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随其后的,是走廊里一涌而来的脚步声。我不敢趴在猫眼上看,只能听到男人们吵嚷着用方言叫骂的声音。
整个公寓楼的格局都是一样的,除去朝南的小窗,厕所的斜上方都留有一块玻璃窗户。我听到隔壁的玻璃被砸了,不由一阵心惊肉跳。
我不知道那群人是干什么的,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大半夜闯入出租房,听不懂方言的我甚至无法判断他们是不是一群入室抢劫的强盗。
我的门是反锁的。但是厕所上方有玻璃窗,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冲过来把我的窗户一并给砸了。
男人的叫喊以及女人的哭嚎吓的我大气也不敢出,几乎是下意识的用手死死搂住屋里的一只拖布棍子,我的右手还拿着电话。在害怕到顶点的时候,我的脑子里反反复复涌现的,都是白清明那串熟悉到反过来都能背出的手机号。
那个时候,我真的迫切的想要打个电话告诉他,我真的很害怕。
这种近乎神经质的条件反射连我自己都觉得可笑,我分明知道即便拨通了那个电话,他也不可能帮助我什么。
但是可悲的是,在我意识到危险和恐惧的时候,我下意识想起的,还是那个伤害的我体无完肤的男人。
我的右手一直在发抖,也或许,是我的身体从未停止那份颤栗。我强迫自己冷静,强迫自己绷紧了所有神经坚强起来。最终,在听到外面那一伙人一股脑的冲到走廊以后,我在电话簿上按下了报警电话。
直到附近派出所的车赶到,那场长达三个小时的群殴和喊叫才停止。
外面彻底安静之后,我试探着打开了门。
房东已经在走廊里打扫残局了,碎了一地的玻璃碎片,以及地面上干枯的血迹一股脑的冲进我的眼底,触目惊心。
房东一面摇头一面对我说。
这里面住着的男人,是个游手好闲的混混,不知道怎么搭上了一个有钱男人的老婆。两个人经常在这里面偷情,后来被丈夫知道了,就半夜带着人将那个男的打了个半死,现在人这些人都在派出所里了。
可能是觉得我的脸色白的吓人,她顿了一下,复又安慰我说,没事儿的,这个男的以后不会住这儿了。
我浑浑噩噩的点了点头,反手关门落锁,重新窝回被子里,浑身上下都冰冷的觉察不出任何温度。
那是我来南昌以后第一次掉眼泪。
没有一个熟人的陌生城市,没有一点保障的租住环境,都让我觉得怕极了。那天以后,我甚至连窗帘都不敢再拉开。
我十分迫切的想要做点什么分散一下注意力,打开电脑翻开word以后,只无意识的打出了四个字。
我想回家。
公司组织秋游回来以后,我路过了一个街口。
期间距离上次隔壁男人跟已婚妇女不清不楚的那点事儿,已经过去了小半个月了。除了工资只够简单温饱,生活过于拮据以外。
唯一能够自我安慰的,只有那个被揍的情夫没有再搬回来。
因为是临近一处寺庙的缘故,周围摆着摊子算命的人很多,装瞎子翻白眼的人抬眼就有一大半。一走一过之间就有人追着说,姑娘我帮你看看面相吧,免费的。
我从来都不信这些,又兼之知道这种东西都挺坑钱,走的更加快了。
没成想这里面有个岁数挺大的老爷子,不知道是看我好拿捏是怎么着,一直在后面追着我跑,张口就说端我根骨奇绝,颇有几分佛缘,非要给我看看。
我实在是很担心丫这么跑下去上不来气儿,躺地下再讹我一通。只能老实巴交的站住,拿出兜里的公交卡和硕果仅存的一张五块钱,说。
“大爷,估计这点佛缘都不够您这几步路的,放小生去吧,咱们有缘再见可好?”
大爷在确定我真是一个穷光蛋之后,带着一脸‘算我晦气’的不满走掉了。
跟在我身边的同事陆青青告诉我:“这边的骗子多,你要是信这个,我可以带你去一个算的准的先生那里。前几天不是还听你念叨着不太顺呢吗?要不要去试试?”
我摇摇头说:“我是党员,党不让算这个。”
我没有告诉陆青青,其实我们家我妈特信这个,有事儿没事儿都要找人摇头晃脑的算上一卦。
按说有这么一位妈,我应该多少也信一点的,但是我小时候遭了一回事儿,就觉得街边这些掐指算命的,卖的都是嘴皮子了。
也就是五六岁那会儿吧,我身体羸弱的媲美林妹妹,脸盘子却一直胖的像薛宝钗。家里边担心我养不好,四处求人摇签给算了一卦。
算命先生是当时十里八村最有实力的神棍,几次推算命格之后,认定我是玉皇大帝身边扫地的仙童,因为贪玩跑下了凡间。现在上头发现我不在了,就索性要我在人间病死,带着我的魂魄回去继续扫地。
算命先生说完以后也不含糊,转身换上道袍开坛做法。用纸糊了个红衣绿裤黑鞋的小人,一把火烧了个干净,楞说是我的替身。暂且先到天上替我顶上一会儿,等我在凡间寿终正寝了再回去。
说真的,知道这事儿的时候,我正经挺开心的。那会儿我年纪小,又听人说自己前世是个仙童,心里几乎认定了这种职业必然就跟日本的美少女战士是一类。虽然工种不一样,人家替月行道,我替天扫地,好歹也非凡尘浊物,这就比别人高了一等。
谁知随着年纪渐大,身体还是一直不好。我妈就又找那位先生算了一次,可巧先生年纪也大了,算过的命太多,也就记不清谁家是扫地的,谁家是添香油的了。
那年我都十三岁了,眼见着仙风道骨的老先生往蒲团上一坐,还在期待他将我不俗的来历再讲一遍,谁承想,这老东西直勾勾的瞅了我半天,末了掐指一算直接道了句:此女的前世,乃是昆仑山上放肆奔跑的一只母猴,因啃了王母娘娘蟠桃盛宴无意掉下的一颗桃核,得道成了猴仙……
你丫才是母猴。老子要是个爷们是不是就成了斗战胜佛了?还随意扔桃核,合着那么大一天庭连这点环保意识都没有?
后面的话我都懒得听了,直接拽着我妈出了院子,再也没信过这些满嘴跑棺材的人的话。
就如现在,我事事不顺到这副田地,也从来没有怀疑过是命不好。
脚上泡是自己磨的,脚下的路是自己选的,没人能替你开解什么,也没人能教会你,到底要怎么走。
不过有的时候,我也会认真苦思,自己死了以后是不是还能回天上继续扫地。
毕竟现在有个铁饭碗太不容易了。
之前签约的书正式上市了,不知道是自己文笔的关系,还是市场的原因,这本书的销售量十分惨淡。
书就是在我就职的公司出的,因此当那本被划为亏损项目一列的表格被爆出来的时候,我们公司的人都是人手一份的。
我是初出茅庐的编辑,面试时唯一可以拿的出手的介绍就是,我出版过一本简体书。
然而现在,就连我最引以为傲的东西都是这么惨淡的情况。那种感觉,是一种巨大的无法言诉的挫败以及无力感。
方晨一直在跟我说,图书市场的热度本来就很难控制,一本书的失败并不能说明什么。
我知道他是在安慰我,心里却因为他的劝解更加难受。
每个人都要走过一段自己否定的阶段,尤其是,这件事情还是你一直以来认为最拿手的。
我也不例外。
在那一段晦暗的日子里,我甚至以为自己不会写东西了。
我开始变得焦虑,急躁,急功近利。我迫切的想要写出点什么证明自己,最终的结果却总是徒劳。
我找不到那种拿起笔来奋笔疾书的感觉,也找不到那份敲击在键盘上的自信,我不知道,我还能干些什么。
编辑的工作依旧处在摸爬滚打的边缘,实习期内微薄的薪水也让我在接不到简体出版的工作变得更加艰难。
我甚至开始在QQ上跟很多的作者聊天,不挂编辑的身份,只是单纯的以小透明的身份企图寻求一些指导。那个时候的我,偏执的近乎急功近利。
6月29的时候,我加到了一个A站一个粉透明的作者的QQ。
就当时来说,她并不算完全的出名,也没有过简体出版的经历,但是至少在网文界走的四通八达。
我跟她说希望她可以教会我一些写文的方式,我想要知道什么样的故事和叙述方式更能让读者喜欢。
这样的留言,十次有半次都会石沉大海。
说的最多的就是:等我有时间的吧。
下次聊。
我真的一直在等着她下次来找我,直到半个月后,又问了她一次,得到的回复也只是简单的一句:这个东西就是自己看着写呗。现在的市场谁知道。
我发给她一个笑脸,然后不再尝试询问。
我不觉得她这样的回答有什么错,素不相识的两个人,人家本来就没有指导你写书的义务。
只是后来,她突然又主动找我聊天了,并且每天都会发给我很多对文字的见解。我问了几次才明白,原来她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听到了我是编辑这件事情,想给自己的文寻求出版。
顾楠说,这个时候你就应该好好羞辱她一顿,让她之前拽的二五八万似的。
其实我真想那么做来着。
仔细想想又觉得,都是在这个圈子里摸爬滚打的。其中各种艰辛,大家都是懂得的。
这个行业在没有熬出头之前,所做出的所有努力,永远都只能被称之为兴趣。这种兴趣,支撑不起你的肚皮,支撑不起你的房租,唯一的精神寄托,也是只为了读者一句好看,等更的留言。
也只为了这些留言,便能让我们这些人放弃掉所有下班以后放松休息的时间坐在电脑前面敲字。
文学网站每天都有新的作者在注册,有的月进两三万,有的月进几十块,巨大的‘贫富差距’让普通作者甚连最简单的订阅收益都被盗版无情的吞噬着。
无法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自己写出来的东西能够得到读者的肯定罢了。
陈隽你说,我们是不是在一个暴利的行业快要渴死了?
这是一个同样苦撑了很多年的作者对我说过的话。
我最终拒绝了那个作者,不是假公济私,也不是差别对待,是她的题材确实不适合出版。
下了QQ以后,我在电脑前坐了很久,然后拿起小本子开始一点一点开始记录着脑海里的构思。通过这段时间的反思,我也深深的知道,写作这碗饭,没有任何人可以帮忙,只能自己摸索着前行。
我想起小学那会儿,老师总是喜欢让我们写一些关于理想的作文。
我说我想当一名作家,当不了作家就做编辑。
那时候的我还说不出作家这个职业有多么深远的意义,只是单纯的觉得,作家的文字都能放在小学课本上。小学课本在当时多神圣,人手一本,还包着书皮。
至于编辑,我对那个词的了解更加不够深远,私下琢磨着,编这个词儿跟白话差不多,我多数时间都在白话,因此应该可以胜任这份工作。
这样的理想总是被称为梦想,因为遥不可及,因为不切实际,总被解读成白日里的一场空梦。
就连我自己也没有想过,长大以后,我真的写了小说,也真的做了编辑。虽然水平依旧不及小学课本的凤毛麟角。
并不是所有人都有幸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的,我虽然做的不好,但是我仍在沿着它的脚步靠近,那么我无疑就是幸运的。
这种想法直到我很多年后,再遇那位想当奥特曼拯救地球的同桌的时候,得到了深切的印证。他告诉我,我们班想当科学家建造火箭的那个,真的上天了。
他也在继奥特曼拯救地球的幻想之后,成为了一名漫画画手。虽然还是没有成为奥特曼,但是他笔下的很多人物都在拯救着地球。
这样很好,不是吗?
或许有的时候,梦还是要做一做的,做的时候记得努力,万一真的实现了呢?
虽然,这份努力远比想象的要难上许多许多。
在南方,很多事情都跟北方不一样,除去一些旁枝末节不说,主要的问题就是在沟通上。
公司身边的同事都很好,多数都是讲普通话的,即便是有少数带了一些方言强调,也会特意顾及着我能否听懂,放慢语速。
然而去到印厂那边就不一样了,那里多半都是土生土长的南昌人,年纪也都偏大,说话从来都是一口南方方言。
我来南昌的时间也有两个多月了,虽然多少能听明白一些,还是有一大半很难理解的。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可以麻烦您讲普通话吗?或是语速放慢一点。”
这样的说法在他们眼中很可笑,有时候还会以外地人或者东北佬等方式来称呼。他们并非不会说普通话,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尤其喜欢在我面前讲。
这当然不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
我对自己心里建设说,排外这件事情是很正常的,或许他们只是觉得我的口音很像小沈阳才这么叫的。
但是用餐时,习惯性的抨击北方饮食就很夹带着攻击性了。
最明显的就是,他们会认为所有北方人都是吃面的,一顿好几个馒头,加上几根大葱。都是极粗俗的吃法。北方的菜都是大锅菜,开餐就是好几个汤碗放上来。
我从来不争辩,只慢慢吃着自己的。
我并不想在南方的地界去争论北方的饮食,也不想告诉他们东北人常吃也不是白面,而是大米和饺子。
我也没告诉过他们,在北方,我们也称他们为南蛮子,他们夏天长得很粗还要削掉皮卖一块钱一根的黄瓜,是北方喂猪用的。
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饮食文化,就像咸甜豆花的争论一样。不过是口味不一样罢了,真的没必要在这种问题上相互抨击。
临近月末的时候,我数了数兜里的钱,拼拼凑凑的只剩下二十块几块钱的钢镚了。
一连几天的素菜,让我的味蕾迫切的想要一碗肉汤解决口腹之欲的困境。
我溜达到了公寓楼下的一家湖南牛肉粉店。
那里的老板娘是个地地道道的湖南人,正操着一口湘味儿极重的普通话在跟人说话。进去以后我要了一份牛肉粉,顺带点了一碗米饭。
再此之前,我是从来没有去过粉店的,因此并不知道,南方的粉是当主食吃的。
我以为那东西得配着米饭,就跟东北的猪肉炖粉条要配大米饭是一样的道理。
然而点完之后,我就察觉出尴尬了。我发现一整个店面的人都在奇怪的看着我。
我听到其中一个男人对他对面的女孩儿用方言说了句什么,两人都在那儿嗤嗤的笑。
其他几个看样子是常来的,也都看热闹似的打量着我,用不正宗的普通话嬉笑着说。
“北方佬,米粉都没吃过啊?”
“北方人都吃大葱蘸大酱吧。”
那样的语气,真的让人很不舒服。
老板娘站在我身边说:“姑娘,你这饭是……”
“麻烦帮我打包,我家里还有菜。”
我傻乎乎的对着她笑,挑起牛肉粉一声不响的往嘴里送。已经尝不出好吃不好吃了,就是一心想着赶紧吃完离开那里。
老板娘在我旁边看了一会儿,轻声说。
“在南方米粉是主食,你加点旁边的榨菜和剁辣椒味道更好。这碗米饭就算了吧。”
我红着眼圈半天没有吭声,只怕一说话带了哭腔吓着人家。
那顿饭,第一次让我在他乡感受到了温暖和善意。
我偷偷抹了一把眼泪对大姐说。
“您人好,所以我就偷偷告诉你一个。北方的驴打滚实际上是裹着豆面的糯米糕,不是真的驴在地上打滚。”
十一长假前夕,我接到了宁远的电话。
她在电话里告诉我说,她要结婚了,就在这个十一,她即将嫁给一个相亲认识的很老实憨厚的男人。希望我可以做她的伴娘。
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的,我答应了这个要求。
宁远是我自顾楠以外唯一还能掏心巴肺的女人,我们从大学相识,也是同食同寝,俨然就是高中时期的半个顾楠。
但是宁远跟顾楠不同的是,她是做任何事情都很温吞的人,也有些傻里傻气的。相比之下,总是我照顾她比较多。
得知我失恋的消息时,宁远其实正在闹自杀,因此并没有闲暇在第一时间致电给我。
等到她再打电话过来的时候,语气里还是一股子声嘶力竭的绝望。
因为哭的太喘不上气,我只能大致分辨出她反复重复的一句话。
‘陈隽,你说誓言算个屁呀,白头到老算个鸟啊,过去说再多的我爱你的那个人,分手的时候都是干净利落的一句我不要你了。两个人一起扯住的皮筋,现在有一个人说松手就松手了,你说还在死死拉住的那个人该有多疼,有多疼!’
那个时候的她,也刚失恋,刚在家人的拉扯下从浴缸里被拖出来。
据说是要在死前将最后一个电话打给我。
视频电话。
宁远在电话那头穿着一身不知道哪弄来的鲜红连衣裙,整张脸都趴在屏幕上。
她告诉我她已经生无可恋了,她不知道除了死,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她从这种痛苦中解脱。
她说,我曾经跟他说过无数次的分手,都不是诚心说的。
他一哄,我就屁颠屁颠的回去了。
现在他只跟我说了一次,我去哄他,却怎么也哄不回来了。
其实我们都知道,女人说分手,无非是想对男人说:你对我好一点吧。但是男人说分手,就是真的要分了,他甚至一点余地都不肯留给我。
陈隽,你理解那种无计可施,束手无策的感觉吗?那就像一轮你无论如何也追赶不上的太阳。
我说:宁远,你说的这个故事叫夸父追日,夸父的身体素质那么好,最后也没有追上太阳。而且我们都知道,成天什么事儿都不干,追了一辈子太阳这件事很傻。
我知道你觉得死掉是最干净的做法,我也认为你现在这种状态咽气比活着更能让你解脱。
那么就请你,在临死之前安排好你的父母。因为,他们并没有责任承担你犯下的错。
他们在最好的年纪结合,生下了脑子不怎么灵光的你。从嗷嗷待哺,抚养成一个成天为别人家孩子自杀寻死的女人,谁能告诉他们,怎么治愈这种绝望?
我听到电话那头的她冷静下来,也深深的叹了口气。
宁远,我们从来不是一个个体,我们有父母,有亲人,我们不是被一口仙气吹成这么大的。我们做不到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我们不能那么狠心,尤其是,在你知道一个人的狠心有多么伤人以后。
宁远说:陈隽,我知道你说的是对的,都是对的,但是我他娘还是觉得窝囊,窝囊啊……
之后的一个多小时里,电话里都只有无穷无尽的痛哭声。
全然冷静下来以后,宁远告诉我,那个男人是她的初恋,两个人是工作以后认识的,同居了整整三年。
他们两个的感情算不上太好,男人有些大男子主义,酗酒,好面子。宁远是出了名的软柿子,因为爱他,这种软包子的性格在两人相爱以后被无限度的放大。男人的性格也没有因为她一味的隐忍和包容有所改变,反而成为了更加肆无忌惮的变本加厉。
最后导致两人分手的原因是,男人换了长期需要去外地出差的工作以后,背着她找了其他的女人。
比我上一段恋情更憋屈的是,在男人跟宁远说了分手以后,男人的新女朋友打电话把她大骂了一通,并且让她好好照照镜子,是否配得上她的前男友。
宁远平时就是个温吞姑娘,说话奶声奶气,从来不知道怎么跟人吵架。可想而知,这样一幅‘好口才’在宁远面前,无疑就是骨灰级BOSS和菜鸟玩家的战斗。
除了被动承受对方的会心一击,傻傻站在复活点等待救援是她唯一能做的努力。
但是,那个唯一可以带她离开战斗的男人显然已经偏向了BOSS那边,因此,孤军奋战的菜鸟毫无意外的横尸当场,没有任何悬念的扑街了。
宁远说完这话以后,在视频里高高举起一张A4纸,里面模模糊糊的印着一个女人噘嘴卖萌的黑白照片。
她告诉我,这是她从对方的空间下载下来打印在纸上的,每天她都会在家里放一个铜盆一张一张的扔到里面烧成灰。
这样的照片,她的家里还有整整三箱。
我虽然不能理解这种做法的真正含义,但是大抵知道,这货是在诅咒她早点归西。
我对宁远说。
“我并不想阻止你这种自认为可以宽心的行为,只想问你,她哪点值得你花三箱A4纸的钱?”
宁远听后愣住了,傻呆呆的坐了很久以后才后后知后觉的说。
“陈隽,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觉得,不是我死就是她死。我也不想这样,我有的时候真的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说:“我知道。”
每个人的自愈方式都是不同的,所以,我亦不曾阻止过宁远的所有不正常行为。我想,人在痛极之下总是需要找到一种方式发泄的。就如我当初总是猛灌鸡汤企图让自己消停些一样。
烧完了三箱A4纸以后,宁远逐渐开始学会了乖巧。
这种乖巧,主要体现在不再寻死觅活,不再大吵大闹。宁远的妈妈特意打电话过来对我说谢谢,那种发自肺腑的感谢,犹如我是一名出色的心理医生,拯救了双商为负的失足少女。
我却反而觉得,真正救了自己的是宁远自己。
因为有些事情,真的只有拼命逼着自己成长,才能从那份伤痛中走出来。没人能替她疼,也没人能告诉她,怎么忘了这份疼。
失恋以后,宁远开始了各种各样的相亲。其过程也是个各路奇葩齐聚的灾难现场,用她本人的话说就是:两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突然坐在一张桌子上,以结婚为目的做着自我介绍,还没开始熟悉就要畅想到家庭是否融洽,家务要如何分担。
甚至有一个人,坐下来就问我,如果我妈妈和你吵架了,你会不会用,我跟你妈同时落水你会救谁这种蠢问题来询问我?
可笑的是,我连他妈妈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还有某些直男癌晚期,上来就说自己对于女人的要求只有一点,就是生儿子。并且告诉我,他的钱足够养上四五个孩子,只要我能生的出,他就养的起。
他难道不知道生男生生女的概率,男人占了百分之八十的决定性因素吗?
这些直男癌们就像是一群组团穿越过来的异类族群一样,成群结队的女人品头论足着。但凡女人裙子短一点的,就被曲解为作风不好。恋爱次数多的,就给归类于风骚一类。他们难道不知道大清早亡了吗?
长到这么大,我都没在女人口中听到过你没让我生出儿子的这种指责。
他们又有什么脸让埋在地里的地瓜种子长成土豆?
饶是这样抱怨着,宁远依旧在这堆牛鬼蛇神中过关斩将。
像是一定要幸福给某些人看一样,她依然坚持着一颗少女心,依然相信着爱情本质里的纯粹。
这种坚持,一直让她撑到了那一天,撑到了那个可以令她交付一生的他。
我曾问过她,见到L先生时是怎样一种感觉。是一见钟情?还是怦然心动?
她笑着说,都不是。他甚至不符合任何我想要的标准,笨拙,憨厚,长得也不是那么好看,表达喜欢的时候甚至有点木讷。
但是我从他眼中看到了真诚,陈隽,就是我们当初那种很傻很要不得的真诚,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
宁远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披上了婚纱,正坐在通往礼堂的路上。
她的身边就坐着那个木讷的他,听到她如此评价也没有生气,只是很宠溺的摸了摸她的脑袋。那样的目光,是胜得过所有花言巧语的表达的。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闺蜜的婚礼,毫无意外哭成了狗。
我看着那个我最亲爱的女孩儿从长长的花梯,走向另一个宽广的怀抱。
看着他们在所有的人祝福声下,立下白首之约。
宁远没有扔捧花,而是将它牢牢的交到了我的手上,她对我说:陈隽,26岁这一年,你没能穿上的婚纱,我替你穿上了。现在,我想用我毕生的幸福,祝福你早日找到那个值得你为他披上婚纱的人。
你看,我们都要感恩于前男友的不娶之恩,不然,哪来今日的风光大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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