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托名春秋初期齐卿管仲所作。战国末期,已有《管子》一书。《韩非子·五蠹》:“今境内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西汉末年,刘向整理《管子》,定为八十六篇,今存七十六篇,分为《经言》、《外言》、《内言》、《短语》、《区言》、《杂篇》、《管子解》、《管子轻重》八组。
邱少华、牛鸿恩对《管子》一书的作者和内容作了研究。他们指出:
刘向整理过的《管子》已经不是韩非,司马迁看到过的《管子》原本
的面目。郭沫若说:“《管子》不仅不是管仲作的书,而且非作于一人,也非作于一时。它大约是战国及其后的一批零碎着作的总集,一部分是齐国的旧
档案;一部分是汉朝开献书之令时由齐地汇献而来的。”(《青 铜时代·宋钘尹文遗着考》)任继愈具体指出,《管子》包括两类着作,“一类是管仲学派的着作,这是《管子》的原本,······另一类是稷下先生的着作,这是直到刘向编书时才搀杂进去的。”因为稷下先生,包括各家各派,所以《管子》中有阴阳家、道家、法家、儒家以及兵家、农家的着作(参《中国哲学发展史》三五五页)。有些学者认为,书中《轻重》十九篇(今存十六篇)和《侈靡》篇不作于战国时期而是西汉的作品。
任继愈认为,管仲学派是战国时期齐人继承和发展管仲的思想而形成的一个学派,它介乎儒家学派和法家学派二者之间,对宗法制采取半保留、半否定的的态度,主张把宗法制和中央集权制有机地结合起来,把礼治和法治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强调以法律来加强王权,又重视用宗法道德来巩固封建统治(《先秦诸子军事论译注》上册第293页、294页)。
《管子》的军事思想涉及面广,内容相当丰富。班固把兵家分为兵权谋、兵形势、兵阴阳、兵技巧四家。用班固的分类来分析《管子》一书的军事思想,这四家的军事思想几乎无一不备。
《管子》旧有唐人尹知章注,今传本书房玄龄注,是不对的。清代张佩纶的《管子学》,近人尹桐阳《管子新释》,郭沫若、闻一多、许维遹 《管子集校》,都可以参阅。译文有赵守正《管子注译》上册。本文正文依邱少华、牛鸿恩《先秦诸子军事论译注·管子》。
一、《管子》的战争观
《管子》的作者很重视战争的作用。《管子》把霸业的成就,国家的安危,君主的尊卑同战争联系起来思考。《管子·兵法》:“明一者皇,察道者帝,通德者王,谋得兵胜者霸。故夫兵,虽非备道至德也,然而所以辅王成霸。”《淮南子·诠言》:“一也者,事物之本也。”《管子·重令》:“地大国富,人众兵强,此霸王之本也”。《重令》篇还指出:“故国不虚重,兵不虚胜,民不虚用,令不虚行。凡国之重也,必待兵之胜也,而国乃重。”《管子·参患》:“君之所以卑尊,国之所以安危者,莫要于兵。故诛暴国必以兵,禁辟民必以刑。然则兵者则外以诛暴,内以禁邪。故兵者尊主安国之经也,不可废也。”《管子》由于重视战争的作用,于是就猛烈地抨击了“寝兵”说和“兼爱”说。《管子·立政》:“寝兵之说胜,则险阻不守。兼爱之说胜,则士卒不战。”《管子·立政九败解》:“人君唯毋听寝兵,则群臣、宾客莫敢言兵。然则内之不知国之治乱,外之不知诸侯强弱。如是,则城郭毁坏,莫之筑补;甲弊兵雕,莫之修缮。如是,则守圉之备毁矣,辽远之地谋,边竟之士修,百姓无圉敌之心。故曰,寝兵之说胜,则险阻不守。”谋,“晦”的借字(郭沫若说),当尽,丧解。竟,今“境”字。修,当是“偷”字之误。偷,懒惰(依邱少华、牛鸿恩说)。还指出:“人君唯毋听兼爱之说,则视天下之民如其民,视国若吾国。如是,则无并兼攘夺之心,无覆军败将之事。然则射御勇力之士不厚禄,覆军杀将之臣不贵爵。如是,则射御勇力之士出在外矣。我能毋攻人可也,不能令人毋攻我。彼求地而予之,非吾所欲也;不予,而与战,必不胜也。彼以教士,我以敺众;彼以良将,我以无能;其败,必覆军杀将。故曰,兼爱之说胜,则士卒不战。”
《管子》虽然重视战争的作用,但是它却强调要慎重地对待战争,不可轻易地使用武力。《管子·幼官》:“数战则士疲,数胜则君骄;骄君使疲民则国危。”《管子·兵法》中也有相同的论述:“数战则士罢(‘罢’通‘疲’),数胜则君骄。夫以骄君使罢民,则国安得无危?”《管子·八观》中提出,不要常年从事战争,老百姓不要长期从事战争。《八观》指出,十分之一的人服兵役,十分之三的人就不能从事生产,那么庄稼就要少收三分之一。庄稼少收三分之一,如果原来没有储备,那么道路上就有弃捐的尸体了。十分之一的人服兵役,如果三年不解除,又没有多余的粮食,那么百姓就有出卖儿女的了。······百姓没有储备的余粮,国家禁止做的,就未必禁得住;民众中有饿死在野外的,让他们去作战就未必能获胜;道路上有弃捐的尸体,让他们守卫就未必能巩固。所以,命令未必执行,禁止未必禁得住,作战未必获胜,守卫未必巩固,那么国家的危亡 随后也就要到来了。所以,《管子·重令》警告说:“地大国富,人众兵强,此霸王之本也,然而与危亡为邻矣。”《管子·兵法》提出了“至善不战,其次一之”的主张。《孙子·谋攻》:“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左传·僖公二十七年》:“一战而霸。”看来,《管子》的这一思想,同《孙子》和《左传》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
《管子》强调战争的正义性。《管子·中匡》:“善之伐不善也,自古及今,未有改之。”《管子·幼官》:“至善之为兵也,非地是求也,罚人是(之)君也”。《管子·枢言》:“有义胜无义”。《管子·法法》:“勇而不义伤兵,······故军之败也,生于不义”。《管子·大匡》强调,国君要“兢于德”,而“不兢于兵”,即在道德方面争高下,而不在军事方面争高低。
《管子》认为,粮食是夺取战争胜利的极端重要的物质基础。《管子·八观》:“良田不在战士,三年而兵弱”。《八观》篇把农业作为守战之本,指出:“其耕之不深,芸(通‘耘’)之不谨,地宜不任,草田多秽,······虽不水旱,饥国之野也,若是而民寡,则不足以守其地;若是而民众,则国贫民饥;以此遇水旱,则众散而不收。彼民不足以守者,其城不固;民饥者,不可以使战;众散而不收,则国为丘墟。”农业对军事的极端重要性,《管子·权修》篇说得更直接:“地之守在城,城之守在兵,兵之守在人,人之守在粟。故地不辟则城不固。”《管子·治国》:“是以先王知众民、强兵、广地、富国之必生于粟也。”
《管子》还论述了政治对战争的影响。《管子·七法》指出:奸人伤害国君的威望,奸吏伤害官府的法令,奸民伤害风俗,盗贼伤害民众。有了这四伤,将会导致国贫、兵弱、战不胜、守不固的严重后果。肾明的国君最重视的是政令、社稷、法律和威信,国君能够“论道行理”,“论功计劳,未尝失法律”,战士就能“轻死安难”,忘我牺牲。《管子·五辅》谈了“得人”——得民心的问题。作者认为,国君的成功或失败,成就丰功伟业或丧失国家、危及社稷,其关键在于能否“得人”。“得人”的最好办法是使人民获得物质利益;而实行清明的政治则是利民的具体途径。通过发展生产、实行法制、进用贤才,就能使人民衣食丰足,并且形成“上中正”、“贵武勇”、“好耕农”的良好社会风气和“上下和同而有礼义”的良好政治局面。这样,国君就能“处安而动威,战胜而守固”。反之,国君就会“战不胜而守不固”,或者“兵挫而地削”,或者“身死而国亡”。《管子·八观》还说明了一个道理,国君应当严格实行法治,赏有功罚有罪,如果“良田不在战士”,而无功者受禄,就将“战不胜”、“地四削”以至亡、灭。《管子·大匡》指出:“内政不修,外举事不济。”“与其厚于兵,不如厚于人。”这说明,只有搞好内政,取信于民,才能保证战争的胜利。
二、《管子》的治军观
《管子》的治军思想是丰富的。如编制体制、军事训练、武器装备、奖罚手段、将帅选择等方面,《管子》都一一论及到了,有的论述相当深刻,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第一,寄兵于政与寓兵于农。
《管子·小匡》是《管子》中一篇重要的军事论文,中心是论述“作内政而寓军令”,也说是寄兵于政的思想。寄兵于政,具体作法是:“参(三)其国而伍其鄙”。
“参其国”,就是把齐国的都城分成三部分,建立二十一乡:商、工之乡六个,士、农之乡十五个。齐桓公统率五个乡,高子率领五个乡,国子率领五个乡。国都三分就成了三个军。《管子》规定五家为一轨,[每家出一人],所以五人编为一伍,由轨长率领;十轨为一里,所以五十人编为一辆兵车,由里司率领;四里为一连,所以二百人编为一卒,由连长率领;十连为一乡,所以二千人编为一旅,由乡良人率领;五乡为一帅,所以一万人编为一军,由五乡的统帅来率领。这样,各级行政单位依次是轨、里、连、乡、帅,而相应的军事组织则是伍、小戎、卒、旅、军。两套组织,一套官员。平时,百姓各从其业,而在春、秋两季,则在官员率领下外出打猎,根据各人的表现进行赏罚,这样百姓就通晓军事了。《管子·小匡》篇指出:“春以田曰蒐,振旅;秋以田曰狝,治兵。是故卒伍政,定于里;军旅政,定于郊。内教既成,令不得迁徙。”结合这种自然的居民组织来建立军事组织,好处是充分保证了夺取战争胜利的前提条件。《管子·小匡》指出:“故卒伍之人,人与人相保,家与家相爱,少相居,长相游,祭祀相福,死丧相恤,祸福相忧,居处相乐,行作相和,哭泣相哀。是故夜战其声相闻,足以无乱;昼战其目相见,足以相识;欢欣足以相死。是故以守则固,以战则胜。”
“伍其鄙”,就是把国都以外的地方分为五部分,建立轨、邑、卒、乡、属一套组织。《国语·齐语》记载,在乡和属之间,还有“县”。《管子·小匡》载:“桓公曰:‘五鄙奈何?’管子对曰:‘制五家为轨,轨有长;六轨为邑,邑有司;十邑为卒,卒有长;十卒为乡,乡有良人;三乡为属,属有大夫;五属五大夫。武政听属,文政听乡。’”“卒”,原作“率”,邱少华、牛鸿恩据《管子·小匡》和《国语·齐语》改,依邱、牛说。“大夫”,原作“帅”;“五属五大夫”中的“五大夫”,原作“一大夫”,邱少华、牛鸿恩据《管子·小匡》和《国语·齐语》改,依邱、牛说。
《管子·禁藏》阐述了寓于兵农的思想,这和《管子·小匡》所说的“寓兵于政”的思想是一致的。《管子·禁藏》指出:把户籍的什伍制度做为阵列,把奖赏和惩罚做为文、武两种手段,修理的农具当作军事器械,农事耕作当作进攻作战,推拉铫耨当作剑戟,披上的蓑衣当作铠甲汗衣,编织的斗笠当作盾牌。所以,农具具备了,作战的武器装备也就具备了;农事耕作熟习了,进攻作战也就精通了。《管子·形势解》也说:“民者,所以守战也。故虽不守战,其治养民也,未尝解惰也。”解,通“懈”。
第二,以法治军。
以法治军,是先秦法家在治军问题上的共同主张。《管子》也不例外。《管子·重令》指出:“凡君国之重器,莫重于令。”“非号令毋以使下,非斧钺毋以威众,非禄赏毋以功民。”《管子·禁藏》则认为,人们“见利莫能勿就,见善莫能勿避”。基于这样的认识,《管子》主张用重禄重赏的办法激励将士勇敢战斗的斗志。《管子·八观》篇把赏罚在治军时的作用做了过分宣染,指出:“良田不在战士,三年而兵弱;赏罚不信,五年而破。”
《管子·轻重甲》论述了“重禄重赏”的作用。管子说:“冬冬地敲鼓,战士们就愤怒地投入战斗;枪枪地敲金,战士们就肃然而止。将帅拿着鼓棰敲鼓,战士们跟着前进,运送死者,扶持伤者,竞相进攻而不肯停止,口中喊杀声不断,双手伤痕累累,并不是报杀父之仇,这是优厚的俸禄和赏赐使他们这样。所以,卿大夫居于朝廷,如果不随之给予官爵俸禄,臣下是不肯尽忠的;发兵作战,如果不随之给予奖赏,战士是不肯死于阵列之中的。这样看来,这是大臣系心于俸禄,战士系心于奖赏。”
《管子·轻重乙》论述了管仲用“素赏”的办法激励齐国军民勇于牺牲的事情。素赏,就是战前悬不同的赏格,命将士破敌、擒将,事后给予奖赏。这与一般的战后论功行赏的做法是不同的。
管仲到宫里禀告齐桓公:“全年的税款是四万二千镒,请在一天之内素赏给武士。”桓公说:“好”。桓公下命令把旗鼓集中到泰舟的原野来会见武士。桓公于是走到坛上站定,宁戚、鲍叔牙、隰朋、宾胥无都肩挨肩地站着。管子拿着鼓棰拜揖武士,说道:“谁能攻陷敌阵、击破敌军,赏赐他百镒黄金。”管子问了三次都没有人回答。有一个人拿着剑走到管子前面,问道:“多少人的军队?”管子说:“一千人的军队。”“一千人的军队,我能攻破。”管子答应赏赐他百镒黄金。管子又说:“与敌人兵器交接、弓弩拉开,谁能擒获敌人的卒长,赐给百镒黄金。”有人问道;“多少人的卒长?”管子说:“一千人的卒长。”“一千人的卒长,我能擒获。”管子同样答应赐给他百镒黄金。管子又说:“谁能按照旌旗所指的方向,而能获得敌人主将的首级,赏赐他千镒黄金。”表示“能获得”的有十来人,管子于是答应赏赐给每人千镒黄金。其余表示能斩敌人首级的,答应赏赐每人十镒黄金。一天素赏,四万二千镒黄金全部用完了。
素赏以后,桓公叹息自己记不住这么多人。管子回答说:“您不要担心,姑且使他们在外立名声于他们的乡里,在内有益于他们的父母,在家有德于他们的妻子儿女。这样,武士就一定争立功名报答您的德泽,没有败逃的想法了。我们兴兵攻伐,打败敌人的军队,兼并敌人的土地,就不止价值四万二千镒黄金的财利。”桓公说:“好吧。”桓公告诫大将说:“统率百人的军官来见,一定为他安排朝见的礼仪。统率千人的军官来见,一定要拜送他,走下两级台阶。他们之中有父母的,一定送给父母四石酒,四鼎肉。他们之中没有父母的,一定送给他妻子儿女三石酒,三鼎肉。”实行这样的教令半年,父亲训诲他的儿子,哥哥训诲他的弟弟,妻子劝谏他的丈夫,都说:“这样优厚地受到礼待,却不为国家牺牲在阵地上,能够返回乡里吗?”
桓公后来发兵攻莱,轻易取得了胜利。所以没有割地封赏功臣,没有实际拿出钱财赏赐,就攻破了莱军,兼并了它的土地,擒获了它的君主。这就是素赏的作用。
管子用轻重之术保证粮食有足够储备,用储备的盈余的粮食赏赐战士。所谓轻重之术,是指控制物价的理论和措施。
齐桓公打算赏赐战死者的后代,说道:“我们国家,是地处冲要的国家,是客商会聚食宿的都城,又是虎狼栖息的多山的地方。现在每次发生战争,都死伤很多,而对战死者的后代,原来依仗战士的妻子,我都拿不出东西给他们,这事该怎么办?”
管子回答说:“我国的豪门大族受升迁有封地而囤积粮食的,您如果用增加粮食储备的办法去压倒他们的积聚,粮食就会涨价;不用这个办法 去压倒他们,粮食就不值钱。您如果也保持粮食,粮价就会很高;不保持粮食,粮食又会涨价。所以受升迁有封地的大臣、广蓄货物的富商、收藏多余物资的储蓄之家,这是我国的豪门大族。所以,请您穿戴上丧服到士室去,会见功臣世家、受升迁有封地的、积蓄着多余物资的储蓄之家,对他们说:‘城墙薄招来敌人的冲车,没有积蓄招致敌人的包围。天下将要发生战争,只有齐没有参与谋划(被排除在外)。子大夫有五谷豆米的,不可转移、出卖,请你们同意我用平价向你们收购。’和他们订下购粮契约。粮食的数量,不能多报或少报。贫穷的百姓听说了就会来请籴,或用釜或用鏂,络绎不绝,远近相通,争相前往,国家所掌握的粮食的价格,就可以一下子涨四十倍。您拿出四十倍的粮食来救济[战死者的]孤儿寡妇,收养贫苦有病的人,收养那些孤独年老、贫穷无儿女的,不使他们卖身为奴,不使他们转死于沟壑之中。这样,兵士作战时就会争先恐后地勇往直前,不贪生怕死而去为君主效命,会死伤很多以至于牺牲过半。这是什么缘故呢?兵士并不是喜好战争、不怕牺牲,这是‘轻重’发挥的作用使他们这样的。”
怎样才能使人民有必死的决心呢?管子认为要明确“三本”。所谓三本,就是固、尊、质。故国,父母、祖坟所在的地方,人民就会为此而战,思想坚定,这就叫“固”。赏赐田宅、爵禄,使守、战立功的人尊贵,这就叫“尊”。让他们的妻子儿女做人质,使他们守、战勇敢、可靠,这就叫“质”(《管子·小问》)。这样,士民才能够“图难犯危”,“不敢转其力”,“不敢爱其死”,而“蹈白刃,受矢石,入水火,以听上令”(《管子·法法》)。
《管子·立政》:“罚避亲贵,不以使主兵”。换句话说,施用刑罚只有不回避亲者贵者的人,才能主持军事工作。“罚不避亲贵,则威行于邻敌”。《管子·七法》:“论功计劳,未尝失法律也。”
第三,重视军事训练。
《管子 ·幼官》篇和《官子·兵法》篇就士卒应具备的军事技能作了阐述,对士卒的训练作了规定。
“动慎十号”。“动”通“重”。十号,指各种号令。是说,要慎重地对待各种号令。
“明审九章”。九章,九种旗帜。《管子·兵法》篇指出:“九章:一曰,举日章则昼行;二曰,举月章则夜行;三曰,举龙章则行水;四曰,举虎章则行林;五曰,举鸟章则行陂;六曰,举蛇章则行泽;七曰,举鹊章则行陆;八曰,举狼章则行山;九曰,举韟章则载食而驾。九章既定,而动静不过。”是说,清楚九种旗帜的用途。这九种旗帜是日旗、月旗、龙旗、虎旗、鸟旗(一说乌旗)、蛇旗、鹊旗、狼旗和韟旗。
“饰习十器。”学习各种器械的使用方法。
“善习五教”。所谓五教 ,《管子·兵法》解释道 :“一曰,教其目以形色之旗;二曰,教其耳以号令之数;三曰,教其足以进退之度;四曰,教其手以长短之利;五曰,教其心以赏罚之诚。五教各习,而士负以勇矣。”
“谨修三官”。《管子·兵法》:“三官:一曰鼓,鼓所以任也,所以起也,所以进也;二曰金,金所以坐也,所以退也,所以免也;三曰旗,旗所以立兵也,所以制兵也,所以偃兵也。此之谓三官有三令,而兵法治也。”
管子认为,对三官不发生差错,对五教不发生混乱,对九章有显着明确的认识,就是处在危险之中也不会有祸害,陷于窘迫的境地也不会有灾难。所以能通过谋划使远方的国家来归顺,能凭借制伏敌人的力量使强大的国家服从。
训练士卒应采取什么原则?《管子·兵法》指出:“因便而教,准利而行。教无常,行无常。两者备施,动乃有功。”
管子认为,武器完善,训练做好了,追逐败逃的敌人就能像旋风一样迅疾,攻击刺杀敌人就能像雷电一样威猛,使守在险地的敌人不能防守,依仗坚固城堡的敌人不能支持,即使自己处在四面包围之中也能所向无敌。武器完善,训练做好了,就能做到军队散开来而无影无踪,集中起来而多得没法数。训练完备,武器锋利,前进后退就能像雷电一样,而没有什么情况使之犹豫不前或中途溃散。
第四、强调武器装备的精良。
武器装备是战争中极其重要的因素。没有精良的武器装备,在战争中是要吃亏的。《管子》特别强调武器装备的精良。
《管子·幼官》:“备具,胜之原;······备具无常,无方应也。”军备齐全,是获胜的源泉;······军备器械没超过敌人,就无法对付敌人。《幼官》篇还说:“器成教守,则不远道里”。是说,制好武器,遵守命令,就不怕征程遥远。《管子·兵法》:“胜而不死者,教器备利,而敌不敢校也。······教器备利,则有制也。”取得胜利而没有伤亡,是因为教练周备,武器锐利,使得敌人不敢较量。教练周备,武器锐利,就有制伏敌人的力量。还说:“器械功,则伐而不费。”武器装备精良,就能[很快结束战斗]节省人力财力物力。管子反复强调精良的武器装备在战争中的作用。因此,《管子·七法》提出征伐天下必须首先做到的八个“无敌”,其中就有三项属于武器装备方面的,即“财(材)无敌”,“工无敌”,“器无敌”。
《管子》在武器装备的制造和收藏方面,也有自己的见解。它要求用高价“聚天下之精材”,用三倍于别国的高酬雇用天下的能工巧匠,而“论百工之锐器”。武器制成以后,要经过试用,“不课不用,不试不藏”(《管子·七法》),而且要修建兵器库,妥善保存。难怪,邱少华、牛鸿恩说:“象《管子》这样从原材料、制作技术等方面讲求武器装备的质量的,在先秦兵论中要算是最为突出的。”(《先秦诸子军事论译注》上册第297页)
《管子》在军赋制度上保证了军队的装备。《管子·乘马》:“方六里为一乘之地也。一乘者,四马也。一马,其甲七,其蔽五;四乘,其甲二十有八,其蔽二十;白徒三十人奉车两。”四乘当作“四马”或“一乘”。即是说:六甲见方的地方派一辆兵车。一辆兵车,配备四匹马。一匹马配备七名甲士,五名盾手;四匹马,共配备二十八名甲士,二十名盾手;另有三十名后勤人员跟随辎重车辆。
第五、注重将帅的作用。
《管子》把将帅的作用提到了关系到国家安危的高度来认识。《管子·立政》:“国之所以安危者,四,城郭险阻,不足守也。”这“四”是指国家平安或危险的四个因素。这四个因素是反映将相大臣必须具备的品德和条件,即“大德至仁”,“见贤能让”,“罚不避亲贵”,“好本事,务地利”。将相大臣不具备这些品德,国家就将处于危险的境地。其中,将帅要具备“罚不避亲贵”的品德,否则,“不可使主兵”。并且指出:“罚不避亲贵,则威行于邻敌。”“兵主不足畏,国之危也。”《管子》的这一思想,同孙武的“知兵之将,民之司命,国安危之主也”(《孙子·作战》)同出一辙。
《管子·幼官》:“必设常主”,即将帅必须常设,不可临时委任。国君要举贤任能。任命军事官员,要经过实践考验,“以战功之事定勇怯”(《管子·明法解》);任命的将帅一定要受到人们的爱戴:“上帅士以人之所戴”(《管子·问》)。
《管子·地图》强调将帅要熟知地图,只有详细掌握山、川、陵、谷的方位,道里远近,城郭大小,然后才谈得上采取军事行动。《地图》篇强调将帅要“知意”,了解战士的战斗意志和要求愿望,这是用兵打仗的重要条件。将帅要了解天文现象,计算储备的粮草,修缮器械,选拔武士,从事训练,组织什伍,精通天下各方面的情况,审慎地掌握时机和运用战略战术。将帅还要严明执法。以上就是将帅大体要做的事情。
三、《管子》的制胜论
《管子》军事战略思想的核心是全胜思想。《管子》从全胜的基本思想出发,重视对兵法的讲究。
《管子·兵法》:“径乎不知,发乎不意。径乎不知,故莫之能御也;发乎不意,故莫之能应也。故全胜而无害。”
《管子·幼官》:“发不应,故莫之能应。莫之能应,故全胜而无害。”
《管子·兵法》:“畜之以道,则民和;养之以德,则民合。和合故能谐,谐故能辑。谐辑以悉,莫之能伤。定一至,行二要,纵三权,施四教,发五机,设六行,论七数,守八应,审九器,章十号。故能全胜大胜。”
《管子·七法》:“是故以众击寡,以治击乱,以富击贫,以能击不能,以教卒、练士击驱众、白徒,故十战十胜,百战百胜。”
《管子·幼官》:“大胜者,积众胜无非义者,焉可以为大胜。大胜无不胜也。”
从以上论述中我们发现,《管子》用“全胜”、“大胜”、“百战百胜”等不同的说法,来表达他“全胜”的作战指导思想。《管子》所期待的最高作战境界就是“全胜”。《管子》认为,最理想的作战境界是“至善不战”(《管子·幼官》)。这同《孙子·谋攻》)中“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和“必以全争于天下”的见解是一致的。《管子》的“全胜”思想同他辅佐齐桓公称霸诸侯的政治理想是一致的。
为了实现“全胜”的作战指导思想,《管子》所强调的作战原则大致有以下几点:
第一,精于计算,长于谋划。
管子论兵,以计在先,以谋为上。《管子·参患》指出,大凡用兵的谋划,三次警戒的费用就相当一次出征到敌人那里的费用,三次出征到敌人那里的费用相当于一次包围敌人的费用,三次包围敌人的费用就相当于一次交战的费用。所以,一次出征到敌人那里去,就要耗尽十年的蓄积;一次交战的费用,就要耗尽几代人的蓄积。“故计必先定而兵出于竟。计未定而兵出于竟,则战之自败,攻之自毁也。”《管子·问》:“失谋而败,国之危也,慎谋乃保国。”《管子·七法》强调计数的作用:“不明于计数,而欲举大事,犹无舟楫而欲经于水险也。”并指出,计数的内容是刚柔、轻重、大小、实虚、远近、多少。
管子关于计数、谋划的思想,既有微观方面的,更是宏观上的计数和谋划,只有在政治、军事、经济诸方面都优于敌人,才能取得战争的胜利。因此,战争的胜负,在未战之前是可以预见的。《管子·七法》:“兵未出境,而无敌者八。”就是说,军队还没有离开国境,而在聚材、论工、制器、选士、政教、服习、遍知天下、明于机数八个方面无敌于天下。只有这样,才能征伐天下。《管子·参患》:“故凡兵有大论,必先论其器、论其士、论其将、论其主。故曰器滥恶不利者,以其士予人也;士不可用者,以其将予人也;将不知兵者,以其主予人也;主不积务于兵者,以其国予人也。”这里强调了兵器、士卒、将帅、君主都应强于敌国才能打胜仗。《管子·兵法》:“大度之书曰:举兵之日而境内不贫,战而必胜,胜而不死,得地而国不败。为此四者若何?举兵之日而境内不贫者,计数得也。战而必胜者,法度审也。胜而不死者,教器备利,而敌不敢校也。得地而国不败者,因其民。”这里讲了计算筹划要得当,法令制度要严明,教练要周备,武器要锐利,要顺应民心。可以说,只有政治、经济、军事都优于敌人,才能做到“举兵之日而境内不贫,战而必胜,胜而不死,得地而国不败。”
管子重权谋。他总结出了五条攻伐的计谋。第一,亲近敌国君主所宠爱的人,以分散敌国的威势。一个人怀着两条心,敌国必定因之走向衰落;旧臣不被重用,敌国就会陷入危境。第二,看准敌国君主所憎恶的人,暗中赠送他优厚的财物,得到的情况就会很深入。被收买者身在国内,却把情况不断地输送给我们,他的国情我们就可以全面掌握,从而对那个国家发动攻击。第三,任凭敌国的君主淫乐而使他心志懒散。送给他乐器和美女,使他在宫内陷于蔽塞;送去谄媚的臣子和漂亮的骏马,让他在宫外陷于蔽塞;在宫内宫外都陷于蔽塞,他就可以因受迷惑而失败。第四,一定要深深地亲近敌国的君主,简直像是要和他同死同生。暗中派去智辩之士以便打探他的计策,派去勇士以便助长他的气焰。再派人打入别的国家,使那个国家背弃和他订立的盟约,断绝和他的邦交,违背他的意愿,于是这两个国家必然相互争斗。这两个国家相斗,我方就一定要乘他的国家疲惫而发动攻击。第五,深入地了解敌国的计策,恭敬地对待敌国的忠臣,却不让他完成外交使命,以便使他的国家不信任他,致使他有叛离之意。一方不信任,一方想叛离,彼此不能相合,他们内部必然自相残杀。等到忠臣已死,那个国家的政权就可以夺取了。
第二,审时度势,视时而动。
利用形势,把握时机,是管子用兵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管子军事思想中深刻而给人启发的一个观点。
《管子·霸言》:争强之国必先“争刑”。“令国一轻一重者,形也;······精于刑,则大国之地可夺,强国之兵可围也”。刑,通“形”。所谓“精于形”,就是善于利用客观形势和自身的条件,改变天下的“轻重强弱之形”,以造成有利于称霸诸侯的形势。
《管子·霸言》指出;“霸王之形:德义胜之,智谋胜之,兵战胜之,地形胜之,动作胜之,故王之。”还指出:善于当国君的人,利用大国的势力,依靠自己的条件缩小别国;利用强国的权威,依靠自己的条件削弱别国;利用有权威的国家的地位,依靠自己的条件降低别国的地位。强国多,就联合强国来攻打弱国,以图谋成就王业。强国多,却谈论成就王业的情势,是愚人的见解;强国少,却去施行霸道,是败事的计谋。神圣的君主,都是观察天下的形势,了解行动的时机;观察先后的机宜,了解祸福的径。“强国众,先举者危,后举者利;强国少,先举者王,后举者亡。”势均力敌的国家多,后行动的可以称霸;势均力敌的国家少,先行动的可以称王。
管子认为,改变天下轻重强弱之形是有规律可循的,就是“诸侯合则是强,孤则弱。”管子进一步阐述道:“夫国小大有谋,强弱有形。服近而强远,王国之形也;合小以攻大,敌国之形也;以负海攻负海,中国之形也;折节事强以避罪,小国之形也。”管子总结说:“自古以至今,未尝有能先作难,违时易形,以立功名者;无有常先作难,违时易形,而不败者也。”因而,管子把“先定谋虑,便地形,利权称,亲与国,视时而动”称为王者之术。管子十分称道“以时兴事,时至而举兵”(《管子·霸言》)这条圣王用兵的原则。
第三,通权达变,相机行事。
在军事问题上,管子是很看重权力的。管子认为,争强之国,必先争权。《管子·霸言》指出:“令兵一进一退者,权也。”“精于权,则天下之兵可齐,诸侯之君可朝也。”还说,“权动所恶而实寡归者,强”。
管子指出,“夫欲用天下之权者,必先布德诸侯。是故先王有所取,有所与,有所诎,有所信,然后能用天下之权。”(《管子·霸言》)
在兵和权的关系上,管子认为:“夫兵幸于权,权幸于地。”幸,于省吾以为是“乘”字之讹。乘,凭借。郭沫若认为“幸”是“蓺”(艺)字之讹。蓺,树。从于说。所以,“诸侯之得地利者,权从之;失地利者,权去之。”(《管子·霸言》)
管子深刻地指出,权谋,是神圣的君主所凭借的东西。独到的明见,是天下锋利的武器;独到的判断,犹如一座深奥秘密的营垒。圣明的君王务求做好准备,并且慎守时机。“以备待时,以时兴事,时至而举兵。”“以大牵小,以强使弱,以众致寡;德利百姓,威振天下;令行诸侯而不拂,近无不服,远无不听。”(《管子·霸言》)圣明的君主做天下之长,是理所当然的。
第四,知彼知己,百战百胜。
管子虽然没有像孙武那样提出“知彼知己,百战不殆”的用兵至理名言,但从管子战争制胜的论述中可以抽象出“知彼知己,百战百胜”的制胜原则。
《管子·兵法》指出了“早知敌”的作用。“早知敌,则独行”。即是说,事先掌握了敌情,战时就能够所向披靡,如入无人之境。这里所说的“敌情”,是泛指敌人的整个情况,也就是《管子·幼官》中所说的“四机”。《幼官》篇说:“四机不明,不过九日而游兵惊军”。四机,是指敌情、敌将、敌政、敌士。《幼官》篇指出:“必明其情(据《七法》篇改),必明其将,必明其政,必明其士。四者备,则以治击乱,以成击败。”《管子·七法》指出:“不明于敌人之政,不能加也;不明于敌人之情,不可约也;不明于敌人之将,不先军也;不明于敌人之士,不先陈也。”是说,不明了敌人的政治情况,不能发兵进攻;不明了敌人的军情,不可以约定作战;不明了敌人的将帅,不先采取军事行动;不明了敌人的士卒,不先摆列阵势。《七法》篇还说:“以众击寡,以治击乱,以富击贫,以能击不能,以教卒、练士击驱众、白徒,故十战十胜,百战百胜。”
《管子·地图》还强调将帅要熟知地形,要掌握山、川、陵、谷的方位,道里远近,城郭大小,然后才谈得上采取军事行动。
知己,管子强调要知形、知能、知意。《管子·地图》:“人之众寡,士之精麤,器之功苦,尽知之,此乃知形者也。知形不如知能,知能不如知意。”是说,兵员的多少,武士素质的高低,兵器质量的优劣,全都知道,这是知道外形。知道外形不如知道本领,知道本领不如知道思想。《地图》篇还认为,知己还应包括主明、相智、将能三条。《地图》篇指出:“主兵必参具者也。主明、相知、将能之谓参具。”统帅军队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君主明、宰相智、将帅能,这就叫具备了三个条件。
从《管子·问》篇看,除了知形、知能、知意、君主明、宰相智、将帅能六条外,知己似乎还有广泛的内容。《问》篇是一份关于社会情况的调查提纲。其中,关于军事问题的调查内容包括:青壮年军事训练和服兵役的情况,服兵役的人家庭的经济情况,为国牺牲的人的妻儿的生活和国家对他们的供给情况,有多少人可以制造军备、修建城郭,在紧急情况下有多少士人可供使用、可以辅佐国君,兵器、旌旗、鼓饶、帷幕有多少及收藏保护的情况如何,公、私的车、马有多少,马、牛的肥瘠、死亡情况如何,城墙的厚薄、沟壑的深浅怎样,等等。
第五,灵活用兵,巧妙应敌。
管子有较高的战争指挥艺术。《管子·势》:“成功之道,嬴缩为宝。”成功的诀窍,就在于把能进能退能屈能伸视为法宝。从这句话可以看出,管子在论战争指挥艺术时,是强调用兵要灵活,应敌要巧妙。
“小征而大匡”(《管子·参患》),这是管子强调的一条重要的用兵原则。即是说,主要用安抚手段,辅以必要的小规模的军事行动。
《管子·中匡》:“善之伐不善也,自古至今,未有改之。”在“善之伐不善”这一原则下,管子具体地指出了“三伐”“三不伐”,即“伐逆不伐顺,伐险不伐易,伐过不伐不及”(《管子·霸言》)。就是说,攻打悖逆的国家不攻打政通人和的国家,攻打政治险恶的国家不攻打政治平易的国家,攻打超越本份的国家不攻打做得不够好的国家。
《管子·霸言》中提出了“先战而后攻,先攻而后取地”的用兵原则。“先战”,必定是“钧则战”;“后攻”,必定是敌人“守则攻”(《管子·侈靡》。“强进则锐士挫。故凡用兵者,攻坚则轫,乘瑕则神。攻坚则瑕者坚,乘瑕则坚者瑕。”(《管子·制分》)进攻敌人要善攻。管子指出:“善攻者,料众以攻众,料食以攻食,料备以攻备。以众攻众,众存不攻;以食攻食,食存不攻;以备攻备,备存不攻。”(《管子·霸言》)即是说,善于进攻的,总是估量我方人力占优势,然后攻打人力占劣势的对方;估量我方粮草占优势,然后攻打粮草占劣势的对方;估量我方装备占优势,然后攻打装备占劣势的对方。拿人力对攻,如果不能消灭敌人,那就不攻;凭粮草对攻,如果不能断绝敌人的粮草,那就不攻;凭装备对攻,如果不能除掉敌人的装备,那就不攻。
管子主张用兵要动和静相结合。《管子·势》指出:“重静者比于死,重作者比于鬼,重信者比于距,重诎者比于避。夫静与作,时以为主,时以为客,人贵得度。知静之备,居而自利。知作之从,每动有功。”用兵着重静的时候,就像一个偶像那样安静;用兵着重动的时候,就如神出鬼没;着重前进、攻击的时候,就像鸡距那样伸出;着重后退、屈抑的时候,就像瘸子那样卑屈。静和动,静的时候则为主,动的时候则为客,可贵的是人们要掌握好分寸。在静的时候懂得作好防止进攻的准备,安居就可以得到好处。行动的时候知道怎么作,每一次行动就会有成效。
管子认为,军事行动应该诡秘。《管子·兵法》:“善者之为兵也,使敌若据虚,若搏景(通‘影’)。无设无形焉,无不可以成也;无形无为焉,无不可以化也。”《管子·幼官》:“无象,胜之本。”行动不露痕迹,是获胜的根本。还指出:“器成不守经不知,教习不着发不意。经不知,故莫之能圉;发不意,故莫之能应。莫之能应,故全胜而无害;莫之能圉,故必胜而无敌。”
轻疾胜敌,这是管子的又一用兵原则。《管子·枢言》:“疾胜徐”。《管子·七法》篇说:“举之如飞鸟,动之如雷电,发之如风雨,莫当其前,莫害其后,独出独入,莫敢禁圉。”《管子·兵法》篇中还要求军队“追亡逐遁若飘风,击刺若雷电”。
避实击虚,这是管子的又一用兵策略。他说:“释实而攻虚,释坚而攻膬,释难而攻易。”(《管子·霸言》)“攻坚则轫,乘瑕则神。攻坚则瑕者坚,乘瑕则坚者瑕。”(《管子·制分》)管子关于避实击虚的两段论述,深刻,精辟,充满辩证法。
以少胜多,这也是管子瞩目的一条用兵原则。“人事荒乱,以十破百;器备不行,以半击倍。”(《管子·制分》)《管子·侈靡》:“百盖无筑,千聚无社,谓之陋,一举而取。”成百的房舍没有修筑,上千的村落没有土地祠,这叫做简陋,这样的国家可以一举攻占。
吕氏春秋
《吕氏春秋》亦称《吕览》。《汉书·艺文志》着录为二十六篇,今本分二十六卷,计《十二纪》六十一篇,《八览》六十三篇,《六论》三十六篇,共一百六十篇。《吕氏春秋》是战国末秦相国吕不韦集合门客编篡的,是杂家的代表作。《吕氏春秋》以儒家的德义教化融会阴阳家的五德终始、物类相同则相感相召的学说为基础,广泛吸取了道、法、墨、兵、农诸家之长。《吕氏春秋》成书在公元前241年至公元前239年。
吕不韦,卫国濮阳(今河南濮阳西南)人,本为巨商,因扶立秦庄襄王有功,被任为相国,封文信侯。秦王政(秦始皇)年幼继位,他继作相国,主持朝政,号称“仲父”。秦王政亲政后,吕不韦被免职,后贬至蜀郡。公元前235年,吕不韦自杀。
《吕氏春秋》通行本有毕沅校刻本《吕氏春秋》,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本文以陈奇猷校释本为底本。
《吕氏春秋》中,谈到军事的篇目很多。这些篇目是:《先己》、《荡兵》、《振乱》、《禁塞》、《怀宠》、《论威》、《简选》、《决胜》、《爱士》、《顺民》、《审己》、《义赏》、《审应》、《上德》、《用民》、《适威》、《为欲》和《召类》。总之,《吕氏春秋》包括的军事思想内容丰富,也很有价值,可供总结研究的材料也很多。但是,本文只着眼于研究《吕氏春秋》的军事战略思想。
《吕氏春秋》的军事战略思想,按照今天战略的含义——对战争全局的谋划和指导这个标准,对《吕氏春秋》用兵思想进行 全面考察和认识,就会看到《吕氏春秋》的军事战略思想大致包括“信胜”、“义胜”、“德胜”、“顺民胜”、“智谋胜”、“勇胜”、“慎胜”、“赏罚胜”、“人武器地势结合胜”、“义兵胜”十个方面,姑且称之为《吕氏春秋》“十胜”战略思想。
一、信胜
《吕氏春秋》中所说的信,指的是信用。它把政治上的“信”与军事上的“诈”相对而言。《吕氏春秋》明确提出了“以信为管”(《用民》)、“信,国之宝也”(《为欲》)的战争指导原则。
《吕氏春秋·用民》说,夙沙的人民,自己起来攻击他们的君主,并投奔了神农氏;密须的人民,自己起来捆绑他们的国君,而归顺了文王。商汤和武王不只是能使用自己的人民,又能使用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人民。能够使用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人民,国家虽然小,战士虽然少,功业和名声依然可以建立。古时候有不少由一个平民起而平定天下的,都是因为能够使用不属于自己的力量!要想使用不属于自己的力量,就不能不深刻了解使用的根本原则。夏、商、周三代兴起的方法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以信为管”,即用信义做为根本原则。这段话告诉我们,政治上讲信用是战争胜利的先导,因为战争是政治的继续。
《吕氏春秋·为欲》以晋文公“攻原得卫”为例,说明“信,国之宝也”的道理,从而阐明了“信”是夺取战争胜利的根本保证的道理。《为欲》篇指出:晋文公攻打原国,与士卒约定以七天为限,七天过去了原没有攻下来。晋文公下令军队撤退。谋士对文公说:原眼看就要攻下来了。军队官佐也请求再坚持一下。文公说:“信,国之宝也。得原失宝,吾不为也。”军队终于撤退了。第二年,晋军又攻打原国,文公与将士们约定,一定要攻下来,然后才班师回国。原国人听到了晋文公的话,就赶紧投降。温国人听到这件事,认为文公讲信用到了极点,就归顺了他。《吕氏春秋·义赏》篇讲到晋文公在城濮之战中,把咎犯的“用诈”说成“一时之务”,把雍季反对诈伪之道的言论说成“百世之利”,这和《吕氏春秋·为欲》篇强调诚信的战争指导原则是一致的。其实,政治上讲信用与战争中用诈术,对己讲信用对敌施诈术,是并行不悖的两件事,《吕氏春秋》把这两者混淆起来,是错误的。
二、义胜
《吕氏春秋》中的“义”,包括“仁义”、“正义”、“正道”等内涵。因此,义胜的内涵,也会随情况的变化而有所区别。
《吕氏春秋·决胜》:“夫兵有本干:必义,必智,必勇。”“义”的具备,成了用兵的根本所在之一了。《决胜》篇接着说:有了义,敌人就会孤立无援。敌人孤立无援就会上下空虚、人民涣散;敌人孤立无援就连父兄也会怨恨,连贤人也会抨击朝政,乱子就会从内部产生。这就是说,具备了义,就具备了取得战争胜利的先决条件之一。
《吕氏春秋·论威》篇甚至认为,义,是种种行为、事物的纲领,君与臣、上与下、亲与疏的种种区别,是由此而产生的,一个国家的治与乱、安与危、胜与败的根源,也在于此。或胜或败的缘由,不须从外界条件推求,一定要反过来考察自身。
《吕氏春秋·召类》:“凡兵之用也,用于利,用于义。攻乱则服,服则攻者利;攻乱则义,义则攻者荣。”这里,把行义作为用兵的两个目的中的一个。
《吕氏春秋·荡兵》指出:如果战争确实是正义的,为的是诛杀残暴的君主而拯救苦难的人民,那么,人民的喜悦,就好比孝子见到了慈爱的父母,就好像饥饿的人民见到了美好的食物;人民呼喊着前来投奔,就好像强有力的弩弓射向深谷(那样迅速),就好像汪洋大水决了堤坝(那样不可阻挡)。
三、德胜
德,德行。《吕氏春秋·先己》指出:要想治国治人,就必须首先修治己身,“欲胜人者必先自胜”。作者以夏启与有扈之战为例,论证了以德服人不战而胜的道理。《先己》篇说:五帝先发扬大道,然后注重德行,所以德行没有比他们更隆盛的;三王先施行教化,然后运用杀伐,所以成就王业没有比他们更完美的;五伯先讲礼让,然后才用兵,所以兵威没有比他们更强大的。现在的情况却不同,巧谋和诈术竞相出现 ,轮番使用,攻伐争夺无休无止,被灭的国家和受辱的君主越来越多,这是因为所做的事情只在细微末节方面。夏启和有扈战于甘泽,没有取得胜利;各军将领要求再战。夏启说:“不可以。我的土地不狭小,我的人民也不少,作战却不能取胜,这是我的德行不厚和教化不良啊。”于是,夏启坐卧只铺一层席,吃饭只要一样菜,不设置琴瑟钟鼓,不听音乐,子女不加修饰装扮;亲爱亲人,敬奉老人,尊崇贤者,信用能士。这样做了一年之后,有扈氏就感化归服了。
《吕氏春秋》的 作者十分崇尚德教,德教似乎可以万能。《吕氏春秋·上德》:“为天下及国,莫如以德,莫如行义。以德以义,不赏而民劝,不罚而邪止,此神农、黄帝之政也。以德以义,则四海之大,江河之水,不以亢矣;太华之高,会稽之险,不能障矣;阖庐之教 ,孙、吴之兵,不能当矣。故古之王者,德回乎天地,澹乎四海,东西南北,极日月之所烛,天覆地载,爱恶不臧(藏)虚素以公,小民皆之其之敌而不知其所以然,此之谓顺天;教变容改俗而莫得其所受之,此谓之顺情。故古之人,身隐而功着,形息而名彰,说通而化奋,利行乎天下而民不识,岂必以严罚厚赏哉?严罚厚赏,此衰世之政也。”《吕氏春秋·爱士》说:“行德爱人则民亲其上,民亲其上则皆乐为其君死矣。”这两篇都在强调德教的意义和作用。
《吕氏春秋》在强调德教万能之后,似乎又感到德教万能有缺陷,便提出了“先德后武”说,以弥补德教万能之不足。《吕氏春秋·上德》篇又说:“三苗不服,禹请攻之。舜曰:‘以德可也。’行德三年,而三苗服。孔子闻之曰:‘通乎德之情,则孟门、太行不为险矣。故曰德之速,疾乎以邮传命。’周明堂,金在其后,有以见(现)先德后武也。舜其犹此乎,其臧(藏)武通于周矣。”
四、顺民胜
《吕氏春秋》继承了春秋战国时代儒家典籍中成王业必先得民心的思想。“顺民,使民心顺应。必须首先得到人民的拥护与支持,才可以建功立业,才可以进行战争”(《先秦诸子军事论译注》下册第864页)。
《吕氏春秋·顺民》指出:“先王先顺民心,故功名成。······失民心而立功名者,未之曾有也。”无论大国小邑,人民都有所希求,统治者必须满足。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要求并不多、不高,也容易满足。成汤得民,是为民求雨;文王得民,是请求纣王废除酷刑;越王勾践得民,一是与臣民共劳作,二是与臣民共甘苦。所以,“凡举事,必先审民心,然后可举。”
如何使用人民于作战之中呢?《吕氏春秋·用民》说:“凡用民,太上以义,其次以赏罚。······用民有纪纲,壹引其纪,万目皆起,壹引其纲,万目皆张。为民纪纲者何也?欲也恶也。何欲何恶?欲荣利,恶辱害。辱害所以为罚充也,荣利所以为赏实也。赏罚皆有充实,则民无不用矣。”《用民》篇还说:“汤、武非徒能用其民也,又能用非己之民。能用非己之民,国虽小,卒虽少,功名犹可立。”
要想使用人民于战争之中,首先必须爱护人民。《吕氏春秋·适威》:“古之君民者,仁义以治之,爱利以安之,忠信以导之,务除其灾,思致其福。故民之于上也,若玺之于涂也,抑之以方则方,抑之以圜(圆)则圜;若五种之于地也,必应其类,而蕃息于百倍。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身已终矣,而后世化之如神,其人事审也。”爱护人民,就要用威适度。李克分析吴亡的原因是“骤战骤胜”,用威过度,出现了所谓“骄主使罢(疲)民”的现象。《适威》篇指出:“魏武侯之居中山也,问于李克曰:‘吴之所以亡者,何也?’李克对曰:‘骤战而骤胜。’武侯曰:‘骤战而骤胜,国家之福也;其独以亡,何故?’对曰:‘骤战则民罢,骤胜则主骄。以骄主使罢民,然而国不亡者,天下少矣。骄则恣,恣则极物;罢则怨,怨则极虑。上下俱极,吴之亡犹晚。此夫差之所以自殁于干隧也。’”
五、智谋胜
《吕氏春秋·决胜》:“夫兵有本干:必义,必智,必勇。”智,是用兵的三个根本所在之一。智,就是掌握了战争指导规律,懂得了如何把握战争中各种矛盾的转换。《吕氏春秋·召类》:“凡谋者,疑也。”意思是说,谋,是由于有疑难和为了解疑难。
具备了智的军队将领是什么情形呢?《吕氏春秋·决胜》:“智则知时化,知时化则知虚实盛衰之变,知先后远近纵舍之数。”即是说,有了智,就会了解时事的变化。懂得了时事的变化,就会懂得虚与实、盛与衰的转变迁移,就会懂得用兵作战时先和后、远和近、进和退的种种策略。
谋的原则 是“从义断事”。《吕氏春秋·召类》指出:“凡谋者,疑也。疑则从义断事,从义断事则谋不亏,谋不亏则名实从之。贤主之举也,岂必旗偾将毙而乃知胜败哉!察其理而得失荣辱定矣。故三代之所贵,无若贤也。”意思是说,所谓谋,就是有了疑难共商量。有了疑难,就要遵行公义的原则去判断事体;遵从公义的原则去判断事体,那么谋事就不会失误;谋事不失误,名声和实利就随之而来了。一个贤明国君的行事,难道非得旗帜倒下了、将士牺牲了才知道胜败么?只要深刻地了解其中道理,得和失、荣和辱就见分晓了。所以夏、商、周三代所最看重的,就是贤明。《吕氏春秋·论威》:“夫兵有大要,知谋物之不谋之不禁也,则得之矣。”意思是说,说到用兵,有个大概的宗旨,这就是懂得策划他人想不到的和禁不了的计谋,做到这一点就可以成功了。《吕氏春秋·论威》篇把“谋”提到了用兵宗旨的高度了。可见,古人是何等地重视用兵中的“谋”啊。
在战争中运用智谋取胜,就必须因势制宜,灵活用兵。《吕氏春秋·决胜》:“凡兵,贵其因也。因也者,因敌之险以为己固,因敌之谋以为己事。能审因而加胜,则不可穷矣。胜不可穷之谓神,神则能不可胜也。”
六、勇胜
《吕氏春秋·决胜》:“夫兵有本干:必义,必智,必勇。”“必勇”成了用兵的根本所在之一。《吕氏春秋·决胜》篇认为,勇是一种像雷电旋风那样不可阻挡的气概,军队有了这种勇气就能夺取胜利。“勇则能决断,能决断则能若雷电飘风暴雨,能若崩山破溃,别辨霣坠;若鸷鸟之击也,搏攫则殪,中木则碎:此依智得也。” 霣通“陨”,坠落。“此以智得也”:依文义,当作“此以勇得也”(陶鸿庆亦持此说)。整段引文是说,有了勇,就能够做到坚决果断。能做到坚决果断、毫不犹疑,就能像雷霆,像闪电,像旋风,像暴雨;就能像山石崩落,像大水冲破堤防,像大变异的突然来临,像陨石从天而落;就能像猛禽捕食那样,那被攻击的小动物,一抓就死,那阻挡它去路的树枝,一碰就碎:这都是靠勇敢得来的啊!
《吕氏春秋·决胜》篇还说:“勇则战,怯则北。战而胜者,战其勇者也;战而北者,战其怯者也。”北,通“败”。
《吕氏春秋·决胜》篇辩证地指出了勇和怯的变化。《决胜》篇指出:“夫民无常勇;亦无常怯。······怯勇无常、倏忽往来,而莫知其方,惟圣人独见其所由然。故商、周以兴,桀、纣亡。”
《决胜》篇还探讨了“勇”是源于“气实”的问题。“有气则实,实则勇;无气则虚,虚则怯。怯勇虚实,其由甚微,不可不知。”什么是气?气,勇气,气势。《左传·庄公十年》:“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陈奇猷引《礼记·祭义》:“气也者,神之盛也。”陈奇猷认为气是“神气饱满”之意,可供参考。
《吕氏春秋》的作者还把增加民气和削弱民气作为巧和拙的原因。《吕氏春秋·决胜》篇指出:巧和拙之间差别极大的原因,就在于巧者懂得增加民气而拙者只会削弱民气,在于巧者能团结大众战斗,而拙者不能团结大众战斗。[增加民气和能够团结大众战斗是密切相关的;如果没有高昂的士气,]军队虽然庞大,士卒虽然众多,也不会对胜利有什么帮助。军队庞大士卒众多却不能战斗,那么,多还比不上少。兵员众多和军队庞大,可以造成大福,也可以招致大祸。就比如到深水里去捕鱼,得到的鱼大,所冒的险也大。善于用兵的人,[最善于鼓起士气,造成一个情绪高昂激扬的局面,]使得从京都到边邑来的人,没有人不为你战斗,即使是没有经过训练的厮役奴隶和普通老百姓,也会从长宽几百里的各个地区前来参战。这是[全国士气高涨的]形势使得他们这样做的啊!这种局面之所以能够出现,就是因为用兵的人深深懂得民气的作用,而且有对之笼络诱导,使之用于战斗的办法。
七、慎胜
《吕氏春秋·爱士》指出:“凡敌人之来也,以求利也。今来而得死,且以走为利,敌皆以走为利,则刃无与接。故敌得生于我,则我得死于敌;敌得死于我,则我得生于敌。夫得生于敌,与敌得生于我,岂可不察哉!此兵之精者。存亡死生,决于知此而已矣!”“夫得生于敌”一句中,“夫”字下当有“我”字,全句当作“夫我得死于敌”(见邱少华、牛鸿恩《先秦诸子军事论译注》下册第863页)。这段话的意思是,大凡敌人兴兵来攻,目的是借此求得好处。假如他们来了只能得到死,就会以逃跳为有利了。如果敌人都以逃跑为有利,那么我方的兵器就没有交锋对象了。所以,敌人从我方得到活命,就等于我方从敌方得到死亡;敌人从我方得到死亡,也就是我方从敌方得到活命。我方从敌方得生,与敌方从我方得生,难道可以不仔细审察吗?这正是用兵的精髓所在啊。生死存亡的不同后果,就取决于懂得这一点而已。
邱少华、牛鸿恩认为:以上所引用的这一段话,“大意是说用兵是你死我活、关涉生死存亡的严肃问题,不可不深知得失利害,含有‘慎兵’的意思。”(《先秦诸子军事论译注》下册第858-859页)我认为,邱少华、牛鸿恩的见解是对的。《吕氏春秋》军事战略思想的核心是“慎兵”;《吕氏春秋》军事战略思想的最高境界是“贵不可胜”(《吕氏春秋·决胜》)。“贵不可胜”的思想是建立在“慎兵”思想基础上的。《吕氏春秋·用民》:“故威不可无有,而不足专恃。”《吕氏春秋·适威》在总结吴亡的教训时指出,吴国灭亡是因为“骤战而骤胜”。“骤战则民罢(疲),骤胜则主骄。以骄主使罢民,然而国不亡者,天下少矣。”而《吕氏春秋》的作者吕不韦的这种慎重用兵取胜的军事战略思想,同秦始皇积极进取的军事战略思想是不相容的。这也许是吕不韦在秦王亲政后被革职免官、自杀身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吧!
八、赏罚胜
《吕氏春秋·上德》认为:“以德以义,不赏而民劝,不罚而邪止”。甚至认为,“严罚厚赏,此衰世之政也。”但是,《吕氏春秋》并没有否定赏罚在战争中的作用。《吕氏春秋》认为,在战争中,赏罚不是第一位的,单凭严刑重赏更不可取。但是,赏罚毕竟是争取战争胜利的一种重要手段。《吕氏春秋·用民》篇指出:“凡用民,太上以义,其次以赏罚。”还指出:“民之不用,赏罚不充也。······欲荣利,恶辱害。辱害所以为罚充也,荣利所以为赏实也。赏罚皆有充实,则民无不用矣。”
《吕氏春秋·怀宠》篇中讲了具体赏罚的情形:“今兵之来也,将以诛不当为君者也,以除民之雠而顺天之道 也。民有逆天之道、卫人之雠者,身死家戮不赦。有能以家听者,禄之以家;以里听者,禄之以里;以乡听者,禄之以乡;以邑听者,禄之以邑;以国听者,禄之以国。”意思是说,现今义兵的到来,就是为了诛杀不应该当国君的人,就是为了除掉人民的仇敌和顺应上天的大道!人民之中如果有违抗上天的大道、庇护人民的敌人的,本人和全家都会受到杀戮,决不宽恕。如果有能够率领全家听命于义兵的,给他以一户人的租税做为俸禄;有能够率领一里人听命于义兵的,给他以一里人的租税做为俸禄;有能够率领一乡人听命于义兵的,给他一乡人的租税做为俸禄;有能够率领一邑人听命于义兵的,给他 一邑人的租税做为俸禄;有能够率领一都人听命于义兵的,给他一都人的租税做为俸禄。
《吕氏春秋》中专门有《义赏》一篇,所谓义赏,说的是奖赏要合乎正道。作者认为,奖赏能影响人心和风气。正确的奖赏,可以促成人心向善,养成良好的风气。邱少华、牛鸿恩从战争的角度总结出了三条奖赏的原则。他俩指出:一,战争时面临强敌,不得已而用诈术。二,强调用诈不是百世之利、长久之计。“赏重则民移之,民移之则成焉。成乎诈,其成毁,其胜败。”三,言“百世之利”的人,应该受上赏(见《先秦诸子军事论译注》下册第871-872页)。
九、人武器地势结合胜
《吕氏春秋·简选》篇阐扬了人、武器和地势险阻相结合而制胜的军事战略思想。
《简选》篇首先阐明了选择精兵良将和坚甲利兵的重要意义。《简选》篇说:如今人们有这们的言论说:“驱赶普通市井之民去作战,也可以战胜他人的待遇优厚和训练有素的士兵;老弱或疲惫之人,也可以战胜他人的精锐武士;流民、罪犯一类的乌合之众,也可以战胜他人纪律严明、整齐有序的阵势;拿起大锄头甚至随便什么木棍子,也可以战胜他人的锋利兵器。”这是对军事一窍不通的人的议论。如果这里有一把利剑,用它来刺杀没有刺中,用它来投掷没有掷到远处,它跟一把无用的钝剑没什么区别。但是,如果由此得出结论说,战斗可以用钝剑,那就不对了。又比如挑选训练了一批精锐士兵,装备了锐利的武器,行军没有按时到达,冲锋没完成任务,跟素质极差的战士没有区别。但是,如果由此得出结论说,战斗可以使用素质极差的士兵,那就不对了。王子庆忌和陈年,尚且希望自己的剑是极其锐利的。有了经过挑选训练的士卒,有了锋利的武器,再选拔贤能的将领去统率这支军队,古时候就有凭这个成就了王业、凭这个成就了霸业的人,商汤、周武王和齐桓公、晋文公、吴王阖庐就是例子。
最后,《简选》篇“用精兵、良将、锐利兵器和地势险阻四者的结合,作为制胜敌人的一个完整的策略思想提出来,体现了重视主观能动性、不把希望寄托在难以把握的‘时机’上面的精神;也反映了战国末期武器的进步(在战争中的作用更加重要)和军事思想的发展(更加重视军队的正规训练)。”(邱少华、牛鸿恩《先秦诸子军事论译注》下册第849页)《简选》篇指出:“故凡兵势险阻,欲其便也;兵甲器械,欲其利也;选练角材,欲其精也;统率士民,欲其教也。此四者,义兵之助也。时变之应也,不可为而不足专恃。此胜之一策也。”意思是说,所以,大凡用兵取势,依托山水险阻,就要它攻守方便;兵器铠甲和装备,就要它坚利;选择培养大小将佐,就要达到精良;统率的士兵,就要经过教练。这四个条件,是义兵的支柱。对于时机变化的种种反应,不是全都可以凭主观人为的,更不能单靠着它。[上述险阻之便,兵械之利,将佐之精,士卒之教四个条件,]才是制敌决胜的一种可贵的策略思想。
十、义兵胜
义兵胜,这是《吕氏春秋》中阐扬的一个重要的军事战略思想。正如邱少华、牛鸿恩所指出的那样:义兵论,“这大概是《吕氏春秋》兵论中最精彩、最富于创见、也最能体现编撰这部书的政治目的的内容之一。”(《先秦诸子军事论译注》下册第816页)邱少华、牛鸿恩的论断是对的。
用武力征服天下,武力统一天下,这是秦国坚定不移的军事战略目标。为了从军事理论上论证秦国军事战略的必要性和正确性,《吕氏春秋》强调,战争与人类社会俱生,是不可禁止的,“故古之圣王有义兵而无有偃兵。”(《吕氏春秋·荡兵》)《吕氏春秋·荡兵》还指出:“有以用兵丧其国者,欲偃天下之兵,悖。夫兵不可偃也,譬之若水火然,善用之则为福,不能用之则为祸。若用药者然,得良药则活人,得恶药则杀人。义兵之为天下良药也亦大矣。”《吕氏春秋·振乱》认为,天下混浊,人民痛苦,最好的救乱方法,就是兴义兵,伐无道。“攻无道而伐不义”,“福莫大焉”,“利莫厚焉”。《振乱》篇同时抨击了墨家学派的非攻和救守学说,认为救援守卫只能有损于义战,而有利于无道。“为天下之长患、致黔首之大害者,若说为深。”还说,“兵苟义,攻伐亦可,救守亦可;兵不义,攻伐不可,救守不可。”
《吕氏春秋·怀宠》篇论述了正义之兵必然能取得攻战的胜利,必然能获得人民的拥护的道理。
什么样的兵才是义兵呢?《怀宠》篇说:“兵入于敌之境,则民之所庇矣,黔首知不死矣。至于国邑之郊,不虐五谷,不掘坟墓,不伐树木,不烧积聚,不焚室屋,不取六畜。得民虏奉而题归之,以彰好恶;信与民期,以夺敌资。若此而犹有忧恨冒疾遂过不听者,虽行武焉亦可矣。”
义兵要师出有名。《怀宠》篇指出;“先发声出号曰:‘兵之来也,以救民之死。子之在上无道,据傲荒怠,贪戾虐众,恣睢自用也,辟远圣制,謷丑先王,排訾旧典,上不顺天,下不惠民,征敛无期,求索无厌,罪杀不辜,庆赏不当。若此者,天之所诛也,人之所雠也,不当为君。今兵之来也,将以诛不当为君者也,以除民之雠而顺天之道也。民有逆天之道、卫人之雠者,身死家戮不赦。有能以家听者,禄之以家;以里听者,禄之以里;以乡听者,禄之以乡;以邑听者,禄之以邑;以国听者,禄之以国。’”
义兵攻克敌国之后怎么办?《怀宠》篇说:“故克其国不及其民,独诛所诛而已矣。举其秀士而封侯之,选其贤良而尊显之,求其孤寡而振恤之,见其长志而敬礼之。皆益其禄,加其级。论其罪人而救出之;分府库之金,散仓禀之粟,以镇抚其众,不私其财;问其丛社大祠,民之所不欲废者而复兴之,曲加其祀礼。是以贤者荣其名,而长老说其礼,民怀其德。”
义兵所到之处会出现什么样的局面呢?那就是,“邻国之民归之若流水,诛国之民望之若父母,行地滋远,得民滋众,兵不接刃而民服若化。”(《吕氏春秋·怀宠》)
《吕氏春秋·论威》中鲜明地提出了几个与义兵胜论有关的军事观点。邱少华、牛鸿恩归纳为三点:
用作者所说的“义”,来统一全军将士的思想,使他们有一致的生死观、荣辱观,能把军令看得重于天下,贵于天子,这样的军队就所向无敌。这是“义”之威产生“令”之威,由“令”之威产生“兵”之威。二、作者极力提倡快速与先手,认为快速与先手是制敌决胜的根本手段:“疾急捷先,此所以决义兵之胜也。”为了争快速,争先手,文章还强调一种奋不顾身、一往无前的拼杀精神。这也是一种威,足以夺敌人之魄的威,它自然也是源于“义”,源于一致的生死观和荣辱观。三、本人(文)提到兵是凶器,勇是凶德,用兵是不得已之事;同时又指出:“杀,所以生之也。”把杀人和救人统一起来了,符合辩证法思想(《先秦诸子军事论译注》下册第841-8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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