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东西是个孤儿,瘦瘦的,眼睛却很大,双眼皮,笑起来很甜。她有名字,但大家都喜欢叫她小东西,渐渐地人们就忘了她的姓名。小东西是老局长在一次视察孤儿院时把她领回来的,就安置在局办公室。打水扫地,学打字,替我做一些抄抄写写的工作。暂时算临时工,老局长说等以后有机会转正,或送她到大学进修。
我与小东西合作得十分融洽,她文文静静的,手脚也勤快,要做的事不用吩咐,她已经先干完了,难怪老局长这么喜欢她。
她管我叫帆哥,没事儿就向我请教一些问题,并且十分认真地聆听。我从心里往外疼爱小东西。她没有亲人,我一直希望能够做她的亲人,当她的哥哥,给她以关怀和温暖,给她以亲情和爱抚。
小东西聪明伶俐,接受能力特别强,学啥会啥,做啥像啥。经过多次观察和有意考核,我觉得她完全有能力接替我的工作,更重要的是她非常喜欢做文秘这一行。不像我一心想跳出去。于是,我找到老局长,对他说:“局长,我看小东西挺胜任这项工作的,就早点给她办转正吧。”
“不急,让她再练几年。”老局长说,“让大家来说话,才有道理嘛!”
可没过上半年,老局长就突然患脑溢血死了。留下了这个小东西,俨然又成了孤儿。新局长是从别的局调来的,谁也摸不清他的底牌。
我们局是一个比较好的机关单位,但待遇方面远远比不上税务、工商。虽然这样,这里仍是令外人红眼睛的单位,不少人喜欢穿我们的制服,局里早已人满为患。
新局长的儿子从省外一所大学毕业,人事处长硬是给塞了进来,不仅如此,还把他的女朋友也弄了进来。因为没有编制,人事处长煞费苦心,决定先让局长儿子的女朋友代替小东西的位置,先占她临时的编制,站稳了脚再图前程。
这样一来,小东西就惨了。她被人事处长叫到办公室,对她说:“现在局里人太多,不需要临时工了,所以从明天起,你就不用来上班了。”
小东西眼泪汪汪地回到我的屋里,目光呆滞,久久地凝神。
我问她怎么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她把这事告诉了我,然后一遍又一遍地问我:“帆哥,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
“没有,你做得非常出色。”我安慰她。
“真的么?”泪水刷刷地在她瘦削的脸上打滚儿。
小东西走了,回西北老家去了。据说那里还有几个远房的亲戚,久未联系,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她走的那天,我与单位的几个大姐去火车站送她,凄楚告别之前,我流泪了。为自己没有能力拯救她的命运而难过。临上车,我悄悄地塞给她200元钱:“收下吧,小东西。”
她哇地一声哭起来,一头扎在我的怀里。
新局长那未来的儿媳眨眼间就来上班了,她坐在我的对面,浑身香得像一只蜜蜂,每天花枝招展地来来去去,像个阔小姐。我替她算了下,一天内,她用在打扮、打电话、上厕所、看报纸、闲聊的时间几乎是工作时间的四分之三,还不算外出。任凭我忙得汗流浃背,她却悠闲地修着自己染红的指甲。
有时,新局长的儿子也来我这屋找她,高兴时,俩人又搂又抱,旁若无人;不高兴时,就又骂又吵,肆无忌惮。我早就憋了一肚子气,可向谁去发作呢?我又想起了那个小东西……
一年后,我屋里的“蜜蜂”飞到税务局工作去了,她根本没把这份工作当回事儿。我深深地替小东西悲哀,小东西的命运就像一根细细的小草一样弱不禁风。
小东西已经走了好几年了,一去再无音信。由于我这屋人手少,忙不过来,于是,人事处长又给我安排来一个临时工,是个退休老头,听说是人事处长的三舅。这老头身兼多职,一个人挣5个人工资。我又想起了小东西,她现在会怎么样了呢?
载于《涉世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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