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与书是伴侣关系。我既不崇拜书中的大优点,也不惊奇于书的大缺憾,只要它们默默地与我同在。太激动我的书已没有了,只有对少年激情的回忆。书中有两个点,甚至有一个点与我共鸣,那么,这部书我便爱它。爱的书是一名私淑,挨两刀亦不予借人。书中只要有一个与我共鸣的点,便是搭起了一座幽会的亭台,静静地坐在亭台之上与书私语,好像度过了一个爱情的美妙黄昏。黄昏是我所爱:黄昏的时光,有一种把心包裹起来的感觉,多生思念,多生思慕,感到生命温暖。所以,黄昏时节,读书,饮酒,跟喜欢的女人聊天,乃三大乐事。别的,便什么都不想做了。
二
读得下书的时节,我感到活得很好:妩媚的情绪下,书页中也生妩媚;焦灼不安时,字句亦显得烦厌——书不支配我,而是忠实地服务于我的感觉。但书不是奴仆,而是知趣的一个小友,乐意为你承受;所以,喋喋不休的书,是个大混蛋。白天,是一件难事,要看不愿看的面孔,要做不愿做的事;而且都须认认真真,心平气和。而暮色之中,该归巢的归巢,该归庙的归庙,连自家身后那条影子亦睡觉去了——无惊无扰,无惧无怕,无怨无恨,身心得大放松。开一盏小灯,读一本小书,开始过自己的日子。
三
突然想到“忍耐”这个词。忍耐,是柔软的生命在孤独中死去。孤独,是人与生俱来的苞衣,岁月会加重它的厚度。酒、性、烟和七弦琴是孤独的产物;当这些货色滥觞之后,就出现了书。书不像前者那样一味地稀释孤独,呈无奈之状;它还记录、解释和探究孤独,寻求孤独在人生命本质层面上的那层意义。这是个质的转变,因为书,人可以看到孤独那清俏的影子,尝到孤独那甘美的滋味,生命亦从柔软变为柔韧。生命之中,你愈是惧怕的,你愈会感到它对你的压迫。与其逃避,不如迎面而上;与其难以割舍,不如去追求。浸淫于书,便是浸淫于孤独,浸淫得久了,就再也看不到孤独的影子了。
四
爱情的欲望,是我人生的第一折磨。正如D.H劳伦斯所说:“当我喜欢上一个女人时,血液的感知是超于一切的。我的血液知觉压倒一切。”那时,脑的感觉已被激情冲激得一片空白,其压力引流给了血液。也就是,当我爱一个女人时,会爱得昏天黑地,眼前只燃烧着一团红色的火焰,一切功利是非皆化为乌有——激情是生命的一切,我甘于被火焰焚毁,于焚毁中得一种大舒畅。但所爱的女人呢?爱情是她的再生绿地,而不是她销魂的坟墓。自己的一味燃烧,对她便是一种大伤害。她需要的只是爱情包裹下的现世温馨,也希求一点小波澜,给芳心注以爱的新奇;但冲天的大起伏,则摧毁她生命的神经。便告诫自己,不要放纵自己的激情,不要搅扰所爱女人的生活。惟有一途,便是读书。
五
一本书,是一处长生的风景,长翻长新;一杯酒,则是瞬间的浪漫,云烟散尽,依旧空茫。对酌把盏者,其人常易;书架上的一本书,却只期待着翻阅它的主人。便有酒不如书人不如书的感慨也:酒性易散,人性易变,只有书是永恒留驻的人性。我乃弱者,经不得大变迁大磨难,只好趋于书。厮磨于书籍之中,七尺血躯亦温柔如新妇;孤灯黄盏,虽苍脸瘦背,亦处变不惊——书中和着人之两极,阴与阳,血与火,文与武,于书页中得一种大和谐大平衡。毁灭了兵器,熄灭了火焰,册籍却腐而不灭,烧而不绝;既然人性不灭,何惧书绝?书与人,浑然不可分也。秦始皇与毛泽东之所以不可同日而语,原因之一,便是秦始皇只兵不书,毛泽东亦兵亦书。只兵不书,只有刀与剑,没有民与心;亦兵亦书者,人伦常滋润,王与民同心。
六
我是一个对四季不敏感的人。一卷在手,哪管窗外寒暑?但却能读出四季的感觉:冬天读书,感到春天般的温暖;夏天读书,感到秋天般的清凉——心上的四季,是本性的风景,自我怡然着,不看他人眼色。于是,一本书便是一根读书人的稻草。我固执地认为;一个好读书的浪子,没有失去最后那道贞节;一个好读书的强盗,没有泯灭最后那一点良心。书是酸性的东西,把硬性的脾性软化了,把残酷的习性善化了。最后,我承认这么一件事实:我很少同别人谈论自己所读过的书,对书的感觉纯粹是个人的事;正如自己女人的种种好处,是万万说不得的。写读书札记是另一回事,是借别人的瓶子,装自己的酒,卖弄卖弄而已。
2.读书三境
人之于书,大概有这么几种情形——
一曰“消闲”。正如张中行先生云:“人就是这么一种奇怪的生物,忙了他(或她)叫苦,可是闲真来了,他又会闲情难忍,喊‘月长似岁’。”怎么办呢?就依自家所好,想办法“消闲”:可与同道饮黄酒,或串门子道短长,或网开一面与人对弈,或入歌厅卡拉OK……但诸多妙法均有局限,须有物质,须有党朋,须有这方面的技艺和兴味。若首无物质,次无党朋,又无技艺兴味,居家枯坐,便只有向书乞援。不管是什么书,只要读下去了,凝滞的时光,便如涧底的暗流,兀自流走。
在市井上,往往会看到摊头小贩捧花绿小报而读。那并不是在“消闲”,而是在这次赢利与下一次赢利之间,用书报来平息第一次赢利的亢奋,等待第二次赢利的到来。与其是在“消闲”,不如说是在“消忙”,概小贩的一种心理调剂也。
二是“求知”。这是读书的功利性所在。立身、升迁、发财、混进社会,均要有一技之长。这一技之长,或从现实中来,或从书本中来;从书本中来,便是“求知”。所以,读书“求知”,是一种中性的过程,培根“知识就是力量”并非玄谈,而是有普遍的意义在。特别声明,“求知”为社会进步的那层意思,因人人都明白,便勿用饶舌。具体地说,“求知”还有两层“雅”的境界在:一是教化,一是写作。要想说服别人,先要自己“懂”,自己照“章”树典范,然后去“传授”,要人遵从为圭臬,“从善”如流,尽教化之功。这种人极具牺牲精神,追求知识不是为了完善自我,而是充当“利器”,可爱得令人垂泪。读书为写作者,是文人之常见病。概文人自视比凡人聪明,总觉有“大智慧”、“大情感”要时时遗布给凡人。其实文人亦是凡人,激情之下的话说得差不多了,也觉腹内空空,就找书本,从书本中趸些货色,仍“遗布”给凡人,始终硬撑着一种“精神师爷”的门面,悲也,累也。
秦牧老已羽化成仙,便敢说一句不恭的话:他的“知识性”散文,到后期愈来愈引发不了读者的热情,便是他“趸卖”得太多。而冰心先生的晚年散文却能在读者中激起更大的波澜,是她老老实实地说了一些真情话。
人与书的第三种情形,便是“浸淫”。清代思想家戴震认为,“凡事皆有欲,无欲则无为矣”,又说,“有欲、有情、有知”是人的本性,否认了这一点,便否认了“人之成为人”。同原始人的“食”、“色”本性一样,“有情、有知”亦是人的一种天性,这种天性的文明表现便是读书的欲望。只不过“食”、“色”的本欲无心人也可附体,“读书欲”只被有心人延续罢了。这有心人便是历代的读书人;存“欲”为得是“有为”,这是读书人的优良传统。
于是,读书之为欲,便如耽于美色一样,整个身心投入,不问功利,沉浸其中,不可自拔。此境为“浸淫”。
“浸淫”是与书血泪同感——读到激昂处慷慨悲歌;读到愤怒处,作河东狮吼;读到缠绵处,竟抚杯中月以约琴音。进到这般境界,读书之“消闲”便显得过于奢侈;读书之“求知”便显得太“隔”。此时,书我为浑然的一团,书即我,我即书;书便是生命,书便是生活。
与书“浸淫”的读书人,久而久之,自然亦必然地生出个人的读书情味,对周氏兄弟,便有喜周大先生与喜周二先生之分。“有同嗜焉”的读书人,便自然而然地成了朋友:无须金钱,无须利益,心仪之,神往之。举一自身小例:《七色光》副刊上,开了读书栏目,伍立杨兄与我一同撰稿支持。常读对方文章,便发现“有同嗜存焉”,心是感到亲切和温暖,感到读书人其实并不孤单,也无须自哀。便虽未谋面,神交已浑。待致函问候,话语果然如经年老友,喜皱人也。
由此,丈人之间,有一种因喜其文便喜其人,甚至讳其瑕疵、忌他人指摘的现象在,是一件没有办法的事。
3.读书的生命感受
孙中山曾极坦然地说,他平生有两大爱,一是书,二是女人。读过孙中山传记的人,知道他是性情之子,所以,他之所说,简直是在直接地告诉人们,人类最美好的情感享受,其实就在书和女人之中。或者说,书与爱人给人以相通的生命感受。
人之于书,并非天生便生一种热爱,是在反复的摩挲中生出的一种热情,这正如爱情。与一个女人天天见面,即便她有几分丑,亦会发现其几分特殊的美丽,亦会产生温暖的爱意——感情是在重复的濡染中,渐渐深厚起来。读书情结的形成,正是缘于对书的重复接触,重复的过程,使读书成为生命的惯性需要;每遇到一本书,只要有几分吸引,便自然而然读下去。
读戴望舒的《雨巷》,得出一个结论:爱情是忧郁的母语。其实,这是对爱情的生命感受理性化。在生活中,遇到美丽的女性,准确地说,遇到因生活的规束而不能靠近的美丽的女性,只能作为风景而远远地观赏着,便忧郁,生一种雾一般的感伤和哀愁。一个读书人,遇到一本好书,浸淫其中之后,便倍感精神之至美,而这恰是自身所不能企及的境界,便感到自身的俗屑,不禁陷入厚厚的忧郁之中。正如忧郁成熟了青年的爱情,忧郁则喂肥了读书人的心。
忧郁之人,多愁善感,其内质是人的善性积累。忧郁的人,也往往是善良的人,便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善良的人,本能地推拒着邪恶,便与俗世的鄙陋格格不入。但忧郁的人,又往往是很柔弱的人,与强大的俗恶抗争不过之后,便转入内趋,追求自我完善。这其实是一种内闭性。所以,追求纯粹爱情的人,兀自作着超功利的操守,全然不顾及世人的臧否,便承受着市井的挤压,悲壮于爱情的无边的忧郁。为了一个女人值得不值得的问题,已不再为陷入爱情的善良男子所考虑——拥有一桩爱情便足够了。同样,把精神作为至高至上追求的人,即纯粹意义上的读书人,大多与世隔离,操内心的自我尺度,不谙世事;所谓书生气,概指这般行状。但与俗生活的距离感,才使读书人冷静地审视生活,分辨出清流与污浊,才更感到书中精神的纯洁。从这个层面上说,读书人或许就是一种病态的人生,正有龚自珍“病梅之美”的意味在其中。所以,读书人不是救世者,却是一个亮丽的标本,足以证明,人是惟一在肉体之外能独立出精神生命的动物物种。
读书虽然与爱情有许多酷似的生命感受,却亦有很多本质上的不同。首先,爱情是一种束缚,作为男人,你爱上一个女人之后,你便要从生命上与那个女人作种种对应;你愈怕失去爱情,你愈要作深刻的对应,在这种温柔的束缚中,对方的意志给你强烈的左右,你几乎要失去了你自己。但在一本书面前,你可以阅读它,也可以搁置它,你始终保持着绝对的自由。即便是面对一本你非常爱读的书,随着时空的推移,世事的更迭,心态的嬗变,或许你每一次重读均有不同的感觉,但这种感觉绝对是你自己的,而不是书本强加于你的,你的主观感受自由自在地作着调整,书给了你精神自由的大快慰。其次,爱情可以发生变异,女人可以背叛,但书本却永远地忠于你,静静地等待着你翻开它的扉页,赏悦你的眼目,或安抚你受了创伤的心。
于是,真正的读书人,与女人分居,只感到一时的痛苦,一进入书的世界,女人的音容便渐渐淡去了。但与书的疏离却让人难以承受:肉身呆呆地坐在那里,心却已悬浮不定,精神失去了归宿,感到自己什么也不是,庸常俗屑得难以区别于你根本看不上的市井小人。而读书人最后的一点自尊,恰恰是自己还能读得来几本书,品格借着书香获得一点点提升;如果没有这点提升,就没有了最可怜的亦是最珍贵的能支撑自己脊梁的邪点良好的自我感觉。所以,一个读书人,在累与病之时,不能耽读,将酷爱之书捧于面前,看几眼封面,翻读两行,才会怀着一种甜美的遗憾,把眼帘合得安然,系真实的行状。
女人(爱情)给人以消蚀,读书给人以提升和加固,不为妄断。
4.读书断想
(一)
抱着传统的读书观念,诸如获取知识、增长见识、提高修养和开启心智等等而去读书,自有严肃实在的收益在;但往往很累,往往在读书中失去了自我,被书本牵着走。其实,阅读首先应该是一种享受,应该在阅读中寻找快乐。请别以为快乐就是不高尚不道德,所有的快乐本身都是很好的,读书正是一种远离俗媚、下流或肉欲的那种真快乐。即便是人们热衷的体育运动,很少有哪项运动能让你盛年之后仍能从中获得满足;还有迷人的游戏,很少有一种游戏能不需要同伴而一人独自享玩——而阅读却是一个人便可以独自享受的快乐的游戏,这种游戏,往往愈到盛年,愈“玩”得开心。所以,养成阅读的习惯,实在是受益无穷。于是,真正的现代人,又哪一个不热爱读书呢!
(二)
读书,自然要有对一本书的评价问题。
这里,有必要强调一句:读书的主体是人,是人在读书;人有千种,读书的感觉也有干种。所以,每个人都是他自己最好的关于书的批评者。不论学者们对一本书评价如何,纵然他们众口一词地加以称赞,如果那本书不能引起你的兴趣,对你而言,仍然毫无用处,别忘了批评家也会犯错误,批评史上许多大错误往往出自著名批评家之手。你正阅读的书,对于你的意义,只有你自己才是最好的裁判。
实际上,人们读书,往往不在书本本身。读书往往是为了寻找消化生活、理解生活的酶,或者是探摸从沉闷枯寂凡俗的生活中,迸发激情超拔出来的那个触点;找到了那个触点,得一次(又一次)性灵的升华,自然就有了读书的意义。
这样的读书,当然很难成为钱钟书;但如果大家都成为大学者,就如同人人都把自己筑成一座巍巍的大墙,那将是一种极难忍受的人世尴尬。钱钟书是一座人类精神的灯塔,还是让他孤标高蹈,兀自发着幽幽的光芒为好。那样,人类精神才显神秘,才显高拔,才不因魇足而衰惰下来。
(三)
人在特定的环境下生活得久了,观察生活感受生活的方式就成了定式,就有了框框;那么,我们就需要作家(广义的)——作家的责任,就是要打破人类情感世界的定式,冲出褊狭的框框,为人类提供对生活的新的观照角度。聪明的读者,就是要去占据和使用这些角度,去拓展自己的心灵空间。
读拉法叶夫人的《克利佛王妃》,使我得到这样一个结论;任何人都不应要求他人做出其能力所不能及的事;否则,你自身就受到惩罚。读普海弗的《曼依.列斯康》,使我觉得人们的主观取舍是多么的武断;因为曼依虽然善变、贪婪,但她却可爱、慷慨而且温柔,只有这样的曼依才鲜活、才自然、才有人世的魅力。伏尔泰的《戆第德》,表面上是揶揄那些哲学上的乐观主义,其实是要你接受这样一个教训:做人,要容忍,要注意开垦自己的园地,对你不得不做的事,要以勤勉和不屈不挠的精神去做,而且要做好。如果不是这个伏尔泰,我们哪里想到,做人还有这么一种作法呢!
林语堂好像做到了,但他却是抄袭的伏尔泰。
5.性情之书
人说《知堂书话》是书话的重镇;读过,颇以为然。其最本质的特色,亦即价值所在,便是以人为本,以活人为本,紧贴了人性、人情而品书;品出人性、人情的真实,服务于性情和血肉,而非纲常与枯骨。
《四库书目提要》对戴忠甫的《读风臆评》颇多贬词:“是书取《诗经.国风》加以评语,纤仄佻巧,已渐开竟陵之门径,其于经义固了不相关也。”怎个不相关法?举其对《王风,有兔爰爰》所评:
“有兔二语,正意已尽,却从有生之初翻出一段逼蹙无聊之语,何等笔力。注乃云,为此诗者犹及见西周之盛云云,令人喷饭。”这里表现出的是戴忠甫对朱注《国风》的不屑。本来以生动的笔墨写生命在“生之初”的情状却非要从诗中“犹及见西周之盛”,于情大悖,非得喷饭。所以,知堂说要把《四库书目提要》的贬词当赞词看,并说:“我们读《诗经》,一方面固然要查名物训诂,了解文义,一方面却也要注重把他当作文学看,切不可奉为经典,想去在里边求教训。”还说,“中国古来的经书都是可以一读的,就只怕的钻进经义里去,变成古人的应声虫,《臆评》之类乃正是对症的药”。
知堂的话,于当今读书界仍有大效益。文学的书就以文学的视角来读,非要读出文学之外的所谓意义,不说其何利何害,起码是一件累人累己的事。我们之所以还需要文学,系要读书真性情和生命本质上的脉络,用质朴去抵御浮华,以安妥我们的心灵。贾平凹说他不想写史诗,而是写心灵,所以他的作品便真实而耐读。文学本质上就是人的心迹,心迹是鲜活可感的东西,人们正是从这鲜活可感中,得到生命的验证、启动和温暖。
《知堂书话》多抄录,但无琐屑枯涩之感;细品之,无一不是他心性之所取,是真性情的转录用古人话语今译自己心灵,而非身外的异化与教化之具。如举抄沈赤然《寒夜丛谈》卷二的两段话:
行吊之日不饮酒食肉,后世恐无此人。盖其吊时本无哀心,即有哀心,吊毕忘之矣。当求之眼不识杯铛而又能长斋绣佛者。
妇人及五十无车者皆不越疆吊人,今时皆然。非守礼也,盖无车者则懒于行路,妇人则惜舟车费耳。
人家死了人,行吊者却大饮大嚼,今亦成风;亲朋卒于僻壤,生前虽不疏交往,却吊者星稀。我曾为此困惑,觉人情浇薄。原来却是神经质般的无端感喟,诸种行状古已有之,缺乏的是对历史的回窥。酒肉系人之所欲,越疆无舟车乃人之所难。所发生的都属人之常情,上不得“国民性”那个层面,冠于何种微词都说明你对人性真实的无知与不察。生活中,我们所面对的多是凡人,凡人的人性虽粗砺却步伪饰,少一点柔弱的多愁善感,于心性的强健有益。
知堂还举抄沈赤然《寄傲轩读书随笔》卷九关涉“名人”的一段内容:
洪景卢谓退之潮州上表与子瞻量移汝州上表同一归命君父,而退之颇有摧挫献佞语,子瞻则略无佞词云云。此论固当,然退之岂好为谄谀者,唯生死看得太重,不觉措词过于乞怜,如游华山不得下,便痛哭作书与家人诀,亦只是怕死耳。子瞻深于禅理,故能随在洒然,然狱中二诗何尝不哀迫怕死耶。
文中说穿韩退之的毛病,还名人真实样相,乃大痛快!这样一个可笑之人而举世奉为圣贤,今人将作何想?“名”与“贵”其实是两回事:名人不尽完美,名人未必高贵;不必把其人其言当作生活圭臬,只把其作人看,作路边风景,悦目自然就悦了,动情自然就动了,走自己的路就是了。
知堂对丈人的真实也有极深的相知,如举抄潘少白《林阜间集》中《至彭水复友人书》劝阻文人从军一段:
故武夫厌于铠胄,而儒生诗歌乐言从戎,实不过身处幕幄,杯旁掀髯狂歌自豪,一种意气为之耳。果令枕戈卧雪,裹伤负粮,与士卒伍,前有白刃,后有严威,未有不惨然神阻者矣。
此揭出文人尴尬状,涞足为今人鉴戒。知堂说:“中国要好,须文人不谈武,武人不谈文,这比岳鹏举的不爱钱不惜死恐怕更是要紧。”这话移植到眼下,是否可以说:“当今中国要好,须文人不谈商,商人不谈文……”文人谈商,失了静气,其文必有媚金之相;商人谈文,必操利的盈亏尺度。二者相交,将生一种什么样的人文精神,可想而知。其实,市场经济的初期,正给文人一罕遇的机会,为“清洁的精神”献一次身,酣美的“心迹”,正可以辉煌地写在历史的册页上。
不过,面对真实的生活,仍不乏以矫情、伪情和假道学面孔出现的人,我们将做如何操作,知堂抄录的《朴丽子》中的一段,正可作鉴借:
有乡先生者,行曲张拱,至转路处必端立途中,转面正向,然后行,如矩。途中有碍,拱而俟,碍不去不行也。一日往贺人家,乘瘦马,事毕乘他客马先归。客追之,挽马络曰,此非先生马,先生下。先生愕然不欲下,客急曰,先生马瘦,此马肥。乃下,愠曰,一马之微,遽分彼我,计及肥瘦,公真琐琐,非知道者。
此道学先生真丢尽道学风光,拉人肥马,还言之凿凿,今人有为之汗颜者否?天道不外乎人情,情之不容处即是理,与情远便与道远。这些等人士,就得“遽分彼我,计及肥瘦”,将肥马拉走了事。
书亦有性情。《知堂书话》,乃真性情也。性情之书百读不厌,读,读,快乐地读下去罢。
6.求知者
元旦居家,既不想参加邻人的“方城”之战,又不愿在友人的酒阵中加几声呐喊;又百无聊赖,便翻屋子一隅那堆积叠的杂志。
虽然都是一些旧杂志,除本人外,未经旁人染手,就仍显得很新。随便看看杂志那精美的封面或插页,浏览一下杂志目录上熟悉的名字,竟感到出奇的亲切——感到一个又一个文化人隐在纸背之后,像一条又一条春蚕躲在桑叶的叶背,默默地吐着丝。
一边翻一边作即兴的阅读,一俟遇到感兴趣的题目,就驻目细读;像到户外散步,不断驻足于美丽的风景,心灵兀自愉悦着,不觉黄昏将至,并未感到“一个人的时光”有多么难熬。
就是在这般情形下,读到了周涛的散文《行者》。
文中那个现代行者,是个“不识时务”的人。他逆市井人“追求享乐、艳羡豪华”的现世追求,只身走大漠翻高岭,作孤独的人生探险。他认为:“物质精神之外,还应该有一个谁也不知道的什么,大概是认识的第三阶梯?还有更多的阶梯,不认识罢了。帷幕偶尔露出一角。”
那神秘的一角是什么?便是生命的终极存在,生命的本源或本质。
这样的“探险”与现世是多么的格格不入啊,所以,周涛说到,诗人与行者(探险家)之间是相通的,都是一些不安于平庸生活的人,都渴望揭开那神秘的一角,他们被好奇心引领得远远地离开众人。读万卷书——读者(诗人),行万里路——行者(探险家);都是求知者。他不禁感叹道:
“求知者啊,你何等固执,何等褴褛,何等的艰辛饥渴而又神色庄严啊!”
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心弦震颤不已——求知者是褴褛的、艰辛的;但其“固执”而“神色庄严”。这是一种大人格。所以或可以说,凡求知者,均大人格;凡大人格者,皆求知者也。
沿着这团情绪,我想到一个自己曾思考过的旧题目——
一个人,在追求之初,是勇敢的,无所顾忌,迈着豪迈的步伐;但随着金钱、荣誉、官冕、成就的不断拥有,追求者往往会放慢了脚步,行动亦拘涩起来——担心一招不慎,会丢失已有的货色。嗟乎,现世的拥有,具有多么强的腐蚀力啊!
正如不佞在一篇寓言散文《夜路》中之所状:
上路之前,我穿戴得很整齐。一些很被人看重的辉煌的饰物,在胸前,在肩背,都发出叮当作响的光芒。但在这陌生的阒寂厚暗的夜路上,这饰物的每一个声响都是一分邪恶的张扬。这是奸细的呼叫,呼叫不远处那绿眼的盗贼和凶兽。我害怕极了。
有“辉煌的饰物”的人,自然没有那些一无所有的追求者(行者)来得坦然;因为路上有“绿眼的盗贼和凶兽”,“饰物”随时会被劫掠,甚至搭上卿卿性命,便“害怕极了”。怎么办呢?继续追求么?要失去“辉煌的饰物”;裹足不前么?又悖追求的初衷。便去“夹缝”中徘徊,就苦闷,就无奈,“活着真累。”
但在“夹缝”中久久徘徊的人,是没有出息的。
要么,就此放弃,自甘平庸,虽不高贵,亦令人尊重。
要么,就豁然生一种大气概,呼啸着上路——
来吧,寅夜的强盗,请你们这些好汉把我抢劫一空,给我一个重新开始的权利!来吧,狞猛的夜善,请你们这些勇士把我吞噬干净,给我一个重新孕育的机会!
但迷醉于声光电色中的市井人,沉湎于“自我价值跌落”小忧伤的文化人,是很难“豁然”生这种大气概的。惟有周涛的那个“行者”及其同志,那些为“求知”而远离人群的“不识时务”者。
于是,有了周涛的《行者》,我的《夜路》便不孤独便不虚妄。
对于市井人,自有其“享受”生活的合理性,我们不好说三道四,我们没有权利干扰人家的生活。我们只知道,不“求知”,而一味“消费”的人群,是渐渐退化的一群。对于文化人,业已失去了原有的“饰物”,还“害怕”哪个?我们则亲切地呼唤:请快从“价值失衡”造成的小忧伤中走出来,相信自己是戛戛独造,“神色庄严”地做自己该做的事情,不断开拓人类的认识层面,把对人类本质的“求知”,记载在苍白的册页上。
“求知者”毕竟是人类文明的“先驱”,时间会辉煌册页上的苍白。
7.现代人的“圣经”
人们感受到一些人利用权势盘剥百姓的利益,却不作实际的反抗,只是暗自愤懑着,发徒然的牢骚;人们感受到金钱的卑污的挤压,却不从心中树起高标的价值屏障,只是虚妄地抢恨金钱的腐蚀,并不放弃营营小利的获得;人们感受到市井之上正以肉体的准则来衡量灵魂,用物质的标准来裁判精神,却不倔强地捍卫精神的家园,只是躲进一己的小天地,玩味一些小情趣……
在眼下的市井之上,这差不多是众生相。
沦丧了使命感的人们,学会了在报怨中求平衡,在归闭中求安妥,在无奈中求所得;自私、冷漠与懦弱像一条晶莹而肥硕的虫子,啃啮着还尚有最后的良知的人们,“世纪末情绪”成了善良人自我解脱的遁词。
所以,在世纪末,我们真正需要的是大勇者、“叛逆者”和不怕自我牺牲的精神先驱。
这是一件困难的事。
因为人人都在坐等。
便不要企盼天上掉下来拯救者,也不要祈求他人成为这样的英雄。便要做切实的努力,把责任放到自己的肩上,以“爱恨一肩担”的胸怀作艰苦的修炼。至于大勇者、“叛逆者”及精神的先驱,今天我们虽然还不是,明天我们肯定是。
这是一种解放和建设的境界,须以使徒般的情感去追逐;这样的使徒,已拥有了自己的一部“圣经”,便是纪伯伦的《叛逆的灵魂》一位富人用物质囿娶了一个美丽的女人,但在物质中浸淫了一些时日之后,关不住的爱情使她毅然告别了多少女人正觊觎不已的物质,投奔到她清贫的爱人的怀抱。她宣言道;
你们看吧,看看那些富翁、权贵们的豪华住宅和巍峨的宫殿吧。在用绸缎制作的壁纸后面是不忠和虚伪,在金碧辉煌的天花板下是欺诈和造作。请你仔细看看这些代表着荣耀、门第和幸福的建筑吧,那不过是隐藏着屈辱、不幸和悲惨的洞穴,是装饰华丽的坟茔。在那里,有藏在可怜女人口红和脂粉后面的狡诈,有被珠光宝气遮住的男人的自私和兽欲。那是傲然耸入云端的宫殿,假如它能嗅到自身弥漫的苦难和欺诈的气息,便会破裂、坍塌,倒入深渊。贫苦的乡下人,常噙着泪水望着这些住宅。不过,如果他们一旦知晓里面的人,没有穷人心中洋溢着的甜美的爱情,就会发出讥笑,满意地返回家园。
今人也在大声呼喊“寻找家园”,却总是住在豪华的“客栈”里,就是不回到早已找到的朴质的家园;其心之浅薄之虚伪,尚不如一介妇人。
一个不信教的青年逃出了修道院,因为他感受到,只有丧失了自我意志、思维、爱好以及一切个人的心理活动,成了教会的工具以后,才能变成修士。当追杀他的人把他捆缚刑场的时候,他镇定而庄严地说:
收起你的剑来,我的主人,因为谁用剑,谁就会被剑所杀。
这是忠于自己灵魂的人的勇毅之剑,奴才和行尸走肉,无擎持之力!
一个将军霸占一个青年的未婚妻,青年自卫却被砍了头;一个少女不愿嫁自己不爱的人,却被乱石击死;一个被修道院的巧取豪夺盘剥得一无所有的修道院苦力,为了快饿死的孩子从修道院拿一把属于自己的麦子,却被判了绞刑。宣叛者自以为主持了正义与公道,不允死者的亲属掩埋尸体。但死者的亲属不畏强暴与淫威,不仅冒死掩埋了尸体,而且还在每座坟茔上树立起了一个不屈者的意志:
青年的坟上插着一把剑;
少女的坟上植着一束野花;
苦力的坟上立着一座十字架。
为了重新确立这世间的价值,现代人应该伴着血、泪与火去耽读这部“圣经”,然后,去付之拨浊扬清,匡正世风与人心的行动。
8.品书悖识
一
意大利昂贝托.埃科的《玫瑰之名》,被国外评论界称为“最高级的惊险小说”。但读后却颇不轻松:作品中杂以大量神学的、政治的、历史的论述,描绘了人类诸如疯狂、残忍、欺诈和自私等等罪行。丑恶的人,自然逃不出这罪行的“窠臼”,然而,让人不可接受的是,这些罪行往往大量地存在于善良的人们中间,这便引起对人类病症的思考——人类所犯的罪行,不仅来源于人性的恶劣,也来源于人类的美德,如对真理的执著和热情也会导致灾难。这或许是由于真理常常伴同谬误产生,并不泾渭分明如纯净透明的冰晶。当对真理的极度热爱和虔敬追求变得狂热与偏执之时,寻求真理的热情往往就变成了掩盖真理的疯狂。这一点,我们可以从自己民族的劫难中得到验证。因而要特别注意书中的一句话:
唯一的真理在于学会使自己从对真理的疯狂热情中解放出来。
追求真理的人,更需要冷静和理智。
二
读王润生《我们性格中的悲剧》,可以帮助我们认识丈人的清高。
文人的清高,之于人格层面,是理想人格与现实人格发生间隔与突出的产物。
理想人格是人类精神的高度凝聚,历代的思想家肩负着理想人格设计的使命身体力行之,在人类精神的发展进程中,树起了一块块界碑。理想人格以“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朝闻道,夕死可矣”的特殊功力提升和矫正着现实人格。中国文人从小就读经书子集,耳濡耳染的均是“圣人之言”,久而久之,便不自觉地以书本所描绘的理想人格自居。但环顾左右,都是活生生有欲望,汲汲自营少管他人,且情感日趋“功利”化的感性人,心灵便遭到重创,心境便大失衡。然自性修养的惯性,使丈人不甘“沦落”,便满怀忧怨自我恪守。所以,清高,是文人操守的最后一块盾牌,可怜可叹,但悲壮。
理想人格设计的起点是现实人格,只有把握了现实人格,才有可能了解两种人格的差距,才能有可能确定人格改造的重点,同时也才有可能分析和论证在现实中提倡理想人格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找到提升现实人格的有效途径。所以,文人从书斋中走出来,与现实进行交融与沟通,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入俗”,而是一种剔除酸腐与迂阔,建立健康人格,更加意气风发地弘扬人文精神的必备之功。这是一种常识,可惜,常识是最易被人忽视的。
三
前苏联帕乌斯托夫斯基著的《金蔷薇》(又译《金玫瑰》),是一本能与青春伴枕的书。书中把爱与苦难的那层关系阐述得回肠荡气,致使一个叫冯蓉的湘江女作家,在泪水中一气写了一本名叫《流年似水》的有关情感的散文,我亦含泪给她写了序,对爱有了深一层的理解。
爱,在这个世界中有两种存在:一是现实中的爱,一是想象中的爱。爱在社会的自然构成中,显得最没有力量,甚至产生歧义和痛苦。美国著名剧作家阿瑟.密勒,曾与美国性感名星玛丽琳.梦露结缘,他深爱梦露,却惑于梦露性感名星的社会存在,他很坦白地说,他渐渐发现,如果他确信梦露的清白无辜,他就不免失去对自己的信心。与玛丽琳同居那几个年头,他简直没有什么创作;对一个艺术家,这种苦楚是最难以忍受的,他们终于分了手。因此,安徒生为了想象中的理想之爱而放弃了争取现实之爱的努力;因为现实之爱最经受不住摧残的。“只有在想象中爱情才能天长地久,才能永远围有一圈闪闪发亮的诗的光轮。看来,我虚构爱情的本领要比在现实中去经受爱情的本领大得多。”但是,愈是想象中的、理想的东西,愈没有力量;为了爱的实现,就应当让想象让位给现实。这是一个何等悲惨的悖论!在这个悖论面前,人很容易向现实俯首就屈,最终把爱判为“无用”对象。
索洛维约夫和舍勒尔这两位俄罗斯和日耳曼的伟大思想家,亦都一再强调过精神的、爱的东西的孱弱。精神之为精神就在于它全然不具有任何威力和强力。问题在于,我们是否应该因此而否弃精神和爱的价值,把决定世界价值形态的权利拱手交给所谓永远有力量的现实历史法则。回答当然是一个坚定的“否”字!生命的意义就在于把自身的强力奉献给精神性的孱弱的爱。与其相关的,我们就可以领会耶稣十字架受难的意义。它的启示在于:爱的实现是与受难和牺牲联系在一起的,这是爱要得到的遭遇。
基于此,敢于为爱献出世俗所有的人,的的确确是了不起的;对这样的人,我们就给予足够的敬意。
9.闲读记略(之一)
一
《札记.儒行》云:“多文以为富。”这勾画出大儒的风范。而今读书人,进入儒的境界的人近于无,多为市井小雅,便无“多文以为富”的那个心理屏障,便被乌纱诱、被金钱美色诱,弄得心中忐忑,自秽自惭;若遇时机,便成官场中小走卒,钱场中小仆役,肉场中小掮哥。信然。
大儒大雅须有自己的品格。
郑逸梅有自己的品格:“不与富交,我不贫;不与贵交,我不贱;自感不贫不贱,就能常处乐境,于身心有益。”他有儒的风骨,心理不失衡,静对内心,写出了辰星般繁丽的文章,成为“补白大王”。他之补白,不是补字纸之空白,而是补自己时光的空白。人生无空白,便无失落,还追逐身外物象作甚?
安享于“纯洁的精神”。
二
聂绀弩以为,人在“生非生兮死非死,山非山兮水非水”之境,一样有山川日月,一样有可歌可泣的人生。这话可信,因为聂氏是经历中人;他被划为右派,在北大荒“劳动改造”过;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在山西坐过七年多的牢。其经历,“坎坷”二字已不能形状。却从未作自我哀怜,从悲苦中悉心体味生命的甘味,以“滑稽亦自伟”写出了乐观、浪漫,浸透着生命温暖的《散宜生诗》。“它的特色也许是过去、现在、将来的诗史上独一无二的”(胡乔木语)。
其独立无二,便是苦难中的妩媚。
“生非生兮死非死,山非山兮水非水”,是吴梅村送吴汉槎流放东北时写成的句子。梅村未到过东北,把东北想象得太坏;感于自己是个文弱书生,年纪也不轻了,已吃不起陌途之苦,所以清廷要他做官,就只好乖乖地做,以免流放或入狱,不生不死。从此,作为诗人的吴梅村便塌了骨架,失了往昔那高标的风采。聂绀弩悲叹:
假如他早知道东北不过像我写的《北荒草》,监狱不过像我写的《怀监狱》,也许他会敢不做官,他不做官,“诗人吴梅村之墓”的碑石该要高得多啊!
文人的柔弱,多不是怕死,而是畏苦。苦不堪言是也。后继的文人,若心有踌躇,便读一读苦难的花朵《散宜生诗》,若依旧踌躇,索性不做文人吧。
三
“所以贵我生,岂不在一身?一身能复几,倏如流电惊!鼎鼎百年内,持此欲何成!”此为陶渊明的一番感慨。
这番感慨是人的感慨,不是隐士的感慨。
人生一世,只有一身,且“倏如流电”;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现世人生,愁苦再多,再不尽人意,亦不可轻言出世,须好好体验一遭才好。同意徐诗荃的说法,他说:
叫芸芸众生趋向毫无所得的仙佛,修往另一世界,骗去一生的精力和光阴,究竟是仙道,佛道,而非人道。而和尚道士之话,多是鬼话,不宜说给人听的。人生自有人生之价值和意味!
去年的《读书》杂志颇发表了几篇关于“归隐”的文章,推崇“大隐隐于市”的观点,并以陶渊明之隐为设论之据。但作为“古之大隐”的陶潜,居然说出了如上一番极入世的话,不知论者作何感。
眼下,新旧体制交替,市声繁嚣,世象纷呈,已使习惯于旧体制的文人顿感不适;然稍感不适,便生怨懑,便觉无奈,便求归隐,透出文人的落伍与无用。若自己无真心归隐,却大作“隐”之鼓噪,怂恿别人去隐,让别人远高温厚的人类情感,在枯寂黯淡的苍茫之途作无益消磨,而自己却在烟粉纸醉中陶浸,最起码,亦是一种恶作剧也。
不是不可以隐,而不是时候,须在经历了人生的大拼搏大苦难之后。“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对人生已有太深切的体验,对苦难已不屑作不痛不痒的评说,隐也。
四
初读汪曾祺的小说《复仇》,不禁有些惊异:那个为报父仇的少年,在寻找仇人的漫漫时光里,在想象中与那个未曾谋面的仇人对话,居然感到了仇人那不凡的情怀,以致于爱上了仇人,希望被仇人杀死。与仇人相晤后,果然失去了复仇的激情,与仇人一同开凿山路,心灵找到大慰安。
生活怎么能这样?
巴人在其《哭》中写道:
有友人死了父亲,觉得非常悲痛,然而哭不出。在父亲的灵前,香亲族皆放声大哭,于是觉得为人子的自己,也非一哭不可,然而偏哭不出。——越哭不出,越觉责任重大,应该哭;终于欲仿效别人哭声,进而欣赏别人哭声,忘掉了自己的悲痛。
这是个奇异的情形,然而却是一个真实:日前家父仙逝,自己正经历了这般情状,感到生活本身,常出入常理,超人想象。
生活是有道理的,而又是没道理的。
这是一个合理的结论。
忘却宿仇,而与仇人一同开凿山路,是没有道理的;却暗合了佛教“冤亲平等”的思想,在大慈大悲大恶大善的递嬗中,让人看到人类的希望,便又是有道理的。丧父而不哭,是没有道理的;但悲痛之巨只有自知,示人何益?况身后的责任正重,比悲痛更具实在的分量,哭不出,便又是有道理的。
大彻悟的弘一法师,临终偈语仅四个字:悲欣交集。人生不过“悲喜”二字:大悲大喜,小悲小喜,不悲不喜,亦悲亦喜,悲中有喜……悲喜一世,没有例外,有什么大不了的?
必须想得开。
10.闲读记略(之二)
一
绝俗,有时是一种境界的高标;有时,却地地道道是一种自我封闭和自以为是。
读马时芳所著《朴丽子》便得一例证:
朴丽子与友人同饮茶园中,时日已暮,饮者以百数,坐未定,友亟去。既出,朴丽子曰,何亟也?曰,吾见众目乱瞬口乱翕张,不能耐。朴丽子曰,若使吾要致多人,资而与之饮,吾力有所不给,且又不免酬应之烦,今在坐者各出数文,聚饮于此,浑贵贱,等贫富,老劫强弱,樵牧厮隶,以及退方异域,黥劓徒奴,一杯清茗,无所毒异,用解烦渴,息劳倦,轩轩笑语,殆移我情,吾方不胜其乐而犹以为饮于此者少,子何亟也,友默然如有所失。友素介特绝俗,自是一变。
朴丽子说得好。好在他懂得众生,懂得众生之中个数的我,便是:其实我与众生“无所参异”,与众生融,反倒“殆移我情”。
而“友亟去”,容不得众生的噪杂与繁异,以为俗恶不能耐。这是人为地把自己作为个例,作为异类,与亲切质朴的众生态脱离;而俗生活是人生存的基本,没有众生态的氛围,其绝俗便无从谈起。生为俗世之人,却要厌摒息息生民,其行状,殊可讥。所谓绝俗,应该是身植芸芸众生,身披万丈红尘;却不溺于口腹情性,不动于功名利禄,独存一股清气、一股正气。绝俗其实是心性的最后一点清洁的自守,属于精神的范畴。基于此,便无须为免俗而扭捏地过日子,应率性地面对生活;吃可吃之饭,喝可喝之酒,抽可抽之烟,交可交之人……在五彩缤纷、纷繁杂沓的生态中,经世风俗雨的大浸染,经七情六欲的大诱惑,仍清洁自守,虽未曾离俗,亦有一身清爽之气和不媚不阿之态,乃真绝俗之道。
二
《常语》,是潘少白的语录体文集。李慈铭《越缦堂日记》中多有诟病,认为满口道学,殊可厌。但那只是李越缦的个人品味,若不怀成见,潜心读下去,在道学的琐语之外,颇有耐得咀嚼的佳妙处。如卷上云:
草木盛时,风日雨露皆接为体,及其枯槁,皆能病之,此草木气机内仁不仁之别也。
这里的“草木气机内仁不仁之别”,系指内在生命质素的质量。
不仅草木之事有这般规律,联系到人生又何尝不如此。俗语说:少年之时人找病,人到暮年病找人,便是此理。青春的肌体有喷薄欲出的活力,迎头的风雨,恰如惬意的沐浴,在雨雾的蒸腾中,心中的躁郁正可得到淋漓的倾泄;而暮年之人,生命力退化了,生命如一豆炷火,微风便可将颤抖的焰光熄灭,老年人作一种退避与防范,乃是情理中事。所以,面对人世间的风风雨雨,激活自己的生命力和生活热情是头等要做的事。与其怨天尤人,使气斗狠,不如把恩怨、情仇、得失看得淡些,磨炼出坚强的承受力;与其事事寻找依靠与傍附,比如奢求金钱、权势和名利等绚烂的东西,不如平静地积蓄生命能量,使自己具有一副健康的体魄和强健的心智。
健康的体魄,可以在迎接物质的困窘和磨难中,更有生活的自立与自信;强健的心智,可以在抵御精神的侵害与污染中,更有内心的安妥与快乐。耕助不辍的农人,不仅积贮了稻谷,更获得了身心的健康,不会得“富贵病”和种种怪病;鲁迅那般心智强健的人,读了扶乩的书婊子的书,亦不会成为相士与嫖客,只会更深地洞悉世道人情,更好地关照人生。
之于社会,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不会直接制造弊端,关键在于社会的承接能力,这个道理乃不言而喻也。
三
陆放翁的随笔集《老学庵笔记》,对民俗风物有很个味的记述,堪可耽磨。最令我生出兴味的是卷八上的一段话:
北方民家言凶辄有相礼者,谓之白席,多鄙俚可笑。韩魏公自枢密归邺,赴一姻家礼席,偶取盘中一荔枝欲啖之,白席者遭唱言曰,资政吃荔枝,请众客同吃荔枝。魏公憎其喋喋,因置不复取,白席者又曰,资政恶发也,却请众客放下荔枝。魏公一笑。恶发犹云怒也。
魏公那一笑,是很尴尬的一笑:吃荔枝不可,不吃荔枝亦不可,一切都缘于在“白席”之上,有一群吃惯“白食”之人。
直截地说,无论在哪个年代,中国都有吃“白食”的人在。这是好逸恶劳的一群,凸现着人性中不劳而占有最俗恶的一面。在官场,官场身后,总有一帮“帮吃者”,依靠官人吃“白食”;即便盲人不吃,他们也要吃,一是他们吃出了习惯,二是吃“白食”已成了官场运作机制中的润滑油,没有这种“润滑”,机制中便会传出不谐和之音,官人只得在“白席”之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是一种恶性循环,径自白食,白食,白食下去世风便也一天一天颓败下去。
爱占便宜是人的一种天性,喜吃“白食”便是很自然的事。哪个官人不想吃“白食”呢?能不能吃得上,是地位的象征;能不能更多地吃上,是权力的象征。所以,事实上,在“白席”之前,官人很难有断然不食的决心;因而看一个官人做得好不好,其实很简单,就看他管住管不住自己的一张嘴,在“白席”的色香味面前,有没有自控能力。
即便管住了自己的嘴,也还有吃“白食”之嫌,因为你仍奔走于“白席”之间,仍被食客包围着,俗语道:“裤兜子抹黄酱,不是屎也是屎”,你无法分辩清楚。
为了避免魏公那般的尴尬,其实很好办:离“白席”远一点。
这也许是幼稚天真之说。
11.读《郑板桥集》
读《郑板桥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以其《十六通家书小引》为诱因。小引云:
板桥诗文,最不喜求人作叙。求之王公大人,既以借光为可耻;求之湖海名流,必至含讥带讪,遭其荼毒而无可如何,总不如不叙为得也。几篇家信,原算不得文章,有些好处,大家看看;如无好处,糊窗糊壁,覆瓿覆盎而已,何以叙为!
从小引中,透见板桥为人之朴质古道,为文之诚实洒脱,给人以逼人的魅力。
今人作文者众,有不少人,每草草写上几篇,便仓促成集,再匆匆乞名人要人作序,以序托文名。我有买书癖,见坊间新著如林,很是欣喜;再一看书的序,名家赫然莅止,称誉之词凿凿,便将书买下。回头展卷,却不堪卒读,便弃之屋隅。我的藏书中,有不少的次劣货,概因为此。序之于书,正如人之眼,是极该珍惜的;被虚荣名利假借得久了,便失了清澈和坦诚,便让人感到惋惜,甚至生出厌恶。所以,读到板桥小引,便被吸引,自是情理中事。
板桥集中,最甘醇处,是其论读书作文之道的书信。在《潍县署中寄舍弟墨第一书》中,他认为:“读书以过目成诵为能,最是不济事。眼中了了,心下匆匆,方寸无多,往来应接不暇,如看场中美色,一眼即过,与我何与也。”板桥所系,即对好书,须耐久展玩,其微言精义,愈探愈出,愈研愈入,无可穷尽。其旨已属不新,但他把匆匆读书,比作“如看场中美色”,却如雨后新竹出,生动特辟。今之市井“美人”,脂粉味浓,观其皮相皆美艳无比,欲辨美人真假,那匆促一瞥便很靠不住。若为真“美人”,欲赏其丰韵,亦非匆促一瞥所能及,眼观总不如心仪是也。所以,读书之趣,不在眼读,而在心读。
在《范县署中寄舍弟墨第五书》中,对堂弟郑墨决意学诗之事,板桥手示曰:“作诗非难,命题为难。题高则诗高,题矮则诗矮,不可不慎也……吾弟欲从事于此,可以终岁不作,不可一字苟吟。”这是很有分量也很苛刻的话。而鲁迅谈文章写作,也曾说过:选材要严,挖掘要深,行笔要洁。概文章大家均严格地遵奉着这样的原则,以致文章不朽。
但以这样的原则为圭臬作文,作为文人,须有大毅力,耐得住大寂寞,有一颗向佛的心。这要吃很多的苦头啊!目下,追求物质的人多起来,文人也有些贬值,文人的心难免要浮摆;好在报章杂志林立,发表文章不太难,得一些虚名也容易,这对文人是个安慰。但寻求安慰之途有多种,何必依仗穷酸的文途?所以,要做文人,还要有大理想,还要把境界超拔起来,还要磨出好文章。好文章是文人的命根子啊!做不出好文章,莫不如做个好商人,好商人不也很让人尊敬么?
郑板桥对于“文章”,有他极个性的主张。他认为,“文章”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体“圣贤天地之心,万物生民之命”,不是徒托空言就能为社稷民生解决问题的。只有“敷陈帝王之事业,歌咏百姓之勤苦,剖晰圣贤之精义,描摩英杰之风猷”,这才够得上“文章”。此外,一切都是不必要的,没有多大意义的,甚至是有害的,他说:
文章有大乘法,有小乘法。大乘法易而有功,小乘法劳而无谓。五经、左、史、庄、骚、贾、董、匡、刘、诸葛武乡侯、韩、柳、欧、曾之文,曹操、陶潜、李、杜之诗,所谓大乘法也。理明词畅,以达天地万物之情,国家得失兴废之故。六朝靡丽,徐、度、江、鲍、任、沈,小乘法也。取青配紫,用七谐三,一字不合,一句不酬,拈断黄须,翻空二酉,究何与于圣贤天地之心,万物生民之命?
他把“文章”的品位以佛教的大乘、小乘作比,崇大乘而黜小乘,崇六经而黜百家,很显然是他儒家思想的体现。他还不止一次破口大骂一班不务经世之学的文人才子:“凡所谓锦绣才子者,皆天下之废物也!”并说:“古人以文章经世,吾辈所谓风花雪月而已。逐光景,慕毅色,穷嗟困,伤老大,虽刳形去皮,搜精抉髓,不过一骚坛词客尔,何与于社稷生民之计,三百篇之旨哉?”板桥的话,不无偏激处,但做文章,着眼经国大业,反映时代大潮;贴近万物生民,歌咏百姓勤劳;不做浮飘文章,不无病呻吟,不自哀自怜,当应俯身掬心而取之。
另,看不起“锦绣才子”者,非板桥一人,历来为世人诟病。这并非公允:文章不一定都要经世,不经世的文章,只要不谬,便对人伦世情有滋润的作用在,“锦绣才子”便仍有存在的必要。但,若“锦绣才子”入世一些,感情“粗砺”一些;而一些陷入物欲声色、渐渐走向感情荒漠的所谓世人,心中多一些“锦绣”之气,我们的世界可能会更美好些。
12.爱情,忧郁的母语
此为1994年9月6日,天气阴沉。
在阴沉的天气,人的身心均不很舒畅;腰肢酸涩,走起路来,不跛亦踱;心里则有一层很厚的忧郁。便想排解的办法。
在凡常人家,有两种好的排解法:一是蒙头大睡,一是吆三呼四,围桌聚酌。从了几年文之后,这两种清享,都已无福消受了。首先是没有了以前无忧无虑的心境,夜里都常被失眠困扰,昼间便更难以入梦乡。其次,与人聚酌,与情趣相投者,才喝出“杯里乾坤”的晴朗和妖媚;与感知相悖者举杯,“酒里日月”总灰黯不堪。自己知道这是臭毛病,但心性使然,不好改变。又,在眼下,友人们都在忙“生计”,应急的酒,便不易喝起来。就干脆不喝。
排遣忧郁的方法,则只有一途,便是读一本喜读的书。
桌上本有一本余秋雨的《文明的碎片》,却正巧被一位小友借去了。案头无读得下去的书,心里倍感凄惶,就到街上去,奔小城那家唯一的书店。架上上眼的书很少,只一本《戴望舒名作欣赏》差强人意,便有些犹豫;对“名作欣赏”类的著作,我颇不以为然,对作品的体验是极个人化的,别人的感觉总归是别人的感觉,此其一;其二,是已有一本全编的戴氏诗集,只是亦被人借去,归期尚远。再看那书价,不太厚的一本册子,13.5元,价颇不菲,便坚决地走出书店的门。
走到街上,看到雾下得愈来愈浓,陌生人的面孔便更陌生,心头的忧郁就又加了几分。猛地转回书店,买下了那本《戴望舒名作欣赏》。
回到案边,只读戴氏的诗,任那些密密麻麻的赏析文字,如无言的蚁,从眼下自行溜过。戴氏的诗,我是读过两遍的,但奇怪地,从来没有这一刻更强烈地扣动我的心弦。他的诗是忧郁的,正契合了此刻他的读者的心情。以前读之,是怀着一种仰视的赏玩的姿态,总有些隔膜隐隐地挡在中间;今天,是在平等层面上的心灵交融,感到那个忧郁麻脸的戴望舒就坐在忧郁的微胖的我的身边。因为我们都忧郁着,开启了心灵对话的空间,忧郁便稀释了。
于是,把一本书读得有生命了,觅到一个与书对应的心情,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温床。此一得也。
戴氏的诗是属象征派的,女性的意象,被他运用得比女性本身更妩媚:
她默默地走近,走近,又投出,太息一般的眼光,她飘过,像梦一般地,像梦一般地凄婉迷茫。
这样的女性,是让人从心底生出爱怜的。作为读书人,爱诗中这个意象的如梦般摇曳的女性,比爱自己的女人更多几分神清意爽的味道。我私心认为,男人看女人有“三性”,即:知性、感性和神性。知性,是抽象的概念的常识化的女人,这只是对性别符号的认知;感性,是对女性的实际体验,有强烈的现实的占有性;神性,包括对女性本体的圣化和对女性感情的圣化。“感性”的泛滥,会使女人沦为器具,亦会降低男人的生命、人格的档次,而对女性的圣化的那一轮“神性”的晕光,会让男人重新体验到女性那“太息一般”的美好,这是男人的自我拯救。戴氏的诗,正是唤醒男人沉睡的对女性“神性”感悟的嘤嘤笛音。此二得也。
戴氏的忧郁,在他的爱情诗中氤氲得最为浓厚,沉吟之余,便大胆地想;忧郁的母语,是不是就是爱情呢?当一个人爱的时刻,心被激情充盈,眼前一片空茫,不知在朝着怎样的人生盛境走下去,“空白的诗帖,幸福的年岁”;当一个人失去爱的时候,感到所经历的一切都无意义,心里有莫名的悲哀、凄楚和无奈。所以,爱情其实是一种忧郁的情绪,而被忧郁包裹的心是脆弱的、机敏的,是受不得外界的刺激的。于是,对感情的过于执著,便是一种伤害,首先是伤害了自己,其次是伤害了所爱的人。在爱情场中人,能够明白这一点,是有益处的。此三得也。
戴氏的诗读完了,天气依旧阴沉,但心灵的天空却已晴朗无云。那本书随手送给了身边的一个青年,青年很感激。他并不知道,此书在版本上对我的无意义;它只是我在阴沉天气里买的一瓶可口的酒,酒喝完了,瓶子自然就扔掉了。
13.过严谨的生活
在写作《复活》以前,托尔斯泰写了一个篇幅较短、却在他后期作品中占有极其重要地位、并一度被禁止发行的小说,便是《克里采奏鸣曲》。这篇小说虽远远不能与托翁的长篇巨作《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及《复活》相比,但我对它的阅读兴趣却远远超过托翁的其他任何著作。前后曾读过四遍。
这并不说明我的欣赏品位低下,而是这篇东西既短而又最能代表托尔斯泰的艺术精神。托翁是一个对生活把有极端严肃精神的人,他作品的宗教气息、说教气息很浓。他除了把自己的思想纳入形象——用小说“说教”外,甚至迫不急待地用论文的形式直接“说教”。而《克里采奏鸣曲》是他形象“说教”中,最简洁、最激昂、最让人容易接受的一篇。
小说的故事,描述一个名叫波兹德内雪夫的人,他从很年轻的时候就过着淫佚的生活;后来他厌恶了这种生活,梦想另一种爱,最高尚的爱。最后,他和一个在窘境中过日子的地主的女儿结了婚。他认为她是一个贞洁的对象,由此而结束了自己放荡可憎的生活,坚决地决定在婚后做一个忠实的丈夫。起初,他企图使蜜月成为一种庄严美丽的举动;可是到婚后的第三天,他发现所谓蜜月者,不过是长辈们特许的“无节制的欢乐的纵欲”。于是,他就不可避免地感到厌烦,感到它实在是一种“不能忍受的苦刑”。口角便经常发生,到最后,在夫妻之间除了恨,简直不再有别的感觉。因此,当他因事到乡间去,妻子便与一位音乐家以音乐为媒介私通。他疯狂了,赶走了音乐家,同时把一把匕首刺进了自己妻子的左肋。
自然,这是一个“爱”的悲剧。导致这场悲剧的原因,是波兹德内雪夫以往的放荡生活,放荡生活的经历,使他丧失了感受美好爱情的能力,神圣的新婚生活也不能使他精神愉悦,因为在他眼里,一切都是肉欲。
还是让我们听一听作品中波兹德内雪夫的自白吧——
十个月以来,我过着淫佚的生活,最可憎的生活;我梦想着爱,梦想着最高尚的爱,甚至用那种爱的名义来梦想一切。是的,我愿意详细告诉你,我怎样杀掉我的妻子。因此,我必须说一说我是怎么堕落的。在我认识她以前,我早已杀掉了她。我第一次尝试了没有爱情的肉欲,我就杀掉了‘这位’妻子,实际上在那时,我已杀掉了‘我的’妻子……
可以说,爱情和肉欲是势不两立的,一个人如果选择了放荡的肉欲生活,他就很难有纯洁的爱情生活。这一点,生活给波兹德内雪夫的教训是深刻的:
……在第一次堕落的时候,我就有了一种深刻的悲哀,甚至想坐起来痛哭,想痛哭我童贞的丧失,痛哭我和女性之间关系的永被玷污……一个人若为了自己的快感和好几个女人发生过关系,也就不是一个正常的人,而是一个永被损坏了的人,一个浪荡子了……
不仅仅是这些,淫佚生活还使波兹德内雪夫发生了心理变态,一些美好的事物,比如音乐,都被看成有性欲的味道:“据说音乐使我们的灵魂提高。胡说,完全不对!音乐当然有作用,起着一种可怕的作用,但决不能提高灵魂,它既不能提高也不能降低灵魂,但只能产生冲动……”。放荡生活对人类灵魂的损害是多么的可怕啊!
于是,不管物质生活得到多么大的改善,科学和文明得到多么大的提高,世风开放到何等程度,过严谨自律的生活是多么的重要!
托翁的这篇小说,从艺术上也给我们有益的启示,这篇小说采用了独白式的体裁,由于主人公的议论贴紧了主人公的生活实际,真实地反映了人物的心态,不仅让人感觉不到说教的厌烦,而且产生一种痛快淋漓的艺术效果。
所以,我们没必要激烈地反对在艺术中溶入“说教”的成分。艺术作品的教化功能,并来因人为的反对而消失。况且,恰切的生活的形象“说教”,是温暖的和风;在徐徐的吹送中,人们的心智,会怡然地打开。
14.哈菲兹情结
上专业学校的那三年,正是我“十六岁的花季”。由于对所学专业(蔬菜栽培)缺乏兴趣,课上课下便拼命地阅读文学。那时阅读的兴奋点在诗歌之上,因那跳动的音韵正与青春的节律合拍。
最早阅读的一本诗集是一本《哈菲兹诗选》,系古波斯文化的一份遗产。这是一本歌颂醇酒妇人的歌集,诗中最常用的词汇是:夜莺、蔷薇、玫瑰、丰美的胸房、温馨的素手、芬芳的迷醉、忧伤的甜蜜……诗境之中,必然要有一个花园,带露的花朵,丰美的妇人和甘润的醇酒。诗中弥漫的甜蜜而忧伤的爱情情调,美酒妇人夜光杯的绮丽境界,使一个少年心旌摇荡,沉溺不醒。
我时常在暮色中,低垂着忧伤的额头问自己:一旦拥有一个花园,一园子的玫瑰,满地窖的醇酒和一个钟爱的妇人之后,还需要什么呢?什么也不需要!
便首先学着喝酒。逃出校园,在稻田旁的一个乡村小店中要了一壶酒。壶是普通的白瓷壶,酒是八毛钱一斤的烧酒。因为是被家里供养的穷学生,不敢要好的酒菜,就要了一盘鸡脚。盘子是个尺盘,孤独地放在酒桌中央,显得贼大贼大;盘中有数十只鸡脚,黄澄澄地闪着宿油的光泽,却仅仅三毛钱。独自坐在桌前,似有百结的愁肠,一口一口地呷酒,一日一口地咂那鸡脚;眼前渐渐地朦胧了,心头莫名地热起来,以为此刻就坐在花园的荫下,被个美丽的妇人脉脉地注视着,妇人的手中摆弄着一柄带露的玫瑰。
“Rose,my love!”喃喃地叫着,睁定了醉眼,却还是那个黄脸的店婆,在昏暗的灯下,幽魂般地用炭黑的火锅炖排骨。心嗒然失落,酒也突然就苦起来,看着剩余的几只鸡脚,竟生出一些联想:乡下的鸡婆,常逡巡处,决不是花丛草圃之上,而是猪舍厕间,玉足亭立处,正是黄澄澄的粪便之上。胸膈中便生出异样感觉,豁然大吐。诗意顿消。
但醉酒之人反不忘酒。以后的时日,一有机会还要去喝两杯烧酒,未寻得“醉酒”境界,却将自己培养成一个嗜酒如命的“南阳酒徒”。这便是《哈菲兹诗选》的第一“功效”。
第二个“功效”,便是它铸定了我看女人的基本态度。哈氏诗中的妇人,均是硕乳、丰臂的丰美形象,他对妇人的这些感官作击节的歌叹。花园中的玫瑰、蔷薇是饱满的,花枝上的露滴是饱满的,走进园子的妇人亦必然是饱满的;酒钵、酒瓮是腴圆的器具,“醇酒妇人”中的妇人,丰美娇艳,是自然而调和的事情。
我接受了他的“丰美”观,首先的实践,便是轻易地结束了我的初恋。那是个娇小而素洁的女孩,在校园里,她对我的衣食起居给了无微不至的妻性的关怀;人性的朴质,使我感到她会成为一个好妻子;但诗情的浪漫,使我产生一种推拒:如此娇弱的女孩,怎会陪伴我走进梦幻般的那个丰灿的玫瑰园呢?
也许是一种宿命,以后的人生过程,爱我疼我与我友好的女人,竟都是一些娇小的妇人。心里便颇不平衡,常在受到她们照拂的时候,喊出“我愿与丰美的妇人为伍”的不合时宜的口号,徒然惹起她们的一阵伤心一阵痛骂。
醇酒妇人,到底不是现实人生啊。
青春的早期,乃一个敏于吸收的时期,最初读到的书籍和结交的第一个友人一样,对人的一生有不可磨灭的影响。鲁迅所说,对扶乩的书婊子的书都不妨翻一翻,是对有深厚人生修养的人讲的。大人们努力看管好自己的读物,当不是饶舌的话。
我被她丰美胸房的芬芳迷醉,被梦幻般的冲动麻木,若我痛苦地死去了,那就是她把盐撒在了我的伤处,若我春醉般地睡击了,定是她把我疲惫的头拥在了她的胸口。
这是我读哈诗时信笔所作。如果有一天,我的儿子读到它,知道他尊敬的老爸竟写出这么绮艳的诗句,他将作何想呢?
15.无眠读梦
夜半醒来,无眠;檐滴如漏,一滴一滴地叫人烦。便读美国摄影家——作家罗伯特.詹姆斯.沃勒的《廊桥遗梦》。书的原名为《The Bridges of Madison County》(《麦迪逊县的桥》),写的是一对中年人罗伯特.金凯和弗朗西丝卡的爱情故事。
还是中文译名好:沉吟两遍,脑中使浮出一个立体的形象,舌尖尖便产生一种肉感,一种腴艳的肉。汉语是唯一可以从词语中嚼出肉感的语言。
就读下去了。
竟从两人朴实而挚深的爱情中,读出一种温暖的欲望——希望隔日的傍晚,与自己的爱人在一家店里简单地吃一顿饭。给她要一份焖带鱼,她对海物有不竭的热情;给自己要一份清炖油菜,油菜须是整棵的,筷子挑起来,能够原汁原味地吃下去。素日,每饭必肉;每次与她用餐,均铺张了满桌,示以对她的爱意。金凯和弗朗西丝卡的爱情,打动人心之处,便是原汤原汁的味道,无浮华虚侈却厚笃。所以,让自己多吃一些蔬菜,使心智少一点油腻引起的昏聩,清洁地爱她。
但须有酒。一小瓶白兰地,两瓶冰镇啤酒,且一小杯一小杯地喝,慢慢地使两个人的心热烈起来。金凯和弗朗西丝卡,最初的相互打动,便是金凯囊中的两瓶啤酒和弗朗西丝卡厨间放了很久的那瓶白兰地。
酒是生命液,是情感提升的酶。
罗伯特.金凯走进弗朗西丝卡的场院时,进入她视线的,是一辆破旧的卡车,一个破旧的黄背包和一个有长长头发瘦瘦的陌生男人。但这个陌生男人紧绷绷的胸肌和敏捷的身姿,马上使她体内产生一种热乎乎的东西。这个男人以前的身世、社会背景和生存环境,均与这种“热乎乎”的东西无关。由此,更坚定了本人的一个认知,便是真正的爱情是一种可遇而不可求。
爱情是什么?爱情是生命层面上的魔法一般的侵入;是鬼使神差、突如其来的吸引而又心甘情愿地接受的莫名其妙的心灵感应——
本来弗朗西丝卡已指给金凯去廊桥的路,却下意识地说:“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领你去。”
在车上,金凯递给她一支烟;不抽烟的她竟接过来,毫不犹豫地抽下去。
从廊桥回来,她竟极自然地留他吃晚饭,温情地为一个陌生人烧菜;并与之对饮,若不是觉得初次相识,连顶灯都要关掉。
送他走后,她赤身裸体地在镜前观察自己,并第一次光着身子睡了一觉。第二天,她穿着绷紧身子两个奶头轮廓鲜明的圆领衫让金凯拍照,竟对自己隔着衣服这样曲线毕露并不感到发窘。
爱情产生得就如此地简单,不可思议。但真实。我为这真实的简单,一大颗一大颗地流泪。
社会生活,使我们自己变成两个人:一个是规则、伦理、人际关系和是非利害混合成的“复杂的人”;一个是想要沐浴,洒一点香水,自由地走到他人的视线之外,念两首叶芝的诗,生一种情的冲动,抱一抱爱人,也讨一点温存的“简单的人”。正是“复杂”与“简单”的不同消长,使人表现出不同的面目和性情。但人为的戒律,使“复杂”与“简单”由自然的调和变成激烈的对抗,便弄得人面目皆非。吹萨克斯管的卡明斯为朋友金凯写了一首纪念曲《弗朗西丝卡》,写得简单而优雅,并说:“复杂的玩艺好弄,简单才难。”难就难在现代人已经不再相信“简单”,现世的冲撞与人性的欺诈,使人们失去了面对“简单”的勇气。人们喜读《廊桥遗梦》,或许就是在书页之中追享这种简单的快意与魅力。慰情聊胜无是也!
主人公火一般爱情的产生,最根本的,缘于他们对诗意的坦然眷爱。弗朗西丝卡虽为一介农妇,却喜读叶芝的诗,并且固执地认为,最好的丈夫,当既是个诗人又是一个懂得疯狂地爱的情人。金凯则跋涉于大自然,用镜头摄取虽不被人接受却能表达一己主观审美的风景。他们的结合,其实是诗意的交台与共鸣。
人们天性地惧怕自己活得太“俗”。
机械文明下,人们整体地趋向“媚俗”,公众已耻谈诗意,给诗意的人以大嘲讽,指斥为“不合时宜的人”。细思之,乃是一种未被醒悟的人性悲哀。
读这部小说,便不能不讲到性爱。说到爱情,人们习惯把欲与爱分开,尊精神之爱,而鄙肉体之爱。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无肉体之爱,精神之爱又从何附丽?无肉体之爱,强烈的精神之爱会寻得如何的归宿?爱情中人,肉体的亢奋与灵魂的亢奋是一体的东西。如果没有灵魂的亢奋,金凯与弗朗西丝卡欲的巅峰便不会持续整整四天;如果没有这四天的激情,永久的分别之后,不熄的精神之爱便不会燃烧到死,成为绝唱!所以,把肉体之爱与精神之爱绝然分离,是人不了解自己,不能把握自己,缺乏人的自信自尊使然。
在技术生殖成为现实的今天,肉体之爱便是爱情的最璀璨的火花,是一种最强烈的人性证明——机械或许什么都可以成就,那份生命最伟大的激情,却是唯一不可代替的。另一方面,对于同一生活状态,对其存在的价值,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评判,使人走向疏离;但爱情中人,在你我的强烈拥有中,进入一种共同状态——“咱们”;“咱们”对生活的“相同评判”,提升了对生活的热情,使生命得以强化,便有足够的能量去抵御人情的淡漠和机械文明的挤压!
弗朗西丝卡房间的那两点烛光,总是在我跟前闪动着。
16.爱情的一种状态
阿.德.缪塞的《一个世纪儿的忏悔》,是我17岁那年,在丰台火车站边的一个小书店中买的。那时,人们的阅读情绪正浓得化不开,以至于火车站旁都设有正经的书店卖正经的书。如今那爿店已改换门庭,为一家建材商店的门市,门前有一行军床搭成的小书摊,卖袒胸露背封面的杂志。此为题外话。
17岁的我,无爱情经历,读《一个世纪儿的忏悔》便感到很“膈”,甚至认为这是一本无聊的书。一对男女的感情纠葛,而且是无谓的纠葛,竟充斥了整本的书。惜哉,那雪白的一张张书页啊。这本书当时给了我一种偏颇的感觉:爱情是有闲的一种表现,是一种无事生非,是贫嘴的唠叨和俗媚的游戏。书便一下子放了14年。日前,夜半无眠,深感为苦;赤身下床去,竟随手抽出它来,作一时的排遗物。不想,翻读数页便被深深吸引,一气读下去,直至东方既白。这原来是一部感情体味极细腻的书,无人生阅历和感情历程的人,是不可玩味一二的。换言之,进入此书之境,若无切身的感受作经纬,是不可窥其至深之精妙的。
此书用一个哲学的布袋,囊以爱情生活的生动细节,稍有些琐碎地告诉你:爱情不是一种随意的东西,她是一种宿命。宿命的作用,使你割又不忍,留亦不甘;欲退又伸,欲进又止,不能自己。
便联想到,那些在爱情面前过于潇洒的,是否真的得到过爱情;那些在爱情话题上高谈阔论、满面生光的人,是否真的经历过爱情。
古人云:“一夜夫妻,百世姻缘。百劫修来同船渡,千劫修来共枕眠。”这也是在叙说爱情宿命的话题。汰去神秘不经的那重成分,便是一句直白:爱情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书中的主人公沃达夫,平生的第一桩爱情却背叛了他。他对那个不贞的女人充满了愤怒,当女人谦卑地请他原谅时,他冰冷地予以拒绝;但当女人与他的情敌在房间里约会时,他却围着那个房间逡巡不止,渴望女人能无意间瞥到他焦灼的模样。
不管怎么样,这是一种真实的爱情状态。爱情的影子,不会轻易消失。沃达夫最后爱上了比莉斯。这是一场炽烈而恒久的爱情。但沃达夫对比莉斯的过于忠贞和温柔感到不可思议,便千方百计要发现她爱情的破绽。终于没有破绽出现,便感到自己的无赖,便感到自己的卑下,便感到女性高尚对自己的压力。就无端地折磨她激怒她,欲从女性性格中寻到瑕疵,以期营造一时的心理平衡。但比莉斯是那么地忍韧,眼泪浸泡出的笑靥更加妩媚,经受侵害的心灵更加温柔;沃达夫便在一种自卑的情绪下,疯狂地爱着,并且,每经历一次折磨和被折磨,其爱情便更疯狂一分。他走不出这一爱情的“怪圈”。
我不认为,这是第一次爱情失败留给他的后遗症,尽管许多人都这么认为。我固执地认为:炽烈爱情的产生和维系,便是在类似这般的折磨与被折磨中。这是炽烈爱情的一种宿命状态。《过把瘾》中方言与杜梅的爱情,便为此提供了一个现代人的历证。每一桩真正的爱情,便有一个形成的“怪圈”。于是,热烈的爱情其实是对生命的一种消磨。所以,有一个名人说,伟大的人物没有一个是被爱情弄得发狂的。他说得很不错,但很不实用;人生下来,为什么非得要成为伟人呢?
况且,与其争名逐利,假冒伪劣,坑蒙拐骗,轻贱生命,倒不如在爱情中作一番浪漫的消磨,来得更高贵些。
17.成人读物:《增广贤文》
《增广贤文》是旧时蒙学丛书的一种,汇集了经年的格言谚语,以作为人圭臬。蒙学,自然是开启蒙昧童子心智的教程。《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蒙书,以琅琅上口韵文形式,为童子识字提供大方便。《三字经》、《千字文》虽亦杂以义理,却并不以教化为主,韵文的内容隐化为一种形式。但《增广贤文》却是旨在教化的,“昔时贤文,讳汝谆谆”是也。
童子,乃人生初始;用自、己的双眼于浑沌朦胧中,渐渐地认识人生、社会和世界,逐渐形成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是一种自然的健康的人性认识进程。当然要加以诱导,诱导是在尊重童子这一认识主体上的一种点化,而不是追加。而《增广贤文》的内容是成人人生经验和体会的集大成,是经历代大学者搜编完善,代表成人意志的东西。若灌施给童子,在儿童刚开始人生摸索的时候,便不由分说地告诉他,这个可以,那个不可以,便懂得“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挟置给儿童一个人为的现成的人生轨道,先天就“规范”了儿童的生活,将儿童自己体知世界的那一份自由强行剥夺,实在是一种极其残酷的事。
炎黄后裔,墨守成规,不求进取;重书本不注重实践;多附庸,少创见和个性,由此使然,亦不可知。所以,言为启蒙,实为蒙昧,害人不浅。作为家长,在孩子未有独立认识之前,我是万万不给他读这种货色的。
但并不是就此否定了《增广贤文》的认知价值。它毕竟是历史形成的一部人生教科书。作为成人,读一读,可以洞察民族心理生成的繁复过程和国人认知社会、人生的心性和习惯;可以在稔知旧人格的基础上,创建新人格。退一步讲,《增广贤文》亦是了解国情、民情和人情作人生鉴借的现成读本——
有钱有酒多兄弟;
急难何曾见一人;
人情似纸张张薄;
世事如棋局局新……
不管“世事”如何翻新,人情纸薄终是人情很自然的一面;古人尚有清醒的认知,况“黠慧”今人?遇到看不惯的人和事,看得开一些,取一种超然心态,亦非消极。
流水下滩非有意;
白云出岫本无心;
当时若不登楼望;
谁信东流海样深……
世事发展有其不可把握的因素在。但就是在这种率性发展中,有许多稍现即逝的触摸点,即“机遇”,所以,为人处事不可强求,须顺其自然;但又不可持无所作为的人生悲观,要善于把握世事在无意间为你提供的机遇,宜破则破,宜树则树。“运去金成铁,时来铁似金”,“时来风送滕王阁,运去雷轰荐福碑”。古人所讲的“时”与“运”,应作如是解。
厌静还思喧;
嫌喧又忆山;
自从心定后;
无处不安然……
“离境羡境,当境厌境”,人的欲望无边,便总有两难境界。钱钟书对此有精辟论述,可翻检垂看。声光电色眩迷眼目,名利宠辱撩拨五内。此番情境,今人尤甚。古人已开“心定”药方,今人则应大剂量服之。再红艳的酒,其根性亦苦;再团圆的秋月,亦有缺残;求全求满几近愚昧,“心定”有时与“差不多”是一层意思。要想“心定”,就须特别关照你的内心。“肉体在欢笑,心灵在哭泣”,心是如何也定不得的。使心灵欢笑,便不能不学习:在享受酒肉,翻看花绿杂志的同时,亦读一些探讨生命本质的书。“学者是好,不学不好。学者如禾如稻,不学如蒿草”。
成年人研读一下《增广贤文》,在明白之后又多了几分明白。
18.夜读随想
一
夜读普里什文的日记体散文集《大地的眼睛》,心里很不平静。《大地的眼睛》是普里什文晚年的日记,记录的是每日思想的片断。思想的片断被有心地积累下来,竟成了巨著,成了思想的高楼大厦,是一件令人吃惊的事。
自己每日也有瞬间的思想“火花”,闪现时,当然感到心中一热,却没有用笔头记录下来。一是因为慵懒,二是认为这样的瞬间,于思想体系的构筑,是可有可无的事。究其原因,系受了一种文论的影响。
新时期的文论中,有这么一种论点:中国之所以没有博大的哲学经典,概因中国人思想之不成系统。孔孟、老庄及毛泽东的哲学著作,均为语录体,有睿智,有机敏,亦有浅近和漂浮。如此著作,可为时尚“断章取义”,却不能为灵魂“勾玄探幽”。而西方的哲学著作,是系统思想的产物,宏大精深,横贯时空,经伟人伦。一部《资本论》,影响世代无产者,可为力证。自己是个追求所谓的完美和深刻的人,这样的观点,被默默地接受下来。
然而,自己究竟是个凡人,即便是思想者,并不是一个有强大灵魂的思想家,思想的目的,有直接的功利在,便是使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辉煌些,有意义些,从未有过指引众人、建筑文明世界、推动人类进步的大魄力大气概。无如此气魄者,是不易构筑自己的理论(思想)体系的。
便依旧是闪现一些思想的“火花”。即便这样的“火花”,自己竟也不屑于捕捉,最终将瞬间的“深刻”都消失了。回望内心,一片空茫,一片失落。
细想起来,一个思想家再有系统的思想,在人类思想的长河中,也不过是浩淼中之一滴,连绵中的一层波浪。抽象地说,亦不过是人类思想史的素材积累,而不是永恒的经典。
再淡的墨水,也能留驻最强烈的情感和最深刻的思想。还是把每日的思想片断记下来吧,坚持下去,不经意间,构筑了一部完整的个人思想史。最起码,尚有这么一个功能;文将证明,这个人曾思考过;而一个人在世上活得高贵还是低贱,这一点很重要。
二
夜读,94第二期《随笔》,读到艾云的《语言与生病》。他说:
人健康时节的火旺葱茏,他所看到的世界的这一面只是阳,是多彩喧腾的场景,是盛宴,是欢歌笑语和幸福;而人在生病之时,落寞寂寥中看到世界的另一面——阴,看到世界的辛酸、苦楚,不幸与悲剧。一个全部的世界一旦呈现在你的面前,你就会去掉喧嚣和浮燥而进入沉稳有力的话言的大境界。
他给读者提供了一个理解人生的角度:人理解人生,便要看到事物的两面,阴阳、内外以及灵魂和肉体。由此,我想到了人与哭泣的关系。
人在悲哀痛苦中,会哭泣,以减轻心灵压迫的重量;人在意外的欢乐和幸福面前,同样会哭泣,以平抑大喜过望的激动。但人太谙熟于哭泣的表面,而未探究哭泣背后的意义。
人类,哭泣最多的是妇女和儿童。小恐惧,小悲哀,小痛苦,甚至小愿望的不被满足,都会使妇女和儿童哭泣。当这一切过去的时候,他们会破啼而笑,痛苦和悲哀不再于他们的脸上留下痕迹,他们是不会真正绝望的,泪水不会浸淹了他们的心。所以,妇女和儿童的哭泣差不多是一种本能——
猿遭石击会发出哀音。
老牛将烹会流出眼泪……
妇女儿童的哭泣,便有动物性的成分在,无多少分量。往往有这种情形:一个饱经世事的汉子,在猝然的打击和极度的绝望面前,竟会默言无声,铁青的脸上,一派苍凉。你看不出他在想什么要干什么,你便感到内心震颤,因为绷得太紧的弦会爆出砉然的断音。你盼望他哭泣,人若会哭泣,心便未死去。然而,他依然沉默着,沉默着,沉默着……这非常的沉默,使你不寒而栗,你脆弱的心不堪忍受,只好躲到远远的地方去……
这是一种内心的哭泣,亦即灵魂的哭泣,泪水如盐如血滴在受伤的心上。
只有人才有这种哭泣,它让人从动物群中骄傲地走出来。
人的哭泣,是一件不可小觑的事情。
19.阅读川端康成著作之美
读川端康成的第一本书,是他的《雪国》。书中凝重、悲壮的气氛压得我喘不过气来。那时,我以为川端康成是个硬心肠的人,有着冷峻的眼神和冷漠的面孔。日前,从王府井书店购得《川端康成散文选》一册(1988年天津百花版)。册前有一帧川端的照片,果然是一张冷漠的面孔,但眼神却不是揣测时的那种冷峻,而是一种深沉的忧抑。
川端康成的散文中,有大量的写景散文:伊豆的山水名胜、浅草的风光人物等等,均被他写得极具感情。从这些写景的散文中,看出川端康成对自然美的贪爱。他从热海的旅馆中半夜醒来,发现旅馆里葫芦花、海棠花正勃然地开放着,便心中极受感动,喟叹道:“自然的美是无限的,人感受到的美却是有限的……要活下去!”(《花未眠》)看到自然美的无限,而告诫自己要好好活下去,这是只有艺术家才有的一种机心!正是由于对自然美的贪爱,使他不忍看到自然的美因时空的变化而凋零而飘逝。由于无奈,由于伤感,眼神便忧郁起来。在《美的存在与发现》中,他反复引用大俳人芭蕉的俳句:“近江弟子同怜惜,我也无奈春归去”,正反映了他的心情。川端康成的忧郁使我很感动——人类美和自然美亘古以来便是相伴而生的两种美;自然美濡染了启迪了培植了人类美;而眼下的市井生活却把人类美排挤得离人类很远很远;在街衢上行走的人,其眼光往往漠然无物,让人感受不到性灵之光;所以,川端康成忧郁的眼光便很应该让更多的人来读一读。
川端康成散文中,记述与女性交往的篇什占了很大比重,表现出他对女性美的崇拜。作为大艺术家的他,不仅崇拜高雅的有地位的女性,如岸惠子、有马稻子等日本著名女艺术家;而且也崇拜凡常女性,如伊豆姑娘、浅草少女。因为他觉得,女性有“纯真的声音”、“纯真的形体”和“纯真的精神”。川端康成对女性的崇拜与尊重甚至达到了神经质的地步:
……走到如此美貌的女子(有马稻子)身旁,我有点难以为情。在新桥站下车的时候,有马却来到我身旁,拎起我的手提包,我大惊失色。因为是去工作,手提包里全是书籍和纸张,很沉重。有马一直拎到出站口,叫了一辆出租车……她是当代电影明星,这样做真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川端是上了年纪的大艺术家,而有马只是一个年轻的演员;一个青年给一位老人拎个包,何至于“大惊失色”呢?可见崇拜之甚。川端对女性美的崇拜,是纯粹精神和审美意义上的。他与自己倾慕的女子交谈时,都不好意思坐得太近,更不敢握恋慕女子的手。有人提出质疑,他真挚地说:“不握恋慕女子的手也没关系嘛。”说得何其真纯!“倾慕之,不欲之”,是一种圣境,没有对美无私的爱,没有对美的透悟与极其澄澈的心地,谈何容易呢?
热爱艺术的美,也是川端散文的一大主题。散文集中,《我在美丽的日本》、《不灭的美》、《日本文学之美》等论述日本文学之美的文章,殚精竭虑地挖掘日本文学之美,篇篇纯美无比;阅读时,不敢有一丝杂念和须臾的旁鹜;就连大散文家刘白羽都“深为清淡而纯真的日本文学之美所倾倒”,何况我等一介凡常书生呢。
川端康成以艺术为人生目的,对艺术美的崇拜,便是抛却功利后的灵魂的崇拜,他在介绍日本文学之美的时候,便掘其精髓,把最耀眼的光芒淋浴给读者,如此,便如何不诱人呢?
他是如何“掘其精髓”呢?在他的《哀愁》一文中找到了答案。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人民被窒息在战争的阴云中,而大智的川端却为自己开了一扇透气的窗口——在往返东京的电车上,就着昏暗的灯光,仰读《湖月抄本源氏物语》。他听不到车外空袭的嚣叫,只闻到抄本上那淡淡的霉味儿。就这样,在整个战争期间,他只专心读这本书。最后,日本在其非正义战争中被打败了,大师川端康成却从日本文学之美上面,把自己诞生了!
于是,有缘读到这册《川端康成散文选》的人,便是很有福的人了。
20.灵魂的叹息
读纪伯伦的《音乐》,感念到,人的心灵的渴望是无限的,而躯体却是一个窄小的牢房;于是外边的世界始终是梦,一个不可破译的大梦。
在躯体的牢房里,人渴望破译世界这一神秘的梦,便在与困厄的厮争中,人经历太多的磨难,百感交集,便发出一声接一声的叹息。这叹息是酒一样的东西,给人的绝望以瞬间的迷醉,让心灵喘一口气。
这一声接一声的叹息,便是音乐。
纪伯伦的《音乐》,使我对音乐生一种新的认知,使我对音乐的理解,从器官的愉悦,升华到生命的层面。
所以,音乐不仅仅属于有闲,更是属于困苦的生活;
在孤独中的人,如牧童。羊只安谧地吃着青草,他坐在一块石头上吹他的芦笛,芦笛优美的旋律代替了山谷可怕的岑寂,驱除了啃噬心灵的孤独;被乐曲迷醉的羊群,益加驯顺温柔,如牧童慧心的伴侣。
一个长途跋涉得精疲力竭的被遗弃者,望着低回飞翔随时准备吞食的秃鹫,他痛苦地哀吼起来,一声接一声的哀吼,连缀成一曲不甘者的悲歌。山谷的回响也连绵不断,把大自然对人类永不遗弃的深情淋漓地倾吐。在绝望者愤怒者的音乐的轰响中,秃鹫选择了依依的远遁。
不管生命到了何等境地,音乐都忠实地伴随着。谁说善良者的眼泪不是音乐?谁说反抗强暴的少女的呻吟不是音乐?种种,种种,皆是音乐在生命中的存在方式。
因为音乐从本质上是生命的语言,纪伯伦说,一个热爱生命的人,应该喜欢和有副好嗓子的人坐在一起。好嗓子会掀起人们内心的波澜,在歌声的感染中,陷入各自对生活的回忆,发出感应化的叹息。他说:“对于这些心来说,叹息是甘甜的。”
这是对的。歌声,唤起了人性的共鸣;音乐,将心灵与心灵沟通。
但如果我们没有好嗓子怎么办?
就不管嗓子的问题,自由歌唱。
——我们的幸福是我们自己的幸福;我们的痛苦是我们自己的痛苦;我们的悲伤是我们自己的悲伤;我们的快乐是我们自己的快乐……我们的生命不可替代,那么,我们心灵的叹息,便亦不可替代!
心灵被躯体困厄着,追求自由的意志便应更加坚定:只有人去选择音乐,而不是音乐来选择人。
啊,音乐,心灵和爱的女儿!我们把灵魂托付给你的波涛,把心灵委托在你的深处!请载着它们去物质的彼岸,让我们看看幽冥世界的奥秘。
纪伯伦代表人类说。
21.读变小札
不揣薄陋,卡夫卡的代表作《变形记》,被同行们早已咀嚼得烂熟于胸的情形下,日前我才刚刚读到。也曾刻意地搜求过他的这部著作,终是未得。但在休闲的散步中,却意外地在一个个体的小书摊上发现了它——系漓江出版社1994年版。很光鲜的一个封面,书中还同时收了《变形记》的“逆向习作”《致科学院的报告》,配以德国著名画家赫尔曼.诺曼的插图,是一个令人爱不释手的版本。
激动地读了一个通宵,感到在沉闷的生活中,出了一大口浊气。这种感觉是读书生涯中罕见的,概因眼前的生存环境,酷似着小说的背景。便不遗憾于很晚才读到它,且窃喜读它正是时候。读一本书,也如渴慕于一个人,须随缘。缘至,白水如酒,空气如诗,人如花。
《变形记》作于1912年,发表于1915年,是卡夫卡生前发表的少数作品之一。写主人公一个产品推销员格里高尔一天早晨醒来,竟变成一只巨大的甲虫,由此便生活在亲人的歧视与厌倦之中。卡夫卡说过:“为每天的面包所感到的忧虑摧毁了一个人的性格,生活就是如此。”《变形记》便是这一主题的艺术表现。紧张的生存竞争和强烈的物质压迫,使许多人的精神不健全乃至崩溃,使其部分或全部地失去人性,这岂不是每日每时都在我们身边发生么?人的变形,无非是在外力下自我异化的极端化的表现方式,以变形作异化的惊警的哲学概括,这个概括,出现在马克思1863年《资本论》第六章的初稿里:所谓异化,便是“物对人的统治,死的劳动对活的劳动的统治,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
1863年——1912年——1995年。这不是简单的年号,说明人对自己的生存状况有历史性的预见,人的生存历史是个大的循环。鲁迅、周作人都信奉历史循环论。周作人的循环是平面的循环,只附着于历史的表面,为我们不取;鲁迅的循环观是螺旋上升式的循环,历史在式微地进步着,这是看待我们生存历史的落脚点。这一点,使我清醒地读懂《变形记》。
正因为清醒,才更感到,在历史的式微进步中,人的变异的可怕。
人对幸福的本性追求,使人感到了物的重要。但幸福从来并不取决于物质和财富的多寡:宫殿里有叹息,茅屋中有歌声。人感到物对自己的挤压之时,社会的导向正引导着人们整体地倾注于物质的追求,物的有限性和欲的无限性,导致了占有的差别,这个差别给沉浸在物中的人们以痛苦。可恨的市井煽动物欲的鼓噪!
然而,梭罗幽居在康科德效外林中的瓦尔登湖,过自耕自食的极为简朴的生活,却写出了被称作“超验主义圣经”的《瓦尔登湖》,便足以验证:人除了必需的物品,其他一无所有也能在大自然的环境中愉快美好地生活下去。他使我们懂得,人只有从物欲的泥淖中自我解放出来,才能保持尊严,保持健全的人性,获得自由。我的朋友苇岸说:“多余的钱财只能够买多余的东西,人的灵魂必须的东西是不需要花钱买的。”说得质朴而沉实,系人性的豁然的悟语。
生活中,有一个奇异的现象:穷人从来不怕贫穷,只有富人才真正惧怕贫穷。大概穷人已有了对贫穷的承受与调节能力。穷人有一颗坚韧的心。
贫穷着而听着风声是美丽的。
反复吟诵着这样的诗句,紧张的心,渐渐地轻松起来。
22.乐在其中
武断地说,读书,是让人活的更自信些更自觉些。
有没有愈读愈自卑的情形呢?
有。有时,读了真正的好书,书中的大智慧、大境界,会使你感到自身的渺小,有时,陷在书堆里,不知取舍,茫然阅取,弄得神情恍惚,神性皆迷,便会感到这书愈读愈难受,无从找到精神中的那份高尚的感觉,还有社会大背景的冲击,追逐金钱者,风光闹热;读书求学问者,不仅冷清,而且贫穷,书便愈读愈疑惑。
便有场面上的人物揶揄读书人。其实大可不必,读书人多是一些心高命薄的普通人,既非先哲,亦非圣人,只是存在于读书这么一种生活方式而已。
既然只是一种生活方式,便“崇高”起来不足怪,自卑下去不足怪,无怪可怪。
被场面上的人们揶揄,读书人不必埋怨,亦不必怨天尤人,这是读书人自做自受的事。以往,读书人把位定得太高,崇高、神圣、责任等等字眼,将世人“唬”得忒甚。本来,至于书籍,读书人是接受体,是从中寻找些什么给自己;但自己还未曾“顿悟”,自己还未曾愉悦,却要急着作“授体”,去对别人说教,这是怎样的一种读书情态啊!这种情态,久而久之,被世人接受,读书人便“崇高”起来,读书人被“崇高”所累,已经年矣,于是,世人用那样的眼光衡量读书人,是取一种历史的眼光。但读书人不是还活着么?不是依然要活下去么?那么就取现实的眼光,或现世的眼光吧,虽有些失落,却不会有被“挂”起来的感觉,穷依然会穷,活得比从前要自在得多。这现世的眼光,是很通俗的一层意思,便是读书人的自我愉悦。
读书活动,书籍是客体,读书人是主体。主体之于客体,可取接受与不接受两种态度;而客体为主体服务,乃天经地义的事。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却困惑了多少代读书人!
读书人切不该再自我困惑。
所以,在书籍面前,读书人应无顾忌,择取与舍弃,索性这样,一切自由:愉悦我者,虽小著也不忍释,不悦我者,虽大论也无须顾及。
举一个人的例子。
约翰.厄普代克的系列长篇小说“兔子三部曲”,在世界有极广泛的影响,友人推荐说,读了很“过瘾”。“过瘾”两字用得好,“过瘾”是多维感受。能让人“过瘾”的书不可错过,便把厄普代克的三部曲买来,先读其第一部即成名作《兔子跑吧》,读了十天,闷得喘不过气来。美国人生活得太“自由”,“自由”得忧伤无奈,便逃避已有的存在——不合理的逃避,合理的也逃避,逃来逃去不知为何逃避,总之活得挺操蛋。这种操蛋的选择方式,有很多暗示,但我找不出一点能接受的暗示,只是读得昏天黑地,灵与肉都很疲惫。扔下这部书随手翻到一本杂志,读到台湾蔡志忠先生的一篇小短文《生活笔记》。全文仅800字,一下子把我整个身心攫住了。他写了中国人生命历程中的典型心理,每个字都颤动着国人的神经。蔡志忠最后说:“爱你的生活便能乐在其中。”
我很激动,因为只有中国人才有这样的感觉。我反复吟咏,感到读书人不该自卑下去。
皇皇巨著不如一篇小文给我的多,厄普代克被我从心里驱逐了。那三部曲后来送了人。
这很好,一个已经很穷很累的读书人,没必要撑着架子读书,乐在其中,才够意思。
23.捡拾《杂拌儿》
日前,将机关的过期文件送到造纸厂化纸浆。化浆车间的一隅,正堆着一大堆等待处理的破旧书报。对书的嗜好,使我去作一番翻捡。竟捡到了俞平伯的两本散文集:一为《杂拌儿》,一为《古槐梦遇》。
我感到极稀罕——俞平伯以研究古典文学和《红楼梦》著称,其散文只读过那篇著名的《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原以为是与朱自清作琴瑟之和时的偶然之作,未想到,俞平伯本来就是一位散文家。
两本书均已很破损:书脊里的装裱已脱落,露出灰黑的装订线;书呈锈黄色,书唇有啮啃状破裂,但未危及字面,幸可卒读。《杂拌儿》的破损轻一些,书后尚有一张版权页在。始得知,此书为1928年8月上海开明书店出版。而《古槐梦遇》的后半部,已有不少缺页,印于何时,印家是谁,便不可确知。但其版式与《杂拌儿》相同,天地留得很阔绰,竖排的行距也宽松,透出一种高贵大方的淑女气,估计十有八九亦是开明书店版。
晚间,将两本破旧集子置于案头,拧亮台灯,欲作好奇的观览。但冷眼看时,昏黄的书册,又沐以灯光的昏黄,一种神秘庄穆的气氛陡地生出来;人的心便也庄穆起来,虚躁的情绪悄然隐杳了身形,决计作认真的研读,我不禁喟叹:在古旧集子面前,自有一种作学问、搞研究的氛围在啊!
从《杂拌儿》中,我刚读了《陶然亭的雪》、《湖楼小撷》、《清河坊》等数篇,便深为其奇特的文风所吸引——
倚着北窗,恰好鸟瞰那南部的旷莽积雪。玻璃上偶沾了几片鹅毛碎雪,更显得它的莹明不滓。雪固白得可爱,但它干净得尤好。酿雪的云,融雪的泥,各有各的意思;但总不如一半留着的雪痕,一半飘着的雪花,上上下下,迷眩难分的尤为美满。
——《陶然亭的雪》集子中的散文细腻幽婉,于素朴雅致中有一种浑然的涩味。而这种涩味儿,使你不能一览无余,要作久久的回味;其感觉,若饮浓茶,嚼青橄榄,初觉苦涩,但慢慢品味,回甘袅丝,余味儿无穷。
而时下,很难找出这样耐人回味的散文!
《杂拌儿》虽是二三十年代的旧制,但现在读来却有新鲜特异的感觉;于是,俞平伯的散文便不能说过时。
这便让我想到一个书之“新”与“旧”的问题。
“新”与“旧”,是一对辩证,无新无旧,因旧见新。但对于真正的读书人,书之新旧,不再是一种版本学上的意义,而是心灵感觉上的意义:其内容是见惯了的,似曾相识的,即便是新出版的书,也是“旧”的;未曾体验过的,初次见到的,即便是从岁月中捡拾来的旧刻,亦是“新”书。至于文学史上的名著。之所以“万古长新”,是对人生的不同阶段和对一代一代新的读者而言,这又是“新”的另外一个意义。
所以,读书人去逛旧书店,到处去搜罗旧书,并不是一种迂腐,也不是一种怪癖,而是解其况味使然。另,眼下的新书,书价涨得很,而又多为追时尚、慕颜色的媚俗物;囊中羞涩的读书人,花有限的钱,而去买一些所谓的“过时”的书,得一些真感受,不是很划得来么?
《杂拌儿》我已读了三遍,仍不肯释手,《古槐梦遇》便暂时被“冷落”——读书人很不愿意把好读的书一下子读完:“书荒”比“饥荒”更让人难奈。
这里还要说的,《杂拌儿》由于太破旧,翻开书页,焦脆如阶前秋叶,每翻一页,都有末屑洒下来,便让人心疼不已,翻时就愈加小心,愈小心便愈不敢轻易放过每一个字。
于是我便想到,读书人对知识和智慧,以至对真理的谦慕,也许便是在这样的情形下默默地形成的。
24.无我的永恒
《山之音》是川端康成的代表作之一。在“极端的现代寂寞之底,沉潜着古代之安谧”是作品的艺术特色。作品向人们提出了要从“个体无意识”走向“宇宙无意识”,“无我”,即是永恒的人生命题。
作品一开始,便在极垂暮的人生氛围中透露出死的信息。主人公信吾年过花甲,吐血健忘,生气奄奄。深夜,当他听到蝉凄清的叫声和远方的风中混杂着令人悚然的山音,信吾觉得这是在预告着自己的死亡。儿媳菊子告诉他:她有一个姨妈,就是在临死前听到了山吼。
信吾对死极恐惧,恐惧带给他的是对生的执著,而这种执著一旦落入潜意识的层面,便形成对性的执著。因为性是生的最直接的代表。这样,性与死的潜意识中的冲突,便构成整部作品探索生之奥秘的原始动力。川端康成是用梦的整体隐喻表现这种冲突的。川端康成用他特有的忧伤而沉郁的笑调,细腻地叙写了这些梦。信吾几乎所有的梦都直接或间接地与现实中的儿媳菊子有关,有的梦中,他还爱上了妻子那位美丽的姐姐,以至在现实中,他常常沉浸在对美丽的妻姐的回忆中。
但当信吾从梦乡闪回到现实之后,他失去了实现性的呼救的隐喻性空间,在现实的伦理观压迫下,这种由性而转换到对生的呼救不可能产生实际的意义。信吾的出路在哪里呢?川端康成把自己对自然美的崇拜移植到作品中。作品不仅用植物排列了一个色彩斑斓的时间序列和空间结构,而且还用动物温暖活跃了这一时空。如绿叶上的蝉、胡枝上的蝶、谷穗上的鸟和“信吾家中的居民”——狗、蛇、鸢……
川端让信吾与自然求得一个共融的情绪,让自然中所孕含的深邃而神秘的力量使信吾惊愕:瑟瑟秋风中,银杏树又发出了新芽;埋在地下两千多年的莲子开出了荷花。信吾由此产生了一种生命无限的扩张感,从而使心中的情结从卑琐走向博大,从灼烈走向淡泊,从具象走向纯粹,也就是从性的执著走向对更广阔的生的沉思。
首先他感到:生应该是慈悲的。感情之无利害的拓延,便是自我生的心理向更广阔的生的拓延。菊子是慈悲的。丈夫修一从别的女人那里回来,喝得烂醉,菊子却把他的脚放在自己的膝上,为他脱鞋,使修一沉糜的心得到救助。菊子还求信吾不要锯掉樱树上开着可怜的小花的旁枝。信吾便因此也变得慈悲:他对从山里来到他家居住的鸢、蛇、鸟都怀着深情,称它们为“家里的主人”;甚至醒来时一听到鸢的声音,“就感受了爱情”。由于爱得到了延伸,使信吾与自然的交感极密切,对自然的细腻感受中,他深刻领悟到:生应该是无心的。
“无心”之说是典型的东方精神。所谓“无心”,就是破除自我的痛苦与思考,进而破除“我”与“非我”的对立和界限,把自我完全融进自然的无限生命之中,“神动而天随”,做到物我合一。《易经》说:“易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故。”佛教《法鼓经》云:“昔日迷时留有心,今时悟罢了无心。”陶渊明也诗曰:“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这些都是关于无心的诠释。
信吾有初悟之后,川端并未放手,又“扯”着他去感受江户时代的画和古戏“能乐”的特味,让他体味到艺术的生命亦是无限的。在自然和艺术的双重感召下,信吾终于有了彻悟,即:空即是色,色即是空。个体生命虽走向苍老、死亡,但时空中整个生命的流程没有苍老更没有死亡。只要破除“自我”,把“我”放到“无我”的生命宇宙中去,生命就会浩浩莽莽,无尽无穷;正如信吾房上的鸢,虽然在不知不觉中已换了代,但相同的鸢的声音却总是继续着。
追寻儿歌的影子
张中行先生说,人有时忽然会感到岑寂,像盼什么人来;那人终是不来,岑寂就变成怅惘,由怅惘变凄凉,由凄凉再一片空落。张老是经了沧桑之人,人生况味,品味已深,他说的这般情形,是一种典型情绪,人人可感也。此刻,我便经历着这种情绪。然而秀才人情,充填这种空落的最直接办法,便是翻书。此时之翻书,高头典籍、幽奥庄板之册,实在翻不下去,花花绿绿的肉香杂志,又有些不屑;最适宜者,还是那些无疼无痒、无损无害的小读物。便到杂书堆中触摸,一下子摸到了一本《批林批孔儿歌选》——这是历史的一重影子,一翻开书页,便嗅到了扑面而来的那个年代的气息,感到历史的链条不会轻易从生命的链条上分解开来,掩去过去影子的,不过一层浮尘耳。
从中选一首,便可知整个册子的全貌——
革命红小兵,批林批孔显神通,握紧红缨枪,誓保江山代代红。
这是儿歌么?这是儿童作品么?这是革命的战斗的檄文。当然,那个年代,大人们代写了不少这类“儿歌”,借用这种通俗上口的形式进行革命宣传。但的确有不少“儿歌”,是儿童们自己写的。我上小学的时候,正赶上这种“创作”高潮,亦写了很多这样的货色,可为证。儿童的好记忆,使那时的儿童记下了大量的政治术语、时事术语;一个成人(往往是他们的老师),作出一首两首这样“儿歌”的样板,他们便大量“作”下去了,“儿歌”如海啊。
这样的“儿歌”与儿童生活无关;但却规限着儿童的生活,儿童的天性与真趣刚刚萌发,便一下子被卷到时事的大洪流中去了。我们这代人,很少可资回味的儿时真趣。看到眼下儿童有滋有味地做他们该做的游戏,泪水不禁泫然。
纵观一下中国文学史,真正的儿歌其实亦是寥寥无几的。
周作人很关注儿童的生活,曾写下七十二首《儿童杂事诗》,在上海《亦报》发表时,还配有丰子恺精妙的插画——跳山扫墓比春游,岁岁乘肩不自由,喜得居然称长大,今年独自坐山兜。
这样的诗,不是儿歌。成人读之,尚费一番思付,与儿童就更格格不入。读周氏自述,诗的确不是为儿童所写,“以七言四句,歌咏风俗人情,本意实在是想引诱读者进到民俗研究方面去”,“这一卷所谓诗,实在乃只是一篇关于儿童的论文的变相”。周氏是借儿童生活的资料做他的学问,儿童杂事诗与儿童的自身生活也是无关。
文学家是人性的化身。文学家尚不垂顾儿童生活,以儿童的视角,以与儿童设身处地的心境和平易的语言,写儿童的哭笑,天真与顽性,从而开启儿童的心智,为其自由健康的成长植一片绿草,更况市井人等?
现在所谓的儿童文学,离儿童的现实生活更远,儿歌几乎绝迹。流行的所谓童话,乃用昏妄的想象,炫机械文明、电子文明之光,撩乱儿童的眼睛,于儿童心性向善向美向纯的自由发展,几无裨益。系借儿童的资质,发自家大财也。
现在儿童中亦流传着一种近似儿歌的东西。比如小儿日前给我念了一段:小时赛根笔,大了没人理,站着头朝下,睡觉头冲里。并问,爸爸您说它说的是什么?我说不知道。他嘻嘻一笑,连这都不知道,小鸡子儿呗。我瞠目结舌。
悲哉!中国人系最不关心儿童的精神生活的人,鲁迅的一段有关的话,并未过时啊。
人们必须承认,儿童亦有自己的精神生活。儿童的心性贞纯、率性、简单,而平易、晓白而上口的儿歌最易被儿童接受。没有好的儿歌行世,便有俗恶的谣曲钻隙;这对中国文学,是一件耻辱的事。
25.小论舒展杂文
当代社会,远未进入理性、理智、民主与法制的理想社会,便有杂文存在的广阔空间,仍是个“杂文时代”,鲁迅品格的杂文从来就未曾过时。鲁迅品格杂文,就意味着代表社会的良心,就意味着对反科学、反民主、反人道、反人性、反理性和伪科学、伪民主、伪道德斗争的不妥协性,就意味着人格境界的高标和文格境界的博大与深刻,舒展正是具备了这样的品格,他是鲁迅品格杂文在当代的杰出代表之一。
透过舒展杂文的纷繁气象,舒展不仅具有充盈的学识,盎然的理趣,更是性情之人。学、理、情的精妙熔铸,使舒展杂文既特立高标,又春风化雨沁人肺腑,有着鲜明的人民性,深刻的思想性和强劲的渗透力,在社会引起广泛影响。
说到人民性,它不是依附于政治的时髦用语,而是一种文学品格。文学当然是为文学而存在,更是为社会的进步而存在;杂文便比别的文学品种更应具有强烈的社会性与人民性,否则便失去了意义。舒展是个具有自觉的使命感的杂文家,其杂文具有鲜明的人民性,在于他始终以极大的热情关注时代的社会生活,即人民的生活,非常了解国民的性格,并且理解和体恤人民的感情。所以,他的杂文,表现的不是“皮毛化”的人民性和“立异以为高”的表象深刻,而是立于“民众情感”的深度,成就一种入木三分、震撼灵魂、化人世道人心的深刻。比如他的《民风与政风》。他着眼于中国的国情,认为传统的强大的“权力”话语,深刻地规束着民众的心理自觉,社会的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便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所以,在中国,“政风是驾驭民风覆盖全国的大风,政风不正,民风怎么能好?”这便是“舒展式”的深刻,系一种残酷的真实。
舒展杂文深刻而博大的气象,缘于他的渊博。首先是他学识的专业化的渊深。他编著过六大卷《钱钟书论学文选》,其大量的灿然的杂文化的评注,给“钱学”注入勃然的生机,这是令同时代的杂文家击节称叹的境界。其二,是他具有很强的哲学的概括力、哲学命题哲学概念的理解力创造力和辩证逻辑思维的分析力,读一读他的《说疑杂俎》,便知所说不谬。其三,是他历史知道的广博。他不仅对通史与文学史烂熟于胸,而且还通晓社会思想史、政治史、学术史、科学史、教育史、民俗史、民族民间文化史、宗教发展史……这是构筑舒展杂文大厦的三根支柱。历史的支点,哲学的剖析,学力的语锋,造就了他杂文家的优异的品格。这是杂文作者获得大成功的镜鉴。
具体地说,舒展的渊博,使他的杂文文风具有幽默讽刺既尖刻又动人的无限魅力。他的幽默与讽刺,既是鲁迅式的,又是钱钟书式的;鲁迅思想上的阳刚与钱钟书学术上的阴柔,使他的杂文不温不火,结结实实。《王婆新传》、《中国有幽默吗》和《闲侃狗的价值》等篇章较鲜明地体现了这种风格。
舒展坚实的历史支点(对历史的精通),使他的杂文具有了幽邃稳健的历史品格,即洞察力、穿透力和说服力。《鬼趣闲篇》、《愚民术》、《曹操与女人》、《“文死谏”谈屑录》,便是最具历史感,让人在历史的羞耻和当世的羞耻对比之中,悚然惊警的大杂文。
大杂文,必须有历史品格。
舒展杂文的伟大,还在于他不遗余力并有效地提醒人们:在时尚之中,做一名“精神界之战士”,特别是青年战士,还是要好好学习鲁迅。学习的第一要点,便是鲁迅的风骨,即精神上的独立——“精神上独立,没有丝毫的奴颜媚骨的作家学者任意挥洒的随笔,即令是软性文章闲适小品,也与宫廷弄臣、占卜人迥异,他们笔下的含羞草,其枝茎也是挺立的;他们笔下的软体动物——牡蛎、扇贝也是有个性的;但又绝不是高大全。”
他干脆说:“写杂文和看杂文,或许可以防癌治癌。”
便是看鲁迅的杂文,写鲁迅式的杂文。看鲁迅杂文,治精神上的疲软;写鲁迅式杂文,擦亮社会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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