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是不是文件中提到的清政府所有企业,都按照直隶总督的命令购买了滦矿煤炭了呢?他们在支持自己民族企业这个问题上,做得怎么样呢?笔者查阅了大量历史档案,得出了一个很遗憾的结论,就是当时清政府主要的大型企业,例如京奉铁路局,上海招商轮船局、上海机器制造局等,他们百般推拖,并没有购买本国企业滦州煤矿的煤炭,而是购买英国资本家之开平煤矿的煤炭。这些当时中国最大的耗煤单位,为外国人吞并我民族企业助了关键的一臂之力,起到了巨大的反作用。这让今天我等读史的人,无法不扼腕长叹!
首先说大型企业之一京奉铁路局。该局虽然在1898年后曾向英国、俄国借款,注入了外国资本并由英国人把持一部分站台,但其主权还在清政府手中。作为清政府自己的大企业,该铁路局理应响应政府号召购买官矿煤炭。它用煤量大,每天用煤多达500余吨;它具有地理优势,铁路贴近滦矿不必专修进煤线路,如果它购买滦矿煤炭,对它本身、对滦矿特别是对国家都有好处。但是,事情完全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京奉铁路局原本是从开平煤矿分离出来的,与开平煤矿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一直购买该矿的煤炭。在陈夔龙颁发各企业购买滦矿煤炭的命令时,京奉铁路局正跟滦矿为“运费及延期费”打得一塌糊涂,因为双方账目对不上,滦矿拒绝付款而铁路局甚至威胁不给滦矿发车皮。在这种矛盾不断升级的情况下,要京奉铁路局购买滦矿煤炭,铁路局态度就可想而知了。他们先是顶着不办,其后则跟陈夔龙总督讲了一套自己的歪理,说如果购买滦州煤矿的煤炭铁路局不合算,国家更不合算,所以不能购买滦矿煤炭。开滦档案馆历史档案显示,京奉铁路局具体是这样说的:我们铁路局没有自己的“附路煤矿”,火车用煤只能“昂给于人”,开平煤矿向我们低价供煤,我们也低价收他们的煤炭运输费,这种互惠都是有合同的。现在我们如果买了滦矿煤就要少买开平矿的煤,但给开平矿的运输优惠无法改变,这就让开平矿沾光了。再说我们铁路局假如少买了开平矿的低价煤,开平矿将这些少卖的煤高价卖给别人,它还是多挣中国人的钱了。您可能会问难道我铁路局要永远使用开平英人的煤吗?不是这样的。“以中国自办之矿供中国铁路之用”,英国人自然没有可说的,我们也乐意“撤废”跟开平矿订立的合同而购买滦矿煤炭。但是,滦州煤矿“每日出煤不满千吨,尚系块少末多”,根本满足不了我局每天500吨块多末少的要求,要想我们购买滦矿的煤,“尚须迟之数年始克办到耳”,让滦矿等着去吧,“本路实难损己以益人”。就是这样一个强调自己困难的京奉铁路局文件,在宣统三年六月初一日(1911.6.26)糊里糊涂得到了陈夔龙的认同,于是滦矿希望京奉局这个北方最大用户购煤的愿望落空了,总督的命令在京奉铁路局就只当是放了个臭屁。
不仅不购买滦矿煤炭,而且从威胁不给滦矿发车皮发展到真的不给了!开滦历史档案显示,京奉铁路局“已不为滦矿挂空车……,极为焦灼……该局此举较之开平跌价之法尤酷也。”该铁路局比英国资本家更可恶!
除去京奉铁路局,资料显示其他的如京张铁路、京汉铁路、津浦铁路也没有购买滦州煤矿的煤炭。
京张铁路局曾一度声称拥有自己的煤矿鸡鸣煤矿了,这个煤矿可以供给本局火车用煤,“无庸外购”。档案文件中标明了这个鸡鸣煤矿的名称但没有标明地址,到底该矿如何,笔者没有查到关于它的资料,不过可以断定,即便是有这样一个属于京张铁路局自己的煤矿,它也决不是一个煤质优良储量可观的正牌煤矿,因为它在煤矿历史上基本没有留下痕迹。即便这个不见名传的小矿能出煤,其质量和数量也未必能满足京张铁路局的大量消耗。所以,自有煤矿的说法,可能是京张铁路局当时为搪塞清政府、拒买官矿煤炭打出的一个幌子。京张铁路不仅不购买滦矿煤炭,而且拒绝了滦矿降低运费的要求。他们说“滦煤运由该路销售者为数较少,暂难减收运脚”。
京汉铁路局也是一样,该铁路局会办(即第二号负责人)说,我们一向用临城煤,“用滦矿煤彼此不合算”,一句话就回绝了滦矿派出的推销人员。
滦矿历史档案显示,津浦铁路局当时也没有购买滦矿煤炭。滦矿员司沈慕翁经洋灰公司的陈一甫介绍,去找津浦铁路“接洽销煤事,据称该路现时不购煤炭”。这显然是委婉的推辞。
接着说招商轮船局。该局的大本营在上海(当时他们称为总局),上海的大本营如果拒绝购买滦州煤矿的煤炭,它设在天津的下属机构,就算是购买也是有限度的。创办开平煤矿的唐廷枢曾在早期的上海轮船招商局出任总办,所以开平煤矿也与招商轮船局渊源不浅。唐廷枢去世、开平矿落入英人之手以后,该招商轮船局跟京奉铁路局一样,也是几十年来都购买开平煤矿的煤炭。在这种情况下,要该局响应清政府号召购买滦矿煤炭,同样艰难无比。
宣统二年四月十八日(1910.5.26),经理赵元礼在给周学熙的报告中说:据传上海招商轮船局来函说滦矿的煤远逊于开平矿,“碍难订购!”他们给农工商部三次禀告拒绝购买,但三次都被驳回,最后部里“批饬”,要他们每年购煤比例按“滦七开三”(即购买滦矿七成、开平矿三成)。这个批示也没有执行。滦矿其他员司在给周学熙的报告中说,连日以来招商局“对于我矿各事殊少照应,不知其用意何在。”从这段话里我们可以看出,在很早的时候这个招商轮船局就对滦矿不友好。后来,上海招商轮船局迫于清政府压力,让设在天津的“招商津局”商量按对半购买煤炭,就是“招商津局”订购开、滦两矿各一半的煤炭,但是要求滦矿一定要“务择上品运往”。再后来,“招商津局”居然出尔反尔,又要求滦矿将统煤改为块煤,而且改为块煤之后“价仍照旧”。换成好煤,价格还不能变,这种不合理的要求,滦矿难以接受,笔者看到的文件是“致合同至今未订”,到底后来上海招商轮船局设在天津的“招商津局”有没有购买滦矿煤炭,难以查证,反正在众多的合同档案里没有看到“招商津局”的订购合同。
宣统三年的文件还显示,滦矿雇用招商轮船局的船只运输煤炭,“时有短少斤数之事,为数极多”,多的时候平均运100吨缺少的数量远远超过2吨。
开平矿开始跟滦矿进行降价竞争时,滦矿专门派出本矿得力干将严若梁赴上海,依照直隶总督陈夔龙的指示,与招商轮船局和机器制造局等大型官家企业签订购煤合同。他到上海以后积极联络,挨家登门拜访,努力做说服工作,但这些企业百般推托,拒绝购买滦矿煤炭。设在天津的滦矿总部机关着急了,三番五次催促,笔者在此摘录几封催促函件的原文如下:“制造局以及苏浙路局经阁下设法联络,究竟日内合同已订定否?”“近日沪上销路如何,曾订有别家大批交易否?”“禅臣运去之煤[278],是否实有销路?此宜详细调查者也。”“何以至今并未订出大宗?应努力办理,勿再错此数月机会。”几个月过去了,跟上海的招商轮船局、机器制造局等大型官家企业的购煤合同依然未订,坐镇北京的总经理周学熙发火了。宣统三年六月初十日(1911.7.)的滦矿货务处信函中说:“……兹将总理批示前函及属布各节胪列左方[279]:廿一号函第三条内开:制造局、招商局煤样均未验齐……奉批:该员在沪数月,各官局一事未成,殊负委任,应速催办!”还说“如此推宕已将半年,仍无眉目……”“将制造局、招商局两处问一切实话,究竟能就绪否?!”周学熙在这里对严若梁的口气已经是很严厉了。其实,严若梁未必不卖力气,是招商轮船局和机器制造局太难缠,就是顶着不执行总督的命令,严若梁又有什么办法呢?
六月十三日,周学熙电告上海的滦矿下属销煤部门,要严若梁在十六、七日从速回津,可以说到上海要求招商轮船局、机器制造局等大型企业购煤的事,至此告一段落,严若梁折羽而返。但是,事情并没有结束,随后上海招商轮船局的无赖行径更让人不舒服,那就是不但不购买滦矿煤炭,还赖账不还(此事见本书《上海轮船招商局欠债不还》)。
其他的北洋机器局、铁工厂、长芦运司等陈夔龙在文件中提到的官方企业,它们是否购买了滦矿煤炭,笔者暂时没有查到证据,所以不敢妄作断定。能断定的就是京奉铁路局、津浦铁路、上海招商轮船局、上海机器制造局,这些当时中国最大的官方企业,它们拒绝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的命令,而去购买开平煤矿煤炭,确实帮了英帝国的大忙。本来,滦州煤矿的建立是为了抵制被英人骗占的开平矿,当时的公开说法是为了弥补招商轮船局、机器制造局、京奉铁路局等企业和民间用煤量不足的问题,但在两矿竞争的关键时刻,这些企业并没有购买滦矿煤炭而站在政府的官矿一边,这实在是有点可悲。
开、滦联合,官办的滦州煤矿并没有实现以滦收开的初衷。之所以导致这个可悲的结局,有当时历史的多方面的原因,而主要的官方企业不执行官方命令,不购买官矿煤炭,不支持本国企业,这是原因之一。进一步分析很多官方企业不购买官矿煤炭的深层次问题,其一是因为清廷大厦将倾气数已尽,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的指示命令已经没有分量了;其二是某些官方企业首脑的爱国意识淡薄,对英帝国掠夺我资源的危害认识不够;其三是这些官方企业将自己的经济效益,摆在了国家政治和大局的前面,一叶障目未见泰山。
了解了这段历史及其细节,对于滦州煤矿在残酷的价格战中败下阵来的结局,也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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