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一个细小的声音响起来,你们不要打我爸,他没拿东西,是我拿了!那个声音是我发出的。我讨厌爸妈对我虚与委蛇,我早就决定了要叫他们好看,出出他们的洋相。谁叫他们老是骗我,我要叫他们尝尝我的厉害。他们让我还回去的东西,我留了一个,那是一只红色的MP3,我把他藏在我的裤袋里……
保安们像救火一样把我扑倒的。我看到陈云生的眼睛睁大了,是的,他一定很奇怪。我甚至还听到了严芳芳的尖叫声。
从派出所里一出来,我就逃走了,我对警察说,让我先走,不让我先走,爸妈会把我打死的。警察同意了。所以,等陈云生交了罚款和严芳芳一起出来时,我早就坐上了去浙江嘉兴的火车。
我喜欢嘉兴的理由很简单,因为那里有肉粽吃,那肉粽的肉很多,很配我的胃口。我在嘉兴的日子里几乎天天吃粽子。需要说明的是,我在嘉兴总共呆了有两个多月。我把嘉兴所有的地方都跑遍了。得出的结论是很一般,因为除了肉粽,其余没有吸引我的地方。我想家了,因为我没有钱了,本来我是有2000多块钱的,但在火车上让人偷去了一部分,又用掉了一部分,还有一部分被我弄丢了。反正有一天我准备买粽子时,发现钱没有了。我只好乞讨着回家。
爷爷告诉我,爸妈回来过,把小叔叔陈云杰家的红波带走了。红波是我的堂妹,念小学四年级。爷爷给我的爸妈打电话,说我回来了。
爸在电话里破口大骂,让这小子去死,不要回来了,回来干什么?我知道他还记恨着我。我说我要让妈和我说话。但爸把电话掐断了。我打妈的手机,妈一听是我的声音,也把电话挂断了。我想她也记恨着我。放下电话,我的眼泪下来了。爷爷说,你去找他们吧。我咬牙切齿地说,我决不找他们,我哪儿也不去,我就呆在家里。
现在我上学了,念初一,我打算重新开始,我的脑子不笨,我想我会赶上去的。我给红波打过一个电话,劝她回来念书。红波一口拒绝了我,我回来干什么,我都会赚钱了。伯和婶给我买了好多漂亮衣服。丁丁哥,你也来吧。我气恼地把电话挂了。我劝不回爸妈,连堂妹也劝不回了。
爸妈听说我劝红波回家,他们在电话里把我狠狠地骂了一通,你这臭小子,再敢这样,小心我们书也不让你念,让你去做流浪儿。
我叹了一口气。我不想劝什么人了,我把心思全花在学习上,我想我只要管住我自己就行了。我的眼睛不知什么时候悄悄地模糊了,那眼泪是为自己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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