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我们刚刚加完班,来到了一家酒吧,庆祝一个广告又要大功告成。“小丫头不错啊,深藏不漏啊,看你弱不禁风的,做起事儿来还挺像样的。”
“必需的。承认以前狗眼看人低了吧?”
“嘿,你怎么骂人呢?怎么说我也算伯乐啊,千里马再好没有我也是白玩。”
“你就知道臭美,你说你怎么就那么自恋呢?”
“咱俩彼此彼此,其实我觉得咱俩挺配的,要不咱俩练练,我知道你有一次失败的过往,看着男的恨不得碎尸万段,要不我献身一回?”
“美的你腰疼吧?别说姐姐不找,找也不找你这样的,就一花心大萝卜。”
“你怎么能冤枉人呢?我是身不由己,逢场作戏你懂么?多痛苦,爱情是件可遇不可求的事儿,你要敢于尝试,敢于接受失败,爱迪生光试电灯就几百来回,何况找一个相守一生的爱人,这是一件比发明电灯还要伟大的事儿。”
“你就会扯,不过真的很谢谢你,要不是你,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你的大恩大德我永世难忘!改日我飞黄腾达,一定不忘记你!今天我请客,不醉不归!”
“早说阿,服务生,开瓶天堂马爹利。”
“我说你怎么这么缺德阿?”
“好不容易铁公鸡请客我还不往死宰,怎么了?你反悔了?”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以为我可以忘记,原来我没那么潇洒,我忘记了,地球是圆的,更何况又在一个城市。我们可以随时随地狭路相逢,我在心里告诉自己,无论怎样他都不再和我有关。可是,我的眼睛总是情不自禁的去看他,几个月没见他似乎颓废了不少,我在他的脸上看不到笑容,可是我分辨不出他的表情究竟是什么?或许,那本来就是一张没有表情的脸。他一直在吸烟,他眯着眼睛看杯子里的酒,闷闷的样子。什么时候,我的杰。不,吴杰有了这些嗜好,是为了谁改变么?这些,真的是他想要得么?他没有刮胡子,曾经的杰最在乎自己形象的。看着看着心里难过。
他旁边坐着一个很漂亮的女生,放肆而妖艳,她在他的耳边快乐的说着什么。我不明白难道这就是他要离开我的理由?这就是他口中说的更合适?他怎么会喜欢这样的女生呢?那个女孩和他在一起是那么的不相称,我真的无法理解,终于一张纸巾递在我面前,我才发现我已经泪流满面。
“我看见他了。”我故作平静的说。
“我猜到了。你想离开么?”
“不,没这个必要。”
“那好,你有权利不看那里,你应该不看,现在你只需要看我,你的世界里现在只有我,好么?”他突然温柔的看着我,很认真,收起了平日里玩世不恭的姿态,我不能不承认这样一个美的有些妖娆的男人在我旁边无法不让我意乱情迷,到底是凡夫俗子。
可是我废了好大的力气,仍旧无法把自己的视线从杰的身上挪开,思想完全不受自己驾驭,根本就没有思考他的话。只是听他的说,叫我别看他,于是,我就真的没有再看他。只是大口大口的喝酒。
直到洛宾的吻霸道的落在我的唇上,没有任何迟疑的,他紧紧地箍着我,无法动弹,他的唇很软,我几乎要沉浸在那令人难以拒绝的温柔里,突然像想起什么似的猛地把他推开,我的眼神立刻飘向吴杰,他已经走了。
他有没有看到洛宾吻我?
洛宾为什么要吻我?
我什么都说不出来,只是不停的掉眼泪。洛宾仿佛有点手足无措,他轻轻的伸出手,又缩了回去,我第一次看到他如此无措的样子。只是缓缓地说:“对不起,我……”
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转身离开了酒吧。
酒吧,又是酒吧。
意外的,这次没有下雨。电视剧里不都是这样演得?女主人公绝望的时候都会下雨。像上帝有灵性,非要提她呼风唤雨一次,以示哀悼。可是这一次算什么?在分手不到半年的前男友面前被另一个男人强吻,这算什么,这到底算什么?
洛宾追出来,揽住我的手臂:“你别生气……”
我回头箍了他一个嘴巴,很用力,我自己知道。我的手都打疼了,地理老师说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他没有说话,我们都愣在那儿了,我从来都没有打过人,我相信洛宾也从没被人打过。
“你怎么能这么对我?你不喜欢我怎么能这么对我?你帮了我就能这么对我么?还在吴杰面前!”我几乎是歇斯底里的对他喊。
“你到底是介意我吻了你,还是介意在他面前?”他突然冷冷的问,也许是我的一巴掌激怒了他,也许……也许……我不知道也许。
“你什么意思?”
“我喜欢你,为什么不能吻你?在他面前怎样?在任何人面前又怎样?我讨厌你因为看到他魂不守舍的样子,我讨厌你看到她泪流满面的样子,我喜欢你,我就是要吻你,就要在他面前吻你,我不光在他面前要吻,我在任何人面前都要吻。”说完他狠狠地把我的脸板了过去,霸道的吻我,那几乎都不是吻,像是发泄,像是证明,像是占有,更像是要征服。远远没有第一次那样温柔,我再也没有力气把他推开,尽管我一直在挣扎,我觉得好累,好累……
(二)
我喜欢说时光如梭,实际上这句话开始没有建设性。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时光总是在我们来不及回味的时候就以某种仓促的姿态悄然而逝了。生活中突然消失一个人,又出现一个人,这样的转变一开始是令我措手不及的,我开始习惯这样的转变,在要脱离对吴杰的依赖而自力更生的时候,另一个男人给予我无微不至的关怀的时候,我开始觉得自己没有那么倒霉。
不知何时起,我习惯了有他陪我吃饭,载我上班,在一个办公室工作,做同一个策划,谈论同一个话题,喜欢他敲我的脑袋,喜欢他无奈的摇摇头,喜欢他会笑着说:“你傻呀!”有的时候我们的创意,想法会不谋而合,我从来没有和任何一个人这么有默契。连杰都没有。
我的工资已经从刚开始的3千块升到了3千五,我知道不管我多么的出色,也不可能升的那么快。我不止一次的想要搬出去住,我其实早就有这种能力。可是每一次我有了这样的想法总被他用各种各样的理由挡了回去,他说我在这里可以为他做家务,免费为他当保姆。他说我虽然每天都和他斗嘴比宠物好玩多了诸如此类。我一切的想法都被他这样完全没有说服力的理由推翻了,其实为他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是很有必要的,哪怕每次都要他为我善后,不过,我看他的样子也不是很痛苦,反而有的时候可以在他的脸上找到一丝满足的微笑。
我也莫名其妙的甘心情愿的接受那些完全站不住脚的理由。我并不想承认我对洛滨有什么友情之外的东西,可是和他在一起的日子的确开心而踏实。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天生需要一个避风的地方,不是父母就是吴杰,不是吴杰就是洛滨。这是我的幸运还是我的不幸我不知道,我唯一能够确定的是现在的日子我很知足。
只是那个吻之后,我的心里开始不自在,仿佛他对我的好我开始没有那么自然的接受了。他喜欢我这件事情,我把他当作他酒后的疯言疯语,逢场作戏而已,我这样的女子,怎能受他垂青?那天晚上匆匆回家,把自己锁在房间,他没有叫我。第二天照常等我上班,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只是我心里隐隐的觉得别扭,不过那件事情,我们从来都没有再提起。可是我对自己说,此地不宜久留。
公司准备将近1年的伏特加酒厂的广告竞标马上就要开始了,就是我采访洛宾的时候企图刁难他的问题。
其实关于洛宾的身世,众人有许多猜测,一个留学归来的28、9岁的小男人,怎会如此轻易地在人才济济的市场里站稳脚跟?如何在短短几年时间成为业内炙手可热的广告人?在许多谜团面前,加上一帮人的神话和鼓吹,洛宾就显得更加神秘了。有些人说,洛宾是商业巨子之后,有些人说洛宾有外国人的血统,肯定非富即贵,说不定是某个国家的王子。传言不一,却没有证据证实。于是,洛宾简直就要被妖魔化了。
洛宾仿佛乐钟于众人如此猜测他的背景,从不解释,像是一个顽皮的天使,布下很多局,看着人们被他的局弄得团团转。
关于伏特加公司的广告竞标,洛宾非常重视,假如竞标成功,以后每年我们不仅可以拿到巨额的广告费而且在广告业也会获得大大的知名度,甚至可以一跃成为广告业的龙头企业。全公司上下为了这次的竞标都付出了百倍的努力,洛滨更是前所未有的认真,在要竞标的前一个月,更是加大马力,每天早出晚归,连和我斗嘴的时间都少了。
眼看竞标的时间渐渐临近。哪天洛宾说,咱买两件衣服去吧,回头竞标啊奥运会啊都能穿。说这话的时候他一本正经的看着镜子,眼睛瞄着我。
“大哥,你想穿什么衣服去看奥运会阿?看个奥运会至于么,也不是看你去了。要说穿去竞标还成。”
“懂什么啊你,来那么多外国友人,不能给咱中国人民抹黑啊,怎么也要穿的人模人样啊。”
“你长得就人模狗样的,穿什么呀。”
他把眼睛一横,刷白的小脸看着我:“你说你想死还是不想活了?我是说应该有几套像样一点的衣服。”我在心里啧啧的嘀咕,他哪一件衣服不像样?每一套都要好几千,有些衣服甚至上万,我也没再废话,反正他花的又不是我的钱,老板么,指哪儿打哪儿。
我们来到了金利街,这里每一套衣服都是我一个月的工资,反正在这里走一圈你都会想要有一种骂人的冲动:“奢侈,太奢侈了!”这条街的人很多,基本上看得多买的少,这地方是步行街,我们把车停到外面要走路进来,而且街很长。情侣很多。以前我就喜欢和杰来这里逛,虽然我们买不起什么但是我们还是喜欢看着这里面的衣服品头论足一番,然后我会搂着她的脖子说:“哥们,什么时候咱有钱了也带我上这消费一把,给我张卡随便我刷。”
他把我搂在怀里:“放心吧媳妇儿,以后赚钱都交给你。”
我和洛宾来到阿妈妮。衣服的价格让我有点接受不了。我也没怎么看,我觉得逛大百货更让我兴奋。
“先生,小姐,欢迎光临本店,请问是为女朋友选么?”售货员小姐训练有素的问我们。
“是。”洛宾轻松应对,落落大方,他的那一句让我的心着实被镇痛了。售货员小姐没有拿我当他的女朋友,她一定觉得很不相称,一身休闲装,活脱脱一个大孩子。怎么可能是他的女朋友,一看就是个跟班的。连误会都造成不了,哎!悲哀呀!苦命阿!
售货员小姐在不停的为洛宾介绍刚刚到货的一些衣服,可以看出来价格都相当不匪。他也只是点点头,而我只是心不在焉的看着别处的衣服。他拿起一件女式外套看了看,的确挺有眼光的,那衣服果然不俗,可是不用看价格就知道肯定死贵死贵的。莫非是要为他女朋友买衣服?终于知道为什么他要我来了,原来是让我当参谋,我的心不觉的刺痛了一下。
我环视一周,突然眼睛落在一件套装上“靠,太贵了吧,不过真的很漂亮,可是我现在不能乱花钱了,打从那个莫名其妙的“吻”之后我就开始打算要搬出去了,我要为自力更生!他不可能是我一辈子的保护伞,人家心好,暂时收留你一阵子,难道你不嫁人人家就不娶了么?真是笑话。不过等我有钱以后,一定要买这件衣服!”我对自己暗暗说道。
洛宾不顾售货员小姐的介绍,径直走到了我的身边,看了看我正在打量的这件衣服,说道:“嗯,这件衣服不错,穿起来一定很漂亮,小姐,麻烦你帮我包起来。”我心里想:切,拽什么拽?有钱了不起啊,夺人所爱,最让我生气的是,我每看一件他都会从我手中抢走。什么人啊,好,你不是喜欢么?我拿什么你买什么?我就故意的挑很贵的衣服,谁知道那个傻瓜真的就买了,最后他买了7、8套衣服。花了4万多块钱。我为自己的聪明感到一丝快慰。可是,那种快慰确稍纵即逝,他对他女朋友可真好。
之后,我们离开了金利街,我不明白他不是要给自己买衣服的么?为什么一套也没买?
“你今天怎么这么安静?怎么不舒服么?”
“没有啊,只是有一点累,我平时很吵么?”
“对啊,你难道没有感觉么?每次你都会叽叽喳喳的讲个不停的。吵死了,你以后老了肯定是一话唠型的。”说完还不忘故意的打了个冷颤。
“要你管,你不是要给自己买衣服么?怎么你一套都没有买?而且买的都是这些女士服装。”
“我的衣服多的可以开服装店了,不用买了,倒是你,今后也许会和我出席比较大的场合,总不能一直穿这些休闲装吧?看你这身打扮,至少为我想想么。”我就纳闷了,他怎么做了好事儿也不像雷锋呢?
“你这些衣服是买给我的?”我瞪大着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觉得今天买的这些我那个能穿?”
“可是……”
“好了,不要可是了,就当是我额外发给你的奖金好了,再说这也是工作需要啊!”
“可是你不是说要送给你女朋友么?”
“你说,是你傻呢是你傻呢还是你傻呢?不说送给女朋友,我去那种店买衣服多丢脸。而且既然她已经那么认为了,我又何必解释?”
“那你……”
“喂,你今天问题怎么这么多啊,安静一下,我要开车了,我们现在去吃饭,我好饿!”
我安静的坐在车上有一种晕乎乎的感觉,女人天生对物质有一种类似于野兽看见食物一样的掠夺和占有欲。我是女人,我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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