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釜集:刘半农作品精选-琴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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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景〕一间极破烂的顶楼,墙壁窗户多坏了;里面只有一张破椅,一张破桌;地上堆了些草,是当卧榻用的。桌上有一个旧酒瓶,瓶顶上胶了一小段蜡烛。蜡烛正点着,放出一星惨淡不明的黄光,照见桌旁坐了个容颜憔悴的男人,慢慢的开了桌上的琴匣,取出一张四弦提琴,向它点了点头熟视了一会,似乎痛爱到什么似的;又将它提了起来,同他自己枯黄的脸并着,当它是个懂得说话的人,向它说:

    老朋友,完了,什么都完了!此刻我们俩只能说声“再会”了!上帝知道:我心上恨不能把自己的身体卖去了代替你,只是我这个人已是一钱不值,而你,你这宝贝,咳!你知道么?那边街上住了个歇洛克,他把我什么东西多搜括了去,所剩的只有个你,现在他又要拿出一百磅来把你也搜去了。咳!你想想:我这人背上没有一件褂子,顶上没有一片天花板,口中没有一些儿面包屑,一旦有这一百磅来,那么,你可不要怪我性急;你只是几片木头拼合了,加上几条不值钱的弦,要是拼我一个人饿死在你身上,总有点儿不上算。要是即刻下楼,再走几步,把你交给那掌柜的,那就什么事多办妥了,一百磅就到手了。我得了这一百磅,可以马上离开了这耗子窠,外面去找间好房子住着;可以买些一年来没有入口的好东西吃;再可以同一班朋友们去混在一起,重做他们伙伴中之一份子。唉!一百磅,得了它简直是发财,简直是大发其财了。至于你,你既不知饥饱、又没有什么灵魂——且慢,我能断定你没有灵魂么?

    说着,把手拨动各弦,一一侧耳静听,听了一会,说:你那E弦已低了些了。可是,有什么要紧呢,还得卖。

    他已打定注意,立刻开了琴匣,想把琴装好了,随即提出去卖。忽然怔了一怔,听见琴弦之上,呜呜的发出一种哀怨之声,他大奇,连忙住了手,重新提出琴来,搁在脖子上擦了两擦,说:怎么!老朋友,难道我把你卖去,竟是有害于你么?唉!我错待了你了,你竟是有心的,有知觉的,并且还有些记忆力,能追忆旧事的。

    且让我来想想看:究竟有多少时候了?二十,三十,三十五年。呀!我一世之中,大半世是同你共在一处的。你我未遇之前,你的身世,我也很知道些。记得你搁置的所在,是一家希旧的铺子。铺主是个白发萧萧的老者。他与你相共,还不止三十五年,所以把你看得分外希罕,每见客人来到,便将你取了出来,读你身上所刻的字:“克雷孟那,一七三一。”可是,他别种东西多肯卖,却不肯卖你。这也因为他老人家有饭可吃,并不像我这样饿着肚子啊。

    那时候,除这老人之外,我便是最痛爱你的一个人,每见了你,总喜把你捧在手中,听你唱一曲歌。只因那老人不肯卖,我便朝朝暮暮的想着你;那种渴想的神情,无论什么事都是比不上的。后来有一天,那老人忽然把我叫到了他铺子里,向我说:“你把自己的旧琴送给我,我就把这克雷孟那送给了你罢。”我很惊讶,说:“怎么!你竟肯把这宝贝送给我么?”他说:“是的。因为我年纪已老,我这铺子不久就要倒给别人。要是倒给别人之后,把这克雷孟那卖到了什么样糊涂人手里去了,那就不是我数十年来竭力保存的本意了。现在想来,日后能同我一样保存这琴的,只有个你,所以不如送给了你。”那时我怎样喜欢,真是有口说不出。我把你拿到家中之后,随即提起弓来,在你那四条弦上咿咿呜呜的拉,直拉到半夜还不肯罢手。自以为自此以后,我是世界上最快活的一个孩子了。于是每到什么地方,总把你携在身间,不能一时一刻离了你;就是有人要拿整个世界来交换,我也决然舍你不得。唉!

    你知道,那时我的肚子不饿啊,到了现在,可就不大相同了。

    他仍把脖子倚在琴上,举起一手,慢慢的抚摩琴上的四条弦。他一半儿像醒,一半儿像在做梦;一壁说着话,一壁连自己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唉!我们俩同在一起观看这花花世界,已有三十五年了。世界上的滋味,甜的苦的,我们俩都已尝到了。上自国王,下至乞丐,也都已听到了你,赏识到了你了。你还记得么?有一天晚上,我们俩同在柏林,在一家戏院里奏了套《梦中曲》,忽然右边包厢里,有一个妙龄女郎,从手中取了朵绝大的红玫瑰,对着戏台掷来,恰巧不偏不倚,正掷在你身上,那花柄上一个刺,又却巧绊在你弦上。我正想徐徐取它下来,却不防花已损了,只觉眼中一红,一阵鲜血似的花瓣儿,已纷纷堕至脚下。于是我伤心已极,即提起弓来,奏了一曲《最后之玫瑰》;你那弦上,也不期然而然的发出一种凄凄切切的颤音来。唉!我在那时,已早知道你是个有情之物了。到一曲奏完,我向台下一望,有无数眼睛,同时在那儿流泪。而那掷花的妙龄女郎,竟是泣不可仰,似乎她的身体,已被音乐管束着。到离座时,她忽然破声说道:“不,不!这并不是最后的玫瑰,世界上的玫瑰多得很咧,你看!”说着,将手中一大丛的红白玫瑰,一起对着戏台掷了上来。

    那时候,我不知道那女郎心中所爱的是我,还是你。后来正当玫瑰盛开的时候,这玫瑰中之玫瑰竟死了。唉!老朋友,我想你总还记着:那天天已黑了,别人多已走了,我们俩同到她那长眠的所在,去和她话别,因为一时玫瑰甚多,我先采了无数玫瑰,把她周身都盖满了,然后提起你来,叫你唱歌给她听。哎哟!你那时的歌声真好啊!简直是她的灵魂,和全世界的玫瑰花的香味,一起寄附在你声浪之中了!后来又有一次,我与你奏乐,不知什么人掷来了一朵玫瑰花,我一时恼着,竟提起脚来把它踏得希烂。试问:那女郎既死,玫瑰还有开放的权利么?

    以后可交了恶运了,我们俩不知为什么,总觉世界一切,无足轻重,只是你之于我,反觉一天亲爱一天。因为我一生所受的忧患,除你之外,更没有什么人同受的了。然而我终于认你为没灵魂的东西!老朋友,请你原谅我:一个人到了快要饿死的时候,无论他说什么,你再不能怨他恨他的了。

    唉!我也太笨了,为什么饿了肚子,还同这旧琴啰唣不休?快去卖!

    他毅然决然立了起来,将琴放入琴匣,砰的一声,将匣盖盖上了。正想提着出去,可又止住了脚,侧耳静听,只觉匣中尚有余音,呜呜不已,似乎什么人在那儿叹息,又像一个人快要死了,在那儿吐出一口与世长辞的残气。他听了面上难过了一阵,眉头皱了一阵,仍提着琴匣向前走去。走不几步,又停了脚,将琴匣紧紧挟在怀中,促着气说:

    不!不!不能!这不能!我决不肯!这不是疯了么!唉,疯了疯了!饿也不妨!我决不肯卖!我不饿,此刻不饿了!

    他开了琴匣,取出提琴抱在胸前,像抱了个小孩子一般。

    我的宝贝,请你原谅我:我方才做了个梦,要把你卖去,并非出自本意,乃是被魔鬼,被那饿肚子的魔鬼驱使了。现在魔鬼已去了。哈哈!我心上快活得很,来!唱个歌儿给我听。我们俩应当永远相共,欢欢喜喜的同过这一世罢!

    把琴搁在颔下,提了弓便拉。

    嗐!你那E弦,此刻非但不低,声音反比从前更好了!哈哈!好!好!我们快活极了,你以为快活么!来!唱个《玫瑰》歌给我听!再唱个《她!》歌给我听!瞧!她此刻正在那边包厢里,满怀都是堆着鲜花。她又对着我们笑,把手中的红玫瑰白玫瑰对着我们掷上来了!老朋友,她既在那儿听,我们应当格外留心,唱得格外好听些。

    这时候,他枯黄的颜色,已变做丰腴圆润的了;两只昏花的眼睛,已变做英光四射的了;什么冻咧饿咧,已变做了脑筋中已经忘却的东西,心中只觉这一间破坏冷落的顶楼,已一变而为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戏馆,馆中坐着几千百个人,一个个屏息静气,听他奏乐。他自己的灵魂,也已完全寄附在四条弦上,恍如奏至哀怨处,几千百个人便同时下泪;奏至欢乐处,几千百个人便同时喜悦;奏完之后,几千百个人同声喝采。他乐极,高声说:

    老朋友,听着!听着!我们已得了好结果,这便是最后一刻了。唉!偌大一个世界,竟在今天晚上被我们俩战胜了。你看见那边金光闪烁么?那便是天堂了!

    乐声愈奏愈急。琴上的弓,愈拉愈快。

    撒!一条弦断了!撒!又断了一条了!

    琴声忽然低下,变为沉痛之音。他那执弓的一只手,已渐渐不稳;两只眼睛,也已黯然无色,只是木木的对着右方一个所在瞧着。面上的神气,却还带着笑容。撒!又一条弦断了!他点了点头,发出一种诚挚柔和的声音,低低的说:

    世界上还有一朵最可宝贵的玫瑰咧。唉!我的宝贝,此刻光已暗了,我的眼睛也花了,所能见的,只有个你,只有个你!

    撒!最后一条弦也断了!(幕闭,稍停复启)〔布景〕一切与最初相同,蜡烛椅子桌子草铺等,都没有改变位置,只是那人已倒在地上;身旁散放着几块破裂的木片,其中一片之上,刻着“克雷孟那一七三一”几个字。

    译自Margaret M. Merrill所作“The Sonl of the Violin”

    六年四月,江阴

    第1站章诗人的修养

    从约翰生(Samuel Johnson)的《拉塞拉司》(Rasseda)一书中译出;书为寓言体,言亚比西尼亚(A byssini)有一王子,曰拉塞拉司,居快乐谷(The Happy valley)中,谷即人世“极乐地”(Paradise),四面均高山,有一秘密之门,可通出入。王子居之久,觉此中初无乐趣,遂与二从者窍门而逃,欲一探世界中何等人最快乐,卒遍历地球,所见所遇,在在均是苦恼;兴尽返谷,始怵然于谷名之适当云。

    应白克曰:“……我辈无论何往,与人说起做诗,大家都以为这是世界上最高的学问,而且将它看得甚重,似乎人之所能供献于神的自然界者,便是个诗。然有一事最奇怪,世界不论何国,都说最古的诗是最好的诗。推求其敌,约有数说:一说以为别种学问,必须从研究中渐渐得来,诗却是天然的赠品,上天将它一下子送给了人类,故先得者独胜。又一说谓古时诗家,于榛柸蒙昧之世,忽地做了些灵秀婉妙的诗出来,诗人惊喜赞叹,视为神圣不可几及;后来信用遗传,千百年后,仍于人心习惯上,享受当初的荣誉。又一说谓诗以描写自然与情感为范围,而自然与情感,却始终如一,永久不变;古时诗人,既将自然中最足动人之事物,及情感中最有趣味的境遇,一概描写净尽,一些没有留给后人,后人做诗,便只能跟着古人将同样的事物,重新抄录一通;或将脑筋中同样的印象,翻个花样布置一下,自己却创造不出什么。此三说孰是孰非,且不必管。总而言之,古人做诗,能把自然界据为己有,后人却只有些技术;古人能有充分的魄力与发明力,后人却只有些饰美力与敷陈力了。

    我甚喜作诗,且极望微名得与前此至有光荣之诸兄弟并列。波斯及阿剌伯诸名人诗集,我已悉数读过,又能背诵麦加大回教寺中所藏诗卷。然仔细想来,只是摹仿,有何用处?天下岂有只从摹仿上着力,而能成其为伟人哲士者?于是我爱好之心,立即逼我移其心力于自然与人生两方面:以自然为吾仆役,恣吾驱使,而以人生为吾参证者,俾是非好坏,得有一定之依据,自后无论何物,倘非亲眼见过,决不妄加描写;无论何人,倘其意向与欲望,尚未为我深悉,我亦决不望我之情感,为彼之哀乐所动。

    我即立意要作一诗人,遂觉世上一切事物,各各为我生出一种新鲜意趣来。我心意所注射的地域,亦于刹那间拓充百倍;自知无论何事,无论何种知识,均万不可轻轻忽过。我尝排列诸名山诸沙漠之印象于眼前,而比较其形状之同异;又于心头作画,凡森林中有一株之树,山谷中有一朵之花,但令曾经见过,即收入幅中;岩石之顶点,宫阙之高尖,我以等量之心思观察之;小河曲折,细流淙淙,我必循河徐步,以探其趣;夏云倏起,弥布天空,我必静坐仰观,以穷其变。所以然者,深知天下无诗人无用之物也。而且诗人理想中,尤须有并蓄兼收的力量。事物美满到极处,或惨怖到极处,在诗人看来,却是习见。大而至于不可方物,小而至于目不能见,在诗人亦视为相习有素,不足为奇。故自园中之花,森林中之野兽,以至地下之矿藏,天上之星象,无不异类同归,互相联结,而存储于诗人不疲不累之心机中。因此等意思,大有用处,能于道德或宗教的真理上,增加力量;小之,亦可于饰美上增进其自然真确之描画。故观察愈多,所知愈富,则做诗时愈能错综变化其情境,使读者睹此精微高妙之讽辞,心悦诚服,于无意中受一绝妙之教训。

    因此之故,我于自然界形形色色,无不悉心研习;足迹所至,无一国无一地不以其特有之印象相惠,以益我诗力而偿我行旅之劳。

    拉塞拉司曰:“君游踪极广,见闻极博,想天地间必尚有无数事物,未经实地观察。如我之偏处群山之中,身既不能外出,耳目所接,悉皆陈旧,欲见所未见,察所未察而不可得,则如何?”

    应白克曰:“诗人之事业,是一般特性的观察,而非各个的观察。但能于事物实质上大体之所备具,与形态上大体之所表见,见着个真相便好。若见了郁金香花,便一株株的数它叶上有几条纹;见了树林,便一座座的量它影子是方是圆,多长多阔,岂非麻烦无谓。即所作的诗,亦只须从大处落墨,将心中所藏自然界无数印象,择其关系最重而情状最足动人者,——陈列出来,使人见了,心中恍然于宇宙的真际,原来如此。至于意识中认为次一等的事物,却当付诸删削。然这删削一事,也有做得甚认真的,也有做得甚随便的。这上面就可见出谁是留心,谁是贪懒来了。

    但诗人观察自然,只还下了一半功夫;其又一半,即须娴习人生现象:凡种种社会种种人物之乐处苦处,须精密调查,而估计其实量。情感的势力,及其相交相并之结果,须设身处地以观察之。人心的变化,及其受外界种种影响后所呈这异象,与夫因天时及习俗的势力,所生的临时变化,自人人活泼康健的儿童时代起,直至其颓唐衰老之日止,均须循其必经之轨道,穷迹其去来之踪。能如是,其诗人之资格犹未尽备,必须自能剥夺其时代上及国界上牢不可破之偏见,而从抽象的及不变的事理中判断是非;犹须不为一时的法律与舆论所羁累,而超然高举,与至精无上万古不移的真理相接触。如此,则心中不特不急急以求名,且以时人的推誉为可厌,只把一生欲得之报酬,委之于将来真理彰明之后。于是所做的诗,对于自然界是个天人联络的译员,对于人类是个灵魂中的立法者。他本人也脱离了时代与地方的关系,独立太空之中,对于后世一切思想与状况,有控御统辖之权。

    虽然,诗人所下苦工,犹未尽也:不可不习各种语言,不可不习各种科学;诗格亦当高尚,俾与思想相配;至措词必如何而后隽妙,音调必如何而后和叶,尤须于实习中求其练熟。

    六年五月,江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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