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不是律师,却做出了连律师都意外的合同。大家都好奇合同的细节,纷纷向男人讨教。
男人不吝啬,娓娓道来:
交往原则当然是不能主动提结婚,一方提出,另一方有否决权;
有各自交往其他男女朋友的权利,但不能在外过夜,每周至少三次性生活,这是义务;
不能见对方的父母,交往一事要在双方都同意情况下才能公开让家人知道;
不能查看对方的手机;
不能跟踪对方;
各自的钱自己处理,男方每月给女方两千元生活费,女方不能乱花男方的钱;
不能随便提分手,要提出正当理由,否则赔偿对方精神损失;
不能与对方的朋友直接联系;
不能怀孕,不对孩子负责;
一年可以出去旅游两次;
合同有效期是三年,三年后可以续签……
听着这些匪夷所思的条款,不知是哪个女人在那张纸上签字。会有这么蠢笨的女人吗?
听说过大款包养女明星的事,那是要大把金钱投入的,否则养不起那个女人。
可这份三年的合同,每月才能拿到两千块,不知女人图什么。也许女人爱他,任他开出条件,只要在一起,无怨无悔。但愿是这个理由,不然女人的委曲求全只会令男人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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