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与人-话说“京味”(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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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较之老舍小说,如《红点颏儿》、《烟壶》,更出自为传达纯正京味的精心选择与设计。这“坛墙根儿”(《红点颏儿》所写地坛“墙根儿”)老人们的会鸟处,是最见北京风味、最见老北京人生活情趣的所在。养鸟儿、会鸟儿本即风雅,与“会”的自不是粗俗之辈,谈吐不至夹带市井间尚未加工过的俚语粗话。这儿选择场合,即选择人物,也即选择全篇的格调。“坛墙根儿”这种清幽去处,老人,会鸟儿,即已够作足“京味”的了;而以老人们的清谈为结构线索,展示老北京人的方言文化,“说”的艺术,则是加倍的京味——却也会因此太过精致,味儿也略显着浓酽。这也不止《红点颏儿》一篇为然。当代京味小说对于说明“京味”这种风格,比之老舍的作品往往更典范,更适于充当风格学的实物标本。

    《红点颏儿》不只结构、文字讲究,立意亦高。写养鸟儿、会鸟儿,令人不觉其卖弄有关知识,而全力以赴地写养鸟者的风骨节操。借这北京最闲逸的场所反倒写出了一派严肃。小说写养鸟者的天真赤诚,以鸟会友的仗义。在主人公五哥,友情比家传宝物贵重,人品比鸟贵重。老北京人有注重道德修养的传统,下棋论棋品,唱戏讲戏德,养鸟亦然。这人格尊严与鸟儿价值的轻重衡量中,见出了老北京人的恬淡风神。养鸟不过一种人生乐趣,既非收藏家的奇货堪居,更不为在鸟市上获利。因而五哥可为节操掷爱鸟,可为朋友卖鸟笼,可将鸟儿奉赠陌生侨胞。写到这儿,也算写到了极境,反而像了市井神话,有关品德操守的训喻性寓言。人物则飘然出尘。于是这坛墙根儿小世界,更像城中之城,现代城市中的一方净土。

    当代京味小说较之老舍作品,更求助于情节性、戏剧性。这也不独《红点颏儿》为然。韩少华的此作,所写无不是京味,却又没有京味小说通常的平易亲切,写市井中人,笔墨间偏又少了市井气味。因而在京味诸作中可备一格,却也难以衍生。韩少华本人对京味小说续有所作,也不成“系列”。以京味小说的发展论,《红点颏儿》一类作品的精致,在当代京味小说问世之际,是有十足魅力的,尤其文字魅力。却也以其精致,无意间限制了此后有关创作的选择。

    与《红点颏儿》同年(1983)发表的《少管家前传》亦属力作,置阵布势到文字运用都极讲究;起承转合之际,则有有意的旧小说笔法。旧文学中的俗套滥调,到了此时也成异味别趣,反被用以求“雅”,又是文学史上照例可见的喜剧性循环。韩少华的京味小说显然写得并不轻松。《红点颏儿》与《少管家前传》更像是一种风格试验,精工细作,处处用力。用力有妨于情态的悠然。这种风格给人的最佳印象或应如白云出岫,呈现出的创作状态在有心与无心、有意与无意之间。但并无功力支撑的“随意”又会使任何一种风格因熟、滑而流于浅俗。艺术集成功于杰出作家的才华喷涌,更依赖大批作者的苦心经营。没有一批人为了艺术的牺牲,没有他们在形式各环节上的精心锻造,即不会有“集大成者”出世。

    据说清代北京东西两城是八旗贵族达官显宦的居住之地,旗人文化、宫廷文化对于造成北京的文化面貌为力甚巨,京味小说却少有写大宅门儿的作品,即有,如《正红旗下》、《烟壶》的有关部分,也不免喜剧化、漫画化。《少管家前传》于是难得。这篇小说取材远,固易于保留纯粹京味;写大宅门生活,也利于风格的优雅——韩少华可谓善用所长。更别致的或许是,取材于清末民初历史,又影影绰绰让人看到大事件,却并不专在“事件”与历史上找戏、找意义,而把笔力注在看似无关宏旨的主人公的仪容行止上;大约也可以算作一种当代趣味,与追求意义、思想的老舍那一代人异趣。

    如同其他当代京味小说作者,韩少华注重生活情趣的传达。有意思的是,较之韩作,却又是追求“意义”的老舍作品更饶情趣,亦所谓“无心插柳柳成荫”。情趣最终系于人生体验,体验得亲切深切,所写即无不有情趣。刻意追求,反倒会显着“隔”。

    主人公的形象极其光润,行为举止,中规中矩,直是那时代的美的型范。这种理想化的描绘中,含有对于人的赞美、欣赏。当代京味小说作者的这种情感态度是与老舍一致的。因时间距离与经验限制,金玉字面不免多用了一点,对小细节小道具描写的工细,隐隐看得出《红楼梦》笔法的影响。京味小说的生机也系在小说艺术的进一步追求,风格的彼此立异上。我总觉得韩少华的写京味小说不像是偶一为之,而《红点颏儿》、《少管家前传》不妨看做营造大建筑的准备,语言以及知识的准备。这极郑重的努力,也使人敢于指望大作品的推出。在这种追求中,已有的长处与短处,都会成为极好的滋养。

    汪曾祺

    汪曾祺的京味小说不多,也并非篇篇精彩,因而迄今未以“京味”引起普遍注意。人们更感兴味的,是他写高邮家乡风物的《大淖记事》、《受戒》、《故里三陈》、《皮凤三楦房子》之属,却不曾想到,汪曾祺以写故里的同一只笔写北京,本是顺理成章的。

    汪曾祺的京味数篇中,我最喜爱的是《安乐居》,本书也多处提到这小说,因其由内容到形式处处的散淡闲逸,最得老北京人的精神。在汪曾祺,这也是极本色的文字。

    此作所写人物生活,琐细平淡之至。这种题材设若由年轻作家如上海的陈村写来,也许是作《一天》那类小说的材料。汪曾祺却由这淡极了的淡中咂摸出淡的味,令人由字行间触到一个极富情趣的心灵。也如写家乡,绝对不寓什么教训,因而清澈澄明而乏大气魄。若是在十几年前,会被视为小摆设而备受冷落的吧。即使真的文玩清供,当下人们也确实有了把玩的需求与心境。倒不是因了生活更闲逸,而是因文化心态更宽缓舒展。在现代社会,固然有人忙迫地生活,卷在时代大潮里;也有人更有余裕细细地悠然地品味生活,咂出从未被咂出过的那层味儿。在汪曾祺本人,决非为了消闲和供人消闲。一篇《云致秋行状》,于平淡幽默中,寓着怎样的沉痛,和不露锋芒的人生批评!《安乐居》提示一种易被忽略的生活形态及其美感,也同样出于严肃的立意。那种世相,在悄然的流逝中,或许非赖有汪曾祺的笔,才能被摄取和存留其原味儿的吧。

    较之比他年轻的作者,汪曾祺无论材料的运用、文字的调动,都更有节制。他也将有关北京人的生活知识随处点染,如《晚饭后的故事》写及缝穷、炒疙瘩,却又像不经意。妙即在这不经意间。情感的节制也出自天然。即使所写为性之所近,也仍保持着一点局外态度,静观默察,在其中又在其外。妙也在这出入之间。无论写故里人物还是写北京人,他都不作体贴状,那份神情的恬淡安闲却最与人物近——“体贴”又自在其中。有时局外人比个中人更明白,所见更深。汪曾祺爱写小人物,艺人,工匠,其他手艺人,或手艺也没有的底层人,他本人却是知识分子。对那生活的鉴赏态度即划出了人我的界限。身在其中的只在生活,从旁欣赏的不免凭借了学养。在当代中国文坛,汪曾祺无疑比之热衷于说道谈玄的青年作者,对老庄禅宗更有会心的。因这会心才不需特别说出,只让作品浅浅地弥散着一层哲学气氛。这又是其知识者的徽记,他并无意于抹掉的。

    青年作者更不易摹得的,是汪作的文字美感。当然也无须模仿,因为那决不是惟一的美。节制也在方言的运用。你会说那是因为汪曾祺不是北京人,但他写故里也有同样的节制(创作中不乏因“外乡人”而加倍炫耀方言知识的例子)。他追求的是方言的白话之美。若说因了他是外乡人,那他也就得益于这外乡人。把文言当佐料、调味品,味太浓反而会夺了所写生活的味。以外乡人慎取慎用,不卖弄,专心致志于生活情调、人生趣味的捕捉,省俭的运用倒是更能入味。你又因此想到,以文字传达那种文化固然非凭借北京方言,把握其精神则更应有对于中国哲学文化传统的领悟。北京文化在这一方面可以视为一种象征。〔59〕

    节制方言,其效用也在于化淡。汪曾祺笔致的萧疏淡远,在当代作家中独标一格。淡得有味。淡而有情趣,即不致寡淡、枯瘦。情趣是滋润文字的一股细水。当然,汪作也非篇篇清醇,各篇间文字的味也有厚薄。淡近于枯的情形是有的,在他的集子里。

    人所公认的,汪曾祺的作品有古典笔记小说韵味,却又决非因了文字的苟简。他用的是最平易畅达的白话而神情近之。他长于写人,不是工笔人物,而是写意,疏疏淡淡地点染。他自己也说过那不是“典型人物”。不同于传统笔记小说的,是汪曾祺并不搜奇志异,所写常是几无“特征”的人物的几无色彩的人生,或也以此扩大了小说形式的包容?云致秋(《云致秋行状》)是有特征的,有特征的庸常人。作者也仍然由其庸常处着笔,所写仍琐屑,用笔仍清淡,却使人想到平凡人物也可能提供有价值的人生思考。汪曾祺说过自己写人物常常“逸笔草草,不求形似”。《云致秋行状》像是例外,并不“草草”。其实,当代京味小说写人物多类“行状”——琐闻轶事,仿佛得之于街谈巷议;而不大追求笔致细密,过程连续,以及“典型形象”。那五典型,写法也仍类“行状”。《云致秋行状》对人物有含蓄的批评,在汪曾祺近于破戒。但极含蓄,点到即止,又是春秋笔法。这篇小说是有主题的——一个普通人在历史大戏台上的尴尬地位渺小处境。这层意思只在淡淡的笔触间,由你自己体味。

    这些,都足以使汪曾祺即令有关作品不多、仍在京味诸家中占有一个无人可以替代的位置。

    陈建功

    陈建功似乎是由北京外围写起,逐渐深入到了城区的胡同。胡同世界对于他未必比之京西矿区陌生。但并非生活其间的那方天地都是便于小说化的,何况京味小说有其传统、有其形式要求呢。因而写《辘轳把胡同9号》时,如我在前面刚刚说到的,那种“努劲”令看的人都有点吃力。追求表达上的京味,过分用力适足以失却那味。在写得圆熟的京味小说,语言使用中的冗余处反使人更能味得其味,因而由风格要求看并不“冗余”。过于用力的京味小说偏会有冗余——足以破坏语言美感的冗余成分。

    此时的陈建功或许还在模仿口吻阶段,模仿即难得从容。要到脱出对语言的原始形态的模仿(求似),才能弃其粗得其精粹,达到运用与创造中的自由。由《辘轳把胡同9号》到《找乐》,你分明感觉到了作者语言努力的成效;却在读了他的《鬈毛》之后你才会发觉,《找乐》中那个老人世界并非他最为熟悉的世界。他毕竟不同于邓友梅或韩少华。在写那老人世界时,他的文字仍显得火爆。他是以青年而努力接近这世界的。《找乐》全篇用北京方言且一“说”到底,却并不令人感到其中有中年作家那种与对象世界的认同。《辘》与《找乐》,是费了经营的,你看得出那精心布置的痕迹,裸露在笔触间的“目的性”。较之汪曾祺、邓友梅,他更注重意义。写北京人的找乐,别人只写那点情趣的,他却更要评说那情趣中的意味。凡此,都是努力,不但努力于语言把握,而且努力于理解、解释。努力于理解,又因不能认同。别小看了这一点差别。这么一点洇开去,就洇出了作品不同的调子。

    1985年推出的《鬈毛》,令人不觉一惊。对于这作品,读书界决不像对《寻访“画儿韩”》、《红点颏儿》接受得那样轻松。较之迄今所有的京味小说,它或许是最难以下咽的。写到这里,我为难了:这《鬈毛》可否算作京味小说呢?

    接受的困难首先来自粗鄙,作品语言的粗鄙。老舍小说写过种种粗鄙的人物,从市井无赖到无耻的小职员,但那风格尤其语言风格决不同其粗鄙。你禁不住想,《鬈毛》的作者许是在跟传统京味较劲儿?

    甚至粗鄙也是时尚,比如涉笔性器官时的粗鄙。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以小主人公自述的粗鲁直率引人注目。《鬈毛》式的第一人称自述或许当面对礼义之邦普遍的审美趣味时,更有一种挑战意味?倘若京味只适用于老人世界,只能由陶然亭、圆明园、国子监柏树林子、街道文化站等等保障艺术纯洁性,实在也过于脆弱。宜于调制可口饭菜的,不免会把自己存在的理由限定在这上头。“京味”毕竟不是佐料,只为把现实烹制得鲜美可口。然而《鬈毛》一类作品似未加工的赤裸裸的粗野的真实,仍然使得京味小说的传统风格显着娇弱,像一件太易破损的瓷器。《鬈毛》或许是一种“反京味小说”——偏要敲碎了试试!

    主人公也并非京味小说里有过的胡同串子,或小痞子,而是个尚在寻找自己在生活中的位置和自身存在价值的青年,有他对于人生的认真,和不乏严肃的思考。对于如鬈毛这样的人物,似乎还没有人这样地理解过。顺便说一句,陈建功是始终注重写性格的。我敢说,鬈毛是个尚未经人写过的性格。理解就是理解,没有另外掺什么甜腻腻的调料。这又是青年作家本色。

    苏叔阳、李龙云作为京味文学作者,是值得以相当篇幅评说的。但他们的成就更在剧作方面。戏剧文学不属于本书所论范围。苏叔阳的京味小说亦有特色,虽并不一定是他个人的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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