要抓我,我突然拔出手枪。“你再向前走一步我就开枪了!”

    他一下退回去,好像踩到了一条响尾蛇,他的帽子也随之掉了。

    “别管他!”他的同伴喊道。“他是个愚蠢疯狂的家伙,不知道自己在干啥。他会开枪的,这一点你不用怀疑。”

    对此他毋须任何警告,他甚至害怕把帽子捡起来。所以我继续上路了,再没有受到阻碍。然而,这事也对我产生了影响。晚上我害怕睡在房子里,唯恐被人挡下来。白天时我在房内吃饭,但晚上就转入某片林子或溪谷,生起一堆火,睡在它旁边。我认为这是真正的猎人的生活方式,希望自己能习惯。

    我终于到达了布朗斯维尔(注:美国得克萨斯州南部城市。),累得精疲力竭,境况糟糕——这你是可以料想到的,因为我“露营”了几个晚上。我到一些低级的旅店去住,但被拒绝。人们一时用怀疑的目光盯住我,然后说他们不接纳徒步旅行者。最后我壮起胆子去大旅店住。像其他人一样,老板似乎也不愿意让一个四处流浪的男孩住在他的屋檐下。不过他在找借口时被自己老婆打断了,她把他半推到一边。

    “你要去哪里,小家伙?”她问。

    “肯塔基。”

    “去那儿干什么?”

    “打猎。”

    她认认真真地打量了我一会儿。“你母亲还在世吗?”她最后问。

    “不,夫人:她已去世一些时间了。”

    “我就这么想嘛!”她热情地叫道。“我知道如果你母亲还在世,你就不会跑到这里来。”从那时起这位好心的女人待我就像母亲一样亲切。

    我在她店里住了几天,恢复着旅途的疲劳。在这儿我买了一支猎枪,每天练习瞄准,为过上猎人的生活作准备。待充分恢复体力后,我便告别了仁慈的老板和老板娘,重新上路了。

    在惠灵(注:美国西弗吉尼亚州西北部的一座城市。)我上了一只平底的家用船,它被专称为平底船,在当时是主河道里的一种运输工具。我们乘着这只方舟在俄亥俄河上漂流了两周。这条河仍然具有其所有的原始美。高大的树木还是那么浓密。森林悬垂在水边,时时有大片的藤从或竹丛等。这儿有各种大量的野生动物,我们听见它们冲过灌木丛,溅入水中。经常有鹿和熊游过河去,其余的动物会来到岸边盯着船经过。我拿着枪时刻保持警觉,可不知怎的猎物就是从不进入我的射程。时而我得到上岸的机会,在岸上试试我打猎的技术。我打松鼠和小鸟,甚至有野火鸡。可尽管我瞥见到鹿跳过树林,我却从来都无法好好地向它们射击一次。

    就这样我们乘坐平底船穿过了辛辛那提(注:俄亥俄州西南部城市。),现在它被称为“西部女王”,但当时它只有一片小木屋罢了。而繁忙的路易斯维尔(注:肯塔基州的最大城市。)的原址,那时也被指定在一座孤独的房子旁。如前所说,俄亥俄河仍然是一条原始的河,两岸全是森林,森林,森林!在接近格林河(注:发源于美国肯塔基中部的一条河,于印第安纳州埃文斯维处汇入俄亥俄河。)与俄亥俄河的汇合处我上了岸,告别平底船告别,然后奔向肯塔基内地。我并没有明确的计划,唯一的念头是到那里最原始的地方去。我在列克星敦(注:肯塔基州中北部一城市。)和其他有人定居的地方有些亲戚,我想父亲大概会写信把我的情况告诉他们:只要我满怀男子气概与独立性,一意要在世上闯荡而不要家人的帮助或控制,我就决心不与他们所有人接触。

    在我开始跋涉的第1天,我打到一只野火鸡,把它吊挂在背上留作食物。从森林里面看,它显得开阔。我见到大量的鹿,可它们总是跑呀跑,好象这些动物从来不会停下。

    最后我走到一个地点,有一群半饿的狼正在享用追击到的一只鹿,它们像许多狗一样嗥叫,猛咬,搏斗,全都非常贪婪。它们把一切心思放到了猎物上面,所以没注意到我,我得以有时间观察。有一只最大最凶的狼,似乎要得到更多的份额,让其余的狼无不对它敬畏。如果哪一只狼在它吃着时靠得太近了,它就会跑过去打斗,接着再回去吃自己的。“这一只,”我想,“一定是头儿。假如我能把它杀死,我就会战胜整个这群狼。”我因此瞄准,射击,那只老家伙倒下了。它也许只是假死,于是我装上子弹又补了一枪。它再也没动弹。其余的狼都跑掉了,我大获全胜。

    要描述我取得这个重大战绩时所怀有的胜利心情,可并不容易。我精神振奋地继续向前,把自己看作是绝对的森林之王。夜晚来临时,我着手准备露营。首先关心的是搜集到干木柴,升起一堆熊熊的火,以便在它旁边弄吃的和睡觉,同时不让狼、熊和豹靠近。然后我拔去火鸡的毛,准备做晚饭。我刚出来探险时曾露营过几次,不过那是在相对更有人定居、更文明化的地方,在那儿的森林里没有什么显要的野兽。而这是我第1次在真正的原始地带露营,不久我便意识到自己孤独荒凉的处境。

    一会儿后狼群的和声开始了:也许它们有一两打,但我觉得有数千只似的。我从来没听到过这样的狼嗥。火鸡准备好后我把它分成两半,将两根棍子插入其中一半,再将肉竖着插在火堆前,猎人就是这样烤肉的。烤肉的香味刺激了狼的食欲,它们的和声确实变得阴森可怕起来。它们似乎全都围着我,但我只能时而在某一只进入火光时瞥见到它。

    我对狼倒并不怎么在乎,知道它们是一种胆怯的家伙,但我曾听说有关豹的可怕故事,开始担心它们会在周围的黑暗中鬼鬼祟祟地走来走去。我口渴了,并听见不远处有小溪发出清脆的汩汩声,但却绝对不敢去那儿,以免遭到某只豹子的伏击。没多久传来一只鹿的叫声,我先前从未听到过,以为一定是只豹呢。我感到不安,唯恐它爬上树,沿着头上的树枝爬行,然后猛然扑到我身上。所以我两眼直盯住那些树枝,直到头都望痛了。我不只一次以为看到火一般的眼睛从上面盯住我——就在树叶当中。最后我想到自己的晚餐,转身去看那半只火鸡是否已烤熟。由于我把肉放得离火太近,所以把它给烤焦了,只好又烤另外一半,也更加小心了。我晚餐即吃的这一半,既没盐也没面包。我仍然非常害怕豹子,整夜没合眼,始终躺着观察树林,直到天亮,这时我所有的恐惧都随着黑夜一起消失。我看见早晨的阳光透过树枝照射下来时,露出笑容,心想那些声音和影子让我多么惊慌啊。可我还是个年轻的森林居民,也还是肯塔基的一个异乡人。

    我早饭把剩下的火鸡吃了,在潺潺的溪水边解了渴,也不再害怕豹子,这时我怀着轻松愉快的心情又开始了徒步旅行。我再次看见鹿,可它们照常跑呀,跑呀!我试图向它们开枪,但是白搭,我因此担心永远也开不了枪。我恼怒地盯着一群飞奔的鹿,此刻突然传来人的声音,让我大吃一惊。我转过身,看见不远处有个穿着狩猎服的男人。

    “你在追什么,伙计?”他大声问。

    “那些鹿,”我郁闷地回答,“可是好像它们永远也不停住。”

    他于是一下笑起来。“你从哪里来?”他问。

    “里士满。”

    “什么!就是以前的弗吉尼亚吗?”

    “正是。”

    “你究竟如何来到这儿的?”

    “我乘坐一只平底船在格林河上的岸。”

    “你的同伴呢?”

    “我没有同伴。”

    “什么?——完全是一个人!”

    “对。”

    “你要去哪里?”

    “任何地方。”

    “这儿干啥?”

    “打猎。”

    “哦,”他笑着说,“你会成为一个真正的猎人。没错!你打到什么东西了吗?”

    “仅仅打到一只火鸡。我无法在鹿的射程以内:它们老是跑个不停。”

    “唔,我会把其中的奥秘告诉你的。你总是在往前追赶,远远就把鹿惊动了,看着它们奔跑。如果你想有机会打到鹿,你得像只猫一样慢慢地、静静地、小心地移动,两眼紧盯住周围,从一棵树潜行到另一棵树。不过,好啦,和我一起回去吧。我叫比尔·史密瑟斯,住在不远:去我那儿住一阵子,我会教你如何打猎。”

    我很高兴接受真诚的比尔·史密瑟斯的邀请。不久我们到达他的住处,那只是一间小木屋,开了一个方孔作窗口,烟囱用细树枝和泥土做成。他与妻子和一个孩子住在这儿。他把周围的树林“圈了”一两英亩,准备开辟一片地种玉米和土豆。与此同时他完全靠打猎来供养家人,我很快发现他是个一流的猎人。在他的指导下,我上了“森林术(注:指与森林有关的技术和经验,如打猎、钓鱼或露营等。)”中最为有效的功课。

    我越了解猎人的生活就越喜欢它。而这片地方——它是我少年时代的希望之乡(注:语出《圣经》,也称乐土、福地。)——也并不像许多希望之乡那样让我失望。那个时候,没有任何地方的荒野比肯塔基的更美。一片片森林十分开阔,树木高大雄伟,有的好像长了数百年。还有漂亮的大草原,上面有一片片小树林和灌木丛,像庞大的公园一样,你能在此看见远处奔跑的鹿。到了适当季节,这些草原很多地方都长满泡草莓,它们会把你马蹄的丛毛(注:指马等蹄后上部的丛毛。)给染上颜色。我当时想世上再没别的地方比得上肯塔基——现在我仍然这样认为。

    我和比尔·史密瑟斯一起呆了10天或12天,心想我该换到别处去住了,因为他的房子也只够家人住,我也一点不想给任何人添麻烦。我因此收拾起行装,把猎枪扛到肩上,友好地向史密瑟斯和他妻子告别,出发去荒野里寻找宁录(注:《圣经·旧约》中的一个英勇的猎人和史那之王。也喻指好猎手、猎人。)——一个叫约翰·米勒的人,他独自生活在约40英里远处,我相信他会很高兴有个打猎的伴侣。

    没多久我发现,到了一个陌生地方,森林术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在荒野里有找到路的本领。在森林里根本就没常规的道路,而只有一条条通往四面八方、纠缠不清的小径。有些是开拓者们的牲畜踩出来的,被称为“牲畜道”;而其他的就是大量的美洲野牛踩出来的,它们从大洪水(注:指《圣经·创世纪》中所说的灭世洪水。(参考“诺亚”一词:在旧约圣经中,被上帝选去建造方舟的大主教,借此方舟,诺亚、其家人以及每种动物各一对,在大洪水中保全了性命。))时到最近,就一直在这里漫游。这些被称为野牛道,像公路一样横穿整个肯塔基州。在未经开垦的地带仍可看到它们留下的痕迹,或者它们穿过大山时在一块块岩石上留下的深印。我是个年轻的森林居民,让一种种路径弄得迷惑不解,无法区分,很难穿出这迷宫般错综复杂的地方。就在我这样不知所措时,我听见远处传来咆哮奔腾的声音。阴暗悄然笼罩着森林。我抬头偶然瞥见到天空,注意到一团团云像球一样卷起,云块的下部分相当黑暗。不时有一声爆裂,像远处的大炮,也像倒塌的树发出的轰鸣。我听说过森林里的飓风,猜想眼前即将出现。它很快就凶猛地席卷而来,森林在痛苦地翻腾、挣扎和呻吟。飓风并没扩展得很开,在某种意义上就像犁似的从森林中犁过去,将长了数百年的树刮断或连根拔起,使空中充满了旋转的树枝。我正好处在飓风的道上,躲在一棵巨大的白杨后面,其直径有6英尺。它起初经受住了飓风猛烈的冲击,但最终动摇了。我看见它倒下,像松鼠一样敏捷地绕过树干。它轰然倒地,还把另一棵树一同撞倒。我爬过去躲到树干下面,才没有让倒在周围的树压住,但是狂风刮到我身上的小树枝把我打得浑身疼痛。

    这便是我在去约翰·米勒家的途中发生的唯一大事;我次日到达了那里,受到这个住在边远地区的老者相当热情的接待。他是个头发灰白的人,身强力壮,饱经风霜,一只眼睛上长着像大胡子一样的蓝疣,猎人们因此给他取了个绰号叫“蓝胡子米勒”。从最初的殖民时期他就住在这里,在与印第安人猛烈的冲突中表现突出——那一个个冲突使肯塔基获得了“血腥战场”的称号。一次战斗中他的一只胳膊被打断;另一次战斗中他遭到猛追,纵身从30英尺高的悬崖跳入河中才死里逃生。

    米勒欣然让我和他住在一起,想到把我培养成猎人似乎很高兴。他的住处是一间小木屋,有一间用木板搭建的阁楼,所以有足够的屋子供我们两人住。在他指导下,我不久在狩猎上便比较在行了。我第1次取得的重大战功就是杀死了一头熊。当时我正同两个兄弟一道打猎,忽然我们在一片林子里见到熊的足迹,那儿有一些低矮的葡萄树和其他藤竹之类的东西。熊正在往一棵树上爬,我一枪打到它的胸部:它倒在地上,躺在那儿一动不动。兄弟俩让他们的狗上去,它咬住熊的喉咙。只见熊抬起一只胳膊把狗抱住,将它的肋骨压断。它痛苦地大叫一声,随即便彻底完蛋了。我不知道是狗还是熊先死。俩兄弟坐下,像孩子似的为自己不幸的狗哭起来。然而他们是些粗野的猎人,几乎像印第安人一般狂野不驯;但他们也是两个不错的人。

    渐渐地我有了名声,在附近的猎人当中多少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就是说,住在方圆三四十英里内的人时时来看望约翰·米勒,他是他们的首领。他们彼此离得远远的,住在木屋和棚屋(注:特指用树皮或草编成的席子等搭建的茅屋。)里,差不多像印第安人一样简朴,几乎没有文明生活的那些舒适东西和发明物。他们很少相互见面,一周又一周,甚至一月又一月过去,他们都不会彼此走动。在他们真的见面时,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仿照印第安人的方式。他们整天四处游动,没什么话可说,但是到了晚上就健谈起来,要在炉火旁坐到半夜,讲述着打猎的传说,以及“血腥战场”上可怕的战斗故事。

    有时几个人会一起出征——或者说投入战役——到远处去打猎。此种出征从11月持续到次年4月,这期间我们将夏季的食物贮备起来。根据所发现的猎物的情况,我们把狩猎营地从一处移到另一处。营地通常扎在流水边,紧靠长满藤竹的地点,以便把风挡住。我们的屋子的一边面向着火。马的脚被拴在一起后放到那些藤竹丛中,它们的脖子上挂着铃子。另有一组人留下来照看营地,准备饭食,并赶走狼群。其余的则出去打猎。某个猎人在离营地较远的地方打死一只鹿时,他会把它剖开,取出内脏。然后他爬上一棵小树,把树拉弯,将鹿系在顶端,再让树弹回去,这样就把鹿悬挂在狼群碰不到的高处。晚上他回到营地,讲述着自己的好运。次日一早他便从藤竹丛里牵来一匹马,骑着它把去猎物拿回来。那天他会待在营地,把鹿肉进行切割,而其他的人则继续打猎。

    我们就这样在平静孤寂的狩猎中度过每一天。只是到了晚上我们才聚集到炉火旁,彼此交流。我是个新手,经常睁大眼睛竖起耳朵,倾听老猎人们讲述神奇怪异的故事,相信听到的每一件事情。他们的有些故事近乎超自然的东西。他们认为自己的猎枪也许中了魔,所以即使在很近的地方也打不死一头美洲野牛。这个迷信是从印第安人那里得来的,后者常认为白种猎人让猎枪中了魔。米勒也有此种迷信,老说他的猎枪中魔了;不过我却经常觉得那是在为枪法不准找借口。假如某个猎人远远没有打到目标,他就会问:“先前是谁用了这支枪?”——言下之意是那人一定让枪中了魔。要解除枪的魔法,确切的办法就是用它射出一颗银弹。

    到了开春时节,我们通常把大量的熊肉和鹿肉用盐腌制,晒干,烟熏;此外还有不少兽皮。然后我们设法从远处的猎场回家,把战利品运回去,有时乘轻舟沿河而下,有时骑马从地面返回;而我们的归来,也常按照地道的边远地区的方式进行庆祝,又是举行盛宴又是跳舞。我已对你讲述了我们狩猎的某种主要东西,现在让我大致讲一下我们欢宴的情况。

    那是我们冬季从格林河附近打猎归来,此时我们得知,在鲍布·莫斯利家将举行一个盛大的欢宴迎接猎人们。鲍布·莫斯利是整个这一带的要人。不错,他是个无关紧要的猎人,并且还相当懒散。不过他能够拉小提琴,这就足以让他举足轻重了。在方圆100英里内再没有别人能拉小提琴,因此没有鲍布·莫斯利就举行不了一个通常的欢宴。于是猎人们总是乐意把打到的一部分猎物给他,用以换取他的音乐;只要有一队猎人狩猎归来,鲍布也总乐意为他们举行欢宴活动。眼下这个欢宴就将在他家举行,那儿在马迪河的鸽栖支流,马迪河是拉夫河的分支,而拉夫河又是格林河的分支。

    人人都渴望去鲍布家参加狂欢。由于附近所有的时尚都将出现在那儿,我想我得为这样的场合把自己收拾得好一些。我的皮革猎服——这是我唯一的衣服——的确不太适合穿到那里去,上面沾了不少的血迹和油污。但我是可以采取猎人的权宜之计的。我钻进一只平底船,划到格林河的一处,这儿有沙和黏土,可以当作肥皂。这时我脱掉衣服,用沙和黏土擦洗皮衣,直到我觉得看起来很不错为止。然后我把衣服挂在一根棍子顶端,伸到平底船外面晾干,同时我舒舒服服地躺在河流绿色的岸边。不幸一阵风朝平底船刮来,把那根棍子吹弯了:我的衣服掉到河底,我再也没看见它。瞧,我几乎赤身裸体。我设法用粗糙的兽皮做成鲁滨逊那样的外衣,上面还有皮毛,这样我才得以比较像样地回去。可是我那寻求快乐和时尚的梦想完蛋了,因为穿得纯粹像个奥森(注:瓦伦丁和奥森的故事是个著名的传说,兄弟俩走上了不同的道路:瓦伦丁成长为一个彬彬有礼的青年,而奥森则成为中世纪的妖怪——森林中的“野人”。)似的,我如何能在鸽栖支流的上层社会中抛头露面呢?

    老米勒确实开始为我感到有些骄傲,他得知我无意去鲍布家时迷惑不解。不过我告诉了他自己遇到的不幸,说我没任何衣服。“仁慈的上帝呀!”他高声说道。“你一定要去,你的服装和马匹都将是那儿最好的!”

    他立即着手用处理过的鹿皮剪裁制作一件狩猎服,在肩部做了显眼的边饰,绑腿上也一样,从臀部到后跟都有边饰。然后他给我做了一顶漂亮的浣熊皮帽,上面还飘动着尾状饰物。他又让我骑上他最好的马。可以毫不虚夸地说,我是出现在马迪河鸽栖支流的那次欢宴中最时髦的人之一。

    让我告诉你吧,那样的场面可绝不算小。鲍布·莫斯利的家是一座较大的棚屋,屋顶有隔板。方圆许多英里的年轻猎人和美丽姑娘都聚集到这儿。小伙子们穿着最好的狩猎服,但是没一个人的服饰能与我的相比。我的浣熊皮帽——它有着飘动的尾饰——受到人人赞美。姑娘们大多穿着母鹿皮服,在森林里根本没有纺织,也无任何需要。我似乎觉得从没见过穿得这么好看的姑娘。我多少也是有眼力的,曾在里士满看到过那里的时尚。我们的欢宴很丰盛,也令人快乐,因为在场的有杰米·基尔,他在猎取浣熊方面很有名;有鲍布·塔尔顿、韦斯利·皮格曼、乔·泰勒和其他几个欢宴上主要的人物——他们高兴地又唱又跳,让大家也跟着一起发出欢歌笑语,其笑声在一英里外都能听见。

    盛宴之后我们开始热烈地跳舞,大约下午3点钟时又来了人——老西蒙·舒尔茨的两个女儿,这两位小姐近来影响着此地的时尚。她们的到来差不多使一切欢乐活动都停止了。我讲述这个故事得略为兜点圈子,说明一下是怎么个情况。

    她们的父亲老舒尔茨,有一天在藤竹丛里找自家的牲口时遇见了马的脚印。他知道它们根本不是他的马留下的,也没有任何邻居的马会去那儿。它们一定是离群的马,或者一定是哪个迷路的旅行者的马,因为脚印并未明确通往什么地方。他因此跟踪着脚印,直至走到一个不幸的小贩身边;此人有两三匹驮马,他在这片藤竹丛中迷失了方向,已经游荡两三天了,眼看就要饿死。

    老舒尔茨把他带回家,拿鹿肉、熊肉和玉米粥给他吃,一周后他便彻底康复。小贩难以表达他的感激之情,临走时问需要付多少钱。老舒尔茨吃惊地退回去。“客人,”他说,“你在我家作客是受欢迎的。我只给了你野味和玉米粥吃,再没更好的东西;不过我高兴有你作伴。你愿意住多久都欢迎。可是,哼!如果有谁吃了西蒙·舒尔茨的东西要付钱,可就是对他的侮辱!”说罢他生气地走了出去。

    小贩对热情好客的主人加以赞美,但是不作些报偿就走了他会良心不安的。真诚的西蒙不是有两个女儿吗,她们是两个身材修长、头发呈红褐色的姑娘。他打开自己的包装,把里面的财宝展示在她们面前,姐妹俩对这些东西一无所知。当时,在那一带根本没有乡村商店,见不到人造的珠宝和小饰物。而这小贩,也是第1个游荡到那片荒野地方来的人。姑娘一时给彻底弄得眼花缭乱,不知选什么好。不过最引起她们注意的,是两面镶在镀锡里的镜子,约有一美元钞票那么大。她们从没见过类似的东西,只是用一桶水来充当镜子。小贩又毫不迟疑地把首饰给她们,并且殷勤地用红丝带挂在她俩的脖子上,它们就像镜子一样精美。之后小贩才离开了,让她们犹如童话中的两个公主,在从巫士手中接过富有魔力的礼物时惊讶不已。

    就这样,老舒尔茨的女儿用红丝带把镜子像小金盒(注:用于存放照片或纪念品的装饰性小盒,常当作挂件佩戴。)那样挂在脖子上,下午3点钟时,出现在位于马迪河鸽栖支流的鲍布·莫斯利家的欢庆上。

    仁慈的上帝啊,这真是一件了不得的事!这样的事在肯塔基从来没见到过。鲍布·塔尔顿是个高大健壮的小伙子,他的头像栗色的树瘤,本人看起来又像苹果园里的一头公猪;他走上前,抓住一个姑娘的镜子,盯着它看了一会儿,喊道:“乔·泰勒,快来!快来!你可以从帕蒂·舒尔茨的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脸,就像在泉水里那么清楚——如果不是这样我才该死呢!”

    转眼间,所有的年轻猎人都围到老舒尔茨的女儿身边。我知道镜子是怎么回事,所以没有过去。坐在我旁边的一些姑娘,发现自己这样受到冷落非常恼火。我听见佩吉·皮尤对萨利·皮格曼说:“天晓得,舒尔茨的女儿把那些东西挂到脖子上是不错的,因为这是小伙子们第1次围着她们转呢!”

    我立即看出此事面临的危险。我们是一个小小的群体,经不起让仇恨弄得四分五裂。于是我朝两个姑娘走过去,对她们耳语道:“波莉,那些镜子确实很好,非常与你相配。可是你不要认为,这儿缺少了类似的东西就不够先进。你和我明白这些事情,但这些人不明白。这样的东西在过去的殖民地是不错,可它们在这马迪河的鸽栖支流不适合。你最好暂时把它们放到一边,否则我们会不得安宁的。”

    幸运的是,波莉和她妹妹看到了自己的错误。她们把镜子取下来搁到一边,之后恢复了和谐:否则,我肯定那一带的人会完蛋。确实,尽管老舒尔茨的女儿在这个场合作出很大牺牲,但我并不认为她们从此在年轻女人中就很受喜欢了。

    在肯塔基的格林河,这是人们第1次看见镜子。

    现在我已和老米勒一起生活了一些时间,成为一名比较内行的猎人。然而,猎物越来越稀少了。美洲野牛聚集到一块,好像有着普遍的悟性似的,它们过了密西西比河,再也没回来。陌生人不断涌进这片地方,他们开辟森林,在四面八方修建房屋。猎人们变得烦躁不安。杰米·基尔——就是那位我已说过很会猎取浣熊的人——有一天来找到我说:“我再也受不了这种日子。我们的人挤得太密啦。西蒙·舒尔茨把我挤得简直受不了。”

    “唉,你说的什么话!”我说。“西蒙·舒尔茨住在12英里外呢。”

    “那又怎样,他的牲口和我的搅在一起,而我根本不想生活在别人的牲口和我的搅在一起的地方。那样住得太密集了,我想要有充足自由活动的环境。这一带也变得太贫乏,不适合居住。什么猎物都没有了。所以我们两三个人决定尾随美洲野牛到密苏里州去,我们愿意让你加入。”我认识的其他猎人也在说同样的话。这让我开始思考。但是我越思考越困惑。我没有人可以商量请教。老米勒和他的同伴只知道一种生活方式,而我对任何别的生活又缺乏经验。不过我思考的范围很宽广。在我独自出去打猎时,我常把打猎的事给忘了,一连几小时坐在树干上,手里拿着猎枪,陷入沉思,自我商讨着:“是与杰米·基尔和他的同伴一起走,还是留在这里?假如留在这里,很快就什么打的都没有了。再说我要一辈子当猎人吗?除了肩上扛着猎枪,一天天隐藏着追踪熊、鹿和其他野兽外,我就没别的事可做了吗?”虚荣心告诉我有。我回想起自己对姐姐有过的幼稚的吹诩,说我没有成为肯塔基的议员是不会回去的。可是要达到那种状况,这样的生活适合吗?

    各种计划出现在我脑子里,但它们几乎一产生就让我放弃了。最后我决定当一名律师。不错,我差不多对此啥也不了解。我还没学到“三分律(注:也称比例律,指已知3数时根据比例求得第4数的方法。)”时就离开了学校。“没关系,”我毅然对自己说,“我是个相当特别的家伙,只要下定决心做什么事就会坚持到底。人只要具有普通的能力,全心全意地工作,坚持不懈,他就几乎无所不能。”带着这样的座右铭——它简直成了我一生的支柱——我坚定了当律师的决心。可是如何着手呢?我必须放弃这种森林生活,到某座城市去,以便在那儿学习,出庭。而这也需要资金。我查了一下自己的经济状况。父亲给的钱还放在阁楼上的一口旧箱子底下,原封未动,因为在这儿几乎不需用钱。我把在打猎中弄到的兽皮议价交换了一匹马和其他东西,以便万一需要时用来筹资。我因此觉得能够设法维持生活了,直至适合做律师为止。

    我把计划告诉了可敬的恩主老米勒。听说我要背弃森林,他摇摇头,因为我很可能成为一流的猎人;不过他没有劝阻我。所以我于9月骑马出发,打算去列克星敦、法兰克福(注:美国印第安纳州中部一城市,位于印第安纳波利斯的西北偏北。)和其他主要城市看看,找个有利的地方继续学习。不久我即作出了选择,比预期的更快。一天晚上我在巴兹敦(注:肯塔基州中部城市。)住宿,经询问得知,我可以每周花费一点5美元在一户人家得到舒适的住宿。我喜欢那个地方,决定不再寻找。于是次日我准备回去,向我的森林生活作最后告别。

    我已吃过早饭,等着马,正当我在走廊里踱来踱去时,我看见一个年轻姑娘坐在窗旁,显然是客人。她很漂亮,长着赤褐色的头发和蓝色的眼睛,穿着白色的衣服。自从离开里士满后我从未见过这样的姑娘,而那时我还是个小男孩,不会怎么为女人的魅力所吸引。她看起来相当优雅秀丽,与林中那些健壮丰满、皮肤黑黑的姑娘截然不同。而且她还穿着那身白衣呢!真是太耀眼了!任何卑微的小伙子都会感到惊讶,突然被弄得神魂颠倒。我渴望认识她,可我怎样和她搭话呢?我在林中已变得粗野起来,没有上流生活的种种习性。假如她像佩吉·皮尤或萨利·皮格曼一样,或者像鸽栖支流任何其他身穿皮衣的美女,我也会毫不畏惧地接近她。而且,假如她像舒尔茨的女儿一样美丽,脖子上挂着小镜子,我也不会犹豫的。但是那一身白衣,那些赤褐色的卷发,蓝色的眼睛,优雅的容貌,在使我着迷的同时又让我丧失勇气。我突然间想到要吻她,我也不知是怎么产生这个念头的!要得到这样的美事,需要相互认识很久才行,但我可以采取纯粹是劫掠的办法得到它。这儿谁也不认识我。我只需走进去,飞快地吻她一下,然后骑上马跑开。她不会因此变得更糟。而那一吻——啊!如果得不到我会死的!

    我不让这种想法冷淡下去,而是走进房子,轻轻来到她房间。她背对门坐在那儿,正在窗旁看着外面,没听见我走近。我微微拍一下她的椅子,趁她转身抬头看时,我迅速给了她一个甜蜜的吻,真像是偷来的吻一样;一眨眼功夫我便消失了。随即我骑上马飞奔返回,耳朵还为我做的事火辣辣的呢。

    回去后我卖掉马,把一切东西都变成了现金。我发现,加上父亲留给我的钱,我有了近4百美元。我决心用这点资本,极其勤俭节约地应对生活。

    与老米勒分手时我很难受,他对我就像父亲似的。而放弃我至今所过的自由独立的林中生活,我也经过了一番斗争。不过我已选定了自己的道路,从来不是一个会畏缩或掉头的人。

    我坚定不移地来到巴兹敦,住进已谈好归我住的房间,把自己关在里面,开始全力以赴地学习。可是我面临着怎样艰巨的任务啊!所有的东西我都要学,不仅仅是法律,还有一切基础的学科。我读啊读,每天24小时有16小时都在读书。但我越读越感到无知,为自己知识贫乏流下伤心的泪水。好像我越往前学习,茫茫的知识就越广阔,我也越困惑不解。我每爬上一个高处,只是看到要穿过的是一片更广阔的领域,这几乎使我充满绝望。我变得忧郁沉默、不爱交际,但仍坚持不懈地学习。我唯一与之交谈的人,便是我那位可敬的房东。他诚实正直,心怀善意,但就是非常无知,我相信,倘若我不那么沉迷于读书他会远更喜欢我。他认为所有的书都充满了谎言和骗人东西,只要浏览一本他很少有不生气的。最让他愤怒的,是人们声称地球每隔24小时围绕其轴心旋转一周。他发誓这是对常识的公然蔑视。“唉,如果那样,”他说,“早上井里就会一滴水也没有了,牛奶场的所有牛奶和乳酪也都会翻个底朝天!然后还说地球围绕太阳转!他们咋晓得的?30多年来我每天早晨都看见太阳升起,每天傍晚看见太阳落下去。他们可别对我说地球围绕太阳转的事!”

    另有一次,他听人说太阳和月亮之间的距离时恼怒不堪。“有谁能晓得那个距离?”他大喊道。“谁测量的?是哪个牵的测链?好家伙!他们在我面前这样说只是想惹我生气。不过也有一些并不缺少见识的人,也相信那种该死的骗人东西!瞧,布罗德纳克斯法官就这样,他可是咱们最好的律师之一呀。他竟然会相信这种废话,难道不让人吃惊吗?唉,先生,有一天,我听见他谈到从一颗他称为火星的星球到太阳的距离!他很喜欢一些该死的书,必定是从其中某一本里面产生的那个念头;那是某个冒失的家伙写的书,他知道谁也不会为那段距离是长是短起誓的。”

    就我本人而言,由于感到自己缺乏科学知识,所以虽然他相信是太阳每天围着地球转,我也从未冒昧去动摇他的想法;不管我的说法怎么与其相反,他无论如何都只相信自己的。

    我在巴兹敦生活了约一年,独自一人专心学习;有一天我在街上行走时,忽然遇见两个姑娘,其中一位我立即想起来,就是那个我曾如此冒失地吻过的小美人。她脸红到了耳根,我也一样;我们俩经过时,又再次示意彼此认识。然而,这第2眼使我的心产生一种奇异的躁动。几天里我都无法不想到她,使我的学习大受影响。我极力只把她看作是个孩子,但是没用。她长得更加漂亮了,正在出落成一个女人,而我自己才只是个小青年。不过我并没去追她,或甚至去了解她是谁,而是坚定地回到了书本上。渐渐地她从我的思想中消失,或者如果她偶尔闪现一下,也只会让我更加消沉。因为我担心,即便我竭尽全力也根本做不了做律师,或者无法养活妻子。

    一个既寒冷又有风暴的夜晚,我郁郁不乐地坐在客栈的酒吧里,两眼盯着炉火,心里想着不愉快的事情;这时突然有人向我搭话,他进屋时我没注意到。我抬起头,看见面前站着一个高大的男人,我觉得他显出一副炫耀的样子,穿着紧身短裤(注:曾流行于18世纪的英美国家。),系着膝带扣,头上打着粉,皮鞋精心地擦得又黑又亮。这样的穿着打扮,当时在那一带野性的地方是无与伦比的。他那大腹便便的模样,以及十分威严的举止,让我反感;在他向我搭话时,我昂起头表示不满。他问我是否叫林沃德。

    我吃了一惊,因为我自以为完全是个隐姓埋名的人。不过我作出了肯定的回答。

    “我想你家住在里士满吧?”

    我气愤起来。“是的,先生,”我生气地回答,“我家是住在里士满。”

    “我可以问问,你为啥到了这个地方吗?”

    “哼,先生!”我大声说,一下站起身,“这关你什么事?你怎么竟敢这样问我?”

    这时进来了一些人,使他未能作出回答。但我在酒吧里来回踱着步,因意识到自己的独立和受到侮辱的自尊而愤怒。那个看起来十分炫耀的人——是他惹得我发怒的——没再说一个字便离开了。

    次日,正当我坐在屋里时有人轻轻敲门,我让他进来,只见那个头上打粉、穿着紧身短裤和发亮的皮鞋、系着膝带扣的陌生人,彬彬有礼地走进屋。

    我那孩子气的自尊再次产生,不过他让我克制住了。他虽然显得很正式,但也亲切友好。他知道我的家庭,了解我的处境和我顽强的奋斗。经过少许谈话,我不无妒忌的自尊又平息下去,一切都烟消云散了。他是一位经验丰富、有着大量实践的律师,他马上提出要带我,指导我的学习。这个提议太有利、太让人满意,不能不立即接受。从那时起我开始抬起头来,进入正轨,能够向着正确的目标学习了。我还结识了当地的一些年轻人,他们也是从事律师职业的;我发现在同他们的辩论中我能够“与之匹敌”,因此受到鼓舞。他创办了一个辩论俱乐部,我在里面不久变得十分突出,受人欢迎。一些从事其他职业的、有才能的人加入进来,使辩论的题目丰富多彩,我也得以在知识上进行各种探究。女士们也参加到有些讨论中,她们语调文雅,这对于辩论者的举止产生了影响。我在法律上的恩人或许也起到了有利的作用,他对我在猎人生活中感染到的任何粗鲁东西予以纠正。他意在让我往相反的方向发展,因为他是个老派的人,一切场合都要引用切斯特菲尔德(注:英国政治家和作家,最有名的著作为《致儿书信》(1774年),书中描绘了18世纪的理想绅士。)的话,并且谈论查理·葛兰狄生爵士(注:18世纪英国小说家S.理查森的小说《葛兰狄生》中的主人公。喻指模范绅士。)——他十全十美的典型。然而,那是“肯塔基化”了的查理·葛兰狄生爵士。(注:意指带有了肯塔基州的一些东西。)

    我总是喜欢女性群体。然而至此为止,我这方面的经历只局限于林中居民那些粗野的女儿。对于穿“现成服装”、在优雅生活中长大的小姐,我怀有一种敬畏。在巴兹敦有两三个已婚女人,她们听说我在辩论俱乐部,断定我有天赋,并着手把我培养出来。我觉得,在她们手里我确实有了长进,以前腼腆或郁闷之处现在变得平静起来,以前冒失无礼之处现在变得从容起来。

    一个傍晚我去登门拜访,与其中某位女士一起吃茶点;让我意外和有些迷惑的是,我发现那位蓝眼睛小美人也在旁边——先前我正是厚颜无耻地吻了她。我被正式介绍给她,但我们俩谁也没流露出以前认识的丝毫迹象,只是脸略为发红。在准备茶点的时候,主妇走出屋子去作些吩咐,把我俩单独留下。

    哎呀,那是怎样一种局面!只要能够钻进森林中最最幽深的地方,我愿意把所有微薄的钱财拿出来。我感到必须说点什么,为自己先前的无礼找理由,可是我又想不出任何主意,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事情时刻变得越来越糟糕。有一会儿我受到诱惑,很想又像上次那样偷吻她一下,然后冲出屋子跑掉。但我被牢牢地固定在原处,因为我的确渴望得到她的好感。

    看见她也同样对我感到困惑,我终于鼓起勇气,不顾一切地朝她走过去,大声说:

    “我一直想鼓起点勇气和你说话,可是办不到。我觉得自己陷入可怕的困境中。可怜可怜我吧,帮助我摆脱它。”

    她露出微笑,嘴边现出酒窝,脸都红了。她抬起头,眼里露出害羞而顽皮的目光,表示其中包含着许多滑稽的回忆。我们俩大笑起来,从那时起一切都好了。

    过了几晚上我在一场舞会上遇见她,我们继续作为熟人进行交往。不久我便深深地爱上她,经常向她献殷勤,在不到19岁时我已向她求婚。我请求她母亲——一个寡妇——同意,她似乎犹豫。为此,我像通常那样性急地对她说,反对我俩结合是没用的,因为假如她女儿选择嫁给我,会是会不顾她的家庭和全世界反对娶她的。

    她笑起来,说我用不着有任何不安,并不存在什么无理的反对。她对我的家庭和我本人都非常了解。唯一的问题是我没经济能力养活妻子,而她又没什么给女儿的。

    没关系。此时一切都光辉灿烂地展现在我眼前。我充满了希望,无所畏惧,无所疑虑。于是我们说好,我继续学习,获得律师证,一旦我完全投入到工作中我们就结婚。

    我现在以双倍的热情继续学习,深深地置身于法学之中,这时我忽然收到父亲的信,他听说了我的情况和我住的地方。他对我所走的路表示称赞,但建议我打下一般知识的基础,并提出如果我愿意上大学他会出钱资助。我感到自己缺少普通教育,对这个提议感到犹豫。它与我如此骄傲或相当自负地为自己规划的、独立自主的道路,有些相违背,不过这对于我从事律师职业又将更加有利。我同已与我订婚的可爱姑娘商量。她赞同我父亲的意见,话说得既十分公正又非常温和,使我更加爱她——如果可能。我因此不情愿地同意去上几年大学,尽管这必然要推迟我们的婚事。

    我刚一作出这个决定,她母亲就生病去世了,使她没有了监护人。这再次改变我所有的计划。我似乎觉得自己可以成为她的保护人。我放弃了一切上大学的念头,自信只要勤奋努力就能克服教育上的欠缺,所以决心尽快拿到律师证。

    就在那年秋天我被获准成为律师,不到一个月我俩就结婚了。我们是一对小夫妻,她才刚过16岁,我也不到20岁。我们两人在世上都几乎连一美元也没有。我俩成的家与我们的境况是相称的:一座木房,有两间小屋;一张床,一张桌,半打椅子,半打刀叉,半打调羹;一切都是半打;一只代夫特(注:荷兰城市。)陶器;一切都是小型的;我们很穷,但却非常幸福!

    我们结婚后没多少天,要在一个大约25英里远的县城开庭。我必须去那儿出差,可是如何能去呢?我把所有的钱都用来成家了,再说我刚结婚不久,要与妻子分别是很难的。然而我又必须去。我得赚钱,否则狼很快就会来到我们门口。我因此借了一匹马,一点钱,骑着马离开了家门——妻子站在门旁向我挥手。她那最后显现在我眼前的容貌,如此可爱迷人,使我激动不已。我觉得似乎能够为她赴汤蹈火。

    在10月一个凉爽的傍晚我到达那个县城。客栈里挤满了人,因次日就将开庭。我谁也不认识,不知我这样一个陌生人,一个纯粹的青年,如何能在这样一群人当中闯出路来,得到客户。公共房间里挤满了本地的闲人,他们遇到这样的机会就要聚集到一起。有些人在喝酒,发出很大的噪音,还有点口角。正当我走进屋时,我看见有个喝得半醉的粗野恶棍打一个老人。他傲慢无礼地走到我身边,经过时用肘推了我一下。我直接把他打倒在地,踢到街上。我这是再好不过的介绍了。随即很多人同我热烈握手,请我喝酒,我发现自己在这群粗人中间颇成了一个人物。

    第2天早上开庭了。我在律师们当中入座,但觉得自己只是个旁观者,现在或以后手里都没有诉讼,也毫不知道客户从哪里来。这天上午受审的是个男人,他被指控传递假币,法官问他是否准备好接受审判。他回答说没有。他被关押在一个地方,那儿没有任何律师,也没有机会向谁咨询。他被告知,可以从在场的律师中选一位辩护律师,准备次日接受审判。他环顾一眼法庭,选上了我。我相当震惊,不知他为啥竟然作出这样的选择——我,一个嘴上无毛的青年,在法庭上毫无经验,完全不为人知。我既缺乏自信又觉得欣喜,差点去拥抱那个家伙。

    在我离开法庭前,他拿出100美元律师费装在袋子里给了我。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感觉,仿佛在做梦一样。这么多的钱,要说明他无辜也起不了多少作用,但那绝非我的事。我是个律师,不是法官或陪审员。我跟随他到了监狱,从他那里了解到此案的整个细节。然后我来到书记员办公室,弄到起诉书的摘要。接着我查阅了关于这个问题的法律规定,回到自己屋里准备诉讼要点。我一直忙到半夜才上床睡觉。但是没用。我有生以来夜里从没这么清醒过。我思绪万千,想入非非。那一大笔金钱如此意想不到地落入了我的衣兜。我想到家中可怜的爱妻,她将为我的好运感到惊讶!但另一方面,我又承担了巨大的责任!——第1次在一个陌生的法庭上辩护,犯人显然对我的才能满怀期待。所有这些,以及许多类似的想法,不断在我脑子里打转。我彻夜辗转反侧,担心早上会精疲力竭,无法胜任。总之,曙光照到了我的身上——一个可怜的家伙!

    我兴奋紧张地起了床,没吃早饭就出去了,极力集中思想,保持平静。那是一个明亮的早晨,空气纯净,有霜。我在一条流动的美丽小溪里洗了额头和双手,可却无法让心中的狂热冷下来。我回去吃早饭,但吃不下去,只喝了一杯咖啡。该进入法庭了,我带着一颗颤动的心去了那儿。我相信,如果不是想到爱妻,想到她待在孤寂的木屋里,我便会把那100美元还回去,放弃此案。我在法庭上入座,确信自己看起来比我为之辩护的那个家伙更像罪犯。

    在该我进行辩护的时候,我心中的勇气消失了。我窘迫惊慌地站起身,结结巴巴地开始辩护。我越说越糟,觉得自己正从山上滚下去似的。这时那个公诉人——他是个有才能的人,但是言行有些粗鲁——对我说的某些话予以讽刺。这就像电火花一般,使我感到浑身刺痛。随即我恢复了自信,产生了勇气。我敏捷而严厉地作出答辩,因为觉得他对我这样一个新手进行如此攻击,是一种冷酷无情的行为。公诉人作了某种道歉:这对于一位有着他那种可怕威力的人,真是一个巨大的让步。我怀着无所畏惧的激情继续辩护,最终胜利地结束了此案,我的当事人被宣告无罪。

    这使我走向了成功之路。人人都好奇,想知道我这个陌生的律师是谁——我如此突然从他们当中冒出来,一开始就公开反对首席检察官。人们传说我前一天晚上初次来到客栈,把一个打老人的恶棍打倒在地并踢出门外,大家的言语中带着对我有利的夸张。我虽嘴上无毛,看起来青年,但这对于我也不无益处,因为人们给予我的信任远比我真正应该享有的多。在那样的县法庭上,有时会偶然遇到客户,它们现在向我涌来。我在其他的诉讼中不断受到聘用。星期六晚上法庭关闭,我把客栈的账结了,发现还有150美元银币,300美元钞票;另有一匹马,我后来卖了两百多美元。

    从来没有哪个守财奴像我这么对自己的钱心满意足过。我将房门锁好,把钱堆放到桌子上,围着它转;又坐下来把肘搁到桌上,双手捧着下巴,眼睛盯住钱。我在想钱吗?不!我在想家中的爱妻。又是一个不眠之夜,但那是一个怎样充满了金色幻想、呈现出辉煌的空中楼阁的夜晚啊!天刚亮我就起了床,骑上借来的马——我即骑着它赶赴法庭的——同时牵着一匹作为律师费收到的马。一路上,我高兴地想着将会带给爱妻的惊讶。因为我俩先前只是预料我会花费掉所有措来的钱,负着债回去。

    正如你可以推想到的,我们愉快地见了面:不过我表现得像印第安猎人一样,在追猎归来时决不马上说起成功的事。妻子为我准备了一点好吃的乡村美食,趁她准备的当儿我在屋角的一张老式桌旁坐下,开始数钱,然后把它放好。在我没数完前她来到我身边,问这些钱是为谁收的。

    “当然是为我自己收的。”我假装平静地回答。“是我在法庭上赚得的。”

    她怀疑地紧盯住我的脸。我极力保持镇定,表现得像个印第安人,可是没用。我的肌肉开始颤动,感情突然爆发了。我把她抱在怀里,欢笑着,喊叫着,在屋子里跳起舞来,像个疯子一样。从那时起我们就再也不缺钱了。

    我作律师没成功多久,有一天林中的恩人老米勒来看我,使我不无惊讶。我走运的消息传到了身在原野的他那里,他徒步走过150英里看我来了。此时,我已使自己的家得到改善,拥有了一切舒适东西。他用惊异的目光,看着周围他认为是奢侈华贵的物品;但认为它们在我改变了的环境中才不错。他说他基本上并不清楚,我当时的行为是要往最好的方向发展。确实,如果猎物一直很丰富,那么我不作猎人会是愚蠢的,然而在肯塔基狩猎几乎就要完蛋。美洲野牛已迁移到密苏里,麋走得差不多了,鹿也越来越稀少。在他这一生它们或许还有,因为他老啦;但再要以打猎为生却不值得。他曾在维吉尼亚(注:美国东部的一个州。)边区住过,那里的猎物也不多。他又继续穿过肯塔基州,眼下那儿也在将他抛弃。而他年龄太大了,无法继续往前走。

    他和我们一起呆了3天。我妻子竭尽全力让他过得舒适一些,但是3天过去时他说他得回到森林去。住在村庄里,周围有这么多人,让他觉得厌倦。所以他又回到原野开始狩猎生活。不过我担心他的结局并不好,因为我得知在他去世的前几年,他娶了白栎朗(注:位于美国南部的路易斯安那州。)的萨基·托马斯。

    注释:

    [1]虽然拉尔夫·赖沃德是个虚构的名字,但却真有其人:这位可敬的人物原型如今正过着兴旺体面的生活。他早年的生涯中有一些轶闻趣事,我曾根据自己的记忆,尽可能地用他的话予以讲述。它们当然提供了很强的诱惑,吸引人们用来对小说进行修饰;可我觉得它们显然太为主人公——以及他那与众不同的性情将他引到的场面和社会——所特有,因此我宁愿依照其固有的朴素方式讲这个故事。--G.C(作者笔名的缩写。此为作者原注。——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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