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帝国与共和”三部曲-帝国的终结(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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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一可以指望的是道德。不可否认,正是由于道德的作用,帝国的官员才不至于腐败得全军覆没。在帝国的历史上,确实不乏克己奉公的各级官员,也不乏为了遏制腐败打击贪官而坚持斗争甚至以身殉职的监察官员。他们是一些有理想有信念的人。在他们看来,为理想和信念而献身,是崇高和光荣的。事实上,他们也理所当然地得到了帝国的表彰和人民的崇敬(比如包拯,比如海瑞)。然而就大多数官员而言,这种崇高和光荣并不可效法,因为代价太高。同样,肆无忌惮地贪赃枉法也不可效法,因为风险太大。比较可行的是贪赃不枉法,贪得而有厌。比方说,收取大家都收的“耗羡”和“陋规”,在权限范围内,即在不明显违背帝国法规和公认道德的前提下,为自己和他人适当谋取利益。这很可能是大多数官员的心态。平心而论,作为饱读儒家经典的人,这些官员也曾经是有理想和信念的。可惜理想和信念并不能当饭吃。过低的俸禄,使他们不能不选择大家都尚能认可的“非典型腐败”。我甚至怀疑,所谓“官场陋规”,便正是出于这种心态而被发明出来的。

    那么,帝国又为什么要实行低薪制呢?

    低薪自然有低薪的道理,这个道理就是所谓“道德原则”。在中国古代社会,道德是至高无上的。它不但是“立国之本”,而且是“治国之方”。也就是说,国家政权既靠道德原则来建立,国家政令也靠道德原则来执行。这样,作为国家政令的颁布者和执行者,各级官员在理论上就应该是道德的楷模。他们应该带头勤俭节约,廉洁奉公,当然也就不能拿过高的薪水,以免玩物丧志,浪费奢靡。相反,如果他们能够克勤克俭,缩衣缩食,以为君父分忧,以为小民垂范,则可保国富民强,天下太平。

    但这恐怕只是一种冠冕堂皇的说法,实际情况则很可能是:帝国的财政根本就无法负担一个庞大的官僚集团。我们知道,要在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土上实行中央集权的统治,一支强大的军队和一批得力的官员都是必不可少的。此外,皇家的气派和官府的排场也同样是政治的需要,因为非如此不足以体现帝国权力的神圣,非如此不足以让小民敬畏、番邦惶恐。这就必须有足够的财力,而“王道乐土”和“尧舜之君”的理想或假象,又不允许帝国直接向子民征收过高的赋税。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就只能进行选择:皇家的气派是必须保证的,否则体面不存;军队的粮饷也是必须保证的,否则政权不保;可以马虎一点的,也就是官员的俸禄了。事实上在某些时期,就连这些极低或偏低的俸禄,官员们也常常领不到,或被朝廷变相克扣。东汉末年,官员上任甚至要反过来向朝廷交钱。曾任钜鹿太守的司马直,就是因为交不起新任命的“上任钱”,又不肯盘剥百姓,不得已自杀于进京途中的。

    看来帝国的算盘打得很精。对待军队,是给钱不给权,也不给地位。对待文官,则给权不给钱(或少给),但不吝地位。帝国的老板很清楚,军队的权势不可过重。权势过重则尾大不掉,因此应以金钱赎买其武力。军队有钱无权,就只会看家,不会造反。何况不给钱也不行。不给钱,就没人替他卖命。一个王朝,如果连军队的粮饷也要克扣,那就离末日不远了。文官则不必花钱赎买。因为文官原本一无所有,他们的权力和地位都是帝国赋予的,而这些权力和地位本身就是资源和财富。因此对待文官,不但不必赐以厚禄,反倒可以将其官爵公开招标,明码实价地在市场上出售。

    卖官鬻爵的事在帝国之初就已发生,雄才大略的秦皇汉武则是其始作俑者。秦始皇四年(公元前243年)开始鬻爵,千石粟米拜爵一级。卖官则自汉武帝始,六百石可买郎官。以后历朝历代都有此类情况,有的卖实缺,有的买名义。当然,卖官鬻爵只是特例,不是通则,大多数人还是通过“正途”(比如科举)进入官场的。但官爵可以出售,则说明权力可以赎买。文官并无其他生财之道,不寻租又能如何?帝国既然不愿也不能拿出钱来高薪养廉,也就只能纵容(至少是默许)官员出售权力。也许,在帝国看来,有着牧羊之功的官员们让羊群奉献一点羊毛,原本就理所当然吧!

    然而这就等于是将帝国的财政危机转嫁于民众了。表明上看,这似乎很高明——既节省了经费,又维持了民众低税官员低薪的“王道”假象,但实际上却是一个非常愚蠢和危险的自杀政策,因为它动摇了国本。何为国本?民为国本。民众的承受力是有限的,官员的盘剥却没有止境。一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只要允许税外加税、费外收费,羊群身上的毛就总有一天会被拔光,“官逼官贪”的结果必然是“官逼民反”。当民众被盘剥到忍无可忍的地步时,铤而走险和揭竿起义的事就会发生,那时可是后悔也来不及了。

    龙争虎斗

    官员代理(4)

    其实,腐败的根子就是帝国制度,正如集权社会的敌人就是集权。前已说过,要在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度维持中央集权的统治,就必须实行官员代理的制度,而且必须分级管理,这就必然会形成一个官僚集团或官僚阶层。如果这个集团或阶层人数不多,规模不大,而且高效、廉洁、自律,倒也不失为一种低成本的管理方式。可惜这并不可能。王朝的开国之初倒是做得到的,但在度过了短暂的蜜月期后,官僚集团就会不可避免地迅速地走向自我膨胀和集体腐败,将整个帝国腐蚀一空,然后和王朝一并垮台。

    这当然并非官员的愿望,更非帝国的初衷,因此不能在主观上找原因,只能从制度中找结论。结论就在于帝国设计的这个官员代理制度,其实本身是有内在矛盾的;而矛盾的焦点,则在于官员作为皇权的代理人,是应该竭力维护帝国的利益,还是利用代理人的身份为自己牟取利益。

    理论上的答案不言而喻,实际上的情况却南辕北辙。究其所以,其因有三。

    第一,所谓帝国,其实是一个抽象的符号。它的所谓“根本利益”,也是抽象的。官员却是一个个活生生的、具体的人。他们的利益,也是实际的、具体的。当抽象的理论遇到实际的问题时,常常是理论为实际所化解。官员们要吃饭穿衣,要养家糊口,要升官发财,这是他们不能不做的事,也是他们的切身利益。如果这些问题和所谓“帝国的根本利益”发生矛盾,也就只好将后者暂时束之高阁,或者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第二,帝国在设计其制度时,并没能很好地处理它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照理说,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是利益的双方。他们的关系,应该是双赢的合作。然而作为授权方,帝国显然从来就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或者没有明确过。它既未能让代理人占有一定的股份,又未能规定代理人依据业绩来提成的比例。帝国奖励官员的唯一办法是提升他们的官职、品级、爵位。然而官员的升迁却实际上往往不是根据政绩,而是由别的因素来决定的,晋升职务未必真正能够起到激励官员为帝国效劳的作用。这就产生了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即代理人并不能从其代理中得到相应的利益,除非他以权谋私。

    第三个原因,则是自从帝国制度建立以后,官员就逐渐职业化了。大体上说,历代官制,春秋用贵族(世袭),战国用士人(客卿),秦汉靠推荐(举察),魏晋看出身(门阀),隋唐以后则通过科举进行选拔,平民和庶族大量进入官僚阶层。这在帝国,也许是出于“天下为公”的考虑,即越是与皇家、与权势集团没有关系,就越是可能秉公执法,也越不可能篡位谋逆。这当然并不错,但同时会带来另一个问题,即由于帝国的产业不是官员们的,帝国的兴亡与他们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他们也不会为所谓“帝国的根本利益”牺牲自己的利益。如果不是因为儒家道德信条的约束,他们就连改朝换代也不会十分在意。事实上也有真不在乎的,比如五代时的冯道,便历事四朝,三入中书。不管皇帝是沙陀人、西夷人,还是汉人,他都坦然而怡然地做他的宰相,长袖善舞,左右逢源。这其实是一种典型的代理人心态,即只管代理皇权,而不问那皇权来自何处。

    尽管冯道的做法颇为清流正派所不齿,但并不意味着其他人就没有代理人心态。所谓“代理人心态”,也就是“非主人翁心态”,或“打工仔心态”。这些“代理人”或“打工仔”心里很清楚:羊群不是他们的,他们也用不着为了牧场长远利益的最大化约束自己。相反,如果不利用这一可乘之机顺手牵羊,一旦失去代理权就将一无所有。因此,尽管他们明明知道对百姓的过度盘剥终将导致王朝的灭亡,也不会稍稍延缓或减少一下这种盘剥。

    实行“家臣制”的邦国时代就不大会这样,因为那时的“官”不是职业官僚。卿也好,大夫也好,都有自己的采邑。他们的“家”和诸侯的“国”是连为一体,休戚与共,至少也是唇亡齿寒的。他们的“出仕”也不是为了谋生,而真正是“从政”,即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和理想。帝国时代当然也有这样的官员,但这是少数。大多数人是以做官为谋生手段的,即所谓“千里做官只为财”。帝国时代后期甚至出现了这样的“投资项目”:钱商看准某人“前程远大”,便在其贫困时主动借贷与他,然后在其就任后加倍索还,以此牟取暴利。可想而知,这样的官员在成为“一方父母”时,不刮地三尺那才是怪事!

    所谓“官僚集团”便正是由这样一些人组成的。他们之间,有个人恩怨,有宦海情仇,有门户之见,有朋党之争,但也有共同的利益,这就是“代理人阶层”的利益。正因为这种利益不是哪一个人的,而是整个官僚集团的,因此一旦改革或变法触及这一利益,官僚集团就会暂时停止他们之间的党争,群起而攻之。甚至对某个贪官污吏的整治,也会引起他们的兔死狐悲之感,如果这个贪官不是“太不像话”的话。这也正是历朝历代的改革变法和反腐斗争屡遭失败,改革者(如王安石)反倒被目为“小人”、“国贼”的原因之一。

    的确,由于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帝国的官员已职业化,于是便形成了一个特殊的“职业代理人阶层”。他们是既不同于皇亲国戚,又不同于一般民众的一群人,有着自己独特的行为规范、关系称谓、习俗礼仪,甚至仅属于这一阶层的语言符号,即“官场规则”。当然,他们也有着作为一个阶层和集团的共同利益。当帝国的利益和他们的集团利益相一致时,他们是支撑帝国大厦的中坚力量和中流砥柱。一旦利益相冲突,则很可能集体地与最高统治者相抗争(明代就曾如此),或集体地消极怠工(清代就曾这样)。帝国对于这个集团是无可奈何的——既不能不依靠他们,又不能不防范他们,最后则不得不与之妥协,达成彼此一致心照不宣的某种默契。因为帝国的最高统治者可以撤换和惩治其中的某一个人,却无法端掉整个官僚集团。唯一能做的,也许就是和他们斗智斗勇,反复周旋。

    这是一场不对称的斗争。表面上看,皇帝是强势的一方,官僚集团则处于弱势,因为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皇帝握有最高仲裁权。但是皇帝权力虽大,人数却少,也就是他自己和几个亲信,而且这些亲信还往往是太监之类的“阉竖”。官僚却是一个庞大的集团。他们人数众多,势力极大,关系复杂,消息灵通。皇帝要和他们作斗争(比如要整顿吏治肃清腐败),注定了只能是孤军奋战,而且往往没有好名声(如雍正)。

    更何况,这个集团实际上垄断了帝国所有的资源,包括权力和信息。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处于下层的民众是与政治绝缘的。皇帝既想不到,也不可能利用他们来对抗和制约官僚集团。至于高高在上的皇帝本人,尤其是那些后世“守成之主”,则养在深宫人未识。他们既不了解实际情况,又不熟悉操作过程。除了被官员们哄骗,不会有别的结果。

    事实上欺上瞒下是官员们的惯用手法,官官相护和偷梁换柱则是他们的生存策略和看家本领。所谓“欺上瞒下”,通常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报喜不报忧”,一种是“叫苦不叫累”。报喜不报忧,政绩就显赫;叫苦不叫累,经费就充足。反正要官时就报喜,要钱时就哭穷。如何汇报情况,全视其需要而定。甚至打了败仗,也可以报捷;吃了大亏,也可以庆功(参见拙撰《鸦片的战争与战争的鸦片》)。最高统治者听到的,不是“皇上圣明”,就是“天下太平”,官僚集团一点都不困难地就能把皇帝变成冤大头。

    这又是一场注定没有好结果的斗争。一边是握有绝对权力的帝国元首,另一边是积弊已久盘根错节的官僚集团。一方是龙,一方是虎,龙争虎斗,只能是两败俱伤。如果是雍正那样的“雄猜之主”,则双方受害。如果是万历那样的“罢工皇帝”,则都没好处。事实上天子虽然大权独揽乾纲独断,其实手里只有一张王牌,那就是“罢官”。但这是无损于整个官场的。恰恰相反,官场的规律或者说规则之一,就是要不停地洗牌。必须经常有人下台,其他人才可能上去。同样,必须不断有人上上下下,不断吐故纳新,官场才有活力。因此,如果皇帝用罢官的办法来和整个官僚集团作对,那么,最终的失败者只能是皇帝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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