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那里,六七十年前,外面的世界,有日本关东军和伪满的宪兵队“守候”着,什么“日满亲善”啦,“王道乐土”啦,说得比唱得好听。可是,我们所在的那个角落,却好似另一个世界,“膏药旗”从来也没有飘扬过。当局说这是“兵荒马乱”、“土匪如毛”之地,犯不上到这里来“捅马蜂子窝”。
私塾里,老先生出的作文题,便有过《三人行必有一匪说》。每当青纱帐起,那些手持各种兵器、“不服天朝管”的“顽民”,便四出活动,闹得个云低日暗,沸反盈天。“皇军”的本事大大的,却偏偏对这些人没有招法。当然,主要的还是他们对这一带没有看上眼,觉得这是一块“瘦骨头”——人烟稀少,土地瘠薄,除了“藏龙卧虎”的苇塘,再没有什么宝贵资源。伪满统治十四年,从来不沾它的边。结果,这里竟成了一片“化外”荒原。
对于土匪,当地人调侃地称为“胡三太爷”,也有叫他们“红胡子”、“棒子手”、“马贼”的。这是一种以抢劫为职业的武装暴力集团,有别于砸门撬锁的流贼、小偷小摸的绺窃,突出的特点是武装化、集团化。成分十分复杂,成因多种多样。有的是家贫如洗,衣食无着,为着混口饭吃的;有的是抗租、逃税,或者躲避抓壮丁、下煤坑、当炮灰,溜到里边“暂栖身”的;有的由于命案、奸案、盗案或民事纠纷遭到缉捕、追杀,走投无路,“逼上梁山”的;也有的因为输钱、欠款,无力偿还,为逃债而出走的;还有一些市井无赖之徒和个人野心家,为了求个一官半职、称王立“棍”,结伙搭帮,铤而走险,所谓“乱世英雄起四方,有枪就是草头王”。
由于动机不同,才具各异,最后下场和结局也悬同霄壤。像当地的土匪头子张作霖,后来竟成了奉系军阀的首领,当上了安国军大元帅;还有的成了抗击日寇的民族英雄;也有的为地主武装所收买,为虎作伥,当了“红眼队”,犯下了杀害土改工作队的滔天罪行,最后被民主政府处以极刑;更多的人,是随大流,跟着混饭吃,虽无善行,也算不上恶迹昭彰,终于得以保命全生。
我的一个舅爷,还有一个表姑父,就都属于最后这种情况。
早年,他们都曾吃过这碗饭,究竟是何因由,其说不一。据我祖母说,这个舅爷原是一个纨绔子弟,花花公子,在一次嫖娼中,争风吃醋,失手打死了衙门里的什么人,就落草为寇了。到了晚年,好像他也没有攒下多少钱,却落下了残疾——瘸了一只腿,右手少了两个指头。小时候,我见过他,高高的个头,挺大的脑袋,坐在炕上腰板标直,说起话来瓮声瓮气的;见着酒就馋得流涎水,左手端着酒碗,拇指和无名指翘成一朵兰花,不管碗里面酒多酒少,总是一饮而尽。
每逢来到我们家,特别是三杯老酒下肚之后,他就滔滔不绝地讲起当日匪帮内部的情况。原来,土匪里面多数都是本地人,绝大部分不识字,粗野、暴戾、凶狠,是他们的共同特性。内部虽然不如帮会那样组织严密,但是,也都具有松散的指挥系统和应该遵守的不成文的“帮规”,也称“绺规”。比如,有所谓“十不抢”:遇到送亲的喜车和送葬的丧车,一般的不劫不抢,主要是图个吉利;邮差不抢;摆渡的、行医的不抢,这倒不是因为他们身上没有金银细软,主要是土匪渡河离不开“船老大”,经常出现伤号,总要找医生治疗;挑八股绳的不抢;车店不抢,因为风雪严冬时,常在里面住宿;尼姑、道士、和尚不抢;再就是,耍钱、赌博的不抢,有歌谣在:
西北连天一片云,
耍钱劫道一家人:
清钱耍的赵匡胤,
浑钱耍的十七尊。
传说,赌钱的祖师爷是宋太祖赵匡胤;而胡匪的开宗初祖是“布袋和尚”——他是“十八罗汉”里的第十七尊。所以,许多土匪的胸前都挂一个小铜佛。另外,他们出于生存的考虑,不到万不得已,不去打扰本家和当地的父老乡亲(财力雄厚的大财主除外),所谓“兔子不吃窝边草”。
土匪都特别迷信,他们嘴边不离八个字:“逢凶化吉,遇难呈祥”。匪帮头目往往都把烧杀劫掠等各种活动,罩上一层神秘的外衣,以便于笼络徒众的情绪,鼓励他们在绝望中挣扎。当地流传着这样一件趣事:
有个老汉在大风雪天撞上了土匪。一个新入伙的“崽子”,见老汉胡子上冻了一层冰溜子,顺口说出:“嗬,这天头真冷,冰把胡子围住了。”其他人一听,愣神儿了。为了除掉晦气,他们想要拿老汉开刀。老汉反应很快,忙着用手一抹胡子上的冰,说:“没关系,围不住。冰是临时的,胡子是长久的。”匪徒听了,高兴地说:“这话中听。放他走吧!”
听说,土匪一般都有三样必备的东西:一件是后面带有长毛的狗皮帽子,因为他们常把短枪藏在脖颈后面;一件是“护屁子”——一块绑在屁股上的毛皮,便于随地而坐,防凉防潮;一件是腰带子,一般都是十二尺六寸长,遇有紧急情况,一头拴在楼房里的凳子上,一头攥在手中,然后纵身跳下,有时候上树、爬房,长长的腰带子也能够提供方便。究竟是不是这么回事,我倒没有问过那个土匪舅爷,因为他早已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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