亘古一明帝李世民明经108章-民族融合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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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王朝,疆域非常辽阔,民族空前融合,而李世民则是这个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奠基者。他在中华各民族中享有崇高的声誉和威望,被尊为“天至尊”、“天可汗”。其中的要义何在?秘诀可有?这同他推行的开明的民族政策分不开。

    明经81盛世和亲,开明大义

    “兵凶战危,圣人所慎;和亲之策,实为天下聿甚。”

    ——李世民

    汉夷和亲政策,在我国由来已久,它是稳定和发展同少数民族关系的有效手段。大唐贞观时期的“盛世和亲”,则超越了以往和亲为“权宜之计”的狭隘思想,将其推升到民族大融合的高度上来,其影响和意义都是空前的。

    公元7世纪松赞干布统一了西藏高原上的许多部落,平定了内部的纷争,建立起吐蕃王朝。在唐初两国并无往来,贞观/乙年,松赞干布派使者到长安,这是双方第一次发生官方关系。作为答礼,太宗也派冯德遐到逻些(今西藏拉萨)报聘。松赞干布见到唐使者,非常高兴,听说吐谷浑与突厥都娶了唐公主,十分羡慕,遂遣使与冯德遐一同到长安,“多赍金宝,奉表求婚。”但太宗当时并没有同意和亲。吐蕃使者返回后向松赞干布汇报说:“初到长安时,大国对我们接待非常周到,也同意嫁给公主。后来吐谷浑的使者来到长安,‘有相离间’,因此不同意和亲。”根据文献记载,吐谷浑在贞观十一年曾向唐朝贡献过羊马一万三千头,很可能是贡献的使者从中进行离间,破坏了唐蕃和亲。当时,吐蕃统一不久,正是蒸蒸日上之时,对相邻的吐谷浑构成较大的威胁,吐谷浑不愿意看到唐朝与吐蕃和亲,使局势对自己更加不利,因此从中进行阻挠。

    松赞干布得知这一情况,遂于贞观十二年八月大举出兵,进攻吐谷浑。与此同时,他还派人致书唐朝,声称若不嫁公主,当亲率五万大军,杀向唐朝,夺取公主。吐蕃大军很快攻人吐谷浑境内,大败其军,吐谷浑王不能抵挡,退到今青海湖附近,大批的人口和牲畜被吐蕃掠去。接着吐蕃又进兵击败党项及白兰诸羌,强迫他们参加吐蕃军队,动员军队共计二十余万,进攻唐朝的松州(今四川松藩)。松州守将韩威战败,忙向长安告急。太宗遂任侯君集为当弥道行军总管,执失思力为白兰道行军总管,牛进达为阔水道行军总管,刘兰为洮河道行军总管,各率大军援救松州。牛进达军首先到达松州,夜袭吐蕃军营,大败吐蕃军,斩首千余级。在这之前,吐蕃大臣曾劝松赞干布退兵返国,但他迫切希望能与唐朝和亲,因而不听劝告,吃了败仗,这时他认识到唐朝军力强大,不是武力所可以压服的,同时松赞干布的目的在于和亲,也无意扩大战争,看到局势比较严重,遂率军撤退,并遣使谢罪,再次向唐朝求婚。

    贞观十四年十月,松赞干布派来的求婚使者吐蕃大相禄东赞到达长安,并献上黄金五千两及珍玩数百。唐太宗在上次战争后,也接受了教训,不愿两国因此而再动干戈,遂同意了吐蕃的请求,答应把文成公主嫁给松赞于布为妻。太宗与禄东赞交谈时,发现他应答得体,机敏强干,对他非常满意,就任命为右卫大将军。这是一个很高的武职官,太宗初次与禄东赞见面,就授以如此之高的官职,一方面表明对禄东赞十分欣赏,同时也是对唐蕃关系重视的体现。太宗还要把琅邪公主的外孙女段氏嫁禄东赞为妻,禄东赞推辞说:“臣在家乡已经有了妻子,是父母所聘,不敢抛弃。何况赞普尚未见到公主,下臣如何敢先娶妻子!”太宗因此对他更加欣赏,再三劝说,禄东赞始终没有同意。

    贞观十五年(641年)正月,太宗命礼部尚书、江夏王李道宗为使,送文成公主到吐蕃。松赞干布得到这一喜讯,十分高兴,亲自到柏海(今青海鄂陵湖与扎陵湖)迎接公主,在河源(今青海兴海东南)遇到李道宗一行人等,‘‘执婿礼甚恭”,并对唐朝的服饰礼仪之美大加赞叹。松赞干布对自己能娶到唐朝公主感到十分荣幸,他对身边的大臣说:“我父祖未有通婚上国者,今我得尚大唐公主,为幸实多。”

    李道宗在河源与松赞干布见面,完成丁护送文成公主的使命,遂告别返回长安。松赞干布陪着公主经过长途跋涉,到达了逻些。以前,松赞干布是住帐篷的,为了和公主结婚,“遂筑城邑,立栋宇以居处焉”。当时的吐蕃人有以赭色涂饰面部的习俗,文成公主对此很不习惯,松赞干布就下令禁止。

    松赞干布为了适应公主的生活习惯,也换去毡裘,穿上了汉人的丝绸衣服,“渐慕华风”。

    文成公主远嫁吐蕃,太宗为她准备了丰厚的嫁妆,根据藏族典籍记载,嫁妆包括各种日用器具、珍宝、金玉、丝绸、服饰和多种食品、饮料,金鞍玉辔,还有中国古代的历史、文学和记载各种生产技术的书籍——《艺林三百六十法宝鉴》和《工艺六十法》,卜筮经典三百种,治疗四百零四种病的医方百种,诊断法五种,医疗器械六种,医学论著四种,一个乐队和许多工匠,芜菁种子和一尊释迦佛像。这些嫁妆后来对吐蕃的经济、文化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文成公主本人信仰佛教,在她人藏以前,吐蕃已经传人了佛教。松赞于布根据文成公主的意愿,在逻些修建了一座大寺院,这就是著名的大昭寺,是西藏最大的佛教寺院之一。

    关于这座寺院的修建,至今在藏族人们中间还有一些美丽的传说。如传说大昭寺是填湖为寺址的,当时有一只通灵的山羊也来帮忙。大昭寺门前有几棵柳树,当地叫“唐柳”或“公主柳”,据说是文成公主亲手栽种的,也有传说是公主的头发变的。公主带来的那尊佛像也在大昭寺里供奉。

    文成公主的人藏促进了吐蕃经济、文化的发展。在农业方面,公主人藏时带去了一些谷物与芜菁种子,随行的汉族工匠帮助当地人打制了新的生产工具,教会他们按照新的耕作方法种植谷物。以后文成公主与松赞干布派人到唐朝要来蚕种和一批造酒、碾、砸、纸、墨的工匠,加上以前带来的各种工匠,就把唐朝的冶金、纺织、建筑、制陶、酿酒、造纸、制墨、农具制造等各种技术都传人吐蕃。吐蕃人在掌握这些技术后,不仅促进了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而且也使他们的生活起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过去吐蕃人民都住帐蓬,现在上层人物基本都住进了新建的房屋。过去吐蕃人都穿毡裘,现在有的已换上绫罗绮纨。有了碾、砸等工具,谷物加工就大大进步了。有了制陶技术,饮食生活更加方便。

    吐蕃原来没有文字。采用刻木、结绳来记事。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创制自己的文字就显得更加必要,因此,文成公主劝说松赞干布创造文字。松赞干布派遣贵族子弟到天竺留学,让一位名叫吞米桑布札的大臣负责此事。后来吞米桑布札根据吐蕃语的特点,参考梵文和古于阗文,创制了三十个藏文字母和拼音造句的语法。松赞干布郑重地把新创制的文字刻在宫殿的石崖上,便于人们学习。从此,吐蕃有了文字,开始了使用文字记载自己历史的新纪元。同时,有了本民族的文字也便于翻译汉文典籍和工艺书籍,佛教经典也于此时开始翻译了。加上从唐朝引进的造纸和制墨技术,使吐蕃的文化发展如虎添翼,突飞猛进。

    吐蕃过去没有历法,“不知节候,麦熟为岁首”,即以麦子成熟时节为一年的开始。文成公主人藏时,带去了天文历法书籍,以后藏历也采用了汉族农历依十二生肖及六十甲子来计算时日的方法。有了历法对农业生产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文成公主还对唐、蕃文化交流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她人藏时就带去了一批汉文书籍,以后她又促使松赞干布派一批贵族子弟到长安学习,“请人国学,以习《诗》、《书》”。又请求唐朝派能文之人到吐蕃,“典其表疏”。这一切都对汉文化在吐蕃的传播有积极作用。

    文成公主人藏时,还带去一个乐队,这对丰富吐蕃音乐有很大作用。这个乐队的乐器现在还遗留下来五十多件,保存在拉萨大昭寺中,绝大部分是弹拨乐器,制作非常精美。

    这些乐器平时保存十分严密,只有每年藏历二月三十日“亮宝会”上,才取出来让人们鉴赏。这些乐器也是我国音乐史上一笔宝贵财富。

    文成公主在吐蕃共生活了四十年,于唐高宗永隆元年病死。据《敦煌古藏文献》记载:“文成公主降嫁吐蕃赞普。公主于吐蕃修建一所极大伽蓝,并献与土地、奴仆、牲畜。全体比丘来至此处,生活均由公主供养,吐蕃之境大乘佛法更为弘扬。光大。十二年间,比丘众与俗人民户虔信佛法,幸福安康,忽有群魔侵扰,黑痘等症盛行。文成公主罹染黑痘之宓,痘毒攻心而薨。”根据这个记载,文成公主当是死于痘症。

    文成公主死后,吐蕃人民对她仍十分怀念,至今拉萨布达拉宫中还有她和松赞干布的塑像。藏族还规定了两个节日来纪念她:一个是藏历四月十五日的“萨噶达瓦节”,为文成公主到达拉萨的纪念日;另一个是藏历十月十五日,相传这一天是文成公主的生日。每逢这两个节日,藏族人民都要穿上盛装,载歌载舞,举行盛大的活动或到寺院祈祷。至今在青海、西藏都有许多关于文成公主的传说。西藏的许多戏剧也演出她的故事,民间还有一些关于她的美丽诗歌在流传。

    唐蕃和亲对改善和巩固唐、蕃关系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自从文成公主人藏以后,唐、蕃关系一直非常友善,松赞干布对唐太宗始终恭敬地尽到子婿的责任。贞观十九年,唐太宗征伐高丽,他派遣禄东赞入朝来贺,奉表称婿,并献上一只制作精美的金鹅,高七尺,中可盛酒三斛。在表文中说:

    “天子自将度辽,堕城陷阵,指日凯旋,虽雁飞于天,无是之速。夫鹅犹雁也,臣谨冶黄金为鹅以献。”即以此物来预祝太宗迅速获得胜利。二十二年,唐朝使者王玄策出使天竺,遭到中天竺抢掠,吐蕃借兵给王玄策,击败了中天竺。文成公主还对过往吐蕃到天竺的唐朝僧人给予资助和照顾。如唐朝僧人玄照去天竺求经,途经吐蕃,“蒙文成公主送往北天竺。”返回唐朝时,经泥波罗到吐蕃,“重见文成公主,深致礼遇,资给归唐”。二十三年,太宗病逝,松赞干布非常悲伤,遣使吊祭,“并献金啡十五种以荐昭陵。

    但是,也要指出,在唐蕃的交往中既有友好往来,又有兵戎相见,一度给双方百姓带来许多苦难,这是那个时代难以避免的事,从历史发展的主流看,吐蕃与唐的往来,不是疏远而是更加密切更加频繁,吐蕃受唐朝经济、文化的影响越来越大,这一切有力地促进了这一地区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尤其值得肯定的是,唐蕃关系的发展,影响和带动了其它少数民族与唐朝通好,共同走向了大融合之路。正如李世民所说:“和亲之策,实为天下幸甚。”而这一辉煌成果的取得,首先应归功于唐太宗李世民,其开明大义的和亲政策,为后来历代唐王效仿和延续,谱写出了大唐盛世在民族关系方面的宏伟篇章。

    明经82民族杂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收居内地,教以礼法,选其酋首,遣居宿卫,畏威怀德。”

    ——李世民

    在唐高祖、唐太宗时期,民族迁徙以北方诸族为多,南方诸族相对少一些。这一时期引起民族迁徙的原因,大体上司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在与唐朝的战争中战败,被唐政府有计划地安排内迁;二是少数民族之间发生纷争,失败的一方被迫内迁。如何安置内迁民族也就成了唐朝统治者必须妥善解决好的一个重要问题。唐太宗李世民对此的解决之道是:

    “收欠居内地,教以礼法,选其酋首,遣居宿卫,畏威怀德。”

    贞观四年,东突厥灭亡,颉利可汗被俘。当时,有十万多户突厥人归附了唐,围绕着如何安置这十万户突厥降户,在唐朝内部展开了一场争论。中书令温彦博建议仿照汉武帝把匈奴人安置在五原的办法,也就是把突厥降户安置在黄河以南,保持原有部落,不改变其游牧生活方式,“因而抚之,一则实空虚之地,二则示无猜之心,是含育之道也。”但是魏征坚决反对,认为安置在黄河以南,靠近京畿地区,一旦有所变故,将是十分危险的。两人辩论十分激烈。唐太宗最后接受了温彦博的意见,把突厥降户安置在黄河以南的夏州、胜州之面。设置四个都督管理,迁到长安的近万家。此外在今河北北部及宁夏北部也安置了不少突厥人。

    贞观十三年,太宗驾幸九成宫,遭到突厥人结社的突然袭击。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突厥突利可汗降唐时,他的弟弟结社也跟随—?同入朝,太宗授结社以中郎将之职。结社不求上进,“居家无赖”,遭到他兄长的训斥,心生怨气,就向太宗诬告其兄谋反,太宗由此看不起他的人品,所以久久不能升迁。结社遂将怨气转移到太宗身上,趁太宗离开长安居住于九成宫之机,勾结原部落四十余人,想乘晋王李治四更出宫之时,冲人宫内,谋害太宗。那一夜刮大风,晋王没有出宫,结社怕时间久了阴谋暴露,遂冒险向行宫发动攻击,乱箭齐发,射死卫士数十人,被宿卫军队击败,逃亡途中被迫获,斩首。

    这一件事的爆发,在唐朝廷内部引起了很大的震动,群臣纷纷上言认为把突厥人留在河南终究不便,主张迁往漠南。原来主张内迁河南的人,见发生如此严重的事件,也不敢再坚持原议了。于是,太宗下诏将突厥降户迁往漠南故地。册封李思摩为可汗,建牙于定襄城(今内蒙古和林格尔西北土城子)。其实太宗将突厥降户迁往漠南,并不仅是因发生了结社事件,更主要地还是想利用突厥人制约正在崛起的薛延陀,在唐与薛延陀之间重新建立突厥政权作为一个缓冲地带。但是突厥人大都惧怕薛延陀势力强大,不肯北上,后来虽然被迫北迁,但相当部分的突厥人还是没有走。根据史籍记载,此次李思摩北迁所率军队四万,户三万,而当初南迁时却有近十万户,即使不考虑人口自然增长的因素,也可以证明有相当部分突厥人躲避没有迁走。后来李思摩由于不善于抚众,加多突厥人不愿再与薛延陀作战,纷纷逃回黄河以南的居住地,唐朝政府也只好听之任之。这些突厥人在黄河以南可以受到唐政府的有效保护,免受异族骚扰,又保持了旧俗,继续过游牧生活,所以生活较为安定,户口羊马,日渐增多,与汉族的关系也更加密切。

    党项人的内迁是唐朝的招谕和吐蕃的压力而引起的。

    贞观三年,南会州都督郑元踌派人诏谕党项,其酋长细封步赖举部内附。此后,“诸姓酋民相次率部落皆来属,请同编户”,太宗派官厚加抚慰,一一妥善安置,设羁縻州县管理。

    贞观五年,唐朝就设置十六州四十七县来安置党项降户,这些均为羁縻州县。到贞观六年,唐朝共安置党项人三十四万,共设三十二个羁縻州,皆归属于松州(今四川松蕃)都督府。安置区域大致是今青海阿尼卿山以东。今四川黑水、松藩以西的这个范围内。此外,贞观时还在陇右道设置了静边州都督府,下辖十四个州,也是用来安置内迁的党项人。据《新唐书·地理志》记载,静边州都督府后来又迁到庆州(今甘肃庆阳)境内。主要是受吐蕃的威胁,党项诸部自请内迁的。其他州县还有一些内迁的党项人,但人数不详,估计不会很多。贞观以后,吐蕃人击败吐谷浑人,导致吐谷浑大举内迁的同时,党项人为躲避吐蕃奴役也再次迁徙,主要迁到陇右道的洮(今甘肃临潭)、秦(今甘肃秦安西北)等州及关内道的庆、灵(今宁夏武西南)、夏、胜、银(今陕西横山东党岔)等州。

    除了这些规模较大的内迁外,其他民族也在唐初有迁徙活动。如薛延陀灭亡后,铁勒诸部中也有部分人内迁,被唐朝安置在北方沿边地区。太宗以后铁勒人内迁规模逐渐增大,主要安置在河套南北一带。另外,长安在唐初是各族迁入最多的一个城市,除了突厥灭亡时迁入万余家外,唐朝每平定一国都要迁入一批贵族。加上各族、各国遣子入侍,使这里的外族人数迅速增加,这些人侍的质子,有的后来放还回去,有的人籍定居下来。还有经商、留学的各国、各族人也为数不少,如唐初在国子监学习的各贵族子弟及高丽、百济、新罗、高昌诸国人就很多,“升讲筵者至八千余人”。这些经商、留学者,其中有不少就留居不回,永远加入了唐朝国籍。

    南方少数民族在唐初内迁的不多,但也绝不是没有,如贞观十三年,渝州(今重庆)人侯弘仁出邕州(今广西南宁),接受蛮、俚降人两万八千余户,安置到今广西北部一带。贞观二十二年,崔州(今四川西昌)都督刘伯英上奏说群蛮反叛,请求出兵讨伐。太宗派右武侯将军梁建方率巴蜀十三州之兵讨伐,群蛮大败,前后归附的达七十余部、十万九千三百户。梁建方以其酋长为县令,予以集中安置,“各统所部,莫不感悦”。

    高祖、太宗统治时期是唐朝民族迁徙的开端,除东突厥迁徙规模较大外,其他各族还不算大,但太宗所确立的安置内迁民族的基本原则为唐朝以后各帝所遵循。

    民族内迁必然形成诸族杂居的局面,有些民族虽然政府允许他们仍保持原有的部落,但与其他民族尤其是汉族相邻而居,就不免要受到经济、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从而形成了“民族杂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的局面,这就为中华民族大融合奠定了基本的格局。

    明经83主权归一,区域自治

    “朕置州府以安之,以名爵玉带以恩之,以威息羁縻之。”

    ——李世民

    贞观时期唐朝对少数民族的统治方式,是实行羁縻府州制度,即“置州府以安之,以名爵玉带以恩之,以威息羁縻之”,以实现主权归一,区域自治,进而达到民族的大融合、大繁荣。

    对少数民族实行“羁縻”统治,并非始于唐代。汉武帝时期中央政府对边远少数民族予以招抚,给其酋长赐以衣冠印绶,以达到开拓疆土,消除边患的目的,就已经包含着羁縻统治的意义了。三国时蜀汉的诸葛亮在南中地区任命蛮夷酋长为令丞,由中央置都督总摄,把一些影响大的首领调入朝廷任官。这种做法比汉帝又前进了一步,已经具有羁縻统治制度的雏形。唐太宗设置羁縻府州乃是对上述统治方式的继承,并有所发展和进一步地完善。这一制度是唐太宗民族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唐代这一制度的创立,开始于贞观四年,东突厥灭亡之后。强大的东突厥政权的灭亡,消除了唐朝最大的敌对少数民族政权,但是安置内抚的突厥部落,不使其以后再对唐朝构成威胁,就成为太宗必须慎重解决的问题。经过征求群臣意见,大体有四种意见:“一是多数朝臣主张把内附突厥各部迁到今河南与山东一带,分散部落,教之以耕织,归当地州县直接管理,即强使他们转化为唐朝版籍中的农民。二是主张不迁徙突厥各部,分册立君长,各部互不统辖,由朝廷授予各部酋长王侯之号,在突厥故地设定襄、云中都护府进行管理。

    三是温彦博提出的把突厥迁到黄河以南安置。四是魏征主张的纵还原地,不接受其降附。其中后两种意见争论得十分激烈。太宗实际上是将第二种和第三种意见综合起来,把突厥降户安置在黄河河套以南及河北北部、宁夏北部一带,设立了顺祜、长、化等四个都督府和北开、北宁、北抚、北安六个州管辖,刺史、都督仍由突厥各部酋长充任,分别统辖旧部。

    上述羁縻府州分别由营州、夏州、灵州等三个都督府统辖。

    这种统治少数民族的方式,就是所谓的羁縻府州制度。

    这种制度的特点是:各府州的长官必须是本民族中人,朝廷不再另派官员充任;各府州的长官只统领本部部众,并可保留原有本族旧俗,生活,生产方式不强行改变,部落组织仍然保留;各府州不再统属于朝廷册立的可汗,而是分属不同的都督府或都护府。对于不但任羁縻府州官职的突厥首领,太宗把他们统统安排在朝廷中任职,并授予相当的爵位。

    自从这一制度创立以来,由于其既照顾到少数民族的不同特点,又便利于唐朝政府的管理,大大提高了唐朝在各族中的威望。此后对内附的少数民族,太宗基本上采用羁縻府州的方式进行统治,这一制度也为太宗之后的唐朝历代皇帝所沿袭,并使这一制度更加完善。

    太宗在贞观时期规模较大地设置羁縻州府还有几次。

    薛延陀灭亡后,铁勒诸部约百余万户,散处漠北,太宗于贞观二十一年正月,在当地设置了大批羁縻府州。基本情况是:

    以回纥部为瀚海都督府,仆骨为金微府,多滥葛为燕然府,拔野古为幽陵府,同罗为龟林府,思结为庐山府,浑部为皋兰州,斛薛为高阙州,奚结为鸡鹿州,阿跌为鸡田州,契毖为榆溪州,思结别部为蹄林州,白萌为真颜州。四月,设置了燕然都护府,任命扬州都督司马李素立为都护,统一管辖上述诸羁縻府州。李素立抚之恩信,因而受到铁勒各部的拥戴,纷纷献来牛马,李素立只接受献酒一杯,其余牲畜等物全部送还不受。可见太宗对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的官员选拔是非常慎重的。

    贞观二十二年四月,契丹首领曲据率部归附唐朝,太宗在其居住地置玄州,以曲据为刺史,隶营州都督府管辖。十一月,契丹大首领窟哥与奚族首领可度者率部归附。太宗以契丹部为松漠都督府,以窟哥为都督;又以契丹各部分置峭落、无逢、羽陵、白连等九个州。以奚部为饶乐都督府,以可度者为都督;以奚族各部分置弱水、祁黎、太鲁等五州。以上诸府州均归营州(今辽朝阳)都督府统一管辖。为加强对这些少数民族的管理,又特置东夷校尉一职,协助营州都督管理诸族事务。

    太宗还零星设置了许多羁縻府州。此外,就是已经设置的府州以后还有所调整,并非一成不变。自从太宗创立这个制度以来,唐朝在周边民族聚居地区,按民族或者部落的大小,大者为府,小者为州,陆续设置了羁縻府州共计八百五十六个。在府州之下还有县一级建制,贞观时期的情况是:“界内虽立县名,无城郭居住。”此后的羁縻县大多仍是如此。有些内迁的部族,县治如设在村镇,也可能有城堡,至于侨置羁縻州县,不少将其治所就设在本地州县城内,也可以算是有城有郭了。

    羁縻府州的组织机构不同于正州府,各个羁縻府州的组织机构也不一定相同。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唐朝政府在设置羁縻府州时,除了刺史、都督由中央任命外,各个民族原有行政机构、政治制度保留不变,如贞观二十一年设置瀚海都督府时,以回纥首领俟利发吐迷度为瀚海都督,“署官吏,一如突厥。”回纥原来归突厥管辖,所以这里才说其高官仍依突厥旧制。焉耆归附唐朝后,太宗在这里设置了焉耆都督府,册立原国王之弟婆伽利为国王并兼都督,原有行政机构一如其旧。这样就使得各个羁縻府州的组织机构也不一致。

    唐朝的这一政策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是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表现。

    在太宗时期唐朝政府始终坚持不向羁縻州派官的原则。

    高宗总章元年,平定高丽后,在当地设立府、州、县,在任命本国人为都督、刺史、县令的同时,也任命了一批汉族人为地方官员,使高丽人“与华官参治”。这是唐朝为加强特殊地区的统治而采取的措施。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对于大多数羁縻府州来说中央并不派官参治。

    各羁縻府州的都督、刺史任命时,与内地地方官员一样,都要发给鱼符、印信、袍带,只有这样才算取得统治本族的合法权力。都督、刺史皆可世袭,但其后嗣袭位仍须经中央的批准,并颁发符印冠服和诏敕。太宗统治时期对于一些少数民族首领接受中央任命后,仍称“可汗”、“王”等旧有称号者,太宗并不追究,但只能在本族内称呼,对外尤其是对中央政府是不能用这一称号的。

    在行政领导上,羁縻府州不同于内地正州,正州府的都督刺史归中央直辖,而羁縻府州的长官归所在地区的边州都督、都护管辖,即唐中央通过边州都督府或都护府对其进行管理。中央政府可以在羁縻府州境内设置军、城、镇、守捉、戌等军事机构,派兵驻守。羁縻府州也可以拥有自己的军队,但必须服从中央的调遣。在太宗对四夷的战争中,几乎每次都有“蕃兵’’参战,有时参战军队中“蕃兵”的数量还超过汉兵。如征伐龟兹的战争,主要是依靠少数民族的军队。

    唐朝规定:羁縻府州境内之民犯罪,依本民族的法律审理。关于这一点《唐律》有明确的规定,“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就是说各族内部犯法,按本族传统法律审理;不同民族间的诉论,才按照《唐律》审理。对于羁縻府州长官的犯法,就得按国家法律由中央政府处理,对破坏统一的反叛活动,惩处还是比较重的,或流放,或处死刑。

    在古代社会中,行使国家主权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向中央呈报“版籍”,即呈报户籍,定期奉献“贡赋”。对于这一点羁縻府州也不例外。铁勒诸部在薛延陀灭亡后归顺唐朝,并在当地设立羁縻府州,“岁贡貂以充租赋”。就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在太宗时期似乎没有统一规定各族百姓应交纳的租赋数额,而是由各族首领按旧有的方式自行征收。但是,后来也有所变化,唐朝明确规定:“凡诸国蕃胡内附者,亦定为九等,四等已上为上户,七等已上为次户,八等已下为上户。上户丁税银钱十文,次户五文,下户免之。附贯经二年已上者,上户丁输羊二口,次户一口,下户三户共一口。”这就说明唐朝把他们与汉人一样也划分为九等户,只不过这个税率大大低于汉人的标准,这也是唐朝对少数民族的一种优惠政策的体现。如果是不产羊的地区,唐朝规定可以折价交纳其他物品或现钱。对于岭南的“夷獠之户”,唐朝规定其户税按汉人税率的一半征收。对内附以后少数民族所生之子,“即同百姓,不得为蕃户也。”所谓“即同百姓”,就是说按汉族百姓来对待;不能享受优惠政策了。

    少数民族也要服兵役,“自备鞍马”。如果服役期超过三十日,“免当年输羊”。唐朝对高丽人、百济人在政策上还要更优惠一些。规定“诸州高丽、百济,应差征镇者,并令免课役”。一般蕃户服兵役在三十日以上,仅免除户税,而高丽和百济人则免除了全部的徭役和赋税,还不限服兵役时间的长短。尽管唐朝对少数民族也课以赋税,但总的来说,负担是比较轻的,政策的优惠性是很明显的。这种变化的出现,说明也随着羁縻府州设置的越来越多,唐朝经济、文化的发达,整个社会进入鼎盛阶段,唐朝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也逐渐内地化,以使政令更加统一,这是多民族统一国家日益巩固的表现。

    羁縻府州的广泛设置,加强了少数民族地区与唐朝中央政府的政治关系,有利于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巩固,唐朝政府不单纯是这些地区的统治者,同时也是保护者,每当发生外来侵扰时,唐朝政府都要发兵抵御,保护边疆地区的安全。

    各个民族之间发生纠纷,都要请求中央政府给予裁决,使他们互相之间不再象以往那样兵戎相见。相互攻伐的减少,有利于民族地区的社会生产,从而为发展社会经济和文化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明经84以德治国,春风化雨

    “偃革兴文,布德施惠,中国即安,远人自服。”

    ——李世民

    唐太宗以德治国的思想在民族政策上的体现,主要有两个方面,或者说分两个阶段:一是在以统一各民族的过程中,并不是一味地靠武力征服,而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招抚、和亲、分化等方式;二是把儒家的“仁政”思想用于民族的政策之中,推行仁政于少数民族。

    东北的许多民族,在唐朝建立不久就主动遣使人员,受到了唐高祖的盛情接待,奚、契丹、室韦、等都属此类情况。太宗统治的贞观年间,往来更加频繁,其与内地的经济、文化交流得到了发展。对于有些民族,唐太宗主动遣使招抚,如贞观三年,经唐朝招抚,党项酋长封步赖率部内附,太宗在长安接见了他,宴赐甚厚,并封为刺史。通过这种方式争取了不少民族归附。薛延陀平定后,原来臣属于它的许多铁勒部落,都是采取了招抚的方式,使他们归附于唐朝。

    和亲的方式,在唐高祖李渊时期就对突厥采取过,但那时是在唐朝力量较弱的情况下,不得已而采取的权宜之计,是一种被动的行为。太宗统治时期国力大大增强,但也不恃强而轻易动武,仍然沿袭了和亲这一政策,就使这一时期和亲的政治意义不同于以往,更多地体现了民族平等、民族和解的精神。最典型的事例,便是文成公主进入吐蕃,唐蕃和亲的佳话千古流传。从此唐朝便与吐蕃建立了良好关系,对促进吐蕃经济、文化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太宗对一些实力强大严重威胁唐朝安全的民族,并不把它们统统视为敌对力量,而是区别对待他们内部的不同势力,争取一部分力量站在唐朝一方来,只对坚决与唐为敌的部分动用武力。如太宗对待东突厥的突利可汗就与对待颉利可汗明显不同。平定薛延陀时,对臣属于它们的其他部落也采取了比较温和的抚慰政策,并没有因这些部落曾追随薛延陀侵扰过唐朝边境而不加区别地使用武力镇压。在同吐谷浑的战争中,太宗仍然坚持了这一方针,在其君长被杀后,册封其子为王,实际上也是在扶持亲唐势力。

    太宗还把儒家的“仁政”思想用于民族政策之中。他说:

    “非威德无以致远,非慈厚无以怀人,抚九族以仁……此乃君之体也。”所谓“抚九族以仁”,就是推行仁政于少数民族,使他它能够安居乐业,从而缓和民族矛盾。太宗既然被推尊为天可汗,他自己也就把少数民族与汉族一样都看成是自己的子民,视为一个统一体。他曾形象地把指汉族百姓比作树的根与干,把四夷(少数民族)之民比作同一棵树的枝和叶,认为本根动摇树不能活,反之亦然。他自己既然是天可汗,就有使各族人民安居乐业的责任,用他的话来说,“我今为天下主,无问中国及四夷,皆养活之。不安者,我必令安;不乐者,我必令乐。”在这样的思想支配下,唐太宗做了不少有利于少数民族社会发展的事情。太宗能自觉地实施这一政策,也是他善于总结历史经验的结果。汉武帝也是一个建立统一大业的杰出皇帝,但是在对待少数民族方面,重在用兵,偏于威服,而较少推行仁政,结果是费力大而收效小。唐太宗吸取了这个历史教训,转而推行德化,实施仁政,结果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在他晚年,目睹各国、各族君长争相入朝的盛况,他高兴地对大臣说:“汉武帝穷兵三十余年,疲弊中国,所获无几,岂如今日绥之以德,使穷发之地尽为编户乎!”

    唐太宗的民族政策实施的结果,使唐朝发展成为一个“东西九千五百一十里,南北万六千九百一十八里的多民族国家,同时还促进了各民族之间融合,有助于各民族的友好相处和共同发展。

    明经85华夏一家,爱之如一

    “自古皆贵中华,贼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

    ——李世民

    唐太宗在平定龟兹后曾对群臣说;“人生有几种不同乐趣:修土城骑竹马,儿童之乐;饰金翠穿罗纨,妇女之乐;兴贩易聚钱财,商贾之乐;求高官得厚禄,士大夫之乐;胜强敌克城池,将帅之乐;百姓安居,四海统一,帝王之乐。朕今日可谓大乐矣!”这是唐太宗晚年对自己一生成就的总结,真可谓春风得意,踌躇满志。客观地看,唐太宗在处理各国、各族关系方面的成就的确非常突出,在中华民族形成的过程中,这位非凡的封建皇帝所成就的事业,可以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辉煌。唐太宗之所以取得如此非凡的成就,究其根源和他所制定的开明的民族政策有密切关系,尤其是和他那种“华夏一家,爱之如一”的博爱之心和博大胸怀是紧密相联的。

    太宗所制定的民族政策,实质上也是古代传统的“怀柔”政策,所不同的是在太宗的思想中民族偏见比较淡薄,执行这个政策更加彻底。他曾经问群臣:“自古帝王多不能服四夷,我才智未必就比古人高,何以成功了呢?”众臣回答多不得要领,他就自己总结说:“自古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联如父母。”这是他晚年对自己一生执行这一政策的总结,并非自夸之辞,早在贞观十八年,他就说过与此意思大体相同的话:“夷狄亦人耳……不必猜忌异类,盖德泽洽,则四夷可使如一家,猜忌多,则骨肉不免为仇敌。”太宗对入朝的各族酋长都予以优待,授予宫职和爵位,与汉族官员一样,死后令子弟袭职。有的赐姓李,作为宗室看待,如东突厥突利可汗自请入朝,被封为西平郡王、右卫大将军,并允许他统治其故地,死后致祭,并让其子袭爵。契丹酋长窟哥归唐后,太宗赐姓李,在其地置松漠都督府,让他出任都督,并授以左卫将军的武职,封无极县男。奚族酋长可度者归唐,太宗在其地置饶乐都督府,授以左领军将军兼都督之职,封楼烦县公,赐姓李。就是对那些曾与唐朝为敌俘获的各国、各族君长,太宗也同样给予优待。如东突厥颉利可汗被俘后,太宗虽谴责了他的反复无常,屡为边患的行为,但仍归还他的家属,让他们一家团聚,授予他右卫大将军之职,赐给田宅,死后按本民族的风俗依礼安葬,并赠给归义王的爵号。

    高昌王葫智盛被俘后,太宗授他左武卫将军之职,封金城县公。龟兹王诃黎布失毕被俘,仍得到右武卫翊府中郎将的官职。这一切比起历史上有些帝王一味地杀戮俘虏,不知要高明多少倍。

    对待各国、各族贵族如此优待,对待广大各族人民又如何呢?请看如下史实:唐平定高昌后,对被高昌所掳掠去的焉耆人,全部发还焉耆。唐军攻破薛延陀后,对原被薛延陀掳掠去的室韦、琳羯、和乌罗护人,也全部赎还。太宗征高丽时,诸军所掳掠的高丽人多达一万四千口,本来是当作奴婢分给有功将士的,唐太宗惜其父子、夫妇离散,命令有关官员评估其价钱,由政府出钱赎为良民,“欢呼之声,三日不息”。

    太宗车驾离开时,“高丽民迎于城东,拜舞呼号,宛转于地,尘埃弥望”。可见唐太宗的这一政策,各国、各族人民也受惠不少,并且得到了他们的衷心拥护。

    明经86尊重习俗,民族通婚

    “番,汉通婚,胡著汉帽,汉著胡帽。”

    ——李世民

    唐太宗历来注重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从不把汉族人的意志强加于他们,而是通过民族间的逐步同化,来达到各民族的和平共处和共同繁荣。

    互相通婚是民族融合表现形式之一。唐太宗允许少数民族娶汉族妇女为妻,但不许带走,这固然是避免减少人口的措施,客观上却有利于民族融合的加快进行。因此,少数民族在当地娶妻生子,买田宅的很多,这种现象在京师长安比较普遍。异族通婚不仅在长安,即使外地也比较常见,如在敦煌就是如此,白树谷母姓张、石秀林妻姓曹,卑得志妻姓白,曹思礼母姓孙,程思楚母姓白,卑二郎母姓程,安逊,妻姓张,安大忠母姓屈,康敬仙妻姓石,石秀金妻姓史等。其中康、安、石、曹、史等姓均为昭武九姓胡的姓氏,安西四姓的龟兹白姓中人,在这里也不少。他们有的是与汉族通婚,有的是各族之间互相通姓,绝大多数都是农民,田宅相接,邻里相望,生产生活在一起,社会联系极为密切,社会上使用的各种文书都已经是汉文了。

    在唐代统治集团上层中,也有许多少数民族的后裔。

    《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列有唐代宰相及位至三公者,共三百六十九人,其中可确定为少数民族者,共三十三人,分为十一族,二十三姓,约占唐朝全部宰相的百分之九。值得注意的是,有许多少数民族出身的宰相、三公,往往伪托其祖先为汉族,并与前代汉族显姓连结起来,似乎他们的祖先原本就是汉族,而耻于再说他们的祖先是夷狄。这就说明他们早己世代与汉族通婚,本身已带有汉族血统,故不愿再说祖先是少数民族丁。此外,在长安的昭武九姓胡人也不少,波斯人、回纥人也都有不少定居于这里。有些人可能在唐代以前就已入居关中或长安了。如唐高祖平定河西李轨,主要就是依靠安兴贵、安修仁兄弟。他们都是安国人。至于在长安的少数民族商人、僧侣、伎人、流民等,人数就更多。如被太宗所阉的善弹琵琶的罗黑黑,即出自吐火罗的罗姓。在长安的安、康、曹、尉迟等姓的著名舞伎人、画师,大多都是来自西域的胡人。

    在渭水以北的今陕西蒲城、铜川、宜君、黄陵等地,从魏晋南北朝以来就聚居着许多羌族人。到唐代时,河北一带的羌村,羌邑的地名还不少,杜甫的著名诗编《羌村三首》,就是记诗人在脚州(今陕西富县)北羌村的生活情况。至今渭北蒲城还有羌白的地名。但是在唐代这些羌村、羌邑已多杂有汉人居住,羌人与汉人通婚也成为普遍现象。连他们的姓氏也多由复姓改为单姓,如屈男氏改为屈氏,罕秆氏改井氏,同蹄氏改同氏或周氏,夫蒙氏改蒙氏或马氏,昨和氏改为和氏等,说明他们大都与关中的汉族融合,成为关中汉族的组成部分。

    唐代民族融合的主流虽是汉化,但并不是说内迁各族简单地变成汉族,他们的血统文化、习俗和体态等也影响着汉族,使汉族不仅在人数上迅速增加,而且也改造了汉族的体质,使汉族更加充满活力。唐代长安、洛阳等地出现了“胡化”倾向,不仅有“胡著汉帽”,“汉著胡帽”者也大量存在,这就充分证明了少数民族文化、习俗对汉族影响是很大的,灿烂的唐代文化风貌正是由于吸取了各族文化的精华,才得以放射出耀眼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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