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泰自选集:江湖旧梦-原来,这才是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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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水浒传》看江湖文化

    此篇是2003年10月18日在中国现代文学馆讲座的记录稿。文学馆搞了一个系统介绍《水浒传》的讲座,分若干讲。分别由不同学者担任主讲,由傅光明先生主持。后来这个系列讲座似乎在央视“百家讲坛”播过。

    傅光明:《水浒传》写的是落草为寇的草莽英雄,绿林豪杰,劫富济贫也好,打家劫舍也好,仗义疏财也罢,都难免很顺理成章地带上了江湖气,《水浒传》确实也创造了很多的江湖话语。《水浒传》的江湖意识从何而来?它所传达的又是怎样一种思想观念?今天我为大家请来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研究员王学泰先生,请他为我们演讲,“从《水浒传》看江湖文化”,大家欢迎。

    王学泰:我今天讲的《水浒传》是中国最早的通俗长篇小说之一,所探讨的是一个古代文学问题,但是,水浒问题也是非常当代的问题。鲁迅先生在30年代就曾经讲过,现在人们还喜欢阅读《三国演义》和《水浒传》,是因为社会上还有“三国气”和“水浒气”的缘故。什么是“三国气”和“水浒气”呢?考查鲁迅先生的意思,就是指“流氓气”。“流氓”这个词,现在有明确的贬义,而且内涵和外延也都不很清晰,为了减少争议,我在拙作《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中指出,是“游民气”,或说游民性格和游民意识,也就是今天我所要讲的“江湖气”。因为社会上还有江湖气的缘故,所以这些小说和由它们改编的戏曲和电视剧一些情节和情绪还能挑动许多观众内心的隐秘情结,因而受到较为广泛的欢迎。

    今天我就讲《水浒传》与江湖的问题,这个问题本来是我最近新写的一本书叫《〈水浒〉与江湖》,由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我今天要讲的题目主要根据这本书的一个序言。

    我先把今天要讲的大纲介绍一下:我第一个问题讲“三个江湖”;第二个问题说一说我们今天讲的江湖是游民生活和奋斗的空间;第三个问题说江湖因为江湖人而存在;第四个问题讲宗法人、游民和江湖人;第五个问题讲江湖上的芸芸众生;第六个问题讲《水浒传》是江湖人的百科全书。

    江湖这个词在人们的生活中用得非常多,但江湖这个词的意义大家未必非常理解。我们说这个人黑道、白道两道都能通,我们管它叫“老江湖”了;一个资本家本来是搞得不错,后来一度沉沦了,再后来又复出,现在报上常称之为“重出江湖”。江湖这个词见报率和屏幕的出现率还是很高的。但是江湖的真正含义,大多数人未必非常清楚。所以我一开始就来解释江湖的本来意义。

    1.三个“江湖”

    我们经常说的江湖有三个意义。

    第一,大自然中的江湖。江湖作为一个词在先秦就已经出现,最初的意义就是指江河湖海。庄子在谈到“涸辙之鲋”的时候说鲋鱼与其在干涸的车辙中相濡以沫,还不如相忘于江湖,自由自在。这是出现得比较早的江湖。这个江湖就是利用江湖的本来的意思,九州之内江河纵横啊,湖泊遍地,因而我们也经常用江湖泛指四方,这是最原始的意义。后来这个词意义发生了一些变化,产生了一些引申义。

    第二,文人士大夫的江湖。这个江湖是偏重其人文意义的。它与江湖的本意还是有点关系的。由于江湖的广阔浩渺,荒僻敝野,与热闹繁华、名利所在的朝市恰成对立,于是江湖就变成了文人士大夫逃避名利的隐居之所。如果在争名夺利的斗争中,或者失败了,或者厌倦了,他便全身而退,向往一个安静的所在,这个所在往往称之为江湖。这个地方也许在山林,也许在田野,也许在江河湖海,但更多的还是自己早已营造好了的小小的园林。它是文士抚平心灵创痕的地方,这里没有了鸡争鹅斗,没有了阴风鬼火,好像个“无差别境界”。有责任感的士人强调即使在野不做官也要关心朝政。宋代的范仲淹说“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处江湖之远”,就是说士大夫隐居不做官时,也应该关心朝廷,关心国家。身在江湖,就是指士大夫不在朝,在野的时候。可见这个“江湖”与“在朝”是相对立的。我们说这个江湖是文人士大夫的江湖,在唐诗宋词中经常见到这种含义的“江湖”出现。

    第三个是游民的江湖,也是我们现在经常活跃在口头的江湖。这种江湖与文人士大夫的江湖不同,它充满了刀光剑影、阴谋诡计和你死我活的斗争。《水浒传》中第二十八回,十字坡的黑店老板张青、孙二娘在请武松吃饭的时候,这三个人就说了些“江湖上好汉的勾当,却是杀人放火的事”,两个押送武松的公差听得都惊呆了,只是下拜。武松还安慰他们说“我等江湖上好汉们说话,你休要吃惊,我们并不肯害为善的人”。大家想一想,在那个宋代,衙门里的公差什么坏事没有见过?什么坏事没干过?什么丑恶的事没有听说过?连公差听了都感到恐惧的这种“江湖”。这种“江湖”肯定是与文人士大夫所向往的“无差别境界”的“江湖”是大不相同的。

    这种“江湖”最早出现在南宋及南宋以后“水浒”系列(指以写宋江集团故事为主的众多文学作品)和《水浒传》中,在这些文学作品之前还没有人大量这样使用过这个词汇。那些文艺作品中所提到的“江湖”往往是文人士大夫的江湖,或者是原本意义上的江湖。明确地把江湖看成是江湖好汉杀人放火,争夺利益的地方,应该说是始自《水浒传》。《水浒传》作者对于江湖有个全新的认知,所以他创造了一个全新“江湖”概念,当然这个概念来自于作者对当时生活认识的概括。作者创造不止是一个“江湖”的概念,《水浒传》的出现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新的话语,创造了一系列的,《水浒传》以前没有的,或者说《水浒传》以前有不做这种解释的话语(例如“好汉”“聚义”“义气”“上梁山”“逼上梁山”“替天行道”“不义之财,取之无碍”“仗义疏财,扶危济困”“论秤分金银,异样穿绸缎”“成瓮吃酒,大块吃肉”等等),这些话语本来是江湖上游民经常使用的,通过“水浒”系列故事的传播,它们逐渐为主流社会所了解,甚至接受,从而成为游民意识播散的工具。

    2.江湖——游民生活的空间

    下面我们对这种江湖作一些粗略的描绘,这种江湖是干什么的呢?它是游民觅食求生的场所,游民脱离了宗法网络,一无所有,他们为最基本需求——生存而奔走奋斗。他们空手练空拳,全凭个人心智、个人力量和勇气、胆量,以求生存、安全和发展。因此,这个江湖没有了士大夫江湖的与世无争的气度,这里不仅要“争”,而且在“争”的时候没有了主流社会中的“争”所应该遵守的规则。《水浒传》电视剧中主题歌的“该出手时就出手”这句话颇能准确地概括江湖游民们在争取个人利益的时候所采取的态度。

    游民的江湖是被主流社会打压的隐性社会。游民的江湖也构成一种社会,有人、有共同的文化背景就能构成一个社会,但是游民江湖是不被主流社会所承认的一种隐性社会。

    主流社会是显性社会,由统治者与士农工商构成,主流社会的人们按照统治者所确定的规则公开活动。江湖是不为主流社会的人们所知的隐性社会,它通行的是另外一种游戏规则,是与显性社会不同的规则。江湖人员的构成大多被统治者视为异类,甚至匪类,它的规则又与统治者所允许的规则大相径庭,因此它被主流社会打压与排斥就是极其自然的了。因为被排斥和打压,自然也就处在潜伏和半潜伏状态了。

    一般来说,江湖不是有形的组织,只是一种松散的存在,然而江湖中确有有形的组织,这种有形组织也是秘密的,譬如秘密会社、帮会,另外,各种各样武装团伙、绿林山头等也都是有形组织。如《水浒传》中梁山泊、二龙山、少华山、清风山、对影山等就是有形的,可是游民奔走觅求生活之路却是一个无形的江湖。宋代往后,越是靠近现代,这种有形的秘密组织的类型就越多。但是江湖所涵盖的远远不止这些,这些都是从事非法活动的游民。江湖中还有一种从事合法活动的游民,比如说评书的,唱戏的,走江湖卖药看病的郎中,他并不干非法活动,而且他们的服务往往还是生活在主流社会中的人们所必需的。但在统治者眼里,这些游走江湖的人们绝非良民,也是必须提防的异类,有的时期甚至通过监督或制定严厉法律,把他们的活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如明初的洪武时期。

    从总体来说,江湖是无形的,但是江湖人能感觉到它的存在。我们从《水浒传》中也看到江湖确实存在。我下面列举几个例子,比如说,林冲发配到了沧州,在一个酒店里,酒店主人向他介绍说,“俺这村中有一个大财主,姓柴,名进,此间称作‘柴大官人,’江湖上都唤作‘小旋风’”。

    “江湖上都唤作小旋风”这句话值得注意,“小旋风”是柴进的一个绰号,我想柴进跟主流社会往来的时候,向达官贵人、文人学士递名贴(就是我们现在交际时用的名片)的时候,绝不会写上“小旋风”三个字,因为这“小旋风”三个字只是属于“江湖”的,它是江湖人用的,也只有江湖人才称他作“小旋风”。从这里看出江湖确实是有的,江湖上的宋江见到柴进要称小旋风,晁盖、王伦这些人,他们见到柴进,或柴进见到他们也都可以用小旋风这个绰号与他们沟通交流。然而在主流社会绝对不行,而且主流社会的人们视有这类绰号的人物为匪类,是被打压的。统治者要想打压某人,也往往要给他起一个江湖绰号。清风寨的知寨刘高一心陷害宋江,他抓住宋江之后,宋江自称张三,是个良民,到这里来是做买卖的。而刘高想把他断成盗贼,于是在给宋江做档案时,把他称之为“郓城虎张三”。为什么加一个绰号呢?因为有了绰号,一看就是江湖上的人,而江湖人就离土匪不远了。

    江湖上他们互相联系还有一种秘密语,这就是江湖黑话。江湖黑话在《水浒传》中已经初露端倪,但是不是很多。到了明朝,特别是明代中叶以后,一直到清代,黑话、秘密语呈现出泛滥状态。光是天地会的会内“海底”中所记载的秘密语有数千条之多。《水浒传》中还不算多。比如下拜叫“剪拂”(因为“拜”的发音近于“败”,在走江湖人们看来不吉利),跌坐在地下他叫“塔蹲”等等。

    这是江湖黑话,只有江湖人用,用于他们的内部沟通。二十多年来,由于改革开放,有些宽松,人们也厌倦了文革中革命话语的贫乏,在语言上好奇,便从通俗小说和社会下层流行的一些江湖黑话、秘密语中吸收词汇,如“大腕”“大款”“走穴”之类的江湖黑话成为十分流行的词语。很多外国青年学习中国语言时,与江湖艺人接触比较多,认为这些才是流行于中国民间的活语言,很是认真地学了许多,辛辛苦苦到中国来学习中国语言,结果学了一嘴流氓话走,还自以为是得到了中国语言的精粹。这令我想起清末一个故事。庚子事变后,西太后从西安回京,也比较开放一点儿了,她常常接见外国的使节的夫人。有一个德国使臣的夫人是胶州湾长大的,当时胶州湾是德国的租借地。她自幼便说胶东话。当她见到西太后时,便向她显摆自己会说中国话,于是就在西太后面前叽里呱啦,讲一口胶东话,结果惹得西太后周围的女官、宫女大笑不止,西太后也忍俊不禁,怎么一个金发碧睛的外国美人说一口胶东话?对当时的北京人来说是不可思议的。可是该夫人还觉得她说的是非常标准的中国官话呢!对中国语言的了解,不能以通行不通行来作为一种依据。

    江湖上还有自己的舆论和属于自己的道德评价。这种例子很多了,大家读《水浒传》就经常看到。梁山好汉经常说道,不能干某件事,否则要吃江湖好汉笑话。这就是属于江湖舆论。智取生辰纲之前,军师吴用去说服三阮的时候,阮小二埋怨梁山把这个梁山泊的水面都霸占了,不能去打鱼了。吴用就说那你为什么不捉了他们去到官府立功请赏呢,阮小二说抓了梁山好汉去献给官府要吃江湖好汉笑话的。看来江湖有自己的道德评价,有自己的价值标准,这是跟官方不同的,与官府不同,与主流社会不同。

    另外,江湖还有自己的信息渠道,有了事情很快就会在江湖人中传扬开来。例如林冲上了梁山之后受到王伦的排挤打压,这件事江湖上很早就知道了。我在一篇文章中说,好像江湖也有自己的媒体似的,一些事情传播得非常快,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江湖是江湖人,也是游民生活的空间,而游民流动性非常频繁。所以有点事情、有点消息传播得特别快。从这些诸多方面来看,我们可以确知是有个江湖存在,这个江湖并不是虚拟出来的,不是艺术家的创造,而是在生活中现实存在的。

    3.江湖因江湖人而存在

    下面我们就讲第三个问题,江湖因江湖人而存在,有江湖人才有江湖。如果有人非得问江湖到底是什么?你说了半天江湖到底在哪里?我就说江湖在城镇,也在乡村;在热闹繁华的市井,也在荒寒闭塞的山野;在四通八达的道途,也在湖光飘渺的湖海。也就是说哪里有江湖人的身影,有江湖人在那里为生活而奋斗,哪里就有江湖。这正像电场因为电子的流动而存在一样,江湖也是个“场”,有了江湖人的活动,江湖这个“场”就形成了。那些自然存在的空间如果没有江湖人的活动,那里就是道路,那里就是市井,那里就是乡野,那里就是江河湖海,而不是我们所要论述的江湖。这里一旦有了江湖人为生活而奋斗,这里就变成了江湖,就是我们所说的江湖。

    《水浒传》中许多地方写到了江湖,如东京桑家瓦子里有说话人在那里演说《三国志平话》;郓城县的勾栏里有白秀英到那里去演唱诸宫调;渭州街头有打虎将李忠在那里打把势卖艺,;揭阳镇上病大虫薛永在那里耍枪弄棒,以博衣食。这些地方因为有了江湖人的奋斗便成为了江湖。从空间上来说,市井、乡村、道路、湖海都可以是江湖,也都可以不是江湖,关键在它是不是江湖人活动的场所。

    那么什么是江湖人呢?是不是生活在城镇的下层民众,我们经常称之为市井细民的呢?我说不是,更不是蜷曲在乡村的宗法农民。其根本的差别就在于江湖人是流动的,市井细民和宗法农民基本上是不流动的。评书艺人中流传着一首描写他们生活和心态的开场诗《西江月》中说:“一块醒木为业,扇子一把生涯。江河湖海便为家,方丈风涛不怕。”从这个江湖艺人自述词《西江月》的上半阕就可以看出来,江湖人是“处处无家处处家”的。而市井细民和宗法农民是不流动的,不会听了书,看了戏就跟着江湖艺人走了,也可能有,但是极个别的追星族。

    长期生活在稳定不变的宗法社会的人们,只有在控制他也保护他的共同体对他不起作用的时候,为了生存他才会流动起来。此时流动起来的宗法人(流动既久就成为了游民)就会产生与宗法人不同的思想和行为。游民独特的生活状况和经历必然形成与宗法人迥然不同的思想性格。游民是构成江湖人群体的基本群众。

    既然宗法人因为脱离宗法网络,流动起来会逐渐地变为江湖人,从而形成江湖,那么为什么文人士大夫和商人的流动不能形成江湖呢?

    在宗法社会中大多数人(主要是农民)是稳定地生活在他所在的土地上的。能够流动起来的却并不只是被迫脱序(脱离主流社会秩序)的游民,还有士人,还有商人。自春秋战国以来,士人流动便成为经常的现象,并有“游士”群体的形成。后来国家统一局面的形成,士人虽然不能像春秋战国时期那样在国与国之间流动了,但是他们要出仕做官,就要游学、游宦。“游学”就是到处他去寻师访友,求学上进,并扩大自己的影响,让社会认识自己;“游宦”呢,就是做官。古代是“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各地的地方官是在不断地轮换的,特别是明清两代地方行政官吏一般不能在本省做官,要做官的文人士大夫就要全国到处跑,到老才能归乡。

    作为预备官吏的文人士大夫是统治阶级的一个组成部分,统治者靠他们来统治中国。古代交通不发达,信息传递慢。宗法制度(各地都有强宗大族)和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这种社会组织形式和生产方式本来是易于使地方势力崛起,形成许许多多独立的小国,像欧洲一样,长期处于分裂状态。虽然中国的确实有过分裂的时候,但总的说来,统一还是历史的主流的。原因很多,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有了这些流动起来的文人士大夫,这些具有儒家大一统思想的文人士大夫到处流动做官,把这些零零碎碎的布头缝合到一块,成为一个五彩斑斓的大一统的国家。因此,这种游宦制度,不仅在政治上保证了国家的统一,而且促进了各地区、各民族文化的融合,文人士大夫们把文化从先进地区带到落后地区。有时候我们一谈到古代史的时候,大家伙就感到黑暗一片似的,实际不是这样。古代游宦的士人们把儒家倡导的文明带到蛮荒之地,使那里告别野蛮,接受文明。

    如果说中国文化起源于黄河流域(其他地区的文明因为不如黄河流域的先进,逐渐地被融合取代,其优秀部分被吸收),春秋战国期间这里是文化最发达地区,而江苏浙江一带则是“百越文身”之地,至于两广云贵尚属未开化地区。可是为什么后来这些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差不多呢?甚至有些地区(如江浙)的文化甚至超过了中原地区呢?应该说中国统一起了很大的作用,统一过程中,这些文化从先进地区传到落后地区。在文化传播过程中,游宦的文人士大夫起了决定作用。

    有人反驳说“千里做官,为了吃穿,这些当官的都是捞钱去的”,这些说法不是没有一点道理,即使就是为捞钱去的,但士人到了他做官的地方,只要行政,必然把中原那一套行政理念带到那里去。这种行政理念是基于先进的儒家文化的,本来是挺荒蛮的地区,在这一套行政管理下必然发生变化。古代考核官吏的指标中教化是很重要的一项,一些负责任的官吏一般都要抓文化教育,因此必然导致当地社会文化习俗的变化,一些野蛮的原始遗留必然被逐渐淘汰,这样的例子,历史上多有记载。所以说,文人士大夫他的流动不可能把他们打造成江湖人,更不会构成颠覆主流社会的“江湖”。文人士大夫本身是主流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另外,士人流动得到朝廷的认可,他们自己也把游宦做官而引以为荣,所以说他们不会构成与主流社会对抗的力量。

    当然这话也不能说绝了,有些士大夫不得意也可能成为一种引发社会动乱的力量。例如唐代的黄巢,他在科场上屡次考试不中,遂造反,这在《资治通鉴》上有记载。宋代有位叫张元,一元钱两元钱的“元”,张元不如黄巢那么有名,张元也是科场不得意,屡试不第,又被县官打过板子,遂弃科场而去,去投西夏,鼓动西夏头领李元昊造反,与大宋朝对着干,极严重地削弱了北宋的实力。张元两句咏雪诗因毛泽东引用而有名:“战退玉龙三百万,败鳞残甲满天飞。”从中可见张元立志搅乱天下的心志。但这些是极个别的,从主流上说文人士大夫是当时主流社会的稳定力量。

    游商虽然不能跟游宦相比,但商人作为“四民”之一,他们流动的经商活动,在歧视商人的古代中国(当然在各朝歧视的轻重情况也有区别),他们的经商活动不会受到主流社会的有力支持,但是也不会受到特别的打压,因为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越高对商品的需求越多,对商人的依赖也越大。个别朝代对商人有些打压现象,这与当时社会生产力低下有关。如汉初、晋初都有“贱商令”,汉初不允许商人穿丝乘车,晋初下令,商人要穿两样鞋子,一只黑,一只白。这种情况毕竟比较少,最根本的在于商人通过流动去追逐比农民、手工业者高得多的收入。

    流动满足商人对财富的追求,他不会冒着生命的危险和主流社会对着干。所以说商人不会大量地流入江湖,成为反社会力量。游商赔了老本,从游商变成游民,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如《水浒传》中的吕方因为“贩生药到山东,消折了本钱,不能够还乡”,从而下海成了劫路的强盗;与他交手的郭盛也有类似的遭遇;石秀也是一个例子,因贩羊马赔本不得还乡,流浪他乡,变为游民,成为反社会的预备力量。但这都是个别情况,大部分游商不会陷入这种状态,他们还期待着发财还乡。因此从游商堕入江湖者不能成为江湖的主体。绝大多数游民还是由破产的宗法农民构成的,他们才是江湖的主体。

    4.宗法人、游民、江湖人

    前面我讲了许多,都是围绕江湖讲的,对于形成江湖的江湖人还没有做深入分析。讲了半天,老说江湖人,到底什么是江湖人呢?上面说了江湖人的主要成分是游民。那什么是游民呢?要讲游民必须从古代社会的特征说起。中国古代社会自周代以来都是宗法社会,人们通过血缘关系的远近组成了宗法共同体,这些靠自然血缘关系形成的组织一直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基础,而且它还与社会组织形式同构。

    从周代以来的两千多年中,宗法社会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秦以前的宗法是家国同构,周人的宗子(家族领袖)也是天下之共主;秦代以后到隋唐,也是一种宗法,这种宗法跟周代有所不同,其特征是与领主大庄园统治相结合。宋代以后至近代又是一种宗法,这是宗法家族制度,族长不一定就是宗子(长房长子),而是推举的,这与秦朝以前和两汉隋唐也有差别。这里不仔细讲了,但其以血缘为纽带的基本特征没有变。

    宗法制度除了其以血缘为纽带的特征外,还有一点就是由宗法原则组成的共同体对于其统辖宗法人是既控制又保护的。宗法共同体,对属于这个团体中的人有或紧或松的控制,这好理解,过去我们已经讲过很多了。我们岁数大一些的对于解放前家族社会中大家族对族人的控制都有些感性认识。毛主席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讲束缚农民的“四大绳索”,其中一条就是“族权”,即宗族对于宗人的控制。族权控制力的重要,甚至胜过了官府的权力,因为自明代初年,明太祖朱元璋不许县令下乡,不许基层官吏下乡扰民,这样与官吏直接打交道的都是家族族长、基层行政组织的头面人物(如保甲长之类)。有的地方宗族势力比较强大的甚至宗族与行政组织合一,著名的社会学家林耀华在他的《义序的宗族研究》一书中就指出,族长与乡长就是一人,保长之类自然由族长派。官府有事涉及某人都是先找族长的,如果没有大事一般宗法人不必自己面对官府。他们出了问题也由族长惩罚。其刑罚的严峻有时超过了官府,比如妇女的不贞往往要“沉潭”——扔到水中淹死。这就是流行在湖南一带的酷刑。当时官府的刑法也不会到这种地步。

    然而宗法共同体对于族人是既控制,又保护的。解放后讲阶级论往往是讲宗族对贫苦农民的控制、压迫和剥削,很少提到保护,怕有阶级调和论之嫌。这是不对的,也不符合实际。我也就宗族制度做过一些调查,大量迹象表明宗族对于本族的贫苦农民和弱势家庭(如孤儿寡母之家)都是有保护义务的。最近拍的一些介绍徽商的电视片也讲明,发了财的徽商要对本族尽支持义务的。对于年轻守寡的妇女,她没有其他收入以维持生计,每年宗族都要给她五六百斤稻谷,孩子上学也还要一定的资助。这些粮食大多来源于家族的公共田产,江南许多大家族都有公共田产。这种风气始于宋代,北宋的钱君倚写的《义田记》就是记当时著名政治家范仲淹是如何搞义田、义庄,专门帮助贫苦族人的,让那些贫苦或遇到天灾人祸的宗人也能活下去。这种保护族人的方法很多,这里不能一一详述。长期受到宗法网络控制与保护的宗法人的个性萎缩了,缺乏创造力和适应力。这些宗法人不用自己面对社会,便失去了在社会搏风击浪的能力。

    这里举一个不很恰当的例子,这就跟我们长期在国营单位中生活一样,这国营单位给你提供了很多的东西,虽然说不上优厚吧,但起码的基本生活能得到保证,有了病有公费医疗,退休了有养老金,一直保险到死,死后有丧葬费,甚至还给安排孩子顶替。长期生活在几乎是完全保险的单位中的人们,社会学家称为单位人。单位人又被单位实施各种政治上和思想上的控制,久而久之,单位人就丧失了自己直面社会的能力、思想能力,个性萎缩。近二十多年的改革中,许多国营企业越来越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大多面临着转轨和解体。单位人的单位存在不下去了,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工人下岗,干部解聘,这些人都要自己去面对世界与社会,他们感到非常困难,因为长期以来,人们自己求职,自己创业的能力被长期的单位的控制和保护阉割了。但单位人是生活在现实世界中,社会意识到他们能力的退化和萎缩,则尽量帮助他们使他们逐步恢复这种能力,因为我们要建立的法制社会需要的是个性发展的公民,而非个性萎缩的单位人。

    宗法人也是这样,他在长期的宗法社会中生活能力萎缩了,随着人口的增加,或社会震荡的出现,或是宗法解体,或是一部分人被抛出宗法网络,从而造成许多人“脱序”(指脱离主流社会的社会秩序)。那时几乎没有人帮他们,社会对于大量人口的“脱序”还处在盲目状态,从而无动于衷。解体的人也想求生,也要继续生活下云,所以他们就要变成了四处游荡,到处觅求生存机会的游民。这就是我在自己的研究中所说的游民,不包含任何贬斥的意思(解放后,人们及官方文件中所说到的游民往往有贬视之意)。游民群体尽管有很多缺点,但这是因为社会结构中的不合理造成的,不能由谁来担承。

    游民脱离了他的宗法组织之后就要走入城镇,通过自己奋斗,以博衣食。这样他必须改变自己原有的性格,从而形成自己的性格,否则就会被淘汰。游民的性格特征是什么呢?《水浒传》《三国志通俗演义》最早的描写游民意识的通俗文学作品。根据这些文学作品我总结出游民意识的四大特征:第一个特征是反社会性,因为游民不希望社会稳定,只有社会动乱他才能够改变自己的生活处境和社会地位。用《沙家浜》胡传魁唱的话说就是“世乱英雄起四方”。也就是说必须得乱,社会乱了游民才有机会;稳定是不成的,因为稳定的社会是按部就班地发展的,游民没有机会。鲁迅先生写的一个《阿Q正传》,关于阿Q形象的典型意义,争论很多,有的说阿Q是贫农,还是革命的贫农;有的说是雇农,还是革命的雇农。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让我说阿Q其实是游民,他没有固定居处,没有稳定的收入,甚至连固定的宗族也没有,连姓什么都不知道,有一天突然说姓赵,结果被赵老太爷打了一个耳光说“你也配姓赵”,阿Q也就默认了不姓赵了。

    其经济社会地位如此,不是非常典型的游民吗?他游荡于城镇之间,他最希望乱,“革他妈妈的命”,他们太可恶,阿Q想象的“革命”是三条,抢东西,抢人(女人),报仇(所有不顺眼的人都在报复之列,包括王胡、小D等),阿Q的这种“革命”目的非常明确。这是第一条,反社会性。第二条呢,即游民第二个特征,就是主动进击精神,用电视剧《水浒传》主题歌词说就是“该出手时就出手”。我们说宗法人的性格是萎缩的,他不能代表自己,很难向社会取索什么,但游民不是这样,他们有一种主动进击精神,敢于主动索取属于自己或不属于自己的利益。用李逵的话说就是“我是先打后商量”,先揍你一顿再说。李逵不讲主流社会中人际之间必须遵守的“理”,一提主流社会的“理”,有人觉得这些“理”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因而是荒谬的。这样的主张是把阶级分析的理论绝对化了,认为各阶级有各阶级的“理”(认为真理是有阶级性的,这种主张在文革中甚嚣尘上),如果真是这样,阶级社会里各个阶级之间就没有沟通的可能,社会就要按照阶级分裂,不可能组成统一的社会。一个社会必有共同认可的规范和道理。

    而李逵是不讲理的,有时读者还觉得他很可爱,那是因为你与真的李逵还有一定的距离,如果你身边坐着的就是李逵,你就会受不了的,因为时时刻刻他对你都是个威胁。“先下手的为强,后下手的遭殃”这句曹操的口头禅,被游民实践着。像李逵这样典型的游民,天不怕,地不怕,以杀戮为乐事,不讲任何规则,取得胜利的机会就较多。他又心智不全,易于为人所用,因此黑社会的头领,就非常垂爱这种人物。第三个特征呢,是游民只讲敌我,不讲是非,只讲帮派,不讲是非。也就是帮派性,为什么游民那么重视帮派?因为游民本是处在社会底层最弱势的一群,他要向社会索取,谁会乖乖地给他,这就要诉诸暴力,游民个人的力量毕竟是微不足道的,他们就要组织起来,最简单的组织就是“桃园三结义”。大家伙在看《三国演义》,总觉得“桃园三结义”,刘关张真了不起,那么讲义气。实际上刘关张结拜是子虚乌有之事。结为义兄义弟这种风俗在三国时还没有形成,《三国志》上也没说这三个人就是义兄义弟。

    我看的最早的结拜资料是颜之推的《颜氏家训》中讲到的,他说在社会动乱之中,人们走在荒野上,没有人,突然有一个伴,非常高兴,易于信赖,就简单结拜为义兄义弟,这是结拜的初始阶段,形成风气,大约在隋唐之际,天下大乱,群雄四起,结拜之风,盛行于军中。五代时便特别兴盛了。历史界对五代的研究比较少,其实五代虽然仅有五十多年,但它是中国社会一个重大演变时期。我们老说“唐宋,唐宋”,其实唐宋两朝有根本不同的,唐朝的文化还有贵族气,金粉气,因为它有贵族生活和思想意识为支撑;五代的战乱,把几百年形成的南北贵族大姓扫荡以尽,支撑唐代文化的社会基础被消灭了;充斥宋代文化的是文人气,世俗气,还有游民气。宋代的生产能力是唐朝的十倍以上,可是老贵族(唐代的南北贵族都是数百年养成的)没有了,新贵族不可能一下子起来。这是造成唐宋这两朝不同的经济和社会基础,五十几年的战争把唐代的文化积累也消灭了不少,宋代文化发展几乎是从头开始。

    五代十国的统治者大部分都是兵痞和游民出身。宋代开国皇帝赵匡胤也是个流浪者出身。有的笔记记载,赵匡胤的父亲因战乱而流浪,路过杜家庄,佣工于此,被庄主所喜,遂招赘,生了赵匡胤、赵光义。后来说书人说赵匡胤是“一杆杆棒打天下”,也是把赵匡胤江湖化了,但也不完全是空穴来风。这个时代夺取天下的游民、兵痞都是以各种形式结合起来打天下,结拜为异姓兄弟是最为普遍的一种结合形式。“桃园三结义”的结拜模式就是宋代江湖艺人创造的。《三国志平话》最早记载了这个故事。此书一开始就写这个故事,游民要向社会奋斗,就要组织起来。那时没有先进的社会意识,他们只能仿照宗法关系组织起来。游民的个体是平等的,他们不可能仿照宗法的君臣父子关系,他们只能模仿兄弟关系,结合成大体平等的关系。桃园三结义是游民最简单的组织,复杂的有秘密会社。成熟的秘密会社出现在明代中叶以后。

    组织是游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所以他们非常看重组织,没有组织就没有他们的生存基础。《水浒传》中英雄好汉为什么把上梁山聚义看成他们的最大幸福?因为帮派的所在就是他们的利益的所在。为什么游民把利益看的那么重呢?因为游民是被主流社会抛弃的一群,他们是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在肚子都不能填饱的情况下人们不可能舍弃利益而不谈的。哪像在金庸的《书剑恩仇录》所写,红花会中的英雄好汉那样超脱,他们都仿佛是不吃不喝,不怕寒暖的世外仙人。金庸是把秘密会社中的游民文人士大夫化了。真正的秘密会社本质上是游民的组织,他们靠组织吃饭,靠组织去争取利益,在这些面前,其他一切如真理、是非等等都要让路。因此说他们是“只讲敌我,不讲是非;只讲利益,不讲是非”。这不仅在《水浒传》有明确的反映(此书中是以梁山的是非为是非,同样的杀人放火,梁山好汉做的就对,如果是其他蟊贼干的就要加以讨伐),而且也是由他们的生活处境决定的。

    游民是从宗法社会中游离出来的,“脱序”后便丧失了宗法社会中的角色位置,没有了角色位置,那种角色意识也就消失了。成化年间有一个唱本,叫《花关索出身传》,写关索的故事。故事开始写刘关张桃园结义,结拜为兄弟。他们说结拜是为了“干大事”,所谓“干大事”就是拉杆子造反。这时刘备就对关张说,我跟你们不同,我没家,你们俩全都有家,干不了大事。要想干大事,必须先杀自己家人。杀自己家人,关羽、张飞都下不了手,结果两个人商量好互相杀对方家人。关公到涿州杀了张飞一家;张飞到蒲州,去杀关羽一家。张飞的心仁慈一点,关公的妻子叫胡金定,已经怀了孕了,张飞不忍下手,就把胡金定放走了。她怀的那胎就是关索,后来关索找关羽认父。关索的故事一度盛行,现在已经失传了(《水浒传》中还可以看到点影子,杨雄的绰号就叫“病关索”,关索就是话本中的关羽的儿子,十分勇武)。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到游民起事、奋斗过程中,下手极狠,连自己家属他也不放过。

    他们抛弃了宗法社会里被人们特别看重的家庭伦理观念。说书人在讲这个故事时是当做具有正面意义的故事去叙述的。在宗法社会里,一个人是父亲就要慈爱,是儿子就要孝顺,人人都要进入由宗法所规定的角色,只有脱离了宗法的人们才可能抛弃宗法观念,做出一些被当时人认为大悖伦理的事情。游民把自己的生存与发展完全寄托在“干大事”上,真是做到了“为了干大事,一切皆可抛”。这是生活在主流社会的人们或者不为衣食担忧的人们所不能想象的。《三国志平话》中还写到刘关张三人结拜以后,便拉起杆子,上了“兴刘山”,与黄巾和朝廷奸佞作战,打天下。在这种情况下,主流社会的意识形态(主要是儒家思想)在游民身上是不起作用了,当时这是唯一的文明,文明被自己褫夺了,表现出来的只有赤裸裸的野蛮。例如滥杀无辜,以杀人为好汉,以杀人放火为乐事,三天不杀人就手痒痒等等。这些在《水浒传》中都有深入的描写,只是由于作者站在梁山一边,为一些野蛮行为设置了许多非如此干不行的理由,有些理由似是而非,因此读者不自觉地被作者牵着走,失去了自己判断是非的能力。

    江湖人的主体是游民,不过是比较成熟,经过一番闯荡的游民,不是一脱离宗法马上就成为江湖人了。江湖是有规范的,一旦成为了江湖人(如果不是有形的组织,不需要任何人认可)就要遵守一些江湖规范(当然这是自觉的),不能像一般游民那样生猛了。例如李逵在没见宋江以前,不过是个游民出身和游民习气极浓的小牢子,认识宋江,特别是上了梁山才有所规范,成为江湖人,他不管不顾的性格也有所收敛。游民是江湖人的主体,但很难成为江湖的领袖和中坚,因为他们缺少文化和组织能力,那些能够一呼百应,在江湖上产生巨大影响,从而成为江湖领袖的往往是其他阶层的社会边缘人。

    所谓社会边缘人,本属于主流社会,或是由于生活状态、生活经历(如《水浒传》中的三阮、林冲),或是由于统治者的政策(如花荣、宋江),或是个人的选择(如晁盖、鲁智深、柴进),他们从社会主流走到社会边缘,甚至堕入江湖,成为江湖的中坚或领袖。《水浒传》写了各种社会边缘人物堕入江湖的过程。边缘人物也是社会中不可忽视的力量,特别被统治者排挤到社会边缘和自我选择走向社会边缘的人们,他们往往是社会上的才智之士,能力极大。那些自我选择的边缘人物往往是心怀不逞之志,企图利用江湖上的人物,达到他们的目的。自我选择的典型人物是晁盖、柴进、鲁智深等,他们不愁吃喝,为什么不安于自己的生活?晁盖这个人本是郓城县的东西村富户,平时仗义疏财,专结识天下好汉,爱弄枪使棒,身强体壮,不娶妻室。

    这种人物在重视家庭的中国会被视为异类的,甭说在宋代,就是在二三十年前也不会被视为良民的。晁盖在“下海”前实际上已经成为黑社会的头头和江湖领袖,晁盖乐于接待江湖人,江湖上有他的字号。刘唐、公孙胜得到了生辰纲的消息,从千里之外向他来通消息,心怀不逞的吴用也来探听消息,他们都为一笔巨大的财富——生辰纲——聚在了一起了。有的论者把智取生辰纲看为一种了不起的义举,梁中书的财宝当然是不义之财,他奉献给的蔡京也是劣迹斑斑的奸臣,梁给蔡京祝寿的目的也是借此买官。然而抢劫者的目的也不过是“大家图个一世快活”,没有什么更高尚的宗旨。柴进是虽有贵族的头衔,但他自我边缘化,而且不顾自己是“亡国之后”的敏感身份,与江湖人交往,把一些犯罪分子养在家中,决非个人爱好,这里一定怀有个人打算,只是在书中没有展开罢了。鲁智深是为了打抱不平,充当社会良心而走上江湖之路的。他们“下海”之后,由于其能力和品德,必然受到广大江湖人的拥戴。

    宋江和晁盖等人有一点不同,他是被统治者的政策推向边缘的。有些研究者把宋江当做小官僚,实际上是不对的,他是吏人,宋代吏和官是有绝对区别的,他们是社会的别一阶层。从宋代开始禁止吏参加科举考试,断绝了做官的望。有多大的抱负都成为泡影,这对心怀大志的宋江来说不能不是个巨大的痛苦。宋代的吏一般没有正式薪俸(北宋中叶以后,中央各部的吏才发一些微薄的工资,地方小吏仍然没有),都是靠外快为生,宋江本人却很好花钱,而且他有那么多钱,仿佛是赵公元帅,走到哪里,钱就洒到哪里。他的钱哪里来的?平常作奸犯科,专犯忌讳之处肯定不少,所以在家中挖了地窖,以做临时避祸之用。他的仗义疏财,热情招待江湖朋友,江湖人认为是了不得的义薄云天,其实在宋江来说,这只不过是在江湖上的一笔投资罢了。宋江多方交往,什么人什么对待,狡兔三窟。宋江早把闯江湖看做是他发达的一个通衢了。

    衙门里的差役地位更为低下。差役本来是被派到衙门服役的,后来固定化,专门由一些人来担任。没有去服这个“役”的人们,交一些钱给他们,国家是不给差役发工资的。《水浒传》中的戴宗、杨雄、蔡福、蔡庆等都是没有薪金的。他们的收入更多的是来自对老百姓和犯人的压榨。宋江初到江州时,戴宗对他说,“到我这里轻咳嗽便是罪过”,他要结果宋江也不难。以死威胁他,目的是向他要钱。

    自宋代以来吏胥差役形成了一个社会边缘,他们与社会上的作奸犯科者相勾结,官民两吃。后世说的“官匪一家”“警匪一家”就是宋代形成的。我统计过所谓农民起义的领袖吏胥差役出身的不少。民国初期有一个叫张相文的先生,写过一个叫《帝贼谱》的书,他把历来的武装造反的成事与不成事的人们作了一个统计,大约七百余人,吏胥差役占了相当大的比重。这是他们下海一显身手了。即使是太平时节,他们与江湖也有勾结,读过《儒林外史》的人知道,潘三也是这种人。这种人要做好人,做点好事是非常难得,因为这样就会没有收入。京剧《苏三起解》崇公道说得好,他们衙门里大堂上不种麦子,二堂上不种黑豆,没有打官司的他们吃什么去?老百姓也有一句话,是公门里头好修行。吏胥差役高抬贵手,好事就做成了。但是那个地方做好事是不多的。这些社会边缘人是江湖的后备军,一旦天下有变,他们改换门庭的机会就来了。

    5.江湖上的芸芸众生

    第五点讲江湖上的芸芸众生。《水浒传》是写游民奋斗的成功与失败故事的。但就具体情节来说,它描写了各种各样江湖人的生活。我们说游民是江湖人的主体,《水浒传》中也写了众多的游民。

    毛泽东主席1926年写的《中国农民的各阶级分析及其对革命的态度》一文中把游民无产阶级分为五大类,即兵、匪、盗、丐、娼。我理解的游民比毛主席说的要广一些。他只是说农村的,我包括城镇的,也包括那种合法谋生的游民。《水浒传》写的“盗”非常多(不是指聚义以后,因为上梁山后都可以说是“盗”了),如少华山、桃花山、二龙山等山寨上山大王和喽啰,这是团伙;还有单干的,像江河中的李俊、张横、童威、童猛,开黑店的孙二娘盗马贼段景柱,小偷小摸的时迁。他们走上这条道路的原因多种多样,如丧失了自己的产业走投无路而干上了这一行的;有的是因为各种原因吃了官司,上山下海以避难;更多的因为干没有本钱的买卖,可以过快乐生活。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把自己的事业做大,使得官方对他们无可奈何。他们最后汇聚到梁山,他们认识到只有组成这种强大的团体,才能够在与官府奋斗中有成功的希望。

    当然还有许多游民不从事非法活动,他们并没有祸害民众的行为,只是在江湖上谋生的江湖人。他们脱离了宗法网络,离开了农村,没有正当的职业,生活没有保障,他们漂泊江湖、浪迹四方,属于生活最不安定之列,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被卷入反社会活动。例如在家乡打杀了人逃往在外依附着的戴宗,在监狱里作了小牢子的李逵,打伤了人逃避灾难的武松,自幼漂泊江湖、专好结识江湖英雄好汉的刘唐,贩羊卖马折了本回乡不得、靠打柴度日的石秀,打把势卖艺的薛永等等。一百零八将中最多的就是游民,大约是五十人,占了将近一半。为什么说《水浒传》是写游民奋斗成功与失败的故事?从书中主要人物形象上说,它是以游民为主体的。我反对“农民起义说”,不仅因为梁山上英雄好汉没有什么农民,更重要的是《水浒传》中没有提出农民最重要的诉求,就是对土地的诉求。冒着生命的危险造反却不要求他们最钟情的土地,岂非咄咄怪事!

    谈论游民,人们往往忘了高俅,他是浮浪破落户子弟,没有正当的职业,只在东京城里城外帮闲,后因为参与诈骗,被发配,后得赦免,可以回东京,东京人没有人收留他。后来得以返回东京,给人做个跟班,由于机遇好,被徽宗看重,得以发迹变泰。他是属于那些得以改换门庭的游民。为什么《水浒传》中游民没有羡慕他,反而把作为北宋末年“四大奸臣”的代表加以揭露抨击呢?原因有二:一是他的官位来源不正,二是出身太低。你别看游民自己是被社会抛弃的一群,许多也是同病不相怜的,看不起同样出身的(例如阿Q就看不起与他略同的小D)。梁山好汉普遍认为只有靠一刀一枪搏出来的功名才是正当的,这正如科举考出来的状元、进士才会受到社会的尊重一样。而高俅只是靠踢球,自然被认为是佞幸小人。又因为出身太低,自然把他视为祸水(其实从《宋史》的记载来看,高俅的劣迹不多)。中国古代对于官员的来历问题看得非常重要,对于佞幸小人这一点鞭笞非常厉害。例如唐顺宗的时候搞了一个革新运动,叫“永贞革新”,带头人是王叔文。

    在顺宗还是东宫太子时,王叔文只是个待诏的翰林。现在人们觉得翰林地位挺高,那是明清翰林给人们留下的印象。特别是清代,翰林品级不高(翰林编修为七品),俸禄又低,但清望很高,汉人大学士,后来的军机大臣多有翰林经历,即使死后的“饰终之典”,没有翰林履历的都不能加“文”字。然而唐代的翰林待招,则流品很杂,什么人都有,主要有各种技艺的人被放在翰林院里,等待皇帝随时召唤。王叔文只是因为会下棋,陪着太子在东宫玩,太子就非常信任他。太子一继位就封他做大官,并让他主持改革大计,当时士大夫把王叔文视为小人,不仅仅是反对革新的,即使拥护革新的人有的也以与王叔文为伍而感到羞耻。这是当时的舆论。所以史书记载后来“永贞革新”失败,王叔文被杀,死前他慷慨地朗诵了杜甫咏诸葛亮的名句:“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唐书》上记下王叔文遇难前的这个细节并不是歌颂他,而是嘲笑他,认为这是很滑稽的事。你这种佞幸小人居然敢以诸葛亮自比!而且用的是杜甫的诗。宋代官吏的来源已经十分制度化了,对于高俅这种得官不正的作为,自然会受到舆论的谴责,被人们蔑视,甚至连游民也看不起。

    在郓城县从事演艺活动被雷横打死的白秀英也是游民出身;甚至阎婆惜他们一家子也都是游民。阎婆惜会唱曲,与她父母流浪到郓城县,想在这里停留,不料父亲得病死在郓城。母女没有买棺材的钱,遂把阎婆惜贱卖给宋江,成了宋江的外室。可是作者对于同属游民的阎婆惜没有丝毫的同情,因为她不属于宋江梁山系统,而且刁难宋江,并打算出卖梁山,那自然就是十恶不赦了,所以把她杀了。白秀英、阎婆惜都属于江湖艺人,但这里面有一个游民对于女性的态度问题。

    《水浒传》对年轻女性的态度使许多人感到不解,有的研究者甚至认为施耐庵一定是恋爱的失败者,吃过女人的亏,所以他才那样敌视年轻女性。实际上《水浒传》所反映的思想意识是游民的,我们看阿Q对女性的态度,就可以理解《水浒传》对女性的态度。人们对于他没有接触过,但又十分向往的事物往往是口头上贬低,又心怀嫉恨的。游民没有家庭,作奸犯科的游民更丧失了成家的可能,于是对女人,特别是年轻的女人是不了解的,并由此滋生一种变态的敌视。英国人贝思飞所写的《民国时期的土匪》中指出,土匪认为女性是不幸的根源,不只是男土匪这样,女性匪首也如此看,遇有重大的危机先把妇女杀掉。因此《水浒传》写到的年轻妇女很少有好下场,即使是女游民也不例外。

    《水浒传》中还写到许多游民知识分子,也就是稍有文化的游民。宋代经济的发展对于文化的要求也日益迫切,科举考试的规范化与平民化程度的提高,激励更多的人接受教育,造纸技术的提高和雕版印刷的发展使得书籍易于得到。唐代的书非常难得,像韩愈这样世代读书的人藏书也不完备,非常羡慕李泌家的藏书,鼓励朋友到他家去读书。在这种情况下,唐代受的教育面非常窄。其科举制度也在初期,录取面非常小,《唐摭言》载,白居易科举及第后有诗云:“慈恩塔下题名处,十七人中最少年。”可知是科才取十七人。唐代还是用推荐与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这种类似文革中上大学的考试方式,使得平民子弟很难问津。到了宋代这些情况有了很大改变,其文化普及程度大大高于唐代。

    这样读书人数目激增,而读书人的出路没有多大改变,还是做官,尽管宋代科举录取名额大大增加(三年一科,一科有在千人以上者;唐代是一年一科,一科平均二三十人),官吏也远较唐代为多,但仍有大量读书人不能入仕。有钱的可以做隐士,有关系的可以奔走官场,有一技之长的可以附丽于豪门,也有的绝了做官的望,沉沦于社会底层,奔走于城乡之间,利用各种正当或不正当手段谋生。他们就是游民知识分子,他们在游民的造反活动中起了重要作用。《水浒传》中就写到这种人:比如吴用,公孙胜等,他们文化程度未必很高,但都要有一点道教的知识,有一点阴阳家的知识,成为队伍中的精神领袖。他们所起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任何时期的社会动乱里,他们都是中坚人物,使游民的反抗成为一种团体力量,成为一种有目标的力量。许多通俗小说写到人们造反,他们的队伍中往往要有个“阴阳”(为行军打仗出谋划策)。北宋欧阳修给皇帝的上书中说宋代建国一百来年,社会也有动乱,烧杀抢掠,但都没有形成巨大的力量,原因就是说没有这类人物参加。这是符合实际的。

    6.《水浒传》是江湖人的百科全书

    《水浒传》是江湖的百科全书,江湖艺人通过《水浒传》的故事第一次把江湖生活展示给读者和听众,使得后世读者第一次得知宋代已经有了新的含义的江湖的存在。“水浒”的故事还把宋代江湖人的生活奋斗和理想展示给读者看,把他们的成功与失败展示给读者看,因此研究《水浒传》最应该关注的就是江湖。没有江湖游民的出现,就不会有水浒的故事,前面说过江湖是因为江湖人而存在,《水浒传》就是描写了宋代及作者所生活时代的江湖,我认为《水浒传》这个小说产生于明代中叶靠前期一点,所以说书中所写的江湖生活也包括了明初的江湖。

    《水浒传》小说及相关的戏曲说唱等文艺形式,在中国下层社会里普及了江湖的知识,使得一些走投无路的人、羡慕江湖生活的人投入江湖,从而大大丰富了江湖的内涵,也使江湖的队伍更为壮大。《水浒传》不仅反映了江湖人的生活,而且被江湖人奉为圭臬。书中倡导了历史上从来没有正式著录的思想意识——就是造反有理的游民意识。《水浒传》宣传了一种游民“造反有理”的思想。作者用生动的故事形象,说明了当时佞幸专权,武官受压,吏人没有出路,正义不能伸张,展示了官场的腐败,社会的黑暗,从而肯定了梁山好汉聚义造反的合理性。这是在中国思想史上和文化史上没有出现过的事情。在此之前,所有的文字著作中没有出现正面歌颂的敢于抗上、敢于武装造反的例子。作为社会主流的思想意识——儒家思想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孔子就反对这种犯上作乱,维护统治阶级的稳定。其他思想意识如道家、佛家也都是主张人们应该各安其位的。这些思想都是被当时社会制度的维护者称之为是“教人为善”的。

    文革当中的“评法批儒”的运动里,把庄子的《盗跖篇》说成批孔,歌颂奴隶造反的,这是歪曲。其实《盗跖篇》并没有否认盗跖也是强盗,不过他批评的是儒家称孔子为圣人,说他也和强盗一样。这并不是认为强盗好,而是说圣人像强盗一样坏。汉朝乐府中有一首诗叫做《东门行》的诗。诗中写了一个男子汉没吃没喝,一怒要仗剑出去劫盗,以养活妻儿。他妻子拉住他不放,坚决反对他去干非法的勾当,劝他要考虑家庭。但丈夫一看家境的贫困,还是拔剑而去。但是这首诗也不是正面歌颂为盗,只是说明由于社会的不公正而出现了这种现象。像《水浒传》正面歌颂的这种游民造反的文艺作品是不多见的,基本上可说没有,所以我认为《水浒传》首先提出这种游民思想来的。为后世的农民起义和骚乱、武装割据、土匪抢劫等一系列对抗政府的暴力反叛运动找到了根据和心理支撑点。他们可以头头是道地说这是逼上梁山,或者我是替天行道等等。总之过去十恶不赦的造反仿佛没有什么了,成为许多不得意的人们不妨一试的事情。从此,“梁山泊”成为造反者拜膜的圣地;“宋大哥”也就成为江湖领袖的一种代称。

    《水浒传》还通过它所创造的影响受众。书中许多话语成为流行语,活跃在后世人们的口头,甚至成为人们认识社会和行为的指导。例如“好汉”这个词唐代就有,可是那时多指读书人,而《水浒传》中专指的是绿林英雄。这种词义被后世人们普遍接受。《水浒传》之后人们便称那些勇武有力、敢于作奸犯科,又稍有点义气的人们为“好汉”。过去我们碰上劫道的,你不知道怎么称呼他为好,现在就可称之为“好汉爷”了。又如拦路抢劫,入户偷盗,总觉得不是什么好事情。有了《水浒传》的智取生辰纲的故事,人们知道“不义之财,取之无碍”这个短语,而且在《水浒传》的语境中这句话是绝对正确的。于是,凡劫人财者,无不以此为说。这“不义之财”是谁定的?反正由强取者定,实际上它就成为“强盗逻辑”。其他如“聚义”“江湖”“招安”“上梁山”“逼上梁山”“替天行道”“成瓮吃酒,大块吃肉”等等。它们既反映游民的思想意识,也表达了他们的向往。这些话语所负载的思想情绪播及到各个阶层,对无依无靠的游民影响最大,因为《水浒传》告诉他们的道理符合他们的生活体验。

    《水浒传》中特别歌颂“聚义”,描写了与主流社会对抗的人们,在与相同命运的人结合起来之时所显示的力量。《水浒传》为游民的组织化构造了一套完整的操作和运行的规则,这与它建造的话语体系是相辅相成的。后来许多游民组织借鉴于《水浒传》,以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久的天地会最为明显。

    天地会的建立及其性质学术界都有争论。但是它建立以后受到的《水浒传》影响则争论不大。加入天地会手续繁杂,其“入门诗”开头两句“桃园结义三炷香,有情有义是宋江”,就可看出受到《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的影响。天地会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和细密的组织规则,如天地会的内外八堂的建构都是借鉴于《水浒传》的。《水浒传》中游民懂得了江湖上同道的交往应该是有规则的,这就是被江湖上认为最高准则的“义气”。实际义气是游民的道德,义气正是由《水浒传》和《三国演义》的描写而登上江湖殿堂的,从此深入江湖人的心,甚至极大影响了其他阶层的人们。为了义气不怕两肋插刀,“江湖义气第一桩”这种游民的通俗道德观念的如此深入人心,应该是《水浒传》和《三国演义》的功劳。《水浒传》创造的江湖话语,也由于这些话语活跃在人们的口头,它们被江湖人所接受,并成为江湖人思考问题的出发点或基础。

    《水浒传》书中的江湖是丰富而生动的,在其受众中有极广泛的影响。鲁迅所说的我们的社会有“水浒气”“三国气”,这固然是由多种原因所造成的社会存在,不能否认《水浒传》的广泛传播也是其原因之一。清代学者钱大昕在《正俗》中说,“三教之外,还有一教”,那就是“小说教”,极言小说对于民众思想影响之大。现在也是如此。因此通俗艺术的作家们更应有社会责任感,更要慎重。令人遗憾的是,现在一些通俗艺术的创作者,历史观念和思想观念甚至是落后于古代的江湖艺人,把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产生的作品搬上银幕、屏幕,把他们播散到更广泛的民众中去。其结果可想而知。

    傅光明:有有问题的朋友吗?找一个或者两个。

    听众提问:王老师你好,请您说一说在文革当中,评《水浒传》的好坏跟现在的观点有什么区别?

    王学泰:文革中的评论是一种政治运动,不属于“水浒”研究的范畴。是“四人帮”根据毛主席说的几句话搞的一次政治运动,其目的是针对周总理、邓小平副总理的。跟我们的研究没有任何关系。毛主席对《水浒传》的评价也是一家之言。但其晚年对《水浒传》的评价与早年不同,如果按他晚年说的作为定论的话,我觉得我也有不同的意见。比如说《水浒传》不反皇帝,被认为是《水浒传》的最大缺点,我觉得不反皇帝不一定是什么缺点。鲁迅先生也说《水浒传》不反皇帝,但鲁迅先生的出发点和毛主席不一样,这里就不细说了。我认为不反皇帝不是什么缺点,中国人想做皇帝的多了,不想做皇帝倒是一个优点。中国甭说那些起来造反的皇帝想做皇帝,就是没能力的人也想做。每年中国要出好多皇帝,直到现在还在出皇帝,皇帝给中国造成的危害还少吗?民国时章太炎先生对康有为很反感,他说过:有人说康有为想做皇帝,这没有什么,皇帝人人想做;康有为的可恶之处在于他想当圣人,千古以来圣人就一个。所以说我觉得不反皇帝本身并不是什么缺点,《水浒传》之所以这样写,我们要考虑它出现的时间,当“水浒”的故事最初流播在平话艺人之口时,是南宋初年的临安。

    当时金人入侵在即,在南方流行的“忠义”,无论是什么要想被社会普遍接受,必须打出“忠义”的旗号,这样才能在社会上通行。反皇帝不仅仅是主流社会不允许,当时的社会风气也不能接受。此时“八字军”就在拱卫着杭州,他们本是北方平民组成的民军,因为抗金,被视为是“忠义”的代表,后来辗转到南方,受到南宋官民上下的欢迎。“水浒”的故事之所以强调“忠义”正是在这种社会风气下产生的。《水浒传》在南方的故事之所以与“忠义”联系起来,与抗金非常有关系。当时怎么能反宋皇帝,除非你与汉奸刘豫等合流,刘豫做了皇帝,受到万众斥骂。难道能跟他们同流合污吗?所以说不反皇帝不是《水浒传》什么缺点。应该说明,这与它产生的时代背景有关系。中国两千多年来都是皇权的思想意识作为主流意识,甚至皇帝没了之后,人们的皇权意识还没有消失,现在到处歌颂清代的康熙、雍正、乾隆,可以看出现在仍然有很多人匍匐在皇权之下。所以说反皇帝根本不是这《水浒传》所要深入描写的问题,因为这不是它要反映的主题。我特别关注古代通俗小说在社会上的负面影响。这些社会现象确实给我们进入法制社会和公民社会造成了障碍。我不知道大家阅读这些作品时有没有这种感觉?

    傅光明:《水浒传》反映了江湖人的生活,王先生刚才在演讲当中也为我们勾勒出了水浒中的游民世界。至于游民的思想、生活特征和行为特征,我想看了《水浒传》电视连续剧的观众会对刘欢那首歌中的一句歌词印象深刻——“该出手时就出手”。我想这种对于造反有理的游民意识和游民理念,一定得历史地、科学地、客观地和理性地来分析和对待。最后感谢王先生带给我们的精彩演讲!

    庙堂很远,江湖很近

    ——访著名学者王学泰

    此篇发表于《南风窗》(2008年第7期),熊培云先生大约在2008年春末夏初到舍下采访,后来又在电话与电邮往来中做过数度修改。

    转型期中国向何处去,一直为世人瞩目。在有答案之前,必先对中国社会的隐性与显性的特点有所认识。为更好理解此一时期的时代特征,窥视未来前景,本刊特地就若干问题访谈了著名学者王学泰先生。

    “小说教”里的中国人

    熊培云:记得有一年在柬埔寨旅行,当地人就和我说很喜欢不久前热播的《水浒传》。

    王学泰:清代有个史学家叫钱大昕,他提出自古有儒、道、释三教,但从明代以后又多了一教,叫“小说教”。为什么呢?因为小说太吸引人了,不仅士大夫们喜欢,而且连不识字的妇女、儿童以及连圆都画不好的阿Q也都喜欢,论及影响它比儒、道、释三教还要大些。像阿Q唱的“悔不该手执钢鞭将你打……”就是《龙虎斗》的唱词。钱大昕说,如果说佛教、道教等是教人为善的话,那么小说教则是教人“作恶”。他主要举了两个例子。一是以《水浒传》为代表的“以杀人为好汉”的一类作品,包括戏曲、曲艺;一是以《西厢记》为代表的“以渔色为风流”的一类作品。当然,现在不同于那个时代,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长期以来,像《水浒传》、《三国演义》那样的作品既反应了底层社会的游民意识,同时也强化了这种意识的扎根与流行。

    熊培云:这些小说在中国社会运动中究竟起了怎么样的影响?

    王学泰:宋以后,中国社会受戏曲曲艺影响极大。不仅在民间的,如太平天国运动时的装束、官职、作战方式,受通俗文艺影响也很明显。义和团中的成员在重大活动中都要化装为通俗文艺中的人物(在义和团中这些人物变成了神),如化装成孙悟空、猪八戒、黄忠、马超等。包括辛亥革命也一样,它受到天地会的支持,而天地会也是一个戏剧化程度很深的组织。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江西有了苏维埃共和国,大家不懂苏维埃是什么意思,就以为最初来这造反做皇帝的是苏兆征,而苏维埃则是“太子继位”。

    熊培云:透过这些分析,此时我们更能体会现在的帝王戏对中国公民社会的建立究竟起了多少负面的影响。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说,塑造双重性格,一是游民,二是臣民。

    王学泰:游民性格不是我空想出来的,而是根据《水浒传》和《三国演义》等总结出来的。这些小说由江湖艺人初创,再经过文人改写,因此留下了许多游民痕迹。中国历史表现出的“五十年一小乱,两百年一大乱”,社会垂直流动,变化最大的两个阶级便是皇帝与游民。有时皇室降到最底层,甚至性命不保,而游民则有可能做了皇帝。比如朱元璋,有人说他是农民,他没有土地,数年间做游僧,以乞食为生,真正的身份是游民。

    熊培云:统治者对这些具有反叛性质的小说通常采取什么态度?

    王学泰:历年来统治阶级对类似作品采取一种压制的态度。比如清代甚至为此颁布圣旨,禁止一些作品的出版和演出。《水浒传》几度被禁。不过有时它也会被皇家改编。如乾隆年间的宫廷大戏《忠义璇图》便是关于水浒人物的。也就是说,在反传播的同时,统治阶级也想将其纳入到主流意识形态中去。

    熊培云:《水浒传》是如何传播并影响中国社会文化的?

    王学泰:《水浒传》除了用其生动的故事(如逼上梁山、智取生辰纲等)昭示它所说明的道理外,还通过它所创造的话语影响受众,我称之为“话语植入”。书中许多话语成为流行语,活跃在后世人们的口头,甚至成为人们认识社会和行为的指导。例如“聚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逼上梁山”“替天行道”“好汉”等等。“好汉”这个词唐代就有,可是那时多指读书人,而《水浒传》则专指的是绿林英雄。这个词义被后世人们普遍接受。《水浒传》之后,人们便称那些勇武有力,敢于作奸犯科,又稍有点义气的人们为“好汉”。过去我们碰上劫道的,你不知道怎么称呼他为好,现在就可称之为“好汉爷”了。又如拦路抢劫、入户偷盗,总觉得不是什么好事情。有了《水浒传》的智取生辰纲的故事,人们知道“不义之财,取之无碍”这个短语,而且在《水浒传》的语境中这句话是正确的。于是,凡劫人财者,无不以此为说。这“不义之财”是谁定的?反正由强取者定,实际上它就成为“强盗逻辑”。

    熊培云:哲学家黎鸣先生曾经和我谈到,中国的四大名著其实反映了“四大绝望”:《三国演义》里“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使天下人负我”的统治者,《水浒传》里贪赃枉法的官僚,《西游记》反映社会体制的固化和僵死及对未来深沉绝望,而《红楼梦》体现的是传统儒家理想的幻灭,等等。

    王学泰:和《红楼梦》不同,《西游记》、《三国演义》和《水浒传》都是由说书人等慢慢发展来的,反映的是底层的事情。我想黎鸣讲的四大绝望更多是从精神层面的。专制社会本来就是没有前途的社会。中国社会在过去一直没有逃出战乱、治乱的循环。但是,在我看来,一切“乱”其实都是始于“治”,或者说是“治中之乱”为“未来之乱”埋下伏笔。

    贵族传统与游侠精神

    熊培云:如何理解中国人津津乐道的“侠义精神”?《水浒传》热播时,最流行的一句话是“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便出手”。

    王学泰:“侠义”的“精神”实质是什么?我认为最少有两点,一是为他的;二是反主流的。它最早源自游侠。《水浒传》是游民讲给游民听的故事,游民自诩为侠,实际上宋代和以后是“江湖侠骨已无多”时代了。《水浒传》中只有鲁智深才算侠,他不仅反主流,而且救人不求回报。相反,其他人的打抱不平大都是从自己利益出发的。

    李慎之先生当年问我西方是不是也有游民心态,我说当然也有,但是他们有宗教和贵族传统,对这种心态有些消减。这和中国是有些不一样的。从大的历史脉络来看,游侠其实是贵族社会的流风余绪,只有贵族社会之后才会有游侠。历史上为什么汉唐游侠多,主要原因就在于先秦是贵族社会,南北朝期间建立的诸多国家(特别是北朝)也具有贵族化倾向。比如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贵族被消灭了,但是热衷公共事务的贵族精神不是一两天便可以消失了,这些贵族精神流传到汉代,就形成了一些反主流的、抗上的,具有利他精神的游侠。游侠与游民不同,游侠是一种生活抉择。为什么要做侠?可能是因为良知、习惯,甚至是受到记录游侠作品的影响向往不平凡的生活,而不是简单的为生活所迫。虽然不一定有政治目的,但却有内在的强烈追求。像堂·吉诃德,大家笑他,但是如果他挑战的是真的敌人,我们还会笑他吗?

    严文井先生曾说中国的土壤里产生不了堂·吉诃德,只能产生阿Q,一是因为贵族社会过早的消失(与欧洲相比),一是,自宋代以来游民文化的泛滥。唐代还是有些贵族气的,到了宋代完全是个世俗社会了。

    熊培云:所以像李白能够有“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诗句。

    王学泰:那时候的诗人脚步都走得特别开,视野很宽阔,什么也不在乎,因为没有生存之虞(盛唐时),“游”只能使他们心怀开阔,杜甫写了一首诗记录自己长达万里之游,名为《壮游》。这时候游民倒是很少,也没有游民生存发展的环境。如果失去土地了,就只有死路一条,因为城市养不活他们。不像宋朝经济全面发展人口十万以上的城市有数十个,盛唐的繁华主要集中在长安等几个城市。

    熊培云:无论是您提及的先秦还是南北朝时期,当时天下分立,是不是可以认为贵族的产生有赖于社会开放?另一方面,伴随着公共精神的沦陷,游侠的出现是否也意味着是对社会从开放走向封闭的一种反叛?

    王学泰:贵族社会是身份社会,贵族的身份注定他们生下来就是要管公共事务的,管“他人事”是伴随着他的身份而来的。而广大的农民手工业者、商人则没有这种权力,自然就不会有这种习惯。梁启超说中国人没有公德,没有参与公共事务的机会,哪能培养公德?身份社会不一定是开放社会,而且为了维持身份制度,统治者是倾向封闭的。游侠热衷于管“他人事”一方面是贵族传统习惯(汉代游侠多出于豪贵之家),另一方面也是受人类少年良知驱使。

    熊培云:李慎之先生在您的《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一书的序言中提到中国的大传统是孔夫子,小传统是关王爷。大概是上世纪初,英国有位学者也讲每个中国人心中都住着一个孔子,一个道家,还有一个土匪。您如何看这种划分或者概括?

    王学泰:大传统与小传统之说来自台湾李亦园院士,是芝加哥学派的考察文化社会学的一种方法。它视纽约一类的城市文化为大传统,墨西哥印第安乡村怪力乱神文化为小传统。用这个来套中国的大小传统我觉得有点“不合”。在我看来,中国上下几千年城乡的传统是类似的,都属于主流文化。如果说有个与主流文化大相径庭文化,应该是游民文化。但是中国的游民文化不是在乡村发展起来的,而是在城里发展起来的。孔子、道家是指中国士人的思想主流,也就是李泽厚说的“儒道互补”,“土匪”如果指游民文化,我以为如果以此分析宋代以后的士人思想,那是“虽不中,不远矣”。

    熊培云:那么《水浒传》里的“梁山好汉”是否如有的学者所说是“落草的墨家”呢?

    王学泰:这点我是不同意的。墨家曾经是显学,历史上有天下“不归杨,即归墨”的时期。春秋时期是一个垂直社会,未有变动之前,君主、诸侯、大夫、士、庶民,各安其位,每个人有自己的生活“点”,所谓天下“无旷土,无游民”虽然有些夸张,但在当时的确是鲜有游民。春秋以后这种垂直结构解体。此前《左传》里有“大夫无境外之交”的说法,周朝建立的是垂直统治的专制政体,其对治下的“横向联合”必然加以防范的。但是到了孔子,《论语》开篇便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这说明那时候社会的横向联系发生,发展了。于是,侠也便产生了,因为它产生于人们的横向交往。《史记》里的“战国四君子”如信陵君、春申君、平原君、孟尝君……都是善于横向交往的人。“侠”字最初意思就是一个大人夹两个小人,表示有人追随,“四君子”都是有大批人追随的贵族。这不同于金庸小说里独来独往的武侠(近代武侠小说,特别突出独行侠,作者不懂传统的“侠”就是热衷于成帮搭伙的)。墨子也可以说是侠,有人追随他。与后世的匪不同的是,墨家有自己坚定的信仰。

    熊培云:范仲淹在《岳阳楼记》里说,“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中国人也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重出江湖”、“退隐江湖”等等,如何理解中国人心中的一样的庙堂与不一样的江湖?

    王学泰:江湖通常有三种含义。一是大自然中的江湖。江湖作为一个词在先秦就已经出现,最初的意义就是指江河湖海。二是文人士大夫的江湖,意指逃避名利的隐居之所。第三个是游民的江湖,也是我们现在经常活跃在口头的江湖。这种江湖充满了刀光剑影、阴谋诡计和你死我活的斗争。所谓“常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讲的就是《水浒传》里的江湖。

    若说庙堂,中国两千年历史中,基本上是50年一小换,200年一大换。改朝换代垂直流动最大的就是皇族与游民。前者生命不保,后者有可能做了皇帝,或功臣显贵。朱元璋等就是一例。高高在上的帝王与沉沦底层的游民,表面上看相隔云泥,是尖锐对立的,但实际上是两者在心态、思考问题的方式上往往是相通的,而士大夫属于夹心层,会受到来自两方面的夹击。

    庙堂与江湖对立,一个主流,一个隐性。打天下和治天下通常都少不了儒家的一些精神。当然,儒家很多东西说得好,但只是存在自己的幻想中,做起来难。如果儒者统治一个以宗族为主体的小国家,几万人,大约还行。儒家要解决的是熟人社会的问题,比如它强调的“知耻”,便是调整熟人关系的。解放初,每个家庭都要拟订“家庭爱国公约”,实际上熟人社会是不需要公约的,真正需要公约的是陌生人社会。

    从秦始皇开始中国就进入一个陌生社会了,陌生社会怎么能用熟人社会的办法统治呢?比如五伦,孟子所说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调整的都是熟人关系。而陌生社会遇到更多的是五伦以外的问题,称之为“第六伦”。这是指素不相识的人之间的关系,调整陌生人之间关系最有效的还是法律。但是,在上世纪70年代中国人基本上没有什么法律意识,虽然“判决书”上照例说“特依法判决如下”,但“依”的什么“法”,不仅被判决人不知道,恐怕判决者也不知道。因为文革中“公检法”已经被砸烂,“法律”被视为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产物。历史学家唐德刚说当时是“两部法律(《宪法》与《婚姻法》)治中国”,实际上连《宪法》也已废止,所以当时实际上是“一部婚姻法治中国”。

    熊培云:中国不断开放,游民意义上的江湖也在不断开放,此过程是否也在孕育危机?

    王学泰:担心是有的。封闭时代农民逆来顺受,认为不公平生活是“应该的”。传统社会解体,人们走出家乡,眼界宽了,想法也会变化。你看为什么近代革命在湖南闹得那么厉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曾国藩将一帮淳朴的乡野子弟带出去当兵打仗,后来曾国藩功成名就,为避嫌要把军队解散了,这些有见识,对不公正敏感,而且强壮勇武、有功名、没收入的“复员兵”,回到家乡,马上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后来湖南帮会林立,山堂香水遍地,就与这帮人有关。

    熊培云:在庙堂与江湖之间,中国人是否还有其他栖身之所,比如心灵?

    王学泰:李敖说,知识分子首先要解决自己吃饭的问题。我想这点是十分重要的,而且对于任何人都一样。中国在进步,已经告别了管仲所谓的“利出一孔”的时代。我写中国饮食文化史,说到夏商两朝灭亡理由几乎都是一个样——君王贪恋女色,吃喝没有节制。所谓大吃大喝也只是“肉林酒池”,这有什么美好的呢?但是在底层社会人士眼里,没有比“多吃多占”更令人憎恨的了。应该说,这与大家长期吃不饱有很大关系。现在人们对吃倾注了那么多的热情,也与所谓“三年自然灾害”的“物质饥渴”有关。文革中对知识人来说是精神饥渴时代,刚改革开放,人们也曾有过一哄而起的精神追求,但很快就平复了,而“吃”的追求仍是方兴未艾。我们民族的长期贫困,单独对心灵方面的追求是比较少的,对“心”也是忽略的,中国传统小说里对心理描写也很少。

    熊培云:“三国”里倒是有,但更多只是心机与权谋。

    王学泰:《红楼梦》就不一样。整体来说,只有满足了温饱之后,人们才会注意精神上的追求。当然,独立的心灵空间在文人士大夫世界里是存在的。《易经》里就有“不事王侯,高尚其事”的说法,后来衍生出老庄学派,有了对功名利禄的拒绝。“江湖”最早见于庄子,虽然指的是江河湖海,却有广大无边、自由自在的意味。庄子感慨涸辙之鲋,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但若没有宽阔的江湖,就不可能“相忘于江湖”。

    熊培云:应该说,科举制度是读书人不入江湖而跻身庙堂的重要途径。黄仁宇先生说中国“上面是一块长面包,大而无当,此即文官集团。下面也是一块长面包,大而无当,此即成千上万的农民,其组织以淳朴雷同为主。中层机构简单,……上下的联系,倚靠科举制度。”他称之为“潜水艇夹肉面包”(submarne sandwich)。您如何看科举制度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王学泰:应该看到,科举制度一方面形成了一个与皇权抗立的文人集团。虽然科举制度始于隋唐,但是真正发展起来还是在宋朝,全凭试卷说话。此前,唐朝科举有点像文革时期选工农兵大学生,是试卷与推荐相结合。是否能中进士,取决于在长安的声望,而声望的形成有赖于豪贵名流的推举。如顾况之于白居易,玉真公主之于王维,这些人除了有好成绩外,还得有人推荐。但到了宋朝就不一样了。誊录、糊名、回避、锁院等制度的设立,考生基本上评考卷定去取。三代内没有做官的考生占到了40%以上,打破了贵官豪门对于仕途的垄断。科举出身的官僚在庙堂占据优势的时候,它必然形成一个无形的集团。宋代皇帝有“与士大夫共天下”的明确意识,宋代士人有派别,但没有互相杀戮,士人与朝廷合作较好。

    中国传统的权力转移方式至少有以下三种:一是以血缘为准,传给后代,这实行了三千多年;二是打天下坐天下,这实行了二千一百多年;三是通过科举这样的选拔制度完成“小权力”的转移。科举制度设置聪明之处在于,它通过选拔很少人进入统治集团(基本上是千分之一),就能调动全国文士一生围绕科举转,而不作他想。它的作用是突出皇权,运用制度化的方法不断地淘汰重臣、功臣、大臣,提拔小臣,又能给皇帝选贤任能的美号。

    科举制度成功使得小权力和平转移,不必以屠戮大臣为代价。由于儒家的教诲与陶冶,士人长期分不清楚自己做官究竟是为了荣华富贵,还是“兼济天下”?这里既有幻想,也有利益。我认为近百年来知识界卷入革命如此之深,而且是前赴后继,一个接着一个,与知识分子的“失职不平”密切相关,这么多人“失职不平”与科举制度废除密切相关。科举制度结束后引进了现代学校制度,这是以工业化方式批量生产毕业生。它是适应工业社会的,但是当时的中国没有形成相应的产业规模,成批毕业生出来后无业可就。而作为知识人的习惯是“做官”(或说管理公共事务),于是许多大知识分子奔走豪门,或作军阀的幕僚,小知识分子要想出人头地,则走一条非常之路。1905年废除了科举科考做官的时代,实际上造成了知识分子革命的时代。

    熊培云:王蒙在《<三国演义>里的前现代》一文中谈到:一些三国故事,颇有浓厚的黑社会黑手党故事意味。上来就是“桃园三结义”,典型的黑社会做法和黑手党语言:“不愿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一副盗匪的亡命气。请问,庙堂与江湖对社会成员的控制有何异同?

    王学泰:儒家较重视长远利益,庙堂自西汉以后通常是“外儒内法”,儒家思想多少对皇权还有约束。因此虽然皇权也专制,但想到子孙还是有些通融之处的;而江湖是大哥专制,他们处在隐形状态,面临的风险更大,其专制力度更大,也更容易极端。例如洪门成员常说“哥不大,弟不小”,实际上“大哥”是受会众崇拜的。臣民崇拜的皇帝只是个符号(很遥远),而后者却是很具体。比如李逵对宋公明的崇拜要比百姓对天子的崇拜更为狂热具体。在大哥专制里,熟人社会和生人社会的统治兼而有之。

    熊培云:不过,皇权社会专制到了极致,与大哥专制并无二致。比如,敢于到南洋创业的人,一旦在外面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或者被人粗暴地杀害,中国皇帝会认为臣民离开本土本来就该死。这个传统可以上溯到姜子牙时期,当时有臣民想到小岛上自耕自足,姜子牙认为不配合当时的周王就把他给杀了。现在我们讲国家应该是自由人的联合,但上面的这种国家逻辑却意味着国民想“退出国家”,或像古罗马平民一样用脚投票(另一种意义上的“金盆洗手”)几乎是不可能的。到了近代,众所周知的是,清朝的闭关锁国政策不仅钳制民权,而且也直接导致了清帝国的衰弱。

    王学泰:过去把国看成帝王之家,不让民众出去;另外,中国是个政教合一的国家,对于不接受国家教化的人们(离开故土被视为脱离教化)是敌视的,是看做“可诛”的。这都不是现代国家所追求的。前不久,我对记者说,考察欧洲的人口发展,英国是个好例子,可与中国对照。英国可供耕作土地并不多,农业生产的条件也不是太好。15世纪中叶英国才200万人,500年后增加了至少100倍。中国那时(相当于明朝中叶)人口接近一亿。英国传统没有安土重迁的观念,自17世纪以来,先是自发地向外流动,政府不管,后来得到政府的支持。其实,“殖民”是一个中性词,在民族国家形成(19世纪)以前,人口密度大的地区向人口密度较低的地区流动是正常的,错的是有些国家以武力支持殖民,杀戮原住民。自古汉民族安土重迁,视他乡为畏途;政府对于人口外流不仅不支持反而打压。

    乾隆时期,荷兰在南洋杀了好几千中国人,那时清朝还很强大,荷兰人很恐惧,向乾隆致歉。但乾隆说这些“莠民”不顾祖宗“庐墓”跑到外面谋生,做化外之民,回来也要杀头的,你们替我们惩办得好。这就是统治者对于老百姓对到海外去谋生所持的态度。当中国人口发展到四亿,以当时的农业生产力很难养活这么多人的时候,本来有可能分流到南洋去,但被禁止了;向东北流动,但那是满洲皇帝的禁脔,有柳条边政策,不许汉人染指。遂使东北疆域广大,人口稀少,清统治者又保护不了自己的土地,遂让西来的俄罗斯人占领了很多。直到清末才开放东北,但已经完了。西伯利亚一带,滨海一带,直到清末民初,中国人还很多,人数远过于俄罗斯人,十月革命后,或被遣回,或被同化。

    如果清朝不实行闭关锁国的政策,现代的亚洲版图也许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从这一点来说,使华人在世界上失去机会,历代统治者都有责任。最近读《万象》读到张大千在20世纪60年代写给大陆亲属的家书,看到在那个极端困难时期对有可能外流人口的严密控制,真令人是感慨万千。

    熊培云:看来,在庙堂与江湖之间,最需要的是能够回到人的内心和个体的权利本身。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亨利·梭罗,他既能回到瓦尔登湖那样的自然江湖,又能独立于权利的江湖,而且他的努力与修为也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个体价值高于庙堂之上,即有所谓“公民不服从”的权利。从权力的角度来说,在公民社会里每位公民其实已经济身于庙堂之上。

    话语体系与社会转型

    熊培云:改革开放三十年,也是中国重新发现社会的三十年。以您的经历,这些年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王学泰:不可否认,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是个有政府没社会的国家。每个人都有个单位或生产队(它们都是准政府,具有政府职能。语录也说“无产阶级专政要落实到每个农村、单位、工厂、学校”),这个单位或生产队与宗法网络有些相似,对于个体实施既保护又控制的政策。改革开放以后这种“准政府”解体了。

    熊培云:准确说现在更多是国家与社会之争,是上下之争,是重新确定国家与社会的边界。

    王学泰:为什么没有社会呢?因为社会主义建立要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全面改造,很多是以强力或以强力为后盾的行政力量推行开的,每个领域的改造完成后,这个行政强力就遗留了下来,把本来是社会的东西也变成行政层级的了。作为一个行政层级都是一级管一级的,于是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垂直统治。现在的进步就在于行政层级管理模式随着单位的解体逐渐退出,一个以横向结合为主体的多元化社会正在形成。改革开放后,且不说各种体制经济组织的发展成长,许多以横向联系的网络关系也在形成。

    熊培云:显然,除了以横向关系为主要特征的社会资本得到发展之外,社会的话语体系也有了充分的发育。

    王学泰:记得很多年前,我参加一个婚礼,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在大跃进的大好形势下,舍妹与某某成婚”。结婚成家与“大跃进”有什么关系?这是典型的官方话语入侵社会。老百姓离开官方话语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了!这是很可怕的。我们号称有五千年文明,可是竟落得除了报纸上官员教给我们那点话外,没有自己的语言了。时至今日,中国不只有官方话语体系,而是有各式各样的话语体系,而且相互影响。除了新华社、中央台的官方话语外,还有大众话语,有代表八零后、九零后的年轻人话语,此外,还有网络话语以及知识分子群体的话语体系。

    熊培云:伴随着社会的开放,现在大家不但可以“公开地窃窃私语”,而且社会话语也开始改变官方话语,应该说这也是社会进步之希望所在。

    王学泰:是啊,比如在上世纪80年代末,吴冷西专门写过一篇文章专门批评“媒体”一词,说“媒体”是“党的喉舌”,用这个没有阶级性的词会混淆和弱化报刊的党性。结果现在呢?北京广播学院都改名为“中国传媒大学”了。这就是社会的进步。过去不能随便谈爱,所谓“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一切都是阶级的人性。现在呢,也不一样了。

    我说秦晖特别会发明词,他的“黄宗羲定律”便被官方用了,同样的情况还有吴思和他的“潜规则”。

    熊培云:转型社会,实际上开启了一个不断开放的旅程。要有制度的开放,就必须有思想与行动上的开放。这就意味着大家应该打破不合时宜的自律,去创造与组织自己的语言,从精神上首先解放自己。这也是我为什么说当下中国“你默许自己一份自由,中国就前进一步”的原因之所在。几个月前,官方再次强调了“思想解放”。

    王学泰:我常说,一个社会的自由,就像是站在橡皮筋圆圈里面。如果你站在中间,离橡皮筋远远的,你不知道空间有多大,这时候就得不断地靠近皮筋去撑大它。回头看现在的言论空间,显然也是大家不断试验的结果。就“表达权”这个概念而言,过去把它等同于古代进谏纳谏,意思是说进言本来是为当局好,反而受到惩处。其实这种论说本身就是从皇权专制出发的。其实表达权的说法确立了在言说领域人的价值。作为人,他需要表达,大而言之关系到人权,小而言之关系到一个人的幸福感。对于那些不断拓展舆论空间的人,我也是心怀感激的。不过,一切试验也只是权宜之计,我想最重要的还是建立法制,有章可循。

    “有点精神,有点精神病”——重视儒家思想对中国思想的贡献

    熊培云:您上面提到儒家理想有其局限性,有时候甚至也只是一种空想。历史上的游民起义,也常打着“等贵贱,均贫富”的旗帜。像《水浒传》里的“替天行道”人们也并不陌生。但是,回顾历史,许多替天行道的“义举”,发展到最后可能还是难免落个强奸民意、“替天行房”的结局。在您看来,“替天行道”有何玄机?为何得此命运?

    王学泰:在《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里我谈到,替天行道这一口号具有临界性,被统治者把它看成反抗的旗帜,统治者有时也可以容忍。它能把广大的具有反抗精神的群众,主要是游民于其他阶层的边缘分子集合到这面旗帜下与政府对抗,也能使具有一定规模的反政府力量向皇权进行投降,接受招安。替天行道是进可取,退可守的口号。关于这一点,在《水浒传》里有较多的体现。

    其实,无论是统治守成,还是想取而代之,凡是有活力的人都有想改善现实的追求,对于群体就形成了社会追求。儒家讲“大同”设立了一个理想的标的,但历代儒者并不把它当成追求实现的目标,大多只追求小康。大同只是批判社会现实,张扬人类幸福理想的标尺,这是聪明的。只有康有为那样的妄人才写《大同书》,真的要建立大同社会。如果他真是勉强实施,一定会是波尔布特式的共产主义。

    自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以来,对于美好社会的追求是个永恒的问题。然而社会的利弊往往是人性中的善恶引申出来的。只要人性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大约十全十美的社会只能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

    遥想50年前,我们曾想一鼓作气,“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人们仿佛得了魔怔,做出许许多多正常人想象不出的事情。前两年,和邵燕祥先生聊天,谈到“三面红旗”曾说,企望“有点精神”,结果变成“有点精神病”。邵先生填了一首《蝶恋花》(遍地山鸣兼谷应。旗帜争飞,锣鼓喧天竞。一变精神成物用,英明自是夸天纵。振奋三生真有幸。有点精神,有点精神病。直到浇头知水冷,瘟神何待瘟神送),颇能展现当时的现实。我与陈四益先生各和一首。黄一龙先生就此写了篇《我们都曾“有点精神病”》发表在《同舟共进》上。今天我们知道,世界上没有定型的十全十美的社会。大家争着挤进天堂,挤进去的可能是地狱。为此我们付出了残酷的代价。

    儒家、孔子几乎成了当代的大众话题,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的确我们是从孔子开始才逐渐彰显了人类的“同类意识”。然而孔子肯定了人的价值,但忽略了个体价值。儒家将天、地、人并称“三才”,但这只是作为人类,而个体往往会埋没在整体之中。什么是先进文化?首先是对个体生命价值的弘扬。我想,这个问题在欧洲早就解决了。周作人说过:西洋在18世纪发现了人,19世纪发现了妇女,20世纪发现了儿童。与此相比,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国还在争论该不该有人道主义问题。有人把人道主义视为修正主义思想基础,要严加杜绝。

    在思想史上,儒家还是奉献了许多好东西的。我认为其中最重要的是中庸。中庸是一个动态平衡的过程,以恰到好处为宜。犯精神病、走极端却是最简单的。另外孔子强调仁爱、忠恕等观念确比前代有所进步,也比只知有统治者而忽视普通百姓的法家更人性化一些。皇权专制社会中作为主流思想的儒家给中国历史涂上了许多亮色。如果两千年都是法家统治,中国的历史将更黑暗。

    熊培云:雷蒙·阿隆在《知识分子的鸦片》里曾经谈到过类似的观点。

    王学泰:其实,当前解决中国问题,不需要特别深奥的道理。我们常常与常识作战。几十年中我们做的一些蠢事,恰恰是追求深奥得来的。我们曾经有过“精神病”的时代,这已经过去了50年,它已经作为反面资源进入我们的病历。可以说这也是我们的精神财富,每当我们头脑发烧,通体发热时就要检查一下会不会现在不太明显了,但是隐性的“精神病”还是有的。

    中国的“黑社会”

    黄晓峰先生是上海《东方早报》“上海书评”版编辑。2009年初冬,黄晓峰通过电话采访,谈了两三个小时,晓峰整理成文,并通过电邮寄来,我作了修订,遂有此稿。发表在2009年11月1日《东方早报》“上海书评”版,题名《王学泰谈黑社会》。

    我们通常会用“黑社会”来概括一些犯罪组织。不过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王学泰研究员看来,这些犯罪组织还远远谈不上是黑社会。对于中国“黑社会”的形成演变过程及其特点,王先生解读的密钥是游民问题。

    您认为什么样的犯罪组织是黑社会呢?

    王学泰:现今关于黑社会有争议,大半是因为对黑社会定义不同。我觉得,黑社会在两种情况下会存在。一种是弱势政府,就是政府管制能力不强;而强势政府基本上是无所不在的,黑社会无所遁形。另外一个是法制社会。因为不管多密的法律都有空隙,有空隙,黑社会就可以存在,特别是在这样的社会里会有大量生活失落的人。在西方,像美国、意大利这些国家,黑社会的影响都很大。

    欧洲是法治比较悠久的国家,反而黑社会比较弱。因为在那里一是法治意识深入人心,二是有比较完善的福利制度。比如英国,黑社会的力量就不强。因为黑社会存在的基础是有大量的非法牟利分子,而且他们生存状态是比较差的。

    什么是黑社会呢?

    在当时的情况下,他们是一个非法的、不择手段的牟利的团体。这个团体的组织化程度很高。

    他们的谋利行为为当时社会主流和社会习俗所不能容忍,为当时所实行的法律所不能允许。

    这个组织的成员必须有一定数量,三五个人甚至上百人是构不成黑社会的。这个团体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能与政府分庭抗礼。

    因此,构成黑社会的要件,包括其人员的数量、组织化程度、活动方式、牟利的性质与数量等方面。现在重庆的犯罪组织还没有达到这样的判别标准。最多只能是有组织的犯罪,它还不能做到与主流社会相对抗。真正的黑社会,像美国的黑社会、西西里岛的黑手党,不是主流社会想打就能打掉的。从重庆打得这么容易这个角度来说,现在所谓的“黑社会”还不能算是黑社会。

    您曾经指出,中国古代从“结社”发展为黑社会,是明清以来的事情,这个发展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王学泰:实际上中国早就有结社了,有组织的犯罪也早就有了。我们之所以说在明清之际形成黑社会,是因为当时已经有组织完善和具有一定活动力量的秘密会社出现,后世黑社会的组织形式、活动方式、思想意识多源于此,然而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当时的秘密会社如洪门(天地会)称之为黑社会,因为这些组织最初建立时是包含有严肃的政治目的的,与一般的因牟利而促成的结社还是有区别的。特别是洪门最初结会的目的是“反清复明”,含有反抗民族压迫之意,后来因为参与成员的变化,“反清复明”日渐成为一个口号或招牌,牟利才是日常活动的宗旨,渐渐演化为黑社会。

    古代牟利性的结社大多与游民密切相关。

    中国古代在经济上是小农经济,社会组织上是行政控制与宗法制度,行政控制相对较弱,但宗法网络比较强。人的血缘关系依靠土地融合在一起,换句话说,也就是人的亲缘、职缘、地缘关系全部都在他那一小块土地上。中国古代社会中人口是最活跃因素,太平时代,增长极快。人口增长,土地是个常数,必然有一些人从土地被抛离出来。脱离了那块土地,于是也脱离了相处了多年的亲缘、职缘、地缘等关系,变成了一身无所属的游民。流动起来的游民是古代社会最难控制的人口,很让统治者头疼。

    明代初年对人口流动的控制非常紧。明太祖朱元璋本人就是游民出身,但他对游民现象深恶痛绝。从明朝建国一开始,对人实行强控制政策,离开家乡都得要开路条,只有商人才允许在百里之内行动,但也不能走得太远。

    限制老百姓流动的政策,对社会稳定起了作用。但是明朝施行分封的制度导致土地兼并。皇亲国戚、宗室勋贵霸占土地,建立庄园,使得大批农民失去土地,为生存而流亡。明朝刚建立五六十年,就有大批流民流亡四方。明正德年间,流动人口就超过1500万人。这些流动人口中的许多人成为活跃在中小城市的游民。游民在城镇里,弱者则被人践踏,强者则成为犯罪分子,我们仔细读《阿Q正传》就能理解这一点。明代万历年间顾起元的《客座赘语》中写到当时南京破坏治安、非法牟利的分子:

    十步之内,必有恶草;百家之中,必有莠民。其人或心志凶暴,或膂力刚强,既不肯勤生力穑,以养身家,又不能槁项黄馘(语出《庄子》,形容人饿得吃不上饭)而老牖下。于是恣其跳踉之性,逞其狙诈之谋,纠党凌人,犯科扞罔,横行市井,狎视官司。如向来有以所结之众为绰号,曰十三太保、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者,又或以所执之器为绰号,曰棒椎、曰劈柴、曰槁子者。赌博酣醟,告讦打抢,闾左言之,六月寒心,城中有之,日暮尘起。即有尹赏之窖,奚度之拍,恬焉而不知畏者众矣。

    所谓“不肯勤生力穑,以养身家”的话是城市居民和官员对于流入城市农村人的偏见。这些游民中强者组织起来,不仅平民百姓心战胆寒,就是官吏也怵他三分。从这段记载中可以看到,游民的组织化过程中是借鉴了通俗文艺作品的,特别是那些具有游民意识的通俗作品,如《水浒传》一类。不过大中城市是皇权社会的政治军事中心,如果游民闹得不大,也就是癣疥之疾时还能容忍,一旦成为心腹之患,必会全力打压,真正秘密结社很难在大中城市长期存在。因此秘密会社大多生存和活跃于一些新型的小市镇。

    那么什么是新型小市镇呢?

    要理解新型小市镇,先应对传统市镇有个了解。古代社会虽是小农社会,但这个社会历来就少不了“工、商”,甚至可以说“工、商”是小农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传统小市镇也是这个小农经济体系中必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是农民在这里出售他们多余的农产品,这里是粮食的收购点和手工产品的播散点。传统小城镇交易量少,很少有长途贩运和高档消费品出现,很少有大商人和中介的介入。它是自然经济的产物。

    新型小市镇是人口激增、农村劳动力过剩的产物。过剩的劳力从事副业生产,生产了大量副业产品。这些副业生产者要以此换取粮食和原料,于是出现了专为此服务的城镇。这种城镇大多设在人口密度大、劳动力过剩的地区,其产品往往行销全国,甚至远播海外。从事这些经营的多是资金雄厚的商户,要做长途运输。因为新型市镇中的买方多是大商人,售卖者则是为数众多的小农户,于是又有牙行(中介)及牙人的出现。这些新型小市镇“一旦发展到相当程度,每一个市镇本身都变成多功能的,有商业,有手工业,有繁忙的对外交通;有酒楼、茶馆以及各式各样的服务行业,俨然是一个小都会。在规模上也没有任何限制,只要有潜力便可以扩充到比附近城郡更大的规模”。像这样的市镇在明清时期是吸附从农村流离出人口的大户,这里也聚集了大量的游民。这种小市镇也是皇权专制统治较为薄弱的地方,一些秘密结社在这些地区活动是不奇怪的。据统计,这种小市镇在明代太湖流域就有三百多个,清代初年就有四五百个,清代末年,全国的这类小市镇已经达到三万多个。陈志华先生有一本介绍传统四川小镇福宝场的书开篇却“从哥老会谈起”。这里的“一百个男人里至少有九十个是袍哥”。

    这些聚集于小市镇的帮会是怎样运作的呢?

    王学泰:明代文献中关于秘密结社犯罪的记载不是很多。这说明:第一,它不发达;第二,它是谋生性质的,还没有受到统治者的特别关注。到清代就不同了。因为清代还有一个民族压迫的问题。最初的秘密组织都是关注政治诉求的,几乎所有的秘密结社都有“反清复明”的口号,但对游民来说,生存和改善生存条件是第一位的。连饭都没的吃,“反清复明”有什么意义?这跟“替天行道”一样,都是招牌,抢东西才是第一位。天地会为什么两百多年一直坚持“反清复明”呢?实际上到了雍正时,反清复明与底层百姓就没多大关系了,关键是清政府老严厉打压天地会,于是它就反清复明了。这个反对派,实际上是被打出来的反对派。

    清代的秘密社会发达,与当时的民族压迫密切相关。要组织一个有影响的帮会,吸引很多人参加,要制订出一系列的规则等,必须有一个凝聚民众的政治口号。华北地区有一个与天地会类似的组织,叫“在理会”。他跟天地会又不大一样,他有信仰,标榜“三教合一”,信仰罗教。入会的人,师傅要传给弟子“五字真言”,而且要他们上不告父母,下不传妻子,这五字就是“反清复大明”。后来清朝亡了,这五字毫无秘密可言,于是改成“无太佛弥勒”。南方民众遭清朝屠戮比较严重,容易激起仇恨,行于南方的秘密结社活动倡导反清还可以理解。

    而北方民众对这个问题比较淡漠,有人说“在理会”起于山东,山东在明清之际,斗争激烈,杀戮凶残,所以有在理会之组织。可是后来在理会主要在华北、东北一带活动,应该说反清复明跟这里的老百姓没什么关系,但它也用这个口号,大约与这个口号提出的问题凝重巨大,具有震撼性有关。这种用政治口号统摄秘密团体,易于凝聚敢于铤而走险之人。但因为这些秘密组织的主要成员是游民,他们聚在一起的主要目的还是求生,追求享乐生活。大部分帮会主要做的是两件事:一个文差事,一个武差事。文差事是做局诈骗,武差事就是抢,都是弄钱。这些事情跟政治实际没什么关系。为什么我们把它称作黑社会?因为它实际上做了很多危害普通老百姓利益的事情,它们是处在最底层的、带有暴力性的团体。

    清中叶以后,在南方、西南边远地区,清统治薄弱,帮会几乎浮出水面,在社会生活中甚至起了主导作用。

    民国时期的那些帮会可以算是真正的黑社会吗?

    王学泰:货真价实的黑社会,我觉得要到民国以后才形成。形态完备,组织能力也强了,几乎成了二政府。康雍乾时期,满清政府是强势政府,对秘密帮会打压得非常厉害,发现即杀。秘密帮会要展开地下活动非常困难。随着清朝的衰落,政府变成了弱势政府,帮会对社会正面和负面的作用就同时显现出来了。

    民国时期,应该说是帮会最红火的时期。因为他们一直标榜是反清的,孙中山本人也曾加入洪门,职为红棍。这些帮会,参与了孙中山等人领导的反清起义,用孙先生的话说,是“无役不从”——没有一次战役他们不跟着打的。实际上,孙中山作为受了西方文明影响的知识分子,与帮会的诉求是不同的。怎么把底层游民的传统诉求与知识分子的追求相融合,孙中山做不好这个事。刚刚推翻清政府时,孙先生等领导革命的人物对帮会起的作用评价过高,好像天下是帮会打下来的。应该说,清朝灭亡是极自然的事情。这个带有民族压迫色彩的皇权专制王朝到了20世纪已经千疮百孔,正在自然解体,辛亥革命只是轻轻推了一下,它便轰然倒塌。

    民国政府一开始有点犒赏帮会的意思,后来又要整顿他们。有很多人评价说,这是资产阶级革命领导人忘了底层人民对革命的功劳,把他们抛弃了。其实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帮会没有一点儿近代意识,就是“打天下坐天下”那一套,就像李逵那种意识似的,孙大哥对他们就像是大皇帝,他们统统做小皇帝,做将军什么的;这是连改朝换代、建立一统王朝也不能允许的。政府要想正常执政,推行同盟会的政治主张就不能不改造帮会。或者实施另外一种做法,像朱元璋,把这些人统统借各种理由铲除杀掉。当时孙中山不具备这样的条件,从他所受的思想影响来看也不允许他这样做。后来的袁世凯想这样做,也是力不从心,因为这些力量多在南方,而南方在他的势力影响之外。

    民国间,秘密帮会大多公开化了。当时游民很多,他们又招收了很多人,以打天下的功臣自居,形成了强大的势力。

    民国时期政府是个弱势政府,直到1949年前中国实际上没有真正统一过。军阀割据,党阀分权,他们在不同的外来势力的支持下互相争斗,于是中间出现了许多缝隙,这些缝隙大多是由帮会或说黑社会来填充的。政府作为一个统治机构,已经从老百姓那儿收了税了,搜刮了不少钱财,却不能提供全部公共服务。土匪、异地的武装力量对老百姓的危害,它们不能提供保护;地痞流氓对百姓的骚扰,它们不能制止。有时黑社会却能出来承担这个职责,当然这也决不是义务白干,而是要收保护费的,肯定比税还要高。可见黑社会起的是二政府的作用。有的帮会领导人好一点,能够约束下面会众的行动。但从总体上来看,这是不可能的。

    上海青帮头子杜月笙这个人,打出名堂后,追求名声是他为人重要的特点。他出身店员,文化程度很低,特别希望跟文化人往来,以提高自己在主流社会的名望。民国时著名学者杨度、章士钊都曾被他礼遇,用他的钱。他在民国元老文人章太炎先生身上也花了好多钱,就希望太炎先生为他的家庙写个碑文。杨度对章太炎说,杜先生这个人你别看不起他,他就是《史记·游侠列传》中朱家、郭解那一类人物。后来章先生为他写了。民初总统黎元洪被迫下台后,流落上海,得到杜月笙热情款待,黎元洪为他题了“春申门下三千客,小杜城南五尺天”的对联,把杜月笙比之于战国时大侠春申君(春申君封地在上海附近),并把他拟之于“城南韦杜,离天尺五”的贵族。

    你看杜月笙那样子很老实,实际上他手面非常大,组织能力很强,据说在抗日战争中,在后方杜月笙组织的流亡老百姓的接待站,比国民党政府办得还好。他救过很多人,当然,也害过很多人。过去老说他害人的一面,现在又过分强调他救人的一面,只看一面都是不公正的。

    这个例子说明了事情的复杂性,不能简单用阶级论分析。作为杜月笙本人来讲,的确个性很强,是会做人的人。他常强调为人要吃三碗面,“一是情面,二是体面,三是场面”。他靠娴熟的人际关系交际遍天下,为他赢来了名声。这与现在很多戴着墨镜,穿着黑西装,打黑领带的所谓黑社会的大哥是不一样的。

    我在六岁的时候,见过一个在理会的在北平的头头。这个组织在北方有很大影响力,其特点就是不喝酒,不抽烟。我父亲那会儿做买卖,不跟这种人打交道是不行的。带我到他家去过一趟,父亲叫我称他为师爷。他穿着棉袍,挺长的胡子,人很体面,家里干净清寒,缠足的老妻站在一边为客人沏茶倒水,亲热招待客人。老人面容好像当时民盟的领袖沈钧儒,你完全感觉不到他是一个黑社会的头子,是“一跺脚,北平四九城乱颤”的人物。他似乎就是非常普通的老秀才,对小孩和善慈祥。所以现在所谓“黑社会”一看就不是黑社会,仿佛都是电影里的人物。所谓黑社会的大哥仿佛是胡同的小玩闹似的。

    1949年之后,黑社会曾经被迅速清除,可是近几十年,有组织的犯罪又开始出现,您觉得应该如何看待这些情况呢?

    王学泰:解放后,政府用行政组织手段代替民间一切有形的和无形的社会,这种情况下黑社会消失是必然的。老百姓很支持,因为老百姓百年来一直受黑社会的欺压,受害太深。政府也是强势政府,无所不至,黑社会自然灰飞烟灭。

    现今处在社会转型期间,行政力量也逐渐从民间社会中退出,民间社会也在逐渐恢复。自生社会自然是良莠并存。不能期待大自然只长好草,不长杂草;社会也是这样,关键是法制社会具有强大的矫正能力。现在一些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的出现并不奇怪,应该用正常的法治手段去解决,见微知著,最好在其萌芽时就能发现,就能绳之以法。不是“打”——“打”这个词不是非常准确的,它是政治运动常用的动词。在正常的法制社会无论良民还是“莠民”,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和保护。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应该防止人犯罪,而不是诱导人犯法(如钓鱼执法)。我们对黑社会也是这样,不是等它成气候了去打它,而是从经济上、法律上排除其犯罪的土壤和条件。

    中国的黑帮

    这篇是答《南都周刊》记者杨猛先生问,发表在2009年11月11日。

    王学泰曾经亲历过一次“打黑”。1957年夏天,一个星期六的傍晚,当时在北京师大附中上初中三年级的王学泰,到西河沿的劝业场去买《唐宋名家词选》。突然劝业场前后门都被警察封死,顾客只准进,不准出,冲进来一队警察,进行搜场,逮捕了数十名流氓犯罪分子。劝业场类似今日集贸市场,有数百家摊位,常有流氓在这里敲诈勒索,警察在周末采取突击行动集中抓捕骚扰市场的犯罪分子。年少的王学泰被困在市场1个多小时。这事给他印象非常之深。王学泰所著《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中,探讨了古代游民组织化过程和有组织犯罪的关系。

    帮会的历史和“袍哥”

    记者:“黑社会”的概念是一个舶来品,近代才频繁出现在新闻、纪实作品中。中国历史上有没有“黑帮”或者“黑社会”组织,是怎么产生的?

    王学泰:所谓黑社会,我觉得须具备三条:第一,做的事情为主流社会不允许,是非法的。比如靠黄赌毒生存;第二,有比较严密的组织结构,从而形成了强大的组织力量,因此能够从事暴力犯罪或暴力威慑;第三,人员相对较多,不是一二百人就能构成一个“社会”。它有强大的影响力,甚至某种程度上能与政府分庭抗礼。换句话说,如果真能称得上黑社会的话,政府也不是一打就能打掉的。

    “黑社会”这个概念应该是与“白社会”相对而存在的。所谓“白社会”就是正常的社会,这里的人们遵纪守法,按照通常的、为大众所认可的规则生活,这些都显露在日常生活中,为众人所知的,所以我们称之为“白”。而“黑社会”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利益,采取了非法手段,他们的许多行为特别是与获取利益相关的行为是对外保密的,有的还在互相联系的语言行为中设立许多不为外界所知的符号,如黑话(秘密语),洪门的“出手不离三”等。这种不为外人所知的诡秘——黑,再加上他们为了获取利益不择手段——心黑、手黑,这三“黑”是黑社会的本质特征。

    据我所知,民国时期开始使用“黑社会”这个词。民国时期的江浙一带的青红帮,北方在理会,湖广一带的洪门,四川云贵一带的哥老会等帮会形成的势力构成了与“白社会”相对的黑社会。

    我们现在常说帮会,实际上,帮和会不是一回事,两者是不同的。帮,是一种江湖组织,清代以来主要在小城镇活动,清末也扩大到上海大城市,主要成分是游民。

    会,主要是指秘密会教门。 近代史上,像义和拳、小刀会、白莲教、闻香教、八卦教等,其性质都属于会。会,是地域性或者说乡土型的。比如白莲教多在山东一代活动。成员以农民为主,组织者仍以游民为多。白莲教等秘密会道门都有职业传教者,世代相传,我见过一个人家里数代都以传教为生。他们也搞气功治病、符水治病,也传教,宣扬极乐世界以吸引会众,信众之中也搞一些互助活动等。解放后,大多会道门都被列为反动组织,被取缔,如一贯道、九宫道等。

    在组织结构上帮和会也有区别。会,讲究辈分,比如白莲教,是师徒之间的传授。而帮没有辈分,一入门都以哥弟相称。比如洪门、哥老会,讲究“哥不大,弟不小”,表面一律平等。但实际也有“大哥”的决定权,对兄弟的处置权绝不比父亲、师傅小。

    青帮是个比较特殊的帮派,介于江湖型与地域型两者之间。青帮来源于漕运。元明清定都北京,但粮食等生活资料都要靠运河从南方的江浙一带运来,运河的这种运输就称之为漕运。来往船只成千上万,从事这种运输的水手也数以十万计。这些船工以及相应的服务人员,大多都是流动性的,为了彼此照应,结合在一起,因以始于安庆,最初叫安庆帮,又简称庆邦,讹为清帮,改为青帮。他们又信仰一种秘密宗教——罗教,成员之间,辈分极严,“拜师如父,收徒若子”“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等,成为其间关系准则。

    太平天国战争期间,漕运中断,运输走海上了。大批水手失业,青帮由原来以互助为主的组织变为贩私盐、走私等干违法犯罪勾当的组织。青帮在民国初年有很大发展,连袁世凯的儿子袁克文也入了青帮,杜月笙、黄金荣、张啸林都是近代青帮代表人物,影响力极大,甚至还和官府势力相勾结,参与政治暗杀。有的还参与了政治斗争。

    对于帮会性质应该做具体分析,不能一概称之黑社会,甚至黑帮。清代天地会(洪门)、哥老会,起因都是底层人求生存、反压迫,有的还带有底层人互助性质,从这些来看,其产生有它的合理性。不过当时底层人民要生存的话,做合法的营生很难。再由于当时的法律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种逆向淘汰,也鼓励和引导有组织力量(秘密帮会)去干违法犯罪活动。这样即使是本意在于互助的组织也渐渐演变成“犯罪组织”了。

    记者:四川哥老会对现在民众的文化心理有一定影响吗?

    王学泰:的确,哥老会在巴蜀地区历史上曾经相当普及。关心乡土建筑的陈志华老先生,曾经写过一本乡土中国的书名为《福宝场》,介绍四川小镇福宝场的建筑。此书一开始就“从哥老会说起”,讲这个小镇的成年男人有百分之八九十都是哥老会。可见人数之众。

    解放前,四川人讲究“海袍哥”,海,就是加入、玩的意思。四川的小城镇,很多男人都“海袍哥”,袍哥讲究交际,注重朋友。四川有句话叫“很四海”。北京话的意思,就是很“外场人”,讲交际,讲义气。

    四川为什么出现袍哥现象?从清代起,四川是个移民社会。明末,张献忠屠四川,再加上清人入川,连年战争,清初四川人口只有八十万左右,人口下降了百分之九十以上,城郭一片荒芜。成都全城只剩几十户人家,连省会都做不成了,省会移到阆中。据记载南充县好容易招揽了506 人,还被老虎吃了224个。为了开发四川,清代统治者从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大量移民到四川,号称“湖广填四川”。朱德就曾经说过,他是仪陇人,但原籍广东韶关,是“湖广填四川”移民去的。

    作为移民在其移动过程中往往要组织起来,除了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组织外,异姓组织自然也会有,如简单的“桃园三结义”,到横向联合的啯噜会。这既是现实需求,也与传统上就爱抱团有关。有俗语云“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这说明国人的个性还不成熟,依赖性太强。在家里就没有独立性,自己不能代表自己,靠家长代表。出了门还要依附另外一个团体,或者一个小群体。做好事也好,干坏事也好,都是如此。

    啯噜会后来演变为哥老会。也有认为哥老会是洪门的一支,所以其内部规则,组织结构与洪门大体相似。解放后,哥老会解体,但遗风在其地并未彻底消失。在社会转型的今天,又冒了出来,与地方传统不能说毫无关系。

    中央集权与有组织犯罪

    记者:显然历史上黑帮、黑社会这类组织是自发形成的,如果壮大到一定程度,政府对它会采取什么态度?

    王学泰:帮会组织也罢,黑社会也罢,最初都是一种自生组织,或曰自生社会。

    从历史上看,古代实际上是一个控制很强的皇权专制社会,组织非常严密。虽然过去交通不发达、信息不发达,可是控制很发达。从秦开始实行郡县制,除了郡县外,基层还有乡、亭、里三级,后世基本如此,只是名称上稍有异同。这是行政控制。

    墨子距今已有两千多年,他的《尚同》理论主张底下臣民的一举一动,天子都得详细掌握,要“能使人之耳目助己视听,使人之吻,助己言谈”。如果按照这种的理论构建社会的话,那就是一个严密控制的特务社会。但是古代社会本身生产力比较低,这种逐层告密的统治成本过高,社会根本负担不起。

    然而古代的民间社会是宗法制度,它与皇权专制同构。官本位实际上是“皇帝本位”,皇帝本位又是仿照家长制来的。 整个国家是皇权社会,皇帝说了算。家里则是父亲或族长说了算,这种宗法制度与皇权社会匹配,自然和谐。因此古有“忠臣必出于孝子之门”的说法。宗法网络与行政控制两者构成古代社会的强控制。在这样社会里除了宗法组织外,其他自生组织社团大多是不被允许的。

    宋代的统治与后来的元明清相比是较为宽松的,产生了一些娱乐性组织和半宗教组织。《水浒传》中高俅到端王府送篦子一节中,写到端王相中了高俅的球技,要求高俅展示一下,高俅说:“小的是何等样人,敢与恩王下脚?”坚决推辞,端王说“齐云社,天下圆”,也就是说,在这个以踢球为主的社团“齐云社”里,大家都是平等的。当时,斗蛐蛐、放风筝、耍木偶等都是有组织的,也都有结社的记载。明清两代、特别是清代对于民间自组织,特别对“焚表歃血结拜”是严厉打击的。对于洪门等帮会是抓住即杀的,特别是搜出“票布”(入会凭证)的。

    总体而言,历朝历代的中国统治者,对于群体结社是非常警惕的。明清对于秘密结社是严厉禁止,坚决取缔的。

    记者:中央集权控制强大,不容易出现自生组织。这些组织一旦出现,是不是意味着社会的控制力出了问题?

    王学泰:人本身是群居动物,人由群体而组成社会是符合人性的诉求,这种自然而然产生的社会我称之为自生社会。有好的自生社会,必然就有不好的自生社会。

    读中国历史可知,历来老百姓生活得非常苦,获得一口饭吃也不容易。孟子生活的战国时代,那时人口少,土地比较多,但人们生活还是很艰难的。在孟子设计的理想“仁政”社会中,如果实现了也不过“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蓄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一个理想社会也仅仅是可以吃饱饭,那么现实社会中老百姓活得怎么样?不言自明。当老百姓生活不下去,挣扎在生死边缘时,组织起来反抗是不可避免的选择。当然,也会产生诈骗、盗窃、抢劫等等一系列的现在看来是刑事犯罪,对于古代饥寒交迫的人却情有可原的事情。这些“犯罪”中,有组织的行为占了相当部分。当然也有为富不仁者,为了获取大利,搞有组织的犯罪也不少见。

    记者: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可分配财富也不多。但是扫荡了黄赌毒,更别提“黑帮”或者“黑社会”,这个奇迹是如何实现的?

    王学泰:明清时期,县官以下,主要是民间自组织的宗法社会。到了民国,乡就有干部了,有的地方的保长、甲长半选、半任命的。解放后惩治历史反革命的《公安六条》中就把保长以上的职务都列为历史反革命了。

    到了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计划经济,五十年代的“一化三改”,对资本主义、个体农业、手工业全面改造。这个改造完成后,就没有私有生产资料了,也没有资本家了。社会上人们收入大体相去不远。收入上,无非干部26级制,工厂是8级工资制,其间差别不是很大了。

    此时的社会是由各级政府组织起来的,基本上没有自生社会。城市小到街道办事处,农村小到生产队,行政组织一竿子插到底,由不同级别的干部管理。群众组织、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都是靠国家组织起来的。其中工作人员全都有行政级别,人们回忆启功先生文章说,当他被任命为“文史馆馆长”时,有人对他说“您是部级干部了”。启老笑称自己是“不急干部”。文史馆是个一部级单位。前两天一个广州“足球协会”官员杨旭因做假球,事涉赌球,被警察带走,报道中特别强调他是处级干部。整个社会高度行政化了,从组织能力和控制力上来说,自古以来,没有像我们新中国成立之初这么强大的。

    新中国建立后,也有类似“打黑行动”,主要是针对流氓组织的(大多在城市)。例如50年代的时候,北京东城区灯市口一带有个被称为“九鸟一凤”的集团。后来被打掉,那会儿的打击,也是运动式的。

    1957年夏天,我在和平门师大附中上学,初中三年级。到西河沿的劝业场书店去买《唐宋名家词选》。晚上,突然闯进来警察,把前后门堵上了,我困在里头一个多小时,印象非常深。据说也是打击闹事、收保护费的流氓。用现在的话,也是一种“打黑行动”,实际上就是搜捕围剿流氓。文革初,红卫兵运动开启了自组织的风气,后来有些红卫兵组织演变为打砸抢的流氓集团。70年代初,北京也有许多关于流氓集团的传说,如说国内一些流氓头目在华山聚会等,大约在1975年左右,北京的“一打三反”运动破获了一些流氓集团,并集中判处了一些流氓头目与骨干。 可见,这种“打黑”那会儿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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