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岁的时候拿了全市小学生作文比赛的冠军,在当地的报纸上有了属于自己的一个小方框。我还记得那时候的稿费是三十元,我把汇款单装在书包里,第一次大摇大摆昂首挺胸地去学校。常常因为我在课上说话而将我赶出教室门外的老师让我站在讲台前,大声朗诵自己的作品,又让傲慢又美丽的班长给我带上大红花,号召全班同学向我学习。
总是因为我不肯乖乖练钢琴而扇我耳光的妈妈破天荒地表扬了我,她给我买了新裙子、新皮鞋,郑重其事地带我去领那三十块钱,领完了又带着我去市里唯一一家必胜客吃比萨。很快,整个小区的人都知道了我的“丰功伟绩”,让他们的孩子叫我“作家姐姐”。小区门口小卖部的奶奶每次看到我,都要塞给我几颗可乐糖,或者一根快要化掉的棒冰,拉着我的手问:“下次能不能把你奶奶我给写进去啊?”
但我作为文艺爱好者却没享受到几天特权:因为我上了全市最好的中学最顶尖的班。学校的名言是:“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聪明和有天分是和理科成绩挂钩的。显而易见,那些在数学和物理上有天分的人,他们将会获得奥赛奖牌,拿到保送名额,进名牌大学,去美国拿到博士学位,然后拥有一个从世俗意义上来说很完美的人生。所有人都觉得阅读、写作是浪费时间,能写出漂亮的句子完全一文不值,没事写两句的人都是在没出息地无病呻吟。
在学校里,体育课美术课音乐课当然会随着数学老师的一句“我们今天多做几道奥赛题”而化为泡影,语文课也变成了机械的背诵和分析。老师按照不同的写作内容,写了好多版本的开头、结尾、可以引用的诗句、可以举例的名人事迹给他们,连带着感动中国颁奖词等鸡汤读物,我们像做一道数学证明题一样完成一篇作文,思维严密,内容详实。
唯一幸运的是我有一阵子遇到一个也喜欢吟诗作对的语文老师,我看到他监考的时候在讲台上填好的一首词,也战战兢兢地将我每天晚上躲在被子里写完的小说拿给他看。他在那本硬面抄所有角角落落的空位都留下了批注,密密麻麻的,字数比我本来的小说还多。他把他在当地报纸上发表的小说拿给我看,让我提意见,又带我去他家,找出藏在各个犄角旮旯的书让我挑喜欢的拿走。他允许我在他的课上看小说,晚自习的时候让别人做卷子,派给我的任务却是要写一首诗或者对一个对子。但是他很快就因为太过另类被其他老师合伙排挤走了,我还记得他离开的那一周,我正好收到了新概念作文大赛的复赛通知。
我打电话给他,他说了一句“太好了”之后,沉默了许久,听筒里只传来他吸鼻子的声音。
大学填志愿的时候,全家人连带我从未见过的三姑六婆都给我出主意,有人让我学工程,有人让我学金融,有人让我学外语,但每个人都告诉我:“千万别学中文。”
“要是你妈妈是个有钱人,那么你爱学什么就学什么,我都不管。”我妈这句话一出,我就立刻缴械投降。我虽然自诩清高,但是也热爱物质。小学的时候有个同学的爸爸开百货公司,逢年过节,老师的福利品都是他爸爸赞助的,六一儿童节学校联欢晚会的奖品也是他爸爸赞助的,在学校里,不管她走到哪儿,背后都有十几二十几个跟班。初中的时候有同学家里开加长房车,如果谁和她关系好,她就会顺路捎上谁,所以初中三年都没有人揪过她的辫子,或者在体育课上把沙坑里的沙撒在她身上。
我后来选了专业会计系,因为我爸的公司要上市,公司里来了穿黑西装讲英文的审计师。家里人一直觉得读这个有前途。我当然也向往轰轰烈烈的生活,想要流浪到马里亚纳海沟或者撒哈拉沙漠,像我热爱的女作家三毛一样爱上一个自由不羁的男人,生活、创作,然后死去。但我还住在家里,所有的积蓄不过两千三百五十块,不会开车,出门常常迷路,我能去哪里呢?
我甚至在开学的第一天就已经迷了路。
我吐槽了很多次会计系的枯燥、无聊,那该死的无论背多少次还是会在考试时候忘记的香港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说实话,我也不是多么讨厌会计学,背诵和写论文对我来说并不太难,教授也容忍了我翘课去参加文学比赛,给我提供打工赚学费的机会,甚至也给了我不错的成绩。但是我只是焦虑,觉得自己过的生活不是自己想要的,却也说不出来自己究竟想要什么,可以怎样去获得。
有一年三四月份的时候下了很多雨,空气潮湿得一把都能捏出好多水来,房子里弥漫着淡淡的霉味,和买来没多久就腐烂的水果的甜味。因为所有的衣服都晒不干,所以就更加懒得出门。我的宿舍在山上,每天下山只是为了去食堂买盒饭,一次买两份,一份做午饭,一份做晚饭。每天和外界的接触只在于看着山坡上漫山遍野的花儿随着雨水的滋润一天比一天开得更绚烂。
那段时间我看了很多书,基本上每天看一本,一手拿着便利贴,一手拿着荧光笔,在书上做各种各样的记号,把好词好句都单独摘抄起来。
那段时间也是我第一次有机会全身心地投入到写作中,不用像中学时那样把稿子垫在数学练习册下面,每写一段话都要回头张望下爸爸妈妈有没有进房间来。每天夜晚,我站在宿舍顶楼,一边听着雨声,一边和新概念作文大赛认识的朋友打电话,交流阅读写作的意见,为一个情节甚至一个人名讨论一个晚上。
那段时间我收到的退稿信,数量也是颇为可观的。
清心寡欲一心写作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很久。2010年的时候我去了法国,看到更大的世界在眼前徐徐展开,拼命努力着跑向新生活。
新鲜的环境总是带来意想不到的挑战和惊喜,更何况是浪漫得令所有文人雅士都向往的法兰西。我开始学习跳舞,虽然不是香奈儿小姐跳的康康舞,但从现代芭蕾到酒吧里跳的大腿舞都学了一二,在舞会上与好些年轻英俊的美少年共舞一曲,在音乐的最后一个重音时被他们揽在怀里。我去了很多地方,从冰天雪地的华沙到爱情海的岛屿圣托里尼,坐过长途跋涉的通宵巴士,睡过机场和火车站,在午夜巴士和机场的候机楼里遇到了不同阶层的人,在青年旅社里吃着火腿喝着啤酒,听来来往往的背包客们讲各种各样的故事。作为半吊子写手,我上了人生第一堂文学课,正儿八经地分析雨果和萨特的著作,我在花神咖啡馆里写作业,角落里的老爷爷看到《悲惨世界》的封面就忍不住过来和我聊了整整一个下午。在巴黎的大半年,我学会了背法国历史简表,在卢浮宫里认识了好些名画,写论文分析了哥特式建筑和罗马式的区别,鉴赏了印象派大师的画作。那些流连于小巷里与街头艺人攀谈和在酒吧里与爵士乐手一起歌唱的日子让我的眼界一下就开阔起来,当然,和浪漫的法国男人的恋爱也实在是有所助益。
我在法国的时候开始写博客,写旅途中或者街头巷尾认识的一些有趣的人,他们中有在金融危机后输尽身家索性买张机票满世界流浪的阿根廷银行家,有被父母抛弃之后辗转于各地最后在西班牙的某个小镇开始学习弗拉明戈的舞女,有剑桥大学比较文学系毕业却选择隐居在不同的小镇,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写一组诗的文艺青年。我写下来的初衷只是因为他们的生活太精彩又太有趣,我怕我忘记了那些跌宕起伏的故事,决定用文字来记录。
我的那些故事慢慢开始有了很多留言,被人点了好些赞。我原本深深为自己的世界的苍白和平淡而自卑,但慢慢也发现,能够通过文字让更多的人了解世界,这何尝不是我自己的精彩之处呢。
我经朋友推荐开始给两家杂志写专栏,又因机缘巧合拿了几个文学奖。正当我想要在文学道路上大展拳脚的时候,连续被拖欠了上万元的稿费把身无分文的我一下子打回原形。
还好,我没怎么费工夫就找到了四大会计事务所的工作,培训、考试、加班、出差,生活一下子按部就班起来。每天的工作都是前一天的重复,机械性地从清晨一直做到凌晨,同事之间也总是互相试探,有所保留。在这里,所有的关系都非常现实,所有的目标,也不过是把手头这个项目做完,把下一门会计师考过,然后期望在年末评定中得到一个好分数,加上那么几千块薪水。
有一阵子我每天做到凌晨一两点,然后丧尸一般坐出租车回家,透过车窗望着夜香港流光溢彩的灯火,我觉得自己整个人都空空荡荡的,没有什么价值,也没有什么值得把握的,不过是城市七百万人中的一个,随时都可能消失,随时都可以被取代。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朋友的朋友将我推荐给了一个出版人,要将我游学巴黎的经历出版成一本书。那是一家刚刚起步的小出版社,整本书的酬劳也非常微薄,但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微不足道的机会,成了当时迷惘又沮丧的我的救命稻草。
我至今还记得那些白天工作加班,凌晨过后奋笔疾书的时候,身体疲劳到了极限,连站起来倒一杯水的力气都没有,但大脑却非常活跃,那些记忆里最美好最灿烂的往昔全都历历在目。吃过的甜点,跳过的舞曲,派对上握过我的手的蓝眼睛少年,在旅途中载了我一程的好心人,街边拉了一曲圣桑让我热泪盈眶的老爷爷。他们从被尘封的角落里跳了出来,站在我面前,告诉我生活除了枯燥乏味的工作之外,还有许许多多其他的可能性。
通过写作,我开始坦然接受现实生活的残酷和乏味,仿佛书写是某个神秘的宗教仪式,我经由此,找到了内心深处的丰盈和坚定。
我从来没有想过写作可以让我富有和出名。我年少时认识的写作朋友,有一名惊才绝艳让大家都惊为天人的少年,因为家庭负担,最后从中文系辍学改行当导游。他少年时期读书多,见识广博,所以可以讲很多好笑的段子,也赚很多小费。我后来再见他,他还是会和我谈论卡佛和普鲁斯特,但转头接起电话,又是那个大嗓门为几十块钱斤斤计较的导游。写作圈中混得好的都是学理工科的,掌握了一技之长,毕业之后去了国外,有的读博,有的经商,青山绿水,鸟语花香,车子和带花园的房子都有了。
我的第一本书也没有像我妈妈幻想的那样大红大紫,我也只拿过一次初版的版税。但慢慢地,我的博客开始多了粉丝,每写一条状态下面都会有十几条留言,他们羡慕我、崇拜我,给我许多我万万也担当不起的溢美之词。他们会写信问我应该上什么大学,应不应该和男朋友分手,甚至包括暑假该去哪里旅游。
一边工作一边写作的日子我已经坚持了四年。算不上轻松,特别是工作忙起来的时候,每个周末都要加班,刚解决一个问题立刻有了新的烦恼。最累的时候,哪怕站在拥挤的地铁里都会睡着,但却还是要努力撑开上下眼皮,写出心里早已酝酿好的一个个故事。
因为想要写出令自己满意的作品来报答素昧平生的读者的支持,所以几乎所有的空余时间都在阅读和写作。周末的早晨再也没有睡懒觉的时间,下班回家坐在沙发上吃着薯片看肥皂剧的经历也很久没有过了。每一篇小说都反复修改了五六次,和在写作道路上共同奋斗的朋友们一起讨论、修改,反复敲定男主角的名字或者女主角的穿着。
我这人看起来挺懒散的,除了努力之外别无所长。但好在命运待我不薄:第一本书出版之后,我连续获得了几个文学奖,登上了好几本梦寐以求的杂志,以一年一本的速度出着新书,和许多童年少年时代仰慕的作家结为好友,亦陆陆续续收到了一些活动和演讲的邀请。童年时光因为生病而被孤立所带来的敏感和敏锐,少年时代莫名的迷茫,工作之后生出的不甘于平庸的好胜之心,让我最终长成一个内心丰富到与外在世界格格不入的拧巴的人。我的生活还是不完美,钱包依然羞涩,也常常会羡慕嫁了有钱人的女同学背着当季最流行的包包,我终于可以和自己妥协,坦然接受生活的一切,并且安心地讲更多的故事给大家听。
我最近看了一本名为《年轻的心在哭泣》的小说,因为对这本书里面的内容太有共鸣,所以每看几页就不得不停下来,缓解一下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
书里面那个志向高远清明高洁的男人,自恃有着写作和剧作方面的天赋,却又不得不认识浅薄的人,过着平庸的生活。而书里面那个热爱文学的富家女子,看似不食人间烟火,但最后又输给了残酷的现实生活。文艺青年在整本书里面是那么绝望、走投无路,只有内心的倾诉欲望在逐渐膨胀,而最后也会将他们看似平和的生活炸得粉碎。
可是我就是文艺青年啊,能怎么办呢?虽然大家都说,写不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应该好好活下去。
可现在的我,努力学习坚持写作,已经是我所能想到的,最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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