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有那么灵?”
“当然了,我是来拜过三次才碰上黑猫,你看我现在。”
“这有什么根据吗?”
“你是真不知道啊?听老人讲,老底子时候妓女的命最贱,所以她们往往不能转世投胎成人,要变成其他动物。九条妓女命,才能轮回成今生的一只黑猫。所以黑猫就是女人,而且还是女人中的女人,特别风流,受到她的青睐,爱情运当然会好。”
当晚,阿叨没有回家,他就跟猪头一起躲在奶屋后门的垃圾桶旁边等待猫神降临。与此同时,阿叨已经把两只大垃圾桶都清洗了一遍,用酒精仔细消了毒。消毒的过程他真当刻骨铭心,因为他几乎已经能看到邪恶的细菌在他手背上的每个毛孔里钻进爬出,但阿叨咬牙坚持到了最后。连猪头都觉得意外,尤其是发现两只垃圾桶如今居然比他家里的冰箱还干净。
十二点左右,野猫陆续出来,它们脚掌厚实、举步轻盈,尾巴或竖成直尺,或卷成一个问号,端端庄庄地向它们的午夜餐厅走来。虽然是野猫,但它们也要比野狗干净一百倍,而且像是都知道自己前世是女人,所以毛色油亮、端庄文静,一步一挪地挨近垃圾桶,轻轻叫唤几声,向天边的满月打个招呼,再跳上垃圾桶边缘,像耍杂技一般,然而又是惬意的。
没有黑猫……
阿叨急得浑身打颤,这些野猫里有漂亮的黄斑、雪毛碧眸的公主、机敏狡黠的小花,唯独不见那一抹黑。没有黑猫,他的草鱼和猫粮就算白费了。
“看来今天运气有点差。”猪头看着阿叨身边的那只铅桶,发出深深的叹息,铅桶里的两条草鱼已经停止了扑腾,仿佛早就认命了。
“那要不要把东西拿回去,明天再来?”
“不行!”猪头突然抓起铅桶,像烈士一般站起来,目光异常坚定,“你一定要虔诚,如果你今天放了鱼,明天也许黑猫就知道了,你知道,占便宜这种事,不管在人界还是猫界,都会传得很快。”
阿叨只得走近了猫群,身上每个毛孔里的细菌都像是膨胀了好几倍,让他感觉自己随时都会爆炸。他拎着铅桶,走到垃圾桶前,那些猫终于发现了他的存在,它们纷纷竖起耳朵,弓起腰背,以防御的姿态紧紧盯住了他。
“放下就走,放下就走,放下就走,放下就走……”
大概说了一百遍“放下就走”之后,阿叨终于把铅桶放在了垃圾桶边,猫群顿时骚动起来,它们嗅到了美食的气味,眼睛都亮了,在月光下闪烁着金色的光。
猫粮整齐地剪开了一个口子,撑开,靠在铅桶旁边。
一只花斑猫大着胆子挪近那猫粮。
“完了,果然今天运气不好。”阿叨这样想着,已经在盘算待会儿是把桶留在这里还是拿回去。
正当花斑猫湿着鼻尖,伸出软爪,往猫粮上抓的时候,只听得“喵呜”一声,一团乌云从天而降,不偏不倚落在铅桶上,“乌云”出了一掌,劈向花斑猫,花斑猫亦身手灵活,猛地一跳,弹开数尺,将背脊高高拱起,冲着乌云怒喵。
是黑猫,是一只黑猫,浑身油闪闪的,被月色映成青蓝色的皮毛美得让人想哭。
那黑猫向一众野猫示威般叫了两声,然后爪子轻轻伸入铅桶,水花的声音在桶内欢快地奏响,一尾草鱼被猫爪轻轻拍起,瞬间进了猫嘴。
这一系列动作快如闪电,居然超过了阿叨的语速。
待阿叨和猪头回神,黑猫已经恢复镇定的表情,定定地看着他们,缩成圆孔的嘴里还露着一截晃动的鱼尾。
三
成功拜到猫神的阿叨,果然如猪头预言的那样,在一周以后邂逅了田美,开始了和大家一样的恋爱经历。阿叨发现,谈恋爱的步骤全世界都一样,就是两个人在一起讲很多很多话,越讲越亲密,越讲越兴奋,越讲越甜美,肢体在交流中逐渐松软,互相贴紧,最后融为一体。
在约了十次会后,田美终于提出在阿叨家留宿,阿叨紧张得心脏都要从喉咙里蹦出来,他连说了五十二次“没问题”之后,就去超市买了一大堆消毒液和清洗剂,把卫生间刷到瓷砖的釉色快要融化为止。阿叨既兴奋又害怕,他从来没有做过那种事,所以白天在厨房里做芒果班戟的时候就重做了三十八次,因为每一块面上芒果的尺寸大小怎么都搞不成一样的,还有摆放位置也没有完全一致,这差点把他逼疯。
为了确保家里一切都很完美,阿叨更换了全新的床单,还是米色的,只是烫得没有一丝折印,铺在床上就像放下一块光滑的奶油;还有沙发上的靠垫也是精心挑选的——田美最喜欢的薰衣草图案,淡紫色花朵开满整张沙发,九十八枝薰衣草——阿叨认真数过,将它们按每只间隔五十厘米的距离进行摆放以后,整张沙发看起来就顺眼多了。阿叨坚信,田美踏进他的屋子那一刻,就会闻到满室的薰衣草芳香。
但是,田美进房的第一件事就是皱起眉头,嘀咕道:“好重的消毒水味道……”
阿叨的第一次是在满鼻腔消毒水味道中发生的,这里指的是初吻。
关乎接吻这件事,一直是阿叨的心病,他曾对着电视机里的浪漫镜头反复练习,可总觉得哪里不对,鼻尖不能撞到对方的嘴唇,接触的时候要轻柔,但后面要怎么样?两条舌头相交的时候该如何缱绻才算吻技精湛?他要进入她的口腔吗?抑或应该让她进入他的?在这方面他没有任何经验。阿叨记起以前看《老友记》里,女主角瑞秋和一个高富帅分手了,只因对方接吻方式太糟糕。
那么田美呢?她对这方面是否挑剔?发现他是个处男的时候她会看不起他吗?
不,应该不会。
阿叨身上的每个细胞里都爬出了一种唤作焦虑的虫子。
田美那么纯洁,她穿任何颜色的裙子都像是刚刚从上帝的花园里走出来,她对于接吻和做爱应该同样没有经验,所以他们谁也不会欠谁。
“你是不是很紧张?”田美坐在那团薰衣草上面,薰衣草在压力下挤成了一团紫色糖浆。
阿叨摇了摇头,他恨不得把田美从沙发上拖起来,然后将薰衣草垫子弄回原来的平整饱满。这个念头在他脑中疾速盘旋,甚至超过了和田美接吻的想法。
就在这个时候,田美站起来,她的脚真好看,套在亚麻色木屐里,像是在树根上开出的一朵米黄睡莲。
田美转过身,捧起薰衣草垫子,将它轻轻拍松,几秒钟之后,垫子又圆润饱满起来,四个角都恢复了弹性,因为里边塞满了天鹅绒。
“这垫子特别好看,我舍不得坐,还是放在身边看着好。”
她果真把垫子放在距离阿叨身边的垫子五十公分的地方,然后选了坚硬的沙发扶手坐下,一条腿轻轻掂起,支撑着另一条腿的重量,像意欲飞翔的天使。
阿叨脑子里上万的偏执念头再次被抽空,他走上前,想也不想便贴住了田美的嘴唇……
也许是从前自己拿着两根手指练过太多次的关系,阿叨感觉自己的吻技也没有那么糟糕,可令他意外的是,田美的表现也远远出乎他的意料,她的舌尖拢成一条顽皮的小鱼,轻轻啜吮他的舌尖,那条鱼很快变成某种性感的咒语,把阿叨推向焦虑的顶峰。
不!不是这样的!田美你熟练得可怕!
阿叨惶惶地逃离了田美口中的小鱼,然后不由自主地往她额头上吻了一下,显然吻得不够完美,简直又匆忙又敷衍,于是他忍不住吻了第二下、第三下、第四下、第五下、第六下……
奈何百般努力都无法给田美一个满分的吻。
想到这一层,阿叨沮丧得像个孩子,他记得上一次那么失落还是十一岁那年夏天在猪头家里吃冰淇淋,猪头都已经吃完两碗奶油冰淇淋了,他还愣愣地盯住自己碗里那块冰淇淋,上面有许多被汤匙挖过的痕迹。是谁挖的?他们的汤匙干净吗?他纠结了很长时间,直到那碗冰全化了。走出猪头家的时候,阿叨一直懊悔没能来得及把它吃掉。
现在,阿叨吻着田美的每个瞬间,都能推开遥远的记忆之门,从里边嗅到冰淇淋甜凉的气味。
那天晚上,田美躺在阿叨身边,阿叨却显得很伤心,因为连接吻的任务都没完成,怎么可以睡在一起呢?但田美似乎完全不管这些,事实上阿叨知道她是个不怎么按规矩来的女孩,她不喜欢打车,也分不出车子的贵贱;每天的午饭都是奶屋甜品;她会把草编凉帽系在后腰部位,走路的时候帽檐儿总会敲她的屁股;她曾经和阿叨一起偷过小区公告栏里的一张电影海报,然后把它贴在阿叨家卫生间的天花板上,就因为阿叨拒绝进电影院看这部片子;她也经常放空,在阿叨细数水泥地上那些裂缝的时候,她会蹲下来陪他看,她的手被他牵住,可其实灵魂已经在另一个空间了……
阿叨一点也不奇怪田美在遭遇“史上最尴尬接吻”之后,还坚持留下过夜的决定。他只是心神不宁地去客厅锁了八次大门,把天然气闸关了六次,以确保他和田美一起躺在床上吹电扇也是在一个极为安全的环境里。
田美说:“把灯关了吧。”
阿叨就支起身子去关灯,开开关关一共十二次,整个房间就在明明灭灭中变得鬼魅起来。
“对不起……”
在好不容易完成了关灯任务之后,阿叨很难过,他坐在床沿上,背对着枕头,不敢回头看田美。
他对自己充满了厌恶,他知道自己是个神经病,七宝街上的人都知道。
“阿美……”
“什么?”
“你讨厌我吗?”他连呼吸都变得很微弱。
“我觉得,刚刚像是亲眼见证了时间在枕边流逝的样子。开灯关灯、白天黑夜。”田美说完,把自己的手轻轻放在阿叨的背上,轻轻抚了几下。
阿叨终于意识到,他的确是受到了猫神的照顾。
那一夜,阿叨和田美什么都没干。阿叨睡得很香,尽管隔着一点距离,但他仍能感受到田美深沉的呼吸,睫毛锁住眼睛时微微地震颤,她玲珑的腕骨轻轻搭在床沿,眉心微蹙,像在做一个不太愉快却又可以接受的梦。阿叨努力回忆自己以前的梦,梦里全是方格形的房子,他住在其中一间方格里,猪头住在另一间,丽姐住在最上面的方格里,他们互不干扰,都在方格里做自己的事,阿叨向他们打招呼,他们也不搭理。
但有了田美之后,阿叨梦里的方格房莫名明其妙地变成了垃圾桶形状了。他就住在垃圾桶里,外边蹲着那只亲自为他打点爱情的黑猫。田美呢,她变成只有五寸来高的小人,身穿金色纱裙坐在猫背上,手里拿着一支仙女棒。
“拿去吧。”田美把仙女棒交到阿叨手里,阿叨顿觉掌心被一样东西粘住了。
“这个能治好你的神经病。”
田美说完,黑猫发出了低哑的嚎叫。阿叨看到她背上生出一对蜻蜓的翅膀,轻薄、细长,在阳光下泛起七彩霞光。
翅膀挥舞的动力,令田美不停上升,阿叨整个人被卡在垃圾桶里动弹不得,只得抬头,努力向着阳光的方向大喊:“阿美!回来啊!阿美!我的神经病已经好了!阿美……”
即将失去田美的阿叨急得心脏不停抽搐,他猛一睁眼,发现自己还躺在家里的床上,想爬起来,只觉掌心有一件东西滚落下来,滚过凉席、落地,声音哗啦哗啦的,像一汪清泉正流过阿叨的房间。
阿叨赤着脚跳下床,沿着声音找去,捡起一支淡绿色内芯的铅笔,顺着笔尖的方向抬头,发现床对面的整面墙画满了绿。
绿色的森林,绿色的大地,绿色的精灵在绿色的草丛里飞舞,它们都穿着绿色镶金边短袖背心,长着绿色的眼睛,一只长着三角耳朵的精灵将芦苇秆做成笛子在风里吹奏重复的乐章,连乐章都是绿色的,笛孔里钻出数道曲折蜿蜒的曲折绿线,往天空交错而去……
阿叨可以确定,这是他生命中看过最美的画面之二,排在第一位的画面当然是他初次与田美的邂逅。谁也比不上田美吃甜品的样子,她的亚麻裙子上有森林的青草气。
“阿美……”阿叨偏过头,将左耳轻轻贴在田美绘制的笛声里,然后一如既往的、像碟片卡机一般重复念叨:“阿美,阿美,阿美……”
语调急促、惶恐,然而有力。
四
就在阿叨加入“恋人们”的队伍时,盛夏来临了,从家里去往奶屋的过程中变得汗流浃背,阿叨甚至连面条都吃不下,只好改成啃玉米棒。玉米是一种让阿叨相对放心的食物,因为每一颗玉米粒都排列整齐,总能在房奶奶的摊位上买到色泽均匀的玉米,咬一口甜汁四溢。
阿叨的人生似乎从此变成了糖果色,像丽姐颈上的那串彩虹碧玺。
可丽姐的表情既不像糖果也不像彩虹,她总是阴阴的、懒懒的,仿佛世间所有悲喜都无法将她击败。所以阿叨喜欢丽姐,他喜欢不为命运起伏所动的人,他们起码不会偏执。丽姐那瘫痪在床的十六岁儿子小跳,阿叨也去见过几次,那孩子意外地干净、机灵,除了脖子以下不能动之外,其他都很正常,因为小跳不能动,他压在身子底下的蓝色床单就一直很平整,这让阿叨倍感舒服。
店里比较忙的时候,丽姐会委托阿叨去给小跳送饭,阿叨特别乐意,因为小跳会给他讲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
“阿叨哥,你知道吗?从奶屋大门外往左数,第十棵香樟下面,埋着一位民国时代的老将军遗弃的宝藏。”
“阿叨哥,你知道吗?如果你在凌晨一点四十五分,对着七宝街公园正中央那个池塘倒数十下,你就能得道成仙。”
“阿叨哥,你知道吗?住在七宝街上的人都是皇族后代,我们的血统很纯正的,所以你还是娶这条街上出生的女人比较好。”
小跳就是喜欢为阿叨“普及”七宝街上的传奇。
阿叨听完以后,总是摇摇头,说:“你又骗人了,小跳。”
“没有,我没有,都是真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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