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矿历史档案觅珍-一起携巨款潜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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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5年10月,正是日本军管理刚刚结束的混乱时期,开滦总务处福祉部现金出纳员许赞彬携巨款潜逃,惊动了矿区。

    许赞彬1938年3月24日被雇用为赵各庄矿账房职员,1939年11月1日调到唐山库料账房,1944年6月20日经会计处分配,到生计处管现金出纳,1945年7月1日调到福祉部。1945年10月21日,许赞彬未请假,擅离职守。第二天仍未上班,此时已经有人怀疑他携款潜逃,也有人认为他可能生病了。第三天,单位派遣孙耀宗和李家祥两位同事,到唐山他的住处问询。

    这两人到许家后未见许赞彬,其家属说,许赞彬已经有些日子没有跟家眷同住了。孙、李两人立即回单位将此情况给负责人汇报。单位马上对许赞彬的办公桌和保险柜进行检查,经过粗略核对,发现大约有89万元(当时的货币)对不上账。

    这时候,大家仔细回忆许赞彬近来的言行等情况,有人想起他不久前曾请假到天津去过一趟,就急忙去找他写的请假条。请假条上按当时规定写着他到天津的临时住址,单位立即派孙耀宗和李家祥到天津去追查,同时发电报给天津的开滦办事机构,请求即速办理。

    与此同时,开始查对许赞彬到底带走了多少钱。经过仔细对账,发现他带走了892,659.6元。这时,一个尚未被遣送回国的日本人也来垂头丧气地说,他委托许赞彬放入现金保险柜保管的私人现款,计8000多元也不见了!

    福祉部给总务处长的报告中说,我们对职员监督不够,我们对此事件很抱歉、很惭愧。

    原来,旧开滦有个规定,进入开滦供职需要有担保人具保,出了问题要由担保人承担后果;后来又增加了“职员储蓄金”制度,开支后要有一定比例的钱存在单位。但是,许赞彬调入福祉部后没有给单位立保单,仅仅是加入了“职员储蓄金”。于是,许赞彬在大笔现金面前,趁着时局混乱,肆无忌惮地作案了

    旧开滦后期的档案是基本完整的,但这件事在档案中未见结果。虽然许赞彬携巨款潜逃后是否归案不得而知,但是,他给我们留下了历史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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