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离开的999天-我要我们在一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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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你比我更清楚他是什么意思。”宋依初看着我,目光灼灼,“怎么,郝郝,现在对我也不说实话了吗?”

    “抱歉。”我低头,半晌之后,我才看着自己微凸的肚子,呐呐出声,“小初,我怀孕了。”

    “……什么时候发现的?”

    “那个晚上。”我揉着隐隐作痛的太阳穴,不怎么想回忆,“就是我跟易笙撕破了脸的那天。”那天我才知道,原来之前那样不正常的情绪起伏,都是怀孕综合症。

    “……这还真是巧。”

    “嗯,我那天出门就是去买验孕纸的。”没有避孕难免怀孕,这不值得意外,我只是没想到回家后会有那么精彩的遭遇罢了,“你别告诉他。”

    “嗯,这种事还是你自己告诉他比较好,我不会多事的。”宋依初凑近,看着我的肚子,皱着鼻子问,“几个月了?”

    “三个多月了。”我开始和宋依初讨论起孩子的事,她对怀孕有着极度的恐惧,和一直想当妈妈的我完全不同,各种有趣的担忧娱乐了我。

    我们的话题一下变轻松了很多,至于易笙……嗯,他是谁?

    11.

    宋依初走了。

    离开的时候,她只留下一句话:“郝郝,假如这个世界上还有另外一个人,可以给你幸福,那么我一定不会让你跟那个笨蛋一起纠结。但是,不会有那样一个人的,不是么?郝郝,你不是最明白这一点的人么?”

    伴随这句话的,是她深深地叹息。

    我是懂的。因为假如世界上还有一个男人可以让宋依初爱,我也一定不会让她和卓奇那个不知道有没有精尽但暂且人还未亡的家伙在一起。

    但有些人,生来执着,无药可救。

    正因为彼此都懂,宋依初才会这样劝我,不是为了易笙,单单只是为了我。

    我笑着应允了准新娘,我和易笙之间的僵局是该打破了。我做什么都是为了留住他,而不是逼走他。

    低头的人会是我,也会是他。

    可是我没想到,人算到底不如天算。

    在僵局即将破裂前,秦云来了。他看上去瘦了一些,但很精神,爽朗英俊,走路的时候仿佛都带着阳光。在寒冷的冬日遇见,心都跟着暖和起来。

    他站定在我家门口,礼貌地带着一份包扎精致的礼盒,然后咧嘴一笑,笑得灿烂,一口白牙:“郝郝,我回来了。”

    一语双关。

    “欢迎之至!”我微微一顿,随即扬起了灿烂的笑容,感谢的,感激的,因为明白他的意思——他回来了,以好朋友的身份,再无遐想。

    “那么,我有这个荣幸请漂亮的小姐吃一顿饭吗?”秦云微屈身体,行了一个相当标准的绅士礼,异常幽默。

    我忍不住噗嗤一笑,也意思意思地行了个别扭的宫廷礼:“当然——如果是你埋单的话!”

    “那是自然。”秦云从口袋里摸出鼓鼓的钱包,装腔作势地在我面前摇了摇,“老板说他很爱我。”

    “啊!那可真是禁忌的美丽啊!”我一脸向往,脑海中瞬间飞过无数画面,垂涎地说,“下次透点内幕给我,写出来没准会走红~~”

    “是关于我的身体价值多少钱么?”

    “哈,或许是关于你一晚上有几次……”

    “……你真可怕,作家真可怕!”秦云捂着胸口,状似恐惧,一脸灿烂的笑容却破坏了整体效果。

    我们嘻嘻哈哈一起吃了顿非常愉快的晚餐。饭后,秦云维持良好的绅士风度,开车送我回家。自始自终,我们都没有半点儿身体上的接触,甚至还有些彼此刻意不去点破的尴尬距离。

    我感觉得出秦云真的非常努力了,努力地守住朋友的界限。

    为此,我除了感激还是感激,因为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些什么,又还能为他做些什么。

    我只能默默地跟在他的身后,一遍遍在心里感谢上天,将这样好的人赐到我的身边。

    可是我却不知道原来这是上天另一场恶作剧——因为,我们竟在这个时候遇见了见易笙和他的妈妈,以及另一个我可能见过却毫无印象的女孩。

    当然,她是谁或是什么身份,于我而言都不重要。因为直到最后,我都还不知道她的名字。

    我只能看到易笙,看到他微微一黯的眸子,复而飞快地避开了我的视线。

    场面尴尬。

    易笙的妈妈带着无比虚伪的笑容,率先打破了局面:“呦,这不是郝郝么?出去玩了啊?”

    “嗯,是啊。”我点点头,极尽客套,“阿姨您好。”

    “这位是?”易笙的妈妈转头看向不在状况中的秦云,像丈母娘看女婿一般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番。那视线太过热烈,让人很不舒服。

    “我叫秦云,阿姨您好。”秦云见我一脸傻乎乎的模样,抢先自我介绍了下,“我和易笙和郝郝的高中同学。”说着,他又对易笙大方地打了个招呼,“易笙,好久不见,听说你现在发展得不错!”

    他们非常客套做作地彼此夸奖了一番,不知不觉也把彼此的现状交代清楚。我知道秦云这样做是有意为之,不想让夹在中间的我为难,也不希望易笙误会我。

    秦云一直很为我考虑,让我越发觉得自己欠他的,一辈子也还不清楚。

    怔忡间,易笙妈妈略显尖锐的嗓音又刺了进来:“原来小秦已经是部门经理了啊,还是B大的研究生,真是了不起!”她始终不肯放过的人从来都只有我,因此纵然秦云竭尽全力让我置身之外,也不过是枉费心机,“郝郝,你可真是好福气,要好好把握住小秦哦,你们看上去真配!”

    “是么?”我笑笑,带着讥讽,我怎么配得上秦云,人家一表人才年轻出众,是名副其实的金饽饽,而我算什么东西?她不是一向说我这样的王八,能找到颗绿豆就该偷笑了么?

    “当然,你们都是B大毕业的高材生,听说你还在国外名牌大学读了硕士,我们家易笙跟你们两一比,可就差多了!”易笙妈妈越发夸张,不停念叨着说我和秦云是如何的天造地设,祝我们永结同心百年好合,如此这般,许多许多,完全不忌惮冷到极点的场面。

    我懒得搭理,由她自说自话。而易笙,从头到尾,一直不发一言,面无表情,一脸的冷淡。

    不过几分钟时间,无辜受到牵扯的秦云已受不住了。他隐忍地闭了闭眼睛,到底没有失礼:“对不起,阿姨,我和郝郝并不是您说的这种关系,我们只是朋友,请您不要这样自说自话。我们还有事,先失陪了!”

    语毕,秦云一把将一直低头看着鞋尖的我,头也不回地拽出了那个诡异的场面。

    被他紧紧握着的手腕有一点儿疼,让我轻易地感受到秦云勃发的怒气。他的脾气一直不错,是公认的老好人,我认识他那么多年,也只看他生过两次气,却次次都是为了我。

    我没有叫嚷,由他一路将我拖到了他的车边,才轻轻地说了句:“秦云,很疼。”

    闻言,秦云微微一怔,放松了力道,背过身没有看我,也没有放手。

    月光弥撒,落在他紧绷的肩膀上,勾勒出笔直的线条,刚直坚强。

    我能听到他急促的呼吸,仿佛正奋力地镇压着什么。我沉默地凝望着自己的居所,那里昏黑一片,而对面的易笙家亦没有点亮。

    惟有楼道口的灯,不曾熄灭。

    最后,斩破寂静夜空的是秦云苦涩的话语:“郝郝,我可以接受自己的失败。因为你不爱我,不管我在你身边多久,你从来都没有为我动过心。我很清楚你的眼里一直就只有易笙一个,从没有变过。不管他是好还是坏,你都只喜欢他。”

    “因为这样清楚,所以我以为自己输得并不冤枉,没有什么不甘愿。可是现在我才发现,我没有办法接受,没办法把你让给一个根本无法保护你的人的手里。”

    “我本以为那家伙再怎么别扭再怎么不是,至少也是真心喜欢你想对你好的。”

    “谢谢你,秦云。”我淡淡的笑,坦然迎上他回转的脸,“不过,我没关系,真的。”

    是的,我没事。我微笑着回视他眸中的自己,坚强、恬淡,勇敢,是自己期待的那个模样,这样很好!

    四目相对,是我无言的请求,是秦云无奈的叹息。

    他只能妥协。

    最后,秦云深深叹了口气,像很多年前我喝醉酒时一样,温柔的揉了揉我的发:“郝郝,你真傻。”

    “嗯,我知道。”我点了点头,低头傻傻地看着月光将自己的影子压得矮矮的、扁扁的,“但,傻人有傻福,不是吗?”

    “希望吧……”

    是啊,但愿如此。

    12.

    我一直呆在秦云的车上。

    空间虽小,但过得并不无聊。

    我们天南地北有的没的随便聊着,话题不曾间断,也没有冷场,更没有冲突。

    我们都已经长大,变得非常聪明,知道什么需要避而不谈。

    于是,连我们都很熟悉的易笙,都被撇除在话题之外。

    我们多在说旅游和美食,说各自旅游的经历,我给他说华丽的梵蒂冈,说宁静的芬兰岛,说古老的罗马广场,然而说得最多的还是塔斯马尼亚。

    我还给他说神奇的Wang,说愿者上钩的三文鱼,说可以随便捡来吃的免费生蚝,说灵异至极的亚瑟港,说各种各样的鬼故事!

    说到后来,我自己都觉得脖子后面凉飕飕得很瘆人。倒是坐在边上吃零食的秦云,不但听得津津有味,眼里居然还有那么点儿孩子气的向往!

    没想到秦云还有这样一面!我忍不住抽了抽嘴角,看来婉婉说得没错,我果然非常的重色轻友,所以除了易笙,我对其他人的认识那是不足、很不足啊!

    我们聊了整整一个多小时,才看到易笙的母亲带着那个我甚至没有看清楚长相的女孩离开。不过我现在倒是可以发现,她们的表情看上去不太好,嗯,应该说是非常、非常的不好,简直是气急败坏。

    “哼,看来易笙那家伙也不是全然没有动作嘛!”秦云似乎也发现了这一点,终于露出了一个满意的微笑。

    “你很高兴哦?那可是他妈妈!”我震撼,我错愕:这世界还真是变化太快,看着秦云眉头也不皱一下的说出这番话,我只觉得嘴角抽得更加厉害,“没想到连出了名的好好人秦云也变成了坏人。”

    “烂好人就会比较幸福吗?”秦云没有转过脸看我,车内很暗,打得他的侧脸说不出的阴郁,“人总是会变的,我只要你幸福就好了,别的人变成怎么样,是好还是坏,我无暇关心。”

    “……”

    “何况,当坏蛋要比当好人更容易得到幸福。”他突然凑过脸灿然一笑,相当的孩子气,“郝郝,这可是你告诉我的。”

    “……哈,你还记得啊!”我尴尬地挪了挪身子,莫名有种罪恶感——我毁了世界上硕果仅存的好蛋,我会下地狱的,呜呜呜!

    没错,正是我这个罪魁祸首在撤出秦云的世界时,留给他这样一个礼物,相当不厚道的选择了用这般廉价的手段,尝试去保护这个一直守护在我身边的男孩。

    他真的学会了手段,却还是没有得到幸福,他和女友分手,他向我告白,然后又被我拒绝,依然孤家寡人却还在为我的委屈生气恼怒愤愤不平。

    不值得,真是太太太不值得了!我愧疚无比地跳下车,默默为这个彻底被坏蛋们占领的星球默哀三秒钟。

    身后,是秦云低沉的声音,低哑得惊人:“郝郝,你记得你答应过我的。”

    我微微一顿,然后,用力点了点头:“嗯,我记得,一直都记得。”

    我会好好的。

    一直。

    事隔一个月,易笙终于又回到了我的家——堆满了他的东西的我的家。

    他俊美无双,桃花飞扬,一举一动都很潇洒俊逸,好看得连男人都只能不甘地咬着手帕承认他的帅气。但此刻,那张应该英俊应该帅气的脸却又臭又冷,像个可怕的鬼娃娃,端坐在沙发上,灯也不开,就那样死死盯着进门的我。

    “哥,你来了啊?”我问了句废话,试图缓和下凝滞的气氛。可惜,他没有理我,只是一径用诡异的目光瞅着我。

    我被他看得有点儿发毛,脖颈上的寒毛都立了起来,肚子里的宝宝好像都躁动了。

    为了宇宙的和平,宝宝的健康,以及自身的安全,我慎重地下了一个决定——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于是,我干笑着舔了舔下唇,异常狼狈:“那个……天黑了,你应该饿了吧?我去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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