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孤单·那么彷徨-乡村阅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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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陪客

    蒋涛中午喝了点酒,脸微红,因为眼睛小,总让人觉得他缺少睡眠。我们的亲戚关系说来复杂,各自的爱人是姨姊妹。涛是木匠,手艺好。大约是长年和木头打交道,人也有些木讷,话少。

    院子很大,是祖辈留下的老院,建筑的房顶上的一些旧砖瓦是证据。

    空地的边上种着大蒜,露出的蒜苗被雪盖了,枯黄。家里没有喂鸡和羊,空空的院子,住满了风,总让我想起某个旧电影的结尾。

    落座,寒暄几句,涛便出门去寻我的旧同学,张良涛。中学时,我们曾在一起热闹,见证彼此最不更事的时光。良涛在村庄的偏僻处,相较旧时,胖了。这是时光赠送给我们大家的礼物。仿佛变胖,是一个男人的宿命。

    一说话,便回到了旧光阴里,说起某桩无法言说的好笑事时,彼此哈哈大笑。想来,我们的这些记忆都已躲藏在了内心的某个抽屉里。直到遇到这些旧同学,才打开抽屉翻晒。这些记忆多数发霉且模糊,就着一壶茶水,我们开始修补记忆,记忆有时真的需要修补和打磨,是啊,有一些细节,随着彼此的补充,而变得鲜活。

    涛叫来我的同学之后,仍然不停地去村里叫人。这是乡下通常的做法,家里来了比较重要的客人,要找来村子里比较有头脸的人来陪客。找来的人,要么在外面混得好,见的世面多,来到家里讲讲外面的遭际,好显得主人家的邻居、亲戚有见识;要么就是村子里门户大的人家,在村子里威望高,很光棍(这里说光棍不是指单身,而是指在村里的地位高);最差的陪客的人,也是村里面能喝酒的人,这样的人通常是村子里的老师或者厨师,吃得胖,平时闲下来时,爱凑热闹,谁家有喜事忧事都爱掂一瓶酒去道贺,不是为了吃饭菜,而是想找个酒友,喝上几杯。喝到半醉不醉的时候,说一些平时都不说的话。乡下人叫“喷空”。

    “喷空”是乡村生活中一项非常重要的精神生活,几个人坐在一起喷空的内容听起来精彩十分,既有附近乡村的古怪稀奇的事情,也有各自在外所闻的一些重大的事情。重要的是叙述语气,这些诚实本分的乡下人,只有在喷空的时候,才会不停地夸大事实真相。使得一些本来合乎逻辑的事情,慢慢远离事情本身,一个人说一个故事,到了第二个人再转述给其他人听的时候,由于夸大了数字和事情的具体细节,而让人听起来像是传说。

    听这些人说话,和刷微博的效果非常接近。

    这些民间故事的叙述者,在村子里,也都是一些被村民们共同加V认证了的世面人。他们说的话,都有着权威性。他们说完一件事情之后,村里人再转述时,怕别人不信,往往,会加一句:“谁谁家二叔说的!”

    坐在酒桌上的,便有一个人是涛的二叔,不是本家,是邻居辈分。这位二叔,见多识广,讲他在生意场上遇到的人事,语言十分短促,如果直接录音下来,照抄,便是一个方言版的《聊斋》。陪客的人中,有一个年轻帅气一些的邻居,不知该如何称呼。酒喝了没有三杯,老婆便来叫。离席不久后,又回来。他一离开,众人便开始说这位后生的逸事,多是怕老婆的种种尴尬。乡村社会,如果怕老婆,又或者老婆管得严,便成了村子里嘲笑的对象。

    陪客的主要内容是喝酒。通常情况下,豫东乡下,如果来了城里的客人,为了表示客人的尊贵,陪客的人都要给来客敬酒。敬酒一开始并不陪喝,先要给客人端酒,端了两杯,第三杯才陪着喝一杯。在旧年月里,酒珍贵,平常人家都喝不起,所以,让客人多喝些,自然表示主人待客大方。可是,现在,酒早已经不再稀罕,而旧规矩不变,总有一些想要客人喝醉后出丑的恶作剧心理。

    在酒桌上,如何推托,是一门非常深的学问。那些高明的乡下人,说一些完全无用的套话,总能把客人逼迫,觉得不喝这杯酒就对不起敬酒的人。他们在劝酒时的说辞极尽了谦卑,那些充满了比喻的家常话,让我恨不能马上录音下来。逃过第一杯,逃不过第二杯,只要我端了酒杯,那么,便会有接二连三的理由来敬酒。我总结了一下,喝酒的理由大概如下:第一次见面、家里人健康、和表弟的关系亲密、同在一个城市、都喜欢吃鱼头、孩子一样大、都得过一样的病、对某种虫子都过敏、都是兄弟三人、不喜欢的东西类似……

    这乡村的酒桌远超过我们在城市里对QQ群的理解,喝酒的理由梳理了这一切。除了几个醉酒的人开始大声叫喊之外,我有些喜欢这乡村的酒桌了。

    可是,孩子闹着回家。离席,我知道,这意味着又一次进行人际关系的切割。我想好了的,如果非要让我喝一杯酒,才能离开,我就一饮而尽。

    哪知,出乎我的意料。并没有纠缠。而是开始了另外的热情。一群人一边劝我喝茶等一下。一边让在座的某位年轻后生去开车。

    乡下人泡茶水,都是将大袋的茶叶,直接倒进暖水瓶里,然后,再往茶杯里倒水。那些喝得微醉的人,每一次倒水都会泼出不少。喝茶的人呢,一口吞了不少茶叶,在嘴里嚼巴嚼巴,就吞咽了下去,就像叨了一筷子凉菜一样。

    天气晴好,我自然要将电动车骑回去。可是不行,这有违乡村伦理了,在晚上,又是喝了点酒,所以,必须要用汽车送。电动车呢,明天,涛再起早给送回去。

    百般谢绝,也不行。乡村这种过分热情不仅仅体现在语言上,而且体现在动作上,他们几个人,一个拔掉了我的电动车钥匙,一个人拉住我的双手,一个人从电动车上将行李拿好了。是的,我的两只手都被涛的邻居抓住了。他们用善良而热情的方式限制我的行动,这近乎野蛮的善意彻底打动了我。如果我非要固执地不听从他们的安排,那么,僵局将会继续。

    好吧,只能屈从这种热情了。从蒋涛的家里坐到我住的大院,共走了七分钟。下车后,又对来送我的人百般表示谢意。

    然后打电话给蒋涛,他们仍然在喝酒,电话那端吵成了一锅粥,显然,送走我以后,他们的酒才刚开始喝。

    糊涂

    在豫东乡村,“糊涂”是名词。是乡村社会赖以生存的主要食物种类,差不多,它伴随一个人的一生。

    放风筝的孩子在寨外麦田里应着母亲的叫喝,回应晚饭吃什么,是一句“擦——糊涂”。擦字后面是拉长了的,仿佛孩子在说出的时候已经想到了风箱里的火以及土锅里飘出来的香气。几个坐在一起纳鞋底的妇女看到地里干活的人回家了,相互扯两句闲话,就要散场,最后说的那句也是:“赶紧回家擦糊涂,孩他爹夜儿个都说擦得时候不够长,不黏。”“擦”字包含熬制玉米糊的关键动作,需要用一柄长勺在锅里画圆,制造波纹。时不时地,还要用勺盛满一勺玉米糊扬起来,观看一下黏稠度。那句“夜儿个”是豫东方言,是说昨天。

    糊涂是将玉米打碎成为糁状,然后倒入开水中慢火熬制而成。大约学名称为“玉米糊”,如何转称为“糊涂”,几不可考。“糊涂”在书面用语里是一个指向不明确的哲学用词,一说是智慧不足,看不穿世事,洞不明物理;一说呢,却又是看尽琐碎参透万物后的假装。将这样一味哲学词语当作最为粗朴的饮食,真是趣味之至。

    旧乡村,食物的样式单一。那么如何将最为简单朴素的食物做得别致,便会成为乡村审美的谈论对象。比如,我们村东头,有一户木匠家的女人就很会擦糊涂。同样的水同样的玉米糁同样的火候和天气,她做得就是黏糊。绝招是一点点被传播开来的,一开始是她们家的风箱大,水开了,玉米糁刚下锅的时候,要大火。等到玉米糊在锅均匀了,要小火。这是火候,还有观音土,观音土就是锅与土灶间的黏土,长时间被火烤着,焦黄,每一次擦糊涂,木匠女人都会抠出一点,碾碎了,放入糊涂,这些土是碱性的,放入玉米糊汤锅里,自然就多了些香味。

    熬制玉米糊,对水的要求极高。在我的老家兰考县,县城东部乡村的地下水便是碱性的,所以,煮出来的糊涂便特别难得。同样是煮,用液化气煮出来的味道,便不如煤炉煮出来的,而最好的滋味,自然要说乡下地锅柴火煮出来的滋味。即使同样是用地锅来煮,加厚的那种锅煮出来的味道就更厚实。因为柴火烧出来的火爆烈,温度比液化气或煤球要高,所以,锅厚一些,才能承受这种温度。乡村的大口锅像极了孕妇的肚子,我总觉得,每一次熬糊涂,都像是一场孕育。想来,这食物之味,本来就是一场孕育与酝酿的过程。

    食物的味道是最为文学的表达方式,乡下人虽然不会用华丽的语言描述,但是只要是一沾到嘴唇,他们便知那滋味是经过多长时间熬制出来的。

    喝糊涂呢,也是有绝招的。刚刚熬好的糊涂,颜色金黄,盛到碗里,看上去就像一碗黄金一般。不仅喜庆,而且香气弥漫。但是如果着急喝一大口的话,保证会猛地吐出来,因为温度太高,烫得口舌受伤。所以,喝糊涂需要就着碗边,慢慢转着碗边喝。我爷爷是喝糊涂的高手,不论多热的糊涂,只见他半倚在厨房墙根,一只手用筷子夹了一根腌好的脆黄瓜,另一只手端着碗,半转着碗边,左边旋转半周,嗞溜一声,喝了一大口;右边又旋转半周,又嗞溜喝了一大口;这时候,他才顾得上咬一口手上的咸菜。爷爷喝糊涂,从来左半圈右半圈,七八口,一碗糊涂便入了肚。

    爷爷不仅爱喝糊涂,也爱烧锅。就是奶奶在上面擦糊涂,爷爷在下面坐着烧火。看着火在火膛里明灭,一边拉风箱,一边闻着糊涂在锅里渐次成熟的味道,也是一种绝好的享受。每一次,我在爷爷的火膛里烧鱼或者花生的时候,爷爷都会不高兴,说我烧的东西破坏了气味,他只能闻到我烤熟的鱼肉或者花生味道,而闻不到糊涂熟好后的气味了。

    奶奶在上面用勺子舀了一勺糊涂,扬起来,问爷爷,闻起来怎么样了。爷爷闭上眼睛,由着那香味在鼻子里停留一会儿,吸进肚子里,仿佛要在肚子里消化一番,才说,还不行,还要三把火。

    一把柴火塞进锅膛里,需要拉十多下风箱的拉杆,时间呢,也差不多要两分钟,三把火,那就是要五分钟以上。可是,在旧时,我爷爷从来不会用分钟来计时。他熟悉的是农具、庄稼和食物。比如,他说锄了一晌地。一晌就是一个时间段。又比如,他会说一顿饭的工夫,吃饭就是计时单位。爷爷喝糊涂特别快,快到没有办法来计算时间,所以,爷爷从未说过喝一碗糊涂的时间。关于喝一碗糊涂的具体耗时,我相信,爷爷是糊涂的。

    秋天的时候玉米成熟,等打下玉米,晒干磨成玉米糁,季节已经是深秋入冬了。所以,整个冬天,如果去豫东的乡村,会发现每一户人家都喝糊涂。想想都觉得壮观,甚至可以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了。

    玉米经夏秋两季成长,到了冬天成为人们日常饮食的主要选择。它不仅给乡民们提供温饱,还提供人们对美好味道的所有想象。

    比如,喝糊涂时佐味的小菜便是一种搭配美学。在我们村,普通人家喝糊涂的佐饭小菜,一般是西瓜豆酱。西瓜是入秋后那种笨西瓜,不十分甜。每一次腌西瓜豆酱时,母亲都会让我们这些小孩子帮助,将西瓜最中间的甜瓤吃掉。所以,腌西瓜豆酱对于我们这些孩子来说,是个节日。吃完西瓜中间的部分后,只剩下和瓜皮相连的部分,然后和煮熟晒干的黄豆一起腌制成西瓜豆酱。吃西瓜豆酱时,我最喜欢吃的是瓜籽,腌好以后的瓜籽嚼起来又香又咸,还有一股难以描述的甜味。哥哥自然也喜欢吃,每一次,为了争执几粒西瓜籽而发动战争,是平淡生活的调剂。

    除了西瓜豆酱,就着糊涂的小菜还有腌黄瓜和蒜苔。蒜苔我不喜欢吃,黄瓜如果切成丁,放了小磨油,我勉强可入口。如果佐味的小菜是腌制的山姜切成了丝状,咀嚼起来有脆响的节奏,感觉就像是一场口舌交响的音乐会。

    我的确喜欢山姜,山姜并不是姜,是一种野生的薯类食物。好玩的是,只要是种过一年,便再也不用过问,每一年,在原地都会生出更多的山姜,以后无论如何深挖都刨不净。山姜就像是一个可以让土地中毒的程序一样,只要你种过一次,每一年便都会收获。

    正是因为山姜只要种了便永远也刨不干净,所以,正常的土地里,谁家也不敢种。山姜除了腌菜吃,无其他用途。因为蒸煮不得,所以,山姜从来被农民视为敌人。只有孩子多的人家,会在地头,或者河沟边上种上几棵。然后年年收获不止,且越来越多。也正是因为山姜无论如何刨,第二年都会生出来,所以,邻居们不管谁家种了山姜,都会当作是自己家种的,去刨几块,腌制成咸菜。村里人看到谁手上拿着几块山姜,也会问在哪儿刨的,一说,就成群结队地去刨。村子里谁家种了花生,都会在地里搭个棚子,白天黑夜地看着,怕有人偷花生吃。种了西瓜也是要搭瓜棚的。玉米也是,玉米棒刚刚饱满时,也怕有人嘴馋掰了去煮着吃了,也要让孩子坐在地头看着。孩子们屎尿多,大人都交代好了,尿尿拉屎都不能拉到外人地里,小孩子的屎尿都是最好的肥料。所以,孩子在地头看着,就会不停地往玉米地里钻着尿尿,人家自然就不会去偷了。

    而山姜是唯一一个让大家觉得共产主义的食物,分享了别人家的东西,却不用有丝毫的内疚。这在贫穷得连一只小鸡翅膀都要做上记号的乡村里,不能不说是一件温暖的事。

    然而,终究,最为温暖我们身体的,是早餐时的那一碗糊涂。

    孩子时代的我们,最喜欢糊涂刚刚擦好时的那一刻,疯着站在锅台边上,等着掀开锅盖的那一刻,争抢着吃锅边缘的锅巴。糊涂锅边的锅巴是完整的一圈,焦脆,又有着玉米的香味。是食物贫乏时代最为奢侈的零食。

    糊涂喝完以后,锅底会粘着一层厚厚的糊涂泥巴。这个时候,大人们会往锅底涂上一层均匀的西瓜豆酱,然后用炒菜的锅铲抢到自己的碗里,说是特别好吃的锅饼。

    随着乡村社会的发展,多数农家早已经换了液化气灶具。但是,烧柴火的地锅从未退出。原因便是大多数乡村人的饮食习惯。

    春节时,只有回到老家,才能喝到柴火烧出来的地锅糊涂味道。父母亲在县城住,老家的院子里没有人。回老家,便只有到一个远房的亲戚家里喝糊涂。一听说我们回老家了,那亲戚热情得很,糊涂熬了很多,然而,却迟迟不盛碗。往堂屋里一坐,天啊,满桌的鱼啊肉啊,要喝两盅才能罢休。

    亲戚家里的厨房有一个长长的烟囱伸出屋顶,房间里几乎没有烟气。我年幼的时候,厨房是不能进的,每一次引火过后,厨房里的烟雾都会呛得人咳嗽不止。但也不是全无好处,比如,在锅膛的门前上方,一般会吊一个陶水壶,那水壶被烟火熏得浑身黑透。每一次,我用筷子在壶身上刻下我的名字,只需要两天半的光景,就又完全不见了,刻哥哥的名字,一天就会不见了。这是我常常得意的。不只是这样,比如,这水壶里的水,在冬天的时候可以洗脸洗脚,十分方便。

    而现在,一个电热水壶不过几十元钱,所以,早已经没有人家在锅门前吊一个浑身黑透的水壶了。可是,我总觉得,那一只全身被烟火熏烤得黑透的水壶,就是我自己。虽然,在城市里生活了多年,我常常洗不干净自己满身的灰尘,也总能闻到那玉米糊的香味。因为,我就悬挂在老家的锅膛门口。

    红白事

    旧年月里,乡下夏忙和秋忙,都是累死人的季节。所以,但凡是在这个季节离世的老人,周年的祭日都会移到春节来办。这样的好处是,春节时村里杀年猪,猪肉够吃。再者来说,那时候家家都穷,摆一次宴席,桌面上的剩菜吃不完,也可以存放,天冷,不会坏。

    哪知到了现在,这规矩仍是坚持着。

    缘由却是变了,现在的乡村,平时年轻人和壮劳力都进了城打工,只有在春节的时候,才回家。所以,祭日也自然要在亲人齐全的时候办。

    大年初一至初六都是走亲戚,家家户户都忙不停地换东西。张家的一箱方便面搬到李家,李家将八宝粥改天再搬回到张家。过去不是这样,过去穷,都是用竹篮挎着一篮好面馒头走亲戚。从姑家走到舅家,从姨家走到远方的亲戚家,走来走去的,一篮馒头就裂了馊了,可即使是馊了,也是不舍得吃的。总要将亲戚全都走完了,才会让孩子们分着吃了。那个时候,我们家就是如此的,平日里自己吃的馒头,从外表上看是好面的,可是掰开来,里面却是杂面的。外面只是包上了一层好面的衣裳。全白面的馒头,只做一锅,走完全部的亲戚后才能吃。所以,就显得格外珍贵。

    现在农村富裕了,早就不兴馒头篮子了。兴什么呢,方便面,各种山寨的劣质饮品。比如我见过两个好玩的品牌,一个是叫“雷碧”的汽水,一个是叫“大个核桃”的核桃露。

    过了初六,乡下的亲戚开始办白事,初七初九,如果订不到厨师,那么,到初十也是有的。正月十五之前,在农村都是过年。

    年初七一早,我去参加一个亲戚的周年祭礼。照规矩,是要先上坟磕头的。

    几家亲戚在大寨西街集合,大寨是一个集镇,虽然属于山东,却被河南的地域包围着。因为是集市,一直兴旺。

    在大寨街上取了扎的祭品,两枝摇钱树、两个家用电器。

    其他祭品早在出殡的时候已经烧过了。这些纸扎的祭品,完全是老百姓日常生活的想象,总是想着,人有轮回。往生之后有另外一个世界,叫作阴间,在阴间,更是贪污盛行,所以,多给死去的亲人烧些纸钱,好让他去阎王爷那里行贿,保佑尘世间活着的亲人。

    坟一般埋在村庄的角落里,或南边或东边。

    亲戚的坟埋在一片树林里,冬天的风一吹,极寒冷。

    照例是有唢呐等响器,女亲属离坟五百米的时候,便要哭起来,和过去不同,过去的哭词是有讲究的,现在大都简单了,只需要喊着离世亲人的辈分即可,比如,这次离世的,是我爱人的舅父。她只需要反复喊着一句:我的舅啊。

    女方一哭,坟前的响器班便吹响了唢呐。表示迎接,坟前正跪着的那些直系亲属们呢,也要哭起来。这才有了响应。

    男客们要排队在坟前行祭拜礼。

    我和几个姐夫们准备好了,有领头的,不会行礼的,比如像我这样长年不在乡村生活的,要跪在最后一排。看着前面的人,前面怎么做,我就跟着学。

    往往,城里人到乡下行这种祭拜礼,观者颇众,大家主要是想看笑话的。在乡下,祭礼中出错的特别多,这样就会闹出笑话来。

    我们一群人行的叫“懒九拜”,一个“懒”字,已经解释了这个行礼仪式的简单。那些长辈们多是行“二十四拜”或“十四拜”,我们这些小辈,行九拜礼,也要再简化一些程序,就成了懒九拜。

    行过礼,就散了,回到主人家里坐着等吃饭。

    亲戚家里长子在县剧团工作,为了父亲的祭日,请了剧团的人给村里唱两天戏。村庄里的人嫌两天不过瘾,大队出面,又请剧团再加演三天。

    村庄的广场上正在唱戏。现在的剧团和过去比也有了些条件,灯光音响都好了很多。

    我们一群人站在戏台下面看了一会儿。看戏的还是老人居多,他们搬着个小马扎,穿得厚厚的,戏的内容是一个悲剧,好几个老人,都在那里抹着眼泪。

    白事的酒席自然比红事的酒席差一些,但是,乡村的菜非常实惠,比如,整只的鸡,半个猪脸。好玩的是,这半个猪脸有一个体面的名字,叫作“有头有脸”。这食物的名字,也注释了乡村社会的价值观。说到底,在乡村熟人社会,他们对万物的认知,仍然停留在那些戏词上,什么“妻贤子孝”,什么“出人头地”,什么“朝里有人好居官”。

    比起白事的宴席,乡村红喜事的宴席要隆重一些。

    乡村的婚事,也越来越接近城市。结婚的时候,新娘子也穿着婚纱,不过,因为寒冷,一般婚纱里面还套穿着保暖的棉衣,看起来十分幽默。

    我参加的一个远房亲戚家女儿的婚礼,竟然是纯西方式的。原因是,新郎的奶奶信了基督教,便请了教会的牧师来主持婚礼。

    牧师领着一群穿着整齐的教众,唱了赞美诗,主持了全部的仪式。然后,婚礼就要结束的时候,新娘子被婆婆叫下台来,原来孩子饥了,闹着要吃奶。所以,新娘只好下台来,抱着孩子,无奈婚纱束得很紧,一时撕扯不开,孩子仿佛是闻到了母亲的气息,更饿了,哭闹声更大了。婆婆便来帮忙,帮着将婚纱的系带扯开了,一边扯一边还小声说,这婚纱可不能弄坏了,要赔钱的。

    终于解开了婚纱,掏出奶子,塞进孩子嘴里,孩子才止了哭声。

    这就是乡村婚礼的现场片断。

    结婚的男女往往都已经生了孩子,才忽然想起要办一场婚礼。也有的,本不是相亲的对象,甚至男孩女孩各自都有对象,可是,在集会上,或者是玉米地里好了几回,就大了肚子。结果,双方只好各自退了原来的婚事,奉了肚子里的孩子结婚。虽说是结了婚,可是,双方的父母亲都不大愿意。男方家长嫌弃女孩不贞洁,都已经订婚了,还来勾搭自己的儿子。女方家长嫌弃男孩耍流氓,说不好是怎样诱拐自己的闺女。

    然而,孩子生下来了,男女都去了城里打工,孩子丢给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不时也来看一回,孩子很聪明,又觉出女方的好来。等到春节双双回家,和女方家长一商量,再漂亮地办一回婚礼。

    这是常有的情况。

    我的这个远房亲戚,倒不是双方解除原来的婚约后再婚的。是两家人相互请了媒人介绍的。可是,两个人分别在广东和宁波打工,春节时见了个面,第二年中秋节时递了个订婚金戒指,第三年春节就住在了一起。结婚后仍然分开打工,就像是没有结婚一样。直到女方怀孕,回了家,男方仍然在宁波打工。

    因为男方打工的工厂有自己办的医院,能生育,所以,到了快生产的时候,将女方接到了宁波。孩子生下后,女方也在宁波谋了个工作做。男方的母亲去宁波看了半年孩子。直到今年春节,一起回老家过年,才补办婚礼。

    在他们的新房里见到了婚纱照,果然,新郎新娘站在那里,一岁半的儿子坐在中间。

    婚礼上的牧师问新郎,无论新娘是否能生育,你是否都愿意一生一世相守,围观的人都笑了。牧师愣在那里,重复着问新郎,新郎骄傲地说,是,我愿意。

    婚礼结束后,新娘抱着孩子喂奶的情形十分的戏剧。

    村里的人对这样的场景仿佛并无什么不妥的反应。吃喜宴的时候,一些长辈们在旁边议论,说现在的年轻人挺孝顺,都是在外面挣了些钱,用自己挣的钱来办婚礼,省得长辈为了办这一铺事愁得白了头。

    继续听下去,马上就听到了为了给儿办婚宴而白了头发的人家。那是一个极为贫穷的人家,孩子长得也排场,就是家里盖不了瓦屋,只好两夫妻搬到村外的草棚里住,给儿子娶亲用旧院旧房。儿子呢,娶的媳妇也不体面,是个半边脸的人。

    我反复也没有明白,什么叫作半边脸的女人。难道是天生残疾,半边的脸有损伤,又或者是幼小的年纪时出了什么差错,而使得半面脸有了缺陷。然而,等我知道答案,才知道,我们乡下,所谓的半边脸,是指女人已经嫁过一回了。二婚,脸已经丢过了一半了,只剩下半面脸。

    那天的婚宴上,没有上半边猪脸,大约是喜宴不时兴这处有头有脸的虚荣。上的菜有几道都是酸甜喜庆的内容。

    对了,去吃喜宴,在乡下,照例会得到主人家一条大红色的毛巾。这是作为回礼的赠品。这种毛巾来自同一个厂家,我在乡下住的几天,去了不少亲人家走动,发现他们每一家都用的是同一花型色彩的毛巾。不用说,查查有几条毛巾,就知道他们参加了几次婚礼。

    在乡下,哪怕是富裕了的人,也都是精打细算过日子的。他们被贫穷和疾病挤压得太久了,所以,哪怕是高兴,也总要留一些余地,生怕一不小心,高兴得过了头,得罪了管高兴的神灵,没收掉他们高兴的权利。

    虽然主人家办婚事都大方地上菜,但是同桌上吃菜的人,边吃边说,这两个菜如果不吃,就都别动了,到时候,他们收拾起来也好收拾,别吃了一口,他们就当作剩菜给倒掉了,多糟践粮食啊。

    我本来正准备往一道菜上动筷子,立即止了念头。连剩菜都要替主人家完整地剩下来,这种淳朴,虽然好笑,却没来由地让我觉得珍贵。

    乡村,越来越不乡村了。只好,希望,住在这里的人,能有根,深深地扎在泥里,一直保持着那春播夏长的姿势,平静,温和。

    走亲戚个案

    回到乡下,对一些旧词语和老亲戚有亲切感。多是和自己童年相关的人事。

    有一个亲戚,是我的奶奶在世时认下的亲戚。奶奶自幼无亲人,在地主家里做使唤丫鬟,而爷爷是地主家的长工。想来如同小说情节,然而却真切可考。

    奶奶和爷爷成婚后,因为没有娘家,便凭着记忆,在自己的出生地认了一户人家,认作娘家,以便将来生老病死,好知会娘家人。在乡下,有出处的女人,才可以埋到祖坟里。这是旧传统。

    奶奶在世时和我们向来不亲近,比如,她做了什么好吃的,断不会给我们这些孩子们吃,总是挂在堂屋高高的吊篮里。不过,这并不妨碍我们偷吃,只要是奶奶不在家,我和哥哥总能生出法子够出那些好吃的。

    我八岁时,奶奶离世。

    那时,对于我们这些孩子们来说,奶奶或者爷爷离世,并不悲伤。因为,奶奶的离世,总是意味着家里不停地有人来奔丧,总会带些好吃的来。而这些零食平时是吃不着的,所以,这些食物治愈了我的悲伤。我和一些堂兄弟依旧嬉戏,又因为我的奶奶离世,我成为众多孩子们巴结的中心,在当时,只有示好于我,他们才可能得到好吃的。所以,借助于奶奶的死,我成为一群孩子的头目。

    而在这一年,奶奶认的那门亲戚,才开始和我们家走动。

    奶奶活着的时候,这门亲戚若有若无。而在奶奶离世后,重视与他们家的交往,也是对奶奶的一种怀念。我是这样想的。

    这亲戚里,有一个比我大几岁的表叔,与我们这些孩子们颇能玩在一起。

    多年以后,又去这表叔家里走亲戚,格外地感慨。

    表叔育有两个女儿,无子,长年在北京等地打工,沧桑,年轻时因为出力过多,摔断过一条腿,虽然后来好了,但是,每逢阴雨天气,便疼得厉害。

    表叔后来在北京打工时捡了一个儿子,倒是活泼可爱,只是养到六岁时,才发现有先天性心脏病。这便又成了家里的一个花钱的出口。

    表叔的村庄紧靠着山东的村庄,因为山东的信号比较强,他用的号码全是山东的手机号码。明明是河南的村庄,可是,原来他用河南的手机号码,一回到村庄就收到短信,什么欢迎您漫游出省,山东菏泽移动欢迎您之类,搞得每一次接打电话都收取漫游费,后来村里的年轻人,都换成了山东的手机号码,于是,年纪大一些的,也都让年轻人帮着,去换了。

    表叔的手机号码是新换的,末尾的几位数字是他的生日。说完,他露出黑黑的牙齿。

    他抽烟。

    不停地抽。还咳嗽。

    表叔的大女儿在北京一个食品厂打工,春节的时候,也没有回来,因为春节时的工资是平时的三倍,不舍得回来。挣钱不容易,回来一次得花好多钱。不让她回来。这是表叔的话。

    女儿的名字叫素红,可是,电话号码写在墙上,名字叫程琳。表叔姓张。

    表叔说,北京的工厂对河南人歧视得很。素红去打工,拿自己的身份证去,人家工厂一看是河南人,不要。就回到家里,借了邻村程琳的身份证,邻村便是山东的村庄。亲戚家的女儿正在念高中,便借了她的身份证。

    一开始的时候,老是记不住程琳这个名字。打电话到工厂的车间里找女儿,每一次说找张素红,都说,没有这个人。连忙看墙上的名字,说找程琳,才将自己的女儿叫过来听电话。

    现在,因为已经叫顺口了,表叔叫自己的女儿也叫程琳,仿佛已经忘记了她原来的名字。

    表叔家里有几间鸡棚,原来养过鸡,只是不善管理,鸡患了病,死了无数。赔了不少钱。

    又只好出去打工,是在工地上干最苦的活计。表叔不懂什么技术,只能出死力。

    一说到出死力,表叔的表情就会有些暗淡。

    表叔的妻子,倒显得年轻,但是,对我们这些到访的亲戚,却也并不热情。看得出,他们夫妻关系不好。因为,表叔竟然和她分开居住。

    我无意打探他们的秘密,但还是忍不住惊奇地,问了一句,为何分开住啊,本来房子就不宽绰。

    表叔恶狠狠地说了一句,她嫌我身上有味。

    表婶穿戴皆时髦,还化着淡妆。若不细看,看不出生过两个女儿,而且大女儿已经十九岁了。

    在乡下,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中年女人,则又是另外故事的开始。

    聊天时,表叔接到电话,是后村的胖子家里的猪,要阉掉,可是,现在的年轻兽医,不太会做,找表叔来了。原来表叔年轻时,帮着别人杀过猪,懂得阉猪。

    便告别了表叔。

    在路上,看到乡村的一个标语,上面写,阉猪找前村张虎。才想起,原来表叔的名字,叫张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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