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瑞斯-无章节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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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八

    “我是不是这会儿最好走掉呢,老爷?”

    莫瑞斯羞怯到了极点,假装没听见。

    “不过,咱们可不能睡着了,要是什么人进来了,就糟了。”他一边愉快地窃笑着,一边接下去说。莫瑞斯虽然感到亲切,同时又胆怯悲哀。他好歹回答道:“别叫我老爷。”再一次传来了笑声,好像对这类问题表示漠视似的。对方仿佛有魅力与悟性,然而他越来越不自在了。

    “请问你的大名?”他笨嘴拙舌地说。

    “我叫斯卡德。”

    “我知道你姓斯卡德——我指的是你的名字。”

    “就叫阿列克。”

    “好名字。”

    “我就叫这个名字。”

    “我叫莫瑞斯。”

    “你头一次坐马车来,我就看见你了,霍尔先生。记得那是星期二,我觉得你看我的时候,又生气,又和气。”

    “跟你在一块儿的都是谁呀?”莫瑞斯踌躇了一下才问。

    “啊,就是米尔呗,还有一个是米利的表妹。你记得吗?那天晚上钢琴淋湿了,你费了很大劲儿去找一本中意的书,可你并没有读。”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读我那本书?”

    “我看见你从窗口探出身去。第二天晚上,我也瞧见你了。我待在外面的草坪上来着。”

    “你的意思是说,下着倾盆大雨,你竟然还到外面去了吗?”

    “是啊……守望着……哦,这不算什么。你得守望着,不是吗……你知道,我在这个国家待不了多久了,所以得好好看看。”

    “今天早晨我对你太粗野了!”

    “哦,没什么——请原谅我这么问:那扇门上锁了吗?”

    “我去把它锁上。”他正这么做的时候,胆怯的感觉重新袭上心头。他在朝什么方向走?离开克莱夫,要去跟什么人做伴呢?

    他们二人旋即入睡了。

    起初他们是分开来睡的,好像一挨近就会受到骚扰似的,然而天刚蒙蒙亮动作就开始了,醒来的时候已经紧紧地搂抱在一起。“我是不是最好这会儿就走掉呢?”他一遍遍地说。尽管上半夜莫瑞斯梦中的思路是:“某件事有点儿不对头,随它去吧。”然而他的心情终于完全平静了,于是附耳私语:“不,不。”

    “老爷,教堂的钟已经敲了四下,你得放我走了。”

    “莫瑞斯,我叫莫瑞斯。”

    “可教堂——”

    “管他妈的教堂呢。”

    他嘴上说:“为了板球赛,我还得帮助把球场碾平呢。”但是一动也不动,在灰色微光下,似乎面带自豪的笑容。“我还得照料那些雏鸟——小船已收拾停当了——伦敦先生和费瑟斯顿先生一个猛子扎到荷花当中去了——他们告诉我,所有的年轻绅士都会潜水——我从来也没学会。不让头进到水里,好像更自然一些。我把这叫做没到寿数已尽的时候就淹死。”

    “有人教我说,如果不把头发弄湿,我就会生病。”

    “啊,人家教给你的不是那么一回事。”

    “敢情——这不过是其中的一桩而已。这是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一向信赖的老师教给我的。我至今记得跟他一道沿着海滩散步的事……天呀!潮水冲过来了,四下里暗得要命……”当他觉察出伙伴正从他身边溜走的时候,就战栗了一下,清醒过来了。“你为什么要走?”

    “板球那件事——”

    “不,不是板球——你要到海外去。”

    “唷,我动身以前,咱们还能另外找个机会。”

    “你要是待在这儿,我就把我做的梦讲给你听。我梦见了我那个老外祖父,他是一位别有风趣的怪人。我倒想知道,倘若你见了他,会作何感想。他向来认为,人死后就到太阳那儿去。然而,他对待手下的雇员很苛刻。”

    “我梦见博雷尼乌斯大师试图把我淹死。这会儿我真得走啦。我不能谈什么梦,你难道不知道吗?不然的话,艾尔斯先生就会骂我的。”

    “阿列克,你梦见过自己有个朋友吗?仅仅是‘我的朋友’,别的什么都不是,相互帮助。一个朋友。”他重复了一遍,突然充满了柔情。“彼此间的友情持续终生。我料想这样的事是不可能真正发生的,除非是在睡梦中。”

    然而,聊天的时间已经过去了。阶级在呼唤,随着日出,地板上的缝儿又裂开了。当他走到窗口的时候,莫瑞斯喊道:“斯卡德。”他就像是一头训练有素的狗似的转过身来。

    “阿列克,你是个好样儿的,咱们两个人都感到非常满足。”

    “你睡会儿吧,你这方面用不着匆匆忙忙的。”他和善地说,并拿起彻夜保护过他们的那杆枪。梯子的顶端在曙光中微微颤动,随后一动也不动了。踏在沙砾上那轻微的“咯吱咯吱”声,把庭园与庄园隔开来的那道篱笆“喀嗒”一声响了。随后,绝对的静寂充满了赤褐屋,就好像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似的。过了半晌,新的一天的噪声划破了沉静。

    三十九

    莫瑞斯开了门上的锁,飞快地回到床上。

    “把窗帘拉开了,老爷?多好的微风,对举行比赛来说是上好的天气。”有点儿兴奋的西姆科克斯边端茶进来边说。他瞧了瞧客人惟一露出来的满头黑发。莫瑞斯没有回答。西姆科克斯原是指望像往日那样跟客人聊一通的,今天早晨落了空,便把无尾晚礼服和其他衣物拢在一起,拿出去掸干净。

    西姆科克斯和斯卡德两个都是仆人。莫瑞斯坐起来,喝了一杯茶。现在他想送给斯卡德一份相当大的礼物,他确实想给,可送什么好呢?该给他那个地位的人什么东西呢?不宜送摩托车。接着他又想起斯卡德即将移居海外,这下子问题就容易解决了。但是他依然面泛难色,因为他琢磨着西姆科克斯发现门上了锁,是否感到吃惊。他那句“把窗帘拉开了,老爷?”是不是有什么含义呢?窗户下面,人声嘈杂。他试图再打个盹儿,然而旁人的行动妨碍了他。

    “今天早晨你穿什么呢,老爷?”西姆科克斯回到屋里问道。“您干脆穿那身打板球的法兰绒衣裤怎么样?比穿粗花呢套装要强一些。”

    “好的。”

    “再披那件印着学院名字的运动外衣好吗,老爷?”

    “不——啊,可以。”

    “好极啦,老爷。”他将两只短袜摆在一起,若有所思地说下去,“哦,原来他们终于把梯子搬走啦,早该搬的。”于是莫瑞斯也发觉朝着天空的梯子尖儿已不见踪影。“我敢明确地说,当我给您送茶来的时候,它还在这儿来着,老爷。不过,咱们永远也不能十拿九稳。”

    “可不,永远也不能。”莫瑞斯随声附和着。他说话很吃力,觉得自己已茫然不知所措了。当西姆科克斯离开的时候,他松了口气。然而一想到与德拉姆太太同桌进早餐,以及该送给新伙伴什么礼品才合适,心情依旧是郁闷的。不能寄支票给他,就怕兑成现金之际会引起怀疑。换衣服时,心里越来越烦闷了。他并不是个爱穿着打扮的人,却像住在郊外的一般绅士那样注意仪容。这一切都显得格格不入。接着,敲锣了。他正要下楼去吃早餐,紧粘在窗台旁的一小片泥映入他的眼帘。斯卡德算是谨慎的,但是还不够谨慎。当他穿着一身白,终于下楼去占据自己在社会上的位置时,只觉得头痛,行将昏厥。

    信件——一大摞,每一封都不由得使他心烦。艾达的信最郑重了。吉蒂的信里说:母亲看上去已精疲力竭。艾达姨妈在明信片上写道:她想知道汽车司机该不该听从吩咐,难道是她搞误会了吗?事务方面的无聊的函件,学院传道区的通告,国防义勇军的训练通知,高尔夫俱乐部,还有财产保护协会。隔着这摞信,他诙谐地朝女主人躬身行礼。她几乎没有答理他,于是他的脸涨得通红。德拉姆太太只不过是在为自己收到的几封信焦虑而已。他却不明白这一点,已到这步田地欲罢不能了。每一个在座者都好像是陌生人,使他极度惊恐。他在跟完全不了解其性质与情况的种族谈话,就连他们的食品的味道都是恶臭的。

    早餐后,西姆科克斯向他重新进攻了。“老爷,德拉姆先生不在家的时候,仆人们觉得——要是您肯在马上就要举行的‘庄园与村子’的对抗赛中担任我们的队长,大家会感到非常荣幸。”

    “我不擅长打板球,西姆科克斯。你们最好的击球手是谁?”

    “我们中间没有比底下那个猎场看守更棒的了。”

    “那么就让底下那个猎场看守者当队长好啦。”

    西姆科克斯不肯退让,他说:“一旦绅士带头,打赢的可能性就大多了。”

    “告诉他们,让我当外野手——我决不头一个击球。要是队长愿意的话,就安排我当大约第八名击球手——决不当第一名。你可以告诉他,因为轮到我的时候,我才到场上去。”他觉得不舒服,就闭上了眼睛。他正在自食其果,对该结果的性质却熟视无睹。倘若他有宗教信仰的话,他就会把这叫做懊悔,尽管他狼狈不堪,却仍保持着一颗自由自在的灵魂。

    莫瑞斯讨厌板球。用球棒的边缘碰击球需要一种技巧,而这正是他所缺乏的。虽然为了克莱夫的缘故他多次参加过比赛,却不喜欢跟社会阶层比自己低的人一起打。足球就不同了——他可以跟对方势均力敌地进行比赛——但是在板球赛中,他可能会被某个粗鲁的年轻人逼得出局或遭受痛击。他觉得这是不得体的。他听说,以掷硬币来决定哪一方先进攻时,他这方赢了。于是,过了半个钟头才下去。德拉姆太太和一两个朋友已经坐在亭子里了,她们全都静悄悄的。莫瑞斯蹲伏在她们的脚下,注视着比赛。跟早些年举行的比赛毫无二致。他这一方的其他队员都是仆人,他们在十二英码开外处,簇拥着正在记分的艾尔斯老人。艾尔斯老人一向管记分。

    “队长头一个击了球。”一位太太说,“一位绅士是永远不会这么做的。我对这些小小的差异感兴趣。”

    莫瑞斯说:“队长显然是咱们这方最棒的击球手。”

    她打了个哈欠,立即品头论足起来。她凭直觉看出那个人自高自大,她的嗓音陡然坠入夏日的微风中。他快要移居海外了。德拉姆太太说——精力最充沛的人都移居海外——随后,话题就转到政治和克莱夫上了。莫瑞斯用双膝托住下巴,郁闷地沉思着。激烈的厌恶在心中油然而生,他不知道该朝哪儿去发泄。女人们聊天也罢,阿列克击下了博雷尼乌斯先生所投的下手球也罢,村民们鼓掌抑或没鼓掌也罢,反正他的心情压抑得不可名状。他咽下了一副来历不明的药剂。他的人生打从根基起撼动了,而且不知道什么将会化为齑粉。

    当莫瑞斯去击球的时候,新的一局刚开始,因而阿列克接了第一个球。他的打法改变了,他不再谨慎了,尽情地将球猛击到羊齿丛中去。他抬起眼睛,与莫瑞斯面面相觑,莞尔一笑,球不见了。第二次他击了个得分最高的界线球。他虽没受过训练,体格却适宜玩板球,打起球来有气势。莫瑞斯也鼓起劲头来了。他的心情不再抑郁了,只觉得自己和阿列克正在对抗全世界。不仅是博雷尼乌斯以及那一队球员,好像亭子里的观众和整个英国统统聚拢到三柱门周围来了。他们是为了彼此,为了他们那脆弱的关系而战——倘若一个跌倒了,另一个也会跟着倒下去。他们无意伤害世人,然而只要对方进攻,他们就必须予以痛击。他们非得严加提防不可,而且竭尽全力还击。他们一定让大家明白,要是两个同心协力,对方纵然人多势众也无从得胜。随着比赛的进行,与夜间那件事联系起来了,并阐释了其意义。克莱夫轻而易举地就把这一切结束了。他一上场,他们两个人就不再是主力了。大家把头转向他,球赛顿时黯然失色,停止了,阿列克卸任了。克莱夫这个乡绅一到,理应马上就当队长。阿列克连看也没看莫瑞斯一眼,就退出去了。他也是一身白色法兰绒装束,衣裤宽大,使得他看上去俨然是个绅士。阿列克端庄地站在亭子前面,当克莱夫说完他那一席话的时候,就把板球递过去。克莱夫理所当然地伸手接住。随后,阿列克在艾尔斯老人身旁一屁股坐了下来。

    莫瑞斯充满了虚假的柔情,迎接朋友。

    “克莱夫……哦,亲爱的,你回来啦。难道你不累吗?”

    “一场接一场的会议,一直开到半夜——今天中午又开——必须打上一分钟,好让这帮人高兴高兴。”

    “怎么!再一次把我撇下吗?真是不像话。”

    “你这么说也有理,可是今天傍晚我一定回来。这回你才算是真正开始在我家做客。莫瑞斯,我要向你提出一百个问题呢。”

    “喂,先生们。”传来了一个声音,那是站在草坪直线外的教师,一位社会主义者。

    “咱们挨说啦。”克莱夫说,但他并没有慌。“下午的集会安妮打退堂鼓了,所以她可以陪你。哦,你去瞧瞧,他们竟然把客厅顶棚上她那个可爱的小洞补好了。莫瑞斯!不,我不记得想要说什么了。咱们去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吧。”

    第一个球莫瑞斯就出局了。“等着我。”克莱夫喊道,但是他直奔房间,因为他确信自己快要垮了。当他从仆人们跟前走过去的时候,大多数都站起来,发疯似的鼓掌。斯卡德却没这么做,此事使他感到不安。这是否意味着鲁莽呢?起了皱纹的前额——嘴——说不定还是一张残酷的嘴。略小一些的头——为什么要把衬衫的领口像那样敞开?在彭杰的门厅里,他遇见了安妮。

    “霍尔先生,会议开得不成功。”话音刚落,她就发现他脸色发青,于是叫喊道,“哦,你身体不舒服吧!”

    “我知道。”他边说边浑身打着哆嗦。

    男人不喜欢人家对他大惊小怪,所以她只搭腔道:“我很替你难过,我送些冰到你的房间去。”

    “你总是对我这么体贴——”

    “哎,请一位大夫来怎么样?”

    “绝对不要再请大夫了。”他狂呼大叫。

    “当然喽,我们想关心你。自己要是幸福的话,就会希望别人也同样幸福。”

    “天底下没有同样的东西。”

    “霍尔先生——!”

    “对任何人来说,都没有同样的东西。正因为如此,人生就成了地狱。倘若你做一件事,你就会遭天罚;倘若你什么都不做,也会遭天罚——”他歇了口气,接着说下去,“太阳毒得厉害——我想要点儿冰。”

    她跑去取冰。他如释重负,飞快地跑上楼,进入赤褐屋。而今他认识到自己所面对的赤裸裸的现实,猛地感到想呕吐。

    四十

    他马上就感到好一些了,但是知道自己必须离开彭杰。他换上一身哔叽衣裤,打点好行李,很快就下了楼,并编了个巧妙的小瞎话。“我患了日射病,”他告诉安妮,“而且还收到一封使我担心的信。所以我想,最好回伦敦去。”

    “可不是嘛,最好这样。”她满心同情地大声说。

    “是啊,最好这样。”已经从比赛场地回来了的克莱夫随声附和道。“我们原来希望你昨天就能谈妥的,莫瑞斯。可我们完全理解,倘若你非去不可的话,你就去吧。”

    德拉姆老夫人也帮腔。伦敦的这位姑娘的事已成了公开的可笑的秘密,她几乎接受了他的求婚,就还差那么一点儿。不论他看上去多么不舒服,行为何等乖张,都没关系。他是个堂堂正正的求婚者,他们怀着满意的心情来解释一切,还发现他蛮讨人喜欢。

    克莱夫用汽车顺路把他送到车站。进入森林之前,车子从板球场边上开过去。这会儿斯卡德正担任守场员,看上去大大咧咧,举止优雅。他离他们不远,抬起一只脚来用力踹,就好像在召唤什么似的。这是映在莫瑞斯眼帘里的斯卡德最后的姿态,他弄不清那究竟是魔鬼呢,还是自己亲密的同伴。啊,他的处境糟糕透了——这是千真万确的,他终生决不会屈服于这样的处境。虽然能够把处境弄清楚,人心却是不可捉摸的。一旦离开了彭杰,也许他就能够看清楚了。不管怎样,还有拉斯克·琼斯先生呢。

    “你们那个看猎场的是个什么样的人啊?他还当上了队长呢。”为了绝不让克莱夫听上去感到跷蹊,他先把这句话暗自说了一遍才这么问。

    “这个月他就辞工了。”克莱夫觉得这就算是他的回答了。此刻,他们刚好从养狗场前经过,他补充一句:“无论如何,我们失去了一个照料狗的人,够不方便的。”

    “别的方面没什么不方便吗?”

    “我预料更糟的还在后头。一年到头,麻烦不断。总之,他很勤劳,脑子绝对好使。而我打算雇来接替他的那个人呢——”他很高兴莫瑞斯对此表示关注,就把彭杰的经济情况概述了一番。

    “是个正经人吗?”当他提出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时,浑身打着哆嗦。

    “斯卡德吗?太聪明了些,说不上是个正经人。不过,安妮会说我这么看不公平。咱们不能拿自己对诚实的标准来衡量仆人们,忠诚啦,感激啦,也是这样。”

    “我永远也管理不了彭杰这么个庄园,”莫瑞斯沉默了片刻后说,“我永远也不会知道该挑选什么类型的仆人。就以斯卡德为例吧,他出身于什么样的家庭?我全不了解。”

    “他老子是奥斯敏顿的一个屠夫吧。对,我想是的。”

    莫瑞斯竭尽全力将帽子往汽车的座位下一扔。“已经到极限啦。”他这么想,并将双手插到头发当中去。

    “头又痛起来了吗?”

    “痛得厉害。”

    克莱夫怀着满腔同情,不再言语了。直到分手,双方都不曾打破沉默。一路上,莫瑞斯弯腰低头而坐,用手心捂住两眼。他这辈子,明明知道各种各样的事,却又不理解——这是他性格中的极大缺陷。他知道回彭杰是危险的,惟恐一桩荒唐事会从森林里朝他跳跃过来,然而他还是回来了。“她长着一双目光炯炯的褐色眼睛吗?”当安妮这么说的时候,他心里怦怦直跳。不知为什么,他知道不从卧室的窗口接二连三地朝黑夜探出身去,呼唤“来吧”会更聪明一些。跟绝大多数男人一样,他对任何暗示都是敏感的,然而他不能理解个中奥妙,直到危急关头才恍然大悟。这场混乱与剑桥那一场迥然不同,却又有相似的一点:当他得以把一团乱麻理出头绪的时候,业已太迟了。里斯利的房间相当于昨天的野蔷薇与月见草。乘摩托车从沼泽地带猛冲过去,预兆着他在板球场上大显身手。

    但是剑桥使他成为英雄,彭杰则让他成了叛徒。他滥用了东道主的信赖,在其外出期间,玷污了其房屋,从而凌辱了德拉姆太太和安妮。当他回到自己家后,更猛烈的打击等待着他。他对家族也犯了罪。迄今他没把她们放在眼里,她们不过是必须加以体贴的傻子而已。她们依然是傻子,但他不敢靠近她们。他和这些平凡的妇女之间绵延着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使她们变得神圣不可侵犯。她们的唠叨,关于该优先满足什么的口角,针对汽车司机发的牢骚,好像都是冲着他那档子恶行而来的。当他的母亲说“莫瑞,咱们娘儿俩好好聊一聊”的时候,他的心脏停止了跳动。他们就像十年前那样在庭园里溜达,她小声列举着蔬菜的名字。当时他得抬起头来望她,如今则低头看她。现在他非常清楚地知道了当初自己想从那个小园丁身上得到什么。吉蒂一向替他送信,这时手里拿着一封电报,从房子里跑出来。

    莫瑞斯愤惧交加,浑身战栗。“回来,今晚在船库里等候。彭杰,阿列克。”通过当地的邮局发来了这么一封讨厌的电报!大概上房的一个仆人把地址告诉了他,因为电报上把地址写得很准确。多么讨厌的处境!这回对方就能随意对他进行种种敲诈勒索了,起码也是难以置信的侮辱。当然他没有必要回答,现在更不存在送给斯卡德任何礼物的问题了。他越出了自己的社会阶层,这是自食其果。

    然而,当天夜里他的肉体不由自主地不断渴求着阿列克的肉体。他把这叫做“淫欲”,此词脱口而出。他以自己的工作、家庭、朋友、社会地位予之对抗。这一连串当中肯定应该包括他的意志。因为倘若意志能够无视阶级,我们所形成的文明就会被摧毁了。但是他的肉体却想不通,机缘使它遇上了最理想的伴侣,不论是极力说服还是威胁,它都不肯沉默。到了早晨,莫瑞斯感到精疲力竭,羞愧不已,于是给拉斯克·琼斯先生打了电话,再度预约复诊。他还没动身,就收到了一封信。是吃早饭的时候递给他,他在母亲的眼皮底下读的。全文如下:

    莫瑞斯先生,亲爱的老爷。两个晚上我都在船库里等候。我说船库,因为梯子已被搬走了,森林里太潮湿,不能躺下来。所以请你在明天或后天晚上到“船库”来。你对其他绅士们假装说要去散步,这样好安排,然后就到船库来。亲爱的老爷,倘若我的要求不是太过分的话,就让我在离开古老的英格兰之前跟你共享一次吧。我有钥匙,会放你进去。八月二十九日,我乘诺曼尼亚号轮船起航。自从板球赛以来,我就希望伸出一只胳膊搂着你,跟你聊天。再伸出两只胳膊搂着你,与你共享。对我来说,现在这件事好像愉快得难以形容。我充分意识到自己不过是个仆人,永远也不会趁着你热情相待而钻空子,对你放肆,或有别的任何表现。

    阿·斯卡德谨上

    (克·德拉姆乡绅的猎场看守)

    莫瑞斯,你是像上房的仆人们所说的那样由于生病才走的吗?我希望这会儿你已经跟平常一样了。假若你不能来的话,别忘记写信告诉我。因为一夜夜地等待,我就没法睡觉了。所以明天晚上务必到“彭杰的船库”来。不行的话,后天晚上来。

    啊,这是什么意思呢?莫瑞斯只抓住了“我有钥匙”这句话,对其他词句一概未加理睬。是的,他有钥匙。然而楼房的也得有,那么准是另配了一把喽。他必然有个同谋者,兴许是西姆科克斯——他以这个观点来解读全文。他母亲和姨妈、他正喝着的咖啡、摆在餐具柜里的一只只学院的奖杯,七嘴八舌地对他说:“你一旦去了,就断送了自己的前程。你要是回了信,它就会被用来对你施加压力。你陷入了困境,但是他手里连你写的一个纸片儿都没有。再说,不出十天他就离开英国了。潜伏起来,抱乐观的希望吧。”他皱起眉头来。屠夫的儿子及其伙伴们装出一副天真无邪、蛮有交情的样子,然而他们阅读《警察·法庭公报》,了解情况……倘若再收到信,他就去向一位可信赖的律师请教,正如由于感情上彻底失败,而去找拉斯克·琼斯一样。他愚蠢透了,但是只要今后十天之内慎重地玩牌,应该是能够熬过去的。

    四十一

    “早安,大夫。这次你能特别快地把我治好吗?”莫瑞斯用非常轻佻的口吻说,接着就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半闭上眼睛催促道:“喂,动手呀。”他想把病治好,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似的。知道自己会来接受治疗一事,帮助他毫不气馁地对抗那个吸血鬼。身心一旦健全了,他就能和对方一了百了。他迫切希望陷入昏睡状态,那样一来他的人格就会融化,获得微妙的改进。最起码能让他失去记忆五分钟。这时,大夫的意志就竭力浸透到他的意志中去。

    “马上就开始,霍尔先生。先告诉我近来你的情况怎么样?”

    “啊,跟平常一样。新鲜空气和运动,正如你嘱咐我的那样,一切顺利。”

    “你心情愉快地跟女人们经常往来吗?”

    “彭杰有几个女人,我只在那儿逗留了一夜。你为我诊治过的第二天,星期五,我回伦敦去了——也就是说,回家了。”

    “我以为你是打算在朋友们那里再多住些日子的。”

    “我原来是这么打算的。”

    接着,拉斯克·琼斯在莫瑞斯的椅子旁边坐了下来。“现在,开始吧。”他安详地说。

    “好的。”

    他一遍遍地施催眠术。莫瑞斯就像上次似的看着火炉用具。

    “霍尔先生,你快陷入昏睡状态了吗?”

    莫瑞斯沉默良久,随后划破寂静,严肃地说:“我不大有把握。”

    他们又试了一遍。

    “屋子暗一点儿了吗,霍尔先生?”

    莫瑞斯希望屋子能暗下来,就说:“一点点儿。”确实暗一点儿了。

    “你看见了什么?”

    “咦,既然暗了,就不能指望我看见什么了。”

    “上一次你看见了什么?”

    “一幅画。”

    “完全对。还有什么?”

    “还有什么?”

    “还有什么?一道裂——一道裂——”

    “地板上有一道裂缝。”

    “然后呢?”

    莫瑞斯换了个姿势说:“我迈过去了。”

    “然后呢?”

    他不吭声了。

    “然后呢?”那个劝诱的声音重复了一遍。

    “你的话我都听见了,”莫瑞斯说,“使我伤脑筋的是我并没有进入恍惚状态。起初我有一点儿迷迷糊糊,可现在我跟你一样清醒。你可以再尝试一次。”

    他们又试了一遍,然而没成功。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呀?上星期你对我施催眠术,一下就成功了。你能说明原因吗?”

    “你不应该对抗我。”

    “该死的,我没对抗啊。”

    “你没有上次那样容易受影响了。”

    “我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因为我不是这些行话的专家。然而我衷心发誓,我希望恢复健康。我巴不得能变得像别的男人那样,不当这样一个被大家所唾弃的无赖——”

    他们又试了一遍。

    “那么,我属于你那百分之二十五的失败的病例喽?”

    “上星期我还多少能对你起作用。然而,我们的确会像这样突然受挫折。”

    “突然受挫折,我吗?喂,别气馁,别放弃。”他虚张声势,粗野地笑道。

    “我不打算放弃,霍尔先生。”

    他们又失败了一次。

    “什么事会降临到我头上呢?”莫瑞斯忽然压低了嗓门说。他是悲观失望地说这话的,然而拉斯克·琼斯对每一个问题都能做出答复。“不瞒你说,我只能劝告你到采纳《拿破仑法典》[95]的国家去生活。”他说。

    “我不明白。”

    “比方说,法国或意大利。在那儿,同性爱已经不再是犯法的了。”

    “你的意思是说,法国人即使和一个朋友共享,也不会被关进监狱吗?”

    “共享?你指的是发生关系吗?如果双方都成年了,而且不在公共场所有猥亵行为,当然不会入狱。”

    “这条法律迟早会在英国施行吗?”

    “恐怕施行不了。英国一向不愿意承认人性。”

    莫瑞斯领会了。他本人就是个英国人,只因为灾难重重,他才有所醒悟。他面带悲痛的笑容,“那么,是这么一回事喽:像我这样的人,过去一直有过,今后也还会有。通常他们会遭到迫害。”

    “是这样的,霍尔先生。照精神病学的说法就是:过去一直有过,今后也还会有各式各样的人。你必须记住,在英国,像你这种类型的人曾经被处以死刑。”

    “真的吗?另一方面,他们可以逃跑呀。从前英国并没有密密匝匝遍地盖起房子,布满警察。像我这种人可以逃到绿林里去。”

    “是吗?我从来不知道还有这样的事。”

    “哦,这仅仅是我本人突然产生的怪念头。”莫瑞斯边撂下诊治费边说。“我突然想到,希腊人可能还有咱们所不知道的一面——第邦神圣队——以及其他的。唷,这种情况不是不可能的。不然的话,很难想象他们怎么能拧成一股绳——尤其是他们来自形形色色的阶级。”

    “有趣的说法。”

    这时,他的话又脱口而出:“我对你并不坦率。”

    “哦,霍尔先生。”

    这个人给了他多大的慰藉呀!科学比同情强,只要它是科学就行。

    “自从我上次到你这儿来过之后,我跟一个——他只不过是个看猎场的——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关于这一点,我无从向你提供建议。”

    “我知道你提供不了。然而你可以告诉我,是不是由于他对我的影响,我才不能进入催眠状态。我觉得或许是这样。”

    “谁都不可能违背自己意愿地被人影响,霍尔先生。”

    “我相信是他阻拦我陷入昏睡状态的,我希望——这个愿望好像很可笑——要是不曾把他的一封来信揣在我的兜里就好了——你读吧,反正我已经告诉你这么多啦。我简直觉得仿佛是在一座火山上走着。他是个没受过教育的人,却把我控制住了。在法庭上,会做出对他有利的判决吗?”

    “我不是个律师,”传来了一个没有变化的嗓音,“然而我不认为这封信能被解释为包含着这样的威胁。这个问题你应该跟你的律师去商量,而不是跟我。”

    “真是抱歉。不过,这使我如释重负。我不知道你肯不肯大发善心——再对我施一次催眠术。现在我已经告诉了你,我感到可能会成功。我原本希望用不着露马脚就痊愈了。人们能不能通过梦来控制别人?”

    “在这次你把情况和盘托出的前提下,我愿意试一遍。否则你就是在浪费我和你自己的时间。”

    他坦白得很彻底。不论是对情人还是他本人,都毫不留情。全部叙述之后,那个夜晚的圆满看上去就是一时的放荡了,犹如三十年前他父亲的纵欲行为。

    “重新坐下吧。”

    莫瑞斯听见了轻微的响声,突然掉过身去。

    “我的孩子们在楼上玩呢。”

    “我还只当是幽灵呢。”

    “只不过是孩子们。”

    恢复了寂静。午后的阳光黄灿灿地穿过窗子倾泻到卷盖式书桌上。这一次,莫瑞斯聚精会神地望着它。开始之前,大夫拿起阿列克那封信,在莫瑞斯眼前将它郑重其事地烧成灰烬。

    什么事情也没发生。

    四十二

    由于在肉体上得到了快乐,莫瑞斯施行了坚振礼——最后的判决正是用此词来下的——他对精神施行坚振礼,让精神走入邪路,从而与正常人的集团断绝了关系。他气恼地结结巴巴地说:“我想知道的是——我不能告诉你,你也不能告诉我——像他那么个乡下小子怎么会对我了如指掌?为什么他在我最虚弱的那个特定的晚上进行突然袭击?倘若我的朋友在家,我决不让他碰我一个指头。因为,他妈的,我总还算是个绅士——公学、大学等等——甚至现在我都难以相信是跟他。”他懊悔自己在充满激情的时刻所委身的对象并不是克莱夫,于是告辞离开了他最后这座遇难所。大夫呢,敷衍塞责地说:“新鲜空气和运动依然能取得惊人的效果。”大夫只想去为下一个患者看病,他不喜欢莫瑞斯这种类型的。他并没有像巴里大夫那样为之震骇,然而他感到厌烦,从此再也不曾想起过这个反常的青年。

    在门口,某种东西回到他身上来了——也许是昔日的他。因为当他一路走去的时候,从屈辱中发出了一个声音,那腔调使他回忆起剑桥。那个鲁莽、年轻的嗓音嘲笑他是个傻瓜。“这一次你可完蛋啦。”它好像这么说。由于国王和王后正从这里经过,莫瑞斯只得在公园外面停下脚步。脱帽的那一瞬间,他对他们产生了轻蔑之感。把他和同伴们隔开来的那道栅栏好像呈现出另一个局面。他再也不害怕,也不感到羞愧了。森林和夜晚毕竟是站在他这一边的,却并不支持他们。被圈在围墙里的是他们,而不是他。他行为不端,至今仍受着处罚——他的错误在于试图把两个世界的最好的东西都弄到手。“但是我必须属于自己的阶级,这是确定了的。”他固执地说。

    “很好嘛,”昔日的他说,“现在就回家去吧。别忘了明天早晨乘八点三十六分的火车到办公室去,因为你的假期已经结束了。记住,神决不要调过头看舍伍德[96],我呢,也许会这么做。”

    “我不是诗人,我不是那样的傻瓜——”

    国王和王后进入宫殿,无影无踪了。太阳落到公园的树丛后面。树木融合为有着无数手指与拳头的庞然大物。

    “大地的生活如何,莫瑞斯?你是不是属于它?”

    “啊,你所说的‘大地的生活’——应该跟我的日常生活毫无二致——跟社会毫无二致。正如有一次克莱夫说过的,日常生活应该建立在社会上。”

    “正是这样。最大的遗憾是,这些事实却忽视了克莱夫。”

    “不管怎样,我必须忠于自己的阶级。”

    “夜幕快降临了——那么就抓紧时间——坐出租车——在没关门之前,像你父亲那样急如星火。”

    莫瑞斯叫了一辆出租车,赶上了六点二十分的火车。斯卡德的另一封信在门厅里的皮托盘里等着他。他立即认出了笔迹,写的是“莫·霍尔先生”,而不是“大人”,邮票贴得歪歪扭扭。他感到害怕、烦恼,倘若今天早晨遇上这样的事,就越发难以承受。尽管科学认为他是无可救药的了,他对自己却还抱着一线希望。一座真正的地狱毕竟比虚构的天堂强。不是吗?他并不因摆脱了拉斯克·琼斯先生的控制而感到遗憾。他把信塞到无尾晚礼服的内兜里,当他玩纸牌的时候,那封未读过的信被拖来拖去。他听说司机要辞工。女人们抱怨着,这年头,仆人都怎么啦?他表态说,仆人也跟咱们一样,是有血有肉的人啊。他的姨妈大声抗议:“他们才不是呢。”到了就寝时间,他吻了母亲和吉蒂,却丝毫也没有玷污她们的感觉。他一度认为她们是圣洁的,转眼间这种看法就过去了。她们的一切言行重新变得毫无意义。当他锁上门的时候,完全没有背信弃义的感觉。他朝着伦敦郊外的夜晚出神地凝视了五分钟。他听见了猫头鹰的啼叫,远处电车铃铛丁零零地响着,他的心脏跳得比这两种声音还响。那封信长得要命,他推开信笺的时候,浑身的血沸腾起来了。但他依然保持头脑的冷静,不仅是一句句地读,还做到了一览无余。

    霍尔先生,博雷尼乌斯先生刚刚跟我谈过话。先生,你待我不公正。下星期我就乘诺曼尼亚号轮船起航了。我写信告诉你我要走了,你呢,从来也不写信给我,这是不公正的。我出身在一个体面的家庭里,我不认为把我当作一条狗那样来对待是公正的。我爹是个体面的商人。我要到阿根廷去自立。你说:“阿列克,你是个好样儿的。”但是你不写信。我知道你和德拉姆先生的事。为什么你说:“管我叫莫瑞斯。”却这么不公正地对待我呢?霍尔先生,星期二我到伦敦来。要是你不愿意让我到你家去,就告诉我在伦敦的什么地方。你最好跟我见面——不然的话,我要叫你吃不了兜着走。先生,自从你离开彭杰,什么值得注意的事也没发生。板球赛似乎完了。有些大树开始掉叶子了,掉得非常早。博雷尼乌斯先生跟你讲过某些姑娘的事吗?我忍不住撒过野,这是某些男人的天性,可你不该把我当作一条狗那样来对待。在你来以前,想要个姑娘是很自然的事,你不能违反人的天性。博雷尼乌斯先生是通过新开的圣餐仪式学习班,才发现姑娘们的事的,他刚刚跟我谈过话。我从来也没像那样进过绅士的房间。你是不是因为大清早就被吵醒而对我烦透了呢?先生,那是你的过错,你把脑袋压在我身上了。我有活儿要干,我是德拉姆先生的仆人,不是你的。我不是你的仆人,我不愿意被当作你的仆人来对待。我不在乎把这个想法公之于世。我只尊重那些该尊重的人。也就是说,那些地地道道的绅士。西姆科克斯说:“霍尔先生说过,安排他当大约第八名击球手。”我安排你当了第五名。可我是队长呀,你没有权利由于这个缘故就不公正地对待我。

    尊重你的阿·斯卡德

    又及:我还知道一些事。

    最后的附言引人注目,然而莫瑞斯能够从整体上来焦急地考虑此信。关于他本人和克莱夫,仆人当中显然流传着声名狼藉的闲话。然而,事至如今又能怎样呢?就算他们在蓝屋或羊齿丛之间的行为被人窥视,引起了误解,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担心的是目前的事。斯卡德为什么偏偏提及这些流言蜚语?他安的是什么心?他为什么洋洋洒洒抛出这一大篇,有些词句是令人不快的,很多是傻话,还有几句比较亲切。读着这封信的时候,莫瑞斯觉得它像是一块腐肉,他必须把它赶紧交给律师。然而,及至他将信撂下,点燃烟斗,却认为这像是他本人也会写的信。昏头昏脑吗?昏头昏脑又怎么了?倘若是这样的话,也是符合他自己的行为准则的呀!他不稀罕这样一封信,他不清楚对方写此信的意图——也许有半打意图——然而他不愿意冷淡苛酷地对待它,犹如克莱夫在《会饮篇》原著这件事上对待他那样。克莱夫振振有词:“上面是这么写的,请你记在心里。”他写了回信:“阿·斯。行。星期二下午五点钟在大英博物馆门口跟我会面。博物馆是个巨大的建筑物,谁都会告诉你是哪一座。莫.C.霍。”他觉得这么写最好。他们两个人都是被排斥在社会之外的人。要是争吵起来,最好也别惹世人注意。至于选这个地点来会见,因为不大可能在此撞见与他相识的人。可怜的大英博物馆,既庄严又纯洁!年轻人微笑了,脸上浮现出顽皮、幸福的神色。这微笑还有个原因:想到了克莱夫归根到底并未能完全不受毁谤。尽管这张脸现在绷起来了,露出没那么愉快的皱纹,却足以证明他是个强壮的运动员,丝毫没有受到损伤,终于摆脱了一年的苦难。

    第二天早晨他回去工作了,新产生的活力一直持续着。在拉斯克·琼斯那儿一败涂地之前,他曾对这份工作满怀希望,认为这是自己几乎不配享受的殊荣,它将使他恢复正常生活,从而在家里也能抬起头来。然而如今连这个希望都破灭了。他又想大笑一场了,心里琢磨着自己为什么会被欺骗得这么久。希尔与霍尔证券公司的主顾们来自中产阶级的中间阶层,其最高的愿望好像就是确保一座避难所,而且还是一座持久的避难所。不是害怕的时候前往躲藏的黑暗中的隐匿处,而是遍地都是、时时刻刻都有的避难所,直到大地与天空的存在被抛到脑后。这座避难所保护人不受贫穷、疾病、暴力与无礼的侵犯,最后,就连快乐也被剥夺了,是神悄悄地让他们遭受这个惩罚的。莫瑞斯从他们脸上,正如从办事员以及合伙人脸上看出,他们从来也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快乐,社会为他们提供得太齐全了,他们从未苦斗过。惟有苦斗才能把多情的心与肉欲融合起来,化为爱。莫瑞斯可以做一个出色的情人,他能够给予并接受真诚的爱。然而在这些人身上,那两样并没有融合,他们要么昏庸无能,要么荒淫无耻。眼下,在他的心目中,后者还没有前者可鄙。客户到他这儿来,要买既安全又有六分利息的证券。于是他回答:“高利息和安全不可兼得——你得舍弃一样儿。”最后他们就说:“要是我把大部分钱都投在四分利息的证券上,用剩下的一百英镑来玩儿,你看怎么样?”即使他们玩了股票,为了避免扰乱家庭生活,充其量也就是那么一点儿,但也足够显示他们的美德是虚伪的。直到昨天,他在他们面前总是卑躬屈膝。

    他为什么为这帮人服务呢?他像一个锋芒毕露的本科学生那样议论起自己的职业道德来了。然而火车里的其他乘客没把他的话当真。“小霍尔是好样儿的。”这个评价依然没有变。“他决不会失掉一个客户,他才不会呢。”他们下结论说,对一位实业家而言,冷嘲热讽并非不相称。“口头上虽这么说,他一个劲儿地投资。还记得吗?春天的时候他还谈论贫民窟呢。”

    四十三

    雨照老样子下起来了,砸在一百万个房顶上,偶尔还捎进屋里。雨把烟浇得消散了,以致使石油的臭气与湿衣服的气味相混合,弥漫在伦敦的大街小巷。它连续不断地降在博物馆那宽敞的前院,笔直地泼在脏了的鸽子和警察的钢盔上。下午暗得厉害,博物馆内部已经点燃了几盏灯,宏伟的建筑物使人联想到一座坟墓,奇迹般地被亡灵照亮。

    阿列克先到了。他没再穿灯芯绒衣服,却身着崭新的蓝色三件套礼服,头戴圆顶硬礼帽。这是他为了前往阿根廷而添置的旅行装的一部分。正如他所夸耀的,他出身于一个体面的家庭——客栈老板、小生意人——他一度看上去像是个森林中未开化者之子,那仅仅是出于偶然。他确实喜爱森林、新鲜空气和水,比对任何东西都爱。他还喜欢保护或杀害野生动物。然而森林里没有“好机会”,凡是想发迹的年轻人必然撇下森林。现在他莽撞地下定决心努力发迹。命运使他掌握了一只罗网,他打算将它布下。他大步流星地跨过前院,跳跃着迈上台阶,到了有圆柱的门廊下,他就一动也不动地伫立在那里,惟有一双眼睛仍眨巴着。像这样突然改变动作是他的癖性。他总是犹如一名散兵似的向前挺进。克莱夫在推荐书上写道,他老是“在现场。阿·斯卡德被我雇用的期间,我发现他既敏捷又勤勉”。眼下他打算将这些本领露一手。当猎物乘汽车抵达时,他感到冷酷、恐惧参半。他了解绅士,也了解伙伴。这个曾经说过“管我叫莫瑞斯”的人,到底属于什么类型呢?他把眼睛眯成一条缝,伫立在那儿,就像在彭杰的正面门廊外边听候吩咐一般。

    莫瑞斯忐忑不安地走向平生最危险的一天,然而心中不断地泛起涟漪,犹如在健康的皮肤下面颤动的肌肉似的。他没有被自尊心所支撑,但是感觉确实良好,急欲光明正大地比试一番。正如英国人之常情,他希望对手也感觉良好。他想要行为得体,毫不畏惧。当他透过肮脏的空气瞧见阿列克那红润的脸蛋儿时,他自己的面颊也泛起了一丝红晕。他下定决心,在遭到攻击之前,决不攻击。

    “你来啦。”他边把拿着一副手套的手举起来扶扶帽子边说。“雨太大了,咱们进去谈吧。”

    “你愿意去哪儿都行。”

    莫瑞斯用略微带点儿友善的表情瞅着他,两个人就走进馆里去了。刚一进去,阿列克就抬起头,像头狮子似的打了个喷嚏。

    “着凉了吗?全怪这雨天。”

    “这地方都是些什么呀?”他问。

    “属于国家的古老的东西。”他们在罗马皇帝的回廊里停下脚步。“是啊,天气糟透啦。只有过两个晴天和一个美好的夜晚。”他顽皮地补上一句,连自己都吃了一惊。

    然而阿列克没有理会。像这样的开头,可不是他所想的。他等待着对方露出害怕的样子,这下子他身上的奴仆劣根性就可以进行讹诈了。他假装没听懂莫瑞斯转弯抹角提及的事,再度打了喷嚏。震耳的喷嚏声响彻回廊,他那张抽搐得变了样的脸,突然露出饥饿的神色。

    “我很高兴你第二次给我写信,你的两封信我都喜欢。我没有见怪——你从来没有做过任何不对的事。关于板球赛等等,统统是你的误会。我坦率地告诉你吧,我跟你相处感到愉快。难道你以为我不愉快吗?是这样吗?我想要你告诉我,我不明白。”

    “这儿放着什么?这是不会弄错的。”他意味深长地摸了摸胸前的兜。“你的信,还有你和那位乡绅——这是不会弄错的——有人希望那是个误会。”

    “别把那件事扯进去。”莫瑞斯说,然而他并没生气。他突然想到,真怪,自己怎么一点儿也没生气。就连剑桥的克莱夫也失掉了神圣的不可侵犯性。

    “霍尔先生——我猜想,要是有些事传出去了,对你可不大方便啊。”

    莫瑞斯发现,自己正在试图探索这句话背后的意思。

    他谨慎地继续说下去,以便牢牢地控制住莫瑞斯。“而且你为了自己找乐子,把我叫进你的屋子里之前,我一直是个体面的小伙子。一个绅士就这样把我的身体拖垮,好像一点儿也不公正。至少我哥是这么看的。”他是结结巴巴地说出最后这段话的:“当然喽,这会儿我哥在外边等着呢。他原先想要来当面跟你谈,他把我骂得狗血喷头。可是我说:‘不,弗雷德,霍尔先生是一位绅士。可以信得过他,会像个绅士那样来做人。所以你就听任我来对付他吧。’还说:‘还有德拉姆先生,他也是一位绅士,一向就是,以后也一直是。’”

    “关于德拉姆先生,”这时,莫瑞斯觉得应该插嘴了,就说:“我确实一度喜欢过他,他也喜欢过我。但是他变了,现在他再也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他,结束了。”

    “什么结束了?”

    “我们的友情。”

    “霍尔先生,你听见我说的话了吗?”

    “你说的话,我句句都听见了。”莫瑞斯若有所思地回答,并用完全一样的语气继续说下去,“斯卡德,你为什么认为既喜欢女人又喜欢男人是‘自然’的事呢?你在信中是这么写的。对我来说,这并不自然。我确实不得不认为‘自然’只意味着自己。”

    那个人好像很感兴趣。“那么,你不能有自己的孩子吗?”他粗鲁地问。

    “为这事,我去找过两个大夫。两个都无济于事。”

    “那么,你不行喽?”

    “嗯,我不行。”

    “想要一个吗?”他问,好像怀有敌意似的。

    “想要,大概也没用吧。”

    “我要是愿意的话,明天就有能力结婚。”他大言不惭地说。他边说边瞧见一头带翼的亚述公牛,脸上的表情变了,露出天真的惊奇之色。“他真够大的,不是吗?”他说。“他们准有一部奇妙的大机器,才造得出这么个东西。”

    “我想是这样的。”莫瑞斯说,公牛也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也说不清楚。这儿好像还有一头。”

    “可以说是一对儿喽。这些是用来做装饰品的吗?”

    “这一头有五条腿。”

    “我这一头也是,古怪的主意。”两个人站在各自的怪兽旁边,相互望着,面泛微笑。他再度板起面孔来了,说:“不行,霍尔先生。我看破了你在耍花招儿,可我不会再一次上你的当。我告诉你,与其等着弗雷德出面,你还不如跟我亲密地谈一谈呢。你找了个乐子,就得付出代价。”他这么威胁的时候,显得很英俊,就连他那凶狠的眼神也包括在内。莫瑞斯温柔地然而目光锐利地凝视着他。他发泄了一通,没有见到任何成效。那些话语犹如干了的薄泥一般飘落下去。他边咕哝什么“你好好考虑一下吧”,边在一条长凳上坐下来。过了一会儿,莫瑞斯挨着他落座。就这样过了约二十分钟,他们仿佛寻找什么东西似的从一间屋子马不停蹄地踱到另一间。他们拿眼睛盯着一座女神像或花瓶,犹如商量好的那样,凭一时冲动离开。他们采取一致行动是不可思议的,因为表面上二人彼此不和。阿列克重新隐隐约约地进行起卑劣的恫吓,然而不知道为什么,停顿时候的沉寂并没有被感染。既没让莫瑞斯害怕,也没惹他生气,他只是由于一个人竟然陷入这样的困境而感到惋惜。当他愿意回答的时候,他们的目光就相遇,他的微笑有时招致对手也含笑了。他越来越相信,实际上他们是在玩弄障眼法——差不多是恶作剧——隐藏着两个人都渴望着的真正的东西。他继续站稳脚跟,既真诚又和蔼可亲。倘若他不曾采取攻势,那是由于他尚未激动起来。必须有外界的冲击才能开始行动,机缘凑巧,问题迎刃而解。

    他在卫城的模型上面俯下身去,前额稍微皱起,咕哝着:“我明白了,我明白了,我明白了。”附近的一位绅士听见了他的声音,吃了一惊,透过深度近视眼镜盯着看他,并且说:“千真万确!我可能把长相忘掉,可绝不会忘掉嗓音。千真万确!你是我们学校的一个毕业生。”那是杜希先生。

    莫瑞斯没有回答。阿列克悄悄地侧身挨过来凑热闹。

    “你肯定在亚伯拉罕校长的学校里待过。且慢!且慢!别告诉我你的名字,我想要自己回忆出来,我会记起来的。你不是桑德,也不是吉布斯。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你叫温布尔拜。”

    居然把姓名搞错了,杜希先生从来就是这个样子!倘若叫出了他的姓,莫瑞斯会正正经经搭腔的,但是眼下他倾向于扯谎。他对于没完没了地被误会已经厌烦了,这使他吃尽了苦头。他回答说:“不,我姓斯卡德。”头一个浮现到脑际的假姓脱口而出,它好像早已准备成熟,只等着他来使用。当这个姓从嘴里冒出来的时候,他明白了个中原因。但就在他恍然大悟之际,阿列克本人发话了。“不对,”他对杜希先生说,“我要认认真真地控告这个绅士。”

    “是啊,极其认真。”莫瑞斯说罢,将一只手搭在阿列克的肩上,于是手指头就触着了他的后颈。他仅仅是心血来潮,忘乎所以,没有别的原因。

    杜希先生浑然不觉。他不是个多疑的人,只当这是在粗野地闹着玩儿呢。这位深色头发、绅士派头的小伙子既然说自己不是温布尔拜,那就决不是喽。他说:“我非常抱歉,先生,我是轻易不会弄错的。”接着,他决定显示一下自己并不是个老傻瓜,就跟这两个默不作声的人大谈大英博物馆。说它不仅收集了古董,人们还可以领着那些无知的人在这儿转来转去——呃——可不是嘛——这是个使人振奋的地方——甚至连学童的脑子里都会冒出各式各样的问题——我们就为他们解答——毫无疑问,不能胜任。这时,传来了一个有耐心的嗓音:“本,我们等着你呢。”杜希先生就回到他妻子身边去了。同时,阿列克猛地走开,悄声说:“一点儿不错……现在我不打搅你啦。”

    “你要到哪儿去认认真真地控告?”莫瑞斯说,他的声调忽然变得令人生畏。

    “这就很难说了。”他回头看了看。他的脸涨得通红,跟那些英雄形成鲜明的对照。他们尽管完美无瑕,然而苍白无生命,从未被弄得不知所措过,也没有过不光彩的行为。“你别着急——现在我决不损害你了——你的胆量太大,我算是服了。”

    “让胆量见鬼去吧。”莫瑞斯说,他勃然大怒。

    “决不再闹下去了——”他打了自己一个嘴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回事,霍尔先生。我不想损害你,我从来都没这么想过。”

    “你讹诈我。”

    “没有,先生,没有……”

    “你就是这么做的。”

    “莫瑞斯,听着,我只是……”

    “叫我莫瑞斯吗?”

    “你叫过我阿列克……我和你是一样的。”

    “我不觉得你跟我一样!”莫瑞斯停顿了一下,这是风暴之前的一瞬。接着,他爆发了:“向上帝发誓,倘若你向杜希先生告密,我就会把你揍趴下。我可能得花费几百英镑,然而我出得起,而且警察一向给我这样的人撑腰,对付你这种人。你哪儿知道这些。我们会以讹诈罪让你去坐牢,这之后——我就用手枪打穿自己的脑袋。”

    “把你自己杀了?死吗?”

    “直到那时候我才知道我原是爱你的。太迟啦……凡事都总是太迟。”一排排古老的雕像摇摇欲坠,他听见自己补充道:“我说这些没有什么用意。咱们还是出去吧,在这儿没法谈话。”他们离开这座暖气烧过了头的大厦,从那个据说什么样的书籍都无所不藏的图书馆前走过去,寻找黑暗和雨。来到有圆柱的门廊里时,莫瑞斯停下脚步,用不痛快的口气问:“我忘了,你哥哥呢?”

    “他在爹那儿呢——我哥什么都不知道——我不过是吓吓你——”

    “——为的是讹诈。”

    “你要是能明白就好了……”他把莫瑞斯所写的短笺拽了出来。“你愿意的话,就拿去吧……我不会利用它的……从来就没有过这样的打算……我猜想,这下完了。”

    毫无疑问,并没有完。他们既分不了手,又不知道即将发生什么事,就怒气冲冲地阔步向前走,从肮脏的一天那最后一抹微弱的闪光中穿行。夜幕,永远一成不变的夜幕终于降临。莫瑞斯恢复了自制力,能够审视激情为他弄到手的这块崭新的料了。在一个空寂无人的方形广场,他们倚着圈起几棵树的栅栏而立,开始讨论自己面临的危机。

    然而莫瑞斯越冷静下来,阿列克的感情就越变得强烈。杜希先生仿佛在他们二人之间设置了激怒人的不平衡,于是,莫瑞斯刚一累得打不下去了,阿列克就开始进攻。他凶猛地说:“在船库里,雨下得比这还大呢,冷得也更厉害。你为什么没来?”

    “糊涂。”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要知道,我的头脑一年到头都是糊涂的。我没有到你那儿去,也没写信,因为我想逃避你,尽管这是违心的。你是不可能理解的。你一个劲儿地把我往后拖,我吓得要死。当我在大夫那儿试图睡一会儿的时候,也感觉到了你,你对我的吸引力太强烈了。我知道有个邪恶的东西,可又说不出所以然来,因此一直把它假想成是你。”

    “那是什么呢?”

    “唔——境遇。”

    “我听不懂这个。你为什么没有到船库来?”

    “我害怕——你也是由于害怕才烦恼的。自从板球赛以来,你就听任自己怕我。正因为如此,咱们两个人至今仍互相厌恶。”

    “我连一个便士也不会向你讨,我决不伤你的一个小指头。”他咆哮道,并且“咯嗒咯嗒”地晃悠着将他和树丛隔开来的栅栏。

    “但是你依然努力地试图伤我的心。”

    “你为什么说你爱我?”

    “你为什么管我叫莫瑞斯?”

    “哦,咱们别再说下去了。喏——”于是他伸出手去。莫瑞斯攥住了这只手。此刻,他们赢得了普通人所能获得的最大的胜利。肉体之爱意味着反应,从本质上看,就是恐怖。莫瑞斯这时才明白,他们二人在彭杰的那次原始的放纵会导致危难,是何等自然的事。他们相互间了解得太少——而又太多。恐惧由此而来,残酷由此而来。通过他本人的丑事,他了解了阿列克的寡廉鲜耻,从而感到高兴。这不是第一次了,他窥视到潜藏于个人那备受折磨的灵魂中的天赋。他挺身而出,顶撞对方的恫吓之词,并非作为一名英雄,而是作为一个亲密的伙伴。他在恐吓背后发现了稚气,在稚气背后又发现了某种其他的东西。

    少顷,阿列克开口了。一阵阵的自责与谢罪使他心平气和了,他仿佛是个扔掉毒品的人。于是,他抖擞起精神。他再也不感到难为情了,开始对朋友打开天窗说亮话。他谈到自己的三亲六眷……他身上也深深地打上了阶级的烙印。谁都不知道他在伦敦——彭杰那些人只当他在自己的爹那儿,他爹则以为他在彭杰——这事可难办了。这会儿他得回家去了——去见他哥哥。他将和回阿根廷去的哥哥同行,他哥哥是做生意的,还有他嫂嫂。其间还夹杂着几句自吹自擂的话。凡是没受过多少教育的人,非这么做不可。他重复说,自己出身于体面的家庭。他不向任何人低头,决不低头,他是个堂堂正正的人,事实上不比任何一个绅士差。然而他正吹牛的时候,已经和莫瑞斯相互挽起了手臂。对这样的爱抚,他们是受之无愧的——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话语渐渐消失了,出其不意地又重新开始,是阿列克冒昧地提出来的。

    “跟我一起过夜吧。”

    莫瑞斯转过身来,两个人拥抱了。目前他们已经有意识地相互爱着了。

    “跟我睡一夜,我知道一个地方。”

    “我不行,我有个约会。”莫瑞斯说,他的心剧烈地跳着。有个为公司拉生意的正式晚餐会等待着他,那是无论如何不能缺席的。他几乎忘记有这么个晚餐会了。“现在我得离开你,去换衣服。听着,阿列克,要讲道理。换个晚上再见面吧——随便哪一天都行。”

    “我再也不能到伦敦来了——我爹或者艾尔斯先生会说的。”

    “他们说,又有什么关系?”

    “你的晚餐会又有什么要紧?”

    他们又不吭声了。接着,莫瑞斯用亲切然而沮丧的语气说:“好的,让晚餐会见鬼去吧。”他们双双冒着雨走去。

    四十四

    “阿列克,起来。”

    一只胳膊颤动了一下。

    “咱们该谈谈今后的打算了。”

    他越发紧紧地偎依着,比他所假装的要清醒,浑身热乎乎的,肌肉发达,感到幸福。莫瑞斯也沉浸在幸福的感觉中。他动弹了一下,发觉对方作为回应用手使劲攥着他,于是忘掉自己想说什么了。外面还在下雨,一片光从那儿飘浮到他们上面来。一家陌生的旅店,临时的避难所,为了免遭敌人伤害,暂且把他们保护起来。

    “该起来了,小伙子,到了早晨了。”

    “那就起来吧。”

    “你这样攥着我,我怎么起来呀!”

    “好个急性子,我教你别这么急性子。”他对莫瑞斯不再表示敬意了,大英博物馆治好了他的自卑感。这是个假日,在伦敦与莫瑞斯相处,摆脱了一切烦恼,他想要打盹儿、浪费光阴、戏弄、做爱。

    莫瑞斯又何尝不想这样做,那更惬意一些。然而逼近的未来使他精神涣散。出现了一抹曙光,温暖舒适更加显得不真实。总得说点儿什么,安排妥当。哦,即将结束的夜晚,入眠与睡醒的时候,强壮与体贴混杂在一起,美好的心情,黑暗中的平安,还能再迎来这样的夜晚吗?

    “你不要紧吗,莫瑞斯?”——因为他叹了口气。“你觉得舒服吗?把你的脑袋再往我身上靠,照你更喜欢的那个样子……就这样再靠。你别着急,你跟我在一起,着什么急。”

    是啊,他交了好运,这是毫无疑问的。斯卡德显示出是个正直、厚道的人。与他共处,感到愉快。他是个宝贝,使人着迷,一千个人当中才能发现这么一个,是他渴望多年的梦幻。然而,他勇敢吗?

    “多好哇,你和我像这样……”两个人的嘴唇挨得那么近,几乎不是在说话了。“谁能想得到呢……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我就有了个念头:‘但愿我能跟那个主儿……’就是这么想的……‘我跟他能不能……’于是就这样了。”

    “是啊,因此咱们就得战斗。”

    “谁愿意战斗呢?”他用厌烦的声调说,“已经打够啦。”

    “全世界都与咱们为敌,咱们得同心协力,趁着还做得到的时候,定出计划来。”

    “你为什么说这样的话,真叫人扫兴!”

    “因为非说不可。咱们不能眼看着情况越变越糟,就像在彭杰那次似的,再一次伤害咱们的感情。”

    阿列克突然伸出被太阳晒得粗糙不堪的手背,在莫瑞斯的身上蹭来蹭去,并且说:“疼吧?不疼才怪呢。我要是战斗,就这么干。”确实有点儿疼,这种愚蠢的行为还带有怨恨的意味。“别跟我谈彭杰的事。”他接下去说。“哼!呸!在彭杰,我从来就是个仆人。斯卡德,干这个;斯卡德,干那个。还有那个老太太,你知道有一次她说什么吗?她说:‘劳驾啦,请你为我寄这封信。你叫什么名字呀?’你叫什么名字呀!半年来,我每天走到克莱夫家那该死的正面门廊外面听候使唤,他母亲却不知道我的名字。她是个婊子。我想对她说:‘你叫什么名字呀?×你的名字。’我差点儿这么说出口。我要是说给她听就好了。莫瑞斯,你不能相信人们是怎样跟仆人说话的。粗鲁透顶,简直说不出口。那个阿尔赤·伦敦,你挺买他的账,可他跟你一样坏。你也这么坏,你也这么坏,张嘴就是:‘喂,来人哪!’你想不到吧,你差点儿失掉了把我弄到手的机会。你呼唤的时候,我几乎打消了爬那梯子的念头。我心里嘀咕:‘他不是真正想要我。’你没有按照我说的那样到船库来,把我气疯了,火冒三丈。架子太大啦!咱们等着瞧吧。我一直喜欢船库这个地方。从压根儿没听说过你的时候,我就经常到那儿去抽上一支烟。很容易就能把锁打开,当然,直到现在,我手里还有钥匙呢……船库,从船库向池塘望去,安静极了,有时候会蹿上一条鱼。我在地板上摆了好几个靠垫。”

    他聊累了,就默然无语了。起初他的口气粗里粗气、快快活活的,有点儿做作,随后嗓音变得有气无力,悲伤地消失了。仿佛事实真相浮现到表面上来,使他承受不住似的。

    “咱们还可以在你的船库里见面。”莫瑞斯说。

    “不,咱们见不着面了。”阿列克把莫瑞斯推开,接着吃力地发出呻吟声,猛烈地紧紧拽过莫瑞斯来,好像世界末日到了一般地拥抱他。“不管怎样,你记住这个吧。”他溜出被窝,透过灰色的曙光俯视着,双臂空空,耷拉下来,好像希望让莫瑞斯记住他这个姿势似的。“我很容易地就能杀掉你。”

    “我也能杀掉你。”

    “我的衣服都跑到哪儿去啦?”他好像迷迷糊糊的。“都这么晚了,我连刮胡刀都没带。我没想到会在外面过夜……我必须——我得马上去赶火车,不然的话,弗雷德指不定会想什么呢。”

    “爱想什么想什么。”

    “天哪,要是现在弗雷德看见了咱俩这副样子。”

    “他没看见,不就结了。”

    “他有可能看见呀。我的意思是说,明天不是星期四吗?星期五捆行李,星期六诺曼尼亚号从南安普敦[97]起航,这就跟古老的英国告别了。”

    “你的意思是说,咱们两个人从此就再也见不着了。”

    “可不是嘛,你说得完全正确。”

    要是雨停了该有多好!在昨天的倾盆大雨之后,又迎来了下雨的早晨,不论是万家屋顶还是博物馆,抑或自己的家以及绿林,统统是湿漉漉的。莫瑞斯抑制着自己的感情,非常谨慎地选择用词,说道:“我要谈的正是这个。我们为什么不安排好再一次见面的事呢?”

    “你打算怎么见面?”

    “你为什么不留在英国?”

    阿列克吓得魂不附体,飕地转过身来。他半裸着身子,活脱脱像个未完全开化的人。

    “留下来?”他怒吼道,“不坐船啦?你疯了吗?我从来没听说过这样荒唐的废话。再支使我干这干那,啊,你会这么做的。”

    “我们两个人相遇,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你也清楚,我们永远也不会再有这样的机缘了。留在我身边吧,我们相互爱慕。”

    “当然,但是这不能成为做蠢事的借口。留在你身边,怎么留?待在哪儿?我就是这个样儿,又粗俗又丑陋,你妈要是看见了我,会说什么?”

    “她永远也见不到你,我不在自己家里住。”

    “你要住在哪儿?”

    “跟你同住。”

    “哦,同住吗?谢谢,可是不行啊。我家里的人一点儿也不会对你产生好感,我决不怪他们。我倒是想知道,你的工作怎么办?”

    “我辞职。”

    “你在城里的那份差事能给你金钱和地位,怎能辞职呢?你不能辞职。”

    “当你不想干了的时候,你就能辞职。”莫瑞斯温柔地说,“一旦了解了其性质,任何工作你都能胜任。”他凝视那从发灰变得发黄的曙光。这些话,没有一句使他吃惊,然而他无法预测今后将怎么样。“我会找到一份跟你一起干的工作。”他明确地说,到了吐露实情的时刻了。

    “什么工作?”

    “咱们找找。”

    “找着找着就饿死了。”

    “不会的。找工作的期间,咱们有足够的钱来糊口。我不是个傻子,你也不傻,咱们不会挨饿。昨天晚上你睡着了以后,我一直醒着,琢磨这些问题。”

    停顿了片刻。接着,阿列克用斯文一些的口吻说:“行不通,莫瑞斯。会把咱俩都毁了,难道你不明白吗?你也罢,我也罢。”

    “我不知道,也许是这样,也许不是这样。‘阶级’,我不明白,我知道今天我们该怎么办。咱们离开这儿,吃上一顿像样儿的早饭。然后到彭杰去,或者你愿意到哪儿就到哪儿,见你那位弗雷德。你告诉他,你改变了主意,不移居海外了,改为跟霍尔先生一起就业。我会跟你同往,我才不在乎呢。我可以见任何人,什么事都敢正视。他们如果愿意猜想,就听之任之,我已经感到厌烦了。告诉弗雷德把你那张船票退掉,所受的损失,由我来补偿。这,是我们获得自由的第一步,随后我们再做第二件事。要担风险,其他的也都得担风险。而不论是谁,只有一条命。”

    阿列克讥诮地笑了,继续穿衣服。他的态度跟昨天的相似,不过,没有进行恫吓。“你这一套是从来也用不着自食其力的人说的话。”他说,“你用‘我爱你’等等让我上了圈套,这会儿又想要毁掉我的前程。你难道不知道,在阿根廷有一份可靠的差事在等着我吗?就跟你在这里有个职业一样。真可惜!诺曼尼亚号星期六就起航了。不过,事实就是事实,不是吗?我的行装都已经打点好了,船票也买了,弗雷德和我嫂子正眼巴巴地等着我呢。”

    莫瑞斯透过阿列克这番粗鄙的言语看出了隐藏在背后的悲哀。然而,事到如今,洞察力又有什么用呢?多么了不起的洞察力也无法阻挡诺曼尼亚号起航。他失败了,苦恼不可避免地等待他。至于阿列克呢,这种苦恼可能即将结束。离开此地进入新生活之后,他就忘掉了与一位绅士之间的这些越轨行为,迟早会结婚的。属于工人阶级的这个精明的小伙子明白自己的利益所在。他已经把那优美的肉体塞进了丑陋的蓝色三件套礼服,红脸蛋儿和褐色的手从衣服里伸了出来,头发梳平了。“好啦,我走了。”他说。随后,好像意犹未尽,又补上一句:“想想看,我们俩真的还不如不见面呢。”

    “这也没有什么。”莫瑞斯说。当阿列克拔开门闩的时候,莫瑞斯把脸转了过去。

    “你已经预付房费了,对吧?下楼后,他们不会拦住我吧?我可不愿意最后弄得不愉快。”

    “你就放心好了。”他听见关门的声音,就剩下他一个人了。他等待心上人回来,他不得不等待。接着,两眼痛起来了。根据经验,他知道会发生什么事。过一会儿他就能克制自己的感情了。他起床,走出去,打了几个电话,解释一番。安抚了母亲,向昨天晚上的东道主道歉。他刮胡子,修边幅,照常去上班。大量的工作等着他,他的人生丝毫也没有变,什么东西也没留下。他又回到孤寂中了,犹如跟克莱夫之间有过那些事以前,以及事后的孤寂。这样的孤寂将来还会永远延续下去。他失败了。然而最使他难过的是,他眼睁睁地看着阿列克败下阵去。在某种意义上,他们俩是一个人。爱吃了败仗,爱是一种感情,通过爱,你能偶尔享受乐趣。爱是成不了什么气候的。

    四十五

    到了星期六,他赴南安普敦,送诺曼尼亚号起航。

    这是个异想天开的决定,无济于事,有损尊严,很危险。当他离开家的时候,丝毫没有这个打算。然而抵达伦敦后,夜夜折磨他的饥饿明目张胆地向他索取猎获物。除了阿列克的脸和身子,他把一切都抛在脑后,就采取了可以见到他们的惟一手段。他并不想跟自己的情人说话,或者听他的声音,要么就摸摸他——这一切均已成为过去——只想在阿列克的身影永远消逝之前,重新看一遍。可怜的、倒霉的阿列克!谁能责备他呢?他除了这么行事,还能有什么办法呢?然而,哦,他们两个人都一样倒霉。

    莫瑞斯像做梦似的上了船。他在那儿清醒过来,一种新的不安袭上心头。阿列克无影无踪,轮船服务员忙得不可开交,过了一会儿,才把他领到斯卡德先生——阿列克的哥哥弗雷德跟前去。这是个粗鄙无礼、枯燥乏味的中年生意人。他身旁那位胡子拉碴的长者想必是奥斯敏顿的屠夫。阿列克主要的魅力是闪现在发际、充满青春活力的红润光泽。弗雷德长得像弟弟,但皮肤是沙色的,令人联想到狐狸。他脸上油腻腻的,取代了弟弟脸上那太阳的爱抚。弗雷德跟阿列克一样,自视甚高。他的自负起因于商业上取得的成功。他瞧不起体力劳动,不料弟弟竟长成了个粗人,他觉得丢面子。他从未听说过霍尔先生的事,就认为此人一定会对他们以恩赐者自居。于是,他摆出一副傲慢的态度。“利基[98]还没上船呢,可他的行李已经在这儿了。”他说,“你有兴趣看看他的行李吗?”他的父亲说:“时间还蛮充裕。”并瞧了瞧自己的手表。他的母亲把嘴一抿,说:“他不会迟到的,利基说话是算数的。”弗雷德说:“他要是愿意迟到,就随他去吧。他不跟我走,我也经得起。可是他就别指望我再帮助他了,为了他,我花了太多的钱……”

    “这就是阿列克所属于的世界。”莫瑞斯仔细考虑道。“这些人比我更能够使他幸福。”他把已经抽了六年的烟丝塞进烟斗,观看着这件风流韵事的破灭。阿列克既不是英雄,也不是神,只不过是跟他一样被社会束缚得一筹莫展的凡人。海洋和森林也罢,使人感到清爽的微风与太阳也罢,都不准备把他神化。他们两个人不该在旅店里共度一夜,这样就萌发了难以企及的希望。他们应该在雨里握完手就分道扬镳。

    一种病态的好奇心把他留在斯卡德一家人当中。他倾听他们那粗俗的交谈,从他们的一举一动中寻觅朋友的姿态。他设法快快活活地巴结他们,然而归于失败,因为他没有自信了。他正郁闷地沉思,一个安详的嗓音传到耳际:“你好,霍尔先生。”他吃惊到极点,无言以对。那是博雷尼乌斯先生。他们两个人都不会忘记,起初他怎样默不作声,他那充满了恐惧的眼神,以及他如何飞快地将烟斗从嘴里拔出来,就好像这位教区长禁止他吸烟似的。

    博雷尼乌斯先生温和地向斯卡德一家人做了自我介绍。彭杰离这里不远,他为这位年轻的教区居民送行来了。他们谈论着阿列克会沿着哪条路走来——好像有点儿拿不准——莫瑞斯试图溜掉,因为他弄不清该不该在这儿待下去,然而博雷尼乌斯先生拦住了他:“你要到甲板上去吗?”教区长问,“我也去,我奉陪。”他们两个人回到新鲜空气和阳光中来了。南安普敦港的浅滩在他们周围展开,一片金黄色,尽头绵延着新福里斯特[99]。对莫瑞斯而言,傍晚的美景似乎预示着大祸即将临头。

    “谢谢你的好意。”教区长立即开口说。他的口气仿佛是一个社会福利工作者在跟另一个交谈,然而莫瑞斯觉得他是在旁敲侧击。莫瑞斯试图回答——两三句普普通通的话就能救他——但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下嘴唇发颤,就像一个哭丧着脸的少年似的。“假若我没记错的话,你对小斯卡德是感到不满意的,所以你的一片好意就更难能可贵了。咱们在彭杰吃饭的时候,你对我说,他是个‘贪鄙下流的家伙’——竟这样来形容一位同胞,使我吃了一惊。当我在下面瞧见你跟他的亲人们待在一起的时候,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相信我吧,霍尔先生,他会珍重你对他的关怀,尽管他可能不显露出来。像他那样的人,比局外人所想象的要容易被感动,好也罢,坏也罢。”

    莫瑞斯竭力打断他的话说:“那么……你呢?”

    “我?我为什么要来呢?你只会笑话我。我给他送来了一封写给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英国国教会牧师的信,希望他上岸之后,就给他施坚振礼。荒唐可笑,对吗?可我既不是古希腊文化的崇拜者,也不是无神论者。我相信人的行动取决于信仰。倘若某人是个‘贪鄙下流的家伙’,归根结底是由于对神有所误解造成的。凡是有异端邪说的地方,迟早会滋生伤风败俗的行为。可是你——究竟是怎样准确地知道他这艘船起航的时间呢?”

    “这……这登了广告。”他浑身打起哆嗦来,衣服紧紧地裹在他身上了。他好像重新变成了学童,毫无防备的能力。他确信这位教区长猜出来了,或者毋宁说是灵机一动,明察秋毫。凡人什么也不会怀疑——杜希先生就浑然不觉——然而这位先生却有特殊的感觉。由于他是个神职人员,竟嗅得出肉眼看不见的感情。禁欲主义与虔诚有着实用的一面,它们能够导致洞察力。莫瑞斯领悟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太迟了。在彭杰,他曾认为,像这样一个身穿黑色法衣、脸色苍白的教区长,绝不可能懂得男子之间的同性爱。但现在他知道了,即便是从不公正的角度也罢,反正正统的宗教对人性的任何秘密都曾加以探讨。宗教比科学敏锐厉害得多,倘若除了洞察力,再补充上判断力,宗教就无敌于天下了。莫瑞斯本人是被信仰抛弃了的,他从未跟这样一股力量对峙过,他受到了极度的打击。他对博雷尼乌斯先生恐惧与憎恶交加,恨不得将这个教区长杀掉。

    至于阿列克呢——如果这时候到了,也会被丢进陷阱。他们是小人物,担不起风险——比方说,远比克莱夫和安妮弱小得多,博雷尼乌斯先生知道这一点,打算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的惟一手段来惩罚他们。

    为了给没有还手之力的对方回答的机会,那个声音停顿了一会儿,现在又继续下去了。

    “是啊,老实说,关于小斯卡德,我非常不放心。星期二他离开了彭杰,对我说是要到他的父母那儿去。可是他拖到星期三才到家。他动身之前,我跟他面谈过一次,使我不满意到极点。他冷酷无情,他反抗我,当我谈到坚振礼的时候,他嘲笑我。事实上——要不是你对他有着慈悲为怀的兴趣,我是不会跟你提起这件事的——事实上,他犯了淫荡罪。”他顿了一下,“跟女人们。到了一定的时候,霍尔先生,那种嘲笑,那种冷酷无情,就会被识破。因为通奸会发展成比实际行为严重得多的罪恶。倘若这仅仅是个别人的行为,我不会考虑用诅咒将他逐出教会。然而,我认为一旦世界各国人民都道德败坏,最后他们一定会否定神。除非一切不正当的性行为统统受到刑罚,而不是只有其中几桩,教会是永远不能重新征服英国的。我有理由相信,他下落不明的那个晚上是在伦敦度过的。是的,没错儿——他准在这列火车里。”

    他走下去了。莫瑞斯的神经受了撼动,跟随着他。他听见了讲话声,然而听不懂。其中的一个嗓音也许是阿列克的,这又与他何干。“又搞糟了。”他浮想联翩,犹如薄暮时分飞回来的蝙蝠。他重返家里的吸烟室,跟克莱夫待在一起。克莱夫说:“我再也不爱你了,请原谅。”他觉得自己的人生每年自转一周,最后总是黯然无光。“跟太阳一样……要花一年工夫……”他觉得外祖父在跟他这么念叨。随后,雾消散了,阿列克的母亲就在跟前。“这简直不像是利基。”她急促不安地说完,无影无踪了。

    那么,像谁呢?起航的锣响了,汽笛一声长鸣。莫瑞斯飞奔到甲板上去了。他的感觉和意识恢复了,他能够异常清晰地看到成群的人分为两批,一批留在英国,一批出发。他明白阿列克将留下来。这个下午突然变得光辉灿烂,朵朵白云在金黄色的水和森林上空飘浮。在这场露天表演中,弗雷德·斯卡德正大发脾气,因为他那个不可信赖的弟弟误了最后一班火车,女人们一面被推推搡搡地催逼着走上舷梯,一面抗议。博雷尼乌斯先生和老斯卡德则向官员哀叹着。天气这么好,空气这么清新,其他的一切都变得无足轻重了。

    莫瑞斯上岸了,如醉如痴地沉浸在兴奋与幸福之中。他看着那艘轮船出航。突然,此船使他记起少年时代曾让他心里怦怦直跳的瓦伊金的葬礼。二者没有相似之处,然而该船英姿潇洒,它正把死亡运走。它被缆索牵引到固定的位置后驶出码头,弗雷德大喊大叫着。在一片欢送声中,船急速转向海峡,终于驶到海面上去了。它是个牺牲品,何等壮丽,留下一股烟,越来越淡,逐渐融入到落日的余晖中。还有那些细浪,冲上树木繁茂的海岸,化为乌有。他目送轮船良久,然后把目光转向英国。他的旅程快结束了,他的目的地是那个新家。他把阿列克内部的男子汉亮出来了,现在轮到阿列克来亮出他内部的英雄。他知道什么在召唤自己,也知道自己该怎样回答。他们必须打破阶级的畛域来生活,没有亲属,囊空如洗。他们必须劳动,至死相依为命。然而英国是属于他们的,结为终身伴侣,这乃是他们所获得的奖赏。英国的空气和天空是属于他们的,却不属于好几百万个胆小鬼。那些人拥有空气混浊的小室,但从未有过自己的灵魂。

    他来到博雷尼乌斯先生面前。这位教区长被弄蒙了,阿列克把他彻底击败了。博雷尼乌斯先生认为两个男人相爱必然是可耻的,因而对目前发生的这件事丝毫不能理解。转瞬之间他就变成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了,他的讥讽消失了。他用一种坦率而相当愚蠢的口吻谈论着小斯卡德到底出了什么事呢?接着就举步去探望南安普敦的一些朋友。莫瑞斯朝着他的背景呼唤:“博雷尼乌斯先生,务必看看天空吧——整个儿着起火来啦。”然而教区长不需要熊熊燃烧的天空,他的踪影消失了。

    他兴奋不已,觉得阿列克就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阿列克不在附近,不可能在附近,却在这片辉煌的另外一处,非找到他不可。莫瑞斯片刻也没迟疑,立即赶赴彭杰的船库。“彭杰的船库”已渗入他的血液,阿列克既用它来倾诉思慕,又用它来进行讹诈。当他们最后一次不顾一切地拥抱的时候,莫瑞斯本人也做出过涉及此词的许诺。此词成了他惟一的依靠。他就像来的时候那样,凭着直觉离开了南安普敦——他确信,这次事情不仅不能搞糟,还一点儿差错也不能出。宇宙回到正常的位置上来了。莫瑞斯是乘小小的慢车去的,鲜艳夺目的地平线依然燃烧着,日没后,微云闪出火苗,天空染成一片红。甚至他在彭杰的车站下车,穿过寂静的田野走去的时候,光线还很足。

    他从较低的那一头进入这座庄园,是从篱笆的裂缝钻过去的。他再度突然想到这片地何等荒芜,多么不宜把人分成等级,或规定将由谁支配未来。夜幕即将降临,一只鸟儿叫了,一些动物在慌慌张张地窜来窜去。他加快了脚步,一直走到瞧见池面发出微光为止。以池子为背景,幽会场所黑乎乎地映入眼帘,他听见了汩汩的水声。

    他抵达这儿了,或者不啻抵达了。他依然充满信心,放声呼唤阿列克。

    没有回答。

    他又呼唤了一遍。

    一片寂静,夜晚逼近了。他判断错了。

    “这样的事是完全可能的。”他想道,然而刹那间抑制住了自己。不论发生了什么事,他也绝不能垮掉。克莱夫那次,他已尝够了滋味,徒劳无功。在这片越来越灰暗的荒野中垮掉,意味着会发疯。意志要坚强,保持冷静的头脑,并信任对方——他把最后的一线希望仍寄托于此。但是突然袭上心头的失望感告诉他,自己的身体已吃不消了。大清早以来他就东奔西走,被各种各样的感情蹂躏着,眼看着就要支撑不住了。过一会儿他就决定下一步该做什么,不过,现在他头痛欲裂,浑身酸疼,像散了架似的,他非休息不可。

    船库是个方便的安歇处。他踱进去,发现自己的情人正在酣睡。阿列克睡在一摞靠垫上,在最后一抹暮色中,依稀可见。他醒来后,好像既不激动,也不烦闷,用两只手爱抚了一会儿莫瑞斯的胳膊,这才说:“那么,你收到电报啦。”

    “什么电报?”

    “我给你往家里发了一封电报,告诉你……”他打了个呵欠,“对不起,我有点儿累啦,这呀那呀的……告诉你,务必到这儿来。”莫瑞斯没有吭声,他实在什么也说不出来。于是阿列克补充了一句:“现在咱们再也用不着分手了,就这么决定了。”

    四十六

    克莱夫正试着在致选民的呼吁书的校样上进行加工。因为排成铅字后,他突然感到文章中带着一股居高临下的傲气,不符合时下的潮流。这时,西姆科克斯通报说:“霍尔先生。”夜深了,黑咕隆咚的。天空中,壮丽的晚霞的痕迹已荡然无存。他从门廊里什么也看不见,各种噪声却不断地传到耳际。他的朋友不肯进屋,正在踢小石头子儿,还朝着灌木丛和墙壁掷卵石。

    “喂,莫瑞斯,进来吧。你在搞什么名堂?”他问道,心里有点儿烦。既然站在暗处,也就不必费神去装出一副笑脸了。“多好啊,看到你回来了。希望你好一些了。不巧我没有空,赤褐屋刚好空着。进来吧,像以前那样睡在这儿。很高兴见到你。”

    “我只耽搁几分钟,克莱夫。”

    “嘿,老弟,哪里有那么荒唐的事。”为了表示殷勤好客,他朝着那片黑暗走去,手里仍拿着那几页校样。“假若你不在这儿过夜,安妮会对我大发雷霆。你这样上门来,真是好极了。现在我要做手头的一些琐事,还得请你原谅。”接着,他在周围的幽暗中发觉了漆黑的一团儿,猝然间感到忧虑不安起来,不禁惊叫道:“但愿没出什么不好的事。”

    “一切都顺顺当当……可以这么说。”

    现在克莱夫把政治撇开了。因为他知道,这必然是恋爱事件,于是准备表示一下同情。不过,他认为如果莫瑞斯没赶在他这么忙的时候来向他求助就好了。平衡感支撑着他。他把莫瑞斯领到月桂树丛后面的荒僻的小路上,这里闪烁着月见草,用淡黄色浮雕图案装饰起夜墙。在这儿,他们可以享受到绝对的安静。克莱夫摸索着找到一条长凳,仰面躺下来,头枕着双手,说:“我愿意为你效劳。不过,我劝你在这里睡一宿,明天早晨跟安妮商量。”

    “我不需要你的劝告。”

    “啊,当然悉听尊便。但是你十分友善,把你的种种期望告诉了我们。既然这是关于一个女人的问题,如果是我的话,就一定会去跟另一个女人商量,尤其是像安妮这样一位具有几乎是超人的洞察力的女子。”

    对面的花儿忽隐忽现。克莱夫再度觉得,他这个在花前摇摆着身躯的朋友,就是夜晚本身。一个声音传到他的耳际:“对你而言,情况比这糟糕得多。我和你的猎场看守相爱了。”这句话太唐突,他听上去毫无意义。于是他傻呵呵地问:“是艾尔斯大嫂吗?”随即坐了起来。

    “不,是斯卡德。”

    “留神。”他边朝暗处扫了一眼边叫喊。知道没有外人,就放心了,生硬地说:“多么怪诞的声明。”

    “怪诞到了极点。”那个嗓音随声附和道。“但是我认为,既然欠了你的情,就应该专程来告诉你阿列克的事。”

    克莱夫只理解了最起码的一点。他料想,莫瑞斯仅仅是把“斯卡德”当作个比喻,就像提到“该尼墨得斯”[100]似的。因为对他来说,跟任何一个社会阶层低于自己的人亲近,简直是难以想象的。事实上,他感到沮丧、生气,因为他原以为近两个星期莫瑞斯身心健康了,从而鼓励安妮跟他友好。“凡是我们能为你做的,我们都做了。”他说,“倘若你由于‘欠了情’——用你自己的话来说——想要回报,你就不会总想那些令人十分厌恶的事。我听到你这么谈论自己,失望极了。那天晚上咱们在赤褐屋反复研究这个问题的时候,你使我觉得不正常的时期终于结束了。”

    “当时你竟然吻了我的手。”莫瑞斯故意讥讽了他一句。

    “别提这个。”他勃然发怒了,既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于是,莫瑞斯这个不法分子就对他产生了短暂的爱。接着,克莱夫恢复了唯理智论者的本色。“莫瑞斯——我简直说不出替你有多么难过。求求你啦,求求你抵制这种迷住心窍的念头,别让它再缠住你。倘若你有心抵制,这个念头就会永远消失。工作、新鲜空气。你的朋友们……”

    “刚才我已经说过,我不是到这儿来接受你的劝告的,也不是来谈论思想和概念的。我是个有血有肉的人。假如你肯屈尊,对这些非上品的东西表示兴趣——”

    “对,非常对。我知道自己是个令人厌烦的理论家。”

    “你要是肯提到阿列克这个名字的话。”

    这使他们想起一年前的那件事。然而,如今轮到克莱夫一听到这个名字心里就发怵。“如果阿列克就是斯卡德的话,事实上他已经不再在我这儿干活,甚至已不在英国了。就在今天,他乘船前往布宜诺斯艾利斯了。不过,你说下去吧。只要能多少帮助你的话,我甘愿旧话重提。”

    莫瑞斯鼓起腮帮子,吐出一口气,然后着手从高高的茎上一朵朵地掐小黄花。它们接连消失了,犹如夜晚将烛光熄灭掉似的。“我跟阿列克共享了。”他在深思熟虑后说。

    “共享了什么?”

    “我所有的一切,包括我的肉体。”

    克莱夫厌恶地哀叫一声,一跃而起。他恨不得把这个怪物猛揍一顿,撒腿跑掉。但他是个有教养的人,懂得克制自己的感情。他们毕竟是剑桥出身的人……两个人都是社会的中坚分子。他决不能使用暴力手段,他确实没有诉诸暴力。他自始至终保持冷静,乐于助一臂之力。然而他这种浅薄空洞、尖酸刻薄的责难,他的固执己见,感情的愚钝,使莫瑞斯十分反感。莫瑞斯只能对憎恶表示敬意。

    “我这番话会冒犯你,”他继续说下去,“然而我非让你十分理解不可。当你和安妮不在家的那个夜晚,阿列克和我在赤褐屋里睡觉来着。”

    “莫瑞斯——哦,天哪!”

    “还在伦敦。还在——”说到这里,莫瑞斯把下面的话咽回去了。

    即使在感到极度厌恶的时候,克莱夫也设法把事情一般化,作为逃避的手段。这种把事情置于漠然状态的倾向,是婚姻给他带来的现象之一。“不过,毫无疑问——把男人之间的关系正当化的惟一的理由,是它终属纯粹的精神恋爱。”

    “我不了解。我是来告诉你我做了什么。”对,这就是他来拜访的原因。他从而合上了一本书,永远也不会再去读它了。与其把此书撂在那儿弄脏,不如合上算了。必须将他们的过去这本书放回到它原先的书架上。这里,在黑暗和枯死的花儿中,就是那个场所。他还欠着阿列克一份恩情。他决不允许把旧的掺杂到新的里面。一切妥协都是敷衍了事,因而是危险的。坦白完,他就必须从将他养育成人的这个世界消失踪影。“我还得告诉你他做了什么。”他竭力按捺住内心的喜悦。“为了我的缘故,他牺牲了自己的前途……他并没有得到我会为他放弃任何东西的保证……原来的我确实是什么也不会放弃的……我总是很迟才能看透。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精神恋爱,反正他就这么做了。”

    “怎样牺牲的?”

    “我去为他送行——他不在那儿——”

    “斯卡德误了船吗?”乡绅愤怒地大声叫喊。“这些家伙简直不可救药。”接着他住了口,未来出现在他面前。“莫瑞斯,莫瑞斯,”他用多少有点儿亲切的口吻说。“莫瑞斯,你往何处去?[101]你快要疯了,你完全丧失了理智。我能不能问一声,你是否打算——”

    “不,你不能问,”对方打断了他的话,“你属于过去。到此刻为止的一切,我向你和盘托出——今后的事,一个字也不能告诉你。”

    “莫瑞斯,莫瑞斯,你知道,我还是有点儿关心你。不然的话,我是无法忍受你刚才告诉我的那番话的。”

    莫瑞斯张开了手,露出光彩熠熠的花瓣儿。“我确实认为你有点儿关心我,”他承认,“然而我不可能把自己的整个人生寄托在这一点点上。你不是这样的。你把自己的人生寄托在安妮身上。你不必为自己和她的关系是否精神恋爱而苦恼。你只知道它的身价很高,值得把自己的人生寄托在上面。你只能从她和政治上匀出短短的五分钟给我,我可不能把自己的人生寄托在这上面啊。什么事你都肯为我做,就是拒绝见我。整整一年啊,我在地狱里受尽煎熬。你留我在你家里住,逍遥自得。你还费尽心机打发我结婚,以便甩掉我这个包袱。”——这时克莱夫抗议了,莫瑞斯就顿了一下说,“我知道,你确实有点儿关心我。可是不值得一提,因为你并不爱我。倘若你愿意保持跟我的关系,我会至死属于你。然而,我总不能永远哭哭啼啼地缠住不放呀,所以现在我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那个人也以使你毛骨悚然的方式属于我。你别再给弄得毛骨悚然了,还是专心致力于自己的幸福如何?”

    “是谁教给你这么说话的?”克莱夫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倘若有人教过我的话,那就是你。”

    “我?你把这样的思想归因于我,真是骇人听闻。”克莱夫继续说下去。难道他破坏了这个比自己低劣的人的思维能力吗?他没认识到,他和莫瑞斯同样是以两年前的克莱夫为起点,一直走到现在这个地方来的。一个凭借社会地位,另一个通过反叛。他更不曾想到,今后他们之间的分歧必然越来越大。他面对着一个污水坑,选举之际哪怕只发出一点点臭味儿,他的前程就会被断送掉。然而,这是他应尽的义务,决不能畏缩不前,他非拯救老友不可。当英雄的感觉悄悄地袭上心头,他开始琢磨怎样才能封住斯卡德的嘴,心里直嘀咕斯卡德会不会敲竹杠。现在已是深夜,来不及讨论该采取什么办法和手段了。于是他邀请莫瑞斯下周到他那坐落在伦敦的俱乐部来共进晚餐。

    莫瑞斯用笑声来回答他。克莱夫一向喜欢他这个朋友的笑声。此刻轻柔的呵呵声让人联想到幸福与安全,于是他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好。”他说。由于放了心,他甚至把手伸进月桂树丛里去了。“这比对我发表老一套的冗长演说强,既不能使你本人也不能使我信服。”他的最后一句话是:“下星期三,就定在七点四十五分吧。照例只穿无尾晚礼服。”

    这就是他最后的一句话,因为大概这时候莫瑞斯就无影无踪了。他留下一小堆月见草的花瓣儿,作为他曾在这儿待过的惟一的痕迹。这堆花瓣儿犹如余烬似的奄奄一息地趴在地上。克莱夫终生不清楚莫瑞斯离去的准确时间。随着进入暮年,对于是否确实发生过此等事,他开始拿不准了。蓝屋发出微光,羊齿丛摇曳着。他的朋友在剑桥校园里朝他招起手来。朋友沐浴在阳光下,散发出五月这个学期的花香与喧哗。

    然而,当时他仅仅是对朋友的失礼感到不快而已。他想起从前莫瑞斯也曾像这样失于检点,并与之比较了一下。他不曾领悟到这是终结,既没有黄昏,也没有妥协。更料想不到今后再也不会跟莫瑞斯相遇了,甚至没跟那些看见了莫瑞斯的人说过话。他在小路上等待了一会儿,随后回家去了,不但修改校样,还得想方设法向安妮隐瞒真相。

    结尾的札记

    《莫瑞斯》一稿是1913年开始执笔的,本稿大致保持了初稿的面貌。我曾到米尔索普村[102]去拜访爱德华·卡彭特[103],它是此行的直接结果。卡彭特有着今天人们难以理解的声誉。他是个应运而生的叛逆者。他感情用事,并且有几分神职人员的派头,因为他是从牧师起家的。他是个社会主义者,忽视产业主义[104]。尽管拥有足够维持闲居生活的收入,却提倡简朴地过日子。他是个受惠特曼[105]影响的诗人,气质之高雅,更胜于文笔。最后,他是同性爱的信奉者,有时把同伴叫做天王星人[106]。生活在孤寂中的我,被他最后的这个方面所吸引。在一段不长的时期内,我将他看作掌握一把能解决一切困难的钥匙的人。通过洛斯·迪金森[107],我就像接近救世主一般,去跟他打交道。

    大概是我第二次或第三次造访这块圣地的时候,火种被点燃,迸发出了火花。他和他的同伴乔治·梅里尔[108]双双给了我极深的印象,引发了我创作的动机。乔治·梅里尔还触了触我腰眼下面的部位——轻轻地,就在臀部上方。我相信他对大多数来访者都这么做过。这种触觉是独特的,我记忆犹新,正如我记得很早就失去了的一颗牙的部位似的。那既是心理上的,同时又是肉体上的触觉。它好像从我腰眼下面小小的部位直接融入我的构思,却没把我个人的意图包含进去。倘若确实如此的话,它是严格地按照卡彭特的瑜伽派[109]神秘主义行事的,并且足以证明这部作品是在那一瞬间受孕的。

    接着我就回到我母亲正在那儿疗养的哈罗盖特[110]去,立即着手写《莫瑞斯》。对我来说,像这样开始执笔一部作品,是绝无仅有的。整体的构思,三个主要人物,其中两个有了快乐的结局。文思泉涌,一气贯通。

    初稿搁笔于1914年。我拿给男男女女几位朋友看过,他(她)们都喜欢此作。然而,让谁看,是经过慎重的选择的。迄今此作尚未面对过批评家或一般读者。至于我本人呢,由于在这部作品中陷得太深了,又太久了,因此无法对它做出评价。

    安排一个幸福的结局是绝对必要的。否则我根本不会费神去写。尽管是在虚构的世界里,我决意无论如何要使两个男人相爱,并在小说允许的范围内让他们的爱情永远延续下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莫瑞斯和阿列克依然在绿林中徜徉着。我把此作献给“更幸福的一年”,并非没有来由。这部小说骨子里头写的就是幸福。然而,这一点却导致了意想不到的结果:它使得此作更难以出版了。除非《沃尔芬登报告》[111]能够法制化,不然的话,此作恐怕就得继续停留在原稿状态了。倘若此作的结局是悲惨的,给小伙子套上绞索,听任他临空荡来荡去,或设计一个自杀情节,出版事宜原会顺顺当当,因为作品中没有色情描绘,也没收有诱惑未成年者的场面。但是此作容许这对恋人未受惩罚就溜之大吉,从而对犯罪行为予以赞许。博雷尼乌斯先生没有本事逮住他们,而社会施以他们的惟一惩罚就是流放,他们欣然接受。

    关于三个人物的札记

    我试图把莫瑞斯塑造成跟我本人(或我心目中的自己)迥然不同的一个人物。他英俊,健康,肉体上富于魅力,头脑迟钝,作为实业家,手腕不赖,有点儿势利眼。我给这样一个优缺点均有的人注入了一滴要素。这使他迷惑,唤醒了他,折磨他,最后拯救了他。正因为他的环境极其正常,他被激怒了。母亲,两个妹妹,一个舒适的家,一份收入不菲的职业,原来是座地狱。他非把它们击溃不可,否则他自己将被击溃,没有第三条路。我为他布设陷阱,他时而闪避,时而落入,终于将它击溃。塑造这样一个人物形象,原来是一项令人愉快的工作。

    倘若莫瑞斯象征着伦敦近郊的郊区居民,克莱夫象征的则是剑桥。我对这所大学,或是它的每一个角落,了如指掌,所以毫不费力地就把克莱夫刻画出来了,或多或少是以与我有泛泛之交的一位学者为原型。冷静,自以为是的卓越的见解,头脑清晰,领悟力强,坚定不移的道德标准,白肤金发碧眼,体质虽不结实,但并不意味着脆弱,律师与乡绅合而为一。这一切都是从那个相识的人身上得到的启发。不过,是我本人使克莱夫具有“古希腊文化崇拜者”的气质,还让他跳进了莫瑞斯那感情深厚的双臂中。一旦到了那儿,他就掌握了主导权,把两个人这种不同寻常的关系应该朝什么方向发展决定下来。他认为对精神恋爱必须予以抑制,并且劝诱莫瑞斯勉强顺从。我觉得这种情况不是不可能的。在这个阶段,莫瑞斯既谦虚又缺乏经验,对克莱夫爱慕不已。他是从“监狱”中释放出来的灵魂,倘若解救他的人要求他守身如玉,他就唯命是听。他们之间的关系因而持续了三年——不安定,是理想主义的,富于英国特色。哪个意大利小伙子肯隐忍迁就呢?然而它一直延续到克莱夫移情于女性,将莫瑞斯送回“监狱”为止。从今以后,克莱夫每况愈下,恐怕我对他也越来越冷淡了。他惹恼了我。我不断地找他的错,着重指出他如何枯燥乏味,摆出一副政治家的架子,以及头发怎样稀疏了。凡是他或他的妻子抑或母亲所做的事,没有一件是令人满意的。克莱夫身上所起的变化对莫瑞斯是有利的,因为这加速了他堕入地狱的过程。他在地狱里变得坚强了,从而完成了最后那次不顾一切的攀登。但是对克莱夫来说这或许是不公正的,因为他素无恶意。在末尾那章,他挨了我最后一鞭。这时他发现自己的剑桥老友竟在彭杰庄园里故态复萌,而且是跟一个猎场看守。

    阿列克是在米尔索普诞生的,他就是我腰眼下面那个部位的触觉。然而他跟那位办事有条不紊的乔治·梅里尔之间没有更深一层的关系。在很多方面,他是我的预感的体现。在创造他这个形象的过程中,我对他越来越了解了。一部分是根据我个人的经验而写,有些经验派上了用场。他身上的同伴的成分减少,渐渐发展成为一个人物了。这个形象变得更生动、更重要了,强求我在小说中多给他一些篇幅。后来增添的部分(几乎不曾做任何删除)都与他有关。这个人物可以说是没有原型,他是在戴·赫·劳伦斯[112]创造那些容易动怒的猎场看守之前被写成的,因而没有蓝本可循。尽管他可能遇上过我本人的斯蒂芬·旺哈姆[113],维系他们的不过是一杯啤酒而已。莫瑞斯到来之前,他是怎样过日子的?克莱夫原来的生活很容易就想得出来。然而阿列克的生活呢?当我试图靠想象把它生动地予以描绘的时候,却写成了一篇综合评述,只好丢掉。他肯定不会对任何事情表示异议——我们只知道这么多。莫瑞斯与他相遇的时候,所知道的也仅止于此。利顿·斯特雷奇[114]是这部作品的早期读者,他认为这一点必然会破坏两个人的关系。他给我写了一封绝妙的信,却弄得我心神不定。他说,这两个人的关系是被好奇心和肉欲支撑着的,只能维持六个星期。这使我想起了爱德华·卡彭特!一听到卡彭特的名字,利顿总是发出一连串短促的尖叫声。卡彭特确信,天王星人相互之间至死坚贞不渝。根据我的经验,尽管坚贞不一定靠得住,无论如何是可以盼望的,值得孜孜以求。在这片完全没有希望的不毛之地里,仍能开出花儿来。生长在伦敦近郊的小伙子和土里土气的那一个,都能够坚贞不渝。里斯利,三一学院的这位聪明的本科生,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利顿开心地发觉,他就是里斯利的原型。

    由于阿列克的缘故不得不增添的篇幅有两处,或者毋宁说是增添的篇幅可以分成两个部分。

    首先,必须一步步引导他上场。他得逐渐朦朦胧胧地出现在读者面前。莫瑞斯所乘的马车进入彭杰庄园后,曾从一个男人面前驶过。阿列克从那个模模糊糊的形象出发,经过蹲在钢琴旁边的仆人、不肯接受小费者、出没于灌木丛并且偷吃杏者等等阶段,发展成既给予又获取的爱情共享者。他得从虚无中隐隐约约出现,直到成为一个无比重要的人物为止。这个过程的处理需要谨慎。倘若读者对即将发生的事知道得过多,他可能感到厌倦。倘若他知道得太少,就会感到困惑。就拿博雷尼乌斯先生离开他们之后,他们二人在黑暗的庭园里的几句对话来说吧,这已经开始预示着二人之间最后的决断了。这些对话可以透露多少,要看它们是怎样起草的。我起草得恰如其分吗?或者拿阿列克来说,当他巡逻的时候,听见了莫瑞斯那孤寂的狂叫,他应该立即响应呢,还是按照我最后定稿的那样,他犹豫不决,直到第二次听到后才做出反应呢?解决这些问题无需很高的技巧,没有亨利·詹姆斯[115]所想的那么高。为了让读者对最后的拥抱产生共鸣起见,写作技巧依然是不可或缺的。

    其次,阿列克上场后必须把情节逐渐展开。他冒了一次风险,两个人相爱了。有没有任何这种爱情能持续下去的保证呢?完全没有。那么,就得凭借他们的性格,他们相互间所持的态度,他们所面临的种种考验来暗示这种爱情会持续下去。这样一来,最后的部分就势必比原先预想的长得多了。大英博物馆那一章也非延长不可,后面又新插入一整章。这一章写的是在博物馆见面之后的那个充满激情,然而心烦意乱的第二夜。在此章中,莫瑞斯进一步表明心迹,阿列克却尚没有这样的勇气。在初稿中,这一切仅仅是点到为止。同样地,在本稿中,阿列克也在南安普敦那一场之后孤注一掷;而在初稿里,我没让两个人最后重聚。为了让两个人最大限度地相互了解,就必须把这些都写出来不可。直到若干危机、若干恐吓被克服之后,才能准备拉下大幕。

    在莫瑞斯与阿列克重聚之后的那一章里,莫瑞斯把克莱夫数落了一顿。本书只能这样结束,起初我并不是这样设想的,其他人也没这么设想过。我还在某人的怂恿下写过一篇尾声。采取的形式是数年后吉蒂遇见了两个伐木者,消息传开,引起一片哗然。尾声嘛,还是让托尔斯泰去写吧。我这篇尾声之所以归于失败,一部分原因是:小说的时代背景是1912年左右,而“数年后”就会闯进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那完全变了样儿的英国。

    此稿搁笔以来,确实过了一段漫长的岁月。最近一位朋友指出,它只能唤起今天的读者对那个特定历史时代的兴趣。我觉得还不至于那样,然而它的确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不仅是由于没完没了地出现陈旧的东西——十先令金币[116]的小费,自动钢琴的唱片,有腰带、前后打褶的男用短外套,《警察·法庭公报》,海牙会议,自由党,激进派,国防义勇军,无知的医生,挽臂而行的大学生;而且还有一个更不可缺少的原因:在此书所属的那个时代,英国尚有能够消失踪迹的场所。它属于绿林的最后那段岁月;《最长的旅行》也属于那个场所,气氛也相似。我们的绿林在劫难逃,被彻底破坏了。两次世界大战提出了对整个社会加以严密控制的要求,后世的公共团体把这一遗留下的课题接过来,进一步强化,科学也助了一臂之力。我们这个岛国上那片从来就谈不到广阔的荒野转瞬之间遭到践踏,盖满了楼房,到处都有人巡逻。今天已经没有可以藏身的森林或荒原了,也没有能够在里面蜷卧的洞穴了,更没有空寂无人的山谷,可供那些既不愿意对社会进行改革,也不愿意腐蚀社会,只希望独处的人容身。当然,人们至今还在逃脱,任何一个晚上在电影里都看得到这样一些人物。然而他们是歹徒,而不是不法之徒。正因为他们是现代文明生活的一部分,他们才能够躲避文明。

    关于同性爱

    关于迄今未提到的一个词,最后做些札记。自从写下《莫瑞斯》以来,公众对这个问题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从无知与恐惧变成了熟悉与轻蔑。爱德华·卡彭特并没有为这样的变化而付出努力。他曾渴望人们能够宽厚地认可一种感情,并给自原始时代起就存在的这种感情以存在空间。至于我呢,尽管没有他那么乐观,也料想知识会导致通情达理。卡彭特和我都没认识到,公众真正厌恶的并非同性爱本身,而是不喜欢想这件事。倘若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让它溜到我们当中来,或者一夜之间用小小的铅字排成法令,使之合法化,那么就肯定不会有什么抗议者。不幸的是,有关法令必须在议会上获得通过,才能合法化。这样一来,各位议员就不得不想一想了,抑或假装思索了。结果,《沃尔芬登报告》将会无限期地被否决。警方会继续对当事人予以起诉。坐在法官席上的克莱夫会继续宣判坐在被告席上的阿列克有罪。莫瑞斯有可能免受指控。

    196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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