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是恋爱故事吗?那个姑娘会爱上那个混混的弟弟吧?好姑娘通常都会被坏小子迷惑,电影和小说里经常这样。”他说。
“不是,”我说,“那样太假,现实中的好姑娘更爱宝马男,而不是穷酸的刀疤男。”
“好,你继续讲。”
……出于某种隐秘心理,姑娘答应跟混混的弟弟共进晚餐。那是一个糟糕的大排档,姑娘皱着眉头喝下一杯啤酒,就咳起来。其实姑娘出身卑微,大排档是她再熟悉不过的场所,因为她母亲曾是海鲜大排档的洗碗工,蹲地上洗了十几年的碗碟。也许她觉得自己坐过宝马车就不再属于原先的那个阶层,她嫌弃地看着周围嘈杂的环境,做出一副下一秒就要呕吐的表情。混混的弟弟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没心没肺没理睬姑娘的反应。
大排档实在太吵了,他们总共也没讲几句话。
姑娘问:“那刀疤是怎么回事?”
混混的弟弟说:“斧头砍的,差一点没命。”
姑娘说:“我晚上还有事,等下要先走。”
混混的弟弟说:“以后有人欺负你,告诉我一声就行。”
姑娘起身要走。混混的弟弟问:“你明天化什么妆?”
姑娘说:“啊?”
混混的弟弟说:“你明天化一个酷一点的妆吧。”
姑娘问:“什么?”
混混的弟弟说:“化一个死前妆。”
“那姑娘一定吓得尿裤子……”曾明细细碎碎地笑起来,再次打断了我的叙述。
“那姑娘吓得魂飞魄散,第二天就消失了。”我说。
“她辞职了吧,被吓成那样,哪敢去上班。”
“她第二天化的果然是死前妆……”
“怎么?”
“没什么,第二天她就死了。”我说。
“怎么死的?”
“第二天姑娘跟她男朋友去公园散步,男朋友挽着她的手,后面冲过来一道影子,刀光一闪,姑娘脖子上鲜血飞溅……”
“够了!”曾明站起来,脚链窸窸窣窣响了响,他又坐下。
“警察给你看受害人的照片,你把眼睛闭得跟死鱼似的,警察一说到受害人的信息,你就把耳朵捂上。你在怕什么?”我开始咄咄逼人。
“我不想知道有关他们的任何一点东西。我不配。”曾明眼里竟然跑出泪珠,我从没见过那么大的泪珠,像透明的玻璃球,真的很大,一颗是一颗。
“你害怕了。”我说。
“当他们说‘二死七伤’时,我听到的只是数字而已。我努力忘掉他们的名字,逃避有关他们的一切,我希望他们永远只是抽象的数字,而不是一具具的身体,有血有肉的身体……”现在曾明有一张特别诚恳的脸,诚恳得连青筋、暗疮、牙垢都一览无遗。
“那对受害者不太公平吧……”我慢吞吞地说,“唉……我承认,我就是来捣乱的,活着太无聊了,我得搞点什么……”
“怎么会无聊呢?”曾明问,“你不是在写小说吗?”
“是啊,小说的开头已经写好了,你可能不满意,不过这可由不得你,我念给你听哦。”
我翻开棕黄色笔记本,正准备念,曾明却捂住耳朵,“不要念,我不想听。”
此刻我真后悔没让警察把他连手也铐起来。
(责任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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