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黄诗倩的《花季的足音》,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很好的文字!很有出息的孩子!
黄诗倩的文字好在哪里?我的回答是:好在清新自然。平时,我们读惯了装腔作势的文章,现在读读黄诗倩来自异国的文字,便觉得有一股春风扑面而来,吹得人面颊酥酥的、暖暖的,满眼都是青葱的草地、灿烂的鲜花、歌唱的翠鸟和蓝天白云下淙淙流过的河水……
让我们读一读《哥伦比亚大学的迷人风景》中的这段文字:
我说:“周末,我要去哥伦比亚大学。”
Lorenz惊叫道:“酷耶!去那里玩吗?”
“不是,是去那里考试。”
“哦—那你到时候……怎么去啊。”Lorenz问。
“我不知道,应该是坐计程车去吧。”
“什么?坐计程车!那不贵死?”Lorenz夸张地张大了嘴巴。
你们是不是听见了两个少年在校园里的这段对话?周末,学生一般都会去纽约市中心逛街购物,而Cherry(黄诗倩的英文名字)却要去哥伦比亚大学,这就难怪Lorenz要惊讶了。“酷耶—”应当是十四五岁少年惯用的赞叹语,在这里,Lorenz脱口而出,显得那样自然朴实。下一句:“坐计程车!那不贵死?”原来,即使像Lorenz,来自那么富裕的德国,也觉得从纽约郊外的EFAcademy高中坐计程车去哥伦比亚大学,花的钱太冤枉,而来自台湾的中国留学生Cherry,因为是路盲,又赶上周末,要想参加考试不迟到,她就只能想到坐计程车。从这段对话里,你是不是看到一个德国男生张大了嘴巴,而那位中国留学生则一脸的无奈?
我们再来看看《在纽约“DIY”KTV疯狂嗨歌》中的这段文字:
我站在车站的大厅里,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这里可说是金碧辉煌,天花板非常高,大概有十几米,上面还雕刻着富有浓厚宗教气息的画呢!我给这样的气派震住了,这可是个车站哪!怎么装饰得像皇宫?
黄诗倩的话,让我突然想起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描写的初进大观园的刘姥姥。我相信,能到美国去留学的黄诗倩,一定见过不少世面,可是,当她看见纽约火车站大厅的装饰,居然惊讶成一个现代版的刘姥姥,难道你不相信,这是一种真实情感的外露?
下面这段话摘自黄诗倩的《骑马一跃,能从欧洲跨越到美洲》:
不知骑了多久,我们走出小树林,眼前顿时一片明亮,仿佛穿越到了另一个世界。谁说不是呢?那一边就是美洲,真奇妙呀,如果我们站在欧洲与美洲的分界线上,轻轻地一甩手,就能把一颗汗珠从欧洲甩到美洲去!
像这种“站在欧洲与美洲的分界线上,轻轻地一甩手,就能把一颗汗珠从欧洲甩到美洲去”的话,是不是只有像黄诗倩这样的孩子才会发出的想象?
读完《花季的足音》,我的第二印象便是:这是个很有出息的孩子。我认为黄诗倩有出息,并不是从她的简介上读到的,而是从她的文字里读出来的。
你看,作者才读九年级,这个年龄,国内的孩子还在上初三,黄诗倩已经到美国上高一。刚上高一,黄诗倩就敢问鼎哥伦比亚大学旁听席,不管她最后考没考上,她的这一行为,足以证明她的优秀,否则,他们的老师不会推荐她去一试;再则说明她的确很有胆量,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吧。一个想都不敢想的孩子,哪能取得卓越的成绩呢?
我很佩服黄诗倩的理想和胆识。黄诗倩才15岁,就敢一个人去冰岛旅游,为的是去见识见识那个北欧国家,见识见识美丽的北极光。在国内,许多孩子去旅游,一定要跟着爸爸妈妈,否则,怕是寸步难行哦,而黄诗倩却行囊一背,跟着她的同伴,出发去北欧!
我还要赞扬的是,这个女孩心好,无论是对她的爸爸妈妈,还是对她的奶奶,无论是对她的密友,还是对在校园里邂逅的男生,她都能用一颗敬爱和友爱之心待之,即使是曾经严重伤害过她的同学,她也能冰释前嫌,这当然是一种大爱、博爱!一个有爱心的孩子,将来一定会被人深爱,必能成就一番事业,这个社会也一定会尊重她。所以我觉得,黄诗倩的确是个很有出息的孩子。
另外,我要代表读者诸君感谢黄诗倩,感谢她带给我们别具一格的留学生活,感谢她带领我们去冰岛旅游,感谢她奉献给我们一颗博爱之心!我相信,所有读过《花季的足音》的读者,都会从黄诗倩的文字里读出广博的爱来。此刻,我的脑海里浮现出这样一个女孩:她站在深冬的寒风里,为马拉松参赛者指引路径;她在冰岛海边,顶着能把人吹跑的大风,向灯塔冲去;她站在校园里,因为必须与密友分别,哭成个泪人儿;她在纽约的歌厅里嗨歌;她在Spellman高中参加校园啦啦队比赛;她在灯下苦读,虽然很辛苦,却想着学成之后报效祖国……
总之,这本集子,只要你认真读了,我不相信你不为所动,要知道,这是一只还稍显稚嫩的手写出来的文字哟,所以我要再次郑重评价:黄诗倩,你将是个很有出息的孩子,你的《花季的足音》是一本很好的书!
2016年10月12日
阚娟,全国优秀社科期刊、世界综合性期刊发行量排名第六的著名杂志《知音》副主编,《知音》杂志月末版执行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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