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需要不同意见
凯斯·桑斯坦(CassR.Sunstein,1954-),法学博士,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著有《民主和言论自由的问题》《不完整的宪法》《自由市场与社会正义》等。
社会需要不同意见,因为情况越复杂,我们越是要避免大家都变成同一个大脑、同一种人。
20世纪60年代发生过一起著名的“猪湾事件”[1],当时年轻的肯尼迪总统找了一批流亡在美国的古巴人组成游击队,让他们偷偷回到古巴,试图推翻刚刚站稳脚跟的卡斯特罗政府。结果整个军事行动完全失败,不少人被杀被俘,卡斯特罗还用这些俘虏要挟美国给了他一大笔援助。这对肯尼迪政府是个很大的打击。
事后,每一个参与军事讨论的人回想起来,都觉得这个计划简直愚蠢得要命,根本不可能成功。奇怪的是,为什么当时没有人发现问题呢?每个人都越说越兴奋,觉得这个计划一定可行,完全看不到它的盲点,哪怕是一点点失败的风险。
人都有一个共性:我们渴求他人的认同,也倾向于附和他人的意见,因此往往会把自己的真实感受和想法压下去《。为什么社会需要不同的意见》这本书中举出很多例子,说明一个没有不同意见的团体有多么可怕。
美国曾经很流行一种小型的投资俱乐部,亲朋好友聚在一起,大家拿出一笔钱来,一起做投资或买卖股票。结果发现,如果这个俱乐部的成员之间关系很好,常常喝酒烤肉,家庭聚会,那么投资成绩通常都会很烂。相反,如果他们的人际关系很紧张,总是有人处在对立状态,投资结果反而会很好。
当一群人意见完全一致,就等于变成了一个脑子,他们作出的决策往往会有各种盲点和问题。作者在书中揭示了这一点,认为意见的存在对一个政府、一个社团或一家公司来说非常重要。如果所有人的想法都一样了,则会变得非常危险。
为什么我们倾向于认同他人呢?心理学家所罗门·阿希(S.E.Asch)[2]做过一个著名的实验,他在一张白纸上画了几条黑线,其中一条的长度明显跟其他不一样,然后他拿着这张纸问参与实验的人:“这些线一样吗?”他故意在实验团体里设下“埋伏”,十个人中可能有七八个都是他事先安排好的。实验一开始,这七八个人也都说出真实看法,认为有一条线跟别的线明显不同。第二回做实验时,他要求那七八个埋伏下去的助手开始说谎,大家都说这些线看起来长短完全一样。这时候,另外那几个被蒙在鼓里的实验对象居然真的看不出来了,或者开始怀疑自己,最后他们都会说,对,这些线看起来是一样长的。这就是成语所说的“指鹿为马”。
桑斯坦教授说,为什么我们会轻易认同他人呢?首先,我们常常会觉得自己拥有的资讯不够多,很想听听别人的意见;第二,我们缺乏自信,而越缺乏自信就越容易盲从;第三,我们很在意别人是否认同自己,哪怕是在一个陌生的实验团体里面,也生怕别人觉得自己是个怪人——为什么大家都看到几条线一样长,只有你看到的不一样呢?这种担心和忧虑难免会让你放弃最真实的感受,屈从于他人的意见。
现在网上的一些论坛也常常出现党同伐异的情况,有些讨论非常极端。桑斯坦教授说这就是小团体中最容易出现的极端化现象,恐怖分子就是这么产生的。如果一群恨美国的人聚在一块儿,大家讨论着要搞点儿恐怖活动,这时候那些有不同想法的人就不敢表达意见了。这种情况下似乎谁说得越极端、越激烈就越容易获得大家的认同,最后只能越走越歪。
社会需要不同意见,因为情况越复杂,我们越是要避免大家都变成同一个大脑、同一种人。
(主讲梁文道)
《黑天鹅》
意料之外的世界
纳西姆·尼古拉斯·塔勒布(NassimNicholasTaleb,1960-),风险管理论学者,纽约大学库朗数学研究所研究员,另著有《随机致富的傻瓜》等。
完全出乎意料的事件是一种离群状态,这种状态往往会带来令人惊诧的重大改变。
没去过澳洲之前,欧洲人一直以为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直到遭遇了第一只黑天鹅,他们的观念彻底改变了,这就是“黑天鹅效应”。这种完全出乎意料的事件是一种离群状态,这种状态往往会带来令人惊诧的重大改变。
假如只是因为发现了一只黑色的天鹅就颠覆掉天鹅是白色的这个习惯想法,还算是小事。更严重的情况是什么呢?举个例子,假设我们都是小猪,每天都会有一个人过来喂我们吃东西,对我们很好,把我们养得白白胖胖。这样我们就会有个错觉,觉得自己以后大概都会这么幸福地被喂养下去。直到有一天,他拿刀来宰我们,这第301天的一刀足以改变世界,让我们知道过去300天来所习惯的想法和预期是多么不可靠。
这本书的作者塔勒布是黎巴嫩人,但他更喜欢称自己为黎凡特[3]人。他是个学者,在大学教书,研究经济学、哲学和心理学,也在华尔街做过交易员,自己还开过一家顾问公司。塔勒布的想法特立独行,他对主流经济学相当不满,对一些统计学家也颇有意见,于是就写这本《黑天鹅》作为反驳。
书中所举的例子很丰富,也不乏学理上的支持,比如英国哲学大师休谟[4]的一些观点。作者说其实归纳法并不是什么严格可靠的科学,但人类总有一种惯性,在面对一连串事实的时候,很难不去编织故事。对事实进行逻辑连接,强加关系箭头,就产生了所谓的因果关系。其实因果关系在大自然中并不必然存在。
比如有人想研究百万富翁,方法是找到二三十个百万富翁,分析他们的性格特点、行事规律和做人技巧,进行归纳,然后告诉大家,如果你这样做也能成为百万富翁。结果很多人就被误导了,因为我们忽略了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具有相同性格特点和做事方法的人为什么没有成为百万富翁?那些人并没有被研究,不是吗?
推理错误产生的原因是逻辑上的差异,比如有人说,我们没有证据证明将有一次大地震灾害发生,可是有人听了这番话之后,也许就误会扭曲成,大地震不可能发生了。而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说我们找不到地震将要发生的证据,后者是说我们能够证明地震不会发生。两种不同的证明,却常常被很多人搞错。
这本书攻击的最大目标是高斯曲线,也就是经济学、数学和统计学上常用的那种钟形曲线。学数学的人都用过钟形曲线,比如统计平均身高,假设一个国家男子的平均身高是1.76米,那么可能大多数人都是这个平均值,更高或更矮的人数会越来越少,这种现象可以用一条钟形曲线表示出来。
但是塔勒布反感这样的说法,认为钟形曲线的焦点完全放在了普遍事件上,而忽略了离群事件。我们今天这个世界已不再是钟形曲线所能概括的平庸世界,它变得越来越极端。比方说,两位作者的书加起来卖了100万,你以为一定是每个人卖了50万吗?熟悉出版市场的人会知道,绝大多数情况是一个作者卖了98万,另一个只卖了2万。
(主讲梁文道)
The Shallows
互联网让我们变浅薄?
尼古拉斯·卡尔(NicholasG.Carr,1959-),美国作家,专注于技术和商业文化研究,曾任《哈佛商业评论》执行主编。著有《IT不再重要》《大转变——审视世界,从爱迪生到谷歌》等。
互联网影响我们的大脑构造,使人类不再习惯像从前那样做深度思考,而逐渐流于浅薄。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由于互联网上资讯太多,在网上发帖的人都想尽办法吸引别人的眼球,于是题目写得越耸人听闻越好,最后人人都成了“标题党”。现在流行的微博也是如此,微博本来是朋友之间交流用的,奇怪的是在中国这个地方,竟成了出名的工具。大家都想吸引更多人来关注自己,最后把微博变成了“终极标题”,每一句话本身就像一个标题。
久而久之,很多人不会写长篇文章了,而擅长取一个看上去挺吓人的题目。在人人都成为标题党的年代,你跟那些有名的网络作家们聊天,会发现他所谓的观点不过只是一句话而已,这句话放在微博里刚刚好,你要他扩展成一篇文章,或者一段可持续的对话,他可能根本说不下去。
TheShallows的副标题是“互联网对我们的大脑做了什么?”作者的答案是:浅薄。互联网使我们的脑子变浅了,不再习惯于深刻思考。自互联网出现以来,它对人类文明发展的利弊就引起过很多争论。作者认为,互联网有一定的益处,但是害处更大。之前他写过一篇文章《Google是不是使得我们变笨了》,遭到很多人质疑,现在他索性写出TheShallows这本书作为回应。
作者说,其实所有的媒体都不仅仅是传播工具,媒体的形式本身已经在影响人类了。学者麦克卢汉有一句名言:“媒介即信息。”比如看电视,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内容是信息,而电视播放的方式本身也是信息,它甚至能够影响你看世界的方法和思考问题的方式。
关于这个问题,过去很多学者都作出过深入分析。就互联网而言,看惯互联网的人可能很难再捺着性子去读一本厚厚的书了,因为习惯于浏览网页会使人慢慢失去注意力,在网上人们很难读完一篇长文章,而是习惯于使用超链接,只要看到感兴趣的地方,我们可以立即点击进去,在几个网页之间来回游移,最后变得越来越没有耐性。
尼吉拉斯·卡尔认为,这种思考方式反而更像我们的祖先了。人类的大脑本来对外在世界的刺激很敏感,当我们的祖先生活在旷野和森林之中的时候,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引起他们的注意,那是他们的生存之道。可是经过长时间的文明发展,人类好像又返祖了,因为互联网也会不断给人刺激,让人分心,使你的意志和精神跟着外界走。
为了进一步说明互联网使我们的大脑产生的变化,作者还试图运用现代神经科学来解释这个问题。我们知道人类的大脑并不是成年之后就定型了,大脑里面各种神经元的连接也在不断变化。如果有一种技能很久没用,这个神经元的连接就会逐渐减弱甚至中断。因此作者说,互联网也在影响我们的大脑构造,使人类不再习惯像从前那样做深度思考,而逐渐流于浅薄。
以学者们的研究为例,现在很多学者的著述所引用的资料越来越少,明明上网查资料比以前方便了,为什么论文所引用的资料越来越少呢?因为大家都没有兴趣去看那些冷门的东西了,找到的都是谷歌搜索出来的头十项,大家看的东西都一样,想的东西也一样,渐渐地都没有什么深度了。
(主讲梁文道)
Born Digital
数字原住民
派福瑞(JohnG.Palfrey),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副院长、贝克曼互联网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
加瑟(UrsGasser),瑞士圣加伦大学信息法研究中心教授。
过去人的档案是一种需要刻意保存才能留下来的东西,现在则需要特别小心才能不被保留下来。
20世纪90年代中期,哈佛大学法学院决定把教室重新装修一番,在每个学生的桌上都装上电脑,让他们有需要就可以随时上网,但这些东西很快又都拆掉了。因为他们发现学生上课的时候不再专心听讲,而是在网上闲逛或聊天。但是拆掉就有效吗?现在大部分学生都带着笔记本电脑去上课,甚至只用手机就可以随时聊天,上课的时候一边听一边跟网络上的人沟通,这样教育还怎么搞?
面对这些问题,很多所谓“大人”们都非常苦恼,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年龄代沟,而是一个数字代沟。BornDigital这本书中就提出了一个近几年很红火的概念——“DigitalDative”,我把它翻译成“数字原住民”。
我小时候从没有用过电脑,后来虽然有了个人电脑,但是始终觉得它是一个新事物,是需要我逐渐适应和掌握的工具。我们这些70后和所谓的80后和90后最大的不同在于,他们出生之前,电脑就已经存在了,他们一开始就生活在互联网的世界里,生长在数字化年代,他们对世界的认知和我们这些非数字化时代过来的人是完全不同的。
比如朋友之间的交流,我们年轻的时候喜欢请朋友到家里头来,一起听唱片或看录像带。现在不同了,如果有好的电影或音乐,那些孩子会说“我发一个给你”,在网上传来传去,就没有了碰面的需要。两个人可能几个月都没有见过面,却声称彼此是好朋友,这与我们那时候对朋友的定义是不一样的。
现在大家在网上花去的时间都很多,以至于与家人相处的方式也不同了。你让一个孩子不要玩电脑了,出来吃饭,他可能一边吃一边还拿着手机在下头拼命发短信。其实大人们也一样,现在一桌人吃顿饭,从头到尾没有一个人发短信几乎是不可能的。
在这种环境之下,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新挑战,本书试图帮助我们了解并思考这些变化,习惯新的生活规则及法律政治制度,适应这个数字化时代。比如现在很多人都面临着严重的身份认同问题:我们可以在网上创造无数个自己的分身,博客上用一个名字,别的地方用另外一个名字。在任何地方我们都可以使用各种工具塑造一个自己喜欢也讨人喜欢的形象,男的可以变女的,女的可以变男的。
但问题的吊诡之处在于,今天一个人的身份反而更容易被标示出来。四百年前,如果一个人从乡下搬到城市,就可以完全抹掉他的过去,开始新的生活。但是今天只要开始上网,那么你去过什么地方,做过什么事情,说过什么话,在网络世界都会留下痕迹,变成一种档案。过去人的档案是一种需要刻意保存才能留下来的东西,现在则需要特别小心才能不被保留下来。举例来说,以前公司聘请人,可能主要看你过去老上司的推荐信或你的简历,但现在的老板可能还会上Google、百度查一下你所有的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很可能是你自己都不知道,也无法改写的。比如你的小学同学关于你的回忆,那些回忆可能是你不想提起的,是你的隐私,但是因为别人把它写在自己的博客里头,它就成了你的公开档案。我们现在每天在网络上生活,等于留下了大量的足迹和信息,这些信息被掌握在一些我们可能根本不认识的人手上,他们会不会弄虚作假?会不会用这些东西来伤害我们?这个时候,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对这些陌生人抱最大限度的信任。
(主讲梁文道)
REMIX
商品经济与分享经济
劳伦斯·莱斯格(LawrenceLessig,1961-),耶鲁大学法学博士,现任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教授,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著有《代码:塑造网络空间的法律》《自由文化》《Code2.0》等。
他们并没有得到什么物质的好处和回报,可是他们得到了什么呢?一种像礼物一样的感觉。
迪士尼公司闹过一个笑话。我们知道现在的小孩子都是看迪士尼卡通片长大的,有一个幼儿园的老师为了哄小朋友开心,就在学校外头的围墙上画了很多迪士尼的卡通人物,结果被迪士尼公司的律师看到,控告这个幼儿园侵犯了迪士尼的知识产权。
这个荒谬的例子其实能够提醒我们很多问题,我们常说要保护知识产权,但是这种保护到底有没有界限?尤其在互联网时代,网络上的下载互传都很容易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难道要把所有的网民都逮捕起来控告吗?面对这样的现实,法律又该如何适应呢?REMIX这本书谈的就是这个问题。
作者劳伦斯·莱斯格是研究与互联网有关的法律和版权问题方面的著名学者,他一直提倡“Freeculture”,就是自由文化这个观念,希望人们能够从版权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这当然对现有的版权观念构成极大挑战,但它的提出也有一定的现实基础。
书中举了一个例子,说有一个妈妈在家里放音乐,她的小宝宝刚刚学会走路,听到音乐突然跳起舞来,妈妈很高兴,就马上拍下来,还传到网上去,结果居然被唱片公司控告侵犯版权。难道这个妈妈真的是想免费给大家听音乐吗?只不过这段音乐刚好让她的宝宝跳舞了,她想让大家注意的是宝宝的舞蹈。
从这个例子看,现在的版权观念确实存在很多问题。作者又举了个例子,他的一个好朋友是文学评论家,在评论一本书的时候,他大量引述了书中原文,然后再把它们结构成一篇完整的、有逻辑的文章。这当然是很有创意的,但是你能认为他侵犯了作者的版权吗?如果他要评论海明威,是不是也应该写信给海明威的遗产委托人申请许可?如果我们引述别人的文章不算侵犯知识产权,那么引述音乐和电影为什么犯法呢?
作者指出,其实上述所有例子都是一种“REMIX”,就是混合行为。不管妈妈用音乐逗宝宝跳舞还是作者引述别人的语言进行创作,都是混杂现有的文化产品,并将它们改造成一个新事物。在这里,原来的东西已经被赋予新意义,有了新面貌。
其实这种文化在人类历史上是源远流长的,从前人们读书的时候可以随便在上面评点批注,听音乐的人多半自己也会唱歌、玩音乐。但是到了20世纪,大部分文化反倒变成了“只读文化”,大部分人只是消费音乐、电影和文字而已。
作者还提到了一件小事,说自己有一次在飞机上遇到一个人,拿了一大堆自己翻录的碟片正在看。劳伦斯·莱斯格教授本人一向鼓吹自由文化,倒不觉得这样的行为犯法,他还忍不住问:“你有这么多电影,我给你钱,我们一起看好吗?”没想到这个小伙子非常不悦,说:“你可以跟我借啊,为什么要给我钱呢?”
由此作者领会到,原来经济活动也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Commodityeconomy(商品经济),另一种是Shareeconomy(分享经济)。显然这个年轻人奉行的是一种分享经济,就像维基百科一样,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有义务在它上面提出问题并帮助解答和修正。也许有人会说,他们并没有得到什么物质的好处和回报,可是他们得到了什么呢?一种像礼物一样的感觉。
在日常人际关系中,有很多行为与这种分享经济有关,比如我送个东西给你,你也送个东西给我;我跟你说早安,你也会跟我说早安。在互联网世界中,我们彼此间的关系也像这种有来有往的分享关系,当这种关系聚成一个群体比如维基百科,大家就会觉得自己应该对它承担某种义务,而我们是不会对当当网承担什么义务的,因为那只是个商品网站而已。
所以作者认为有必要区分清楚,其实今天的很多文化行为并不是版权盗用,因为大家都没有想到钱的问题,我们只是在分享一些东西,这就是REMIX,当然它也难免会对商品经济造成一些影响和打击。
(主讲梁文道)
《伟大的失败者》
伟大的失败者与冷酷的成功者
伍尔夫·许奈达(WolfSchneider),德国著名的亨利·南恩新闻学校校长,培育了许多新闻人才。早年曾任美联社驻慕尼黑新闻特派员、《世界日报》总编辑及北德电视台(NDR)访谈节目主持人。著有《新闻工作最新指南》《学校忘了教我们的生活德语》等。
我们常常以为很多重要而伟大的事情都是由成功人物做出来的,这本书却告诉我们,成功人物往往只是比较狡猾冷酷和心狠手辣。
我最怕别人提“成功人士”这几个字,一听就会起鸡皮疙瘩。什么是成功人士?我们为什么那么渴望成功?《伟大的失败者》这本书告诉你失败者也可以很伟大。
书中介绍了历史上很多“失败者”的故事[5],他们明明很有才华,而且为自己的事业付出了艰辛努力,但也许运气不够好,也许竞争太残酷,总之最后还是失败了。坦白讲,看完这本书,你会觉得这里面的一些人恐怕还算不上是失败者,倘若那种失败也叫失败,就真是虽败犹荣了。
隆美尔就是一位很威风的失败者。他是二战期间享誉全世界的德国名将,做过纳粹陆军军团的元帅,绰号“沙漠之狐”。当年,隆美尔在北非与英国作战的时候,德军完全处于弱势,人数及装备等各方面都远不及英军。但是隆美尔偏偏能神出鬼没地运用“闪电战”技巧,把大量坦克集中到前线一字排开,光这种气势就震住了英军,在好几次战役中都把英国人打得落荒而逃。
他了不起的军事才能就连他的对手都十分佩服。在他带领德军把英国的北非军团打得屁滚尿流之际,英国报界送给他一个封号——“沙漠之狐”。丘吉尔也在英国国会上公开称赞:“隆美尔是一个伟大的统帅,尽管他在战争中让我们无比惊恐,我仍然要这么说!”
然而他后来被调回德国,在很多事情上与希特勒意见相左。后来他的一些部下想要发动政变刺杀希特勒,隆美尔并不赞成这样做,但他肯定知情。这便引起了希特勒的怀疑,趁着他重病做手术的时候让他服毒自杀了。如果单从结局来看,隆美尔也算是一个失败者。
但这样的失败也许还不是最可怜的,书中还提到了一位英国化学家罗莎琳·富兰克林,她死的时候才37岁。我们现在都以为,人类遗传基因的双螺旋结构的发现者是詹姆斯·沃森和弗朗西斯·克里克,沃森还写过一本书《双螺旋》,大肆吹嘘自己的发现多么了不起,而事实上,罗莎琳·富兰克林才是“双螺旋结构”真正的发现者。
富兰克林是一位对实验数据非常认真的化学家,她用“X射线绕射”分析做了将近一年的实验,发现沃森跟克里克推论出来的模型是错误的。然后她不眠不休地继续研究,终于在1952年7月第一次成功做出一张完美的X光绕射分析摄影图。在这张图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基因DNA的双螺旋结构,她第一个拍出来并证明这个结构是真实存在的。
但这张照片在未经她许可的情况下,被她的一个同事偷偷拿给沃森看了,沃森看到这张照片恍然大悟,它启发了他的整个研究。1953年4月,沃森和克里克在权威期刊《自然》上发表论文宣称自己发现了双螺旋结构。
这算不算是偷窃呢?就像当年比尔·盖茨偷窃苹果的灵感,或者苹果偷窃实验室用滑鼠[6]的灵感一样。对这些,富兰克林完全默默忍受,毫不做声,直到1958年死于癌症。而沃森和克里克在1962年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对富兰克林的贡献只字未提,甚至在后来的自传中还不断贬低她,说她不过是个“技工”,是个“满头乱发、衣着邋遢”的女人,总之描述得非常不堪。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常常以为很多重要而伟大的事情都是由成功人物做出来的,这本书却告诉我们,成功人物往往只是比较狡猾冷酷和心狠手辣,相反,很多失败者到最后反而是带着微笑的。
你愿意做哪一种人呢?相信大部分人还是要做成功人士,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人在鼓励、教育大家如何迈向成功,而事实上,绝大多数人到最后都不过是一个失败者。所以,与其学习怎样成功,还不如先学好如何做一个微笑的失败者。
(主讲梁文道)
《少做一点不会死》
改变既不快乐又不健康的生活
李奥·巴伯塔(LeoBabauta),作家,素食主义者,现居关岛,有六个孩子。他在“禅习惯”博客(http://zenhabits.net/)上忠实记录自己如何利用“少”的力量达成自我目标,“禅习惯”已跃居全球热门博客前五十名。
一定要搞清楚自己到底想做什么。
金融风暴之后,许多美国人都开始反省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觉得像过去那样拼命工作、挣钱,到头来反而不知道生活有什么意义。其实这不只是美国人的问题,也是所有资本主义经济发达地区的人需要共同面对的。
拿香港人来说,我们每个人从早到晚忙得一塌糊涂,见面第一句话通常是:“你最近在忙什么?”如果你回答说“我不忙”,大家一定会觉得你有问题,好像整个人的存在都没有价值了。到底我们该不该这样生活呢?《少做一点不会死》这本书谈的就是这个问题。
这本书的英文版叫做ThePowerofLess,也可以译成《少的力量》。内容大多来自作者李奥·巴伯塔的博客,他的博客名字是“禅习惯”,已经进入全世界浏览人数最多的博客前五十名,每个月都有几百万的点击量。大家到那里除了想看看他怎样教人们生活,也希望能够建立一些联系,共同进行一些改变生命的计划。
李奥·巴伯塔本来也是一个超级工作狂,但是他后来搬到离美国非常遥远,离日本反倒比较近的关岛过着隐居的日子。整本书所表达的观点非常简单,就是希望大家能够减少工作,过一种简单的生活。关键是要做自己觉得最有意义的事情,而不是像那些统筹学家所说的,教给大家同时去做好几件事。作者还发现,当你减少了工作量之后,反而能干成很多你一直想干的事儿。
他在过去几年就达成了以下目标:每天慢跑,参加过两次马拉松;健康饮食,减掉20公斤的体重并且戒了烟;写了两本畅销书,辞去工作在家自行创业;顺利还清所有债务,并存到了人生第一笔急难基金。
听起来好像十分美满,他是怎么做到的呢?其实方法很简单,就是一定要搞清楚自己到底想做什么。他对那些管理学书籍提出质疑,它们好像总是在教人怎样提高效率,而李奥·巴伯塔认为,重要的不是如何提高效率,而是为什么提高效率?作者说,多工种往往效率不佳,因为每多一个新工作,你就多一道切换程序,这个程序不仅会造成更大的压力,也提高了出错的可能性,甚至很容易让人发狂。
作者还教我们如何建立更好的生活习惯,但是一次只要培养一个习惯就可以了。千万不要对自己说:从今天开始我要戒烟、戒酒,同时开始慢跑,还要带家人出去玩,这是很不切实际的。关键是要把习惯的改变落实到位,最好是执行好一个目标再做下一个。
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就是我们必须要学会说“不”。现代人在工作中通常会答应很多事情,但是又做不完。其实我们不需要承诺那么多,搞得自己那么累。如果有人找你帮忙,不答应好像又不好,怎么办呢?作者说,其实你有一个很好、很重要的理由可以拒绝,那就是——你的时间宝贵而且有限。
对现代都市人而言,这本书还提出了一个很实际的教训,就是通信过度的问题。以前没有手机的时候,很多时间都可以自己安静地度过,可是现在我们每天大概要多用半小时的时间聊天,有了电邮,还要每天回复电邮,更不要说MSN了。按照李奥·巴伯塔的说法,这全是一些“随时打断你工作节奏的东西”。
作者建议我们,最好不用一整天都开着电话,把手机、电话铃声关掉,每天集中看一次谁找过你,用半小时回复他们。电邮也隔天查阅一次,回复必要的就行了,不必要的呢?干脆删了它!
(主讲梁文道)
《无神论的灵性小书》
体验灵性生活
安德瑞·孔德·斯朋维勒(AndreComteSponville,1952-),唯物主义哲学家,毕业于法国高等师范学校,曾任巴黎第一大学讲师。
如果你真的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由物质决定的,那么你能够说清楚什么是物质吗?
有人认为,如今社会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道德败坏现象,是因为我们中国人没有信仰。只有宗教信仰才能让一个社会找回健康的道德状态吗?或者说我们在灵性上的需要只能够通过宗教才能满足吗?就这个问题可以给大家介绍一本小书:
《无神论的灵性小书》(TheLittleBookofAtheistSpirituality)。作者是法国著名哲学家斯朋维勒,这本书与一般法国哲学那种深奥复杂或前卫先锋的风格很不一样,它擅长使用大众化的语言与读者沟通,这本灵性小书就是一本简单的小册子。
作者说自己从小是个天主教徒,后来却变成了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本书有三分之一的篇幅都在讲为什么上帝不存在,但他对基督教文明仍然非常尊重。尽管不相信神的存在,他依然认为宗教生活给人们带来了丰厚的遗产,它酝酿出来的种种美好的东西是值得尊敬的。但是作者又说,一个人并不是需要皈依宗教,才能做个好人。难道只有相信神的存在,才会懂得诚实比虚伪重要,勇敢比懦弱重要,慷慨比自私重要吗?如果没有神的存在,这些道理就都要反过来吗?所以他说,人可以没有信仰,但不能没有对生活的真诚与虔敬。
虔敬与信仰有什么区别呢?信仰针对的是有神宗教,而虔敬则是对某种价值的认同和承担。一个人可以完全不相信神的存在,但依然对爱和正义充满了热忱和担当。有趣的是,与很多西方无神论者相似,作者也把佛教排除在宗教之外,认为它与西方的有神宗教是不一样的。
书中说,宗教的确有很多益处,能够酝酿出很多美好品质,比如一种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团结感。当然没有宗教,我们一样可以相信这些价值,成为一个团结的社群。人类文明向来都强调有灵性的生活,作为一个无神论者,斯朋维勒认为,即使没有宗教信仰,人类也一样可以享有灵性生活。
这种灵性生活就是人类面对宇宙的无垠、自然的崇高所升起的那种莫名所以、超乎语言之外的感受。这种感受是很多宗教信徒都曾领会过的,比如佛教徒冥想或坐禅的时候,以及天主教徒、基督教徒每周礼拜的时候,都能感受到那种超乎个人存在的、对无限的接近。为了证明这种感觉的产生并不一定要借助宗教信仰,作者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他说自己二十多岁的时候,曾经在法国和比利时边界的一所中学教书。一天晚上,他和朋友信步走入森林,想穿过那里走回家。开始,他们还一边走路一边开心地聊天、唱歌,但是慢慢地,大家都静下来了。
这时候,他发现自己的头脑一下空白了,森林里是一种深沉的黑暗,而天上的星空却那么明亮。此时此刻的寂静是如此深奥、神秘,他突然陷入一种没有了语言和意义的虚空之中,脑海里不再有什么问题,只有一种狂喜而又接近无限的感受。
这种感受曾经被弗洛伊德形容为“Oceanfeeling”,海洋般的感觉,这个词其实是从罗曼·罗兰那里借来的,用来形容一种宗教上的灵性体验。这种体验是弥足珍贵的,它会让人接近崇高,感觉到世界上还有超乎个人事务之外的存在,觉察到在有限生命之外,还有一个广阔无垠的、不可知的力量。
作者非常珍视这种体验,并且强调并不需要先假设一个超自然的神,我们才能够得到这种体验。作者说,一个唯物论者存在的前提就是假设是有灵性事物存在的。因为如果你真的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由物质决定的,那么你能够说清楚什么是物质吗?你必须先在知识和概念上假定有非物质的东西存在。当然这只是逻辑上的争辩。
作者的观点很接近自然神学,认为大自然和宇宙本身充满了奥妙,能够带给我们一种日常状态之外的超验感受。我们可以有灵性生活,可以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神圣事物的存在,而这些东西是整个浩瀚自然作为一个整体带给我们的。我们即使不去接受一个创造了万物的神,也可以在宏伟的神庙前赞叹演化的奇迹,在面对大海的时候感受到大自然的浩瀚无垠带给我们的震撼,那是一种无限超拔的升华感。
(主讲梁文道)
《诗·语言·思》
诗意的居住
马丁·海德格尔(MartinHeidegger,1889-1976),德国哲学家,在现象学、存在主义、解构主义、诠释学、后现代主义、政治理论、心理学及神学领域都有举足轻重的影响。著有《真理的本质》《林中路》《现象学和神学》等。
任何人的居住都是诗意的,就算你完全没有诗情画意和文化修养,你的居住也是诗意的。
翻开当今的流行杂志,包括一些楼盘广告宣传册,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一句话:诗意的居住。这句话好像已经被用滥了,大家都觉得似乎一定要住在山清水秀的地方,或者至少是经过特别设计的房子,居住才有“诗意”。
其实“诗意的居住”原意并非如此。这个说法出自德国诗人荷尔德林的一首诗[7],海德格尔又对它作出了精彩的诠释。说起海德格尔,经历过20世纪80年代文化热的朋友多多少少都知道一些,他的很多著作曾被译成中文。当然他也引起过很多争论,首先他的作品非常不好懂;其次,据说他还与纳粹有过合作,这使他的形象多少有些受损。
但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不承认他的思想很有魅力,至于他的文字是不是真的很难懂,也不尽然,也许是翻译有一点问题。我读过一本从英文版翻译过来的《诗·语言·思》,它的表达自然又隔了一层,读起来有些奇怪。比如在英文里面,immortal的意思是不朽,mortal当然是会朽坏的、有限的生命,中文里很难找到对应的词,那本书就把它译成了“短暂者”。
今天我们把书里的两篇文章联系起来读,一篇是著名的《人,诗意的居住》,另一篇是《建筑·居住·思想》。首先,海德格尔提出了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到底什么是居住?他先从语言学的角度,将德文和英文对照着去推敲,发现“建筑”的原义就是居住。而我们今天却总是把建筑当成居住的手段,因为我们想居住,所以才搞建筑。海德格尔认为,任何建筑都是一种居住,因为居住必须得有建筑。
这话听起来多少有点绕,他便用了一个精彩的譬喻来说明。我们想象有这样一条河,河上有座桥,表面上看起来这座桥不过是一个过河用的工具,但其实它的存在已经改变了整个环境。这座桥不仅把河岸连接起来,而且带给河流和对面的河岸更广阔的景观,“它使得河流、河岸和大地相互成为邻里,把大地聚集成河流周围的景观,指引并伴随河流穿过草地”。
换句话说,一座桥的出现不仅使得河的两岸可以沟通,而且河本身也更加清楚地呈现出来,河流割断大地的感觉也更强烈,从而创造出一个全新的景观。就这个意义而言,桥本身就是一件艺术品,如诗歌一般。
海德格尔曾对艺术下过一个定义,认为艺术就是让事物及其存在得以呈现。艺术不是去创造一个东西,而是让本来就存在的明明白白、如其所是地显现出来。一座桥的出现,就使得河流、河岸以及它们所联系的那片土地清清楚楚地展现出来。人在桥头,大地在下,天空在上。人是短暂者,而这个世界上种种不可知的神秘之物,则被叫做神灵。在这个场景中,海德格尔哲学的重要元素同时出现了,那就是诗和艺术。
简言之,对海德格尔而言,任何人的居住都是诗意的,就算你完全没有诗情画意和文化修养,你的居住也是诗意的。人只要存在就必须居住在这个世界上,而居住本身也让我们生活中的各种空间呈现出来,比如我们头顶的天空、脚下的大地,也许会有各种状态,而一座桥就可以使得这些东西同时显现。
假如你有一所房子,住在里面就表示你在世界上有了位置,我们对世界的基本认识来自你的家和房子。每个人从小就生活在家的空间里,就算孤儿也会住在孤儿院,而这个空间则会给予他关于世界的最初定向,知道什么是“外面”,什么是“里面”,这个区分是由建筑赋予的。因此建筑就是一种居住,居住就是一种建筑。
就这个意义而言,人的居住是把整个世界完全在我们身边敞露开来,因此它是一种艺术,艺术就是让世界展露出它原来的样子。
(主讲梁文道)
[1]1959年1月卡斯特罗在古巴建立共产政权,成为美国的心腹之患。美国担心距离美国海岸只有100多公里的古巴将成为苏联人威胁美国的滩头堡。从1960年起,中央情报局开始招募境内的古巴流亡分子,准备推翻卡斯特罗政权。1961年4月17日,这支1500多人组成的队伍在美国飞机和军舰的掩护下突袭古巴,占领吉隆滩,但72小时后就被卡斯特罗领导的军队打败,90人被击毙,1000余人被俘获。第二天,赫鲁晓夫写信给肯尼迪,警告停止对古巴的侵略,并声称,苏联准备向古巴提供所需的一切帮助。刚刚上任90多天的肯尼迪政府为此大失颜面。此后,古巴开始与苏联靠近,这个靠近不断升级,最终导致了1962年的古巴导弹危机。
[2]所罗门·阿希(SolomonE.Asch,1907-1996),美国社会心理学家,格式塔心理学派的先驱,以研究群体中的从众(conformity)行为闻名于世,著有《社会心理学》等。
[3]黎凡特(Levant),一个不精确的地理名称,指中东托罗斯山脉以南、地中海东岸、阿拉伯沙漠以北和上美索不达米亚以东的一大片地区。黎凡特文化曾经在西奈半岛和尼罗河占支配地位。
[4]休谟(DavidHume,1711-1776),英国哲学家,历史学家,经济学家。休谟的哲学是近代欧洲哲学史上第一个不可知论的哲学体系。
[5]这些人物包括:歌利亚、贝林格、史密斯、隆美尔、切·格瓦拉、戈尔巴乔夫、戈尔、莉泽·迈特纳、艾伦·涂林、玛丽·斯图亚特、路易十六、威廉二世、老约翰·斯特劳斯、海利希·曼、费迪南·拉萨尔、托洛斯基、王尔德、汉姆生、毕希纳、凡·高、丘吉尔、尼克松等。
[6]即鼠标,“滑鼠”是香港和台湾的译法,英文原文“Mouse”。
[7]荷尔德林(JohannChristianFriedrichH?lderlin,1770-1843)德国古典浪漫派诗歌代表人物。《人,诗意的栖居》写道:如果人生纯属辛劳/人就会仰天而问:难道我所求太多以至无法生存?/是的/只要良善和纯真尚与人心相伴/他就会欣喜地拿神性来度测自己/神莫测而不可知?神湛若青天?/我宁愿相信后者/这是人的尺规/人充满劳绩/但还诗意地安居于这块大地之上/我真想证明/就连璀璨的星空也不比人纯洁/人被称做神明的形象/大地之上可有尺规?/绝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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