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文,1783年4月30日出生于纽约市华尔街一个富商家庭,自幼爱好文学,阅读大量欧洲古典文学作品,深受英国浪漫主义作家司各特、彭斯等人的影响。1799年,欧文进入一个法律事务所学习法律业务,也曾协助家庭经营企业。1804年,欧文赴英、法、德、西班牙等国参观和旅游。1806年回国后,继续研读法律,1807年担任律师职务。1815年,欧文再度赴欧,遍游英国、苏格兰、爱尔兰名胜古迹。1832年,欧文返回祖国。1842~1846年间,欧文曾被任命为美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萨克富等成为知己。欧文的晚年是在美国度过的,1859年11月29日病逝于家中,终年76岁。
1807年,他和哥哥威廉等人共同创办一种不定期刊物《杂拌》,沿袭18世纪英国作家斯威夫特、菲尔丁以及艾迪生和斯梯尔的《旁观者》的传统,开始了他的文学创作活动。显露出他的幽默、风趣和含蓄的讽刺才能。
欧文的第一部重要作品是化名狄德里希·尼克尔包克尔所写的《纽约外史》(1809)。作者自称它的主要目的在于“以逗趣的形式体现我们这个城市的传统;阐述本地人的脾性、风俗和特色;给本地的风光与场所以及熟悉的人物披上一层唤起想象力的怪念丛生的联想”。书中讽刺了荷兰殖民者在纽约的统治,驳斥了殖民主义者为奴役和屠杀印第安人所制造的荒谬的论据。这部作品受到欧美广大读者的欢迎,英国小说家司各特曾说,他从未读过这样酷似斯威夫特的风格的作品。
《纽约外史》虽风靡一时,而欧文并没有进一步发挥他的文学创作才能。此后10年,除英美战争期间曾于1814年担任过短期军职之外,一直在帮助他的哥哥经商。1815年欧文去英国利物浦在他哥哥所开设的分行工作。1818年分行因战后经济萧条而倒闭,欧文从此留居英国,以写作为生。
1819年,欧文陆续发表许多散文、随笔和故事,共32篇,于1820年结集为《见闻札记》出版,引起欧洲和美国文学界的重视。英国诗人拜伦曾表示喜欢他的作品。欧文自己则说:“我只想在全国协奏曲里吹长笛伴奏,而让别人来演奏小提琴和法国号。”这部作品奠定了欧文在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其中的散文《威斯敏斯特教堂》、短篇小说《瑞普·凡·温克尔》和《睡谷的传说》等,都是脍炙人口、至今不衰之作。欧文还在《英国作家论美国》一文中回答了一个英国作家以极为轻蔑的口吻提出来的问题:“有谁会读一本美国的书呢?”欧文说:“……荣誉和声望并不单靠英国的意见,广大的世界才能给一个国家的名誉作出公断。”有人认为欧文的这篇文章可以看成美国文学的独立宣言。
继《见闻札记》之后,欧文写了体裁相似的《布雷斯布里奇田庄》(1822)和故事集《旅客谈》(1824),这两部作品都较《见闻札记》逊色。1826年,欧文在马德里任美国驻西班牙大使馆馆员。1828年发表《哥伦布的生平和航行》。1829年发表《攻克格拉纳达》,同年曾到格拉纳达的摩尔人故宫阿尔罕伯拉游览,后出版游记、随笔和故事集《阿尔罕伯拉》(1832)。
欧文在《阿尔罕伯拉》中以优美的笔调描绘西班牙险峻而悲凉的荒山原野,具有南国情调的幽雅的园林,质朴豪爽的西班牙人民及其风俗人情,同时也生动地叙述了西班牙民间和历史上有关摩尔人的神话和传说。在《阿拉伯星占家的传说》里,欧文利用一个流传很广的传说,揭露了侵略成性的统治者阿本·哈巴兹残忍荒淫的面目,以及道貌岸然、以哲人自居的星占家的卑鄙丑恶的灵魂。在《摩尔人遗产的传说》里,欧文塑造了朴实勤劳、见义勇为的卖水的贩子珀勒吉尔,与贪婪暴戾的法官和警察作对比。
欧文又曾担任美国驻英公使馆秘书。牛津大学曾授予名誉法学博士学位,英国皇家学会也向他颁发了勋章。1832年欧文回到美国,在纽约受到热烈的欢迎。由于读者迫切需要他描写本国的生活,他曾到新开发的美国西部进行考察,写了《草原游记》。他还根据大皮货商约翰·雅各·阿斯托提供的材料,为这个大财阀写了一部发家史:《阿斯托里亚》(1836)。
1842年,欧文再度赴马德里,出任美国驻西班牙公使。1846年回国。晚年是在他曾经描写过的睡谷附近度过。这一时期他的主要作品是3部传记:《哥尔德斯密斯传》(1840)、《穆罕默德及其继承者》(1849~1850)和5卷本《华盛顿传》(1855~1859)。其中以《哥尔德斯密斯传》写得较好。
欧文的作品是中国读者所熟悉和喜爱的。他的几部名著被翻译成中文,其中有《拊掌录》(即《见闻札记》),《旅人达异》(即《旅客谈》)和《大食故宫余载》(即《阿尔罕伯拉》)。解放后翻译的有《阿尔罕伯拉》、《欧文短篇小说选》和《见闻札记》。
欧文是散文大师,是美国文学奠基人之一,也是一个浪漫主义作家,他的故事主要以殖民时期的生活为背景,描写了淳朴的人物性格,歌颂了淳厚的风俗人情和美丽的自然景色,创造了美国“童年”的画像。正是与这个“童年”画像相适应,欧文的故事清新闲适,轻松活泼,充满生活情趣和浪漫主义奇想。同时,欧文是个很会讲故事的人,又是个描写风景的能手;他的笔调诙谐幽默,文字优美精练,读起来娓娓动听,引人入胜。
詹姆斯·费尼莫·库柏
詹姆斯·费尼莫·库柏,1789年9月15日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的伯林顿地区的一个地主家庭,父亲是国会议员、当地法官。1803年库柏进入耶鲁大学学习,到第三年时被学校开除学籍。后来,曾在海军服役。1826年,库柏出国旅游,达6年之久,大约于1833年回到美国。库柏的晚年是在自己的家乡库柏镇度过的,并一直专心致志地从事写作活动,直到1858年9月14日逝世为止。
库柏自幼生活在库珀斯敦,附近的湖泊森林,以及有关印第安人的传说,都深深吸引着他。1806年他到商船上学习航海,后来在安大略湖畔一海军基地参加造船工作。并曾被任为海军上尉。1811年辞去海军职务,同一个地主的女儿结婚,并定居在库珀斯敦。
库柏的文学生涯开始于31岁,他的第1部小说《戒备》于1820年自费出版。小说写他未曾经历过的英国上层社会的生活,很不成功。在妻子的鼓励下,他改变方向,写了一部他认为“应当是纯粹美国式的以爱国为主题的书”,即《间谍》。故事发生在独立战争时期两军争夺的要地韦斯切斯特。小说中成功地塑造了一个爱国的英雄哈维·柏契。他是贫穷的小贩,受起义军总司令华盛顿的派遣会刺探敌方的情报,在极其危险的环境中勇敢地执行任务,革命胜利后仍当小贩。小说在1821年出版后受到欢迎。库柏以后又写了反映边疆生活的《拓荒者》(1823)和反映航海生活的《舵手》(1824),在美国文学史上开创了3种不同类型的小说,即革命历史小说《间谍》、边疆冒险小说《拓荒者》和海上冒险小说《舵手》。
《拓荒者》是以猎人纳蒂·班波为主要人物的五部曲《皮袜子故事集》之一。开始时库柏并没有通盘的写作计划。按内容顺序排列,1841年出版的《杀鹿者》居先,依次为《最后的莫希干人》(1826)、《探路人》(1840)、《拓荒者》和《大草原》(1827)。库柏在《拓荒者》中着力描写独立战争后纽约州开发地上的小城镇生活。因使用鹿皮护腿而得到“皮袜子”绰号的纳蒂·班波在森林中以狩猎为生,与印第安人为伍,因两次救过法官的女儿,法官企图把班波置于他所代表的“文明”的保护之下。班波不喜爱这种“文明”,走向西部未开发的土地去过他热爱的森林生活。小说中还穿插描写传奇式的爱情故事。
五部曲中最出色的一部是《最后的莫希干人》,故事发生在18世纪中叶,英法殖民主义者为掠夺印第安人土地而发生战争,印第安人一方面被屠杀或者充当炮灰,另一方面又互相残杀,终于使整个部落绝灭。库柏虽然对印第安人的遭遇往往流露出同情和愤慨,但明显地站在英国殖民军一方,认为亲英的印第安人都是善良的,亲法的则是恶人。这部小说以英军司令的两个女儿前往司令部的经历为线索,展开了在原始森林中的探路、追踪、伏击、战斗等惊险情节的描写。
在《大草原》里,库柏描写班波在90高龄仍充当带路人,后来死在西部草原他视为兄弟的印第安人之中。这套“皮袜子故事”对后来美国的西部小说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在关于海上生活的描写中,库柏也发挥了他擅长写惊险情节的才能。《舵手》以美国独立战争为背景,以当时著名的船长约翰·保尔·琼斯为原型,写“舵手”奉命前往英国海岸绑架英国上校霍沃德时被擒,设法逃脱,后来在海上经过多次战斗终于获胜。作品中有不少惊险情节。此后,库柏又创作了很多海上冒险小说,还写了各种海盗式人物。这类小说大多情节曲折,戏剧性强,描写生动,而且穿插着爱情故事,曾受到梅尔维尔和康拉德等作家的称誉。
1826年,他出任美国驻法国里昂的领事,并到意大利和英国旅行。除了写海上冒险小说之外,他还写了反映欧洲生活的三部曲:《刺客》(1831)、《黑衣教士》(1832)和《刽子手》(1833),表现教权和封建势力在资本主义兴起之前已日趋腐朽和衰落。
1835年,库柏回到美国。这时的美国与他离去时人不相同。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庸俗和报界与政客的勾结表示厌恶,同时又支持联邦派而指责杰弗逊推行的资产阶级民主改革;他一方面积极支持英国、法国和荷兰的民主运动,另一方面又对“民主国家误解和增加公众权力的自然倾向”感到忧虑和恐惧。他甚至维护早已过时的荷兰殖民主义者的佃农制,反对在纽约州兴起的农民抗税运动。他在回国后写的小说《归途》和《家乡面貌》(1838)不仅讽刺了美国社会,还讽刺了库珀斯敦的一些人物的伪善和愚蠢,因此而受到舆论的攻击。晚年他甚至支持美国对墨西哥的侵略战争。1851年9月14日去世。
库柏在30年创作生涯中写了50多部小说和其他著作。巴尔扎克曾说:“如果库柏在刻画人物方面也达到他在描绘自然现象方面的同样成就,我们这门艺术就会以他的话为准。”库柏的小说描写惊险场面和自然景物著称。在他的笔下,大自然的景物被赋予了瑰丽的色彩;而环境描写又总是跟情节的发展、人物的心理交融在一起。另外,库柏的小说人物众多,结构复杂、情节曲折,引人入胜。但是由于当时美国小说还处在早期阶段,所以库柏的小说在艺术上难免使人有冗长、沉闷和矫揉造作之感。然而,库柏对推动美国小说的发展还是有一定贡献的。
拉尔夫·华尔多·爱默生
拉尔夫·华尔多·爱默生,1803年5月25日生于波士顿一个牧师家庭。1882年4月27日于马萨诸塞州康科德去世。8岁丧父,家境陷入贫困。1817年以前,他为积累学费已备考入高等学校,便在学院食堂里谋得一个侍者的职务,后来进入哈佛大学读书。在这期间,他阅读了当时英国浪漫主义作家柯尔律治、华兹华斯等人的作品。
1821年毕业后,他为帮助几个弟弟求学,教了几年普通学校,然后在波士顿当牧师,属于唯一理教派。当时,唯一理教派在东部地区各教派中居优势地位,它虽然打破了加尔文教僵死教条的束缚,但也保留了不少迷信成分。爱默生出于自己的信念,毅然放弃教职,赴欧洲各国旅行,寻找思想出路。
1833年回美国,专门从事写作和演讲活动。1836年出版《论自然》一书,这部书几乎包含了他所有重要的思想的胚芽。书中认为,精神法则存在于自然的中心、自然对人来说,不仅是物质,也是过程和结果;每一个自然过程都是精神的体现。人的本质不在物质,而在精神,人本身就是有限的造物主,世界之所以缺乏统一,是因为人自身的不统一。每一种自然现象都可在头脑的能力和特性中找到其根源;梦比实验能够更深入地揭示自然的奥秘。书中还阐述了他的美学观。他认为美是上帝给德行打下的印记,美的创造是艺术;对美的爱慕便是趣味,美是诗人追求的主要目的。他在书中还提出摆脱传统的束缚的思想,主张“跟宇宙建立一种直接的关系”,要求建立一种有创见的而不是依赖传统的诗和哲学,要求有“给我们启发的自己的信仰”,反对“在往古的枯骨中摸索或将一代活人套进陈腐的假面具中去”。
1837年8月31日,爱默生在美国大学生联谊会上以《论美国学者》为题发表演讲,抨击美国社会中灵魂从属于金钱的拜金主义和资本主义劳动分工使人异化为物的现象,强调人的价值;提出学者的任务是自由而勇敢地从皮相中揭示真实,以鼓舞人、提高人、引导人;他号召发扬民族自尊心,反对一味追随外国的学说。他提出“不能永远靠外国宴席上的残羹剩菜过活”,“要用自己的脚走路”,“要讲出自己的思想”。这演讲轰动一时,对美国民族文化的兴起产生重大的影响,被霍尔姆斯誉为“我们的思想上的独立宣言”。
1838年7月15日,爱默生在剑桥的神学院发表题为《神学院致辞》的著名的演讲,指出只要一个人秉心公正,他在一定范围内便是上帝,他也便有了上帝的安全、不朽与威严,他呼吁用原始的真理代替传统的宗教形式。他的这一演讲遭到新英格兰加尔文教派、唯一神教派等势力的抗议和攻击。爱默生的哲学思想中保持了唯一神教派强调人的价值的积极成分,又吸收了欧洲唯心主义先验论的思想,发展成为超验主义观点。其基本出发点是反对权威,崇尚直觉;其核心是主张人能超越感觉和理性而直接认识真理。这一观点有助于打破当时神学和外国的教条的束缚,建立民族文化,集中体现了时代精神,为美国政治上的民主主义和经济上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根据。
自1836年开始,爱默生、阿尔科特、里普利等人在波士顿的康科德不定期地聚会讨论“神学与哲学的不良状况”,这可以说是超验主义运动的起点。这一运动没有组织形式,没有具体纲领,通称为康科德作家集团或康科德哲学学派,又被称为“超验主义俱乐部”。他们创办评论季刊《日规》(1840~1844),发表文学作品和主张改革教育、伦理、政治等方面的论文。爱默生一度担任主编,由于爱默生等人的影响日益深广,“超验”一词逐渐失去其贬义,最终成为了美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在理论上的概括,爱默生也因此成为超验主义思想运动的主要代表人物。
爱默生对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异化不满,提倡个性的绝对自由和社会改革。1830至1840年,他曾认为解放思想和精神比解放黑奴重要,因而超然于废奴运动之外。但随着事件的发展,他改变了态度,也明确表示反对奴役黑人,反对农奴制。1859年,他公开为约翰·布朗辩护。南北战争时期,他为庆祝黑奴解放宣言的颁布,写了著名的《波士顿颂》一诗,为黑人的平等权利而呼吁。
爱默生的作品虽然数量不多,但却包括了诗歌、散文、文艺论著等各种体裁和形式。其中较著名的散文作有《论自助》、《论超灵》、《论美国学者》等。这些散文著作,后来汇集成《散文选》第一集和第二集,分别在1841年和1844年出版。此外,还有文艺评论著作《诗人》(1844)和《历史人物传》(1850)等。
爱默生的创作独具特色。他的文字不追求典雅华丽的辞藻,有时简洁有力,犹如格言;有时用一连串的形象比喻来说明繁复的哲理,具有磅礴的气势和雄辩的说服力,被概括为“爱默生式风格”。
霍桑
纳撒尼尔·霍桑,1804年7月4日出生于美国东部新英格兰地区的萨莱姆镇,是当地移民望族的后代。霍桑的父亲是一个船长,在他4岁时,父亲因病逝世于海外,霍桑由母亲抚养成人。霍桑的出生地萨莱姆镇在美国历史上曾以宗教迫害的“驱巫”案而闻名,这就是发生在17、18世纪之交的对上百名教会“异端”和无辜居民的迫害。霍桑自幼受了故乡宋教气氛的熏陶,当地流行的宗教迫害故事对他的思想和创作都有很大影响。1821年霍桑在亲戚资助下进入博多因学院,同学中有当选总统的皮尔斯等。1825年大学毕业,回到塞勒姆镇,从事写作。他曾匿名发表长篇小说《范肖》(1828)和几十个短篇作品,陆续出版短篇小说集《古宅青苔》(1843)、《雪影》(1851)等,逐渐得到重视和好评。
霍桑的短篇小说大多取材于新英格兰的历史或现实生活,着重探讨人性和人的命运等问题。著名的短篇小说《小伙子布朗》、《长的黑纱》揭露人人皆有的隐秘的罪恶,表达了人性是恶的和人是孤独的等观点。另一些小说如《拉伯西尼医生的女儿》,反映了他对科学和理性的怀疑,以及他反对过激和偏执的思想。《通天的铁路》则指出技术的进步虽丰富了人的物质享受,却败坏了人的精神。有少数作品正面表达了霍桑的理想,如《石面人像》;另外有些故事记叙了新英格兰殖民地人民的抗英斗争,但往往带有浓厚的宗教气氛和神秘色彩。
1836年和1846年霍桑曾两度在海关任职,1841年曾参加超验主义者创办的布鲁克农场。他于1842年结婚,在康科德村居住,结识了作家爱默生、梭罗等人。1848年由于政见与当局不同,失去海关的职务,便致力于创作活动,写出了他很重要的长篇小说《红字》(1850)。这部作品以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描写一个受不合理的婚姻束缚的少妇犯了为加尔文教派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地社会中的某些黑暗。作者细致地描写了经过长期赎罪而在精神上自新的少妇海斯特·白兰,长期受到信仰和良心的责备而终于坦白承认了罪过的狄姆斯台尔牧师,以及满怀复仇心理以至完全丧失人性的白兰的丈夫罗杰,层层深入地探究有关罪恶和人性的各种道德、哲理问题。小说以监狱和玫瑰花开场,以墓地结束,充满丰富的象征意义。
《红字》发表后获得巨大成功,霍桑继而创作了不少作品。其中《带有七个尖角阁的房子》《1851)描写品恩钦家族的祖先谋财害命而使后代遭到报应的故事,说明财富是祸患,“一代人的罪孽要殃及子孙”;这部小说也反映了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血腥掠夺。另一部小说《福谷传奇》(1852)以布鲁克家场生活为题材,表达了作者对这种社会改良尝试的失望心情以及对狂热的改革者的厌恶。
皮尔斯当选为美国总统后,霍桑于1853年被任命为驻英国利物浦的领事。1857年后,霍桑侨居意大利,创作了另一部讨论善恶问题的长篇小说《玉石雕像》(1860)。1860年霍桑返回美国,在康科德定居,坚持写作。1864年,霍桑的健康恶化,在赴海外疗养时,逝世于旅途的航船之中。
霍桑是一个思想上充满矛盾的作家,新英格兰的清教主义传统对他影响很深。一方面他反抗这个传统,抨击宗教狂热和狭隘、虚伪的宗教信条;另一方面他又受这个传统的束缚,以加尔文教派的善恶观念来认识整个世界。作家赫·梅尔维尔曾指出,他的作品中渗透着“加尔文教派的‘人性本质’和‘原罪’的观念”。霍桑思想保守,对生产的发展和技术进步抱有抵触情绪,对社会改革持怀疑态度,对当时蓬勃开展的废奴运动不很理解。这些在他的作品中都有所流露。
霍桑的小说具有鲜明的艺术特色,驰骋的想象,神奇的象征,构成了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同时,霍桑还善于刻画和描绘人物的心理状态,揭示主要人物的病态心理或被抑制的思想感情。因此,霍桑被认为是美国文学史上浪漫主义小说和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者。
朗费罗
朗费罗,1807年2月27日生于美国东北缅因州的沿海城市波特兰。他的父亲是一个律师,母亲是一个诗歌爱好者。1822年,朗费罗进入缅因州的博多因学院读书,学习希腊文、拉丁文,也学习法、意等现代语。1825年毕业后,受学院委托,赴欧洲学习深造。1829年回国,在博多因学院讲授了6年现代语文。1835年,他接受了哈佛大学的聘请,并再度赴欧游学。1836年在哈佛大学任教。
1839年,朗费罗出版第一部诗集《夜吟》,其中包括著名的《夜的赞歌》、《生命颂》、《群星之光》等音韵优美的抒情诗。1841年再出版诗集《歌谣及其他》,其中有故事诗《铠甲骷髅》、《金星号遇难》,也有叙事中含有简朴哲理的《乡村铁匠》、《向更高处攀登》等。诗中充溢了淬砺奋发的精神和乐观情绪。这两部诗集在大西洋两岸风靡一时,朗费罗从此以诗人闻名于世。在组诗《奴役篇》(1842)中,他不仅写了《奴隶的梦》、《奴隶的夜半歌声》,而且也写出了《警告》这样的诗,预言被奴役的黑人终将象《旧约》中备受屈辱的大力士参孙一样,“举起手臂,把这个国家制度的基础动摇”。
朗费罗于1845年发表诗集《布吕赫钟楼及其他》,因收有《斯普林菲尔德的军火库》、《桥》、《努伦堡》和《布吕赫钟楼》等佳篇而为人称道。《海边与炉边》(1849)包含了诗人向读者宣告创作意图的《献辞》以及通过造船的形象讴歌联邦的缔造的长诗《航船的建造》。
朗费罗的主要诗作包括3首长篇叙事诗,或“通俗史诗”:《伊凡吉林》、《海华沙之歌》和《迈尔斯·斯坦狄什的求婚》。《伊凡吉林》(1847)描写阿卡迪亚的一个和平的村庄遭到法国殖民者的焚毁,少女伊凡吉林及其未婚夫被迫离开家乡,流落失散,经过辗转寻觅,终于在死亡中团聚。这首诗采用六音步无韵诗体,着意描绘宁静的田园景色和劫后被拆散的恋人的痛苦。
1854年朗费罗辞去哈佛大学教职,专事创作。次年发表《海华沙之歌》。这是采用印第安人传说而精心构思的4音步扬抑格长诗,写西风之子即印第安人领袖海华沙·生克敌制胜的英雄业绩,以及他结束部落混战,教人民种植玉米,清理河道,消除疾病等重要贡献。在美国文学史上这是描写印第安人的第一部史诗,它的意义不容忽视;但诗的素材主要来源于斯库尔克拉夫特的著作,作者缺乏直接的生活体验;诗的韵律完全模仿芬兰史诗《卡勒瓦拉》,当时虽然受到了读者的赞赏,却遭到后代一些评论家的责难。
《迈尔斯·斯坦狄什的求婚》(1858)根据普利茅斯移民的传说改写,大意是说一个军官请好友代自己求婚,结果成全了别人。此诗当时在英美两国受到热烈的欢迎。
从1843年起,朗费罗夫妇在幽静的克雷吉别墅中度过了17年幸福的家庭生活。1861年他的夫人不幸被火烧伤致死,这一直使他无比悲痛。为了摆脱精神上的重负,他投身于但丁的《神曲》的翻译,还写了6首关于但丁的十四行诗,是他最佳的诗作。
《路畔旅舍的故事》(1863)大体上仿效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第一首诗《保罗·里维尔的夜奔》描叙独立战争中平民的英雄保罗·里维尔夜半骑马奔驰,及时向起义民兵报告英军偷袭的情报,是一首家喻户晓的名篇。以《基督》命名的三部曲诗剧,着手于1851年,1872年完成,它的第1部《神圣的悲剧》描写基督的时代,象征“希望”;第2部《金色的传说》描写中世纪,象征“信念”;第3部《新英格兰悲剧》由殖民时期两个民间传说组成,象征“慈善”。
朗费罗晚年创作不辍,备受尊崇,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曾分别授予他荣誉博士学位。他75岁生日那一天,美国各地的学校都举行了庆祝。1882年3月24日朗费罗逝世。伦敦威斯敏斯特教堂诗人之角安放了他的胸像,他是获得这种尊荣的第一位美国诗人。
朗费罗是19世纪美国杰出的诗人。100多年来,他的诗在美国和欧洲仍有广大的读者,获得很高的声誉。世界和平理事会把他列为1957年纪念的世界文化名人之一。诗歌技术娴熟,音韵优美,通俗易懂,雅俗共赏,并被编入教科书译成多种文字。
惠特曼
惠特曼,1819年5月31日出生于美国长岛。父亲务农兼作木匠,因为不能糊口,五岁那年全家迁往纽约附近的布鲁克林。老惠特曼从小就受启蒙主义思想影响,推崇独立革命时期的进步思想家托马斯·潘恩,使惠特曼从小就受到民主主义思想的熏陶。惠特曼为生活所迫,8岁就步入社会,先后做过跑差、艺徒、排字工人、小学教师、记者、编辑、水泥匠等。惠特曼青年时代对民歌产生浓厚兴趣、经常学习民歌,并且练习写作。1846年2月至1848年1月之间,他担任《布鲁克林之鹰》的编辑。1848年去新奥尔良编辑报纸,不久回到布鲁克林。此后的五、六年中,他帮助年迈的父亲承建房屋。经营小书店、小印刷厂,自由散漫,随意游荡;与少年时一样,尽情地和船夫、领航员、马车夫、机械工、渔夫、杂工等结交朋友。
《草叶集》是惠特曼的一部诗歌总集。1853年,《草叶集》第1版问世,收入了《自我之歌》、《大陆之歌》等战前时期的12首诗。后来,惠特曼又对这部诗集进行多次修订,至1892年,共出10版,成为包括296首诗的洋洋巨著。这首诗的内容几乎包括了作者毕生的主要思想,是作者最重要的诗歌之一。诗中多次提到了草叶:草叶象征着一切平凡、普通的东西和平凡的普通人。诗的背景是纽约的街道和长岛的海滩,反映了各劳动阶层的生活:满载着稻草的车车、船夫和挖蛤蛎的人、屠夫的小伙计、铁匠、赶马车的黑人、木工以及领航员、纺纱女郎、排字工人、筑路者、拉纤者、妓女等等。诗人在诗中用十分漫柔的笔触写了一个逃亡中的黑奴形象。
《自我之歌》还表达了作者思想的其他重要方面。他十分重视、而且也经常描写人们极为自然的性生活,“我是肉体的诗人,也是灵魂的诗人。”他认为人的肉体和性行为没有丝毫必须鄙视的地方。这在长期以来习惯于清教徒成规的美国体面人的目光中是骇人听闻、大逆不道的;当时承继着新英格兰文化传统的著名诗人洛威尔和朗费罗对此都极不以为然,希望诗人把描写性的部分从诗集中删去,但是惠特曼却断然加以拒绝。
惠特曼自称是个喜欢户外生活的人。他虔诚地崇拜自己赤裸裸的、无罪的肉体。他认为性的结合就是肉体和灵魂的结合;灵与肉是人体不可分割的一个东西的两个方面。惠特曼思想中也有不少唯心主义和神秘主义的东西,在这里表现为上帝和“宇宙灵魂”的存在。诗人并不信奉基督教,他有时把上帝叫作长兄或同志,但有时他又认为有一个象爱默生的“超灵”那样的上帝存在。这是一个抽象的原则,存在于万物之中,因此每一个微小的生物或物件都包含着广阔的世界,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他自己也和万物相通,因此“自己”或“自我”也是神圣的,而且每一个男人或女人也都有一个神圣的“自己”。与此相联系的是他关于“死亡”的看法,他并不认为“死亡”就是一切的消灭,“死亡”恰好是一种属于精神的、新生命的开始,而且是一种更高的生命。
第1版《草叶集》中有一篇重要的序言,其中夸大了年轻的美利坚共和国的巨大成就,但是作者的坚定的民主思想也表达得很清楚。
这薄薄一册划时代的诗集受到了普遍的冷遇。只有爱默生给诗人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信:
“我认为它是美国从未有过的一部不同寻常的具有才识和智慧的作品……我因它而极为欢欣鼓舞。里面有无与伦比的内容,其说法也是无与伦比的……我向你的伟大事业的开端致敬。”
惠特曼从这封信中得到巨大的鼓舞。
1856年,第2版《草叶集》出版,共收诗32首。第1版的序言已为《在蓝色的安大略湖畔》所代替。每一首诗也都有了题目,诗集中的佳作之一《给一个遭到挫败的欧洲革命者》其实是献给全世界的革命者,诗人鼓励他们在遭到挫败后必须再接再厉,因为自由终究要胜利,胜利伟大的,但是失败也一样伟大;而他自己则是一个支持“全世界每一个无畏的叛逆”的坚定不移的诗人。
《一路摆过布鲁克林渡口》是诗人最优秀的作品之一。诗人写渡口的繁忙景象,特别写熙熙攘攘的来摆渡的人群,感到他和他们心心相印,和他们所想、所看到、所感受的完全一样,和他们浑然一体。他不但在当前和他达到了精神上的一致,即在将来,在数代之后,亦复如此。这里又表现出了惠特曼哲学思想中的“宇宙灵魂”、“极灵”的存在。
《阔斧之歌》的主人公是阔斧和它所创造的各种形象,它是拓荒者,在创造一个新世界。作品不但歌颂了阔斧的创业精神,也歌颂了“一切有进取心、有胆略的人们的美”,以及有“独立精神,独立的出发点,和依靠自己力量的行动的美”。诗中还穿插了一段对“伟大的城市”的描写:伟大的城市不是一个物资多、数目大、体积和分量重的地方;伟大的城市必须既无奴隶又无主人,必须有最忠诚的朋友在那里立足,必须是个两性的白璧无瑕也站住了脚跟的地方。因此阔斧还有一个本来的重要任务,即创造一个理想的、真正民主的世界。
惠特曼在50年代后期和60年代曾草拟过许多演讲词,其中最重要的一篇是《论第十八届总统选举》,是在1856年总统大选之年写成。惠特曼这时脱离了民主党,支持新成立的反对奴隶制的共和党及其总统候选人。他在演讲词中指责16、17届总统完全支持奴隶主的利益,他要求消灭蓄奴制,甚至要求用武器人反对“逃亡奴隶法”,但是他常常把理想的美国描写成小私有者的国家。他也讽刺了议会中的政客和官僚,要求青年工人进入国家机构。这篇文章直到1928年才出版。
1859年,《星期六周刊》的圣诞专号上刊出了惠特曼的一首优秀抒情诗《从永不休止地摆动者的摇篮里》,这是一首爱情和死亡的颂歌。在发表这首诗的前后三年中,惠特曼和在纽约百老汇大街普发福餐馆集会的一批文人过从甚密,其领袖人物是《星期六周刊》的主编亨利·克莱普。仅在1859至1860年一年之中,这家周刊就刊载了始终受着冷遇的惠特曼的大约25篇作品和评论惠特曼的文章。在餐馆集会的全盛时代,惠特曼应波士顿一出版家之请印行了《草叶集》的第3版(1860),这本诗集算是第一次“正式出版”。集中有124首新诗,包括《从永不休止地摆动着的摇篮里》和3组分别名为《民主之歌》、《亚当的子孙》、《芦笛》的诗歌。开卷的第一首诗《从鲍玛诺克开始》是自传体长诗,诗人在这里作为西方世界的一个崭新人物出现。《民主之歌》包括16首新诗,较好的一首是《我听见美洲在歌唱》。在《亚当的子孙》中,诗人认为失去乐园的不是亚当,而是他的子孙。他们本来是清白的,但却自以为堕落,其实肉体是无罪的,应把它升华为精神的东西。《亚当的子孙》写男女之间的情爱是肉体的;而《芦笛》则写男子之间的同志友好关系,是精神的,是民本精神的基础,同男女之间的情爱比更加热烈而持久。用诗人自己的话来说,芦笛是草类中叶片最大、最健壮的,而且清新,有芳香,是在水中成束生长的。“芦笛”显然是“草叶”的进一步发展,象征最坚毅、最能耐受风霜……的同志爱的各种特点。这一组诗因为流露出同性相爱的情绪而受到当时文学界的强烈斥责。
南北战争期间,惠特曼作为一个坚定的民主战士,显示了他的深刻的人道主义本色。1862年底战争激烈进行时,他主动到华盛顿去充当护士,终日尽心护理病的兵士,以致严重损害了健康。他的生活十分艰苦,借抄写度日,把节省下的钱用在伤病员身上。他充当护士将近两年的时间中,大约接触了10万士兵,有许多后来还一直和他保持联系。
战后惠特曼在内政部的印第安事务局任小职员,不久局长发现他是《草叶集》的作者,把他解职;后来他在司法部长办公室供职,工作8年。由于在内战中受到了锻炼;增加了阅历,政治思想认识也得到了提高,他的创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1865年,惠特曼在纽约自费印行他在内战后期写的诗集《桴鼓集》,其中共收入新诗53首。几个月之后他又出版了一本续集,其中有悼念林肯的名篇《最近紫丁香在庭院里开放的时候》。
1867年的《草叶集》第4版只有8首新诗,都是并不出色的短诗,但是收入了《鼓集》及其续集。值得注意的是1871年发表的长篇文章《民主远景》,它总结了作者的文艺观和政治主张。与第1版《草叶集》的序言相比,惠特曼在这篇文章中对于美国的民主制度有了深刻得多的认识。而对劳动人民和普通群众的热爱和信任则始终十分坚定,他认为未来的美国文化和民主国家要靠他们来创造,但是当时的状况却完全不理想。作者没有在他的祖国见到真正的民主,他说:“我们经常使用‘民主’这个词,但是我必须不厌其烦地重复说,这个词的真实意义还在睡大觉,还丝毫没有醒过来,虽然笔底和舌尖为了这两个字发出了隆隆然愤怒的雷声和风暴。这是个伟大的词,我认为它的历史还没有写下来,因为这部历史还没有上演。”惠特曼的这篇文章表明作者在思想上的成熟,它的风格也很有气派。
《草叶集》的第5版在1871年和1872年各印刷了一次。第一次增收13首新诗,第二次收入一般评论家公认为诗人最后一首重要的长诗《通向印度之路》和少数几首新诗,其中有《啊,法兰西的明星》。惠特曼在这首诗中向以巴黎黎公社为最后高峰的法国革命浪潮致敬。他说:“法兰西之星不仅仅属于法国,目前这场战斗和大胆进取是为了自由,为了理想,为了四海之内皆变成兄弟,为了使暴君和僧侣胆战心凉。”巴黎公社只持续了一周,但是作者认为法兰西之星十分美丽,明亮,金光闪闪,将永远放射光辉。《通向印度之路》歌颂了三项刚刚完成的重大工程:苏伊士运河的凿通,在水路上贯通了欧亚两洲;北太平洋铁路的建成,连接了美国大陆的东西两端;横贯太平洋和大西洋的海底电缆的铺设。这三大工程完全接通了东西半球,显示了科学技术的威力,具有社会政治意义,而对惠特曼说来还具有哲学意义。长诗描写现代科学技术把空间缩短了:“远的变近了,不同的地域焊接在一起了”;也把时间衔接起来了——过去的古老的东方和现代的年轻的西方连接在一起。作者还描写了由苏伊士运河开创的海上活动、太平洋铁路所担负的运输和沿路瑰丽的自然环境;欧亚连接在一起实现了当年哥伦布想找一条到达印度的通道却找到了新大陆时的那种理想。
惠特曼认为,在精神领域里,诗人也要做工程师们;在物质领域里的工作,自然与人类不应再有隔阂。“一切分离与空隙必须挂起钩来,必须连接起来”。诗人和他的灵魂还渴望和上帝合一;他认为能够航行到的目的地应比印度遥远得多。“啊,必须朝更远更远的方向扯起风帆!”
惠特曼在编印各版《草叶集》时,经常变动诗篇的前后次序。他编排的原则不是按诗篇写作时间的先后,而是按照它们的内容、主题分类。他还随时更动某些诗篇或某组诗篇的前后次序。但是按照第5版第一次印刷的内容和编排来看,已经象是最后的一次安排。1873年他身患瘫痪症,后来始终没有恢复健康,他的写作能力从此也一蹶不振。但他的乐观主义,对生活的热爱和敏感,他的民主理想等还是至死不衰,1884年3月他在卡姆登买下一所小屋,并在那里终老。他的晚年郁郁不得志,除编印了几个版本外,偶尔写些诗文,在英美两地的报刊发表。
1876年他出版了《草叶集》的第6版,以纪念独立宣言的一百周年。这是一部包括散文作品在内的两卷集,第一卷即第5版的内容,第二卷他取名为《两条小溪》,包括散文、18首新诗、第5版的《通向印度之路》和附诗,诗句趋向于抽象。《草叶集》的第7版(1881~1882),它的文字、每首诗的题目和排列的先后次序,都已最后审定。而惠特曼还是继续写诗,直至1892年去世。他最后的诗作被列为“附诗一”(1888~1889)、“附诗二”(1892);他还嘱咐他的死后遗作可列为“附诗三”,以使第7版保持原状,不可更动。第7版《草叶集》的另一个特点是,它是唯一由知名的出版商正式出版的本子。第7版共收20首新诗,都是短诗,没有佳作。
1882年诗人出版了他的散文集《典型的日子》,其中包括《民主远景》一文。1888年出版的《十一月枝丫》,收入62首新诗和一些文章,序言题为《回顾曾经走过的道路》,其中的诗篇后来收入《草叶集》的第8版(1889),并成为“附诗一”。1891年费城的出版家出版惠特曼的新作《再见吧,我的幻想》,其小的诗篇成为《草叶集》的“附诗二”;《草叶集》的第9版(1892)包括、“附诗一”、《七十之年》和“附诗二”《再见吧,我的幻想》。诗人去世后的遗诗《老年的回声》,作为“附诗”,见1897至1898年出版的集子,后来的个集也都收入。现在通用的全集,是所谓“临终版”,即1892年出版的第9版。
惠特曼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作家,他并不崇拜古老的欧洲文明,而是全心全意为建立美国式的、民主的文学而奋斗。但是他也不是沙文主义者,他十分关心欧洲的革命运动,曾写过不少诗歌加以鼓励和祝贺,他是个热情的国际主义者。
惠特曼诗歌的艺术风格和传统的诗体大不相同,他一生热爱意大利歌剧、演讲术和大海的滔滔浪声,西方学者指出这是惠特曼诗歌的音律的主要来源。他只写过极少几首用传统诗法的诗歌,如流行的悼念林肯之歌《啊,船长啊,我的船长!》。他的诗行比较接近口语和散文诗的节奏,没有韵,也没有极为规律的重音,因而更加接近于他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他的诗歌经得起推敲,而他的散文则常常显得粗犷、松散而庞杂。他的思想感情和泛神论的宇宙观,不大肯受传统习惯的约束和限制,但他的诗体仍有规律可寻,一个比较显著的特点是思想、形象和用词、造句上的平行法。最浅显的平行法是两行或多行的语法结构相同或每行中的思想相类似,甚至词类也相同。更加常见的是每一句的句首是同一个词、词类,或同一个短句,这种形式成为惠特曼常用的列举法——一连串类似的形象、动作或内容排列在一起,或多或少。诗句没有传统的一定数量的重音,但仍有节奏,有如海浪的节奏,口语的节奏,朗诵的节奏。一句诗不一定以重音为单位,而可以用思想、语调、标点符号或停顿为单位;一节诗或整首诗不一定按逻辑构成,而是由弱到强,由少到多,通过累积过程直到高潮。此外,也有整首诗的结构模拟意大利歌剧的形式。但不论是他抒发的思想感情,还是诗体形式,都是“离经叛道”、大胆创新的。
惠特曼的诗歌对我国五四运动以后的新诗创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郭沫若译过惠特曼的一些诗,从他的《地球,我的母亲》等诗中可以看出受惠特曼影响的痕迹。
惠特曼是19世纪美国杰出的诗人,他的创作具有鲜明的民主色彩和乐观精神,反映出美国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广大人民的情绪和愿望。他的诗歌以其民主的内容和革新的形式对美国以至世界的诗坛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惠特曼于1892年逝世。
狄更生
狄更生,1830年12月10日出生于马萨诸塞州阿默斯特镇一个律师家庭,父亲任国会议员。她从小受到正统的宗教的教育,青少年时代的生活单调而平静,很少外出,仅作过一次旅行。20岁开始写诗,早期的诗大都已散失。1858年后闭门不出,70年代后几乎不出房门,文学史上称她为“阿默斯特的女尼”。研究者至今仍不明白她长期隐居的原因。
她在孤独中埋头写诗,留下诗稿1775首。在她生前只有7首诗被朋友从她的信件中抄录出发表。她年轻时曾接触到爱默生的思想,爱默生反对权威、崇尚直觉的观点,使她与正统的宗教感情发生冲突,处于对宗教的虔诚与怀疑的矛盾之中。她的诗主要写高傲的孤独、对宗教追求的失望、死的安详等,反映了复杂的心理状态。她的诗稿没有注明创作的日期,在隐居写诗的30年中,诗的风格和题材也没有明显的变化,所以她的作品的年代都是编者所加。
据某些研究者估计,在50年代末至60年代上半期她写了800首诗,她的最佳之作大多出于这个时期。她的诗在形式上富于独创性,大多使用17世纪英国宗教圣歌作者艾萨克·沃茨的传统格律形式,但又作了许多变化,例如在诗句中使用许多短破折号,既可代替标点,又使正常的抑扬格音步节奏产生突兀的起伏跳动。她的诗大多押半韵,即听来似乎有韵,而实际上并不严格押相同的韵。形式上这些革新使她的诗避免19世纪维多利亚时期诗的风格中甜腻圆熟的音调,而具有许多现代派诗人所刻意追求的粗糙美。她的诗也摆脱了浪漫主义诗歌的直抒胸臆或感叹,善于用独特的形象和比喻,以表现复杂的内心活动。
狄更生还写过许多本书,但大多都于诗的内容一样,也说她生活的狭隘。狄更生于1886年5月15日逝世。她的亲友于19世纪末发表她的遗诗3集,但却逐渐为人所遗记。到美国现代诗的兴起,她作为现代诗的先驱者得到欢迎,对她的研究也成了美国现代文学批评的热门。
马克·吐温
马克·吐温,原名塞缪尔·朗赫恩·克莱门斯,1835年11月31日生在密苏里州佛罗里达镇,长在密西西比河上的小城汉尼拔。父亲是个不得意的乡村律师和店主。1851年他在哥哥欧莱恩开办的报馆中充当排字工人,并开始学习写作幽默小品。1853年后在美国中西部和东部做排字工人。1856年去新奥尔良,想转道去巴西,在乘船沿密西西比河南下时遇见老舵手贺拉斯·毕克斯比,拜他为师,18个月出师后在密西西比河上做舵手,直至内战爆发,水路交通断绝,在战争中他曾一度参加南军。
1861年欧莱恩被林肯总统派去西部内华达领地政府任秘书,他随同前往,试图在经营木材业与矿业中发财致富,均未成功,便转而以写文章为生。1862年马克·吐温在内华达弗吉尼亚城一家报馆工作。1863年,他开始使用“马克·吐温”的笔名。这个词是密西西比河水手的行话,意思是“12英尺深”,指水的深度足使航船通行无阻。1864年,他在旧金山结识幽默作家阿·沃德和小说家布·哈特,得到他们的鼓励和帮助,提高了写作的本领。1865年在纽约一家杂志发表幽默故事《卡拉韦拉斯县驰名的跳蛙》。该故事根据一个流行已久的传说改写,生动地表现了当时在开发中的美国西部所特有的幽默的风格,加上突出的运用口语的文风,使他一举闻名。此后马克·吐温经常为报刊撰写幽默文章。1867年马克·吐温作为记者乘“桂格城”号轮船随一批旅游者去欧洲和巴勒斯坦旅行。他写的报道后来辑成《傻子国外旅行记》(1869),此书嘲笑了欧洲的封建残余和宗教愚昧,也讽刺了富有的美国旅游者的庸俗无知。
1870年马克·吐温与奥莉薇娅·兰登结婚,她是纽约州一个资本家的女儿。这段婚姻对马克·吐温的影响如何,历来有两种见解:一种认为他的妻子成了他的作品的检察官,妨碍他偏于粗犷的才能的发挥;多数人则认为这段婚姻不妨碍他的创作,反而是相辅相成,十分美满。
马克·吐温婚后居住在布法罗,自己编辑发行《快报》,一年后因赔钱过多而出让。1872年他出版了《艰苦岁月》一书。该书反映了他在西部新开发地区的生活经历,其中记载了一些奇闻轶事,特别是富有美国西部特色的幽默故事。1873年他同查·沃纳合作出版了第一部长篇小说《镀金时代》。这部小说讽刺了美国内战后资本主义迅速发展时社会上投机暴发以及政治腐败的情况。其中描写了两个著名的人物:赛勒斯上校彬彬有礼,慷慨好客,虽贫无一文,但充满轻易致富的幻想;参议员狄尔华绥是政客,满口仁义道德,其实投机欺诈,无所不为。这两个人物是“镀金时代”的精神体现。
1871年马克·吐温举家移居东部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这时他已成为有名的作家和幽默演说家。在以后的20年里,他常和一些文人来往,也受到了他们的影响,这20年也是他创作的丰收时代。1875年马克·吐温应豪威尔斯之约,为《大西洋月刊》撰文。他以早年在密西西比河上做舵手的生活为题材,写了7篇文章,后汇集成书,名为《密西西比河的往事》。这本书用自传体的形式,以幽默的笔法,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结合的风格,把密西西比河和河边小镇上的生活写得生动感人。8年后,他回到家乡,把这本书扩充成为《密西西比河上》(1883),其中特别有价值的是记载了他早年在船上时与舵手们联合起来成立协会,为保护自身的经济利益与船长作斗争的事迹。此后密西西比河和在家乡汉尼拔的童年生活常常成为他的几本杰作的题材来源。
1876年,长篇小说《汤姆·索耶历险记》。小说虽然是以密西西比河上某小镇为背景的少年读物,但为任何年龄的读者所喜爱。书中写淘气的汤姆和他的伙伴哈克贝里·费恩以及汤姆的女友贝姬·撒切尔的许多故事,不少是作者的亲身经历,有许多合乎孩子心理的有趣情节。书中也讽刺了宗教的伪善,但结尾写汤姆和哈克贝里发现藏金致富,哈克贝里又被一个有钱的寡妇收为义子,却落入俗套。
马克·吐温的另一部重要的小说《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于1876年开始执笔,1884年出版。这部小说得到批评家的高度评价,深受国内外读者的欢迎,同时也不断遭到查禁。英国诗人托·艾略特说,这部小说在英美两国开创了新文风,是“英语的新发现”。他还认为哈克贝里·费恩的形象是永恒的,可以同奥德修斯、浮士德、堂吉诃德、唐璜、哈姆雷特等相比。美国小说家海明威说:“全部美国文学起源于马克·吐温的一本叫做《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的书。这是我们所有的书中最好的一本书。”福克纳在50年代也表示了类似的意见。
马克·吐温1889年出版的《亚瑟王朝廷上的康涅狄格州美国人》和《王子与贫儿》(1881)都是以英国为背景讽刺封建制度和宗教的长篇小说。
1894年,马克·吐温出版的《傻瓜威尔逊》,塑造的是一个富有斗争性的女黑奴罗克西的形象。在这前后,他的家庭遭到不幸:两个女儿一病一死,妻子的健康逐渐恶化;他因投资制造自动排字机失败而破产,为了偿还债务,他外出旅行演讲,访问了夏威夷、新西兰、澳大利亚、印度和南美等地。1897年写成《赤道旅行记》,讽刺并谴责了帝国主义对殖民地人民的压迫。反对帝国主义成为他以后创作的中心思想。
1896年出版的《贞德传》,描写15世纪法国民族女英雄贞德的一生。马克·吐温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也是他最喜爱的一本书。在他的笔下,贞德是人民的女英雄,也是理想的美德化身,最后却被国王查理出卖,丧生于愚昧落后的教会之手。这是马克·吐温唯一的一本非幽默作品,他怕读者误会他创作的本意,出版时用了别的笔名。
1898年马克·吐温还清了全部债务。1900年10月,在离开美国旅居欧洲几近十年之后,他全家回到美国,受到热烈欢迎,成为文艺界的领袖。1900年以后发表的许多时论作品,锋芒仍未稍减。如抨击帝国主义及其工具传教士而颂扬中国义和团运动的《给在黑暗中的人》(1901),批判美国镇压菲律宾民族独立运动的《为芬斯顿将军辩护》(1902),斥责比利时对刚果进行灭绝人性的侵略的《莱奥波尔德国王的独白》(1905),揭露沙俄侵略的《沙皇的独白》(1905),反对国内对黑人的歧视和私刑的《私刑合众国》,反对非正义战争的《战争祈祷文》等,都是富有战斗性的作品。
1904年,妻子奥莉薇娅在意大利逝世。马克·吐温也进入了事业的最后阶段。他早期作品如《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中已有表现的对“人类”的悲观情绪,此时成了他一些作品的主调。中篇小说《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1900),散文《人是怎么回事》(1906),故事《神秘的来客》(1916)等都有反映。晚年最重要的著作是他口授、由他的秘书笔录的《自传》。他于1910年4月21日去世。
马克·吐温出身寒微,通过写作而变成富有,享有盛名,他的心却和普通人民始终在一起。1907年他赴英国接受牛津大学名誉学位时,受到码头工人的欢迎,他认为这是一种最可贵的爱,因为它来自“人民”,来自“我自己的阶级”。他的作品充满对人民,尤其是对被压迫被剥削人民的热爱和对伪善者、剥削者、压迫者的愤恨。他的幽默以及作品中使用的语言,是他对美国文学的贡献,而两者都扎根于人民。他的最重要的创作源泉是密西西比河和他在河上的生活,因而他被称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在中国,马克·吐温也是深受欢迎的作家。
马克·吐温的作品中最受世界人民喜爱的就是《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这部小说中所描写的事情发生在美国南北战争之前。作者通过一个名叫哈克贝里的白人孩子帮助黑奴吉姆逃亡的故事,描绘了19世纪中叶美国中西部生活的各个侧面,揭露和讽刺了美国文明社会的丑恶现实,尤其对腐朽的蓄奴制度予以愤怒的谴责和批判。作品的思想倾向集中地体现在主人公哈克贝里的身上。
哈克贝里从小就是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儿,他没有受过文明的教化,不必到教堂去祈祷,也不必穿上体面的衣服,学那些文雅的举止。他喜欢独立的生活,本是个自由自在的孩子。后来,好心的道格拉斯寡妇收养了他,教他读书,送他进学校,一心想把他教成一个斯文体面,循规蹈矩的“模范”儿童,以便他将来能成为一个“文明人”。可是,哈克厌恶小市民呆滞的生活和虚伪的客套,觉得在他的保护人家里过日子“太闷气”,简直是“一天到晚活受罪”。他不断地逃学,还跑到树林里去睡觉,表示只要能“换换空气”,宁肯到“地狱”里去。对于世人所景仰的上流社会,哈克并不以为然。他非但不愿做体面的绅士,就是让他和“有身份的人”呆在一起,他也会觉得“浑身发痒”。他对周围的一切保持着一个纯洁的儿童所特有的好奇和敏感,凭着自己的亲身感受判断其正确与否,甚至对神圣的宗教信条他也提出了疑问:“要是一个人能祷告什么就有什么,那为什么犹肯·韦恩卖猪肉亏的钱赚不回来呢?为什么寡妇让人偷掉的银鼻烟盒儿求不回来呢?为什么华杰小姐不能胖起来呢?不,我心想,祷告根本就没有什么道理。”哈克终于因为忍受不了死气沉沉的生活和文明的教化,从那个环境中逃了出来,去寻求自己理想中的自由生活。在马克·吐温笔下,哈克与这个呆板的社会规范格格不入,这才使得他免于被环境所败坏,保持了他淳朴、正直、善良的性格和清醒、敏感的头脑,出落得更加天真可爱。
但是,作为一个在这样的社会中长大的十二、三岁的孩子,他不可能不受环境的影响。作者如实地反映了哈克思想中的矛盾,更加强了这个人物的真实性——当哈克与吉姆相遇,并且和他乘着一只木排在密西西比河上逃亡时,他不得不面对当时严峻的社会道德问题——如何对待种族歧视和蓄奴制度的问题。这时,社会环境所强加给他幼小心灵的传统观念与他正直、善良的性格激烈地冲突起来。在这种激烈的思想斗争过程中,哈克的叛逆性格才真正成长起来。
吉姆逃亡是为了躲避被卖到南方去的悲惨命运。当时,蓄奴制在美国南部占统治地位,这种统治比中部要残酷得多。在南方的种植园里,黑奴被当作牛马役使,即便是最强壮的劳力,经过七、八年的折磨,也就被榨干了血汗,凄惨地死去了。正如马克·吐温所说:“……无论对于我们白人,还是对于黑人来说,南方的农场都纯粹是地狱,再没有更温和的字眼可以形容它了。”正是出于怜悯和同情,哈克愿意帮助一个将要被抛进“地狱”的人去争取自由。可是起初他并没有把吉姆当作一个具有人的尊严的同伴来看待,他总是戏弄他,取笑他。后来,他发现吉姆善良,忠厚;对待自己有时象朋友那样诚恳,有时又象父亲那样关切;发现他“也跟白种人一样”,“惦记着自己的家里人”,和白种人一样具有作为一个真正的人的尊严。于是,哈克否定了社会灌输给他的种族偏见,做出了自己的判断——吉姆“倒是一个挺好的黑人哩”。有一次,因为恶作剧而受到吉姆的埋怨,哈克自觉惭愧,“简直恨不得去亲亲他的脚”。从此,哈克再也没有取笑吉姆,两人成了知心朋友。
然而,在快到“自由州”的时候,蓄奴制的观念又开始一次次地折磨小哈克了。被他称作“良心”的那种东西在不时地警告他:拐走主人的财产是大逆不道。每当他听到吉姆为盼望自由而欢呼时,他就感到“浑身连发抖带发烧。”往日学校的教导也象瘟疫一样总是缠着他,老是有个什么东西对他说:“谁要是象你那样,干出拐逃黑人的事来,就得到阴间去下油锅。”在哈克面前,告发吉姆是一条符合上帝意旨的“正路”,而帮助他逃跑则是一条通向“地狱”的邪路。在这岔路口上,哈克战栗了。
哈克的这种心理矛盾真实地反映了南北战争前奴隶制观念在一个善良孩子的心灵上所投下的阴影。马克·吐温就有过这样的亲身感受。马克·吐温6岁那年,他的父亲曾以地方法官的身份,参与对三个教唆奴隶逃跑的废奴主义者的审判。当时有许多本地人在场,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威胁这三个白人,要把他们拉出去吊死。最后,在公众的欢呼声中,法官判处他们12年苦役。1895年马克·吐温在他的札记中写道:
“在过去那些奴隶制的日子里,全镇的人都赞许这一件事,那就是奴隶财产的不可侵犯的神圣性。帮助偷一匹马或一头牛是一桩低劣的罪行,而帮助一个被追捕的奴隶,或是在有机会马上告发他时犹豫不决,则是一桩更卑鄙的罪行,那就带上了一个污点,一个洗刷不掉的污点。追捕奴隶的人持有这种观点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有可观的赏金;但是穷苦的人们持有这种观念,而且是带着热烈的、不妥协的情绪,这是在我们久远的今天所不能理解的。那时,这种观念对我来说似乎理所当然;而且哈克……赞同它也是非常自然的,尽管在今天看来是那样荒唐。”
不难看出,奴隶制度正是当时那个文明社会的基础,一个白人孩子要想从奴隶制偏见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将是多么困难。帮助一个黑奴争取自由意味着对社会的挑战,哈克必须拿出和自己的亲人、朋友以至于整个社会对抗的勇气来。
哈克的思想斗争是相当痛苦的。他一度抵挡不住“良心”的谴责,给吉姆的主人华森小姐写了一封信,告发吉姆的行踪。可是,他马上又想起他和吉姆在木排上和谐、友爱的生活,想起吉姆对他的关怀和照顾,想起吉姆亲热地叫他“宝贝儿”,称他作“老吉姆在世界上最好的朋友”。这时哈克瞧着自己刚写完的那封信,感到非常不安,作者写道:
这事真叫人左右为难。我把那张纸拾起来,拿在手里。我浑身哆嗦起来了,因为我得打定主意,在两条路当中选定一条,永远不能翻悔,这是我看得很清楚的。我琢磨了一会儿,好象连气都不敢出似的,随后,才对自己说:
“好吧,那么,下地狱就下地狱吧,”接着,我就一下子把它扯掉了。
这标志着哈克和奴隶制观念的彻底决裂。他表示“从此以后就再也不打算改邪归正了。”他不愿再走文明世界的“正路”,不愿再做被人们普遍称道的“好事”,背叛了那个虚伪的“上帝”,选择了一条被当时社会所不齿的“邪路”。这条路实际上正是当时美国人民和资产阶级民主力量所走的反对蓄奴制的正义道路。它最后导致了1861年~1865年的南北战争——美国的第二次资产阶级革命。
在两个逃亡者寻求自由的旅程中,哈克几次走进了密西西比河两岸的城市和乡村,这使他得以更广泛地接触社会,观察、认识那里所发生的一切。在这个游历的过程中,同样表现了他的叛逆性格。
有一次,哈克在河上遇险,被格兰纪福家收留。在那里,他亲眼看到了格兰纪福和谢伯逊这两个大家族之间世代相传的血腥械斗。最后一次殴斗的直接原因是格兰纪福的女儿和谢伯逊的儿子私奔,结果,格兰纪福父子都在苦斗中凄惨地、毫无价值地死去了。在这段经历中,哈克始终是一个旁观者,然而,却默默地表示出他对这种野蛮的社会现象的憎恶。哈克不能理解,这些高贵的名门世族、举止文明的绅士,为什么会无休止地互相残杀;当问起这世代宿怨的起因时,双方竟无一人记得。看到格兰纪福和谢伯逊两家人荷枪实弹地坐在教堂里听牧师讲“友爱”,听到他们热烈地谈论对上帝的虔诚,哈克感到讨厌,他想,“上教堂的人差不多都是万不得已才去的,猪可就不一样。”对于罗密欧与朱丽叶式的爱情,那些高贵的绅士们都抱仇视、厌恶的态度,而哈克则不然。他无意中当了爱情的信使,听说这对情人在夜里逃走,并且已经过河脱险,他感到由衷的高兴。哈克的这些思想与世俗观念是背道而驰的。
“国王”和“公爵”是哈克路遇的两个骗子。他们唯利是图,一路上不择手段地谋取金钱,甚至冒充玛丽小姐的叔叔,想要夺取她应分的遗产。他们靠着信口胡说,痛哭流涕,骗取了人们的信任,得到了一口袋价值6000块的金元,还拍卖了原主人所有的产业和奴隶。对金钱抱着贪婪欲望的不只是这两个骗子,还包括市镇上几乎所有的人。当“国王”和“公爵”把一袋金元拿到公众面前时,“大伙儿都冲着桌子跟前围拢过来”,“人人都瞧着眼馋,直舔舌头。”马克·吐温在这里揭露了美国文明的一个最突出的特征——拜金狂。但唯独哈克是个例外,他蔑视文明世界天经地义的公理。在小说的第四章里,就有一段描写哈克把自己的钱无偿地送给萨契尔法官的情节。后来看到两个骗子如此无耻,贪婪,他说:“我一辈子也没见过象国王这么贪得无厌的家伙。他简直是什么都要吞掉才甘心。”这时,哈克已经不只是怀着厌恶的心情冷眼旁观,而是勇敢地站出来,救助孤弱者。他从“国王”和“公爵”屋里偷出了钱袋,使它物归原主;还向玛丽小姐揭露了这两个家伙的本来面目,并机智地安排了惩罚他们的计策。
哈克的旅程确实是一种“历险”。他一次又一次地怀着厌恶或恐惧的心情摆脱那个凶险、丑恶的现实世界。在小说的结尾,哈克说:
我觉得我只好比他们俩先溜到印江人那边去,因为莎莉阿姨打算收我做干儿子。让我受教化,这个我可受不了。我早就尝过这个滋味了。
这个含蓄的尾声暗示了哈克同美国传统观念的决裂。和哈克一样,马克·吐温厌恶当时的社会,同时又对自由理想的实现抱有一线希望。他曾经在哈克和吉姆的旅程中为他们安排了一个幻想中的自由州卡罗,但是,他也知道,这种希望很渺茫,因此让他们的木排在迷雾之中漂过了卡罗,始终没能找到这个幻想中的乐园。作者这样的处理是明智的,他自己在现实中没有看到一条通向自由的道路,也没有牵强地为他的小主人公指示这样的道路,于是便有了哈克性格中的适世主义倾向——哈克对现实社会的叛逆只能最终表现为消极的逃避,无可奈何的隐匿,而不是有力的反抗。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吐温把自然与社会相对立,并以这样的观点来批判现实。比起《汤姆·索亚历险记》来,《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揭露社会更具有深度和广度;但就作者手中批判现实的武器来说,还依然如故。他没有力图从哈克的社会经历中寻找哈克性格形成的根本原因,而是把儿童们自然的天性——淳朴、善良、渴望自由、追求美好生活的天性与扼杀这一天性的文明社会加以对照,强调他本身的个性尚未被丑恶的环境所败坏,把他摆脱奴隶制偏见的原因也归结于“健全的心灵”战胜了“被毒害的良心”。同样,作者把文明世界的本质解释为社会对大自然的粗暴的败坏,社会道德对人的善良本性的粗暴的败坏。因此,作者以浪漫的、抒情的笔调描绘密西西比河上的自然风光和哈克同吉姆在木排上清新和谐的生活——它象征着自由。同时,他又以讽刺的、漫画式的笔触描写密西西比河两岸人们的粗野、残忍、虚伪和贪婪——它代表着文明社会。这种鲜明的对照固然使现实社会更显得丑恶,使作者理想的主人公更显得可爱,却也使哈克的形象带上了一些超脱现实的色彩。
在哈克的形象塑造上,马克·吐温采用了多种艺术手法,其中有些是极有特色的。例如,作品的构思很有独到之处。马克·吐温继承了传奇式流浪汉小说的传统,让哈克扮演一个天真无邪、对文明世界非常陌生的孩子,让他走进这个世界,一路漂泊,用一种孩子所特有的好奇、天真的眼光观察这个世界,怀着一种对周围的一切并不理解的心情游历这个世界。这样一来,既可以通过孩子天真的眼睛折射出来的景象,微妙地表现作者对那个世界的讽刺和批判,又可以反映主人公如何在游历的过程中逐渐熟悉那个世界,认识那个世界。有的美国评论家把这称作“导向觉醒的富有教育意义的旅行,”实际上这也就是哈克叛逆性格的自然的成熟和发展过程。
作者善于运用对比、衬托的艺术手法来刻画人物,而且重视人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小说中的两个最重要的人物——哈克和吉姆,是两个有着共同的追求自由的理想,而又具有不同性格、不同肤色、不同年龄、不同经历的角色,他们之间的这种异同,使得各自的性格显得更加鲜明。有了老吉姆的忠厚、诚恳、慈爱,才更烘托出小哈克的天真、淘气和善良;有了吉姆同哈克的友谊及吉姆的高尚人格对哈克的感染,才使得哈克对种族偏见的反抗更显得合情合理、真切动人。哈克的好朋友汤姆在书中是个次要角色,但是他对于哈克性格的塑造来说却是十分有意义的。他也是个善良、机智的孩子,与哈克不同的是,他读游侠小说入了迷,一心想要脱离社会现实,去追求书中惊险的英雄生活。汤姆的这种堂吉诃德式的幻想,正衬托出哈克的桑乔式的清醒。这两个人物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都出现过,对比之下,汤姆正是《汤姆·索亚》中的小汤姆,而哈克则在广泛接触社会之后成长起来了。他的思想更不受束缚,更实际,他不仅违反了传统的道德观念,而且对书本中的神圣信条也发生了怀疑。
这部小说采用了第一人称的写法,全书以主人公哈克自述的口气写成。哈克一本正经地把故事讲给读者听,还不断地谈着自己的感受,这样一来,他的性格就不仅是在他所经历的一系列事件中,而且还在他本人的叙述中细致、传神地表现出来了。哈克讲故事所用的语言正符合他这个乡村孩子的身份,字句间透着质朴、幽默,充满生动的口语和粗俗的俚语,没有一点矫揉造作的痕迹,而且极富表现力。就象哈克的性格与文明社会格格不入一样,他的语言也大大触犯了文明、优雅的规范,闻其声,知其人,用这种“叛逆式”的语言来塑造这个不接受教化的小叛逆者的形象是再合适不过了。
威廉·狄恩·豪威尔斯
威廉·狄恩·豪威尔斯,1837年出生于俄亥俄州,父亲是印刷工人。他本人曾担任俄亥俄州报记者,因协助林肯竞选总统,为林肯写了一篇传记,因而闻名。1861~1865年,豪威尔斯被任命为美国驻意大利威尼斯市的领事。1885年回国后,他先后在波士顿和纽约两地办文学杂志,并创作长篇小说。1909年,担任美国文学艺术科学院第一任主席。
豪威尔斯在担任《大西洋月刊》和《哈珀》杂志的编辑时,曾竭力反对当时盛行的浪漫主义小说。他认为小说的首要目的是教诲,而不是娱乐;文学作品应该采用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他写了近40部长篇小说。80年代创作的《一个现代的例证》(1882)写一对年轻夫妇草率结婚,结果酿成悲剧。《塞拉斯·拉帕姆的发迹》(1885)是他的代表作,写一个剥削矿工发财致富的暴发户,批评家认为其中充满了“敏锐的观察”和“善意的批评”。
80年代后期,资本主义社会动荡不安,豪威尔斯认为“竞争的资本主义”已不能令人满意,“应代之以社会主义”。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他写了长篇小说《新财富的危害》(1890),描写一家杂志的“社会主义者”与华尔街老板在对待工运问题上的“观点上的分歧”。《来自奥尔特鲁里亚的旅客》(1894)倡导空想的社会主义,《穿过针眼》(1907)则鼓吹通过“公民投票”而产生的基督教社会主义。
豪威尔斯在提倡现实主义文学方面有过贡献,后期的作品也接触到一些社会问题,但在“美国例外论”的思想影响下,他的主要倾向是维护资产阶级秩序。
在艺术描写方面,豪威尔斯喜欢编选人为的冲突,采用误会套误会的手法。因此,他虽有描写细腻、对话俏皮、文字流畅等长处。但由于肤浅表面,缺乏应有的思想深度。
他于1920年逝世。
弗雷歇特
弗雷歇特,1839年11月16日生于魁北克省莱维市,毕业于拉瓦尔大学法律系,后为律师。在大学期间便开始诗歌创作,早年的诗作有诗集《悠闲集》(1863)。1864~1865年,曾与兄弟埃德蒙先后合办《莱维的旗帜报》和《莱维论坛报》,主张共和制,反对教会,都被勒令停办。因不堪忍受英国殖民统治者和天主教会对思想的严密控制,1866年移居美国芝加哥。诗集《流亡者之声》(1868)即是在旅居美国期间所作,它讽刺了加拿大保守党人和文学上反对改革的传统派。1871年回到家乡,1874至1878年被选为反对党——自由党的议员,此后从事政治活动,并继续文学创作。
他的创作模仿法国浪漫主义作家雨果,有“小雨果”之称,成为加拿大法语地区浪漫主义文学的主要代表。他的诗歌大多描写操法语的加拿大人的历史和加拿大法语地区的自然景色,诗集有《杂诗》(1879)、《北国之花》(1879)、《雪鸟》(1880)、《人民传说》(1887)、《飞叶》(1891)和《诗的残骸》(1908)。其中《北国之花》和《雪鸟》获法国法兰西学院蒙蒂翁文学奖,在加拿大文学中是第一个获法国文学奖的作家。1880年他赴巴黎领奖,曾会见雨果。诗集《人民传说》是受雨果的《世纪传说》的影响而作,是他最重要的优秀作品。它以加拿大的历史为线索,描述北美的开发和魁北克历史中的重要事件,歌颂各个历史时期的英雄人物。
弗雷歇特还著有剧本和散文作品。剧本大多写历史人物,如《柏比诺》(1880)、《费利克斯·普特雷》(1871)等,但艺术价值不高。他的故事集生动、风趣,如《奇特的人和受损害的人》(1892)和《加拿大圣诞节》(1900),其他尚有《童年回忆录》(1961),以幽默的笔触记述19世纪上半叶圣劳伦河畔人民的生活以及当地流行的传说。
弗雷歇特作为加拿大著名法语作家、政治活动家、曾住蒙特利尔文学的名誉主席,还是加拿大皇家协会创始人之一。
弗雷歇特于1908年5月31日去世。
亨利·詹姆斯
亨利·詹姆斯,1843年4月15日出生于美国纽约。祖父是百万富翁,父亲是宗教哲学家,哥哥威廉·詹姆斯是美国著名的哲学家和心理学家。他生长在一个富有教养的家庭中,羡慕古老的欧洲文明,自幼往来于欧美之间,1875年起定居伦敦。1915年因美国一时未曾参加世界大战,忿而加入英国籍。1916年2月28日于伦敦病故。
詹姆斯从小受教于家庭教师。1862至1864年在哈佛法学院求学,并与著名的现实主义小说家威·迪·豪威尔斯相识。1864年开始写作文学评论与短篇小说。1875至1876年在巴黎结识著名作家屠格涅夫、莫泊桑、福楼拜、都德和左拉,以及英国作家罗·路·斯蒂文森等。他因残疾未能在南北战争时服役,长期以来勤奋写作,著作浩繁。1911年获得哈佛大学的荣誉学位,1912年获得牛津大学的荣誉文学博士称号。1916年英国政府授予他最高文职勋章。
詹姆斯的主要作品是小说,此外也写了许多文学评论、游记、传记和剧本。1905年开始,他曾用三年时间精心修订他的《全集》(纽约版),共26卷(1907~1917),附有重要的序言18篇,详细论述了主要著作的主题思想和创作方法以及一些重要的理论问题。早期的多卷本作品集还有伦敦版的《亨利·詹姆斯故事集》14卷(1915~1919)和伦敦麦克米伦版的《全集》36卷(1921~1923)。他的小说常写美国人和欧洲人交往之间的问题;成人的罪恶如何影响并摧残了纯洁、聪慧的儿童;物质与精神之间的矛盾;艺术家的孤独;作家和艺术家的生活等。这表明作家对个人道德品质的浓厚兴趣,这是深有文化教养的知识分子所怀有的人文主义倾向,而不是人们所熟悉的对贫苦大众的人道主义同情。作者赞美优美而淳厚的品德,把个人品质高高置于物质利益甚至文化教养之上,个人品质和他人利益高于一切。他的许多小说歌颂了纯洁、宽宏、轻易委身于人而受骗的女主人公(《贵妇人的画像》,《鸽翼》,《金碗》)。《波音敦的珍藏品》典型地反映了这种思想,女主人公是个贫寒的孤女,由于她有很高的鉴赏力,被指定为珍藏品的继承人,但她蔑视物质利益,忠诚卫护对珍藏品一无所知的儿子的幸福而舍弃了自己的一切。教养和鉴赏力并非最高价值,作者称许女主人公不为物质利益所桎梏的“自由精神”。在粗俗好利和文化教养之间,他宁取文化教养;但是在文化教养和“自由精神”之间,他宁取“自由精神”。文化教养深但心理复杂而阴暗的欧洲人,在作者心目中不及纯真、慷慨、轻信的美国人,这是作者经常处理的主题。
作者重要的长篇小说有《一个美国人》(1876、1877),《贵妇人的画像》(1881),《波士顿人》(1885~1886),《卡萨玛西玛公主》(1885~1886),《波音敦的珍藏品》(1896),《梅西所知道的》(1897),《未成熟的少年时代》(1899),《圣泉》(1901)和后期的三部作品《鸽翼》(1902)、《专使》《1903)和《金碗》(1904)。
《贵妇人的画像》女主人公伊莎贝尔得到一笔巨额遗产后,拒绝一个美国资本家和一个英国伯爵的追求,偏偏看中一个侨居意大利的美国“艺术鉴赏家”奥斯蒙特。结婚之后,她发现自己受了骗,原来奥斯蒙特同她结婚是因为看中了她的遗产,但是,她没有气馁,而是“骄傲地”生活下去。
《鸽翼》写另一个纯洁、慷慨的少女米莉也落入了欧洲人的圈套。她的生活目标是慷慨许身,奉献自己的一切,虽然最后发现了陷阱,但是对于她已经向之献出爱情的男子并无怨言,终于赢得了他的爱情,使他深知代表爱情的鸽子的两翼如何庇佑了他。
《专使》的内容稍有不同,它写美国东部某镇工业巨富的儿子在巴黎被情妇所迷,他的母亲派遣专人从家乡来到欧洲,劝说儿子回家继承家业。这时儿子已非过去粗鲁的少年,在情妇的影响下,他举止儒雅,文质彬彬。于是这个专使全力支持情妇把他留在巴黎,并认为他此时的生活内容比在家乡时大为丰富,谆谆嘱咐他使生活更为丰富。这与他的母亲的愿望相反,于是她又另派了几个专人来到巴黎,其中有一个能够吸引儿子的美丽的少女,儿子其实很想顺从母亲的心愿,第二批派来的专人看来是能够完成使命的。
作者的著名的中短篇小说有《黛西·密勒》(1878),《艾斯朋遗稿》(1888),《真正的货色》(1890),《小学生》(1892),《螺丝在拧紧》(1898),《丛林区兽》(1903),《快乐的一角》(1909),以及一组描写作家、艺术家生活的中短篇小说。《黛西·密勒》是早期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篇,写一个美国少女在欧洲的厄运,偏重于表现欧洲的风尚和美国习俗之间的矛盾。长住欧洲的美国人反映了欧洲的风格,他们不能接受黛西那样比较粗俗、不拘礼节但心地还善良的商人的女儿。作者力图对所谓的品德教养作出公正的评价。小说中那个爱慕黛西的长住欧洲的美国青年温特伯思始终不以“公众舆论”为然,反映了作者的观点。小说文字流畅,是初期作品的风格。
《丛林猛兽》的内容与文风和早期的作品大不相同,题材和《专使》有相同之处。在《专使》中,主人公敦促青年要尽情地生活,使生活丰富饱满。在《丛林猛兽》中,男主人公虚度年华,在过多的考虑和权衡是非中错过了炽热、真挚的爱情。他力戒自我中心主义,但仍为自我中心主义所束缚。作者揭示了一个受过高深教育而富有情操的男子最终的虚弱与无能为力。这部小说的文风十分复杂,多用冗长的句子,堆砌副词和比喻,有猜谜一样的对话,意思含混。
詹姆斯写了许多很有见地的评论文章,涉及英、美、法等国作家,如乔治·艾略特、斯蒂文森、安东尼·特罗洛普、霍桑、爱默生、巴尔扎克、乔治·桑以及屠格涅夫等。文集有《法国诗人和小说家》(1878),《一组不完整的画像》(888),《观感与评论》(1908),《有关小说家的短评》(1914),《笔记与评论》(1921)等。他的游记有《大西洋彼岸素描》(1875),《所到各地图景》(1883),《在法国的一次小小旅游》(1885),《在英国的时候》(1905),《美国所见》(1907),《在意大利的时候》(1909)。自传三篇:《童年及其他》(1913),《作为儿子与兄弟》(1914),《中年》(1917)。
詹姆斯曾被英国小说家约瑟夫·康拉德誉为“描写优美的良知的史学家”,但他对政治和社会缺乏深刻的认识,偶然涉猎,也反映了他的保守的思想,他甚至讽刺、嘲笑进步的民主运动。他无视道德品质的社会根源,很少描写社会环境;对上流社会虽然认识很深,而且经常持批判态度,对下层人民则所知甚少,而且对人对事怀有许多精神贵族的偏见。他的文章风格和他的思想境界是一致的;特别在后期作品中,往往句子又长又复杂,大量使用副词,力求细密、准确、恰如其分地反映思想感情的深处。他在艺术手法上多有创新,例如所谓“角度”的方法,即他认为作家不可能无所不知,只能通过作品中一个有洞察力的人物的“角度”叙述故事、铺展情节。
詹姆斯的小说着重心理分析,讲究小说结构。他的小说几乎全是一个结构:即必定有个重点,所有的线索都向那儿发展;而且这些线索不是直接进行的,重点在中央,线索是圆圈,许多个圆圈错落的围绕着那个重点展开。到了小说结尾,詹姆斯已经将小说的中心问题所涉及的道德方面、伦理方面、感情方面等多种因素都发掘和反映出来了。詹姆斯在资产阶级文坛获得很高评价,被称为“小说艺术的巨匠”。
欧·亨利
欧·亨利,1862年9月11日出生于美国北卡罗莱州一个小镇,父亲是医生。从15岁起,他就在叔父的药房里当学徒,后因健康关系到西部得克萨斯州的一个牧场当了两年牧童。1884年后做过会计员、土地局办事员和银行出纳员。欧·亨利在奥斯汀国民银行工作时,银行曾丢失一笔现金,他为了逃避受审,便抛下妻女到拉丁美洲避难。后来他得悉妻子病危,回家探望,终于被捕。他在狱中曾担任药剂师,便开始以欧·亨利为笔名写作短篇小说,在《麦克吕尔》杂志上发表。1901年,因“行为良好”提前获释,来到纽约专事写作。他虽也与上流社会来往,但经常出入贫民公寓、小酒馆、下等剧场,自认为纽约400万小市民中的一员,而不是400个富翁之一。
欧·亨利创作的短篇小说共有300多篇,收入《白菜与国王》(1904)、《四百万》(1906)、《四部百万》(1907)、《市声》(1908)、《滚石》(1813)等集子,其中以描写纽曼顿市民生活的作品为最著名。他把那儿的街道、小饭馆、破旧的公寓的气氛渲染得十分逼真,故有“曼哈顿的桂冠诗人”之称。由于他在纽约《星期天世界报》这类通俗报纸上发表作品,读者对象是小市民,这就影响了他创作的格调。他对社会与人生的观察和分析并不深刻,有些作品比较浅薄,但他一生困顿,常与失意落魄的小人物同甘共苦,又能以别出心裁的艺术手法表现他们复杂的感情。因此,他最出色的短篇小说可列入世界优秀短篇小说之中。
《麦琪的礼物》写一对穷困的年轻夫妇相互赠送圣诞礼物中的巧合,刻画了他们捉襟见肘的生活与相互体贴的感情。
《警察与赞美诗》写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想进监狱度过寒冬,屡次以身试法,警察都置之不理。而当他决心弃旧图新时,警察却毫无道理地逮捕了他。作者向人们揭示这个社会就是如此的黑白不分,是非颠倒。
《最后一片藤叶》感伤气氛浓厚。作者满怀深情地赞美了穷艺术家之间“相濡以沫”的友谊,突出地刻画了一个舍己为人,以自己的生命创作出毕生“最后的杰作”的老画家的形象。
《没有完的故事》对大都市中挣扎谋生的弱女子表示了深厚的同情。
《带家具出租的房间》也是一篇哀婉动人的故事,作者用神秘的气氛渲染了一对爱人先后在同一个房间里自杀的悲剧。
欧·亨利曾以骗子的生活为题材,写了不少短篇小说。作者企图表明道貌岸然的上流社会里,有不少人就是高级的骗子,成功的骗子。
如《黄雀在后》,写骗子、强盗与金融资本家比赛骗人的本领,结果骗子和强盗都自愧不如。
在《我们选择的道路》里,作者淋漓尽致地揭露了投机商与强盗是两位一体,而“合法的”投机商倒比不合法的强盗显得更加狰狞可怕。
欧·亨利是一位具有独特风格的作家。他的作品情节生动,笔调幽默;刻画人物笔触简洁,而人物性格栩栩如生。他善于把平常的生活现象加以概括综合,然后以不平常的形式表现出来;他常常引着读者按照逻辑的线路思索,以为已经可以测知故事的结局,但作者随即又将笔锋一转,出现了一个意料不到的结局。读者惊愕之余,细细品味,不能不承认故事合情合理,符合事物的内在逻辑,进而赞叹作者的构思巧妙。
但是,欧·亨利是一个十分矛盾的作家。一方面,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虚伪、丑恶和痛苦,对它进行了一定的揭露和讽刺;另一方面,他却始终不曾与这个社会决裂,而且还对它抱有幻想。因此,他常常一方面描写资本主义制度下小人物的苦难,一方面又通过所谓人情味等等,给这些痛苦现象敷上了一层止痛剂,为悲剧的故事添上一个圆满的结果,从而冲淡了作品的社会意义。
欧·亨利于1910年逝世。
劳森
劳森,1867年出生在新南威尔士州格伦费尔城附近。父亲原籍挪威,是充当淘金工人,后经营小农场。母亲为英国人后裔,喜爱文学。劳森曾读过3年书,后来在农场和父亲所承包的建筑工地上干过杂活。16岁时父母分居,他随母亲到悉尼,先后做过油漆工、木匠等。他母亲拥护共和,关心妇女运动,曾创办《晨曦》报,他因而也常与记者、作家、妇权运动者、社会主义者接触,受到他们的影响。
1887年,他的诗《共和之歌》在当时激进的《公报》周刊上发表,次年第一篇短篇小说《他父亲的伙伴》又在《公报》上发表,从此开始了他的文学生涯。1892年曾由《公报》资助深入西部农村,与牧民、赶车工、农场工人等进行广泛的接触。1894年,《诗歌与散文短篇小说集》出版。1896年,诗集《在海阔天空的日子里》和短篇小说集《当罐里的水沸腾的时候》相继问世,因而闻名。
他先后出版将近20部诗集和短篇小说集,其中包括:《通俗诗和幽默诗》(1900)、《在路上和在栅栏旁》(1900)、《我的祖国》(1901)、《乔·威尔逊及其伙伴》(1901)、《丛林儿》(1902)等。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是劳森创作的旺盛时期,他的许多优秀的短篇小说即在这个时期写成。他熟悉下层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感情,同情他们的遭遇,在作品中刻画了他们的生动形象,表现了他们优秀的品质。
劳森作为澳大利亚著名小说家、诗人。他的作品主要表现人们相互关系、真情实感;语言淳朴生动,幽默感染极强,被评论家誉为“普通人的声音”。他的作品为澳大利亚文学的基础作出了贡献。
劳森于1922年逝世。
诺里斯
诺里斯,1870年出生于美国芝加哥一个富商家庭。15岁时,随父母迁居旧金山。17岁时到巴黎,进入巴黎的居里安画室学画。这期间,他一边学画,一边贪婪地阅读骑士小说。自然主义大师左拉的创作思想给予诺里斯以深刻的影响。1889年进入加利福尼亚大学。1895年,他从哈佛大学回到旧金山。1896年回国休养。
他开始创作时倾向浪漫主义,如描写海上传奇的《“莱蒂夫人号”上的莫兰》(1898),后来的小说受到左拉自然主义创作方法的影响,如《麦克提格》(1899)和《凡陀弗与兽性》(1914年)。《麦克提格》前半部真实地描写了城市下层人民的生活情景,后半部把主人公麦克提格——一个牙科医生的悲剧归咎为生理上的缺陷,作者描述他“善良的结构背后有一条遗传性的邪恶暗流”。《凡陀弗与兽性》在分析画家凡陀弗的堕落时,突出他的“动物本性”,把他的道德败坏归之于生理上的原因。
诺里斯在西部采访新闻时,了解到代表垄断资本利益的铁路托拉斯与农场主之间的矛盾,他以此为题材,创作了“小麦史诗”三部曲。其中以《章鱼》(1901)写得最好,是他的代表作。《章鱼》描写西部圣华基恩河流域农场主合力克联合其他农场主要求铁路公司履行诺言,恢复原订的土地价格,反对提高粮食运价,遭到拒绝。农场主上诉法院,也未取胜。他们想在“铁路专员委员会”中塞进自己的人,即合力克的儿子,但他被铁路公司收买,计划归于失败。后铁路公司动用武装没收沿线的土地,农场主自卫还击,被打得家破人亡,佃户的下场则更为悲惨。诺里斯认为小麦代表“善”,铁路代表“恶”,而“善”必将战胜“恶”,所以小说的结局是铁路公司经理贝尔曼“淹死”在小麦堆里。
《章鱼》虽然有其缺陷,但基本上是一部现实主义的作品,它控诉了垄断资本的压迫与剥削。它把铁路比作章鱼,无数条腕足侵入各个角落。小说还揭露了铁路资本是财团与政府相勾结的产物。小说广泛描写了美国被资本主义工业发展所吞没的历史过程。是20世纪美国作家厄斯金·考德威尔、约翰·斯坦贝克等描写个体农民破产的作品的先声。
“小麦史诗”第二部《陷阱》(1903),描写芝加哥交易所的小麦投机买卖。主人公哲德温是经营小麦的商业资本家,在交易所里被投机商人挤垮。小说还穿插了哲德温的妻子的感情生活与恋爱的故事。《陷阱》的成就不如《章鱼》,作者在写《陷阱》同时,发表了一个短篇《小麦交易》(1902),其中把农民破产、工人的困苦和小麦投机联系起来描写,反映出作者对社会问题观察的敏锐。
1903年,诺里斯在一次手术后去世,“小麦史诗”三部曲的最后一部《狼》未能完成。
诺里斯从事文学创作虽然只有短短十几年,但是他对美国文学的贡献却是不可估量的。他不仅给后世留下了不朽的著作,而且奠定了美国现实主义文学发展的基础。
西奥多·德莱塞
西奥多·德莱塞,1871年8月27日生于印第安纳州的特雷霍特镇。父亲原是德国的纺织工人,为逃避兵役于1846年移居美国,开过纺织工场。母亲是摩拉维亚的农民的女儿,他们有子女11人。1870年工场失火焚毁,一家生活贫困。德莱塞12岁起就当过店员和报童。17岁时去芝加哥谋生,曾在一家小饭馆里洗碟子,在铁器店做伙计。1888年18岁时,由小时候的一个女教师资助,进入印第安纳大学学习,他有机会接触到达尔文、赫胥黎和斯宾塞的著作。一年后又回到芝加哥,充当房地产公司的推销员和洗衣店的送货员。
1899年开始写作《嘉莉妹妹》,第二年完成并出版。这时长篇小说《章鱼》的作者弗兰克·诺里斯为出版公司审阅《嘉莉妹妹》,大为赏识,认为发现了他“从未见过的一部最好的书”。可是公司老板认为此书有伤风化,只印了1000册,除极少数赠阅之外,全部封存在仓库里。德莱塞仅得稿费100元,生活无着,几乎自杀。《嘉莉妹妹》叙述一个美貌天真的农村姑娘到芝加哥谋生后的不幸遭遇。嘉莉先生在一个贫穷的姐姐家住了一阵。沉重的劳动、贫困和失业,使她心力交瘁意气颓废。为生活所迫,她充当一位年青推销员的情妇。后来又与酒店经理赫斯渥同居,并与他私奔到纽约。赫斯渥到处碰壁,终于穷愁潦倒,死在乞丐收容所里。嘉莉离开赫斯渥后,一个偶然机会使她成为演员并出了名。她有了金钱和地位,但仍惆怅满怀,感到生活十分空虚。《嘉莉妹妹》虽在美国被禁,后来却在英国出版,1907年在美国再次出版。
《嘉莉妹妹》被禁后,德莱塞被迫停笔10年,这10年中他仍任编辑工作。1904年担任斯特里特和史密斯出版公司小说部编辑,1905年任《史密斯杂志》主编,1906年任《百老汇杂志》主编。1909年他着手写作长篇小说《珍妮姑娘》,1911年出版。这是《嘉莉妹妹》的姐妹篇,是又一部对贫富对立的社会的控诉书。读者还可以从中窥见作家幼时一家人凄苦生活的影子。门肯称《珍妮姑娘》为马克·吐温的《哈克贝里·费思历险记》以来美国最优秀的小说。
以后,德莱塞写了著名的《欲望三部曲》的第1部《金融家》(1912),第2部《巨人》(1914),第3部《斯多葛》(1947)。这个三部曲描写19世纪20世纪初美国垄断资产阶级攫取财富和权利的过程。德莱塞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好色而又贪婪的金融资本家柯帕乌的典型形象。小说写柯帕乌从发迹到死亡的一生为主线,以费城、芝加哥、纽约、伦敦等大城市为主要舞台,用大量生动的事实和逼真的画面广泛地揭露美国垄断资产阶级在政治、经济、法律、道德等各个领域里的黑暗内幕。这是一幅以泼辣的笔和重彩浓墨所描绘的美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画卷,是较早描写垄断资本家的豺狼本性和丑恶灵魂的作品之一。
长篇小说《“天才”》(1915)写艺术家威特拉成为资本家所豢养的匠人,带引号的天才,以此揭露美国资本主义社会对天才的扼杀。此书也遭到围攻,被诬为“肮脏的书”,出版公司被迫停止发行,直至1923年才得以重版。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给德莱塞以很大鼓舞,他热烈欢迎十月革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诞生,愤怒谴责帝国主义的武装干涉。这时期他迁居纽约的格林威治村,结识了威廉·海伍德、约翰·里德等人,积极参加各种政治活动,先后出版短篇小说集《自由及其他故事》(1918)、《十二个人》(1919)、《一个大城市的色调》(1923)、《锁链》(1927),以及散文《敲吧,鼓儿》(1920)等。
德莱塞的另一部作品《美国的悲剧》(1925)使他获得了世界声誉。作品的主人公克莱德·格甲菲斯是堪萨斯市一个穷牧师的儿子,一心追求奢侈的生活。后在伯父开的衬衣领子厂充当工头,与穷女工洛蓓塔有了私情,又得到大厂主女儿桑德拉的青睐。为了飞黄腾达,能与桑德拉结婚,他设下圈套,使得已有身孕的洛蓓塔坠入湖中淹死,造成了悲剧。作者认为,像克莱德·格里菲斯这类案件是“真正的、美国的悲剧”,“在美国,这类事发生之频繁已到了惊人的程度”。美国有很多人写信给作者说他们“也可能成为克莱德·格里菲斯”。美国不少评论家同意文学史家卡尔·范·多伦所说的话:“《美国的悲剧》是写的整个文明。”作品清楚地表明美国的社会制度是造成这种悲剧的根源。
德莱塞在创作《美国的悲剧》过程中,仔细考察了实际发生过的15桩类似的案件,发现克莱德·格里菲斯正是“贫富对立的社会的产物与牺牲品”。克莱德·格里菲斯则是以契斯特·杰勒特为原型。1906年纽约州赫基默县发生了一件情杀案,凶犯名叫契斯特·杰勒特,为了向上爬,他把已经怀孕的情妇格蕾斯·白朗骗到埃尔克湖溺死。凶杀案很快被侦破,凶手被判处死刑。德莱塞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实地的、深入的调查研究,全书第2、3两部基本上是以它作为故事的主要骨架;连法院审判时在堂上宣读的女工洛蓓塔那些凄恻动人的信件,都是引用格蕾斯·白朗所写的原件。全书概括了美国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生活,力求每个细节以至环境和性格的描写都符合生活的真实性。
德莱塞在美国作家中比较早地利用弗洛伊德学说中某些有益的东西塑造典型人物。他在艺术上适当地运用性、下意识、幻觉、梦境、性的抑制与升华的学说,真切地描写了克莱德成为美国垄断资本所需要的那套人生哲学的俘虏,走上毁灭的道路。作为一个朦胧的社会主义者、鲜明的民主主义者与人道主义者,他把弗洛伊德学说和他的现实本义的“社会背景说”有机地结合起来。他着眼于社会心理现象,描写了垄断资本统治的社会里克莱德陷入了情欲的海洋,使作品富于强大的艺术魅力,又不同于某些现代派把性和下意识当作独立存在的力量加以膜拜。
《美国的悲剧》出版后两年,短篇小说集《锁链》(1927)出版。同年11月,德莱塞应邀访问苏联,归来后发表了《德莱塞仿苏印象记》1928)。对于新生事物组以充分的肯定,从中可以看出他晚年思想的转变。1929年短篇小说集《妇女群象》出版,塑造了一个女共产党的形象。1931年出版政论集《悲剧的美国》,对美国资本主义社会进行了冷静而严肃的全面的解剖。他认为资本主义在今天的美国已经破产,应该像俄国一样消灭私人产业,铲除为垄断托拉斯、卡特尔利益服务的现行寡头政治及其整套制度。这一年他又出版了带有自传性质的《黎明》。1941年发表政论集《美国是值得拯救的》。
德莱塞在美国文学史上的成就,在于突破了美国文坛极为顽固的“高雅传统”,取得了现实主义的胜利。辛克莱·刘易斯在1930年说过:“不论和哪一位美国作家相比,德莱塞更显得是只身奋勇前进的人。他……在美国小说领域内突破了维多利亚时代式的、豪威尔斯式的胆小与高雅传统,打开了通向忠实、大胆与生活的激情的天地。要是没有他这个拓荒者的业绩,我很怀疑我们有哪一个人能描绘出生活、美与恐怖。”美国不少评论家把德莱塞称为自然主义的奠基人,以区别于豪威尔斯的“现实主义”。其实,正如他自己说的,他“从没有看过左拉的一行字”。他的作品中一般也没有自然主义那种病态与色情的描写。德莱塞的创作道路表明了现实主义在美国的胜利。
德莱塞1941年当选为“美国作家同盟”主席。1944年获美国文学艺术会荣誉奖。1945年加入美国共产党。同年12月逝世于好莱坞寓所。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他还完成了长篇小说《堡垒》(1946)和《斯多噶》的创作。《嘉莉妹妹》、《欲望三中曲》等,都已有中文版本。
凯瑟
凯瑟,1873年出生在美国弗吉尼亚州,自小随父母迁居到中西部的内布拉斯加州。1895年于内布拉斯加大学毕业,先后担任中学教员、记者和《麦克吕尔》杂志编辑。1912年开始专事写作。她早期的作品受亨利·詹姆斯的影响。后来听从女作家沙拉·奥纳·裘维特的劝告,以自幼所熟悉的西部边疆生活为题材,创作富有地方特色的作品。
《哦,拓荒者们》(1913)与《我的安东尼亚》(1918)两部小说描写第一代东欧和北欧的移民与大自然搏斗的艰苦生活,以及他们处理新旧文化冲突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情形。其中的女主人公坚毅、刚强的性格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个沉沦的妇女》(1923)写一个开发西部的实业家的妻子被投机商引诱而走向堕落。《教授的住宅》(1925)写一个历史教授看不惯崇拜金钱的家人,与一出身清寒的青年学者托姆·奥特兰结成忘年之交。这两部作品反映了作者厌弃当时美国流行的追求物质享受和拜金主义的思想。后者写奥特兰如何发现印第安人的古文化遗迹时,描景状物十分生动,并且流露出作者对与大自然融为一体的古印第安人悬崖文化的赞赏,从另一个方面表达了她对现代物质文明的鄙夷。
凯瑟以后的作品进一步从北美洲的历史中发掘她所向往的精神美。在《死神来迎接大主教》(1927)中,她歌颂了19世纪在新墨西哥印第安人中间传教的天主教神父的献身精神。《莎菲拉与女奴》(1940)写南北战争前弗吉尼亚一个白人妇女如何帮助一个女黑奴逃往加拿大而获得了自由。这是凯瑟根据自己祖母的事迹写成的。
美国批评家麦克斯威尔·盖斯马尔指出,凯瑟是“工业社会中一个重农作家”,“不断物质化的文明中一个精神美的捍卫者”。她主张写“不带家具的小说”,反对叠床架屋的细节描写。她的作品结构匀称,节奏舒缓从容,文字清新优美。近年美国批评界认为她是20世纪美国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
凯瑟于1947年在美国逝世。
弗罗斯特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年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一个贫苦家庭里,11岁时父亲因病逝世,母亲带着他迁居美国西部新英格兰小城镇,继续过着清贫的生活。从12岁起,弗罗斯特从事过多种职业,他当过皮鞋工场、农场、毛纺织厂的帮工,也做过小学教师和当地报馆的记者。虽然先后进过达特默思和哈佛两所学院,但由于经济困难只上了两年大学就不得不中途辍学。弗罗斯特25岁那年,他的祖父送给他一片小农场,从此,他就依靠经营农场来维持家庭生活。
弗罗斯特在青少年时代就爱好诗歌,并经常写作诗歌,用于他的诗歌没有得到美国文学界的承认。1912年举家迁往英国定居后,继续写诗,受到英国一些诗人和美国诗人埃兹拉·庞德的支持与鼓励。出版了诗集《少年的意志》(1913)与《波士顿以北》(1914),得到好评,并引起美国诗歌界的注意。1915年回到美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他的诗名日盛,于1924、1931、1937、1943年4次获得普利策奖,并在几所著名的大学中任教师、驻校诗人与诗歌顾问。他晚年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在他75岁与85岁诞辰时,美国参议院作出决议向他表示敬意。他的诗歌在形式上与传统诗歌相近,但不象浪漫派、唯美派诗人那样矫揉造作。他不追求外在的美,他的诗往往以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他的诗朴实无华,然而细致含蓄,耐人寻味。弗罗斯特还写有著名诗歌《白桦树》、《修墙》等。他的诗歌从描写自然景物和农村生活而闻名于世。他早期的诗歌,多以牧场和农村的最平凡的事物为题材,在平凡的日常生活细节中发掘诗的情趣,开拓诗的意境。他不使用惊人的语言和奇特的诗体,既不死守格律,也不抛弃格律,只是运用象白描那样朴素无华的语言,来表露自己淡淡的哀愁、人道主义感情以及对于劳苦者的委婉同情。他的诗用词清新,运用口语,富有浓厚的生活气息,还不时流露出一个心胸开阔的乐观主义者所特有的诙谐和幽默感。
弗罗斯特于1963年去世。
斯泰因
斯泰因,1874年出生于宾夕法尼亚州一个富裕家庭,早年就读于国外。1893年入拉德克利夫学院攻读心理学,1897年毕业,进入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研究人脑解剖学。1902年辍学,离美赴欧,此后大部分时间住在巴黎。在巴黎时对先锋派艺术运动发生兴趣,热心加以提倡和支持。20年代许多新起的诗人、小说家、画家、音乐家、戏剧家出入于她在巴黎的文艺沙龙,使她名噪一时。“迷惘的一代”一词就出自她之口,以后成为美国文学中一个流派的名称。
斯泰因开始创作时就是文学改革的试验者。为了准确地描写真实,她一反前人作品中华丽和雕琢的修辞手法,而模仿儿童的淳朴、单调、重复和不连贯的语言,注重文学的声音和节律,从而创造出一种稚拙的文体。她还吸收电影的特点,用重复的但又有细微差别的文字和句子来表现一种流动的、连续不断的景象。她不大用标点符号,特别是问号、冒号和分号,认为是累赘。她的这些看法和写作实践,对海明威、司各特·菲茨杰拉尔德、舍伍德·安德森等人影响甚大。
斯泰因的主要作品有《三个女人的一生》(1909),是她文体上和题材上的试验之作,包括《安娜》、《莲娜》和《梅兰克塔》3个短篇,写两个女仆和一个黑白混血的女人不幸的一生;另一部作品《美国人的成长》(1925),是她的最有特色但也最为难懂的作品,写她一家三代的经历,《爱丽丝·B·托克拉斯自传》(1933)以她的秘书和朋友为主要人物,其实是她的自传。
她的论著有《作为解释的作文》(1926)、《怎样写文章》(1931)、《记叙文体》(1935)、《美国讲演集》(1935)等。
斯泰因于1946年逝世。
杰克·伦敦
杰克·伦敦,1876年1月12日生于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幼年时就出卖体力谋生,曾干过牧童、报童、码头工人、麻织工人、帆船水手等职业,备尝穷困生活的滋味。15岁进入市立中学,仅以半年时间读完3年课程,后考入加利福尼亚大学半公半读。但因生活困难,只读了一个学期,就去阿拉斯加当淘金工人,第二年因患坏血症返回旧金山。从此,发愤读书,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以自己丰富的阅历和文学才能,创作出多部小说。
他写了19部长篇小说,150多篇短篇小说和故事,3部剧本,以及论文、特写等。1900至1902年发表《狼的儿子》等3部短篇小说集,这些小说通称为“北方故事”,是他的成名之作。在这些作品中,他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端和罪恶,表达他对于人类美好生活的梦想。他还描写淘金者和猎人以顽强的意志和毅力在严酷的环境中同大自然进行的艰苦斗争。
1902年,他根据在英国伦敦的实地观察,写成特写集《深渊中的人们》(1903)。他描写伦敦的贫民窟和贫民收容所的真相,控诉英国资产阶级对劳动人民的剥削。尽管所写的只是逆来顺受的劳动人民,但表明作者已从传奇式的“北方故事”转向现实的阶级斗争。
他有两部描写动物的小说《荒野的呼唤》(1903)和《白牙》(1906),被认为是卓越的作品。《荒野的呼唤》描写一只名叫巴克的人狗与群狗斗争后,逃入原始森林,变成了狼。《白牙》描写一只狼在主人的训练下克服了野性,最后咬死主人的敌人,救了主人一命。这两部小说描写动物在保存自己、消灭敌人的斗争中表现了巨大的勇气。这种“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思想在他的作品中经常出现。
在长篇小说《海浪》(1904)中,他揭露一个尼采式的“超人”——“海狼”劳森的兽性的残忍和利己主义。
19世纪90年代他参加社会主义运动,1905年以后并参加社会党的活动。1905至1910年期间他创作了一些优秀的现实主义作品,如:论文集《阶级的斗争》(1905)和《革命》(1908);长篇小说《铁蹄》(1908)和《马丁·伊登》(1909)。他在这些作品中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描写劳动人民的苦难生活和工人阶级的革命斗争,同时预言资本主义的必然灭亡和社会主义的最后胜利。《铁蹄》是政治幻想小说,写主人公安纳斯特·埃弗哈德领导工人对“铁蹄”——美国资本家的寡头政治,即资产阶级专政进行斗争。小说控诉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和压迫,揭露法庭、新闻、文艺、教会等机构充当统治阶级的工具,描写“铁蹄”培养工人贵族,破坏工人的团结,政府军队镇压人民群众,以及人民群众在芝加哥举行推翻“铁蹄”的武装起义。作者强调指出,美国的垄断资本家为了避免灭亡,一定会建立一个残酷的独裁政权,工人阶级必须准备进行长期的武装斗争。小说以埃弗哈德在监狱里准备第二次武装起义结束。但小说中过分强调了个人在革命斗争中的作用,把埃弗哈德塑造成“超人”式的英雄,同时把群众描写成没有政治觉悟的人民。
自传体小说《马丁·伊登》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它描写一个出身于“劳动者的现实主义作家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命运。马丁·伊登决心要在文学创作中建立一番事业,他忍受了巨大的痛苦,克服了重重障碍,终于获得了声誉、爱情和财富。但他成名以后,背离了劳动人民。他自称是个人主义者,信奉“捷足先登,强者必胜”的原则,而他在上流社会里看到的资产阶级各种人物全是势利的市侩,甚至他所爱的罗丝也使他失望。他感到理想破灭,精神极度空虚,终于自杀。作者在小说中否定马丁·伊登的个人主义思想,把主人公的个人奋斗写成悲剧,对资本主义社会作了尖锐批判,但他没有指出未来的希望。
杰克·伦敦在1910至1916年间还写了一些优秀的作品,如长篇小说《天大亮》(1910)和《月谷》(1913),短篇小说《德布斯之梦》(1913)、《墨西哥人》(1913)和《强者的力量》(1914)等,同时也写了不少迎合出版商的需要而粗制滥造的作品。
到了后期,杰克·伦敦逐渐脱离社会斗争,追求个人享受,他的“白人优越论”发展成为大国沙文主义,为1914年美国干涉墨西哥辩护。1913年以后,他因经济上的挫折和家庭纠纷,精神受到严重打击,经常酗酒,1916年11月22日服毒自杀。
杰克·伦敦的作品有以现实主义手法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表现工人阶级最初的社会主义愿望;有的以浪漫主义手法描写争取生存的原始斗争,形象鲜明,情节紧凑,文字精练,富有感染力。
辛克莱
辛克莱,1878年9月20日出生于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市。祖上是名门贵族,传到他的父亲时,家境已经衰败。他的父亲以卖酒为生,收入微薄。他一边工作,一边求学,先后在纽约市立学院和哥伦比亚大学读书。15岁开始给一些通俗出版物写文章,靠稿费维持生活。
1902年参加社会党,曾对芝加哥的劳工情况进行调查,长篇小说《屠场》(1906)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揭露芝加哥肉类加工厂恶劣的环境。小说主人公立陶宛移民约吉斯·路德库斯一家在美国定居,约吉斯的父亲因劳累过度,患病而死。约吉斯身受工伤,因而失业。他的妻子被工头奸污,他为了报仇,殴打工头,却被捕入狱。出狱后妻子和儿子均已死亡,他开始到处流浪,后在一些社会主义者的教育和帮助下才看到光明。
《屠场》出版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不久就被译成十余种文字。由于书中写到屠场老板唯利是图,把腐烂发臭的肉当作好肉制成罐头销售,美国政府被迫通过一些有关食品卫生的法案。《屠场》是20世纪初期美国文艺界“揭露黑幕运动”的第一部小说,在它之后,连续出现了许多部作品,对美国各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大胆的揭发。
1906年以后30年间,辛克莱继续创作揭露资本主义社会黑暗面的长篇小说,其中比较重要的有描写科罗拉多州煤矿工人罢工事件的《煤炭大王》(1917),抨击垄断资本家的《石油》(1927),揭露政治腐败和警察暴行的《波士顿》(1928)等。
辛克莱在写作之外还积极参加政治活动。他对“产业民主联盟”的建立起了推动作用。他支持“美国公民权同盟”争取言论自由的斗争。1934年他提出“结束加利福尼亚州的贫穷”的口号,作为民主党候选人参加州长竞选。
从1940年开始,辛克莱以《世界的终点》为总题,写了11部长篇小说,以主人公兰尼·勃德在国内外的活动为主线,描述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美国和欧洲各国的社会情况,其中《龙齿》(1942)曾获得普利策小说奖。1962年出版自传。1968年11月25日于美国新泽西州逝世。
辛克莱以创作“揭露黑幕”的小说闻名,他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的大多数小说则属于新闻报道性质的作品,文字流畅,但人物描写一般化,缺乏艺术特色。
路易士
路易士,1885年2月7日生于美国中西部的白索克镇,母亲原籍加拿大,父亲是个乡村医生。18岁时,路易士离开美国中西部,考进东部的耶鲁大学,因经济困难,曾中途辍学,到新泽西州和巴拿马等地从事过一些杂差,然后在纽约的“欧洲译文社”任助理编辑,后来又回到耶鲁大学,并于1908年结束全部学业。1910年以后,曾先后在旧金山、华盛顿的几家报馆和杂志社工作过。1920年,他的长篇小说《大街》出版,引起巨大的反响。接着,他又写成《巴比特》(1922)和《阿罗史密斯》(1925)。这三部小说被认为是他的最优秀之作。其中《阿罗史密斯》曾获1926年的普利策文学奖,但他拒绝受奖。此后他又写了《埃尔默·甘特利》(1927)、《多兹沃思》(1929)等长篇小说。30年代以后,他的作品缺乏深度,写作技巧也大不如前。1951年月1月10日逝世于意大利罗马。
20世纪初期,美国有一部分作家打破了把乡村生活田园诗化的传统,开始以现实主义的手法描写乡村生活。这一文学现象被称为“乡村的叛逆”,路易士是它的代表作家。他的作品大多以乡村和小市镇生活为题材。
《大街》的女主人公卡罗尔与丈夫威尔·肯尼科特来到明尼苏达的戈弗草原,发现生活平庸而乏味,人们安于现状,对新鲜事物怀有固执的偏见。卡罗尔立志改造环境,为沉闷的生活带来生气和乐趣,但遭到大多数人的抵制,威尔对此颇不以为然。被路易士称为“乡村毒菌”的可怕的习惯势力扼杀了卡罗尔的热情。她在失望中只身离开戈弗草原,来到华盛顿,但两年之后又随前来找她的威尔回到戈弗草原,决心像大多数人一样地生活下去。《大街》揭示了小市镇生活的闭塞和保守,嘲讽了市民的偏狭、愚昧,也讽刺了知识分子的浅薄和软弱。由于路易士的这部作品,“大街”几乎成了美国社会保守生活的代名词。
《巴比特》中的主人公巴比特是个经营地产的掮客。他家境富有,追求享受,有一天,他突然对一成不变的生活感到厌倦,想方设法去开辟新的生活天地。但他的行动遭到非议,他无力摆脱外界的压力,最后不得不回到原来的生活轨道上。作者把巴比特这一人物写得惟妙惟肖,给读者留下很深的印象,“巴比特”这个词成了庸俗的市侩的同义词。不少评论家认为这部书是路易士文学创作的顶峰。
《阿罗史密斯》反映了20年代美国医学界的状况。阿罗史密斯曾在乡间行医,也曾在城市的卫生部门工作,都因工作不顺利先后离开。最后他来到纽约的玛格克学院,希望能够专心从事有益于人类的科学研究,但那里同样存在着竞争,人们对名利的追求使他感到压抑。后来有个地区发生传染病,他去试验他研究的噬菌体,不幸失败,妻子也死去。他回到玛格克学院,由于不能忍受第2个妻子频繁的社交活动对他的干扰,他离开纽约,来到一个农庄,继续进行科学研究。这部小说反映了两种对立的道德观念,对于医学的商业化及腐朽的社会给予了辛辣的讽刺。
《埃尔默·甘特利》刻画了一个灵魂丑恶、手段卑鄙、到处招摇撞骗的教士,揭露了美国宗教生活中的虚伪和欺诈。
路易士一生写过20多部长篇小说,有的还被改编成剧本在舞台上演。他的主要作品有《大街》(1920)、《巴比特》(1922)、《阿罗史密斯》(1925)、《艾尔摩·耿特里》(1927)、《格定·普兰尼希》(1943)等。《大街》是当时最受欢迎的“畅销书”,据说先后印行了50万册,被译成多种欧洲语言广泛流行。
路易士的小说很少以情节取胜,她的特点是对细节作详尽的描绘,采取夸张的手法,达到漫画式的讽刺效果。美国当代的批评家一般认为他不是一个有独创性的艺术家,而是目光敏锐的观察家,文笔生动的新闻报道家,杰出的小说摄影师。美国中产阶级的言谈举止及精神风貌通过他那支生花妙笔跃然纸上。
1930年,路易士荣获诺贝尔文学奖金,得奖原因是“由于其描写的刚健有力、栩栩如生和以机智幽默创造新型性格的才能”。
庞德
庞德,1885年10月30日出生于美国爱达荷州的海利,他的父亲是土地局的职员。16岁时到宾夕法尼亚大学学习。1903年转入哈密尔顿大学。1905年又返回宾夕法尼亚大学攻读罗曼语言文学。1906年去普罗旺斯、意大利、西班牙,回国后在印第安纳州的华巴施大学任教。数月后他被认为行为不检点而辞退,于是离美赴欧。在伦敦结识了一批作家和诗人,他把自己和这些友人称为意象派诗人。1914年编成《意象派诗选》第一辑。不久他又热衷于漩涡派的活动而脱离了意象派。
1914年后,庞德帮助詹姆斯·乔伊斯发表《青年艺术家的肖像》和《尤利西斯》,1914年9月庞德会见艾略特,认为艾略特的诗达到了现代诗的标准,由他的推荐,艾略特发表了《普鲁弗洛克的情歌》。1921年在庞德的帮助下艾略特《荒原》得以修改。
1920年庞德离开伦敦去巴黎,结识了海明威。1924年去意大利。1928年在拉巴洛定居,直至第二次以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罗马电台每周为墨索里尼的法西斯政权宣传,攻击罗斯福领导的美国的作战政策。1943年被控为叛国罪。1944年被美军俘虏,监禁在比萨俘虏营中。1945年被押往华盛顿受审判,后因为精神失常而被送进医院。1958年由于弗罗斯特等诗人及同情者的呼吁,被释放。庞德回意大利后定居在威尼斯,1973年11月1日去世。
庞德于1909年在伦敦出版《狂喜》及《人物》两本诗集。是他在伦敦演讲时辑成的集子《罗曼斯精神》,于1910年出版。1915年他出版了英译中国古诗,书名为《中国》。1916~1917年又翻译了日本戏剧。1917年发表了诗歌《向塞克斯图斯·普罗佩提乌斯致敬》。1920年发表了《休·赛尔温·毛伯利》,庞德自称这是一首向伦敦告别的诗,毛伯利即诗人自己。这首诗对1919年英国文学和文化进行了讽刺,是他的重要作品。1921年庞德在巴黎写过歌剧,他还写过关于雕塑的书。
庞德主要的诗作是一部长诗,1917~1959年,以“诗章”的形式分批发表,1969年他又发表未完成的片断。长诗共包括109首“诗章”及8首不完成的草稿。据庞德说他从1904年就开始计划写一首现代史诗,包括世界文学、艺术、建筑、神话、经济、历史名人传等方面的内容,以反映人类的成就,并描绘一个由一些思想正确、有行动能力的人物所领导的美好的文化。这部长诗涉及16世纪的意大利建筑、普罗旺斯的诗歌、孔子哲学、中古的经济史等。
长诗第1~7章是关于诗的构思及主题;8~11章是写一位威尼斯军人及艺术庇护人西吉斯门多·马拉特斯塔;12~13章是将现代的经济与孔子道德哲学所向往的社会秩序相对比;14~16章是以现代伦敦为背景,描写地狱的一条通道,它通向中古时期的威尼斯,这是诗人心目中的天堂的象征。庞德还在长诗里写了他爱慕的几位美国总统:31~33章是关于杰弗逊,34章是关于约翰·昆西·亚当斯,37章写马丁·范布伦,62~71章写约翰·亚当斯。41章专写墨索里尼,庞德对墨索里尼的经济政策、文化艺术政策十分欣赏,认为他是当时最好的领袖。52~61章是写中国孔子的哲学、伦理及其所追求的和平、昌盛的社会秩序。庞德在长诗中还针对高利贷剥削进行了攻击,认为金融界及政府对财富、货币的错误控制是战争的根源。
长诗中突出的一部分是当庞德被监禁在比萨俘虏营中所写的《比萨诗章》。1917~1959年《比萨诗章》描写一次穿过“灵魂的黑夜”走向爱之女神的过程。
庞德的诗学对现代英美诗歌的发展具有重大的作用。20世纪初,他通过对意象派诗的支持,对传统的诗学进行了冲击。他的《一位意象派者所提出的几条禁例》,提出诗要具体,避免抽象;形式上要允许连行,不要切成一行行;要精练,不用废字,不用修饰,不要用诗来叙述、描写等等。他认为意象的形成意味着感情和理智突然结合成一个综合体。当庞德脱离了意象派而热衷于漩涡主义运动时,他又发展了这个关于意象的观点。他说意象并非一个思想,而是一个发光的结节,一个漩涡,很多思想不断地从其中升起,或溶入其中,或穿过它。对于意象的这种特殊功能的解释,对现代诗的结构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庞德的诗歌理论推动了英美的现代派诗歌;他对于中国儒家哲学及日本戏剧的翻译介绍在英美文学界掀起喜爱东方文学、哲学的高潮;他帮助和推荐一些后起作家使他们成为英美文学的大师,如弗罗斯特、劳伦斯、詹姆斯·乔伊斯及艾略特军。
尤金·奥尼尔
尤金·奥尼尔于1888年10月16日出生于美国纽约市。父亲是个著名演员,母亲是个出色的芭蕾舞蹈家。幼年时代,奥尼尔随父母到处巡回演出,直到7岁时才进小学就读。1906年入寄养学校,后又进普林斯顿大学,一年之后辍学,从事水手、工人等多种职业。1912年因劳累过度,身患肺病。也是从这个时候,他开始对写作剧本产生了浓厚兴趣,为了更好地创作,他进入哈佛大学学习和研究了一年古代希腊的悲喜剧。1914年,奥尼尔创作了第一个剧本《蛛网》。1920年,他写了两部多幕剧《天边外》和《琼斯皇帝》,他的第一出长剧《天外边》在百老汇公演,受到广大观众的欢迎,从而使奥尼尔一举成名,誉满全国。此后,他的大部分时间都致力于剧本创作,直到1953年11月27日逝世为止。
《天边外》描写一个美国农民家庭的不幸的生活。罗伯特·马约和安德罗兄弟二人同时爱上邻女露芝,露芝决定和罗伯特结婚,罗伯特本幻想去天边外生活,结了婚就只得留在家中务农;他的哥哥安德罗本想在家务农,只好去天边外。罗伯特不会经营农业,家境日益困难,露芝婚后不久就与他感情不和。他最后死于肺病,临死前对安德罗说,他和露芝都是生活中的失败者,而安德罗则走他们三人中最大的失败者,因为他放弃了他应该从事的农业去经营商业投机。马约一家的生活理想都被无情的现实所破坏。《天边外》被认为是一部标准的现代悲剧,它也反映了作者对待人生的消极态度。这部剧作保持着悲剧情节的一致性,它继承了古代的悲剧创作传统,为作者首次赢得普利策奖。
《琼斯皇帝》是一部表现主义的剧作,它描写一个岛上的黑人首领琼斯的悲剧故事。他背叛了自己的种族,遭到黑人群众的反对,企图穿过一座森林逃走,结果被追捕者杀死。这个剧本不分幕,只分场,许多场面只是描写琼斯一个人在森林里的活动,他的紧张的心情,恐惧的心理,精神恍惚和下意识的行动以及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种种幻象等,都是表现主义的创作特征。剧中用节奏不断加快的鼓声一步步加紧催促琼斯在艰难的环境中走向死亡,具有强烈的戏剧效果。这部剧作还包含着象征主义、浪漫主义、神秘主义和情节剧的多种特征。演出时运用复杂的布景、灯光以及蔚为奇观的服装道具,借以展现创作主题;然而它的思想内容却有很大的局限。
奥尼尔的《克里斯·克里斯托夫逊》也是1920年的作品,后来被改写成《安娜·克里斯蒂》(1922),作者因此再次获得普利策奖。它主要描写船长的女儿安娜的遭遇,她的父亲对海上生活已十分厌倦,让她居住在内地,避免和海员结婚。不料她后来沦落成为妓女,几经周折,结果仍然要与一个海员结婚。为什么事情的发展总要违背人们的主观愿望呢?这在奥尼尔看来是个不可理解的问题。对于安娜这个人物,作者是深表同情的,他希望她能够结婚,重新做人,因此给剧本安排了一个易卜生式的没有结局的结局。
在完成《安娜·克里斯蒂》的同时,奥尼尔创作了一部兼有现实主义、表现主义和象征主义的戏剧《毛猿》(1922)。主人公扬克是一艘远洋轮船上的司炉,以身强力壮得到同伴的敬畏而自豪,但遭到旅客中一个有钱的女人的侮辱,便到处去寻找他的生活地位,最后只好与动物园的一只大猩猩结交朋友,结果却死在它的大力拥抱之中。剧本表明在冷酷无情的资本主义社会,像扬克这样的工人只能忍受非人的待遇,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只会遭到更加悲惨的结局。
奥尼尔运用各种创作方法反映社会问题,1925年完成的《榆树下的欲望》则是他在创作中又一次取得的重要的现实主义成就。这个剧本描写资产阶级家庭争夺财产及其后果。75岁的伊弗拉姆·卡博将前妻的田庄据为己有,希望他的新婚妻子艾比能够生一个孩子继承这一产业。艾比因此去向卡博和前妻生的儿子埃本调情,两人生了一个孩子,同时也产生了真实的爱情。埃本向父亲说明了事情真相,卡博也向埃本透露艾比和他生的孩子将继承遗产,埃本大怒。艾比为了表明她对埃本的爱情,把孩子杀死。埃本不得不去报警,并承认自己也参与了这一罪行,和艾比共同接受法律的惩罚。这部剧作的主题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从中也可看出古代希腊悲剧的影响。
1926年,奥尼尔又发表了一部象征主义戏剧《伟大之神布朗》,描写一个具有创造性的艺术家在资本主义社会所经历的失败和痛苦,但内容比较抽象,象征性的东西很多。作者运用面具以表现人物的双重人格,运用独白以表现他的内心活动。这种表现手法在他的剧作《拉撒路笑了》(1927)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拉撒路笑了》写拉撒路从坟墓里回来以后的生活。他是征服死亡的爱情和快乐的象征。剧中有许多时代不同的人物和各种合唱队,使用面具,场面奇特。这表明作者越来越脱离现实主义的创作道路,它企图表现死亡把人们从现实生活的痛苦中解脱出来而进入永远快乐的境界。
在《奇妙的插曲》(1928)中,奥尼尔力图反映人们所经历的痛苦的生活。这是一部九幕长剧,主要描写一个女人和几个男人之间的关系。女主人公尼娜由于父亲的阻挠,不能和心爱的人结婚,和她结婚的人,她又不爱。她和情人生下了一个孩子,却不让他知道谁是他的父亲,以后她也百般阻挠儿子和他心爱的女子结婚。她的父亲和丈夫先后逝世,儿子也离她而去,她对生活已感到十分厌倦,只求安静地等待死亡。剧本着重表现了人物的情欲以及内心活动和痛苦,进行了种种心理分析,从中可以看出弗洛伊德对作者的影响。
在此以后,奥尼尔又完成了一部著名的长剧《哀悼》(1931),这是套用古希腊悲剧家埃斯库罗斯的三部曲《奥瑞斯忒亚》的格式写的一个三部曲。古希腊英雄阿伽门农及其一家被改为美国将军曼农及其一家。剧情发生在新英格兰,时间在美国内战以后。奥尼尔通过曼农家族复仇的故事,企图表现个人理想和现实生活之间的矛盾冲突。古希腊人的命运观念和复仇观念被个人情欲和弗洛伊德的心理学所代替,妨碍人们实现理想的各种阻力,使曼农一家遭到悲惨的结局。这也表现了作者的宿命论观点。
《哀悼》曾经引起美国评论家和广大观众的兴趣,一般评价都很高。但从此以后,奥尼尔的创作力逐渐衰退,作品的数量与质量都不能和过去相比。他计划写的剧本,有的没有完成,有的则被他撕毁。
1933年,奥尼尔写了一部喜剧《啊,荒野!》,它描写20世纪初美国一个小城市的故事。作者称它为“回忆的喜剧”,其中可能包括他本人童年时的某些生活。1940年他写了一部重要的自传体戏剧《直到夜晚的漫长一天》(1956),描写一个家庭的不幸的生活。奥尼尔在剧中提出这样的问题:这种不幸和痛苦有什么意义?谁应该对这种悲剧负责?奥尼尔始终为这类问题所困扰。
1939年,奥尼尔写了一个比较重要的剧本《卖冰的人来了》(1946),写一群失业者终日喝酒聊天,无路可走,充满幻想,等待着一个五金推销商的到来。有一天他终于来到他们中间,却劝他们放弃幻想,面对现实,以得到平静。剧本反映了30年代美国经济危机之后所出现的严重的社会问题,以及作者的消极悲观的态度。这个剧本于1946年上演,打破了作者自1934年以来在美国剧坛上的沉寂状态。但这时他已在经受疾病的折磨,生活不能自理,几乎无法创作。
奥尼尔是美国戏剧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剧作家。美国戏剧真正成为美国文学的一部分,在20世纪20至30年代达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和繁荣局面,获得世界各国的广泛重视,首先应该归功于奥尼尔在戏剧创作中所取得的成就。
奥尼尔的大部分作品是剧本,也曾发表过一本诗集。他从1916年正式登上剧坛以后,曾4次获得普利策文学奖。1936年,奥尼尔荣获诺贝尔文学奖。
奥尼尔严肃地对待戏剧事业,他一贯反对美国商业性质的戏剧,对于美国的戏剧改革运动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他的作品取材于他所熟悉的现实生活,特别是海上生活和美国新英格兰的生活;他又深入研究了美国社会问题的病根,对它们进行高度的艺术概括,因此他的创作内容具有普遍意义。但他看不到解决这些社会问题的途径,愈来愈感到烦恼、痛苦和失望,因而给一些作品涂上了悲观主义和神秘主义的色彩。
奥尼尔的作品把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巧妙地交织在一起。但是,奥尼尔基本上是一位现实主义家,也是第一个把心理研究成果结合到自己作品中的作家。他的早期作品对于美国资本主义社会中心丑恶现实作了一定的揭发和批判,但又表现了过多的变态心理描绘。有人说他受了弗洛伊德学说的影响,实际上他并不是弗洛伊德的热情追随者。他注重人物的性格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又不是从正确的阶级观点出发去认真研究各种关系之间的复杂矛盾。奥尼尔多才多艺、兴趣广泛,在剧本主题、形式以及舞台设计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尝试,促进了现代剧的发展。
米勒
米勒,1891年出生于美国纽约市。1909年进入大学学习,两个月之后辍学,在各地流浪,从事过各种工作。1930年迁居法国,开始文学创作。1942年回到美国,在加利福尼亚定居,并继续从事写作。
米勒的小说大部分带有自传性质。他的代表作《北回归线》(1934),是根据他在巴黎的生活写成,描写主人公放荡不羁的生活,刻画人物极为生动,对性生洁的描写十分露骨。小说描写主人公在当教员期间由于生活枯燥而陷入精神崩溃的边缘。
《南回归线》(1939)是他的又一部重要作品,记述了他早期在纽约的生活,他的家庭,他最初对知识的追求,以及他的移居欧洲,写得平稳凝重,淫秽描写较少,但除米勒的父亲的形象外,人物刻画都比较平淡。
他的著名的《马洛西的大石像》(1941)是一部近于游记的作品,颇受评论家的赞赏。他的其他作品还有《黑泉》(1936)、《在玫瑰色的十字架上受刑》(三部曲,1949、1953、1960)等。
米勒的作品涉及许多哲理和社会问题,并喜欢谈论“人类的倒退”,他曾说人失去了“生活的艺术”。他在作品中对性的问题的大胆处理在同时代作家中显得非常突出,自称深受美国诗人惠特曼的影响,希望能像惠特曼一样歌颂肉体的美。实际上,他描写的是性变态和性生活的丑陋方面,因而受到一些评论家的指责。他的一些作品一直被认为是黄色书籍,美国政府曾列为禁书。如《北回归线》和《南回归线》在巴黎出版后,美国政府明令禁止在美国出版,也禁止将这两本书带进美国。米勒曾希望到英国访问,英国当局宣布他是不受欢迎的人。直到60年代,他的代表作品才获准在美国出版。
米勒对美国文学方面有一定的影响。50年代中期兴起的“垮掉的一代”作家,在生活方式以至作品的内容、风格方面,都从米勒的作品中汲取了不少东西。
米勒于1980年逝世。
肯明斯
肯明斯,1894年生于马萨诸塞州的剑桥,父亲是哈佛大学教授,唯一的神教牧师。肯明斯自幼喜爱绘画和文学,1915年毕业于哈佛大学,其毕业演说以《新艺术》为题,对现代艺术,主要是立体主义、未来主义的绘画,作了大胆的肯定。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曾参加救护车队在法国战地工作,进过集中营,后用超现实主手法法把这段经历写进《巨大的房间》(1922)一书。
战后在巴黎和纽约学习绘画,并开始写诗。第一部诗集《郁金香与烟囱》(1923)收有短歌和咏爱情的十四行诗。以后陆续发表《诗四十一首》(1925)、《1922至1954年诗选》(1954)等12部诗集。1957年获得博林根诗歌奖和波士顿艺术节诗歌奖。
肯明斯有些诗集的题名离奇古怪,诗行参差不齐,在语法和用词上也是别出心裁。词语任意分裂,标点符号异乎寻常,除了强调一般不用大写,连自己的名字也是小写。他认为在科学技术发达的时代。人们用眼睛吸收外界的事物比用耳朵多。他在解释为什么要使用文字做特技表演时说:
“我的诗是以红玫瑰和火车头作为竞争对象的。”
在奇特的形式外壳上下,肯明斯显示了卓越的抒情才能和艺术敏感。他的小诗,如《正是春天》、《这是花园色彩多变》,勾画出儿童的天真形象,散发着春天的清新气息;他的爱情诗,如《梦后的片刻》、《我从没去过的地方》,在温柔中含有凄怨;他怀念父母的诗《如果有天堂,母亲(独自)就在那一方》也真挚感人。
同时,他也善于用辛辣的讥讽表达他对现实生活中丑恶面的蔑视和挑战,他把现代资本义社会中野蛮的争夺、感情上的冷漠、行为中的伪称为“非人类”或“非世界”,加以嘲弄和鞭挞。
肯明斯作为美国著名诗人却被有的人称为为“打字机键盘上的小丑”,并指责他的诗是肢解了诗歌语言的“假实验”。但又有些文字批评家却认为他是“最有成就的城市诗诗人之一”。
肯明斯于1962年逝世。
罗宾逊
罗宾逊,1896年出生在顷因州加德纳镇。1891年进入哈佛大学,后因家境贫困,2年后辍学,去纽约谋生,曾做过地下铁道的稽查员。1896年自费印行诗集《急流与昨夜》(后易名《夜之子》),引起轰动,受到老百姓的喜爱。1902年,诗集《克莱格上尉》出版,一向欣赏他的诗才的西奥图·罗斯福总统帮他在纽约市海关谋得一个较为清闲的差事,使他有充裕的时间写诗。1916年,诗集《天边人影》出版,获得好评,并确立了他在诗坛的地位。他后来出版的重要作品是长篇叙事诗三部曲:《墨林》(1917)、《朗斯洛》(1920)与《特里斯丹》(1927)。他曾于1922、1925、1928年三次获得普利策奖。
罗宾逊的诗歌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后期以中世纪亚瑟王传说为基础写成的长篇叙事诗,用抑扬五步格的无韵体。它们不是古老传说的刻板复述,而是根据现代诗歌的特点进行了再创作。在这些诗中,他用人物各自独特的激情来解释他们的行为,而不象以往那样用超自然的因素来说明。他的叙事诗中人物的心理描写比较深刻。他的另一类诗歌更为一般读者所喜爱,都是用传统的诗体写的短诗,特别是其中一组“人物肖像”诗,每一首描画了蒂尔伯里镇上一个人物的肖像。他们大多是郁郁不得志的失败者与畸形人。如“比国王还富有”的理查·柯瑞,他受到全镇的羡慕,却偏偏要开枪自杀;又如米尼弗·契维,他鄙视金钱,却又无法离开金钱;还有年老的伊本·弗洛德,他孤苦伶仃,只得借酒浇愁。这些诗反映了当时新英格兰小镇上的真实情景,表现了诗人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不满,观察细致深刻,语言淳朴、简明。诗中所写的一些人物形象,在美国几乎是家喻户晓,带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罗宾逊的诗力图摆脱维多利亚时期浪漫主义诗歌的传统,追求构思与意象的新奇。把激情、冷嘲与幽默熔于一炉,并注意挖掘人物心灵深处的东西。这些特征与稍后的美国现代派诗歌相一致,因此他常被看作现代派诗歌的先行者。
罗宾逊于1935年逝世。
菲茨杰拉尔德
菲茨杰拉尔德,1896年生于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一个商人家庭。普林斯顿大学毕业。1917年入伍,但没有上过战场。1919年退伍,在一家商业公司当抄写员,业余致力于创作。他的创作倾向与“迷惘的一代”相似,表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年轻的一代对美国所抱的理想的幻灭。1920年发表第一部长篇小说《人间天堂》,一举成名。小说出版后他与柳尔达·赛瑞结婚。柳尔达对他的生活与创作影响很大,他的小说里许多女主人公都有她的影子。1925年,他的代表作《了不起的盖茨比》出版,确立了他在文学史上的地位。
菲茨杰拉尔德称他所处的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到经济危机爆发这10年间是“爵士时代”,他的作品反映了中产阶级青年在那个时代中的感受,尤其是对于上层资产阶级又羡慕又不满的情绪。他对上层社会醉生梦死生活的描写深藏着幻灭感,他曾说他“脑子里浮现出来的故事都有点灾难感”。《人间天堂》描写一个名叫阿莫瑞·布莱恩的青年成长过程中的幻想和失望,感情真挚,其中的人物被称为大学生中间的“迷惘的一代”。
《了不起的盖茨比》表现了“美国梦”的幻灭。青年商人涅克·卡拉威在纽约结识一个邻居,名叫盖茨比。盖茨比在战争期间与涅克的表妹苔西相爱,但因为他当时贫穷,苔西嫁给了有钱的托姆,而托姆却另有所欢,苔西的生活并不幸福。战后盖茨比因经营非法买卖致富,天天设宴以吸引苔西,最后通过涅克的安排与苔西重温旧梦,托姆对此十分妒忌,利用一次车祸陷害盖茨比,置之于死地。这部小说谴责以托姆为代表的美国特权阶级自私专横,为所欲为,以同情的态度描写了盖茨比的悲剧,并指出他的悲剧来自他对生活和爱情的幻想,对上层社会人物缺乏认识。小说采取印象式的描写手法,常用美丽奇特的比喻,作者的描写既热烈又冷静,在欢乐的故事后面隐藏着一股哀伤的细流。
他的另一部重要的长篇小说《夜色温柔》(1934),描写一个年轻有为的医生狄克,在欧洲研究神经病原理颇有成效。他爱上一个亿万富翁的女儿尼柯尔,她患有神经病,狄克与她结婚后,为了照顾她,毅然放弃工作,最后使她恢复了健康,但她却将狄克抛弃。狄克痛苦万分,回到美国,流落在纽约州一个小镇上行医。这部小说成功地表现了上层资产者的自私与腐化,对主人公的沉沦满怀同情。但评论界对它反映冷淡。
1936年菲茨杰拉尔德在病中写了自传《崩溃》。后来以好莱坞一个电影导演为主人公创作长篇小说《最后的一个巨头》,没有完成,于1940年去世。遗稿由他的朋友、批评家埃德蒙·威尔逊整理出版(1941)。
多斯·帕索斯
多斯·帕索斯,1896年生于芝加哥一个富裕的律师家庭。1916年毕业于哈佛大学,去西班牙学习建筑,不久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先后在法国战地医疗队和美军医疗队服役。他第一部反映美国青年一代厌战和迷惘情绪的作品《三个士兵》(1921)是根据亲身经历而写成的。小说着重描写一个名叫安德路斯的青年知识分子怎样在战争环境中被迫放弃音乐创作的理想。
1925年发表的《曼哈顿中转站》以大战前后的纽约社会为背景,描写了记者、律师、演员、水手、工会干部等人物形象。他们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失意者,生活苦闷,精神空虚。作品中没有一个贯穿全书的主人公,人物相互之间没有联系,有的只在某些事件中相遇。评论家们称它为“群像小说”。
多斯·帕索斯虽然在作品中反映了战后一代的迷惘情绪,但他的思想并不消极。他当时对资本主义社会十分不满,自称“放弃了对它的希望”,“向往革命”。1926年参加《新群众》杂志编委。他作为美国共产党的支持者,采访罢工斗争,为共产党的刊物写稿。1927年因参加营救萨柯和樊塞蒂的活动被捕入狱。1932年曾支持共产党的总统候选人,但没有加入过共产党。
多斯·帕索斯的代表作是《美国》三部曲,包括《北纬四十二度》(1930)、《一九一九年》(1932)和《赚大钱》(1936)。这部作品规模宏大,时间从本世纪初直至1929年经济危机爆发,描写了12个人物形象。他们的故事独立成章,情节上偶尔有所联系。其中有站在资产阶级立场鼓吹劳资调和的约·华德·摩尔豪斯,有流浪工人麦克,有从技术人员上升为资本家的查理·安徒生,有软弱、摇摆的知识分子狄克,还有共产党员班·康普顿,进步、坚强的知识妇女玛丽·弗兰奇,资产阶级小姐陶特尔等。这些人物各自活动,小说没有一个贯彻始终的中心人物。作者从人物的社会地位来分析并解释他们的思想和行为,描写了他们一生的经历和归宿,力图客观地表现出不同阶层人物的经历和命运,并以他们的故事为经纬,织成纵横交错、复杂的生活画面。
就人物描写来说,《美国》三部曲的创作方法是现实主义的,它在广阔的生活场景中尽量表现出典型的、最常见的人物。写法的特点是藏而不露,多含讽刺,语言简练流畅。作者还试用“新闻短片”、“人物传记”和“摄影机镜头”等三种新的手法。“新闻短片”共68篇,包括新闻剪辑、报纸大小标题、流行歌曲、广告、官方文件等,穿插在人物描写的章节之间,以突出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重大事件,提供广阔的时代背景,加强三部曲的史诗风貌。“人物传记”25篇,包括这30年间美国各界著名的人物,如工人运动领袖德布斯、总统威尔逊、汽车大王福特、银行家摩根、发明家爱迪生、进步作家约翰·里德、工人歌谣作者乔·希尔等等。作者把这些“人物传记”插在小说章节之间,以突出历史的轮廓。这些“人物传记”不是人物志,而是用文学笔调写成,透露出作者的爱憎:对所赞同的人物,常用抒情笔调;对所否定的人物,则多藏讽刺。“摄影机镜头”51篇,常接在人物描写或“新闻短片”后面,以散文诗体裁描写作者自己的成长过程,并用意识流手法表达他对书中所描写的事件的反应。
《美国》三部曲试图运用以上各种技巧写出美国五光十色、瞬息万变的广阔的社会场景。书中写资产者投机钻营、野心勃勃,知识分子清高孤独,时而激奋,时而灰心,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工人的流动性,20年代末工人的高昂情绪等等,表现出美国的特色。有的文学史家称《美国》三部曲是“一部伟大的民族史诗”。
多斯·帕索斯对美国社会的前途并不乐观。他笔下的人物,不论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还是工人阶级、共产党人,没有一个具有令人喜爱的个性,也没有一个有好的下场。批评家马尔克姆·考利曾指出:“《美国》三部曲虽然背景广阔,内容丰富,但它没有表现出当代生活的一个方面——战斗向前的意志、战斗中的同志情谊、新一代的觉悟和正在不断增长的新的力量。”
30年代中期以后,多斯·帕索斯在政治见解上开始与美国共产党和进步阵营发生分歧。西班牙内战爆发后,这种分歧加深。他后来的作品大多宣扬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对美共和苏共多所指责。
多斯·帕索斯于1970逝世。
威廉·福克纳
威廉·福克纳,1897年9月25日出身于南方密西西比州北部一个庄园主的家庭。曾祖父是庄园主,在南北战争中是南军的上校;战后,经营过银行的铁路,也写过小说。他的父亲开马车行和金店。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在加拿大空军中服役。战后曾在大学肄业一年。1925年在新奥尔良结识著名的小说家舍伍德·安德森,在他的帮助下出版了第一部小说《士兵的报酬》(1926),写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青年的痛苦与幻灭感。
第二部小说题为《蚊群》(1927),写患有20年代“时代病”的艺术家和艺术爱好者。这两部小说没有引起注意。
1929年,威廉·福克纳的第三部小说《萨托里斯》出版。这是以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县为背景的第一部小说,写南方贵族地主有害的精神遗产对子孙的不良影响。这部小说被称为“站在门槛上”的书,从它可以看出福克纳日后的重要作品中将要出现的主调、题材、情绪与艺术手法。福克纳自称从此开始,他发现他的“家乡那块邮票般小小的地方倒也值得一写,只怕一辈子也写不完”。他一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和7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绝大多数以约克纳帕塔法县作为故事发生的地点,人们称他的作品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这部世系主要写这个县及杰弗逊镇属于不同社会阶层的若干家族的几代人的故事,时间从美国独立之前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场的人物有600多人,其中主要的人物在他的长篇小说与短篇小说中交替出现。小说中的故事互相都有一些关系,每一部书既是一个独立的故事,又是整个“世系”冲的一个组成部分。福克纳写第一部作品时,似乎对约克纳帕塔法县里所有的人和事,大致上已有轮廓。
1929年出版的《声音与疯狂》是福克纳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书名出自莎士比亚的悲剧《麦克白》第5幕第5场麦克白的台词:
“人生就像一个白痴讲的故事,充满了疯狂的声音,没有意义。”
这部小说写杰弗逊镇的望族康普生家庭的没落及其各个成员的遭遇与精神状态。故事发生在上世纪末至本世纪20年代。全书分4个部分,由4个人物分别叙述故事。
第1部分是“班吉的部分”,通过康普生的小儿子白痴班吉的眼睛来反映周围的世界。以朦胧的意识流的手法,使读者体会到他失去姐姐凯蒂的关怀之后所感到的悲哀。
第2部分是“昆丁的部分”。昆丁是班吉的哥哥,哈佛大学学生。小说中通过他的现实生活,他的回忆、思考、梦呓与潜意识活动,继续描绘凯蒂。昆丁对妹妹凯蒂的感情已经到了不正常的地步。凯蒂行为放荡、被丈夫遗弃等遭遇,使他受到沉重的打击,精神崩溃,最后投河自尽。
第3部分是“杰生的部分”。杰生是凯蒂和昆丁的弟弟,是个实利主义者。由于凯蒂使他不能谋得银行里的职位,他恨凯蒂和她的私生女小昆丁。作者通过杰生的大段独白,把这个人物自私卑下的精神状态作了淋漓尽致的刻画。
第4部分是“迪尔西的部分”,所叙的事情发生在1928年的复活节。康普生家发现17岁的小昆丁跟一个流浪艺人私奔。康普生一家的自私自利、生活中没有爱、遭受挫折和失败,与基督临死时告诫门徒的“你们要彼此相爱”形成强烈的对照。作者在这一部分里通过黑女佣迪尔西的描写来补述小说中没有交代清楚的情节。前面3个叙述者或是白痴,或是精神濒于崩溃的人,或是偏执狂;迪尔西可以说是书中唯一健康的力量。她的忠心、忍耐、毅力与仁爱与前面3个叙述者的精神状态恰成一个鲜明的对照,作者通过她体现了“人性的复活”的信念。
福克纳在《声音与疯狂》中不但描绘了一个南方地主家庭的没落,也刻画了南方传统价值标准的破产。凯蒂的堕落,意味着南方道德法规的失败。班吉根本没有思想的能力。昆丁丧失了行动的能力。杰生眼里只看到钱,他干脆抛弃了旧的价值标准。
1929至1936年是福克纳创作力最为旺盛的时期,除了《声音与疯狂》,还写了长篇小说《我弥留之际》(1930)、《八月之光》(1932)、《押沙龙,押沙龙》(1936)。《我弥留之际》的脉络并不复杂。安斯·本德仑在妻子艾迪临终时答应把她的遗体运回杰弗逊安葬。艾迪死后,一家人扶柩回故里,路上遇到种种磨难。尸体发臭,一个儿子想放火烧棺,被送进疯人院。另一个儿子为了不让棺木掉到水里,被大车压断一条腿。经过6天跋涉,受尽折磨,终于到达杰弗逊。这部小说在艺术表现上作了大胆的试验。全书共分59节,每一节是一个人物的内心独白或“意识流”,出场的人物共有15个。每一节描写与这次跋涉有关的一部分场景。这些人物所用的语言都是南方农民的生动的口语,但每人的口气各不相同。小说通过人物的叙述、他的内心活动和别人的观察这三种方法刻画人物的性格,比一般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更为深入细致。
《八月之光》是福克纳的一部描写种族问题的小说。书中写一个被社会遗弃的孤独者如何受到嘲弄、虐待终于悲惨地死去,表明了福克纳反对种族偏见与宗教偏见的态度。这部小说主人公是裘·克里斯默斯(字首J.C.与耶稣基督的相同),从小被送进育婴堂。他5岁时,偶然窥见一个女保健员的隐私,女人怕他揭发,便向院长说他是黑白混血儿,他被赶出育婴堂。以后白人社会不接受他,认为他是黑人;黑人也对他猜疑,怕他是白人派来的密探。他失去了“身份”,一系列悲惨的事由此发生,最后促使他杀死心爱的白种女人,并于星期五(耶稣受难日)主动接受白人对他的私刑处死。与这条线索同时进行的是菜娜·格鲁夫的故事。她是亚拉巴马州农村的姑娘,与情人相恋怀孕后遭到遗弃,徒步来到杰弗逊寻找情人,却遇到拜伦·本奇。拜伦设法把她安顿下来,找人替她接生,还替她寻找情人。作者认为在莱娜与拜伦这样没有受到“文明”的污染的“原始人”身上,才有真正的人性。作者这种“归真返朴”、唾弃资本主义文明的思想在以后的作品中有了进一步的发挥。
《押沙龙,押沙龙》是一部复杂、难懂的小说,描写庄园主塞德潘一家的盛衰史。托马斯·塞德潘于19世纪初来到杰弗逊镇,率领20个黑奴开垦荒地,兴建大宅。后生了一子一女。儿子亨利的朋友查尔斯其实是托马斯与一黑白混血女人所生的儿子,与亨利的妹妹裘迪丝相爱并订婚。托马斯怕血统混杂,竭力反对,并唆使亨利将查尔斯打死,接着亨利逃亡,不知去向。托马斯后与穷白人窝许·琼斯的外孙女朱莉同居,因故被窝许·琼斯杀死。亨利在外流浪,于衰朽之年悄然回家,重病在身。不久,大宅起火,夷为平地,全家都被烧死。
福克纳通过托马斯一家的盛衰,写一个有罪孽的庄园主的“现世报”,也写出了庄园制社会必然灭亡的命运。
在艺术手法上,《押沙龙,押沙龙》颇有特色。作者安排洛莎小姐与康普生2人叙述托马斯·塞德潘的故事;又让昆丁带引读者分析故事中出现的问题,使叙述出现了多种层次。作者既塑造了故事主要人物的形象,也刻画了叙述者的面貌,3人的经历、性格不同,所用的语言和叙述方法也各有特色。而且作者不把故事说得一览无余,而是让读者来究真辨伪。这些使得这部小说具有扑朔迷离的神秘气氛,闪烁着奇幻的光彩。
福克纳后期最重要的作品是《村子》(1940)、《小镇》(195)与《大宅》(1959)。这3部小说都写弗莱姆·斯诺普斯及其周围的人的故事,主题与情节有连贯性,因此合称为“斯诺普斯三部曲”。其中以《村子》最为重要,在风格上,它与《押沙龙,押沙龙》恰好成为对照。《押沙龙,押沙龙》结构谨严,故事阴森可怖,使用伊丽莎白时期庄严的英语。而《村子》则是由许多个插曲组成的结构松散的喜剧般的故事,用的是美国现代南方的口语。
弗莱姆·斯诺普斯是福克纳精心塑造的一个人物,他于1902年来到杰弗逊镇附近威尔·凡纳的杂货铺里做伙计,逐渐接管了店里的账目。接着他放高利贷,开铁匠铺,又与威尔·凡纳已怀孕的女儿尤拉结婚,成了富户。后来他把捕来的一群野马假冒驯马卖给当地居民,又把一块地伪装成埋有窖藏以高价出手,然后便离此而去杰弗逊。
弗莱姆·斯诺普斯是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福克纳对之役以最大的轻蔑。福克纳笔下的地主也做了不少坏事,但他认为他们都是感情的奴隶,这是受“激情”的驱策。弗莱姆·斯诺普斯则是绝对地冷酷无情。他从不触犯法律,像一架计算机那样冷静、精确地实现他的计划。福克纳不从正面描写他,也不刻画他的内心活动,而是用别的人物来衬托他。首先是他的妻子尤拉,她是“爱神”与“情欲”的化身,与冷酷无情的弗莱姆恰好是两个极端。作为对照的还有郝斯顿,他为了一个心爱的女子吃尽了苦,结婚后她却被公牛踢死。另一个对称式的人物是明克·斯诺普斯。郝斯顿的公牛侵入明克的地界,他一怒之下杀死了郝斯顿,并毁尸灭迹。福克纳认为他为“激情”所左右,至少证明他还有人性。第3个人物是拉波夫,他向尤拉求爱不成,险些犯罪,终于怅怅离去。第4个人物霍克也是感情的奴隶,他为了保护尤拉,单身打退了纠缠尤拉的一群人,自己也被打断胳膊。尤拉为了谢恩而自愿委身,霍克因此而再次折断臂膊。第5个人物是白痴艾克·斯诺普斯,他爱上一头母牛,把它从郝斯顿手中盗走。
以上5个故事有的很残酷,有的表现出严重的病态,但都是痴情人的故事。弗莱姆看准他们的弱点,从他们身上榨走了财富。对比之下,弗莱姆更为可怕。
在结构上,《村子》分为4部分,一头一尾写弗莱姆,中间部分写这些“感情的奴隶”,有声有色。
《小镇》是三部曲的第2部。作者的意图是把弗莱姆与尤拉这两个性格迥异的人放在更广阔的社会中,看他们对周围的人们会产生什么影响。弗莱姆进入杰弗逊镇后,利用尤拉的姿色,爬上银行副董事长的职位,然后把尤拉逼死。
《大宅》的主线是明克·斯诺普斯的复仇。明克杀死郝斯顿,被判徒刑20年,他对堂兄弟弗莱姆没有出面解救怀恨在心。而弗莱姆为了阻挠他出狱,设下圈套,引诱他假扮女人逃走,结果加重罪名,延长刑期20年。数十年的监狱生活结束后,明克马上来到杰弗逊镇,杀死了弗莱姆。故事另一根主线围绕弗莱姆的女儿林达展开。林达离开杰弗逊来到纽约,成为进步人士,1936年曾去西班牙支援共和政府,于丈夫死后回到美国。她是美共党员,曾受到联邦调查局的调查。在明克打死弗莱姆时,林达也在场,她对父亲毫无好感,等于是明克的同谋。
在《大宅》的前言中,福克纳写道,经过34年的写作生涯,他总算懂得“人心以及它的复杂性”。福克纳认为世人都是上帝创造的可怜的罪人,他们必然具有各种弱点。尽管他仍把弗莱姆看作最坏的恶棍,但他在《村子》里对弗莱姆的强烈憎恨,在《大宅》中已为另一种感情所代替。弗莱姆在即将被明克杀死时,已对一切都很冷淡,似乎他对生命已经疲倦。另外一方面,作者也并不把明克看成是报复私仇。在一定意义上,他反对的是命运,是在与逆境搏斗,是反对使他这一类人一贫如洗、受苦受难的别一个阶级,用书中的语言来说,是“他们”。“斯诺普斯三部曲”表明福克纳能够驾驭广阔的时代画面,作品气象万千。
《寓言》(1954)是福克纳晚年的一部重要长篇小说,它的主题是反对帝国主义战争。书中的主人公为了争取和平而被杀害,但又像基督那样“复活”,他的精神仍在指引人们前进。
福克纳还写了许多中、短篇小说,其中也有不少重要的作品。如《老人》(1939)与《熊》(1942)。
《老人》写一次密西西比河河水泛滥,监狱当局派一个囚徒划船去搭救树上的一个孕妇与屋顶上的一个男子。囚徒把孕妇接上了船,小船即被大水冲走。他与洪水和鳄鱼搏斗,最后又帮助孕妇登上一个小山去分娩。几个星期以后,他带了母子回来复命,监狱当局却因为他逾期归来而延长他的刑期。
《熊》是福克纳最重要的作品之一,写少年艾克·麦卡斯林通过打猎,从印第安人和黑人的混血儿山姆·法泽斯身上学习到许多优秀的品质,体会到原始森林是最纯洁的,就连他的对手大熊也是高贵的。自由、勇敢、智慧、繁衍都与大森林紧密联系在一起。而作为文明社会的象征的他的祖父传下的大庄园则是罪孽深重,账本里充满了黑奴的血与泪。艾克为了保持良心的洁白,放弃遗产,决心像耶稣的父亲约瑟那样,做一个自食其力的木匠。
福克纳在西方文坛上被看作“现代的经典作家”。他的作品题材广阔,他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及其他小说规模宏大,人物众多,描写了两百年来美国南方社会的变迁和各种人物地位的浮沉及其精神面貌的变化。他是美国“南方文学”流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他笔下反映的种植园世家子弟精神上的苦闷,也正是现代西方不少知识分子普遍感到困惑的问题,例如如何对待从祖先因袭的罪恶的历史负担,如何保持自身良心的纯洁,从何处能获得精神上的出路等等。福克纳对传统、对物质主义的怀疑与否定引起了他们的共鸣,他们认为福克纳表现出了“时代的精神”。
福克纳在英、美及欧洲影响很大,在拉丁美洲、亚洲与非洲的文学界,也有不同程度的影响。福克纳的创作之所以受到如此广泛的注意,不是没有原因的,从许多方面看,他都是一个独树一帜的作家。从所反映的题材上看,福克纳创造了一套“约克纳帕塔法世系”。这套小说规模强大,人物更多,时代漫长,生动的描述了两百年来美国南方社会的变迁,各阶层人物地位的浮沉,各种类型人物精神面貌的变化。从表现人们的精神状态看,福克纳反复描写的南方种植园主世家飘零子弟的精神苦闷,反映现代西方不少知识分子普遍感到苦闷的一些问题,从艺术表现手法上看,福克纳也有很多独创性。他尝试各种“多角度”的手法,以增加作品的层次与逼真感;他运用“时序”颠倒的手法,借以突出历史与现实的因果联系。此外,他还采取了“对位式结构”、“象征隐喻”等艺术手段,企图使他的作品像万花筒一般繁复、杂乱并且引人入胜。在语言风格上,他想突破常规,试图通过晦涩、朦胧、冗长、生硬的文体取得特殊的效果。
富克纳1949年获诺贝尔文学奖金、是美国被评论、研究的最多的一位作家。1951年获得全国图书奖,1955、1963年两次获普利策奖。此后,被国务院派往国外从事文化交流工作。1962年7月6日因病在家乡牛津镇逝世。
海明威
海明威,1899年7月21日生于伊利诺伊州芝加哥附近的奥克帕克村。他的父亲是当地一位有名的医生,医术高明,喜欢打猎、钓鱼、射击、采集标本等活动。他的母亲是一个具有一定艺术修养和宗教观念的妇女,喜爱音乐和绘画,从小就让海明威学大提琴。在这样一个家庭环境的熏染下,海明威从童年时代就培养起了对文学、艺术及体育运动的热爱。1917年中学毕业前夕,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他因患眼病未能入伍。同年10月,他进堪萨斯市《星报》担任见习记者,报社提出“用短句”、“用生动活泼的语言”等要求,使他受到初步的文字训练,对日后形成他简练的文体产生了影响。
1918年5月,海明威参加志愿救护队,担任红十字会车队的司机,在意大利前线身受重伤。1919年初回到家乡,练习写作。1921年去多伦多,担任特写记者。数月后他作为《多伦多星报》驻外记者赴欧洲担任记者,撰写关于日内瓦与洛桑国际会议的报道以及希土战争的电讯。1924至1927年担任赫斯特报社的驻欧记者。
海明威驻欧期间,一直坚持写作。他通过作家舍伍德·安德森的介绍结识了侨居巴黎的美国女作家格特鲁德·斯泰因和诗人埃兹拉·庞德。斯泰因鼓励他写作,并开导他如何写得精练和集中。1922年,他开始在报刊上发表作品,包括寓言、诗歌和短篇小说。1923年出版第一个集子《三个短篇和十首诗》。1924年在巴黎出版另一个集子《在我们的时代里》,包括18个短篇,发行量甚少,影响不大。次年同名的集子于美国出版,包括13篇短篇小说和夹在各篇故事之间的16篇插章。这部小说集和模仿安德森的作品写成的长篇小说《春潮》(1926),虽然销路不大,却以其独特的风格引起批评界的重视。当时已经成名的小说家司各特·菲茨杰拉尔德称海明威“具有新的气质”,形成了一种“不会败坏的风格”。
《在我们的时代里》的一些小说描写涅克·阿丹姆斯的青少年时期的生活,例如《印第安帐篷》写涅克跟随父亲出诊,见到一个印第安人自杀的情景;《某件事的终结》写涅克初恋的终结;《大二心河》中,涅克已从欧战复员回家,整天钓鱼,以摆脱噩梦般的战争在他心灵上留下的创伤。这些作品表现了暴力世界中孤独的个人,在艺术上已经形成含蓄简约的风格。他不直接吐露人物的思想情绪,而是通过细致的动作描写透露人物的心情。
1926年,海明威发表了他头一部重要的长篇小说《太阳照样升起》(英国版题名《节日》,1927),小说描写战后一批青年流落欧洲的生活情景。女主人公勃瑞特·艾希利是英国人,战争中失去了亲人;男主人公杰克·巴恩斯是美国记者,战争中因下部受伤而失去性爱能力。杰克与勃瑞特相爱,但无法结合,战争给他们带来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创伤,他们对生活感到迷惘、厌倦和颓丧。小说还描写了一个美国作家罗伯特·柯恩,他自以为富有英雄气概,对生活抱有浪漫的幻想;他追求勃瑞特,但勃瑞特和她的朋友都不喜欢他,觉得他的生活观是陈旧的,虚妄的。这部作品表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青年一代的幻灭感,斯泰因曾经对海明威等人说过:“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海明威把这句话当作小说的一句题辞。由于小说写出这一代人的失望情绪,《太阳照样升起》成了“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
1927年,海明威回到美国,并发表第二部短篇小说集《没有女人的男人》,其中著名的有《打不败的人》、《五万大洋》和《杀人者》。《打不败的人》描写西班牙一个体力已弱的斗牛士为了维护昔日的荣誉,在斗牛中竭尽全力坚持到底;《五万大洋》写一个拳击手宁可失败也要保持职业的体面;《杀人者》的主人公涅克·阿丹姆斯面临一桩凶杀案件感到恐惧。海明威在这些小说里创造了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硬汉性格”,这类人物形象对后来美国通俗文学产生了影响。
1929年,海明威发表长篇小说《永别了,武器》(旧译《战地春梦》),主题是反对帝国主义战争。主人公亨利是美国志愿军,在意大利前线负伤,住院期间受到英国护士凯瑟琳的细心看护,两人产生了爱情。他返回部队后,在一次撤退的途中被意军误认为德军的奸细而逮捕。他在等待处决时伺机逃脱,与凯瑟琳一起流亡到瑞士,过了一段愉快的生活,不幸凯瑟琳和婴儿死于难产,亨利悲痛欲绝。海明威在《永别了,武器》中把个人在战争中所遭受的苦难看作人类的灾难。在他看来,人好比“着了火的木头上的蚂蚁”:有的“烧得焦头烂额,不知往哪儿逃”;而“多数都往火里跑”,“到来了还是烧死在火里”。作者也没有把希望放在战后的和平生活上,他认为人在这个暴力世界中是无能为力的:“世界杀死最善良的人,最和气的人,最有勇气的人。如果你不是这几种人,迟早也得一死,不过它不急于要你的命罢了。”海明威之所以坠入悲观失望虽然是由于他未能全面认清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性质,但他对于帝国主义的战争宣传是极为厌恶的,他通过亨利的内心独白讽刺道,“我一听到神圣、光荣、牺牲这些空泛的字眼儿就觉得害臊”,在这场“拯救世界民主”的战争中,“我可是没有见到什么神圣的东西,光荣的事物也没有什么光荣,至于牺牲,那就好比芝加哥的屠宰场似的,不同的是肉拿来埋掉罢了”。海明威从批判帝国主义的战争宣传出发,进而否定资产阶级社会的一切精神价值,因此他笔下的人物失去任何信仰,甚至丧失了思想的能力:“脑袋是我的,但不能用,不能思想,只能回想,而且不能想得太多。”
《永别了,武器》是海明威的代表作,充分显示出海明威艺术上的成熟。情景交融的环境描写,纯粹用动作和形象表现情绪,电文式的对话,简短而真切的内心独白,托讽于有意无意之间,简约洗练的文体以及经过锤炼的日常用语等等,构成他独特的创作风格。
海明威1927年离开欧洲后,先居住在美国佛罗里达州的基韦斯特岛,后迁至古巴。他常去各处狩猎,还曾登上他的“皮拉尔号”游艇出海捕鱼。30年代上半期他发表的作品有写西班牙斗牛的专著《死在午后》(1932),短篇小说集《胜者无所得》(1933),关于在非洲狩猎的札记《非洲的青山》(1935)。在《死在午后》中他总结了他的创作经验,提出冰山的比喻:“冰山在海里移动很是庄严宏伟,这是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露出水面。”说明作家有了深厚的感情基础,才能含蓄简约;在这种情况下,读者自会“强烈地感觉到他所省略的地方,好象作者已经写出来似的”。1936年,海明威发表他有名的短篇小说《乞力马扎罗的雪》,以现实与幻想交织的意识流手法描写一个作家临死之前的反省。
1937年,海明威的长篇小说《有的和没有的》出版。主人公哈利·摩根是佛罗里达一个难民,在经济大萧条年代靠海上捕鱼根本无法维持生活,于是不得已铤而走险进行海上走私。他偷运酒类、军火甚至奴隶,结果被打坏一只臂膀。作为一个贫穷的无产者,哈利在临死前终于从自己痛苦、多难的一生中悟出了一个真理,那就是“孤孤单单一个人”的奋斗是“不成的”。这是海明威明确地接触到劳苦群众团结战斗的社会主题。
1937年,海明威以北美匠业联盟记者的身份去西班牙报道战中。他积极支持年轻的共和政府,为影片《西班牙大地》写解说词,在美国第二届作家会议上发言斥责法西斯主义。1938年发表剧本《第五纵队》。西班牙内战结束后,他回到古巴,在哈瓦那郊区创作长篇小说《丧钟为谁而鸣》(旧译《战地钟声》),于1940年发表。这部小说以西班牙内战为背景,叙述美国人乔顿奉命在一支山区游击队的配合下炸桥的故事,集中描写乔顿炸桥前3个昼夜的活动,包括游击队内部的分歧,胆小的游击队长与他勇敢的妻子之间的矛盾,淳朴、勇敢的游击队员的反法西斯情绪,乔顿和一个西班牙姑娘的恋爱,另一支游击队的英勇奋战和牺牲,乔顿因情况有变而与上级联系的过程,国际纵队最高军事领导机构的混乱以及他们面临的困难等等。小说也以厌恶的情绪描写农民对一些法西斯分子进行肉体上的惩罚。最后,乔顿在未能与上级取得联系的情况下执行炸桥任务,身负重伤,独自在山顶上阻击敌人。《丧钟为谁而鸣》从民主主义立场反对法西斯主义,主人公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乔顿临死之前回顾了一生,肯定自己为反法西斯而牺牲是光荣而崇高的。
40年代初,海明威来中国报道抗日战争。1942至1944年间,他驾驶“皮拉尔号”游艇巡逻海上,因而得到表彰。他曾率领一支游击队参加解放巴黎的战斗,因此被控为违反日内瓦会议关于记者不得参与战斗的规定。海明威出庭受审,结果宣告无罪,后来还获得铜质奖章。
50年代,海明威发表长篇小说《过河入林》(1950)和中篇小说《老人与海》(1952)。《过河入林》写康特威尔上校凭吊过去的战场,顾影自怜,悲观懊丧,重复孤独、爱情、死亡的主题,艺术上也缺乏光彩。批评界对此书评价不高。《老人与海》的主题思想是人要勇敢地面对失败。小说中的渔夫桑提亚哥在同象征着厄运的鲨鱼的斗争中虽然失败,但他坚忍不拔,在对待失败的风度上取得了胜利。小说中有一句名言: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
桑提亚哥这个孤军奋战的形象是海明威20、30年代创造的“硬汉性格”的继续与发展。它的艺术概括程度更高,达到寓言和象征的高度。《老人与海》获得1952年度普利策奖。
1954年,瑞典皇家科学院授予海明威以诺贝尔文学奖金,以表彰他“精通现代叙事艺术”。他在授奖仪式上的书面发言中指出:
“对于一个真正的作家来说,每一本书都应该成为他继续探索那些尚未到达的领域的一个起点。他应该永远尝试去做那些从来没有人做过或者没有做成的事情。”
古巴革命后,海明威夫妇迁居美国爱达荷州。晚年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铁质代谢紊乱等病,精神抑郁症十分严重,多次医疗无效。1961年7月2日的早晨,海明威用猎枪自杀。
海明威去世后,他的妻子玛丽发表了他的两部遗作;《不散的筵席》(1964)和《海流中的岛屿》(1970)。前者是一部回忆录,追忆20年代他在巴黎的写作生活以及他与一些作家的交往。长篇小说《海流中的岛屿》约写于创作《老人与海》的同时,写画家赫德森生活中的3个片断:《别米尼》写画家与他3个儿子在岛上度假的情景;《古巴》写画家与他离了婚的第一个妻子和好又复分手的故事;《在海上》写画家在海上执行巡逻任务,追踪一群纳粹分子。其中以《别米尼》写得较好,有《老人与海》的遗风。
海明威的文字节奏鲜明,流畅自然,字斟句酌,极其具体精确;人物对话、口语化、性格化,三言两语就使人物跃然纸上。同时,海明威经常使用象征手法,给抽象的思想感情赋予具体的形象。如《永别了,武器》以雨象征不幸和死亡,运用得非常成功,常为评论家所称道。
海明威的散文风格朴实无华,简明清新,1954年授予他诺贝尔文学奖金时,就特别强调他独创一格的现代散文的叙事能力。
泰特
泰特,1899年出生于美国南方的肯塔基州,1922年毕业于范德比尔特大学。此后3年在杂志《逃亡者》任编辑。1925年以后,在明尼苏达大学任教,并一直担任《西万尼评论》的编辑。
泰特属于新批评派,注重作品的形式和技巧,主张就作品论作品,进行细致的分析。他共发表20余部作品,除去诗歌和文艺批评著作以外,他还写传记、长短篇小说数篇。曾获博林根诗歌奖等多种文学奖金。
泰特最早发表的作品是两部传记:《斯通沃尔·杰克逊》(1928)和《杰弗逊·戴维斯》(1929)。他的小说中最有影响的是他唯一的长篇小说《父辈》(1938)。小说通过年老的拉赛·巴昌对青少年时代的回忆,揭示了巴昌家族以及旧南方社会的瓦解。这部旨在探讨南方遗产的道德意义的小说在形式上、风格上都有其独到之处,但人物不够丰满。
泰特的第一部诗集于1932年问世。后来出版的《诗集:1922~1947》(1948)以及《诗集》(1961)中收入了他的绝大多数诗作。他的诗技巧娴熟,意象新颖,但是内容比较狭窄。最著名的诗《南军死难将士颂》(1928)以现代人在生活中的失败衬托想象中的“南军烈士”的生涯,强调美国内战及其后的资本主义工业化对南方的灾难性的影响。
批评论著主要有《反动论文集:关于诗与思想》(1936)、《诗的局限》(1948)、《现代世界中的作家》(1955)、《文集》(1959)以及《四十年文集》(1969)等。
这些著作表现了作者的高度文学修养和敏锐洞察力,其中有些曾一度在美国大学教学中产生过影响。
约翰·斯坦倍克
约翰·斯坦倍克,1902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从小过惯乡村、牧场的生活,对乡野的美好环境和生活在那里的人们的质朴、诚实的品质,怀有深切的感情,这一点对他日后的创作具有极大的影响。1926年,斯坦倍克毕业于斯坦福大学,此后他曾到牧场、糖厂、筑路队干过活,这些经历使他有机会对美国劳动人民的生活状况得到比较深刻的了解。
斯坦倍克是在20年代末美国经受经济危机的年代里开始进行创作的,这一时期的作品有小说《金杯》(1929)、《天堂牧场》(1932)、《煎饼坪》(1935)、《相持》(1936)、《人与鼠》(1937)等,它们大都是以那些尚未受到资产阶级“现代文明”感染的下层人民为描写对象,表现出作者对他们的深厚感情。长篇小说《愤怒的葡萄》(1939)是斯坦倍克最优秀的作品,作品以破产的农业工人约德一家的遭遇为主要线索,写尽了他们在弱肉强食的社会中被迫流浪和遍受欺凌的苦难生活,在残酷的现实面前,约德终于觉醒了。
30年代末至40年代末是斯坦倍克创作最旺盛的阶段,这期间他的主要作品还有:短篇小说集《长峡谷》(1938)、长篇小说《罐头工厂街》(1944)和中篇小说《月亮下去了》(1942)、《珍珠》(1947);在晚年,斯坦倍克的作品有《烈焰》(1950)、《晦气的冬天》(1961)等。
《珍珠》是斯坦倍克的优秀作品,取材于墨西哥的民间传说,但是经过作者的艺术提炼与改编之后,成了一部控诉金钱世界的罪恶、描绘穷苦人民所受的压榨与欺侮的血泪史。小说以细腻、深情的笔触,描绘了印第安人奇诺捞到了一颗罕见的大珍珠,他满以为可以因此得福,但事实上却是连遭横祸,最后连儿子也死在抢夺珍珠的强盗手里,奇诺在极度痛苦之中,将这颗珍珠扔回了大海。作者通过这则寓言式的故事集中地反映出了资本主义社会人吃人的本质。
斯坦倍克作为美国当代杰出小说家,于1962年,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金,以表彰“他那现实主义的、富于想象力的创作,把蕴含同情的幽默和对社会的敏感结合起来”的功绩。
斯坦倍克于1968年逝世。
休斯
休斯,1902年出生于美国密苏里州的乔普林。1922年进入哥伦比亚大学。1923年辍学,在一艘远洋货船上充当水手,曾到达西非海岸。后流落巴黎,当过夜总会的看门人和饭馆厨师。回国后又当过洗衣房工人和旅馆侍者。在这段期间,他勤奋写作,在《危机》、《机会》等黑人报刊上发表了不少诗作,参加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开始在黑人文艺界显露头角。1926年出版了第一部诗集《萎靡的布鲁斯》。1929年进入林肯大学继续学习,3年后取得硕士学位。
30年代初的美国经济大萧条和举世闻名的诬害黑人案件“斯考茨勃罗案”提高了他的觉悟,他向往十月革命后的苏联,1932年出访苏联。后来到中国,称自己曾见到过鲁迅。西班牙内战爆发后,他以记者身份去西班牙,路过巴黎时出席了第二届国际作家大会。这一时期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他否定了自己前一时期创作中的唯美主义倾向,转而真实地描写工人运动和工人的斗争,揭露美国缺乏真正的民主自由,如诗篇《新的歌》、《让美国重新成为美国》等。
50年代初麦卡锡时期,休斯受到传讯,此后他的创作中又出现了为艺术而艺术的倾向。这一时期他主要写作爵士诗和幽默小品,代表作《问你的妈妈——爵士十二式》(1961)探索诗歌的新形式,被认为是先锋派诗歌的一种。
他写过多种体裁的文学作品,而以诗歌闻名,被称为“哈莱姆的桂冠诗人”。他的主要诗集还有《犹太人的好衣服》(1927)、《梦乡人》(1932)、《哈莱姆的莎士比亚》(1942)等。他的长篇小说《不是没有笑的》(1930),主要描写一个黑人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所经历的崎岖的道路,反映了作者早期重视教育的作用的思想。他的其他作品还有:短篇小说集《白人的行径》(1934)、《共同的东西及其他故事》(1963);幽默小品集《辛波尔说出他的思想》(1950)、《辛波尔孤注一掷》(1957)等;自传《茫茫大海》(1940)和《我漂泊,我彷徨》(1956)。晚年编选了不少黑人作家的选集、短篇小说集和诗文集。他的优秀诗作大部分包括在他亲自选辑的《诗选》(1965)中。
休斯作为美国著名黑人诗人、小说家,成名后没有离开哈莱姆黑人聚居区,他的创作始终描写黑人(尤其是下层劳动人民)的生活。他的诗歌从黑人民间音乐和民歌得到借鉴,有爵士乐的韵律和节奏,格调清新,热情奔放,用以表达对种族歧视的抗议,歌颂黑人民族的进步,对美国与非洲黑人诗歌的发展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休斯于1967年逝世。
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
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1904出生于波兰拉德兹明,祖父和父亲都是犹太教里被称为“拉比”的法学博士。辛格4岁时,全家迁往华沙,父亲的愿望是让他长大也成为一名“拉比”,后来就把他送到华沙神学院深造,可是,辛格并不喜欢,他在他那位作家兼新闻记者的哥哥伊斯雷尔·约瑟夫·辛格的影响下,走上了创作道路。
辛格的第一部作品《戈莱的撒旦》出版于1935年。不久,由于德国纳粹分子的威胁和恐吓波兰的犹太分子,辛格随哥哥逃亡美国,并在那里定居,最初在一家叫《犹太前进日报》的意大利文报纸里担任新闻记者,于1943年取得美国国籍。
迄今为止,辛格所写的三十几部作品全都是用犹太民族的意第绪文写成的,然后由他本人或亲戚朋友翻译成英文。他的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莫斯卡特一家》(1950)、《卢布林的魔术师》(1960)、《奴隶》(1962)、《庄园》(1967)、《在庄》(1969)、《冤家,一个爱情故事》(1972)和《肖莎》(1978):短篇小说集《傻瓜吉姆倍尔》(1957)、《审场街的斯宾诺莎》(1961)、《短暂的星期日》(1964)和《羽毛的王冠》(1974),此外还有自传《在我父亲的院子里》(1966)、《一个在树林里这路的孩子》(1976)以及儿童文学作品《萨密尔去华沙的时候》等。
辛格的作品多为描写欧洲犹太人往日的遭遇和当代美国犹太人的生活现状,其中还掺杂有不少神灵鬼怪的故事,充满传奇色彩。语言幽默诙谐,事件曲折离奇。其作品往往情节生动,文笔泼辣,寓意深刻、风格独特,兼容了欧洲古老文化和美国现代文化的某些长处。
辛格两度获得美国的“全国图书奖”。1978年,获诺贝尔文学奖金。
华伦
华伦,1905年出生于美国肯塔基,曾在范德比尔特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和耶鲁大学求学,后在学校任教,同时参与《南方评论》杂志的编辑工作。
在范德比尔特大学求学期间,与“新批评派”建立了密切联系。他早期写的一本传记《约翰:布朗:烈士的产生》(1929)表现了他对南方问题的兴趣。1930年,与10余名学者联名发表题为《我要表明我的态度》一文,被称为“南方重农学派”的宣言。
华伦最初是以诗歌成名,曾多次获得奖金。著有诗集《诗三十六首》(1935)、《同一主题的诗十一首》(1942)、《诗选,1923~1943》(1944)、《龙的兄弟》(1953)、《许诺,1954至1956年的诗歌》(1957)等,以生动的比喻和优美的描写见长,洋溢着肯塔基的乡土气息。他的诗从题材到形式与“南方重农学派”其他诗作并无不同,但更加直截了当,清晰明确,冷静,超脱,重客观性而轻激情。
华伦是“南方重农学派”中在小说领域取得显著成就的作家,有些评论家认为他是福克纳之后最重要的南方小说家。他的第一部小说《夜骑》(1939)写肯塔基州农民和烟草公司的斗争。主人公波西·曼恩是一个忠厚的律师,被卷入斗争,杀了人,参加了焚毁烟草公司仓库的行动,最后也被人杀死。华伦着重表现了曼恩的内心斗争,对他寄以满腔同情。
华伦的最受重视的一部小说《国王的人马》(1946)曾获普利策奖,并被改编成电影。小说的主要人物威利·斯塔克是路易斯安那州州长,后来成了作恶一方的“独裁者”。评论家认为斯塔克是真实的人物,是政客休伊·朗的化身。
小说《足够的空间与时间》(1950)写肯塔基一个年轻的律师杀死了曾诱奸过他所爱的姑娘的人,这个人却是他的朋友和“精神上的父亲”,他被处决,死前经历了可怕的精神上的煎熬。这部小说是根据被称为“肯塔基悲剧”的一桩真实的事件写成。
华伦的文艺批评文章《老水手的韵律》(1946)探讨柯尔律恰的象征主义因素,是诗歌评论中的名篇。他与克·布鲁克斯合编的《理解诗歌》(1938)一书,对诗歌进行了严格和周密的分析,是美国迄今为止最有影响的讲授诗歌的教材。
华伦作为美国著名诗人、小说家和文艺批评家。他是“新批评派”的主力,认为文学批评的对象是具体的作品,主张对具体作品时行孤立、细致的研究。他们这种批评方法在一时期内支配着美国批评界和大学的文学教学。
赖特
赖特,1908年9月4日生于密西西比州纳切兹附近的一个种植园里。赖特进过孤儿院,祖父是奴隶,父亲是种植园工人,后弃家出走。母亲是乡村教师。他被寄养在几个亲戚家。15岁起独立谋生。他从小深受歧视,对社会、尤其对周围的白人世界怀着又恨又怕的心理。这种心理状态不仅在他的著名的自传《黑孩子》(1945)中作了生动的描述,而且在他的小说中也有所反映。
赖特离家后曾在孟菲斯、芝加哥等地从事各种体力劳动,同时勤奋自学,立志成为作家。他爱读德莱塞、刘易斯、安德森等现实主义作家的作品,深受他们的影响。他在自传中说:“我这一辈子所过的生活促使我向往现代小说中的现实主义。”
30年代美国经济萧条时期,赖特长期失业,对美国贫富悬殊、种族歧视的社会有了进一步的认识。1932年加入美国共产党,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去观察社会,这使他后来的创作能够比较深刻地发掘生活,揭露社会的矛盾和黑暗面,向社会提出控诉和抗议,因而成为30至40年代美国左翼文学中所谓“抗议小说”的创始人之一。
1937年赖特去纽约任美共机关报《工人日报》的哈莱姆区编辑。1940年他的代表作《土生子》问世,使他一跃成为享誉美国文坛的黑人作家。小说获得畅销,后又改编成戏剧在百老汇上演,并拍摄成电影。西方有的评论家认为只有在《土生子》出版之后,黑人文学才在美国文学中取得地位,开始受到评论界的重视,并在人民群众中产生一定的影响。赖特成名后,逐渐与美国共产党的观点和政策发生分歧,终于在1944年退出共产党。1946年迁居巴黎,1960年11月28日去世。
赖特著有长篇小说5部,中短篇小说集两部,与人合写的剧本两部以及其他著作近10部,也发表过一些诗。他的突出的成就是小说创作,最早出版的《汤姆大叔的孩子们》(1938)包括五部中篇小说,描写美国南部黑人遭受歧视和压迫的悲惨生活。小说中的主要人物虽有反抗精神,但仍不能改变被压迫的地位。
长篇小说《土生子》塑造了另一类黑人形象。它主要描写贫穷的黑人青年别格无意中杀死一个白人姑娘,企图焚尸灭迹,最后被捕,判处死刑。别格是个刻画得很成功的艺术典型,是与汤姆大叔截然相反的新的黑人形象,被白人看作“坏黑鬼”。他有复仇的怒火,敢于向现存的社会秩序挑战,甚至盲目行动。作者对别格怀着满腔同情,书中作了深入的剖析,指出别格的犯罪活动与社会制度有内在的联系,证明黑人的野蛮凶暴既非天性,也非民族性,而是美国社会制度所造成。《土生子》被某些评论家看成是“有永久价值的社会小说和社会批评”,是“黑人文学中的里程碑”。这部作品对后来的黑人文学创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有些黑人作家追随赖特,被称为“赖特派”。
长篇小说《今日的主》(1961)和短篇小说集《八个男人》(1961)在作者死后才出版。这些小说是作者脱离美共后侨居巴黎时所写,企图“探索新的主题和哲一”。如长篇小说《局外人》(1953)写一个厌世的黑人假装死去,改姓换名,想重新做人,却处处碰壁,引起无穷烦恼和孤独感,结果仍然是“局外人”。赖特后期的创作无论在思想上或艺术上,都不及《土生子》。
赖特也写过一些报道和论文,其中比较著名的有《黑人的力量》(1954),写他1953年去非洲黄金海岸时的观感;《白人们,听着》(1957),是关于国际种族问题的演讲。
赖特创作的特点是故事生动、紧凑,文笔简练,字里行间洋溢着激情,富于感染力。
索尔·贝娄
索尔·贝娄,1915年出生在加拿大。父母是来自俄国的犹太移民,9岁时父母移居到美国芝加哥城。先后就读于芝加哥和西北大学,在人类文化和社会学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他的成名之作是长篇小说《奥吉·玛琪历险记》(1953),小说的主人公奥吉企图摆脱外界的控制,追求无限的自由,寻找支配自己的理想的本质。他害怕在一种不变的关系和环境中凝固僵化,又担心在不断的变动中失去生存的确定的内容。但是玛琪的愿望并没有实现。这里,作者运用讽刺手法,对玛琪这个决心摆脱一切束缚和控制的探索者进行了喜剧性的讽刺。
1959年发表的长篇小说《雨王汉德逊》,提出了“丰裕社会”的精神危机问题。汉德逊继承了百万家产,却发现不了生活的意义,他离开美国前往非洲去寻找理想。他企图造福于人,往往适得其反。贝娄称他为“优秀品质的荒谬的探索者”。直到50多岁时,汉德逊才学到了“你要生活”的格言,懂得人生必须有益于社会。这是贝娄作品中最积极的思想。
长篇小说《赫尔索格》(1964)成为轰动一时的畅销书。它真实地描写了60年代的动乱在中产阶级知识分子精神上造成的压力和痛苦,提出了在动乱中应该怎样掌握现实,怎样对待生活这样一些人们感到困惑和迷惘的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赫尔索格是一位生活优裕的大学教授。但对世界现状极端沮丧,精神濒临崩溃,不时给今人、古人、死人、活人写信,发泄内心的痛苦。他对现代社会也产生怀疑,最后在自然界找到暂时安慰,产生了新的希望。
1970年,长篇小说《赛姆勒先生的行星》出版。赛姆勒是波兰犹太移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受尽法西斯的迫害,对人道主义的信念产生幻灭。他目睹美国社会的惶惑、紊乱和疯狂,感到无能为力,但他对人类还怀有渺茫的希望。贝娄再一次提出人道主义的危机和资本主义文明的前途问题。
1975年发表的《洪堡的礼物》成为当时美国文学中的重要作品。也是贝娄60岁时写的一部小说,被列为1975年美国畅销书之一,并获得这一年的美国普利策奖金。小说描写精神文化对物质主义的失败,调子是喜剧性,含义是悲哀的。
贝娄还写过剧本《最后的分析》(1964)、短篇小说集《莫斯比的回忆》(1968)等,他也发表过文学评论。他于1976年出版了游记《耶路撒冷去来》。
贝娄是具有现实主义倾向的现代派作家,他的作品包含了深刻的社会内容。他极力探索当代西方世界的精神危机,同时对于个人在社会中的命运表示深切的关注。他的小说中的人物,大体上是一种“反英雄”。所谓“反英雄”,就是不同于过去文艺中的传统英雄,他们在这个摇摇欲坠的世界里流浪,继续不断地寻找“立足点”,他们从不放弃自己的信念,认定人生的价值在于尊严,而不在于成功。
贝娄的思想充满展示化、协调的倾向,他对社会主义抱有偏见,又对资本主义缺乏信心,因而对人类的前途感到困惑。这反映了美国中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精神状态。这样,使贝娄的思想陷入了深刻的矛盾和危机。
贝洛在艺术上具有独特的风格。他擅长于表现人物内心的活动,想象丰富,感染力强。
他曾获得多种文学奖。1976年,他以“对当代文化富于人性的理解和精妙的分析”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金。
阿瑟·米勒
阿瑟·米勒,1915年10月17日生于纽约一个时装商人的家庭,父亲在30年代初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破产。中学毕业后在一家汽车零件批发公司工作两年,后进入密执安大学,开始戏剧创作,写过4部剧本,并两次获奖。1941至1944年当过卡车司机、侍者和制盒厂工人,后又在海军船坞做安装技工的助手,同时为电台写剧本。1944年,《鸿运高照的人》问世,这是他的第一部在百老汇上演的剧本。
1947年,米勒以剧本《全是我的儿子》而成名,获得纽约剧评家奖。这是一出易卜生式的社会道德剧,写一家工厂老板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向军方交付不合格的飞机零件,以致21名飞行员坠机而死,他虽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却受到良心的谴责,认识到那些丧命的飞行员“全是我的儿子”,因而饮弹自尽。
1949年,他的《推销员之死》获得纽约剧评家奖和普利策奖,并使他获得国际声誉。剧本叙述一个推销员因年老体衰被老板辞退,深受打击,于神经错乱中驾车出外,车毁身亡。这出戏揭穿了美国流行的人人都能成功的神话,曾被美国一家刊物称为“一枚被巧妙地埋藏在美国精神大厦下的定时炸弹”。有人甚至把米勒看成是“一个被悲剧所迷惑的马克思主义者”,称这部剧本是“共产党的宣传”。1951年他改编了易卜生的《人民公敌》,在美国上演后获得好评。
50年代初,美国麦卡锡主义兴起,米勒于1953年根据北美殖民地时代一桩“逐巫案”创作历史剧《炼狱》,以影射当时非美活动调查委员会对无辜人士的迫害。他因早期曾参与左翼文艺活动而一再受到众议院非美活动调查委员会的传讯。1956年,他因拒绝说出10年前曾和他一起开会的左派作家和共产党人的姓名而被判“藐视国会”罪,处以罚金与一年徒刑,1958年最高法院将这一罪名撤销。在这时期,米勒写了一出反映30年代美国职工生活、带有自传性质的感伤独幕剧《两个星期一的回忆》(1955)和反映意大利籍工人在美国的不幸遭遇的两幕悲剧《桥头眺望》(1957)。
1956年米勒和妻子离婚,与好莱坞名演员玛丽琳·梦露结婚。1960年他根据自己的短篇小说改编成一部电影剧本《不合时宜的人》,描写一群空虚、孤独而无所适从的人相互寻求安慰。1961年电影拍摄完成,他们离婚,米勒又与原籍奥地利的女摄影师英吉保丽·莫拉斯结婚。
1964年,他发表一出关于现代人在社会上生存问题的剧本《堕落之后》,自传性色彩浓厚。有些评论家认为作者敢于暴露自己的灵魂而写出“一部意义深远的自传体文献,堪与奥尼尔的《直到夜晚的漫长一天》相并列而无愧”。
同年发表独幕剧《维希事件》,描写德国法西斯分子在法国维希市的一个拘留所审讯犹太人的残酷情景。米勒认为大多数观众会理解这出戏不只是一个战争时期的恐怖故事,“其中根本的争论点同我们当今活着的人也息息相关,而且它必然涉及我们个人同非正义和暴力之间的关系”。
米勒1965年起曾连任两届国际笔会主席。1967年发表短篇小说集《我不再需要你》。1968年发表心理问题剧《代价》,描写兄弟二人因所走的道路不同而彼此产生隔阂,受到好评。1975年发表剧本《创世纪和其他》。1980年,他又以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为背景写了一出社会剧《美国时钟》。1978年,米勒夫妇访华,并出版了一本反映中国人民当前生活的摄影集。米勒著有大量的戏剧评论,还写过十几部广播剧和电影剧本,以及报告文学和短篇小说。
米勒一贯反对西方商业化、纯娱乐性的庸俗戏剧,认为戏剧是一项反映社会现实的严肃事业,舞台应该是一个比单纯娱乐更为重要的思想传播的媒介,应为一个严肃的目标服务。
米勒的剧作深受易卜生的影响,善于把对社会生活的热切关注与对人物内心活动的敏锐观察交织在一起加以表现。他曾先后获得纽约剧研究院金质戏剧奖章以及密执安大学荣誉文学博士学位等。
洛威尔
洛威尔,1917年出生于美国波士顿的一个有名望的家庭。他于1937年从哈佛大学转入俄亥俄州肯庸学院,求学于新批评派的约翰·克罗·兰塞姆门下,开始致力于“形式工整而内容艰深”的诗创作。1940年,这个清教徒的后裔皈依大主教。1943年因拒绝在陆军中服役曾被监禁。1946年发表诗集《威利爵爷的城堡》,得到好评,后获得普利策诗歌奖。所收的42首诗大多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和社会意义。他以天主教教义为依据,通过神话寓言,对清教徒在历史上的罪恶进行深入的揭露,对崇尚金钱和武力的美国社会加以猛烈的抨击。
1951年刊印诗集《卡瓦纳家族的磨坊》,其中有一首长约600行的叙事诗,以戏剧性独白描述一个海军军官的寡妻的梦想、回忆和病态心理。他在这一时期的诗歌大多采用传统的形式,格律严谨,语言凝练。
1951~1958年间,洛威尔没有发表任何诗作,他对大主教失去了信心。1957年前往美国的海岸朗诵诗歌,听到垮掉派诗人金斯堡朗诵的《嚎叫》而有所触动,转向惠特曼、威廉·卡洛斯·威廉斯式的自由诗体。《人生写照》(1959)标志着洛威尔诗风的巨大转变。他创作了一组自由无韵诗篇,如《我们与佛鲁舅舅相处的最后一个下午》,表达了对童年的回忆,还有对父母追思的《洛威尔舰长》,对旧居和亲人怀念的《变卖》和《顿巴敦》,对不幸婚姻生活描绘的《夫与妻》,以及描写在精神病院中感受的《在苍茫中醒来》。以上这些诗对自己的生活经历和心理变化作了坦率和朴实的表述。在著名的《回忆西大街与勒普克》中,他从平静的50年代回顾狂热的青春岁月和狱中生活;《臭鼬出现的时刻》体现了他异化的痛苦和绝望中的自求解脱。这些自传性的诗篇充满了人生经验的真实情节,语言平易,亲切感人。
洛威尔于1963~1977年在哈佛大学任教期间卷入了60年代的政治活动。1965年他拒绝约翰逊总统的白宫宴会的邀请。1967年与作家诺曼·梅勒等人参加了反对越南战争向五角大楼进军的行列。这期间他出版了诗集《献给联邦死难者》(1964)、《大洋附近》(1967)等。1970年后,洛威尔常住英国。1973年出版的诗集《海豚》使他再度获得普利策诗歌奖。
洛威尔的许多诗篇,反映了在动荡不安的美国社会中敏感的知识分子的苦闷和愤懑,具有强烈的现实感。诗歌在形式上不但发展了传统的格律,又注入了自由体的清新风格。在艺术手法上则代表了现代诗歌的两大趋向:一是借助隐喻表达“普遍”的事理,一是揭示“自我寻求”与异化的过程。
洛威尔于1977年在美国逝世。
琼斯
琼斯,1921年生于伊利诺伊州。1939至1944年在美国陆军服役,其间曾在夏威夷大学学习,1945年毕业于纽约大学。
琼斯晚年的作品有描写美国侵越战争的所谓“新闻报道”体长篇报告文学《越南日记》(1974)和描写1968年法国学生运动的所谓“非虚构小说”《快乐的五月》(1971),他的成名作是描写美国军队生活的三部曲长篇小说。
第1部《从这里到永恒》(1951),主要描写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珍珠港事件爆发前美国军队在夏威夷训练时的生活,在作者笔下,美军军营像是没有民主、没有自由的地方,士兵们的生活就像在地狱一样。出版后毁誉不一,但立即成为畅销书,获得全国图书奖。
第2部《细细的红线》(1963),书名取自英国作家吉卜林的诗句“战鼓一敲响,变作一根英雄们做成的细细的红线”以及美国中西部的谚语:“疯与不疯,中间只有一根细细的红线”,主要描写美国陆军在南太平洋作战的情况,小说中把美国军事当局描绘成一群官僚主义者,士兵的英勇作战只是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
第3部《吹哨》(1978)在作者死后出版,原稿尚缺三章,由好友威利·莫里斯根据琼斯生前谈话及口述的每章提要录音补写而成,主要描写4个受伤的士兵从南太平洋前线回国治疗的生活和心境。由于他们厌恶战争,所以在伤愈后重赴前线,导致一人发疯,3人自杀。他的书名引自法国的一句古诗:“吹着口哨奔向墓地。”
琼斯于1977年逝世。
梅勒
梅勒,1923年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朗布兰奇,自幼在布鲁克林长大。1943年,毕业于哈佛大学,专攻航空工程,并取得理学士学位。1944年,他应征入伍,在太平洋战争的莱特岛、吕宋岛等地与日军作战,当过文书和步枪手,1964年退役。
1948年发表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裸者和死者》,突出地反映了美国部队中军官和士兵之间的矛盾,被公认为美国作家描绘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最佳小说之一,并拍成电影。美国评论家一般认为这部小说的创作方法基本上是现实主义的,但带有自然主义的成分。
长篇小说《巴巴里海滨》(1951)是一部宣扬无政府主义的半象征主义、半现实主义的作品。长篇小说《鹿苑》(1955)以同样手法,描绘好莱坞电影界的苦闷和窒息。10年后,在肯尼迪总统遇刺之后,梅勒又完成长篇小说《美国梦》(1965),表现美国社会上横行的暴力、谋杀、复仇和强奸这类梦魇。
自1959年起,梅勒不大创作小说,他出版了《为我自己做广告》(1959)一书,收集他所发表的全部短篇小说、散文、评论等文章,对他各个时期的思想发展以及报刊对他的作品的评论加以论述,并对自己早期的作品作出自我估价。同年,他写了一部分析“垮掉的一代”的嬉皮士心理状态的《白种黑人》。60年代,他写了《我们为什么在越南》(1967),通过几个美国人到阿拉斯加会猎熊的事,表达了作者的存在主义哲学思想。此外还有描述1967年10月新左派向五角大楼进军的作品《黑夜的军队:作为小说的历史,作为历史的小说》(1968),以及《迈阿密和围困芝加哥》(1968),评论美国空间计划在人们心理上所造成影响的《月亮上的火焰》(1970),诗集《女土的死亡和其他灾祸》(1962),反映美国两党竞选的《总统文件》(1963)。
1967年10月,梅勒因参加为反对越南战争而向五角大楼“进军”的示威游行,曾一度被捕。1968年,梅勒参加纽约市长的竞选而遭遇失败。梅勒的小说从小说创作渐渐转向非小说创作,着力提倡一种新型的小说作法,即“非小说”的小说,或者称为“非虚构性小说”、“记录小说”。这种作品,要求以小说的叙述方法来报道或表现时事,力图以“新型新闻学”的形式来取代现实主义的小说创作,形成一种“自传式”或“自由式”的文学作品。
约瑟夫·海勒
约瑟夫·海勒,1923年5月1日出生于美国纽约。他的父亲是移民美国的犹太人。1928年,父亲去世,家庭陷入困境。由于生活拮据,他中学没毕业就当了邮差,靠微薄的薪金养活自己,贴补家用。第二次世界爆发后,19岁的海勒应征入伍,服役于美军12飞行大队,当投弹手。整个战争期间,他执行过约600次轰炸任务。这段经历为他日后的创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二战结束后,海勒先后入纽约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和牛津大学学习或从事研究工作,还一度担任过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的英文写作课教师。1952年后,海勒涉足报刊界,分别于1952年~1956年和1956年~1958年间,为《时代》和《展望》杂志社做广告撰写员,业余从事文学创作。
1961年,他的处女作《第二十二条军规》问世,在文坛上产生轰动效应,从而奠定了作家在西方当代文坛的重要地位。他的另一部著名的长篇小说是《出了毛病》(1974),描写美国中产阶级经理人员日常生活中的疑惧和烦恼,使人感到虽然在富足的物质条件下人们的职务和工资都在上升,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却充满了猜忌和畏惧,即使在家庭关系中也存在各种微小而影响深刻的龃龉,使人感到不安,无法忍受。这部小说在运用日常琐事来表现重大问题方面也显出作家对现实的理解。
长篇小说《像黄金一样好》(1979)把家庭中的勾心斗角和政府中的权力争夺交织起来描写,表明现代社会的政治权力怎样愚弄一个自视甚高的犹太知识分子,使他产生了飞黄腾达的美梦,荒谬得滑稽可笑。
海勒还著有剧本《我们轰炸了纽黑文》(1968)。
海勒是黑色幽默小说的重要代表人物。他的作品尽管不多,却在欧美各国有广泛的影响,这种黑色幽默创作倾向的主要特点,就是从黑暗中看到幽默,又用幽默来对待黑色。就是说,黑色幽默作家认为:宇宙、社会、人生不仅荒谬、丑恶、冷酷,而且滑稽可笑,神秘莫测;这种情况是永恒的,任何人都无法改变它。
卡波特
卡波特,1924年出生于美国新奥尔良。17岁开始就在许多刊物上发表作品,如《纽约人》和《大西洋月刊》等。他早期探索梦境和现实、虚构和真实之间的分界线的哥特式作品,具有美国南方文学的传统,但他不承认是南方作家。这类浪漫式哀婉和梦魇式恐怖相结合而带有超现实主义色彩的短篇小说,后来均收集在《黑夜之树和其他故事》(1949)中。
他的第1部长篇小说《别的声音,别的房间》(1948),叙述一个13岁的男孩反常早熟的故事。此后写的中篇小说《草竖琴》(1951),探讨邪恶和离奇的事物,富有强烈的社会意识。以后10年间,他试验多种写法进行创作,1958年发表的一部描述一个放荡不羁的男人在纽约追求名誉地位的小说《在蒂法尼的早餐》,使他成名。
这一时期,卡波特还试验创作他本人和托姆·沃尔夫、诺曼·梅勒共同称之为非虚构性的小说。第一部是《缪斯们受人倾听》(1956),记述美国表演民间歌剧《波吉和贝斯》的黑人歌舞团1955年访苏的情况;此后他以6年时间实地调查堪萨斯城两名凶手谋杀人的案件,以一种对凶手和被害人一概不表同情的态度写成《凶杀》(1966),赢得了普遍的赞扬,使“非虚构性小说”顿时成为一种纷纷受人仿效的文学形式。此外,他还写了许多有关上层社会和艺术界人士的生活的报道。收成一集,题名为《狗叫:知名人士和禁地》(1973)。1966年他发表了一部回忆幼时生活的《一次圣诞节的回忆》。
卡波特作为美国著名小说家,1975至1976年,他很据日记和亲友来信写真人真事的报道,题名为《应答的祈祷者》,后因一些被报道者表示抗议,指责他辜负了他们对他的信任,于是停止发表。1980年出版新的短篇小说和非小说集《给变色龙听的音乐》。
厄普代克
厄普代克生于宾夕法尼亚。父亲是中学教员。1954年毕业于哈佛大学,又在英国牛津拉斯金美术学院学习一年。1955年起在《纽约人》杂志社工作。两年后回宾夕法尼亚当职业作家。
他的比较著名的作品有长篇小说《贫民院义卖会》(1959)、《兔子,跑吧》(1960)、《半人半马》(1963)、《夫妇们》(1968)、《兔子回来了》(1971)、《同我结婚:一桩罗曼史》(1976),短篇小说集《同一座门》(1959)、《鸽羽》(1962)、《音乐学校》(1966)、《贝赫:一本书》(1970)、《问题和其他故事》(1979)等。
这些作品主要反映人们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社会中因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而感到的不安和苦闷。多数评论家认为他的一些小说生动地描绘了当代美国城市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场景,真实而细致地刻画了他们在旧日的精神支柱崩溃之后所产生的彷徨和迷惘,艺术上具有独特风格,是当代美国重要作家之一。
他的成名之作《兔子,跑吧》描写一个外号叫做“兔子”的青年哈利,因不愿继续碌碌无为地生活,几次抛别妻儿出走,《半人半马》引用希腊神话中半人半马的故事,穿插描写40年代末美国一个中学教员自杀前3天的经历。
厄普代克笔下的人物放纵情欲,追求性的享受,以此证明自己存在的意义。这在《夫妇们》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其中的主人公彼特把所有精力都用在“向死亡挑战”的性行为上,其结果只是陷入更深的绝望之中。
厄普代克的作品反映人们在科技高度发达的社会中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不安与苦闷,艺术上有独特风格,受到高度评价。早期作品以传统的现实主义描写为主,后来大多用现代派各种手法,渲染人物在瞬间出现的感受,重视作品的气氛、色彩和节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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