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火工作的经过
北京四五月天气,多半燥热。那年五七国耻纪念大会,正由北大《新潮》杂志社、《国民》杂志社各同学,积极筹备;而巴黎和会中的山东消息,则日见紧张[9]。我那时虽已毕业北大,但因留校担任讲师,及供职外交委员会的关系[10],对于同学焦灼的情绪和外交消息恶化的情形,都能了解。4月25日,国民外交协会接到梁任公巴黎来电,报告德国前在山东的权益,将由日本继承,希望同人警告政府国民,勿签对德和约[11]。5月1日傍晚,林长民先生,交来一条新闻,托我便道送到《晨报》馆发表。我晚上9时左右,走进了丞相胡同《晨报》馆,找到了陈博生总编辑,请他将这条新闻,明早见报。博生对这新闻,虽然欢迎,但因虑到报馆,或会受到封禁之厄,坚持必须外交委员会负责人,汪大燮先生,或林长民先生署名,才可发表;我和林先生通过电话,得到他署名许可,这条新闻,就在5月2日(星期五)《晨报》,以左列方式披露了!
山东亡矣 林长民
胶州亡矣,山东亡矣,国不国矣,此恶耗前两日仆即闻之。今得梁任公电,乃证实矣。闻前次四国会议时,本已决定德人在远东所得权利,交由五国处置,我国所要求者,再由五国交还我国,不知如何形势遽变。更闻日本力争之理由无他,但执1915年之廿一条条约,及1918年之胶济换文,及诸铁路草约为口实。呜呼,廿一条条约,出于胁逼;胶济换文,以该约确定为前提,不得径为应属日本之据。济顺高徐条约,仅属草约,正式合同,并未成立。此皆国民所不能承认者也。国亡无日,愿合四万万民众誓死图之!
新闻披露之第二日(5月3日),北大壁报,就贴出13校学生代表,要在第三院礼堂,召开紧急会议的通告。当晚紧急会议,定出5月4日(星期日)正午,天安门开会游行示威的路线。第三日(5月4日)午间,3000余学生,13校单位[12]就在天安门扬旗开会;五四运动,就此开始。今日读者,检看这条新闻,既没特别骇人听闻的内容,又没特别使人刺激的词语,或会疑到这新闻何以会有偌大的魔力;然而当年五四事件的爆发,确是如此。更有一点:这条《晨报》新闻,不但激起3000学生的运动,并且还引起日本小幡酉吉公使的抗议;不但断送了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的终身政治生涯,并且还撤了外交委员会的机关招牌,断了徐世昌总统和林长民先生的两代交谊!小幡抗议文书系5月20日夜间以紧急字样,向我外交部提出。其原文如下:
连日中国商学各界,以山东问题,群起抵制日货,本公使深致不怿!5月2日,《晨报》及《国民公报》:载有林长民君外交问题,警告国人一文:内有“山东亡矣,国不国矣,联合我四万万民众,合力图之”等语。此次学潮,自与此文不无关系,应请贵国政府警告林君,加以取缔,请限期答复!
外交使节,干涉驻在国私人之爱国言论,已是失态;况又指名惩处,要求限期答复,尤见蛮横。如在平等国家,这抗议至少也应退回,而那时北京政府,则将日使抗议,转呈总统府,于是林先生具呈辞职[13]。汪先生亦一再求去,徐世昌均不批准,但也疑这次学潮,是林先生鼓动出来!汪先生尝命我将外交委员会门匾摘下,但外交委员会设在公府,遂又为总统府庶务挂起。一场新闻公案,虽到此结局,然而这新闻所以会激起五四运动,自还有其时代与思潮的背景。
五四运动发生在广东七总裁就选,孙中山先生避位上海的时候。其时北政府虽是徐世昌当国,而政治外交的实权,犹操在安福系之手[14]。安福系后台老板徐树铮,利用西原借款,伸张皖系军权,又和日本订立中日军事协定,久为学生界所痛恶。五四运动前一年(民国七年),留日学生,为此全体罢学回国;北京2000学生,为此游行请愿,包围了冯国璋的总统府。西原借款,是曹汝霖、陆宗舆经手;中日军事协定,是章宗祥签订。曹、陆、章三人早为众矢之的,而巴黎和会中,山东问题之棘手,又种因于胶济铁路换文与济顺、高徐两铁路之垫款合同。换文与合同,政府初犹秘密,因为威尔逊要求,顾维钧快诺[15],才于当年(民国八年)2月,中日双方提付公布。公布之后,大家看到又是曹汝霖、章宗祥所经手,已经火上添油,而胶济铁路换文中“欣然同意”的字眼,又使专使噤声,美方叹惜[16];青年怨愤,悉集于曹、陆、章,是可以想见的。这是一面。
那时北京教育界的思潮,正似万花齐放,百鸟共鸣!陈独秀的《新青年》,胡适之的白话文学,傅斯年、康白情、罗家伦的《新潮》杂志和《国民》杂志,都正在鼓舞思想,解放人生。曾琦的少年中国学会正在酝酿,毛泽东刚到北大图书馆,张国焘、周恩来、邓颖超,都还是二十来岁的平津学生[17]。易克嶷、段锡朋、许德珩,也正是北大推出来的代表[18]。青年对于国家,正有热情,对于国事,正有抱负,怎肯对于媚外丧权的对象,轻加宽恕。这又是一面。
社会名流方面,也反对安福系。那年2月,国际联盟同志会在太平湖熊秉三(希龄)先生宅中,开创立会。安福系国会议长王揖唐强行参加,我和叶景莘,临时约集北大同学数十人,参加选举,卒将其挤出理事会[19]。外交委员会统一铁路案,也就是汪大燮、林长民诸名流,要想打破日本独吞满蒙和山东路权的策略。他们方想借着威尔逊十四条原则的号召,能够收回中国鸦片战争以后所失的利权,今看威尔逊正义外交,又将被日本与安福系之勾结,破坏澌灭,他们又怎能不向青年民众报警高呼?这是第三面。
因为有此三方面的郁愤与伏澜,所以“山东亡矣”的新闻一出,天安门之五四运动便开;而曹、陆、章卖国贼之声名,亦由此流传于青史。他们三人,究竟是否有心卖国,虽都可自辩[20],但这场运动,乃中华整个民族意识——抗日复权的意识——的觉醒,怒火的爆发;私人是非,乃至政治生命,都不过是意识觉醒中的微波,或怒火中的燃料而已,不足影响这运动在历史上之评价与地位。
五四运动,动机纯洁,目的对外(表示民意),手段平和(演讲与游行),这都可由5月3日晚决议案中,可以看出。赵家楼曹宅,毁屋伤人,手段已经变化,其后政府一再高压,学生亦一再反抗,双方激荡,酿出6月中,学生大批被捕(数达1000余人),上海罢市(时经5日,自6月5日至9日),曹、陆、章解职,钱内阁改组,徐总统辞职之绝大波澜,转使其原来之对外目的,反见冲淡。凡此因已都有专述,不必再说,今且把我所经办的保释工作,写出如下。
二、保释工作之经过
五四晚上,学生被捕,达数十人。我寻蔡校长不着,阍人说:他正在外面,设法保释学生。那时学生都送在京师警察厅禁押,而警察厅的司法处处长蒲志中,恰是我的亲戚;我到蒲家坐待,志中忙到半夜才回,我由伊处得到名单,才知被捕学生,共为32人,其姓名及所属学校如下:
北大:20人
梁颖文 熊天祉 梁彬文 李良骏 胡振飞
杨振声 曹永 郝祖宁 陈树声 萧济时
许德珩 孙德中 何作霖 邱彬 潘淑
易克嶷 鲁其昌 林君损 易敬泉 江绍原
高师:8人
杨荃峻 向大光 陈宏勋 薛荣周 赵允刚
唐国英 王德润 祁铭晋
工业专门:2人
李更新 董绍舒
中国大学:1人
刘国干
汇文大学:1人
张 德
我问:学生曾否受过刑讯或虐待?蒲先生答:吴总监(炳湘)同情学生,只有优待,绝无虐待,更无刑讯。又说:警厅准备将案件移送地方检察厅依法办理。我问:天气如此炎热,学生又只是嫌疑犯,可否准予保释?蒲先生答:保释照章须有铺结,但如有较为体面之人,出名具保,伊当向总监请予通融。我于翌晨分谒汪、林二公,他们都愿具保,我访着蔡校长,校长鼓励我去做;并说:王亮畴先生也愿出名。我访亮畴先生,持所拟保状与商,亮老因状中有随传随到字样,须加斟酌,后经汪先生亲改,由我缮正,在汪宅(东单二条)会签后,已至夜晚,我送到蒲家,面交志中先生,他答应明早即为设法,这是5月5日之事。保状原文如下:
窃本月4日,北京各校学生,为外交问题,奔走呼吁,聚众之下,致酿事端,在喧扰场中,学生被捕者30余人,大燮等特先呈恳交保释放,以后如有审问,即由大燮等担保送案不误。……谨呈
警察总监
具呈人 汪大燮 王宠惠 林长民
5月5日
6日下午,讹传学生业已释放,虽不实在,而待遇显有改良。7日是预定的国耻纪念会期,中央公园董事会,因政府干涉,临时谢绝会所,公园门口,军警荷枪包围,驱逐行人,我们都不得入。有人提议,改在天坛或先农坛,露天集会,仍被军警拦阻。我们在炎日热尘,骇汗奔驰中,闹了一日,迨至天晚,始以少数同人,在石虎胡同蔡松坡图书馆内,勉强开会,《英文导报》总编辑梁秋水,临时被推为主席,一声铃响,哀怨欲绝!盖觉得国尚未亡,而求一纪念国耻之地,都不可得也。会散回家,已得蒲宅电话,始知学生是日全体保释,本案已移地检厅处理。
5月10日,许德珩等32人,全体同到地检厅投案,检察官开讯,先问何人主使,许答:“身心驱使。”检察官问何人动手殴人,何人纵火焚屋,学生同答:“不知。”检厅未能指出动手行凶之人,只得退庭,未予羁押。13日,各校学生,以全体3000人名义,具状自行检举,承认公愤肇事,静候法庭处分,检察厅无以应之。我经手之保释工作,乃告段落。
三、外交秘辛之参与
总统府外交委员会,是审议有关巴黎和会事务的机关,我因资浅年轻,记录撰拟,以及文件保管,都得参与。第一次徐总统交核之案,就是陆征祥外长在巴黎电荐全权专使的名单。陆外长电保四人,即王正廷、顾维钧、施肇基、魏宸组。王系陆外长在广州约去,有代表南政府的色彩,顾系驻美公使,施系驻英公使,魏系驻比公使,且皆已同在巴黎,陆以外长自充首席。这种安排,本甚妥当,但外委会因陆外长时常须赴瑞士养病,次席全权,有管理代表团行政责任,王正廷与北政府不通气,对于近年北政府外交事务,亦不熟悉,恐陆外长养病去后,政府与代表团之指臂相使,易欠灵活,乃建议将王、顾席次,改为顾、王;余悉照陆使电请办理。建议签奉总统核准后,即由印铸局明令公布,电知陆使遵照。不料陆外长事先已与王正廷有过次席全权之口约。正廷以违约相诘,即欲束装返粤,陆外长无奈,只得仍照王正廷次席、顾维钧第三席之名次,正式送至和会秘书厅,而国内命令之专使次序;与和会秘书厅中之中国专使名次,遂不相符。陆外长面慰顾使,顾尚唯唯,而王仍介介。巴黎和会开幕至第九日(1月27日),五国会议(美、英、法、日、意各派全权二人与会,故又称十人会议)忽于下午1时,通知中国代表于3时到会,说明德国在山东之权益,应否交由日本接受之意见。其时陆使卧病,依照名次,王、顾当往,但时间既促,事又棘手,王虽愿往,而推顾发言,两人赶到会场,各国代表已集,顾使要求翌日答复,会中允之[21]。1月28日,王、顾仍往,法总理主席,美总统、英首相及日本西园寺公爵,牧野伸显均到,顾使指出山东是孔孟诞生圣地,正如回教之耶路撒冷。如果耶路撒冷为外来权力所侵犯,世界即不能太平,所以山东权益,必须交还中国,始能奠立远东和平基础。顾使时年甫过三十,欧洲外交界,本未重视,忽闻此论,惊佩欲绝。法总理、美总统张臂拥抱,争向道贺。日本代表,相形见绌,愤怒之余,至由驻华日使,要求政府,限制顾使发言!外委会得顾使演讲大旨,及世界赞誉消息,皆大喜。汪大燮先生笑口大开,尝对我说:“倘非我将顾使席次排在次席岂不误及国事!”然顾使遂不免为人所忌嫉。
上海不久传出路透社电讯,说顾维钧将与曹汝霖三小姐结婚,并说顾某将变为亲日派。此消息经各方追究,路透社只得暗示:来源是出自巴黎中国专使。自是王、顾失和,终王之世,未能回复。
胶济路换文与济顺、高徐两铁路垫款合同之订立经过,在巴黎各全权中,只有陆外长明白究竟。1月27日夜,美国东方股人员来叩虚实,陆外长不得不以实告。美国东方股人员,摇头叹息而去。陆外长亟电国内,请徐总统将合同换文,均交国会议驳,以为外交转圜余地。徐总统也曾商过国会,而安福系之国会议长,须问过段祺瑞及徐树铮之同意,遂至搁起不办。2月15日,此换文及合同,都提出和会发表,3月、4月,顾使与陆外长都曾迭向美总统恳请斡旋,威尔逊初拟将德国在我山东之权益,交五国暂时共管,再由五国交还中国。陆使同意,而日本坚持不允。是时意大利因阜姆问题,全体使团退出会席。日本乘机以1917年之密约,钳制英、法,以不参加国联及提出人种平等要求案,窘吓美国。美国务卿兰辛,劝请日本:“贵国既允将山东完全主权,交还中国,何妨将此辞句,订入德约条款”,日本不允。4月28日,美、英、法三国密定对日让步。4月29日对德和约条款,通过10人会议,日本要求,全部胜利。英、美于会议后,都曾对我声明苦衷,然当案在辩论期中,竟不能使中国有参与讨论与旁听之机会,当年五强把持会务之情形,大都如此。
就上史实检讨,五四运动发动之日,中国收回山东权益之案,早受死刑之判决。故五四运动,对此已无补救可能。五四运动之有裨于当年外交者,就在于鼓起民意压力,迫使政府外交当局,不敢签字之一点。我当时在外委会中,亲知中国代表团中,关于对德和约应否签字,曾有正负两种意见。主张签字者,驻法公使胡惟德,代表团参议伍朝枢,驻意公使王广圻。主张不签字者,王全权正廷,顾全权维钧,施全权肇基,至陆外长与魏全权,则未表示意见[22]。主张不签字之理由有二:(一)为尊重民意;(二)为免使南北分裂。主张签字之理由有三:(一)对德和约,如不签字,则对奥和约,许我签字与否,尚不可知。(二)如德奥和约,都不签字,则德奥租界不能收回,德奥关税不能自主,德奥领事裁判权,与德奥赔款,亦不能撤销及停止,为害甚大。(三)将来中国与日本直接商洽山东问题,其结果能否比今日三国所商定者,更有利益,亦无把握。至南北分裂,为时已久,纵不签约,亦不能使南北统一。胡惟德并谓吾人宜以国事之利害为重,不能顾及个人之毁誉。伍、王(广圻)二人同声和之,然此三人,都非全权,本无签字资格。故其发言效力,不能与王、顾、施各全权相比。
在5月底以前,代表团之意见,似偏于拒签方面。但此情形,至6月7日以后,则见动摇。盖三国(英、美、法)会议决定对日让步之时,原有一秘密记录,此记录辄经我代表分头觅取,直至6月7日,始得觅到。根据该记录,日本所得承受者,只以德国已行使之权益及中日已订定之权益为限。即在中日已订定之权益中,亦尚有减轻及补正之点,日本此际又正以山东完全主权,仍属中国,向世界自作声明,陆外长因此又电政府,再加考虑。
政府方面,初令陆外长向大会声明,对于三国决定草案,不能满意。旋令专使在保留山东条款之条件下,签字和约(5月13日)。迨知保留不能办到,则曾经一度,密令专使签字(5月23日)。嗣因国内风潮激烈,又令专使相机办理。
全权方面,对于保留签字,曾作种种擘划,皆无成就。此可由陆外长6月28日未签字之报告电中见之。此电为重要文献,特将全文列出:
此事我国节节退让,最初主张将保留字样,注入约内,不允。改附约后又不允。改为另用声明,不用保留字样,又不允。不得已改为分函声明,不因签字而妨及将来再议声请之权,竟至完全被拒。……大会专断至此,不稍顾我些微体面,曷胜愤慨。……若再隐忍签字,我国前途,将更无外交可言。内省既觉不安……详细商榷,不得已当时不往签字。当即备函会长,声明保存我政府对于德约最后决定之权。
电文既无奉令之语,又有“内省不安”之词,则此约不签,出自陆征祥之自决,不由于北政府之指示,自甚明了。英使团尝诘施使,谓我们听说中国政府曾令签字,何以不签?亦可为陆外长自决之证明。陆氏入天主教苦修后,于1943年,重写此事,谓:“这是我平生初次感到违背命令,是我义务。”尤可见当时政府最后命令,必是签字,否则无违背命令可言。至于不签字之后,巴黎忽奉到北京25日所发“勿签和约”之电令,则事属离奇,有人疑此是中枢自占地位,准备诿过行人之一种陷阱,亦太可笑矣。
陆征祥在清光绪庚子辛丑年间,曾充过驻俄钦差杨子通(儒)之参赞。杨子通于交涉帝俄东三省撤兵时,李鸿章劝其从权签字,子通不肯,百端受逼,卒殁任所。今事隔未20年,而征祥竟亦受“相机办理”之密令,其感慨为何如!然征祥究是签过“二十一条”条约之人,平日服从上官,性格柔和,此次独敢违反政府意旨,自作主张,不签和约,自是深受五四运动爱国精诚所感召。五四运动之成就,殆以此为最大。五四运动中,学生团体之组织方法,及组织力量,均大有表现(全国学生联合会6月成立)。
(1966年4月于纽约)
(转载自台湾《传记文学》第8卷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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