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族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东乡县自然环境与东乡族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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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三个特有民族之一的东乡族,主要聚居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境内。东乡族因比较集中地居住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古称河州,以河州城为中心,城周围分东、西、南、北四乡)以东,便由此得名东乡族。州内的积石山县、临夏县、和政县、广河县、康乐县、临夏市等地也居住着一部分东乡族。还有一部分散居在新疆、宁夏、青海等省区。东乡族早在元、明时期已逐渐形成为一个民族,但在旧中国一直未被承认,只以“东乡回”称之。这是因为东乡族在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方面,基本上与临夏回族相同,在历史文献上常把它归属于“回回”民族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1954年经过民族识别工作,尊重本民族意愿,确定为东乡族。在其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成立了东乡族自治县。东乡族语言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东乡族的词汇中,汉语借词较多,也有不少突厥语、阿拉伯语和波斯语借词。东乡族有本民族的语言而没有文字,现在使用的是汉文,绝大部分群众懂汉语。

    (第一节自然环境与物产资源)

    一、自然环境

    东乡族集中聚居的东乡族自治县位于临夏回族自治州东北部,东有洮河,与定西地区的临洮县隔洮河相望,南与广河县、和政县接壤,西临大夏河与临夏市毗邻,北有黄河(今刘家峡水库)与永靖县相连。县城设在自治县中部偏西的锁南坝镇。全县总面积1462平方公里。东乡族自治县三面环河,西北有黄河流经其境约30公里,汇集在蔚蓝的刘家峡水库,碧波荡漾,甚为壮观,成为黄河上游的一颗明珠;东有洮河环绕流经边沿地区约70公里,沿岸风光秀丽,土地肥沃;约有20公里的大夏河从西南流过,河畔有着名的马家窑古文化遗址;南面有广通河潺潺流过。沿洮河和大夏河的唐汪川乡和喇嘛川乡有盆地特点。沿河地区比较平坦,十分有利于灌溉。自治县腹地是群山垒垒,连绵不断,没有河流。自治县境内呈方圆形,地势高峻,中间高突,山峦起伏,沟壑纵横交错,虽三面环水,却有80%左右的地方为山区,干旱缺水,植被稀少,土地支离破碎,自然条件极为严酷。全县大部分地区海拔平均在2000米以上,最低为1736米,最高的董家岭海拔达2664米。

    从地貌上看,山脉无明显走向,基本上以县城锁南坝为中心,向四周延伸,好像一把撑开的伞或古树根状,向周围辐射状地伸出15公里-20公里长的6个大梁夹着6条山沟。由这些大梁大沟又分出几十条支岭、支沟,形成一幅绵延层叠、纵横穿插的山峦图景。自治县地貌属切割破碎的黄土地貌。山坡陡峭,切割较深,悬崖绝壁处处皆是。坡陡沟深,呈“V”字形状,“隔沟能说话,握手走半天”是这种状况的真实写照。几百年来,由于自然和人为的破坏,曾使森林覆盖、水草丰美的自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水土流失严重,岩层裸露,黄土覆盖极薄,以致“山高和尚头,沟深无水流”。

    东乡族自治县地处西北黄土高原向青藏高原过渡的衔接地带,基本上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土壤除沿河平川地区多为淤泥土、土层深厚、肥力较大外,山地大多是黄绵土(俗称大白土),山根多为红土,土质松散,易于水土流失。由于自然因素及人类活动对土壤的影响,经过漫长的年代,土壤表层腐植质积累较少,土质贫瘠,保肥、保水能力差,抗旱性能更弱。春旱和春末夏初的干旱,十年九遇,加之地下水位低于500米以下,因此,这里的干旱就是以土壤干旱为主。而土壤干旱的程度,又深受自然降水量的影响。所处的地理位置,属大陆性高原干燥气候的特点。这里冬长夏短,春秋连绵,冬天无严寒,夏天无酷暑,年平均气温4.9℃,夏季平均气温只有15℃左右,绝对最高气温为28.8℃,极端最低气温为零下22℃。无霜期短,日照丰富。无霜期年平均为138天,全年日照时数2500小时以上。降水偏少,分布不均匀。年自然降水量一般为2130毫米-500毫米。干旱是该县最常见、最严重的自然灾害。自然性灾害还有低温、霜冻、洪水和暴风等。

    山体滑坡的地质性灾害频繁发生。那勒寺北山一带,从果园乡至达板,长约20公里,是个古滑坡带,现沟川地农田,都是往日滑坡的堆积土层。近百年来,曾发生6起山体滑坡,压埋人畜,摧毁房屋、农田,造成严重灾害。1983年3月7日,果园乡洒勒山发生罕见的大型重力滑坡,山体顶部由海拔2283米降为2193米,跌落90米,滑坡厚度约210米,垂直断面约300米,滑落土方约5500万立方米。泥土覆盖面积东西方向1900多米,南北方向1600多米,总面积约1.52平方公里。滑土形成一股巨浪,倾泻而下,霎时使平川变为丘陵。有9个生产合作社受重灾,70余户人家被毁,220人遇难,27人重伤,235人无家可归,损失财产达120多万元。这次滑坡受灾后,省、州、县各级人民政府非常重视,组织大批力量进行抢救人畜,移地安置,帮助受灾农民重建家园,拨发救济粮款,使受灾农民迅速恢复生产生活。

    二、物产资源

    东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十分贫乏,虽在东塬乡毛沟一带发现金属矿产锰,在达板、拱北滩等地有群众筛选黄金,但存量极少,没有开采价值。存量较多的是非金属矿产石英石、石膏、红粘土。石英石分布在龙泉、考勒、河滩等地方,储量约为336万吨,是制作玻璃的原料,又能从中提炼铁合金。石膏矿藏比较丰富,储量约有200万吨。红粘土主要分布在县境西南部海拔1750米-2330米之间的地段,在洮河、大夏河沿岸有分布,是制作瓦、陶器等的原材料。

    县境内土地资源贫瘠,地形复杂,干旱少雨,坡陡洼多,可利用的耕地不多。全县有耕地面积39万多亩,占总面积的17%。其中山坡地31万多亩,占总耕地面积的83%。全县经济以农业为主,农作物主要有春小麦、玉米、洋芋、豆类等;经济作物主要有油菜、胡麻等;经济林果主要有大接杏、桃、梨、花椒等;牲畜主要有牛、马、羊、骡、驴等。东乡县的洋芋,产量稳定,淀粉含量高,个大味美,大量远销于省内外,在本地加工的洋芋淀粉已销往上海、山东及南方许多省份。

    (第二节民族形成与民族渊源)

    自13世纪初以来,随着历史的发展演变,来自不同地区、部族或民族的一些人聚居在东乡这块土地上。他们共同生活、互相学习、逐渐融合,到了明代,终于形成了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东乡族。东乡族人民同其他各民族一道,共同开发了东乡这块土地。东乡族虽拥有自己独特的民族语言,但从未创造民族文字,加之由于历史的原因,关于本民族的族源史料记载十分缺乏,只有零星史料和片断传说,说法也很不一致。因此,考察和介绍东乡族的族源及其形成过程,是个难度较大的问题。

    建国前,东乡族从未被承认是一个单独的民族,往往以“东乡回”称之。过去的文献资料中经常把东乡人的活动情况与回族情况一起记载,在《河州志》上也无单独记载。建国后,东乡实行区域自治以来,东乡族的族源问题,受到一些民族学或民族史研究者的重视,曾进行过多次考察研究,相应地也引起了本民族人民和学者的关注。从已有的研究考察及论证结果来看,既有基本一致的认识,也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其主要说法有以下几种。

    一、回回色目人说

    这种说法认为,东乡族族源和主体是回回色目人,是13世纪中叶从中亚迁徙而来的。这是随着近20年来研究工作的不断深入,学术界渐趋一致的认识,尤为东乡族的干部和群众所认同。至今在东乡族中流传着自己的祖先是中亚的撤尔塔人。这部分撒尔塔人是随着成吉思汗率领的蒙古军西征返回时来到中国并在东乡地区定居下来的,以后繁衍并融合了当地的蒙、汉等一些民族成分而形成了今天的东乡族。因此,东乡族历来自称“撒尔塔”。“撤尔塔”一词是“撒塔”的转音,这种转音在东乡语中较为常见。“撒尔塔”的含义是泛指中亚一带的穆斯林,即回回色目人而言的。“撒尔塔”也曾作为当时中亚特定的地域,其中包括我国新疆的北部和西南一带。由此可见,东乡族自称“撒塔”和中亚一带的回回色目人有联系,这与西迁来的传说是吻合的。

    12世纪末至13世纪,蒙古部落崛起于大漠南北,成吉思汗挥军向西,发动了大规模的西征。蒙古军队在征服中亚的过程中,组织了大量的回回军和大批回回工匠为其服劳役。据史书记载,当时回回军和工匠已达20多万人,这些人中的一部分随军到达了今日甘肃省的东乡一带。

    成吉思汗曾把在征服中亚各国时掳掠而来的撒尔塔人编入“探马赤军”,战时参战打仗,平时放牧屯垦。这些撤尔塔人中,有军械匠、水军、枪手,也有商人、传教士。征服者在自己的屯戍地内,把撒尔塔人的各类工匠分别集中到一个地方居住,并根据分工命名居住地。至今东乡族保留的许多村名中,仍有以工匠的工种命名的,如东乡的“勉古赤”乡,是银匠的意思;“阿类赤”村,是编织匠的意思;“托木赤”村,是铁匠的意思;“依哈赤”村,是钉碗匠的意思;“陶毛赤”村,意为制革匠。东乡地区的“他木赤”地名,是“探马赤军”的转音。在地名中,还有“八素赤”、“沙河赤”、“达鲁花赤”,都是“镇守者”的意思。由此可见,东乡当时是“探马赤军”屯守的地区。由于东乡三面环水,中间高山耸起,北有扎木赤驿站(管理驿马事务的站点,现在刘家峡水库一带),是控制东西交通的咽喉。因此,它成为“探马赤军”能攻能守的战略要地。此外,还有“屯田”、“屯地”、“民地”、“新屯地”等遗留地名,都说明了“探马赤军”当时在东乡地区屯田的情况。

    从体形面貌特征看,东乡族许多男子是高鼻梁,眼窝深,胡须长,脸形椭圆,女子皮肤白皙,这同中亚人颇有相似之处,也说明了东乡族与中亚信仰伊斯兰教的撒尔塔人的渊源关系。

    二、蒙古人说

    这种说法认为,东乡族是成吉思汗时期留驻河州一带的蒙古军的后裔,逐渐由“兵”变为“民”的。传说成吉思汗时期,有许多蒙古军驻守在河州一带,以后大部分调走,但仍有一部分继续留驻在东乡地区。伊斯兰教自西北传人,经青海、循化到达河州一带,当地大多数蒙古人也都改信了伊斯兰教,发展成为东乡族的一部分。这种情况有一定的史实根据。1227年3月,成吉思汗占领了河州和西宁地区,河州曾是蒙古军的重要屯居点。蒙哥汗时,为了西控吐蕃,河州一带更成为蒙古军重镇。元世祖平定康藏,建都北京,派宗王、万户府、吐蕃宣慰使俱驻河州。13世纪末(元成宗铁木耳时),驻守唐兀(河州在内)地区的蒙古王阿难答(忽必烈孙)信奉了伊斯兰教,其部下15万余人,“闻从而信教者成其大半”。还认为东乡族的一部分是元代窝阔台汗国的一部分蒙古人后裔。这部分蒙古人当时因受到周围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影响,改信了伊斯兰教,从而与信仰佛教的蒙古族发生冲突。他们被认为是背叛了宗教信仰,被迫东迁,经猩猩峡向内地迁徙,到达“镇番”(今民勒县),又分二路,一路入贺兰山到河套地区定居,即今阿拉善左旗信仰伊斯兰教的蒙民。另一路则南迁渡黄河进入河州地区。

    13世纪以来,东乡地区就有蒙古屯戍军。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以后,在全国农业地区普遍建立了“社”的组织,元政府命令各地蒙古、探马赤军人一起入社,并依例劝课。他们被编入“社”后,娶妻生子,成家立业,与当地人民关系更密切,虽然仍是元代的“军户”,但已逐渐向“民户”转变。驻屯在东乡的蒙古屯戍军,大体在这时定居下来。

    还有一些人认为,在东乡族形成过程中,或在东乡族形成以后融合了当地的汉族等其他一些民族。

    (第三节历史变迁与反抗斗争)

    一、历史变迁

    在人类历史初期,三面环河的东乡地区就有人类生息。从近几十年来的考古发现看,属新石器时代的“马家窑文化”、“辛店文化”、“麻场文化”、“齐家文化”的彩陶、石器、玉器、铜器都相继出土。东乡林家马家窑文化遗址出土的一件单范铸造的骨柄青铜刀,是目前公认的我国最古老的青铜制品,可以上溯到公元前3000年左右。特别是“辛店文化”和“寺洼文化”的广泛分布,说明此时在东乡劳动生活的是羌、氐民族的先民。

    东乡族聚居的东乡地区,自秦、汉迄明、清,从未建立过单独的政权设置。历史上曾隶属于河州或袍罕县。元、明以来,随着人口的增加,逐步建立受辖于河州的地方行政管理组织。元“编民”后,建立社。明朝实行土司制度,世袭官职,采用“土官治土民”的办法。河州的沿边地区,有土司19族。土司在其辖区内有政治、经济、司法大权,社民向土司交粮纳税,土司衙门设有公堂,处理民事诉讼。宣慰使锁南普降明后,被赐何姓,封为河州指挥同知。从此,何锁南普世代相袭,在东乡一小部分地区建立起土司制度。清朝实行改土归流,即改土司制为流官制,土司制度随之结束。

    不属土司管辖的地方实行里甲制。东乡地区曾设九里,里下设甲。里设里长、书手,甲设甲首。里长主要负责地方的钱粮捐税,调解纠纷,稽查地方;书手办公册账;甲首则是里长旨意的执行者。

    清初,保留和沿用了“里甲制度”。康熙四十三年,清政府在整顿地方行政机构时,改里甲制为“会社组织”。东乡地区分为24会,每会有四五百户。会下设社,每社百户左右,共107社。每会设练总一人,会长三四人。练总会长多有头豪、地主担任,其职务是稽查盗贼,巡视地方,但不许经营钱粮赋税。

    清中叶改练总为乡约,取消会长。乡约同样由当地头豪、地主担任。乡约的职责是催粮草和银两,调解地方纠纷,经管地方其他事务。乡约下的社设保正,保正主要协助乡约催派粮银和办理其他事务。社下每10户推什长一人,由10户轮流担任,每年轮换一次。

    1930年国民党政府实行保甲制度。当时属导河县管的东二区(东乡部分)约43保,每保百户左右,保设保长。每10户设甲长一人,每三四保组成联保。联保设联保主任,职权与乡约同。保甲制度的实行,对人民的剥削和压迫更加惨重。

    旧社会,东乡族人民深受重重压迫。仅每年向官府交纳的“田赋粮”、“附加粮”和其他苛捐杂税,就占去全部收入的20%。除了钱粮负担外,东乡人民还要给官府和军阀出马款和壮丁。国民党军队抓兵,是按户分派,不能出兵的就出兵款,一个兵款开始为五六十银元,后增加至七八百元,逼得许多人倾家荡产,背井离乡。1948年国民党在东乡约有一万多户人口的地区,一次就抓去了3000多人当兵。反动政府在地方的爪牙走狗也乘抓兵之机,敲诈百姓。重重盘剥和压榨,使东乡地区呈现出“集镇人烟稀,乡村青年少”的凄凉景象。

    二、反抗斗争

    历史上,东乡族人民曾遭受沉重的民族压迫和阶级剥削,生活最苦。为了争取生存,东乡族人民曾英勇不屈,前仆后继,与封建王朝和国民党反动派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同时,也同全国人民一道,英勇搏击,汇成了中华民族反帝反封建斗争的巨大洪流,直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终于取得彻底胜利,翻身得解放,成为国家的主人。

    清顺治四年(1647),东乡族人民就积极参加了米刺印、丁国栋所领导的回民起义。1648年3月,以闯塌天为首的东乡族起义群众和回族起义军一道攻占了临洮,5月又攻克河州城。参加这次起义的,不仅有回族、东乡族、撒拉族,而且还有汉族以及河湟(今甘肃临夏和青海东部地区)一带的藏族人民。这次起义历时一年有余,聚众10余万,声势浩大。这次起义虽在清军重兵围剿下失败,但给清王朝以沉重的打击。

    清乾隆四十六年(1771),在青海循化爆发了以苏四十三为首的撒拉族、回族人民的起义,东乡族人民奋起响应。当起义的人们到达东乡地区,受到了东乡族人民的热烈欢迎和支持。锁南坝、唐汪川、洪济桥(又名大湾头)等6处的群众,纷纷参加了起义部队,其他地区的群众也帮助他们扎筏渡河,驮运粮食支援起义军,向兰州进攻。当时参加起义、随去兰州的有六七百人。起义失败后,清廷借口“办理善后”疯狂进行大屠杀。参加起义的群众,凡成年男子全部被杀光,妇女送伊犁“给兵丁为奴”,男孩送云南“监闭”。清廷又给陕甘总督李待尧下令:“将甘肃通贼新教回众,不动声色密行查办,远遣斩绝根诛。”并且拆毁新教寺,各乡设“回约”、“寺约”,担保不发生违禁等事,进一步加强了对东乡族人民的统治压迫。

    清同治元年(1862),东乡族几百名青壮年潜往陇东一带,准备参加以回族人民为主的反清起义,因没联络上,在返回途中经临洮时,与官府发生冲突而起义。起义迅速扩散到全东乡。东乡北庄的马悟真成了这次起义的首领。起义军在攻打河州的时候,东乡人民和河州以回族马占鳌为首的起义军联合起来,共同对抗清军。在1871年着名的太子寺(今广河县城)战役中,清军的进攻被粉碎。左宗棠的先锋官傅宪宗被击毙,提督总兵以下的将官死了数十名,40营清军全线溃退洮河以东。这是起义军以少胜多的光辉战例,也是左宗棠在镇压西北各族人民起义中最大的一次惨败。

    太子寺战役大败清军以后,起义军不少将领主张乘胜进攻左宗棠的安定大营。但起义军首领马占鳌却说服了马悟真等,在起义军取得重大胜利时投降了清政府。就这样长达十年之久的河州回族、东乡族人民的起义,竟以“胜利投降”而结束。马占鳌、马悟真接受了左宗棠的“整编”,被分别授以统领兼中旗管带和左旗管带的职位,一跃而变为清廷的代理人。

    19世纪末,帝国主义势力进一步侵入中国。1900年,八国联军进攻北京,驻守在北京“甘军”中的东乡族士兵,在五统领马福寿(与当时回族将领马福禄之弟马福寿同名)的率领下,与穷凶极恶的八国联军展开了英勇顽强的斗争,立下了赫赫战功。当时参加抗击八国联军的东乡族将领,还有马忠孝,他是东乡八素赤人,也是甘军的一个统领。1900年,他从东乡招募了不少东乡族青壮年,随甘军开赴北京参加战斗。在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中,东乡族儿女在义和团的影响下,同其他兄弟民族一道,英勇顽强打击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光绪二十一年(1895),循化一带的回族、撒拉族举行起义,东乡族在闵福英的领导下随即响应,在双城战斗中,清军全军覆没,河州总兵汤彦和只身逃往兰州。闵福英继续率领起义军围攻河州。10月,清王朝派董福祥率军前来河州镇压起义军。起义军失败,闵福英等被害,他们以自己的鲜血,在东乡人民的斗争史册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1936年,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进军河西时,马步芳命令各地组织民团,强拉民夫,修筑工事,企图阻挡红军。当时抓去的民工中互相传说:“红军是打地主土豪的,是保护穷人的。”东乡族人民盼望着红军早日来到。红军当时虽然没有路过东乡,但红军的影响在广大人民中广为传播。此后,一批东乡族的青年牟得彪、马占海、马得荣等奔赴革命圣地延安,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在国民党统治者对东乡人民压迫、掠夺最黑暗的时期,党曾多次派遣共产党员深入东乡地区,建立党的组织,传播革命思想,组织地下斗争,并且派遣了一些东乡族的地下党员赴陕甘宁边区学习,培养了一批东乡族干部。在全国革命形势的鼓舞下,东乡族人民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掀起了轰轰烈烈的革命斗争。

    1943年,甘南地区(甘肃南部20多个县)爆发了汉、回、东乡、藏等民族共同联合的反抗国民党黑暗统治的农民大暴动,参加起义者达10余万人,其规模之大,战斗之激烈,团结之紧密,是西北农民起义斗争中所罕见的,也是甘肃民族关系史上一曲团结对敌的赞歌。东乡族起义军在东乡族马咱尔东旅长的带领下,在康乐朱家山战役和临潭新城战役中冲锋陷阵,屡建战功。马咱尔东在临潭战役中光荣牺牲。

    这次大规模的农民暴动在国民党军事镇压下失败了,参加起义的大批东乡族农民遭到了残酷的杀害。但是,东乡族人民对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斗争从未停息,这种斗争一直坚持到解放。

    东乡族人民经过数百年的英勇斗争,终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于1949年8月22日得到了解放,从此,东乡族人民获得了新生,走上了幸福的道路。

    (第四节东乡族语言)

    东乡族有民族语言,无民族文字。在东乡县境内和其他地区聚居的东乡族,绝大部分人在本民族和本地区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中使用本民族语言。与东乡族杂居的不少汉族也能流利地说东乡语。随着现代社会广泛的交际,汉语的学习使用越来越普及和广泛。

    东乡语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与同语族语言相比较,东乡语有不少自己的特点。语言方面元音没有长短的对立,基本上与蒙古书面语相当。语法方面,基本语法范畴与同语族语言是很接近的。词汇方面,包含相当数量的跟同语族语言同源的词,东乡语与现代蒙古语有近一半左右的词汇相同或相似;借词的比例大,借词的方式多样,是东乡语词汇的显着特点。东乡语没有方言的差别。根据语音和某些词语的差别,可以划分三种土语:锁南坝土语、汪家集土语和四甲集土语。这三种土语之间在一些词的说法上也有一些差异。这些差异往往是由于使用了不同的借词和不同来源的借词造成的。

    东乡语中有相当一部分阿拉伯语、波斯语和突厥语的词汇。对于这些词汇,过去一般看作是措词,现在认为应把这些词汇看作语言的底层,即应看作是东乡语言保留下来的回回色目人的固有词汇。这些语汇中的阿拉伯语词汇如“阿兰”为宇宙,“哈拉目”为禁止的,“伊必利斯”为挑拨离间者,“儒亥”为心灵,“阿格里”为智慧,“随弗提”为品德,“索德格”为施舍之物等等。波斯语词汇如“朵斯”指朋友,“阿斯芒”指天空,“阿布得斯”指沐浴,“乃麻孜”指礼拜,“五巴力”指可怜等等。突厥语词汇如:“阿娜”指母亲,“巴匝”指城镇,“除顾”指筷子,“卧娄”指杏子等等。这样的词汇,是群众日常用语的一部分,在东乡语中起着底层语言的作用。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东乡族与外界的交往联系更加密切广泛,为了适应发展变化了的社会需要,东乡语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主要表现在汉语借词的大量增多,这是因为现代生活中新出现的大量新词汇在以前的语言中没有,只有接受汉语借词,这样东乡语的汉语借词越来越多,使东乡语更加丰富,表现力更强了。现在东乡族人民学习、使用汉语的人日益增多。在学校普遍进行汉语教学,也有一些小学采用汉语、东乡语两种语言教学。现在从学校到家庭,从男子到妇女,从城镇到农村偏僻山区,多数人能够直接进行一些简单的汉语交谈。初中以上受过教育的学生、干部和部分农民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汉语的影响在不断深入,这是历史的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趋势。

    东乡族有民族语言,没有民族文字,汉文是通用文字。历史上,东乡族人民只有少数人认识和使用汉文,也有人借用阿拉伯字母拼写使用小经文字,但不普及。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学习汉语语言文字的自觉性日益提高,人数在逐步增多。学校是传播汉语语言文字的主要场所,在推广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从过去的实践来看,东乡族人民直接学习、使用汉语语言文字,有助于及时了解、吸收、掌握各种信息;有助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学习和使用;有助于同各兄弟民族进行经济、文化交流。但也存在着东乡族语言的淡化和流失问题。同时,由于民族间仍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语言障碍及东乡族人民中文盲、半文盲所占比例较大,因而东乡族人民直接学习、使用汉语语言文字,在实际运用方面,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这在小学以至中学表现得尤为突出。认真研究和努力解决这个问题,是民族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第五节宗教信仰)

    东乡族全民信仰伊斯兰教。东乡族人口在全国10个信仰伊斯兰教民族中占第四位。伊斯兰教对东乡族的形成发展、风俗习惯、伦理道德有着深刻的影响。随着历史的发展,东乡与西北其他一些地区在伊斯兰教中出现了教派和门宦。解放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东乡族自治县认真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障了各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东乡族信仰伊斯兰教,并不是在东乡族形成之后开始的,伊斯兰教早就是“回回人”的宗教信仰。在13世纪20年代开始和蒙古人一起来到东乡地区的回回色目人,就是信仰伊斯兰教的,伊斯兰教在回回色目人中并在东乡族形成过程中起了维系内部团结的纽带作用。伊斯兰教成为东乡族全民共同的宗教信仰。

    元时,沟通了中原与西域的交通,方便了东、西方经济和文化的交流,随之,伊斯兰教的传教士亦接踵而来。约在元末明初时,由哈木则率领的第一批40名伊斯兰教传教士到达东乡地区。后来人们尊称他们为40个“舍亥古杜布”(“舍亥古杜布”系阿拉伯语,通常解释为智者、哲人、贤人)。据说,哈木则精通阿拉伯文,持两种文字的经卷,足迹遍及东乡各地。哈木则选择了一个林密草茂的山梁定居,今称“哈木则岭”,并用山上的木材,在那里修建了第一座清真寺,称大礼拜寺。其余的一些传教士,在去河州路上的一个村庄里相聚后又分散到其他各地。

    此后,第二批伊斯兰教传教士来到东乡地区,由阿俩塔率领,共八人,后人尊称八大“赛义德”(阿拉伯文音译,意为“主人”、“先生”、“首领”)。阿俩塔落居在高山乡布隆谷。

    这40名“舍亥古杜布”和8名“赛义德”除远走他乡传教外,有14人落居东乡,至今坟墓尚在,并留有后裔。

    约在明末清初,传教士穆乎引吉尼来到东乡地区,曾落居在北岭乡大湾头地方。

    这些伊斯兰教传教士的到来和礼拜寺的相继建立,对伊斯兰教在东乡地区的传播起了重要的作用。

    自清中叶以来,东乡地区也是西北伊斯兰教内部产生教派与门宦的主要地方之一。

    教派。在东乡地区主要有两派,即格底目与伊赫瓦尼。格底目,俗称老教;伊赫瓦尼,俗称新教。伊赫瓦尼于19世纪末产生于东乡,流传于甘、青、宁、新等省区。

    门宦。主要有嘎底林耶、库布林耶、哲赫忍耶、虎夫菲耶,通称四大门宦。门宦在发展中,又有一些分支。各门宦的始传者,一般尊称“道祖”。对继承者的称呼有两种,在家的称“老人家”,出家的称“当家人”。各门宦都以自己的传统规矩选择、确定继承人。

    随着伊斯兰教在东乡地区的传播发展,东乡各地的穆斯林建立了从事宗教活动的清真寺、拱北,东乡语称“麦池”。同时,也产生了“哲玛尔琪”制度,哲玛尔琪大小不一,基本上各自独立,互不从属。大的包括几个村庄,达数百户,小的只有十几户。它是以清真寺为中心,以居住点为单位从事宗教活动的基层宗教组织。伊麻目(哲玛尔琪的宗教首领)制,是管理哲玛尔琪内部宗教事务的组织。

    清真寺是信仰伊斯兰教的人进行宗教活动的重要场所。坪庄乡的大礼拜寺,相传是由第一批来东乡地区定居的阿拉伯人哈木则巴巴于元代修建的格底目清真寺,是东乡地区的第一座伊斯兰教大寺。特别是清康熙、乾隆年间苏菲学派的四大门宦相继传人后,到新中国成立初,全县约有清真寺、拱北580处,宗教职业者2000多人。

    1958年秋,开展“反封建特权”运动。全县清真寺全部被关闭,其中有名的坪庄大礼拜寺、汪集丁家大寺、唐汪汪家大寺被拆除。1959年开放清真寺8处,1961年贯彻西北地区第一次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之后,开放清真寺25处。到“文化大革命”后期,除一座清真寺外,所有的寺全部被拆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根据群众的要求,不断批准恢复各地的清真寺,至1999年底共有清真寺、拱北450处。从而满足了信教群众宗教活动的需要,宗教活动恢复正常。解放以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宗教界上层人士在解决各民族、各教派之间的矛盾,维护社会的稳定,捐资助学,植树造林,抗旱救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第六节风土人情)

    一、服饰

    东乡族的服饰与回族有相似之处,但有自己的特点。古时的妇女爱穿一种有领圈、大襟和宽袖的绣花衣服,袖口上镶一道花边。下穿套裤,裤管镶两道绣花边,裤管的后面并小叉,用飘带束住裤管。逢喜庆大事,穿绣花裙子,足登后跟高寸许的绣花鞋。当时不戴盖头,只戴包头巾。后来,妇女的服饰逐渐变化。女的一般戴盖头,分绿、黑、白三种颜色。少女和新婚妇女戴绿绸和绿缎子盖头;少妇和中年女子戴黑盖头;老年妇女戴白盖头,衣着都是藏青色或黑、蓝色布衣。青年妇女穿红或绿的,上衣宽大,大襟在后边,外加一件坎肩,长裤一直拖到脚面。男子多戴平顶的无沿帽,有黑、白两色,穿白衬衣,外套黑坎肩,穿青蓝色裤,老年人则以黑、灰、白为主。冬季穿羊皮袄,不挂布面。随着现代社会生活方式的改变,东乡族的服饰也在发生变化,向大众化发展,年青人都穿新式时装,旧时的一些服饰逐渐消失。

    二、饮食、居住、禁忌

    饮食。东乡族以面食(小麦、青稞、玉米)为主食,副食主要是洋芋。以前,蔬菜较缺,现在在城镇亦应有尽有。食牛、羊、鸡、鸭肉,但须经阿訇或伊斯兰教的长辈屠宰、放血后才能吃。遇节日和吃“宴席”,喜以面和清油为料,炸“油香”、“酥馓”以及各种花果,味香色美,十分好吃。东乡的手抓羊肉是一绝,西北闻名。

    东乡族喜欢饮茶,一般爱喝云南的春尖茶和陕青茶,来客人以“三香茶”待之。在盖碗茶内放有茶叶、冰糖、桂圆或红枣、葡萄干、杏干等,叫“三炮台”。

    居住。在改革开放以前,一般是一家一院,房屋坐北向南,以北房为上房。土木结构的平房一门两窗,四合院是理想的住家。山区兼挖窑洞,它具有冬暖夏凉的优点。室内陈设简朴,地上靠墙放板柜,盛粮及衣物等,柜面喜欢摆座钟和茶具等,墙上挂(贴)阿文对联,忌贴人像。现在住房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大多数人家盖有砖木结构的瓦房,有些家庭盖起了砖混结构的二层楼房。家里有电视机、桌椅板凳、衣柜等,还有一些家庭置买沙发、床、衣柜等,装有电话,已是现代家庭,可与城市家庭媲美。

    禁忌。东乡族日常生活与言谈中有一些禁忌,如果违背,便会产生误会和不愉快。忌吃猪、狗、马、驴、骡和凶猛禽兽的肉;忌吃一切自死动物和一切动物的血;自禁烟、酒;禁止未经允许进入清真寺大殿,如进入必须脱鞋;倒茶倒水用正手,不能反手倒水;吃饼子、馍馍要掰开吃。语言方面,食牛、羊、鸡只言宰,不可言杀。对殁了的伊斯兰教徒,称“亡人”,忌称“死人”。称人亡为“无常”,忌说死。

    三、家庭婚姻

    东乡族把家叫“格儿”(房子的意思),普遍实行一夫一妻制。解放前个别富户也有一夫两妻的。家庭通常由夫妻儿女组成,也有三四代同堂的家庭。祖父母住上房,父母亲住厢房,儿女住单间的尕房。长子结婚后如有次子结婚,长子另建新家,与父母分居。分居时,父母给儿子划分财产土地。幼子可一直留在父母身边,继承权比其他儿子多一些,并为父母养老送终。父母亡故时的殡葬费,由儿子们共同负担,父母居住的房子归幼子所有。

    东乡族的婚姻,实行男娶女嫁。男子到了结婚的年龄,请媒人到女家说亲,女方同意后,男方就要送“订茶”。由男方家通过媒人向女方家送去茶、冰糖、衣物等信物组成“四色礼”,故名为“订茶”(相当于订婚)。

    送礼。与彩礼相同,指送衣服、银钱和手饰等。送钱是给女子选购一些喜爱之物,俗称“礼钱”。送礼的多少视家庭贫富情况而定。送礼,是从说亲到结婚的一个重要环节,举行一定的仪式,一般男女双方家庭在约定的日子里,由媒人、男方家长及说亲的儿子一起向女方家送礼。女方家请来本家的老人,备以饭菜招待,称之为接礼。

    结婚(俗称宴席)。结婚这天,双方家里热闹非凡,亲戚朋友、隔壁邻里都应约而来,并按亲戚关系的亲疏、朋友交情的厚薄:“搭礼”,以表示祝贺。宴席的吃食注重遵循传统的规矩,主要有各种油炸面食、糖包、肉包、烩菜、羊肉、鸡肉等。席上不放烟酒。对结婚日期男女双方家庭可随意商量,多在秋收后或冬闲时举办,一般以“主玛”(星期五聚礼日)为吉祥日子。结婚这天,要进行简单的伊斯兰教仪式。男方到女方家娶亲时,由阿訇主持,征询男女青年同意结婚后,当众颂经念“尼卡”,说明经过阿訇证婚,婚姻方才被社会承认。阿訇征询时有一方不愿意,婚约即无效。新中国成立后,在念“尼卡”前,按照婚姻法在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领取结婚证。在念“尼卡”时,阿訇当众议定婚后,男子给女子一定数额的“尼卡钱”。“尼卡钱”像征着男子向女子承诺的义务,约束其不随意抛弃妻子。念罢“尼卡”后,证婚人把预先摆好的一盘红枣、核桃撒给围观的大人和小孩,表示早得儿女。晚上,也兴闹房。第二天新娘同客人见面,称“拜客”,下午新娘第一次进灶房,擀长面,称“试刀面”,请邻里老人品尝新媳妇的手艺。

    四、节日庆典

    东乡族的节日与其他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相同,有三大节日。即尔德节、古尔邦节、圣纪节。三大节日,一年一度,各有不同含义,过节方式也不同。尔德节,在满斋月后的第二天,故又称开斋节。这天早晨约9时~10时,到清真寺聚众礼拜,然后在各自家庭范围内逐户道“赛俩目”(问好)。尔德节上家家户户都要炸油香、馓子、果果等各种食品,煮牛、羊肉,以示庆贺,这些食物除了自家用以外,还相互送吃品尝。古尔邦节,在开斋节后的第七十天,按家庭经济情况宰牛、宰羊、古尔邦节又称宰牲节。所宰的牛、羊肉分送临近村里的各家各户。圣纪节一般在清真寺里聚众进行。

    五、礼节风尚

    东乡族注重礼节。尊重老人被视为天赋的职责,是晚辈做人的起码品德,并认为你怎么孝敬父母老人,子女也就怎么孝敬你。晚辈出门归来,先见老人道“赛俩目”(问安)。老人与青年同行进门时,要让老人先进。平时,青年见长辈老人走进,坐着的要起立,让老人坐在上位。在家一日三餐,对老人无论倒茶、递食品都要双手呈送;老人坐炕必居中;就餐时,老人先食,晚辈始可就食。除长辈妇女外,晚辈妇女一般不与男子同屋吃饭。

    东乡族人民热情好客。客人到家,立即请到炕上,用最好的茶饭招待。主人陪客,但不和客人一起饮茶用餐,而是在一旁端饭倒茶,以示尊敬。女主人一般不与客人会面。炸油香、炖鸡、手抓羊肉是待客的食品。东乡人吃鸡是把鸡的各部分分为13块,鸡尾最贵重,最年长或最尊贵的主客吃鸡尾。

    解放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生活方式的变化,东乡族的观念、风尚也出现了新的变化。

    “家妇不见外男子”,这在旧社会的东乡被视为天经地义的规矩。解放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实行男女平等,妇女在社会生产中发挥的作用和在家庭中的地位有了很大变化。广大妇女转变观念,走出家门,走向社会,参与经商等各种活动,许多家庭主动送女孩子上学读书,有的在政府部门工作,即使是家庭妇女,赶集上街也习以为常。

    “男婚女嫁,父母作主”,这是东乡族传统的婚姻制度。但现在一些男女青年共同学习、劳动和工作,自愿恋爱而终成伴侣的日渐增多。即使在农村,青年男女婚前也要做到双方自愿,一同前往政府有关部门领取结婚证,这是婚姻方面的一大进步。更重要的变化,是人们对文化教育事业越来越重视,送子女上学、收听广播、收看电视、学习文化、了解信息、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成了新的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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