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导言中,笔者谈到,这本小册子不是围绕具体的法律问题所做的研究,而是坚持写作的现实针对性,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对一些在全面依法治国深层次理论问题上存在的误读和不准确理解,来做些辨析和阐释。按照这一思路,我们对如何准确认识社会主义法治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区别、如何把握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魂、怎样全面理解依宪治国、怎样科学看待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等一系列基础理论问题,做了一些必要的分析和论述。
把问题再想深一层,我们可以发现,实际上,以上种种问题,都可以概括为一个总问题,这就是:在当今时代,马克思主义究竟是不是过时了?或者说: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和法的学说,以及马克思主义研究国家和法的问题的方法,是不是“失灵”“失效”了?如何看待这一总问题,实际上就上升到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层面。在本章中,我们对这个总问题再进行一些考察,并正面阐发我们的观点,以此作为全书的收束。
(一)时代问题
第一个问题:在当今时代,马克思主义是不是过时了?
所谓“过时”,无非就是说一个事物被时代所抛弃了,时代不再需要该事物了。的确,世界上没有永远不会过时的东西。唯物辩证法不承认任何最终的、绝对的、神圣的东西,它指出了所有一切事物的暂时性。自然,一种思想、一种理论,也自有其存在和适用的时代。
从这一角度入手,要正确回答“马克思主义是不是过时了”这一问题,就要从时代的性质和需要谈起。
笔者认为,不管从哪个意义上理解我们现今所处的时代,时代性质和社会形态并没有发生本质变化,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马克思主义依然是时代所需的并能引领时代前进的科学理论。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曾经描述了黑格尔学派解体带来的思想骚动:“在普遍的混乱中,一些强大的国家产生了,但是立刻又消逝了,瞬息之间出现了许多英雄,但是马上又因为出现了更勇敢更强悍的对手而销声匿迹……在瞬息间一些原则为另一些原则所代替,一些思想勇士为另一些思想勇士所歼灭。”[76]然而这些思想的碰撞和激荡,“都是在纯粹思想的领域中发生的”,恰正由于此,它们无法与时代发生任何联系,只是自我封闭和陶醉在纯然思维空间中的喧嚣吵嚷和哲学骗局,注定要在世界历史的现实发展中熄灭生命的最后一点火星。回顾人类思想史的长河,可以从更加辽阔的视域看到,一些思想曾经辉煌但因落后于时代而归于沉寂,一些思想绵延久远但依然能够在新的时代闪烁着传统的片羽吉光,一些思想则植根于时代并长远地指引着时代前进的方向。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思想学术。对一种思想体系来说,时代的需要是最根本的基础和依托。“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77]马克思恩格斯这一论断表明,人类学术思想的递嬗更迭归根到底是由其所处的时代决定的。时代的问题、时代的困惑、时代的挑战和时代的精神,构成了真正具有历史价值的思想理论最深沉的底色。同时,把握了时代脉搏的思想理论也会以科学、系统的方式,来反映时代的根本特征和变化规律,影响时代的变迁与历史的进程。
那么,当今时代是一个怎样的时代?马克思主义之于这一时代,还有没有价值,有哪些价值?对这些问题的回答,直接关涉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命运。从现有研究来看,在对当今时代的性质等问题上,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例如,有人认为当前处于知识经济时代、互联网时代,马克思主义作为工业时代的产物,已经过时了;还有人认为当前处于和平与发展的时代,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革命哲学”,已经不能应合时需。这些认识实际上没有准确把握划分时代的标准,混淆了时代的性质、时代的特征等不同层面的问题。
笔者认为,可以采用“时代特征—时代主题—时代性质”三个层面的“三分法”来更加清晰、准确地把握时代问题。第一个层面是“时代特征”,这是从不同的领域、侧面、角度出发对时代进行的概括,例如着眼于科技领域可以将当今时代概括为高新科技时代,着眼于经济领域可以概括为经济全球化时代,着眼于信息领域可以概括为信息时代,等等。第二个层面是“时代主题”,这是立足于一个时代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主要矛盾,对时代进行的概括。例如19世纪末20世纪初,列宁将时代主题概括为“战争与革命”;20世纪80年代以来,邓小平同志全面审视世界格局的新变化,将时代主题概括为“和平与发展”。第三个层面是“时代性质”,这是时代问题上最本质、最根本的层面,强调以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为依据,对时代进行定性,对不同的时代进行分期。我们常说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就属于这一根本层面上的划分。
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前,人们对于如何认识时代、怎样划分时代还理解得不清楚,更多的是用王朝更迭、历史事件、英雄人物、主观意志等作为划分时代的标准。只有到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唯物史观,才为人们认识时代问题提供了科学的准绳。马克思曾经指出,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依据,同样,我们判断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依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明确指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78]在《资本论》中进一步指出:“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79]在马克思的全部思想中,始终坚持从社会形态的角度划分人类历史与时代,这是最为根本的标准。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运用马克思确立的研究方法,对摩尔根的历史资料进行再思考,将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分为奴隶制、农奴制和近代的雇佣劳动制几种社会形态,并指出资本主义并不是人类最后一种社会形态,人类社会必将进入没有阶级和国家的社会形态。[80]根据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从“时代性质”这一本质层面上讲,当今时代仍然处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制度相互竞争、相互较量,社会主义必然胜利、资本主义必然失败的大历史时代。这是我们思考马克思主义前途命运、反驳“马克思主义过时论”的最根本的立足点、出发点和着力点。对这一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也鲜明指出:“尽管我们所处的时代同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相比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但从世界社会主义500年的大视野来看,我们依然处在马克思主义所指明的历史时代。这是我们对马克思主义保持坚定信心、对社会主义保持必胜信念的科学根据。”[81]他要求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立足时代特点,推进马克思主义时代化,更好运用马克思主义观察时代、解读时代、引领时代,真正搞懂面临的时代课题,深刻把握世界历史的脉络和走向。
因此,从时代与思想的关系考察,马克思主义绝未过时,我们依然生活在一个需要马克思的时代。这个时代所面临的问题和难题,仍然需要我们通过掌握马克思所提供的思想武器而找到解决的路径。青年马克思曾经满怀激情地宣告,“哲学正变成文化的活的灵魂,哲学正在世界化,而世界正在哲学化”。[82]如果说这一论断是马克思主义诞生之前的马克思出于敏锐的理论直觉而对哲学命运所做出的正确预言,那么,马克思主义诞生之后的整个历史则现实地表明,马克思主义哲学确实是指导改变世界的社会实践的伟大思想武器,而世界正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所揭示的理论维度和历史轨迹上得到改造。马克思主义依然是当今时代的人们科学认识世界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揭破资本剥削的秘密、为追求更加公正合理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而奋斗的最为深邃的理论指南。
20世纪60年代,并非马克思主义者的萨特却提道:“马克思主义远远没有衰竭,还十分年轻,几乎还在童年;它好像才刚刚开始发展。所以,它仍然是我们时代的哲学;它是不可超越的,因为产生它的情势还没有被超越。”[83]经济全球化阶段,马克思哲学依然“不可超越”,依然“是我们时代的哲学”。英国著名史学家霍布斯鲍姆就此明确提出:“马克思最终应该出人意料地回到我们的世界。在我们的世界中,资本主义已经让人想起,它的未来之所以遭到了怀疑,不是因为社会革命的威胁,而是因为它的无拘无束的全球运作性质。事实已经证明,对于资本主义的全球运作性质,马克思是一位比自由市场的理性选择和自我纠正机制的信徒更敏锐的指导者。”[84]正如霍布斯鲍姆所言,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分析和根本判断,随着最近一次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的影响,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认同。苏东剧变在西方世界引起的狂欢已在消散,资本及其帝国体系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奔突则引发了多个国家民族的批判和抵制。种种现象均足以表明,只有马克思主义,方能引领世界历史走出“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85]
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马克思主义尽管诞生在一个半多世纪之前,但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它是科学的理论,迄今依然有着强大生命力。对这一重要论断,我们不能做浮光掠影式的理解,而应潜入人类社会发展史的深流,从社会形态更迭和时代性质变迁的角度深长思之。
(二)国家问题
对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往往是站在政治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的。他深刻指出,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公法领域内的争论只是政治争论的延伸。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这一深刻论述,极具启发意义。
的确,我们完全可以看到,对全面依法治国一些深层次的理论问题的争论,实际上已经超出了法律层面,而进入国家领域和国家学说层面。例如,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资本主义“宪政”国家的区别、人民民主与西方“宪政”的分野、要不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等等。这些问题实际上都集中指向下面这样一个更根本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是否过时了?
历史的进步往往是曲折的。20世纪八九十年代之交,随着苏东剧变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处于相对低潮期,一些西方学者迫不及待地宣称马克思主义彻底失败,资本主义制度成为人类历史的终结。在国内学界,经济学研究中的新自由主义、历史学研究中的历史虚无主义和政治学研究中的宪政民主思潮等互为表里,在不同领域挑战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以法学和政治学而论,阶级、革命、人民民主专政等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核心概念和学术话语体系,似乎成为保守、落后的代名词,而宪政民主、三权分立、普选制度成为一部分学者追逐著述的目标,马克思主义法学、政治学及其国家学说在一定程度上遇冷。
然而,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真的过时了吗?笔者的答案是否定的。笔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当今时代依然没有过时,仍然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准确认识国家问题、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强大思想武器。
国家问题是包括政治学、法学在内的社会科学研究中极为关键的内容。传统的政治学家们几乎都把政治学理解为关于国家的学问。二战以后行为主义学派勃兴,标榜“价值中立”的政治科学,轻视传统的国家研究及国家的价值内涵,但很快就遭遇到理论困境,国家研究热再度兴起。各种流派的国家理论,都从某个侧面或角度对国家问题进行了探索,或有可资借鉴之处。但是,究竟何为国家?国家的本质是什么?国家从何而来?国家又将向何处去?对这一系列根本性重大问题,这些观点都没有做出彻底的、科学的解答。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以鲜明的阶级性、实践性和科学性,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科学地阐明了国家的起源、本质、性质、类型、职能和未来发展等根本问题,构筑起一座宏伟的理论大厦,成为人们正确认识国家问题的指南。马克思恩格斯将国家视为一个历史范畴,他们认为,对国家的认识归根到底要到社会经济生活中去探寻,国家的本质是统治阶级为维持特定秩序,协调、缓解社会内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冲突与矛盾的统治机器。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表现和产物,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必然伴随着阶级、阶级矛盾的彻底消灭而消亡。简言之,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这些基本判断,从根本上厘清了关于国家的各种争论,时至今日不但没有过时,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日益得到实践的检验。如前所述,马克思主义主张以社会形态划分时代,当今时代依然处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判定的历史时代,即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条道路、两种制度相互较量,资本主义最终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时代。
以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为例。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基础上创立的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依然没有过时,人民民主专政依然是我们国家不可动摇的国体。当前,在世界范围内,依然存在着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的较量。虽然由于时代主题的转换,过去的战争与革命已经转变为和平时期的竞赛,但资本主义国家妄图使社会主义国家改旗易帜、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战略从未更改,而更多地披上和平演变、“颜色革命”的外衣,因而在国际范围内,资产阶级与广大人民之间的斗争依然存在。从前几年美国积极推行所谓“亚太再平衡战略”,到美国频频插手我国南海问题和我国台湾问题,甚至悍然在韩部署“萨德”系统等一系列表现,不是完全可以看清美国的“战略”意图吗?不是完全可以看清西方发达国家维护国际垄断资本利益的本质吗?现实永远比理论更善于教育人。
中华民族热爱和平,血液中没有侵略他人、称霸世界的基因,一贯倡导不同文明的交流互鉴,但也“决不用玫瑰色描绘”[86]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以各种形式展开的博弈。国际博弈的态势影响到国内,不可避免地在一部分人中催生资本主义的拥趸,以各种方式侵袭党和国家的健康肌体。从这一意义上讲,人民民主专政不能有丝毫动摇,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不能有须臾背离。
当然,毋庸置疑的是,国家除了政治功能,同样具有社会治理功能。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指出,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国家兼具政治统治和公共事务管理两种职能。其中,体现阶级作用的统治职能将与国家一起消亡,而维护社会利益需要的管理职能将一直存在,这里实质上蕴含着国家职能从“统治”到“治理”的历史变迁。
毛泽东同志的《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重要著作,开始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及其规律的初步探寻,蕴含着探索国家治理模式的先声。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要高度重视领导制度、组织制度等事关党和国家全局的重大问题。他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中指出,再有30年的时间,中国将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国家治理内涵不断丰富和扩展。党的十八大将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把握时代要求,统揽国际国内大势,开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代命题,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使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当今时代绽放出灿烂的真理光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开始以全新的角度思考国家治理体系问题,强调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这一精辟概括不仅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历经革命、建设、改革进程得出的必然结论,也是对20世纪后期世界各国在国家治理问题上的经验总结,更是立足新的时代特征和历史任务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创新性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完整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两句话组成的一个整体,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的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一重要论述表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及其国家学说,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不是其他什么道路,既不能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这是我们治国理政的根本,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动摇。
(三)方法问题
宋儒朱熹云:“事必有法,然后可成。”任何一种研究,都需要研究方法的指导。这就促使我们不得不回答下面这个问题。
第三个问题: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是不是失效了?
毋庸置疑,在现有的一些研究中,一些人有意无意地忽视甚至排斥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尤其是抛弃和否定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这种状况的存在,不利于我们坚持和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
阶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最基本的概念,阶级分析方法是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根本方法之一,也是历史研究的基本方法之一。实际上,自从人类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分工、私有制、剥削的出现而逐步踏入阶级社会以来,阶级分化、阶级利益以及阶级之间的冲突、合作、博弈,正是人类社会的正常现象。
马克思1852年在致魏德迈的信中就明确写道:“至于讲到我,无论是发现现代社会中有阶级存在或发现各阶级间的斗争,都不是我的功劳。在我以前很久,资产阶级历史编纂学家就已经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也已经对各个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我所加上的新内容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87]马克思比资产阶级历史编纂学家和经济学家高明之处在于,他不是简单地停留在记述阶级斗争历史、对阶级进行经济分析的阶段,而是开创性地证明,阶级是同生产发展的一定的历史阶段联系在一起的,并必然经由无产阶级专政转入阶级的消亡和无阶级社会的实现。
在“时代问题”一节中,我们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谈了时代性质和时代划分问题。实际上,不可忽略的是,阶级同样是分析时代基本特征的重要范畴。列宁认为,马克思划分时代的方法,主要是看“哪一个阶级的运动是可能推动社会进步的主要动力”,“哪一个阶级是这个或那个时代的中心,决定着时代的主要内容、时代发展的主要方向、时代的历史背景的主要特点等等”。[88]即是说,时代的基本特征取决于代表历史发展趋势的那个阶级。居于时代中心的阶级,一旦自身在历史发展阶段中的地位和作用发生变化,并最终被另一个阶级所取代,那么时代特征也会随之发生变化。[89]从这一意义上讲,必须对时代,尤其是对时代转换的客观条件进行阶级分析,才能正确地认识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
从本质上说,阶级属于经济范畴和历史范畴,是一个研究社会形态变迁、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不可或缺的学术话语。陈先达教授针对这一问题就谈道:“试想,如果把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从历史唯物主义中剔除出去,阶级社会中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如何通过人与人的关系体现出来?阶级社会如何过渡到无阶级社会?马克思不是偏爱斗争,而是把它视作历史规律,把它作为过渡到消灭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必经之路。如果从历史唯物主义中删去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不仅在理论上无法认识历史和现实,而且在实践上使无产阶级解放成为一句空话。”[90]
不可否认,在以往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我们犯过“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对阶级分析和阶级斗争理论的运用过了头,甚至片面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极大地夸大了社会主义时期存在阶级斗争的程度和范围。当前一些人正是抓住这一点,通过各种形式和手段,煽动民众情绪,制造网络暴力,试图彻底摧毁马克思主义学术理论的阶级话语。然而,抽掉了阶级概念,放弃了阶级分析,马克思主义就失去了独有的观察社会和分析问题的理论武器,这种磨损了思想锋芒的马克思主义也难以成为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理论指导。1879年马克思恩格斯在世时,赫希伯格、伯恩施坦等人就要将阶级斗争“当做一种令人不快的‘粗野的’现象放到一边去”,针对当时这种妄图取消阶级斗争的倾向,马克思恩格斯就严肃表明:“将近40年来,我们一贯强调阶级斗争,认为它是历史的直接动力,特别是一贯强调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认为它是现代社会变革的巨大杠杆;所以我们决不能和那些想把这个阶级斗争从运动中勾销的人们一道走。”[91]
实际上,我们党汲取历史的经验教训,对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内的阶级状况早有定论,做出了明确的论断。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既要反对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又要反对认为阶级斗争已经熄灭的观点。对敌视社会主义的分子在政治上、经济上、思想文化上、社会生活上进行的各种破坏活动,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和进行有效的斗争。必须正确认识我国社会内部大量存在的不属于阶级斗争范围的各种社会矛盾,采取不同于阶级斗争的方法来正确地加以解决,否则也会危害社会的安定团结。”[92]这里明确指出,在阶级尤其是阶级斗争问题上,必须既要反对“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也要反对“阶级斗争熄灭论”的观点。
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届领导人始终坚持这一科学论断。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我们纠正过去一度发生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这不等于阶级斗争已不存在了,只要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我们就不能丢弃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分析的观点与方法。这种观点与方法始终是我们观察社会主义与各种敌对势力斗争的复杂政治现象的一把钥匙。”[9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首先就是阶级立场,进行阶级分析。有人说这已经落后于时代了,这种观点是不对的。我们说阶级斗争已经不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并不是说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不存在了,在国际大范围中也不存在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一直是明确的。[94]
这些重要论述,实质上就是要求我们在研究中,科学、准确地运用阶级分析方法,对国内的阶级差别和国际上垄断资本与人民大众的阶级矛盾进行深入分析。在国内,化解不同的利益纷争和人民内部矛盾,逐步消弭阶级、阶层差别,在国际范围内,代表人民大众的利益同国际垄断金融资本进行有策略、有效果的竞争和博弈,而不是因噎废食,弃阶级分析方法如敝屣。
早在2011年5月14日,习近平同志在出席中央党校开学典礼时就专门围绕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发表了长篇讲话,特别指出:“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包含着经典作家所汲取的人类探索真理的丰富思想成果,体现着经典作家攀登科学理论高峰的不懈追求和艰辛历程。”2013年12月3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就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进行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要原原本本学习和研读经典著作,努力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自己的看家本领。”2017年9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在人类思想史上,就科学性、真理性、影响力、传播面而言,没有一种思想理论能达到马克思主义的高度,也没有一种学说能像马克思主义那样对世界产生了如此巨大的影响。这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巨大真理威力和强大生命力,表明马克思主义对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推动社会进步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95]马克思主义不但是学问,而且是一门极其科学、深邃、严谨的大学问。对思想家及其思想最大的尊重,是以学术的方式、理论的方式来对待。当前,深入研究全面依法治国问题,深入研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问题,应当进一步坚持好和发展好马克思主义,深入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让21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在我们的各项具体研究中化盐于水,氤氲化育,更富解释力,更增穿透力,更具吸引力,放射散发出真理的光芒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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