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报告:毛泽东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试论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的制度反腐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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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友华

    熊友华,法学博士、教授,湖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主要从事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

    【摘要】毛泽东的反腐思想并不仅仅是人们所以为的阶级斗争反腐、群众运动式反腐等。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就已经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制度反腐思想。文章认真回顾并较为系统地梳理了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的制度反腐思想,论述了毛泽东关于制度防腐反腐必要性的思想、防腐反腐的基本制度设想、防腐反腐的具体制度保障以及反腐运动必须制度化、法制化的思想等。

    【关键词】毛泽东 制度反腐 思想

    按照人们的一般理解,毛泽东的反腐败思想主要是一种“大民主”反腐、群众运动反腐、整风式反腐或“阶级斗争”反腐等。而实际上,毛泽东的反腐败思想体系中有着十分宝贵的制度反腐思想。这一点,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体现得尤为明显。

    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就已经对制度反腐的问题作了初步设想,并在陕甘宁边区进行了具体的制度实践。如建立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参议会的监督职能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职能;建立德才兼备的干部任用制度,认真执行政府干部廉洁奉公的任用标准;建立财务审计制度,杜绝经济上的贪污腐化现象;及时制定《惩治贪污暂行条例》,确保边区反腐肃贪有法可依;等等。他还强调,“‘非少数人所得而私’的精神,必须表现在政府和军队的组成中,如果没有真正的民主制度,就不能达到这个目的”[600]。另外,在回答黄炎培先生提出的“历史周期律”问题的时候,毛泽东也进一步提出了有关制度反腐的总体设想:我们已经找到新路,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601]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特别重视反腐败,在强调发动群众进行大规模反腐败运动的同时,他也就制度反腐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

    一 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关于制度防腐反腐必要性的思想

    早在“三反”运动之初,毛泽东就意识到了制度防腐反腐的重要性,也十分明确地意识到“三反”运动不仅仅是要挖出党内和政府部门中的腐败分子,还要制订出一系列杜绝腐败滋生蔓延的相关制度。1951年12月21日,他充分肯定了华北军区关于“三反”情况的一个报告,报告称,“三反”“从运动中取得经验,订立制度和群众公约,以巩固成绩”。[602]紧接着,他在第二天《中央转发武汉市委关于三反斗争报告的批语》中进一步肯定了“最后着重总结工作、健全制度,精简机构与调整干部”的防腐反腐做法,并在同一天的《中央转发甘肃省委关于三反报告的批语》中直接作出指示,强调在“三反”过程中,各机关要“从调查、研究、批评、检查,到定出新的制度”。[603]1952年1月2日,他又肯定了志愿军二十兵团“根据检查结果订出三反的具体计划和节约公约,健全制度,并反复深入地进行教育,求得切实贯彻执行”的反腐做法[604]。22日在《关于军委民航局三反斗争的批语》中,他再度直接指出了“三反”运动的制度防腐目的性。他认为,各种制度的建立可以促进廉政建设,“保证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不重犯,或犯了也易克服”,“只要尽情揭露和适当处理民航机构一切贪污浪费事件,并加以整顿,建立新制度,就算完成了此次三反斗争的任务。对个人生活则加以约束,遵守制度,也就好了”[605]。随着“三反”运动、“打虎”运动的不断深入,毛泽东制度防腐反腐的思路和设想也越来越清晰和具体。1952年2月28日,他要求“各大军区仿行”西南军区党委“普遍自下而上地订立个人与单位的一九五二年节约计划与必要可行的军事、政治、经济民主制度”[606]的“三反”和“打虎”做法。并在6月30日又要求“各中央局参酌仿行”安子文所作的三反运动综合报告。该报告强调,“下一阶段工作的基本关键在于做好思想上、组织上和制度上的建设工作,从根本上杜绝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的重新生长……制度建设,主要是根据三反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和健全财政、基建等各种制度,制度建设的中心环节是建立和健全民主制度”。[607]毛泽东对“三反”运动中各单位关于制度反腐防腐报告的批示和直接指示,充分说明他在反腐之初,就已经充分意识到制度反腐的有效性,更意识到制度防腐的重要性。

    二 毛泽东关于防腐反腐的基本制度的思想

    毛泽东不仅强调了制度反腐防腐的重要性,还尝试构建反腐防腐的制度体系。新中国成立初,毛泽东沿着“民主治腐”的既有思路,系统思考了防腐反腐的基本制度。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民主在本质上是作为类概念的国家制度,是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作为一个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奉者和实践者,毛泽东的民主观浸蕴着“人民民主”“人民主权”和“人民权力本位”的浓重色彩。为此,新中国成立之初他亲自领导并参与起草的《共同纲领》中就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国家机关,必须厉行廉洁的、朴素的、为人民服务的革命工作作风,严惩贪污,禁止浪费,反对脱离人民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为了体现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民主,他在民主实践中不断地从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根本层面探索并提出人民行使主权以及实行人民民主监督的途径和方法。

    一是确立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政治制度,反对腐败行为和官僚主义,确保“人民的国家是保护人民的”[608]。早在毛泽东宣布“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之时,他就明确指出:“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是保障人民革命的胜利成果和反对内外敌人的复辟阴谋的有力的武器,我们必须牢牢地掌握这个武器。”[609]“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和法律……它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即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但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存在,国家机构中某些官僚主义作风的存在,国家制度中某些环节上缺陷的存在,又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相矛盾的。我们今后必须按照具体的情况,继续解决上述的各种矛盾。”[610]在毛泽东看来,“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制度,较之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具有极大的优越性。在这种制度的基础上,我国人民能够发挥其无穷无尽的力量”[611]。以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政治制度为制度基础,利用人民的力量,反对官僚主义和腐败,保护人民的利益,这自然就成了毛泽东合逻辑的反腐思路。二是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权组织形式,特别重视各级各类代表会议制度在防腐反腐中的重要作用。1951年12月9日,他在《中央批转罗瑞卿关于公安系统开展三反斗争的报告的批语》中要求各部门的党组织,“一律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的代表大会,审查党的工作,发扬成绩,纠正错误,打倒邪气,并选举党委会。在目前时期,关于纠正错误打击邪气方面,应着重于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612]。时隔不足半月,1951年12月22日,他再次批示,“在各大行政区一级直属党组织和各省市区一级直属党组织亦组织总党委,以期统一这些党组织的领导,定期召开各部门和各大单位的代表大会,发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健全党的生活,提高工作效率,团结党外人员,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克服资产阶级对于党的侵蚀作用”[613]。紧接着,又在不足一个月内,即1952年1月18日,毛泽东又进一步作出了将代表会议定为防腐反腐的经常性制度的批语,“把士兵代表会议规定为经常制度,每月或每两个月开会一次,每次开一天至两天,做两个工作:通过领导者的检讨报告和通过财经报告。这个建议极好,可以在三反后保持群众民主斗争的锐气”[614]。

    除了这些基本制度之外,毛泽东还领导建立和完善了民主选举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主集中制度和集体领导制度等,使工、农、兵、学、商等各方面代表直接参政议政,广开民主渠道,防止党和国家领导工作人员“独断专行、脱离群众、脱离集体领导、实行命令主义、破坏党和国家的民主制度”[615]。至此,他就初步架构起反腐防腐的社会主义基本民主制度体系。

    三 毛泽东关于防腐反腐的具体制度的思想

    在系统思考防腐反腐的基本制度的同时,毛泽东也就防腐反腐的具体制度进行了开创性的探索。这一内容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的制度反腐设想中也显得尤为丰富。

    首先,毛泽东明确指出,腐败滋生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具体制度的缺失或不完善。1952年4月22日,他作出批示指出,“由于地方财政制度尚未全部建立,由于乡、镇收支尚未统筹调整,因此地方财政发生了若干困难。这是使地方财政机关和后勤机关发生违犯财政制度和财政纪律的一方面的原因”[616]。1952年7月27日,他又进一步肯定了薄一波在此问题上的总结报告,该报告指出,出现普遍违反财政纪律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各部门的本位主义和局部观点作怪;其次是受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在贪污腐化方面开展竞赛,讲排场,讲享受,铺张浪费,左右相比,上行下效,相习成风;再次是工作上的官僚主义,没有严格周密的制度和切合实际的开支标准”[617]。这实际从财政制度的角度分析指明了腐败产生的重要原因,相应地,要防止此类腐败现象的发生,就必须健全财政制度,加强监管。

    其次,毛泽东还创造性地提出了防腐反腐的具体制度体系。主要包括:

    1. 报告制度。这也是毛泽东自始至终一再强调并坚决督促落实的一项反腐具体制度。毛泽东全面了解三反运动的进展情况并对三反运动进行直接指挥也都是通过阅读和批示各部门的报告实现的。作为制度性的规定,主要体现在1951年12月上旬的几篇文稿中。如,“中央责成你们大体上仿照北京市委的报告样式,在收到本指示后一个月内,向中央作第一次关于检查和惩治贪污人员的报告……凡不报告者,以违纪论”[618];“统一执行关于反贪污问题向中央的报告制度”[619];等等。这些关于反腐惩腐必报的制度性规定,一方面反映出毛泽东对反腐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也在一定意义上体现了毛泽东注重上级监督、注重反腐惩腐制度顶层设计的重要思想。毛泽东特别强调反腐惩腐的首长负责制。毛泽东一再要求,在反腐败的过程中,必须做到“首长负责、亲自动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促和检查”等。

    2. 经常检查制度。1951年12月21日,毛泽东明确指出:“要使这一斗争(指三反,引者注)进行到彻底,领导上必须有严格的督促和检查。”[620]紧接着在23日,毛泽东又充分肯定了华东局的三反报告,并表示“望即照此施行”。该报告中指出,“应从检查贪污浪费、检查官僚主义作风过程中,切实整顿各级党政机关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的组织生活,如定期召开各机关、各部门党的代表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经常检查制度等”[621]。

    3. 财经管理制度。1951年12月18日,毛泽东高度评价了中南局关于三反运动的报告,并“请各地同志加以研究,采纳那些自己所未想到的意见和办法”。该报告提出要“实行分级统一管理制,逐步走上统一经营下的投资分红制”[622]。时隔不久,他在28日给陈毅关于三反问题的电文中又进一步肯定了“将反贪污浪费深入到建立财经工作制度诸方面去”[623]的想法。1952年2月9日,他又对金融领域通过建立健全财经制度防腐反腐的设想进行了肯定,“银行的三反运动继续开展,下一阶段检查资产阶级思想、修改章则制度,拟主要建立预算监理和集中信贷制度”[624]。

    4. 劳动制度。在毛泽东看来,干部如果不参加劳动,势必脱离人民群众。而这是极易导致官僚主义乃至贪污腐化现象的。毛泽东指出:“很多问题一参加劳动都可以解决,至少可以减少一些贪污、多吃多占,可以向上反映一些真实情况,整党整风就好办了,就能把我们的干部放到劳动者积极分子手里。所以干部参加劳动是百年大计,是保证领导权始终掌握在劳动者手中的大问题。”[625]1957年4月27日,毛泽东主持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强调要“着手进一步建立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制度,使领导和群众打成一片,使人民内部的关系面貌一新,使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老爷架子,大大减少”。随后,又在5月10日发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各级领导人员参加体力劳动的指示》中专门制定了制度实施的四条具体办法。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干部经常参加劳动,深入到群众中,领导和群众打成了一片,群众近距离接触到干部,权力就很容易在阳光下运行,腐败就很难遁形。

    5. 信访制度。毛泽东十分重视人民来信来访,善于勇于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鼓励群众揭露和批评党员的违法乱纪行为。毛泽东认为,人民来信来访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人民联系的一种方法”,是人民监督的一种形式。因此,对人民来信必须重视,“不要采取掉以轻心置之不理的官僚主义的态度”[626]。为此,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作出的《关于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指示》明确要求,各级人民监察机关应设置人民检举接待室,接待检举人员,并通过监察通讯员和“人民意见箱”,使广大人民群众都起来检举贪污腐败分子。

    6. 监督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十分系统地思考和设计了防腐反腐监督制度体系。包括党内监督制度、群众监督制度、新闻舆论监督制度、民主党派监督制度等。学术界关于这方面研究的成果异常丰富,限于篇幅,笔者在这里就不赘述了。

    四 毛泽东关于反腐运动制度化、法制化的思想

    新中国成立初的一段时间,毛泽东在领导“三反”运动的过程中,并不是人们一般所理解的单纯“运动反腐”“整风反腐”等。相反,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在各项法律、制度还未完全建立健全的情况下,要迫切解决腐败问题,客观上当然不可能进行现代意义上的制度反腐。但十分难能可贵的是,毛泽东在“运动反腐”的过程中,努力、及时地将反腐纳入了法制轨道。为了惩治违法乱纪的贪污分子、盗窃分子并继续与之斗争,他认为“制定一个法律是完全必要的了”。新中国成立初的一个时期内,他先后领导制订和批准颁布了《惩戒违法失职公务人员暂行条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处理贪污浪费问题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等法规和制度,使反腐败斗争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在“三反”运动过程中,他也及时对反腐运动制度化、法制化不断作出明确指示。1952年1月5日,他要求薄一波、彭真“对贪污浪费轻重大小如何处理问题加以研究,于十天内将惩治浪费条例起草出来,并将惩治贪污条例加以修改”[627]。2月9日,他又亲自对《中央关于中小贪污分子分别处分问题》作出补充指示,比较详细地规定了各类处罚措施。在“三反”运动的高潮及后期阶段,为防止“打虎”扩大化,他还连连作出指示,强调“老虎”的具体认定须“有法可依”,“可疑错,不可打错,防止逼供信”,“注意打虎纪律”等。另外,毛泽东还提出在党内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在政府设立行政监察机构,以确保反腐运动能够经常化、制度化。

    当然,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所形成的制度反腐的思想不仅仅体现在以上这几个方面,但通过以上这几个方面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毛泽东曾经形成了十分重要、十分宝贵而又颇具体系的制度反腐思想。虽然毛泽东晚年由于“左”的思想的影响,没能很好地发扬和完善这一思想,并走向了“大民主”和“阶级斗争”反腐治腐的极端,但瑕不掩瑜,毛泽东制度反腐的思想却依然闪现着理性和真理的光辉,成为我们党民主治国、永葆先进性的理论武器。在我党全面推行制度反腐的今天,我们进一步学习和体会毛泽东的制度反腐思想,显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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