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游行!这比国立博物馆诱惑大多了,一大群人正朝广场集中,敲锣打鼓的(这是形容声势),几面旗帜迎风招展,还真有点激动人心的气氛。一面鲜艳的红旗上切·格瓦拉深沉坚定,呃,我没看错吧?怎么还有镰刀斧头呢?除了在电视上,我第一次亲眼看见游行集会,激都不会动了,拍都不会照了,说都不会话了,走都不会路了,跟没头苍蝇似的乱窜。有几个骑马的警察一边在帮忙维持秩序,一边和游行者亲热地打着招呼。远处几个警察悠闲地坐在路边,看都没往这里看一眼。人还挺多,我再次拉着先生飞奔,这次是奔向一个制高点,好一览全局。这个游行一时看不出来是为什么而游,参加者大都是青年人,举着标语,披着各色旗帜,也有几个人把自己打扮得怪模怪样。游行的领袖发表演讲时,说的话我也听不懂。一段演讲结束后,有几个东方人打扮成牛鬼蛇神,头戴着尖尖的纸帽子,和“文革”时的高帽子一模一样,动作确切点说是像非洲部落里的人一样,围成一圈,口中叫着跳着,念的也像是“咒语”。他们把两个纸糊的人,扔到圈子中央,一拥而上,用脚踩烂,边上的人则鼓掌欢呼。我越看越迷茫,有点像在批斗谁、反对谁。他们到底反什么呀,这不是脑子进水了吗?好好的日子不过,谁再有这想法,就跟我回老家住几天,看他们还闹腾不。太费解了,不好看,走人!
在国立博物馆的时候我头脑一时发热,把自己捧成了一个极具潜质冉冉升起的艺术欣赏(非鉴赏)家。以前在海牙博物馆的时候就看过伦勃朗的画,那时我还是一个有自知之明的人,比较规矩,我的感受就是他的画很像照片,光线运用得很好。到了国立博物馆以后我终于知道,在事先没学习的情况下我竟无意间总结出了伦勃朗作品的一大特点:“光暗”,人家这是正规说法。这下我就开始飘飘然了,简直忘乎所以,表扬与自我表扬不离口,俨然以大师的知音自居,对国立博物馆内的藏画评头论足,底气十足。
小时候我写作文开头一定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的春风吹遍了大地。”虽然我根本搞不清三中全会是个什么会,只知道改革春风吹过以后,我每次写作文老师就让加上这几句。长大后知道这就是套路,在国立博物馆里我发现敢情画画也有套路这一说,荷兰古时候的画大多表现宗教题材,或者就是对着国王歌功颂德,除此之外最多的就是大户人家的人物肖像。画了一阵子以后,大户人家的少爷小姐们不乐意了,为什么总把我们画得端端正正、死死板板的,跟遗像似的,就不能让我们看起来更鲜活更有动感?画家画画是挣钱糊口的,当然得顾客至上,就想方设法地让画中的少爷小姐们看起来好像正在干什么,假装很自然的样子。这跟现在的姑娘们厌倦了拍证件照,跑到影楼里拍点拿着时装杂志深思啊,对着墙壁沉醉啊,抱个绒毛玩具冒充花季啊之类的相片性质差不多。荷兰人尤其爱画夫妻肖像,那个时候没有结婚照嘛,把画挂墙上权当婚纱照。这类肖像就相当八股,凡是表现爱情题材的,必然有三大要素:花园、喷泉,还有象征爱情的雕塑和植物。画中人十有八九是在一个花园里,画家们的创意就只好在人物造型上发挥了,让男女主角或坐草地上,或站在树下,技艺高超的还让他们在画中翩翩起舞。只要看到画里有以上背景,就知道这肯定是古时候的结婚照了。为什么能判断这是大户人家的时尚呢?画中男主角的皮鞋,尖头、高跟,竟然还娘娘腔地系着蝴蝶结。荷兰人古时候穿什么鞋?大家都知道是木鞋啊,可见画中的人至少是个小地主级别的。我为自己的发现得意不已,这点自信只保持了两个小时,进入梵·高博物馆的时候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实在是看不懂“生活在低处,灵魂在高处”的凡·高都表现了点什么,装也装不出来。当有人问起我时,我都深吸一口气,做回味沉思状,然后用非常低沉的语调说: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我偷偷想:这有什么,我也能画出来嘛。这个念头刚冒泡儿,我就知道自己又回到了艺盲的队伍。我拼命观察,搜肠刮肚地总结了梵·高大师的作品特征:像版画(彩色的)。我承认事先受到暗示,因为收集的资料里提到凡·高曾学过日本版画。我主要是怎么也理解不了他的画所包含的高深的思想。他有点精神失常,还少了一只耳朵,割下来的耳朵也不作防腐处理就送给一个妓女当礼物了。我理解不了他深邃的内涵,他一定是可以理解我的。我就只觉得他的画很鲜艳,做成丝巾肯定好看。
从博物馆出来,我坐在路边的椅子上郁郁寡欢,主要还是觉得自己没有艺术细胞,熏陶了这么久一点效果也没熏出来。旁边一个老外冲我调皮地做鬼脸,主动过来攀谈,得知我郁闷的原因后,他安慰我说他也看不懂,就是来凑个热闹。两个艺盲相见恨晚,越谈越投机,这个老外说他最不“爱”去欣赏油画,所以他选择在门口等家人,他最“爱”在自然风光里徜徉。他问我:你们中国人最“爱”什么?我冲他憨厚地一笑,开始东拉西扯,心里偷偷说:我们中国人第一“爱”挣钱,第二“爱”数钱,第三“爱”攒钱。要是跟他说真话,今天这个话题就不知道扯到哪儿去了,还是装傻吧。在国外和陌生人聊天是很常见的事,用不太恭敬的话来说,老外都有点缺心眼儿,他们对谁都不设防,特别坦白,特别诚实。我以前在国内还有爱和人乱搭讪的恶习,后来越来越胆小,别说不敢主动和陌生人说话,别人和我说话都犯紧张。经过长期的磨炼和教育,我已经能做到不乱搭讪,一脸警惕和戒备,遇上乞讨的人面无表情地走开,虽然心有怜惜,但早已不敢伸出援手。
荷兰人每当讲起自己的民族,都无限骄傲无限自豪。要说荷兰人生存条件可够差的,地不大,物不博,全凭勤劳和智慧,才算得到一块安身之地。在阿姆斯特丹的街道两旁可以看到很多铁桩,上面刻有三个竖排的“X”,这代表了荷兰历史上的三大灾难:水、火、黑死病。荷兰的历史就浓缩在这三个“X”里。如果你在世界地图上找荷兰,肯定要费一番工夫,没办法,小嘛,可就是这么一个小国家曾凭借着世界上最发达的造船业和航海技术而称霸于世,人送外号:“海上马车夫”。荷兰是世界上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这是我第一次听说,惊奇了好半天,我一直以为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是英国。自从我去了一次图桑夫人蜡像馆以后,更加深刻理解了荷兰人的骄傲。
图桑夫人蜡像馆就在大坝广场皇宫旁边,从电梯直上顶楼,可以鸟瞰大坝广场全景,进去后迎面就是一堵玻璃幕墙。随着音乐,玻璃墙后灯光亮起,一片无边的海洋出现在面前,然后随着海洋的涌动,一只帆船出现在海平面,然后是越来越多的帆船,最后出现了陆地、民居、城市。这是在展示荷兰的全貌,手法非常新颖,特别浅显易懂,不到3分钟整个荷兰就留在了游客印象里。再往里走,先闻到一股马棚的味道,好像置身于农庄,灯光再次亮起,古时的荷兰展现在眼前。河中有运送粮食和干草的农夫,河岸上的民居里主妇正在探出身子和邻居说着闲话,乞丐、牧师、铁匠、来往的行人,全是真人大小,形象地描绘了那时的生活。可以看出来那个时候的荷兰人日子过得也挺穷,穿的用的都挺破旧的。
回顾完历史,就进入游客最感兴趣的名人蜡像厅,大家进去看到自己国家的领导人都特别兴奋,平时没机会和真人站一起,现在刚好逮住机会和蜡像一起圆一下自己的追星梦。想知道游客是哪个国家的,很容易,看他先去和哪个国家领导人合影就行了。这帮老外可真够不客气的,有揪“布什”耳朵的,有把手指插到“布莱尔”鼻孔里的,有抱着“戴安娜”猛啃的。我怎么就这么没出息呢?一个蜡像怕什么啊,天生敬畏?我只是老老实实地站在胡主席蜡像旁边照了一张相。
这个城市就是这么小,根本不用刻意去找什么,景点就会自动送到你眼前。我正一蹦一跳地走着,突然扭头看到路边的橱窗,情况不对啊,太暴露了,直觉告诉我:红灯区到了!我更愿意把红灯区叫花柳巷,这样好像要委婉一点,刚好旁边就是唐人街,街名是中文的碧什么巷。什么意思?为什么把红灯区安排在唐人街旁边?正想唧歪一番,又怕唧歪出的结果给自己添堵,只得悻悻作罢。花柳巷就是河道两旁的房子,中间隔着一条河,都是三四层的深绿小楼,不允许拍照,只能拍远景。巨大的落地窗里,可以看到橱窗里坐着穿三点式的女人,浓妆艳抹,粉搽了有好几斤,有的在打电话,有的在修指甲,还有的在看路上的人,表情淡漠,偶尔站起来,喝点东西什么的。她们的自然也感染了好奇的人群,大家都自自然然地对视着,当成一种特有的文化来欣赏,并且都很遵守规定,没有人拍照,没有人指指点点。在这个气氛下就算有人心里有鬼,也只能装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还真扫兴,按照卖水果的原则,应该把漂亮的新鲜的水果都摆在外面,但显然这里的“姑娘”们更重视真才实学。我一眼看去,年龄像阿姨级的算年轻的,大多都是准阿婆级,“姑娘”们肤色各异,有很狂野的,有很斯文的,表情都比较颓废,没什么活力,三分之二有松弛的小肚腩,有的还重重叠叠好几层。难得有一个看得上眼的,就会好多人围观。唯一敬业的是一个棕色皮肤的女子,她背对着橱窗在跳舞,把大屁股抖得一颤一颤的,好多人看。也有许多橱窗是用帘子挡住的,这就说明里面的“姑娘”这会儿有工作,没空。我把想象都留给这些帘子后面的“姑娘”了,应该有几个漂亮的,据说到了晚上,“姑娘”们在灯光配合下,会突然美丽起来,夜里有夜里的迷乱,白天有白天的慵懒。行人们大多都很失望,可以听到他们都在说“姑娘”们长得不好,身材不好,可以这么评价一下这些世界著名的“姑娘”们:真的很难看。我想起张爱玲小说中的一句话:“……第二天,振保变成了一个好人……”套用在这里就是:“……从红灯区走过,男人们变成了君子……”
阿姆斯特丹虽然开性解放之先河,实际在玩无间道,当性没遮没掩正大光明地放在你面前的时候,它就完全失去了那种隐秘的、沉醉的、婉转的美。我们得出结论,这个花柳巷实际上是用来教育人的,告诫大家如果纵情声色就会颓废、糜烂、丑陋如斯。花柳巷里游客众多,一个个表情要多纯洁有多纯洁,女人们的失望就直接挂在了脸上,男人们的失望则从心底里泛上来,直接就失落了,所以一个比一个像君子。唯有经过性用品商店时,才会有几个人促狭地笑起来。
说起荷兰的开放,那得看怎么说,大家都知道在荷兰安乐死、吸毒和同性恋合法。我抓住一个荷兰人仔细问了个清楚,问他们为什么会支持这三个提案。他哈哈一笑,回答说:荷兰人不是支持,而是不反对。他拿自己举例子,他本人不吸毒也不是同性恋者,当有关提案出来时,他的想法就是假设我是吸毒者,我是同性恋者,那么我当然希望有法律保护我。估计有这种想法的公民比较多,也就通过了。就这么简单?这算是负责还是不负责呢?荷兰人是这么说的,每个人都应该享有法律保护,只有保障每个人的个人权利,尊重公民个人的意愿,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利益,才是对公民负责。仅就安乐死一项,大家都认为在荷兰安乐死是合法的,但是在荷兰,应他人请求帮助他人自杀原则上还是犯罪,仍然可能被判为受他人嘱托自杀罪,可以判到最高12年的监禁,但是如果是医生根据该安乐死法案的一条标准实施的,这个标准翻译过来叫“适当关心标准”,也需要根据殡葬法的规定通知地方验尸官。地方验尸官审查后,符合“适当关心标准”才可以免责。如果病人一说不想活了,你就递上安眠药,那就算“过度关心”,也就是说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所有标准,医生才可以实施安乐死帮助患者自杀,并不是我们想象的久病不治,哭着喊着“太难受了,让我早点死吧”就可以安乐死的。为了保障一小部分人的权利,荷兰就不惜弄出这么一个难以把握和控制的法律。
至于毒品,荷兰政府温柔地说:我们看不出适当使用毒品有什么不妥……全然一个溺爱孩子的母亲形象。因为荷兰政府坚信“青年人到了一定年龄以后,会自觉停止使用软毒品,放宽软毒品的限制正是为了让他们疏远烈性毒品”。这就是软毒品合法的理由。在荷兰由于可以在指定场所公开出售软毒品,软毒品的价格得到控制,避免了因为软毒品高昂的价格而导致的犯罪。在一些城市,还有一种出租车,专门接受软毒品订购,打个电话他们就把你要的东西送上门来了,但是也有限制:不允许对未成年人做广告,不能大张旗鼓地让邻居都知道这家人订毒品了,更不能转手倒卖,而该出租车的此项业务算作社会活动,还可以得到相应补偿。荷兰的温情脉脉尤其体现在对吸毒者的态度上,他们认为吸毒者是病人,应该得到关心和帮助,不应该把他们当做犯罪分子来看,如果把他们在社会中孤立起来,只会让他们病情加重。在这么纵容的母亲面前,大家想象一下孩子会是什么样子?其实,结果却与你所想的恰恰相反:荷兰青年使用毒品的比例远远低于欧洲平均水平。这就应了一个逆反心理,越不禁止他们越不感兴趣,越打压他们还越来劲儿。听到此处我说你们荷兰是不是禁止公民踢足球啊?为什么全民逮到空儿就踢两脚,也是逆反心理作怪吗?
再回过来说红灯区,也得看怎么说,在荷兰,红灯区的确明目张胆地存在着,但是政府同时规定红灯区必须和学校、政府机关保持一定距离,采用集中管理,相比较国内满街的洗头廊、按摩院、洗浴城,挂着正经招牌从事着歪门邪道,也不管旁边是否有学校,是否有居民区,哪个危害更大呢?荷兰政府允许严重残疾者可以每月花很少很少的钱,请性工作者上门服务。相比较欧洲各国,荷兰的性犯罪率是最低的,其他犯罪率也远远低于其他国家。
紧临着红灯区的就是阿姆斯特丹一条比较大的唐人街。店家都想突出自己的中国特色,张灯结彩的,一眼望去像个庙会似的。街上餐馆林立,街上还有一座寺庙,自打我从一个无神论者成为泛神论者以后,我见菩萨就跪拜,见教堂就忏悔,礼多神不怪嘛。天地良心,拜菩萨的时候我,“升华”得不像话,彻底跳出了个人利己主义的小圈子,都没有说保佑我和家人平安健康什么的,那我都求了些什么呢?说出来我自己都吓一跳:我竟然求菩萨一碗水端平,既然普度众生就不能只管这一方水土这一方人。念叨完以后,我郑重地对先生说:我,已经成为了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先生说,“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至少不会这么自己表扬自己。我急切地解释:你得想想我的起点有多低,我是一个家庭主妇啊,能上升到这个高度,进步多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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