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研究-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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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美〕詹姆斯·W.汤普逊:《中世纪欧洲经济社会史》,商务印书馆,1992,第601页。

    [2]盛学军:《证券公开规制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第24页。

    [3]吴晓求:《海外证券市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第14页。

    [4]黄运成、申屹、刘希普:《证券市场监管:理论、实践与创新》,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第125页。

    [5]周昊:《国有企业分拆上市的法律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

    [6]在本书中,如无特殊说明,“中国”“我国”在地域范围方面仅指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7]兰辛珍:《中国股市进入健康发展期》,《北京周报》(英文版)2007年第5期,第2页。

    [8]吴志攀:《上市公司法律与实务》,石油工业出版社,2000,第66页。

    [9]中国政法大学方流芳教授的观点。

    [10]周昊:《国有企业分拆上市的法律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

    [11]周昊:《国有企业分拆上市的法律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

    [12]申林平、邢会强:《中国企业境外上市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2006,第2页。

    [13]李萌:《公司境外上市中股权置换的相关问题研究》,《沈阳大学学报》2007年第10期,第23~26页。

    [14]李志强、方晓杰:《公司境外上市中的外汇管制》,《中国法律》2006年第2期,第40~41页。

    [15]曾智:《我国民营企业境外上市模式研究》,湘潭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16]吴弘:《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法律调控》,法律出版社,2001,第330~331页。

    [17]李国安:《国际货币金融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第189页。

    [18]数据来源:世界证券交易所联盟(World Federation of Exchanges,简称WFE)。WFE是协调世界上56个公开的股票、期货、权证交易场所的同业公会。. org/files/statistics/excel/EQUITY405.XLS; ; ,2009年2月。

    [19]申林平、刑会强:《中国企业境外上市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2006,第6页。

    [20]数据来源:中国证监会网站,, , , 2009年2月。

    [21]李志强:《中国律师在企业境外上市业务服务的几个问题》,《中国法律》(香港)2005年第2期,第40~41页。

    [22]徐冬根:《国际经济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23]刘鸿儒:《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回顾与展望》,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第67~72页。

    [24]刘质文:《企业上市案件律师办案指引》,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第78页。

    [25]邱永红:《我国企业境外借壳上市的实证分析与法律规范》,www.chinalawedu.com。

    [26]申林平、邢会强:《中国企业境外上市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2006,第14页。

    [27]周晓健:《境内企业境外造壳上市法律监管探析》,西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28]刘晓义:《中国企业境外上市法律监管研究》,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29]周晓健:《境内企业境外造壳上市法律监管探析》,西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30]顾保国:《加入 WTO 与我国企业海外上市分析》,《亚太经济》2001年第2期。

    [31]唐应茂:《存托凭证的运作方式及其法律构架》,《金融法苑》1998年第6期。

    [32]顾保国:《加入WTO与我国企业海外上市分析》,《亚太经济》2001年第5期。

    [33]美国人打牌下赌注,蓝色筹码为最高,红色筹码为中等,白色筹码为最低,后来人们就把股票市场上最有实力、最活跃的股票称为蓝筹股。

    [34]申林平、邢会强:《中国企业境外上市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2006,第5页。

    [35]Henry Campbell, Black.s Law Dictionary (Fifth Edition), West Publishing Company,2001, pp.1290, 1156.

    [36]戴瑛:《我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的理论基础分析》,《学理论》2010年第9期。

    [37]《“2007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上市公司监管国际研讨会”实录(1)》,中国民商法律网,? id=36052, 2013年11月12日访问。

    [38]余劲松、吴志攀:《国际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第363页。

    [39]戴瑛:《我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的理论基础分析》,《学理论》2010年第9期。

    [40]张文显:《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41]邵挺杰:《中国证券交易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9,第411页。

    [42]王进诚:《新编金融辞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第1160页。

    [43]戴瑛:《我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的理论基础分析》,《学理论》2010年第9期。

    [44]近年来,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如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巴哈马群岛、百慕大群岛等(多数为岛国)允许外国投资者注册公司,国际投资者不用亲临当地,其业务就可在世界的任何地方直接开展。国际投资者在这些区域内成立的公司就是离岸公司。

    [45]高如星、王敏祥:《美国证券法》,法律出版社,2000。

    [46]肖岩:《中国企业反向收购方式美国上市法律问题初探》,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47]肖岩:《中国企业反向收购方式美国上市法律问题初探》,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48]肖岩:《中国企业反向收购方式美国上市法律问题初探》,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49]申林平、邢会强:《中国企业境外上市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2006。

    [50]窦勇:《美日证券监管比较研究》,《日本问题研究》2003年第1期,第39页,

    [51]数据来自香港证券交易所网站,, 2009年2月。

    [52]数据来自香港证券交易所网站,, 2009年2月。

    [53]廖凡:《香港证监会执法机制评介》,《环球法律评论》2007年第3期。

    [54]贺志华:《海外证券市场》,经济日报出版社,2002。

    [55]曹晓英:《我国内地企业境外上市法律问题研究》,外交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06。

    [56]高如星、王敏祥:《美国证券法》,法律出版社,2000,第109~110页。

    [57]姚梅镇:《国际投资法》,武汉大学出版社,1989,第133~137页。

    [58]贺志华:《海外证券市场》,经济日报出版社,2002,第181页。

    [59]李国安:《国际货币金融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第195页。

    [60]刘连煜:《证券管理法令选录》,元照出版公司,2000,第387页。

    [61]范雯霞:《境外上市监管的法律问题研究》,华东政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02。

    [62]王虎:《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化应重视的若干关系》,《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97年第4期。

    [63]Securities and Exchange Act of 1934, § 12(b), 15 U.S.C.78(1)(b)(1994).

    [64]贺志华:《海外证券市场》,经济日报出版社,2002,第191页。

    [65]Compiled by the Listing Department of the Tokyo Stock Exchange, Listing Manual for Foreign Companies, First Edition, August 1996.转引自李国安《国际货币金融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第202~203页。

    [66]贺志华:《海外证券市场》,经济日报出版社,2002,第189页。

    [67]范雯霞:《境外上市监管的法律问题研究》,华东政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02。

    [68]李国安:《国际货币金融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第238页。

    [69]宋艳:《中外证券业立法监管的比较、分析和前瞻》,《投资研究》1999年第7期。

    [70]美国《1933年证券法》制定于1933年,自颁布以来经历多次修改,但其名称一直未变。

    [71]高如星、王敏祥:《美国证券法》,法律出版社,2000,第5页。

    [72]徐长青:《中国企业在美国上市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厦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1。

    [73]李华端:《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的信息披露与法律监管》,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

    [74]万猛、刘毅:《英美证券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1998,第12页。

    [75]姚梅镇:《国际投资法》,武汉大学出版社,1989,第133~137页。

    [76]Harold S.Bloomenthal, Securities Law Handbook, Clark Boardman Company, Ltd., 1986,p.630.

    [77]徐冬根:《美国证券法律与实务》,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第88页。

    [78]徐冬根:《美国证券法律与实务》,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第88页。

    [79]〔美〕詹姆斯·B.阿克波尔:《如何在美国上市:企业上市指南》,中国财经出版社,1998,第238页。

    [80]徐长青:《中国企业在美国上市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厦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1。

    [81]〔美〕詹姆斯·B.阿克波尔:《如何在美国上市:企业上市指南》,中国财经出版社,1998,第238页。

    [82]徐长青:《中国企业在美国上市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厦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1。

    [83]马忠智:《美国证券市场筹资必读》,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第138页。

    [84]马忠智:《美国证券市场筹资必读》,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第138页。

    [85]吴晓求:《海外证券市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第287页。

    [86]内幕人士获利返还是禁止以牺牲其他股东权利为代价的不公平的内幕人士交易、短线交易,在6个月内买卖所得利润要由发行公司或代表公司的任何股东的派生诉讼来公开,决定是否返还。

    [87]宋艳:《中外证券业立法监管的比较、分析和前瞻》,《投资研究》1999年第7期。

    [88]参见《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0节。

    [89]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于2007年12月12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中美就金融服务业开放达成多项共识。依据相关审慎性规定,中方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公司包括银行发行人民币计价的股票,允许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发行人民币计价的公司债券,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法人银行发行人民币计价的金融债券。

    [90]赵怡雯:《我国企业赴美上市再创新高 上市企业突破30家》,《国际金融报》2007年12月18日。

    [91]《中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现状分析》,找法网,, 2013年4月23日访问。

    [92]中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国别/地区情况,, 2013年9月25日访问。

    [93]田孟清:《“假外资”:现状、危害、成因与对策》,《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1期,第12页。

    [94]经常项目(current account)指本国(地区)与外国(地区)进行经济交易而经常发生的项目,是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最主要的项目,包括对外贸易收支、非贸易往来和无偿转让三个项目。对外贸易收支是指通过本国海关进出口货物而发生的外汇收支。非贸易往来,又称劳务收支或无形贸易收支,包括货运、港口供应与劳务、旅游收支、投资收支和其他非贸易往来收支。无偿转让,包括本国(地区)与国际组织、外国(地区)政府之间相互的无偿援助和捐赠,以及私人的侨汇和居民的其他收入。

    [95]戴晓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打击非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活动宣传材料》,, 2013年4月10日访问。

    [96]范磊:《中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问题研究》,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97]范磊:《中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问题研究》,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98]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成立。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是对证券市场进行统一宏观管理的主管机构。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1995年3月,国务院正式确定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但依然是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监管执行机构。1997年8月,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统一划归中国证监会监管。1998年4月,中国证监会与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合并,中国证监会成为正部级事业单位,专司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职能。

    [99]李艳:《中国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若干法律问题研究》,华东政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05。

    [100]《证券法》在1998年12月通过后,于2005年进行了修订,1998年《证券法》的第29条被2005年《证券法》的第238条替代。现行《证券法》第238条规定:“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务院的规定批准。”由此可以得出:凡在中国境内注册从事经营的企业,如果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的公司,其上市材料必须经过中国证监会按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审批。

    [101]陈岱松:《论对证券市场的适度监管》,郭峰:《证券法律评论》(第三卷),法律出版社,2003,第10页。

    [102], 2009年2月。

    [103]傅明:《六部委新规影响红筹上市》,《上海国资》2006年第9期。

    [104]参见《证券法》第238条。

    [105]刘乃忠:《中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现状分析》,《理论月刊》2009年第3期。

    [106]参见“红筹指引”第1、2、3条。

    [107]1982年3月,对外贸易部、对外经济联络部、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合并成立对外经济贸易部;1993年3月16日,对外经济贸易部更名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市场与全球市场将会融为一体,很难再继续严格地区分内贸和外贸。2003年举行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把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现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内负责贸易的部门和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合并成“商务部”,统一负责国内外经贸事务。目前,商务部是我国国务院主管商业经济和贸易的组成部门。

    [108]丁丁:《高新技术企业间接上市刍议》,《金融法苑》2000年第6期。

    [109]申林平、邢会强:《中国企业境外上市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2006,第102~103页。

    [110]申林平、邢会强:《中国企业境外上市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2006,第110页。

    [111]《IMF协定》第8条第2节a款和b款分别使用restriction和control两个单词。

    [112]范磊:《中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问题研究》,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113]李慧:《海外造壳上市基本法律问题研究》,华东政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05。

    [114]彭虹:《中国外汇监管法律制度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2003。

    [115]李慧:《海外造壳上市基本法律问题研究》,华东政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05。

    [116]何鹰:《离岸公司“绕道投资”税收法律对策分析》,《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1期。

    [117]李慧:《海外造壳上市基本法律问题研究》,华东政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05。

    [118]何鹰:《离岸公司“绕道投资”税收法律对策分析》,《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1期。

    [119]何鹰:《离岸公司“绕道投资”税收法律对策分析》,《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1期。

    [120]刘乃忠、戴瑛:《公司境外上市资本跨境流动的法律监管》,《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6期。

    [121]刘乃忠、戴瑛:《公司境外上市资本跨境流动的法律监管》,《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6期。

    [122]《外管局切断红筹股财路 利益群体向政府机关叫板》,《商务周刊》,人民网,, 2013年9月25日访问。

    [123]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1994年1月13日联合发布了《境外上市企业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24]国家外汇管理局1997年5月8日发布了《关于境外上市企业外汇账户开立与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125]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指在境内注册、境外上市的公司。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指在境外注册、中资控股的境外上市公司。

    [126]刘乃忠、戴瑛:《公司境外上市资本跨境流动的法律监管》,《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6期。

    [127]参见75号文第4、6、8条规定。

    [128]张宪初:《红筹股公司的法律特征及其管治的若干问题》,王保树:《商事法论集》,法律出版社,2001。

    [129]刘乃忠、戴瑛:《公司境外上市资本跨境流动的法律监管》,《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6期。

    [130]特殊目的公司是指境内居民法人或境内居民自然人以其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进行股权融资(包括可转换债融资)为目的而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见75号文第一条。

    [131]刘乃忠、戴瑛:《公司境外上市资本跨境流动的法律监管》,《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6期。

    [132]孙延生:《〈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的法律实务解读》,,2009年2月。

    [133]参见10号文第42条规定。

    [134]参见10号文第44条规定。

    [135]参见10号文第45条第一款规定。

    [136]参见10号文第45条第二款规定。

    [137]参见10号文第46条规定。

    [138]参见10号文第40条规定。

    [139]参见10号文第47条规定。

    [140]参见10号文第48条规定。

    [141]刘乃忠、戴瑛:《公司境外上市资本跨境流动的法律监管》,《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6期。

    [142]蒋哲峰:《中国企业境外上市外资股研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2。

    [143]肖岩:《中国企业反向收购方式美国上市法律问题初探》,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144]1989年2月19日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发布的体改经(1989)第38号文——《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第1条。

    [145]肖岩:《中国企业反向收购方式美国上市法律问题初探》,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146]刘恒:《略论外资并购中国企业的法律规制途径》,《现代法学》1998年第2期。

    [147]费方域:《企业的产权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第164~170页。

    [148]费方域:《企业的产权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第164~170页。

    [149]赵明勋:《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公司治理效应研究》,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

    [150]李维安:《公司治理》,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

    [151]根据中国证监会统计数据,截至2007年12月31日,主板境外上市外资企业共计105家(数据参见 ),创业板境外上市共计43家(数据参见 )。2009年2月。

    [152]赵明勋:《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公司治理效应研究》,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

    [153]赵明勋:《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公司治理效应研究》,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

    [154]H.S.Bloomenthal, Securities and Federal Corporate Law, Clark, Boardman and Callaghan, 1996; J.L.Cochrane, “Are U.S.regulatory requirements for Foreign Firms Appropriate?" Fordham Interna-tional Law Journal,1994, 17, pp.58-67.

    [155]谢百三:《证券市场的国际比较——从国际比较看中国证券市场的根本性缺陷及其矫正》,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156]齐学皎:《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经济师》2004年第8期。

    [157]范磊:《中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问题研究》,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158]卢文莹:《跨境上市与公司治理相关性研究》,《上证研究》2004年第一辑。

    [159]范磊:《中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问题研究》,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160]“橡皮图章”比喻董事会按照常规而常不加判断地对管理层予以赞同、批准或处理(文件或政策等),或受管理层之命令或示意而赞同、批准或处置,从而成了依例通过决定以完成某种规定程序,但在实际上不起什么作用的机构。

    [161]朱超:《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2。

    [162]朱超:《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2。

    [163]朱超:《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2。

    [164]朱德英:《论企业内部控制》,《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第37页。

    [165]谭旭宏:《借鉴美国模式构建我国内部控制体系》,东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166]陈飞:《萨班斯法案对我国内部控制的影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167]张连起:《内部控制的缺失与改进》,《会计之友》2006年第7期。

    [168]谭旭宏:《借鉴美国模式构建我国内部控制体系》,东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169]《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2009年2月。

    [170]陈飞:《萨班斯法案对我国内部控制的影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171]谭雅玲:《安然公司破产引人深思》,《粤港信息日报》2001年12月5日。

    [172]李翀:《SOX法案下对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研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173]引自布什总统在签署法案时的演讲。由于罗斯福总统签署了《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这句话的实际含义是:该法案是自《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以来美国资本市场最大幅度的变革。

    [174]陈飞:《萨班斯法案对我国内部控制的影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175]张明:《中国企业如何应对萨班斯法案的冲击?》,, 2013年9月15日访问。

    [176]《萨班斯法明年实施 考验逼近中国在美上市企业》,每经网,, 2013年9月15日访问。

    [177]张明:《中国企业如何应对〈萨班斯法案〉的冲击》,,2009年2月。

    [178]贺俊:《〈萨班斯法〉横扫在美上市公司》,,2009年2月。

    [179]吕富强:《信息披露的法律透视》,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第8页。

    [180]范磊:《中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问题研究》,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181]韩慧博:《公司治理、信息披露透明度与盈余管理》,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

    [182]杨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控机制研究》,重庆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4。

    [183]郭峰:《强制信息披露及其管制》,中国民商法律网,? id=32219, 2013年8月15日访问。

    [184]工商东亚是中国工商银行与香港东亚银行的合资投资银行。

    [185]李箐、何禹欣、于宁:《欧亚农业真相》,《财经》2002年第20期。

    [186]《“问题富豪”许培新被控利润造假判刑4年》,@303207.htm, 2009年2月。

    [187]李华端:《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的信息披露与法律监管》,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

    [188]“美国集团诉讼”,集团诉讼的最早渊源是普通法中的“衡平法”制度。美国1938年《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23条首次以制定法形式规定了集团诉讼制度。1966年美国对《联邦民事诉讼规则》中关于集团诉讼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确定了集团诉讼的“选择退出规则”,使集团诉讼制度成为了一种真正可行、威力巨大的诉讼制度。其合理性的基础是: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经济数额巨大,但单个集团成员损失金额过小,对单个成员来说诉讼成本过高,因而个人没有动力单独起诉被告。

    [189]赵雷:《民企法律风险高发领域案例之5》,《商界·中国商业评论》2006年第10期。

    [190]赵雷:《UT斯达康的境外紧箍咒》,《商界·中国商业评论》2006年第10期。

    [191]王绪刚、郑琰:《证券法热点问题探析》,法律出版社,1999,第84页。

    [192]李华端:《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的信息披露与法律监管》,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

    [193]张宗新:《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有效性研究》,2003年深圳证券交易所研究成果评选论文。

    [194]杨宏:《中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研究》,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

    [195]范磊:《中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问题研究》,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196]刘研:《中国企业海外上市问题研究》,《改革》1997年第12期。

    [197]"Insider Trading: Buying or selling of corporate shares by officers, directors and stockholders who own more than 10%of the shock of a corporation listed on a national exchange.Such transactions must be reported monthly to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Black's Law Dictionary, 1979,p.716.

    [198]〔美〕罗伯特·C.克拉克:《公司法则》,胡平等译,工商出版社,1999,第218页。

    [199]〔美〕理查德·A.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下)》,蒋兆康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第543页。

    [200]罗怡德:《证券交易法:禁止内部人交易》,台北: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91,第306页。

    [201]罗怡德:《禁止“内部人交易”之理论与实务》,《海峡两岸市场经济法学研讨会论文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第2页。

    [202]参见1993年《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第4条相关规定。

    [203]Jurgen Basedow & Toshiyuky Kono, "Legal aspects of Globalization: Conflicts of Laws Internet, Capital Markets and Insolvency in a Global Economy,"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2000, p.78.

    [204]邢颖:《禁止证券欺诈法律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1。

    [205]陈晓:《论对证券内幕交易的法律制裁》,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5卷,法律出版社,1996,第88页。

    [206]邢颖:《禁止证券欺诈法律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1。

    [207]余雪明:《内部人交易管理的比较研究》,(台湾)《证券暨期货管理》1998年第5期,第11页。

    [208]邢颖:《禁止证券欺诈法律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1。

    [209]赵剑飞、李昕:《姜丰年新浪股票之陷》,《财经》2007年第5期。

    [210]黄罡:《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法律问题研究》,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2。

    [211]赵本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问题分析》,《经济纵横》2000年第8期,第36页。

    [212]黄罡:《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法律问题研究》,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2。

    [213]黄罡:《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法律问题研究》,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2。

    [214]李强:《试论关联公司关系》,《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3期,第91页。

    [215]戴瑛:《论公司境外上市禁止交易行为的理论基础与多重表相》,《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

    [216]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18条。

    [217]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42条、第67~70条及第183条。

    [218]李英姿:《跨境内幕交易的法律监管》,湖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

    [219]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180条。

    [220]李英姿:《跨境内幕交易的法律监管》,湖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

    [2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222]李英姿:《跨境内幕交易的法律监管》,湖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

    [223]王令:《民企股风波在港愈演愈烈》,《证券时报》2002年10月25日。

    [224]Edward J.Kane, "Ethical Foundations of Financial Regulation," NBER Working Paper 60201997, p.3.

    [225]刘乃忠、戴瑛:《反思与重构:我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体系的完善路径》,《行政与法》2011年第12期。

    [226]刘乃忠、戴瑛:《反思与重构:我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体系的完善路径》,《行政与法》2011年第12期。

    [227]刘乃忠:《完善中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体系的路径选择》,《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第10期。

    [228]邓瑜:《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的有机结合》,《商场现代化》2005年第12期。

    [229]陈野华、伍军:《再论中国证券业的行业自律管理》,《西南金融》2004年第9期。

    [230]刘乃忠:《完善中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体系的路径选择》,《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第10期。

    [231]陈志武:《法院如何介入证券监管》,《资本市场》,, 2009年2月。

    [232]苑海、俞玲:《集体诉讼制度与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美国证券监管的经验借鉴》,《商业研究》2002年第10期。

    [233]刘乃忠:《完善中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体系的路径选择》,《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第10期。

    [234]境外上市外资股筹资统计简表,, 2009年2月。

    [235]参见《证券法》第238条。

    [236]刘乃忠:《构建我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体系——以政府公权监管研究为中心》,《黑河学刊》2011年第11期。

    [237]吴志攀:《市场转型与规则嬗变——WTO环境下中国证券市场法律环境面临的挑战与完善建议》,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第54页。

    [238]“红筹指引”中规定:“境内居民法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境内居民自然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合法身份证件的自然人,或虽无中国境内合法身份但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居住的自然人。

    [239]罗绮萍:《解红筹上市紧箍咒,外管局与商务部等证监会表态》,《21世纪经济报道》2005年11月2日。

    [240]刘乃忠:《构建我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体系——以政府公权监管研究为中心》,《黑河学刊》2011年第11期。

    [241]戴瑛:《完善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体系私权介入之思考》,《黑河学刊》2011年第11期。

    [242]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2001。

    [243]童颖:《首份中国独董调查报告:独董生存状况》,, 2009年2月。

    [244]陈野华、伍军:《再论中国证券业的行业自律管理》,《西南金融》2004年第9期。

    [245]何美欢:《公众公司及其股权证券》,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第1099页。

    [246]P.Anisman, W.M.H.Gorver, J.P.Williamson, Proposals for a Securities Market Law for Canada, Minister of Supply and Services Canada, 1979.

    [247]戴瑛:《完善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体系私权介入之思考》,《黑河学刊》2011年第11期。

    [248]刘乃忠、戴瑛:《反思与重构:我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体系的完善路径》,《行政与法》2011年第12期。

    [249]肖峰:《境外上市监管中若干问题思考》,《法制与社会》2008年第12期,第246页。

    [250]陈懿宁:《离岸公司法律制度研究》,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251]《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九条。

    [252]冯禹丁:《红筹上市再遇“十号文”恐慌》,《商务周刊》2007年第4期,第62页。

    [253]梅新育:《如何监管离岸金融中心的资本流动》,《北方经济时报》2005年3月4日。

    [254]梅新育:《如何监管离岸金融中心的资本流动》,《北方经济时报》2005年3月4日。

    [255]梅新育:《如何监管离岸金融中心的资本流动》,《北方经济时报》2005年3月11日。

    [256]杨文:《国有资产的法经济分析》,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第403页。

    [257]杨文:《国有资产的法经济分析》,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第397页。

    [258]姜修晓:《完善我国QFII法律制度研究》,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259]数据来源:中国证监会网站国际部,, 2009年2月。

    [260]中新社北京2003年3月20日电 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就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投资管理问题发表谈话,以解答《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以来境内外机构者的各种询问。其中,中国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以配套措施或规定的形式对部分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配套措施或规定将包括以下内容: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申请表》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申请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申请从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暂行规定》,以及2002年12月1日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各自发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2009年2月。

    [261]参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第二条。

    [262]总持股比例上限指全部外国合格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总和。

    [263]个别持股比例上限指单个外国合格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

    [264]参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265]参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266]王家兵、蒋顺毅:《QFII制度下金融风险的法律防范》,《经济师》2004年第5期。

    [267]郭华春:《QFII制度与我国证券监管问题的法律分析》,《中国对外贸易》2003年第10期。

    [268]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研究中心课题组:《我国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的法制环境研究》,《上海证券报》2005年8月25日。

    [269]葛伟:《引入QFII对激活我国证券市场的再思考》,《市场论坛》2006年第1期。

    [270]杨宏:《中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研究》,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

    [271]杨宏:《中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研究》,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

    [272]杨宏:《中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研究》,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

    [273]范雯霞《境外上市监管的法律问题研究》,华东政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02。

    [274]邱永红:《国际证券双边监管合作与协调研究》,《经济法论丛》2005年第2期。

    [275]邱永红:《证券跨国发行与交易中的法律问题研究》,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13卷,法律出版社,2000,第195页。

    [276]"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to Establish Mutually Acceptable Means for Improving International Law Enforcement Cooperation in the Field of Insider Trading," International Law, Vol.22, No.1,1983, pp.1-12.

    [277]中国证监会网站统计数据,, 2009年2月。

    [278]宋德社:《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的国际合作》,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学位论文,2001。

    [279]"Objectives and Principles of Securities Regulation," Report of IOSCO, September 1998.

    [280]宋德社:《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的国际合作》,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学位论文,2001。

    [281]宋德社:《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的国际合作》,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学位论文,2001。

    [282]邱永红:《证券跨国发行与交易中的法律问题研究》(下), , 2009年2月。

    [283]邱永红:《证券跨国发行与交易中的法律问题研究》(下), , 2009年2月。

    [284]邱永红:《证券跨境发行与交易中的法律问题研究》(下), , 2009年2月。

    [285]陈安:《国际货币金融法》,鹭江出版社,1987。

    [286]戴瑛:《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对中国证券监管的影响》,《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第10期。

    [287]戴瑛:《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对中国证券监管的影响》,《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第10期。

    [288]何雁明:《国际证券市场法律规范方式的创新对深化中国证券市场改革的启示》,《当代经济科学》2000年第3期。

    [289]戴瑛:《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对中国证券监管的影响》,《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第10期。

    [290]《我国尝试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中国发展门户网,2006年 9月14日,, 2009年2月。

    [291]“一行三会”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

    [292]戴瑛:《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对中国证券监管的影响》,《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第10期。

    [293]成思危:《金融没有大部委》,《世界财经报道》2008年3月5日。

    [294]戴瑛:《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对中国证券监管的影响》,《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第10期。

    [295]刘纪鹏:《从激活股市入手,帮外要先安内——谈股论金》,。

    [296]刘纪鹏:《从激活股市入手,帮外要先安内——谈股论金》,。

    [297]刘纪鹏:《从激活股市入手,帮外要先安内——谈股论金》,。

    [298]黄继汇:《08年全球IPO活动下降过半 很多公司正在准备》,, 2009年2月。

    [299]吴家明:《1月份全球IPO遭遇10年来最差开局》,, 2009年2月。

    [300]金蓓蕾:《IPO市场将继续冰冻 纽交所希望今年登陆A股》,, 200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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