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分享成时尚
霍尔·尼兹维奇(Hal Niedzviecki),美国社会评论家,现居加拿大。出版过多部评论小书,如《哈啰,我很特别:个人性如何成为新的服从性》《我们也想分杯羹:大众文化的底层渴望与再创》。
我们想方设法让别人认识自己,即使是以浅薄、淫荡、放浪的面貌出现也在所不惜。
这个时代的关键词是“分享”。我们在网上分享所有的东西:今天天气怎么样,我去过哪里旅游,我在哪儿吃晚饭,我最近遇到什么趣事,我坐公交车迟到了,我家的厕所坏了……我们详细记录从早到晚干过的事,不仅有文字记录,还有图像。但这些东西真的值得分享吗?别人爱看吗?奇怪的是,我们还真的爱看。到底怎么回事?
《我爱偷窥》英文版叫The Peep Diaries(《偷窥日记》)。作者霍尔·尼兹维奇是一个美国社会评论家,根据此书主题拍过一部纪录片Peep Culture:The Documentary,里面有一段旁白:“小时候,父母总告诉我,不要偷窥别人的窗户,他们也叫我把窗帘关上,别被邻居一览无遗。接着,网络出现了……我们花越来越多的时间观赏数百万陌生人的生活,我们还邀请陌生人研究我们生活中的私密细节,我称此现象为‘偷窥文化’。简单说来,我们是一群痴迷的名人崇拜者,设法吸引人们注意,但我认为不止如此,让自己被大众消费,目的是让我们开心,让我们与大众接轨,得到归属感。”
霍尔·尼兹维奇说得没错,不光美国人,中国人现在也热衷上演各种“真人秀”。《非诚勿扰》魅力大到潜逃多年的通缉犯宁愿冒着被逮捕的危险也要跑上去相一趟亲,公务员冒着被人揭发贪污的风险公然说自己私下其实挣了不少钱。把自己秀出去的诱惑太大了,以致出现这种荒唐场面。早在2008年,美国著名的《韦氏新世界词典》就票选出一个年度风云词——overshare(过度分享),描述这种自我揭露过多个人资讯的现象。
在这样一个时代,我们是不是真的想成为明星?霍尔·尼兹维奇认为,大多数人并非想成为超级巨星,只是想满足一种需求,一种现代社会似乎已经无法提供的东西。这东西过去由实体的社区来提供,现在没有了。什么东西呢?对我们作为人存在的认可。有些学者发现,写博客的人可能比较不满意自己的交友情况,觉得无法融入社会,归属某一社区的程度较低;通过写博客,他们觉得自己不像以前那么孤单了,有了归属感,对网络世界的交友情况感到更快乐。快乐就爽了,爽了就好了。微博、Twitter(推特)、Facebook(脸谱)也一样,我们会上瘾是因为它提供了很低期望值的人际联结。过去我们要融入社群,通过社交获得自我存在感,那是一个时间成本很高的方式。现在不同了,我们想认识一个朋友,只要联系上他,关注他,他就是我的朋友。如果不喜欢他了,一秒钟之内就按下按钮跟他绝交,而且不用付任何代价。
在今天这个高度组织化、严格受控制的社会,我们从哪里找回自我存在的感觉呢?怎么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呢?霍尔·尼兹维奇认为是通过“Peep Culture”(窥视文化)。讽刺的是,我们企图秀出的不是自己有多么特别、多么优秀,而是我们有多么普通、多么平凡,多么需要日常生活的人际互动。我们想方设法让别人认识自己,即使是以浅薄、淫荡、放浪的面貌出现也在所不惜。我们在身上穿孔,污名化自己,绝望地希冀别人注意到我们是罪犯,是帮派分子,是社会放逐者。我们无法再依靠过去不超过150个人的传统人际圈子来告诉我们:你是谁?你该信任谁?你该怎么过日子?现在我们需要更大的集体来帮助我们。
为什么中国这几年出现这么多网络红人?大家都觉得好笑,难道他们自己不知道在镜头前搔首弄姿是在献丑吗?难道他们不觉得自己可悲吗?不,他们宁愿用这种方法让别人注意到他们的存在。在他们眼里,你不被注意,你就不存在。
芬兰有个年轻人在YouTube上传一段背景音乐为《流弹》的视频,预言某所中学将有大屠杀事件,然后就真的制造了校园枪击案[1]。最近几年,很多疯狂连环杀人案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元素是,杀人犯在动手之前先给自己拍片,甚至在作案的同时拍片。在他们眼里,如果不拍片,别人看不到,杀人就白杀了。
(主讲梁文道)
隐私不保的年代
侵犯隐私无所谓?
丹尼尔·沙勒夫(Daniel J.Solove),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隐私法专家。著有《数字人:在信息时代中的科技与隐私》《完全曝光:隐私与安全的虚假交易》等。
没有隐私,我们就没办法畅快说出坦白的话,言论自由可能也就不存在。
名声这个东西,在我们这个年代越来越难保住。尤其是微博时代,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飞短流长层出不穷。这些谣言,你能够去证实吗?你能够去澄清吗?你甚至不知道它们从何而来,要往哪儿去。
《隐私不保的年代》英文版叫The Future of Reputation,原意是“名誉的未来”。在人的声誉或名誉问题里,隐私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内容。作者丹尼尔·沙勒夫引用一位法学教授的话说,名声是一种财产,有时可以兑换成直接可见的利润。例如明星用他们的公信力、公众认知度押宝在某个商品上,就是利用名声在投资。作者还引用另一位法学家的话说,诽谤法所保护的尊严是全体成员的尊重与自尊。也就是说,我们把名声不只看成财产,甚至看成尊严,我们愿意保护自己的尊严,也愿意尊重他人的尊严。这就是为什么从前欧洲人觉得名誉受损时要跟人决斗,他们认为这是保存自己名誉的一种最光荣的办法。
我们这个时代的名誉出现了什么问题?我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1996年,有一个关于美国很有名的时装设计师汤米·希尔费格[2]的谣言在网上流传。谣言说他曾经说,如果我早知道非裔美国人、西班牙裔人、亚裔人会购买我的衣服,我不会把它们做得这么好。谣言还说,他在奥普拉脱口秀说了这番话,当时奥普拉生气了,要求他离开。这个谣言使希尔费格公司立刻陷入困境。事实上呢,他不仅没这么说过,甚至根本没上过奥普拉的节目。可是这个谣言直到今天还在网上流传。
在互联网时代,谣言散布的范围和强度永远大过你对谣言的澄清。这是人性阴暗的一面,我们都喜欢听谣言,宁愿听一个明星的性丑闻,也不愿相信原来它是假的。过去人际交往的圈子有限,我们长期跟某个人相处,对他的人格有比较完整的认识,可以判断哪些传闻是真的,哪些是谣言或八卦。但在今天互联网资讯发达的时代,我们阅读某位陌生人的网上报道,很难知道完整的故事,只有片断资讯,然后就去嘲弄和责备他。
有些法官认为,一个人隐藏不光彩的私人隐私,无异于商人隐藏商品的瑕疵。但是,问题出在哪儿呢?网络上大量流言蜚语真真假假,我们愿意下功夫去核实吗?通常我们不会去追究真相,甚至认为就算有些东西是假的,那又如何呢?米兰·昆德拉说,任何男人如果在公开场合与私下生活是一样的,八成是个怪物,他在私人生活中将没有自发性,在公共生活中则没有责任感。也就是说,你今天就算被人拍到某些私生活,或者被人知道你私下满口粗话,那又如何?难道我们要求一个人在家里也正儿八经,或者夫妻在床上说“我们来敦伦一下好吗”?
以前人们做错事,受到的处罚是一种名誉上的摧毁。比如一个女人是妓女,人们可能会在她身上烙印,让她走到哪里都被人耻笑,甚至拿石头砸她。现在看,这种做法太不文明了。以前罪犯不但要坐牢,脸上还要被刺字做标记。今天我们也知道这样做不人道。可是,我们难道没见过新时代羞辱人格的方法吗?2005年,韩国有个女孩带着小狗搭地铁,小狗在车厢里拉屎,女孩不清理狗屎就扬长而去。这一幕被网友拍下来,通过网络传遍世界。上千万人谴责、辱骂这个女孩,还有人进行人肉搜索,逼得她躲在家里不敢出门,后来患上抑郁症。所有从事这些攻击行为的人,大概都觉得自己是正义的。丹尼尔·沙勒夫说,这些人叫作“规范警察”。
我们需要规范警察去强制人们执行社会规范,比如有人不排队,你不斥责他,不叫他好好排队,那排队这个社会规范就没用了。但是,问题出在这个规范该由谁来执行,该怎么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才叫合理。像“狗屎女”做错了一件事,人们对她大肆攻击,毁掉她的心理,在我看来,这更像是你把我的门牙打掉,我不只以牙还牙,还要干掉你全家。
历史上,刺青、烙印、标记这些羞辱性惩罚,是以做记号的方式来降低人的身份,而且是终身的。现代人在网上遭受的羞辱,也类似于生命被做了记号,而且是一个永远的记号。至于这个人将来会不会赎罪,会不会改过自新,我们并不关心。所以现在有人说,将来我们不可能去选总统,因为我们所有的言行都被记录在案。一个总统候选人如果中学时代交女朋友脚踏两只船,或者抽过大麻,或者偷瞄过别人的考卷,这些都可能成为政敌攻击的武器。至于后来你是不是改过了、忏悔了、完全不一样了,已经不重要了,那个印记永远留在那里了。
所以这是个“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年代,以前古人犯错之后可以改名换姓,搬到别的地方住,现在不可能了。可是,一个连小学生都不能犯错的世界又是什么样的世界呢?丹尼尔·沙勒夫是隐私法领域的专家,他试图从法律角度解决这个问题。不过这是一个矛盾,用法律或政府强制的方式来清理网络不良现象,是不是对言论自由的侵害?
国际普遍认为,关于公众事务的言论应该享有言论自由。比如我们批评一个官员或一项政策,这关乎公众事务,应该享有言论自由,保障我们可以说这样的话;但假如我们说某个人私生活不检点,而这个人又不是公众人物,就不能这么随便说话了。当然也不是说捂着别人嘴不准人说话。问题是,假如个人的自由伤害到别人的隐私或名誉,而且是不合理的伤害,怎么办呢?丹尼尔·沙勒夫指出,隐私并不只是保护人们从事不合常规的性生活而已,隐私还可以让人们对可信任的人透露不受欢迎的意见而不用担心社会评价或遭受攻击;如果没有隐私,我们是很难诚实表达意见的。
设想一种情况:有人在公开场合乖乖的,但私下跟三两好友聚会时言论很反动,如果好友把他的话记录下来公布到网上,会有什么后果?结果就是对他言论自由的打击。不保护隐私,有时候就是不保护言论自由。没有隐私,我们就没办法畅快地说出坦白的话,言论自由可能也就不存在。
今天中国常常出现这种画面,比如拍到某快餐店的服务员或某列车上的车长,然后发布到网上,冠以“全国最美女服务员”“全国最美女列车长”。一般而言,我们会觉得这是赞美之举,被赞的人会很高兴。可是把她的资料全部公开,你怎么知道人家愿不愿意呢?她想不想让别人觉得她是全国最美的,这点都有疑问。有人说,她在工作场合被我拍到,我又没跑到她家去偷拍,而且她的资料是从公共网站上搜集来的,不是去偷去抢来的。问题是,隐私跟公共的区别真的只是场合吗?有时候你在公共场合做一些事,但你并不想在网上散布,弄得所有人都知道。比如你每天上下班的路线都是在公共场合,但你的路线被人查出来公布到网上,你会不会觉得隐私被侵犯呢?
(主讲梁文道)
搜索引擎没告诉你的事
总是撞见你自己
伊莱·帕理泽(Eli Pariser,1980-),网络政治先锋。与人合作创办Avaaz.org,乃全球规模最大的公民社团之一。评论经常刊登在《华盛顿邮报》《华尔街日报》的民意论坛版。
大家来来去去看到的东西,都是跟自己想法差不多的人说的话。
互联网给我们带来很多好处,让我们在手指跳动之间就能迅速掌握世界各地的资讯和知识。理论上讲,我们会比父辈更准确、更全面地认知世界。可是,真实情况未必如此。
在流行写博客、上论坛吵架的年代,我就观察到一个现象,上特定网站、论坛、博客的也就那么几个,大家去那些地方是因为志趣相投或者政治立场相似。比如有的人喜欢乌有之乡,有人喜欢凯迪,而喜欢凯迪的人绝少去乌有之乡,喜欢乌有之乡的人也不会去凯迪。于是,大家来来去去看到的东西,都是跟自己想法差不多的人说的话。那些跟我们不一样的人,他们的意见很难进入我们的视野。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割裂得越来越严重,可能会在自己的小圈子里越来越激进。今天有一个网友说,某某人不像话,我们要怎么怎么做;第二个网友说,对,我们明天就上街吧;后面的网友接着说,上什么街,干掉他!我们就这样变得越来越梦幻,到最后不可收拾。
看了《搜索引擎没告诉你的事》,我发现如今的情况比几年前还糟糕!作者伊莱·帕理泽在前言中指出一个改变世界的重要事件,这件事当时大家都没太注意。2009年12月4日,Google(谷歌)官方博客出现一篇文章,宣称今后大家都享有个人化的搜索服务。从那天早上开始,Google运用57种信号,根据你登录网站的地理方位、使用的浏览器、用过的搜索词等信息来猜测你的身份,揣摩你喜欢的网站,预测你的需求,从而调整搜索结果。
这意味着什么?你和家人、朋友输入同一个搜索词,搜索结果显示的条目却不一样,甚至条目数量也不一样。怎么会这样?难道搜索引擎不是按照点击率来排名吗?不,它现在按照你过去使用网络的习惯和爱好来推测你想看到的信息,这就叫个人化服务!本来这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境界,不用再跟几亿人看同样的电视节目,而是考虑你的需要、口味、偏好,量身定做一个专属于你的电视台。互联网的发展逐步实现了这个梦想。
可是,这会导致什么状况?比如在香港用Face book的人比较多,我发现越来越多的人不看报纸、不看电视,他们的新闻来自Face book上面的朋友。这些提供、分享信息的朋友,背景相近,兴趣爱好也相近。换句话说,这样一群朋友提供的东西都差不多,他们永远不知道圈子以外的世界是什么样的。
伊莱·帕理泽说,他的政治主张偏向左派,但他也喜欢听听保守派的想法,甚至设法结交了一些保守派,列入他的Face book朋友行列,想通过网页链接阅读他们的见解。但他注意到,保守派的链接从未出现在他的头条动态消息,为什么?Face book聪明的人工智能搜索引擎为他量身定做了一个世界。伊莱·帕理泽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每个人都像过滤罩一样,来来去去关注的是你自己那个世界,整个网络世界里就你一人。
全世界媒体都有自己的立场,比如你买《环球时报》时,大概知道会看到什么。但你不知道Google、百度的立场是什么,不知道它们给你设定的世界是什么,久而久之你会变成什么样?我们没办法打破自己的小世界去知晓别人的信息,面对新刺激、新消息来源的可能性减少了,求知欲降低了,所谓民主、公民社会变得不再可能。
这种情况发展到最后,不只政治退化,连创意也跟着减少。想想看,一个小孩从小到大获得的资讯都是他的小世界提供的,他不会暴露在一些未知的领域,没有机会接触新观念、新想法,怎么产生创意呢?
(主讲梁文道)
你不是个玩意儿
被互联网奴役的人
杰伦·拉尼尔(Jaron Lanier,1960-),生于纽约,计算机科学家、视觉艺术家,虚拟程序设计领域的先驱。VPI Research公司创始人。
集体智慧打破隔膜之后,未必更有创意。
我注意到一个现象,过去十多年来,很多数字文化先驱对数字文化的走向表现出忧虑和怀疑。比如最早提出“Virtual Reality”(虚拟现实)概念的杰伦·拉尼尔,就写了本《你不是个玩意儿》(You Are Not a Gadget:A Manifesto)来警告我们。
拉尼尔是个多媒体艺术家,利用电脑做了很多音乐实验。二三十年前他发明“虚拟现实”这个概念后,一直很努力地设计各种软件、硬件,跟很多工程师合作,希望做出更好的虚拟现实界面。但就是这样一位数字文化先驱,竟写书警告大家。比如,我们相信维基百科会比《大英百科全书》更好用甚至更准确,所谓Web2.0一定胜过Web1.0,他对这类说法都持保留意见。从这个角度说,他是一位卢德主义者[3]。
拉尼尔觉得今天我们过度夸赞的很多东西都有问题。比如我们热衷在互联网上制造各种碎片,想要创造一种“蜂群思维”(hive mind),或者叫作“自悦”的东西。这两个词是指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型超级智能,相信无名大众中有创造力的人聚集在一起做出来的东西会越来越好,而且能使我们得到更准确的信息。比如我们把所有的书都数字化放到网上,那样我们就拥有了一个Universal Library(全球图书馆)。拉尼尔的老朋友、《连线》杂志创办人凯文·凯利(Kevin Kelly)就认为,把世界上所有的书都扫描下来放进覆盖全球的计算云,使它们变得可搜索和重组,成为一整本大书,这不仅是件有益的事,更是道德义务。但拉尼尔认为,假如全世界的书都变成一本大书,写书还有什么意思呢?作者会变成什么概念呢?读书还能读到创见吗?任何一本书,哪怕汇集了“云”上所有的知识,如果成了人们唯一的读物,都将是人类的悲剧。
拉尼尔还说,当年互联网一出现,传统媒体帝国开始走向一条可以预知的衰败之路。比如大唱片公司都垮台了,许多先锋音乐人欢呼,觉得他们以后会创作出更多新东西。但事实上,这些年互联网上有原创的好音乐吗?也许有。但它们成功吗?音乐人摆脱传统的发行模式,以互联网为基地,成为收入可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职业音乐人,这种成功的例子少之又少。
很多人说互联网时代产生了很多创意,拉尼尔认为这些人搞不清楚一级产品和派生产品的区别。一级产品是指那些很有原创力的作品,而派生产品就是我们常见的“恶搞”——很多人会昧着良心说这种恶搞多有创意。拉尼尔说,20世纪60年代的音乐一听就知道,90年代的音乐一听就知道,但你能说出21世纪的音乐风格是什么吗?好像只有复古而已。
前几年在一个自由散漫的小型论坛上,美国科学家讨论过物种之间的隔膜问题。学者们假想,最早我们有一个伊甸园时代,所有物种的基因四处流动,但在物种的演化过程中,隔膜发生了,新物种出现的机会减少了,比如背上长翅膀的人类就没有进化出来。于是有学者构想,也许今天我们可以把各种基因排序公布在网上,大家任意组合,一起过上帝的瘾,创造出一些前所未见的物种。拉尼尔认为这种想法非常危险,而且不真实。
拉尼尔说,他要向隔膜致敬。我们以为在互联网时代,创意来自于信息的自由流通,什么东西都应该是开放的。可是不要忘记这几年最成功的电子产品——苹果系列,恰恰是非常不开放的封闭系统。开源运动[4]的支持者称比尔·盖茨是邪恶的人,但问题是,如果真按他们的意思开放,会出现什么结果呢?也许某种病毒会被制造出来,然后毁灭全球网络只需一天时间。所以,封闭未必是坏事,有时候也许是好事。比如写书,如果写书都是在网上开放进行的,写作过程大家都会看到,随时给你反馈意见,那还能叫有创意的作品吗?你不断回应别人的要求,反而会削弱独立思考的能力。所以,像维基百科的编辑战争固然可以辨出很多事实真相,但未必更有助于创意的产生。也就是说,集体智慧打破隔膜之后,未必更有创意。
将一切东西都数字化,用数字化语言包装出来的世界,有时会变得非常危险。拉尼尔提到,在2008年的一场会议上,马萨诸塞大学、华盛顿大学的两位研究者分别发布论文,声称他们花了两年时间研究出使用手机技术去破坏病人心脏起搏器的方法。也就是说,你可以远程打一个手机去关掉远方某个病人的心脏起搏器。这种攻击人的方法,甚至在科幻小说中都没有出现过!
在数字时代,人性中邪恶阴暗的一面很容易滋长出来。拉尼尔发现,他在网上很容易跟人吵架,因为双方都处于匿名状态,哪怕吵输了,换个马甲重新上阵就行了。但同样的情况在现实中不会发生。越接近真实生活,人们好像越友善。当真实互动的东西全部被拿掉之后,人们也许就想用手机去关掉某个病人的心脏起搏器,而且觉得好像也不是什么太大的道德问题。
(主讲梁文道)
全民书写运动
人人都是信息生产者
约翰·哈特利(John Hartley),澳大利亚传播与文化研究学者,著有《文化研究简史》《创意产业读本》等。
在这个时代,我们变得更主动了。
电视、电影、广播、报纸、杂志这些媒体,构成一个很庞大的媒体产业或文化工业。传统观点认为,这种文化工业跟观众、听众、读者的关系是,一方是传播资讯或灌输意识形态的传播者,另一方是被动等待看电视、听广播、读报纸的受众。
1957年,一本划时代的书出现了,它就是英国文化研究的创始人之一理查德·霍加特[5]写的The Uses of Literacy,直译为《识读能力的使用》。这本书告诉我们,受众并不都是被动的,不是你灌输我什么,我就接受什么;相反,一万个人看一部电影会有一万种效果,因为受众会主动地解读。受众能够透过被动的表象,主动去诠释从大众文化工业里接收到的信息,并透过这种诠释去传达自己的情感,表达自己的看法。这就是为什么同样看一部宣传片,有的人感动流涕,有的人会满脸坏笑。
《全民书写运动》(The Uses of Digital Literacy)试图继承这样一个传统,考察我们这个时代受众的新角色。作者约翰·哈特利也是文化研究领域一个重要人物,1978年曾与约翰·费斯克[6]合著《解读电视》。这本书在当年引起很大反响,但坦白讲,我对他们的观点有所保留。《解读电视》告诉我们,千万别小看在商业文化下成长起来的年轻人,他们其实很有主动性,会在牛仔裤上面剪洞、画花纹、贴东西来表现个性。但我认为,如果把年轻人这些举动叫作反抗的话,这种反抗有什么意义吗?某个牌子的牛仔裤明明是大量复制的工业产品,穿上去怎么能表现自我?约翰·哈特利在《全民书写运动》中强调时代变了。“Digital Literacy”翻译成中文是“数字素养”,就是我们在数字时代应该有的一些素养,比如使用电脑等各种电子沟通工具。约翰·哈特利认为,今天每一个受众既不是被动的信息接收者,也不是主动的信息诠释者,而是信息生产者。我们可能会拍一段视频放到YouTube,可能会在接收媒体信息之后重新剪辑恶搞,甚至发布很多意见和评论。现在有多少人只看而不发微博呢?有多少人只看Facebook的留言而什么都不谈呢?不,我们接收信息的同时也生产信息。在这个时代,我们变得更主动了。然后,约翰·哈特利提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19世纪、20世纪我们在学校教育上投入很多资金,希望每个人起码能看懂文字。今天学校还在教人识字吗?没有啊。现在的高中生看起来像是新人种,完全不把电脑当成一种科技,好像与生俱来就拥有了传简讯、玩iPad、打电子游戏的能力。他们在YouTube上相互取悦,在博客空间里沉思哲学,在维基百科中贡献智慧,很娴熟地操作多重平台。约翰·哈特利认为,这会改变我们对整个媒体产业的认识。
传统搞媒体研究、媒体政策的人,常常把产业视为不证自明、真实存在的东西,甚至附加道德判断,认为所有产业都是巨无霸,很坏很混蛋,要来压迫我们。约翰·哈特利从微观经济学的角度认为,产业这个观念其实是不存在的,存在的是主体、价格、商品、交易行为、市场组织等。产业是个衍生词,不是一个自然概念。在互联网时代,媒体产业不再是巨无霸,每个人都是信息生产者,可以通过网络自由沟通;每个人都会有更蓬勃的创意、更好的作品出现。但他也承认,现在还看不到这个美景,大概是因为Digital Literacy的教育做得还不够。
(主讲梁文道)
我们的防火墙
网络时代的表达与监管
李永刚(1972-),政治学博士,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互联网政治、政治学基础理论、地方公共政策等。
在中国,互联网监管不只是政府行为,而是一个全民参与的运动。
尽管我们天天跟中国式网络管理制度打交道,但市面上与此有关的客观研究少之又少,不知是否大家都觉得这个话题太过敏感。《我们的防火墙:网络时代的表达与监管》早在2009年就已出版,作者李永刚是中国较早一批研究网络政治的人。他并没有猛烈批判国家防火墙制度,也不是要帮中国政府说话,而是以学者的视角试图客观理解中国当前的互联网监管现状。我觉得这本书相当有价值,能够从互联网管理窥见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互动关系,有助于理解政策运作的方式。
这几年互联网似乎主导了民间舆论的走向。2008年至2009年,曾经有三个名词红遍全中国——“打酱油”“俯卧撑”“躲猫猫”,被网民誉为“中国武林三大顶尖绝学”。李永刚认为,除非有权力跟资本的强力推动,否则单纯的意见表达很容易在互联网的海量内容中被湮没,网民只有依托爆炸性事件上演一次次人民舆论战争,才有可能触动既有的威权体系。
为什么是与这三个词有关的故事而不是别的故事会被网民选择来进行大规模传播?李永刚的分析结论是弥漫在民间社会的怨恨情结。“群体的怨恨是一种特殊情感体验,它因无法或无力跨越因比较产生的差异鸿沟,一般只能在隐忍中持续积蓄怨意,或心怀不甘,或忍气吞声、自怨自艾。无权无势的网民,要释放道德紧张,舒缓怨恨情绪,一种廉价的精神胜利法就是聚焦于此类事件,完成一次‘想象的报复’。”这类网络事件会让大家置身其中且情绪高涨。
接纳民意与控制舆论一并呈现,是转型时期政府行为的常见选择。在互联网发展之初,政府一度被“虚拟”和“数字化”所迷惑,耗费不少精力去追踪飘忽不定的网站和网民,结果发现效果不佳。当政府明白“虚拟”是幻象而“真实”才是本质时,互联网监管思路大开。原来是匿名者在暗,政府在明,既然政府不能变暗,那就想办法让匿名者变明。从BBS的IP地址登记备份制度,到网吧的凭身份证上网制度,从删帖过滤制度到实名上网制度,监管果然越来越有效。
现在中国互联网内容监管技术已经很成熟了,通过国家级网关的IP地址阻断、主干路由器的内容监测、域名过滤、监控软件、内容发布过滤等功能,将大多数网民能接触到的信息控制在政府能接受的水平。政府的互联网管理也慢慢形成了一套规章制度,但仍存在很多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多数国家的网络审查采取事后追惩模式,中国则采取普遍过滤的预审查。在预审查情况下,我们会发现有的网页打不开,但并不清楚原因。
像阿联酋进行互联网审查时会给你解释,比如你点击色情网站或反伊斯兰网站,会看到阿拉伯文和英文的信息:“很抱歉,你试图访问的网站由于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在宗教、文化、政治或是道德方面的价值观不一致而被屏蔽。”在中国遇到这种情况,没有任何解释。
第二个问题是当下中国法律、法规禁止的网络内容和网络行为共计14条,但可操作的标准相当模糊。比如散布一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言论是不对的,问题是这种言论要到什么程度才认定为有害?什么叫“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批评政府机关算不算“损害国家机关信誉”?向多数人表达自己的主张是否会构成“煽动行为”?对这些问题,各类法律条文中都没有细致规定。因此,对于禁区,要么自我审查,要么监管部门不断发公文敦促或提醒,增加了行政成本。
第三个问题是我们很难预测某一网站会不会在某一天被列入屏蔽范围。这与互联网管理部门众多和暗箱操作模式有关。有哪些部门介入互联网管理呢?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机构都担负了职能。所以,某个网站被关了,到底是谁关的?为什么关?可不可以去投诉?这些都不清楚。
从经济学解释腐败的成因来看,政府的管制偏好与监管政策的寻租可能,成为各部门腐败的另一种行动逻辑。当政府有权设定互联网运营市场和互联网信息发布的准入门槛时,可能诱导企业向权力抛媚眼以便实施不正当竞争;当监管系统大规模技术升级带来数量可观的硬件与软件购买需求时,被经济利益驱动的软硬件厂商可能通过贿赂来获取订单;对违规企业和个人施以经济处罚时,因为有一部分财政返还的诱惑,可能会加大处罚力度而加深腐败。仔细想想,当2008年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丑闻爆发后,百度存不存在屏蔽三鹿负面信息的可能性呢?
学者提醒我们,要警惕搜索引擎的霸权扩张威胁:由技术权力的合理追求转向经济权力的贪婪追求,继而转向社会控制力的越界追求。另外,我们也不要忘了,网民通常很自律,会互相举报。所以在中国,互联网监管不只是政府行为,而是一个全民参与的运动。
(主讲梁文道)
[1]2007年11月7日,芬兰发生“约凯拉校园枪击事件”,导致包括凶手在内9人死亡。佩卡-埃里克·奥维宁(Pekka-Eric Auvinen)是约凯拉中学一名18岁男生,事发前几个小时将一段名为“约凯拉高中大屠杀”的视频上传至YouTube,以德国摇滚乐队KMFDM的《流弹》作为背景音乐。
[2]汤米·希尔费格(Tommy Hilfiger,1952-),时装设计师。1985年推出以自己名字命名的男装,如今成为美国著名休闲时装品牌。
[3]1811年,以内德·卢德(Ned Ludd)为首的英国失业纺织工人捣毁纺织机,认为这些大机器导致他们失业。卢德主义者用来指那些对新技术持质疑乃至抗拒态度的人。
[4]开源运动提倡开放源代码、信息共享和自由使用,认为如果跟随Windows或者任何一种封闭式专有系统的脚步,计算机人士就永远无法掌控自己的发展方向和技术路线。
[5]理查德·霍加特(Richard Hoggart),英国学者,1964年创立伯明翰大学当代文化研究中心。The Uses of Literacy:Aspectsof WorkingClass Life被认为是英国文化研究的奠基之作。
[6]约翰·费斯克(John Fiske,1939-),生于英格兰,毕业于剑桥大学,西方当代大众文化研究的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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