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只碗里过一生-凝神一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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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如茶

    酒是用来喝的,茶是适宜品的。最讲究的要数《红楼梦》中妙玉品茶:收梅花上的雪,用花瓮装了,地下埋藏5年,夏天启开煮沸烧茶,斟于绿玉斗中,轻尝慢品。可如今生活节奏太快,有谁能气定神闲地一坐半晌儿,让感觉在茶里回味悠长?

    愁时一杯酒,累了一壶茶。不管是烈酒,还是甜酒,都像一只感性的手,不经意间打开紧扣的心扉,掀起沉埋的往事,陈伤旧痛涌上心头,于是三五成群或独自一人举杯畅饮,“借酒浇愁愁更愁”,索性一醉方休。短暂的迷醉,沉沦,清醒后是更深的悔痛和虚空。还是喝茶吧。

    与酒相比,茶更像知己,就那么不动不静、不声不响地凝望着你,眼里全是波澜不惊的了然与彻悟。茶是温暖却又感性的,不会让你热血沸腾,不会让你沉醉迷乱,即使凉了,也是清醒的回味。茶总是通达冷静地安抚着你,提醒着你——茶,总是懂你的。

    酒店、吧台,总是充斥着烟熏火燎的酒肉气息,嘈杂纷乱,暗藏着争斗与杀机,滋生着迷醉与狂乱。只有茶馆能带给心灵一片清幽,丝竹铮琮,清茶溢香。会雅友,论诗画,在茶香袅袅中徐徐道来,而谈生意、做交易都是在几杯酒下肚才能开口的……而且,只要你愿意,随处皆茶室。

    闲暇时冲一杯茶,想起来喝上半杯,让那些涩、香、醇的感觉在舌间滞留、交错,然后升腾入胸成为一种豁然开朗的境界。端茶走到窗前,远山连绵,楼台错列,淡淡阳光闲适地照耀着窗台上一抹残红,杯里旋转的金黄液体,愈见透明清冽。一道茶涩如黄连,二道茶回味犹甜,三道茶淡若清风,三杯茶入口,一切如风,有什么不能了然于胸,有什么不能物我两忘?一颗心也透明了。

    茶如人生,人生如茶。

    我喜欢在透明的玻璃杯里泡茶,虽味稍逊,却极具美感。看绿褐色的茶叶放进杯里,热水冲进去,茶的嫩叶在水中舒展成黄绿色。我想象那些茶乡的女子,怎样在清晨的薄雾中,翘起尖尖的手指,将它们从枝头摘下,鲜嫩滴水的茶叶被放进筐里,经过杀青、晾晒、蒸炒……最后落入杯或壶中,再经热水的冲泡,释放出阳光、泥土、雨露等天地所赐的芳香。

    如果说铁观音是茶中武士,那么各色花茶便是茶中佳人了。茉莉花茶、玫瑰花茶、菊花茶……冲上一杯,小小的花球在水中升腾游泳,羞涩地舒展花瓣,绽放美丽。时光是那样的漫长,充满期待。等它们吸足了水分,变得饱满,娇艳欲滴,一杯茶叶香气馥郁了。一朵玫瑰,也许会被插进高贵的花瓶,也许被别上少女乌黑的发间,可它偏偏成了将被滤尽颜色与芳香的茶……想想我们又何尝不是?被命运之手从生命的枝头摘下,然后冲进生活的器皿。茶在水中,人在世上,既然不能选择生命,就让生命尽情舒展,释放香泽吧。

    茶总是让人在打点往事后,轻装上阵的。忘了的,都是些生命之外的人;失去的,都是些无法珍惜的事;刻骨铭心的,那是生命中无法消逝的年轮;环绕身边的,是“花来衫中,影落池里”的自然,正如你此刻看这篇闲话。如果你手边恰巧也有一杯茶,那么,快端起来吧——

    人生苦短,你仅一杯茶。

    荠菜说什么

    以一种最朴实的姿势,荠菜将田野的春天打开。

    每到这个季节,我不能不想到荠菜。麦苗理所当然地在田野铺开版块,那样小小的荠菜,微茫地从碧绿的缝隙钻出来,像一个人的思索在俗常生活中的片刻占据。它的叶片仿佛锯齿,蒲团一样地往外铺展,像欲望蚕食道德防线一样,将规整的麦田打乱。春天本来就是一团糟的苏醒,惊奇的枝叶,满地的乱草,迷人眼的繁花一日日蹿上了树梢,万物的脚步也鼓点一样的乱了,仿佛要去赶一场春潮。

    不声不响的荠菜和童年有关。拎着小提篮,还没脱下棉袄的身影,一到长满荠菜的麦地里,便激动地打窜。呼哨比风跑得还快,银色的飞机在蔚蓝天际拉出灰白色的尾线,荠菜拔的不多,豪言壮语却拉一火车。男孩子说长大后要去造飞机,并且是战斗机,女孩子说要当空姐。麦草的魂从烟筒里东倒西歪地漾出来,天,要黑了。从泅开的淡墨过渡成乌鸦的翅膀。提篮里少得可怜的荠菜被塞上土块,拎回家。通常是母亲,用清水将荠菜洗得透亮,剁碎加虾皮鸡蛋包成水饺,或者将白皙的根丢进咸菜罐,嫩绿的叶子用开水烫了麻汁凉拌。腌好的荠菜根有一种甜媚的香。就像短得不能再短的初恋。

    男孩和女孩草粒一样被春风吹得四散,空留豪壮的理想和满畦的荠菜随风摇摆。还是常常地看见荠菜,在城市的菜市或者餐桌,叶片宽大,根须透明,精致的仿佛打理出来的时尚。时尚流行返璞归真的自然,细究起来,无一不是缜密地用了心思和力气,要不,你穿上陈年的寒碜旧衣试试?

    小时候吃荠菜也可以胸怀大略,而今,满嘴的山珍海味,身居豪华,也只是浅薄地只想到房费,水电和蝇头一样的物价了。俗话说,嚼得菜根,百事可成。我还是喜欢咬嚼盐水里的荠菜根,但愿亲爱的荠菜能懂我幽明心事。

    春天可以吃的野菜,还很多,灰灰菜,马齿苋,蒲公英,马兰头等。为什么单单记住荠菜,念念不忘?就像我们深刻地眷恋某一个人,某一个地方或者每一个一闪念的瞬间,骨子里一定曾有相知或相似的牵动,爱,也一样。

    亲爱的煎饼

    10月北风紧。茁壮的大葱被连根拔出,抖净土块,摘掉烂叶。整整齐齐地垛在菜市场里。如乡村里出落水灵的女子,等待一生最重要的交付。就像玫瑰对应爱情一样,大葱让我想起煎饼。热乎乎的手摊煎饼从鏖子上揭下来,卷上洗干净的碧绿小水葱,蘸甜面酱,满嘴的糊香味。“吃葱蘸酱,越吃越胖”,说的好像就是这样的情形。

    生在北方农村的人,几乎都吃过煎饼。金黄的玉米粒从粮食瓮里挖出来,选个有太阳的晴日子,用簸箕颠出碎粒和秕糠。饱满结实的玉米在阳光里跳跃着,像一场金色雨从半空纷纷披披落下来,亮晶晶地闪烁,又像一些碎金。拿到石碾和磨坊里磨碎碾细;回家用水和匀泡到陶瓷盆里,搁上一夜。第二天,发好的玉米糊开始冒泡,母亲便早早起来,拿头巾包好头,戴上套袖,坐到鏖子前,生火,用油抹匀鏖面,热气腾上来后,将玉米糊舀到鏖子上;用刮筢轻轻摊匀。母亲一只手续着柴火,一只手如轻巧的燕子在鏖子上盘旋,翻飞,动作流畅,优美;又仿佛冰上运动员潇洒的滑翔,让人眼花缭乱。火旺了,煎饼要煳,火小了,就容易烤得燥碎。既要伺候好火,又要刮好糊,再简单的营生也是心手两面的功夫。我常常抄着手,坐在放煎饼的盖垫旁,等待一个糊得恰到好处的煎饼。母亲把它从冒着热气的鏖子上揭下来,叠好。我找来煎好的小鱼干或者大葱叶,卷起来,咬一口,柔韧脆薄的热煎饼,烫烫的,淹没了鱼的腥,葱的辣,唇齿间是浓浓的玉米的焦香,纯粹得像正午的阳光。

    摊完煎饼后,母亲会把鏖子立起来,将几个地瓜扔进冒着火星的柴灰里,焐严实。然后摘下头巾,套袖,走到天井里拍打干净。半个小时后,母亲拿火棍将地瓜拨拉出来,我抢过来,急急拍掉灰,软软的,捏不起来的感觉,却是火炭一样地烫手。嘘着气,忍着烫,揭开黑丑的皮,一阵白气过后,热烈的浓香四溢。嫩黄的瓤热辣辣地诱惑食欲,迫不及待地咬下去,烫得喉咙直冒烟;再吃时,嘴里仿佛长了一堵墙。那时的冬天,被焦香填满。那样的煎饼,地瓜,长大后再也没吃过。在城市的街上也常见可亲的煎饼摊,地瓜炉,常常忍不住买了一回又一回,却早已不是记忆中的香浓。亲爱的味道,我只能隐藏。

    还有那夹了葱花的糊油煎饼卷,是小方砖那样的长条,咸咸的,脆脆的,比酥饼要薄,比烧饼要酥,要脆,一吃掉一嘴的碎煎饼屑子。也有夹花生,芝麻的,烙出了糊花,吃起来有酥油的味道。像小零食。却好像已不是朴实厚道简单的农村煎饼。现在出去吃饭,餐桌上常见煎饼小豆腐之类的乡村风味怀旧小吃。我很少去碰,就像遇到和纯净相似的东西。那些煎饼光洁整齐,安静地躺在白玉瓷盘里,和自家手摊煎饼一样的金黄耀眼,却像金箔纸一样,没有本质的芳香。我将它看成一种时尚的包装。常常是这样,人们被华而不实的东西败坏了胃口,不想品尝。

    从来再没见过那摊得恰到好处的糊煎饼,除了母亲,没人知道我好吃那一口。而别的人,事,别的喜爱,我就不敢想了,想来也是一种奢侈,都是记忆里煎饼的回味结实的香。

    只要心还活着,死去的木头也能开花。

    锯掉的木头能开花

    大学毕业后她有了一份待遇不错的工作。热烈相爱的男友回了河北老家,等着机缘合适的相遇,好比等一场流星雨。思前想后,她不顾家人劝阻,毅然辞职,买火车票去了河北。男友却是惊大于喜,他的身边偎着他的新恋人。她失魂落魄地走在曾经无比热望的城市里,直到打车时才发现钱包已经不翼而飞。攥着手里仅剩的3块5毛钱,她心痛得泪流满面。后来她找了一个发放医药保健广告传单的临时工作,每天累得腰酸腿疼也不过20块钱,她不愿狼狈地逃回老家,更不愿向旧恋人求援。她住在打工族群居的低矮的出租房里,幻灭感天翻地覆,一天一天都是要命的煎熬。

    更多的时候她眼神冰冷地注视着租住院子里那些被锯成圆柱体的树桩。它们乱七八糟地堆放在墙角,苍黄的切割痕迹上被雨水澎溅出脏污的迹子。她突然有些伤感——它们曾经是多么青翠欲滴的生命,在原野的风里摇荡青春,或者在农家院前撑出一片郁郁葱葱的荫凉。就像她老家门前的那株泡桐,一场雨过后甚至能听到嫩叶拔节的声音,那么清脆,那么发自身心。可自从锋利的刀锯将它们拦腰斩断,它们的生命里充满了杀戮的铁锈的血腥,然后不由自主地被砍去棱角,刨光疤痕,打成千篇一律的桌椅凳子。等待下一个无望的轮回,或许一生都不会再开出一朵梦想中的花。又有哪一棵树不想开花结果,留一树浓荫?多像自己被残酷斫伤无处寄存的青春年华啊,一颗心被劈成若干碎木片,再也等不到下一轮的绽放,或许要就此枯萎黯淡下去了。可自己竟是一块连些许用途都派不上的废木,不用说打成凳子桌椅,就连烧火都嫌扎手。生活在这样一个阴暗,被阳光遗弃的地方,处处是冷眼和恶语相向,她感觉自己一颗敏感的心在变硬变冷,浑身长满了抵触的刺。

    而对面那个9岁的的男孩,也像她一样可怜。他因用药过量而导致耳聋,虽然电锯锯木头的声音是惊人的刺耳。他的世界却总是一片绝望的宁静,大人们忙于生活的挣扎,他有太多的时间消磨在乱木堆中,搭积木,玩金沙一样的锯末。那天她拖着灌铅一样的腿走回昏暗的小屋,拿出积攒好的安眠药,准备吃下去。正是情人节,街上花童抱着一大束红玫瑰叫卖,年轻的男子便会买上一捧或几支送给心仪的女孩。而她,没有爱,没有在乎她的人。交了房租,口袋里只剩下几元钱,她给自己买了一碗大碗面,流着泪,用半热的温水浸泡开自己最后的晚餐。当她将白色药片倒在手心的时候,眼泪流得更欢了。

    突然她听到嘭嘭的敲击玻璃声。是对面的那个男孩,隔着玻璃朝自己起劲比画着。她只得放下药片去应付他。男孩哇哇呀呀地说了一番,看她老是听不懂,跑回屋拿出纸笔,歪歪扭扭地写下:你怎么不去约会?!我知道今天是什么节!

    歪歪扭扭的字迹透着小孩子的自以为是,她点点头,又摆摆手,表示没人喜欢自己。男孩咧嘴嘿嘿笑了,从背后拿出一支原木色花朵,献给她。她定睛一看,是质感光滑的刨木花做的,带着刀锯痕迹的柔软线条,像蝴蝶结一样精心盘绕在一起,编织成一朵木质的玫瑰花,散发着树木的清香和月亮的光泽。看着看着,她就笑了。男孩走后,她将安眠药扔到垃圾堆里,然后找来一个废旧的饮料瓶子将刨木玫瑰花装进去。

    那些青春的树干,被刀锯变成千篇一律的树的木乃伊,然后再被刺鼻的劣质油漆遮住生命的光华。她原来一直以为它们是死的,冰冷的,没有知觉的,一日日麻木混下去。是那束刨木玫瑰花让她知道它们属于树木的鲜活特质一直都在,只是换了另一种沉默的方式。就像送她刨木花的小男孩,不能说话并不能妨碍他心里的爱。他别出心裁地将细碎的锯末当成海边沙滩的细沙,将只能做柴火的不规整碎木块钉成蝈蝈笼子,将空易拉罐剪成花篮,虽然里面只是养了一株狗尾巴草。他缺了一颗门牙的嘴每天都挂着灿烂的笑,大脸盘像一朵盛开的向日葵。

    他在废纸片上对她说:你能上大学多好啊。你看你想吃什么就可以吃什么。他羡慕地盯着她的大碗面。是啊,她从没发现自己有那么多值得骄傲的资本。她比小男孩健全,耳聪目明并且还能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小男孩都能向日葵一样每天追逐阳光,她为什么只看到阴霾呢?何况她有10多年的教育和20多年的阅历供养起来的头脑,和一双曾经为男友织过毛衣的灵巧的手。

    她如梦初醒,收拾身心开始重新打量让她伤痕累累的生活。后来她用那些众人忽视的刨木花做成藤编用具和女士用品上的装饰,没想到竟深受欢迎,渐渐地将生意做大,一时竟供不应求,再后来她有了自己的公司,成了地地道道的成功人士。当别人问起她成功的秘诀时,她拿出那一直带在身边的刨木做的玫瑰花,意味深长地说:只要心还活着,死去的木头都可以开花。

    发表于《读者原创版》

    奶墨飘香的时代

    自小在农村长大。在“吃面包,喝牛奶,穿皮鞋,奔四化”的童谣中,牛奶是遥远的,就像老奶奶摇着蒲扇讲的牛郎织女,美虽美,却是高高在上的。8岁那年,到城里亲戚家做客。每逢下午,门铃响时,便有送奶人将一瓶盛得满满的牛奶放在门口。我喜欢开门取奶的感觉,轻轻地托起那肥白的牛奶瓶,凉凉的,满手的瓷实。门前墙边的栀子,月季,木槿,袅袅地喷着香气。

    在装饰考究的厨房里,我看见浓稠的牛奶划着优美的弧线倒进奶锅,突突地冒着热汽,沸腾着,尔后冷却,直至凝成一层薄薄的乳黄的奶皮,像一托荷叶静静地浮在奶锅里。感觉是那样的温馨,美好,就像走在林荫道上的夏日黄昏,班驳树影里荡漾着绮丽的幻想,却又让人备感踏实。

    在岁月的流影里,我考学,工作,恋爱……与童年越走越远。不经意间,与牛奶撞了个满怀。曾经可望不可及的牛奶,仿佛一夜之间长大的孩子,生机勃勃地落地就跑。徜徉在超市中,那么多的奶制品静静地躺在货架上:伊利、蒙牛、乐百氏、娃哈哈……处处都是牛奶的宣言,刚学会说话的小家伙也在电视上奶声奶气地问:今天你喝了没有?牛奶在生活中已成铺天盖地之势。“一杯牛奶强壮一个民族”“一生不断奶”……不听不知道,一听吓一跳,牛奶的好处真是举不胜举——富含蛋白质,维生素,多种微量元素,且有强身壮骨,美容,安眠,益智等神奇功效。据说美艳的伊丽沙白·泰勒常用牛奶沐浴,洗就一身雪肌香肤,如此贵族享受堪称奢糜,不是我等凡俗可奢望的,但一杯醇浓的牛奶却是唾手可得。睡前喝一杯,或许梦也因此香甜几分。

    真是一个前所未有的牛奶时代。我穿梭于琳琅满目中,俨然君临一切的帝王。想起儿时对牛奶的向往,不禁感慨万端。

    牛奶穿过尘嚣与我们日益亲近起来,不知不觉浸润了每个日子。再也不用像从前那样为打一瓶鲜牛奶而骑车跑上六七里地了,打开绿色邮箱,伴随油墨飘香的报纸信件的,是一瓶或是一袋的牛奶。香醇的牛奶也仿佛注入了遥远的祝福,日子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如此得方便,不能不感谢我们所处的时代。似乎所有的东西遥看已识,试唤便来。可我还是喜欢煮牛奶的感觉,就像听老唱片一样,有一种浸染岁月的美丽。我特地买了一个精致的不锈钢奶锅。满满的牛奶盛在肥白的瓶子里,燃起煤气来,小小的火花吐着光焰的舌头,牛奶倒进去,卷起白色的漩涡,奶锅坐在蓝色的丝绸火焰中,像一尊瓷佛坐在青莲上,澄净、光丽。欲沸时,奶锅里仿佛有无数鼓着的小嘴吹着白泡泡,一时间,奶香满屋。似乎还有些月季,栀子,木槿什么的袅袅香气。我则蹲在旁边看报纸,往往一个黑标题下的文字刚刚看完,牛奶也就好了,这样的时光我叫它奶墨芳香。

    疼痛是男人的最大患难

    “五一”之后到医院看病的人特别多。紧张之后的松弛更容易导致一些意想不到的后遗症,就像爱情长跑后的婚姻。在一个诊室里,六七个年轻男人在里面,或站立,或趴在医生面前的桌子上询问一些事宜。头发都整理得一丝不乱,裤子也是有型的,他们的出现让森严的气氛变得有些活力,就像一些树木改变了原野的风气。很快的,其中一个跟随医生来到屏风后的检查床上,他敞着扣子的外衣露出里面肥大的红色T恤衫,越发现出他脸色的灰暗——他是其中的患病的那一个,其余的人都是陪同者。看得出他被疼痛折磨得力气尽失,不时将头垂到胳膊上,像个被打穿了脖子的麻雀。他留着小胡子,严格来说是个英俊的男人,如果没有生病的话。一个人在询问医生治疗方案,其余的仍旧在插科打诨,嘻笑着让他回家喝一肚子水了事。他们平时都是些狐朋狗友,没有什么话不能说出口没有什么玩笑不能开,甚至可以揣了刀子替彼此去寻仇,绝对算得上两肋插刀的朋友,经常喝喝酒,彼此的经济账也分得不那么开,闹个意见,挽袖子干一仗,不到两天就忘记了。从一定意义上说,男人是需要这样的朋友的,热闹,喧嚣,显示了一种归属感和集体力量。他们在一起一定很少说那种正儿八经的大实话,那样多矫情。在人群中他们是一个惹眼的存在,仿佛还保持着学生、军旅时代的火热激情,还有一种帮派气。

    可是这一会,那个从检查床上起来的男人,坐在椅子上,眉毛耷拉,眼神涣散,再刚硬的英雄汉可以不怕暴力,不畏死亡,甚至可以铤而走险,在他没有遇到来自身体绵延不觉的疼痛面前,他都一直是个英雄的。可是在疼痛面前,男人智商枯萎情商荡然无存,更不要谈什么意志力和英雄气概,再浩荡的英雄气也要败在一而再再而三的疼痛面前,就像硬汉子容易投降在弱女子的绕指柔里。此刻,朋友们的玩笑话,戏谑话,远远的,进不到他那个无助的世界里。一名女医生,面前没有病人,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氛围,伤痛的或者是喧闹的,她低着头,抖着腿,裤子上有精致的绣花,鞋子也是那种镶着亮片的白色襻带浅皮鞋,随着那抖动,鞋子像一只上下窜动的白兔子,频率均匀的跳着,皮鞋上的亮片和她头发上镶了水晶的发夹的光远远地呼应着。其中的一个男人绕到他患病的朋友身边,笑嘻嘻说着安慰的话,他的眼风还停留在女医生的鞋子上没转过神来。

    我看到那名男子像个脆弱的婴儿或者干脆就是一个等待屠宰的牛羊,一副空虚绝望的样子,完全把自己交给了自己控制不了的局势。我突然有些难过,如果他是和女朋友或者妻子来,完全是另外的样子,即使是女同事,也会悲悯地眼里流露同情,掏出手帕给他擦去额头上的冷汗。

    李寻欢为了朋友侠义,将最爱的女子林诗音拱手相送,这是男人世界里的道义,朋友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将衣服随便给哪一只胳膊套上都还是自己的事。可是到了生病时,男人的友谊有些鞭长莫及,不是他们不想做,而是压根儿做不到。他们粗拉的感觉里缺乏女性独具的关爱能力,他们甚至不容易感受到别人的痛苦,除非亲自试一试。苏青说过女朋友至多可以懂得,但只有男朋友才能够安慰。男人那里遇到身体的病痛,同样可以借鉴一下,同性朋友可以为你找一个最好的医生,或者帮你垫付住院押金,而只有异性才可以给你最需要最恰当的安慰。

    男人的友谊比女人间牢固,但很少有男人能够偎靠一个信得过的朋友圈子,过一种独身的生活。俗话说患难之际见真心,可是男人们的患难之交往往敌不过后来居上的女朋友,老婆,甚至是红颜知己,因为对一个堂堂七尺男儿来说,最大的灾难不是经济危机不是飞来横祸,甚至不是死亡,而是小腹内牵来拉去的疼痛。

    在女红里寻找内心的安宁

    自小看古装戏,大红幕布下,着水红或鹅黄衫子的女子坐在圆杌子上,拿绣花绷子,千针万线地绣鸳鸯,一边绣一边情深款款地唱出对情郎的思念。那样绵长静滞的时光,心事都是流红窜绿的。一双无骨的手飞也似的捻线团,拈针穿线,用糯米牙轻轻咬断线头,一行一动,美得让人心打颤。

    或许就是在那时爱上女红的吧。虽然我不可能坐在深宅大院里挑着彩线绣鞋面并蒂莲,或者点着一只红灯笼千丝万缕地编织穗子璎络,但只要有兴趣,做女红还不是一件奢侈的事。我喜欢在晕红的灯光下,安静地将牛仔裤的破洞修补成一朵黄花,或歪在沙发上织一件蓬松的马海毛围巾。那时候,窗外或许下着细雨,电视上或许正上演一部赚人眼泪的俗气言情剧。

    爱极了那份古典的安稳,踏实得让人想落泪,或许爱着的人正从很远的地方赶过来。

    18岁那年从衣橱里翻出姐姐穿旧了的的蓝牛仔裤,膝盖已磨得发了白,裤脚也起了毛边,其余部位倒是端正完好的磨砂蓝,扔掉了实在可惜。为什么不把它改造成一件眼热已久的牛仔马甲呢?一念既成,便火烧火燎地找出剪刀,米尺,彩色粉笔,拿来一件旧马甲照葫芦画瓢,粗纫的裤线搁在前胸,绣边的后裤袋斜贴腰际,成了一处挑眼别致的装饰。我在小屋子里又是比画又是缝纫地忙活了一个下午,半个中午,然后拿着成型的处女作炫耀给家人看。那情形不啻于产妇献宝一样捧了胖头大脸的婴儿出来。那件马甲只穿过一两次,每次我都恨不得在前面贴上“系自己改做”的字样。搬家的时候丢掉了,惋惜得我膝盖酸软。

    在外上学时,闲暇太多,几乎人手一份毛线活,每逢下晚自习寝室里活像南泥湾搞生产自救,熄了灯便跑到宿舍楼路灯下,将毛线团放进肩上的挎包里,缠缠绕绕地织。我用绛红色给妈妈织一件胖肥的对襟衫,三番五次地去买线,因为实在太肥大了。室友们叹为观止:你这是织了套羽绒服的吧。她们整天只给排骨男友织瘦俏俏的小玩意,哪知道我老妈心宽体胖的程度。可是再坚定的主意,经众人一而再再而三地质疑,自己也信心不足了,等放假惴惴不安地拿回家,第一件事便是催促妈妈试穿。知母莫如女,竟然肥瘦适中。不用丈量就觉得妈那样温暖的怀抱岂是几两毛线可以缠绕的,我高兴地搂着妈妈又抱又啃,比妈妈给我织了一件还歇斯底里。

    那种感觉,不曾为亲爱的人织一件毛衣的人是难以体会到的。如今的时尚美眉一说起自己不做女红,甚至连碗也不会刷,高贵受宠的良好自我感觉昭然若揭。女红成了老土,落伍的象征。可是我想论娇俏,你比得过林黛玉吗?她做的香袋,穗子,连宝玉都夸:林妹妹越发能干了。论潇洒,你比得过三毛吗?她在文章中说:一向喜欢做手工,慢慢细细地做,总给人一份岁月悠长漫无止境的安全与稳当。论才情你比得过张爱玲吗?她为了衣装炫目,买来布料自己剪裁滚云头的宽袖大袄。这些都是女人中的极品,她们把情致和俗常日子结合得淋漓尽致。而普通得草芥一样的我们又凭什么小看女红呢?

    有什么比灯下为心上人编织一件毛衣更浪漫的事情?更多的是一种内心的踏实安宁,你要也罢,不要也好,我已经给了的心念安详。就像练瑜伽。就着灯光,絮上心事,静静的时光甜美得让人失去呼吸。给初恋男友织得那件靓蓝的羊毛裤,在膝盖上多织一层护膝,可以防风;腰上攀宝蓝丝线编的同心扣,里面是一枚霉绿的铜钱,是翻箱倒柜找出来的,还煞费苦心地用小刀刻上“LOVE”。中间织了又拆,拆了又织。当时流传一种说法:为恋人织的东西,如果不是一次成功,要么劳燕分飞,要么好事多磨。我当时一厢情愿的相信会是后者,可是磨来磨去的,只是磨去了我的花样年华。而那件他穿了去的蓝毛裤,就像佟振保把红玫瑰王娇蕊压到琴键上的那个吻,若干年后,他回想起来,总该有些不同吧。

    油泼青鱼我泼爱

    周日午后,我比阳光还要慵懒地跟毯子纠缠在一起,窗外秋风浩荡,黄叶匝地,再懒虫子一样地耗下去,怕要辜负了这良辰美景。

    翻身下床,放一张CD,满屋子清清亮亮的音乐浮起来。冰箱里除了橙汁,饮料,一块风干的鸡腿,一只玉米棒,晚饭无论如何也不能凑合下去了,猪蹄爪小黄瓜几乎把我的眼睛都吃绿了。最初本意是将老东这只潜力股培养成烹饪高手,一天不动锅铲就闷得慌。即使他做超难吃的西红柿汤,我也强咬着酸得要倒的牙,直赞人间美味,可后天培养的热情究竟敌不过骨子里带来的先天热爱,当我N次吞下难以下咽的“老东菜汤”,我彻底停止了再造厨师工程,他的厨事也很快就偃旗息鼓了。左一顿方便面,右一顿蛋炒饭,来顿猪蹄爪小黄瓜算是伙食改善,吃得我肠子发硬,腿发软,连创造生活的激情都生生给扼杀了。

    今晚就来一场盛宴吧。这个念头像火苗将我点燃了,我拎着小篮子风风火火窜进超市,精心挑选一条青鱼,鲜葱,鲜豌豆,香菜,香菇,姜……为什么是青鱼呢?青鸟是爱情的信使,可爱得水深火热时,鸟就涅槃或者说凋零了。鸟是空灵的,用来赏心悦目,像爱情的初体验;而鱼是用来实实在在果腹的,铁定了心要跟水深火热连在一起。

    我一边乐滋滋地浮想联翩,一边戴着碎花围裙,洗鱼剖肚刮鳞,刀过处鳞片飞扬,让我自比武艺高强飞刀过处寸草不生的江湖侠客,心生豪气。看青鱼大睁着眼怨尤地望着我,像极了一段被伤害得体无完肤的感情,使心比天高的主角终于合了婚姻的胃口。人靓了命薄,鱼肥了也一样,被动者从来没有什么好下场。

    择老葱叶香菜之糟粕,留香菇红根之精华,除姜皮,葱根,删繁就简本身就是一种修正的乐趣,就像编辑删改手头的稿件,有种大刀阔斧般的快意。再像画家准备颜料一样,将那些鲜亮的红、绿、青、黄的红根,香菜,鲜葱,香菇,在切菜板上切出或长或短,或方或圆的碎丁。用炒勺开水轻烫控去水分,用鲜嫩的鸡汤煨透控干,等待一场火烧火燎的幸福煎熬。

    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这样才德俱备温柔贤淑的女子是自古男人不竭的梦想,言下之意似乎厨房里的女人一定是乌面油裙,不上台面。可是我用一根水晶簪子挽住长发,系着玉色碎花围裙,CD里放着爱的罗曼斯,一边拎锅提铲,挥勺拿碗,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军一样运筹帷幄。厨房里的女子一样可以巧笑倩兮。银亮的锅铲,壁橱上金黄的雏菊,清水一般的音乐洒遍四壁,蓝色的煤气火焰舔着锅底,橙黄透明的植物油在锅里旋成热气氤氲的湖。

    厨房里的时光也可以这样充满激情,锅铲的金属碰撞声,热油葱花的爆叫声,鱼肉菜蔬的欢笑声,甚至碗筷的鸣磬声……奏成一曲多么热烈的厨房交响曲!你看,米汤在锅中温柔地眨着眼睛,吐着白泡,鸡蛋鱼肉与那些源自泥土的枝叶、根茎甚至瓜果,在热气中忘情亲吻、相融,直至融为一体,难分彼此———像极了爱情的过程:两个原本陌生的人由熟悉到相爱,直至我中有你,你中有我……

    顺手削几片黄瓜、番茄贴在脸上,将蛋壳里的蛋青涂在眼角脖颈,或者将脸放在热菜汤的白雾上来个熏蒸补水,又省事又有创意的厨房美容DIY。嘴里哼着小曲,我才发现本意娱人的厨事竟让自己拥有了如此快乐的下午。这年头没人喜欢颦眉捂胸的怨女,自怨自艾的林黛玉们失宠便是明证。前不久网上看一《红楼梦》中谁是理想太太的酷帖,不只林妹妹落选,连撺掇宝玉求功名的宝钗也被刷下,理由是一本正经缺乏乐趣,男人和她在一起太累。醉卧芍药的史湘云呼声最高,心宽,单纯,快乐,善针黹……且不论观点功利现实与否,快乐从来就是玫瑰,送人之后手留余香。

    从屉上取下腹中蕴藉的青鱼,松软香薷,将绛红色的熟酱油浇在上面,天女散花一样地将嫩黄的香菇丁,殷红的红根丁,碧绿的豆瓣葱,清黄的姜末撒上,香喷喷的植物油淋漓尽致地泼洒出勾人魂魄的浓香。点缀上面的香菜活像山坡上散落的绿叶,生机勃发。

    如果你爱一个人,为他做一盘菜吧,最好是油泼青鱼。当你看到他狼吞虎咽吃完最后一块时,你就知道什么叫做幸福得想崩溃。

    嫁个有钱人

    先来幻想一副副场景:生日有一人多高的香槟,情人节999朵红玫瑰,衣橱里挂满名贵貂皮,真丝,天鹅绒,各种晚礼服,时髦裙装大衣,甚至骑马装一应俱全,还多是来自法国或澳大利亚的名牌,清晨有女佣为你备好色香味俱佳的早餐牛奶,出门有车夫为你谦恭地打开车门,逛珠宝店敢选掉下来能砸疼脚趾的南非钻石,寂寞了可以乘坐豪华飞机去趟纽约巴黎或者到地中海晒晒太阳……我敢说每个芳龄待嫁的女子一想到这些都会陶醉上至少两个小时,可是,且慢,如果你不是富豪千金或者年薪不过百万,综上所述的场景,如果你还想亲历,那么就只有一条路了:嫁个有钱人。

    过好日子是每个人的愿望,也是天经地义的,俗话说的好:干得好不如嫁得好。何况从本质上来说,喜欢钱和喜欢一双深沉忧郁的眼睛并没什么大的不同。你要想嫁给有钱人,首先要理直气壮,不要像一只心虚的出来偷食的耗子。要知道,能有本事赚得盆满钵丰的,大多都有一双鹰隼般犀利的眼睛,能一眼洞穿你内心的空虚薄弱。所以即使你不是理直气壮,也要显得理直气壮,不要被人看出什么破绽。

    确定目标后,你要购置一些和有钱人在一起必备的行头,如channel、范思哲女装,雅诗兰黛香水,千万不要像喷花那样将自己喷成一个香葫芦,那显得自己很没品,有钱男人最忌讳的就是没品两个字了;同时你要学会吃西餐用刀叉,品红酒,熟知参加宴会的着装礼仪等等。这个简单,可以去书店买些此类的书抓紧恶补。当然,这会花去你大把的银子,可是舍不得“银子”套不得“郎”,这样的道理,你是应该知道的。再说,初步的投入是为了成千成万倍甚至成亿倍的返还。又称为远期策略投资。

    为什么要如此装扮自己呢,因为物以类聚,只要让有钱男人不排斥你,你才会有更多的机会。频繁地出入高级酒店的酒吧,各种仪式典礼,俱乐部,私人宴会等等有富人身影的场所。你或许会说,我怎么能够到得了那些地方,就像红楼梦里的烧火丫头,连端茶递水都轮不上嘛。难道你就没个做服务侍应的小姐妹吗?并且你的言行举止一定要像个有钱人,没有哪个有钱男人愿意有人从自己身上揩油,哪怕他的钱多得想花掉也是费脑筋的问题。他宁愿拿它去投资或者搞慈善,也不愿意自己傻笨得像一尾专等人来钓的大鲸鱼。让他觉得自己笨,你就先输了。

    第一次接触,如果你能见到他的话,不要说太多的话,即使一句,能蜻蜓点水一样让他觉得你的与众不同,就已经足够,留下最得体的微笑和名片,等他回味,然后忍不住拨打你留的电话号码。

    如果你们就此开始联络,那么恭喜你,已取得第一步的胜利。有钱男人不喜欢那种像口香糖一样粘着他的女人。他工作的时候或者和固定的朋友聊天喝茶打桥牌的时候,尽量不要打电话给他。单独相处的时候,少过问他公司的事情或者他银行卡上的数目,有钱男人往往在钱的问题上格外敏感,他可以一掷千金,但最起码你要让他觉得值。和女人在一起,他首先要搞清楚这个女人是不是贪图算计他的钱。所以你得让他感觉到他除了钱之外的魅力,这就需要大智慧。因为聪明如你,也没发觉他身上比钱更显著的优点。

    如果印象好的话,他一定会请你吃饭。金钱是有钱男人表达感情和爱的方式,如果一个有钱男人不肯为你花更多的钱,那么离开他。当然,肯为你花钱是他的事,并且现在还为时尚早。你需要的是管住自己,不要被短暂的胜利麻痹了头脑,下一步才是步步为营,直到他肯娶你。点菜是一门艺术,他会非常绅士地将权力拱手让给你,然后不动声色地考察你。如果你想大吃一顿过过富人瘾,那么就什么最贵你点什么好了,因为以后你或许再也没有机会宰他一顿了。记住,只有笨女人才会点最贵的菜。他需要的是一个能帮他持家理财的太太,而不是一个教他怎样跟钱包里的钱过不去的败家女。

    进展顺利的话,下一步他会开始送你礼物,那你一定要记得适时回赠,不一定要贵但一定要独特,显出你的兰心惠质精致独到。最好是他能天天看到或用到的东西,它会提醒他你的存在。有一点要切记,千万不要把他当成圣诞老人。即使他送你狂喜欢的南非钻石意大利鳄鱼手袋,也不要像饿鬼看见烧鸡一样,双目放光,迫不及待地扑上去。那会显得你很没见识,一步不慎全局落空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情。虽然你激动地内心发抖,但为了最后的胜利,你还要忍些时,这时就是考验你的定力和涵养功夫了。

    最后必须知道的就是记得保持自己的尊严,哪怕这尊严色厉内荏。让他觉得他的钱不如你的尊严值钱的话,一切就好办了。千万不要刻意去讨好他,随便你有多么爱他,或者确切的说是爱他的钱。已经有太多的人在讨好取悦他,他已经非常厌恶。所以聪明地制造一点儿神秘或保持一点儿距离很重要,直到他同意娶你。

    我敢说,如果综上所述你都能一一做到的话,钓个超级金龟婿实在是稳操胜券小菜一碟。我担心的是你得手后会怨天尤人扔都扔不迭——不是没有这样的先例的。当初你定的目标是有钱人,除了有钱之外不能再奢求其他任何东西了,比如外貌年龄性格气质等,不管他多矮,多丑,或者多么老……在和你最爱的金钱相比,这些又算什么呢?如果他又年轻又英俊,又高大又潇洒,谈吐不俗,又善解人意,钱也多得花不了,又非你不娶,那你如果不是白雪公主就是喝多了。不过话又得说回来,既然你能刚能柔,秀外慧中,聪明能干,谋略俱全,不嫁有钱人,照样也可以活得很滋润。

    灯芯绒男人

    世上女人最爱的东西,莫过于衣饰和男人了。不同材质的衣服和首饰对应了品质各异的男人。比如那种地位尊贵,车房俱备,笑容璀璨,比俗世爱情还要紧缺的钻石男人,比如那种紧跟时尚,喜欢扮酷,沉湎休闲,永远长不大的格子男人。端详来,比较去我还是喜欢又朴素又随和,又温暖又不落伍的灯芯绒男人。

    灯芯绒不是什么时髦的东西,每个人的儿时记忆里都有着灯芯绒的暖色回忆:红色灯芯绒镶黑牙子的老棉鞋,泡泡袖的黄或蓝印着小熊图案的灯芯绒罩衣,甚至抱着睡觉的污了底子的粉红娃娃也是灯芯绒配蕾丝缝制而成的。灯芯绒的亲切与生俱来,就像青梅竹马一样来得自然妥帖。它不像西装那样道貌岸然,也不像皮衣那样高贵冷傲,充满霸气——只有富家小姐和银幕上的女特务才神气活现地穿着它招摇过市,而灰姑娘出身的你直到8岁生日才得到人生第一件皮革礼物——一双公主皮鞋或者小皮坎肩。灯心绒是平民化的,全民皆宜,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凡事无隔的平民气——灯芯绒男人的出场也是如此,不会让你惊鸿一瞥,不会让你怦然心动,甚至不会让你觉得有什么不同。与他的相处如手边的日子一样自然,恰如水对丝绵的浸透,沉陷也在不知不觉间。等某一日他的离开,你才恍然惊觉,陷在他朴素的温柔里不能自拔。

    他不像一壶老酒,让你沉醉如斯后头痛愈裂,也不像一杯酸酸甜甜的柠檬茶,最初的味蕾绽放后,很快便厌倦了他。他更像一碗凉白开,色亦淡,味亦寡,端着它的时候视若无物,当你厌倦了繁华,却发现没什么比它来得更耐品,须臾难弃。无味即真味,最简单的就是最高贵的,是可以笑傲一切流行的流行,这是灯芯绒男人不动声色的用时日让你明白的道理。

    但你千万不要以为灯芯绒男人是那种只知盘中餐,不识湖中鲈的无趣男人,他对美敏感,你看他那些米色,黑色,咖啡色的灯芯绒和其他衣饰搭配得那样妥帖,丝丝入扣,就可以知道他不俗的品味;那从他那修长的手指端酒杯拿刀叉的姿势就可以窥探他骨子里的优雅潜质。他喜欢美女,却只限于欣赏,绝少看到一株玫瑰就剪下插在瓶里的冲动,一方面出于社会公德的自觉,另一方面是清晰不乱的理性制约。你看那些或粗犷的宽条灯芯绒,或细柔的精纺灯芯绒,比平板的棉布有层次,有条理,不像绸缎那样矫情,不像褶皱那样狂乱,一条一缕全是知心知肺的明白。他深谙美的实用指数,懂得把握审美的适当距离,就像驾着自己开了多年的桑塔纳2000一样,不会看到一辆豪华的宝马就迈不动步。你几时见过穿灯芯绒的男人看到美食两眼发红,垂涎三尺地跟美女调情,走起路来狂风骤雨般两脚生风?更难得的是声色场中坐观嫣笑如花,会不自禁地想起老家小妹,或者瘦弱女同桌。静坐调笑之外,面色凝重,或者攀问风尘之前的凄苦身世,或者留下几卷薄钞掩面而去。最是温良的兄长姿态。

    灯心绒是家常的,但不流于庸俗。灯芯绒男人有善察人意的温情,也有知道自己是哪根葱的理性。收敛了年少的锋芒,用内在的沉稳之气去衬托或者说培植身边女人的或娇艳或优雅或端庄或张扬的风姿。你见过在和任何材质的衣服相配显得跋扈与跳眼的灯芯绒吗?一条本色的灯芯绒直筒裤,可以与T恤,宽大的牛仔棉衬衣穿出清纯的学生气,和粗编的手织毛衣搭配出无与伦比的波西米亚之风,与波浪一样的褶皱诠释前卫时尚,甚至和挑剔的格子,大花,繁复的蕾丝都能相得益彰,相安无事,越发衬托出曲高和寡者的独特品质。它是开放的,接纳的,包容的,它不抢眼不露脸,却让人无视它的存在。灯芯绒男人也是这样,你不会在他的光环和热闹里找不到自己,质朴的,他还你芳香;柔艳里衬出清刚,华贵的愈发像宝石一样熠熠闪光。他是宝盒里的暗色绸缎,是深巷里的含蓄灯光,是无我胜有我的大境界。就像好莱坞著名老牌影星格利高里·派克,他成就了每一个和他配戏女演员的风华绝代,奥黛丽·赫本的清秀典雅,爱娃·加纳德的精致完美,英格丽·褒曼的高贵冷艳……并和她们成为一生的知己。高大、善良、谦逊、儒雅、正派、严谨,足以令每个接触过他的男性肃然起敬,每个倾慕过他的女性念念不忘。这个能将平淡无奇的肥裆裤穿得风度翩翩的男人将灯芯绒男人的品性演绎到了极致,成为传奇中的经典。

    灯芯绒男人逻辑思维强,情感缜密,做事条理清晰,头脑决不含糊。他永远知道自己是谁,面对甜蜜的恭维也只是充满善意地歪头一笑,没人能撼动他做人的准则。他永远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有上乘的高智商和圆满的好情商。派克一生的从影生涯同无数的美艳女人打交道,却水过不湿,与绯闻互相隔膜,和维罗尼克48年相濡以沫,忠贞相对,给了她做妻子做女人的至高尊严;最喜爱的女搭档赫本去世后,遗物拍卖会上他花高价买下了自己送给她的胸针作为纪念。他不像那些花色男人那样花丛风流,四处留情,让你颜面丧尽后,还要打落牙齿为他圆场,他不像那些棉布男人那样的容易招了皱,起了褶,木讷得承受不了一点儿出位的幽默;也不像那些真皮男人那样的需要你时刻的上光上蜡,娇狭地为他保养;他有一颗耐挫折的平常心,甚至不用你费尽心思的熨烫,只要洗干,叠好,枕头下压一晚,第二天又平整如初。省事,舒服,并且永远给你好面子。

    虽然是一碗最家常的水,你也不要以为灯芯绒男人是没有原则凡事含糊的温吞水。穿过灯芯绒的人都知道,如果你梳着一丝不乱的高髻,着四平八稳的西装上衣,再配一件好脾气的灯芯绒裤子,穿一款正装鞋子,会让人禁不住哑然失笑,那情形就仿佛对着多年的老友来一些冠冕堂皇的外交官话。法国艺术家杜尚是一名不乏才华和机智的随和绅士,一位与他有长达半世纪之久友谊的女友喜欢和他在一起平和却充满趣味的美丽交谈。她结了婚,又离婚,在她最绝望自弃的时候,杜尚去看她,带她到饭店吃饭,席间并不多问,只是温和地劝她多吃,然后送她回家。临分别的时候,杜尚交给她一个信封,并再三关照她独自一人时再打开。这位女子疑惑地想,会不会是杜尚为保留面子的求婚信。回到家中,打开,里面是50美金。——那时她经济狼狈,极为落魄——正是她最需要的。

    第三个灯芯绒男人是我朋友的一个同事,贫贱起家,商场滚爬打拼了多年,功成名就。被乱世繁华迷花了眼的妻子,爱上了青涩网友,奋不顾身地舍家弃子。几年后伤痕累累地去探望儿子。这个灯芯绒男人腾出房间让她住了一宿,然后给了她一张她离家之时为她买好的价值不菲的保险。我知道你会回来的,他语气平静。然后,为她掩好房门。钢铁一样的意志,真金一样的原则下,是凛凛的侠骨柔情,发自内心的波波善意。让你的心山惊海动。

    这样的灯芯绒男人不是珍宝是什么?并且他还不需要你捧在手里,违心地一辈子扮演他小妈妈的角色。如果你遇上这么一位灯芯绒男人,那么祝贺你的幸运。他不会用花言巧语为你构建虚幻的空中楼阁,也不会与你的闺中密友一起暗算你的信任,情感走私,他坚毅,质朴,温良,含蓄,最热烈的情感潜藏内心深处,只与你一个人分享。他会告诉你人生是短暂的,世界是冷酷的,过日子是实实在在的,任何事情都要勇于负责,勇敢面对,然后给你一副最宽厚的肩膀让你偎靠。选择了灯芯绒男人就等于选择了一个尘世的童话传奇,一个坚不可摧的围城堡垒。一个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理想人生。有一个灯芯绒男人做朋友,他会倾听你的烦恼帮你出谋划策比红颜知己决少暧昧,比蓝颜知己更多柔情,亲近得像一盏水果灯。他把持友谊胸襟和定力让人叹服。

    这样灯芯绒男人需要你用一生去珍惜,不要以为他良善,宽厚,包容,你就可以任性,刁蛮,恣意胡来,无法无天。当你越走越远,他善意的豁达和拿捏得恰到好处的分寸和钢铁一样坚不可摧的原则,会让你感动之余羞愧地无地自容。

    灯芯绒男人有爱心,念旧情,能悲悯,是经典老男人和新好男人的最佳混合体,是情感与理性的白金组合。还犹豫什么,和我一起祷告吧,老天爷,My    God,菩萨,真主,圣母玛丽亚,赐给我一个灯芯绒男人吧。——谁赐我,以后我就信谁了。

    音乐心境

    不管是理查德的浪漫钢琴曲,还是巴赫的华丽四重奏;

    不管是现代的黑人爵士乐,还是古典的高山流水,春江花月夜……

    来一段音乐吧——

    站在暮色的街头,听那低沉的乐声响起,感情的潮水便汹涌地一次次漫过心堤,我会不可遏止地想家,想故友,想纷纭,迷乱的往事。我时时驻立在风中,听那美丽的声音把心抒情成一支曲子,一遍遍地感动,一遍遍地流泪。

    我总会听到一阵执著哀怨的箫声。那是中学时一个同学的箫声。他姓王,个子不高,沉默,憨朴,经常持了一管紫褐色的箫,把玩,吹奏。每逢课间,那柔婉的箫声便不可忽略地幽幽飞进每个人的心中。我至今还记得,下晚自习时,走在回宿舍的路上,路旁朦胧着树的微影,月亮在高高的云天之上疏照着,哀伤,凄婉的箫声便回响在校园里,悠然清澈地浮漾在嘈杂的人声之上,有一种古典的美丽和凄凉。初时,有好奇者,模仿,试吹,可终不成调,如此动人的声音哪是那么轻易学到的?于是纷纷作罢,各自埋头学业,急奔不可知的前程。

    就在终考前夕,王同学用炸药给自己年轻的生命画上了凄美决绝的句号。那是一座美丽的山,一声爆炸声后,灰飞烟灭。在他的身边,静静地躺着那管沾满了血迹的紫褐色的长箫。

    学业的压力?感情的纷扰?无人可知。他留下的,托同学保管的一大本厚厚的日记已被公安局取走,封存。大家拼命地回忆着,追索着,他是个寡淡,少言的人,学习成绩一般,似乎连面目也模糊了。能记住的,只有箫声。

    他那落满了尘土的座位上,时时回响着那如泣如诉的箫声,仿佛吹箫人那脆弱哀怨的灵魂。

    《回到拉萨》的歌者郑钧说,我们活着,是为了相互温暖。这话充满了音乐的温情和光辉。活在这喧嚣的尘世上,在匆匆的奔波后,我们坐下来,摊开双手,环顾城堡一样的房间,有一种旷世的孤独和彻心彻骨的寒冷。当我们静静地听一首歌,听一支曲子,忆及熟悉的面容和旧事,在如水的温柔中感动深深。音乐就像水银,像流动的手指,缓缓地,不为所觉地打开我们的心灵之门,传递彼此的爱与温暖。

    音乐让我们想家,让我们感恩,怀旧;让我们保持纯净,热爱故土,想念朋友,让我们彼此挂牵,并为之深深感动。

    当美丽的调子缓缓响起,我的心感到阵阵幸福的颤栗,乃至流泪。这便是我们的福了,是这世界给我们的一份恩赐——让我们默默享用,然后默默地相互关爱,相互温暖。

    如果长长的冬夜我仍能温柔地流泪,

    如果空寂的站台我仍能长久地等待;

    如果我的心灵之门在饱受创伤后仍能一次次打开,

    如果有谁在我的心上缓缓地刻下一首首永恒的诗,

    那一定是——

    音乐。

    写信岁月

    停电了,黑暗瞬时吞没光电里的一切声色。我只得挪开键盘上的手,点上蜡烛,找出纸笔。要给一个不用电子信箱的朋友写一封信。

    钢笔是最常见的英雄包头钢笔,素朴粗拉,不用刻意去珍重。原来也有许多像样的笔的,要么送了人,要么不舍得用,郑重地藏在盒子里。就像我大半的青春年华,一把一把攥着的时候,做什么都不舍得,最后就只有虚度了。并且是最美的。

    习惯在键盘上砰砰地敲击,和纸笔真是如此的生分了。信,更是极少的写。想起中学时的写信。换了班主任了,校舍改造了,事无巨细琐屑大小一并写进去,寄给好朋友,快乐能延续到接到信的那一刻。初三那年在一本刊物上发表了首小诗,从此各地的信件雪片一样飞来。刹那间觉得自己富可敌国,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帮我拆信,读信,每天都有那么厚厚的一摞,成为班级一时盛事。

    收到信的感觉是那样的美,熟悉的或狂狷或隽秀的字迹,打开走到背人的树荫里去读,平静的喜悦或者是怦然心动的句子,一句话能芬芳一段日子。至今仍记得转学的同学写来的信:“难忘你的羊角辫在晨跑时飞舞的样子,红棉袄的颜色无比的亲切”。写信的岁月,谁都是激情澎湃,捻句成诗的。如今再收到的信也是寥寥几句,信的内容也多是打印而成,如普通话一样的标准,像官样文章的应付之作,看不出写信人的喜怒哀乐,甚至连面孔也模糊。

    这就是我们的信息时代,十万八千里一个电话便可以追随,鼠标一按,冗杂信息即时传递,很少有人肯费心写些蝇头小楷了。离现代文明越近,我们的方便越多,而失去的美好也无从拾起了。就像明晃晃的灯光里,找不到燃蜡烛所特有的朦胧迷丽的阴影之美。我在信尾说:岁月苍茫,但我真的很想你。

    不几日后,接到朋友的电话,也是深夜。她轻声说,我也是。

    假如在白天打电话告诉她的话,她准会说:套什么近乎,是不是想宰我的钱包?!

    这或许便是黑夜或者信的好处了。

    温香

    一个女孩总有她独特的香气吧。淡淡的,若有若无,有百合的隽永,薄荷的清冽,或者有月亮那样金黄的散香,哪个初次约会的豆蔻女子不曾闻到啊?

    少不更事的年纪,偷偷用了妈妈梳妆台上的奇形怪状瓶子里的香水,胡乱地涂抹在手上,脸上。仿佛一大把奢侈的华年,然后出门,那样浓烈成熟的香气几乎要将人熏倒,旋开水龙头去不断地冲洗,一遍又一遍。最后同桌的男生还是撅着鼻子一边闻着一边做出厌烦的姿态。“熏得我要头痛了!”暗暗地羞窘着,心事半开半合。无法忘记的16岁。

    再后来,不敢再轻易用香,因为看到《红楼梦》,宝玉会笼着黛玉的袖子闻那稀世幽香——因为是绛珠仙草所化,如何不香?而宝钗的香是因为她遵和尚的教导,老实服用奇花娇蕊所制的冷香丸。不是与生俱来,便是药香蕴藉,寻常常女子用的香,能不俗吗?就像妈妈用的紫罗兰,艳俗到冲鼻。真正上品的香味远闻似有走近却无的,像一阵缥缈的仙乐。动人处在若有似无中。

    最开始,在一个年长的女友引导下,我开始在摆有香水的柜台前徘徊,那些如花瓣般美丽,如少女般婀娜的香水瓶子,静静地立着,将那些荟萃了植物花草精华的液体温情地环抱着,那一瞬间我突然无比向往。想要拥有的念头无法遏止,“古龙”是一个非常平民的牌子,是属于那些对名牌香水望而却步的灰姑娘,还有那种滚珠的玫瑰花露,香气浓烈的像原来的紫罗兰香粉,让人没来由得觉得羞耻……而那些一生之水、香奈儿5号、雅诗兰黛,已经有了香气之外更多的寓意,那些那些薄荷,藿香,薰衣草的精魂,借助非凡的名气获得了袅袅上升的再生。香奈儿5号的缔造者是夏奈尔,出身卑微,在修道院里,度过了暗淡的成长岁月。她25岁的那年,开了第一家衣帽店,之后又开了时装店。她爱上过一个男人,那人曾经是欧洲最富有的男人——威斯敏斯特公爵。后来,公爵移情别恋,但夏奈尔没有像杜十娘那样怒沉百宝箱,而是平静地说:“世上有很多公爵夫人,但夏奈尔只有一个。”任是谁也改变不了她存在的价值,失去了爱,她自己还在,并且是无可取代的。5是她的幸运数字,香奈尔5号也因此成为世界流传的经典,玛丽莲梦露说:我只穿一件睡衣:香奈尔5号。法国前文化部长曾经说过:“从20世纪起,法国将有三个名字永留史册,那就是戴高乐、毕加索和夏奈尔”。她一直活到88岁。香奈尔5号是她留给这个世界的礼物,她离去了,她的芳香萦绕不散。那是属于她的幽秘淡雅的语言。香水和夏奈尔,很难说是谁成全了谁,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香水和爱情相关,却不拘泥爱情。爱情走了一个人仍然可以独自芬芳。

    香水和人一样,也是需要合缘,才能释放出最佳的香氛。最初的爱,就像最初的体香,它常常不为所觉,却意味深长,最合适的爱就像用得恰到好处的香水,你抒发我,我提升你,是彼此最好的成全。

    我曾经问一个优雅的女子为什么要用香水?她说:愉悦——让自己愉悦,让他人愉悦。香水的哲学原来是带快乐给别人。香水还是一种分享,让旁人分享你的心情,或者馥郁,或者清香,或者波澜不惊。

    后来我知道,还有另一种香,它若有若无却无时不在,它是灵魂深处溢出的香气,可以萦绕一个人的一生。

    就像书香,就像温润的玉香,是最恒久美丽的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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