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眉尘世,随遇而安-辑低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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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之葬

    每个人在时光这列火车上都是一位乘客,列车飞驰奔向远方一个未知的地方时,路过你童真烂漫的八岁,路过你青葱岁月的十八岁,路过你风华正茂的二十八岁,路过你成熟稳重的三十八岁,路过你知天命的四十八岁,路过你淡远悠然的五十八岁,路过你闲云野鹤的六十八岁……

    这些数字不仅仅只是数字,更是你生命年轮上的刻度,深深浅浅,在你的生命中留下印迹。

    八岁的时候,你贪玩儿,忘性大,不小心丢了一个布娃娃,你哭了,哭得很伤心,小脸儿抹得跟小花脸猫似的,那时候的你,觉得那个布娃娃就是你的一切,它陪你吃饭,陪你睡觉,陪你玩耍,没有了布娃娃的陪伴,你不能想象,以后的日子该怎么办。多年后,你终于知道,布娃娃不过是一个没有感情的玩偶,丢了,也就是它的使命尽了。

    十八岁的时候,也许你失恋了,你伤心难过,不吃不喝,躲在角落里想那个人的模样,想那个人的绝情,想那个人离去时的毫不犹豫。长夜无眠,翻出那个人留下的东西,左看右看,觉得没有那个人就没法活了,失恋的痛楚几乎把你撕扯吞噬。多年后,你终于明白,爱情不是人生的所有,没有了爱情也死不了人。

    二十八岁的时候,也许你的一个朋友离世了,那个朋友得了一场大病,尔后,没过多久就去世了。你从来没有想过,在你们这样活蹦乱跳的年纪,居然也会和死亡相距很近。你茫然,不知所措,彻夜不眠,问自己,这是为什么?曾经以为死亡是一件很遥远的事情,为什么会一夜之间降临,突然袭击?多年后,你终于明白,生老病死,不过是人之常情。

    三十八岁的时候,也许你离婚了,曾经一起许下的诺言都随风而逝,曾经以为天长地久、白首共老都成了一种回忆,什么都无法阻挡那个人离去的脚步。你歇斯底里,摔东西,不吃饭,那么多年在一起养成的共同生活的习惯被打破了,就像缺了一只左手或右手,不习惯也不方便。多年后,你终于明白,聚散不过天注定,内心强悍,精神独立才是人生最重要的事。

    四十八岁的时候,也许你的父母相继离去,你守着空屋子失魂落魄,这里曾经满屋欢笑,这里曾经济济一堂,可如今,终是人去楼空,往事成烟。你抚摸那些旧物,你细看那些旧照片,一股巨大的无能为力的失落感深深地攫住你的心,时间犹如一把长剑,深深地刺疼了你的心。多年后,你终于明白,天底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五十八岁的时候,儿女也相继如鸟离巢,空空荡荡的家里只剩下两个人,大眼瞪小眼,惆怅孤单寂寞,约好了似的,一起奔袭而来,心里空空落落失去了依傍。做好了人家喜欢吃的菜,可是没有人回来吃。把人家的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却没有回来住。多年后,你终于明白,过日子,过日子,过的是人,没有人,那叫什么日子?

    六十八岁的时候,假如运气不好,老伴先走了一个,你落单了,那才真的成了闲云野鹤,想说话只能一个人自言自语,想唠叨几句也没人听,想吵架没有人陪你吵,那种寂寞,真的能把人逼疯了。长长的时光里,想念以前,时髦的说法叫怀旧,成了最大的乐趣。多年后,你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老人蹲在墙角,眯着眼睛晒太阳。

    时光就像一把无情的小刀,一刀一刀割下去,就再也回不去了。当初,那些让你一念生,一念死,让你欲生欲死的大事,如今想来不过是过眼云烟,功名利禄,恩怨情仇终究抵不过生老病死。那些让你刻骨铭心的爱与恨,到头来不过被时间给埋葬了。

    明末清初文学家张岱在《湖心亭看雪》中写道:“大雪三日,湖中人鸟声俱绝。是日更定矣,余挐一小舟,拥毳衣炉火,独往湖心亭看雪。雾凇沆砀,天与云与山与水,上下一白。湖上影子,惟长堤一痕、湖心亭一点、与余舟一芥、舟中人两三粒而已。”

    到亭上,有两人铺毡对坐,一童子烧酒炉正沸。见余,大喜曰:“湖中焉得更有此人!”

    时光埋葬了张岱,却没有埋葬他的好文章。飞雪连天,一叶小舟,两三个米粒大小的人在湖心亭煮酒赏雪。

    这份逍遥,当真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时光会埋葬很多东西,人生这一辈子,只有走到了头才会明白,过程总是比结果更重要。

    君子素交

    在漫长的一生中,每个人都会有一些路过你人生的朋友,这样的朋友不是一个两个,而是很多,有的朋友会在你的人生中出现过一两次,三五次,有的朋友甚至只出现过一次,然后就杳如黄鹤,再无踪迹可寻。

    闲暇时,打开手机,逐一理顺,会发现一大堆的名字躺在手机通讯录里,有些名字,从来没有联系过,也从来没有通过话,那些名字上仿佛落满时光的尘埃,长满了青苔或者已经有了霉味。

    怎么想都想不起来,根本不记得是在哪一次的餐桌上遇到的,然后加上了。根本不记得是在哪一次的聚会上加上的,然后再也没有联系过。根本不记得是在哪一次旅行中邂逅的,然后混入到你的朋友堆里……

    有时候,也会爬上QQ,一个一个名字看,有实名有网名,有真名有假名,轰轰烈烈,热闹非凡,有上千人之多,可常联系的就那么几个,其他的名字有的知道是谁谁谁,大部分根本不知道谁是谁。

    那些名字隐居在网络的背后,像一双双偷窥的眼睛,安静地沉默着,头像永远灰着、暗着。那些所谓的朋友,也许某次加上时说过一两句话,也许从来没有说过什么话,只因偶尔一冲动或机缘凑巧加上了,然后删除了,或者根本懒得删除,任其那么一直暗着。

    每个人都会有一些路过你人生的朋友,多与少而已,也许是为了某种算计某种利益而来,但大多数都是因为机缘巧合,偶然遇到了,偶然认识了,偶然成了朋友,然后就那么安静地躺在你的通讯录里,留在岁月深处,再无来往,再无交错,成为陌生的朋友,成为一次性的朋友。

    某次,偶然碰到在某处遇到过的一个朋友,大家都叫不上彼此的名字,却指着彼此哈哈大笑,你不是那个谁谁谁吗?你最近在忙什么?在哪儿发财啊?怎么老也不见你?把大家都忘了吧?

    其实也真的就是那个谁谁谁,因为根本记不住名字,却装得很熟络的样子,转过身走出去很远,却怎么想都想不起,那人到底是谁啊?想想不由得笑了,可真能装啊!

    这就是一次性朋友,这就是中国式的应酬,不管嘴上的功夫说得多么热闹,多么热情似火,内心里其实依然保持着冷静与理性。

    钱钟书先生在《论朋友》里说:“假使恋爱是人生的必需,那么,友谊只能算是一种奢侈。”可见古人说的不错,千金易求,一友难得,友情是一种很奢侈的感情,所以人这一辈子,真正的朋友并不在多,有三五个,足矣。

    钱钟书先生百读不厌的是黄山谷《茶词》:“恰如灯下故人,万里归来对影;口不能言,心下快活自省。”那种心里明白,嘴里说不出来的好,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才是真朋友。

    钱钟书先生推崇“素交”,他说:“素交更能表出友谊的骨髓。一个‘素’字把纯洁真朴的交情的本体,形容尽致。素是一切颜色的基础,同时也是一切颜色的调和,像白日包含着七色。真正的交情,看来像素淡,自有超越死生的厚谊。假使交谊不淡而腻,那就是恋爱或者柏拉图式的友情了。”

    所谓的“素”,在我理解,其实就是远离功利,远离某种刻意,远离某种用心,才能称其为真正的朋友。一个“素”字,清,淡,雅,韵,却包含着其中的精髓。

    不为功利而来,不为目的而来,只为懂得而来,只为那份相惜而来。没有肉的香,没有鱼的鲜,没有山珍美味,没有海味珍稀,像素的底色上开出的一朵小花,像白雪世界,傲雪红梅,雪的冷与梅的香,相互映衬,愈发清凛美好。

    君子之交,当以素交为上。

    茶是花枝上那滴露

    唐寅有一幅名画,叫《事茗图》。最初看这幅画,视觉上的直观感受是溪流潺潺,林木清幽,云雾弥漫,苍山叠翠。山前茅屋数间,清风缭绕,轩窗小几,一人伏案苦读。边舍中,有一小童在扇火煮茶,似乎有节奏与律动。舍外,小溪水潺,上卧木桥,一老者策杖来访,身后跟着一个抱琴的书童。

    画面清逸俊雅,画风飘逸,充满动感。再看旁边的题诗:“日长何所事,茗碗自赏持,料得南窗下,清风满鬓丝。长天白日无所事,一碗清茶独自香,临窗而坐,有风来读。”好一派闲情逸致,好一派风雅清幽。

    很显然,画中策杖的老者,是应邀而来。人生最惬意的事,莫过于三两知己好友,清风长日,窗下对饮,或弄诗作文,或操琴闻音,或争战对弈,或赏景倾心,又或者什么都不做,在茶香袅袅间,默默地想着心事,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便可意会和懂得。

    茶是媒,是一份心情和意境的传达,很多时候,喝茶喝的是一份心境,喝的是一份闲情,喝的是一份禅意。神定气闲,心情淡然,方能觉出茶的香,茶的醇,茶的美。

    早年,听过一张唱片叫《茶醉》,现代风格的音乐融入民族元素,琳琅之音,一如浓郁的乡愁,一如醉人的酽茶,让人欲罢不能。音质唯美清澈,如剪剪春风扑面,如淡淡清茶醇香,如一只温柔的素手,轻轻拂掉心上的尘埃。思绪游离之际,仿佛穿越千山万水,飞入山清水秀的江南茶乡……

    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泡一杯清茶,看着杯中的嫩叶,轻柔缓慢地舒展,仿佛一片小小的森林浓缩在茶杯里,生机盎然。闻着淡淡的茶香,在清澈圆润的民乐中,仿佛看到月光倾进窗棂,大地宁静,郊外的苹果树上开满了粉嘟嘟的小花儿……

    轻轻地抿一口茶,余味绵长,先苦后甘,慢慢地回味,有一丝甜,在舌下婉转迂回,像初春的那一抹嫩黄,只一夜,风一吹,便满眼的绿,那种好,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醉了,真的醉了。茶亦能醉人。喝茶喝到醉,茶不醉人,醉心。

    茶醉不同于酒醉。酒醉,能使一个清醒睿智的人变成一摊稀泥,失掉理智,失掉尊严,变得糊涂和混沌,变得理性全无。而茶醉,则是一种心灵上的愉悦,精神上的回归,非清淡雅致之人不能体味其中的好,那种好,是心尖上的一种回味,需要慢慢体会。

    喝茶的人很多,懂茶的人很少,茶的好,无法言说,需要像悟禅一样,慢慢去品,慢慢去悟,慢慢领略其中的微妙。

    茶如人生,人生如茶,茶禅一味。

    头道茶浓酽,一如烂漫少年,年华织锦,却又青涩纯真,那是糖一般的日子,吃一块糖,满嘴都是甘甜,那种甜,纯粹,清亮。二道茶香醇,一如锦绣盛年,清澈透明,甘甜在心,那是酒一样的岁月,喝一口酒,满嘴都是醇香,那种香,绵软,蕴厚。三道茶寡淡,一如人生暮年,世事洞明,清静淡远,那是水一样的光阴,品一品,再沧桑都如水一般透明,再大起大落的人生,都有一眼见底的本事。

    人生三道茶。

    茶起茶落,起起落落都是人生,风平浪静也好,大起大落也罢,你方唱罢我登场。茶浓茶淡,浓浓淡淡都是心境,浓缩的是精华,寡淡的是余味,精华也好,余味也罢,都是人生的滋味。

    茶中滋味,轻啜慢品,把茶问心,一杯清茶,浓缩了整个人生,就算是一杯隔夜的茶,都透着淡淡的禅意。

    禅是一枝花,茶是花枝上那滴露,茶禅不分家。

    无法抵挡的年轮

    老,不是一种姿态,而是一种无法抵挡的年轮。

    一片叶子的成长脉络是这样的,光秃秃的枝条上,在初春时节抽出嫩芽,嫩黄的芽苞经春风度春雨,慢慢绽放出细小的叶片,然后这枚叶片由嫩绿、浅绿、深绿,一路走下去,最后变成老绿,然后情势突然急转直下,开始变黄,转枯,一场风,然后叶落归根,黄了、枯了、落了,最后蜷缩成小小的一片,在风中起舞……

    已经无法掌控自己的那枚小小的落叶,在随风起舞之际,不知是不是想起当初?盛年之际,也曾绿意滚滚染透天际,也曾苍翠欲滴充满生命力,可是即便当年再盛再美,也会有过去的时候,没有人能改变宿命的方向,我们都在向着一个方向,义无反顾。

    什么都会老,不老的是自然,是地球,是宇宙,而小小的生命和个体是无法与自然和宇宙抗衡的。

    人也会老,老比死更可怕,虽说人类对死亡有一种本能的恐惧,可是死亡毕竟是有时间限制的,也许只是一个刹那,也许只是短暂的行为,可是,老,不行。老,是一种漫长的煎熬,好比钝刀子割肉,慢慢地,一点点地,残忍地看着自己年华一寸一寸凋谢,一寸一寸干涸,却无能为力,也无法抵挡。

    青葱年华,红颜逝水,一瓣一瓣地凋谢,先是头发稀了,牙齿松了,然后就是脸上长满了细小的皱纹,那些皱纹由浅及深,慢慢地,在脸上画地图一般,丘陵遍布,沟壑纵横。

    不敢照镜子,一照镜子,心中就滋生出恐惧,青翠欲滴的时光仿佛就在昨天,灿烂的笑脸,风铃般的声音,仿佛都握在手中,可是就那么一撒手,忽然间,就什么都没有了,手心中空空如也,能抓住的,只有回首时,人生的几个刹那。

    纵然抗拒,也没有用,该来的,是躲不掉的。

    很少有人能老到好处,老到优雅,老到怡然。先是身老,然后是心老,身老能看得见,桃花一般的脸庞上满了皱纹和斑点,青葱一样的玉手变得树皮一般粗粝,杨柳一样的细腰变得像水桶一般粗壮。然后是心老,心老了看不见,但能感觉得到。心老了,凡事就看淡了,懒得跟别人争执,也不再跟自己较劲。出门不化妆,衣衫随意。说错了话,行错了事,都拿一个“老”字搪塞,倚老卖老。老糊涂了?不见得,就是那心性,再不比从前要强。

    年轻时,总爱把一个“老”字挂在嘴边,那是因为不老,不够老,所以才无所顾忌。人到中年,最听不得那个“老”字,自己不敢言及,更怕别人说及,及至别人说你真的老了!于是急急忙忙跑去照镜子,哪儿老了?哪儿有老?手忙脚乱地找证据,想用那虚弱的证据说明点什么,可见是真的老了,不然会巴巴地去验证?

    一代才女张爱玲,老得孤独而优雅,轰轰烈烈的年轻时光,才气名气,爱情事业,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可是,那些好时光还是去了,剩下大把的孤寂,一个人深居简出,不停地搬家,不多的行李及衣物,然后就是掌心中盛着大把大把的孤寂,无从想象她的晚年时光是如何过的,一个人,对着自己的那些文字,对着自己的那些暗淡的往事,寂寞而优雅地看着时光寸寸走失。

    老比死更可怕,因为死可以选择,而老却是一点儿主观能动性都没有,只有被动去接受,看着那无所顾忌的老,一点一点将自己淹没,却无能为力,那种感觉噬心蚀骨,苍凉如水。

    想爱,要趁早。想美,要趁早。想出名,要趁早。想旅行,要趁早。不管想干什么,都要趁早,趁年轻,折腾个够,别等老了,真的,老了就什么都干不动了。

    每个人都会老,老比死更可怕,可是就算再可怕,也是一种人生的滋味。如果有那么一天,真的老了,不爱动了,就去种种花。美不动了,就把自己收拾得顺眼一点。走不动了,就翻翻地图。

    说到底,老,是一件很残酷的事情,老到沧桑,老到从容,老到淡定,老到无所顾忌。老到颓败,老到腐朽,老到不堪,老到无能为力,都是生命的最终归结。

    老,是人老了,是心态老了。不老的是时间,不老的是精神。

    很欣赏杨绛先生的一生,也曾轰轰烈烈,也曾淡定如水,九十多岁以后仍在著书立说,把一个“老”字诠释得极致。

    秃树的风骨

    车过山岗的时候,忽然就发现了那株树,它突兀地站在冬天的地平线上,远离成片结队的森林,独自站立在寒风中,苍老,孤独,虬枝盘结,努力想把枝枝丫丫伸向天空,却怎样都伸不直的样子。

    那时节,夕阳西下,有飞鸟还巢,金色的夕阳把那棵秃树镀了一层金,暗淡的背景里,那棵秃树,彰显,凹凸,浮雕一样,像一张逆光的照片,唯美,清凉,没有一丝烟火气息,周遭的山岗、田野、石头,兀自静默,唯有风,像一个行吟诗人,抚过秃树,抚过旷野,抚过泥土,抚过沙石,留下一行行蹩脚的诗句。

    没法儿不心动,没法儿不震撼,为一种生命力,即便凋落,即便颓败,仍然孜孜以求,向上是它不朽的生命力。

    没有一片叶子去装饰的树,像一个脱掉了华衣丽服的女人,裸露出来的,是无法掩饰的虚弱与丑陋。可是这棵秃树,我一点都没觉得它丑,它姿态从容优雅,一副经风见雨、处变不惊的模样,让我想起了老屋门前的那棵树,也是这样,也是光秃秃的,枝桠上没有一片叶子,不管是春天还是夏天,也不管是秋天还是冬天,它一直都是这样光秃秃的,但是,它却一直是有生命力的,是鲜活着的,它树干里新鲜的养分和水分就足以见证。

    如果树记得自己的年龄,它一定是很老了,老到沧桑,老到连一片叶子,都承载不起。当然,它也曾有过灿烂年华,浓荫如盖,蔽日遮天。它也曾有过繁花似锦,蜂蝶萦绕,郁郁葱葱。我曾在它尚且美好的年华里遇到过它,也曾在它硕大的树冠下,乘凉,奔跑,嬉戏,也曾在它的满树繁花下,忧伤,郁闷,思索。它记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一笑一颦,它记得我们曾经的欢乐与悲伤,不管风雨雷电,不管冰冻霜寒,初衷不改地守护在老屋旁边。

    可是有那么一天,一个大雨之夜的早晨,那株苍老的秃树,一声不吭地倒下了,它的枝干满是皱褶,四分五裂地倒在地上,被摔成几截,腐朽不堪。它有多少年没有长过叶子?难道它已经老朽得承载不起一个鸟窝?它是老得再也没有一丝力气挺立了吗?

    秃树不在了,留下一个光秃秃的树墩,那些鸟儿搬家了,我也迁徙了,远离了秃树,远离了老屋,可是不管走到哪里,那棵树,没有一片叶子的秃树,一直都默默地站在我的心里,像图腾,像支柱,像我依恋不舍的伴侣。

    车子越过山岗,飞驰而去,那棵站在山岗上的秃树,转瞬便被落下很远。我回头,这棵站立在冬天里,似曾相识的秃树,透过车子带起的风沙烟尘,依旧傲然挺立在山岗上,依旧肃穆安静地挺立在寒风里。

    丑陋吗?其实也不见得,丑不丑,在人心。记得看过一幅漫画,说一个人的思想就像底裤,你不能逢人就把自己剖开来,告诉人家你多有思想,也就是说,你不能遇到人就脱掉自己的衣服,露出底裤。

    秃树也是一样,树有树的内涵,树有树的心灵,美与丑需要慢慢琢磨和参悟。秃树有秃树的风韵和意味,懂得的人自然会体味它的好与妙,就像人生的每一个年龄段,童年有童年的纯真和烂漫,华年有华年的美丽与憧憬,老年有老年的芬芳和韵味,不经历,怎么知道其中的曼妙?

    站在冬天里的秃树,装饰别人的风景,也装饰自己的梦,而有梦的人不会苍老,而有梦的树四季常青。

    人情味儿

    什么是人情味儿?

    如果你看电视,你会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央视寸秒寸金的黄金时段,居然多了许多公益广告。印象最深的就是《打包篇》,一家人围着餐桌吃饭,一个口齿不清的老人把盘子里的两只饺子揣进了口袋里,一边揣一边说:“这是留给我儿子的,我儿子最爱吃饺子。”还有一个公益广告《别爱的太迟,常回家看看》,一个母亲从年轻陪伴着一个孩子,一路走来,一路成长,孩子长大了,母亲也老了,然后老了的母亲站在那儿痴痴地等待孩子回家。

    除了亲情的公益广告,还有环保的、动物的、关注留守儿童的等等,关注留守望儿童的那个公益广告给了我深深的震撼,五千八百万留守儿童是一个什么样的数字?一张张孤单的笑脸,一双双无助的眼睛,一个个没有色彩的镜头。

    说实话,好多年,我还是第一次在电视里看到这样浓浓的人情味。人情味是一种什么味儿?说到底,其实就是一种人味儿,就是人与人之间的那种暖,那种爱,那种信任。

    一直喜欢小时候那种生活,你来我往,热热闹闹,邻里关系很亲密,你借我半瓶酱油,我借你两头蒜。街头熙熙攘攘,你踩了我的脚,我碰了你的腰,笑一笑就过去了。贩夫走卒引车卖浆之流竟然热心肠地给那个谁家的闺女介绍对象,谁家有个大事小情,大伙都来帮忙,心中就没有“提防”这个概念,更没有“骗”这个字眼。

    我喜欢这种热乎乎、暖烘烘的人情味。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人情味淡了许多,楼越来越高,车越来越多,人人都缩在一个火柴盒一样的空间里生存。家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就是穿越层层封锁线最后回到的那个钢筋水泥塑成的盒子里,不穿过几道门,怎么可能回到家里?首先是小区带电子锁的大门,然后是楼梯口的密码门,然后是回家的防盗门以及家里的木板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冷漠,越来越疏离,回家关上门,不是上网就是玩手机,要不就是看电视,在一起住了好几年的邻居,居然相见不相识。

    处处小心谨慎,怕被人忽悠了,怕被人骗了,一不小心就掉进了别人挖好的坑里,买食品你得成为食品方面的专家,买家电你得成为家电方面的专家,买药品你得成为药品方面的专家,可是成名成家,哪儿是那么容易的事儿?没有个十数年的钻研怎么有可能成专家?可是等你钻研了十数年,即使偶然成了专家,还不是黄花菜都凉了?

    每天独自开着车去上班,不再和人挤在公交车里,爬到几十层上百层的摩天大楼里,一人一方火柴盒,除非逼不得已,否则老死不相往来。寡淡至此,真的是比凉开水还凉。

    当然,你也不用心灰绝望,不管到什么时候,正能量都是生活当中的主流,有人的地方就有人情味的。

    上街,看到一个拼命跑向公交站台的女孩,她还没有跑到公交站,车居然开了,正心灰之际,不承想公交竟然停了下来,等了三十秒,直到那个女孩气喘吁吁地上了车,那辆大巴才摇摇晃晃地重新起程了。

    去街边的小餐馆吃早餐,老板会善意地提醒:“小心别烫着。”

    去早市买菜,买完提起便走,卖菜的摊主在后面喊:“你的葱忘拿了,你的葱!”

    去超市,一个老人晕倒在电梯旁,一个年轻人迅速拨打了急求电话。

    小区里新栽的一棵樱花树不知怎么断掉了,一个老人居然把断掉的小树杈接好,然后胶带封好。

    一个常在小区里遛狗的年轻女人,每天都会带着纸巾,若是狗狗随地大小便,她会马上清理干净。

    这些小事情很多、很杂、很不起眼,正是因为这些随手可为的不起眼的小事,温暖别人也温暖自己,这是联系人与人之间的纽带与桥梁,彰显的是浓浓的人情味。

    好女人暗香袭人

    常常听到有人抱怨,特别是男人的抱怨,说如今这世道,好女人怎么越来越少了?其实说这样的话的人,肯定是粗心大意,没有细心观察,因为生活中好女人并不少。好女人在我们的生活里随处可见,是我们缺少一双善于捕捉的眼睛,是我们缺少一颗温柔细致的心。

    好女人就像一朵太阳花,拥有健康的心态,拥有阳光的笑容,拥有健康的身体,生活中积极开朗热情,会影响身边的每一个人,分得清自身角色的转换,是父母的好女儿,是丈夫的好妻子,是弟妹的好姐姐,是儿女的好母亲,是上司的好下属,是街头那个一脸笑容的陌生人。

    好女人就像一朵郁金香,忠诚于爱的誓言,不会朝三暮四,不会得陇望蜀,爱自己所爱的人,爱自己的家人,能够和爱人牵手花前月下,也能够和爱人在生活中摸爬滚打,经得起诱惑,经得起考验,能够和爱人一起烧一桌美味的爱情大餐,也能够和爱人一起调制各种美味的爱情小菜。

    好女人就像一朵出水芙蓉,出淤泥而不染,洁身自好,冰清玉洁。有自己的品格,有自己的分寸,有自己的主见,不会人云亦云,亦不会随波逐流,不会随风零落,独立自我,随时都可以打起背包,一个人上路。

    好女人就像一朵空谷幽兰,耐得住寂寞,独自芬芳,不管有没有观众,都会一个人尽情生活。独自散步,独自旅行,独自看书,独自闻音,闲时给自己泡一杯茶,忙时给自己一个微笑,独自在生活里散发幽香。

    好女人就像一朵霜后寒菊,经得起任何打击,不管寒风还是秋霜,自巍然盛放,任何磨难都不会动摇她的理想,任何困难都不会阻止她前行,谁说女人是藤?其实女人也是树,会在必经的路上,开满一树繁花。

    好女人就像一朵傲雪寒梅,傲骨生香,男人需要有傲骨,女人也同样需有傲骨,凌雪独放,那是一个人生存于天地间的脊梁,有了脊梁才不会像藤一样软软地趴在地上生活,站着生活才是一个女人最优雅的姿态。

    好女人就像一朵雍容牡丹,优雅华贵,独立自信,君不见那层层堆起的繁复的花瓣,瓣瓣都生得端庄又妩媚,无香的牡丹,不是靠香味取胜,而是用智慧和美貌艳压群芳,而是用博大的胸襟和气魄成为花王,生活中也有这样的女人花,集理性与感性于一身,独立优雅,自信从容,做生活的王者,做自己的王者。

    女人如花,虽然是一个很艳俗的比喻,但是,把花朵这种植物最耀眼的部分比喻成女人还是很贴切的。女人如茉莉,娇小馨香。女人如山菊,朴实天成。女人如玉兰,娇柔脆弱。女人如樱花,淡雅自然。女人如丁香,清新纯真。如人如罂粟,惊艳有毒……

    好女人如一朵好看的花儿,如同一朵有气节的花儿,花香浮动,暗香袭人,绽放出优美馨香,在枝头摇曳生姿,在生活里优雅自如。

    以盛开的姿势

    常常想,我们会以怎样的姿势对待生活的低潮期?比如失爱,这种时候,我们会以绽放的姿势盛开,还是以萎谢的姿势颓废?

    失爱的时候,多数会萎谢吧?张爱玲曾经说过:“我倘使不得不离开你,亦不至于寻短见,亦不能再爱别人,我只是萎谢了。”

    这样的话听起来令人心碎,爱一个人爱到没有退路,才会如此委屈自己去迁就,只是这样的爱,不该错付给一个并不懂得珍惜的人。

    曾经,我亦如此爱过一个人,千辛万苦,即便后来在一起了,仍然觉得中间有一段无法逾越的距离。

    很多个夜晚,我守着他,离得很近,但却有一种抓不住的心疼和凄惶,他睡得香甜安适,睫毛抖动,脸上有微微的笑意,我知道他又在做梦了,也许梦到了哪个心仪的女人?

    曾经数次想过,一个人,不动声色地、静静地、慢慢地萎谢,是一种怎样的过程?别人看起来依旧有说有笑,而内心里却渐渐破碎,幻灭,渐渐哀疼成伤,不能言说,不能回望,只怕一回望,会坍塌了心中所有的坚强,会加速萎谢的过程。

    一个人情感凋谢的过程,心死成灰,大约就是这样的吧!还有什么比心死,比灰飞烟灭,更令人心悸?那种冷,是慢慢地,一点点地侵肌入骨。

    日夜相对,心却游离在彼此之外,那是一种折磨,从肉体到心灵,这个过程,像一根弦,渐渐被抻长,然后断裂。

    坐在电车上,阳光慢慢地移动,透过车窗洒进来,明亮地照在脸上,却照不进心里,看窗外西风卷起的叶子,看行人匆匆的脚步,心中是艳羡的,那是一些有故事的人吧!

    一对小情人,倚着电车的栏杆,低着头,抵着足,窃窃地说一些事情,男孩不知说了句什么,神情专注地看着她笑,女孩绯红了脸,用脚尖踩他的鞋子。我看得痴了,像极了从前的我们,而我们的情事却是早已灰飞烟灭,再无踪迹,只剩下记忆。我是多么不甘心从那一场沦陷的情感中逃遁,可是即便再不甘心又能怎样,共赴一场缠绵成了记忆中的缺失。

    其实分手之初,什么都感觉不到,恹恹的,迷茫的,倦怠的,很累,像一个找不到家的孩子,看不清路途,像一艘找不到港口泊下来的小船,颠簸流浪。

    那时节,即便我面前摆放着盛开的花,抽芽的树,抑或美味大餐,于我,其实什么都不是,我看不到。我看到的是萎谢,如花谢的过程,如生命的过程。有一种剥离的疼,有一种生生的分离,那些看不到,摸不到,那些无形的,只有时间能够印证的,令我怆然慌恐。

    从温热到苍凉,从远古到此时此刻,遥远吗?

    一直忙着,至少看上去是忙着,无暇静心体味生命流逝的过程,无暇抚摸和理顺那些错乱纷扬不羁的思绪,浮躁像一朵轻飞的絮,绕得我透不过气来。什么都想抓到手里,比如时间,比如钱财,比如爱人,其实什么都抓不牢。

    直到有一个早晨,匆匆从床上爬起来,看看时间,上班快迟到了,胡乱地洗了一把脸,拿了一盒牛奶在手里,边赶路边喝,路过公园的门口,看见一个穿着红色运动服的老人家在打太极拳,我停下脚步,隔着栅栏看着她,有七十岁左右的样子,真不明白,快萎谢的人了,还能抓住什么?

    她看见我傻傻的样子,露出一脸灿烂的笑容,中气十足地问我:“姑娘,你看这树上的花儿开得多好啊!”我愕然,七十岁的人,竟然还对花儿这么有兴趣。

    我顺着她的方向抬头往上看,一树的红花开得正灿烂。我的心中豁然开朗,原来萎谢也好,盛开也罢,不过是一种姿态,不过是一念之间。尽管萎谢是一个必然的过程,但是如果以盛开的姿势,会离快乐很近。

    一边走,一边回头,慢慢体味着老人家的话,她叫我姑娘,这个久违了的称呼,令我觉得开心、快乐、幸福,令我觉得萎谢是那么遥远的事儿。

    以盛开的姿势,去拥抱那些颓废的心情,让生命璀璨,让生活生香。

    小众时光

    城市的一隅,不知道什么时候悄然冒出一家书店,常常从门前经过,发现里面疏疏朗朗的几个人,捧着书,默默地站在书架前,不像别家书店,即便是看的人多,买的人少,也是热热闹闹的。

    某天,终于忍不住,抬脚进去,发现这是一家专卖诗歌方面书籍的书店,心中疑惑顿解。为诗歌疯狂颠倒的年代早已过去,谁还会巴巴地去书店里买本诗集?古诗词比现代诗的状况要好一些,毕竟那是几千年沉淀下来的精华,现代诗就很难说了,需要时间去印证,能够流传后世的,才是好诗。再看看别家书店,多半卖畅销书,教辅参考之类的图书,所以人多得如过江之鲫。

    这家诗歌书店,是个戴眼镜的年轻人和朋友一起开的,我猜想他一定是为诗歌疯狂过,甚至现在仍然疯狂。在商品社会里,所有东西都被打上经济标签,这家诗歌书店就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那么的我行我素,那么的具有风骨,因为它可以傲视最原始的衡量单位——货币。

    虽然如此,我还是有些担心,这一道都市里耀眼的风景能撑多久。

    喜欢,热爱,疯狂,不从俗,不人云亦云,遵从内心意愿,这就是小众。

    小众是一种优雅,是一种时尚,是一种孤芳自赏,是一种自甘沉沦。

    内地音乐人许巍是小众歌手的代表,他的音乐风格决定了他小众歌手的命运,早期的孤单、寂寞、惆怅、彷徨、嘶哑、灰败,即便后来增加了阳光的成分,但是那种浓郁的怀旧和远古的苍凉,像一种味道纠缠在歌声里,挥之不去。

    记不清是哪一年,偶然在别人的博客里听到他的《蓝莲花》才知道,原来世间还有这么好听的音乐,像一朵花,开在山谷里,需要一点点靠近,需要用心慢慢去品味,才能体会它的好。那种有些颓废,有些暗淡的歌声,让人勾起很多往事,学生时代飞扬的青春,雨天离别的站台,黄昏转瞬即逝的彩云,夜晚仰着头数天上的星星等等,那种诉说与我记忆里的某些东西切合到一起,找到一个支点,或者说是共鸣点,让我震撼。也是从那时开始,记住他,关注他,期待他。

    物欲横流的时代,不被外界所左右,安静地做着自己,孤独地坚守着自己的喜欢,那需要一种超凡脱俗的定力。

    宽泛的大环境,让许多人开始追求自己的喜好,展露自己的个性,不再遮遮掩掩,比如看小剧场电影,听实验音乐,包括某些圈子生活,都是小众生活。

    一个年轻的女子,喜欢小众旅行,并且身体力行,倡导民俗文化的保护。三十多岁了,不结婚,和几个热爱旅行的朋友,背着包,花很少的钱,吃住行都很节俭,低调,安静,默默地关注着一些需要保护的民俗文化,呼吁有关部门给予关注,而且也会在经济方面给予援助,虽然她的援助只是杯水车薪,用她的话说,我只是在尽我自己的能力。

    用世俗的眼光去看,一个三十多岁不结婚的大龄剩女,整天瞎跑,以微弱的声音向社会呼吁这个,呼吁那个,不是瞎扯淡吗?

    可是在我的眼里看来,觉得她很美。

    在追求个性,崇尚品位,标榜另类,张扬特立独行的年代,“小众”这个词,正日渐受宠。小众,顾名思义,少数的几个人,非主流,因为兴趣和爱好聚集在一起,称之为小众。在随大流的年代,小众无疑是一群孤立无援,倍受冷落的边缘人,因为小众,没有大众的认同,所以显得孤单,显得寂寞,所以无法与主流抗衡,只低眉潋滟,做自己,尊重内心,在角落里默默散发幽香的花或草。

    小众的,自然是少数的,可是认同的人多了,追求的人多了,就变成了大众的。正像一句名言说的:“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

    小众生活,作为都市里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体现出了它的独特性和超前性,生活本来就是五彩缤纷的,一个社会,一个城市,除了主流文化和主流生活方式的构架,也有相对支流的文化和其他生活方式,这很大程度上也体现了一个城市的进步和文明程度以及包容性。

    打不败的时间

    去外地旅游,意外地碰上了一个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再相遇的熟人,和她站在廊下,说起一些过往的旧事。

    熟人是一位女子,早已不再年轻,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只怕她已是奔五的年纪了,可是看她的穿戴打扮至多也就二十岁,酒红的长发,艳丽的唇彩,时尚的衣着,一看就知道是个站在时间的尾巴尖上抓住青春不放的人。

    心中渐渐爬满了淡淡的忧伤,八岁的时候,我在小镇上生活过几年,与她有过一段相互交错的时光,那时候,她正值青春,二十出头的样子,穿碎花的连衣裙,梳两条长长的麻花辫,有着丁香一样幽怨的姑娘,每次她从门前那条小巷经过的时候,都会吸引我和大家的目光久久地追随。

    即便只有八岁的小人儿,自然也知道什么是美,青葱年华里透逸出来的健康、开朗、自信,没有一点儿的做作和虚假,就是自然纯真的美。

    她咯咯地笑着,一下子把我拉回现实,那声音像小女生一样尖锐,细听,有略微的沙哑和年轮的毛刺,一下子划破了我本就不太坚强的神经,我回过神来,听她用与年纪不相称的有些发嗲甜度过浓的声音说,你看我用的粉底,好吧?是法国进口的,与国产的那些粗制滥造的化妆品就是不一样,回去我再打一针羊胎素,保准儿比现在年轻很多。

    我知道她说的羊胎素,是一种美容针剂,价格贵得吓人,动辄要多少万,是打败时间的最好武器,可是即便脸蛋再年轻,再漂亮,她的脖子和手还是会出卖她,脖子上有松弛下来的皱褶,一道一道的,手也不是年轻女人那样十指如笋,水葱一样白嫩,细节往往更让人毛骨悚然。

    人都会变老,谁都不例外,这是时间恩赐给所有人的礼物,也许变老之前,我们会变得恐惧担忧,心绪烦躁不安,特别是女人,到了一定的年龄就开始保卫和延缓青春,与天争,与地争,与不可抗拒的时间争,智商一下变得近乎为零,银子流水一样被商家赚去了,也毫无怨言。

    然而时间是残酷的,默默地雕刻着一些东西,不管我们愿不愿意接受它,没有人能够打败时间,至少是在生理上如此,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不管是多么伟大的人物,也不管是多么平凡的小人物,在时间面前都是平等的,生老病死无一例外,无论我们多么想留住一些东西,都是徒劳的,因为时间不会为谁停留。

    没有人能够打败时间,能够打败时间的只是一种精神,是一种文字,在时间的长河里,沉淀成人文精华。司马迁用十几年写就的《史记》,穿越千年的尘埃,放到我的书桌上。周日上街逛书店,看见新版本的《史记》,买回来放在家里,随意而闲散地翻看。毫无疑问,司马迁用文字打败了时间。用文字打败时间的人很多,比如张爱玲,她的小说、散文不断有各种版本出世,那些薄凉的文字成为一种经典。

    时间是指缝间的小沙砾,脆弱易逝,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是无法用一种精神和文字打败时间。我们能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让生命璀璨和盛开,把生命中的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去珍惜,提高生活的质量,丰富生命的内涵,提高生命的厚度,不跟自己生气,不和别人做无谓之争,把生命的刻度印在从容和踏实之中。

    前不久,在电视上看到的大学生电影节颁奖仪式上有一个精彩的镜头,八十多岁的黄素影老师上台揭晓最佳女演员奖。忽然有了某种久违的感动,感动于那种执着的劲头,仿佛在说,我不老,我还年轻。

    生命中的每一个年龄段有每一个年龄段的精髓,仔细地体味和咀嚼其中的滋味,把每一段都过得精彩纷繁,让快乐和开心一直伴随在我们左右。

    且走且回望

    时光的彼岸,苍苔冷月,洇湿了我柔软的心,蓦然惊觉,光阴如水。

    没有月光的夜晚,守着一杯清冷的咖啡,香味不再袅袅,余温渐去渐远。遥遥地,在黑暗中,与另外一个自己对视,穿花拂柳,心做舟楫,穿行在时光的旷野,那些走过的路途,那些失掉的光阴,那些欢乐的、痛苦的过往,在黑暗中逐渐清晰,凸现,开出一小朵、一小朵的花,带着裂帛般的声响,如浮雕一般,镶嵌在光阴里。盛装与否,脂残与否,早已不是很重要的事,重要的是,它真实地存在过和盛开过,带着光阴的味道。

    最初,我是不大喜欢自己的。

    青葱岁月里,仿佛一枚青果,一夜之间跃上枝头,小小的虚荣心作祟,自卑如爆棚的花儿,时不时爆出一朵,手忙脚乱,猝不及防。不喜欢自己的面孔,觉得平庸呆板,毫无生气和特别之处,扔在人堆里,就再也不可能分辨出哪个是我,像一粒沙,混进了一堆沙中。不喜欢自己的工作,觉得碌碌无为,整天不过是忙东忙西瞎忙乎,每一天都重复前一天的日子,就像时光,明明不曾变样,但却已不是昨日的光阴。不喜欢自己的家庭,觉得父辈们活得谨小慎微,窝窝囊囊,而我,我的人生不过是他们的翻版,我的将来不过是他们的昨天。

    不喜欢是喜欢的前奏,当青春的汁液被风干的时候,我忽然就长大了,当初,那些看起来生死攸关的大事,忽然变得不再重要,唐时的风,宋时的雨,穿越厚重的光阴,化作一缕闲愁别绪,唯其过程,才能验证曾经的快乐与真实。

    后来,我是不大喜欢爱人的。

    结了婚才发现,那个人原来和自己心目中的那个人根本不能吻合,所有的浪漫都被生活无情地打回原形,那个人变得毫无情趣可言,琐碎、唠叨、平庸,穿着皱皱巴巴的衬衣下楼取报纸,没有刷牙就开始吃早餐,最要命的是,他睡觉还磨牙,说梦话,打呼噜,我的心被他揉搓得皱皱巴巴,像压在石板底下的水草,想要舒展,除非把石头搬走。可是,那个人,是我生命中的克星,怎么可能搬走?没有了他,我也不再是我。

    有一晚,他对我说,日日相对,你看到的那个我,是真实状态下的我,原生态,没有伪饰,没有做戏,心与心赤裸相对,这是我们的生活,真实,自然。我不认识似的盯着他看,茶过三味,淡而无味,然,我知道,味在水中,水在叶中,这些年,早已磨合得严丝合缝,虽有不甘,但心下却早已释然。

    再后来,我是不大喜欢新家的。

    人生像一场旅程,从一个地方赶到另外一个地方,从闹市区搬到郊区,满眼触及的,都是荒凉,在心中疯长,周边是光秃秃的山,光秃秃的树以及裸露的黄土,想要买东西,周边居然没有一家像样的超市。开车进城,要经历塞车,要经历等待,终于,把所有的耐心消磨殆尽,并且开始不停地抱怨,这是人住的地方吗?要什么没什么。他问我,你想要什么?这里不是你说的穷乡僻壤,这里是大学城,毗邻高新园区。我无语,从繁华到苍凉,从五彩霓虹到黑漆漆的夜,我需要过渡。

    过了冬天,春风一度,忽然发现那些荒凉寂寞全都不见了踪影,园子里,玉兰,樱花开得绚丽无比,梨花开了杏花又开,争奇斗艳,绿色的植物,葳蕤森森。我喜欢上这个园子,犹喜西南角上的那个亭子,得闲便拿上一本书,去那里小坐一会儿,吹一吹风,晒一晒阳光,闻一闻花香。

    我不再和自己较劲。不喜欢,很累。

    走过一些岁月,经历过一些事情,才知道,才懂得,光阴不能复制,更不可能重来。每一个人,在长长的光阴河流中,都会有着自己流转的轨迹,而且独一无二,无可复制,也不可能与别人重叠。好的,坏的,都是人生,喜欢或不喜欢,都是命运。珍惜。唯有珍惜。

    且走且回望,无可复制的美丽光阴,无可复制的峥嵘岁月。

    独处时光

    那个午后,天空低垂,雾霾沉沉,到处都是灰蒙蒙的。

    没有一片叶子的树,凛冽地站在寒风里,两只伶仃的麻雀站在光秃秃的枝杆上打架,又或许是在说着什么我听不懂的悄悄话,是的,不懂。

    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不懂的事情太多了,活着活着,滴翠的青春蓦然间就已苍老;活着活着,鲜亮的生活上就有了皱褶。每日里,和那些红尘俗事争斗,精确到每一个细节,常常是,一颗心拥挤得没有一丝缝隙。

    我知道,不仅仅只有我是这样的状态,很多人都这样,可是我仍然是不甘和郁闷。

    那个午后,我放下手中琐碎的事情,一个人,出了家门。茫然地随着人流上了电车,电车上很多人,没有人说话,大家都茫然地看着车窗外,灰秃秃的树木,灰扑扑的楼房,孤零零的行人,没有阳光,也没有风。

    出了城,下了车,到了海边。

    往日热闹得像自由市场的大海边上,此刻繁华落尽,游人稀少。冬天的海,没有春天的海那般妩媚,没有夏天的海那般激情,没有秋天的海那般迷人。冬天的海,更像一个垂暮的老人,慈祥,安静,从容。

    我在海边,顺着海岸线一直走,一直走。去哪里?我不知道。

    褐黑的礁石,古朴的木船,陡峭的悬崖,悬崖顶上是一片蜿蜒的山林,群山寂静,大海不语。

    我走得累了,走得疲了,就坐在礁石上看海,冬天的海有冬天的风情和韵味,海天苍茫,极少有人打扰,也有像我这样的不速之客,偶尔一两个,冬钓或者冬泳,他们都是非常勇敢的人,不像我,只是一个走失在午后时光里的人,偶然间到了这里。

    远处有渔村,掩映在光秃秃的树木中,有白色的炊烟袅袅升起,像一个抒情诗人笔下的诗行,温暖了我的记忆。

    那一年,还小,在一个陌生的城市,我走失在高楼林立的街道上,找不见熟人,找不见朋友,也找不见我要去的地方。站在街头,到处都是人和车,一张张陌生的脸,擦肩而过时,让我生出惶恐和不安,那种惶恐和不安像长了翅膀的小怪兽,在我的心中乱窜,我哭了,我想,我再也见不到妈妈了。

    年少的时光,就连不安和惶恐都是真实和美丽的,今生只怕再也不会有那样的时光了。我在冬天的海边,忍受着零度以下的寒冷,想着经年过往,却感到从没有过的幸福,是的,幸福。

    手机响了,是爱人。

    他问我:“你在哪里?”我环顾四周,陌生的渔村,陌生的山林,陌生的海,我说:“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他说:“我去接你吧?”我说:“不用了,真的不用。”

    我顺着来时的路,往回走。

    天快黑了,海边几乎没有一个人,我一直走,我要在天黑之前赶回到电车站。那么快速的行走,好多年都不曾有过。

    听人说,这片山上有野生动物,甚至有狼出没,所以我顾不得再看海,脚步起起落落,飞快地赶路。那么冷的天,汗水居然湿了我的发髻,湿了我内里的薄衫,我气喘吁吁,几乎是小跑着往电车站的方向……

    天完全黑下来时,我终于赶到了电车的始发站。

    坐在电车上,一路向城里的方向,从荒凉到繁华,从无边的黑暗到灯火璀璨,渐渐地,有了温暖的气息,我又回来了,回到了滚滚红尘中。

    我想起了妈妈煲的汤,我想起了老公煮的粥,我想起了一个叫家的地方,我想起了诗人海子的诗:“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 /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是的,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在那个走失的午后,我在心中给自己建了一所房子,那是世间最美的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请允许自己走失一小会儿,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灵上。

    孤独的风琴手

    多年前,住在郊区的一个小镇上,旧家的旁边有一户人家,拥有一个独立的小园子,春天来临的时候,微风轻轻地掠过,篱笆边的蔷薇花便会得意地摇晃起来,一阵阵馨香便会飘过篱笆,和路人打招呼。

    那些花儿开得美,开得艳,开得热闹纷繁,像浪漫的十四行诗,像印花信笺的纸张,有暗香盈袖,自顾自地优雅芬芳。有黄色的,有粉色的,还有白色的,偶尔会有几枝伸出篱笆外,招惹得孩子们伸手去摘,结果被花刺扎到了手,孩子哭了,大人却笑了,说:“这孩子可真淘气。”说完,兀自走开,我却想起一句诗:“满架蔷薇一园香。”

    那时候,真的很羡慕有这样一处小房子,在高楼林立的都市里,能有一个独立的小园子,无疑是很奢侈的。小园的主人是一个年轻的男人,三十岁上下的样子,很有些文艺男青年的范儿,高高的个子,有点瘦,平常不大跟邻居们来往,和老奶奶、一只大黄狗、一只小花猫生活在一起。

    老太太的牙齿掉了,也不去镶补,说话漏风。大黄狗常常是瞪着足有二十瓦的眼睛,探视灯一样盯着过往的行人,一副忠心耿耿的样子。只有那只小花猫挺活跃的,在窗台上跳上跳下,偶尔我们家炖了鱼什么,小花猫会闻着味不请自来,当一回不速之客。

    这样一家子,四个成员,很和谐地生活在一起,其乐融融,从来没有和邻里孳过事。

    有一段时间,不知为什么,年轻的男人会迷上手风琴,在月光如水的夜晚,一个人在月下拉琴,琴音如泣如诉,如水一样轻轻地流淌着,有些忧伤,和着风的声音,一缕一缕地,直往耳朵里钻。我静静地听着,感觉像风轻轻掠过田野,苹果花儿都张开了小嘴儿。树木轻轻地摇曳舞蹈,一滴水滴落湖心,月光碎成一池的浮萍……

    那些忧伤的情绪像丝棉一样紧紧地裹住我,我透不过气来,越想挣脱,就越挣不脱,于是,抱着手臂,在屋子里烦乱地走来走去。

    有邻居忍不住,从窗户探出头来大声呵斥:“神经病,半夜三更不睡觉,拉什么琴啊?”

    琴音戛然而止。

    我掀开窗帘的一角,努力向那个小园子眺望,那个年轻的男人抱着风琴,孤独地站月光下,轮廓模糊,一动不动,像一副剪影。

    我暗自揣测,他一定是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不然不会如此。

    如果那个邻居不是先于我而大声呵斥,我想我也会说他几句的。那时候孩子尚小,我担心这样的音乐会影响他的身心健康,影响他的睡眠,有人制止他,我就不用跟他交涉了,于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如释重负。

    可是第二晚,音乐又响起,这样断断续续,持续了好几个月,奇怪的是,孩子并没有因为音乐的影响而出现异常,相反,却在音乐声中睡得很安稳踏实。

    多年后,听尤静波的《孤独的风琴手》,那么熟悉的旋律,让我想起月光下,那个孤独的拉风琴的男人,我恍然大悟,那个旧邻居,那个年轻的男人,之所以那样疯狂地拉风琴,他是失恋了,他是在风琴声中疗伤,用音乐疗伤。

    很多事情,只有经历过以后才会明白,人生的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过程都是美丽的,包括失败,失恋。失败也好,失恋也罢,斯时斯刻,会觉得难受,难过,可是经年之后,想起自己曾经那么真实地心疼过,流泪过,就不会遗憾了。唯其过程,才能印证,我们曾经来过这个世界。

    人生的过程,不求完满,不求完美,只求真实,只求真诚。

    永远的卡伦·卡朋特

    滚滚红尘之中,忙忙碌碌而又琐碎的日子使我们失去了很多东西,背离过很多东西,渐行渐远。多年来,忙忙碌碌的生活,极少像现在这样,放下手里的事,泡上一杯玫瑰香茗,看杯中艳丽的一片红在水中慢慢舒展、变淡,静静地坐在角落里听着这样心事诉说一样的歌声。

    这样细致的生活一直都是我向往的,怀念一些失去的或正在失去某些生命中无法割舍的记忆,我爱或爱我的人。

    当年少的狂想渐渐失去温度,退还出生命的本真的时候,我还能到哪里找寻我五彩缤纷的梦。

    第一次邂逅卡朋特的《Yesterday Once More》是在一个夜晚,到现在我仍清楚地记得那晚,心情不好,一个人在黑暗中睁着一双清醒的眼睛,随意地听着一些老歌,忽然就听到一首温情的怀旧歌曲,卡朋特温润宽厚的嗓音,低沉,磁性,邻家女孩般亲切地演绎,以及对音乐准确的领悟,释放出来的歌声是那样优美和怅惘。真想不到,淡淡的忧伤竟被这个女子演绎得这样美好。听着听着,竟然流下了眼泪,心中呈现出一种无可名状的难过。

    不知不觉,我就掉进了歌曲的意境中,我的眼前仿佛看见童年时跟小伙伴们一起在河边玩儿,一朵朵花像一个个梦想,溅落到我们童真的脸上;还有童年时和小伙伴在一起玩过家家,我做了那个人小小新娘,做了多少次,我自己都记不清了,我只能记得那些快乐而甜蜜的单纯的时光。

    十七岁时他用刚刚变声的嗓子忧郁地对我说:“我们分手吧!”我不能选择,梦想就那样破灭了,用我一颗年轻而脆弱的心承受着。像五光十色的肥皂泡破灭了,心中竟生出幻灭的感觉,年少时的心竟是如此的柔软和多愁善感。

    我默默地看着那个少年一次次地被关在了门外,从此我年少时的梦想被这个男孩子的一转身带走了。在我的记忆中多了温馨而又晦涩的难过。

    走在林荫道上,踏着纷纷的落叶,细细地品味我青春年少时的痛苦,我的痛苦纷纷地跌落在光阴之外。那时候,我们真的懂得爱吗?真的懂得爱的美好和爱的责任吗?

    昨日重现。

    1983年2月4日,卡伦·卡朋特带着美好的向往,永远地远去了。尽管我们无法留住她的脚步,但却留下了她的歌声,永远无法磨灭。她那天籁般的歌声,没有华丽的背景音乐的陪衬,依然是那般美好。也许美好的音质和真情本身就不需要陪衬,只是那般美妙的歌声,竟然从此成为绝响,像《Yesterday Once More》中唱的那样 :All my best memories,come back clearly to me。

    昨日之日不可留,永远不可能再现过去的生活,我们所能选择的只是回忆,回忆那些美好的光阴,和光阴之外某些温情的东西。我们能把握的也只有现在,把握住生命中每一个美好的细节。

    很多时候,写字或看书,就有那样一个声音轻轻地在我的耳边响起,响在我生命的过往之中,那就是卡伦·卡朋特演唱的《昨日重现》,也有翻译成《昔日重来》,不管怎样,卡伦·卡朋特演唱的这首歌都将在我的生命中留下过往的印迹。

    优雅是一门暗器

    薇安是个有古典情结的女孩,喜欢古典音乐,喜欢品茗弄香,喜欢穿旗袍,喜欢在博客上写一些淡雅忧伤的词句,低眉潋滟做小女人状,但却有本事让人过目难忘。这样的女孩,身后自然有大把年龄登对的追求者,可是却无一能够打动她的芳心,那些青涩的男孩子,在她看来,更像枝头尚青的小桃,毛绒绒的,尚未褪出青涩,这样的男人只能让她偶一回眸,淡淡地一笑置之。

    她的芳心早已暗许了一个人,那个人成熟多金,儒雅博学,游刃有余,举手投足间,魅力四射,她为之倾倒。有阅历的男人,就像一本厚厚的书,让人有忍不住想读下去的欲望。两情相悦时,忍不住就想起了天长地久这个美好的词,想起了这个词,就有了一个理想,一个做小三的女人应该有的理想,那就是取代另外一个女人的位置,登堂入室,然后相依相伴,将幸福生活进行到底。

    和那个男人说起的时候,男人微微地蹙起了眉头。她是冰雪聪明的女子,知道天长地久这个词有些难度,他的后方城池坚固,不是一两个小三就能攻下的。她看在眼里,恨在心上,但又舍不得罢手,思谋良久,看来只能智取,不能硬攻。

    心智成熟的女子,当然不能和男人玩一哭二闹三上吊的老套游戏,这样会把男人吓跑,老实说,她也不具备这样的资格,当小三只能被动地隐忍和接受,不具备这样的基本素质,就谈不到修成正果。

    她决定从另外一个女人的身上找到突破口,让她知难而退,最好是她主动放弃,不费一兵一卒,兵不血刃,成功地攻城掠地。

    带着这样的理想,她主动了解那个女人,接近那个女人。那个女人面容姣好,受过良好的教育,出身世家,言谈举止优雅得体,一看就知道是个见过世面的女人,让她主动退出,肯定有难度,但是她还是自信满满地去接近这个女人,也许她还蒙在鼓里,并不知道自己的存在,并不知道自己的男人另有示好,所以一定要让她知道。

    和女人一起去喝茶,她开门见山地说自己是他的女性朋友,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女性朋友,然后静等女人雷霆万钧,拂袖而去。谁知她波澜不惊地拿起茶壶,轻轻地往杯子里注水,茶香袅袅中,轻启朱唇,她含笑似嗔地说:“他这个人,还那样,喜欢怜香惜玉,走到哪儿都是女性朋友一大堆,当自己是贾宝玉。”第一个回合,还没有拉开架势,她就感觉到败的味道,有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觉。

    和女人一起去逛街,在一家专卖店里,女人看中一件女式长袖衫,质地纯良,做工精细,而且是纯手工制作的,尽管如此,还是觉得昂贵的价格和那件单薄的女衫并不匹配,有点不值,如果不想烧钱,是不会选择那件衣服的。售货小姐并不热心,用轻慢的眼神打量女人,她以为这回女人肯定会恼,以她的身家,别说买件小衫,就算是买套别墅也不会眨一下眼睛。谁知她却笑了,对以貌取人的售货小姐优雅地说:“这件衣服很漂亮,但有点贵,我回家再想想吧!”她以为,这个优雅的女人即便不会和售货小姐吵架,也会失去内心的镇定和从容,不承想什么热闹也没看到。

    有一次,她偶然听到女人和他的对话,他画龙点睛适可而止地提醒她说:“以后别和那个女孩接触太多。”女人沉吟了一会儿,说:“她是个好女孩,聪明、善良、古典,如果我是个男人,可能也会喜欢那样的女孩,爱美是人的天性。”

    她听不下去,落荒而逃。

    和女人一起上街的时候,她故意把手机留在桌子上,然后去洗手间,以为女人会趁机翻看她的手机短信,那上面有她和她老公的短信往来,那些令人心跳耳热的短信,一定会让她崩溃,可是,那个女人从来没有动过她的手机。她的涵养,她的优雅,她的定力,别说她一个小三,足可以抵挡千军万马。

    女友收拾东西,原本打算不费吹灰之力博得出位化成了一场空,她被一个女人的优雅所伤,带着些许的遗憾和些许的怅惘离开了这个城市,临走时,她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原来优雅也可以伤人,从此后,打死不再当小三,娱人误己啊!

    我看了半天,感叹不已。一个人的优雅,三分是骨子里的东西,七分是后天蓄养的结果。淡定、从容、睿智,那不是一朝一夕的功夫。优雅像一个火锅,需要很多底料和配料,然后慢慢地熬,熬得越久,香味越浓。优雅有时更像一种独门暗器,弹指落花间,不经意就让别人生出自惭形秽。

    时代不同了,捍卫自己最有力的武器,不是伸长了脖子泼妇式地吵架骂街,而是用适度的优雅保持自己的尊严才是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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