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最疼你的人弄丢了-说好了谁都不许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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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年来可见的人越来越少。朋友也是在时间的沙漏里越丢越多。心里承载的记忆的玻璃瓶,也由最初的五彩斑斓渐渐沉淀成岁月的黑白灰。

    经历的痛苦越多,人的抵御能力越强。也知什么是留得住,什么是留不住。留不住的都是可以和自己分享快乐的人,因为快乐是瞬间的事,爆发过了也就消失了。而人真正想留住的其实是可以和自己分享痛苦的人,因为痛苦是绵长的,不定期发作的,能做那个分享痛苦的人也必得是能守得住秘密,不怕被打扰的人。

    直到现在我都不习惯把这样的好朋友叫作闺蜜。我觉得友情最好的代言词还是“朋友”这个词。朋友是月月相伴,岁月相知检验出来的。而闺蜜是知道自己最多秘密,又得随时提防她出卖自己秘密的人。很多人不是都说“闺蜜是靠不住的”,所以我不愿要这种亲密又危险的关系。

    要好的女友发来短信说她要离开这座城了。近日她受颈椎折磨日日扎针,我们约在一间杂粮食府见面,一边喝小米酿的米酒,一边聊天。我们说了因诗相识的那些青春岁月里认识的人和爱情,以及因爱而生的悲剧。那些旧识的人的悲剧在今天重提仍然是让人难过的。谁不是在错误中,在爱了又爱里成长的呢!

    她说她这个年纪要在另一个城市重新开始,有一点老人搬家的凄凉感呢!我忘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好像是从我三十岁生日开始,我们忽然变得轻易就对岁月妥协,认老服输了。我一直记得那天是她第一次在我面前说老。那天下了很大的雨,我们在二环上的一家茶室喝茶,她捧了很大一束向日葵送我,引得路人一片惊羡目光。见多了玫瑰、康乃馨与百合的人,很难想到有人会给另一个人送向日葵的。

    村上春树说,女人都是从对方眼睛里的那面镜子里看见了自己的衰老。

    她那天在自己的博客里伤感地说,看到抱着向日葵的我老了,她在我的脸上看到了同样老去的她。

    我一直没有告诉她,我之所以不肯在电视上看她主持的节目,是因为我觉得她在电视上看着比现实中“苍老”。我特不喜欢用这两个字形容她,是因为她在我心里永远都是我二十岁时认识她那时的样子——素颜、直发,爱穿白裙子,像《大话西游》里的那个紫霞仙子。

    我们又得重新回到写信的岁月。

    还记得她写给我的第一封E-MAIL,她说在网上看自己说话,和看见石头说话一样。敲字速度还是很慢很慢,还是不太喜欢这样见人。但她迷恋用文字给我写信交流的感觉。

    我保留了她所有写给我的信,建在一个文档里。

    可是我却不肯再轻易打开看了。那些旧时的心情、秘密、爱或痛,都随着发出的邮件,释放、消逝了。

    保留,只是因为我有以收集书信纪念岁月的习惯。文字是走进人心里世界的捷径,她曾经在写给我的一篇文章中说:“姐妹住在灵魂里。”我们可以在女友的灵魂里找到别人看不到的那个自己。

    她在走之前的那封信里说:不许忘了她。

    我说好,这是我们之间的一个约定:说好了谁都不许忘。

    曾经我们经历过不告而别,再聚时的珍惜,现在我们又要经历别离,但我们相信我们是永远不会随着对方的身份而改变的关系。我们彼此洞悉对方,都知我们是随着年龄怎样增长,怎样在外人面前认老,心里其实都是永远不想长大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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