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神话故事·译言古登堡计划-蒙根的狂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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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维尔修道院的院长向爱尔兰的所有说书人发出消息,称自己想要收集记录那些濒临遗忘的故事,所以让他们路经此地时就来修道院坐坐。

    “也应该有人将这些故事讲述出来,”他是这么说的。

    不过他尤其想要收集的是那些在福音书[1]传入爱尔兰之前发生的故事。

    “因为,”他解释道,“那里面有一些非常精彩的故事。倘若我们的后人对过往之事和祖辈们的事迹一无所知,那就太遗憾了。”

    因此,每当有说书人偶经此地时,都会被引去修道院。修道院的人不仅会对来访的说书人热忱相迎,还会用各种山珍海味款待他们,并让他们得到相应的报酬。

    日子一长,院长堆放手稿的箱子就一一满了起来;每每注视着那堆日益增多的藏稿,他就变得既骄傲又欣喜。到了白昼日渐缩短,黑夜日渐变长的季节,每到夜晚时分,他总会取出一部手稿,让人在烛光下读给自己听,这样他便可以确信,这个故事和他之前听到时所认为的一样好。

    一天,一个说书人来到了修道院。像其他人一样,他也受到了热忱的欢迎,并享用了一餐远远超过他需求的丰盛美食。

    说书人称自己名叫凯利德,并夸下海口,说他要讲的这个故事比爱尔兰的其他故事都要精彩。

    听到这,院长不禁眼睛一亮。他搓着自己的双手,微笑着看向他的客人。

    “你这故事叫什么名称?”

    “《蒙根的狂暴》[2]。”

    “我以前从未听过,”院长欣喜地叫了出来。

    “我是唯一一个知道它的人,”凯利德回答。

    “可怎么会这样?”院长将信将疑。

    “因为这个故事属于我的家族,”说书人说,“在我的族人之中,曾有一位凯利德家族的先辈;蒙根去异界的时候,他正和蒙根在一起。当这个故事第一次被说起的时候,凯利德听到了它。后来,他把这个故事告诉了他的儿子,他的儿子又告诉了自己的儿子,再后来,他的这位孙子的曾曾孙的儿子又告诉了自己儿子的儿子,这之后便传到了我父亲这里,最后我父亲把它告诉了我。”

    “而现在,你将把这个故事告诉我!”院长的嗓音提高了八度,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

    “正是如此,”凯利德点了点头。随后,修道院的人拿来了上等牛皮纸和鹅毛笔,并将麦芽酒放到说书人身旁。记录人在桌旁坐下后,说书人给院长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凯利德的话语:

    蒙根那时候的妻子名为布若蒂盖尔德,也被人称为“火焰夫人”。她喜怒无常、凶狠残酷。有时突然间,血会涌到她的脸上,如果把她原来的样子比作是百合,那么此时的她就变成了玫瑰,这就是她被称为“火焰夫人”的原因。她爱蒙根,为之深深着迷,为之纵情癫狂;出于这个原因,蒙根也叫她“火焰夫人”。

    但是,即使是在最狂热的时刻,“火焰夫人”的小盘算也没停过。对于这份爱恋,她得到过多少快乐,就感受过多少痛苦。如同其他人一样,一旦爱上了叱咤风云的人物,就会在不可能获得平等回报的事情上,苦苦地为自己力争对等。

    对“火焰夫人”而言,自己的丈夫既好像是个超越了尘世的人物,又仿佛只是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类。之所以说他是个极其普通的人,是因为他有时就是蒙根——一个凡夫俗子。而之所以说他超越凡人,是因为他是一个已经从人类世界消失了许久的人:早在很多很多年以前,人们就已经吟唱了悲悼他的哀词,也为他举行了葬礼庆典。布若蒂盖尔德能感觉到,在他的心里装着秘密、经历、还有知识,可偏偏就没有自己的一席之地。所以,她贪婪地嫉妒着这一切。

    为此,她总是频繁地问丈夫一些单纯的小问题,关乎的内容形形色色,什么方面都有。

    无论蒙根谈论什么,他的每句话“火焰夫人”都要掂量一番,而且她还会趁他睡觉时听他说梦话。

    然而从蒙根梦话里搜集而来的信息,给她带来的折磨远远超过了满足感,因为从他唇间总是不断吐出其他女人的名字,有时是柔情和喜爱的口吻,有时则是生气或绝望的语气。他睡着时,会亲昵地唤着一些说书人曾经提到过的人名,他们往往好几个世纪前就已经死了。为此,她感到困惑不已,心里充满了强烈的好奇。

    在丈夫提到的这些人名中,有一个名字最让“火焰夫人”惦记,因为睡梦中的蒙根呼唤这个名字的次数非常频繁,而且语气里总夹杂着苦闷、爱恋和憧憬。这个名字就是杜弗·拉卡[3]。虽然“火焰夫人”反复盘问过说书人凯利德,可却找不到任何有关这个名号为“黑鸭子”的女人的消息。但在某天夜晚,蒙根似乎在梦里与杜弗·拉卡说话,就在这时,他提到了她的父亲,一个名叫菲阿什纳·杜弗·马克·德迈恩的人。“火焰夫人”从说书人那儿得知,菲阿什纳是一位国王,而且早在很多很多年前就已去世。

    于是,她壮着胆子,求丈夫把杜弗·拉卡的故事说给她听,蒙根为了不影响彼此的感情,便许诺说会在将来的某一天告诉她。然而,每当她提醒丈夫实现这个诺言时,他总会面露困色地推托说下次。

    随着时光的飞逝,可怜的“火焰夫人”愈发嫉妒起杜弗·拉卡来,她越来越确信,只要能够知道发生过什么,那么不仅自己饱受折磨的心能够好过一些,骨子里的好奇心也能得到些许满足。因此,她不放过任何一次机会,不断提醒丈夫遵守诺言,只不过蒙根每一次都出尔反尔,推三阻四地延长履行诺言的时间。

    西元538年,木匠之子西亚朗[4]过世。同年,图阿撒尔·梅尔加利弗被刺杀,科贝尔的儿子迪阿迈特[5]登上了爱尔兰“至高王”的宝座。恰好就是在那一年,爱尔兰人在皇家米斯郡的乌伊斯尼希山[6]上举办了一场盛大的集会。

    除了当时正在举行的议会外,也举办了竞技比赛、骑士武斗、全民盛宴以及歌舞狂欢,现场还有精锐士兵部队的驻守。集会持续了一周;就在这周的最后一天,蒙根带着七个护卫、说书人凯利德、以及他的妻子慢慢从人群中走过。

    那原本是个美好的日子,有着明媚的阳光和精彩的竞技。可突然间,天空中的云朵一面向西边靠拢,一面自东边其势汹汹地急速涌来。东西两面的云汇拢在一起后,整个世界都被黑暗所笼罩。过了片刻,冰雹从空中倾泻而下,它们的块头大得令所有人为之惊愕,而且势头极为迅猛,会场上的女人和年轻人被击打得痛苦不堪,连连发出惊声尖叫。

    蒙根的手下将盾牌举过头顶充当防护罩。冰雹狠狠地击打着盾牌,即使身处盾牌的保护之下,他们也忍不住感到害怕。于是他们开始挪动位置,想要离开会场,去寻找一个可以挡风遮雨的地方。没走开多远,他们就拐到了一座长满树的小山丘边,眨眼之间,已然置身于一片风和日丽中。

    就在前一分钟,他们耳朵里听到的还是冰雹的碰撞和敲打声、狂风充满怨恨的怒吼声、女人的尖叫声、以及乌伊斯尼希山上人群的骚乱声;可眼下他们却再也听不到那些声音,再也看不到那些景象,因为他们得到了一个踏出人类世界、进入异界的机会。

    虽然人类世界和异界有其不同之处,但是这差异并不能马上被觉察出来。这里有的事物那里都有,只不过,那里的事物要比这里更加美好。这里富有生气的一切,到了那里都会显得愈加生机勃勃。在异界的土地上,太阳的金辉更为耀眼,月亮的银光更为闪亮。花儿更加芳香,果实更加美味。男人更有魅力,女人更显温柔。异界的一切都好过这里千万倍,倘若你有幸去到那里,当发现眼前世界的更为精彩之处,你就会明白自己正身在其中。

    蒙根和他的同伴们从一个狂风蹂躏、暴雨肆虐的世界走入了一个阳光普照、芳香四溢的世界。在跨进这个世界的那一瞬间,他们停下了脚步,茫然不知所措,只是默默地看着彼此,目光中透着疑问。接着,他们不约而同地回头,看向来时之路。

    可他们身后并没有狂风暴雨。那里的阳光一如身前的阳光那样,温暖得让人昏昏欲睡;整个世界都笼罩在一片祥和且生机勃勃的金色当中。眼前依稀可见早已熟悉的乡野,他们认出了那些为人熟知的地标。只是,远处那山丘看起来要略微高些,遍布山野的草儿,看起来要更绿、更柔软;覆盖在寂静大地上的树木被包裹在一片绿意中,显得更为郁郁葱葱,也更为祥和宁静。

    不过,蒙根心里很明白发生了什么,他看着一脸错愕的同伴们,随即喜逐颜开。他深深吮吸着那清香宜人的空气,仿佛这是一种阔别已久的味道。

    “你们最好跟我走,”他建议道。

    “可我们这是在哪儿?”他妻子问。

    “问这做什么?我们就在这里,”蒙根不耐烦地叫了起来,“还能在哪儿?”

    说完,他便起身准备走,其他人纷纷跟在后面,他们瞪大双眼,密切关注四周动静,所有人都把手搭在了剑柄上。

    “我们在异界?”“火焰夫人”又问。

    “嗯,”蒙根应了一声。

    蒙根一行人走了一段路后,来到了一片古树林。那儿的树群深嵌大地,长得十分健硕,即便是十个健壮的男人,也无法将任何一棵树的树干围住。他们在这些静谧的参天古树间一路穿行,四周树影斑驳、寂静无声,这使得他们也随之变得庄重起来,所思所想无不得以升华,仿佛自己必须变得伟大崇高、高贵庄严,才能配得上这些古老壮丽的树木。走出树林后,他们看到前方有一座造型可爱的宅子,是用古色古香的木材建成的,宅顶则是用青铜盖的,就如同国王的居所一般。宅子内有一个玻璃房,在它窗户上方有一个凸出的阳台。此时几个姑娘正待在那里,当她们看到有旅者朝宅子走来时,便派了信使前去迎接。

    蒙根一行人被领进宅子后,享受到了贵宾所能享受的一切礼遇。宅子里的一切事物都和宅子外一样超凡脱俗。那里住着七个男人和七个女人;很明显蒙根与这些人相当熟络。

    晚上,宅子的主人准备了一桌美味佳肴,待蒙根一行人酒足饭饱后,又举行了一场宴会。他们准备了七桶葡萄酒。蒙根很喜欢葡萄酒,所以非常高兴,借着难得的机会多喝了些——过去谁也不曾见到过他喝成这样。

    就在他处于心花怒放、随和健谈的状态时,“火焰夫人”用手臂勾住了他的脖子,求他告诉自己关于杜弗·拉卡的故事。渐渐地,蒙根变得滔滔不绝,情绪也越发高昂起来,于是他答应了她的请求,准备讲述他的故事。

    异界的宫殿里,七个男人和七个女人围成一个半圆,在蒙根周围坐下。蒙根的七个护卫坐在他身后,他的妻子“火焰夫人”坐在他身边。而坐在众人身后的,正是说书人凯利德;他一边全神贯注地倾听他的故事,一边逐字逐句地作着记录。

    蒙根的话语:

    在那段已经离我们远去的往昔岁月里,有一个名叫菲阿什纳·芬德[7]的人,他是巴尔坦的儿子,穆尔舍塔什的孙子,穆勒达什的曾孙,奥根的玄孙,内尔的来孙。菲阿什纳年轻时十分憧憬洛悍这片土地,所以便离乡背井去了那里。他知道那儿的国王奥尔加什会欢迎他去,因为自己的父亲和奥尔加什的父亲曾经立过约定,承诺会彼此相互照应。

    他确实受到了欢迎,并在洛悍的王宫里住了下来,日子过得极为逍遥自在、怡然自得。

    恰巧就在他停留之际,奥尔加什·莫尔病倒了,医师们对此都束手无策,所以派人去请了其他医生过来。可那些人不仅没办法治好他,连他得的是什么病也说不出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身形一天比一天消瘦,气息一天比起一天虚弱。再这样下去,他一定会变成一道幻影,消失在这虚空中,除非有人能将他的病治好,帮他滋补身体,助他恢复元气。

    于是,他们几次三番派人去更加遥远的地方请医生,一次走得比一次远。直到最终他们找到了一个男人,声称只要国王服下他开的药,就能痊愈。

    “什么药?”他们异口同声地问。

    “你们听好了,”这名医生说,“去找一头长着红色的耳朵、全身上下没有一丁点杂色的白色奶牛,然后把它整个煮了,要煮稠煮透,直到煮成浓缩肉酱汤。国王只要喝下它,就会痊愈的。”

    他话还没说完,信使们就已经从王宫出发,到四面八方寻找这种奶牛去了。他们找到很多奶牛,但却总是有这样那样细微的地方不符合要求。不过,他们最终还是找到了这头可以给国王治病的奶牛,只是很不凑巧,它的主人偏偏是黑女巫——洛悍最臭名昭著、最心地恶毒、最脾气古怪的女人。她不仅像传闻说的那样,是个内心丑恶的人,她还是个长着腮须、满身脓疮、整天疯疯癫癫胡言乱语的独眼龙。而且,她在其他很多方面也是声名狼藉、为人唾弃。

    起初,信使们提出用“一牛抵一牛”的方式来交换黑女巫手中的奶牛,但却遭到了她的拒绝。于是他们又提出了“一牛抵一蹄”的交换方式——也就是说,用四头牛来交换她这一头。但她却表示,除非菲阿什纳为这份报偿作保,否则她绝不会接受这个提议。菲阿什纳应允后,信使们就赶着这头家畜走了。

    回家途中,菲阿什纳遇到了从爱尔兰赶来的信使。他们带来消息说,阿尔斯特国王已经过世,而他——菲阿什纳·芬德——已被选为国王,接替已故国王的位置。他听罢,立马坐上船赶去了爱尔兰。抵达那里后,他发现自己得知的消息全部属实,于是便接管了阿尔斯特的统治。

    一年过去了。一天,当菲阿什纳正坐在审判庭里听审时,外面传来一个人的巨大吵闹声,那人唠唠叨叨地叫嚷了很久,以至于惊动了人群还有前来告状的人。最后,菲阿什纳不得不下令将那个大声喧闹的人带上来,以便接受他的审判。

    人被带了过来;让他感到吃惊的是,出现在他眼前的竟是黑女巫。

    在审判庭里,黑女巫当众谴责了他,控诉说他拿走了自己的奶牛,却没有依担保给自己四头奶牛作为补偿。所以,她来讨要公道,并要求他对此作出裁决。

    “如果你觉得这样能偿还公道的话,我愿把自己的二十头奶牛给你,”菲阿什纳说。

    “就算你把全阿尔斯特的奶牛都给我,我也不要,”她尖声大叫起来。

    “那你自己说,想要什么样的裁决,”国王说道,“只要是我可以办到的,我都会照做。”菲阿什纳之所以会这样说,是因为他这个人见不得自己理亏,更不希望有人对自己心存不满和抱怨。

    于是黑女巫说出了裁决要求,而国王对此只得予以满足。

    “我大老远地,”她说,“从东方赶来西方,所以你必须给我从西方赶去东方,然后发动战争,替我报复洛悍的国王。”

    虽然这个要求让菲阿什纳心情沉重,但他不得不照办。他用了三天时间准备,随后便率着十个营的军队向洛悍进发。

    他派出信使,命他们赶在他之前去找大块头奥尔加什,通知他自己正在去那里的路上,并告诉他此行的目的还有率领的军队数量。当他踏上洛悍的国土时,奥尔加什率领同等数量的军队迎了上来;双方就此开战。

    在第一场战役中,洛悍一方损失了三百个人。然而在第二场战役中,奥尔加什·莫尔并没有光明正大地和他较量,而是采取了卑劣的手段。他从帐篷里放出一群绵羊,那些羊不仅凶恶狠毒,而且怨气冲天。它们向阿尔斯特一方发起攻击,杀死了其中九百人。

    这些绵羊杀人如蒿,令在场之人无不闻风丧胆;在它们面前,不管什么人都只能拔腿就跑。但万幸的是,附近就有一个小树林,阿尔斯特所有人,包括勇士、王子还有战车驭使被逼得走投无路,只得爬到树上去,像一只只栖息在树枝上的大鸟一般,呆在那里一动不动。而那些凶恶的绵羊则在树下面四处徘徊,一边发出恐怖的咩咩叫声,一边把地面刨出道道裂痕。

    菲阿什纳·芬德也在树上,而且他坐的地方还很高,此时的他正哭丧着脸,闷闷不乐。

    “真是丢人啊!”他嘟哝道。

    “幸好,”国王下方树枝上的人说,“绵羊不会爬树。”

    “这下我们丢脸丢到家了,”可阿尔斯特的国王还在嘟哝。

    “如果那些羊学会爬树,我们肯定完蛋了,”国王下方的那人又开了口。

    “我要下去挑战那群羊,”菲阿什纳说。但其他人急忙出言劝阻。

    “这可不妥,”他们说,“您怎么可以去和羊打!”

    “总得有人去对付它们,”菲阿什纳·芬德说,“但在我战死前,我们的人不能再有任何闪失。如果我命该如此,那我逃也没用,注定一死。那群绵羊也一样,如果上天要它们死,它们就只得死。既然,没有哪个人可以逃离命运的束缚,那么同样道理,也没有哪只羊能够摆脱宿命的禁锢。”

    “我们会请求上帝保佑您的!”上方一个勇士发出祝福。

    “阿门!”比他还要更上面的一人说。其他的勇士听到这些后,也纷纷为他们的国王献上祝福。

    于是,菲阿什纳带着沉重的心情开始往树下爬,但就在他爬到最下面、手抓树枝悬在半空、正准备跳下去的时候,他注意到一个身形高大的勇士正朝他走来。于是,国王抓树枝的手一使劲,又把自己拉回到树上,他垂着双腿坐在那里,想看看那个勇士要做什么。

    这个来路不明的人长得非常高,他穿了一件缀着银色肩章的绿色斗篷,头上戴了一个金色头箍,脚上穿了一双金色便鞋。他看到这些爱尔兰人窘迫不堪的狼狈样子后,忍不住放声大笑了起来。

    “你居然嘲笑我们,这可真不礼貌,”菲阿什纳·芬德说。

    “看见一个国王窝在树枝上,而他的军队又像母鸡抱窝一样呆在他身边一动不动,谁能忍住不笑?”陌生人反唇相讥。

    “话虽如此,”国王回应说,“但如果你不幸灾乐祸,会显得你比较有骑士风范。”

    “我们那儿的人都能笑就笑,”陌生人对此发表了如此见解,“而且很庆幸有这样一个机会。”

    “你可以爬到树上来,”菲阿什纳说,“我看到那些恶羊正朝着这个方向冲过来呢。看你文质彬彬的,与其看你被杀,”他继续道,“我倒宁可保你安全。反正,”他一脸悲伤地叹了一口气,“我正准备下去和那些羊对决。”

    “它们伤不了我,”陌生人摇摇头。

    “你是谁?”国王问。

    “我叫马纳南,是李尔的儿子。”

    菲阿什纳马上就明白了,的确没有什么能伤得到这个陌生人。

    “如果我帮你们摆脱这些绵羊,你会给我什么好处?”马纳南问。

    “只要是我有的,你想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

    “我要你的王权和你的家庭,一天就可以了。”

    听到这个要求,菲阿什纳惊得呼吸一滞。他花了点时间让自己冷静下来后,委婉地说道:

    “只要可以挽救爱尔兰的子民,我便不会让他们任何一人去送死。我的一切都是他们赋予我的,我理应为他们奉上自己的一切。可如果连这份权利你都要拿走,那我会如你所愿,但是相比之下,我情愿奉上我的生命。”

    “这么说,你同意了,”马纳南说。

    随即,马纳南便解开斗篷的皱褶,从里面拿出一个一直被他藏在那里的东西。

    那是一条狗。

    虽说那些羊的样子的确是很凶恶,但这只狗面目狰狞,看起来比它们还要凶恶。它虽然体型不大,但头却相当大,嵌在头里的嘴巴一张开,有锅盖那么大。它嘴里长的不是普通的牙齿,而是钩子般的尖利獠牙。那嘴巴令人望而生畏,乍看只是吓人,细看就是恐怖了,光想想都令人毛骨悚然。一阵声响传出,也不知是来自这条狗的大嘴,还是来自它嘴巴上那个宽而松垮、不停抽动的鼻子,总之是一种用任何人类语言都无法形容的叫声。那既不是龇牙嘶吼,也不是尖声嗥叫,虽然两者兼有;既不是低音咆哮,也不是大声哼叫,虽然两者兼有;既不是撕心裂肺的哀嚎,也不是低沉深重的呻吟,虽然两者兼有。这声音汇集了以上所有元素,而且其中还伴有呜呜哀鸣和狺狺吠叫,拉长的鼾声和压低的喘音,类似生锈的铁链发出的尖锐刺耳声。此外,这声响里还夹杂着其他各种嘈杂的声音。

    “谢天谢地!”位于国王上方树枝上的男人不禁发出一声感慨。

    “这次又是谢什么?”国王不解。

    “狗不会爬树,”这人回答。

    话音落下,就听更上方一根树枝上的人沉声道:“阿门!”

    “没有什么比狗更让绵羊最惧怕的了,”马纳南说,“而要说这些绵羊最惧怕的狗嘛,可就得属我手里这只了。”

    他说着就把狗放在地上。

    “小狗狗,小宝贝,”他对小狗吩咐道,“去把那群羊干掉。”

    就在他说这些的时候,那只狗始终没有停止过吼叫,而且叫声里还增添了几种刚才没有的声音。在场的爱尔兰人把手指插进耳朵,他们被那叫声吓得魂不附体,直翻白眼,差点从树枝上摔下去。

    没用多久,那狗就完成了主人交代的事情。一开始,它只是慢慢地向羊群靠近,走起路来晃晃悠悠的。但当羊群跳着向它冲过来时,它扭动着身体奔跑着迎了上去。那一阵子,它跑得飞快,快到除了它的头和扭动的身影以外,什么也看不到。它是这样一只一只对付那群绵羊的,先是纵身一跳,然后一头劈下咬住猎物。每一次腾跳,每一口扑咬都正中目标,没有失过手。它咬住猎物后,马上就掉转身子拽着猎物不停转圈,把猎物当转轴一般对待。从它纵身扑咬的那一刻开始,它就没有停止过绕圈,直到最终它松开钳住猎物的牙齿为止,而那时,那只羊已经奄奄一息,只是最后踢了踢脚就一命呜呼了。这才过了不到十分钟,羊群就尽数躺倒在地上,它们身上带着相同的钳痕,已经全军覆没。

    “你们现在可以下来了,”马纳南说。

    “那只狗不会爬树,”国王上方一根树枝上的人发出警告。

    “谢天谢地!”再上面一人在此发出了感慨。

    “阿门!”更高处的一个勇士跟着念叨了一句。这时,位于旁边一棵树上的人开口了。

    “那狗在那堆死尸肉里吃撑死之前,就算是一个指头,一根毫毛,你们都不要动。”

    然而,那只狗却一点肉也没吃,而是慢悠悠地跑到了他的主人那里。马纳南把它抱了起来,重新放进斗篷里包好。

    “现在你们可以下来了,”他说。

    “我真希望那只狗已经死了!”国王长叹一声。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菲阿什纳并不想在马纳南面前表现得畏首畏尾,所以他手抓树枝,一个纵身腾跃就跳下了树。“你现在可以去将洛悍人一举击溃了,”马纳南说,“傍晚前,你就会成为洛悍的国王。”

    “我可不在乎,”国王应道。

    “威胁已经解除了,”马纳南又补充了一句。

    接着,李尔之子便离开去了爱尔兰,他要去行使他的一日之权。而菲阿什纳则继续着与洛悍人的战役。

    夜幕降临前,他击败了对方,取得了胜利,并由此成为了洛悍的国王,同时也成了撒克逊人和布立吞人的国王。

    菲阿什纳把七座城堡及其属地赐给了黑女巫,还把自己捕获的一百头各不相同的牛悉数送给了她。对此,黑女巫也感到甚为满意。

    这之后,菲阿什纳就回爱尔兰去了。他抵达后不久,他的妻子就生下了一个儿子。

    “杜弗·拉卡的事,你还只字未提呢!”“火焰夫人”责怪他说道。

    “我正准备说她,”蒙根回答。

    说罢,他便转向大酒桶,示意仆人斟酒。仆人把葡萄酒呈给他后,他又大口大口地豪饮海喝起来,喝得极为酣畅淋漓。他那如饥似渴的样子、惊人的酒量以及浓浓的酒兴令所有人吃惊不已。

    “现在,让我接着往下说。”

    于是蒙根继续说着他的故事:菲阿什纳·芬德的宫殿里有一个名叫安·达弗的侍从。就在菲阿什纳的妻子生下那个男婴的同一天夜里,安·达弗的妻子也生了一个儿子。这个后出生的孩子名叫马克·安·达弗,而菲阿什纳妻子所生的男婴则被取名为蒙根。

    “啊!”“火焰夫人”的喉咙里发出一声咕哝。

    这事激怒了王后。竟然有一个仆人和自己在同一天生下了孩子,这不合规矩,也太过放肆。然而,王后虽然嘴上这么说,却也无力改变既定的事实,毕竟孩子已经出生,她不可能将他抹去。

    说到这儿,还有一件事也不得不提。

    当时,邻国有位名叫菲阿什纳·杜弗[8]的,是达尔·菲阿塔克[9]的统治者。他和菲阿什纳·芬德关系不合,对其怀恨在心,双方长期处于交战状态。就是在同一天的夜里,菲阿什纳·杜弗的女儿也出生了,这个女孩被取名为“玉手”杜弗·拉卡。

    “啊!”“火焰夫人”大叫一声。

    “你明白了吧!”蒙根说着,又端起异界的美酒,畅饮起来。

    为了结束菲阿什纳·芬德和菲阿什纳·杜弗之间的纷争,在蒙根和杜弗·拉卡出生后的第二天,父母就给还在摇篮里的他们订了婚。爱尔兰人无不为这桩亲事和这条订婚消息而感到欢欣雀跃。但是很快,这片土地就被一片愁云惨雾所遮盖。因为在蒙根出生后的第三天,他的亲生父亲马纳南·马克·李尔就在王宫中现身了。他用自己的绿色斗篷裹住蒙根,把他带到了海洋彼岸那片超越了生死的土地——也就是所谓的应许之地,准备在那里抚养、教育他。

    听说女儿杜弗·拉卡的未婚夫消失了,菲阿什纳·杜弗觉得自己的和平意愿也随之走到了尽头。所以,在这事发生后的某一天,他出其不意地突袭了王宫,在对战中杀死菲阿什纳·芬德后,登上了阿尔斯特国王的宝座。

    阿尔斯特人并不喜欢菲阿什纳·杜弗,他们祈求马纳南带回蒙根,可马纳南却不乐意。他在应许之地将男孩抚养到十六岁,并把他培养成了一位才智双全的人。就在那一年,马纳南把蒙根带了回来。在他的周旋下,蒙根同菲阿什纳·杜弗言归于好,并迎娶了和他订过娃娃亲、正当妙龄的杜弗·拉卡。

    一天,蒙根和杜弗·拉卡正在宫殿里下象棋。这一会儿蒙根刚好走了一步极为巧妙的棋,所以他把视线从棋盘上收回来,转向杜弗·拉卡,想看看她有没有像她应该的那样面露不满。然而,当他的视线越过杜弗·拉卡的肩膀时,他却看到有一个身材矮小、面孔黝黑、头发浓密的教士正斜靠在屋里的门柱上。

    “你在那里做什么?”蒙根诘问道。

    “你自己又在那里做什么?”身材矮小的黑脸牧师却反问蒙根道。

    “我相信呆在自己宅子里是我的权力,”蒙根说。

    “我也确信我不同意你的说辞,”牧师的态度也很强硬。

    “那我应该在哪里?”蒙根又问。

    “你应该在菲阿塔克敦堡,去找杀害你父亲的人寻仇。”教士答道,“你应该为自己感到羞愧,都过去那么久了,你却还没能手刃你的仇人。待你赢得闲暇资格之后,你可以尽情和你的妻子下象棋。”

    “可我要如何杀死我妻子的父亲?”蒙根一脸吃惊地问。

    “现在立刻开始行动就是了,”教士回答。

    “你说得倒轻巧!”蒙根嘟哝道。

    “我明白,”教士继续游说,“在这件事情上,杜弗·拉卡不但不会同意我说的任何一个字,还会企图阻挠你,不让你杀害她的父亲,即便你的理由很正当。可那毕竟只是为人妻子应尽的本分,而身为男人,你应该按我刚才说的去做。所以,现在就跟我走,别愣在那儿犹豫不决,也别再杵在那儿下什么象棋。菲阿什纳·杜弗此刻身边就只有一小支军队,我们可以效仿他当初杀你父亲时的所作所为,烧毁他的宫殿,将他杀死。然后你就可以像他那样,登上阿尔斯特国王的宝座。只不过,他的加冕名不正言不顺,你的却是名正言顺。”

    “你这张嘴说起话来还真是中听得很呢,我的黑脸朋友。”蒙根说,“我会和你一起去的。”

    于是,蒙根集结军队,烧了菲阿什纳·杜弗的堡垒,他将菲阿什纳杀死后,便戴上了阿尔斯特国王的王冠。

    报完杀父之仇后,蒙根第一次体会到下棋时的那份安心和自在。只不过,直到后来他才知道,那个有着黝黑面孔和浓密头发的人其实就是他的父亲马纳南。

    有人声称,“黑发”菲阿什纳死于公元624年的阿尔德卡莱恩战役,杀死他的人是苏格兰达尔·里阿达[10]的统治者康纳德·科尔[11]。然而,说这些的人其实并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也并不特别在乎自己说的这件事情。

    “看来这个杜弗·拉卡也没什么了不起的,”“火焰夫人”不屑地说,“她结了婚,然后下象棋时被打败了。这种事情过去常有发生,没什么大不了的。”

    蒙根此时已经喝下了数量可观的葡萄酒,看起来比刚才还要畅快许多。他开口说道:“你们听我说下去。”接着,他又继续开始讲他的故事。

    某天,蒙根需要派送出许多礼物,所以急需一批财宝。可他身为一国君主,却没有国王该有的足量金银和奶牛。因此,他把贵族们召集到一起,商讨最佳解决方法。大家一致认为,蒙根应当前去拜访各省的“地方王”,请求他们的恩赐。

    于是,他马上就动身前往各个列国周游访问去了,第一站就是伦斯特。

    当时,伦斯特的国王是埃加克之子布朗杜弗。他向蒙根表示了欢迎,并设宴款待了他。当晚,蒙根在他的宫殿里过了一夜。

    清晨,当他醒来,从高高的窗户向外望去时,他看到一群奶牛正站在宫殿前那片洒满阳光的草坪上。他数了一下,那里总共有五十头成年奶牛,每一头奶牛身边都有一只小牛犊。这些成年奶牛和他们的小牛犊无一例外,全身上下都是纯净无瑕的白色,而且它们头上都长着一对红色的耳朵。

    蒙根看到这些奶牛后,立刻就爱上了它们;他感觉还从未有过什么事物能让他如此心爱。

    于是,他从窗户翻了出去,漫步到沐浴在阳光之中的草坪上,在牛群中间来回游走,目光从一头奶牛身上扫到另一头。他对着它们说起话来,话语里满是喜欢和爱慕之情。就在他边走边看,对着奶牛倾吐自己的喜爱之情时,他注意到有一个人来到了他的身旁。于是他将视线从奶牛身上移开,看了来人一眼,这才发现站在那的人正是伦斯特国王。

    “你爱上那些奶牛了?”布朗杜弗问他。

    “确实,”蒙根回答。

    “大家都这样,”伦斯特国王说。

    “我从没见过能与它们相提并论的东西,”蒙根说。

    “没人见过,”伦斯特国王说道。

    “比起我之前见过的任何一样事物,这些奶牛才是我最想要的,”蒙根又说。

    “这些,”伦斯特国王答道,“可是爱尔兰最漂亮的奶牛。就像——”他若有所思地继续道,“杜弗·拉卡是爱尔兰最美丽的女人。”

    “你说的一点也不假,”蒙根对此也表示赞同。

    “这很奇妙,不是吗?”伦斯特国王说道,“我拥有的东西让你魂牵梦绕,而你拥有的东西却让我心心念念。”

    “确实奇妙。”蒙根说,“不过,究竟是什么让你心心念念着?”

    “这还用问?当然是杜弗·拉卡,”伦斯特国王说。

    “你是说,”蒙根说道,“你想做个交易?用你那五十头长着红耳朵的全白色成年奶牛——”

    “再加上那五十只小牛犊——”伦斯特国王说。

    “来交换杜弗·拉卡,或者世间任何一个女子?”

    “就是这样!”伦斯特国王猛地拍了下自己的膝盖,大声喊着。

    “成交,”蒙根沉声道。随后两人握了握手,交易就此达成。

    这之后,蒙根便叫来了自己的随从。他不给伦斯特国王再多说一言的机会,也不给他反悔的余地,立马就命随从站在奶牛的后面,然后集结成队,赶着它们返回阿尔斯特。

    杜弗·拉卡想知道奶牛是打哪儿来的,蒙根于是告诉她是伦斯特国王送的。她也像蒙根那样爱上了这些奶牛——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哪个人可以做到不爱上它们的;它们就是这样招人喜欢的奶牛!这样的令人赞叹!那段时间,蒙根和杜弗·拉卡常常会在一起下棋,下完棋后便会一起去看望奶牛。他们俩会走到奶牛中间,然后一起闲聊,彼此间的谈话都是关于这些奶牛的。他们喜欢呆在一起,所以无论做什么都形影不离。

    然而,事情很快就发生了改变。

    一天清晨,宫殿附近传来一阵巨大的吵闹声,还有“噔噔噔噔”的马蹄声和“叮叮咣咣”的、铠甲碰撞在一起发出的声音。蒙根忍不住隔着窗户向外望去。

    “谁来了?”杜弗·拉卡问他。

    可他并没有回答她。

    “这样大的阵势,来人肯定是个国王,”杜弗·拉卡又说。

    可蒙根还是一言不发。于是杜弗·拉卡干脆自己走到窗前。

    她询问道:“这是哪一位国王?”

    她的丈夫不得不告诉了她答案。

    “那就是伦斯特的国王,”他神情悲哀地说道。

    “怎么,”杜弗·拉卡则一脸惊讶,“你难道不欢迎他?”

    “我当然欢迎他,”蒙根说,看起来很哀伤。

    “那就走吧,按礼我们该出去迎接他,”杜弗·拉卡提醒道。

    “我们还是离他远点吧,”蒙根说,“因为他来此的目的是为了完成他的交易。”

    “什么交易?”杜弗·拉卡追问道,可蒙根根本不愿回答。

    “我们还是出去吧,”他说,“反正我们总得出去。”

    说罢,蒙根和杜弗·拉卡便出去迎接了伦斯特国王。他们把伦斯特国王和他的几个重要官员领进宫殿,命人为他们准备好洗浴用水,还为每个人安排好房间。总之,该为客人做的事情他们都做了。

    那天夜晚,他们准备了一桌筵席,之后还举办了一场宴会。可不管是在筵席上还是宴会上,伦斯特国王始终一脸欣喜地盯着杜弗·拉卡看。有时,他会从胸口发出深深的叹息。有时,他又会不停变换姿势,仿佛有什么事情让他陷入了灵魂的纠结和思想的挣扎。

    “伦斯特国王有些不对劲,”杜弗·拉卡对丈夫耳语道。

    “就算这是真的,也和我无关,”蒙根说。

    “你得问问他想要什么。”

    “可我不想知道,”蒙根说。

    “就算是这样,你也得问问他,”她坚持道。

    蒙根只得问了他,只是他说话的声音忧沉而抑郁。

    “你想要什么吗?”他问伦斯特国王。

    “当然想,”布朗杜弗说道。

    “只要你想要的东西在阿尔斯特,我就立刻给你取来,”蒙根悲伤地说着。

    “我想要的东西的确就在阿尔斯特,”布朗杜弗如此回应道。

    蒙根再也不想接话。可是,话说到这个份上,伦斯特国王的意图已经昭然若揭了。况且,其他人都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也在等着听他回答,再加上杜弗·拉卡还轻轻推了推他的臂膀。所以他只能开口道:“那你想要的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呢?”

    “我想要杜弗·拉卡。”

    “可我也想要她,”蒙根说。

    “你我之间有过交易,”伦斯特国王说道,“用我的成年奶牛和小牛犊交换你的杜弗·拉卡,男人说话要算话。”

    “我可从未听闻,”蒙根说,“有人会把自己的妻子拱手送人。”

    “就算你从未听闻,你现在也必须这么做,”杜弗·拉卡说,“毕竟名誉留存在世的时间可比生命还长。”

    杜弗·拉卡的话让蒙根气急,他的脸“唰”地一下就变得像落日一般红,脖子上,额头上满是暴起的青筋。

    “这可是你说的?”他朝杜弗·拉卡大声吼道。

    “是我说的,”杜弗·拉卡淡然地应道。

    “让伦斯特国王带她走,”蒙根说。

    随后,杜弗·拉卡就和伦斯特国王一起走到远处攀谈起来。伦斯特国王看着唾手可得的杜弗·拉卡,眼睛瞪得和盘子一样大,目光中饱含着深深的激动,一双眸子也变得硕大无比,涨得血红血红的。他被喜悦冲昏了头脑,以至于舌头打结,说起话来支支吾吾。杜弗·拉卡搞不清楚他到底想说什么,而他仿佛自己也不清楚。但到最后,他终于清楚地吐出这么一句话:

    “我是一个无比幸福的男人,”他说道。

    “而我,”杜弗·拉卡回应他说,“则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你也会觉得幸福,这是为何?”国王讶异地问道。

    “听我说,”她说道,“如果你当初企图在违背我意愿的情况下将我带离此地,那么在你制住我之前,阿尔斯特的军队会为了保护我而折损一半人马,而另一半则会战至身负重伤。”

    “可这是交易,”伦斯特国王又开始了他的说辞。

    “但是,”她继续着自己没说完的话,“他们不会对我的离开加以阻拦,因为大家都知道,我在很久之前就已经爱上你了。”

    “你说你很久以前怎么我了?”国王受宠若惊地问道。

    “爱上了你,”杜弗·拉卡回答说。

    “这真是个天大的消息,”国王说道,“而且还是个好消息。”

    “只不过,我发誓,”杜弗·拉卡说,“我不会跟你走,除非你能赐予我一个恩惠。”

    “只要是我拥有的,”布朗杜弗大声说,“以及只要是别人拥有的。”

    “你要保证信守诺言,你得发誓你会按我说的去做。”

    “我保证,我发誓!”国王欣喜若狂地高呼出口。

    “那么,”杜弗·拉卡说道,“这就是我要你承诺的事情。”

    “赶紧把话挑明吧!”国王已经迫不及待了。

    “一年之内,你不得在我入住的任何一间屋子里过夜。”

    “我对天发誓!”布朗杜弗吞吞吐吐地挤出了这么一句话。

    “在约定的这一年的时间里,如果你进到任一间我所在的屋子,你不得和我同坐一把椅子。”

    “我的命可真苦!”他郁闷地抱怨出声。

    “不过,”杜弗·拉卡接着说,“当我坐在凳子或椅子上时,你可以坐到我对面的椅子上,但必须用椅背对着我,还得和我保持一定距离。”

    “唉!”国王发出一声叹息,两只手猛地拍在一起,然后捶打起自己的脑袋来。之后,他打量了下自己的双手,又将目光移到周遭的事物上逐一扫了一遍,他搞不清什么是什么,也分不清东南西北,因为他的意识一片混浊和朦胧,他的理智迷失在外,摸不着回家的路。

    “你为何要把这样的痛苦加诸到我身上?”他带着乞求的表情诉着苦。

    “因为我想知道你是否是真心爱我。”

    “可我是真心爱你的啊!”国王赶紧表态,“我爱你爱到发狂,我身上的每一个部分,每一寸肌肤甚至每一个毛孔都爱你爱得要命。”

    “这也是我爱你的方式,”杜弗·拉卡说,“这一年是我们的求爱期,我们应该带着乐趣度过,让它成为意义非凡的一年。赶紧走吧,”她又继续道,“我已经等不及要和你在一起了。”

    “唉!”伦斯特国王布朗杜弗一边跟在她身后,一边连连叹着气,“唉唉!”

    “依我看,”“火焰夫人”开口说,“不论是谁失去了那样的女人,都大可不必难过。”

    蒙根用手托起她的下巴,在她的双唇上亲啄了一下。

    “你说的所有话都很漂亮,谁让你长得漂亮呢!”他夸赞道,“你真是我在这个世界上的快乐源泉。”

    这时,仆人又给蒙根拿来了葡萄酒。他畅快豪爽地一饮而尽;看着他那个样子,所有注视着他的人无不心中默念:他想必就要被酒给撑破肚皮,将他们尽数淹没了吧!可蒙根只是放声大笑,笑声里含着无限的愉悦,直到金杯银盏、青铜器皿在他的笑声下吟出“叮叮咚咚”的温柔鸣奏,直到屋椽发出“咯吱咯吱”的破碎私语,他才再次开口。

    故事的后续如下:

    蒙根爱“玉手”杜弗·拉卡更甚于爱自己的生命,也远胜过爱自己的荣誉。这天下江山在他心里的分量还不及她鞋子上的那缕系绳。她的美貌令落日失色,她的嗓音让竖琴黯哑;只要有她在,蒙根就只会注视她的身影,只要她开口,蒙根就只会倾听她的诉说。因为只要世界还没有走到尽头,她就永远都是那茫茫岁月里的喜悦化身,漫漫时光下的瑰丽珍宝,以及浩瀚天地间的旷世奇迹。

    杜弗·拉卡和布朗杜弗国王一同去了伦斯特。她走后,蒙根伤心欲绝,无法自拔,仿佛从此一蹶不振。他开始日渐消瘦,变得形容枯槁,瘦骨嶙峋,就好像是一摞骨头堆起来似的,仿佛整个人都成了悲剧的代言人。

    故事讲到这里,还有一事也不得不提。

    杜弗·拉卡有一个年轻的女侍从,她既是杜弗·拉卡的养姐妹,也是她的仆人。就在杜弗·拉卡和蒙根结婚的那天,她的侍从嫁给了蒙根的养兄弟兼仆人马克·安·达弗。杜弗·拉卡和伦斯特国王离开的时候,她的仆人——也就是马克·安·达弗的妻子,随她一起走了。所以说,当时在阿尔斯特,失去妻子的男人有两个,一个是国王蒙根,另一个就是他的仆人马克·安·达弗。

    一天,正当蒙根坐在太阳底下郁郁沉思,为自己的命运而黯然神伤时,马克·安·达弗走到他跟前。

    “主人,您还好吗?”马克·安·达弗问道。

    “糟糕透顶,”蒙根回答。

    “您被马纳南带去应许之地的那天,对您来说真是个倒霉的日子,”蒙根的仆人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你为何这样想?”蒙根不解地询问道。

    “因为,”马克·安·达弗回答说,“您在应许之地除了学会大吃大喝,蹉跎时光外什么也没学到。”

    “那又关你什么事?”蒙根勃然大怒。

    “这当然关我的事!”但马克·安·达弗也不甘示弱,“因为我的妻子和您的妻子一起离开这里去了伦斯特。而如果您没有和那个该死的国王打什么破赌,作什么鬼交易,她也就不会走。”

    说到这儿,马克·安·达弗的眼中涌出了泪水。

    “我可没和任何国王作过交易,”他呜咽地说,“可我的妻子却和一个国王走了,而这都是因为您。”

    “没有人比我更为你感到难过的了,”蒙根急忙安慰他。

    “怎么会没有,”马克·安·达弗说,“我就比您还要难过。”

    听罢,蒙根打起了精神。

    “的确是我亏欠了你,”他说道,“而对于我所亏欠的任何一个人,我都会给他一个满意的交代。去,”他对马克·安·达弗吩咐道,“到我们都知道的那块异界的领土去。你还记得我留在那儿的两个篮子吗?一个里面装着从爱尔兰带回来的草皮,另一个则是从苏格兰带来的草皮。去把那篮子和草皮都拿过来给我。”

    “告诉我为什么这么做?”仆人不解地问。

    “伦斯特国王会向他的巫师打探我正在做什么,而这就将是我正在做的。我会爬到你背上,双脚各踩进一个篮子。当布朗杜弗问起巫师我在哪儿的时候,巫师就会告诉他我一只脚踩在爱尔兰的土地上,另一只脚踏上了苏格兰。只要他们这样回答,他就会认为自己大可不必再费心劳力地打听我的事。而我们就可以趁机进入伦斯特。”

    “这办法倒不赖,”马克·安·达弗说。

    于是他们便这样出发了。

    这是一条漫长且艰难的旅途,虽说马克·安·达弗意志坚定,且对此心甘情愿,但任谁也无法在背着另一个人的情况下快速地从阿尔斯特走到伦斯特。不过话又说回来,就算你一路骑着一头猪,它最后也能载着你到你想去的地方,又或者你编个故事,自然也是你想去哪儿,故事就能把你写去哪儿。更何况,只要一个人能够一刻不停向前挪着步子,他迟早会把自己的家乡远远地甩在身后,并最终走到天涯海角。

    当他们抵达伦斯特时,利菲平原正在举行节会。为了赶时间,他们强逼自己三步并两步,马不停蹄地加紧赶路。就这样,他们终于踏上了赛尔卡麦恩平原,并混到了正要去参加节会的人群里。

    他们周围人潮汹涌,挤满了欢天喜地的人。年轻小伙和妙龄少女正互相牵着对方的手,如果他们没有这么做,那铁定是因为他们的手正环在彼此的脖子上。虎背熊腰的老妇人不时经过身旁,如果她们没有一起闲话家常,那铁定是因为她们正忙着往对方嘴里塞满苹果和肉饼。年轻将士们身上挂着的绿色、紫色还有红色披风正随着微风轻轻飘扬,如果他们没有一脸鄙夷地望向老兵,那铁定是因为彼时彼刻老兵们恰好正看着他们。老兵们那一码长的络腮胡子正在肩后翩翩飞舞,看起来就好像是一小簇干草,如果他们没有在抚慰折断的手臂或脆裂的脑壳,那铁定是因为他们正在照料自己胃部和双腿的伤口。年轻姑娘们三五成群,不断发出咯咯的笑声,直到笑得喘不过气来,才会换上一抹微笑。男孩们成群结队,互相交头接耳,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他们会同时用手指指向四面八方,然后突然像一群乱了阵脚的马儿般跑散开去。男人们推着载满烤肉的小车。女人们有的抱着装满蜂蜜酒的小桶,有的则端着牛奶和啤酒。大人们头上顶着一座歪歪斜斜、摇摇晃晃的高塔状容器,上面正滴滴答答地不断往外溢出蜂蜜。孩子们往篮子里堆满红苹果,老妇人叫卖着自己的蚝贝和煮龙虾。还有卖面包的,手里那些塞了奶油的面包足足有二十个品种。小贩们有的贩卖洋葱和奶酪,有的兜售闲置多余的铠甲、奇形怪状的刀鞘,长矛手柄还有胸甲束带。其他人不是帮人剃头的,就是为人算命的,要么就是给人提供水棚供人洗热水澡的。还有那些为马儿上蹄铁的,给斗篷刺绣的,帮人磨剑的,替人给指甲上色的,又或者贩售猎犬的。

    平原上人山人海,都是准备去参加节会的人,而且全都沉浸在一片欢乐的氛围里。

    蒙根和他的仆人靠在路边一个青草满布的篱笆坐下,看着人潮从面前涌过。

    正在这时,蒙根往右边扫了一眼,那儿有人正在往这边走。他掀起斗篷的兜帽,遮盖住自己的双耳和眉毛。

    “啊!”他沉沉地闷哼一声。

    马克·安·达弗朝他转过身去。

    “主人,您胃不舒服吗?”

    “没有,”蒙根说。

    “好吧,那为什么您要发出像动物似的打嗝声?”

    “那是我在叹气,”蒙根答。

    “您说什么就是什么吧,”马克·安·达弗说道,“那您叹气是为了什么呢?”

    “顺着这条路往下看,告诉我谁来了,”他的主人指示道。

    “是一个领主,带着他的军队。”

    “那是伦斯特的国王,”蒙根重重地说。

    “就是这个男人,”马克·安·达弗也用一种极为同情的语气附和道,“就是这个男人抢走了您的妻子!而且,”他转而用一种极度愤怒的声音咆哮起来,“这个男人还把我的妻子也牵扯进了这场交易,尽管她和这场交易根本没有任何瓜葛!”

    “嘘,”蒙根示意。因为有一个男人听到马克·安·达弗的咆哮后就停下了脚步,转而开始绑自己的便鞋,也可以说是在偷听他们讲话。

    正当军队走到与他们并肩的位置、并从他们身边经过的时候,马克·安·达弗叫道:“主人。”

    “怎么了,我亲爱的朋友?”

    “让我朝伦斯特国王扔一小块石头碎片吧。”

    “不行。”

    “就一小块,就两个我头那么大的一小块石头。”

    “我绝对不会准许你这么做的,”蒙根说。

    这时,伦斯特国王从他们身前走过,马克·安·达弗随即发出一阵深重而又消沉的呻吟声。

    “噢咔嗯!”他开始鬼叫。“噢咔嗯——咿噢——噶——嘚噢!”他继续鬼叫。

    那个已经绑好便鞋的男人于是开口说道:“你哪儿不舒服吗,诚恳的老实人?”

    “我没不舒服,”马克·安·达弗回答。

    “好吧,那你刚才像一只病怏怏的狗一样爆出的嗥叫是什么,诚恳的老实人?”

    “就是滚开,”马克·安·达弗嚷道,“滚开,你这个长着扁平脸和大鼻子的家伙。”

    “看来礼貌教养已经在这个国家荡然无存了,”陌生人说着,朝远处走了一段距离,然后朝马克·安·达弗掷了一块石头,不偏不倚地正好砸在他的鼻子上。

    现在,路上已经没有刚才那么拥挤了。过几分钟,也只会有一些旅者前来,再过几分钟,路上就一个人影也不会看到了。

    后来,有两个人沿路往下走了过来——两个神职人员。

    “我以前从没见过这身行头,”马克·安·达弗说道。

    “就算你没见过,”蒙根说,“可到处都是他们的人,而且人数还不少。他们这些人并不信奉我们的神明,”他又补充道。

    “他们不信,真的吗?”马克·安·达弗惊讶道,“这帮混蛋!”他叫骂一句后又开口道,“不知道马纳南对此会怎么说,会怎么说呢?”

    “站在前面手捧大书的那个人是迪布莱德。他是赛尔卡麦恩的教士,是这两人之中的老大。”

    “真的,真的耶!”马克·安·达弗说道,“瞧他身后那家伙背着行李,就知道铁定是他的仆人。”

    教士们正在进行祷告仪式;马克·安·达弗对此惊愕不已。

    “他们这是在做什么?”他不解地问。

    “他们在念诵经文。”

    “真的耶!他们真的在诵经,”马克·安·达弗很是惊讶,“前面那家伙每次叽里咕噜地嘟哝一通后,他身后那家伙就会‘阿门,阿门’地念叨。除此以外,我一个字也没听懂。而且——他们竟然完全不喜欢我们的神明!”马克·安·达弗不满地哼哼着。

    “不喜欢,这一点毋庸置疑,”蒙根说。

    “那就捉弄一下他们吧,主人!”马克·安·达弗提议。蒙根应允了,准备去捉弄那两个教士。

    他死死地盯着他们看了一会儿后,朝着他们大手一挥。

    两个教士停下了祷告,眼睛直勾勾地瞪着正前方,随即彼此交换了一个眼神,接着目光转向天空。先是教士开始为自己赐福,然后迪布莱德也开始为自己赐福,之后他们便无所适从了。因为原本这儿有条小路,两边排着篱笆,四周铺展开去是一片片田野,可现在既没有小路,也没有篱笆,更没有田野,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极为宽阔的河流。汹涌翻滚着的淡棕色海浪来势汹汹,在粗糙的巨石砾和岩石堆间翻卷搅和,有如万马奔腾般飞快地从他们脚下的小径横扫而过。这条河有着堪称穷凶恶极的深度,令人深恶痛绝的水量,无比凶险摄人的流速,还伴着恍若荒凉洞穴飘出的鬼哭狼嚎声。而在他们右边过去一点点的地方,有一座狭窄破旧的小桥正架在湍流之上摇过来晃过去。

    迪布莱德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然后又再度把目光投射过去。“你我看到的是相同的景象吗?”他问教士。

    “我不知道您看见了什么,”教士回答,“但我看见了以前从没见过的景象,而且我真希望是我看花眼了。”

    “我在这块地方出生,”迪布莱德接着说,“我父亲在我之前降生在这里,我祖父在我父亲之前降生在这里。但直到今时今刻,别说在这儿瞧见什么河了,就连听也没听说过。”

    “那我们到底要怎么办?”教士不知所措地问,“我们到底要怎么办?”

    “我们要变得有觉知,”迪布莱德面色严峻地说,“我们要管好我们自己的事。”他说:“就算天上掉下条河来,这和你又有什么关系。即便这儿有条河——好吧,就是这条河——可那又怎样,感谢上帝啊,这不还有座桥吗。”

    “您愿意把脚挪到那座桥上去——哪怕就一个脚趾头?”教士问。

    “不然要桥做什么?”迪布莱德回答。

    蒙根和马克·安·达弗于是跟在他们身后。

    然而当两个教士走到桥的正中央时,脚下的桥却轰然倒塌;他们瞬间就被翻腾不息的黄色浪潮吞噬了。

    就在迪布莱德掉下去的时候,他手里的书落了下来;蒙根眼疾手快,接住了它。

    “难道您不会淹死他们吗,主人?”马克·安·达弗问。

    “不会,”蒙根回答说,“我就让他们顺流往下游个一英里,到那儿后他们就能上岸。”

    说完,蒙根把自己幻化成迪布莱德的样子,把马克·安·达弗变成了教士的模样。

    “我变成秃驴了,”蒙根的仆人压低嗓门轻声嘀咕道。

    “那也是魔法的一部分,”蒙根回应道。

    “好吧,只要你我知道这只是幻象就好了,”马克·安·达弗只得妥协。

    之后,他们就继续上路去找伦斯特国王了。

    他们在竞技场附近遇见了他。

    “我亲爱的迪布莱德!”伦斯特国王大声呼喊蒙根,并给了他一个亲吻。蒙根也亲了亲他的脸,当做回礼。

    “阿门,阿门,”马克·安·达弗念叨两声。

    “为了什么?”伦斯特国王问他。

    听国王这么问,马克·安·达弗打起喷嚏来,因为他也不知道为了什么。

    “好久都没见你了,迪布莱德,”国王说道,“但此刻我得赶紧走,十万火急。你们先我一步去堡垒吧,你可以去那儿找王后聊聊,她曾经是阿尔斯特国王的妻子。我的战车驭使凯文·科舍拉克会和你们一起去,我随后就来。”

    伦斯特国王交代完就走了,蒙根和他的仆人则跟随战车驭使和国王的随从一同前行。

    蒙根发现迪布莱德的那本书颇为有趣,所以一路上都在靠它打发时间,而且他也不想和战车驭使搭话。而每当蒙根深吸一口气时,马克·安·达弗就会大呼“阿门,阿门”。和他们同行的人互相谈论起马克·安·达弗来,说他是一个行为古怪的教士,他们从没见过有谁像他这样满口“阿门”的。

    不过没过多久,蒙根和他的仆人就抵达了堡垒,因为有国王的战车驭使凯文·科舍拉克带着他们,所以他们没有受到任何阻碍,轻轻松松地就进入了堡垒。这之后,他们便被领进了杜弗·拉卡的屋子。蒙根不想在别人可能注视他的情况下去看杜弗·拉卡,所以他在进屋时闭上了双眼。

    “在我和王后谈话的时候,让所有人都退下。”话音刚落,侍从们就纷纷离开了屋子,只有一个人例外——她可是不会离开的,因为她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女主人。

    蒙根于是睁开双眼,杜弗·拉卡映入了他的眼帘。他一个箭步跃到她跟前,将人揽到怀里。马克·安·达弗则一路狂蹦乱跳着蹿到侍女面前,动作既粗野又吓人,他一把将人抱入怀中,啃咬她的耳朵,吻上她的脖颈,然后眼泪哗啦哗啦直掉,落在了她的背上。

    “滚开!”女孩叫道。“放开我,我可不是好惹的,流氓!”她又喊。

    “我不放,”马克·安·达弗坚持道,“我是你的丈夫,我是你的马克,你的小马克,你的马克儿·酱·酱。”听到这里,侍女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随即轻啄他的双耳,亲吻他的脖子;她嚎啕大哭,眼泪顺着他的后背往下流。她连声说这不是真的,但事实就是他又确实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

    然而,屋子里并非像他们所想的那样,只有蒙根等四人。看护珠宝的丑老太婆也在屋里。她背靠墙壁坐在地上,佝偻着缩成一团,乍看之下就好像是一捆破布,所以蒙根四人才没有觉察到她的存在。就在他们两两相拥之际,老太婆的声音响了起来。

    “我看到了可怕的一幕,”她说,“我刚看到的可真恐怖。”

    蒙根和他的仆人闻声双双惊得跳了起来,两位妻子也被吓得不轻,也跟着尖叫着蹦了起来。回过神来后,蒙根慢慢鼓起双颊,直到整张脸看起来跟囊球没什么两样。接着,他朝老太婆吹了一口气,这股气混合了魔法。老太婆旋即就感觉到自己的周身仿佛被一层云雾所缭绕,待到她的目光穿过雾气,再度投向前方时,眼前已是一番与想象中截然不同的景象。于是,她开口请求众人原谅她的失礼。

    “刚才在我脑中出现了一个罪恶的画面。”她说,“我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一幕。这真让我伤心,我竟然会觉得自己看到了那种事情。”

    “快坐到椅子上,老妈妈,”蒙根立马接话,“告诉我您觉得自己都看到什么了。”说着,神不知鬼不觉地在老太婆屁股下面放了个长钉。马克·安·达弗见状,猛地将她推向椅子。老太婆一屁股坐在长钉上面,当场气绝。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一阵敲门声。马克·安·达弗打开门,只见迪布莱德带着二十九个手下站在门外,个个面带讥笑。

    “看来一英里还不够远啊!”马克·安·达弗满口怨气。

    敦堡的总管也从这一群人中挤进了屋,他的目光在眼前的两个迪布莱德之间游移,将他们上下打量了一番。

    “今年的收成可真不错啊!”他调侃道,“迪布莱德这样多产,还真是前所未有呢。外头有一个迪布莱德,里头也有一个迪布莱德,天知道床底下是不是还有更多的迪布莱德。迪布莱德在这儿还真是爬了一地、俯拾皆是啊。”总管对两人揶揄了一番。

    蒙根决定先发制人,于是他抬手指着迪布莱德问总管。

    “他是何人,你可知道?”。

    “他自称何人,我倒是知道,”总管云淡风轻地答道。

    “好极了!他可是蒙根,”蒙根继续说道,“而他身边的这二十九人,全是他在阿尔斯特的亲贵。”

    蒙根的话一出口,敦堡里的人纷纷就近抄起家伙,抡棍子的抡棍子,抓棒子的抓棒子,拿什么的都有,他们对着迪布莱德一行人就是一顿拳脚招呼,场面堪称惨不忍睹。就在他们暴打猛揍之际,伦斯特国王走了进来。当得知迪布莱德是蒙根后,国王也投身到了攻打“蒙根一行人”的行列。迪布莱德费尽了周折才逃到赛尔卡麦恩,身边只剩下九人,还全都负了伤。

    一番穷追猛打过后,伦斯特国王就返回敦堡,径直去了杜弗·拉卡的屋子。

    “迪布莱德人呢?”国王问。

    “刚才在这儿的可不是迪布莱德,那可是蒙根。”老太婆突然开口说话,她仍旧坐在长钉上,但还好端端地活着,连半死都称不上。

    “你为何让蒙根接近你?”国王转向杜弗·拉卡。

    “没有人比他更有资格接近我,”杜弗·拉卡淡淡地回答说,末了还补充了这么一句:“他好歹是我的丈夫。”

    听到这儿,绝望的国王忍不住大叫起来:“我把迪布莱德和他的人给打了!”话音未落,他就冲出了屋子。

    “派人去请迪布莱德,我要向他道歉。”只听他在屋外大吼道,“告诉他一切都是场误会。告诉他这都是蒙根搞的鬼。”

    蒙根和他的仆人回到了家乡。圆满完成历险所带来的成就感让他们沉浸在满足的愉悦之中——毕竟,还有什么能比相见欢谈、追忆往事更令人愉悦呢?不过,这份愉悦只持续了一阵子,便开始逐渐消退了,直到最终荡然无存:起初,蒙根只是有些情绪低落、萎靡不振;但慢慢地,他变得郁郁寡欢、死气沉沉;直到最后又变回了先前那副神色憔悴、失魂落魄的样子。他无法将“玉手”杜弗·拉卡从记忆中抹去,而且每当他脑海中浮现出她的身影,一股难以割舍的眷恋和无法抑制的绝望便油然而生。

    这份眷恋和绝望令蒙根变得神色憔悴、失魂落魄,以至于某天,当他坐望四方之时,他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尽管太阳光芒四射,秋日的大地上硕果累累,周围的人们无不沉浸在丰收的喜悦之中,可蒙根的眼里却只有一个暗淡无光、贫瘠枯竭的世界。

    “严冬在我心坎里,”蒙根呐呐地说着,“而我早已感觉寒冷不堪。”

    他也想过自己将在某天离开人世,但这个念头并未令他心生不快。反正,他灵魂的一半已经离他远去,留在了伦斯特国王的领土之上,而剩下来的一半对他来说,已是了无生趣。

    正当蒙根这样悲思哀想之时,马克·安·达弗踏着草坪朝他走来,他走路的样子像个老头儿,这引起了蒙根的注意。

    马克·安·达弗走得很慢,步子也迈得很小,且走路时膝盖一直都绷得挺直,这让他的走路姿势显得颇为僵硬别扭。他的一只脚可怜巴巴地朝外拐,另一只则悲惨兮兮地朝内撇。他的胸膛向内收缩,他的前额外伸,整个头耷拉在原本胸膛该在的位置。他的两只胳膊弯着,置于身前,双手手掌反向翻转,以至于一只手掌被扭向了东面,另一只则被抝向了西面。

    “你还好吗,马克·安·达弗?”阿尔斯特国王问。

    “糟糕至极,”马克·安·达弗回答。

    “我看到的那个亮晃晃的东西是太阳吗,我的朋友?”国王又问。

    “也许吧,”马克·安·达弗一边回答,一边好奇地注视着懒洋洋地洒落在他们周身的金色辉光,“不过,也可能只是一层艳黄色的云雾罢了。”

    “人生究竟是什么?”国王突发感慨。

    “人生犹如一出索然无味的大戏,一场心力交瘁的旅途。”马克·安·达弗跟着感慨道,“犹如漫漫长夜无心睡眠下的一声悠长呵欠。犹如午夜窗玻璃上嗡嗡飞掠的一只迷途蜜蜂。犹如一条被五花大绑的狗儿发出的低沉呜鸣。犹如一阵过眼云烟,没什么值得憧憬的。说到底,人生根本就只是虚幻的南柯一梦罢了。”

    “你的话用来形容我对杜弗·拉卡的感情实在是太贴切不过了,”国王闻言不禁感叹道。

    “我只是想起了我自己的小羊羔,”马克·安·达弗说道,“想起了我自己的宝贝,我的开心果儿,我的小心肝。”说着说着,他忽然泪如雨下。

    “哎!”国王叹道。

    “可我又有什么资格抱怨呢?”马克·安·达弗抽噎着,“我不过只是个仆人,就算我没有和伦斯特国王,或是其他什么国王做过交易,我妻子还是走了,仿佛她就跟杜弗·拉卡一样,是君王贵胄的专属伴侣。”

    仆人的一番苦诉让蒙根深感歉疚,于是他强忍着打起了精神。

    “我想让你去杜弗·拉卡那儿走一趟。”

    “只要有她在的地方,就一定少不了另一个人,”马克·安·达弗顿时眉开眼笑,大声呼喊道。

    “你去趟布列吉亚[12]的德斯科特堡垒,”蒙根吩咐道,“你知道那个地方吧?”

    “就如同我的舌头对我的牙齿那般熟悉。”

    “杜弗·拉卡就在那儿。去见她,当面问问她究竟想要我怎么做。”

    于是,马克·安·达弗又来回跑了一趟。

    “杜弗·拉卡让您马上过去,因为伦斯特的战车驭使凯文·科舍拉克趁国王周游领地之际,对她展开了激烈的追求,还想让杜弗·拉卡同他私逃。”

    蒙根随即便出发了。他和马克·安·达弗日以夜继地赶路,没过多久,两人就抵达了布列吉亚。伦斯特国王获悉蒙根的行程后,立马就往回折返。所以,尽管蒙根他们获准进入了堡垒,但他前脚刚踏入堡垒,伦斯特国王后脚就回来了,于是他只好又撤出堡垒。

    当阿尔斯特人看见蒙根那副要死不活的失落模样时,不由得悲从中来,对国王心生怜悯。渐渐地,所有人都面若死灰、萎靡不振。为此,阿尔斯特的贵族们建议蒙根出兵攻打伦斯特,然后杀了伦斯特国王,把杜弗·拉卡带回来。只是,蒙根心有不愿,所以没有应允这个计划。

    对于他们的提议,他做出这般回应:“她既是因为我的一时愚蠢而失去,那就理应由我亲自出马将其夺回。”

    说这些的时候,蒙根彻底从失魂落魄中恢复了过来,于是他叫来马克·安·达弗。

    “你要明白,我的朋友,”蒙根开口道,“我不能把杜弗·拉卡带回来,除非伦斯特国王让我这么做。交易毕竟是交易。”

    “那家伙会让您把人带走,猪都可以飞上天了,”马克·安·达弗不满地嚷嚷着,“再说了,”他随即嘟哝起来,“我又没和这世上的哪个国王做过什么交易。”

    “这话我之前已经听你说过了,”蒙根说。

    “我会一路说到世界末日的,”他的仆人开始大吼起来,“谁让我妻子和那个该死的国王走了呢。您这场糟糕的交易可是让那家伙得了双倍的好处。”

    两人一番对话后,便动身前往伦斯特。

    他们快要到达伦斯特时,突然发现周围有一大群人与他们同路。从这些人口中他们得知,伦斯特国王一年的守候期已临近尾声,为此他信誓旦旦地说自己的婚礼一刻也不想再耽搁,所以准备举办一场婚宴,迎娶杜弗·拉卡。

    他们得知婚宴一事后,心情跌落了万丈深渊,但依然继续朝前赶路,直到伦斯特国王那高耸的敦堡城墙跃然眼前,草坪上权贵宾客来来往往的身影进入视野,才停下了脚步。

    一路奔波之后,蒙根和马克·安·达弗找了个既能看见城堡,又能稍作安顿的地方坐下。

    “我们要怎么进入城堡?”马克·安·达弗问道。

    毕竟,城堡的大门口都有打手守卫,城墙四周每隔一小段距离都有枪兵把守,而负责从堡顶往下倒灌热粥的人也已各就各位地站好。

    “如果用拳头不能解决问题的话,我们就只好智取了,”蒙根回答。

    “两个办法都不赖,”马克·安·达弗说,“您怎么决定,我怎么做就是了。”

    沿着那条路再往前一点儿立着一座磨坊。正在蒙根他们说话的空当,磨坊里的丑老太婆从里面走了出来。

    这磨坊老太婆长得骨瘦如柴,活似一枝撑船的蒿子。她有两只奇形怪状的脚,一只大得吓人,另一只则小得可怜。所以每当她拖起那只大脚,她的身子就会往前倾;而每当她抬起那只小脚,她就会无所适从,不知该拿它怎么办好。她的身体无比颀长,长到让人觉得想要看到她的头顶简直是此生无望;她的体型相当细薄,薄到让人以为眼前除了一团空气以外什么也没有。她的一只耳朵占去了眼睛的位置,把眼睛赶去了鼻子的地盘,于是鼻子只得挂到下巴上,和围绕下巴而生的腮须做伴。她套了一件大红色的破烂衣衫,说穿了,就是一块破布上开了一个洞,镶了一圈边而已。她正朝着肩上那只不停尖声叫唤的小猫哼唱着:“哦,小声点,我的心肝宝贝”。

    她有一条名叫布洛塔尔的狗。这条狗长得还算高大,但却瘦得皮包骨头,它嘴里只住了一个孤家寡人——一颗饱受疼痛折磨的牙齿。布洛塔尔经常是几步一停,蹲坐在地上,鼻子朝天,发出一声凄厉的长嚎,以此来诉说这颗牙齿带来的苦楚。接着,它总会蜷起身体,伸出后腿,企图将自己的牙齿挠下来。它脖子上套着草绳,草绳的另一端系在了老太婆那只无人能及的笨重大脚上,所以每当此时,它都会被行进中的老太婆拽起来继续赶路。

    老太婆还有一匹老态龙钟、瘦骨伶仃的独眼母马,它屁股上窝着一只精瘦的大母鸡。这匹母马总是拖着四只八字大脚,顶着惺忪的睡眼,气喘吁吁地跟在老太婆身后。只要它迈出一只前脚,其余三只脚就会打着颤往后退。而如果它往前挪动后脚,另外三只脚又会发着抖向前倾。每当它喘不过气来的时候,就会“呼哧呼哧”地喷着响鼻。但蒙根看着她的身影,内心反而雀跃激动不已。

    “这一回,”蒙根对马克·安·达弗说道:“我可要夺回我的妻子了。”

    “您一定可以的,”马克·安·达弗由衷地说道,“而且,您还会把我的妻子也一并夺回来。”

    “到磨坊老太婆那儿去,”蒙根吩咐道,“告诉她我想和她谈谈。”

    于是马克·安·达弗把人带到蒙根面前。

    “您这位仆人说的可是真的?”她询问道。

    “他说什么了?”蒙根说。

    “他说您想和我谈谈。”

    “正是如此,”蒙根回答。

    “这当真叫我喜不自胜,倍感荣幸。”老太婆感慨万分,“六十年来,这还是头一次有人想要和我说话。您请说吧,”她继续说道,“我听着就是了,如果我还没有忘记怎么倾听的话。请说得和缓些,”她向蒙根发出请求,“不要惊扰了我养的这些动物,因为它们都病了。”

    “看得出来,”马克·安·达弗怜惜地叹道。

    “那只猫因为长时间坐在滚烫的炉盘附近,”丑老太婆解释说,“所以尾巴被烫得发了炎。那只狗摊上了牙痛的毛病,那匹马因为胃在闹别扭所以不舒服,而那只母鸡则是舌头出了问题。”

    “啊,这真是个悲凉的世界!”马克·安·达弗感喟道。

    “你可说到点子上了!”她表示赞同。

    “告诉我,”蒙根开始了他的说辞,“如果给你一个实现愿望的机会,你想要什么?”

    她把猫从肩上抱下,递给马克·安·达弗。

    “帮我抱一会儿,我需要思考片刻。”她说。

    “你想不想变成一个可爱迷人的妙龄少女?”蒙根追问道。

    “当然想,而且越快越好,我可受够了现在这副样子,活似剥了皮的鳗鱼。”

    “那你想不想嫁给伦斯特国王?”

    “你们两个我都想嫁。同时嫁给你们俩也成,不过谁先来我就嫁给谁也行。”

    “非常好,”蒙根回应,“你会如愿以偿的。”

    说罢,蒙根就用指尖轻轻碰了碰丑老太婆,转瞬之下,破败的身体、扭曲的肌肉以及衰老的容颜全都离她远去,她变成了一个如花似玉、韶颜稚齿的姑娘,仿佛只有十六岁芳龄,美得令人几乎不敢直视。

    “你可不再是什么磨坊里的丑老太婆了,”蒙根说道,“你现在是芒斯特[13]国王的女儿,‘韶颜’伊薇尔。”

    说完,蒙根又碰了碰狗,把它变成了一条毛发柔滑如丝、玲珑小巧、可以依偎在掌间的哈巴狗。接着,把老母马变成了一匹步履轻盈、身披花斑的坐骑。之后,把自己幻化成“韶颜”伊薇尔的新婚丈夫——康诺特国王的儿子——艾伊德,而且相似程度绝对能够以假乱真。随后,他也帮马克·安·达弗换了身形,让他看起来像是艾伊德的随从。一番乔装过后,他们几人就一边哼着小曲儿,一边往伦斯特国王堡垒的方向走去。那首小曲儿的开头是这样唱的:

    “我妻子的美貌超越任何人的妻子,

    任何人的妻子啊,任何人的妻子,

    我妻子的美貌超越任何人的妻子,

    任谁也无法否认。”

    伦斯特国王接到堡垒大门守卫的通报,得知康诺特国王之子“美男子”艾伊德携其妻子“韶颜”伊薇尔来访,他们被艾伊德的父亲从康诺特放逐出来,所以想寻求他的庇护。

    布朗杜弗亲自去门口迎接了他们,那一刻他落在“韶颜”伊薇尔身上的目光清楚明白地透露出,他的双眼已被她的容貌所俘获。

    天色渐渐转暗,夜幕即将降临,伦斯特国王为两位客人准备了一桌筵席,之后还安排了一场宴会。筵席上,杜弗·拉卡坐在伦斯特国王身边,而蒙根和伊薇尔则并肩坐在他对面。蒙根不断往丑老太婆身上注入魔法,令她的双颊变得明艳动人,一双眸子透射出璀璨辉光,简直可以用容貌倾城来形容。每当布朗杜弗将目光投向她时,都会感觉她似乎比先前愈发娇美可爱、撩人心弦。直到最终,他体内的每一寸骨头无不盈满对这个女子的爱恋和渴求。

    每隔几分钟,布朗杜弗都会长叹一口气,好似吃撑了一般。当杜弗·拉卡问他是否吃撑之时,他却只是将此归咎到酒未尽兴之上。言下之意,他还没有看够眼前这个女孩,因为对他而言,这就如同是汲饮甘醇。

    在之后举行的宴会上,布朗杜弗再度将目光投向了“韶颜”伊薇尔。他每饮一杯酒,都会举起手中的高脚杯向伊薇尔敬酒,而她则会在片刻之后举起自己的酒杯回敬于他。只是他们俩一个在喝麦芽酒,另一个却在喝蜂蜜酒。后来,布朗杜弗派人传话给她,告诉她成为伦斯特国王之妻远比嫁给康诺特国王之子要风光得多,毕竟一国之君的地位在一个王子之上。伊薇尔心下暗想这个道理谁都懂。之后,他又遣人给她传话,说自己已为她倾倒,如若放任心中的这份爱意滋长,他铁定会被它撑得炸开。

    蒙根听到了两人私下里的传话,于是告诉丑老太婆,只要她按自己的建议去做,那就必定可以在他和伦斯特国王之中赢得一位做自己的丈夫。

    “你们随便谁我都没意见,”丑老太婆说。

    “等伦斯特国王说他爱你的时候,你就让他用礼物证明给你看;你先把他的角杯要来。”

    丑老太婆照做了,于是布朗杜弗让人把斟满美酒的角杯给她送了过去。之后,她又问他要了腰带,他依然是二话不说就给了她。

    对此,布朗杜弗的臣民向国王提出了争议,说他不该将伦斯特的财宝奉送给康诺特王子之妻,可他却争辩说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只要他得到了这个女孩,那么她手上的那些财宝就会完璧归赵。只不过,不管他送了什么东西给丑老太婆,马克·安·达弗每次都会从她的衣兜里将其攫来,放进自己的袋子里。

    “现在,”蒙根建议丑老太婆道,“你让仆人转告伦斯特国王,即便把天下的财宝悉数奉上,你也不愿意舍弃自己的丈夫。”

    丑老太婆把这话告诉了仆人后,仆人转告给了国王。布朗杜弗听到这些时,他内心的爱恋、渴求、嫉妒、还有拿不回自己送出的财宝所带来的愤懑翻涌而出,令他几近发狂。于是,他把蒙根召到跟前,用威胁和盛怒的口吻同他交谈了起来。

    “我可不是个会白拿别人东西的人,”他一上来就抛出这么句话。

    “没有人能对此提出异议,”蒙根急忙随声附和。

    “你可看见坐在我身边的这个女人?”布朗杜弗指了指杜弗·拉卡。

    “当然,”蒙根回答。

    “很好,”布朗杜弗说道,“这个女人是我从蒙根那儿抢来的‘玉手’杜弗·拉卡,正巧她马上就要嫁给我了,不过如果你愿意做个交换,可以在这儿娶了她,而我则会迎娶坐在那儿的‘韶颜’伊薇尔。”

    蒙根旋即装出一副恼羞成怒的样子。

    “如果我带来的是马和财宝,您自然有权利将它们从我身边夺走,但您绝没有这个权力要求我按您方才所说的那样去做。”

    “可我偏要命你这么做,”布朗杜弗咄咄逼人,“而你是不得违抗一位君王的旨意的。”

    “罢了,”蒙根无奈地说,语气中夹杂着一丝不甘,看起来极为惶恐;“如果您想要交换,那便换吧,虽然这会让我心碎。”

    说吧,蒙根便把伊薇尔带到国王跟前,然后亲吻了她三次。

    “如果我不亲你,伦斯特国王会起疑心的,”他对丑老太婆悄声说。接着,蒙根就把她交到了国王手里。宴会进行到后来,所有人都或多或少有了些醉意,没过多久,就响起了一阵巨大的打鼾声和鼻息声。顷刻间,仆人们也全都醉倒,不省人事,乃至于蒙根再也无酒可喝。马克·安·达弗道了句丢人现眼后,用脚踢了踢其中的几个仆人,见他们依旧是一副动也不动的死样,便偷偷溜进外面的马厩,给两匹母马装上了马鞍。随后,他和蒙根纷纷跨上马背,让各自的妻子坐在身后,策着马风驰电掣般地飞奔去了阿尔斯特。他们一边驰骋,一边唱着小曲儿:

    伦斯特国王今日大婚,

    今日大婚啊,今日大婚,

    伦斯特国王今日大婚,

    大家都在向他道喜。

    翌日清晨,当伦斯特国王的仆人们前来唤他起床之时,赫然发现了躺在国王枕边的丑老太婆。看到她那张脸上挂着的长满腮须的鼻子,还有伸出床沿的一大一小两只脚,所有人开始捧腹大笑起来,你戳戳我的肚子,我拍拍你的肩膀。国王被喧闹声吵醒,质问他们究竟发生了何事,然而就在这时,他也看到了躺在身旁的丑老太婆。只听他发出一声震天刺耳的尖叫,“腾”地一下就跳下了床。

    “你不就是磨坊的丑老太婆吗?”伦斯特国王大惊失色。

    “正是,”丑老太婆如实说,“而且我对你一往情深。”

    “真希望是我眼花了,”布朗杜弗无奈地说。

    故事到此也就落下了帷幕。蒙根讲完故事后,开始朗声大笑,并示意仆人再斟些酒。他大口大口地饮下,仿佛焦渴、绝望和狂喜陈杂在一起,占据了他的心头。但当他看到泪珠从“火焰夫人”的眼中滚落下来时,他便一把将人揽到怀里,一边轻轻地抚摸她,一边告诉她自己视她为心底的挚爱和世间唯一的珍宝。

    之后,蒙根一行人和异界的七男七女便开始纵情吃喝、尽兴欢愉起来。宴会结束后,蒙根一行人便从异界离开,返回到了人类世界。

    他们朝着蒙根在林尼平原的宫殿去了。原本,他们以为自己只是离开了一个晚上,直到抵达宫殿时才发现,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自那以后,他们的生活过得平静安稳,彼此也是恩爱有加。这就是这个故事的结局,只不过布若蒂盖尔德对蒙根是芬恩转世一事并不知晓[14]。

    听到这里,修道院院长向前倾了倾身子。

    “蒙根是芬恩的转世?”他压低声音轻轻地问道。

    “是的,”凯利德回答。

    “果真如此,果真如此!”院长感喟道。

    片刻后,他才继续说:“你这个故事里,我只有一个部分不喜欢。”

    “哪一部分?”凯利德赶忙询问。

    “就是圣徒迪布莱德被人狠揍猛打的那一部分——就是——就是他被蒙根陷害的那一部分。”

    凯利德承认那部分确实有些糟糕,不过他欣喜地暗自思量着,如果以后有人问及他是如何讲述蒙根的故事,他都会回想起修道院院长的这番话语。

    [1]福音书(Gospel),在圣经中原意为“(天国来的)好消息”。指新约圣经首四卷,讲述耶稣的出生、生平、使命、被钉十字架和复活。新约圣经四福音书包括《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译注)

    [2]蒙根(Mongán mac Fiachnae Find),菲阿什纳·芬德(Fiachnae Find,也称Fiachnae mac Báetáin)的儿子,但其生父实际却是马纳南·马克·李尔(Manannán mac Lir)。出生三天后,他就被带到异界由马纳南抚养,直到12岁时才回到爱尔兰(关于此处的年龄记载,因说法不一,故与本文的版本有所不同),长大后成为阿尔斯特的国王。他的出生情况和亚瑟王的类似,因此被认为可能是亚瑟王故事的前身。也有版本声称他是芬恩(Finn)的转世。历史上的阿尔斯特国王蒙根卒于公元625年。(译注)

    [3]杜弗·拉卡(Dubh Lacha),蒙根的前任妻子。她和蒙根在同一天晚上出生,并且婴孩时期就和蒙根定了亲。他们结婚后,伦斯特的国王使用诡计,骗蒙根把自己的妻子赠送给他。于是,蒙根用魔法把一个老女人变成了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子,代替杜弗·拉卡,送去给了国王。(译注)

    [4]“木匠之子”西亚朗(Ciarán mac an tSaeir),即克隆马诺伊的圣西亚朗。爱尔兰的基督教传教士,也是爱尔兰的十二使徒之一。关于他的生卒年月有很多说法,但一般认为他卒于公元6世纪40年代。(译注)

    [5]图阿撒尔·梅尔加利(Tuathal Maelgariv)和迪阿迈特(Diarmait),他们是堂兄弟,早年争夺王位时,图阿撒尔赢得了王位,成为爱尔兰的“至高王”。后来,迪阿迈特座下的一名勇士拿着长矛,来到塔拉面见图阿撒尔,声称手中长矛上挂着的是迪阿迈特的心脏。他在图阿撒尔审视心脏之际,用矛将其刺死。随后,迪阿迈特便登上了“至高王”的宝座。(译注)

    [6]乌伊斯尼希山(Hill of Uisneach),传统意义上,它被视为爱尔兰的地理中心。虽然海拔只有600英尺,但若天气晴朗,可以在山顶上眺望到20个郡。它是古代米斯国的重要据点,是基督教之前爱尔兰人眼里最为神圣的地方。(译注)

    [7]菲阿什纳·芬德(Fiachnae Find,也称Fiachnae mac Báetáin),一位阿尔斯特国王,也是蒙根(Mongán)名义上的父亲。与杜弗·拉卡(Dubv Lacha)的父亲菲阿什纳·杜弗·马克·德迈恩(Fiachna Duibh mac Demáin)是堂兄弟,且两人关系不和,经常交战。(译注)

    [8]菲阿什纳·杜弗(Fiachnae Find,或Fiachnae Duibh mac Demáin),其中“杜弗”(Duibh)在爱尔兰语中意为“黑色的”或“黑发的”。生活在公元6世纪前期,他是古爱尔兰王国乌雷德(Ulaid)的国王。(译注)

    [9]达尔·菲阿塔克(Dál Fiatach,其中dál意为“领域”),在基督教早期以及中世纪的历史时期,存在于爱尔兰阿尔斯特东部的地区。(译注)

    [10]达尔·里阿达(Dál Riada,其中dál意为“领域”),一个古代盖尔族王国,其国土主要位于苏格兰西海岸,但也包括爱尔兰阿尔斯特一部分地区。由几个盖尔人的子国家组成。(译注)

    [11]康纳德·科尔(Connad Cerr),公元7世纪前期的达尔·里阿达国王,于公元627年在击败乌雷德国王菲阿什纳·杜弗后成为达尔·里阿达国王(关于此处的时间记载,因说法不一,故与本文的版本有所不同)。(译注)

    [12]布列吉亚(Bregia),是现代爱尔兰米斯郡和都柏林附近的米斯平原,爱尔兰语为Magh Breagh,Bregia是它的拉丁语写法。在中世纪爱尔兰,布列吉亚也是一个小王国。(译注)

    [13]芒斯特(Munster),位于爱尔兰岛南部,是爱尔兰四个历史省份之一,下分6郡,面积为24,607.52平方公里。爱尔兰语写作Mumhan或Mumha,是一位凯尔特女神的名字。(译注)

    [14]在一个传说中,蒙根唤出费奥纳勇士卡尔特·马克·罗南的灵魂,用来求证一个名为弗萨耶(Fothad Airgthech)的领主是被谁杀死的。这时卡尔特告诉他他其实是芬恩的转世。(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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