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临近中师毕业,我应征入伍走进军营,成为空军院校的一名学员。
离开母校时,有几位同学给我送了礼物。班长易若霞送给我一本日记本,黄春华送给我一张她的照片。我盼望金彦玲也送我一张照片,但是她什么礼物也没给我。
到部队后我给黄春华写过两次信。
当然我不是只给她写信。我首先给易若霞写信,汇报我入伍后的思想收获,向她表示,一定要争取在部队早日加入共青团。我给黄春华写信,写得很长,详细介绍我入伍后的情况,然后在末尾附上两句话:请代我向金彦玲问好,欢迎她来信!其实这最后两句话才是最重要的,因为我盼望能与金彦玲联系。可是她却提前提醒过我,叫我到部队后千万不要给她写信,以免被同学们议论我和小偷有关系,影响我在部队的进步。
入伍后不久,领导对我们这些军校生进行入伍教育,宣布了在校四年学习期间的三不准纪律:一不准抽烟,二不准喝酒,三不准谈恋爱。纪律一宣布,好多一入伍便大量给女同学写信的学员吓了一大跳,再也不敢跟女同学们通信了。我当然也是如此,前后只给易若霞写过一封信,跟黄春华通过两回信。也不知道黄春华是否代我向金彦玲问过好。转眼间,中师的老同学们都毕业分配各奔东西了,我与他们便中断了联系。
这一年的春节之后,我收到一封家书。信上说,春节前夕,腊月二十八,我的一位中师的女同学到我家看望我母亲。我母亲认识她,因为她曾陪我到过我家一次,我妈妈拿不出什么好吃的招待她,只为她泡了一碗白糖开水。她特意来我家拜谢我妈,送给我妈一件礼物——一件红色的毛线背心,是她一针针自己织的。她说她已被分配在均县草店区武当山下一座乡村小学里当老师,一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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