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的猫头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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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大障村到县城有十二公里的路程。史林华想不到,县城里百无禁忌,欢乐祥和,街上一尘不染,人们行色匆匆。史林华赶紧脱掉她的棉袄,因为县城早已开始穿T恤和裙子了,虽然气候上还是个春寒料峭的季节。如何有这么大的差距呢?

    在城里的劳务市场里,头一天她一无所获。那些饭店、工厂、幼儿园需要招工单位的人们在一个个颇像摆摊卖菜的摊位前候着,等着需要工作的人上前应聘、面试。她怯怯地走过了两个摊位,就不敢往前走了。她受不了人们看她的目光。

    第二天,她还是去了,依旧怯怯的。在这一天上午行将结束的时候,她看到了老板娘。老板娘从里面出来,在她的身边经过,不经意地瞟了她一眼。同样是瞟了一眼,史林华就觉得她看自己的目光是不同的。史林华被她身上一种隐隐的气息吸引住了。老板娘她不像那些挑人就像挑萝卜青菜一样的目光看她。

    老板娘的脚步停了下来。后来,史林华甚至都没仔细听她对她说的报酬。老板娘对史林华说,管两顿饭,每个月工资一千二百块钱,干得好还有奖励的。史林华心里觉得自己和她是有缘的。后来在到酒店工作几个月后的一次,老板娘在酒店里喝醉了,对她说,她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是因为史林华穿了一件乡下人常穿的棉袄的缘故。她估摸着老板娘也是乡下出生的,但老板娘从来都不说她自己的事。

    来酒店的第一天,她局促得不知道怎么做。翔子在厨房里忙着,不时地吆喝她和何燕做这做那。她看到翔子胸前的火蹿起一米多高,心里担心屋顶是不是会被烧穿了。一蓬大火过后,一盘菜就盛好了,而史林华还在发呆。翔子抬头叫了声,阿姐!史林华回过神来,知道翔子是叫她把菜端走。

    翔子也是从乡下来的,每天上午开着摩托车来上班,直到晚上九点的时候,店里没有了生意,再开着摩托车回乡下去。史林华没听翔子说起过他家里的事,应该是有孩子了。他不像别的厨师那么肥胖,而是身材修长的。要不是穿着厨师的衣服,没人会认为他做这行当的。他留了两撇夸张的细小胡子,其实也就二十七八岁。他在史林华来店里的时候,瞪大了眼瞅了瞅她,看得史林华很是尴尬。等到熟悉了,他就叫史林华阿姐了。听他这么一叫,史林华本来是不想他这么叫的,好像他真成了她弟弟似的。她心里这么想,嘴上却没说。

    而何燕,在史林华看来是很不简单的人物。她就是这个春天里城里穿着最少的女性之一:一双丝袜从脚踝开始,一直贯通到大腿,不肥不瘦,走路的时候就像两条游动的蛇,而她坐着的时候,两条蛇就缠绕在了一起。上身是乡下人家结婚时候新娘子穿的婚纱模样的打扮。这装束,看得史林华心惊肉跳。她应该有二十四五岁的样子,脸蛋是瓜子形的,眉毛修得又弯又细。她看男人的时候脸上是一脸的不屑,对史林华却没有这样的神情。

    这酒店在城里实在说不上大。两间门面,除了大厅,底层两间包厢,楼上四间包厢。厨房间在底楼大厅的尽头。史林华需要每天上午的时候在厨房间里处理好菜场送来的菜,择、洗、整理和存放,除此还要打扫好各个地方的卫生。这是没有客人时候做的活。来了客人,不多的话只需要在厨房间为翔子打打下手,将菜端到大厅吧台那里,由老板娘或何燕再将菜送到包厢里。客人走了,她要收拾房间,并且洗好碗碟,这些活多的话何燕也会来帮她一起做。

    生意一直这么不清不淡的样子。顾客大都是散客。她每天从大障村骑自行车出发,五十分钟的车程之后就到了城里。她一般上午十点前到达店里,晚上忙完了活再骑五十分钟的自行车回到大障村。最晚的一天,她结束店里的活,回到大障村已经是夜里十一点了。

    这酒店的生意就是不一般,中午的时候客人少得可怜,大多数是晚上来的。史林华发现,顾客里的熟客几乎都是开运输拖拉机的人。他们将拖拉机停在郊区,步行约一公里的路程,来城里这边喝酒吃饭。

    起先的时候,就连晚上的客人也不多,有点稀稀拉拉的样子。这情形很快就得到了改变,因为过了三月,不经意间,客人每天晚上都呈爆满的状态。

    生意开始火爆起来的第一天发生的事,史林华记得很清楚。那天她头一次见到了老板娘的浪。那天店里来了两间包厢的客人。史林华和何燕两人忙着开酒端菜。老板娘在两个包厢间穿梭,轮流给客人敬酒。客人都是熟客,她和客人们的笑声一直可以传到厨房间。她是那么会说话,什么事都能往男人和女人那事情上引,引得滴水不漏,引得包厢里的气氛一次又一次达到高潮。史林华是第一次听老板娘这么说话,她的脸都红了。这么不要脸的话,怎么会从老板娘的嘴里说出来呢。她的心怦怦地跳着,顾自埋头干活。

    史林华和何燕两人不断地往包厢里搬酒。她笨手笨脚,不知道酒的种类,亏得何燕知道。何燕净挑价钱贵的酒开。等客人吃饱喝足,结完账都走了,老板娘在吧台里将计算器按得密不透风,不时地要翔子报出厨房间用去的菜,要何燕清点喝掉的酒。等她算完了,她抬起头来对大家说,以后要都像今天这么做,我们店里还要招人啊。老板娘掩饰不住赚钱的喜悦,从抽屉里抽出了两张一百元,分别递给了翔子和何燕,说,拿去,这可是奖励给你们的。她看到了史林华,又从抽屉里抽出一张来,照样给了她,说,好好干,熟悉了业务不怕没钱赚。老板娘酒也喝了不少,脸红红的,但老板娘高兴。

    那晚,回到家已经很晚了。妈和孩子们都睡得很熟。史林华本想弄醒妈,对她说说城里的事的,但想到妈是不会相信的,就没说。第二天一早,妈送孩子们上学的时候她还睡着,妈送孩子回来后她还睡着。妈就到地里干活去了。她醒来后,一看时间已经九点多了,就把一百元钱留在了饭桌上,用一个碗压住,又匆匆赶往城里。

    五月里,老板娘陪史林华上了趟街。史林华本不想去的,老板娘对史林华说,你这身衣服怎么行呢。再这么下去,酒店的生意都会受到影响。何燕也在一边劝说。史林华拗不过老板娘,就随她去了虹桥步行街。这虹桥步行街果然是城里最热闹的地方,以前史林华只是听说过而已。老板娘带史林华去了她熟悉的几家店铺。

    老板娘看中了几件女装,要史林华去试衣间试穿。史林华看着老板从衣架上取下来的衣服,心里想这衣服她怎么能穿呢?这是城里女人才穿的衣服。老板娘一定要她去试不可。她试了,穿着新衣服从试衣间出来的时候,老板娘惊叫了起来,你照镜子了吗?你穿这衣服年轻了十岁。老板娘还为自己叹息,你是穿什么都有型,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会迷倒所有男人的。史林华听老板娘这么说,脸上就挂不住了,脱了衣服,死活不要买。老板娘好说歹说,换了家店,终于买下了几件史林华看中的衣服。尽管这样,老板娘还说她太土了,她为史林华付了款。史林华想着老板娘的话,心里还是对她充满了感激的。

    这几身衣服,史林华穿回了家,妈只是盯着看了两眼。妈没说什么。史林华读出了妈目光的内容,妈是默许了。衣服是最好的语言,人就要靠衣装才显出不一般来的。一直以来,她生活在大障村,没上过街,哪里想到过外面的衣服也会有这么大的变化呢。

    何燕不知道什么时候做了头发,染成了金黄色,还是个爆炸头。她最近迷上了听歌,耳朵里经常塞着耳机,就连老板娘吩咐她做事也要叫几遍才听得到。

    那晚有一个包厢的客人点了很多的菜、叫了很多的酒,其实也就只有三个客人。忙完了其他地方,老板娘要何燕和史林华都去那包厢陪酒。房间里的喧嚣如炸开般四处飞溅,强烈的吵闹声扑在地板上、天花板上,余音回响。史林华透过门和门框间的空隙往里看了一眼,她看到何燕坐在一个食客的腿上,上身的衣服已经脱了,就剩下一个胸罩,正挥舞着两条白色的手臂放肆地笑着。她的脸腾地红了,赶快退回了身。她不知道这酒店的服务员是这样服务的。史林华不想去的。她没见过这阵势。但老板娘下了命令,她不得不去。她们三人就这么分别坐在了一个客人的边上。史林华边上男人的手不安分地在她的腰上游走,感觉就像一条蛇。她难受,想呕吐。男人还要她喝酒。添了杯子和碗碟,她吃不下去,虽然肚子在外面的时候就已经饿得咕咕直叫了。她不喝,男人就说人多是热闹,人少有情调,到这儿来喝的就是情调。老板娘也在旁边起哄。她就那么喝了一杯啤酒,感觉嗓子眼里堵住似的。男人将她抱了起来,她坐在了他的腿上……

    她不知道时间怎么熬过来的。她不敢看老板娘和何燕。而老板娘和何燕两人老练地和客人们周旋,她们的桌前很快就堆起了一堆酒瓶。

    回家的路上,在进入村子后不久,她就在那本来就不平坦的村路上跌了一跤,摔破了膝盖。她爬起来,扶起车把,嘴里喷着酒气,昏昏沉沉。一路上,她心里骂着天下所有的男人。也骂自己的男人。到了家就倒头睡了。

    第二天,老板娘一改以往淡雅的装束,竟是一副浓妆艳抹的模样。史林华见到她时,就想到了昨晚上的情形。她不敢看老板娘的眼睛。她知道这酒店的生意也就因为这而存在的。客人们如果不是来寻开心的,那这酒店是不会有这么好的生意的。

    她很快就学会了穿衣服和化妆。除了老板娘买的,她又添了两身衣服,都是夏装。虽没有何燕的妖娆,但这衣服她是绝不敢在大障村穿的。她在何燕那里学会了描眉,学会了怎么将油彩勾画在眉毛上,将口红涂抹在嘴唇上。她还学会了那种看人时候的目光,若有若无,让人觉着朦胧和缥缈。

    不久就有一个特殊的客人被史林华吸引住了。这客人有三十多岁的样子,剃着平头,身材不高,但结实。说是被史林华吸引,其实是史林华被他吸引。她不记得他之前是否来酒店喝过酒。她只记得他来的时候,必定要挑楼上靠窗的那个包厢。这房间开了窗户,正对着那条大河。那是个小包厢,坐满了的话也就四个人,但不同的是这客人每次来都只有他一人。他坐着抽烟,一副思考的样子,要不就在靠窗的椅子上靠着,眼神定定地望着窗外。他一般都要半斤装的白酒,一瓶都喝完了才离去。

    史林华为他服务过几次。他不像其他人那么好色,没有对她动手动脚。她也就充满了敬畏。她一般上好了菜,为他开了酒,斟满了一杯之后离开。他看上去心情不大好,要不然他不会总是一个人来喝闷酒。而这闷酒是要喝坏身体的。史林华小心地劝他慢点喝,他盯着史林华看,看得她心里毛毛的。他也不多说话,就这么一个人喝着酒。她赶紧退了出来,在门外休息片刻,里面的客人也不再需要她做什么,直到他喝完了酒,也不叫饭或面条就径直下了楼,结完账离开。

    这样的情形持续了一段时间,这客人不再来。等他再来的时候已经是将近一个月之后的一天晚上。他还是要了楼上的包厢,那天为他服务的人是何燕。但何燕很快就跑了下来,对史林华说他指名要史林华为他服务。史林华就去了,客人竟一改以前的作风,要史林华陪他一起喝酒。史林华就坐了下来。

    史林华知道他的名字,叫张戴明,就住在这窗外的大河对面。他是做木工的,专门为城里需要装修的人家做装潢。他看到史林华喝了一小口白酒后辣得直吐气的样子开心地笑了起来,笑完了就起身在一边为史林华准备了一套餐具,还为她夹了菜。好像史林华才是这儿的客人。

    张戴明问史林华,你为什么总是不笑?

    史林华答不上来,她自己也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在这饭店里一直以来是不笑的。

    张戴明说,你一直以来不笑是有原因的对吗?

    史林华想了想,点了点头。

    张戴明说,其实你笑起来真的很美。

    听了张戴明的话,史林华露出了一个微笑。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张戴明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来店里吃饭,而且非得史林华去给他服务不可。一般是他进了店门,选定了楼上的那间包厢,就往上面走。何燕在吧台那边赶紧使眼色给史林华。史林华跟上楼,进了包厢,给他摆好了碗碟和筷子。他还是喜欢半斤装的白酒,史林华轻声地劝过他喝白酒伤身体的话,他说其他的酒不算酒,白酒他是戒不了了。

    史林华说喝了酒,怎么能将人家的房子装修得好?

    张戴明说,我一般是白天工作的。

    白天工作,那晚上不需要回家陪家人吗?这话史林华在嗓子眼里差点就要说出口了,但好几次都忍住了没说。

    张戴明还是经常来店里。虽不是每天都来,但毕竟已成了店里的常客。有时候,三五天他没来,史林华心里竟有种盼望他来的想法。

    酒店的生意最好的季节是夏天,过了夏天,时间不经意间就到了中秋了。史林华来酒店有大半年时间了,而那个叫张戴明的男人来这里光顾也有三个多月了。

    过了中秋,这酒店的生意算是过了旺季,进入淡季了。淡季到来的时候,老板娘就把生意托给了厨师翔子,走了。听翔子说,老板娘是到云南去了。云南,史林华脑子里想都想不出来会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她在翔子口里,零零星星地得到了老板娘的信息。据翔子说,老板娘是跟着一位大老板的,这酒店其实也不是老板娘的,幕后真正的老板是那位大老板,就连翔子也没有见到过。

    老板娘走之前将酒店里的事情都托付给了翔子,之后她还对何燕和史林华说,记住你们要做的事,你们就是猫头鹰,白天可以软绵绵的,到了晚上必须得打起精神来。只有这样酒店才能照样开下去,才能赚到钱。她还交代了她走之后的分工情况,谁记账、谁开店门等事情,还有什么事情可以随时打她的手机等等。史林华都没有仔细听。她脑子里出现了猫头鹰的形象。

    史林华心里想着猫头鹰。大障村的家里,房子前面是一片桑地,就在桑地边上有一棵高大的杨树。小时候,经常会在傍晚的时候看到猫头鹰,从栖息的杨树枝丫上飞下来,“咕哇——咕哇——”地叫着,扑喇喇地扇动宽大的翅膀的情景。这猫头鹰,她是很多年没看到了。现在老板娘说要她们像猫头鹰,她竟怀念起小时候的猫头鹰来。

    哦,猫头鹰,猫头鹰。她在心里喃喃地念叨着。

    那只猫头鹰后来去哪儿了呢?怎么后来就再也不见到它的影子了呢?这昼伏夜出的猫头鹰。而现在,我就是一只猫头鹰了。想到这里,她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何燕莫名其妙,皱起眉头看了她好几眼。

    事实证明老板娘的安排是正确的。翔子很快担当起了酒店老板的角色。他早出晚归,一天里空闲的时间到隔壁五金店打牌的次数也减少了很多,俨然酒店就是他开的样子。

    老板娘走后的第二天,翔子特意给何燕和史林华做了几个菜,算是犒劳的意思。他要何燕和史林华都坐着不要动,他自己一个人烧菜、端菜,完了还开了一瓶店里的香槟酒。翔子实在是个很会烧菜的人,虽然史林华也经常看到他在厨房间里乱搞的样子,譬如说一盘摆放出精美图案的基围虾,竟是用他握勺的油腻的手来摆弄的,而很多时候,因为心不在焉,烧熟的菜掉在了地上,他总会捡起来,在水龙头上冲一冲就又放入了盘中。每当这个时候被史林华撞见了,他都会向史林华露出一脸无辜的笑来。

    她对史林华说,阿姐,今天我露一手,做一个“一行白鹭上青天”吧!何燕听不懂他说的话,就见翔子进入了厨房间。不一会儿,他端出来一个蛋花汤,上面漂浮着一排整齐的洋葱叶子。何燕就说,什么一行白鹭上青天,不就是个蛋花汤吗?

    翔子说,你看啊,这盆子里的洋葱叶不像白鹭吗?这蛋花汤和蛋黄就是白云和太阳……没等翔子说完,何燕就和史林华笑了起来。

    翔子说,那就做个“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给你们尝尝。说着他又进了厨房间。过了很久之后,他端出了一盘菜来。何燕和史林华看到是一盘炒青菜上面盛了几块猪蹄。翔子说,你看啊,这是脚,乡下的小路边是不是有青菜的,这个菜……何燕和史林华又笑了起来。

    何燕说,看不出来,你真是个大厨的料啊。

    翔子喝了口酒,将下巴扬起来,一副受用的样子,惹得何燕用筷子要去戳他的脸……

    这顿饭上,史林华第一次知道,何燕她竟是外地的。她将海城的土话说得那么好,几个月来史林华竟一点也听不出来。她老家是四川的,她和老公两人来到海城已经有五年了。老公在老乡承包的建筑楼盘的工地上工作。她虽然只有二十五岁,孩子却已经七岁,在老家快读一年级了。她听说史林华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后,就嚷着要史林华带孩子们来城里让她看看。何燕的话,一下子拉近了史林华和她的距离。

    而翔子的老婆给他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都上小学一年级了。翔子的酒喝多了,话就多。他一般在店里每顿喝一瓶黄酒,那天竟开了两瓶,都是一个人喝的。何燕和史林华都劝他别喝了,他说他没事的,照样会开着摩托车回家的。他说这点酒不算什么,最厉害的一次是他真的喝醉了还开车回乡下,是边吐边开车的,第二天才知道自己的样子。

    从他的话里知道,他是做上门女婿的。已经有了两个儿子,一个跟他老婆的姓,另一个跟他的姓。史林华听翔子说他是做上门女婿的时候,心里咯噔了一下,翔子的话勾起了她的心思。翔子说话的时候眉飞色舞,好像刚做父亲的模样。何燕笑声不断,史林华也跟着傻笑。

    翔子很兴奋,他说十个厨师九个花,还有一个是傻瓜。何燕就说那个傻瓜就是你了。翔子说真的吗?何燕说不是你,那会是谁呢?

    何燕上卫生间的时候,翔子就跟了去。他们两人一起在卫生间里待了很久。她隐约知道翔子和何燕到卫生间里做什么去了。史林华的心里突然涌上了一种奇怪的感觉。这感觉是那么陌生而熟悉,充满了久违了的陌生感。她不禁浑身战栗了一下。这感觉直到不久以后的一天,张戴明来到了酒店,它又在史林华的心里冒了出来,终于化为了燃烧的火苗。

    那天晚上酒店的生意不多,才接近九点的模样,看来是不会有多的客人来了。何燕对史林华说,要她先回吧。她就打算先回的时候,张戴明来了。何燕看到张戴明进了门,就起身到厨房间和翔子说话去了。史林华知道她是有意避开的意思。她对张戴明说,你怎么来了?

    张戴明露出一脸难得的笑,说,我来看看你。

    史林华说,人家都要回家了,你还来看什么?

    张戴明说,那我可以送送你啊。

    两人一前一后离开了酒店。张戴明开着辆125型的摩托车,史林华骑自行车。快出县城的时候,张戴明靠近史林华说,时间还早呢,我们去公园逛逛吧。史林华本不想去的,但想到这个时候回到家,妈和萁萁、豆豆他们都已经睡了,就鬼使神差地答应了。她跟着张戴明,驶出不远拐过两个街口,就到了海边的公园。

    公园里的游人不多了。他们将车子停在马路的对面,走过一段台阶,就到了公园里的小广场。他们在公园高处的广场上散步,海风将广场周围高高的风扇吹得呜呜作响。衬着城市的灯光,夜空很蓝。她看到了一些做小生意的人在靠近海塘大堤的水泥路边摆摊,大多是小孩子的玩具。玩具大多是夜光的,在暮色里闪闪烁烁。不远处,三三两两的人们在海塘大堤上散着步,蓝色的夜空低得好像就在人们的头顶上。这城里人的生活就是不一样。这是城里最新开放的海滨公园。这里原来是海边的一个垃圾场,城里人就是会变废为宝,现在是城里很有名的一处观光景点了。

    他们沿着一条石子小路,下到了广场下面的海塘大堤上。风一直从很远的海面上吹来,带着一股亚热带季风的温湿。潮声在耳边若有若无地响着。

    后来他们来到了公园广场南边的一块大草坪上。史林华看到一些人在放飞孔明灯。撑开孔明灯的小棒,里面点上蜡烛,灯就会自动起飞,会一直随风飞到看不见的夜空里。张戴明看到史林华不断地看着他们,就对她说,我们也放飞一盏孔明灯吧。他果真跑过去,付了钱,很快就拿着孔明灯过来了。

    史林华看到那孔明灯张开来,竟有一米来长的直径。张戴明安装好了灯架,转过头对史林华说,你许个愿吧,许了愿它就会飞得最高,愿望也就会实现的。史林华说,真的吗?张戴明说,这还有假?放孔明灯,都要许愿的。史林华闭了一会儿眼。孔明灯点燃了,起先是颤颤巍巍的,好像在试探。后来变稳当了,慢慢地,随着风,升了起来,里面的火也旺了起来,越升越高。两人看着它,一直越飞越高,越飞越远,直到消失在他们的视野里。

    放好了孔明灯,他们继续沿着石子小路走着。在一片没有路灯的树阴下,有一张椅子。张戴明说,我们坐会儿吧。两人都坐下后,张戴明问史林华,你刚才许的愿是什么?

    她不说。她也说不清自己许了什么愿。但心底里真有愿望的,她会告诉他吗?

    张戴明突然对她说,我爱你。

    史林华的心咚咚地跳着,怎么会这样呢?

    张戴明的手就环过来,抱住了她。她一动不动的,酒店里虽经常有逢场作戏的动作,但她都没有今天这样的体验。在他的手伸进她的衣服里面的时候,她不禁战栗了一下。所幸他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她就这么任由他抱着、抚摸着,任他不断地吻着她的脖子。

    他不断地在她的耳边说着,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她在心里对自己说,这是爱吗?他是真的爱她的吗?她是有过男人的,还不止一个,但从来都没有听对方对她说过这三个字。她觉得自己的眼泪快要出来了。

    她流泪了。她的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

    起风了,时令已经接近秋末冬初。前两个月里,史林华用自己一个半月的工资为自己买了一辆电瓶助动车。为这车子,她心里跟自己闹了一阵别扭。毕竟从上班的酒店出来,绕过半个县城,回到大障村骑自行车要将近一个小时的路程。如果有风雨,更是不便。有了电瓶车,只需在空闲的时候将车子充满了电,就省去了骑车的力气,最便利的是路上的时间缩短了一半。在酒店里,他们三人就这么守着,生意和夏季比起来少了很多。但翔子说了,即使再少,这店养活他们三人是绰绰有余的。这道理史林华是知道的。

    翔子出事也是那段时间里。那天很意外的,中午的时候竟来了一拨客人。他们点了很多的菜,何燕为他们服务的时候还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他们一定是弄疼何燕了,何燕嘴巴里说着骂人的话,从包厢里跑了出来。本来那饭局就要结束了。何燕躲在厨房间里,一直也没露面,翔子是被他们喊进包厢里的。有一个客人说在一个菜里面吃出了苍蝇,还煞有介事地给翔子看。这阵势是吓不倒翔子的。他将苍蝇拿了过去,看了看说,不就是块烧焦的锅巴嘛。说着就一口吃了下去。那客人眨了眼,坐下了。旁边又有人说,他那里也发现了苍蝇,并给翔子看。有人说这饭钱不付了,还有人说要赔偿他们的损失。翔子就不干了。难听的话就这么多了起来。

    出事的时候,史林华和何燕都在厨房间里。等到那边的声音高起来的时候,紧接着就听到了酒瓶被砸的声音。史林华就想事情坏了,她顾不了那么多,就跑了出去。她看到翔子和一个客人扭打在了一起。翔子的鞋子不知道怎么掉了。地面上都是酒瓶的玻璃碴,翔子扭打的时候一跳一跳的。史林华就知道翔子的脚受了伤。她哭着喊他们别打了,没有人听她的。后来客人们一个个都往外走,史林华看到地上都是翔子的血迹。厨房间的地滑,本来翔子工作的时候换了双鞋子的。等翔子他重新换了鞋,从厨房间拎了两把菜刀追出去的时候,那伙人已经走远了。

    何燕拨通了老板娘的电话。在电话里,老板娘了解了事情经过,安慰了翔子,说碰到这事也没办法,让他好好养伤,等脚上的伤好了再开店营业。第二天史林华和何燕两人去店里打扫了卫生。何燕说翔子休息的时间里正好她要回趟老家,等翔子的伤好也要两个星期,她这趟回去的时间是很宽裕的。史林华也很久没休息了,想趁这时间正好在家里陪陪妈。

    酒店因此也关张了两个多星期。史林华在大障村待了几天。起先的几天里,她很不适应。这大半年来,虽然每天史林华都是回村的,但总是一路匆匆的,没仔细看。原来村里宽阔的道路,而现在看来竟是那么的狭窄;原来熟悉的大障村在史林华眼里就是整个世界,而现在看来这个世界是那么的微小。她不知道这是因为什么。是大障村变了吗,还是自己变了?她陪妈在地里干活,秋天的土地收获了棉花和豆子,都需要翻垦,然后播上越冬的油菜和麦子。妈说,家里的猪总不能全吃买来的饲料,就播了很多的大麦种。妈还带史林华去看了村里的一片奇怪的地。妈说那地真是奇怪的,自从你去城里打工之后就发生了奇怪的变化。史林华跟着妈来到了村子北边,她看到了一片原本平坦的水田竟隆起来了,高出了原来的地面有一米多,她们家的田就在其中。这样子明年是没法再种水稻了,只能当地来耕种。越过这隆起来的地,史林华看到村里那条主干道上,堆积了小山一样石料的运输卡车正像乌龟一样一辆接着一辆源源不断地驶过。

    妈照例是每天接送萁萁和豆豆上放学,看着妈的样子,史林华想这个家没有了妈真不知道会是啥样子。妈还是老样子,就是眼睛不好使。妈才六十出头。村医务室的医生对妈说她得的是白内障,可以开刀的。白内障这病现在国家有补助的。史林华就要带妈去城里的医院看病。但妈死活不肯去。她就想最迟的话,等到了年底,妈的眼睛是一定要带她去治的。妈和萁萁、豆豆在一起就开心,就不觉得累。妈的感觉史林华也是一样的。这俩孩子喜欢读书,不和村里其他那些孩子一般,每天只是疯玩。

    想不到第一个星期快到的时候史林华就在家里接到了张戴明的电话。她都想不起来,张戴明怎么会知道她家里的电话号码的。他在电话里对史林华说他为了联系到她已经三天没睡觉了。他找了很多地方,以为史林华出了什么事情。因为有事情要办,史林华对张戴明说,那我明天就来一趟城里。张戴明说,那我们就在酒店门口见面吧。史林华说好的。

    张戴明在第二天见到史林华的时候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送了一部新的手机给她。史林华想接,但又不想接。她不知道该不该接受张戴明的礼物。张戴明没理会史林华的犹豫,他为他打开了包装盒子,装上了电池,并且教她怎么使用手机的方法。史林华就这么学着,她觉得手机竟这么迷人,怪不得现在几乎人人都有手机了。如果永远生活在大障村不出来的话,她会和妈一样,什么新鲜的东西都不会,直到慢慢老去。

    张戴明对史林华说,我就想看到你笑的样子。说着就看着史林华。

    史林华抿了抿嘴,向张戴明露出了一个笑容。

    这是特殊的一天。原本上午天气很好的,临近晌午的时候竟下起了小雨。张戴明带史林华来到了一家酒店。这酒店和史林华工作的酒店隔了一条马路。他们像一对爱人一样点了酒菜。像这样的酒店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他们在酒店里从中午待到了下午。

    在这漫长的时间里,史林华对张戴明有了全面的了解。他本是离县城更远的一个乡的,在和史林华她们的酒店一河之隔的那个村子里做上门女婿。就是因为以前家里穷,兄弟姐妹又多,才做了这上门女婿的。他说他不爱那个女人,虽然孩子已经上小学了。他越来越不喜欢待在那个家里了。史林华听到张戴明说是做上门女婿的时候愣了一下。她想到了自己的经历,想到了这一切或许真的就是命中注定的。

    眼看天色不早的时候,张戴明说你今晚别回去了吧。他带着史林华沿着街道一直往前走,直到史林华觉得离她工作的酒店有三公里远的地方,拐了个弯,史林华看到这里竟是个村子,一个城里绝难见到的、的的确确的村子。这村子里的房子密密麻麻的,几乎没有空地。张戴明带着她在这城中村里七拐八拐的,就来到了一户平房前。张戴明掏出了钥匙,打开了位于最旁边的一间屋子的门。这里原来是张戴明在这城中村里租下的一间房子。房间虽小,生活需要的简单的设备和用品都不缺,史林华一下子就嗅到了家的气息。

    在这个细雨蒙蒙的秋末的傍晚,史林华第一次裸露了自己。她从来没有这么在一个男人面前裸露过自己的身体。她感到了自己的心跳,突突突的跳动声,不由得浑身战栗了一下。在她身体不断的战栗中,她感到身体里有一根冰棍插了进来。

    张戴明不再像以前在海边的公园里那么拘谨,他就像一个琴师。在急急地拉出了几个重音之后,学会了细拉慢唱,学会了将过程演绎得风生水起。在张戴明的弹奏里,史林华觉得自己一次次地来到了山巅,又一次次地滑向了谷底。在张戴明的弹奏里,史林华脑海里一些画面交叠放映:大半年前,她来到城里;几个月前,张戴明经常来她工作的酒店里喝酒;而再后来,她对张戴明很熟悉了;现如今她将自己完完全全地交给了这个男人。这男人不是自己的第一个男人,也不是和她只生活了半年时间的黄新生。三个男人的脸在她晕眩的脑海里交替出现,直到最后竟组合成了同一张脸——陌生人的脸……那天晚上,她没回家。

    酒店歇业后的一个星期的白天里,史林华都是在城里的张戴明的租房里度过的。

    张戴明一定是错过了很多的活的,他做的装修房子的活现在被他忘在了九霄云外。他甚至连手机也懒得接,电话最急的时候他关了机。他热衷于琴师的活,乐此不疲。而这演奏的另一个主角史林华也以同样的状态投入了其中。

    在旷日持久的弹奏的休息阶段,张戴明告诉史林华:他受够了他的生活,受够了他的家。他想立刻就离开她们家。他说他离婚很容易的。他们家本来就看不顺眼他,巴不得他能提出来离婚。他还没走出那一步就是看在孩子的面上。现在他终于想清楚了,人活着没有爱的人是没有意思的。他遇到了史林华是他的福气。这是他命中注定的。

    他的话一遍遍地在史林华的耳边响起,她就像第一次听到张戴明说我爱你一样,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

    这一个星期的时间里妈问过她不是在休息的吗,怎么还要往城里跑?她对妈说,在城里还有很多事情要去办的。她为妈和孩子们都买了换季的衣服,她还为妈买了过冬用的电热毯。妈没再问她什么,妈的活多,妈没时间和她闲聊。史林华偶尔看到妈的眼神时,感到有些迷惑,她想,到了年底妈的眼病是一定要去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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