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王行出将,书记远从征。祖帐连河阙,军麾动洛城。
旌旗朝朔气,笳吹夜边声。坐觉烟尘扫,秋风古北平。
这首诗看似送别诗,描写了送崔融出征时的情景,可谓声势浩大,志在必得,很有激情。但我读过此诗后,总觉有些夸大其词。按说送别朋友的诗总是有离别之情,我在诗中却没有看到,这样理解也可能是我的境界太小,没有诗人的大情怀。但是如果了解一些杜审言的经历,就不难看出诗中仍有“谄媚”之嫌,在我看来,实在不好多恭维。
杜审言在前面介绍过。他是杜甫的爷爷,魏晋时期杜预的后裔,有着显赫的家庭背景。《新唐书·杜审言传》中记载“恃才高,以傲世见疾”。他曾对别人说,吾文章当得屈、宋作衙官,吾笔当得王羲之北面。基于这些原因,我只能理解这个人自以为是,缺少一些矜持和谦逊。
从历史资料来看,杜审言的狂傲给他带来不少麻烦,所以仕途中总是起伏不顺。当他被贬官之后,仍然没有收敛,想必说话得罪了人,以至于遭人陷害几乎丧命。后来,武则天重新起用他,问他高兴不高兴,杜审言手舞足蹈,并应武则天要求写了《欢喜诗》。
我看杜审言身上的缺点,一个是轻狂,这在当时的文化环境里,是很难生存的。现在我们的文化环境很多方面受到西方的影响,就事论事,直截了当,越来越受到推崇,这不能说不是好事,如果真的有一个环境和群体认可这样的做法,那会节约很多做人的成本。杜审言第二个要命的缺点是浮躁,俗话说祸从口出,因为恃才狂傲,所以口无遮拦。这世上,有才的人多了,何必抬高自己,而看不起别人,最后还不是自己倒霉!
应该提一下,杜审言的儿子杜并。杜审言因遭人讨厌而被诬陷下狱,快要丢命的时候,13岁的杜并悄悄揣了一把刀,溜进陷害父亲那人家里,捅了那人,自己被乱刀砍死。被捅了的那个人临死前说,哎呀,早知道杜审言有这样孝敬的儿子,我就不会收拾他了。实际上杜审言没有死,是因为杜并的事情,杜审言被武则天重新起用。大文豪苏颋给杜并写的墓志铭,其间盛赞杜并孝敬,评价极高。
杜并的这件事,实在是可歌可泣。13岁的孩子,有如此的孝心和血气,很是难得。能谋事且能成功,不惧死,难能可贵,虽死犹荣。现时文明社会,不应提倡动刀动枪、不要命,但这种精神是值得肯定的。这个事件最精彩的地方,莫过于被捅的那人临死前说的那句话,敌人的恐惧和失败,把一个13岁的孩子衬托得异常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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