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老师十九个年头,一般情况下,都是学生请老师吃饭,昨天,我却请三个学生吃饭了。我有一种心情,就像所有的人一样,一被感动了,就要表示感谢。我的学生们总是让我感动,我总是想感谢。感谢的流行和平庸做法,是请吃饭。学生们日常在食堂的伙食自然不如饭店,但是好几百学生,我没那样大的财气去请,选三个代表吧。加我共四个,四个菜,一个小方桌,挺温馨的,还不太费钱。
全鑫是其中之一,一个数学系的高个子男生,憨憨厚厚的,我上课时他总是坐在第一排。
我的课是公共课,上课的学生特别多,有好几个系,大概将近两百人吧。所以课总是被学校安排在大教室上,这学期安排在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大教室,各个系都用,但又各个系都不管。管理的细节上,容易出漏洞。最小又最让老师遭遇尴尬的是,讲着课,想做板书,才突然发现,讲台上没有粉笔。在自己系的小教室上课,有系办负责预备好粉笔,老师讲课没粉笔,我会收拾系办的,因为我是系主任。可这是全校公用的大教室,无论哪个系的系主任,来此上课不预备粉笔,也收拾不着系办。
我每次上大课都满地捡粉笔头儿用,用完后一次次发誓,下回自己一定要带几支粉笔来。下次又到了,我又忘带了。这回更惨,讲台周围特干净,连粉笔头儿都捡不到了。而我这节课是要画图讲解的。愁眉不展之际,坐在前排的全鑫递给我一个纸包。我感到惊诧,上课递给我东西干什么?我把它打开,是五支摆得整整齐齐的粉笔,再看那包粉笔的纸,是一张废卷子。我想一定是他上课前匆匆忙忙从自己班级给我带来的。那一刻,我的眼睛有些湿润。那堂课,我沉浸在一种幸福中——当老师的幸福。我格外珍惜那五支粉笔,我把它们从头用到脚,我不舍得丢掉丝毫。以后回家或者在办公室,我常常讲五支粉笔的故事。听者无动于衷,只有我,体会到那是一颗心,一颗学生关爱老师的心。
被我请吃的还有王琳B,她现在在大学二年级读中文专业。我教她一学期的哲学课,我们的友谊就结下了。她叫王琳B是缘于她们班还有个叫王琳的,班上为了区别,叫她为王琳B,叫那个王琳A,系里也同意了。有时我想跟王琳B的妈妈打个招呼,还不如就手给王琳改为王琳璧了,既有纪念意义,也好听。她妈妈是跟我同一所大学读书的,不是一届,应当是我的学姐,在某市当副市长。这个女孩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例如:她总是在晚上十一二点钟给我发短信,而我那时常是裹在被子里看书,放下书我就得搭理她。一次她发来了这样的信息:“张美女,我喜欢你。你的快乐就是我的快乐。我真的离不开你,不得不晚上还打扰你。”我忍不住笑了,老公在一旁看了我一眼,我回了一眼,还是自顾地笑。
老公迅速抢去手机看短信,看完厉色问:“谁?”答:“学生。”老公大怒:“竟勾引学生?”我说:“对,一个可爱的小女生,叫王琳B。”老公说:“王琳璧?还怪好听的。行了,我原谅你了。”
李树一是其中之三,也是数学系男生,长得清秀可爱,浑身透着聪明。他对我讲的课程的理解胜过我自己。他神了,简直是钻到我心里了、脑里了。由于有机敏聪明的他坐在下面听课,额外加重了我的备课量。虽说教学相长,他促使我在课堂上茁壮起来,我还是恨他。他能和我谈老子,谈黑格尔……我崇拜的,他都崇拜,我喜欢的,他都喜欢。我感觉他好像是我课堂上的克格勃,掌握了一大堆证据后,他好“弹劾”我。
但他自始至终都没有任何“弹劾”行动,一如既往地听课,而后提一大堆的问题。后来,他在一次作业中这样说,他喜欢哲学,哲学让他走向了成熟。并写了一大堆感谢我的话,我今天不敢说出来,脸红。
一个老师,能有这样三个学生,此生足矣。第一个学生是时刻细致地想到你的难处;第二个学生让你快乐,让你忘却师生之间的界线;第三个学生在你的专业课上让你不敢马虎,不敢不继续学习继续钻研,并且在同他进行专业对话时得小心翼翼,别露出不学无术的马脚来。
这样三种学生,得其中之一,老师就算幸福了。而我,同时获得三重幸福。我能不请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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