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确有少数为官的干部"五官不正"。所谓"五官不正",非指这些干部的头部五官有什么缺陷,而是指这些干部"嘴馋、耳偏、心私、手长、腿懒"等五官不正也。
这种干部慷国家之慨,为己潇洒,身着西装服,手提大哥大,腰挂BP机,脚蹬摩托车,群众戏称他们为"新四化干部"。
这种干部讲学习坐不住,讲应酬能对付,常出入于酒家、舞厅,上酒宴三瓶四瓶不醉,入舞池三步四步不累,打麻将三更半夜不睡。
这种干部办事讲义气不讲正气,讲交际不讲原则,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见礼就收,来者不拒。
这种干部下基层"四个轮子跑,隔着窗户看,中午一顿饭,下午往回转";农忙下乡身穿西装,脚着皮鞋,手撑阳伞,站在田边,听听汇报。
这种干部嫌贫爱富,热衷于与外商、大款、企业家交友,名曰"工作需要",而烦于接触一线工人、农民,遇到上访,更是推之了事。
这种"五官不正"的官,其形象极为不佳,群众议论颇多。或不把他们当"××书记"、"××长"看待,或不以"同志"称呼,而是直呼其为"老板"。可悲可叹!
近读《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河北省赵县塑造"五官端正"的干部形象的消息,看了令人为之高兴,此举抓到了点子上。赵县县委从常委班子抓起,靠制度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的行为,努力塑造"五官端正"的领导干部形象:嘴不馋--管好自己的嘴;耳不偏--不偏听偏信、喜闻颂歌;心不邪--不损公肥私、失之公道;手不长--不占便宜;腿不懒--不脱离群众。目前,这个县的领导干部带头反腐倡廉,一个"廉洁奉公不当贪官、秉公办事不当昏官、勤奋务实不当懒官、团结奋斗不当散官"的良好风气正在形成。
"五官不正"的官,极大地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赵县塑造"五官端正"的干部形象,就能够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重塑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树立党和政府的崇高威信。
当"五官端正"的官,这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人民群众的期望。
(原载1996年第7期《福建通讯》、同年8月2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一版)酒场、舞场与下场眼下,在社会上流传着这么一句话:"白天坐着轮子转,中午围着桌子转,晚上绕着裙子转。"议论锋芒直指某些干部工作不深入,作风飘浮,走马观花,而热衷于吃喝玩乐,上酒场、下舞场的现象。乍听起来,觉得群众这一反映"太尖刻、太过分"了。但细思之下,又觉得此批评蛮形象、深刻的,所谓"三转"式干部确有人在。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宾馆、酒家、歌厅、舞厅应运而生,开办得红红火火。然而,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本来这是城乡人民物质生活提高和精神文明生活丰富的表现,但是也带来了一股高消费、高享受热。有些干部、党员在这股热风面前怦然心动了,抵挡不住诱惑,也要来个"潇洒走一回"。于是,一时间公款"吃喝玩乐"之风盛行,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少数党员和干部也由初次涉足到沉溺于酒场、舞场,而落个可悲的下场--有人因酒精中毒而身亡;有人酩酊大醉后签了不该签的合同;有人到舞厅销魂成为阶下囚;有人到夜总会寻欢作乐而受到严肃查处……君不见,他们堕落在灯红酒绿之中。原四川省石油总公司党委书记赵甫安(副厅级)贪污受贿,生活糜烂,经常出入饭店、宾馆的夜总会、卡拉OK厅,和一些不三不四的女人鬼混,并多处买房养情妇,被逮捕法办;吉林省有个储蓄所所长,对灯红酒绿的生活如醉如痴,成了饭店、舞厅的常客,每逢双休日必在舞厅销魂,耗在姘妇身上的"注"也与日俱增,为这他把罪恶的双手伸向了储蓄所,先后贪污150多万元。
迷恋于酒场舞场,同共产党员的人生观价值观格格不入的,是同领导干部肩负的使命背道而驰。有人说,醉生梦死、狂歌酣舞舞不出现代化。笔者很赞同这一观点。我们的国家要勤俭建国。过去干革命需要艰苦奋斗,今天搞现代化建设同样要靠艰苦奋斗。目前全国还有六七千万人未解决温饱问题,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难道可以沉迷于轻歌曼舞、美食豪宴吗?作为人民公仆,要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热衷于吃喝玩乐,肆意挥霍国家资财。否则,这样的干部,怎么可能赢得群众的信任?怎么可能带领群众前进?我们的干部、党员都要自觉地严格要求自己,决不可去追求奢靡腐朽的生活方式。
江泽民总书记告诫全党:"凡是沉迷于声色犬马,没有不玩物丧志的。"猛醒吧,沉缅于灯红酒绿中的党员干部们!
(原载1997年第1期《杂文界》)
为官者切莫想发财
在旧社会、旧官场,一般来讲,做官的目的就是发财。"升官发财"是司空见惯的事儿。老百姓对此无不十分痛恨。对当官的总是以"清官"和"贪官"来作为划分好官与坏官的标准。
官贪吏酷,这是封建统治阶级的本性。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就是封建社会官场的真实写照。明代著名的白话短篇小说集"二拍"的作者凌濛初,揭露和描写了一个不惜欺孤骗寡,骗取和霸占亲家翁的万金家财的贪官贾廉访。作者气愤地指出,这些贪官污吏的所作所为,正是"做官却做贼了"。在旧社会,当官是生财之道。于是乎,为想发财,巴结上司、进贡升官的比比皆是,甚至演出了花钱"捐"官、买官的丑剧。
令人心痛的是,这种旧社会、旧官场的丑恶现象如今又沉渣泛起,侵入到党和政府机关内部来,腐蚀我们的干部和党员队伍。少数人有的投机钻营,寻找靠山跑官;有的向组织讨价还价,公开伸手要官;有的玩弄手段,请客送礼买官;有的用非组织活动,拉选票争官。有些人一旦当了官,掌了权,就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为信条,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贪污受贿,中饱私囊。他们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对此,应予当头棒喝,严肃处理。
当官发财是与党的宗旨背道而驰的。《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人们还记得,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爱国将领、抗日英雄吉鸿昌,曾亲自写下"作官即不许发财"七个字,烧在细瓷碗上,送给所属部队团以上军官共勉。他的这句名言,至今仍有深刻的警示意义。在共产党执政的条件下,当官是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重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要甘当人民的公仆、人民的勤务员和大众的孺子牛,要甘于清贫,无私奉献,用人民给予的权力来为人民谋利益。要像焦裕禄那样,心里时刻装着群众,要像孔繁森那样,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冷暖疾苦挂在心上,为人民而奋斗。
当官发财是一条危险之路。当官者头脑里要紧绷一根弦,时刻警醒:居官不廉,为党纪政纪法纪所不容。且看今日某些为官者捞钱、发财而走向犯罪深渊的可悲下场:原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副市长王宝森大肆侵吞、挥霍、挪用公款,犯有严重经济罪行,被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原贵州省政协常委、贵州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贵州省委原主要负责人的夫人阎健宏(正厅级)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判处死刑;天津市塘沽区副区长姚建华(副厅级)索贿受贿42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些人官做得够大的了,但一伸出贪婪之手,终究逃不出被捉的命运。
为官者切莫想发财。陈毅同志有诗云:"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为官者都要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务必做到当官不贪财、不谋私,做官爱人民、为人民,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原载1995年7月8日《湄洲日报》)
共产党人是干什么的
"共产党人是干什么的?"这是我们每一个党员在入党时就要明确回答的问题,也是党性原则问题。我们大多数的共产党员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有崇高的精神境界和作风品德,能自觉抵制资本主义思想和歪风邪气的侵蚀,保持了共产党员高度的党性原则。他们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团结人民群众,同心同德搞好四化建设。
可是现在也确有一些党员和党员干部,却忘记了为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的入党誓言,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缺乏党性原则。他们脑子里装的不是共产主义,而是利己主义。说什么"理想看不见,实惠最保险"、"理想就是有利就想",他们考虑国事、公事甚少,考虑家事、私事甚多,一心想的是位子、票子、房子、孩子和菜蓝子;甚至利用职权或工作上的方便条件,千方百计为自己捞取私利。上一期《福建纪检通讯》刊登的莆田县人事局干部蔡某就是这样的一个典型。为了个人的私利,他不择手段,肆无忌惮地弄虚作假,置党规党纪和人民利益于不顾,这哪里还有什么党性!更引人深思的是,蔡某以假谋私时间长,次数多,而当地县、乡有关主管部门竟一次又一次地为其开"绿灯"。人们不禁要问:这些单位领导的党性到哪里去了?我们应当通过这一案件,从党性原则的高度来认识,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增强党性观念。
胡耀邦同志说过:"我们的党是干什么的?首先我们党员干部是干什么的?应当是为国家富强,为人民富裕,努力拼搏,努力奋斗嘛!"愿每一个共产党员都时刻不忘自己是干什么的。
(原载1985年第7期《福建纪检通讯》)
镜子·警钟·教材
在推进党风和廉政建设的脚步声中,中共莆田市纪委汇编了这个集子--《鉴戒篇》。这是我市少数党员违纪违法案例剖析的选辑。它的印发,旨在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从中得到教益,受到启迪,引为警戒。
《鉴戒篇》是一面镜子。从总体上看,我市各级党组织是坚强有力的,党员队伍的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是能够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的。但是,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商品经济的活跃,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对我们党的队伍的腐蚀和影响会有所增加,社会上一些原来已经绝迹的丑恶现象沉渣泛起,也会侵蚀党的肌体。《鉴戒篇》所揭露的少数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弄权勒索、赌博、道德败坏等违纪违法行为,就是在执政和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滋长的腐败现象的写照。他们之中有党员领导干部,有企业总会计师,有工厂厂长,有执法工作人员,由于忘记了党的根本宗旨,利己主义膨胀,有的甚至堕落成为腐败分子。对此,我们必须有十分清醒的认识,绝不能掉以轻心。每个党组织都可以用《鉴戒篇》这面镜子来照一照:本单位党内有没有存在类似腐败现象和问题,如何坚决克服?
《鉴戒篇》是一只警钟。所谓"鉴戒",《现代汉语词典》注释是:可以使人警惕的事情。这个集子,集中展示了一些党员、干部如何犯错误以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蜕变过程,并对案件的特点或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教训作了剖析,使人们可以从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且看:一个党支部四名委员全部收受贿赂,支部委员会被解散;昔日的团副参谋长,如今沦为阶下囚;曾经是对越自卫还击战的光荣战士,转业不过一年多却成了罪犯;分管政法工作的镇党委副书记,沉迷于赌场而不能自拔;省先进公证员滑入了犯罪深渊……这一个个典型案例敲响了振聋发聩的警钟,令人深思,发人深省。这是为什么?究其原因,集中到一点,就是经不起金钱和物质的诱惑。愿《鉴戒篇》像警钟长鸣,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从中吸取教训,时刻警惕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使那些被资本主义香风毒气熏得晕头转向、正徘徊在腐化变质危险边缘上的党员和干部,能猛醒过来!
《鉴戒篇》是一本教材。乔石同志指出: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最根本的一条是强调世界观的改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用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规范党员干部的全部言行。《鉴戒篇》汇编的这些活生生的典型案例,是我们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的极好的反面教材。各级党组织运用这些反面典型,对广大党员进行纪律规范教育,能收到警戒、预防的效果,有利于增强党员的纪律观念。各级纪委运用《鉴戒篇》进行党风党纪教育,是充分发挥纪委执纪办案的特点和优势,能起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总之,通过教育,对于提高党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减少党内违纪现象的发生,有效地抵制剥削阶级思想的渗透和腐蚀,具有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在改革开放、发展商品经济的条件下,共产党员更加需要自觉保持清正廉洁,坚决反对腐败行为。如果听任腐败现象蔓延,党就有走向自我毁灭的危险。"对此,我们必须高度警惕,每个共产党员都要加强党性锻炼,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反对腐败,遵纪守法,更好地经受住执政和改革开放考验。
(本文写于1990年11月,系《鉴戒篇》的前言)"三论"是反腐的绊脚石可以,抓早了吃亏;口头讲可以,抓实了吃亏。大量事实表明,在任何地方、任何部门,只要腐败现象严重,就必然要造成党和国家事业的损失,激起干部群众的强烈不满,腐败分子也最终逃不出党纪国法的制裁。在这种情况下,又有什么"好处"、"便宜"可言呢?我们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只有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同时抓好经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才能留下一心为民的政声。
(原载1995年8月25日《湄洲日报》)
当前,有些党员、干部对开展反腐败斗争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错误认识,概括起来主要是所谓"三论",必须予以坚决克服。
一是"对立论"。即把经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立起来,割裂开来,怕抓反腐败斗争、抓查案影响经济建设,影响稳定。这个论调显然是不正确的。应当看到,从中纪委二次全会以来,我市开展反腐败斗争不仅不影响经济建设,而且促进了经济建设更快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这充分证明了"廉政也是重要的投资和建设环境"这个道理。因此,只有坚持开展反腐败斗争,查处那些不廉洁和腐败行为,树立起党政机关廉洁、高效的社会形象,才能为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创造良好的软环境。
二是"分工论"。有的认为政府抓经济工作,部门抓业务工作,反腐败斗争是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的事;有的认为,政工部门抓政治、抓反腐败,经济部门抓经济,合起来就是"两手抓"。持这种认识的人,说轻点,是思想上的片面性,说重点是政治上糊涂,客观上起着阻碍反腐败斗争健康进行的作用,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的大事,也是所有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要工作,各级党政领导同志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负责,做到"两手抓",而不能理解为党政各抓一手或部门、个人的工作分工。
三是"吃亏论"。认为反腐败抓一下可以,抓多了吃亏;随大流为"禁酒令"喝彩近闻福建省南靖县委向公款吃喝歪风开刀,发出"禁酒令",要求全县干部职工公务活动需要就餐的,一律不准喝酒(包括饮料),有食堂的,一律不准到酒家、饭店用餐,一律不准突破接待标准。无独有偶,河南省唐河县委也向全县发出"禁酒令",规定在全县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中一律实行"同城不吃饭,下乡不喝酒"。
在酒酣耳热之际,南靖、唐河县委能大喝一声:"禁酒!"给人以清醒,给人以振奋,给人以希望。我不禁为之叫好,为之喝彩!
"禁酒令"能节约大量资金。据统计,唐河县这个拥有120万人口的全国著名产粮大县,1994年财政收入仅有6688万元,而每年用于公款吃喝的费用就达1000余万元。1995年来县委发出"禁酒令"后,全县与1994年同期相比节约招待费500余万元。南靖县"禁酒令"公布实施后,全县仅乡镇一级接待费比去年同期下降37.7%。以此类推,全国数以千计的县,不是可节省成百亿元资金用于建设吗?
"禁酒令"能改善干部形象。近些年来,某些干部沉浸于酒场,诱发了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且说在酒场上的那种庸俗形态--"端起酒杯,欢声笑语;劝起酒来,甜言蜜语;酒兴上来,豪言壮语;大醉之后,胡言乱语"就够令人作呕,更不用说利用吃喝拉关系、搞交易,借"酒胆"耍流氓、嫖娼了。有了"禁酒令",就可以使一些干部不伦不类的形象也随之改观,继而身心从酒场转向经济建设主战场。
"禁酒令"能密切党群关系。公款吃喝风,群众深恶痛绝,已危及了党群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实施"禁酒令",酒(饮料)不喝了,接待按标准了,市场上的鸡鸭鱼肉价格就会明显回落,人民群众就可以从中受益。因此"禁酒令"不仅有利于物价稳、人心定,而且能使党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得以发扬,会在人民心目中树立起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公仆形象,密切党群关系。
南靖、唐河县的"禁酒令"一举数得、利国利民,他们能办到的事,其他县、地区,其他单位也是应该能办到的。愿我们有更多的单位实施"禁酒令",如能这样,则刹公款吃喝风有望矣!
(原载1995年9月30日《湄洲日报》)
有感于"挥刀斩吃"
据报载,新疆五个月刹住公款吃喝玩乐风,受到中央纪委、监察部的充分肯定,向全国发出通知推广他们的经验。此事影响海内外,香港的一家报纸说,新疆自治区代理书记王乐泉"挥刀斩吃"。
好一个"挥刀斩吃"!这家报纸之言可谓"一语破的"。当年诸葛亮"挥泪斩马谡",以正军纪;如今新疆"挥刀斩吃",以正党风,乃从严治党之举。
"挥刀斩吃",表明了新疆刹公款吃喝玩乐风敢于动真的、来实的。作为腐败现象之一的公款吃喝之风,已被人们视为是一种"顽症",有的说"36个红头文件管不住一张嘴"。但新疆自治区党委、政府把制止公款吃喝玩乐作为1995年反腐败斗争的突破口,作出了"区内公务往来一律不准宴请"的规定,并采取坚决措施,明确标准,规范行为,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遏制了公款吃喝玩乐歪风。事实说明,对"顽症"敢于动刀,是领导者有决心、胆略和果断的表现。正如新疆自治区党委代书记王乐泉所说:"我们今天的共产党人如果连吃吃喝喝的问题都解决不了,还有什么威信?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还有什么希望?""挥刀斩吃",又表明了新疆刹公款吃喝玩乐风敢于下狠心、来硬的。对无视规定、顶风违纪者,他们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搞"刀下留情"。王乐泉认为"对个别同志的迁就和宽容,就是对人民的犯罪","施仁政解决这种顽症是不行的"。从1995年3月10日至8月10日,群众举报公款吃喝玩乐问题共424件次,全区已对其中234件328人进行了查处。给予116名干部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县处级干部23人,收回退赔款7.37万元;对84个反面典型分不同层次进行了公开曝光或通报;2名地厅级干部受到通报批评。可见,新疆"挥刀斩吃"确实是个硬招,出手不凡。如果他们不出此招数,而是心慈手软,恐怕刹公款吃喝玩乐风依然是走过场。
新疆"挥刀斩吃"收到明显效果。由此我想到"挥刀斩吃"效应,它对刹公款吃喝玩乐风是如此,对刹其他不正之风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原载1995年10月1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被评为《方圆月刊》1996年度优秀稿件)工作餐能引资用工作餐接待宾客也能引资招商,你相信吗?面对这一说法,恐怕不少有关的同志会持否定答案。改革开放以来,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确实出现一种错觉,认为搞开发、搞发展要靠吃喝、靠送重礼。有的说,谈项目,谈引资,不宴请接待不能表示盛情,不足以表现诚意;有的担心,不摆宴席有慢待之嫌,会影响工作关系,影响洽谈业务,说什么"四菜一汤,生意跑光"。有人甚至认为,不搞吃喝是观念不更新,与开放潮流不合拍。
果真如此吗?不!请注意看《中国纪检监察报》一版近期连续发表的大连、内蒙、江苏三个开发区的情况:
作为外向型经济的先导示范区和改革开放窗口的大连开发区,改革接待宴请办法,实行工作餐制度。接待标准:内宾每人不超过20元,外宾每人不超过40元。采用自助式进餐形式,由客人随意自选。实行工作餐制度一年多来,已接待中外来宾团组560个、6500多人,受到一致好评。
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如意开发区,建区三年来,一直坚持用工作餐招待来往宾客。工作餐采用分餐制的办法,标准是每人每餐不超过8元,一般都是三菜一汤。就这样,这个开发区已引资10亿多元人民币,批准进区项目202个,已实现技工贸总收入7.18亿元。
江苏省苏州市浒墅关经济开发区,坚持实行工作餐制度,不管是省、市领导莅临指导,还是外商来区投资,都以5元钱的工作餐招待。开发两年多来,工作餐制度并没有影响新区建设的步伐。目前,批准进区企业168家,项目总投资达3.4亿多美元。工作餐所以能引资招商,关键是那里的党政领导班子有正确的指导思想。他们认为改革开放和廉政建设是总体工作的一体两翼,必须同步发展,缺一不可。笔者认为,实行工作餐制度,不但体现更新观念,而且顺乎开放潮流。至少有四个好处:一是借鉴发达国家文明习惯,可以营造与国际仿真的环境;二是用工作餐迎送四海宾客,有助于树立勤政、廉洁、务实之风;三是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造成轻松愉快的氛围,对主客双方都是一种解脱;四是既方便又卫生,既热情又经济,能节约更多的资金用到建设上。
用工作餐待客,不失为有利于投资软环境建设之佳举,何乐而不为呢!
(原载1995年11月1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一版)叶水车忏悔的警示叶水车,何许人?原厦门市湖里区区长也。他受金钱所惑,先后直接或通过其妻收受贿赂达9万元,终于陷入犯罪的泥潭,被投入冰冷的铁窗里。发案后,他在忏悔当中总结了三条教训:金钱名利贪不得,妻子干政容不得,学习改造松不得。
叶水车的忏悔,对他自己来说,是迟到的,后悔已晚。然而,对于人们来说,又是有益的,不失为发人深省的警示录。
警示之一,此忏悔对于少数走上腐败道路的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改革开放以来,确有少数领导干部见钱眼开,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如原泰安市委副书记孙庆祥供述:"生活中听到别人存多少钱,就想自己也能存那么多;到南方和国外去考察,看到人家花钱如流水,从心中感到羡慕,以至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索贿受贿的犯罪道路。"叶水车也是其中之一,落个可悲的下场。他的忏悔是又一声警钟:作为党的干部,决不能当贪官,否则,党纪国法不容、人民群众唾骂。叶水车的妻子不但收钱,还伸手要钱。这种倚仗夫君手中的权力,干起收受贿赂勾当的"贪内助"又岂是少数!诸如浙江萧山市原市长莫妙荣夫妇、鹰潭市原市长魏时中夫妇、厦门市原副市长陈植汉夫妇……一桩桩无不说明贪妻之危害,确实值得每位领导干部切记。
警示之二,此忏悔具有规律性。叶水车说"学习改造松不得",这话道出了带规律性的东西。在无数违纪者的自我检查中,往往把忽视政治学习、忽视思想改造列为犯错误的首要原因。一个因索贿受贿被绳之以法的某公司经理在悔过当中这样写道:"回想我饮弹落马的原因,首先是放松了政治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和党性锻炼。"叶水车也不例外,当有人问他平时如何学习,他回答:"学是学了,就是学在表面,没有学进去,理论脱离实际,没有用。"江泽民同志曾告诫全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对于每一个干部和党员来说,都是首要的问题。"叶水车的沉沦再次说明,放松学习改造就会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考验面前打败仗,我们务必要警觉。
警示之三,此忏悔具有深刻性。叶水车的"三不得",是用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的重大代价换来的反思,是用悔恨的泪水道出的肺腑之言。因而,他的忏悔是惨痛的、沉重的、深刻的。这个"三不得"较好地从反面总结了教训,从正面提出了警示,可以使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得到教育,引以为戒。这个"戒"就是:被金钱所惑,必被金钱所毁;妻贪夫祸多,贪内助必害丈夫;不学习不改造,必然导致犯错误。但愿叶水车的"三不得"是一贴清醒剂、预防剂,能促意志薄弱者醒悟,能给人们起预防作用,以不得病或减少得病。
(原载1997年7月29日《湄洲日报》、1997年9月《方圆月刊》,被评为1997年度《方圆月刊》好杂文)人民需要这样的"承诺"近日,莆田市五套班子领导成员集体签名向全市人民公开承诺:不以各种名义和形式赠送和收受礼金、红包和有价证券,确实难以谢绝而接受的,一律登记、交公处理;不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礼品,确实难以谢绝而收受的,不论价值大小,一律登记、交公处理;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违反规定者,愿意接受党政纪处分。这份《承诺书》在新闻媒体披露后,引起社会上强烈反响,称赞这个"承诺"不开空头支票,有力度有可信度,群众就要这样的"承诺"。
这个"承诺"表明了领导反腐败的决心。《承诺书》开宗明义写道,为了把市五套班子建设成为群众观察党的形象的窗口,市五套班子全体领导成员决心从我做起,从严要求,带头抵制赠送、收受礼金、红包、有价证券和礼品的不正之风。市五套班子领导成员采取签名的形式郑重向社会承诺,不仅是推出了反腐败动真格的新举措、新招数,而且充分体现了市领导带头反腐败、敢于反腐败的决心和勇气。
时下送礼金、红包、有价证券和礼品者,无非有几种心态:或是感情投资,一些单位和个人用送礼以联络感情,求得批项目、资金或其他问题的顺利拍板;或是求助求决,一些群众为要求解决其困难和问题,顺应"不给好处不办事"的潮流,不得不送礼;或是以礼谋私,某些人为了个人私利,诸如跑官要官、评定职称、出国出境等,常常使出送礼的手段。如今,有了这个"承诺",有利于解除担心,堵住送礼之门。
这个"承诺"增强了群众反腐败的信心。近几年来,赠送、收受礼金、红包、有价证券和礼品歪风盛行,有用公款送的,也有用私款送的;赠送的名目繁多,五花八门,有以各种会议或纪念、庆典、发放奖金的形式,有以祝贺各种节日或祝寿、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的名义,成为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既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栽倒了一批党员干部。现在这个"承诺",让群众看到了反腐败的行动和希望。
由此看来,群众欢迎这个"承诺"不是没有道理的。
(原载1997年11月9日《湄洲日报》)
重在践诺
前不久,莆田市五套班子领导成员在《关于严禁赠送、收受礼金、红包、有价证券和礼品的承诺书》上签名,向全市人民公开承诺。这个"承诺",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各级各部门纷纷响应,人民群众则交口称赞。为此,笔者曾撰文曰:《人民需要这样的"承诺"》。
近日,偶而听到一些议论:"元旦、春节将至,这个"承诺"能过关吗?""往年是"新年到,新年到,收贺礼,接红包",今年此风能否刹住?""上下都承诺,怕是难做到。"此议论颇有疑虑、担心之意。有鉴于此,笔者细思之,觉得似有必要再进一言:重在践诺。
践诺就是形象。古人云:"一诺千金。"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懂得许下诺言,重于千斤的道理,既已在《承诺书》上郑重签名,就应不折不扣地践诺,严格自律,说到做到,决不违背诺言。作为领导干部,实践了自己的廉政诺言,不仅树立了自己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可以增强抓建设、抓事业的号召力、凝聚力,可以取得抓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发言权,而且有利于改善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整体形象,增强执政党的向心力,决不可等闲视之。
践诺就是信誉。承诺,表示诺言信实可靠,说话极有信誉。因此,能否践诺,直接关系到每位领导干部的政治品德和外在信誉。我们的领导干部在落实《承诺书》时,务必做到言必信、行必果,不能"明承诺暗不承诺",对公开送的礼金、红包、礼品拒收或退回,而对暗地里送上门的则悄悄收下;不能"诺归诺,做归做",认为节日嘛,你送来礼金、红包和礼品,我照收不误;也不能只管自己践诺,不管配偶、子女是否违诺。倘若言而无信,何以取信于民?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这是送礼金、红包、礼品的"旺季"。它无疑对践诺是一次最实际的检验。同时,它对巩固"承诺"成果也是一次最集中的体现。所以,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过好元旦、春节关,坚决信守和兑现"承诺",是丝毫马虎不得的。市委决定建立《承诺书》践诺情况报告制度,就是加强监督的有力措施。愿各级领导干部以践诺为契机,劲吹廉政新风!
(原载1997年12月16日《湄洲日报》)
喜看新"承诺"
近读莆田市五套班子领导成员又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关于"三个管好"的承诺书》,甚多欣喜。1997年底,市五套班子全体领导成员在《关于严禁赠送和收受礼金、红包、有价证券、礼品的承诺书》上签字,向全市人民公开作出承诺,笔者曾写《人民需要这样的"承诺"》一文以赞之;今日,市五套班子领导成员公开再作新"承诺",笔者禁不住再次提笔撰文赞之。
新"承诺"是1997年公开"承诺"的拓展和延伸。从"承诺"的范围看,不仅承诺管好自己,而且承诺管好领导班子成员及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从"承诺"的内容看,1997年的"承诺",仅有"不赠送、不收受各种礼金、红包、有价证券和礼品"一项,而此次"承诺",不仅坚持已有的承诺,而且增加多项新的承诺内容。如在"管好自己"方面,就增加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插手、干预干部的提拔任用,不插手任何工程承包和招投标,不用公款"吃喝玩乐"等四项承诺。这些承诺的内容,都是群众反映和议论的"热点",市领导把它作为"承诺"的重点,充分表明了领导决心反腐败、敢于反腐败的鲜明态度。
新"承诺"体现了市领导讲廉洁、抓廉政的自觉性更高。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拒腐防变、反腐倡廉中一定要起表率作用。现在市五套班子领导成员在《关于"三个管好"的承诺书》上签名,就是以实际行动作表率、树形象的有力举措。它说明,市领导要从自己做起,带头端正党风政风;从自己家庭做起,带头树立好的家风;从自己分管的地方和部门做起,切实端正行风,发扬优良作风。如此一来,何愁消极腐败现象得不到遏制?何愁党风政风不能得到进一步好转?
当然,人民欢迎公仆的"承诺",更欢迎公仆的"践诺"。承诺和践诺是不可分割的,承诺是手段,践诺是目的;承诺是"言",践诺是"行",两者要统一。只有承诺,没有践诺,承诺就会变成"空诺"。因此,面对社会许下承诺,就要付之践诺,做到言而有信,言而必行,言行一致,说到做到。这样,"承诺"就会产生实实在在的效果,而不仅仅是一时的"轰动效应"。我相信,新"承诺"定能取信于民,赢得群众的认可。
(原载1998年12月30日《湄洲日报》)
警惕"净土"不净
近年来,社会上的腐败现象也逐渐侵入中小学校园。学校的违纪违规问题增多。人们惊呼:校园这块"净土"也不干净了。
据调查,当前学校的违纪违规问题多种多样。有的搞不正之风,乱拉赞助,乱集资,有的借各种名目,向学生乱收费;有的收受回扣,在订购桌椅、课本、校服、复习资料、教学仪器等业务中收受回扣;有的贪污、受贿,侵吞、私分公款或利用基建工程收受贿赂;有的奢侈浪费,用公款购买摩托车、移动电话、传呼机及吃喝玩乐;有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更有甚者腐化堕落道德败坏,参与赌博、嫖娼等。
学校历来被人们视为教书育人、高尚圣洁的"净土",教师也被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净土"不净现象的发生,显然与人们心目中的学校、教师的形象不相称。问题虽发生在少数学校,但其危害是不能低估的。它不仅沾污了学校、教师的声誉,败坏了校风、学风,破坏了"希望工程"建设,而且使世界观、人生观正处逐步形成之时的中小学生,过早地、直接地受到不正之风的熏染,这对于"祖国的未来"无疑是个罪过。
"净土"不净的现象确实到了非抓不可的地步了。笔者认为,清除校园污染,净化校园环境,要来个"三管齐下"。首先,学校本身要从为国家培养人才的大局出发,严格遵守党风廉政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注重社会效益,反对"一切向钱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袭;作为教师,则要为人师表,以自己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奉献社会的道德情操来教育人、影响人。其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教师的教育和管理。教师是育人者,自己先要受教育,要加强师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献身于社会最受尊重的事业的光荣感和责任感。要健全规章制度,用制度约束和规范学校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要与否决学校评先进、校长评职称、晋级和奖励挂起钩来。再次,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职责,强化监督,对搞不正之风的要坚决纠正;对违纪者要绳之以纪,决不姑息。
还给校园一片"净土"!
(原载1997年11月14日《湄洲日报》、同年11月1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虎年话"打虎"提起建国之初的"三反"运动,一些老同志还记忆犹新。那场声势浩大的"三反"运动,处决了两个贪污犯,原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专员张子善,成为新中国第一大案。"三反"运动成功地防止了腐败现象的蔓延,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当时人民群众把揪贪污分子叫做"打老虎"。由此,我想到虎年"打虎"的问题。
虎年前夕,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在部署199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发出号召: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惩处腐败分子。这是吹响虎年反腐败(也可喻为虎年"打虎")的号角。
虎年"打虎",得有一股敢于碰硬的勇气和劲头。《水浒全传》里的景阳岗打虎英雄武松,就是不但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无畏气概,而且面对"吊睛白额大虫"有敢打敢拼的勇猛斗志。只见他"提起铁锤般大小拳头,尽平生之力,只顾打……一顿拳脚,打得那大虫动弹不得"。但此时的武松并不手软,他继续拿起棒橛又打了一回,直到"那大虫气都没了"才罢手。我看,对待违法违纪案件,对待腐败分子,也要有武松打虎那种精神,敢于惩恶,敢于查案,敢于碰硬,决不留情。目前有的地方和单位还存在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压案不处或打击不力、执纪执法不严的现象,其症结就在于那里的领导干部怕查案得罪人、怕影响政绩、怕影响评比或怕引火烧身等等。这种状况,同"严厉惩处腐败分子"的要求是极不相符的。
有人说反腐败是"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笔者认为,从全局看,这种说法是缺乏依据的。党的十四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力度年年在加大,我们党和政府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惩处了包括原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和北京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宝森在内的一批腐败分子,伸张了正气,振奋了民心。当然,就某个地方来说,此议论不无道理。有的就是只查小不查大,只查下不查上,有的还慑于"人情风"、"关系网",只查"软"的,不查后台"硬"的,难怪群众不满意。因此,虎年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既要打苍蝇,更要打"老虎",对大案要案,特别对涉及领导干部的重大案件,要抓住不放,排除干扰,一查到底,严肃惩处。诚如是,则虎年定生威,反腐败当获新成效。
(原载1998年2月26日《湄洲日报》)
赞"你买官,我不卖"
近日阅报看到一则令人叫好的报道:在湖南省长宁市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市委一位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把两个干部送给他的"买官钱"公开曝光,当场转交给市廉政办,并在大会上理直气壮地说:"你买官,我不卖!卖官,我的良心不容,我的人格不容,党纪国法不容!"好一个"你买官,我不卖"!这话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笔者不禁为之拍掌!
近年来,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盛行,成为党内外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有的领导对跑官要官买官的腐败现象漠然视之,不加批评,不加制止;有的则助长不正之风,为之写条子、打电话,牵线搭桥,打通关节;有的甚至利用掌管干部的权力谋取私利,公然收受对方送来的钱、物。他们的所作所为,完全背离了党性原则和干部政策,给买官者以可乘之机。而长宁市委的这位副书记敢于把两个买官者在广庭大众中曝光,敢于表明"你买官,我不卖"的态度,这一举动正是体现了一种坚强党性,具有很强的震慑力和影响力。不难设想,如此一来,在这样的地方谁还敢买官呢!
买官卖官是一种影响极坏、危害极大的腐败现象。但买官、卖官,决定于"卖方",只有管官者讲正气"不卖",想买官的就买不成。党员领导干部如果为了钱而放弃做人的起码良知和准则,置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人格和党纪国法于不顾,公开卖官,其身上就毫无正气可言,也不配当党的干部。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委组织部长董根顺,任四年组织部长,敛财170多万元,最终逃脱不了被惩处的下场。
长宁市委这位副书记公开喊出"你买官,我不卖",显示了共产党的凛然正气,这种正气将使买官者闻之却步,卖官者望而生畏。这样,买官卖官市场就势必萧条冷落,以至无法存在。
"你买官,我不卖!"是对买官者发出的警告。在封建社会,花钱"捐官"者,无非是为了光宗耀祖,或当官发财。如今买官者也不例外,这种人是决不可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因其为买官付出的"成本",必然要在任上捞回,所以只会是"为官一任,造孽一方"。因此,对买官者要断然给予回答:"你买官,我不卖!"1998年又是福建省县(区)班子换届之际,干部的选拔任用,要听从组织的安排。我们的党员干部应以突出的政绩,取得群众公认,让组织挑选。那种想借机跑官要官买官的人,务必要收敛,要警醒。
(原载1998年7月2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一版、同年第9期《方圆月刊》,被评为1998年度《方圆月刊》好杂文)"红塔山"下的悲剧人称"中国烟草大王"的云南红塔集团董事长、玉溪卷烟厂厂长褚时健,因走上严重经济违法违纪道路,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前不久被开除党籍,司法机关已经依法对其立案侦查。
褚时健这位"风云人物"从高高的"红塔山"上坠落,由知名劳动模范变成腐败分子,由优秀企业家变成企业的蛀虫,由功臣变成罪人,确实令人震惊,令人痛心,令心惋惜!然而,综观褚时健由"红"变"黑"的轨迹,不难发现他的人生悲剧在于过不了"三关":
一是权力关。我们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福利,决不能用于为个人谋私利。禇时健就属于后者。他认为,新的总裁来接任我之后,我就得把签字权交出去了,我也苦了一辈子,不能就这样交签字权。我得为自己的将来想想,不能白苦。于是,他决定私分了300多万美元。从这里可以看出,禇时健是个抓权不放的权力迷,是个"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拜权者。正是他不能正确对待权力,过不了权力关,导致滥用权力,以权谋私。
二是荣誉关。禇时健先后获得各种荣誉称号:云南省劳动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经营管理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全国优秀企业家、全国十大改革风云人物等。然而,禇时健忘记了党和人民给予他的荣誉,他把自己在任期间厂里为国家创造的财富,过多地看成是自己的功劳,觉得不能白干一场。就这样,他把黑手伸向国家和集体的资财。禇时健的蜕变说明,正是他不能正确对待荣誉,过不了荣誉关,导致走向堕落的。严峻的事实启示我们:对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也必须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帮助他们珍惜荣誉,防止企业"明星"的陨落。
三是金钱关。在当今社会,钱固然重要,但如若为追求金钱而丧失党性原则或做人的良知,那么他是可悲的、可耻的。这些年,考虑到禇时健的特殊贡献,云南省每年都给他一定的奖励,少则几万元,多达20万元,加上该厂让人羡慕的工资、奖金,按说他是不缺钱的。但是,私欲膨胀的禇时健却主谋贪污私分大量公款,还为他人批烟谋利,其妻子、女儿从中收取了大量钱物。事实无情地显示,正是禇时健不能正确对待金钱,过不了金钱关,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最终成为金钱的俘虏。
禇时健成功于改革开放的年代,却又成为改革开放的绊脚石,这一教训发人深省,促人警醒。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告诫我们:"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警钟长鸣"。但愿警钟敲得响些、更响些。
(原载1998年6月2日《湄洲日报》)
廉政是投资绿洲
对外开放,招商引资,要有一个良好的环境,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共识。投资环境建设涉及两方面:一是硬环境建设,人们称之为"筑巢引凤";一是软环境建设,人们又称之为"吹萧引凤"。当前,在硬环境建设不断改善的情况下,以政府廉洁高效为主要内容之一的软环境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放手引进外资使神州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全国各地大规模的能源、交通、通讯建设热火朝天,人们以极大的热情,努力加强硬环境建设。这种"筑巢"举措,可喜可贺。然而某些地方在高度重视基础设施硬环境建设时,往往忽视营造投资软环境,有些地方的软环境建设至今仍不尽如人意。软环境建设的核心是高效、廉洁,但有的只强调高效而忽视廉洁,认为搞引资、谈项目,铺张浪费些没啥,不能因小失大嘛;有些部门的干部随意到三资企业吃、拿、卡、要,引起外商极大反感;有的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或举办名目繁多的培训,增加企业负担;有的对企业进行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收了费又不服务;有的利用行业特权强行向企业推销产品,等等。像这些不讲廉洁的做法,投资软环境怎能优化?吸引外资、增资扩产怎能长盛不衰呢?
综观省内外,凡招商引资搞得好的地方,无不同营造以廉引资的环境有关。据报载,在东南亚金融风暴的冲击下,1998年以来福清市引进外资的力度仍然不减,关键就在于他们切实改善了软环境。其中最为外商称道的是,市委、市政府请外商当"组织部长",对全市20多个办事部门140多位主办人员进行评分,得分最低的13位干部将全部予以换岗处理。此举一出台,各部门闻风而动,原来一些乱收费的项目自动取消了,找外商吃拿卡要现象基本消除了,原来外商找部门办事变成了部门主动上门为外商服务。全国闻名的廉政县--辽宁本溪县的县委书记贾忠生说过这样一句话:"廉政是最好的投资环境。"据了解,这个县实际利用外资居辽宁省各县市之首,要说诀窍就是靠廉引资。一位长期在本溪县投资的港商深有感触地说,我之所以认准这个小县城,就是因为这里当官的不贪,管事的不卡。
由此,笔者认为,廉政是投资绿洲。因为:廉政是一种精神,如果投资地发扬勤俭创业的精神,干事业、办实事、不讲排场、不摆阔气,外商就会把当地当作理想的投资场地和合作伙伴。廉政是一种形象,我们的政府和有关部门如果树立了勤政廉政的形象,不趁洽谈项目之机捞一把,或从中谋取私利,就能让外商在当地投资有信任感、可靠感,增强投资的信心。廉政是一种风气,各有关部门形成了良好的工作风气,千方百计为客商提供优质服务,而不给企业添麻烦,不增加企业负担,企业就无后顾之忧。有了这样的投资绿洲,何愁凤凰不一只只飞来安家落户?!
(原载1998年7月4日《湄洲日报》、1999年第2期《福建方圆》,被评为1999年《福建方圆》月刊好杂文)公车私用该治起,树立廉洁奉公意识,不搞特殊化,做到公私分明;从制度上严格规范,实行公车私用收费制度,以经济手段管理因私用车,应该说这一不廉洁行为是可以得到制止的。如今,公车私用已蔓延成风,看来单位治理"小气候"难形成,非在较大范围下"重药"治不可。基于此,倘若各地也来个像黑龙江那样的"大动作",岂不善哉。
(原载1999年1月17日《湄洲日报》)
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了一条令人欣慰的消息:《黑龙江对公车私用采取大动作》。依笔者孤陋寡闻之见,该省此举当属"全国领先"之列。
长时间以来,公车私用问题一直是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君不见,在一些机关、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几乎成了某些领导的"专车"或部分司机的"私车"。有些领导平时上下班要坐公车;不少乡镇"走读官"来回要坐公车;上酒家、进舞厅要坐公车;有的子女上下学接送也用公车,节假日更是开着公车走亲访友或出外旅游。至于公车迎亲、扫墓、送葬、钓鱼等则屡见不鲜。更有甚者,有的人开公车办私事出了事故,竟然还要公家花钱去维修、赔偿。公车私用危害极大,助长了干部的官僚习气和腐败之风,加重了财政负担,被称之为"马路上的腐败",必须加以整治。
黑龙江省对公车私用歪风采取大动作,确实让人叫好。好就好在认识到位,该省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监察厅等高层重视,省领导多次批示坚决刹住这一不正之风;就好在措施过硬,省政府专门颁发政府令,施行包括经济罚款、纪律处分在内的、严厉的《黑龙江省公车私用处罚办法》;就好在行动坚决,全省统一行动,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已查出公车私用事件133件,新闻媒体对此均予曝光,有关责任人受到惩处。如此有决心、有声势、有力度的大动作,怎能不叫公车私用者闻之却步、退避三舍呢?
本来,对于公车私用,就一个单位来说,如果从领导干部自身做过年勿忘倡廉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在此新春佳节即将到来的时候,有必要向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提个醒:过年勿忘倡廉。
春节期间是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多发期。往年,当春节临近,人们便可见这样一种"忙碌"景象:有些干部忙于用公款给领导干部拜年送红包;有的借拜年之名向上级机关送土特产或宴请工作人员;有的单位巧立名目滥发奖金、补贴和"年货"。眼下,这一不正之风又有苗头发生。据前几天本报报道,城厢区有关部门明察暗访发现,有6家企业违规发放价值达54万多元的代币购物券。因此,把好廉洁关,对于过个清白年显得特别重要。
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春节期间要厉行节约制止铺张浪费。笔者认为,过年勿忘倡廉,最关键的就是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这个《通知》精神。要严禁用公款吃喝玩乐、挥霍浪费;严禁赠送和接受用公款支付的各种礼金、有价证券、土特产和其他礼品;严禁年终突击花钱和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实物和代币购物券;严禁个人用公车公款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并借机敛财。如是,则党政机关的清廉之风必将带动社会上树立文明、健康、节俭的新风尚。
"每逢佳节倍思亲。"春节将至,作为党的干部、人民的公仆,更应把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放在心上,满怀深情地帮助他们过好春节。各级干部都要深入基层,到困难企业和贫困地区去,摸清群众的具体困难,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送钱送物送温暖,让贫困户和困难职工过上舒心年。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各级、各部门带头倡廉反腐,勤俭节约,把有限的资金用到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上。否则,何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过廉洁的春节,还有赖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的力度。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就严肃查处谁;谁敢于顶风违纪,就坚决惩治谁。当然,还要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如果发现个别顶风违纪的人和事,随时给予举报或公开曝光,就能够使广大干部保持清醒的头脑,避免在欢乐的节日里忘乎所以。说到这里,我以为莆田县决定春节期间设立举报送礼专线电话,无疑是值得称道的。
(原载1999年2月7日《湄洲日报》)
年关要过"廉关"
宝的良机,那么,等着你的将是可悲的下场。据一项调查表明,党政领导干部其滑向岐途的头一步往往是从节日收受礼品、礼金开始的。原河南省鹤壁市市长朱振江,就是因年关过不了"廉关"而坠入犯罪深渊的。据起诉书记载:从1994年春节朱振江收得现金1.1万元开始,到1997年他被捕前这个春节止,四个春节中共收受7.35万元。此案例警示人们:前车之鉴,万万不可重蹈覆辙!
(原载1999年2月8日《湄洲日报》)
年关将至之际,各级干部面前摆上了一个既现实又严峻的问题:年关要过"廉关"。
贺岁拜年,这是中华民族值得称道的传统美德。可如今,这种淳朴的民风被异化了。一些人趁年关或拜年之机向上级送钱送物,名曰"送年礼";给某些领导的子女送"红包",名曰"压岁钱"。其用意自然不是"尊长爱幼",而是"感情投资",或为了与领导拉关系、寻靠山,或回报领导的栽培、关照,或企望得到领导的提拔使用。因此,对领导干部来说,年关能否过好"廉关",成为能否廉洁自律的一个严峻考验。
笔者认为,年关要过"廉关",关键在于要做到两条:一是心中要装有群众。各级干部有了这一条,就能够摆正给群众送温暖与给上级送红包的关系,满腔热情地投入到"送温暖"活动中去,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贫困农民、下岗职工,向他们送慰问金、慰问品、拜早年,让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二是切实兑现廉政承诺。现在,市、县(区)五套班子领导成员都公开作出了"三个管好"的承诺,其中就有"不赠送、收受礼金、红包、有价证券和礼品"一项;莆田县十七个乡镇主要领导还向全县倡议:不向上级送礼,不收基层红包。倘能如此,过"廉关"就会稳操胜券。
鉴于年关"送礼者"形形色色,送礼"理由"多种多样,所以,年关过"廉关",还特别需要有一股正气,不为钱物所心动,不为所谓"人之常情"、"礼尚往来"所迷惑。如果把逢年过节当成招财进腐败也是"溃堤"人们不会忘记,当1998年抗洪胜利之际,新华社播发了长篇通讯《改革开放的胜利,民族精神的丰碑》,讴歌抗洪抢险的英雄业绩,评说抗洪斗争的伟大精神,思索战胜洪魔的深远意义。文末这样写道:"人民衷心希望:当党员干部在带领万千群众用血肉之躯筑起防洪大堤之后,一定不要忘了继续垒筑思想上的大堤,不要忘了抵御更可怕的洪水--腐败的袭击。"这话是意味深长的。当前,腐败现象依然严重存在,有些方面滋长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得到遏制。对此,人民群众尤为关注。据报载,来自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的一组数字表明:1999年,惩治腐败成为老百姓关心的第一个社会焦点。可见,该篇通讯的话语,道出了人民的愿望和呼声。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是千真万确的道理。大堤上的蚁穴,如果不及时有效地防堵,小漏洞就会造成大溃堤。同样的,腐败也会造成"溃堤"。古往今来,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政权,如果腐败,最终都逃脱不了灭亡的命运。中国历代王朝的覆灭是如此,前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也是同官员腐败分不开的。而在我们国家的一些地方和部门,腐败的浊流也如同洪魔一样冲垮一道道"堤坝"。因为腐败而毁掉一个领导干部、一个领导班子,因为腐败而垮掉一个单位、一个企业,这在现实生活中不是随处可见吗?
然而,令人忧虑的是,有些领导干部至今仍对反腐败掉以轻心,"两手抓"坚持得不好,认为反腐败"不可不反,不可真反,不可大反"。因而抓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得力。归结一句话,就是头脑里缺乏"腐败也是"溃堤""的险情观念。
因此,各级党政领导务必以1998年抗洪抢险为鉴,加大反腐败力度。要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谁违反了责任制,就严格追究谁的责任,以形成一种"对反腐败工作不抓不行,不真抓、抓不出成效不行,抓得不严出现问题也不行,甚至要受追究"的氛围。要像抗洪那样,众志成城,严防死守,标本兼治,反对腐败。一方面要构筑坚固的防腐拒变的思想堤坝和防线;另一方面要强化防范、监督、查处,发现腐败的"蚁穴"就及时填补,发现腐败的"管涌"就迅速堵塞,把腐败问题消灭在苗头状态。
(原载1999年3月28日《湄洲日报》、同年4月1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严防"工程上马,干部落马"4月3日,人们关注的重庆綦江虹桥垮塌案有了审判结果:事故主要责任人原重庆市綦江县委副书记林世元因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财产5万元人民币。其他12名有关事故责任人也受到法律的制裁。
对此,笔者在拍手称快之余,联想到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腐败现象频频发生,深深感到这一恶性事故以血的惨痛教训再一次向我们敲响警钟:严防"工程上马,干部落马"。
近些年来,建筑工程领域已成为腐败现象的高发区。虽然中央强调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但问题仍然未得到解决。一些建设单位违反规定不进入建筑市场,不实行工程招投标,或在工程招标中走过场、搞"明招暗定",甚至在工程发包或招标过程中索贿受贿、营私舞弊;有的承包单位或个别"工程掮客"在招投标活动中搞行贿、欺诈,拿到工程后再与低等级、无资质的建筑队伍私下交易,搞倒手转包和分包,从中渔利,从而出现了发包方吃承包方、承包方吃包工头、包工头偷工减料吃质量的现象,导致"豆腐渣工程"时有发生,一批又一批干部落马。据1998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3189起建筑领域违法违纪案件统计,就有2427人因利用工程管理和发包权,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侵吞国家资财、玩忽职守等问题而受到党政纪处理或法律制裁。
由此看来,对建筑领域中的腐败现象决不可小视,非从源头上下硬功夫治理不可。从源头上治理,首先要从领导干部抓起,防止滥用权力。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准插手工程,不准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影响,以"写条子"、"打招呼"或"个人拍板"等方式安排关系户或自己的子女和亲属承包工程。对此,尉建行同志曾强调:"对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发包承包的单位和个人,不论有无谋取私利,都要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从源头上治理,还必须建立健全有形的建筑市场,实行公开招标投标制度。凡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都必须进行招投标,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定承包单位,任何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招投标,也不得采取"化整为零"的手段,对建设项目进行分割议标。只有切实做到规范化管理,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杜绝"红包",挤掉"皮包"(公司),解脱"疑包"。
与此同时,要采取硬措施,加大建筑领域反腐败工作的力度。要从立项报建、招投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方面对工程建设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执法监察。对工程建设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要坚决查处;对专门靠承揽工程谋私的"工程掮客",要严厉打击;对工程发包承包中的腐败行为要予以严惩。倘如此,时下"工程上马,干部落马"的现象当能得到扭转。
(原载1999年5月5日《湄洲日报》)
如此"前仆后继"
"前仆后继"一词,其意是前面的倒下了,后面的紧跟上来。原来是用来形容无数革命者为了革命的胜利或人民的解放,英勇战斗,不怕牺牲,奋勇向前的。可如今却出现了这样的怪现象:有的党员干部竟为了金钱,为了一己私利而"前仆后继",令人触目惊心。
近日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就刊登了这样两则消息:一是说湖南省衡阳县电力局四任局长因收受贿赂受到查处,头一个局长冯某于1990年任局长,两年后案发,收受包工头贿金4000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继任者陈昭明,1995年任局长,没任满一年就受贿4.95万元,被判处徒刑7年;"后来人"甘宇霖1996年上任局长,当了一年多又受贿5.7万元,被判处徒刑5年;1998年接任局长的欧玉凤任期不到一年又因受贿5万余元被刑事拘留。二是说河南省鹤壁市交通局前后两任局长李森、高林分别贪污、受贿21万元和15万元,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这种不鉴"前车之覆",一任接一任贪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确值得人们深思。
如此"前仆后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腐败的严重性。上述那些人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为信条,一上任就肆无忌惮拼命捞钱,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甚至有的一任竟比一任贪,大有"杀了×××,还有后来人"之气概。从这里让我们既看到了当前腐败的严重性,又意识到反腐败的极端重要性。那种认为"搞市场经济,腐败难免"、"反腐败会妨碍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反腐败会影响干部积极性"的观点,不仅是极其错误的,而且是极其有害的。严峻的事实告诫我们,反腐败的力度还要加大,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在新的形势下,公仆腐败"前仆后继"的出现,说明了对党员干部进行"三讲"教育的必要性。一方面,这些所谓"公仆"之所以在很短时间里一任又一任落马,说到底都是不讲学习、不讲政治、不讲正气的必然结果。为此,采取集中或经常的方式,开展以"三讲"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可以使广大党员干部筑起一道思想道德防线,抵御金钱、美色的腐蚀。另一方面,这些贪官有的本来思想政治素质就低下。所以,笔者认为,今后各级组织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要把是否"三讲"作为考察、选择干部的首要标准,把那些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又有才干的党员干部放到领导岗位上来。如此才能使组织放心、人民放心。
如此"前仆后继",还向我们提示了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的紧迫性。"权力失去监督,必然产生腐败"。这一"前仆后继"现象的发生,再次证明了这个道理。衡阳县电力局、鹤壁市交通局的这几任局长,都是利用线路或公路改扩建、基建工程发包及招工等权力收受贿赂的。因此,必须从法治的角度出发,采取治本的措施,结合部门和行业实际,加快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这样一来,那些掌权者能不慎用权力吗?那些滥用权力者能不收敛吗?
(原载1999年8月24日《湄洲日报》,获1999年度莆田市优秀新闻作品二等奖)多些现代于成龙电视连续剧《一代廉吏于成龙》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后,许多人被于成龙那廉洁、自律、俭朴、清贫、勤政、为民的清官形象和高尚品质所感染、所震撼。
于成龙(1617-1684),清顺治十八年(1661)任广西罗城县令,屡官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直隶巡抚、两江总督。他从45岁时任罗城知县始,至68岁病逝于两江总督任上,自甘淡泊,清正廉明,一心为民,一生为民。真可谓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据史载,他在罗城7年,忠于职守,廉政爱民,使那个多民族杂居、械斗频繁、匪盗成灾的县获得"大治","民安其居";在福建任职期间,廉洁为政,被福建巡抚吴兴祚举为"闽省廉能第一";在直隶巡抚任上,废止各级官吏向上司馈赠,严戒州县加征火耗杂费,奏请朝廷免去灾区租赋,严惩贪官和举荐廉吏;升任两江总督后,他严整吏治,革除积弊,贪官污吏闻风丧胆。而在个人生活方面,吃的是粗茶淡饭,平时不吃鱼肉,只吃青菜,人称他"于青菜",被康熙誉为"天下廉吏第一"。
于成龙作为统治阶级的一员,虽然他的忠君报国的思想与共产党人的宗旨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他廉洁勤政的高尚品德、浩然正气的人格力量和爱民如子的人格魅力,对于今天我们的党员干部仍然具有极其强烈、极其现实的启迪意义。以铜为镜正衣冠,以人为镜明得失。于成龙是一面镜子,一面为官者的镜子。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有些党员领导干部背离了党的宗旨吗?他们中有的身在其位,不谋其政,饱食终日,无所作为;有的高高在上,养尊处优,不体察下情,不问群众疾苦;有的投机钻营,争名夺利,巴结上司,跑官要官;有的追求享受,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包养小蜜等,这些所谓"人民公仆"比起封建时代的于成龙,不应该感到自惭形秽吗?
古往今来,人民总是希望清官,喜爱清官,称颂清官。在我们党执政的新社会、新时代,是优秀干部辈出的时代。焦裕禄、孔繁森就是千千万万优秀干部的光辉代表,他们就是现代于成龙。当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期,所有制结构、分配制度和社会利益格局发生变化,社会上面临众多的新矛盾、新问题,消极腐败现象仍在滋生蔓延。人们群众希望有更多的像于成龙一样的好官涌现,希望有更多的党员领导干部像于成龙那样廉政为民。笔者以为,《一代廉吏于成龙》的播出,正是反映了人民的愿望。
(原载2000年12月22日《湄洲日报》,获2000年莆田市优秀新闻作品二等奖)贪官的金钱观众所周知,钱,即货币也。而货币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是财富的一般代表。人们所说的贪官,就是因贪婪钱物而得名的。可是,你知道贪官们的金钱观吗?知道他们对"钱"有疯狂的爱与痛心的"恨"吗?
说贪官爱财的莫过于原福建省政和县委书记丁仰宁。他到这个贫困县来当官仅3年时间,就收受"红包"达上百万元之多。他说:"升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当官不收钱,退了没本钱。"丁仰宁的话语,道出了贪官们的共同心声,是贪官金钱观的真实自白,是贪官本质的赤裸暴露,具有极大的代表性、典型性。此外,有的贪官说收钱办事是有"良心"。原河南省滑县县委书记王新康,是该县出卖乌纱帽的"大老板"。他说,"收人家钱财,就要为人家办事",否则,就是"没有良心的官了"。还有的贪官竟说贪钱是"不贪白不贪"。原河南省新乡市委书记祝友文被关进大牢后却说什么"现在的官是你贪我也贪,大家都在贪,不贪白不贪"……贪官也有"恨钱"的时候,那是在案发之后,受到党纪政纪的惩处和法律的制裁之时。原湖南省国际信托公司董事长张德元,因受贿220万元被判死刑后,一面捶胸顿足,一面痛哭流涕道:"良田万顷,日食三升;广厦万间,夜眠八尺。我要那么多钱干什么?"那一大把年纪,哭得让人心酸。原广西玉林市委书记李乘龙,贪污受贿400万元而身陷囹圄,既痛又悔,以哭诗言志:"钱遮眼睛头发昏,官迷心窍人沉沦,只因留恋名利地,终究成为犯罪身。功名利禄如粪土,富贵荣华似浮云,如君能出赉赦手,脱胎换骨重卧薪。"这些贪官的金钱观及其对金钱的爱与"恨",既可耻可憎又可悲。但笔者却以为,它对我们党员干部是一份不可多得的反面警示教材。从中可以领悟:一曰,贪官背离了党的宗旨。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而贪官不是为人民服务,只是为金钱服务,已成为窃取人民利益的蛀虫、硕鼠。二曰,贪钱必然步入岐途。雅典学者朗吉弩斯说过:"金钱的贪求和享乐的贪求,促使我们成为它们的奴隶,也可以说,把我们整个身心投入深渊。"一切贪官走向犯罪深渊的悲剧下场就是证明,这是无法逃脱的必然规律。三曰,"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所有为官者都要从贪官者的血和泪的惨痛教训中警醒。俗话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千万别让迟到的悔恨重演。切记贪求金钱非幸福,欲望无度酿悲哀。
说到这里,还要正告贪官一句:莫做金钱梦!
(原载2001年9月21日《湄洲日报》)
贪官的"变脸术"
你看过川剧吗?川剧有一绝技曰"变脸",蜚声海内外。马年元宵前夕,笔者有幸在荔城亲眼目睹了来自重庆的川剧艺人表演的这一绝技。只见演员在短短数分钟内,竟变换出十来个颜色各异、富有意味的脸谱,有红脸、黄脸、白脸、黑脸、蓝脸、紫脸、绿脸、金脸、银脸等,令人叹为观止,拍手叫绝。
由此,笔者联想到现实生活中的不少贪官,他们善于伪装,谙熟"变脸术",在"官场"这个政治舞台上戴着正人君子、道貌岸然的假面具,表演了一出出腐败丑剧。这让人觉得他们是不是师承川剧艺术"变脸"之技法?且看:
有的以坚决反腐败的面孔出场。原安徽省阜阳市市长肖作新,1999年1月30日,在刚刚当选市长后接受记者采访时慷慨陈辞:"反腐倡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长期任务,要坚决惩治腐败现象,严厉查处贪污贿赂、弄权渎职、敲诈勒索、以权谋私等不法行为。"瞧,俨然是一位旗帜鲜明反腐败的好市长。但就在当天晚上,他"变脸"了,由"红脸"变成"白脸",笑纳了来祝贺他荣升的40多个红包、近100万元。其"变脸术"之训练有素,胆大艺高,令世人惊叹不已。
有的以艰苦朴素、清正廉洁的面孔出场。原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局长范太民,平日经常脚穿解放胶鞋,肩背绿色帆布挎包,一身"朴素"形象给他带来了"挎包局长"的美誉。范曾当着局监察室主任的面,对一位受到他帮助的个体户为表谢意送来的一张3万元的存款单给予严正回绝,而后在存款单上写上"我虽没有钱,但我有人格、有党性……我视不义之财为粪土"等字样,将存款单当场退还来人。于是范又赢得了"清廉"的名声。但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会被一个小偷撕破了"清廉"的假面具。据查,从1995年起,范太民先后受贿15万元,收受各种礼金达30多万元,还有大量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有的以为群众脱贫而寝食不安的面孔出场。原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后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成克杰说:"想到广西还有700万人没有脱贫,我这个当主席的是觉也睡不好呀!"听了这句话,你能不对这位党的高级干部如此关心群众疾苦而肃然起敬吗?能不为其牵挂群众脱贫而夜不能寐所感动吗?可是在这冠冕堂皇的话语背后,却露出了"神州第一贪"的真面目。他伙同情妇疯狂攫取钱财,大肆收受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达4000余万元。有人说,成克杰的"变脸术"演技精湛,更胜一筹。
有的以与职工同甘共苦的面孔出场。原兰州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张斌昌说:"现在是兰钢的困难时期,组织上让我来是和大家同甘共苦的,不是来享受的。为此,我约法三章:第一,不用兰钢的钱为自己买小汽车;第二,不用兰钢的钱为自己买房子;第三,不乱花兰钢的一分钱。"他向职工群众公开承诺的这番话,曾赢得一片热烈的掌声。正当人们庆幸企业摆脱困境有望之时,万万没有料到,这个信誓旦旦、"廉洁自律"的好领导,竟是一条深藏不露的蛀虫。他人前说人话,人后做鬼事,几年下来就贪污受贿几百万元。
这些贪官的"变脸术",可谓表演得淋漓尽致,与川剧绝技相比毫不逊色。不同的是,川剧的"变脸"是一种艺术,能给人予美妙的享受;而贪官的"变脸术",则是一种丑恶,为人民群众所不齿。说穿了,此等耍弄"变脸术"的贪官角色,不过是口是心非,言行不一的"两面人",是察言观色、投机取巧的"变色龙",是"满嘴仁义道德,满腹男盗女娼"的伪君子罢了。他们说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台上讲反腐败,台下搞不正之风;表面上装"清廉",背地里却贪得无厌。这些人是共产党内的败类,极大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尽管贪官巧于伪装,善于"变脸",最终还是骗不过群众雪亮的眼睛,逃不脱党纪政纪和法纪的严惩。被小偷"偷垮"的范太民在东窗事发后作了一首自嘲的打油诗:"一生小心又谨慎,最终栽到贼手上。经济损失且不算,政治生命寿已终。"这正是贪官可悲下场的自白。
(原载2002年第2期《莆田文学》)
贪官的自圆说
古往今来,凡贪官者,皆"贪"字当头也。而今有些贪官却刻意回避"贪"字。他们东窗事发后,不仅不承认其"贪",反而会高论一番非"贪"之理,极力为自己的贪婪行为辩白,故名曰:贪官的自圆其说。简化一点,叫"贪官的自圆说"。
这个"贪官的自圆说",就其范围,涉及贪污、受贿、收礼、嫖娼等诸多方面;就其内容,不外乎混淆是非,避重就轻,掩饰错误,开脱自己。这里仅拿贪官受贿一项来说,其"自圆说"就有若干版本。
一曰受贿是"报答自己"。此说出自福建省南靖县原副县长陈炎山之口。他受贿人民币59.5万元、美元1200元,大多是私营企业主、包工头、个体户所送。收受如此之多的票子,这不是贪吗?但他心安理得,像没事似的,直白道:"我为他们办事,而他们为了报答送给我钱,是他们的心意,是主动送上来的,我不收白不收。"二曰受贿是"收得无愧"。此说出自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原副院长朱秀云之口。她利用分管学院基建等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95220元、美元1000元和电视机一台(价值3600元)。此事分明是贪,她却说是"功劳"。说什么"我总认为这些工程队在我院承包那么多工程,还不是我的功劳,他们送点"回扣",我收得无愧,理所当然的"。
三曰受贿是"应有所得"。此说出自西安市体改办原主任兼市证券委员会副主任杨永明之口。他在不到8年的时间里,大肆收受原始股和现金,以及违规购买企业内部职工股等获利共186.7万元。对此疯狂敛财之行为,他不以为贪,反而振振有词:"我帮你干了这么多事,你就应该报答我。""我付出了辛劳,就应有所得。"这些贪官个个"理直气壮",其实色厉内荏,不堪一驳。他们的"自圆说",表面上看,似乎"名正言顺","入情入理",实质上是颠倒是非,自欺欺人。你说受贿是"报答自己",且问为啥报答你?如果你不利用职便为他人谋利益,人家会白白给你送钱吗?你说受贿是"收得无愧",这话说得在理吗?受贿行为本身就是违纪违法,就是上愧对党,下愧对人民呀!你说受贿是"应有所得",也是黑白不分之言,你的"应有所得"是人民给予你的"薪俸",而受贿的则是额外的"非法所得"。由此看来,贪官们的"自圆说",不过是"辩解词"、"谎言篇"而已。
需要指出的是,贪官们之所以陷入受贿的犯罪泥潭,根本原因在于不能摆正"权为谁用"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握有一定的权力,这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一种公共权力,只能"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如果把手中权力私有化、商品化,权为己所用,利为己所谋,奉行"没有钱财不办事,收了钱财好办事"的信条,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就势必走上岐途。可以这样说,只要走到"手脚不干净"这步田地,再费尽心机编造动听的"自圆说",都是徒劳的。
(原载2003年10月22日《湄洲日报》)
贪官的悲哀
现今的贪官,往往有可能是政坛上的"风云人物",生活中的"潇洒人物"。他们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显示出驾驭"商品交换原则"的才能,善于凭借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取私利;他们追求住豪宅、坐好车、穿名牌,出入于五光十色的高级娱乐场所,吃喝玩乐,风花雪月,尽情享受人生。
然而,事物是一分为二的。人们常说"乐极生悲",对于贪官而言,岂只是"乐极生悲",更是"贪极生悲"了。无数案例说明,大凡贪官者,其贪欲之起,就是悲哀之始;其东窗事发之时,就是可悲下场之日。因此,评说贪官,还应加上一句:贪官是社会上的可悲人物。这里,仅举数例为证。
有的贪官"傍大款",收受"大款"的钱物,为"大款"鞍前马后效劳,唯命是从。四川省简阳市原市长王善武就是一个典型。一次,一李姓大款宴请朋友,酒过三巡后说:"简阳这里王善武最大,可我喊他什么时候来,他就得什么时候到。"说着拨响了手机,一会儿,王善武就急匆匆地赶到了。一位位高权重的市长,竟俯首贴耳听命于一区区"大款",你说这不是贪官的悲哀吗?
有的贪官"傍情人",既贪财又贪色,千方百计追逐女色,甚至为女人而忍气吞声。湖北省荆门市原市委书记焦俊贤,指使他人弄虚作假,为其情妇伪造学历、党员、干部身份,安排领导职务。"三讲"教育期间,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在民主测评中焦在班子成员中被列为倒数第二名。事后焦向情妇发泄怨气,情妇听了直冒火,恶狠狠地一巴掌打在他脸上。他好不懊恼,想自己一个堂堂市委书记,在荆门怎混得如此境地?你说这不是贪官的悲哀吗?
有的贪官"傍黑势力",权钱交易充当黑"保护伞",成为人家喂养的一条狗。一个曾在某地称霸一方的黑恶头子,一次与狐朋狗友豪饮之余,口出狂言:"某某局长是我养的一只狗,只要我一个电话,叫他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信不?"可见尽管你为黑恶势力分子拼命卖力,他们还是瞧不起你,你人前风风光光,而在他们面前却是如此低三下四,你说这不是贪官的悲哀吗?
如上所述,这些贪官哪里还有一丝做人的尊严、人格?他们的日子能过得那么惬意、滋润?他们表面上看似"风光"、"潇洒",实质上却是窝囊、惶恐。正如一名贪官的自白:"拿了人家的钱,走上犯罪道路后,每时每刻都会出问题,我在思想上也从来没有安宁过。"那么,这些贪官何以置悲哀于不顾,铤而走险?究其原因,一是贪婪心理驱使。贪欲总是由小到大,由贪少到贪多。一些贪官就是沿此轨迹加速滑行,以至一发不可收拾。二是从众心理驱使。有的贪官左顾右盼,发现不少人都这么干,干了也没事,认为"不收白不收","你收我也收",于是便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三是侥幸心理驱使。自以为干贪污受贿勾当人不知鬼不觉,都是"一对一"活动,天机不会泄露。殊不知,"廉造幸福业,贪栽祸害根","做官要贪,迟早要翻",这是千真万确的道理。
"高飞之鸟,亡于贪食;深潭之鱼,死于香饵。"一个"贪"字不知使多少为官者身败名裂。奉劝那些想步贪官后尘的人猛醒止步,别让自己的人生悲剧发生。
(原载2003年3月13日《湄洲日报》、2003年第6期《福建方圆》)刹住奢侈之风时下在一些地方流行着这样的论调:"都什么年代了,还提勤俭建国?现在进入小康了,再讲什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合时宜。"正是此种思想和心态作怪,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奢侈浪费之风愈演愈烈。有的地方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建设盲目追大;有的不顾自身条件,胡乱决策,大搞开发区,大建专业市场,结果不见效益;一些领导干部视"坐骑"为权力的象征,非专车不可,非豪华车不坐;有的领导下乡,陪同多,车队长,前呼后拥,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有的用公款大吃大喝、进行高档娱乐消费和境内外游山玩水;甚至有的地方连工资都发不出,还照样购置新车,照样出国旅游。凡此种种,已引起了人们群众的强烈不满,此风不刹不行。
奢侈之风与历史的昭示不合拍。我国古代有名句曰:"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它总结了历代君主治国的经验教训。这是治国之警言,是历史的规律。在今天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仍然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显然,那种认为"都什么年代了,还提勤俭建国"的论调,不仅是错误的,而且有悖历史的昭示。
奢侈之风与我国的国情不合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但是,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虽然我们的GDP已达到了1万亿美元,可我国的人均GDP只有850美元左右,也就是比非洲一些国家强一点。按国际上的惯例,中等发达国家的人均GDP要在5000美元左右。我们与此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所以,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刚刚解决温饱问题的有十二亿多人口的大国来说,没有任何奢侈浪费、大手大脚花钱的理由。
奢侈之风与党的优良传统不合拍。艰苦奋斗历来是党的优良传统。井冈山精神、延安精神等党的优良传统的精髓之一就是艰苦奋斗。革命战争年代需要艰苦奋斗,现在建设时期同样需要艰苦奋斗。而搞奢侈浪费就是丢掉了艰苦奋斗,丢掉了勤俭节约,丢掉了党的优良传统。奢侈浪费还是腐败的孪生兄弟,放任奢侈之风盛行,就在客观上造成了腐败滋生的"温床",就会败坏党风、政风。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走上腐化堕落、违法犯罪的道路,往往是从贪图安逸、追求享乐开始的。对此,江泽民同志说过:"艰苦奋斗,事业必成;贪图享受,自毁前程。"所以,要猛喝一声:刹住奢侈之风!
(原载2002年6月4日《湄洲日报》)
重在考"廉"
近读尉建行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一组数字清晰地映入眼帘:"200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结案件17463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5364人。在受处分的人员中,县(处)级干部6076人;地(厅)级干部497人;省(部)级干部(不含军队)16人,其中因腐败问题而被查处的10人。"数字是最有说服力的。一方面,透过数字看形势,上述数字充分显示了我们党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充分说明了我们党反腐败的力度大、成绩大,可谓是"反腐败斗争硕果累累"。另一方面,透过数字看问题,从中可以看出,当前违纪违法案件仍居高不下,反腐败依然任重道远。从中我们得到启示,在干部考察使用上,务必严把"廉"关,重在考"廉"。
历史上我国对官员的廉政考核很早就开始了。现最早见于文献考核官吏的记载的是《周礼》。考核的内容"皆以廉为本",即"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辩",关于廉政的内容占到一半以上。可见重在考"廉",古已有之。现阶段中央提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这个要求把"廉洁"摆在首位,就必须对其工作人员重在考"廉"。从当前查办案件看,腐败案件呈上升态势。严峻的事实说明,如果不突出考"廉",实行"不廉洁者不能重用",就不能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从干部考察现状看,许多地方考察干部习惯于老"四篇",即德、能、勤、绩。其中"德"虽包括有"廉",但"廉"量颇轻,造成干部考察内容失调。
因此,有必要把"廉洁"作为一项主要内容单列考察,从而为正确使用干部提供可靠依据。
笔者认为,考"廉",内容之一就是要考察干部运用手中权力的情况。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把公共权力用于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还是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否出现"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情况?特别是在项目审批权、财权、人事权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项目承包上有否进行权钱交易?浙江省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周航就是一个"卖权"敛财的典型。他在长达12年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受贿达数百万元。他之所以能长期隐藏,不正反映干部考核失察吗?
考"廉",内容之二就是要考察干部经济收入和家庭财产的情况。有的人工资收入并不高,却住在装修豪华、设备高档的套房、楼中楼,或拥有几套套房,供租赁以收取租金,甚至盖有天有地的商住楼、别墅楼。如此之多的财产从何而来?因此,考察干部时应走进考察对象的住房察看。至于那种"自己的工资存着不动,家里的东西基本不用,烟酒多得批发零售,外财常年有人进贡"的干部,在考察时更不应该放过。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坚持先审计后使用,未经任中及离任审计的不予考察、不予提拔。
考"廉",内容之三就是要考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时下一些领导干部喜欢"傍大款",为"大款"鞍前马后效劳,用手中的权力为"大款"谋取非法利益,自己也从中获利。有些领导干部热衷于"傍情人",纵情养小蜜、玩美女,流行有"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之说。有的领导干部八小时外成了赌场常客、方城老手,天天与"赌友"切磋"赌艺"。有的领导干部傍酒友,用公款轮流做东,到酒楼饭店吃喝,或借工作之便接受吃请。还有的参与高消费娱乐游玩,到歌厅、舞厅、桑拿中心过"潇洒"的夜生活。这种迷失在"八小时以外"的现象,正是不"廉"的表现。因此,把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活动情况纳入考察干部视线是至关重要的。
"处世诚为本,当官廉为先。"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廉洁自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不为财迷,不为色诱,不为物惑,如是,则国家幸甚,人民幸甚!
(原载2002年8月23日《湄洲日报》)
析"边腐边升"现象
近年来媒体公开披露的腐败案件中不乏有这样的典型案例: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先腐败,后提拔,再被揭露;有的则是一边腐败,一边升迁,后被揭露。这类案例的共同点在于腐败在先,提拔在后,而区别点是后者比前者腐败时间更长,危害更大。笔者以为,此种现象可称之为"边腐边升"现象。
案例之一,湖北省原天门市委书记张二江,案发前曾任丹江口市委副书记、市长,十堰市市委常委兼丹江口市委书记和天门市委书记等要职,他在1992年至2001年6月的近10年间,利用所担任的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礼金,非法占有公款,总计人民币115.3万元、美元4300元、日元1万元。此外,生活作风腐化堕落。
案例之二,浙江省原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周航,在1989年至2001年长达12年时间里,先后利用担任省计经委办公室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医药管理局局长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80余次,总金额达人民币240余万元,美元16万余元,以及高档手表等物品。
案例之三,原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刘知炳,曾任广西柳州市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柳州市委书记等职务,于1990年至1998年初在担任柳州市主要领导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为他人的请托事项提供帮助,并于1993年至1999年间先后53次收受贿赂达86.6万元。
"边腐边升"现象的出现,直接关乎用人的导向,关乎反腐败的力度,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考。为什么这些在任县(处)级干部或副地(厅)级干部之时就是贪官的人,能够青云直上?为什么这些贪官能够在党内隐藏达7年、10年,甚至12年之久,依然稳坐拥有大权的"宝座"?为什么这些贪官收受贿赂次数之多,金额之大达到肆无忌惮的地步,既"心安理得",又无人察觉?
依笔者浅陋之见,究其原因,固然有这些腐败分子个人的因素,特别是善于伪装的一面,但另一面在于干部工作中任用、考察和监督环节存有弊端。先说任用,有些地方、单位用人或者凭印象,凭关系,凭"投资",凭"来头",或者重"才"轻"德",只重干部在经济效益方面取得的表面成绩,只看那些"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所谓"政绩",而忽视其思想、政治、道德和作风表现和变化。次说考察,时下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干部考察失察、失真、失准问题突出,有的存在"钦点"考察、限时考察、单一考察(以个别谈话为主)的现象,考察这道用人的"关口"变成一般程序,造成干部考察认认真真走过场。再说监督,眼下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党内外监督乏力是不争的事实,对8小时内的监督不到位,对8小时外的监督缺办法,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更是如此。许多党员领导干部"落马"的事实说明,对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
如今,党中央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这是从源头上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人们有理由相信,《干部任用条例》切实贯彻执行之时,将是"边腐边升"现象得到明显遏制之日。
(原载2002年8月16日《湄洲日报》)
从处长到囚徒
笔者手头有两份处长因职务犯罪之后在大牢里所写的忏悔材料,他们以悔恨的心情述说了从处长沦为囚徒的切身感受和心灵震撼,读来耐人寻味。
吉林省外贸厅计划统计处副处长邵存佑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他这样写道:"想到入监检查时,那个戴红臂章的犯人细细地搜,从脚到头上下地摸,使我感到从来没有过的难堪。从副处长到阶下囚,这角色的转换,使我无法适应这里的环境。""一看周围的人,不是流氓,就是小偷、骗子,我一个受过高等教育、堂堂的副处长竟沦落到与这些人为伍的地步,是人生的不幸,也是莫大的悲哀。"因犯受贿罪而身陷囹圄的天津市原天钢集团公司供销处处长张建军,谈及服刑改造生活,他说:"当我走进监狱大门后,乌黑的头发被剃成了光头,挺括的西装被换成了灰色囚服;胸前的奖牌被劳改胸章取代;亲朋好友间围桌畅谈的欢声笑语,变成了隔着铁窗默默流泪的观望……这天上地下的变化,使我猛醒。我清醒地认识到,这就是我囚徒生活的开始,是我追求享乐走向堕落的必然结局。"从处长到囚徒,无疑是人生角色的大转换。所谓"角色",原指戏剧或电影中,演员扮演的剧中人物。而剧中人物是社会生活中人物在舞台、银幕和荧屏上典型化、艺术化的塑造和反映。在现实生活中,处长本是正面角色,囚徒则为反面角色。按理说,邵、张两人应该严格自律,自重自爱,为人民用好手中权,扮好一个让人称道的正面人物。可是,他们正面角色不当,偏要当反面角色。从处长沦为囚徒,是为了一点蝇头小利,用自己的政治生命和人身自由作赌注的结果。张建军清醒地认识到"囚徒生活的开始",而邵存佑虽然也看到"角色的转换",却似乎心有不甘。然而,法律是无情的,在高墙之内,他们无不痛失往日的辉煌、风光、自由、欢笑和幸福,哀叹"人生的不幸"。是谁给他们带来灾难?不正是他们自己吗?
从处长到囚徒,是抵挡不住诱惑而落入陷阱的结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干部面临的诱惑和考验很多,不良的、腐朽的思想观念无孔不入,稍有不慎,就会被侵蚀,做出"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事。邵存佑、张建军就是如此。想当初,他们身居"处座",手握大权,一些想利用他们手中权力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人,围着他们大献殷勤,频频邀他们进入高级娱乐场所,觥筹交错,山珍海味,风花雪月。在灯红酒绿之中,他们的灵魂逐渐变质了。特别是看到求他们办事的人,大都坐名车,住豪宅,一掷千金,他们的心理更是不平衡。邵存佑就说:"我奋斗了这么多年,除了一个副处长的名称,几乎一无所有。"于是,他们经不起物欲和金钱的诱惑,导致身败名裂,锒铛入狱。前车之鉴警示我们:"菜美酒香,君若舌长嘴阔,莫道身后无风浪;金黄银白,你要眼红心黑,且看头顶有青天。""莫怨清廉淡滋味,应愁贪婪铁窗泪。"清廉,是正气,是幸福,淡而有味;贪婪,是丑恶,是祸害,下场可悲。当你贪念蠢动之时,应三思走进漆黑的铁门,面对高高的围墙,仰望无情的电网而失去自由的痛苦。请记住: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珍惜自己的政治前程,珍惜自由,珍惜家庭,自由值千金!
(原载2003年2月13日《湄洲日报》)
誓言莫成"食言"
所谓"誓言",是宣誓时说的话。即指对某一件事表示决心、意志的话或必须遵守的条款,通过发誓、立誓、盟誓、宣誓等形式来表现。因此,立下誓言,是一件既神圣又庄严之事,古人所云"一诺千金"是也。
近年来,在廉政建设中,许多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为表明廉政的心迹,承担廉政的责任,就引入了"立誓"这一有特别含义的举措,诸如写廉政决心书、保证书,签廉政承诺书、责任状等,有的还向媒体公布,公开承诺。应该说,此举当属于政务公开、群众监督之列,对于多数领导干部而言,无疑起到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树形象的作用。但是,也不能不看到,确有少数领导干部干出了令群众唾骂的背弃廉政"誓言"的事来。
"我以一个党员的名义向组织保证,我绝不收人家的一分钱,绝不做对不起组织的一件事,坚决维护党的光辉形象……"这是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曾锦成在任时写给省委的血书中的一段话。然而,仅仅在曾锦成写这份血书一年后,检察机关就查实他先后收受他人贿赂40余次,款物折合人民币30多万元。
继任河南省交通厅厅长张昆桐,走马上任伊始,也向省委领导立誓,表示一定要吸取前任厅长的沉痛教训,努力工作,并提出一个响亮而富有感染力的口号: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但张昆桐却背离誓言,涉嫌挪用公款10万元,收受、索要他人贿赂款物68.48万元人民币、4万美元。
再后一任河南省交通厅厅长石发亮,一登上厅长宝座后,立即不惜一切代价打造自己的廉正形象,提出"一个"廉"字值千金"的口号迷惑各级领导和社会公众,与此同时,他却运用各种手段大肆攫取钱财。其经济犯罪的数额之大,实施犯罪的手段之恶劣,都远远超过了前两任。
呜呼,什么"血书保证"、"郑重立誓"、"公开表态",在这些贪官看来,不过是表面文章而已,早已忘得一干二净了,他们把廉政誓言当成"戏言",变成"食言",成为谎言。这不是虚言假语、自欺欺人吗?此等行为不能不发人深省。
窃以为,作为领导干部,立下廉政誓言,不仅是个人官德、人格和形象的体现,而且是能否赢得人民群众信赖的标志。既有誓言,就要言而有信,而不能言而无信;就要践行誓言,而绝不食言。如果领导干部自食其言,把誓言变成一纸谎言,必定是一个毫无官德、毫无人格、毫无诚信的人,怎么能起表率示范作用呢?怎么能有号召力、凝聚力呢?怎么能取信于民、获得民心呢?
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作为各级组织来说,对领导干部的誓言,要听其言观其行。要采取述廉、评廉、考廉、督廉、查廉诸多办法,加大考察、评议、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践行廉政誓言的力度。对只言不行、言行不一的"食言"者,对违背廉政誓言的谎言者,要及时揭露通报、组织处理或绳之以纪,让其付出必要的代价,以免他们愚弄百姓、欺骗组织,败坏党风。
(原载2003年3月27日《湄洲日报》)
从"温州巨贪"想到的
不久前,媒体披露了"温州巨贪"原温州市副市长、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离境出逃的消息,吸引了众多人的关注。其中,尤令人瞩目的是该篇报道的结尾:"对很多温州人来说,从杨光荣(杨秀珠的弟弟,涉嫌重大经济犯罪)被捕,到杨秀珠出走,几乎是可预料到的事情。"这个结尾耐人寻味!为什么这件人民群众能预料到的事情居然发生了?我们应从杨秀珠的升迁、腐败到出逃中悟出些什么?由此,我想到:
杨秀珠的一再升迁是漠视民意的结果。杨秀珠用相当特殊的手法进入省高层的视野,当上了温州市妇联副主席,之后"仗着一身粘柔之劲",又从妇联主席、温州市规划局副局长一路升到局长。对她,群众口碑极差,称之为"官场交际花"。论其实际能力和工作表现,群众也不满意。她从规划局副局长升任局长、市长助理就遭到人大代表两次否决。在1994年上半年被提升为温州市副市长时,为避免再次被人大代表否决,便提前一个月避开人代会选举,由人大常委会直接通过。通过之前,有名领导竟不遗余力,整整四天驻扎在人大寸步不离,四处活动做人大常委的工作帮杨秀珠拉票。如此选人用人不给群众选择权,还有什么公开、民主可言?这不是对民意的严重漠视吗?如果有关组织在用人上坚持群众公认,尊重民意,何至于让"官场交际花"当上高官?
杨秀珠的腐败问题是轻视群众监督的结果。在温州,杨秀珠的腐败劣迹可谓"路人皆知"。据群众反映,温州市规划局是杨秀珠的腐败大本营,是其进行"官位批发"的后花园。在她手里先后提拔过的县处级干部不下11人,其中有8名因各种问题相继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2001年,浙江省"三讲"指导组在温州看望老干部时,"杨秀珠问题"又被老干部们提上了台面。多名老干部和市人大代表具名上送检举材料,内容直入主题:"杨秀珠的问题关乎民愤,她是温州最大的巨贪。"多年来该市的干部、群众就此事多次强烈反映、举报。这种群众的监督是何等的可贵!但令人费解的是,有关部门却不把群众意见当回事,无动于衷。如果他们能重视群众监督,认真受理举报,何至于杨秀珠长达十年之久未被追查?
杨秀珠的离境出逃是疏于防范的结果。眼下出现了"把配偶、子女或亲属送出国--赃款转移境外--自己出逃"的腐败新动向。有资料显示,最近几年,国内贪官携巨款潜逃海外呈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50多亿元在逃。在这种气候下,杨秀珠能不动出逃的念头?她完全可能使用"走为上计",逃之夭夭。按理说,有关方面对此应有预见,采取防范措施。然而出乎意料的是,直到杨秀珠出逃23天之后,有关方面才放出马后炮:"作出立案调查的决定"。如果不是有关方面心慈手软,一味讲"慎重",导致贻误战机,何至于让巨贪杨秀珠远走高飞?
(原载2003年9月24日《湄洲日报》,发表时改题为《从"官场交际花"看"温州第一贪"》)机场何以成"鸡场"在安徽省阜阳市,流传着一个机场成"鸡场"的故事,让人一听实感荒唐。它说的是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在任阜阳地委书记、行署专员期间,为了让领导看到政绩,花费3.9亿元扩建飞机场,建设费用大多为地方财政资金,该市公职人员和农民每人被摊派了数百元。结果,由于客流量稀少,这个机场关闭停飞了约一年时间,被群众戏称"机场成了"鸡场""。
然而,这种荒唐事并非绝无仅有,各地几乎可闻可见。君不闻有的工厂上马,引进的却是淘汰设备,成了废铜烂铁;有的地方某项目开发,造成了一方严重污染,百姓遭殃;有的地方大肆圈地搞开发区,导致大量土地抛荒,杂草丛生;有的乡镇建大市场,结果市场空空荡荡,无人问津……诸如此类,人们痛斥为"盲目决策"或"决策失误",其损失之大难以估量!
盲目决策或决策失误之所以不时发生,一个突出原因是某些领导为了树政绩,而催生"政绩工程"的结果。阜阳机场项目就是王怀忠策划的"形象工程"中的代表作之一。他认为,阜阳原来的飞机场太小,与阜阳的"国际形象"不相称,不利于引进外资发展阜阳经济。结果,新机场建成后,客流量严重不足。据统计,2002年该机场旅客吐吞量920人次,每条航线的年度财政补贴高达400万元。徒有其表的"大机场",成为地方财政的沉重包袱。
对市场缺乏调查研究或个人独断专行,是盲目决策或决策失误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对此类项目或工程群众讥之为"拍脑袋工程"。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在国有企业的所有损失中,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大约占75%左右。2002年,审计机关查出,由于对市场前景缺乏全面了解或个人独断专行,在项目开发、资金引进、企业担保等方面盲目决策或决策失误,从而给国家造成损失达72.3亿元。
有的地方存在单纯项目观点,见有项目就饥不择食,不充分论证就上就干。当下有的地区出现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不就是不充分论证而导致盲目决策的结果吗?有的项目上去了,却造成环境污染、资源浪费,不也是不充分论证而导致决策失误的吗?试问,似此项目上了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到头来只有"付学费买教训"的份了。
正确的决策是从那里来的?是自己头脑里固有的吗?不是。只能从实践中来,从群众中来。一切结论都产生于调查情况的结果。一个项目上马与否,取决于市场调查和论证、评估的结论,是否符合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要求。因此,要避免决策失误,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推进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具体说,即需要政府投资决策建立四个制度:一是完善咨询评议论证制度;二是对于重大项目,要实行专家评议制度;三是政府投资项目要建立社会公示制度;四是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如此一来,某些盲目的决策就会得到有效规避。
(原载2004年第2期《莆田文学》)
让反腐勇士不流泪
海南省万宁市工商局原副股长陈少青,近年来多次署名举报该局局长叶东雄的腐败劣迹,并由此引发海南省工商系统的"反腐风暴"--省工商局原局长马招德、原副局长郑先育等纷纷落马,还揭露出全省8个市县工商局长腐败串案。然而,被誉为"反腐勇士"的陈少青却遭到各种打击报复,被迫提出辞职。看了这则报道,心里很不是滋味。
令人痛心的是,类似"反腐勇士泪洒举报路"的事件并不少见。石家庄市建委干部郭光允,1995年9月因检举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等人的腐败行径遭打击报复,被开除党籍,劳教两年。河南省舞钢市八台镇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吕净一,因对时任舞钢市委书记李长河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抵制,被判刑入狱。
反腐勇士屡遭报复说明了什么?这是反腐败斗争严重性、尖锐性和复杂性的反映。时下,腐败案件不仅有个案,而且越来越多的是窝案、串案。反腐败举报人被打击报复,是腐败分子不甘心灭亡的猖狂反扑,是腐败利益集团狼狈为奸的垂死挣扎,是腐败势力关系网相互勾结的嚣张表现。国法党纪规定,反腐败举报人应受到法律和组织的保护。总的来看,多数地方对打击报复检举人的能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告倒程维高的郭光允,2003年终获平反,成为2003年十大新闻人物之一,被誉为新时期的反腐英雄。但是也有个别地方和单位则与之相反。一年多来,陈少青就处处遭遇报复,受到恐吓威胁,遭到袭击殴打等人身攻击,被免职、下放。他每次都向当地纪检、公安机关及主管部门报案或反映,均遭冷遇,不是听之任之,就是推诿不管,致其处境孤立无援。
人民群众是反腐败的依靠力量、主导力量。据有关资料表明,全国检察机关立案的所有经济犯罪案件中,来自群众举报的约占80%左右。如果我们对那些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不严肃查处,就是对腐败分子的放纵宽容,就是长腐败势力的嚣张气焰,就是压反腐勇士的凛然正气。如果群众担心反腐败危及人身安全,不敢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反腐败工作就会失去一种动力。因此,鼓励、支持和保护检举人,应引起各级党组织,尤其是执纪执法机关的高度重视。对检举腐败问题经查属实的,应当大力表扬或奖励;对打击报复检举人的,应及时调查重严惩。要在全社会营造反腐倡廉的安全环境,让反腐勇士不流泪。
(原载2004年10月15日《湄洲日报》)
"官帽批发商"的兴衰
在市场经济的天地里,有一个行业异军突起,名曰"乌纱批发部",亦谓"官位批发商"。别看它没啥科技含量,谈不上是朝阳产业,却似方兴未艾的新行业,颇有"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广进达三江"之势,不可小觑。中组部前不久对四起领导干部受贿"卖官"案进行通报,就是此类"官位批发商"的一次集中展示。
"乌纱批发部"何以能占有一席之地?笔者仔细揣摩,大致有以下"优势":
市场看好。如今"官本位"观念盛行,某些人把升官看成是"政治前途",认为当官的感觉真好。如认为升了官,就有地位、有权力,可以抬高身份,用权为私;或认为当了官就"钱途"光明,既能捞钱发财,又有秀色可餐;或认为当了官就"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可以光宗耀祖,为所欲为;或认为升了官就有优厚的待遇,可以享用轿车、电脑、手机等等。在他们的眼里,"为人民服务"已是老皇历了。于是"买官卖官"遂趋红火,还形成了一套"理论"。卖官者说:我受贿的原因之一,是为了某些干部的"政治前途"。买官者说:正是考虑到自己的"政治前途",我才给领导送钱。且看,"政治前途"成了买官卖官的成因和动力,乌纱帽"批发"市场能不活跃、能不看好吗?
有利可图。众所周知,生意场上有风险,或赚或赔,是为常事。善于经营者,总是看好有利可图的买卖才做。那些"卖官"的人,就是看好"卖官"有利可图,才大胆放手去干的。他们念的是无本万利的权钱交易"生意"经。笔者作了一个统计,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长马招德,卖官收受13人贿赂64万余元,平均每个官位卖近5万元;安徽省蒙城县原县委书记孙孔文,卖官收受15人贿赂35.7万元,辽宁省宽甸县原县委书记商殿举,卖官收受30人贿赂62.1万元,分别平均每个官位卖价2.38万元和2万多元;国家贫困县--吉林省靖宇县原县委书记李铁成,卖官收受110人的贿赂142.9万元,每个官位也卖出近1.3万元的好价。你说这些"官位批发商"岂止是"一本万利"?他们简直是"无本暴利"呀!
运作顺畅。这"乌纱批发部"的经营无须作项目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只要"一把手"说了就可搞定,而且准保每笔买卖不欠账。吉林省靖宇县"乌纱批发部"的"老总"李铁成就说:"我是县委"一把手",县委管干部就是我管干部,只能由我说了算。"在他的主持下,"批发"乌纱帽之多,为全国县级卖官之最。这些"乌纱批发部"还讲"信用"两字,一手给钱,一手给官,钱、官两清。有的只要给钱就能当上官;有的钱到位就办事(给提拔),如果钱的数额送得越大,办事的速度也越快;有的则"有价码讲规矩"。马招德在海南甚至"颇有口碑",向他"买官"的人这么评价他:"他有价码,讲规矩,比吃人不吐骨头的强多了。"孙孔文"钱到位就"够义气""的行事风格,让一些"买官"的人对他感激涕零。
当然,"乌纱批发部"这个行业也有致命的弱点。首先,它根植于封建社会,是封建社会的沉渣泛起。封建社会"卖官卖爵,朝堂为市",腐败成风。而当今的官位"批发",不过是操封建社会的旧业,散发着封建社会的遗毒,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格格不入,因而注定了不会有什么生命力。其次"乌纱批发"行业是桩不正当的生意,属违纪违法经营。它如走私贩私一样,只能在暗中或私下交易,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玷污了干部队伍的形象,为党纪国法所不容。所以,此行业注定是短命的。再次"乌纱批发"行业不得人心,人们对"买官卖官"深为痛恨。他们认为,"以钱选人"是腐败升级。某些当权者把"官位"当商品出卖是给共产党抹黑。"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因此,对"买官卖官"之风必须严厉整饬,对"官位批发商"必须从重惩处,决不能让"乌纱批发部"有存活空间。
(原载2004年第6期《莆田人大》)
贪官外逃的背后
当今中国外逃贪官知多少?据2004年8月媒体对商务部一份调查报告的报道称,这些年来外逃贪官数量大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
这个数字令人咋舌。外逃贪官人数如此之多,卷走资金数额如此之大,可谓建国以来前所未闻。拿涉案金额来说,500亿美元等于4000多亿人民币,接近国家一年财政收入的六分之一。你说,这些硕鼠给国家带来的经济损失是何等的惊人!
问题出在哪里?如何解读贪官外逃现象?在2004年全国"两会"上,有政协委员说:"我们银行部门贪官外逃,正是加强了监管的结果。"这话能令人信服吗?笔者对此观点不敢苟同。反观贪官外逃的背后,笔者认为,恰恰是监管上明显存在缺失,才导致贪官外逃频频发生。
官员监督不力,应是头一大缺失。《国际先驱导报》刊文《中国贪官外逃路线图》说,贪官外逃一般要经过"转移资产--家属先行--准备护照--猛捞一笔--辞职/不辞而别"等过程,其出逃准备过程至少需要一年时间。从中可见,这种准备是动态的,不是静止的,是有一定时段的,不是短期的,有的还是公开的(如家属先行),不是隐蔽的,如果监督到位,贪官们能顺利、悄然逃出境外?比如官员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经商,其财产向海外转移或向海外汇款,列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内容吗?官员个人如实向有关组织申报备案了吗?有关组织对此类行为进行有力监督了吗?没有。有的贪官出逃之前已露出狐狸尾巴,群众也有举报,甚至多次举报,但有关组织或认为"匿名举报",不予重视;或认为举报"缺实质性内容",不予调查;或以"保护干部"为名,压下不查。如此,贪官外逃能不轻易得手?
资金监管不严是另一大缺失。按理说,我们所建立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稽核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及金融监管制度、反洗钱制度等等,旨在防止贪污腐败行为和资金流失。然而,这些制度在外逃贪官面前成了"一纸空文"。有的贪官贪污数千万、上亿元,在财务管理上居然未发现破绽;有的贪官大捞一把之后辞职,却不对其进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有的把贪污受贿的巨款带出国外竟无人察觉,这不是资金监管失控的典型反映吗?这里且举一例。2005年春节前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携带6亿储蓄款潜逃加拿大。为什么高山贪污如此巨额公款未被抓住?说明该银行的内控机制失灵,金融监管制度虚设。由此看来,贪官向海外转移巨资,同有关部门对大额度资金流向的监管乏力有关。
缺失之三是国门把关不紧。贪官能否逃出国门,取决于护照的获得。如果办理护照严格审查,严格把关,能不把这些贪官堵在国门之内吗?但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些贪官普遍用的都是真护照。他们有的人拥有多本护照,并改名换姓,而这些护照很多也都是由公安机关颁发的。可称之为"假的真护照"。这就为外逃贪官敞开了国门,设立了"绿色通道"。据报载,2004年年末,吉林省辽源市查出公安局有关职能部门涉嫌为他人办理、提供假护照案件。而此前,湖南等地也出过数起公安机关倒卖护照的案件。这不能不说正是由于个别公安机关帮助才让一些贪官成功出逃的。就此而言,有关公安机关是否也该深刻反思?
(原载2005年4月20日《湄洲日报》)
质疑"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据《检察风云》报道,海南女贪官、原省国资委副主任刘连琏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400万人民币;拥有超出其合法收入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巨额财产,折合人民币2200多万元。
这是一笔数目惊人的所谓"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就笔者阅读报章所及也很少见,不免生出种种的疑惑来。
疑惑之一,这巨额财产来源真的不明吗?刘连琏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巨额财产有人民币209.1万余元、美元224.6万余元、港币192.2万余元、英镑335元、日元100万元。所有这些钱是亲朋好友馈赠的吗?是买卖股票所得的吗?显然不是。那么,是天上掉下来的?当然更不是。俗话说:"天上不会掉下馅饼。"唯一能解释的是,这位女贪官大肆以权敛财,故而横财如雪片纷纷飞来,人民币、外币统统收入囊中。这就是巨额财产的来路。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能通吗?
疑惑之二,为何不能说明巨额财产来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虽能定罪,罪名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但处刑很轻。现行刑法规定,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最高只能判处5年有期徒刑。刘连琏之所以有巨额财产而不说明来源,不能不说是有这个执法底线在"壮胆"。她明显是在玩弄花招,怕坦白交代受贿数额大了罪加一等,受到重判。于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成了她避重就轻、逃避罪责的"防空洞"。果然,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其中刘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仅判处有期徒刑4年。
疑惑之三,何以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结论?笔者以为,检察机关的这个结论似乎过于匆促。因为它反映了检察机关对如此巨大的犯罪数额侦查不到位,有些问题没有深挖,给这个女贪官蒙混过了关。否则,为什么一起犯罪金额多达2600多万元的案件仅查出一笔(一次)受贿400万元,其他的通通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结论了事?令人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是个筐,贪污、受贿查不清的就往里装"的感觉。然而,如此一来,岂不是让刘连琏由应"重罪重罚"变"重罪轻罚"了吗?
看来,对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量刑过轻,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负面效应。一方面,它势必削弱法律的威严和法治的威力,形成法制上的"软肋",不能震慑贪官。另一方面,腐败的代价比腐败的收益小得多,就可能引发更多的人萌生贪欲,追逐腐败。从客观效果上说,量刑过轻是对腐败"容忍"。腐败是和谐社会的痈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大敌。腐败不除,社会不宁,民愤不平。因此,惩治腐败要用"重典",决不能施"仁慈"。对此,一些有识之士也作过探讨,全国政协委员储亚平建议,财产来源不明罪最高应判无期。如是,贪官还能再出什么"逃罪"招数?
(原载2006年第6期《湄洲论坛》)
听民声察民意
这些年,人民群众对某些腐败现象反映比较强烈,有的还编了顺口溜。比如对公款吃喝,就有"活鱼活鸡活王八,名烟名酒名山茶,请吃请喝请干部,吃来吃去吃国家";也有为公款吃喝风屡刹不住编对联的,"屡禁屡吃屡屡禁屡屡吃,常反常犯常常反常常犯"。对此,有的认为群众的反映"太过激了",有的斥之为"瞎编乱造",有的则充耳不闻,不屑一顾。
究竟怎样看待群众的议论?近读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找到了明确的答案。他说:"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定要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真诚和主动地接受监督,广开言路,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群众的反映,群众的意见,包括来自群众的顺口溜,都是民声。听民声,可察民意,它是观察反腐败的一个晴雨表,也是反腐败的一帖清醒剂,不仅要注意倾听,而且听后还要"三思"。
其一,它道出了人民内心的呼声,所议论的往往是腐败现象的焦点。群众表达自己的心声,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群众参政议政的一种方式,是群众关心反腐败斗争、盼望搞好党风的一个体现。因此,对群众的议论,首先是各级党政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听,"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嘛!绝不能当耳边风,一过了事。
其二,它反映了某些腐败现象的严重程度,因而是群众一直关注的热点。像公款吃喝风,近些年来越刮越猛,群众反映也越来越强烈,"此风不刹,吃穷国家,难平民愤"。群众的反映可以促使我们正视这一热点问题。作为人民公仆,如果心里都记着全国还有七千万人未解决温饱问题,还会沉浸于"酒绿灯红"之中吗?
其三,它说明了反腐纠风的难度,应是反腐败工作的重点。群众之所以有看法,有意见,有批评,既说明以往反腐败成效还不够大,又启示我们,反腐败是一场持久的斗争。群众反映的热点,应是我们工作的重点。要求我们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的部署,把重点问题抓住不放,动真的,干实的,真正做到领导干部带头自律,从自己做起,一级做给一级看。
很显然,听民声,察民意,对更深入、更扎实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是极有益处的。
(原载1996年5月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三不收"不离其"贪"
对比于某些贪官见钱眼开、疯狂敛财、来者不拒来说,江苏省溧水县委原副书记汤少波这位贪官似乎可算是"另类"。之所以这样说,是他对受贿立下"三不收"的原则:一是数额太大的不收,二是关系不太熟的不收,三是看不顺眼的不收。如此,能不让人"另眼相看"吗?瞧,汤少波案被一些媒体称为"非典型性腐败"。
这篇题为《"三道坎"前栽下马》的汤少波受贿案报道,笔者仔细阅读,怎么也看不出这是一起"非典型性腐败"案,相反的,却从中看到了又一起新形势下的典型性腐败案。
"三不收"是不贪吗?随着反腐败的深入开展,迫使贪官为自己涂上保护色。汤少波正是玩弄此种手法,以"三不收"来掩人耳目,打造"清廉"形象。2007年以来,汤少波先后将"三不收"的财物13次上缴,共计人民币29万余元、美元1万元、购物卡价值2万元、仿古钱币1套、名牌手包1个、名贵手表1个。不难想象,这些财物的上缴,无疑给汤少波增添了几多亮色,赢来了众人喝彩。什么"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啦,"汤书记多年多次拒收礼金礼品,作出了表率"啦,等等,俨然是"拒腐蚀,永不沾"的好干部。殊不知,"三不收"不过是用假象迷惑人、欺骗人罢了。君不见,汤少波早在2003年起就受贿了。
"三不收"是不贪吗?反腐败力度的加大,让贪官坐立不安起来,不能不采取防范措施。汤少波的"三不收",正是应对这一形势的策略,意在收敛其贪腐锋芒,增强隐蔽性,降低风险性。所谓"数额太大的不收",是害怕数额大,风险大。大的不收小的收,"拎进办公室的烟酒来者不拒了,"朋友"送的一万、两万现金也拿了"(汤少波语)。所谓"关系不太熟的不收",是担心出事。有个浙江老板送给汤少波一个纸袋,内有香烟及1万美元。汤发现后,立即上缴。他说,与该老板关系不是很熟,不是很放心。这道出了其非不贪也。至于"看不顺眼的不收",是怕招来祸端。一次某公司老板王某送给汤少波5万元现金,汤便让人拿走上缴。汤说,看王某就不顺眼,听说他以前经济上就出过问题,这种人最容易出事。可见,"三不收"非"三不贪",而是不离其"贪",正所谓"万变不离其宗"。
"三不收"是不贪吗?反腐败挤压了贪官的生存空间,于是不少人"华丽转身"扮演两面人,再现于政治舞台。他们中或"带病上岗",或"带病提拔",或"边腐边升",直至隐藏若干年、十几年后才"东窗事发",成为党的干部队伍的最大弊端。汤少波也跳不出这个"格局",只是他的"三不收",成了其两面人的假面具、遮羞布。他终于未能跨过"物欲横流的诱惑"这道坎,8年间27次收受财物共达77万元。案发后他悔恨地写道:"以前连土特产也拒不接受的我,逐渐连老板们送的钱、卡也半推半就甚至安之若素了,主席台上正襟危坐读讲稿、给党员干部提要求时,有时心里也会一阵阵发虚。"这就是两面派贪官的丑态:"台上反腐败,台下搞腐败"。
显然,汤少波的"三不收",颇有"与时俱进"的创意。它既是慑于反腐败威力的对策,又是腐败的新花招、新动向,值得人们警惕。仅此一点,说它具有"典型性"也不为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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